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允名誉权案胜诉和她很像,但为啥没听谁说过呢?

2月28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称2月26日演员费霞(艺名:林允名誉权案胜诉)名誉权纠纷案一审胜诉该纠纷案历时两年半,被告被判决公开致歉并赔款

2017年10月,微博用户“娱叭姐”发布了关于林允名誉权案胜诉小时候“很叛逆、会早恋、会打人被学校开除”等侮辱诽谤性内容,被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审理认为,被告因发布侮辱、诽谤费霞的博文被判令构成对费霞名誉权的侵犯,须在其微博主页置顶位置持续十五日姠费霞公开致歉并赔偿费霞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25000元整。

2月28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称2月26日演员费霞(艺名:林允名誉权案胜诉)名誉权纠纷案一审胜诉被告徐**因发布侮辱、诽谤费霞的博文,被判令构成对费霞名譽权的侵犯须在其微博主页置顶位置持续十五日向费霞公开致歉,并赔偿费霞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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