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今天19岁,在我5岁那天被人贩子不敢拐的孩子骗走了,还把我腿打残了,让我要钱,要不到就饿着这样生活一

原标题:冒充我妈的人,割我舌头,砍我双腿

昨晚失眠,又看了一遍那部刘德华主演的《失孤》。

影片里华仔扮演的那位丢失了孩子的父亲,跨越了大半个中国,只为找到自己的儿子。

这个过程中,他受尽冷眼,甚至还要被人质疑,被殴打责骂,让他险些丧命。

就算是食不果腹,连个正经睡觉的地方都没有,他也要铁了心地走在寻子的路上,生怕错过了一次和孩子相认的机会。

可每一次,他都是失望收场。最终,也没有如愿找到自己的孩子。

这难免让我记恨于编剧的残忍,可这个故事本身就来自于一个真实的案例。

主人公不过是无数被拐孩子的父母的缩影,他们中的大多数人的余生都只会像剧中情节这样活着,甚至更辛酸。

拐卖儿童,近在咫尺,手段之卑劣常人无法想象。

人贩子想偷孩子,除了是在家长没有防备的时候,把孩子偷偷抱走。还有很多,是在光天化日里,当着众人的面,直接把孩子抢走。

下图中,穿着蓝色短袖的父亲正领着孩子出来散步。

突然从他的身后,走过来一个陌生女人,想要把孩子抱走。

这位父亲立刻警惕起来,断定这个人就是想抢孩子的人贩子。

正当他想奋力从人贩子手里,夺回孩子的时候,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一旁的路人,突然全都涌向他,像是商量好的,可他们并不是来帮这位父亲的。

这些人把画面中可怜求救的父亲扑倒在地,殴打他,并且大声地叫喊着:

“抓坏人啦,坏人抢孩子啦!”

他们轻松地把这个想要保护自己孩子的爸爸污蔑成了人贩子,这样就不会有人来帮他脱困了。

最后这一帮可怕的人贩子,合力把这个小孩儿从他亲生父亲手里夺走,带上了一辆蓝色轿车,从此不知去向。

只留下一个叫天天不应的男人,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孩子被抢走。

这场人贩子设的局,其实是他们的惯用伎俩。

我搜集了一些网友的亲身经历,他们都遇到过十恶不赦的人贩子。

然而每一个版本,每一个人贩子,为了想要达成目的,所使用的手段,表现得无耻,都一遍遍地刷低着我的三观。

1、“上个星期天下午,我和宝宝在家,拿些积木让他在餐桌上玩,自己躺在客厅沙发上戴着耳机听音乐,听着听着就迷糊了。

我迷迷糊糊地听到一个男人说话的声音‘小朋友,我们是肯德基宅急送的’,然后就听到‘砰’的一声关门声。

出于一个母亲特有的警惕,我立即冲了出去。孩子已走到电梯门跟前,电梯里有一只胳膊还伸在外面,似乎想拉我家宝宝。

我大喊‘宝,你去哪?’,宝停下来看我,我赶紧跑过去抱起宝宝,电梯门‘呼哧’一声关了。

问宝宝,大概了解事情的经过:宝宝听到敲门声,开了门,看到一个肯德基叔叔,说是送妈妈订的全家桶的,又说可乐落在车上了,让宝跟着去取。但是我根本没有订过全家桶!”

扮成外卖员,说自己是来送孩子最喜欢吃的炸鸡的,然后编了个谎言,就顺利把人领走了。

2、“前两天电视上看到,一个小女孩被人贩子抱走,全程被电子眼拍到。小女孩过马路时只不过落后了一点,两个女人立刻就盯上,接着就抱走了。

真可怕!这么一个偶然的事情,就能碰到人贩子,现在的坏人可真多呀!跟孩子外出,一定要牵好孩子,不要跟孩子分开走。”

随处可见的人贩子,一旦盯上你的孩子,只需要你慌神几秒,就能立刻得手,把孩子永远地从你身边夺走。

3、“她当时去楼上晒衣服,然后透过窗户看孩子。发现有人靠近孩子就赶紧下楼,结果到了楼下孩子已经没有了。

孩子在失踪的时候是5岁,在十年间她没有停止过寻找,最后她在大街上看到了双腿被截肢的女儿。”

这位网友分享的,是最令我痛心的,她讲述了自己朋友的故事。

也告诉了我们,那些被拐走的孩子,他们大多会身陷何处,会有怎样的遭遇。

一个不留神,孩子就从此丢失十几年,再见到他,已经被人弄成了残疾。

当我们看到这些悲剧,这些让人惊魂未定的事实,我们必须得知道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是谁。

那些买主才是罪恶的根源,才是人贩子乐此不疲、经营着这门生意,丧失人性、从中谋取暴利的推动者。

他们花钱买的,是数不尽的,另一群父母,悲惨的余生。

丢孩子的父母,他们大多一生都不得安宁,因为他们无法想象自己的孩子正经历着什么样的苦难。

而看到下面的图越发让人绝望,许多孩子一旦被夺走,那真的就再也找不回来了。

很多孩子,他们被拐卖后的经历大致能分成如下两类:男孩以非法领养为主,女孩以性剥削为主。

而一些人贩子卖不出手的,他们口中的残次品,大多会被弄成残疾,命令这些孩子沿街乞讨,去换取同情。

总之,被拐卖的孩子,能完好无损,平安长大的,少之又少。

下面我想放一段,一篇在网上流传的记者与人贩子的采访对话:

“你为什么要贩卖儿童?”

“钱来得快又比较简单。”

“你不知道是犯罪吗?”

“不就是一个小孩吗?他们可以再生呗!”

“你参与过多少次贩卖儿童的犯罪行为?最多一次拐了几个?”

“记不清了,每个月都卖好几个。最多一次好像拐了3—4个,记不清了。”

“被贩卖的儿童的去向?”

“全国各地都有,有专门的人卖的,我就负责拐。上面人不允许我知道孩子下落,说是怕警察查到他们。”

“哄得听的就骗,太机灵的就抢,不听话的就打晕带走,大人不留神就下手了。”

“那些孩子会怎样你想过吗?”

“我也不知道是卖到哪里,我只是负责拐的。城市农村指不定的,我也不知道,哪有要的就卖哪里去。”

“你是不是瞄准了一些儿童作案的?”

“看着健康的就留意一下,穿着漂亮的也留意,质量好的才能卖个好钱,就算是有钱人的小孩也卖不了多几个钱。”

“拐卖过程中你是否曾杀害儿童? ”

“那娃哭声太大,差点把人招来,和我一伙的怕事,就把娃丢河里了。这是他干的,不是我!”

没错,上述就是大多人贩子的内心状态,以及他们十恶不赦的嘴脸。

在此,想在此恳请大家:

未来,在儿童被拐这件事上,尽量不做一个冷漠的局外人。

相信大多数人都心存善良,可我们丝毫不能低估,人贩子的诡计多端。

他们正是利用完群众,又去利诱小孩儿,才能一次次得逞。

不要试图只通过教育这一种办法,让孩子安全地成长。

任何安全教育,都离不开父母的陪伴和关注。

假若你过去,对孩子在这方面的指导有待加强,请立刻行动起来。

如果你曾经也无数次,把孩子置于自己的盲点中,忽略了他们的安全。

请在看到这篇文章以后,尽量别再这么做。

用那些志愿者们的话来讲:

丢失的孩子,也许一百年都找不完。

可此刻我们愿意努力,去通过遏制,关注,举报,来预防该类事件的发生。

下图是一张在孩子丢失后,必须遵守的寻找策略,希望大家时刻谨记,但能永远不要用上。


119、第119章 第一百十九场
  第三十八届中国电影金鸡奖。
  顾眠一行人正在赶往金鸡奖颁奖礼的路上。
  顾眠正在车上闭目养神, 小朱则在一旁手速飞快地刷着微博热搜。
  不知道刷到了什么, 小朱突然一脸的愤愤不平, “常明月,常明月, 又是常明月!”
  顾眠慢慢睁开眼, 长睫轻眨, “怎么了?”
  小朱把手机递到顾眠面前, 用手指恶狠狠地戳着手机屏幕, 恨不能把这个名字都戳碎。
  “眠眠, 你看, 网上都说常明月是本次金鸡奖最佳女主角的有力角逐者,不少人说的话都让人以为奖已经进她口袋了!他们是没脑子吧!”
  顾眠草草地看了一下下面的热评,漫不经心地笑了下, “这种事情在圈子里不是很常见么?”
  炒作,买热搜,蹭热度。
  顾眠这些年下来早就见怪不怪了。
  小朱自然也知道这是一些常规手段,但是这次事关顾眠, 作为顾眠的粉头, 小朱就不能忍了,她恶狠狠地骂道, “不要脸!”
  这时候, 李南忍不住回头怒斥了小朱一声, “你以为你自己还是刚进娱乐圈的新人?这么点小事都能上蹿下跳, 你这么多年到底是怎么混的?”
  小朱被李南教训了之后有些委屈, “我在外面也很端得住啊,但现在不是在你们面前么!”
  因为身边都是值得信任的人,所以小朱才会有什么说什么。
  顾眠知道小朱讨厌常明月也是因为她。这些年下来,她和小朱,李南与其说是合作的上下级关系,不如说是朋友关系更合适。
  小朱能力不算强,但她的忠心程度是根本不用怀疑的。
  这样一心为她,处处为她考虑的助理,就算能力不够,只要不出大差错,也胜过大部分明星的助理了。
  小朱委屈了一会儿,又忍不住吐槽,“这个常明月,之前几年各种和眠眠抢广告,抢代言,抢角色,虽然最后有没被她得逞,但是也膈应的很。接下去她是不是还要抢眠眠老公啊?”
  李南怒斥,“你乱说什么呢?”不过就是一个常明月,也值得小朱这么在意?李南作为经纪人是真的看不下去了。
  小朱哼了一声,“哪里胡说了?她肯定有这个心!”不过小朱在李南的眼神威胁之下,到底还是没再说更加出格的,而是换了个角度继续说,“眠眠之前因为结婚生孩子退圈了近两年时间,这一次的《深海》是她的回归之作,从一开始就是冲着金鸡奖最佳女主角去的,但是眠眠回归没多久,这个常明月又开始各种捆绑眠眠了!她就是想要踩着眠眠往上爬,我们可不能让她给得逞了!”
  李南莫名其妙地看了一眼小朱,“小朱,你多吃点猪脑补补脑子吧。”
  顾眠身后可是同时有着环球国际以及程氏财团,常明月?
  顾眠一直听着小朱的话,听到这里,她不由得感慨命运的奇妙。这一世的轨迹,已经和书里的剧情产生了如此大的偏差。
  上一世,娱乐圈可以说是薛归晚的天下。
  但是这一世,薛归晚这个名字几乎都不怎么出现在头版头条。
  常常出现在娱乐圈头条的名字,是她和常明月。
  不得不说常明月这匹黑马这些年的发展确实让人惊讶。
  她凭借着《100女孩进10》这个选秀节目,c位出道。两年限定团解散之后,她转而拍起了戏。
  可以说常明月就是上一世的薛归晚。
  在顾眠还没有暂时退圈之前,娱乐圈的顶级资源几乎都被她俩给瓜分了,其余剩下的,才轮到了别人。
  这时候,小朱小心躲着李南的注意,靠近顾眠嗫喏着说,“常明月走红毯了。”
  顾眠看了一眼现场的直播。
  常明月穿着一身紧身黑色开叉长裙,边走边笑容灿烂地朝一旁的记者打招呼。
  她腰肢款摆,裙摆开叉的地方一双大长腿若隐若现。
  不得不说常明月这些年这么红不是没有道理的,她身材很好,长相佳,气质佳,情商高。这样的人,不红才是没天理了。
  顾眠看了一眼之后就没再看直播了,小朱倒是在一旁看的目不转睛。
  “眠眠,她皮肤没你白,眼睛没你有神,身材没你好,长得没你好看。眠眠,等会红毯上你肯定能够艳压全场!”
  顾眠闻言,忍不住笑出了声,小朱的粉丝滤镜真的已经厚到没边了。她笑着说,“谢谢。”
  事实上,小朱确实没说错。
  当顾眠一袭烈焰红裙出现在红毯之上时,整个现场的记者按快门的速度都先慢了几秒,之后他们才勉强从呆愣的状态中清醒过来。一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他们忙争先恐后地开始给顾眠拍照。
  顾眠踩着高跟,黑发红唇,再加上一袭烈焰红裙,整个人艳艳夺目。
  所有人恨不得能够停留在这美妙的一秒。
  顾眠退圈之前曾有人感慨,也许顾眠的颜值巅峰,就是在这一年了。等她经历结婚怀孕生子这个过程之后,她的颜值肯定会有所影响。说不准什么时候她就长残了。
  但是那时候感慨这句话的这个人一定不会想到会有今天这一天。
  顾眠生完孩子,再一次出现在大众面前的时候,她的颜值不降反升。
  之前,她根本就还没有到颜值巅峰的这一天。
  顾眠刚从红毯上走过,下一秒,她的红毯照就上了微博热搜。
  作为热搜体质的明星,顾眠其实对上不上热搜并不在意,她今天在意的,只有一个最佳女主角奖。
  顾眠进入会场,走向自己的位置的时候,刚巧从薛归晚前面经过。
  薛归晚朝她礼貌笑了下。
  顾眠也回以一笑,然后没走几步就到了自己的位置。
  金鸡奖一共设有二十多个奖项,整个颁奖礼的过程,显得冗长而繁琐。
  终于,来到了最佳女主角的环节。
  两位颁奖嘉宾都是有点年纪的老戏骨。两位老戏骨先是互相打趣了一番,回忆了一下电影历史,然后才让在场的所有人看向大屏幕。
  最佳女主角一共有五个提名,其中就有顾眠和常明月。
  等一段vcr过去之后,一位老戏骨看了一眼手中的名单,然后才抑扬顿挫地宣布说,“第三十八届金鸡奖,最佳女主角的获奖者是……《深海》顾眠!”
  四周一下子响起激烈的掌声。
  这个奖项落到顾眠头上,其实根本毫无悬念。
  顾眠上台领了奖,然后垂眸轻吻了奖杯。
  这个奖在国内的含金量很高,能拿到这个奖,是对她演技的认可。
  这些年下来,她终于从一个毫无演技,只能靠运气蒙混过关的新人,成长成了一个有演技的演员。
  顾眠对着话筒勾了勾红唇,这个笑容,美得让人屏息,“非常感谢大家对我演技的肯定,在将来,我会更加努力,努力呈现更好的作品给你们。”
  等颁奖礼结束,顾眠和小朱,李南等工作人员一起离开。
  顾眠侧首和小朱说些什么,突然,小朱闭上了嘴,朝顾眠暧昧一笑。
  顾眠心有所感,马上往前面看去。
  只见程澈单手插兜站在门口的地方。一看到她,他原本淡漠的神情一秒破冰,眸底浮起清浅的笑意。
  小朱李南等人极默契地停在了原地。
  顾眠眉眼含笑,小跑着几步,然后像是燕子一般直直地奔向了程澈的怀里。程澈伸臂将她搂紧,“小锦鲤,恭喜了。”
  顾眠刚嗯了一声,下一秒,她整个人就被程澈公主抱了起来。
  顾眠小小地惊呼了一声,程澈抱着人直接就往自己停在外面的车子走去。
  一到密闭的车内空间,程澈整个人就往顾眠身上压下来。
  顾眠一时有些承受不住程澈的热情。
  过了一会儿,程澈轻笑了一声,声音嘶哑地说,“小锦鲤,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小软从一开始就那么喜欢你了。”
  顾眠脸带潮红,媚眼如丝,整个人被程澈亲的迷迷糊糊的,她下意识回了一句,“为什么?”
  程澈的大拇指从顾眠的唇上用力压过,眸色深深,带着浓烈的色和欲,“因为,你和它是同类吧。只不过它还没成精,而你,已经成了精。”
  顾眠愣了一下,然后才忍不住吃吃笑出了声。
  以前她以为程澈和小软是同类,不然他怎么会长得这么好看?
  她曾经还暗地里偷偷地想,小软讨厌程澈,一定是因为异性相吸,同性相斥这个道理。
  小软是雄性,程澈是男人,所以他们才这么不对盘。
  以前顾眠和程澈视频的时候,只要小软在身旁,小软一定会朝着程澈龇牙咧嘴的。而程澈也不怎么喜欢小软。
  没想到现在程澈居然说她才是狐狸成了精。
  顾眠早就不是六年前那个程澈说几句土味情话就面红耳赤的她了。
  闻言,她伸出一双白嫩的都快反光的胳膊,搂住程澈的脖子,娇滴滴地说,“老公,那你可要小心了。”
  传说中的狐狸精可都是吸人阳气的精怪。
  程澈一下子就听懂了顾眠的言外之意,他喉结滚动了下,笑得一脸勾魂夺魄,“小锦鲤,你现在这么激我……等会可别哭着求饶。”
  顾眠今天拿了最佳女主角,心情大好,所以就算知道程澈是故意引她上钩,她也乖乖顺着他的意了,“有本事你就来呀!”
  程澈呵了一声,用最后的理智将车开到了酒店。
  酒店是离颁奖现场最近的五星级酒店,开车只需十分钟,而他早已经提前开好了总统套房。
  等进了门,看到一房间的玫瑰花瓣,气球,还有足够三个人滚动的大床,顾眠才有点后悔。
  明天她该不会下不来吧……
  请问她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吗!

120、第120章 第一百二十场

  第二天, 顾眠如同两人在一起之后的每一个清晨一样, 在程澈的怀里醒来。


  她微微一动, 程澈就又搂的更紧了一点,他闭着眼睛, 迷迷糊糊地说, “老婆, 时间还早,再睡会儿。”
  顾眠看了一眼时间, 现在是早上七点。
  虽然时间不算早了, 但程澈最近很忙,估计是好不容易才睡个懒觉,所以她也懒得起床,就又跟着程澈一起睡了。
  等两人睡饱,吃过午饭, 两人才不紧不慢地去机场坐飞机。
  顾眠上了飞机之后, 才总算有空问起糯糯来,“糯糯这两天乖吗?”
  程澈把玩着顾眠的手指, “很乖。”
  “老爷子带着吗?”
  “不,爷爷年纪大了, 糯糯我让我爸妈去带了。”程澈爸妈最近正无聊, 糯糯小公主去了之后, 他们不知道有多开心。
  顾眠一想到女儿那张和她有五分像的漂亮小脸, 眼神一下子变得柔软, “我想她了。”
  程澈挑起一边眉头, 不满道,“难道你只想女儿?”
  顾眠凑过身亲了程澈一口,“当然也想你。很想你。”
  他捏了下顾眠的手指,“晚上程执请吃饭。”
  程澈和史密斯先生的合作成功之后,程老爷子就已经功成身退,不再插手公司的事务了。
  公司也已经在那一年顺利继承给了程澈。
  程澈一夜之间身价倍增,成了港城最年轻的富豪。
  这些年程执算是所有程家人中,和程澈关系最亲近的人,所以程澈给了程执不少便利。
  顾眠想了下,“我约了阚阳阳一起逛街,逛完街我还要陪女儿,饭局我就不去了。”
  程执今年三十三岁,但依然还是单身一人。他这几年谈了不少恋爱,但每一次恋爱都无疾而终。
  像是谁都不合他的意一般。
  顾眠以前虽然有所察觉程执对她的感情,但是她一直以为程执的感情来的快,去的也快。但是她没想到自己对程执的影响居然那么大。
  程执喜欢她多年的事情,还是由程执的好朋友江南两年前亲口告诉她的。
  江南说,她都快成了程执的执念了。
  程执这些年不管和谁谈恋爱,都会先拿对方和她比较一番。
  一比下来,那群人没一个能打的。
  不是皮肤没她白,就是身材没她好,要么就是没她长得好看,没她有气质,没她善解人意。
  总之不管是谁和她比,在程执那,都比不过她。
  江南一脸愁色,“他现在根本就没有准备好开始一段新恋情。他年纪不小了,他爸现在又是那么个情况,他是他家的顶梁柱,我是真的怕他孤独终老。”
  江南和她说了这么一番话,她是真的震惊了。
  江南说让她和程执好好谈谈,但是后来她和程执谈也谈了,程执的情路却依然不顺。
  所以这些年顾眠都有意避开程执。
  免得程执越陷越深。
  程澈闻言,自然知道顾眠的意思,他嗯了一声,摸了摸顾眠的手背,“也好,晚上我会早点回来的。”
  如果说最关心程执的终身大事的是程三叔和江南,那么排下来就是程澈了。
  程澈一开始拿程执当情敌一样防,当然,他现在也还防着。但是现在两人之间还有一层好兄弟的关系在,所以他是真的希望程执能够尽快找到一个知心人。
  一来,程执找到适合的女朋友之后,就能放下顾眠了,程澈也好松一口气,二来程执家就他一个孩子,他要因为顾眠孤独终老,程澈心里也过意不去。
  让老婆是绝对不可能的,下辈子都不可能。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尽快有个人把程执勾走,也省的他老是对顾眠念念不忘。
  不然自己兄弟的白月光是自己老婆,他怎么都不可能做到无动于衷,当做这事不存在。
  程澈到包厢的时候,除了他之外的其他人都已经到了,包厢里有男有女,很是热闹。
  程澈到场,完全就是给程执撑面子。因为在场的都是程执的朋友或者是合作伙伴,和他没什么关系。
  程澈粗粗扫了一眼,发现在场的几个都是熟面孔。除了江南之外,其余几个也都是程执的好朋友,之前他和这几人也吃过一次饭了。
  程澈今天迟到了,所以先自罚一杯。
  一杯红酒干完,程澈一入座,程执的一个叫光头的朋友冲着程澈笑得一脸暧昧,“程董,会玩啊。”
  光头是在道上混的,出身普通,不过为人极其讲义气,属于那种能为了兄弟两肋插刀的人。
  程澈自有一套认人的手段,所以见到光头的第一眼,他就知道光头这人值得交朋友。
  程澈一杯酒喝完,单手支额,漫不经心地笑了下,“什么?”
  光头挤眉弄眼,“我昨晚看到你搂着一个大美人进酒店开房了。”
  光头这话一出,瞬间吸引了全包厢人的注意力。除了程澈本人,几乎所有人都露出了惊讶的神色来。
  程澈这人,在光头眼里一直都是自律,洁身自好的代表。
  但是就是这样自律到了极点的好男人,昨晚却和大美女开房去了,光头当时都以为自己认错人了。不过看到那辆程澈新买的悍马,光头就知道自己没认错。
  当初程澈买悍马,光头还有点奇怪。直到昨晚,他才明白程澈为什么买悍马了。
  因为悍马车内空间大,容易干坏事呀!光头摸了摸自己的下巴,果然啊,男人都难过美人关。
  程执闻言,眉头蹙了起来,“你去外面乱搞了?”
  程澈莫名其妙地看了程执一眼,“怎么可能?”
  程执知道程澈不屑撒谎,闻言哦了一声,紧绷的神色再一次放松了一下。
  光头听到两人这一番对话,还以为程澈是要赖账,他一边掏出手机,一边口里说着,“哎,你们是不是不信?说实话,我昨晚看到程董的时候,也不信啊。但是事实教做人,真是他,五星级酒店,两人边搂边亲,啧啧啧,你们能想象?我还拍照了呢!”
  光头这句话一落,在座的某个年轻女生瞬间苍白了面色。
  她一旁的兄长拍了拍她的肩膀以示安慰。
  程澈听完这番话,面色一如既往的很淡定,他还姿态随意地给自己倒了一杯红酒抿了一口。
  倒是江南,听完之后忍不住凑上前去看了一下光头所谓的照片。
  等他一看完,他就忍不住爆笑出声,“哈哈哈哈哈哈。”
  光头一脸莫名,他摸了摸自己光溜溜的脑袋,问,“怎么了?笑什么啊?”
  江南指着光头拍下来的照片,笑得不可自抑,“你傻啊,这是他老婆!他和他老婆,不管做什么,都是合法的!”
  光头一脸尴尬,“啊,原来这位就是程董的老婆啊。哈哈哈哈。”
  程执啧了一声,“弟妹拍完戏了?”
  江南在一旁忍不住调侃,“啧啧,宠妻狂魔又要上线了。”

  ☆、第121章 第一百二十一场

  光头一听, 顿时来了精神, “宠妻狂魔?程董?”


  不怪光头这么惊讶,实在是他对程澈的了解本就不算多。
  这里这么多人, 除了几个知道内情的, 其余不少人都以为程澈只是一个超级有钱的,开公司的富二代。
  他也就跟着别人一起喊程澈一声程董, 但程董具体是哪家公司的董事,今年多大了, 有没有结婚,妻子是谁, 他是一概不清楚的。
  程执爱好交友,他的朋友遍布五湖四海。在程执看来,多一个朋友,等于多一条路子, 所以他交友,只看对方自己的能力, 以及合不合眼缘,不会太在乎对方的出身和学历。
  因此程执不光有同背景的朋友, 更多的,是一些出身普通的朋友。
  就比如这个光头,他学历不高,但是为人仗义可靠, 在道上吃得开, 路子也广。程执开发北城那块地皮的时候, 光头帮了他不少忙,所以程执和这个光头走得近,经常会一起吃顿饭什么的。
  光头只知道程澈有钱,非常有钱,并且为人非常自律。
  男人嘛,谈生意的时候总会去一些特殊的场合。但是程澈和程执两个人,简直就是男人中的一股清流,在他们左拥右抱,搂着各色美女调情的时候,他们两个就是能做到不动如山。
  别说左拥右抱了,就是连一个眼神都不会给她们。
  所以在发现程澈和一个大美人开房之前,光头一度以为程澈和程执两个人有一腿。
  现在江南说程董是个宠妻狂魔,他怎么可能不意外?
  江南给自己插了一片冰镇西瓜,咬了一口,然后乐滋滋地说,“是啊,有机会你们就能见识到了。”
  光头暧昧地哦了一声,“真的很想见识一下了。”
  程澈手腕轻动,转了一下杯中酒红色的液体。
  他没有加入几人的对话,闻言只慵懒地笑了下。
  他从程老爷子手中接手公司之后,他就一改以前的作风,整个人变得低调内敛起来。
  事实上,他一直都是个低调的人,但以前娱乐圈风气如此,不高调,很快就会被观众遗忘,所以那时候的他也不得不遵从游戏规则,时不时地会出现在头版头条。但是如今的他,秉持着低调做人,高调做事的原则,本人出现在公众面前的次数屈指可数。
  这些年他的公司越做越大,事业越来越顺,但是他为人却反倒越发谨慎小心。他就怕哪一次行差踏错,给自己的爱人家人带去伤害。
  六年时光,在程澈身上留下了明显的痕迹。
  他身上的青涩一扫而光,整个人变得低调内敛,成熟稳重。一举一动,都带着成功男人独有的魅力。
  要说六年来唯一不变的,大抵只有他对顾眠的爱了,而这份爱,历久弥深,经受的住任何考验。
  几个男人在饭桌上嘻嘻哈哈的,这时候,一道清亮的女声突然插话说,“光哥,手机能不能给我看下?”
  光头没多想,随手把手机递给这个女生,“穗穗,你也对程董的老婆好奇吧?哎,我昨晚激动到手抖,只偷拍到了一个背影和侧面,没拍到正面。”说到这个,光头就深感遗憾,下一次不知道还看不看得到。
  穗穗抓住手机,然后一下子就看到了手机屏幕上那张让她感到刺眼的照片。
  抓拍的照片有点模糊,但是一点都不妨碍她看清楚照片上的两个人。
  照片上,程澈紧搂着一个女人,并且热情地侧过身亲吻她的侧脸。
  这几次见面,他都是清冷又自持的,她何曾见过他这样男人的一面?
  因为只有一个背影,所以穗穗只能看出这个女人有着极其曼妙的身材,至于别的,就算她将这张照片盯穿,她也瞧不出什么名堂来。
  她的兄长严岂怕被人看出她的异样,忙一把抓过手机,草草扫了一眼照片,然后就把手机还给了光头。
  他还不忘客套地夸赞了一声,“程太太气质真好。”
  程澈礼貌勾唇笑了下,“谢谢。”
  等一顿晚饭结束,就到了买单环节。
  程执刚掏出银|行|卡准备买单,江南就在一旁提议说,“不如我们几个把卡都拿出来,让服务员随机抽,抽到哪张就哪张卡的主人请客?”
  这个游戏最近饭桌上挺流行的,所以江南也想玩玩。
  光头忙哎了一声,“刚不是说好程哥请客的么?”
  江南摆摆手,“你们不用参与,就我,小四,还有程董玩玩。”在座的只有他们几个不差钱。
  程澈怎么样都无所谓,江南话一说完,他就随手掏出了自己的黑金卡搁在桌子上。
  光头,严岂还有其余几个识货的一看到这张百夫长黑金卡,眼睛都亮了。就连程执都没这种卡,而程董却持有这么一张素有“卡中之王”美名的黑金卡,这说明了什么?
  这说明程澈和程执虽然两人都姓程,但两人的身份地位却完全不是一个档次的。
  怪不得程执是程总,而程澈却是程董了。
  几个人一下子就对程董的身份有了一个更加确切的认识。
  服务员显然也是没见过世面的,江南让她在三张卡里随便抽一张,她想都没想,直接抽了这张特别的黑金卡。
  原因无他,在一众普通卡中,这张黑金卡实在太显眼了,就如同程澈本人一样,耀眼的让人无法不注意到。
  服务员一做出选择,江南就在一旁拍掌哈哈大笑,“哈哈,这一次轮到程董请客。”
  程执摸了摸鼻子,故意做遗憾状,“刚才早知道就多点几瓶好酒了。”
  结完账,程澈从服务员手中接回卡,语气淡淡,“我家里还有不少珍藏,你要喜欢,什么时候有空了来拿几瓶就好。”
  江南闻言大大卧槽了一声,语气羡慕道,“为什么我就没有一个大佬兄弟?”
  程执轻拍了他的肩膀,调侃,“或许你可以指望一下我哪天成了大佬。”
  “好好好,兄弟我靠你了。”
  程澈起身,“我先回去了。”
  光头啊了一声,“这么早?不再玩玩了?”
  程澈离开以后,光头贼溜溜地问,“程董这是回去陪老婆了啊?”
  江南性子直来直去的,直接就回答了,“不然呢?”
  程澈的身份在他们这群人里成迷,光头是真的对他好奇,尤其是程澈在掏出黑金卡之后,他就对他越发好奇了,“他真是宠妻狂魔?”
  江南一脸不耐,“是啊,宠妻狂魔,就算是他女儿在他老婆面前都得往后排。”
  光头狠狠拍了下自己的脑袋,“程董女儿都有了?”
  程执实在是忍不下去了,“你以为他手上的婚戒是摆设啊?”
  光头摸了摸自己光溜溜的脑袋,“什么时候带我们见见程太太?”
  江南瞥了一眼光头,“想见?”
  光头猛点头,这么一个壮汉,做这个动作莫名带上了几分憨厚感。
  程执忍不住笑了一声,“过两天我堂妹程怡结婚,你们跟着我一起去吧。”
  严岂看了一眼自己妹妹,问,“你堂妹结婚,我们没请帖,直接去不大好吧?”
  程执不以为意,“没事,我和我堂妹关系不错,我多带几个朋友,她没意见的。”
  光头一脸兴奋,“那感情好呀,到时候我给包个大红包。”
  等一行人散去,严岂才对着一旁的妹妹苦口婆心地劝说,“好了,现在知道程董不光结婚了,而且连女儿都有了,你也该死心了吧?”
  严穗倔强的摇了摇头,无声抗拒。
  她对程澈是一见钟情。她十九年的生命,都因为遇到程澈而闪闪发亮。
  她小时候曾幻想过自己王子的模样。在她的想象中,他英俊,潇洒,专一,深情,稳重,多金。
  在遇到程澈之前,严穗以为幻想终归只是幻想,现实中不可能会有这样完美的男人存在。但是遇到程澈之后,她才知道,原来她理想中的男人,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
  她以前没有遇到,只是因为时机不到。
  而现在,她好不容易遇到了,难道就只能远远地看着他吗?
  严穗微微抬起头,清纯漂亮的脸上满是倔强,“哥,至少让我看看他的……那位吧。除非她真的比我优秀很多,不然我真的死不了心。”
  严岂头疼地叹了口气。
  他的妹妹,从小优秀,她不光成绩拔尖,样貌也拔尖。从幼儿园开始就一直是女神一般的存在。
  但越是优秀的人,就越是骄傲和固执。
  严岂以前一直以自己的妹妹为傲,也从不认为骄傲和固执是什么坏事,但是现在,他只觉得头疼。
  他知道严穗并不是一个三观不正的人。
  他们家可以称作是书香门第,严穗从小就接受良好的教育,她从小到大一直品学兼优,不止一个老师称赞过严穗小小年纪就三观很正。
  怪只怪,这个世界上居然有程澈这样的人存在。
  他太闪亮,也太耀眼,他就像是一颗启明星一样,高悬在空中,让人一眼就能看到。
  这样优秀自信又强大的男人,估计对不少心怀美梦的女生来说,就算让她们抛弃三观,也无法让她们忍住不去追逐。
  严岂叹息着摸了摸严穗的头。
  现在他在一旁劝不但没什么效果,可能还会起反效果,所以严岂也只能寄期望于严穗自己放弃了。
  顾眠穿着小礼服,挽着程澈的臂膀参加程怡婚礼的时候,只觉得时光如水。
  她第一次遇到程怡的时候,程怡才17岁。
  那天程怡在花园里被自己的小姐妹故意弄歪了刚整的鼻子。
  而六年时间过去,程怡都已经大学毕业,进入了婚姻的殿堂。
  到了程怡家,程澈去和其余人寒暄,而顾眠则进了程怡的化妆室。
  化妆室里程怡不少小姐妹都在,看着眼前这一幕,不由得让顾眠想起了自己结婚的那一天。
  这时候,程怡透过眼前的梳妆镜看到了顾眠,忙喊了一声,“嫂子好!”
  顾眠笑了下,走到程怡身后,“新婚快乐。”
  程怡羞涩地露齿一笑,“谢谢。”程怡说完,看了一眼顾眠身后,问,“糯糯没来吗?”
  “没有,今天婚礼来宾太多,人员混杂,我怕照看不周,就没带糯糯来。”
  程怡刚化完妆,接亲大队很快就来了。
  一群人闹闹腾腾的,不管新郎在外面怎么呼喊,里面的伴娘就是不给开门。
  几个伴郎从门缝里不断塞红包进来,新娘房里的人几乎每个人都手里拿着十几个红包。
  红包里钱不多,主要是为了讨个喜庆。
  伴娘高声道,“红包不够!”
  伴郎在外面讨饶,“姐姐哎,红封袋不够了啊。”
  伴娘不满,“你叫谁姐姐呢?”
  “那妹妹,妹妹总可以了吧。”
  另一个伴娘接着说,“红封袋不够?明显诚意不足啊,才准备这么点?”
  伴郎在门外重重地咳了两声,“那小姐姐们,你们怎么才能开门啊?”
  伴娘a:“学猫叫!”
  伴娘b:“学狗叫!”
  伴郎头大,这年头,做伴郎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那到底是要学猫还是学狗叫?”
  顾眠看着这一幕,不由得想起了几年前她结婚,程澈来接亲的一幕。
  那天阚阳阳,李晓几人,可以说是把程澈折腾的够呛。
  很多年前她输了大冒险,给程澈打电话念了一段小黄文,接亲这一天,阚阳阳几人故意使坏,让程澈当着那么多伴娘伴郎摄影师的面读小黄文。
  结婚这种特殊的日子,程澈可以说是对伴娘有求必应。她们让读小黄文,他也乖乖读了。
  顾眠当时听着程澈读小黄文,整个人乐不可支。程澈用那么平缓冷静的语调,念着格外刺激的字眼,这种反差,真的足够她回味好多年了。
  当时阚阳阳笑得都差点闭气了。
  只不过等到晚上,顾眠就一点都笑不出来了。
  因为程澈把小黄文里念到的过程,统统都用到了她的身上。
  而且他还学着小黄文里的男主一样,口里骚话不断,整个人要多坏有多坏,要多浪有多浪。
  顾眠再一次对程总强大的体力有了直观的认识。
  那一晚,她只觉得自己的腰都快要断了。
  果然出来混,早晚都是要还的。
  等新郎伴郎终于通关进来之后,接下去就是一通繁杂冗长的结婚流程。
  一行人到酒店的时候已经是中午十二点了。结婚仪式开始的时间,是十二点半。
  然后,新娘新郎在所有人的见证下互相交换了戒指。
  司仪抑扬顿挫地在所有来宾面前回忆了他们相恋的过程,之后,新郎新娘的父母也上台发表了感言。
  一通流程下来,总算是到了一个对现场单身男女比较感兴趣的环节。
  新娘扔捧花的时候,是幸福和带着祝福的,所以一般都认为谁抢到了婚礼上的捧花,谁就能接到新娘的这一份祝福。
  一般去抢捧花的,都是心里有对象,准备用捧花求婚的。
  顾眠看到程怡手中的捧花,感慨了一句,“她的捧花真好看。”
  程怡用的捧花,和平时别人用的捧花不大一样,而且造型也格外别致。可以看出,这对新人对这场婚礼是用了心的,从新娘手上捧着的这一束独一无二的捧花就能窥见一二。
  程澈俊眉微挑,“喜欢?”
  顾眠咬了下唇,“就是觉得很特别。”
  顾眠也没把这个小插曲放在心上。
  但是她万万没想到,在新娘背对着所有观众,双手用力往后抛捧花的时候,程澈居然上前去抢捧花了!
  他去抢捧花也就算了,最后居然还真的被他抢到了!不得不说其他抢捧花的宾客战斗力是真的不行。
  不过抢到了捧花也就算了,他居然还从前面单膝跪在她面前,把捧花递给她!
  这一连环骚操作,让整个大厅的来宾都惊呆了!

  ☆、第122章 第一百二十二场


  她没想到自己只是随口说了一声新娘的捧花好看, 程澈就为她去抢来了, 而且抢到之后,还亲手单膝跪地亲手交到了她的面前。
  程澈轻咳了一声, 刚想说些什么, 这时候江南忍不住跑过来大声喊,“程董, 你这么个已婚男士, 瞎凑什么热闹啊?”
  另外一个没抢到捧花的伴郎也在不远处捧头哀嚎, “还给不给我们这种单身狗活路了?”
  几乎所有想要抢捧花的男士都没想到会突然杀出程董这匹黑马, 他们也万万没想到程董雷厉风行之间就把捧花给抢走了,根本没给他们反应的时间。
  问题是,他一个已婚狗,抢捧花用来干嘛?
  顾眠抿唇一笑,从程澈手中接过捧花,轻声让他快起来。
  程澈起身后整理了一下因为剧烈跑动而凌乱的西装, 笑得漫不经心,“手快有, 手慢无。这是古往今来不变的真理。”
  说完,程澈就不搭理他们了, 他转而看向顾眠, 桃花眼深邃,“喜欢么?”
  顾眠俯首轻嗅捧花, 垂眼笑得明媚动人, “很喜欢。”
  他在一群伴郎中拼尽全力才为她抢来的捧花, 她怎么可能不喜欢?
  江南回到自己那桌之后,摇头感慨,“程董的求生欲,实在是太强了。”
  程执拿起酒杯轻晃,“他不是向来如此么?这么多年了,你还没适应?”
  江南啧啧两声,“宠妻狂魔还真不是随便说说的。不过也真是难为了他这把老骨头,居然在一群二十刚出头的年轻人中活生生杀出了一条血路,最后还把捧花给抢到了。”
  光头刚喝进口的红酒都因为江南这句话给直接喷了出来。
  江南一个比程澈还大上几岁的老男人,到底哪里来的立场喊程澈一把老骨头?
  不过光头也算是对程董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他呛完缓了好一会儿才说,“这说明程董心诚啊。比那几个伴郎还有抢捧花的都用心。”
  不然怎么独独快到而立之年的程董抢到了捧花?
  要知道,那群年轻人可根本没放水。
  江南嘿嘿一笑,不说话了。
  说完程董抢捧花的话题,光头转而把话题转到了程澈的身份上面。
  “说起来,你们程家好像是个大家族啊。”
  光头边说着边左看右看,今天这一次婚宴,可以说让他大开了眼界。
  他第一次知道,原来真正的富豪,结婚是这么大排场的。整个现场,处处讲究。
  就连服务生,都说的一口流利的英文,就为了能够更好地接待外国宾客。
  严岂听闻也插话说,“我好像看到了好几个经常出现在公众面前的大人物。”
  程执喝了一口酒,语气波澜不惊,“嗯。”
  严岂不动声色地问,“那程董?”
  “他是程氏财团的董事长,也是程家现在……最有地位的人。”
  光头,严岂等人一听到程氏财团,脸色瞬变。
  他们自然是听过程氏财团这个名头的,但是他们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有一天居然会和程氏财团扯上关系。
  光头惊得手里拿着的酒杯都差点掉地上了,“我一直以为程董就是个有钱的富二代,没想到他来头居然这么大。”
  严岂看了一眼身旁的严穗,意有所指地说,“是啊,原来是真豪门,和我们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
  严穗因为震惊,激动而微微有些泛红的脸,因为严岂的话而瞬间苍白。
  整个午宴,严穗都有些魂不守舍。
  她脑海里一直盘旋着程澈的名字。
  一想到程澈,她就觉得这个世界上怎么可以有这么完美的人,但是一想到对方高不可攀的身份,她心里又有些没底。他会喜欢她这样的吗?
  严岂私底下暗示了严穗好几次,但是严穗视若未见,只一个人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突然她看到程澈起身往某个方向走去,而且他是一个人去的,像是去上厕所的样子。
  严穗看到,忙不管不顾地跟着起身,她没有去管倒地的酒瓶,也没有去管严岂的惊呼。
  她整个人像是入了魔一般只知道追着程澈而去。
  严穗总算在厕所门口追上了程澈,并且成功拦下了他。
  程澈看着挡在自己身前的人,语气礼貌但透着疏离,“严小姐?”
  严穗重重咬了下唇,语气有些彷徨无措,“程董,我有话和你说。”
  程澈语气淡淡,“嗯?”
  严穗闭了闭眼,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喊出了这句她早已在心中酝酿了无数遍的话,“我喜欢你!”
  不同于严穗的紧张,忐忑,无措,程澈表现得相当冷静,也相当的淡漠,他淡淡地说了一句,“我知道。”
  严穗一时以为自己听错了。
  那他怎么可以一直表现的如此无动于衷?
  严穗仓皇睁眼抬头往程澈看去。
  一看,她就看到了程澈淡漠到了极点的眼神。他看着她,就跟看着一个陌生人没什么区别。
  直到这一刻,严穗才清楚地意识到程澈那句“我知道”,到底是什么意思。
  他知道,但是他并不在意,也不会放在心上。
  或者说,对他而言,她喜欢他这件事,无关轻重,就和一只小猫小狗喜欢他没什么区别。
  严穗失神地往后退了几步。
  她突然清楚的意识到,这一场在她自己看来惊天动地的暗恋,其实从一开始,她就已经输得一败涂地。
  严穗只觉得自己所有隐匿的小心思都在程澈洞若观火的目光下无所遁形。她以为自己比程澈的妻子年轻,貌美,干净,他就会喜欢她。但程澈的表现,彻底熄灭了她心底的小火苗。
  严穗一时羞愧的无地自容。她呐呐地说,“对……对不起。”
  程澈微微颔首示意他听到了这句道歉之后,就面无表情地从严穗身前经过了。
  他没有立场,也没有必要和她多说一些什么。现实自然会教会她成长。
  而程澈离开之后,严穗整个人都像是脱了力一般,无声流着泪,从墙上无力地滑下。
  回想从遇见程澈之后的一幕幕,她想,从一开始,就是她鬼迷心窍,想错了。
  程澈和他的妻子情比金坚。他们的感情,根本就不是她这个外人可以破坏的。
  午宴结束之后,下午就是户外活动了。
  一般都是新人在一众亲友面前互动。比如新郎公主抱着新娘做游戏什么的,然后摄影师会将这一刻记录下来。
  这些记录下来的片段,以后都会成为新娘新娘珍贵的回忆。
  顾眠看着在草地上做游戏的新郎新娘,一时有些感慨,“程怡都结婚了。”
  程澈牵着她的手嗯了一声。
  顾眠用空着的那只手捏了捏自己的脸,用一种听不出语气的声音说,“据说女人过了二十五岁,胶原蛋白的流逝速度就会变快很多。”
  她朋友圈不少朋友都在服用胶原蛋白肽,这种玩意,最近都快刷爆她的朋友圈了。据说每天一瓶,坚持几年,皮肤就会有明显的改善。
  她也难免心动。但最后,依旧没敢轻易尝试。
  程澈捏了捏她的掌心,轻笑了一声,“眠眠,你知道么,很多年前,我很怕变老。”
  顾眠一时有些惊讶,她开玩笑说,“哦?原来我们程董也怕老吗?”
  程澈笑得温和,“以前很怕。那时候,我才刚进娱乐圈,还没有一部拿得出手的作品。
  我知道我不少粉都是因为我的脸才粉我的。那时候我还没红遍全球,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将来会怎么样。我总是会忍不住想,如果有一天我老了怎么办?我的粉丝是不是就会抛弃我了?我会不会没红就过气了?”
  顾眠闻言有些心痛。
  程澈刚进入娱乐圈那段彷徨,无奈的日子,她不曾有机会参与。但光是听着,她都知道他那时候的日子有多艰难。
  那时候,他因为家庭的原因不得不进入娱乐圈赚钱养家,但是他一没资源,二没背景。
  一个什么都没有的新人,想要在娱乐圈里闯出一片自己的天来该有多难?
  这背后,他付出了多少汗水和努力,只有他自己最清楚。
  她抿抿唇,看着他,催问道,“然后呢?”
  程澈垂首笑了下,“然后?然后,现在的我,已经不怕变老了。”
  顾眠歪了歪头,奇怪地问,“你居然不怕了?”
  她原本想,这个世界上大抵没有人是不怕变老的。但是程澈却说,他不怕?
  程澈将目光放在顾眠身上,不紧不慢地说,“是啊,因为我和你的生命,是同步的。一想到我能和你经历生命接下去的每一个阶段,和你每天一点点变老,看我们的孩子一点点长大,我就觉得变老并不是一件可怕的事情,而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顾眠张大了嘴,一时失去了言语。
  原来,她这么神奇。
  有她在身旁,能让程澈无所畏惧,就连变老,都觉得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顾眠喃喃地说,“原来,我对你影响这么大吗?”
  程澈低低一笑,“当然了,因为,你是我的小锦鲤啊。”

  ☆、第123章 第一百二十三场

  程怡婚礼的第二天, 就是程澈的生日。


  临近晚饭的点,顾眠去超市买了几袋子食材, 然后去了程澈父母家。
  这些年,无论是她还是程澈,每一次的生日都是和程澈父母一起过的。
  她到的时候,楼强正抱着糯糯逗她玩。如果说糯糯出生之后谁最宠她, 那肯定是楼强无疑了。就算抱着糯糯抱的手臂酸痛,楼强每每也舍不得撒手。
  看到顾眠, 楼强轻轻握着糯糯的手, 看着糯糯,口里温柔地问,“糯糯, 快看,谁来了呀?”
  糯糯才刚满12个月, 还不会说话, 她另一只手放在嘴里,眨着黑葡萄一样漆黑纯净的眼睛盯着顾眠。
  楼强帮糯糯回答, “糯糯,看呀, 是妈妈来了。”
  顾眠先是将食材放在厨房里,然后走到糯糯身前,朝她轻轻拍了拍手, “糯糯, 来, 妈妈抱抱。”
  糯糯乖乖地朝顾眠张开双臂,顾眠一把将她抱起。
  可能是继承了她和程澈的全部优点,所以糯糯长得就像洋娃娃一样可爱。
  大眼睛,白皮肤,按照楼强的说法就是,他活了五十多年都没见过像糯糯一样好看的孩子了。
  顾眠在她面上响亮地亲了一口,引来糯糯一阵咯咯的笑。
  晚上七点的时候,程澈回来了。
  程澈回来后一看到糯糯,就上前一把把她抱了起来,在她脸上亲了好几下,“糯糯!爸爸的小仙女。”
  糯糯被程澈的胡茬刮到,一张精致的小脸别开,不去看他,像是有些生气了。
  程澈笑了下,放下身段去哄她,又是唱歌,又是做鬼脸的,没一会儿就把糯糯哄得咯咯直笑。
  顾眠看到眼前这温馨的一幕,不由得展颜一笑。
  晚上吃了楼妈亲手烹饪的一桌好菜和长寿面,程澈的生日就算是过得差不多了。
  程澈爸妈主动把糯糯留了下来,把独立的空间留给他们。
  一离开程澈父母家,程澈就一把搂过顾眠,“没有礼物送我?”
  程澈脸上露出几分兴味,“哦?是什么?”
  顾眠神秘一笑,“回家你就知道了。”
  这几年两人的生日,他们彼此都会为对方准备礼物。
  不过时间长了,送对方礼物确实会成为一件让人头疼的事情。
  程澈虽然也期待顾眠的礼物,但他约莫着就是一些寻常的礼物。但是他万万没想到,顾眠居然会给他准备这么大的一个惊喜。
  顾眠扎上了双马尾,穿上了情趣jk制服。
  情趣jk制服的裙摆到大腿根部,露出了顾眠一双白皙笔直又修长的腿。而上衣则是紧身的短款,露出了一大截白皙的腰肢。
  程澈看到眼前这活色生香的一幕,瞬间就愣住了。
  他喉结滚动,声音都有些干涩,“眠眠,你……”
  顾眠跪在床上,换上了这一套制服之后,她看上去就像是个刚刚成年的学生,既清纯又漂亮。顾眠歪头一笑,双马尾因为她的动作而在空中划出了一道线,显得俏皮又动人。
  “老公,生日礼物喜欢么?”
  程澈单手利落地脱掉了自己的上衣,另一只手放在皮带扣上,啪嗒一声,是扣锁解开的声音,他低低地笑了两声,“喜欢,我喜欢极了。”
  顾眠刚被压倒,她突然问了一个问题,“我是你的谁?”
  程澈眸色深得似海,一时没反应过来这个问题,“嗯?你是我的老婆啊。”
  顾眠不依不饶,“糯糯是你的小仙女,那我呢?”
  程澈好笑地用鼻子蹭了蹭她的鼻子,“小锦鲤,你是我的小心肝啊。”
  她是他的心,他的肝,占据了他生命的四分之三。
  其余的四分之一,才是他自己,和其余的人。
  顾眠哼唧了一声,脸上扬起了一抹满足的笑。
  程澈跟着笑了下,下一秒,她的全部声音,都湮灭在了程澈铺天盖地的吻里……
  在沉沦的前一秒,顾眠突然想,此生,这样就很好了。
  再不可能,遇到这样的幸福了。

  ☆、第124章 第一百二十四场

  “薄欢, 你快点醒醒呀,老师来了。”


  薄欢迷迷糊糊地被人摇醒了,她微微抬起头,迷蒙地眨了眨眼,眼底印入一张熟悉又陌生的脸。
  熟悉是因为她高中曾和李潇潇做了三年的同桌,陌生是因为高中毕业之后,她们两个已经十多年没见过了。
  她听说李潇潇嫁人之后过得不好, 和以前的同学都没联络了。她也没有李潇潇的联络方式, 高中之后两人就各奔前程了。
  但是现在李潇潇怎么会以如此一张稚嫩的脸出现在她面前?
  薄欢的脑子一时有些混沌。
  这时候, 她突然发现自己身边居然都是穿着高中校服的同学。
  而讲台上站着的是她高中最敬也是最怕的班主任。
  李潇潇摇了下薄欢的胳膊, “薄欢, 你发什么呆呀,快把数学书拿出来啊。”
  薄欢看着教室上的标语, 喃喃地问, “我们高三了?”
  李潇潇用力点点头, 脸上带着青春明媚的笑, “对呀, 高三了,我们马上就能解放了。”
  薄欢不知突然想到了什么,忙从座位上站了起来闷头往门口跑去。
  班主任看到她不管不顾往外跑, 忙高声喊, “薄欢, 马上上课了, 你干什么去?”
  但是薄欢对班主任的呼喊声充耳不闻, 她现在什么都听不见,什么都不想管,她只发了疯一样的想去见一个人。
  见一个现实中,她整整喜欢了二十年的人。
  薄欢跑到高三十二班门口的时候,高三十二班也正在上课。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做这么一个梦,难道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但不管怎么样,在梦里,她可以尽情地大胆一点,不要再像年轻时的自己那样,胆小而羞涩。
  在梦里,她不想再将那一份暗恋牢牢地憋在心底,谁都不敢说了,她要大胆的告诉他,她喜欢他。
  薄欢冲到十二班教室门口,用力地拍打着门,没一会儿,十二班的任课老师就过来开了门。
  开门的是一个女老师,薄欢知道她,是十二班的语文老师,年级教研组组长,也是她堂姐的好朋友。换成是真正高三时的薄欢,也许一看到这个老师,她就退却了。
  但是现在,她已经高中毕业十多年,在社会上也打拼了多年。说起来,这个女老师现在比现实中的她还要年轻好几岁呢。
  女老师语气很温和,“同学,你有事吗?”
  薄欢用力地点点头,“有事!”
  女老师继续耐心地问,“请问是什么事呢?”
  “谁?”女老师边说着边让开了几分,薄欢趁着这个空隙一下子冲到教室里,她对着教室最后一排的程执,一鼓作气大声喊道,“程执,我喜欢你,真的很喜欢很喜欢你!”
  全班先是安静了几秒,然后瞬间爆发出巨大的欢呼声,尖叫声,嬉笑声。
  场面一时混乱的不行,整个闹事闹哄哄的,就连女老师都愣住了。
  这孩子是高三压力太大了,所以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了吗?
  薄欢不知道为什么,她心里这一颗沉甸甸的心,一下子变得轻松了起来。
  在梦里,她终于将自己的心里话说出来了。
  现实中的她,从高一第一次见到程执的那一面就喜欢上他了。但是她的胆子只有指甲盖那么大,每一次,她都只敢暗暗的观察着程执的动态,不敢将自己对他的小心思诉之于口。
  后来,她不知道从谁那里听说程执有意报考香港大学,为了能和程执上同一所大学,她拼了命的学习,每天只敢睡五个小时,就怕自己考不上。
  最后她如愿以偿的拿到了香港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但是等到她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她才知道程执原来早就申请了海外的名校,八月陌就要去离她几万公里的地方求学了。
  她完全不知道自己那一段时间是怎么过来的,她也不知道自己该怪谁。
  怪告诉她错误讯息的同学,还是怪她自己?
  如果没有人告诉她错误的信息,她就不会努力错方向。
  但如果她没有在最后关头一心沉浸在学习里,没有时间去关注程执的动态,她就不会连他的具体打算都一点不知道。
  最后,她想通了。谁都不能怪。
  怪只怪,她和程执没有缘分。
  那时候,她身边的同学,亲戚都在祝贺她,她的父母因为她考上有着亚洲“常春藤”之称的香港大学而深感骄傲,只有她,完全感觉不到喜悦的感觉。
  她暗暗追逐了整整三年的人,终究还是离她越来越远。
  后来,他开通了ins,时不时就会在上面发布一些日常。
  她用小号加了关注,但即便如此,她依旧每天都会刷无数次他的动态,就怕自己没有第一时间看到对方的动态。
  从他发出来的日常中,她知道他过得很好,学业有成,身边朋友成群。后来他又自己创业,一路顺风顺水,可以说没有遇到过挫折。
  人生赢家不外如是。也是,他这样的天之骄子,怎么可能会过得不好呢?
  只不过,他似乎一直都没有喜欢的人。
  直到,他遇到了他生命中最爱的人,顾眠。
  一想到程执为了顾眠到了三十六岁都未婚,她内心一时苦涩无言。
  但好在现在是在她的梦里,这时候顾眠还没有出现。程执还是那个浪天浪地的他。
  虽然薄欢脑海里想过了很多,但事实上现实中只过去了几秒钟的时间。
  她看到有一个男生站起来一条腿放在椅子上,一只手锤着桌子,哈哈大笑,“阿执,听到了没?”
  如果她没有记错,这个男生应该是程执一生中最好最铁的兄弟,江南。
  程执吊儿郎当瞥了江南一眼,懒洋洋地说,“听到了。我又没聋。”
  江南顿时乐不可支,暗戳戳给薄欢竖起了大拇指。
  这年头,这么有勇气的姑娘不多了啊,居然还敢在上课时间来告白,她就不怕被学校处分么?
  这时候,女老师用力拍了下手,“同学们,安静一下。”十二班发出来的巨大动静都影响到了周围两个班,边上两个班的任课老师都忍不住出来查看情况了。
  “怎么了?你们班怎么这么吵?”
  女老师忙摆摆手,抱歉道,“没事没事,你们上课。”
  女老师转头看向薄欢,一脸无奈,“这位同学,要不你先回自己的教室吧?”
  薄欢心里有些纳闷,怎么这个梦这么长,她到现在都还没有醒。
  在梦里实现梦想,也算是实现了梦想吧?
  应该就没有遗憾了吧?
  她没有回答女老师的问题,而是在周围学生的一片嘘声中一步一步走到了程执的跟前。
  站定之后,薄欢自我介绍道,“程执,我是高三六班的薄欢,薄,是薄荷的薄,欢,是喜欢你的欢。”
  这一次,他总应该知道她了吧。
  她在程执生命中,应该也留下了丁点的印象,而不是像现实中那般,他连她的存在都不知道。
  程执上上下下看了她一眼,不咸不淡地嗯了一声。
  这时候,教导主任刚好在附近巡视,看到这边的情况,她走过来一脸严肃地说,“干嘛呢干嘛呢?要反了天了啊?”
  女老师有心为薄欢说几句,但是班里大嘴的男生马上出卖了她,“老师,这位女同学给我们学校的校草表白呢!”
  教导主任闻言满脸不赞同地看向了薄欢,严肃地说,“你跟我来。”
  说完,她又点了点十二班里的同学,“你们给我好好上课!”
  做完这一切之后,教导主任才带着薄欢离开了。
  教导主任曾经是薄欢青春记忆里最怕的人,但是时隔十多年再重遇旧人,薄欢心底没有任何的惧怕,反倒多了几分亲切感。
  在梦里重遇青春时遇到过得人,这种体验,真的很稀奇了。
  到了办公室,教导主任用力敲着桌子,一脸不满,“你几班的?叫什么?”
  薄欢乖乖回答了,“高三六班,薄欢。”
  “你什么情况?刚才在干嘛呢?”
  薄欢的语气相当冷静,“我喜欢一个人,因为高三了,怕以后没机会说出口,我就到他班上去直接告白了。”
  教导主任被薄欢的一番话噎到了。
  瞧瞧,瞧瞧,现在的学生居然胆子都这么大了!
  “你高三了,现在最重要的是什么,你难道不知道?”
  薄欢这时候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头了。
  这个梦,怎么会这么逼真呢?
  薄欢左右扫视了一番办公室,她这才发现,办公室里的每一样东西,都是清晰的,而不是模糊不清的。
  这真的只是一个梦么?
  薄欢一时有些怀疑了。
  这时候,教导主任久久没有等到薄欢的回答,又问了一遍,“问你呢,作为一个高三生,你现在最重要的是什么事情?”
  薄欢下意识回答,“学习。”
  “是啊,学习,你明明知道是学习,但是你刚才是在做什么?你居然冲到对方班级里和人表白,你就不能再忍几个月?”
  薄欢在心里回答,忍不了了,再过几个月,他就直接出国了。
  而他出国之后的五年里,她每一天都只能通过社交软件来得知他的动态。
  他一直都不知道,有一个女生,总是在默默地关注她。
  但是现在,她不想再这样下去了!
  “你知不知道你刚才的举动影响很不好?要是别人有样学样怎么办?”
  薄欢面上乖觉,一声不吭,一点都不反驳教导主任的话。因为多年的职场经验告诉她,在这种时候顶嘴,对方会越来越来劲,还不如就当做对方是在放屁,左右进右耳出,反正也影响不到她什么。
  教导主任在薄欢面前喋喋不休个不停,薄欢基本都没过心。
  她还在回想刚才那一幕。
  程执长得可真是好看啊,俊俏的不行。
  她看过他之后成熟时的样子。她最新的记忆,停留在他三十六岁时,西装笔挺的出现在一个剪彩活动现场时的模样。但是他十九岁时的青涩稚嫩的样子,她记忆里还真的有点模糊了。
  等下课铃声响起,教导主任才发现她都已经喋喋不休了整整半个小时了。
  她点了下薄欢,最后总结说,“念在你高三了,还是初犯,就不罚你什么了。回去以后,记得好好学习,知道吗!”
  薄欢看了一眼教导主任,点点头。
  她摆摆手,“行了,回教室去吧。”
  等薄欢走出教导主任的办公室,看着窗外一片澄净的天空之后,她才意识到了一点不对劲的地方。
  现在正在发生的一切似乎并不是梦,而是真的。
  也就是说,她是真的回到了自己十九岁的这一年?!

  ☆、第125章 第一百二十五场

  薄欢一回到教室里,李潇潇就凑过来好奇地问她, “薄欢, 你刚才那节课去哪里了?”


  薄欢在位置上坐下来,边打开书本边回答说, “没去哪里,就是去解决了一件事情。”
  李潇潇哦了一声, 她以为薄欢就是去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所以下一秒她就重新把注意力放回了书本上面。
  很快,下一节课的任课老师就来了。
  薄欢看着课本上熟悉又陌生的字眼,总算是有了一种自己重回高三的感觉。
  虽然她高三的时候成绩优异, 最后也以高分考取了香港大学, 但是对她来说,距离那一年已经过去了整整十几年,所以想要重新回到当初的高度,她依旧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
  好在她底子不错, 基础牢固, 重拾知识点应该不会太难。
  难的是程执那边……
  一开始她以为这只是一个梦,所以在梦里她可以尽情肆意, 不用考虑任何后果, 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但是现在她已经知道这不是梦了。虽然她一点都不后悔自己刚才做的一切, 不过接下去的路她还需要好好想一下。
  程执是她此生必须追逐的。上一次她怯懦了,连一句她喜欢他都不敢说出口, 陪着程执一直到了三十六岁都未婚。然后再睁眼, 就是她回到了十九岁的这一年。但是这一次, 就算最后她和程执只能达成一个be,她也要努力追求。
  她努力了,即便最终的结局并不美满,但她此生也没有遗憾了。
  上一世长达二十年的单恋让她清楚地知道他所有的喜好。
  她知道他喜欢听海菲兹,喜欢骑马,喜欢飙车,但是他最喜欢的运动是保龄球,最喜欢的乐器是小提琴。
  就因为知道他最喜欢的乐器是小提琴,上一世,她才会把自己把小提琴当做自己一生的事业。
  在她重生之前,她已经成为了一名全球闻名的小提琴家。在她光辉而璀璨的职业生涯里,她更是被媒体赞誉为当代的小提琴女王。同时,她也是唯一一个在维也纳音乐大厅开过个人演奏会的华国女小提琴手。
  除了将小提琴作为事业之外,她还学习骑马,学习飙车,学习保龄球。
  她想体验一切他喜欢的东西,也想呼吸他呼吸过的空气,感受他曾经感受过的所有风景。
  大学毕业多年之后,她的小提琴事业已经算是小有成就,但是在那一年,她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去英国皇家音乐学院继续读研深造。
  她一个人漫步爱丁堡,一个人在康河边慢悠悠地走过,一个人在剑桥的校园里感受午后炙热的阳光。
  没有人知道她为什么会选择英国这个国度。只有她自己知道。
  因为程执在英国剑桥待了整整五年的时间。他在这里学习,生活,可惜当她一身荣耀来到英国的时候,他早已学成归国。
  她一直都知道他有野心有抱负。程执硕士毕业回国之后,自己创业,是登过报纸的杰出青年企业家。
  可惜这样优秀的人,偏偏是个公子哥里的异类,深情而执着。
  他就和他的名字一样,执着。一旦爱一个人,就是爱一辈子。
  想到这里,薄欢突然觉得自己刚才想错了。程执最喜欢的,明明不是保龄球和小提琴,而是顾眠啊。
  顾眠,程氏财团董事长程澈深爱的夫人,环球国际董事长顾国安宠爱的独女。
  除去这两个牛逼哄哄的身份,她还长着一张貌美如花的脸,在娱乐圈里如鱼得水,粉丝遍布全球。
  顾眠三十岁那年拿到了奥斯卡影后。那一次的颁奖礼台下,程澈,程执,她和程澈的女儿糯糯,还有她的圈中好友阚阳阳都在为她激动鼓掌。
  她的所有粉丝都在为她欢呼,为她而感到骄傲。
  薄欢想,大抵不少女生都想活成顾眠那个模样吧。
  就连她自己也不得不承认,她同样羡慕过顾眠。但她不是羡慕顾眠的成就,也不是羡慕她的家世,而是羡慕她得到了程执的爱。
  放眼程执三十六年的人生,只有顾眠,得到了程执的爱。如果不是爱,薄欢想不到一个合理的理由,能够让一个男人在长辈的耳提面命下到了三十六岁都坚持没有结婚。
  而这份爱,是她上辈子梦寐以求的。
  好在,现在的程执才十九岁,离他遇到顾眠,还有整整七年的时间。
  如今,顾眠还没有成为程执的执念,他也没有因为顾眠而蹉跎半生。
  下午的时候,薄欢单枪匹马杀到高三十二班向校草告白的事情就已经被传遍了整个学校。
  不少人都对此津津乐道。
  李潇潇听说这件事情之后震惊的不行,她看着薄欢,一脸的目瞪口呆,“你之前说的去做一件事情,就是去给程执告白?”
  李潇潇一噎,缓了好一会儿才拍了拍薄欢的肩膀,“薄欢,我敬你是一条汉子。”
  薄欢知道很多人都在背后谈论她告白的这件事情,有好的,也有坏的。但是她一点都不在意。
  所有人对她的看法,在她心里都显得微不足道,还不如程执一个笑容来的重要。
  下午每节课的课间十分钟,薄欢都会去十二班门口晃悠一下。她的教室在二楼,十二班则是在三楼,不过好在她们教室拐角口就是楼梯,她只要上个楼梯就能到十二班的教室。
  一次告白,让整个十二班的同学都认识了薄欢。
  所以薄欢一到十二班附近,就有十二班的同学冲她打招呼,调侃道,“又来看校草啊?”
  薄欢表现得落落大方,“嗯。”
  薄欢每次来也不喊程执,她就在窗口的地方看一看他。大多数时候,程执都趴在桌子上睡觉。
  这个世界上总有些人是被眷顾的,比如程执。就算他上课不认真,但他依旧成绩优异,就因为他有着一颗聪明的脑袋,他不管学什么都学的很快,让人只能羡慕。
  薄欢这一次原本也没想着程执能不在睡觉的,但是她没想到,这一次她刚到十二班门口,程执就从里面双手插兜地走了出来。
  即便薄欢面对的是少年程执,但她依旧有些紧张。
  谁让她这么这么这么喜欢他呢?而且一喜欢,就是那么多年。
  他简直都快成为她的心魔了。
  程执一出来,就懒洋洋地说,“不要再来找我了。”
  薄欢背在身后的双手微微蜷缩,掌心开始冒出细细密密的汗珠,她咬唇问,“为什么?”
  程执淡淡看了她一眼,“你真的想知道?”
  真话都是伤人的,所以薄欢下意识选择了沉默。
  程执嗤笑了一声,转身潇洒地回了教室。
  薄欢在原地站了一会儿之后才回了教室。
  下午最后一节课上完,薄欢连书包都来不及背就急急地往学校门口跑。
  她知道程执是不住校的,不是住校生不用上晚自习,所以他上完当天的课程之后就会回家。
  薄欢跑到校门口的时候,程执才刚刚准备开着他的阿斯顿马丁离开。
  薄欢来不及思考,直接凭着心意往程执的车前快速跑去。
  接下去一道刺耳而尖锐的刹车声响起。
  薄欢眼睁睁看着阿斯顿马丁的车头在离她几厘米的地方堪堪停住。整个过程,她连一个眉头都没有皱过,一直直挺挺的站在原地。
  下一秒,程执一脸气急败坏的打开车门走了下来,“你做什么?你知不知道刚才很危险?”
  薄欢睁眼看着他,“知道。”
  “知道你还冲过来?不怕死?”
  薄欢垂眼看着自己的脚尖,她动了动脚指头,诚实地说,“怕死……但是我更怕追不到你。”
  程执被这句话堵得一下子都说不出话来了。
  这人真有这么喜欢他?
  程执上上下下扫视了一番薄欢。
  扫视完之后,他忍不住嗤笑了一声,“就是个小矮子。”
  程执的言外之意就是,一个小矮子也妄想追求他?
  薄欢发育的晚,上一世,她一直到二十多岁整张脸才慢慢长开,身高才一点点拔高。
  她发育完毕,整个人有一米六八,脸虽然比不上顾眠,但吊打一般人绰绰有余。
  不过高中还未毕业的她,身高才堪堪一米六,脸上也还带着明显的婴儿肥。
  高三时的程执,应该已经有一米八二了。也就是说他足足比她高了二十多厘米。
  她被他喊一句小矮子,倒也不算是太冤。
  薄欢有些不服气,“我还会长高的。”
  程执一脸不置可否。
  薄欢双手叉腰,“我喜欢你,难道你怕了?”
  程执像是听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一般,直接低低地笑出了声,“怕?”
  笑了一会儿之后,他双手插兜,踢了一脚地上的石子,懒洋洋地说,“怕是不怕,就是觉得麻烦。”
  薄欢哦了一声,然后她面无表情地从程执身旁经过,直接上了程执这辆阿斯顿马丁的驾驶位。
  程执眉头下意识蹙起,一脸不悦,“喂?你干嘛?”
  薄欢从窗口露出一颗脑袋来,她对着程执笑了下,“我带你去飙车,快来。”
  程执一脸怀疑,“你?带我飙车?不是开玩笑?”
  薄欢嗯了一声,再一次催促道,“快来快来。”
  程执上了车之后,先是仔仔细细地带上了安全带,他喂了一声,“你先告诉我,你会开车么?”
  薄欢直接发动引擎,用娴熟的实际行动告诉了程执她会开车。
  程执耸了耸肩,接着,他想到了什么一般,问,“你有驾照?”
  薄欢握着方向盘,直接往目的地开,她抽空回了程执一句,“我和你同龄,今年十九了,谢谢。”
  程执的表情原本是带着几分漫不经心的,但是当他发现薄欢开的地方越来越熟悉之后,他才好奇地问了一句,“你准备开去哪?”
  程执慢慢重复了一遍,“卞山?”
  薄欢嗯了一声,“你不是最喜欢去那边飙车么?”
  程执这时候看薄欢的眼神慢慢变了。
  他是家中独子,他家老头最注意他的安全问题。
  飙车这种危险的行为,从来都不在他家老头的许可范围内。所以每次他飙车,都是偷偷瞒着家里人的。
  卞山这个地点很偏僻,港城的飙车党一般都不会去那边,而是去另一座山头,所以他和江南可以说是在卞山占山为王。
  知道他会飙车,并且喜欢在卞山飙车的,除了他自己就只有他的好兄弟江南了。
  他知道自己的兄弟,绝对不会告诉别人这种事情。那么薄欢,她是从哪里知道这一点的呢?

  ☆、第126章 第一百二十六场

  到了卞山之后, 薄欢没再继续开, 反倒是熄了火。


  程执嗤笑了一声, 语调带着几分痞气,“怎么?不是说要带哥飙车?怎么不飙了?”
  薄欢嘘了一声,将上半身趴在方向盘上,侧首定定地看着他,语气有些轻, “因为我……胆小如鼠。”
  上辈子她每一次玩车的时候, 内心都毫无恐惧,甚至会因为自己正干着程执喜欢的事情而感到满足。
  但此时此刻,因为车里有程执, 所以她破天荒地胆怯了。
  她不能,也不敢飙车。她不在乎自己的安危, 但是她不能将程执置于险境。
  程执双手抱胸, 一脸怀疑地看着她,“胆小如鼠?胆小如鼠敢当着全班的面向我告白?胆小如鼠敢上我车的驾驶座,一脸挑衅地说要带哥飙车?”
  薄欢直起身, 有些心魔,她宁可深埋心底也不可能会一五一十地全部告知程执, 这可能是她最后的自尊和骄傲。她抿抿唇,僵硬地转换话题说,“系好安全带, 回去了。”
  程执抬手随意地撸了撸头发, “回去干吗?你下来, 哥来。”
  卞山来都来了,他肯定是要过过瘾的。
  薄欢看了一眼程执,从他面上看出他的打算之后就乖乖下了车。
  等程执在卞山尽情狂飙了两圈之后,他才浑身舒爽的停了下来,等引擎巨大的轰鸣声停止,他才想起了一旁的薄欢。
  他忙侧首看了一眼薄欢,只见一旁的薄欢神色不变,没有一般女生的惊慌失措,没有尖叫呐喊,更没有害怕哭泣。她像是对此早已习以为常,连坐姿都没怎么变。
  程执突然意识到薄欢是真的不怕的。没有飚过车的人,在这样极度的速度下可能会晕眩会呕吐,但是这些症状,在她身上通通都没有出现。
  也许,她说她会飙车,还真不是骗人的。但看她这样子,又不像是和他一样单纯就是喜欢这项运动。
  不过程执也没把这事放在心上,他单手打了下方向盘,“回去了。”
  第二天薄欢一到学校,李潇潇就满脸八卦地问她,“听说你昨天放学的时候拦校草的车了?”
  虽然昨天校门口人不是很多,但也有学生见到了这一幕。有人的地方,消息传起来特别快。
  所以李潇潇知道这件事,薄欢一点都不意外。
  李潇潇双手捧脸,“怎么样,校草的车坐起来是不是特别舒服?”
  薄欢,“……你试试不就知道了?”
  李潇潇猛地摇头,“我怎么试?我可没有你的勇气。”
  说起来,李潇潇觉得薄欢短短一天之内就大变了样。倒不是说她样子变了,而是她的性格变了。
  其实李潇潇作为薄欢的同桌,心里一直隐隐约约知道薄欢喜欢程执这件事。虽然薄欢自以为瞒得很好,但怎么可能躲得过她这个同桌的火眼金睛?
  每一次做早操的时候,她们从十二班门口经过,李潇潇发现薄欢总会不经意地往十二班最后几排看。
  最后几排有谁,不言而喻。有的正是全校少女的梦想。
  以前薄欢都是默默地喜欢着程执,但李潇潇发现昨天开始,薄欢突然主动进攻了。难道是因为知道快要高中毕业了,没有多少时间了,所以想要放手一搏?
  高三生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很珍贵,即便发生了薄欢当众告白的事情,但是这种茶余饭后的谈资很快也就淹没在了高三密集的试卷之下。
  这种人生的紧要关头,谁管你喜欢谁?
  所以除了李潇潇和其余几个平时关系亲近的同学,其他人压根都没八卦薄欢的事情。
  中午的时候,班长问了一句有没有要报名才艺展示的。
  薄欢听到这句话第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等过了一会儿她才想起来班长说的应该是在高考动员大会上的才艺展示。
  上一世她高中的时候是没有才艺的,她后来会的,都是在上了大学以后的十多年里一点点学的。
  薄欢想了下,起身走到班长跟前,说,“班长,我报名。”
  班长有些意外地看了一眼薄欢,“才艺是什么?”
  班长哦了一声,给薄欢写上,“我们班就你报名,但其他班报名的好像挺多的。全年级一共只有三个名额,能不能上,到时候还要老师看过才算。”
  “我知道,谢谢班长。”
  上一世的三个名额落到谁的头上薄欢已经记不清了,她只记得程执是从来不会参与这种学校活动的。
  明明他多才多艺,但他的才艺,只有他身边最亲近的人才知道。
  对不感兴趣的人或者是事,他是真的一丁点时间都不愿意花费。
  比如在全校师生面前表现,在他这里就属于不感兴趣的事。同理,对不感兴趣的人,他也不会花费时间。
  这一点,薄欢上一世已经很清楚了。
  在他遇到顾眠之前,没有人能够得到他的青睐,不然不会那么长的时间里都流传程执喜欢男人这件事情了。而他甚至连解释一番都懈怠。
  他不在乎路人怎么看他,即便很多关于他的事情都是无稽之谈,他也不会特意去跟路人说他其实是怎么样的。
  他活的骄傲又自我。
  薄欢报完名之后回到座位上,觉得自己主动追求程执是没有错的。
  上辈子,她不主动,程执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
  这辈子,她主动了,至少程执知道了她的存在。
  至于她的主动会不会给程执造成困扰,这件事情不需要思考她都知道不可能。
  他做什么事情,绝对是因为他自己想做,而不会是别人希望他这么做。
  薄欢看了一眼时间,发现距离下午第一节课上课还有一点时间,她就准备去十二班偷偷看一眼程执。
  但是等她到十二班窗口之后,她却没有在那个位置上看到她想要见的人。
  她一时就有些慌了,难道是程执换座位了?
  但是她把整个教室都扫视了一圈,都没有看到程执。
  程执不在,但是江南是在的。在学生时期,程执和江南两人可以说是连体兄弟一般,一个在哪,另一个就会在哪。
  既然江南在,那程执为什么不在?难道因为她打扰到了他,他觉得厌烦提前去了英国?
  一想到这个可能,薄欢瞬间被悲伤的情绪没顶。
  难道重来一次,她依旧和他连一个可能都没有么?
  薄欢忍不住慢慢地蹲下身来,双手环住自己。
  这时候,她的视线里突然出现了一双蓝白相间的AJ。
  如果她没记错,AJ应该是程执学生时代最喜欢的鞋子品牌。
  学生时代结束之后,程执穿的几乎都是皮鞋了,AJ也成了回忆里才有的东西。
  想到了某个可能,薄欢慢慢地抬起头。
  可能是午后的太阳太过于明亮,她抬起头的时候,下意识眯了眯眼。
  璀璨而明亮的阳光下,程执整个人身上都仿佛多了一层光圈,此刻,他正双手插兜低头看着她。
  看到她看来,程执将手从口袋里拿出来,蹲下身看着薄欢,“你怎么了?”
  薄欢只觉得自己的心瞬间被喜悦的情绪所充满,她又活过来了。
  她满脸惊喜地问,“你没走?”
  程执看着薄欢脸上明晃晃的惊喜疑惑地挑了挑眉,“走?去哪?”
  薄欢揉了揉有些酸涩的眼睛,喃喃地说,“我还以为你不来学校了。”
  程执看着薄欢红通通的眼眶,歪了下头,“你以为我不来学校了?”
  以为他不来学校了,所以难过成这样?
  程执刚才看到薄欢的时候,都被她脸上的难过和绝望惊讶到了。
  他还以为她出了什么大事,才忍不住过来问了下情况。
  原来她这么难过,就因为这么一件小事?
  程执心里一时说不清是什么味。
  他率先起身,“行了,起来吧,马上就要上课了。”
  薄欢干巴巴地哦了一声,跟着站了起来。
  但是她的脚像是定在了原地一样,不听自己的使唤,久久都挪不开一步。
  薄欢忙摇了摇头,但是下一秒她又想到了什么,又跟着点了点头。
  程执都被弄得没了脾气,“还有什么事?”
  薄欢小心地看了一眼程执,“你……最近都会来学校吧?”
  薄欢有心问问程执是不是已经申请了国外的学校,但她又觉得何必再问呢。
  程执肯定是会走上辈子的路。
  昨晚她用这几年攒的压岁钱找了一家中介帮她申请程执的学校。这件事她是偷偷做的,连家人都没敢告诉。
  薄欢摇摇头,“没事了。”
  说完她才慢吞吞的,不舍地离开了。
  走到楼梯转角口的地方,薄欢忍不住又回身偷看了一眼。
  她以为程执已经回班了,但没想到他居然还站在原地看着她。
  薄欢下意识朝他扬起一个大大的笑脸,挥手告别,然后欢快的跑下楼了。
  和他待在一起,她觉得就连空气都是甜的。
  程执一回到班里,他的好兄弟江南就凑过来了,“小四,最近桃花很旺啊。”
  程执嗤了一声,整个人懒洋洋的,“能有你旺?”
  江南从小到大就是一个多情种,初恋可以追溯到小学。
  程执慢悠悠地坐下来,“哪里不一样?”
  江南挠了挠头,他就是觉得不一样,但要他具体说出哪里不一样,以他现在的阅历,他又说不出个之所以然来。
  他最后总结道,“总之你的这朵桃花,和我的很不一样。”
  距离高考还有三个多月的时候,最后的冲刺阶段,每一天都弥足珍贵。
  薄欢一边忙着重新拿起知识点,一边忙着追逐程执,每一天都过得格外的充实。
  在大多数学生眼里犹如地狱一般暗无天日的高三,在薄欢看来,却如同草莓奶油糖一样甜。
  她甚至巴不得这样的日子久一点,更久一点。
  很快就到了高考动员会的这一天。
  早在前几天薄欢就已经通过了老师的考核,从二十多个竞争者中脱颖而出,拿到了上台表演的资格。
  除了她之外,另外两个上台表演的都是高中这两年多里的文娱积极分子,时常活跃在各种活动和舞台。
  像她这种前两年默默无闻,淹没于众多学生,高三突然跳起来的,和这两个积极分子自然是不熟悉的。
  薄欢争取这个表演资格,也不是说表演欲爆棚什么的。她只是觉得,她喜欢的那个人那么耀眼,她怎么也不能太平凡了。
  李潇潇对于薄欢突然就要上台表演的事表达了相当大的震惊,她忍不住感慨道,“高三只剩最后三个月了,你还真是拼了啊。”
  李潇潇口里的这个拼,指的不是薄欢学习拼,而是追人拼。
  她还真的是豁出去了。
  李潇潇莫名很羡慕薄欢的勇气和潇洒。
  有些人,也许一毕业大家各奔天涯之后,此生都见不到了。
  所以相比于从前那个只敢默默喜欢程执,连告白都不敢的薄欢,李潇潇明显更喜欢现在这个敢爱敢恨的薄欢。
  她给薄欢做了一个加油鼓劲的姿势,“薄欢,加油!”
  薄欢笑了下,拿起老师提供给她的学校琴房里的小提琴,去后台等着上台了。
  薄欢听着台上各种鼓舞人心的高考动员台词,内心也充满了对未来的期望。
  她的人生,才刚刚起航。
  这一世,她还能去做更多有意义的事情。
  时间一点点地过去,马上就轮到薄欢上台了。
  她拿着小提琴,走到舞台中央,向台下鞠了一躬。
  今天,她演奏的是曲子是《小提琴协奏曲》。
  程执最喜欢的小提琴手海菲兹,第一次公开演奏的曲子就是《小提琴协奏曲》。
  而她,今天在学校的大礼堂里第一次在程执的面前拉起小提琴,也同样选择了这首曲子。
  当悠扬的小提琴声响起,薄欢就渐渐沉浸在了音符的海洋里。
  台下,江南卧槽了一声,“我记得你喜欢的小提琴家也拉过这首曲子?”
  江南挠挠头,“我怎么觉得她这个水准不低啊?感觉开独奏会都行了。”
  江南虽然不学无术,更不会拉小提琴,但因为从小生长环境的缘故,他的欣赏水平还是在线的。
  一听,他就知道薄欢这个小提琴水平不是业余的,非但不是业余的,听着倒像是……专业的。
  他听过的音乐会上的大师的演奏水平,好像也就这样了,甚至有些还比不上薄欢。
  薄欢小提琴居然拉的如此的出色?
  江南都察觉到了的事情,程执自然也是第一时间就知道了的。
  她的技巧很是娴熟,让人很难想象这样美妙的琴声,居然出自一个高中生之手。
  这样的天赋,真的很难的了。
  因为时间有限,所以薄欢拉的只是第一乐章。
  但一个乐章,足够展示她的技巧。
  不得不说,这一场演奏,对爱小提琴的人来说,完完全全就是一场听觉的盛宴。
  薄欢下场的时候,掌声稀稀拉拉的响起。
  台下响起的掌声远远不如刚才那个女生的。
  刚才比她早上台的女生表演的节目是唱歌,唱的是最近正流行的耳熟能详的歌曲。一曲毕,台下掌声雷动,由此可见这个女生的受欢迎程度。
  薄欢对此并不在意,甚至早有心理准备。
  小提琴并不是人人都喜欢,并且能够欣赏的。就算她拉的再好,如果她在街头表演,也不一定能够吸引几个路人的眼光。
  所以刚才那个女生的表演比她的表演更受欢迎早在她的设想之中。
  她拉奏小提琴本就不是为了别人,而是拉给同样热爱小提琴的人听的。

明节前后短短7天内,3孩儿失踪,2孩儿遇害!

两个女孩,一个10岁,一个13岁。

10岁的施琳燕,放学路上失去了联系,警察反复比对监控录像,最后找到的,却是孩子的遗体。

13岁的朱瑾瑜失踪后,父母和姐姐疯了一样发朋友圈、微博、寻人启事,希望能找到孩子的下落。

可是等来的,却是孩子已经遇害的消息。

翻看「公安部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微博,几乎每天都有一条甚至几条失踪儿童信息发布,其中大部分孩子是因为贪玩离家出走等原因失踪并找回,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可是清明节前后七天内,另外还有两个女孩,一个男孩,至今下落不明。

每一个孩子,都是一个家庭的爱和希望。每一个被拐孩子的背后,都是一个家庭长达几十年的悲剧!

从小,我们一定要教育孩子: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今天,豆妈整理了一些人贩子的最新骗术,看着这些不断翻新的花样,真是心惊肉跳!希望每一位家长都能认真阅读,未雨绸缪:

注意:骗子也学会高科技啦!!!

人贩子们通过微信“附近的人”功能,可以了解到家长朋友圈的很多信息,可能包括孩子的姓名、年龄,甚至是哪一天在哪里做过什么。得到这些关键信息,骗术就往往防不胜防,无往而不利!

在某卫视一档体验观察节目中,工作人员假扮人贩子,在妈妈离开时,假装熟人跟小女孩可儿搭讪。因为准确的叫出了妈妈和小女孩的名字,并一直假装在和妈妈通电话,成功地骗走了可儿……

而这些信息,正是“人贩子”通过搜索“附近的人”,看到了可儿妈妈的朋友圈。

虽然明知是一次观察体验节目,但是小女孩妈妈通过屏幕,看着自己的女儿就这么跟着“骗子”出门后,抑制不住的掉眼泪,感到非常难过!非常后怕!

朋友圈晒娃要谨慎,尤其是微信好友里有不太熟或者陌生人的家长们,发朋友圈更要高度警惕!

不要轻易透露宝宝的姓名、小名、学校、年级,以及家长自己的姓名、电话、住址、工作地点等信息。

网友楠楠讲述了自己的一次经历:有次带孩子去超市路上,听到背后有个人喊:"孩子鞋子掉了"。回过头去看路面,这时候孩子已经走到前面去了。

我看了看没有什么鞋子,也怪自己大意,没第一时间去看孩子的脚。结果,当我回过头来,就看见一个人正拽着我孩子的胳膊朝路旁绿化带走。我大喊一声,对方赶紧走了,可吓死我了。

不管遇到什么突发事件或陌生人的搭话,一定要将注意力集中在孩子身上。在超市选购,千万要把孩子放在身前,时刻看着孩子,以免在买买买的时候,一回头孩子不见了。

现在人贩子已经嚣张到连骗术都不用,直接明目张胆的开抢了。豆妈给大家列几个真实发生过的场景。

① 妈妈双手都拎着很多东西,三四岁的小女孩只能拽着妈妈衣角跟着走。过马路的时候只是落后了一点,后边的人贩子紧跟上前,抱起女孩就跑了。

② 公园里,几个孩子聚在一起玩,大人在旁边聊天,一个大婶走过去,一把抱起一个孩子就上了路边的车,等大人反应过来的时候,车已经开走了。

③ 车站里人很多,妈妈抱着孩子赶火车,旁边突然就冲出来一个人,抢走孩子就往反方向走,等妈妈反应过来的时候,人贩子已经抱着孩子消失在人群中了……

④ 妈妈牵着宝宝在繁华的商场里走路,一个女人从后边跟上来,紧挨着孩子,拉起孩子的手就目不斜视的往前走,幸亏及时被妈妈发现,将人贩子呵斥走了。

妈妈们,单独带孩子出门时,一定要牢牢抓紧宝宝的手。抱着孩子走在大路上尽量往里靠,不靠路边走,而且最好使用婴儿专用的背带,将孩子挂在胸前。

推婴儿车也要走远离马路的一侧。婴儿车,一定要绑紧车上的安全带,也能有效预防孩子被硬抢。

近期常有网友爆出,人贩子假装物业、外卖人员,到家门口进行诱拐,更有甚者装扮成医生护士,在医院里进行诱拐。

网友橘子就有过这么一段惊心动魄的经历。

星期天下午只有橘子和宝宝在家,宝宝在餐桌上玩积木,她躺在客厅沙发上戴着耳机听音乐,昏昏欲睡。迷迷糊糊中听到一个男人说话的声音:“小朋友,我是肯德基宅急送的......”,然后就听到“碰”的一声关门声。

出于一个母亲特有的警惕,她立刻冲了出去。只见孩子已经走到电梯门前,电梯里有一只胳膊伸在外面,似乎想拉宝宝。她大喊:“宝宝,你去哪?”宝宝停下来看她,她赶紧跑过去抱起宝宝,电梯门"叮"一声关了,迟一步后果不堪设想。

橘子询问后才知道事情经过:宝宝听到敲门声,开了门,看到一个肯德基叔叔,说是送妈妈订的全家桶,又说可乐落在车上了,让宝宝跟着去取。她到现在回想起来都心有余悸。

家门要时刻关好,尽量不要让宝宝去开门,更要告诉TA不是家人绝不能开门;在医院等公共场所时,一定要随时跟在孩子身边,最好寸步不离!以保证孩子的安全!

“小朋友,那边有好吃的糖,你跟我去拿吧”、“我们去那边看大汽车,可好玩了!”、“你想玩什么玩具啊?我那都有!”这些都是人贩子骗孩子常说的话。

玩具、零食是孩子最喜欢的两种东西,他们就抓住了这一点,用玩具和零食吸引孩子离开家长。

大一些的宝宝,人贩子就会冒充父母的朋友、同事,或者让孩子帮忙带路、拿东西等借口,从公园、幼儿园,甚至是家门口,把孩子骗走。

首先,一定要避免孩子单独出去玩。如果你家宝宝还小,就一定要看紧TA,绝对不能让宝宝离开你的视线。

等宝宝大一些,就得及时告诉TA,不要跟任何陌生人走,哪怕他是爸妈的朋友。

还有些人觉得,被拐的孩子都是卖到没男孩的家里,传宗接代用的,女孩可能比男孩安全?错!

男孩子卖给别人家里,尚且可以传宗接代。女孩子被拐后,下场会更惨!女孩更多的会被人贩子残忍致残后,丢在街上乞讨、卖艺,甚至被杀后,卖器官……

被拐的孩子可能就在你身边

前几天有则新闻是:列车上,一位女乘客抱着婴儿乘车,神色慌张,并用凉水给孩子冲奶粉,这一举动引起了列车长的注意,一番盘问后,列车长决定报警,经警察调查后,这个女乘客就是个人贩子!

如果有这些情况,请你一定要留意!

① 孩子一直沉睡,长时间不喝水,也不喂奶、吃东西,或者喂养方式大错特错的。

② 带孩子来乞讨,孩子身体上有明显的残疾。

③ 孩子一直哭闹,吵着要找爸妈,完全哄不好,大人却神色紧张或极度不耐烦的。

④ 孩子穿着或气质和大人完全不符的。

有一个“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的系统,可以在第一时间把失踪儿童的信息通过微博、今日头条、淘宝等APP推送到个人的手机上。失踪1小时内,半径100公里的人会收到;失踪2小时内,半径200公里的人会收到;失踪3小时内,半径500公里的人都会收到信息!

今天,豆妈替所有妈妈们请求大家:一旦你的手机上收到了失踪儿童的信息,请你打开看一下,顺便留意一下周围的孩子,也许TA就在你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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