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一篇描写了突然有一天海水消失不见的中国名家短篇小说说的名字

原标题:【名家访谈】孙健忠:我欠湘西一笔账终于还了~~~

指导单位:湘西州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湘西州金成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孙健忠,男,湖南吉首人,土家族,1938年生。1955年毕业于湘西民族师范学校(茶峒师范学校)初师部,先后任小学教员,县报记者编辑。1956年发表处女作《小皮球》。1960年调湖南省文联。曾任湖南省作家协会主席。第七届、八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作协全国委员会委员,一级作家。

著有长篇小说《醉乡》《死街》,中短篇小说集《娜珠》《五台山传奇》《乡愁》《甜甜的刺莓》《倾斜的湘西》《猖鬼》《当代湖南作家作品选——孙健忠卷》等。新著长篇小说《武陵山陷落》即将出版。获奖作品有:《甜甜的刺莓》获首届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留在记忆里的故事》获首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短篇小说奖,《醉乡》获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长篇小说奖,中篇小说集《倾斜的湘西》获第四届全国民族文学奖。

田应明:团结报社社长、总编辑

孙健忠:中国当代著名作家

访谈时间:2018年8月30日

访谈地点:长沙市东风路东风二村孙健忠住处

孙老师,您好。知道您这段时间身体不太好,一直不好打扰您。今天非常高兴有这个机缘,在您侄儿孙冬的引荐下,来看望您。

非常高兴,你们是从湘西来的,是从我家乡来的。像我这样年纪的人,最惦念的就是故乡了。我这一辈子,写了一些东西,都是关于湘西的,反映湘西的现实生活。可以说,湘西养育了我,更为我的写作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创作源泉。但是我欠湘西一笔账,这笔账这次我终于还了。

您是从我们湘西走出去的大作家,是我们湘西的骄傲。为何说还欠湘西一笔账?

大家都知道,以前,湘西是匪区。湘西在外面很多人的心目中就是土匪的代名词。其实不是这样的,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我是一位作家,一位写湘西的作家,我一直觉得我有这个责任,用文学作品来澄清世人对湘西的这一误解。我最近这些年花了很大功夫和心血写了一部长篇小说,叫《武陵山陷落》,这或许也是我有生之年创作的最后一部作品了。去年春节前后这部书终于完成了,出版社正在弄,很快会和读者见面。

非常期待您的这部作品。这么多年来,外面对湘西以及湘西文化的认识确实存在诸多误解和偏见,确实需要拨乱反正。用文学艺术的形式去化解这些误解,还原一个真实的湘西,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好事。孙老师,请您给大家介绍一下《武陵山陷落》这部书。

这部书以龙山和永顺这两个县解放前的几支地方武装为创作原型,写他们在复杂的社会背景下,如何生存、抵抗,写他们在时代大潮流中的生生死死。这些地方武装,有严明的纪律,有血肉性情,有家国情怀,并不是外人所理解、所定性的土匪。我觉得这是一部很有意思的书,要是有机会能拍成电影或电视剧会更有意思。当然,写完这部长篇小说,圆了我一个梦,还了我欠湘西的一笔账,这就够了。

▲孙健忠创作的部分作品

大家都知道,沈从文先生用自己的文字构建了一个“湘西世界”,你一生当中也一直在努力构建自己的“湘西世界”,你们笔下的“湘西世界”有何不同?

的确有这些说法,这些说法都是文艺批评家们创造出来的,比如就有人评论沈从文笔下的湘西是“诗性的湘西”,我笔下的湘西是“魔性的湘西”,这些说法有一些道理,但不一定得当。可以肯定的是,我们一代代湘西人都在不间断地书写湘西。一代人,有一代人之湘西。沈从文是从我们湘西走出去的在世界范围都有影响力的文学家,是我们的楷模,我们都是一辈子写自己生命历程中所处的那个湘西,没有刻意要去呈现一个怎样的湘西。

在半个多世纪的创作生涯中,您始终怀着对土家族的眷恋之情,几乎每部作品都打上了土家族鲜明的文化烙印,显现出独具个性的民族色彩。在文学界您也被誉为“土家族文人文学的奠基者”。您如何看待这样的赞誉。

我大概从1960年的时候,就开始以土家族作家的名义发表文学作品。就是到一个刊物上发表作品,我的名字“孙健忠”后面都有意识地标注“土家族”三个字。这是一种民族的自觉。大家都知道,1956年,国家民委通过民族识别,才确定土家族为单一民族。刚开始,作为一个新确认的民族,土家族并不为大家所熟知,我把土家族署到我的名字后面,就是为了更好地宣传土家族。后来,随着作品的增多,全国有越来越多的人知道有个叫孙健忠的土家族作家,有了些名气,大家也赞誉我是“土家族文人文学的奠基者”。这个还要后人去评说,但是我对土家族的热爱,是一辈子的,是真诚的。

读过您的《五台山传奇》《娜珠》《醉乡》《甜甜的刺莓》《死街》等作品。特别喜欢《五台山传奇》。

《五台山传奇》是我非常值得骄傲的一个作品,1963年,在《长江文艺》头条刊发,后来还出了单行本。小说女主人公叫向小妹,丈夫叫田天陆。在旧社会,向小妹遭受土匪的蹂躏,变卖,几经磨难,她逃跑了,并与自己的救命恩人——一个船工结了婚。解放后,向小妹回原乡探望,没想到前夫田天陆以及他俩所生的儿女还在等她回来。这时,向小妹面临着艰难而痛苦的人生选择。这是一个现实主义题材的作品,关乎复杂的情感冲突与人性考验。

从宏观上看,您的文学创作大概分三个比较重要的阶段。第一个阶段是60年代至70年代中期,这期间,您大都写“工农兵”形象,像《铁山儿女》《风呼火啸》《娜珠》等,这些作品大都打上了很深的时代烙印。第二个阶段是70年代中期至80年代中期,您的创作转向现实主义。比如,这期间,您创作的《甜甜的刺莓》《乡愁》《留在记忆里的故事》《醉乡》等一系列重要作品,都是坚守现实主义创作道路,努力按照生活的本来面目,写出像生活那样真实的作品。这些作品有不少获得全国性文学大奖,标志着您创作艺术的成熟。第三阶段创作,主要是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受西方文艺思潮影响,你的创作转向“民族魔幻艺术世界的构建”。比如,《哦,罂粟花》《城角》这些作品。

说得很对。看来,你对我还做了一番研究。省社科院文学研究所的吴正锋副所长曾写过一篇题为《论孙健忠小说创作艺术的嬗变》的文章。这篇文章具体、详细地总结了我创作的三个阶段,我觉得,总结得非常好。在这三个阶段中,我要特别强调的是第三个阶段的创作。上世纪80年代中期,出现了一个追寻民族文化传统,探索文化心理的“寻根”小说热潮。与此同时,西方大量的社会思潮和文学思潮奔涌而来,特别是西方现代派作家对我们中国作家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正是在这一文艺思潮的影响下,我在1985年以后,写作风格上受了马尔克斯《百年孤独》魔幻现实主义的影响,我在不少作品中描绘了一幅幅荒谬怪诞的图画。但我这些探索性作品的创作方法不等同于拉美魔幻现实主义,而是更多地带有我们湘西本民族的神秘色彩。

在西方文学思潮影响下,我们的作家们既要大胆借鉴新的艺术创作手法,又必须认识到只有以本土民族文化作为文学的根基,才能培植民族文学的参天大树。

对啊,就是这样的!但是,当时也有不少所谓的先锋派作家没有真正认识到这一点,结果他们的文学道路也走得不够长远,没有生命力。创作手法可以借鉴,但民族文化的根,必须抓住,抓紧。

而您的根,就是湘西文化。

是的。我在表现手法上再怎么“魔幻”,都是湘西式的“魔幻”,都以不背离湘西文化的根脉为依归。

现在您还经常回湘西吧?

去年回去了,去年湘西州建州60周年州庆,回去热闹了一下,见了一些老朋友,现在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回家很不容易了。

对湘西一定有很多难忘的人事。

这是当然的了。特别是童年的时候,很美好,很难忘。记得小时候,我的外婆对我非常关爱。那时,外婆每到夜晚,就要踮着小脚,去河边的一个竹园里,把一位姓李的年纪很大的阿公请来,给他烟抽,给他茶喝,让他专门为我讲故事。每次讲故事,我外婆就坐在一旁,边听,边给阿公添茶装烟。要是到了夜深,还为阿公做夜宵。李阿公讲的那些故事千奇百怪,特别是那些鬼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听得津津有味,却又毛骨悚然。每次,听完,李阿公回去了,外婆也睡着了,我就摸进房里睡觉,把头蒙在被子里面,眼前全是披头散发、青面獠牙的鬼。甚至听见棺材裂开时的可怖的喳喳声……现在想来,这些充满奇幻的故事,激发了我的想象力,为我今后热爱文学,走向文学创作道路作了最初的启蒙和熏陶。

不能小看小时候这些潜移默化的熏陶,童年的启蒙或许决定人一生的方向。

其实,就我当时家庭条件来说,是不容易走向作家这条道路的。小时候,家里很穷,连读书的学杂费都交不起,几乎要辍学。记得我母亲非常鼓励我读书,因为我们孙家祖祖辈辈都没有出过读书人。为了让我继续读书,母亲甚至跑到学校苦苦求人,说服校长,减免了我的学费,才没有辍学。

你们那个时代的人,真正体验了物质贫乏的苦。所以,更懂得奋进,懂得珍惜,这是当代很多条件优渥的年轻人应该学习的。

现在大家物质条件好了,选择的人生道路多了,这是时代的进步。但任何时代,都不能缺少勤奋和执著。记得我读书的时候,有一次,和别人玩吹蛤蟆的游戏,赚了一本巴金先生所著的《旅途随笔》,那种欣喜若狂的感受,是现在的年轻人很难体会到的。得了书之后,每到晚上,我都要在昏暗的灯下,津津有味地读,那个时候都是用桐油灯,灯光弱,但读了一遍又一遍,一本书都翻烂了,这是我读到过的第一本课外读物。

外婆家的故事、对读书的渴望、课外的阅读,这些都成为了点燃您文学梦想的火把。

我一直有一个文学梦。当然,人生也有很多意外。我父母本来希望我长大后成为军人。我们湘西有“筸军”,有“尚武”的传统。但后来还是从了文。其实,当我小学毕业后,也差点走了另外的人生道路。当时面临两种选择,一是继续读书,二是参加工作。当时,我父亲主张我到一家贸易公司去当营业员。那年我13岁,长得高大,又有点文化,贸易公司刚好缺人手,因此,父亲就哄我,说到贸易公司可以吃好的,穿好的,还有工资,几多舒服啊。但后来,我还是选择了继续读书。

▲孙健忠为“名家访谈”栏目题写栏目名

那个年代能到贸易公司当职员,确实也是一份很有诱惑的工作。

可能是那个时候,我对做生意有一种本能的反感,觉得做生意不是正道。

后来,我就考上了当时的茶峒师范学校,在这所学校我整整读了四年,这四年大概是我人生当中最充满渴望的时光。我还记得我的语文老师叫周民德,教导主任叫吴继康,班主任老师叫唐嵩荫,还有一些老师记不起名字了,在他们的鼓励和帮助下,我渐渐对文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印象深刻的是,在学校山坡上的那个阅览室,是我呆得最多的地方,坡下就是图书馆,古今中外的文学名著都有,看了好多。

茶峒就是现在的花垣县边城镇。沈从文先生名著《边城》写的就是这里。这里的山、水、渡船、街巷,凡此种种,一定是您文学道路上最好的熏陶。

我非常感激茶峒师范这所学校,感谢这个好地方,让我人生受益。

还记得第一次发表作品时的情形吗?

当然记得。1955年,我从茶峒师范学校毕业后,就被分配到了溆浦县思蒙完小教书。我那个时候,太热爱文学创作了,整天看书,写作。校长却认为我是不务正业,不安心工作,经常排挤我,还监视我。我只能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偷偷爬起来,打手电筒,看书,写小说。有一次,在打手电筒看书的时候还是被校长发现了,深更半夜,窗棂上突然响起“咚咚咚”的声音,校长在外大喊:“快睡觉!”所以,很长一段时间,我都相当压抑。直到有一天,我突然收到《湖南文艺》编辑部的一封信,得知我的小说《小皮球》拟在1956年第一期刊发,这是我发表的第一篇作品。这一振奋人心的消息,让我激动得流下了热泪。

▲孙健忠赠送自己的作品给田应明,并亲自签名。

后来,经过你勤奋的创作,调到了县城报社工作。然后,又调到省文联。可以说,写作改变了您的命运,成为您人生成长、进步的阶梯。

我是1960年正式调到省文联的,当时省文联的领导正在谋划调几个有发展前途的青年作家充实专业队伍,成立文学创作组,经过分析筛选后,觉得我比较合适,又是少数民族作家,就这样来到了省里,成为了一名专业作家。

22岁就调到省里,非常不容易。

到省城后,有了更好的平台,更高的视野,在文学上有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那是当然的。我到省城后,前面几年,更多是下基层体验生活,这里走走,那里看看,收集素材。1962年我又到了龙山县洛塔公社挂职一个生产队的副队长。一家人都去了,我的老伴及儿子孙佳,加上岳母、内弟、妻妹,都来这里体验生活。洛塔是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集镇,附近有许多土家族聚居的寨子,我就把这里当作我的创作基地,你刚刚说到的《五台山传奇》就是在这里创作的。

经过多年的努力创作,1996年,你当选为湖南省作家协会主席。这是对您文学成就的充分肯定。从一个文学爱好者,到一个专业作家,再到一个创作颇丰屡获全国大奖的著名作家,这一路走来,肯定不容易。

你说我当省作家协会主席这事,这是我的荣幸,也是组织和大伙对我的信任。其实,知道我的人都晓得,我这个人性子直,遇事容易激动,更不会奉承别人。所以,我压根就不是当官的料。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正是我创作精力最旺盛,积淀最丰厚的时候,如果不去当那个主席,少去参加一些社会活动,少做一些费力不讨好的事,一心写小说,应该会有更多更好的作品面世。可惜啊,说这些为时已晚了!

中国作协创联部主任,也是我们湘西走出去的作家彭学明这样评价过您,说您是“一个来自湘西的人;一个眼里揉不得沙子、心里吞得下铁的人。”

每个地方,每个人都有他的性情,这倒不必多说。这些年来,我感悟最深的是,一个人,一辈子只要做好一件事就行了,不要这里弄一下,那里弄一下,全才,什么都包了,这是不可能的,又要当画家,又要当作家,又要当这个家,又要当那个家,结果什么家都不是,什么都搞不好。你看,我的侄子孙冬,搞雕塑,画画,很用心,很专一,搞得还蛮不错,我的新书里面的几十幅插图都是他画的,我很欣赏,也很高兴啊。

一心做一件事。这是一个人一生最受用的制胜法宝。谢谢孙老师今天的分享。我们在湘西期待您的新作《武陵山陷落》面世,也祝您身体健康。

谢谢你们远道而来,真想再回家看看!

▲《名家访谈》采访团队与孙健忠合影留念

来源|团结报(文字整理/欧阳文章 图片拍摄/杨贤清)

我姓沈,和身为开国元老的本朝丞相同姓,准确地说,他是我父亲。

众所周知,沈丞相有三个女儿,两个儿子。我是他最大的女儿,即俗称的大小姐。

出身书香门弟,父亲还是给我取了个名字,灿若。

沈灿若,听起来很像个男的,事实上也是留给长男的,只不过,我比二弟早出身半个时辰,长幼有序,沈家的家规最重这个。

我的母亲,是四夫人。沈家人丁稀薄,为了香火父亲就不断纳小,直到把我母亲迎进门,几位夫人都喜报迭传,父亲更是加官进爵。太夫人,也就是我的奶奶说,她有旺夫运。

这句话多次救了母亲的性命,侯门深似海,一个没有什么背景的弱女子,能在里面安安稳稳地活到三十二岁,也算一个奇迹。

至于我,能够在十六岁披红戴彩风风光光地嫁出门,嫁的还是皇亲国戚,当今世上炙手可热的永康世子,实在是件让天下女子都妒嫉到眼红的事情。

只可惜……我摸着袖中的匕首,寒光逼人。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今天就是我在这个世上活的最后一天了。

我杀了李鉴,也就是我未来的夫君,我难逃一死。

我不杀他,我也得死,只不过,会死得更惨。

听说永康王爷对于欺骗他的人,都是不吝惜手段的。

我不想骗他,可是我身不由已。

母亲是极力反对这门婚事的,可是她的话没有人会放在心上。

她保了我十六年,没想到还是救不了我的性命。

几房的人在门外虎视眈眈,接生婆在母亲哀求的眼神下说出两个字:“女孩”。

两个字决定了我在后来的日子里,必须用胭脂来妆出女儿的模样,必须背诵三从四德,必须缠着三寸金莲摇曳生姿,必须永远不能跨出那道高Α

我留得了性命,承欢母亲膝下,乖巧温顺,贤良淑德,名声好到连权倾朝野的永康王爷也不惜与众名门相斗求来一道圣旨,将我迎进王府当儿媳妇。

瑞气笼清晓。卷珠帘,次第笙歌,一时齐奏。无限神仙离蓬岛。凤驾鸾车初到。见拥个,仙娥窈窕。玉佩叮当风缥缈,娇姿一似垂杨。天上有,世间少。

刘郎正是当年少。更那堪,天教付与,最多才貌。玉树琼枝相映耀,谁与安排忒好?有多少,风流欢笑。直待来春成名了,马如龙,绿绶欺芳草。同富贵,又偕老。

  ──《贺新郎》辛稼轩

听到“重物”落地的声音,沈灿若轻吁了一口气。

当看到李鉴时,他以为此计是没办法行得通,那双眼睛好像在说,无论你做什麽也没办法逃脱。他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没有让手发抖,毕竟已经调换了鸳鸯壶,而交杯酒也由陪嫁过来的寒烟斟好交到手中。

寒烟问:“小姐,让奴婢来吧。”

沈灿若摇头,从袖中抽出匕首,抵住了李鉴的胸口。

寒烟扭过头,血溅在脸上的话会觉得很脏。

她是沈府的丫头,有奴才侍候的那一种,自与旁人不同。

李鉴是小王爷,可是与她没干系,她眼中,只有一个小姐,小姐是她的天。

刀刺进衣服里,停下来。

沈灿若似有所想地盯著那张长得与难看一点边也沾不上的脸,说了一句话:“母亲……会哭吧……”

这个新房里,无论消失掉哪个生命,都会令两个家族掀起滔天巨浪。覆巢之下焉有完卵。

突然,沈灿若的眼睛慢慢现出弧线的角度,终於弯成了月芽的形状。

算……是笑吧……寒烟抑住著心跳加速的感觉,痴迷地盯著主子。

目光落处,李鉴胸口的衣服已经被划开,露出来的肤色很深。

本朝建立不足二十载,铁蹄踏遍万里江山,天子手下的文武重臣没有没上过战场。李鉴随军南征此讨,战功亦是不小。

寒烟微怔,随即欠身退下,心里忐忑不安却不敢有逾越身份之举。

门甫关上,沈灿若即手如飞电,如点繁星封住李鉴周身大穴,硬是将他欲起的身体逼得跌回床上。

李鉴眨了一下眼,佳人又是仪态万千地立於床前,好似什麽也没有发生过。他甚至还语怀关切地问道:“夫君,你怎麽了?”

他当然一句话也不能回应她,而对方也显然并不要求他的配合就能将这场戏演得天衣无缝,至少,窗外的人听不出其中的玄机。

这只能怪他对亲事至始至终的不合作态度,逼得老父以命相威胁才不情不愿地将这个千金大小姐迎进门。事实证明,他错了,他不该把那老匹夫的性命看得如此之重。

如果他没看错的话,沈灿若使出的点穴手法是“摘星诀”,武林天机门的失传的秘技。

沈灿若并没有留出更多的时间让他思考,手一挥,不远处的烛火瞬间熄灭。

微弱的夜光里,只能见模糊的影子。

沈灿若取下凤冠,长发一泻如华,紧接著,是衣物委地的暧昧声音。

李鉴躺在床上,隐约见著那麽个端庄的人儿在眼前宽衣解带,耳根不由微微发热,这股热气如何也不散,甚有扩大的趋势。

待解了衣,沈灿若在床边坐下,将两旁的帐幔放开,光愈加暗了。

在狭小的空间里,李鉴只觉得热由心底生起,腾腾地往上冒,他的气息不自觉地加重。

“我改变主意,不杀你了。”

李鉴反应慢了些许,过阵子才明白是沈灿若在用传音入密与他交谈。

“可是,如果不付出一点代价,你大概不会乖的。”

声音是温和而平缓的,可是那种口吻,却带著让人皮肤泛起恶寒的猥亵。

与此同时的还有动作,李鉴难以掩饰自己的吃惊,这个女人竟然的剥他的衣服!

李鉴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一个女子怎麽可能有这种气势与胆量──

“我们来谈一个交易如何?”

与这句话一起的,是潜进衣下的手,冰冷而纤细的手指,在皮肤上游移,并有一直向下的趋势。

李鉴有一种想尖叫的冲动,他甚至产生了错觉,自己好像是被非礼的女子……他几要冲动喉咙的惊声为穴道所制堵在胸口,没错,这个人──是男的!

“终於察觉了,我以为你不至於那麽蠢的。”

沈灿若并没有停手,他只是猛地用力,将他剩余的衣物扯了下来。然後语带歉意地说:“对不起,我对男子的衣服不熟,没有弄疼你吧。”

李鉴感觉到风是凉的,这样赤裸地暴露在一个同性眼里,本该是没什麽的事,但偏偏他就是知道一件事:危险!

沈灿若欺近他,仅著单衣的身体看上去如弱柳扶风,长发垂到他的胸前,搔动著好像在逗弄他一般。

他看到了那双眼睛,闪著幽蓝的光,或许是黑暗的原因。那里面,是他这个年纪绝对会懂的属於兽性的欲望。

不会吧……如果他没记错,沈灿若今年才十六岁,比他小五岁,难道他真的想……

沈灿若俯下身,贴著他的唇说了一句话:“记住今晚,是我要了你。”

谁也不会期望一个十六岁的处男有多麽熟练的技术,所以李鉴被贯穿的刹那,他是想一剑把这个还不停在自己身体里进出

的家夥杀了的。他流的血比以往在战场上流得怕要更多,而那种痛更不是被人砍一刀或是射几箭可以比拟。

在他神智快要陷入昏迷时,沈灿若用更大幅度的动作弄醒了他,然後发泄在他的身体里。

为什麽他的声音还是那样冷静得没一点温度……李鉴被敏感部位的冰冷逼得睁开惺忪的眼睛,一道寒光闪过,他清醒了。

沈灿若拿著一把匕首抵著他的分身,还不时左右比划著,看得他快要吓出一身冷汗。

你──你要干什麽?李鉴用眼神询问著。

“我不留一点纪念,用什麽和你谈条件?”

沈灿若举起了刀,李鉴心都要从胸口跳出来。

有东西飞起来,不过不是他最害怕的那个,因为并没有疼痛感。黑黑的……毛发……

如果沈灿若没有先见之明地先点了他周身大穴,全京城的人大概都要被这接近清晨的惨叫声惊醒。

“我的手艺还不错嘛。”沈灿若收起刀,一掀帐子走到屏风後的温汤里沐浴。

待他穿戴整齐走出来,李鉴已经慢慢恢复了神智。

不愧是永康世子,执掌天下一半兵马的人物。

沈灿若坐在镜前,慢慢梳理著湿漉漉的发丝,“你应该知道我要什麽。”

李鉴感觉哑穴已慢慢松动,稍一运气重冲开了穴道。他盯著那个柔弱的身影,几乎不敢相信自己被那个人制住了一个晚上。但事实上他不仅毫无还手之力,就算放手一搏,以那人深不可测的内力,他也没把握胜算是多少。

“你要什麽?”他斟酌著问道。

沈灿若停住,静静地说:“我要活著。”

“什麽?”李鉴以为自己听错了。

沈灿若道:“我要活下去,不管用什麽办法。如果你要杀我,我就用昨晚的事威胁你。”

他说话的神态是如此认真,以至於李鉴不得不相信自己所听到的。

沈灿若侧过脸,“李鉴,对不起。”

李鉴愣在了那里,沈灿若走过来,点开他的穴道。

“你……要不要我帮忙?”

见他半天没反应,沈灿若过来,扶起他的身体。

他低下的双眸,有层旁人无法察觉的忧伤。

李鉴,不管你愿不愿意,属於我们的轮盘,已经开始转动。

你我能逃得开这场命数吗?

被从小带大自己的奶娘用那样暧昧的眼神偷笑著,李鉴不知道,她若清楚昨晚在新房里发生的一切会作何反应。

侯门大户,繁文缛节少不了,即使他与那

位沈家“大小姐”都是一副精神不济的样子。奶娘还是准时敲开了房门,恭敬而不容拒绝地“通知”他们:“少爷,少夫人,时辰不早了。”

这个时候,他是趴在床上动弹不得的。

沈灿若问:“要不要推拿一下?”

听到那个声音,他的心情变得很复杂。按理说,他是要恨他的,涉及到男性的尊严和身份,还有……心情也的确很不爽。

可是,既然到了这个地步,再恨也无济於事。而且,沈灿若没有杀他,而是选择一条困难的路来保住双方的性命。如果他没有那样做,以自己的脾气,知道他的性别後一定是抑制不住的。

这些,是在他被点住穴道扔在望著床顶慢慢想通的。

虽然事有些离奇,但还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男人之间,有些默契是不言而喻的。

沈灿若没有等到他的回答,就自行动起手来。他的手法带著内力的暗劲,沐浴後的身体带著清雅的檀香,让李鉴紧绷了一晚的神经慢慢松懈下来。

他最後的结论是,他不会那麽容易的放过他,还有,不会给他下一次的机会。

与此同时,沈灿若想的是,原来男人的身体……也是很好的……

陷入睡眠的李鉴当然不会知道,沈灿若用怎样的眼神盯著他的身体。

永康王妃满意地点头,同样出身书香门弟,她对沈灿若是一百二十个的放心,温柔得体,恭顺贤良,真是越瞧越顺眼。

永康王爷并未像其它王公贵族一般三妻四妾,他与王妃是一对人人称羡的神仙眷侣。

因此,沈灿若少了向侧妃献茶的工序。搂著他的李鉴对王府中的人只向他介绍了两个。

一个是大管家白千鹤,他比李鉴小一岁,是老管家的独子。虽然年纪轻轻,却将王府治理得井井有条。他相貌儒雅清俊,上茶的丫头多拿眼悄悄瞟他。

另外一个是王爷的第一护卫,也是李鉴的师父流峰。李鉴说,他是永康王爷打战的时候在关外救回来的,至於他是怎麽受的伤,仇人是谁,他从来没有向任何人提起。而且这些年来也没见他有向谁报仇的打算。

看著小两口“亲亲密密”地咬耳朵,永康王爷与王妃自然是喜欢上眉梢,他们希望自己的儿子也像他们一样,在生命里有一个倾心相待的爱人。

白千鹤的进退有度,流峰的冷颜少语,沈灿若都留了心,但他更大的精力却放在身边的男子身上。

他配合了他,这正是他心中所想,可是当

事情如愿时,他却没办法松一口气。他知道,李鉴不是吃素的,他的阅历和心思,不是他短短十六年坐井观天的生活可以比拟。他会怎麽对付他,会饶了他吗?

当时说的肯定,事实上并没有底。如果李鉴动用兵马,就算他有天大的本事,也不可能逃得掉。

在走出新房时,李鉴说:“我答应你,可是你也要为我做一件事。”

“父王,母妃,我带灿若四处走走。”

李鉴的身形微晃,沈灿若欠身道:“灿若告退。”

他暗撑住李鉴的身体,眼带歉意,悄声问道:“还痛吗?”

李鉴闻言脸色愈加惨白,待到无人处一把推开他,故意大踏步地向前走。

他站定,望著那个背影,不解地自语:“生气了……为什麽?”

王府中的景致较之丞相府,愈显大气和富贵。

有词为证:楼台高峻,庭院清幽;山叠岷峨怪石,花栽阆苑奇葩。水阁遥通竹坞,风轩斜透松寮。回塘曲槛,层层碧浪漾流璃;叠嶂层峦,点点苍苔铺翡翠。

沈灿若走过雕栏玉砌的石桥,和蜿蜒曲折的十八回廊,叹道:“不愧是号称京城第一园。”

“那不过是些无聊人氏安的名号罢了。”李鉴漫不经心地说。

沈灿若道:“实在想不出还会有更好的样子,想那御花园也不过如此吧。”

“皇家的御花园可比天上瑶池,岂是这等俗景可以相提并论的。”

李鉴的语气,让沈灿若凝神一怔,心思转了一转,便明白了。

刚才的话,大概是触到了危险的权势之争。

沈氏所率的文官,与永康王爷为首的武官,本就有些暗地里相互扯後腿的动作。而同样的,他们又在皇家的地上如履薄冰。永康王,恐怕并不如表面的只手遮天。

这厢说得语留半分,景色也不由黯淡下去。就在此时,忽听阵阵萧声,幽幽由水榭间传来,哀怨缠绵。

沈灿若听著,缓缓念出一首词来:“流水落花轻缠,逝漫漫,踌躇晚亭鱼归秋雨拦。欲不泣,离人泪,几回难,又是花开花谢朱颜残。”

李鉴回头看他,眼含惊异。

“去看她吧。”沈灿若道,“女子一生所系,不过得一良人终老,你不该负她。”

沈灿若道:“永康世子为一名妓拒婚,此事京城之中人尽皆知。我虽孤陋寡闻但也略知一二。当时我以为你会成功,还庆幸了好一阵子……可惜。”

他的声音轻缓而柔和,明明该算讽刺的话,在他口中道

李鉴不知为何,面对此人竟有诉说的冲动,“父王囚禁了心怡,如果我不娶你,他就杀了她。我原本布置好救出她一起私奔,没有成功……我才知道,我的部下都是父王安插的人,没有一个值得信任。”

沈灿若低头想一想,问道:“你要我做的事就是救出她吧?”

李鉴凝神注视他:“你很聪明。”

现在王府中,唯一能胜利救出她的人就是沈灿若。谁也不会想到,这个刚进门的少奶奶会帮助“情敌”,即使事败,以他的背景,也不会受到牵连。

李鉴这才认认真真地打量沈灿若。

少年的身体并没有发育完全,他只到他肩膀的高度,一张瓜子脸,两弯柳叶眉,含蓄的气质由冷静而明亮的双瞳散发出来。再过一两年,他该会长得玉树临风,潇洒倜傥吧,可是以他现在这般身份,又如何自处呢。

沈灿若垂下眼睑,“我救出她之後,你就会带著她远走高飞吗?”

李鉴一怔,“是,我会走。”他略停顿又道,“到时你只要小心一点就可以平安度过,没有人会拆穿你。”

沈灿若没有回答他的话,却将身体一倾,软软倚靠过去。

李鉴顺势揽过他的身体,低声问道:“谁?”

这王府之中,处处是闲人,他们的眼睛好像是专门用来看别人不愿意开放的领域。

白千鹤初看安於本份,但事实如何谁也不知道。

侯门里,多此类事,见得多了也就不以为怪。只是觉得人生如戏,到哪都要走个过场,不知是骗人还是骗己。

李鉴带著他走入那柳烟深处,方才放开。

沈灿若看著他头也不回消失的身影,心里自问,情字一事,真能将人困得如此之深吗?

他仰望蓝天,这是在深宅中生活十数载养成的习惯。

天空中有鸟儿飞过,很随意,很恣情,矫健的身影在云端一闪就不见了。

回门的日子,沈灿若比往常早起了一个时辰。寒烟将他的长发盘成发髻,再簪上凤钗及一些素雅而不失身份的饰物。从八岁进沈府起,她就侍候小姐,主子的所有喜好她都知道,她决不会让小姐有一丝不舒服的感觉,这一点,是身为丫环的骄傲。

沈灿若含了唇红,轻轻抿起再松开,“去请世子吧。”

寒烟欠身退下,连呼吸都不敢大喘。在这个人身边数年,可说是心腹,偏偏就是无法在那种贵气天成的光芒下抑制自己的自惭形秽。

鉴没有在书房,也没有在练武场。

寒烟回命时,小心翼翼地等待主子的反应。

洞房之夜後,李鉴就没有回这个屋子。他只在王爷王妃来的前一刻及时出现,与沈灿若唱一出天衣无缝的双簧。

沈灿若站起,脸上没有什麽变化。

寒烟垂首跟在他身後,她想问主子要去哪,但她更知道下人的本份。

她不识字,主子曾要教她,夫人言道,女子无才便是德,一个下人,学那许多做什麽,学多了心就野了,嘴巴也不严实。

所以,站在园门前,她并不知道匾额上出自前朝名书法家的字有多麽精贵,在她看来,主子写得远比那有好看得多。

她悄悄打量主子,看到的是洁白无瑕的侧脸。

寒烟今年快满十八了,比服侍了十年的主人大二岁,但却没有那般如玉树一般修长的体态,不过沈家是从北地移居过来的,北方人的身高本就高一点吧。

园子种植了许多柳树,摇摇曳曳,好像是人在舞动一般。

沈灿若穿著浅红色的回门装,在这景致间现出了水乡的楚楚动人。

人声,似有似无地传来,是李鉴和一女子的说话声。

沈灿若站定,“你去向世子通报一声,就说时候不早了,母妃交待过要早去早回的。”

寒烟领了话,撩起柳条径自去了。

她是个进退有度的下人,侯门待久了,对许多事都练就了面不改色的本领。

即使是见到李鉴搂著一个女子依偎在水榭边笑闹著,她依旧将主子的话一个字不漏地传到了。

那个女子她自是早知道的,柳心怡,京城的公子哥没有一个不想一亲芳泽,可她偏偏只让李鉴做了入幕之宾。这本该是一段才子佳人的W史,可是,却偏偏发生在李沈两家订亲前後。後来闹得沸沸扬扬,两家都弄得灰头土脸,可就是没有打消两位老爷大人的联姻念头。最委屈的就是主子,可沈灿若依旧没事人一般,什麽话也不说。

李鉴的脸色在听完寒烟的话之後,变得有些难看。

寒烟没有回头,尽管她知道主子就站在不远的垂杨荫里。

李鉴扬起的眼神也定在那个方向,焦燥的气息慢慢平稳下来。

柳心怡意外地感受到这一点,她微微偏首,望见这一生中再也难以忘记的一幅画。

那样恬静华美的人,任何语言都不足以形容。

“她”,是新进门的少夫人吗?

那种气质,好像根本不是一个女子可以包含,就像暂憩的鹰,稍潜的龙。

,即使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那人都可以影响到李鉴。或者说,“她”已经影响了所有见到的人。

李鉴低头对身边的人说:“我先去一下,很快就回来陪你。”

柳心怡还未来得及说什麽,就看见李鉴离开她,朝那个身影走过去。

手,暗暗地在袖中攥成拳,连指甲嵌进肉里也没感觉到。

沈灿若静待李鉴走到面前,用只有两个人听到的音量道:“她很美,我懂你了。”

在离开“惜柳园”时,他再次回头,那个长发的女子还坐在水台旁边,她有一双哀伤的眼睛,一种有欲望的哀伤,很像娘。

“你打算什麽时候走?”

李鉴环著他的肩,经过後院各园,向前堂方向走。一路上无论是工作还是走过的仆人躬身请安,看著世子夫妻恩爱的样子都很高兴。比起出身青楼的柳心怡,大家闺秀的沈灿若更得他们的尊敬和爱戴。

李鉴道:“三天之後。”

沈灿若沈吟道:“王爷那边没有问题吗?”

“都安排妥当了,越早越好,拖久了父王就一点漏洞都不会留给我了。”

两人已走至门前,白千鹤与一众下人已候在马车前,仆人欲上前相扶被李鉴眼色一瞪退下。他横抱起沈灿若,身轻如雁地跃上坐骑。

沈灿若甫觉耳边一热,只听他沈声道:“把她偷出来。”

京城沈家是随帝南征而迁过来的元老,但使其名声在外的却是严谨的家风。两个儿子相继状元及第,为官清正,调任刑部与吏部,成为国之栋梁。

看到李鉴把沈灿若从马上抱下来时,沈重方的眉头皱了一下。但随著之後礼数的周全,他也就不再多说什麽。

在厅里坐的是扶正的二夫人,大夫人前年故去,没来得及享受母凭子贵的荣耀。沈灿若想起娘经常说的一句话:这就是命,谁都料不到……是你的逃不掉,不是你的怎麽争也没用。

行完礼,沈重方将李鉴留下,沈灿若请了安就退了出去。

他的脚步较之平常略快,寒烟跟得有些吃力。

站在熟悉的门前,他停了一下,再推开门:“娘!”

窗前的位置上,没有人。

他微怔,又喊了一声,“娘……”

“咳咳……”微弱的声音从床榻的方向传来。

寒烟只觉眼前一晃,沈灿若就坐在床边了。

他看到的是一张病容,无法形容的憔悴。他握起骨瘦嶙峋的手贴在脸颊上,看到母亲的眼睛里流出泪来。

沈灿若侧头,“寒烟,你先出去。”

屋内只留两个人,他双膝跪地,“儿不孝。”

她笑了,有这样一个儿子,是她这辈子最大的骄傲。她伸出手,被握住,“灿若,你要好好活下去。”

“是。”沈灿若咬紧下唇,重重地点头。

“不要想以前,生命是最重要的。至於你琴姨的事,我会到下面向她请罪的。”她突然提高了音调,回握的力量也增大,“灿若,娘会保护你,娘不会让任何人抢走你──”

她的眼望向空中,好像与不知名的存在表达。

沈灿若的唇边流出血来,他死死地握著娘的手,纵使已失去最後微弱的温度。

葬礼办得很简单,简单到连有事没事都会说几句风凉话的五夫人也懒得雪上加霜。

沈灿若作为唯一的女儿,破例在新婚头个月回到娘家守灵。

“唉,真是没福气,明明都有靠山可以享清福了。”

种种的议论传来,小小的灵堂根本遮盖不下漫漫传开的人言。

沈灿若跪在地上,往燃烧著的火盘中放下纸钱,缟素玄带,好似隔离在另一个世界里。

玄衣停在灵前,李鉴接过香烛,插在案上。

沈灿若俯下头去,李鉴扶住他,“娘子。”

他抬头,茫茫的眼神半天没有对准眼前的事物,李鉴又唤了一声。

“……夫君。”他行错礼了吧……

寒烟上前将他扶起来,身体单薄得好像风一吹就倒。

“世子,你劝一下少夫人吧,她已经三天没有吃东西了。”

李鉴的眉头拧起来,“我会的。这里交给我吧,你先把他扶下去。”

寒烟点头,侧头道:“少夫人,我们走吧。”

半天,她没有得到回应,仔细去看发现沈灿若眼睛定定地看著停放灵柩的地方,不知道为何会有那麽大的力气,根本没办法移动分毫。

李鉴没有预兆地走过来,“我来。”

他抬起手,伴随寒烟一声惊呼,一掌击在沈灿若的後颈。他随即横抱起那软倒的身体,“他的房间在哪里?”

寒烟还呆怔著,被他又喝了一声,连忙在前引路。

在光线不是很充足,散发著些许些阴湿气的房间里,李鉴犹豫了一下,这就是沈家大小姐住的地方吗?

寒烟将床铺好,“世子可以把少夫人放下了。”

李鉴俯下身时,察觉到床上有一股隐隐的香味,似花非花,很舒服。

,“世子请坐。我去给少夫人弄点吃的。”

李鉴挥手,寒烟欠身退下,悄悄抹掉眼角的泪。

斑驳的树影洒在窗前,小巧的镂空雕花瓷瓶里,半枝残花枯萎凋零了,掉下的花瓣被风拂起散在桌上与窗边的躺椅上。

李鉴撩起床帐,看到闭著双眼苍白了脸的人。

他伸出手,停在空中,终往下落在那张愈显瘦削的脸颊。

这个少年,有著与他这个年龄不相适应的沈静。他的感情都是内敛的,爆发的时候就会伤到人,也许是他人,也许是自己。

十六岁,自己在那个年纪在做什麽呢?是随著父王在江北征讨前朝余孽,还是与一帐将士商议下一步该如何行兵?那个时候,他热血满怀,一心想干出一番大事业。正所谓乱世出英雄,他生逢其时怎可荒废了好光阴?

“……嗯……”沈灿若睁开眼,接触到他的目光,没有一丝退却地迎上。

等李鉴再看,沈灿若已垂下眼。

寒烟将托盘放下,端起一碗道:“少夫人先喝这碗小米粥吧,厨房每隔半个时辰就做一次,各色点心也都为少夫人备下了。”

沈灿若伸手欲接,李鉴抢在前面,执起汤匙,舀起试一下温度递到他面前。沈灿若微怔,反射性地张开嘴。

寒烟轻轻笑了,她好高兴主子可以有一个好归宿。世人多势利,主子可以妻凭夫贵吧。

她默默地退出去,将一方天地留给主子。

沈灿若喝完了粥,在李鉴转身端别的时候,道:“对不起,耽搁了你的计划。”

李鉴递过一碟芙蓉馅的糕点,素净的颜色散著淡淡的香。

“没关系,等你好了再说。”

沈灿若拿起一块,放进嘴里咬碎了,一点一点地咽下去。

“我会帮你们逃出去。”

李鉴看他一眼,很平静。

“不过,我有一个请求。”沈灿若抬起头,“带我一起走。”

李鉴一动不动,他凝视著这个外表像个弱女子的少年,他的眼睛里面有一种渴望的情感。

“我不会打扰你们,出了京城我就会离开。”

一时间,李鉴有一种冲动,他希望以後还能再看见他,他说:“你可以不用离开。”

沈灿若摇头,他望向窗外,在与高墙的缝隙间有一片小小的蓝天。

“我想去寻找自己的生活,想当个真正的男子。”

“可以告诉我要做的事情吗?”

李鉴说:“你先吃饱再说。”

沈灿若神情有些无奈地拿起糕点,李鉴看不

过去,“你既然要作男子,就应该大口吃些。你这般秀气任谁也不信。”

他略停,“我已经习惯了。”他面对著李鉴,问道:“男子都该一个样子?我是不是男子,为何要他人判断?”

他放下东西,“我吃完了,你说吧。”

“计划定在後天,到时你就对母妃说要到静慈庵祈福,母妃一定会答应你。我会让心怡混在仆人里。静慈庵有一条秘道通到城外。你们出了城,就直奔郊外的杏花林,我会备好马车接应你们。”

沈灿若点头,“柳姑娘不会被认出来吗?”

李鉴道:“问题就在这里,车马是由白千鹤负责,要瞒过他那双眼睛还真是有点困难。”

沈灿若想了想,“如果把柳姑娘的样子变成别人的模样,白千鹤应该看不出来。”

“你是说易容术?”李鉴眼睛一亮。

沈灿若道:“没错,当初琴姨倒是教过我一些,但从来没有用过,不知道行不行得通。我先试试,如果没问题就告诉你。”他沈吟道:“还有一个问题,每次车马及仆人都是安排好的,你换人的话安不安全?会不会露出马脚?”

沈灿若继续道:“就算杀人灭口的话也难免留下蛛丝马迹,柳姑娘那种气质,就算混在人群中也无法掩饰……这样吧,要是易容的话就把她易容成寒烟,跟在我身边白千鹤也不会仔细检查了──”他抬头,撞上李鉴看他的目光,“怎麽了,我说错了吗?”

“没有。”李鉴偏过头,“谢谢你。”

沈灿若道:“我不也是帮自己吗?”他微侧著脸,“要谢的话,出城再谢我吧。”

李鉴发现自己差点无法移开目光,他有一种炫目的神采,当他说话的时候,那种冷静沈著,那种细致周密,会让人无法直视。

“那样的话,你不把寒烟一起带走吗?”

沈灿若叹息道:“天下无不散之宴席。寒烟不适合跟著我到外面去颠沛流离,她留在这里会有很好的生活的。”他将目光转向他,“倒是你,还是快想想以後怎麽养活柳姑娘吧。”

“这你放心好了,我一定会让她幸福的。”李鉴心头有点闷闷的,他想挽留他一起走,他们应该会成为很好的朋友的。

沈灿若露出迄今为止的第一个微笑,“我相信你。”

静慈庵,迎来一位娇客。她身份显贵,连不问世事许久的庵主都出来迎接。

“贫尼有礼了。”静尘师太双手合什,道了佛号,将

从轿中走出的客人迎进最好的香房,一步也不敢懈怠。

寒烟扶著主子跟进去。身後白千鹤吩咐仆人将各种物件搬下马车,运进庵内。

他看一眼进去的少夫人,总觉得有什麽事情怪怪的,但就是说不上来。他叫过一个下人,“快赶回去看看‘惜柳园’的人还在不在。”

他刚要推门进去,里面传出声音:“佛门净地,都是些女流之辈,白总管就守在门外吧。”

“是。”他躬身喏喏而退,听得隐隐人声,心渐渐安下来。

眼看天色将晚,他不由著急起来,在门口踱来踱去,几次想上前又退回来。

终於,他再也坐不住了,上前道:“少夫人,该起程回府了。”

他暗道“不好”,运力於门,就听轰然一声,门碎成数块。

他冲进屋内,哪里有一个人影,他惊得脸色煞白,忽见人影在窗外一闪,他不假思索地追了上去。

侍卫们也冲进来,他一挥手,“追!”

看装扮是个女的,而且,她的轻功不在他之下。

他一气追了数里,却猛然失去人影。他脚下一滞,刚要四下搜寻,竟被人点中要穴无法动弹。

“你是何人,胆敢挟持永康王府的家眷?”

来人不语,幽幽之香顺风飘来,似有熟悉之感。

一封信仿佛被人手托著一般飘在地上,单凭这份内力就叫人汗颜。

等侍卫们赶到时,只看到像木桩一样定在那里的白管家,还有一封会让王爷的怒火烧了半个京城的信。

杏花林中,停著一辆马车。李鉴站在旁边,时不时地望著远处的方向,坐立不安。

“李郎,都过了这麽长时间了,沈姑娘不会出事吧?”柳心怡撩起布帘,颦眉问道。

“不会的。”李鉴斩钉截铁地说。

柳心怡的眉头锁得更紧了。是她的错觉吗?李鉴对这个名义上的夫人是否太在意了。

这时,李鉴喜呼一声,“他来了!”

但见一个紫色的身影,由远及近,施施然停在李鉴面前,赫然竟是“寒烟”。

不,他只有一张“寒烟”的脸罢了。

他的解释是,唯有装扮成自己,白千鹤才不至於仔细打量,而以寒烟的身份即使败露也可以尽量少地牵连他人。

李鉴激动地拉住他的手,“我正担心你呢。”

“我把白千鹤的人引到数里之外,短时间内他们不可能追过来。这下子我们就有足够的时间逃得更远。好了,不多说了,快走吧。”

李鉴看他坐上车门旁,“你也累了

“你这张脸让人看见还不一下子就认出来?”他微微一笑,“再说我也不方便和柳姑娘待在一起。”

李鉴笑道:“看你这一身打扮只怕谁都不会多想吧。”

“快了,我就快要脱离这种身份了。”他的眼睛充满光辉,简直让人不敢逼视。

等待许久的马儿终於找到用武之地,撒开蹄子向前奔去。

一路上果然无惊无险,他们一气奔了不知多少里,只见繁华渐少,到处是青山绿水,鸟语花香。

马车停在一间猎户休息的茅草屋前,李鉴扶柳心怡坐在屋前的草地上,看见沈灿若捧著一个包袱对著南面跪下来。

“娘,我出来了。”他磕了三个头,站起来看见李鉴不知何时在身後。“是时候不要让柳姑娘误会了。”

从茅屋里走出的人白色身影让柳心怡也不由自主地从瞪大眼。

长发放下,些许随意用玉簪束起。

一袭白衣如雪,手执长剑,更衬那脸如冠玉目如晨星,活脱脱一个少年侠客,端的是俊雅无双。

李鉴向前走一步,停住。

沈灿若向柳心怡一抱拳,“隐瞒至今实在情非得已,请柳姑娘见谅。”

柳心怡慌乱地欠了欠身,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眼前这个人有一种无法言喻的……压力,仿佛天生的贵气破茧而出,是自己的错觉吗?

李鉴这时候才真正意识到,他是一个与自己一般无二的男子。情绪有一丝怅然,奇怪得让心也烦躁起来。

“李鉴,此去前路漫漫,我就不打扰你与柳姑娘了。就此告别,後会有期。”

剑横在他面前,沈灿若侧头,“你?”

李鉴脸色不佳,“我们之间,还有一笔债没有算吧?”

沈灿若垂首,很快地他重新抬起头来,“那好,我自断一臂,算是对你的陪罪。”他举起剑,眼也不眨地向下划去。

李鉴惊吓之余急忙用剑格开,沈灿若望向他。

半晌,他扔下剑,“罢了,算我李鉴前世欠你的吧。”

沈灿若一笑,道:“以後若有所趋用,灿若绝不推辞。”

李鉴问:“你以後去哪里?”

沈灿若略一沈吟,念出一句诗,“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突然,他脸色一变,“你们快走!”眨眼之间,他已在数丈开外。数个人影由四周向中心掩过来,但见他祭起一方宝剑,弹跃如风,将一干人等拦住无法前进。

李鉴往地上一抓,搂起柳心怡奔向马车,一声“驾”,

“灿若!”他大喊一声,声震四野。

趁著众人怔忡之际,沈灿若跳上马车。李鉴手一扬,数颗石子飞出将追起的几个人打落。

就在那些人手忙脚乱地躲避之际,马车已跑得老远。

怎麽办?剩下的人面面相觑。

可是谁能告诉他们,那个武功高到离谱的男子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啊……

阴沈的声音让他们回头,慌忙跪下,“见过白总管。”

白千鹤紧锁眉头,凝神沈思著。

“爽,实在是太爽了!好久没这麽高兴了!”

李鉴哈哈大笑,豪放地挥著鞭子。

“你还真敢,居然就那样冲过来了。”

“我怎麽会丢下你一个人走掉?”

“难道我还能被那区区几个人困住?你也太小看我了。”

两人相视一笑,都被刚才无意的默契而得意。

柳心怡退回车内,这一刻那两个人之间,没有她的位置。男人间的友情,是这样吧。她这样想著。

老板娘在这条官道上经营客栈已经快二十年,但近来她也被来来往往的数路官兵闹得有些发怵。据说是搜寻一个江洋大盗,可是就算偷了皇帝老爷的国宝也不用这个阵势吧。而且出动的不类官府,更像军队里面的人。众所周知,天下兵马半数属永康王爷,这个偷儿一定得罪了李门中人才得引起如此大的风浪。

不过,她也只是往窗外多看两眼,生意人家,平安为上。

一声唤,将她的唤醒。她回头不及防地撞到一双眸子,当下愣在那里。

“老板娘。”来人又唤了一声。

好俊的少年郎!她猛地惊醒,“啊,客官,要住店吗?”

来人一笑,从怀中取出一碇银子,“两间客房。”

老板娘这注意到他身後跟著一男一女,男子看打扮像个下人,女子纱巾蒙面,但看身段与风情已是上等的可人儿。

她离开客房前一再叮嘱凡事吩咐即可,少年衣著不凡,但并没有架子,谦和有礼,实在是不可多见的年轻人。唉,若她年轻二十岁……

门关上,少年轻吁了一口气。被女性这样子盯著还真是不太习惯。

“李兄,柳姑娘,赶了一天的路,你们也早点歇著吧。我的房间就在隔壁,就不打扰你们了。”他轻揖一礼,作势欲退。

“灿若,”李鉴出声喊住他。

他侧过头,一双水漾眸子不解地回视他。

李鉴心里泛过一种异样的感觉

,但没等他抓住就消失了。

“谢谢你。”他真心真意地说。这一路上万幸有了沈灿若,他们才会三番两次躲过追兵,拿现在来说,沈灿若的易容术毫无破绽,让他们不会厮杀就能通过一道道关卡。毕竟都是父王的部下,也曾一同浴血疆场,真要打起来怎麽下得去手。

沈灿若闻言眉目弯成圆润的弧度,就像天上的月芽一般。“不是朋友吗?说这些作什麽。”

入夜。客栈响起一阵嘈杂的敲门声,间有兵器相撞。

“是谁啊?半夜三更的还让不让人睡觉了!”老板娘没好气地开门,被冲进来的兵士冲到一边吓得一下子消音。

“老板娘,有没有看过这个人?”为首的头领拿出一幅画像。

老板娘看两眼,“没有。”这个江洋大盗长得好不气派……

“你这店子里都住了些什麽人?”

“都……都是些行走江湖的商贩。”

头领瞧她一眼,一挥手:“搜!”

看到士兵要冲进那个俊俏少年的房间,老板娘连忙上前道:“这里的客官绝对不会是那个江洋大盗,这我可以保证。”

“你?”头领轻蔑地冷笑,“你算什麽能为人作保?走开!”他将老板娘一下子推开,大喊道:“把门撞开。”

“吱呀”门由内打开,沈灿若身著单衣,一言不发地看著门外的人,却让冲上前的兵士不由退回来。

头领终究是见过世面,心忖道:不知此人是何来历?看气质非寻常人物,还是小心为上。

他一拱手,“请问公子贵姓?”

沈……头领心中一咯!,“请问公子与当朝一品沈丞相……”

头领暗吁一口气,“在下只是执行公务,请公子行个方便。”

沈灿若道:“我自不与你为难,只是屋内有家眷,不便惊扰,请长官一人进去可否?”

头领略一思考便同意。沈灿若侧过身子,让他得以进去。

屋内仅点著一盏小油灯,晃得人影绰绰。

床帘微动,头领挑起一角,一双受惊依旧漂亮的眼睛怯怯地望向他。虽然面庞让面纱罩住,但只闻其香已知是个如花美人。

他慌慌张张地放下,走出门外,“走。”

听到客栈重新恢复安静,沈灿若轻声道:“你可以下来了。”

屋梁上跃下一个人,不是李鉴又是哪个。

他丢件外衣给沈灿若,“突然跑过来也不多穿点。”

“哪来得及穿啊。”沈灿若笑笑,打开窗子。

他挥挥手,“我总不能让人看到我把这麽一个大美人让给仆人,自己独守空房吧。”他一个纵身,消失在夜色里。

李鉴笑著摇头,半晌才想起柳心怡还在床上,急忙上前撩起纱帐。

“李郎!”柳心怡扑到了他怀里。

好好地睡了一觉,精神与体力都得到恢复。沈灿若从窗边出现时,正看到柳心怡侍候李鉴洗漱。他暗叹一声,不愧是世子,到哪都改不了被人服侍的习惯。

那厢李鉴正执起柳心怡的手,“辛苦你了。”

柳心怡偎入他怀里,“只要和李郎在一起,永远都不会辛苦。”

明明是一对璧人,却受著命运的捉弄。沈灿若将推窗的手收回去,让他们再多待一会吧。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装作刚来的样子进去,帮李鉴补妆。他曾想过做人皮面具,但做工繁琐,这一路奔波没有机会只好作罢了。

“心怡,你去和老板娘说一声,把饭菜端上来就好。”

柳心怡应了一声,走出去关上门。

“你真有福气。”沈灿若叹了一声,“不知我什麽时候才会有这样一个红颜知己……”

李鉴闻言心中一滞,强笑道:“以灿若的人品,一定会如愿以偿的。”

沈灿若一边往他脸上涂著自制的药物,一边道:“我哪有李兄这种好运气。柳姑娘天姿国色,还能不计辛劳与李兄患难与共,这种深情可遇而不可求。”

李鉴道:“你会有的。”

沈灿若一抬眼,撞到他的目光,一怔,很快地回神。他放下手中的东西,“好了。”

李鉴也醒过来,他刚才在想什麽?

房中的两人一下子相对无言,气氛变得有些沈滞。

就在这时,客栈里不知为何闹了起来,柳心怡的声音夹杂其中,似含惊怒。

李鉴率先摔门冲了出去,一下楼就看到几个无赖围著柳心怡调戏,人围了一堆,但没有一个伸出援手,更有一些还在跟著起哄。

他作势欲动,一双手强行将他按了下去。

“你不能去。”沈灿若沈声道。

李鉴怒问:“你要我忍?”

“你不能泄了行踪,那就前功尽弃了。”

“她不是你的女人你当然不在乎!”

沈灿若的脸色一变,他强压住情绪,下手如电点住李鉴的穴道。

沈灿若跳下楼,出现在几个混混中间。一晃眼的功夫,他就将人撂倒带著柳心怡回来。

怀里,“看好你的人。”

“沈灿若,你给我把穴道解开!”

李鉴赶著马车,与前方独御一骑的沈灿若相隔不远,但两人却没有说话。

柳心怡在车内也感受到沈闷的气息,不由心下难安。

马蹄车由远及近,再由近及远地从旁边经过。是错觉吗?过去的人马似乎太频繁了。

沈灿若勒马回头,李鉴跃下马车,侧耳帖向地面听了一会,沈声道:“人数不会少过八百骑,都是百里挑一的御林军。”

沈灿若皱起眉头,李鉴道:“前方有一片树林,我布置一下,你带心怡去里面避避。”

“恩。”沈灿若点头,来到马车前,“柳姑娘,情况紧急,灿若也顾不得那麽多,请!”

柳心怡伸出手,被他揽在胸前,从林中横掠过去,很快消失在丛丛绿荫里。

李鉴从路边搬了些石头缚在马背上和车上,将马与马车赶到不远的岔路口,拔出匕首往马的臀部上用力一刺,马儿嘶鸣一声,前身跃起,带著车飞也似地往前方奔跑不见。

他又折回原路,将痕迹完全消除,提气往沈灿若消失的方向追去。

“柳姑娘,李兄一会就过来,你不用担心。”

沈灿若放下柳心怡,行了如此长的一段路,他没有流一滴汗。柳心怡退开到一定距离之外,微微欠身,“谢谢沈公子相助,心怡永感大恩。”

“柳姑娘言重了。常言道路见不平亦当拔刀,更何况我亦受李兄帮助方有今日。灿若自当护送两位出关,算是略尽绵力吧。”

柳心怡略抬首,望著眼前的少年。洗尽铅华,他展现的是略带清涩气息的男儿气势。但依旧是那样令人只可仰视的尊贵,令她不敢太过接近。他这种气质,恐怕只有同是永康世子的李鉴方能与之一较长短吧。

两人同时回头,望向追上来的李鉴。

许多年之後,李鉴都忘不了那幅场景。

一个即使白衫素衣,依旧遮掩不住绝色风华;另一个千娇百媚,美丽得让人为之倾城也甘心。那样和谐的一幅画,并没有因为其中一个是自己私奔的情人而产生心情的阻碍。因为他的坦荡如风,沈静如水。

他走上前,道:“这里离关口不是太远,只要等到天黑守卫乏了,我们就可以拼力闯过去。关外我有一些朋友,都是以前打战时认识的,父王并不知晓。我想,待个三五年,等一切平息

了,我们就可以再回中原。”

沈灿若笑道:“是啊,等过个三五年,你与柳姑娘带著儿女一起回来,永康王爷就算不念父子之情也会顾忌李家血脉。你与柳姑娘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回王府了。”

柳心怡看一眼李鉴,道:“沈公子,你也随我们一起出关吧。这一路上车马奔波,也让我们好好款待一下你啊。”

“柳姑娘的心意灿若心领了,只是灿若有非待在中原不可的理由,请柳姑娘原谅。”

李鉴闻得此言,脸色阴下来,刚要说话忽听林中响起沙沙的声音。

他拔出剑,挡在两人身前。

但见林中人影绰绰,不知其数。首先出现的是手持兵刃的御林军,他们一步步逼近,在李鉴前方十米处停住。然後向两边散开一条路,从里面走出了负著双手一脸严肃表情的白千鹤。他先向李鉴深鞠一礼,“属下参见世子。”

“白千鹤,你很能干。”李鉴沈声道。

白千鹤毫无得意之态,不卑不亢道:“属下只会用笨办法,王爷给了属下一千人,另有各部兵马等候调用,每逢岔路留下数人,一有信息即飞鸽传信。世子,请随属下回去,王爷在府中已等候多时。”

李鉴道:“白千鹤,你要与本世子动手?”

“属下不敢,但王爷交待过,只要能将世子带回去,可以不计一切代价。世子武艺高超,属下自问不是对手。但若要伤他人──”

“你敢!”李鉴眉目一瞪。

白千鹤道:“请世子见谅。”

李鉴怒气冲天,但是身後的人让他无法像战场上那样全力以赴,他输不起。

“白总管,未知王爷对世子的安危有何交待?”

白千鹤一直注意著李鉴身後的白色身影,听此言便有熟悉之感。因为李鉴所挡,他只能瞧见一个模糊的影子。

李鉴略一沈思,但知沈灿若心中所想。他将手中之剑握紧,横在颈边。柳心怡一见大惊,唤声“李郎”就要上前夺剑,被身旁的沈灿若拉住。

“柳姑娘,这只是权宜之计,你不必担心。”沈灿若低语,“请借柳姑娘丝帕一用。”

柳心怡芳心大乱,拿出方巾交给他。

沈灿若将之系在脑後,然後走上前道:“白总管,不知王爷是要一个生的儿子,还是死的世子?”

白千鹤微怔,李鉴的认真不容怀疑,但王爷的命令也同样不容许违背。

“白总管,不如我们按江湖人的规矩,手底下见真章,谁胜了便听谁的,不知白总管意下如何?”沈灿若说完,

微微一笑,向林中推出一掌,但听“轰隆”一声,树木尽倒,石尘乱飞。

挡在前方的御林军见此情景,个个脸上露出惊异之色。

沈灿若道:“列位都是永康王爷的部下,也都随世子征战沙场。世子不愿与列位兵戎相见,以免让亲者痛仇者快。白总管,你考虑好了吗?”

白千鹤咬牙道:“好,但我有个条件。”

“请讲。”沈灿若一展手。

“若白某侥幸得胜,请少侠不要再插手此事,而世子也要随我回府,不可再生枝节。”

沈灿若与李鉴对视一眼,道:“我答应你。”

御林军退开数丈,白千鹤走到场中。

沈灿若对李鉴悄声道:“待会我牵制住他,你带柳姑娘快走。”

沈灿若微怔,李鉴将剑放在他手中,“快去吧,我相信你。”

他重重地点头,一挽剑花跃到白千鹤面前。

他反问道:“是又怎样?不是又怎样?”

白千鹤脸上露出诡异的笑容,“我终於找到你了!”

两人同著白衫,在绿林之中剑光灼灼,耀人眼目。

白千鹤剑气纵横,但又飘逸出尘,隐隐有道家风范。

沈灿若年纪虽轻,剑招却是大开大阖,端是一副名家风范。

这边富有经验,处处逢源,那厢光芒毕露,步步不让。

一时之间,竟无法瞧出谁更胜一筹。

李鉴越看越心惊,柳心怡轻声问道:“李郎,沈公子会赢吗?”

“白千鹤从小在武当学艺,师从掌门仕廉道长,功夫在俗家弟子中排第一。至於灿若,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的师门是──”

“尊师是天机门的哪位前辈?”白千鹤朗声问道。

沈灿若笑了一声,“白总管好眼力。”

说话的功夫,两人又攻了数十招。

李鉴对柳心怡解释道:“昔日天机门称雄北武林,天机老人为嫁祸杏花林主而不惜杀害本门弟子,被武当派前掌门仕阳道长一语道破,无颜江湖。据说後来天机老人死於杏花林主之手,天机门也一夕覆灭。灿若是从何学得如此精纯的天机门武功?”

这时,忽听兵器相撞的金属声,李鉴抬眼望去,看到剑在空中相撞而断,但两人谁也未有退却之势。白千鹤竟弃剑在地,直接推掌於前。

好个沈灿若,见此情景亦是毫不慌张,同样出掌迎去。

两人落到地面,上身纹丝未动,绵绵内力如汹涌波涛朝对方扑去。

拳头,担心之情溢於脸上。

柳心怡道:“拼内力的话,折敌一万自损三千,沈公子能闯得过去吗?”

李鉴眼光一闪,瞟了眼身旁的人。

柳心怡看著场中的两人,眉头紧锁。

李鉴忖道:心怡也懂武学吗?怎麽从未听她讲过。

那厢两人身上渐渐因内力而冒出白气,白千鹤额头开始冒出汗珠。而沈灿若却连脸色也未变一下。

“哎呀!”柳心怡低呼一声,几乎悄不可闻。

李鉴听得了,其实他也一样心急如焚。沈灿若临敌经验不足,不懂得适时地散力有利於积累功夫为後面作准备。这一场,只怕他要吃亏。

“啊啊啊──!”白千鹤突然暴出一阵喊声,他的发丝都像被什麽力量拉直。

只听“轰”的一声,一个人影飞了出去。

“灿若!”李鉴看得真切,立有一种天崩地裂之感。灿若,你千万不要有事!

沈灿若重重地跌在地上,被冲过来的李鉴一把抱起。

李鉴连声音都在发抖,“灿若,灿若。”

沈灿若虽然脸色煞白,但还是挣扎著站起来。

御林军里有人要上前,被白千鹤一个手势阻挡住。

血从他的嘴角溢出,滴在衣服上,染成朵朵鲜W的颜色。

沈灿若一拱手,“多谢白总管成全。”

他挺直腰,迈著步子向前走去。

李鉴与柳心怡跟著他,从御林军的重重包围间,一步步地走了出去。

白千鹤盯著那个身影,一口血喷出来,身体就那样倒了下去。

“白总管,白总管……”

直到看不见那些人,柳心怡才轻吁一口气,“真是千钧一发──沈公子!”

沈灿若的身体一软就往下倒,但见眼前一花,李鉴将之双手抱住。

“呕──”沈灿若吐出暗色的血,柳心怡拿起他的手腕,“他的经脉受了很重的内伤,刚才又用内力压制住……”

李鉴看看怀里的人,猛地站起,“心怡,你先回客栈。”

“什麽也别多说,我要给去给他找大夫!”

“我管不了那许多了,现在灿若最重要!”

柳心怡伸出手,喊不回已消失在前方的人。

李鉴抱著沈灿若,在小镇中奔跑。他用力地敲著店门:“有没有大夫,快点出来!”

店里传出妇女不耐烦的声音:“敲什麽敲,大夫出诊去了!”

李鉴一咬牙,又往下一个地方跑。

不断流出血,脸色也更加惨白。

“灿若,你再坚持一下,大夫马上就找到了。”

李鉴直接将门踢开,老大夫慢悠悠地抬起头,“大夫不在。”

老大夫作恍然状,“你也知道啊,那怎麽不会敲门?”他又重新低下头去。

李鉴压抑住想捏死对方的冲动,重新退到门外,曲起指节敲了几下,从牙缝中挤出一句:“请问大夫在吗?”

老大夫站起来,“先把他放下来。”

把了脉之後,老大夫摇著头不停地叹气,李鉴心都提到嗓子眼里,他一把抓住老大夫:“大夫,你一定要救他,你要什麽我都答应你。”

老大夫默然地站起来,提起笔来,在纸上写下一片龙飞凤舞的字。“三碗煎成一碗,一天三次。”

老大夫叹口气,望了他一会,突然笑出声来,“他没事。你抱著他一路狂奔,正好把他血脉打通。以後十天里,每天用内力帮他疏通穴道,再辅以药石就没有问题了。”

“谢谢大夫!”李鉴惊喜万分。

看著李鉴小心地抱著沈灿若离开时,老大夫叹息道:“孽缘啊孽缘……”

一个身穿浅绿衣裳的青年掀起布帘,从後堂走出来。他脸上挂著纯真而自然的笑容,让见到他的人都忍不住心生怜惜之情。

“不认识。”老大夫收拾著桌上的东西,他的声音与那副容颜竟是毫不相符的年轻。

“不认识?”青年惊讶地睁著琉璃般的双瞳,“那公子为何把那麽珍贵的丹药给那人服下,还不让人家知道?”

“笨蛋,泄露行踪的话你想再让一江湖的人追在後面怎麽甩也甩不掉吗?”老大夫又叹了一口气,“看来这里也不能待了。”

“好耶!终於要离开这个鬼地方了!”青年雀跃地跳起来,他拉住老大夫的手轻轻摇著,“公子可不可以答应绿衣一个要求啊?”

“你是不想再对著这张老脸吧。”老大夫笑道。

“公子答应绿衣嘛!”绿衣坚持不懈地撒著娇。

老大夫微笑著,他的眼睛是淡淡的琥珀色。

柳心怡站在门外,手里端著一碗刚煎好的药。李鉴在里面照顾昏迷不醒的沈灿若已经三天没有合眼了。无论她怎样劝,李鉴都不听。她幽幽叹口气,抬手轻叩木门,然後推开走了进去。

李鉴双手抵在沈灿若背上,开始每天一次的输功疗伤。柳心怡知不能打扰,只好将药放下,坐在桌边静

他的眼神很专注,虽然布著血丝但丝毫没有懈怠。额头上渗出微小的汗珠,慢慢变大,顺著脸部刚毅的线条滑下来。

沈灿若的头顶冒出热气,脸上也有了一丝红润的光彩。

李鉴收回掌,扶著他的肩膀小心地放平,又折好被子,才开始调整气息。

柳心怡走上前,拿出手帕替他擦汗。

柳心怡端过来,李鉴去接,“我来吧。”

柳心怡将碗拿开,“你也歇歇吧,都累了好几天了。”

李鉴望一眼躺在床上的人,“我只愿灿若能快一点醒过来。”

“我是怕他醒过来你又倒下去。”柳心怡摇头叹了口气,“别忘了後面还有追兵,你总不希望沈公子白为我们忙活一场吧。”

李鉴刚要说话,忽听一细微的呻吟声,他连忙冲到床边,但见沈灿若的眼睫毛微微颤动了两下,唇边发出虚弱的字,“水……”

李鉴冲柳心怡喊道:“快拿水来!”

柳心怡吓一跳,慌忙从桌上拎起茶壶就往杯中倒,洒了大半个桌子。

李鉴接过水,放在他唇边。他凑上去,吮了几口。

“灿若……”李鉴试著呼唤他。

他没有应,喝完水眼睛也没睁开,将头歪到李鉴怀里,再没有动静。

柳心怡轻声唤道:“沈公子……”

“别吵他,”李鉴看著呼吸渐趋和缓的人,“让他睡吧。”

“我没关系。你把药再去温著,等他醒了我再叫你端过来。”

柳心怡提不出反驳的理由,只好离开。

关上门的时候,她回头,看到李鉴环著沈灿若靠坐在床头,阳光从窗子外泻进来,柔和得好像渡上了一层温暖的颜色。她站在门边,突然觉得,那两个人与自己好像被隔开。她晃晃脑袋,想把这些莫名其妙的想法驱逐出去。

老板娘惊讶地发现,官兵好像一样子全部消失了。从北地来的商贩传得沸沸扬扬,京城封得死死的,好像有什麽大变。

她叹口气,“又要变,这才过了几天安生日子。”

她抬头,惊喜道:“沈公子,你醒了!”

脸色虽还有些苍白,但精神却好了很多。沈灿若扶著楼梯的护栏,慢慢走下来。

老板娘连忙赶上前,“沈公子有什麽事吩咐一下就成了,何必自己亲自来?”

沈灿若笑笑,“都睡了好些天,骨头都睡懒了,再不活动一下只怕就会真的起不来。”

“呸呸呸,公子说哪里话来,我看公子福大命

大,过了这个坎以後就会一帆风顺了。”

“那承老板娘吉言了。”

“灿若!”李鉴愣在门口,手里的东西掉在地上。他才出去一下,回来竟发生昏迷了好几天的沈灿若笑语吟吟地站在那里,怎不叫他惊喜万分。

他冲过来,一把将沈灿若抱在怀里。

沈灿若一怔,但很快露出笑容。

“对不起,让李兄担心了。”

“是,你让我担心得快要发疯了!”

好一会,李鉴松开他,仔仔细细地打量,“你怎麽就下床了?你的伤还没好……”

沈灿若捂住耳边,“你别念了好不好,刚被老板娘说一通呢。”

“好好好,我不说,那你跟我回房去歇著。”

沈灿若露出无奈的表情,老板娘出来解围道:“沈公子出来透透气也好,这样也有利於身体恢复。”

沈灿若侧著头看他,好像在说:看吧,老板娘都说了。

李鉴望著那一抹略带调皮的笑,心跳一滞。

这个时候,沈灿若看到柳心怡从後堂出来,上前一揖道:“灿若昏迷这些天,多亏柳姑娘的药水,大恩没齿难忘。”

柳心怡欠身回礼道:“沈公子这样说就见外了。你不顾生命危险相救,心怡只不过煎个药倒个水。再说要论此地第一要谢之人,应该是李郎才对。”

沈灿若笑道:“谢,自然要谢。灿若一定竭尽所能,护送两位恩人逃出关去。到时再在李兄与柳姑娘的婚宴上畅饮三百坛,看谁先倒下。”

柳心怡脸微微一红,“沈公子休要取笑则个。”

“这怎是取笑,你去问李兄。”沈灿若偏首面对李鉴,“李兄,你说是也不是?”

李鉴微怔,然後道:“灿若要喝酒,我自然相陪。”

听及此话,柳心怡心中不由有些失落,他并没有正面回答啊。

李鉴也不知自己是怎麽了,明明是早就下定决心娶心怡了,为何现在这样的不确定。他怎麽了。

他抬眼,撞上沈灿若坦荡的目光,呼吸一滞。

他好像有点明白自己是如何了。

“你们是怎麽回事?一句话不说就往里面闯?”老板娘尖锐的声音响起。

李鉴转身,与沈灿若并肩而立。

在前面的是白千鹤,後面跟著数名御林军的将领,他们衣衫破碎,一看就知经过几场硬仗才到此地。

李鉴沈著脸面对著跪了一地的人,“告诉王爷,我不会回去的。”

白千鹤抬起头来,惨然一笑,“王爷再也不可能逼世子回去了。”

震,上前一把提起他的前襟:“你是什麽意思?”

“王爷……王爷他被皇上打入死牢,三天後就要被凌迟处死了!”

李鉴如遭雷击,愣在那里。

沈灿若上前道:“到底发生了什麽事,你们快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清楚。”

白千鹤道:“王爷为了寻找世子,把所有的人都派了出来地毯式地搜寻。皇上利用这个时机,夺了王爷的兵符,用莫须有的罪名把王爷打入死牢,连审都没审就决定三日後行刑。朝庭中为王爷求情的也被皇上罢官的罢官,杀头的杀头,无人再敢出面。皇上还封了永康王府,我拼了命才从里面逃出来。路上遇到这些将军,他们被皇上埋伏的人马打散,伤亡惨重。”

沈灿若道:“看来皇上早已布好局,要将永康王爷的势力一网打尽。”

白千鹤对李鉴道:“世子,王爷临走时交待,要您一定要走,走得越远越好,再也不要回京城。”

李鉴大叫一声,就往外冲。

沈灿若惊道:“不好,快拦住他!”

将领们也不知怎的,听他的话就冲上去。

沈灿若一跺脚,众人但见眼前一花,人影掠过,一把将李鉴骑上的马的缰绳勒住。

白千鹤紧随其後,挡在前面。

“世子,你要王爷死不瞑目吗?”

李鉴的神情近乎疯狂,他大叫道:“让开!”

“李鉴,就算救也要好好想办法,你这样冒然冲进京城,只能白白送死!”

李鉴瞪著双眼,“你放开!谁也不能阻止我!”

“我不放!眼睁睁看你去送死,我怎麽也做不到。”

李鉴气得极了,狠狠地抽了一鞭子,马惊得跃起。

“谁敢拦我,我遇神杀神,遇鬼杀鬼!”

沈灿若被鞭尾所扫,一不留神几乎被马蹄踩中。这时,背後似有一股力量相支持,他侧头看去,竟是白千鹤。

再望著跑远的李鉴,沈灿若懊恼地重重叹了口气。

“世子就是这样,情绪一来什麽也顾不得。少夫人请多担待。”

沈灿若抬头望他:“白总管,你认错人了,我可不是什麽少夫人。”

白千鹤微躬身,“少夫人请放心,属下不会说出去的。”他放低了声音,“少夫人要扮男装,只怕还要先把耳洞遮掩一二。”

沈灿若一触耳垂,他应该有做掩饰啊。

白千鹤面露得意之色。沈灿若见了,不由也佩服其心计。

沈灿若道:“白总管,现在最紧要的不是讨论在下,而是如何营救王爷。”

白千鹤道:“一切听凭少……沈公子调遣。”

沈灿若问道:“现在还有多少人马可以调动?”

“逃出来的再加上隐蔽在城里的人,总共是一百人左右。”

沈灿若皱起眉头,白千鹤又加上一句,“而且他们大多受了伤,硬战的话不能支持很久。”

“王爷被关在天牢,有重兵把守,王府的家眷则围禁在府中,亦是滴水不漏。”

沈灿若蹲下来,用枝条在地上画著。白千鹤一眼看出他在画京城的布局。最後,枝条在天牢与王府两处画了个圈。

“沈公子直呼属下的名字就可以了。”

“那好,千鹤,你老实说,救出王爷与王妃的机率有多大?”

白千鹤沈吟一会,“如果救王妃的话,我与公子联手或许有一线希望;但若是王爷,恕属下直言,只怕会……全军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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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本人的第一篇长篇小说。

经过这段时间的观察看来,大家给我的意见普遍是:文字是优美的,故事是精彩的,情节是曲折的,但开头是老套的!这我不否认,毕竟这是第一次尝试嘛,是有写仿写的痕迹。不过还好拉,后面终于还是走出来了:)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虚构的,但他的心声却是我自己的。我要写的是一个破碎家庭给孩子带来的伤害!因为我自己就深受其害!我写这部小说是为了呼吁,当然呼吁是在后面的,所以要耐心看下去才会发现精彩的。

在这个自由是代,离婚就像结婚一样随处可见,这种背景下的孤苦孩子更是随处可见的了。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个性格怪癖的优等生。

本来还写了一部姐妹篇〈流星,来不及陨落〉的,但写了一半就找不到稿子了~~~晕~''那里面的主人公是个性格开朗的小混混。我不知道稿子还能不能找到,若朋友们想看的话我会尽力去找的。好了,就写到这里了,想了解我的话到我的个人文集里去看看吧

讲台上老师正在向同学们宣读今年高考作文的改进方案:从今年开始,高考作文将扔弃以前那种话题作文,放弃那种套、编、凑得高分的评分法则……

枫心不在焉的听着,对他而言无论怎么改都一样,所以他有些无聊,眼睛不时的看看窗外那“白云环抱青山”的美景。

他的眼睛突然停在了窗外,眼神变得那么专注,那么好奇,那么惊讶……不是云,也不是山,而是一位女孩,一位清纯的女孩。如海般湛蓝,如月般明亮。

她跟在她父亲身后从窗外走过,她也看到了枫,同样的专注,同样的好奇!

她的脸上似乎想泛起一丝微笑,但微笑似乎又被什么给挡住了,还未来得及绽放在她白皙的脸蛋上,就走过了高中二年级8班的教室。

枫的眼睛还停留在那儿,一动不动。

他似乎有些迷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呢?他深思着为什么,在他看来对一个女生有这样的感觉太不可思议了。

蜀山中学所谓的美女他都见过,但没有谁会让他有这过种奇特的感觉,这个女孩似乎有一些忧愁,又有一些开朗,但都不明显,给人以一种深沉的感觉。

一定是我无聊了,把她当成一道风景了,对!一定是

这样,我就说嘛,我怎么会对女生有什么异觉呢?惟一平常的感觉便是讨厌,天下女人都一样!她不过是一道风景而已!枫想着想着脸上露出了嘲笑的神色。

杨枫同学,看你这笑意一定是对此次改革大为欢迎了?请你谈谈你的看法好吗?老师欣笑着说。

枫突然后悔起刚才的走神来了,改了些什么都没听到,让他如何谈看法?管他呢,都已随条件反射站起来了,还能不说吗?于是他信口开河道,我觉得改得很好,老式作文方法已成了新八股了,祸害文学界。枫停了停,他不知道新方法是什么,但他知道文坛上一直在提倡创新和真实,便说,我们就是要自由的写,写出自己的心声。

老师大赞曰,对,杨枫同学很有见解,把老式作文比作新八股很独特,而且也听得不错,‘自由的写,写自己的心声,’正是我将要说的,请坐下。

一些同学投来赞许的目光,也有些受尽冷眼的人不屑一视。

枫尴尬的笑了笑,坐下了。

坐下后,他不禁又笑了笑,“福兮祸所倚,祸兮福之所至。”他觉得不太合适,又换成“歪打正着,”接着他严肃的想:我何时这么爱笑了?

是的,他不应该笑,在蜀山中学他正因为排在校草级别的行列却对子对女生冷漠无情而驰名于校的,他这铁石心肠的寒冰怎么可能会面带微笑呢?

微笑就这么怪,它可以让人感觉到温暖。若每天都沉着脸会让人感觉到寒冷,就如女孩子们形容枫的那样――冷若冰霜。

放学的铃声响了,枫回过神来望了望窗外。窗外的走廊上人群蜂涌却没有看见那个女孩的身影。

云冲着他呼喊道,枫,走啦!

枫这才想起每天一小时的排练来。

他们――杨枫、夏宇、白云、刘岚四个校草级别的男孩对音乐的执着只能用“疯狂”来形容,所以他们也给自己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风狂男孩”,但除了他们自己,目前还没有谁知道他们对音乐的执著,更不会知道“风狂男孩”。

为了一炮打红,他们决定在即将来临的校运会开幕仪式上献上一首歌。所以,近期他们每天中午都会在宇家大院后面的那条小河边排练一个小时,为了保证处女作的震撼力,他们还特地请了一名音乐高手作指导,时薪一百元,这笔钱由岚和宇支付。

一片竹林,一群牛羊静静啃着青草;

一群男孩,一阵欢笑久久回荡山间……

这是他们玩耍的地方,也是他们排练的地方。

四个男孩、背对着背在进行,今日的最后一次排练:枫的吉他、岚的手鼓、云的贝司,还有宇的键盘。

枫放下吉他,随手捡起一颗石头扔进河里,水波,如同华环,一圈一圈的扩散。枫转过头来看着他们严肃而伤感的问,你们说,我们能永远这么快乐吗?

云来到枫的身边说,枫,你怎么了,怎么问起这个问题了?

枫淡然一笑说,没什么,尽全力保证这次演出吧。

云大声道,以前我们一直默默无闻,这次可非要大显身手不成。

宇笑道,你要大献身丑,我可不去。

我这种超级大帅哥怎么会献丑呢?若非要献,我也只得把你献上去。

Very good!请问你要把我献给哪位美女呢?

上课前,枫居然又不自在的把眼睛放到了窗外,似乎有一期待,是期待那个清纯的微笑吗?她应该不是蜀中的吧?否则那令他神不守舍的神情面容怎么会现在才发现呢?她还会再出现吗?

枫不禁为自己守株待兔的愚行感到可笑,他摇摇头努力使自己忘了这一切,可是越想忘了这种思绪反而越强烈。

宣传委员王天坤(人称乌鸦嘴)冲进教室叫道,不好啦,不好啦,我打听到一件国家级大事啦!

宇故作惊慌的问,怎么了?是布什遇刺还是小泉被抢?

不是啦,是我们班的国家级大事。

王天坤作出一副严肃的神情说,据我明查暗访发现,我们班将转来一位靓M。

这算什么坏消息呀?有人责问。

算呀,算呀,对我们女同胞来说。我怕男同志喜新厌旧的冷落了其她女同胞,而为她发生武装冲突岂不是坏消息吗?说着她伤神一叹。

众人如她所愿的争先恐后的询问靓M的事,她愤然甩出一句,不知道啦,不知道啦!

其实她担心的也不无道理,因为蜀中的怪现象是帅哥如云美女如宝,任何一个超级大帅哥到了蜀中都会身价大跌,除非他有周杰伦的人气、刘德华的魅力,否则帅也只能自己欣赏,而任何一个美女到了蜀中都会身份大涨,即

使她只有洛神那姿色的一半的一半的一半,在蜀中也可以随便挑帅哥。如今有美女来了,大伙岂不闹翻天了?

宇像吃了兴奋剂,大声说道,太好了,又有美女可以打望了。

枫呆愣着猜想:会是她吗?他的心咚咚的跳阒,思维中闪出一丝欣意,真奇怪,他居然会为她产生期待产生欣意,他又笑了,嘲笑自己的失常。他理智的认定:这一切都是假的。

王天坤嘲笑道,班长你别嘲笑了,见了她以后保证你冰雪尽化。

枫蔑视的看着她,休想,天下女人都一样。

上课铃响了,王天坤没趣的回到了座位上。

一名中年男子领着她女儿走进教室,估计是在等老师来的。那女孩相貌平平,甚至有些不尽人意,油光可鉴的脸上有些黑红黑红,但她穿作很时髦,头发拉得笔直。

有一同学轻声问她,你是转来的吗?

她点点头,并露出一个难看的笑容。

那位同学用失望且神秘的笑脸看了看王天坤,另有一同学道,乌鸦嘴又欺骗我们感情!教室后排还有人低声议论:哎,我们班又能多了一只恐龙了。

对,下课得去找乌鸦嘴算帐……

王天坤露出一个不可思议的惊讶表情,双唇呈半闭合状态,难看至极!

枫好生失望的低下了头。

这时九班的班主任走进来对那位家长说,走错教室了,在那边,于是那位新生满脸通红跟着老师出去了。

王天坤如获重释的说,我就说嘛,怎么可能变成她了呢?

王哥带着一名女生走进教室。

她秀长的头发随着走路的步子一飘一飘,脸上明显没有画过妆却显出非凡的美丽,一身平凡的衣装落落大方,深沉的神色早已折服了帅哥们的心,不说叹为观止,也是百里挑一的。

真的是她!枫有些自言自语的味道。

王哥提高嗓门道,这是我们班的新同学,希望大家好好的和她相处,共同学习别再欺负弱小同学的事来。

教室里一阵哗然,讨论顿时热了起来。

王哥所说的“欺负弱小同学”其实是“欺负新同学”,特别是“欺负特丑的新同学”。这样的事在蜀中是屡见不鲜的。若新转来的是丑女生,那必然会有一大群替天行道的英雄出来伐丑,其口号曰“长得丑不是她的错,可是出来到处吓人就是她的不对了!”其实这也不能怪英雄们莽撞,这堂堂省重点,帅

哥遍野何奈鲜花罕见,难道这位校长女士还想与她们争芳斗艳?

不过此次蜀中青草是不会“犯错”的,这点王哥应该相信。

枫觉得该履行自己的职责了,于是他站起来说,大家安静,我们还是请这位新同学自我介绍一下吧,以后好相处些。

在同阵掌声中女生红着脸开始了她的自我介绍。

王天坤探过头来说,班长,我说你会冰雪尽化了吧?

枫没有理会她,把头号转向窗外,为了不落得个“打靓M主意”的罪名,他不得不装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但他似乎没注意到讲台上的女孩正不时的注意着他。

我叫刘冰洁,你们可以叫我‘冰洁’,以前我是邻校一中的学生,以后我就是蜀中高二(8)班的学生了,希望我们可以成为好朋友…… <

我要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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