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一本·快穿小说完结已完结,有一个面位女主是一个写男生爱看的小说,男主是一个冷编辑

美女夕欢得到了一个神奇的系统,她可以随意穿进书里,女主,女配,角色随她选~和那些男主们谈恋爱的生活会是怎样的呢?《为我痴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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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码字是不可能码字的

肖斯然好整以暇地拨通一个电话,电话响了很久,而他一点不耐烦都没有,反倒在等待的过程中,想象电话号码的主人在铃声响起后,惊惧交加,既不想接又不能不接的逗趣模样,可惜不能直接弹一个视频邀请,真想看看她现在的表情——

电话里,传出微微颤抖的女声,带着一丝通宵过后的哑意。

“夕欢,今天《王爷求放过》的稿子校对完了,我发到你的邮箱里,你自己再检查一遍,看有没有问题。”

他轻吸一口气,说出最期待的一句话:“新书大纲写好了吗?”

夕欢沉默片刻,发出了求饶的声音:“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你就放过我吧。”

“我只是要你交稿,不是要你去死。”

“要我交稿,跟要我去死有什么分别?……不,仔细想想,如果有个手起刀落的歹徒在截稿日之前杀害我就好了,我就能从稿子里解脱出来了!编辑!杀了我吧!”

“我做了三年编辑,从来没听过这种要求,”

肖斯然搅拌着黑咖啡,电话里的甜软女声是最好的奶油球,中和掉咖啡的苦涩:“你上一次交的稿子很符合主题,但虐得太狠了,读者来稿反映希望你下次能挑战一下甜文,安慰安慰她们受伤的心灵,大纲这周四给我可以吧?”

啪的一声,电话陷入忙音。

夕欢(假装)晕过去了。

夕欢,23岁,职业作家。

说是作家,乍一听很上档次,而她本人则认为顶多算是写作维生的网络写手,混口饭吃,不容易,写出来的东西质量不够流芳百世,数量连在晋江小说网上个年榜都艰难。刚入行的时候,对网文界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这行业简直太适合她了,一台电脑,一根网线,一部能订外卖的手机……就能一个人活下去。

客观来说,夕欢与外界对宅女的印象略有分别。

每天必洗澡,小区有室内游泳池,每周都会去游两次,自觉活得比白领还健康,毕竟她空闲时间很多,可以随意支配,偶尔也会去做头发,不怕出门,不怕跟陌生人说话,甚至有过很丰富的恋爱经验,也曾经出国旅游。

在粉丝的怂恿下发过自拍,被惊呼【大大明明能靠脸吃饭为什么要靠才华】。

也听说过老对手翻了一晚上的ins和百度识图,就想证明她的自拍是盗来的网图。

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从一个朝九晚五的社交达人,‘退化’成足不出户的宅女?

没有惊天动地,影响三观的大事。

只是过尽千帆,觉得还是呆在空调房里,喝肥宅快乐水,创作故事这种生活比较有意思。

经历过,才知道想要的是什么。

也有可能,是见识过现实里的恋爱,又写了太多虚幻的,不切实际的恋爱故事,才觉得谈恋爱不好玩。

目标清晰,执行力也有了,但该抱怨的一点也不少——

夕欢往后一仰,倒在柔软的双人床上,她斥‘巨资’购下的床上四件套,舒适程度媲美五星级酒店——既然大部份时间都在家里度过,即使是租来的公寓,她也要打理得精致,宅得有态度。

在夕欢看来,连居住环境都不挑的宅,并不尊重宅的艺术,很不上档次。

当然,她这番理论,多半是不能在家中两老面前提起的。

“读者催我开新坑,编辑让我交出版稿子,这种压力是真实存在的吗?”

她抬手抚额,纤长的手指长年累月在室内,捂出了凝脂玉般细致的白,嗒嗒嗒的在额头上跃动数下,想从中敲出灵感来。

她侧耳细听,想得到心灵深处的反馈——

听到了,是大海的声音。

夕欢在微信上敲字:【编辑,我脑子进水了,稿子可以下周四交吗?】

夕欢气鼓鼓的点开看书软件,想找找灵感。

最近流行主角是网络写手的小说,榜单上频现《原来我是网文大佬》、《码字系统了解一下》、《网文大神是萌妹》……等等的书名,她随手点进去一本,看了起来,一看就是大半天。

和读者想象中的略有分别,以写作维生的全职写手,并不是一个很风花雪月的职业。

时常要向五斗米折腰,市场需要什么,她就要转换题材。

一时火穿越古言,她费劲巴拉的练了一手红楼腔。

转头宠文火了,纵然她知道现实中男人根本不是这么一回事,也要塑造出一个两眼只有女主,条件超好但是年届三十都是处男的霸道总裁,其神奇程度,让她怀疑在遇见女主那一刻,男主才开始长出小鸡鸡,过去的二十九年人生里,都不具备性功能,也没有性需要,只是一个要宠女主的工具人。

没办法,不是大神,跟市场较劲的下场就是订阅差,直接影响生计。

她可以很有梦想,但她的房东并不会因为她有梦想就不断了她的水电。

而归根究底,即使才华不足,产量感人……夕欢也是热爱创作的。

晚上十点,她已经将榜单上,以网文写手为主角的小说看了一遍——

可能是日更一万太合常理,不够冲击性,一个个的重生后都开着外挂,日更三万,每天还码一万存稿以备不时之需,这金手指也太爽了吧!逢年过节加更十万字起跳,甩同行十条街。一本尚嫌不够,双开更新,一本在女频,一本在男频,爆更如喝水吃饭一般寻常。

打开男频,没有最过分,只有更过分,一本《超级网文系统》,光脑会自动整理男主角的脑电波,睡觉时无意识也能码字,一觉醒来发现存稿多了十万,而且光脑还帮忙修错字,真正羡煞同行。

翻页时,弹出一条手游广告,宣传语十分应景——创意懒人玩法,全天候自动刷怪,丢掉没有尽头的任务,放弃肝不完的体力,一切任务都将由系统帮你完成。只要挂机,你就会变得更强!

夕欢甚是气愤,从床上跳起来,啪一下的按亮书桌上的小鹿夜灯,藏在玻璃瓶里的火树银花温柔地照亮半室:“万一读者看了这种爽文,以为随随便便就能每天写一万字怎么办?此风不可长!”

曾经,一夜七次,人均粗如儿臂,金枪不倒的台湾小言男主角形象让多少女孩初夜梦碎,多少男孩自惭形秽。

如今,网络作者也要遭此毒手了。

这种孩子气的迁怒,平常不能宣之于口,也就自个吐槽一下。

夕欢自觉做不到逢年过节敬敬业业坐在电脑前码字,也攒不住稿子,只想出去看部电影,或者蜷缩在丝绒沙发上磨咖啡豆,功夫繁琐,但得一室咖啡香,有假日的感觉,外边越是热闹,家中越是安宁写意。

这样爱享受,活该不红。

她坐到电脑前,打开文档,苦思下一本小说的内容。

最近流行爽文宠文,最好加一点打脸复仇的情节。

但是,唉,这种文很吃更新量,谁耐烦每天等你三千字,打个脸都分上下两章,巴掌要落不落的,读者难受,转投另一篇文,反正都是打脸,人家日更一万,脸打个不停,彷佛左右开弓,多爽。

打脸和上床的拟音词都是啪啪啪,而两者同样讲究痛快。

在这两件事情上吊人胃口,是很不道德的。

“好想日更一万啊……”

夕欢单手托着下巴,分出一只手来,启动手机,手机屏保感应到指腹触感而亮起,那点光映进她眼里,像碎开的星辰,姿态是猫般的娇懒,随时要躺到高床软枕,或是丝绒沙发上面去,柔软度惊人。

另一边厢,难得回肖宅一趟的肖斯然正坐在沙发上。

他的坐姿一丝不苟的,脊梁似有无形木板助他保持笔挺,不知‘轻松’两字如何书写,有风度而没趣味,矜持到眼镜腿,连在家陪长辈看电视也像见客。

兄弟俩的脸孔英俊得很相似,但气质截然相反。

弟弟探头过来,瞥到一眼大哥手机,稀罕了,居然在看朋友圈,他还以为他哥只对书本感兴趣。

旧欢如梦:【23岁生日愿望,我想要有可以时速一万的光脑,也想要挂机码字!】

肖斯年忍俊不禁:“哥,你朋友真懒,不像你。”

“有进步了,她上一次的愿望是晋江小说网服务器崩溃,不用赶全勤,再上一次是祈求出版社融资失败,当晚倒闭。”

前者时常实现,后者则不大可能。

毕竟出版社是肖老爷每年打发一笔资金,让少爷继续他的文艺事业的,亏本没所谓,何况经营得不错,营利颇丰。

肖:【生日快乐,好好码字,天道酬勤。】

肖斯然猜想,她日更一万的愿望,大概率是不可能实现了。

就连夕欢本人都这么觉得的。

毕竟根据日漫英美影视定律,11岁生日有霍格沃茨的入学通知书,16岁能觉醒做魔法少女,18岁成人礼,没听说过23岁能中彩票的。

然而,中国并不归以上定律管。

于是,夕欢在她的23岁生日,得到了一份……奇迹。

002只有快穿才维持得了日更的样子

准确来说,是12点01分36秒,夕欢刚刚到达23岁后的一分钟。

在一分钟之前,发完朋友圈的夕欢到浴室淋浴完毕,正在擦身体乳的她听到房间一声巨响,连忙趿拉着拖鞋出来看看发生了什么事,一头云发半湿着披散下来,还没来得及擦干。

映入眼帘的,是一地的玻璃碎片,夏夜的晚风从空空如也的窗子吹进来。

一只毛茸茸的小奶猫,双爪捂住脑袋,发出哭唧唧的声音。

然而前爪太短了,这一捂,整只猫不平衡,往前滚了数圈,骨碌碌的滚到夕欢面前,脑门撞中拖鞋前端才停下。

这是什么愚蠢的生物,天外飞猫?

夕欢抬头看了一眼破碎的窗,来不及惊骇,只很现实地想到,又要花钱补窗了。

然而超现实的事情立刻发生,脚下的小奶猫坚强地抖了抖一身细毛,仰起圆滚滚的头:“你好,我是接收到你的创作愿望,从9527星系前来与你签定契约的,你可以叫我白宝。”

从窗外撞进来的猫,会说话。

“我逃避交稿的冲动已经强烈到产生幻觉了?”夕欢沉吟,抄起旁边的白毛巾,一边擦头发,一边说:“会说人话是吧?不错,能沟通就好,这位外星朋友,你可以把窗赔我吗?”

地板上的玻璃碎片无风而动,像是被无形的丝线悬吊着,重新回到窗框上,融为一体。窗恢复如初,一切都像没发生过,然而夕欢低头,这只毛茸茸的不速之客仍然努力仰着头,双眼闪亮亮的——

因着工作需要和个人喜好,夕欢看过不少幻想题材的现代爽文,空间系统穿越反穿种田玄学……热元素她闭着眼都能说出一大堆套路,然而看得越多,人越是现实,就正因是日常生活中不可能发生,才会寄望于虚构小说。

夕欢本人十分相信科学,但更相信双眼所见。

她蹲下来,摸摸白宝的头:“好乖好乖。”

看得见,摸得着,有温度,这不是梦,也不灵异,充其量是科幻。

在头发彻底吹干的同时,夕欢也从这只口吐人言的外星猫中,搞明白了事情的原由。

在浩瀚宇宙中的9527星系居民,以文章为食,需求决定供给,猫均文化程度也很高,于是产出的文章也越发高深有内涵,类比地球食物的话,便是日本的怀石料理,中国的国宴,最讲究的米其林餐厅……

但白宝喜欢的,是章鱼小丸子,是街边麻辣烫,是冰可乐配炸薯条!

夕欢:“也就是说,你喜欢看爽文。”

这种个人口味独特,但又没有产粮技能,创作不出好文章的9527星系居民,只能带着光脑到其他星球去寻找,幸运的,兴许能找到情投意合的产粮者,与其签定契约,长期供粮。白宝就是其中一员,它在宇宙漫游了很久,饿得胖头都消瘦了,才捕捉到来自地球的创作愿望。

如此庸俗,热烈,甜蜜,爱恨分明的产粮者,是它梦寐以求的大大!

听它诉完来意,夕欢缓缓开口:“我是个很好客的人,不介意朋友来我家暂住。”

白宝期待地仰望着亲切的地球人。

“——除了来要稿子的。”

白宝的笑容渐渐消失,眼睁睁看着到嘴边的冰可乐要长翅膀飞了。

夕欢双手抱头,只觉大脑在颤抖。

“这都什么破事啊,我人生第一次的奇遇,居然连外星人都在催我更新,我不想码字啊,为什么不能有光脑帮我自动码字,我只要负责开脑洞就好了!我想挖坑不填!我每晚躺在床上快睡着的时候文思如尿崩,可是坐在电脑前,灵感就退化成便秘,我是不是思想出了问题?”

“呃,你想要光脑?我有啊。”

“……”她挠脸的动作顿住。

“你想要自动码字,阔以啊!”初来报到,身上的翻译机犹在适应中,白宝有几个字带了微妙的口音:“你只要负责开脑洞就好了,光脑会帮你自动完成!”

语毕,白宝小短爪捧着圆脸看她。

夕欢放下揉脸的手,拍拍床边,唇角微翘,笑得比看见初恋还甜:“以后大家就是室友了,你继续说,我听着。”

白宝发现,自己选中的产粮者,可能挺不要脸的。

条件谈拢,便开始商议细节。

白宝口中的光脑,跟网文中常见的码字系统略有不同,不是闭着眼睛随时随地就能在脑海中码出来,而且同步到电脑云端的懒人圣品——听到这一步的时候,夕欢已难掩眼中失望,坐着等数钱的美梦已然破碎。

光脑能读取脑电波,作者只需构建出世界背景、人设和大纲,亲身进入当中,完成剧情,光脑就会自动得出完整的文档。

文档里的故事内容,根据宿主在该世界里的行为决定。

“我懂了,快穿穿书,”夕欢沉吟:“文风呢?我文笔很好的,要是像码字软件那种东抄西抄的组合文就算了。”

有些偷机取巧的码字软件,为了满足现今网文越来越大的更新量,收集了现有的‘素材’——也就是别的作者小说里的选段,供使用者挑选。其中往往是一些描写段落,别人截取一段百度一下,立刻出来数十本‘兄弟文’,尴尬之极。

夕欢作为一个商业作者,虽然更新懈怠了点,但简洁漂亮的文字这种基本功是一点不差的。

要是光脑自动生成的文字不够好,需要全文润饰的话,那比码字还累。

为出版改网文稿子已经改得她快对自己的小说产生生理性厌恶了。

白宝:“光脑会翻阅你曾经的小说和你的脑部,经过处理得出来的文字,应该和你本人写出来的一模一样。”

“那你读一下我的脑子,不就能生成无数篇想要的食粮了吗?”

白宝炸毛,消瘦的身体肉眼可见的胖了一圈:“连载小说的魅力就是随着作者的想法情绪变动,这种化学作用不是科学能合成的——”它一顿,圆滚滚的眼往下瞥,语速心虚地慢下来,短乎乎的双手捂住头,试图减低存在感:“也是……可以的噜,但宝不爱吃人工食品……”

还挺挑,要吃有机食品。

夕欢对外星生物的原理不感兴趣——她的好奇心很重,但是十分偏科,对两性和人性可以感兴趣得长年累月的研究琢磨,但对微波炉的原理,人体如何组成,太阳粒子何时爆炸这种问题,则不想追究,太煮鹤焚琴了。

她对着月亮只会想起‘今夜月色很美’或是‘海底月是天上月,眼前人是心上人’,最好有一位知情识趣的男伴一起在海边漫步赏月。

可惜自一年前和男友分手后,夕欢就一直保持单身,上次一起赏月的,是一位女性友人。在她感叹:“今晚真适合接吻。”的时候,闺蜜道:“接吻其实是交换唾液里的菌群,虽然我听说对身体无害,但也没好处啊?”

风花雪月用医学说出来,太煞风景了,与人接吻又不是保健运动,唉。

地球人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超乎白宝想象,它好奇:“你就这么接受我了?”

“有什么不能接受的?”

夕欢像是完全猜到它在想什么,一边闲闲说着,一边站起来打开衣柜,翻出一床冬季的厚棉被,放在近窗的床边,地上还有一层厚厚的地垫:“我不习惯跟别人睡过夜,家里也没有猫窝,打地铺凑合行吗?”

将自己团成一个毛团的白宝从床上滚下去,落在厚棉被上,发出咚的一声。

“不要小看地球人啊!你看过我的小说吧?现在不论是重生系统穿书还是反穿,最重要是快,不会给你时间慢慢接受现实的,第一章就去攻略男主角了,为什么要追究原理?重要的是好处啊!”

穿上香槟色丝质睡衣,夕欢打开长窗,轻轻倚靠在阳台栏边,云发散在脑后,层层叠叠的搁在整个光滑的背上,乌黑浓密的长发与雪白皮肤形成强烈对比,晚风温柔拂过皮肤表面,像是跌进一个轻柔的拥抱。她肉眼可见的心情很好,在万家灯火都熄灭的时间,思绪随着夜风去到远处。

“你能给我好处,那就坐下来慢慢谈,反正我有大把时间……你说,我听着。”

夕欢回头望向棉被上的外星生物,蓦地扬起唇角,把自己说得笑了。

夜灯映不进她的眼,但笑起来时,眼形弯弯,像两轮月亮。

经济适用房,阳台自然没有海景,没有海上月可看,幸而年轻漂亮的女人眼睛就是一片海,因笑意而闪闪发光。

凝望宿主,须臾,白宝跟她详细地解释了光脑的用法。

因为旅费有限,它购买的便携光脑是基础款,需要宿主通多次使用来解锁更多功能,一开始会有许多让宿主不方便的地方。

这个理由听上去太真实了,夕欢掩脸片刻,不忍吐槽。

每个星球都有奸商,在每个细节提醒用户——仔细想想,不冲钱,你会变得更强吗?

【进入书里后,宿主将随机丧失对设定的记忆】

也就是有可能会失去对剧情的预知,增加了攻略男主的难度。

夕欢把自己以前写下的预定脑洞回忆了一遍,觉得有一本特别适合应对这种情况。

【如果宿主的大纲背景人设写得不够详尽,将会由光脑扫描你的脑洞,自动生成并补全缺漏部份】

“穿进自己的书里,跟自己写的男主角谈恋爱,我很中意这个设定,有助我写出有人格魅力的角色。”

连作者本人都不会心动的男主角,就不算塑造成功。

“这周要交稿,还有读者在嗷嗷待坑,事不宜迟,立刻来一发吧!”

夕欢拿出压箱底的新文大纲,按着白宝所教的方法,躺在床上,录入光脑——

现代玄学学徒穿越到武侠小说里,一个被灭门的孤儿,小可怜被正道大派抱养,抱紧日后将会成为正道领袖的男主大腿,成为他的白月光,同时要斗倒盯上男主的N个女配,从此过上吃香喝辣好日子的甜宠狗血文。

由于最近流行先虐后甜,就是前半截让女主苦苦追求男主,男主角则化身王境泽,对着女主角冷冷放狠话——

‘我就是饿死,死外边,从这里跳下去,也不会对你有感觉!’

后半截,女主角放弃,远走他乡,男主幡然悔悟,回头猛追白月光。

为了剧情的可持续发展性,夕欢在设定人设的时候,绕开了爽文常见的玄学大师女主,变成一个小学徒。

女主角用玄学窥天机的能力,帮助男主变得更高更快更强更持久,成为武林盟主。

【《抱紧盟主大腿》已成功录入】

【随机删除剧情记忆——10%到90%——】

等等?这随机跨度也太大了吧!

以她过往的手游十连R的抽卡运气……夕欢心中腾地升起一阵不详预感。

【滴!已成功删除90%的剧情记忆——】

003糟了,男主是谁?

再度睁开眼的时候,夕欢是被吓清醒的。

根本不给她犹豫的时间,漫天火光晃花了双眼,连呼吸到的空气都像在燃烧,鼻端萦绕着发焦的味道。她抬手,长袖捂住口鼻,压下环境异变生出的惊慌,减少呼吸幅度,避免吸入过多浓烟,提前玩完。

夕欢抬眼环视四周,脑海涌入大片原主的记忆——

只有—条道没烧着,可是想要逃出火场,也得跳过掉落在地上,仍在熊熊燃烧的横梁。

原主穿得累赘,—袭朱色褙子,别说跳了,跑都费劲。

夕欢抓起旁边木桌上的—海碗,砸碎,取—碎片,配合双手,嘶啦—声的,将裙摆撕开到小腿。

光脑说到做到,也真没给她剩多少剧情,她—边结合着原身记忆整理,—边找寻出路。

许是因为写大纲的时候没来得及给女主角取名的关系,进来之后,原主也叫夕欢,夕家独女。

夕家因父辈恩怨而惨遭江湖第—鞭宋怀意灭门,杀到厢房来的时候,夕父的旧友,天海帮的帮主陈征前来救援。宋怀意来不及亲自杀她,利用跟陈征周旋的空档,—边到处点火。夕欢—路连跑带跳,火烧得快而刁钻,厢房不算长,她左穿右拐的,费了不少时间。在快要跑到夕出去的时候,才蓦地从剧情记忆中翻出——

妈耶,根据设定,她应该在里面等男主角来救的!

相关记忆被抹掉,夕欢错过了第—个认出日后金大腿的机会。

来不及沉痛,要走出厢房了——

院子里的三人映入眼帘,她的心脏同时紧缩了一下。

男人手执长剑,剑尖滴着血,刚刚夺走歹徒的命。

这个倒是没所谓,都长胡子了,看着即将奔四,超出男主角的守备范围,她不可能设定这么老的男主,应该就是天海帮的帮主陈征。

问题在于,陈征旁边的两位少年。

左边一袭蓝衣,剑眉星目,五官俊俏,气质朗润。

一身玄色的右边亦有张极漂亮的脸,月色映着他的双眼,眼梢微微上挑,不笑也像在笑,虽然年少,但等成男子,想必长是位风流人物,可惜紧抿着的薄唇,透着一股不好说话的疏离感,并不想与人调情,白长了张风流脸。

可恶,都挺有男主相的啊!

夕欢在内心捶胸顿足,恨自己把路人甲也写得这么帅,分不清谁是她的心动男生了。

她思维转得极快,转眼便将滔天大火抛诸脑后。

当务之急,是给两位‘男主嫌疑人’留个好印象。

少女稚气未脱的脸上,镶嵌着一双灵动的眼,从漫天火光中奔出来,披散着云发。

对女子来说,自然是不得体,有失仪态的,可是此情此景下,只显得身姿楚楚。火光灼人,她倔强地咬着下唇,粉雕玉琢的小姑娘,茫然惊慌得整个人也像玉似的要碎开了,可又堪堪维持着完整。

成年人的灵魂藏在里头,拉出强烈的反差,即使是右边俊得不食人间烟火的玄衣少年,也不禁被夺去了注意力。

她穿的不是下人的衣衫。

陈征出声,玄衣少年才别开眼。

“我是,”少女开口,声音脆生生的,带着满腹疑虑:“你是谁?爹娘呢?……依云!依玉!”

依云依玉,是夕家千金的两个大丫鬟,已经死在宋怀意的鞭下。

陈征来的时候,宋怀意还在忙着杀人点火,这人武功上佳,行事有点一根筋,一个个的杀过去,杀得很没效率,还漏了女主角。

“夕姑娘,定山他……”

陈征迟疑片刻,迎着女孩祈望的双眼,她大约已猜出这满屋烈焰与寂静的原因,只是由他说出口,就彷佛是宣判了死刑:“被歹人报复,已遭不测,是陈某来晚了,我收到消息的时候,连夜赶来……救到你一人,也算留住定山他最后一点血脉。你先随我离开,以后再作打算。”

夕家上下已无人,看着眼前年幼无依的孤女,陈征已打算收养她。

但在惨遭灭门的此刻,自然不能立刻说出要人换爹的话,便先离开这伤心地。

闻言,少女浑身一颤,将将要哭的看住他。

眨了眨,溢出一层透明的水光,双眼湿漉漉的,好似一只受了委屈的小鹿。她像是用尽全身力气去忍住眼泪,保住千金闺秀最后的尊严与仪态,易碎得如此珍贵坚强,甜软外表下,有着定松般的内核。

两个少年自知不是适合说话的时候,默契地沉默着,只是看见这个弱不禁风的小姑娘,以为她要大哭大闹,当场失态。可是除了逃生时撕开了些许的裙角和散落开来的头发以外,她全无失态。

水光潋滟的眼,背衬火光,耳际是木头燃烧的声响,组成一张深刻的画,烙在少年心头之上。

夕欢憋了半天,代入原身的记忆里,就差把眼珠子憋红,也没能梨花带雨的哭出来,只酝酿了一层敷衍的水光,剩下全靠演技。就像以往跟麻烦的情人分手,为了给足对方面子,只能演出一副很难过的样子,和平分开。

幸而经验丰富,愣也演得有模有样。

哭不出来,那就尽量悲伤得好看一点吧。

须臾,她似强忍巨大悲伤,点点头,跟着陈征离开,坐上马车,一开始相对而无话。

趁这沉浸在悲痛里的空档,夕欢整理了一下剧情记忆,知道自己当初拟大纲的时候,往‘父母双亡’奔着去了,没计较细节,设计了个脑子有点问题的功能性反派,完成使命后就死得十分痛快。为了让她放心,陈征清清嗓子,解释了一下来夕宅这趟的原由,自己的背景,以及身边带着的这俩跟班的身份。

天海帮的帮主,已婚,育有一女,跟夕欢差不多大。

夕欢一听,猜测这肯定是个重要女配角,非忠即奸。

“杜浩歌,我的大徒弟,”

陈征朝玄衣少年昂了昂下巴:“华听风,二徒弟,如果他日你愿意拜在我门下,他们就是你的师兄了,如你无意习武,他们也定视你如亲妹照顾。”

突然就被安排了个妹妹,杜浩歌精神一振,然而转眼看向夕欢,想搭话的话头又咽了回去。

跟被娇宠着的师妹不一样,这位夕姑娘彷佛一戳就碎,他不敢大声说话了。

旁边华听风冷着脸,一点也没有当她大哥的意思,只微微颔首:“一切听师父吩咐。”

夕欢静静地看向两人,眼眶红红的,似有泪意。

从未看过如此心碎的眼睛,杜浩歌忍不住好奇,加上江湖儿女不拘小节,一路上猛往夕欢脸上瞧。

这么小的女孩,满腹愁绪,即使不用师父说,他也会视她如亲妹,照顾保护她的!

……她在想到底哪个才是男主角。

光脑剩给她的记忆里,除出开头安排,关于剧情的提示,只有三项。

【自己有相面能力,可以看出以后谁牛逼】

【男主角以后会是武林盟主】

【男主角很容易害羞,不能瞎撩,要保持适当的节奏感】

刚穿过来,又经历了火场逃生,原身的脑袋已疲惫得厉害,夕欢刚想启动看相的玄学能力,看看以后哪位兄弟会有出色,脑袋便针刺般发疼,只得暂且压下,容后再提了。

唉,这俩连名字都有主角相!

004听壁角,乃古今往来,最有意思的事情之一

天空蒙蒙亮之际,陈征一行人到达天海帮的总舵,将夕欢安顿下来。

帮主和重要成员的起居饮食都在总舵后半区,女眷所住的静雅厢房则要再靠后一点,以一庭园的流水小径相隔开来。许是因为身是正派,天海帮内部气氛温馨,规矩并不森严,全靠帮派成员自觉。

天海帮不收女弟子,除了陈征的亲女陈贞儿,还有如果夕欢愿意的话,她也能拜入门下,习武艺傍身。若是不愿,也会养她至及笄,再安排她的婚事。

除出陈贞儿,陈征门下只收了两个徒弟,杜浩歌,华听风。

这俩孩子自小一起长大,情同兄弟——陈帮主这么说的。

夕欢在榻上,辗转反侧,使出了吃奶的劲,绞尽奶汁,都记不起男主角是谁。看来光脑在记忆抹消方面做得很到位,她真是一点都不记得了。也曾想过,既然她是作者,当然会选符合自己喜好设定当男主角……

但问题是,她太博爱了。

无论是阴暗黑化病娇、阳光天真小处男、风流倜傥翩翩公子、禁欲自持的眼镜教授……等等,不同类型的男人,只要有亮点,她都能欣赏,也想在小说里嫖一下。这广阔得无国界的爱,深深地难住了她。

杜浩歌和华听风,这俩小兄弟,夕欢能想出一百种苏他们的套路。

床板太硬,浅浅地睡了约三个小时夕欢便醒转过来。

察觉到房间内的动静,外头候着的丫鬟捧着水盘进来,自称淡玉,是陈征吩咐过来伺候她的丫鬟。

淡玉年纪看上去只比她原身大两岁,脸圆滚滚的,细眉下是一双杏眼。

洗脚洗脸,丫鬟一手包办。

夕欢怔忪片刻,没来得及犹豫要不要自己动手,淡玉已经手脚利索地将她伺候得贴贴服服了,她连一根手指也不用动,比去做按摩还专业:“小姐想要哪根簪子?”

梳妆台上,放着一盒珠翠,款式都比较素,夕欢扫了一眼,淡玉便惶恐解释:“小姐来的时候什么都没带,老爷让淡玉在库房里挑一些你可能会喜欢的首饰……”

“我知道了,别怕,没有要怪你的意思。”

定定神,夕欢对着铜镜端详,这不看则矣,一看就笑了——这不是她十来岁时候的模样吗?

应该是还没来得及设定女主角外表,只设了年龄段。

幸好她本人长得不差,十来岁的年纪,更加嫩得出水。

而且这吸收了现代营养的身体,发育得早,五官精致,惟独双眼透着股不符合外表的成熟。

眼睛是灵魂之窗,而这双眼里藏着的灵魂,并非一个无知天真的孤女。

夕欢婉拒掉淡玉帮她化妆的请求,让她在一边候着,自己动手。

工具有限,饶是彩妆达人也苦于无米之炊,她描了喜欢的眉形,唇往胭脂纸上轻轻一抿,红得很克制。末了心血来潮的往眼角抹了一点,遵循彩妆‘少量多次’的原则,不然就像俩瓣猴子屁股在眼角了,指腹往外压,极少量的红晕染开来,与旁边白皙的肤色无缝连接。

不消片刻,铜镜中的少女,已是一副楚楚之姿。

很多年轻女孩,被营销号鼓吹的彩妆文化迷得七荤八素,十六往上也就算了,十六往下的,最珍贵便是那股清冽的美感,一生只有这段时间,稍纵即逝。成熟美可以玩很多年,大可慢慢捣鼓,但青葱年华的美,被化学成分压一头,未免太可惜了。

诚然,夕欢可以化一个精致美艳的妆容,烈焰红唇一画,简直可以去攻略陈帮主了。

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女,华丽登场,太违和了。

夕欢崇尚女子应自立自强,但当下,在古代背景,又是甜宠文的攻略……甜宠文,不是升级流!抱大腿就完事了!

她拟好计策,必定不能跟陈贞儿走同一条路线。

而这条路只有她能走的,一个好清纯好不做作,幼小可怜又无助的孤女。

梳妆完毕,夕欢便随丫鬟去跟帮主和帮主夫人一道用早膳。

路过庭园时,隔着假山与涓涓流水的背景音,一把娇甜的女声响起。

“大师兄,你先答应我,不能有了新师妹就不喜欢我了。”

“我怎么可能有了新师妹就不喜欢你?”是杜浩歌的声音:“我已经答应师父,无论夕姑娘以后是不是我们的师妹,都要对夕姑娘视若亲妹照顾,都是妹妹,岂会来了新的,忘了旧的?”

这不解风情的发言,噎得女声一阵胸闷,接着强调:“你要最喜欢我!我不要一视同仁的喜欢!”

假山后,应该就是陈帮主的独女陈贞儿,本书前期关键女配角。

夕欢一边停住脚步,一边按住丫鬟的肩,示意她噤声。

听壁角,乃古今往来,最有意思的事情之一。

听修罗场和啪啪啪的壁角,更是乐事之最。

而且,她也可以听听,女配角喜欢谁,那男主角应该就是那位了,感谢陈贞儿送出的助攻!

然而不等她在心里谢过,陈贞儿的下一句就让夕欢差点被口水噎到——

“二师兄也是,一定要最喜欢我!”

……可恶,怎么连你也这么博爱!

虽然江湖儿女不拘小节,但在大庭广众之下,人来人往的地方,一口一个喜欢,你们对得起这个年代的男女大防吗?这是什么年代!哪个皇朝!作者不负责任,乱来,没规没矩的……

迁怒到一半,夕欢忽然想起自己就是作者。

另一把冷淡的男声:“师妹,你不是不喜欢我吗?”

“我是不喜欢你,但你不能喜欢别的师妹。”陈贞儿也算是位耿直人。

“罢了,我谁都不配喜欢,这种无聊的事情,不要扯上我。大师兄,我先行一步。”

“师弟,我和你一块去。”

“慢着!你们等等贞儿啊!”

和被师妹闹得脑壳痛的杜浩歌不同,华听风极敏感,宛若一只领地意识很强的猫,夕欢主仆二人来到的时候,他早就察觉到了,只是不想与人打招呼,也就没提,这时更是想尽早远离这闹腾的两人……再多来两个,他真受不了!

反正,笑也好闹也好,都是为了大师兄。

淡玉小心翼翼地觑向新主子,后者神色莫测。

她已经听说夕小姐家中刚遭逢巨变,好不容易得老爷收留,只是向来娇惯野蛮的大小姐果然不喜欢她的到来……大抵,要和华公子一样,被大小姐欺负了。有了先入为主的印象,夕姑娘片刻翘起的唇角,满是兴味的笑意,在丫鬟眼,中也成了强颜欢笑。

另一边厢,三人同时走进大厅,跟陈征和师母请安。

陈贞儿深吸一口气,跟亲爹撒娇:“爹,你不是说不收女弟子吗?贞儿听说你昨夜带着大师兄出去,就带了个小师妹回来。”

“贞儿是说夕家姑娘啊,”

陈征拧着眉,轻叹一口气:“夕家上下二十七口遭遇不测,我陈征身无长物,字都不会写,也就这一招半式还能拿出来,要是夕妹子想习武,我就收她为第二个女弟子。我已经和你娘亲商量好了,若是她不想习武,我就收她作养女,当你的妹妹……贞儿,爹爹对夕家亏欠在先,夕定山只剩下这么一个女儿,我一定要好好照顾她。”

“妹妹?贞儿不要妹妹!”

闻言,陈贞儿跟被踩了尾巴似的闹起来:“爹爹有我就够了!我才不要什么妹妹,来一个赶一个!大师兄说要把她当妹妹看待,与我一视同仁,我不依,谁要一视同仁,大师兄要对别人好了……”

她顿住,抽噎两下,愣是没哭出来,决定作罢,接着口齿清晰的表达诉求:“爹爹你要报恩,大可养着她,何必收作养女?传出去,真以为一个富户之后是天海帮的千金,万万不可如此抬举!”

这一闹,吵得震天响,习武之人中气十足,长句子说起来不带喘的。

华听风厌烦地别开头,看见愣住的大师兄,完全不在状况内。

好好的,大早上跟师妹夸了一通夕姑娘,师妹心悦师兄的事,连下人都略有耳闻。她内心警铃大作,就怕爹爹收夕欢作养女,让她有了竞争大师兄的资本。她想得单纯,做得复杂,华听风将师妹无理取闹的样子看在眼内,又觉得有点羡慕。

羡慕师兄,有人为了取悦他,整日做些傻子举动。

轻盈的脚步声,从门外渐近。

众人转首望向来人,少女一袭素净青衣,眉目楚楚,怔怔地看住吵闹的声源,眼睛一眨,豆大的眼泪不堪重负,断线滑落。

这次,是已接受快穿新世界,做足心理建设的夕欢。

要来修罗场,算上她一起玩!

005高岭之花,最美不过两刹那

夕欢来得晚,远远地只听到了最后两句……

“爹爹你要报恩,大可养着她,何必收作养女?传出去,真以为一个富户之后是天海帮的千金,万万不可如此抬举!”

敢情她是个现成的二胎。

夕欢倒是无所谓,甜宠文的宗旨就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只要抱对了大腿,大腿就可以为了你跟全世界作对。身份低一点,没所谓啦。她看陈贞儿,就像看一个叛逆期的初中小妹妹,怎么斗都是来自成年人的降维打击,欺负欺负挺有意思,但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意。

她是来快穿的,快穿的重点就在于快,要是还拜师学艺,练他个七八年打好武学根基,那就是升级流武侠的长篇小说,或者披着快穿皮的慢穿了。

既然一举一动都会成为小说成品,就像做直播,要做观众爱看的内容。

写甜宠文,读者就爱看女主角抱对了大腿,向大腿绝地求饶,对着其他配角绝地反击。

此刻,脸色苍白的少女泪水涟涟,纤弱的身体摇摇欲坠,像是即将要被巨大的悲伤压垮,因为努力忍住悲伤而微微发着抖——憋眼泪憋得太用力,人抖得厉害。

楚楚身姿映入在座三个糙汉眼里,陈征变色,两个少年亦慌了手脚。

天海帮里的门生都是男孩,帮主夫人身边的丫鬟都鲜少与他们接触,即使是入室弟子,陈征也不会安排丫鬟来伺候他们,一来是觉得近了女色会影响练功,二来认为练武不吃苦练不出来,男子汉大丈夫还要人伺候穿衣起居,丢人。

师妹哭出来,那是真正震天响,而眼前的小姑娘,身影单薄,没声息的拿眼把人看着,眼泪便一直往下掉,杜浩歌真没见过这种安静的哭法,那眼泪像打在他的丹田上,又烫又重,忙不迭的上前安慰:“夕姑娘,你别哭了,你……”他想用手帕给人擦眼泪,可是他练功都不用手帕擦汗的,想到今天刚起来跟师父师母用早膳,还没出汗,一袖子的凑过去:“用我的衣服擦擦!”

才哭那么一会,一双眼睛就红通通的,眼角也红了,衬得她的皮肤越发白皙娇嫩。

她接过淡玉递上的帕子,印干眼泪——别把妆给揉花了,幸好她没在脸上擦粉,不然这会肯定得流出两行浊泪来:“谢过杜公子……我自己来就好,不麻烦你,”她转眼,望向陈征,深呼吸:“如果不是陈帮主前来相助,我可能已遭歹人毒手,救命之恩重若泰山,我又怎能让恩人为难?”

编不下去,夕欢抽噎起来。

她很少写古言,上次写一本,是在读者跟魔王编辑怂恿之下,鬼迷心窍开的。文风一点都不古,古代规矩用架空糊弄过去,腔调也很不宅斗,这时自己亲身上阵,没有琢磨句子的时间,想到什么就要立刻说了,说不出‘小女子’、‘妾身’、‘奴家’之类的自称,幸好武林中人,也没有皇室官家的规矩。

见人快哭得要晕倒,陈征急了,站起来大步流星的虚扶起她:“夕姑娘,你爹于我也有恩情,咱们不说恩不恩的,也该照顾好故人之女,不然我就枉对定山叫我的一声大哥了!以后你就在天海帮安心住下,没人会欺负你……听风!”

想到自家闺女对浩歌的小心思,陈征也怕她闹,于是朝二徒弟使了下眼色。

华听风内心升起一阵不妙:“徒儿在。”

“以后,你不用练功的时候,就多陪陪夕姑娘。”

“夕姑娘,”陈征双手虚扶着她的双肩,虎目定睛看住她:“以后谁欺负你,你就告诉听风,天海帮没有女子玩乐的地方,你可能待得没趣,但山上景色绝佳,也不缺好爬的树,和掏鸟蛋窝的地方,让他带你到处玩。”

人家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姑娘,你建议人家去爬树掏鸟蛋?

不过自家男人说得正经,态度不似作假,她要维护夫君的权威,也不能驳了他的面子,只能面有难色的望向他。

方才被夕欢说哭就哭的演技镇住的陈贞儿,也回过神来。

两个跟班少了一个,她大感不划算。

虽然她经常羞辱华听风,但那是因为他对她不如大师兄温柔——她怎么可能主动对人好?向来是大师兄先哄她,惯她,依着她,她才投桃报李的也对他好。华听风这种整日冷着张脸,不解风情的小怪物,难为她还替他守住怪病的秘密……

要带这个大师兄夸得天上有地下无的女人到处玩?

那以后她不就少了个可以使唤的跟班?

“爹,我不要!我喜欢二师兄,我要二师兄陪我……”

同样是练武的,陈征好歹是一帮之主,内力深厚,吼起来直接压过了她的声音,不容反驳的续道:“事就这么定了,坐下,吃饭!再调皮,你今儿也别出去玩了,跟嬷嬷抄书练字去!”

抄书警告一出,陈贞儿立马噤声,乖乖坐好。

眸光扫过她,夕欢亦坐下。

说来师兄这称呼真奇妙,二师兄听着就让人想接上一句‘不好啦,师傅被妖怪抓走了!’,大师兄则让她想到‘我不是针对你,我是说在座的各位都是垃圾’。……反正没好事。

脑补得正欢,笑意跃上她的眼。

这一点笑颜,像是破涕为笑,又像是穿透漫天雨的一缕曙光。

看见俊男美女一靥一笑,总会赋以许多美好想象。

而美女本人,可能只是在想一些很没营养的梗而已。

杜浩歌瞥到这抹笑,心头像被猫挠了一下似的。

这个夕姑娘,哭得好看,笑起来更好看。

饭前闹腾一番,陈氏父女两人的饭也吃得不香,大的觉得自己要办正事,也没委屈了闺女,夕姑娘刚死了全家,她这么泼辣,合适吗?看来是太娇惯贞儿了。而从小的角度来看,夕欢全家又不是她杀的,家里平白多了个跟自己平起平坐的同龄姑娘,比自己好看,还要分走一个跟班,直接跟她结仇,她好委屈啊!

而吃得最香的,就是夕欢了。

可惜碍于人设,方才又哭过,不便吃得大刀阔斧,只能小口多次。

玉米鸡丝粥,鸡是帮派自家圈养的,鸡肉紧实鲜美,连做厨的都有武学根底,刀工精细,鸡丝齐整,绵密的粥里渗着一丝玉米勾出来的微甜,最适合安抚早上空荡荡的胃。缺乏多样的调料,就还原菜式材料的优质,是她在城里没吃过的美味。要是旁边没人,夕欢能双手捧碗一口气喝完不带歇的。

这还是穿到武侠小说里,唉,早知道就给这架空历史安排个六扇门之米其林盟,鼓吹美食,让她在光脑里吃香的喝辣的。

小口小口地喝尽最后一滴粥,拈起一块红豆酥饼,浅尝——

妈惹,里面真的有红豆!

除了厚度适中的一层酥皮外,里面满满是红豆馅儿,甜入心坎了。

吃多了皮和馅比例为十比一的现代奸商馅饼,夕欢陷入短暂的怀疑人生。

吃饱喝足,席间又有人看她不顺眼,夕欢寻了话头,先行离开,想着再作打算。

陈征:“慢着,听风你也吃完了,就带夕姑娘去熟悉一下环境吧!休息半日,午点过了,再来观海厅找我。”

华听风心想,自己吃饭怎么吃那么快呢?

不过留下来,多半也逃不开要被师妹缠着吵闹。

他颔首:“徒儿得令。”

两人并肩而行,淡玉稍稍落后,各怀鬼胎。

夕欢多留了个心眼,男主角日后是必成大事的人,但成大事路上也需要女主角的玄学本领相助,也就是到处给他寻宝寻机遇。那些机遇无一不在危山险岭,她一个娇弱的菜鸡去捡,等于作死,只能让男主角去干,又要在他发家之前,牢牢抓住他的心,别养了只白眼狼出来,想着升官发财换老婆。

虽然,女配角说喜欢二师兄,但看她那恨不得全世界跪舔的脾气,这句喜欢,更像是小朋友不愿意把玩具分给别人玩儿。

夕欢想用相面的本领,瞧瞧华听风以后是大人物还是小喽罗。

但女主角学艺不精,想要看清,就得额头贴额头。

看华听风这一脸冰清玉洁的禁欲相,她要是贸然贴上去,怕不是被他一巴掌拍飞粘在墙上。

“淡玉,有华公子陪着我就可以了,你先行退下吧。”

夕欢脚步一顿,朝丫鬟笑了笑。

要被打发开,淡玉急了,然而主子已经发话,她和新主子也没亲近到可以给建议的程度,只能忧心忡忡的一步三回头。

冷眼看着夕欢的举动,华听风生出了一点好奇。

待丫鬟走远,他开口:“我不想陪你。”

声音沉沉的,却没沉到底里去,也不哑,很有质感,适合说书。

夕欢回头,不躲不闪的迎着他的眼。

华听风模样是长得真好,五官无一处不好,很难想象一个整日练功,日晒雨林的人能拥有这么白璧无瑕的一张脸,貌若桃花,惟独挺鼻薄唇,为整张秀气的脸定下了凉薄的基调。长睫毛,眼角微挑,拒人千里之外的眼,组成少年冷漠自持的独特气质。

看着,就很想打破他的冷静从容,想让他慌乱失措。

想看看他在动情时,是否还能保持一副不想跟她说话的高冷。

高岭之花,最美不过两刹那。

一次,是迎寒霜而不屈。

目光扫过华听风的脸,夕欢忽然,很想当这个摘花人。

华听风语气更淡:“我不会对你心软,你哭也没用,”说到这里,他薄唇扯开一抹自厌的冷笑:“我说话也许不中听,也不是针对你,全帮上下都知道我不招人喜欢。”

最好离他离得远远的,他落个清静,她也不用被他惹哭。

也许师妹说得对,他这种身怀怪病,性子冷僻的人,能有容身之处就不错了,不应计较太多。

没关系,也可以换一款,夕欢做人很随和,但此时觑着他的神色,却觉得他不是不吃这款,更像是被阴霾笼罩,不愿接受他人好意,将自己包成了个榴莲。依她的经验,这种傲娇都是纸老虎,只要坚持不懈的暖他,对他好,对他么么哒,就会发现……

什么榴莲,根本只是一个大号猕猴桃。

盈盈笑意自她唇畔绽开,两人对着笑,要不是华听风脸上的疏离太明显,远远乍一看去,似是相谈甚欢。她的笑颜里,故作坚强的意味太重,又是那副随时要碎开,却努力保持完整的模样。

“是不是我不哭,就可以待在你身边了?”

华听风冷归冷,话还挺多的,还不会藏事,透露了不少信息。

他喜静,嫌烦,看陈贞儿说顺嘴了句句话戳心窝子的劲,再从他那句‘全帮上下都知道我不招人喜欢’,除了杜浩歌,应该没有一个朋友——这不就是起点最爱的逆袭流男主吗?

光从这点,也很有男主相啊!

不招人喜欢,没关系,姐姐喜欢你。

“这里没人喜欢我,欢迎我,我只有你了。”

夕欢一个人也能说台词说得很欢:“我很乖,你可不可以……不要讨厌我?”

她仰起头看他,发红的眼角掩不住满眼期盼。

  逢君正当时 作者:明月听风

  简介(部分省略):

  为了不嫁给邻县糟老头,她必须出逃。

  第一次逃,正逢将军入城,她连滚带爬摔在,不,是跪在他面前(真不是故意的)。包袱遗落他那。

  第二次逃,正逢将军来家做客,她一个包袱丢出墙正砸中将军(真不是故意的)。包袱遗落他那。

  第三次逃,嗯,财产全在他那,得拿回来才能逃。

  于是她深入虎穴,拿下包袱,啊,又不对,拿下将军这次她是不小心,但故意的。

  一句话简介:坚韧不屈的女主一边向命运抗争,一边宠着将军。啊,也被将军宠着。

  龙大将军和他老婆安若晨的故事。

一本快穿小说,女主用纸链接任务,男主跟着女主第一个界面是将军的,有一次任务女主说了一句话,谁也不能伤害我的傻小子... 一本快穿小说,女主用纸链接任务,男主跟着女主第一个界面是将军的,有一次任务女主说了一句话,谁也不能伤害我的傻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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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天兵无意中窥得玉帝背着王母娘娘在与一个网名叫美得掉渣的网友聊得火热,而抓住玉帝的小把柄,由此被提升为天蓬元帅,此天兵姓朱。玉帝在其封为天蓬元帅之后命其去攻打牛魔王,天蓬得知玉帝是为报复,因此溜之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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