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陪嫁钱怎么处理?

婆婆骗了我的陪嫁钱,导致我们即将离婚,天理何在?!

  我和老公的结婚酒席是在2012的一月份,结婚前要准备挺多东西,说到钻戒,老公说各种不值,好吧不买就不买;说到婚庆,又是各种嫌弃,不弄就不弄吧;那就装扮下婚礼会场,又是各种说法,这回我不依了,我坚持要弄,最后还是我付的钱,也罢。
  一、先说钱的事情:
  结婚时,我妈把彩礼钱全退还给他家,一分没收,陪嫁了三十万,加上他的朋友的人情礼金八万,我全都存到了我的银行卡上,总共三十八万,结婚后一周,老公就跑过来跟我说,婆婆要用到钱,让我把二十万借给他周转一下,我记得是2012年1月19日,我毫不犹豫的把钱打到了我婆婆帐上,一个月后,我想把剩余的钱借出去,赚点利息,他听到后,可能跟婆婆讲了,第二天他又跑来跟我说,要不把钱全部给我妈,我妈把钱借给她朋友,1.5分利息,我想也可以吧,反正现在也没用到这个钱,也是想都没想,把钱打到了我婆婆帐上(现在想想我怎么轻易就相信别人,后悔)最终,全部的钱都转到了婆婆账上。由于这个钱的事情,才引起以后的争吵。
  刚结婚的时候,我们和婆婆公公住在一起,他们都没跟我说起这个钱的事情,我也没过问,前几个月,利息都会打到我的卡上,到七月份的时候,他跑过来跟我说,利息现在少了,只能一分了,我老公是一个对钱比较计较的人,怎么这么淡然,我有点疑虑,我说,要不钱拿回来不借了,他信誓旦旦的说,钱有我妈担保,还怕什么?我再问,钱到底借给你妈妈的哪个朋友,他支支吾吾说自己不知道,(其实心里老早就清楚,钱已经被他妈拿去抵账了),后来我想现在也不急着用这个钱,也就不再说了,利你息少点就少点吧,总比存在银行好。而这段期间婆婆和公公从没提过这个钱的去处,我也没问(好傻),都是我老公跟我说的,又过了几个月,去年四月份的时候,他过来跟我说利息没有了,还不出来,我说那把钱拿回来吧,他这回又信誓旦旦地说,如果要用到这个钱,马上安排起来给你,不会没的,只要提前通知,还大拍胸脯说我妈妈担保还怕什么,就这样,一步一步,我的钱没了,利息也没了。我隐约感觉钱可能出了问题。但是我又不好意思问公公婆婆,这个钱到底怎么了,太傻,我从来不会去怀疑身边的人,就这样过了一年。没用到钱,我也没问。
  婆婆在我去年的怀孕的时候,说自己天天爬楼梯觉得太高,还要每天给我们烧菜太辛苦为理由,要搬到老房子去住,既然都已经偷偷把老房子装修好了,我也没说什么,可能她觉得自己不值得,想图清净。好吧,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你们觉得自己舒服点就是了,自古以来婆媳本来就容易出问题,我也尽量避免,这一年我们住在一起的期间,婆婆不是那种喜欢跟你聊家常的人,认识我的人,都了解我不是那种有心机的人,也比较单纯,所以,我也尽量保持跟她比较客气和礼貌,她烧菜我洗碗之类分摊点家务,之后,我们就分开住了,随后发生了点事情,孩子B超照的情况不是很好,我心急如焚,跑了好几个医院甚至跑到上海红房子医院去做B超,一次次的B超检查,都还是那样,而期间婆家从不过问,后来我决定,拿掉孩子吧,万一出生后情况不好,孩子会痛苦,我们也会痛苦,就这样我把决定告诉了婆婆,她不过问,我也得跟她说一声,不然觉得我自作主张不好。怀着焦急的心情,我去了医院,那时候我已经六个多月了,去年12月份,住下医院,吃了引产的药,心情非常难受,我妈妈大老远的从外地赶过来,一有时间就过来陪我,照顾我的起居,而婆婆没有,就连引产那天明知道,也不过来,第二天中午才过来看下。算了,毕竟不是生你养你的母亲,不能去衡量。我跟老公提起这件事,他就会向着他妈,也罢。
  三、最终矛盾的恶化:
  钱是夫妻矛盾的三大原因之一,而婆婆你不明白这个道理吗?
  去年年底,引产后,我在家里做月子,一次跟朋友打电话,聊天的时候说起投资的事情,朋友说的项目很吸引人,我说我这也正好有闲钱可以弄弄看,随后想了想,要不把钱从婆婆拿回来吧,都两年了,我便问问婆婆, 婆婆噢了一声,之后的三四个月就是没有任何消息,她住在老房子那,也没碰到,我跟老公谈起钱,他也是各种翻脸,今年四月,我尝试打电话给婆婆问她钱怎样,拿回来了没,婆婆一听到我还问钱的事情,像谎言被人戳破了一样,很理直气壮的说,“钱没有了,我还欠别人几百万呢,哪里有钱还给你,你们住的房子还有老房子我都已经挂出去卖了。”我一下子听懵了,“妈,你不是说我的钱是借给别人的吗?你把我们的房子卖了,我们住哪里啊?”…之后我便挂了电话,回想种种,后来我才得知他们家在我们结婚前,做担保生意就亏空了,房子也是抵押给银行的,我的陪嫁钱早就被她们拿去还她们家的债了,老公回来得知我已经知道这件事情,一副理直气壮要我接受事情的样子,我说你们怎么可以这样,总也得事先说明,为什么还以这种方式拿走了我的钱,而婆婆还是这样的态度,欠钱是大爷的一副样子,让我难以接受。
  后来的几天,我一下子觉得生活没有了希望,钱没了,连住的房子都将面临要卖的情景。我跟他说我的心情,他没有理解,反而说我是为了钱跟他吵,一连好几天,他早上起来去上班,晚上十一二点才回来,我打电话给婆婆,妄想她还能劝劝儿子,没想到,她竟然说你们的事情我管不了,我得罪你了吗?如果不是为了钱被婆婆拿去了,我的心情会这样吗,你叫我怎么承受,马上要搬家的心情。天知道,我才引产了三个多月而已。
  最后一次我跟他吵架,是那天,婆婆来我这里,我问起钱的事情,婆婆一脸不屑,没想到老公冲过来,要和我吵,任凭我们在客厅吵来吵去,婆婆也在旁边,却是如此“淡定”地把一碗面吃完了,随后收衣服晒衣服准备走,我说,婆婆你怎么可以这样,我的陪嫁钱给你拿走了,才导致我们经常吵架,你怎么没有任何反应?(其实我知道,我不是为了钱,我想不通婆婆怎么拿了钱还这么一副态度,还有老公为什么不理解我的心情,还跟我翻脸),他过来就给了我一巴掌,我当时气晕了,这一家子怎么了,难道我做错了吗?我得罪你了吗?天理何在。
  四、现阶段我跟我老公的关系
  从那次吵架之后,他就没回来过,已经一个月了,住到婆婆那,真正的“回娘家”去了,也不回来也不联系我,我一个人住在家里,念在夫妻的感情,在他走了二十多天,,我实在忍不住了,那我就退一步吧,约了他朋友联系他出来,可是他还是很耿耿于怀于那天吵架的事情,(他是那种比较记仇的,平时吵架都得我先主动示好才行)咬牙切齿的说我很不对,说来说去,都是一些小事,都二十多了,我做为一个女的被你打了,我都不想再说,前提是我还想要找个婚姻,就这样,他朋友说那就再冷静几天,过了几天,我妈妈给他打了电话,他在我家人面前不承认打我,说是错手,难道我还分不清吗,只会让我觉得他人品有问题,还对我妈妈说老妈只有一个,老婆可以再娶,这是人说的话吗,还说自己需要再冷静几天,时间拖的越久越不好,我给婆婆打电话她也不接,也不劝儿子回家,这一家子,真无语,后来,我姐姐和阿姨找他面谈,他还是小事说了一通,说我各种小毛病说我哪里不好,和好的话还要我写保证书,不能对婆婆不尊重,请问我那天不尊重了吗,你瞎编乱造说与别人听,更说明你人品,为什么,我以前就瞎眼了呢,这个男人这么无情,我在昨天给他发了条很长的短信,回顾了这两年的事情,我问他怎么考虑,是不该为婚姻做个决定,他没回我的信息,
  你对我的家人,一而再,再而三的说自己需要冷静,已经一个月了,你需要冷静多久,三个月、半年或者一年、两年,你这不是借口吗,你知道这一个月我是怎么过来的吗,吃不好睡不好,每天流泪,在家里等你回来,你想过我的感受吗?你这样把我抛弃在家的行为,你的良心何在?!男人的责任何在?!我对这个婚姻绝望了,换来的是抛弃吗?!

我老公因为赌博在外欠了高利贷(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到现在已经是真的还不出了,所以我想提出离婚,我们结婚已经2年多了,小孩15月.我嫁过来时我妈妈给我16万的陪嫁钱已经给他还了... 我老公因为赌博在外欠了高利贷(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到现在已经是真的还不出了,所以我想提出离婚,我们结婚已经2年多了,小孩15月.我嫁过来时我妈妈给我16万的陪嫁钱已经给他还了以前的高利贷了,我想知道如果离婚了我还能要会我的陪嫁的钱吗?还有小孩跟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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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方陪嫁的东西,离婚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可以全部拿回。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五项“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是对前述四项的补充,根据民间婚俗一般情况下陪嫁的东西是对女方的赠与。因此陪嫁的东西一般认定为一方财产。

本回答由法律法规分类达人 张建斌推荐

嫁妆一般看作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在没有其它协议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作为个人财产取回,但是由于对方有赌博的恶心,在诉讼离婚时可以请求多分取财产。

小孩未满2周岁的一般随母亲生活。

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从理论上说,如果能证明是用于偿还赌债,那么债务无效,可以追回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另外如果债务是婚前形成的,那么应当丈夫个人负责,用了夫妻共同财产起码应当返还你一半.

那些钱现在是你跟他的共同财产,所以不能拿回来了。还了就没了。

但是这样的人你还是离吧

孩子年纪小,且男方有赌博恶习,如果离婚孩子应该由你抚养

综合一下,你具体没说清。陪嫁钱是否领证前给的?欠债是否领证前欠的?(以下说法针对有证据证明的情况)

领证前娘家给的陪嫁及老公欠债:16万个人所有,债务老公自负,应该还你16万

领证前给的陪嫁,领证后老公欠债:16万个人所有,债务平摊,应还你8万

领证后娘家给的陪嫁及老公欠债:16万及债务平摊,应还你4万

领证后给的陪嫁,领证前老公欠债:16万平摊,债务老公自负,应还你8万

    女方在结婚出嫁时,女方的父母通常送些陪嫁。有的可能只是家具电器等,有的则会陪嫁汽车等贵重财物。对于陪嫁是否在离婚时需要退还给女方,需要视具体请况定。今天,上海离婚律师从上海市法院领到了一份涉及返还陪嫁的离婚判决书。

王女士(化名),她与马先生(化名)于2011年闪婚,婚前在二人装修婚房期间,王女士的父母出资12万元购买了全套家具电器作为女儿的陪嫁。现二人感情破裂,马先生起诉离婚。对此,虽然王女士同意离婚,但马先生认为家具电器是王女士父母赠与给双方的财产,二人结婚后已经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不同意返还给王女士。为了帮助王女士能成功索回全部陪嫁,上海离婚律师在应诉前收集了包括发票、证人证言等大量证据以证明上述陪嫁是王女士父母在婚前赠与给王女士,其性质属于王女士的婚前个人财产。

    经过2个多月的审理,最终,丰台区法院认定该离婚案件所涉及的陪嫁全部属于王女士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理应返还给王女士,故判决支持了我方的要求。

    上海离婚律师判决:一般情况下,如果女方父母所给陪嫁是在男女双方登记结婚前,由于这些财产是在婚前给付,应视为女方父母对自己女儿的赠与,在离婚时应作为女方婚前财产返还给女方;如果是在男女双方登记结婚后给付,那么应视为女方父母对双方的赠与,这些陪嫁就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作为离婚财产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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