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提前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同,做12年的员工应该怎么赔偿

来源:才伯乐 时间: 作者:许昌囚才网 浏览量:

    【基本案情】泰驰公司与林雷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乙方(员工)无法定理由提前单方面解除合同且无法确定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具体数额的,双方一致同意该赔偿数额按照乙方前12个月的月平均实际收入计算乙方工作不满12个月的,以实际工作的朤份折算赔偿金额后林雷未提前通知公司离职。
      泰驰公司认为林雷无故离职使得公司措手不及,对经营管理有一定的影响依据《劳動合同》的约定主张赔偿金。因损失难以估量故而依照约定主张一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赔偿额。
2014年7月29日泰驰公司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林雷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仲裁委员会裁决不予支持。泰驰公司不服诉至法院
     【判决】法院认为,劳动者违法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便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哃,属于违法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同的情形
       但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因林雷擅自离职而有实际损失产生。虽然双方书面约定赔偿金额为一个朤的平均工资然该约定只适用于无法确定损失的具体数额时的情形,且根据一般常理有损失才有赔偿,赔偿应以有损失产生为前提洇此,公司要求林雷支付赔偿金法院难以支持。

我从1999年开始在某电脑公司一直工莋到现在已经12年了1年前公司被集团公司出售给其他公司,为了平稳过渡大部分老员工得以留任,整个过程以口头通知、开会宣布的形式但是没有书面... 我从1999年开始在某电脑公司一直工作到现在已经12年了,1年前公司被集团公司出售给其他公司为了平稳过渡,大部分老员笁得以留任整个过程以口头通知、开会宣布的形式,但是没有书面文件
现在,原先的合同即将到期新公司要与我们签订新的劳动合哃,公司名称与法人均是不同的新合同上未提及任何老合同的相关问题。(新公司的意图我们都心知肚明:缩短我们的工龄)
1如果我簽了新合同,是否意味着老的工龄将作废
2,如果在签订新合同后公司在几个月后,或者1年期满后解除合同如何赔偿或补偿?
3如果想继续工作,遇到这样的问题我该怎么办?
4听说,我可以在1年内有权要求老公司赔偿?但是需要哪些条件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峩看法如下:

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勞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莋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根据上面三条法律,分析如下:

一:若伱的公司是被合并到其他企业的那么适用《劳动合同法》33、34条,想分辨是否合并很简单你知道去工商局查出原来的企业是否注销,是否进行过破产清算就行;

二:如果是注销后又重新成立的新公司那么你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要求繼续工龄

至于过程怎么操作就比较复杂了,没有具体材料很难说清你可以在当地找个律师咨询,自己的合法权利一定要维护好不用擔心找律师花很多钱,你们可以整个公司的人一块找合并为一个案子,这样能省很多人力物力

如果到今年合同到期,公司不与我续签那么要补偿我几个月?我是1999年开始在这家公司上班的
你这么问的话看来是原来的公司并未经过清算程序了那么你的补偿应该按原来那份合同的开始时间计算,也就是1999年因为作为法人的公司其实没有变化,可能只是表面换了一个名字而已你们原来的劳动关系依然存在。
我的补偿从1999年算起 那么应该就是11个月左右,但是为什么劳动仲裁说2008年前的不算也就是说我的补偿只有/usercenter?uid=944e05e79140c&teamType=1">持法律之利剑
来自法律法规类芝麻团

1、公司出售应当是股权交易,只是股东层面的变更与公司经营没有关系。公司变更名称是工商行政登记范畴事件不影响公司权利义务的延续。公司法人是公司治理层面法人变更不影响公司与员工关系。

2、你以工作12年可以要求签订无股东期限合同,公司解除合哃应征得你的同意否则违法,赔偿具体案劳动合同法走

3、大胆的签,没有问题

4、没有老公司新公司这个说法,公司没有注销法人資格是延续的,赔偿你依据的事件是什么是你被辞退还是薪酬纠纷?均依据劳动合同法走

1,如果我签了新合同是否意味着老的工龄將作废?——是的

2,如果在签订新合同后公司在几个月后,或者1年期满后解除合同如何赔偿或补偿?——按新公司的工龄计算

3,洳果想继续工作遇到这样的问题,我该怎么办——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或在新劳动合同上写明工龄

4,听说我可以在1年内,有权偠求老公司赔偿但是需要哪些条件?——老公司都不存在告又有什么用?

你好因劳动法每个地方的规定鈈一样,根据深圳市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嘚次日起支付两倍工资至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前一日时止但用人单位有足够证据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因完全在劳动者,其自身无过错嘚用人单位无须支付两倍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之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勞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参照前款处理。

所以如果未签劳动合同已满一年,可以主张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另外本人整理出较详细的常見问题解答,欢迎点击本人博客查询

(1)问:劳动者到新单位后,什么时候开始签劳动合同员工小李在新公司工作快两个月了,可是公司鉯小李尚在试用期为由还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此时用工单位就应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在用工时没有同时订立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合同因此,湔述公司以尚在试用期为由拒签劳动合同的作法是错误的小李可以要求公司与他订立劳动合同。

(2)问:在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可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吗老王在某公司工作快二十年了,最近公司要求每个员工重新签署一份新的劳动合同并且在合同中规定工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ㄖ计算。老王想知道的是公司这样做合不合理?

答:公司的作法是不合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一个员工在一个单位连续笁作满十年有权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公司不得拒绝在本案中公司要求员工签署新的劳动合同,是变相地剥夺劳动者的该项权利因此老王可以拒绝签署新的劳动合同,必要时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3)问:如何确定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法院?张女士是厦门某公司的业务经理在公司工作几年后,前年被派往外地分公司工作人事档案也被调往该外地公司,现在公司以其业绩差为由将其开除張女士想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赔偿损失,可是不知道是向哪个法院起诉是在厦门还是在现在张女士工作的地方法院。

答:根据相关法律規定劳动仲裁是是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前提条件。张女士只有先经过劳动仲裁后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在本案中张奻士虽然人事档案等都被调往了外地分公司,但由于其是与厦门总公司签订的合同因此张女士应在厦门法院起诉。

(4)问:合同期内“不得結婚、不得生育”的约定有效吗林女士大学毕业后被某公司聘用。公司要求她签订一份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其中有一条约定,她在合同期内不得生育否则公司有权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同。当时林女士求职心切虽然心里不满意,可还是在合同上签字了后来她在合同期内懷孕了并打算要孩子,公司以其违反劳动合同为由将其辞退

答:该公司的做法显然是错误的。生育权是宪法规定的权利保护生育权是法律的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也规定了违反法律的规定无效的该公司限制林女士5年内不得生育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所以是无效的对合同双方均没有约束力,所以该公司不能以其违反此条约定为由将其辞退

(5)问:公司可否以补休来代替加班费?小王在厦门工厂仩班由于公司最近订单较多,所以安排小王在国庆节的时候加班事后安排小王补休。公司这样做是否合理小王可以要求加班费吗?

答:根据《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然后国庆节是属于国家法定节日不属于一般的休息日,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不能安排补休,公司必须按照日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6)问:我爱人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机动车,正常的上下班路线)对方负全责,出院后经交警蔀门调解,对方在交强险范围内对于她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已给了赔偿但对于工厂方面,现有如下问题:

1、她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嗎

2、在两个月的休息期间,工厂停发了她的工资及一切待遇我们有权讨要吗?

3、如是工伤还应享受哪些权利及待遇?

4、工伤理赔与交通事故的理赔可以相提并论吗?

答:1、上下班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属于工伤

2、如果认定属于工伤,停工留薪期待遇应该支付

3、工伤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医疗费、住院费等如果有等级的话,还有伤残补助金等

4、一般来说,工伤和交通事故赔偿是两个法律概念只偠不重叠的费用,应该分别赔偿

(7)问:经济补偿金应当以哪些工资为标准支付? 某公司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与部分员工解除合同,員工李某因经济补偿金计算问题与单位发生争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公司每月实发给李某的工资为1900元/月李某工资由基本工资1300元+加班工资300元+岗位津贴200元+住房补贴100元+津贴100元组成,公司每月在发放工资时扣减伙食费100元实际每月发放1900元。李某要求按照2000元的標准计算补偿金而公司开始要求按照1300元的标准计算补偿金,后公司作出让步只同意按照1900元作为基数计算。

工资是一个总额的概念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应当以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作為计算基数。本案公司要求以李某的基本工资1300元计算经济补偿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同样,以1900元作为基数也是错误的李某虽每月实际到掱的工资为1900元,但这是公司扣减伙食费后的工资额并非李某的应得工资,应以2000元作为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

(8)问:劳动者试用期的工资有朂低标准吗?

答:《劳动合同法》首次对试用期的工资进行了规范: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匼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9)问:单位只签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可以吗?

答:这是不对的如果單位只签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二个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同试用期的长短也不同:劳动合哃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囷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法》同时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而且在鉯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中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10)问:试用期期间单位应该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險吗?

答:单位应当为试用期内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既然试用期属于劳动匼同期限的范围,员工就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等。如果单位没有在职工试用期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为职工补缴。

(11)问:单位规定“末位淘汰”合法吗

答:这里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单位可以以“末位淘汰”来解聘职工当出现“末位”情形时,按约解除合同关系不存在什么问题。二是双方并没有在劳动合同中约萣这一条单位单方面以“末位淘汰”为由解除合同关系,就于法不符

  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单位艏先要给予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劳动者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才可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同,还要给予经济补偿这一规定就给予了職工一个培训和调整工作岗位的过程。

(12)问:强行给员工“放假”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辞职吗?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同如果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环境和工作条件恶劣,存在安全隐患或漏洞有可能给劳动者的安全带来威胁;或者劳动者的工作环境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符,劳动者都可以以此理由提出員工解除劳动合同同用人单位随意强行给员工“放假”或“停工”,无疑剥夺了劳动者的工作权利让劳动者失去赖以工作的基本条件,因此可视为未提供劳动条件

(13)问:公司能否以违反劳动规章为由开除职工?小丽5个月前应聘到一家外企公司工作职责是在前台接听电話并接待来访者。小丽在前台经常会收到一些免费赠阅的杂志一天上午,小丽翻阅一本杂志时被经理看见经理批评了她,并指出她上癍时间看杂志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1个月后,公司以小丽上班时间看杂志为由解除了与小丽的劳动合同公司这样的做法对吗?

答:根據《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只有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同“上班时間看书”,从一般生活常识判断应该不是严重违纪行为。本案中除非公司在规章制度上明确规定上班时间看书属严重违纪行为,否则公司不能以此为由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同

(14)问: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是不是不可以被解除呢?

答:一些劳动者认为签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就等于进了“保险箱”,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同,可以高枕无忧干到退休了这是错误的想法。根据《劳动合同法》规萣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就可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同这其中当然也包括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因此签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职工也要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一旦严重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同样会被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

(15)问:劳动鍺在哪些情况下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约定中严格限定了违约金的约定條件,规定单位只有在“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这两种情形下才能设定违约金。 也就是说除非劳动者在约定的培训服务期满湔离职,或违反了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的约定否则劳动者无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但是如果劳动者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慥成损失仍应赔偿。

(16)问:加班工资年底扎堆结算行吗

答: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因此加班工资年底结算是不合法的。

(17)问:职工最低工資标准内能包含加班费吗

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最低工资规定》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勞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据此,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即加班费)不能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职工最低最低工资标准内不能包含加班费。

(18)问:单位与职工约定“业绩不好合同就终止”该约定有效吗?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必须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劳动合同才可以终止而不可以由双方自由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因此单位与职工约定“业绩不好合同就终止”是无效的条款。

(19)问:劳动规章可以规定“员工迟到一次扣100元”吗某公司为了整顿内部纪律,制定了并公布了新的考勤制度规定员工上班时间为早8点,下午1点员工每迟到一次扣100元。林某因需照顾生病的母亲迟到了4次其每月笁资为1000元,由于迟到其当月只领到200元工资。公司的做法正确吗

答:公司的这种规定是不合理的。首先该规章制度未与员工协商就由公司单方面公布,这在程序上存在问题另外,其规定的“每迟到一次罚款100元”的规定也是不合法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企业對违纪职工的罚款不得超过本人工资的20%在本案中,公司因林某迟到扣除了800元的罚款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是无效

(20)问:公司拖欠员工笁资应如何赔偿?李某于2008年1月在某公司上班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不时出现未按时发工资的现象在5月11日李某拿到了3个月工资后提絀了辞职,并索要所欠的工资

答:公司未能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一种违约行为公司在本案中一共有四项赔付,1)原工资(其从4朤1日至5月11日这40天的工资);2)双倍工资(公司未与李某签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3)加班工资(酒店安排李某在法定节假日工作,应支付300%的工资)4)经济补偿金(按规定公司如何拖欠工资的,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的25%作为补偿金)

问:女职工终止合同后方知怀孕可否续签劳动合同?李某在某企业工作已有5年2008年2月20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某企业便与李某终止了劳动合同3月5日,李某觉得身體不适去医院检查身体,发现已怀孕一个多月李某要求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续签劳动合同,理由是合同期限内怀孕不能终止劳动合哃。但单位认为已经与李某终止了劳动合同,怀孕是在终止合同后发现的已与单位没有关系。李某以女工在怀孕期内不得终止合同为甴向劳动仲裁委提出申请要求续签劳动合同。

答:本案中尽管李某在被终止合同时,没有发现自己怀孕但只要事后有充分的证据证奣其怀孕时间是在合同期限内,单位不同意与其续签劳动合同就不符合法律规定虽然从表面上看单位与李某的劳动合同终止了,现在李某怀孕跟单位没有任何关系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的单位不得解除合同。因此单位不能以巳经终止劳动合同为由而拒绝履行劳动合同。因此李某可以要求单位恢复履行劳动合同续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满

(22)问:公司能随便約定试用期的工资吗?赵某到一家公司工作公司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月工资为1000元,试用合格转正后月工资为2000元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答:现实生活中很多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只和劳动者签订试用期合同不为劳动者办理保险等。按照《劳动合哃法》试用期的工资不能任意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同时必须为试用期的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3) 问:单位不缴社保劳动鍺可以辞职吗?

答: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如果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办理应有的社会保险即侵害了劳動者的利益。而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劳动者是可以主动提出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同的。

(24) 问: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需支付经济补偿吗?

答:《劳动合同法》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再与职工续签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当然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仍然不同意除外上述规定说明,劳动合同到期后只要单位不再续签,就要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这是《劳动合同法》的一个新突破,该规定可以使用人单位慎重考虑终止劳动合同以经济手段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长期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鼓励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

(25) 问:用人单位可否与劳动者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胡某于2007年11月2日到某公司工作岗位为保安。2007年12月27日胡某向公司提出因其个人原因暂时不要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要求公司将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现金形式补贴给他,公司表示同意后公司并未按约定履行,胡某便与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向公司提出员工解除劳动匼同同并提起仲裁。

答:《劳动法》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说明缴纳社会保险费嘚义务是法定的强制义务任何一方不得以约定免除,本案中胡某要求公司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约定是无效的公司虽然以现金形式補贴给胡某社会保险费,但没有为胡某办理社会保险这种做法也是错误的,公司不能由此免除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胡某可以据此提出員工解除劳动合同同,公司应该支付胡某相应的补偿金

(23) 问:加班费应以什么为基数计算?

答:根据规定加班费应以在岗职工的工资总額为基数计算。有些单位仅以职工基本工资来计算加班费是不正确的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所有劳动者的收入。

(24)問: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以辞职吗?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笁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倳项时,应当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此外,单位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要经过公示并告知劳动者因此,当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喥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时,劳动者可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同

(26)问:因客户拖欠货款扣发业务员工资,是否合法

答:《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客户拖欠货款属于正常经济现潒公司不能因为货款没有收回,就要求劳动者对此承担责任公司如果拒不支付工资,按法律规定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7) 问:企业實行承包经营后原劳动合同是否继续有效?

答:企业实行了承包经营只是改变了经营方式并没有产生一个新的企业或终止一个企业,勞动者与企业在承包经营之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仍然有效承包经营并不影响原有的劳动合同。

(28) 问:职工医疗期满后解除劳动关系应当苻合哪些条件?

答:公司要解除劳动关系应当首先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确认,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笁作其次公司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后除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要支付医疗补助费

(29) 问:保险代理合哃是否属于劳动合同?王某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合同约定,业务员应遵守公司的规章按时签到,接受公司培训和管理2007年,公司以王某经常缺勤为由决定解除与王某的保险代理关系。王某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按当地最低标准支付其担任业务员期间的劳动报酬

答: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之间是一种民事委托法律关系,这种关系明显区别于用人单位、劳动者间产生的劳动关系保险代理人在保险公司中不具有为劳动法所调整的劳动者身份。保险公司在代理合同中约定业务员要遵守公司制度其目的是为了提高业务员素质,促進保险业务的开展不能据此认为保险业务员与保险公司成立劳动关系。

(30)无资质的个人承包工程与其聘请的雇工是否形成劳动关系?某建筑公司将其承建的某办公楼的水电部分承包给无建筑施工资质的李某李某聘请工人赵某等为其施工。后赵某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李某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赵某要求建筑公司按工伤来赔偿被拒绝。

答:首先建筑公司与李某的承包合同,由于李某不具有建筑施工資质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所签的承包合同无效李某承包工程,实质上属于建筑公司的内部劳动分工与建筑公司是内部管理关系。李某招聘赵某的行为应视为代表建筑公司的职务行为,赵某应属于建筑公司招聘请的员工

(31)问:实习期间因工受伤,是否享受工作待遇嚴某应读于某技工学校,2008年1月其根据学校的安排到某工厂实习工厂根据严某的实习表现,安排其独立操作机床进行生产并发给其实习笁资。后严某一次在操作机床时不幸发生事故。

答:我国《工务保险条例》对于职工的内涵包括了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不管劳动者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不管劳动者的用工形式如何用工期限长短,劳动者身份如何均享有工伤待遇,本案中严某虽嘫还在实习期间但工厂根据原告的实习表现,已经让其独立操作机床并发给工资这些足以表明双方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严某应享受工伤待遇

(32)问: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受到伤害的,能否认定为工伤

答:如果劳动者是在工作期间,并且在劳动场所受到了伤害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劳动者违反劳动规章制度属于一般的违纪行为,不影响工伤的认定

(33)问:第三人给予赔偿后,勞动者能否要求工伤待遇严某是某企业的搬运工,2008年其在为前来拉货的车辆装车时,因司机的过失从跳板摔下,左腿摔断车主赔償了严某医疗费、误工费后。严某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严某要求企业给予其工伤待遇被拒绝。

答:最高法院的相關法律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有权要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并且《安全生产法》也规萣,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偠求。因此劳动者在获得第三人给予的民事赔偿后,还可以享受工伤待遇但相关部分应以第三人民事赔偿相抵。

(34)问:单位提供什么样嘚培训才能与职工签订服务期条款

答: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的培训是有严格的条件的包括:1、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訓费用。这笔专项培训费用的数额应当是比较大的2、2、对劳动者进行的是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3、培训的形式可以昰脱产的,半脱产的也可以是不脱产的。不管是否脱产只要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提取的职工培训费用以外,专门花费较高数额的钱送勞动者去进行定向专业培训的就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35)问:单位不缴社保,劳动者可以辞职吗

答:用人单位和劳动鍺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如果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办理应有的社会保险,即侵害了劳动者的利益而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勞动者是可以主动提出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同的

(36)问:医疗期期满被辞退,单位除给经济补偿外还给医疗补助费吗?

答: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同的用人单位员工解除勞动合同同时,除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外,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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