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上午8时30分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刘天宝等43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強迫交易罪、诈骗罪、非法入侵住宅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贩卖毒品罪、窝藏罪、非法采矿罪、运输毒品罪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昰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开庭审理的首例涉黑案件也是全区十大重点涉黑案件之一,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天宝自2006年起开始发展壮大自身势力,逐步形成了以刘天宝、樊文鹏、王宇为组织、领导者的层级分明、人数众多,骨干成员基本凅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在被告人刘天宝的指使下,通过一系列有组织、有计划的违法犯罪活动威慑群众,树立自己的非法权威依靠组织的强势地位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已具有强大的经济实力支撑组织发展并通过一系列高息放贷、垄断鲁北镇内住宅小区装修材料搬运、参与暴力拆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采用暴力手段逼讨债务等方式进行敛财,并肆意插手民间经济纠纷有组织地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欺压、残害群众对群众造成了心理强制,即获得了巨额不法收益又严重危害了扎鲁特旗的社会、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