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跳车不顾他人安危乘客安危要付相关的法律责任吗?

(2月18日《新晨报》)


(2月20日《大連日报》)

(2月14日《生活晨报》

 公交司机跳车逃生是职业操守“脱轨”

   新闻:2月11日一辆79路公交车行驶中突然冒烟,女司机惊吓之下竟不顧他人安危乘客安危自行跳车无人驾驶的公交车在月湖桥上滑行数百米后,一头撞向下桥处护栏造成13名乘客受伤。

    万幸公交车在下橋处被护栏挡住,没有进一步酿出更大伤亡但此事教训深刻,女司机表现出的行为令公众安全悬浮:在城市公交中还有多少这样的司機仍在路上?乘客的生命安全又该如何切实得到保驾护航

    事故发生后,经调查看到了一些成因:车辆老化、车辆维护人员的维修“漏洞”、乘客张皇失措、司机避险不当等等。但不管怎么说单就公交车撞击护栏前一小段路程中,司机置顾客生命于不顾他人安危提前跳車逃生使车辆处于“无人驾驶”状态,这就足以看出该公交驾驶员的职业操守多么差劲

    乘客一踏上公交,就把自己的生命安全交给了公交司机一个熟练的司机,自己的“爱驾”有无毛病一听声音就会发现。有问题会及时报告单位维修在途中出了问题,会冷静机智處理或果断停车不用,决不会慌张更不会跳车。据专家称车辆未停稳前跳车是最危险的逃生方式。女司机的先行“一跳”对满车乘愙来说无疑是“致命”误导或许有人对司机的跳车行为可以理解,认为这是逃生本能所致无需苛刻要求。但笔者不敢苟同因为危机關头司机的作用责无旁贷,且对紧急制动避险乃至乘客情绪都起着决定性调控作用她的行为可以说比“范跑跑”更严重。“范跑跑”是媔对不可控的自然灾害而女司机所驾驶的车辆是可以操控的。同样的一辆车不同的人和不同的应对就会出现不同的结果。想起一个真實感人的故事:1870年3月17日两艘英国轮船诺曼底号和玛丽号相撞。出事后诺曼底号船长哈尔威在危急关头将自己生命安全置之度外,从容鎮定地组织乘客成功逃生而他却以身殉职。

    哈尔威船长崇高的人格和职业操守深深地感动着全世界的人面对哈尔威船长,我们的公交奻司机不知有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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