蕲春县张贤君百户畈谁知道呢

张贤君、张贤兵等与蕲春四海工貿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蕲春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4)鄂蕲春民一初字第00067

五原告共同委托代理囚张均平湖北永铭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

委托代理人蔡迎春,蕲春县张贤君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蕲春支公司

负责人梅礼华,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文姗红,湖北文赤壁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權限:特别授权。

本院在审理原告张贤君、张贤兵、张贤青、张菊兰、张桂兰诉被告蕲春四海工贸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蕲春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张贤君、张贤兵、张菊兰、.

张桂兰于201443日向本院提出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张賢君、张贤兵、张贤青、张菊兰、张桂兰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张贤君、张贤兵、张贤青、张菊兰、张桂兰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79元减半收取1289.50元由原告张贤君、张贤兵、张贤青、张菊兰、张桂兰共同负担。

审 判 长   王又林

审 判 员   田 茂

人民陪审员   胡全友

12月17日蕲春县张贤君纪委召开委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部署开展乡科级干部违规报销公务经费再核查工作县纪委副书记张贤君主持会议并提要求。

10月份以来蕲春县张賢君纪委结合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举一反三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乡科级干部违规报销公务经费专项治理工作,截至11月底全县有195囚主动上缴不合理报销费用36万余元。根据前段时间各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将对全县98家单位进行再核查再核查對象为,县人大、政协各专委会负责人县直单位班子成员、二级单位负责人,乡镇办党政班子成员、参与分工的正副科级干部再核查內容是,2013年元月至今个人报销公务经费情况及单位集体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五个方面情况。该项工作自12月21日开始为期20天分20个小组,由县纪委各部室主任、派驻纪检组长和派出纪工委书记任组长

县纪委副书记张贤君在会上强调,在再核查过程中要做到五个“把握”即把握对象,把握时间把握内容,把握重点把握尺度。张贤君要求核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各组长责任要上肩带领组员扎实開展工作,对核查对象要逐人列出问题清单现场取证,形成详实的核查报告统一汇总归档。要善于发现问题通过再核查立一批案件,严肃查处形成震慑。要严肃工作纪律公平公正地开展核查工作,不得泄露核查情况一律不得在被核查单位吃饭,不准接收任何土特产如有违反,一律从重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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