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小飞虫进鼻孔到了脑袋迎面而来,进鼻孔里几个,请问不管可以吗

24兰迪·霍金斯的丧命之地兰迪·霍金斯,何许人也?谁都不知道,因为他是个毫不起眼的老家伙。

从外表看,他显然没有引人注目的资本:丑陋的朝天鼻,卷曲的红头发,已经过时二十多年的牛仔夹克。可惜他穿着鞋,但倘若谁有幸看到他的脚,就会发现它们与他的鼻子简直是绝配,因为他的脚看起来就像天生短了几寸。没错,简直像是发育不全。

他的工作也不值一提。目前他在巨人超市的肉档上卖肉,不过那是他最近才开始干的差事。他的上一个工作是在加油站当加油工,而在那之前他是另一个加油站的加油工。他曾经以为自己可以在摇滚乐队里当个鼓手,但经过苦苦思索,他最终明白,与其在乐队里敲鼓,不如在自己家里敲鼓。

也许是他的态度问题?他相当温和,尽管他也有各种各样的习惯。而且他安静得要命,但在他自己看来,他是全天下最有意思的人,可在别人眼中,他简直就像还没装修的毛坯房一样单调、乏味、无聊。

如果他是个百吉饼,那肯定也是最扁最扁的一个。

可后来是什么让兰迪·霍金斯变得如此特别呢?特别到被人绑着手吊在鲜肉冷藏室里,和那些成扇的牛肉做伴?

一是我们之前提到的他的习惯。

原来兰迪有吸食冰毒的恶习。大多数时候,他吸毒是为了熬夜看动画片或一些乱七八糟的电影。有人可能会反对说,兰迪之所以夜里不愿睡觉是因为他怕死,而睡觉对他来说就像到阴曹地府的门口去逛街。此外,他还认为睡觉是浪费生命,而浪费生命的结果就是更快地走向死亡。实际上,兰迪甚至不一定意识到自己的这种恐惧。再者说了,谁不怕死呢?

问题是兰迪的毒瘾,也许潜意识中他希望以此来延年益寿,可实际上却事与愿违,毒品只会更快地把他送上死路。你瞧,兰迪的供货人开始提价了,冰毒的开销一涨再涨。兰迪是个不喜欢惹麻烦的人,而他又绝对没有寻找别的供货人的头脑。

可假如一个新的供货人主动来找兰迪呢?

这样的事确实发生了。这个陌生的家伙找到兰迪,说他手里有货,而且价格非常便宜。这是个油嘴滑舌的家伙,脸上总是挂着一副难以捉摸的微笑。兰迪甚至觉得他的笑容太过刻意,他怀疑这家伙不仅贩毒,同时也吸毒。管他呢,兰迪喜欢便宜的东西。

于是,兰迪中断了和原供货人的交易,开始和这个新的毒贩子搞到了一起。

兰迪就是从这里开始惹上麻烦的,至少在那些抓他的人看来是如此。

鲜肉冷藏室的门发出巨大的嘎吱声,而后才徐徐打开。兰迪大惊失色,鼻孔上冒出一个圆圆的气泡,血色的气泡,他还差一点拉到裤子里。

那两个把他踹得半死的人——一个矮矮胖胖的女人(兰迪居然觉得她挺有味道)和一个高高大大的男人——走了进来,不过现在他们还带来了第三个人。

那第三个人肩膀很宽,但却极瘦,瘦得活似一副套着白西装的骨头架子。而更怪的是,他头顶上一根毛都没有,看起来更像骨架了。光光的脑袋就像刚擦过鞋油的皮鞋,闪闪发亮。没有眉毛,也没有睫毛。他的每一寸皮肤——透着模糊的不健康的褐色,看起来就像炸鸡的颜色——十分光滑,仿佛涂了油一样亮晶晶的。

“兰迪·霍金斯。”男子说道。从他的口音判断他绝对不是本地人,而这里的“本地”指的是北美大陆。也许他是个德国人或波兰人,或者来自某个东欧国家。兰迪·霍金斯不知道“欧洲垃圾[1]”这个词,如果他知道,此时就一定会用上。

那人指着他问:“就是他?”

兰迪想说话,但却开不了口,因为他的嘴巴里含着自己的臭袜子,外面还贴了一张胶带。

哈里特点点头,“我已经确认过了。”

英格索尔仿佛欣赏一幅作品似的频频点头。他的手指像蜘蛛腿一样爬上了兰迪的下巴,越过已经干涸的血迹,来到肿得犹如花椰菜一样的耳朵上,然后经过额头上的一串数字。那可不是用钢笔写的数字,而是用刮胡刀片划出来的。

他提起兰迪的头,看到了他后脖颈上一片狼藉的皮肉。

“有意思。”瘦瘦的男子说道。他用指尖轻轻挠着已经结痂的地方,一下,两下,“新手段?”

“新工具而已,”哈里特解释说,“我睡了一觉,洗了个澡,然后从厨房里随便挑了几样东西就过来了。那是干酪擦弄的,我还用压蒜器弄断了他三根手指呢。”

“刑讯与烹饪完美结合,真是别出心裁。”

英格索尔打量了一番弗兰克,“你都干了些什么呢?”

英格索尔的脸上露出既厌恶又不屑的表情。“那是当然,我干吗要问呢?”弗兰克对他的这种表情显然并不陌生。

“他已经答应招了,”哈里特说,“我觉得你一定想亲耳听到。”

“没错,我不能继续坐视不理了,这件事拖的时间已经够长了。”

英格索尔从兜里掏出一个小袋子,在兰迪的双脚旁跪了下来。他把脸贴在挂在右侧的一扇牛肉上,用额头感受着它的冰凉。随后他打开袋子,捏住袋底,把里面的东西一股脑地倒在了地板上。

袋子里装的全是细碎的骨头,大部分还没有弹珠大,有些看起来像长长的牙齿。这些都是手骨:腕骨如车道上的沙砾,掌骨如林肯积木,指骨如狗零食或雨伞的伞头。一个个清洗得干干净净,在地上铺了白生生的一片。

英格索尔并没有碰那些骨头,只是用手指在上面来回游走,就像在捣着文字读一本小孩子的书,或者《圣经》。他肯定地连连点着头,口中喃喃细语。在旁人看来这是颇为神秘的举动,但于他而言,这比天上的云彩还要明明白白。

“很好。”他满意地说道。随后他便收起那些骨头,重新装回到小袋子里,并在袋子上亲了一口,那深情的模样仿佛他亲的是他妈妈的脸。

之后他站起身,看着兰迪血红的双眼。

“好好的,你怎么就不从我们这里买货了呢?”英格索尔说道。他舔着嘴唇,失望地连连摇头,“真遗憾。我一向认为,我们的货质量上乘,价格公道。不过,你还有机会活命。只要你悄悄地把你新供货人的资料全都告诉我。如果我满意了,如果你说的正好是我想知道的,那我就饶你一命,只留下你的一只手。你听明白了吗?”

嘴里咬着已经被血浸透的袜子,兰迪呜咽着,拼命点了点头。

英格索尔满意地微微一笑,雅致地伸出拇指和食指——仿佛生怕弄脏了手——将袜子从兰迪的口中拔了出来,接着便把耳朵凑了上去。

“说吧。”英格索尔说。一心想活命的兰迪来了个竹筒倒豆子,全招了。

在鲜肉冷藏室外,英格索尔擦了擦手。

哈里特递给他的那条白毛巾,瞬间变成了红色。

他把一个塑料袋递给哈里特,里面装的是两只齐腕割下的手。

“拿去煮了,”英格索尔说,“一直煮到肉从骨头上分离,就像炖小牛肘那样。等骨头上没肉了就拿出来用漂白剂洗干净,再用烟熏一熏,然后给我。我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可以放在我的收藏袋里。”

哈里特点头答应,并接过了塑料袋。弗兰克则一脸苦相,仿佛刚刚喝了一口胆汁。

“你。”英格索尔用一根手指戳着弗兰克的胸口。他的手指纤细、修长,像昆虫的腿,但弗兰克仍然觉得只要英格索尔稍一用力,这根手指就能戳断他的胸骨,戳进他的心脏,“去把尸体处理掉。”

弗兰克使劲吞下一口口水或者呕吐物之类的玩意儿,顺从地点了点头。

“现在我们知道阿什利·盖恩斯的下落了。”英格索尔说。

但目前盖恩斯对他来说已经是次要的了。那个姑娘,她才是他的目标。他伸手到白西装的口袋里,轻柔地抚摸着米莉安日记本上的装订线。

他有一些问题非常迫切地想要问一问这个姑娘。

[1]欧洲垃圾(Eurotrash):欧洲派头,时尚富裕,自认为有品位、有文化,飞来飞去,不事生产的享乐主义者,被讥讽为“欧洲垃圾”。








米莉安沉默了许久才再度开口。保罗安静地等着,几番欲言又止,心中涌起淡淡的哀愁,仿佛他的任何一个动作都有可能击碎这一切,有可能扯断那条唯一系着悬在米莉安头上那把剑的细绳。

“后来我怀孕了。”她终于说道。

保罗眨了眨眼睛,“跟谁?”

“本?”他看上去很是不解。

“对,本!那个和我发生过关系的本。那个开枪自杀的本。不好意思,难道我刚刚的故事是跟别人说的吗?我承认,我讲故事的水平的确很烂。”

“不,对不起,我只是在想,他死了,怎么还会——”

米莉安哼了一声。此刻她已经有七八分醉了。“这很奇怪吗?拜托,难道你以为他变成僵尸从坟墓里爬出来给自己留了个种?我们只是发生过一次关系,但就是那一次让我怀了孕。保罗,这就是生命的轮回。”

“哦,明白了。抱歉。”

“用不着抱歉,这没什么。那天晚上我被警察送回了家,我妈妈已经知道了发生的事,因此随后几周,即便在本自杀之后,我一直都被禁足在自己的房间里读《圣经》。我很意外她没有用胶带把我的手绑起来。但她找到了我全部的漫画书,我把它们和我的CD都藏在了一块松动的地板下面。她把那些东西全都收走了。我敢说,如果她能用订书机把我的下体给订住,那么以上帝的名义,她一定会毫不犹豫地那么做。”

“你是什么时候知道自己怀孕的?”

她眯起眼睛想了一下,“开始孕期反应之后,在我们偷尝禁果之后不到两个月?大概就那个时候吧。有一天早上我醒来之后,先把前一天夜里吃的东西吐了个一干二净,早餐我吃了点吐司,随后也吐了出来。我知道是怎么回事,因为我一直都在担心会出现那样的结果。我妈妈特别相信因果报应那一套,她总说一个人的任何罪孽都会得到报应。邪恶的种子总会结出有毒的果实。嘿,你吃得太多了,那就犯了贪吃的罪,结果便是得胃癌或肠癌。你喜欢睡那些绝望的主妇?啊哦,看来你离梅毒不远了。祝你好运!”

“这是种很奇怪的因果观。”

“这话可不能对她说,不然她会拿刀抹脖子的。”米莉安用手指在脖间比画了一下,“咔!异教徒必须得死。”

“得知你怀孕之后她是什么反应?”

“我一直尽力隐瞒,只告诉她说我吃胖了。可那个谎话越往后就越难圆,因为我吃的连一个人的饭量都不够,更不用说肚子里还有个孩子了。我的肚子日渐隆起,可身体的其他部位却保持原样,结果到后来我看着就像电视上那些营养不良的非洲小孩儿。”

“然后呢?她把你赶出去了?从你的描述看,她似乎不像个慈母。”

米莉安深吸了一口气。“不,结果正好相反。她变了,伙计。虽然她并没有变成一个平易近人、慈眉善目的好母亲,但她真的变了。她变得比过去更知道保护我了,她不再动不动就指责我或者骂我。她会经常到我的房间嘘寒问暖,看我是否有什么需要。天啊,她甚至还给我做了我最喜欢的好吃的。那太奇怪了。我猜她大概是想,既然木已成舟,那就接受现实吧。反正闺女大了不由娘,那么多年来她一直想方设法管着我,不让我犯错误,可到头来我该犯的错误照犯不误。况且,也许她真的很想要个外孙了。有时候我心里也会怀疑:也许我就是这么来的,一次意外的怀孕?也许那就是她成为如今这个样子的原因?当然,事实到底是什么,恐怕我永远都无法知道。”

“但是……”保罗说,“你并没有把孩子生下来。”

“谁说的,我生下来了。他一直在你椅子后面藏着呢。”

保罗居然真的回头看了一眼。

“你太好骗了,保罗。”她摇着头说,“我当然没有生下那个孩子。”

“为什么呢?出了什么事?孩子是怎么没——”哔——哔——哔。保罗的表叫了起来。他抬起手腕,米莉安看到他戴的是一块老式的带计算器的电子表。

“现在很少有人戴这种表了。”她说。

“我戴它可能就是想体现一种反潮流的意思吧,”保罗解释说,“不过它确实很实用。戴着这么牛的一块计算器电子表,谁还需要拿掌中宝[1]啊?况且它很便宜,才五块钱。”

“省钱又实用,牛逼。真有你的。闹钟是干什么的?约了妹子?”

“嗯。”他仿佛陷入了沉思,随即又摇摇头说,“呃,不。是有个约会,但约的不是妹子。我得去我妈妈那儿吃晚饭,再跟她解释一遍,为什么我要选择去一个离我爸爸那儿更近的大学,我都解释上千遍了,尽管那学校离我爸爸那里也没有近到哪儿去,才近了十英里左右。”

“听起来蛮有意思。”米莉安说。

“有意思才怪。要不我们明天继续?”

“明天,”她骗他说,“同一时间,同一频道。”

保罗按停了录音机并装进口袋。他挥挥手,然后又笨拙地和米莉安握了握手,之后才转身离去,留下米莉安一个人在仓库里。

她稍稍等待了片刻,不长,大概半分钟。

然后便跟着他走了出去。

[1]掌中宝:也叫手掌领航员,是美国制造的一种大众化的手提式计算机。








整个肉丸子都进了她的嘴巴。

“真是不得不服啊。”路易斯说。他看着米莉安的表情就如同看着一条大蟒蛇正吞吃隔壁邻居家的宠物猫。

米莉安的嘴巴像仓鼠一样胀鼓鼓的,勉强说道:“啥?”

“我说你的吃相。天天看你吃饭,但每一次的吃相都那么别致。”

“唔。”她咕哝了一声,伸着脖子硬把肉丸子给咽了下去,“我说先生,对于一个吃货来说,面对这么美味的意大利面,那是怎么吃都不为过的。”

路易斯眯起眼睛,“那得看什么时候了,现在才上午十点啊,亲。”

“这不能怪我,这家餐厅不分点,只要菜单上有的,什么时候都能吃到。”

“你这么能吃,怎么就不胖呢?”

她得意地一笑,伸过胳膊抓住路易斯的手,说:“想打听保持好身材的秘籍?”

路易斯没有把手缩回来,但很明显,他看起来并不自在。自从汽车旅馆那一晚之后,他就失去了自信。米莉安心里清楚,路易斯喜欢她,但他似乎有所顾虑。或者,她怀疑路易斯害怕的是她?难道他察觉到了什么?

他们两个还没有那个过。就是做那事儿,床上的曼波舞,金刚爬上帝国大厦。米莉安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他们之前差一点就做了呀,现在有何不可?这是她的方式,是她的事。

路易斯与众不同,或者是她与众不同。每当脑子里闪过那个念头时,她都会竭力将其驱除干净。她担心每一次尝试都会以失败告终。尽管这听起来并没有多少道理。

“我的新陈代谢快得跟兔子似的,”她解释说,“一直吃都没问题。我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吃。反正我的身体能把多余的热量给全部烧掉。”

“有些女人做梦都想成为你这样的。”

“有些女人简直就是蠢驴。”

他笑起来,“那好吧。”

这是她最享受的时刻,一个值得拥抱的时刻。在她的生活中,大多数男人——不,是大多数人——在这种时候都会毫不相让地顶她几句。继而发展成针锋相对的争论,直到最后恶语相向,两败俱伤。就像打一场充满恶意的羽毛球,双方都把球瞄准了对方的眼睛去打。而路易斯,他不会反驳,只会微笑,大笑。他从来不干煽风点火的事,更不会火上浇油。他就像个精通怀柔之术的太极高手,又像个超然世外的禅宗大师,对她循循善诱,无声无息间便将她咄咄逼人的戾气化解得无影无踪。

米莉安握紧拳头,把一个试图冒头的嗝生生压了回去。她把碟子往旁边推了推,咧嘴一笑,“好了,接下来我们去哪儿啊,大老爹?说句实话,我连现在咱们在哪儿都不知道。”

他们已经在公路上连续辗转了八天。一次是从北卡罗来纳到马里兰,拉的是油漆罐;一次是从马里兰到特拉华,拉的家具;现在他们要从特拉华去……俄亥俄的某个地方?拉的还是油漆。这里一定是俄亥俄。平坦,了无生气;树木、高速公路,沉闷无聊。

“我们在俄亥俄州的布兰切斯特。”他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份袖珍地图,摊开在桌子上,并指了指他们所处的位置,“离辛辛那提大概有四五十英里。”

“布兰……切斯特。”她把这个地名拖得老长,就像一个嘴里塞满脑髓的僵尸在说话,“这名字挺有意思,跟那个猥亵者切斯特[1]一样一样的。”

“慢慢习惯吧,大块头。从我身上你能学到在学校里学不到的东西。”她俯身越过桌子,吻了他一下。他们还没有真正发生过关系,亲密的举动仅限于亲吻。而且每次都是米莉安主动吻路易斯。这可不像她的做派。她一般是不会亲吻在路上遇到的男人,因为他们总会把鼻涕虫一样的舌头伸进她的嘴巴里,让她恶心万分,恨不得把它们连根咬掉。

“你这门学科味道可真美。”

“我在人体解剖和性方面可是专家呢。”

缩回身子,米莉安望向窗外,餐厅对面的街上停着一辆皮卡。一切平平静静,没什么能引起她的注意。这时,皮卡司机回到车上,把车开走了。

在皮卡车刚刚挡住的地方,米莉安看到了橱窗上闪烁的霓虹灯。

通灵算命:看手相,塔罗牌算命。

路易斯抽出几张钞票,并随手丢下一笔慷慨的小费,但米莉安仍在望着窗外出神。她想做这件事已经很久了,只是一直没有勇气。

“你在这儿等我一会儿。”她说着站起身。

她摇摇头,“不是,去对面的算命馆。我一直都想试试。”

“不,你待在这儿。这个……属于个人隐私。”

她看到路易斯的眼睛上下打量着她,仿佛要寻出什么猫腻。路易斯经常琢磨米莉安,对他来说,她就像一幅神秘的三维立体画,他需要不断地变换角度加以研究,这样或许有朝一日画的真实面貌才能呈现在他的眼前。不过一如往常,他又放弃了。在嘈杂混乱的环境中,他既没有看到海豚也没有看到帆船。时候还没到。

“那好吧。”他随手拿出一个装钱的信封——正如阿什利推测的,这样的信封路易斯在卡车上藏了好几个,他对米莉安说那都是他的救命钱——从中掏出三张二十美元的钞票递给她,“至少让我来付钱吧。”

米莉安骗不了自己。那几张钞票拿在手中的感觉就如同抓了一把火炭,可钱上湿湿的,仿佛沾满了鲜血。她低头看着钱,有那么一瞬,安德鲁·杰克逊[2]那张丑陋的脸好像被路易斯代替了,他的眼睛是两个恐怖的黑洞,上面贴着黑色的胶带。

她没说什么,只是无力地笑了笑,随后便走出了餐厅。

米莉安大体知道这种店里面的格局,但这一家却有所不同。她以为能看到许多新时代华丽低俗又故弄玄虚的东西:水晶球啦,紫色的流苏啦,风铃啦,刺鼻的熏香啦,卧在枕头上的肥猫啦等。可是她看到的却只是一个开着荧光灯、针织迷们喜欢光顾的小店。褐色的架子上陈列着软毛毯、婴儿帽以及成束的纱线。没有猫,桌子底下倒是趴着一只正在打盹儿的大腹便便的比格犬,它看起来不像十分友善的样子。

而坐在桌子后面的女人一点也不像吉卜赛人,倒像个公证员。不,她看起来更像是教堂糕点义卖场上的小主管。浅灰蓝色的羊毛衫,一头红发,鼻梁上架着一副老花镜。

“我去,搞什么鬼?”这是米莉安情不自禁说出的第一句话。

女人露出一副滑稽干瘪的表情,“欢迎光临,有什么可以效劳的吗?”

“我……我以为这里是通灵算命的地方,不好意思。”她转身便要离开。

“我就是通灵师,”女子说道,“你可以叫我南希小姐。”

“南希小姐,织毛衣的通灵师?”

“我平时的确织点东西。女人嘛,总得想方设法养活自己。”

米莉安耸耸肩,“再大点声,好让外面的人也听到啊,姐们儿。我需要坐下来吗?”

米莉安坐了下来,手指百无聊赖地敲着桌面,“然后呢?我该干什么?这种忽悠人的把戏要收多少钱?”

“四十块,不过我可以向你保证,这不是忽悠人的把戏。”女人的语调有些严肃。米莉安怀疑她肯定也抽烟,或者以前抽烟,这使她不由犯起了烟瘾。自从和路易斯一同上路以来,她就没再抽过烟了。

“得了吧。这他妈就是忽悠人的。”

“请你说话卫生一点。”

米莉安从对方的话语中感受到了母亲般的威严,不由点点头说:“不好意思。”

“这不是忽悠人的把戏,也不是故弄玄虚。通灵术是真实存在的。”

“我也能通灵。既然你是通灵师,难道这都看不出来吗?”

女子啧啧两声,“如果你真的能通灵,你就该知道通灵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

“说得好,南希小姐,说得好。行,四十就四十。”米莉安将两张票子放在桌上,并朝对方滑过去,“如果你算命算得准,我就买一顶你织的帽子或者别的什么东西。”

南希小姐接过钱,意外的是,她把钱塞在了羊毛衫的衣领里——说得具体一点,就是塞到了乳沟里。

“你想怎么算?塔罗牌?还是看手相?我能通过茶叶占卜命运。”

“我通常看一下酒杯的杯底就可以了。要是让我选的话,你说的那几种我全都不要,谢谢。”

南希小姐有些摸不着头脑了。

“我也是业内人士,”米莉安说,“忘了吗?得了,南希。算命根本不需要那些东西。就算结果不是蒙人的,但这些道具却是货真价实地做样子而已,不是吗?那些漂亮的纸牌?掌纹中包含的秘密?那些其实都是噱头,真正的算命,只需要皮肤碰皮肤就能做到了。我说得对吗?”

米莉安对自己的话并没有十成的把握,她只是信口胡诌。此刻她有点进退维谷了,因为她从来没有遇到过任何一个自称通灵师的人。但这就是她窥探别人命运的方式,因此她想当然地认为命运自有其特定的运作方式,特定的规矩,并对那些有能力窥探命运奥秘的人定下了特别的要求,因此她认为南希小姐也和她一样遵循着同样的约束。

桌子下面,比格犬呜呜了几声,然后放了个屁。

“说得没错。”南希小姐终于说,她勉强一笑,脸上堆起层层皱纹。她伸出一只手,拍了拍说:“把你的手给我。”

“我希望你能有一说一。”

“不准耍我,呃,不准隐瞒。”

米莉安把手放在了女子的手中。

南希的手很温暖,但米莉安却像触电一样浑身一凛。

她们静静地坐了一会儿,谁都不说话。米莉安突然一阵恐慌——她没有看到这个女人濒死时的情景。灵视没有起作用,她看不到生命的终结,也看不到死亡。就好像这个女人不属于人类,游离于命运和时间的潮流之外,不受任何束缚。

南希的手突然像捕蝇器一样握住了米莉安的手。

“哎哟,喂——”米莉安一惊,叫了出来。

手越握越紧。南希脖子里的青筋都暴露了出来。米莉安试图抽回自己的手,却未能挣脱。南希忽然睁开双眼,眼白部分开始被爆裂的血管染成红色。她紧紧咬着牙齿,米莉安甚至担心她会把牙齿咬碎。

米莉安再次用力抽手,但她的手就像被老虎钳夹住一样,而南希的手掌越来越暖,越来越热,仿佛要把她的手熔化掉。

血突然从南希的鼻孔中流出来,滴到米莉安的手上。吧嗒,吧嗒,吧嗒。米莉安天真地希望血能起到润滑作用,好让她从南希的大手中挣脱出来。可惜她并没有如愿以偿。

南希口中开始发出奇怪的声音,头像个拨浪鼓一样疯狂地摇动起来。

桌子底下,比格犬似乎感觉到了异样,在它的主人旁边添油加醋地吠叫不止。

“我操!”米莉安害怕起来。南希的疯狂举动跟她有关吗?还是她碰巧患有动脉瘤之类的疾病?她用另一只手拼命推着桌子,使另一侧桌沿死死抵着南希的上腹部,把她压得不由喘起了粗气。

南希的手终于松开。米莉安连忙缩回自己的手,只见手上已经留下深深的红印,甚至出现了瘀青的痕迹。

南希看上去狼狈不堪。豆大的汗珠一个接一个从额头上滚下来。她舔着嘴唇,掏出一块小手帕擦着鼻子下面的血,此时她的双眼已经通红。

米莉安小声问道:“南希小姐,你没事吧?”

“你到底是什么人?”南希惊疑地问。

“什么?你什么意思啊?”

“你身上有一种死了的东西。深沉的、黑色的、枯萎的东西,它正像个迷途的孩子一样呼唤它的妈妈。你是死神之手,你是死亡的机器。我能听到皮带传动、车轮转动的声音。”南希伸手到羊毛衫里,掏出那两张二十美元的钞票,揉成一团丢还给米莉安,“拿着。我不要你的血腥钱。死神跟着你呢,你的心里住着一个怪物,一个可怕的存在。我不想和它扯上任何关系。你给我出去。”

“等等,”米莉安恳求道,“等等!别这样,你帮帮我,告诉我是怎么回事,告诉我该怎样阻止,告诉我该怎样摆脱这一切——”

“出去!”南希吼道。比格犬也在下面附和着。

米莉安摇摇晃晃地向门口退去。

她的肩膀撞到了门上,无奈,她只好退了出去,刚一出门便觉头晕目眩。

米莉安在一家干洗店旁边的小巷口站了十五分钟,这里距算命馆只有一分钟的脚程。她不停地抽烟,却仍止不住浑身发抖,心乱如麻。

最后,她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向餐厅走去。

“她给你算命了?”路易斯问。

米莉安勉强笑了笑,“全是骗人的,没说出半点新鲜玩意儿。可以走了吗?”

[1]猥亵者切斯特是达维恩·B.廷斯利创作的一个连环漫画故事中的人物,是个专挑妇女和未成年少女实施猥亵的变态角色。

[2]安德鲁·杰克逊是美国第7任总统。20美元的钞票上印着他的头像。








那臭味儿让哈里特感到惊讶。闻起来,它有一股新割的青草气息,但又像是子实体[1]的味道,或者在干涸的阴沟里被臭虫和细菌肆虐数日的尸体所散发的臭味儿。总而言之,她闻到的是腐烂的味道,彻底停滞的味道。她浑身所有的肌肉都紧绷起来。

坐在凯雷德[2]后排的英格索尔(由于他的存在,他们的座驾毫无疑问地升级了)注意到了她紧张的肩膀,说道:“哈里特,这里对你来说很熟悉对不对?”

“对。”她的回答没有任何感情色彩。

周围是盒子一样的郊区房子,白色的路缘石、小鸟池[3]、节能灯,信箱旁边郁郁葱葱的紫丁香,墙上的涂鸦,亮白色的雨水槽。

她想一把火烧掉这里的一切,想看着它们化为灰烬。

“好像该在这里拐弯了。”弗兰克自言自语地说,但他并没有按照自己的话去做。“哦,不对,操,等等,好像是这里。对了。他妈的这些街道看上去都一样。房子、草坪。简直都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在转弯之前、转弯时以及转弯后,哈里特均能感觉到弗兰克拿眼瞄她。

“他还不知道。”英格索尔说。

“谁不知道?”弗兰克问,“我?”

哈里特不自在地换了个姿势、“是,他不知道。”

“我让你们两个做搭档多久了?”英格索尔问。

弗兰克要蹙起眉头想一想,但哈里特不需要。“两年零三个月。”她说。

“我不知道什么?”弗兰克问。

“没什么。”哈里特回答。

“什么都不知道。”英格索尔说。

“告诉我,”弗兰克说,“我想知道。你们对我了如指掌,我几乎是透明的,什么都不会瞒着你们。”

“你能告诉他吗?”英格索尔对哈里特说。这时弗兰克已经把车停在了一条死胡同的尽头,他也扭头看着哈里特。

奇怪,哈里特罕有这种心潮起伏的时候。她喜欢这种带有一点人情味儿的感觉吗?折磨自己是不是和折磨别人一样有趣呢?

面对英格索尔的请求和自己心中的疑问,她选择了回避。

“我们到了。”她说,然后便下了车。

“他没有把他们杀了?”英格索尔灵巧的手指在门厅里一个用来放信的柳条筐里摸了摸,问道。

“没有,”哈里特说,“他只是个骗子而已,干不了杀人的事儿。”

弗兰克在另外一间看起来既像办公室又像书房的房间里喊道:“这里没人。他跑了。”

英格索尔点点头,“不出所料。他肯定会留下点蛛丝马迹的。更重要的是,我要看到那个姑娘来过这里的痕迹。你们负责找到,我就在这里等着。”

说完他来到厨房里的早餐桌前,端端正正地坐下,双手十指相对,搭成一座小小的尖塔,随后便一动也不动了。

哈里特和弗兰克继续他们的搜查。

这栋房子坐落于宾夕法尼亚州多伊尔斯敦市梧桐街1450号,距离费城不远,房主是一对儿姓斯泰恩的夫妻,男的叫丹,女的叫穆里尔。

丹酷爱钓鱼,喜欢炒股,尽管其思想保守,但却偏爱八十年代的一些流行金属乐队,比如毒药、克鲁小丑、通缉令和温格。

穆里尔也玩股票,用的是她自己的私房钱。除此之外,这栋房子跟她就没有多少关系了,因为迄今为止他们已经离婚六个多月。两人有一个八岁的女儿,名叫丽贝卡。弗兰克在办公室里找到了相关的文件。

“丹还住在这里,”哈里特说,“但穆里尔已经搬出去了。”

“你对这里很熟啊。”弗兰克说。

“少废话,继续找吧。英格索尔要的是有用的线索。”

盖恩斯的惯用伎俩并非直接骗人离开他们的家,而是骗他们向他透露自己的住址。他在集会、餐馆或者酒吧里遇到这些人,便伺机套他们的话。等到他们去工作、出差或者旅行,总之不在家的时候,阿什利就大摇大摆地闯进他们家里,当起临时的主人,直到他们回来。这就是他的手段。从一方面说,这很简单,而从另一方面说,这又简单得过了头。也许阿什利太高估了自己。

哈里特不知道丹去了哪里,他是本地一家体育用品店的老板。也许他去会情人了,也许到足球或普拉提[4]设备制造厂里去参观了。哈里特并不关心这些。屋里的凌乱程度堪比抢劫之后的犯罪现场,但她要找的并不是丹·斯泰恩的指纹。

哈里特决定到楼上去查查看。

沿着铺了地毯的楼梯走到一半时,她闻到了气味。

这一次是切切实实的腐臭,不带丝毫的隐喻。

她让弗兰克过来,两人像狗一样四处嗅探。

浴帘拉得严严实实。马桶盖呈盖着的状态,上面放着一根小小的玻璃灯管,灯管的一端已经炭化,黑乎乎的。这里的臭气能把人熏翻在地。

“我靠,他死在这儿了吧?”弗兰克用胳膊掩着口鼻,喃喃说道。哈里特毫不介意这里的臭味儿。小草的清香,百花的芬芳,或者炉子里烤肉的香味儿才会让她心烦意乱,“他妈的,那傻逼一定嗑药嗑死了。”

浴帘后面有黑黑的一团阴影,哈里特伸手拉开了浴帘。

只见浴缸里赫然躺着一个死人。尸体头上套着塑料袋,从后脑勺流到袋子里的血已经凝固成硬块。

弗兰克眉头一皱,“有人杀了盖恩斯。”

“这不是他,”哈里特不动声色地说,“是丹·斯泰恩。”

“我就是知道。”她屏住呼吸,从尸体头上扯下塑料袋。死者的后脑勺上一片狼藉,“盖恩斯拿东西打了他的头。可能是钢管、球棒或者撬棍。我没看到血迹,但我敢打赌在楼下一定能找到,或者在屋外。不过他并没有直接把人打死,否则也就不需要用塑料袋了。他趁斯泰恩昏迷不醒的时候用袋子把他闷死了。也许他是在浴缸里动的手,也许是事后才把尸体搬到这儿的。”

“阿什利·盖恩斯现在是个杀人犯了。”

“拜托啦。”下楼的时候弗兰克拦住了哈里特,“我想知道。”

“有什么不行的,我们在这边忙活,英格索尔在楼下呢,说不定正在接受什么大人物的指令。”

“英格索尔不接受任何人的指令。”哈里特说。

“随便啦。我只想说你可以告诉我,但不必当着他的面告诉我。那正是他想要的。他喜欢看一件事从开始到结束的过程,所以我请你现在就告诉我,就在这儿,不要遂了他的心愿。”

“你有没有发现英格索尔看上去就像只螳螂?”弗兰克问。

哈里特推开他,径直向楼下走去。

“阿什利·盖恩斯已经狗急跳墙了。”哈里特对英格索尔说。弗兰克一脸不悦,从后面跟了上来。

“是吗?”英格索尔轻敲着一本名为《田野与溪流》的杂志,很随意地问。

“正如霍金斯说的,他在挥霍咱们的货。现在他已经不再费力骗人家的住所,而是直接杀人,然后再占他们的窝了。”

“对于一个技术平平的骗子来说,这可是一个非常重大的转变。”

“我喜欢。这小子也算是个可塑之才。有那姑娘的线索吗?”

哈里特犹豫了一下,“没有。”

“能判断出他们去了哪儿吗?”

“也就是说,你们并没有找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

弗兰克耸了耸肩,哈里特没有吭声。

英格索尔微微一笑。由于他没有眉毛,所以很难说他的笑是真是假。

他从餐巾盒中抽出一张纸巾,慢慢展开。

然后又从口袋里掏出一支钢笔。

英格索尔把纸巾摊在那本《田野与溪流》杂志上,用钢笔在上面轻轻写了一行字。

他捏住纸巾的两头,像个展示自己画作的小学生一样把它拿起来。上面写着一个公司的名字和一个电话号码。

哈里特大声念了出来:321货运公司,随后是号码。

“我不明白。”弗兰克说。

英格索尔站起身,“虽然我一直没有离开这张桌子,但我却找到了这栋房子里最有用的线索。”

“所以你才是老大啊。”弗兰克说。哈里特从他的语气中听出了不满与愤怒。

英格索尔将纸巾递给哈里特,“给这个货运公司打电话。通过这条线索我们就能找到他,找到我们的箱子,还有那个很特别的姑娘。时间已经浪费得够多了,我的朋友们。”

[1]子实体是高等真菌的产孢构造,即果实体,由已组织化了的菌丝体组成。

[2]凯雷德是凯迪拉克品牌下的一款全尺寸顶级豪华SUV,其在国内的售价一般都在人民币150万元上下。

[3]小鸟池指的是供小鸟戏水的水盆,通常放在庭院中。

[4]普拉提是一种完全不受环境场地限制,可以随时开始运动的塑身项目,看上去好像一些静态的舞姿或体操的姿势。多半只需要一条小垫子,有的需要其他辅助设备。








这并不奇怪,因为似乎每隔半分钟她就要尿一次。肚子里的孩子仿佛在不停地跳爱尔兰踢踏舞,她的膀胱饱受摧残。医生说中期妊娠之后这种压力就会有所缓解,但她的妈妈说那是骗人的鬼话。她妈妈是对的,那确实是鬼话。

米莉安抬起头,看到厕所的墙上刻了一些字迹。奇怪,哪有女孩子在墙上刻字的?也许的确会有些无聊的人在上面留言,比如“我爱迈克”之类,但她们通常会用记号笔,而不是刀。

墙上刻的是:圣诞快乐,米莉安。

她更觉得匪夷所思了。没错,圣诞节是快要到了,可厕所的墙壁是怎么知道的呢?她看到这一行字下面还有别的字迹,写的是:她要来找你了。

远处传来沉重的脚步声:嘭、嘭、嘭。

她抬手准备多抽几张厕纸(这里的厕纸简直比天使的卫生巾还要硬实,所以她需要多抽几张,以免弄湿了自己的手),这时她看到隔壁的厕间里也有人,而就在一分钟之前,那里还是空的。

她看到了一只穿着破烂运动鞋的脚。

而另一只脚自脚踝以下已经不见踪迹,乌黑的血不断地滴到瓷砖上。

“圣诞快乐。”是阿什利的声音,“难道你不想我吗?”

她发觉自己真的有点想他,这让她既感到奇怪,又感到恐怖。她使劲摇了摇头,好赶跑那令人心烦的发现,可她又忽然发现隔壁的脚不见了,地上的血也被清洗得干干净净。

她走出厕间,开始洗手。她低头看着自己的手,因为她不敢抬头,她怕看到自己因怀孕而肥胖起来的脸颊、下巴,一切。她浑身臃肿,就像她九岁时收集的那些泡泡贴——独角兽、彩虹之类的。

那沉重的脚步声重新传来:嘭、嘭、嘭。

镜子里的她脸色煞白,头发呈栗色——那是她的天生发色——在脑后扎了一个马尾。

身后有什么东西在动。一团深蓝色的模糊的影子,接着是一道红光。

“你害死了我的儿子。”一个憔悴、恐怖的声音低语道。

霍奇斯太太赫然站在她的身后,地上是一串雪地靴留下的湿漉漉的足迹。她穿着一件深蓝色的雪地冲锋衣,看上去又旧又脏,套在她粗壮的躯干上倒显出几分滑稽。这女人的头发乱蓬蓬的,不知多久未曾洗过,像藤蔓一样垂在她红扑扑的脸上。

而她手里却拿着一把红色的雪铲。

米莉安一惊,紧紧抓住了瓷水槽。

雪铲重重拍在她的后背上。

米莉安脚底一滑,上身像失重一样向下落去,下巴磕在水槽边缘,当她的脸撞到瓷砖上时,又不小心咬到了自己的舌头。她的嘴巴里顿时满是鲜血。

她想努力爬开,可是地上的瓷砖滑溜溜的,双手根本无法着力。

“你这个歹毒的小婊子,”霍奇斯太太恶狠狠地骂道,“你不配怀本的孩子。”

啪!雪铲重重落在她的肩膀上、头上、后背上,一次比一次更加用力,直到她感觉体内出现了异样,就像用手指捏碎了一片玻璃雪花,她觉得两腿之间湿乎乎、暖融融的。顾不得劈头盖脸的雪铲,她伸手往下身摸了摸,手上立刻沾满了红红的血。惊惧之下,她拼命向厕所外爬,地上瞬间多出数个血红的掌印——

可是她已经逃不掉了,因为雪铲一刻都不曾停下。

米莉安听到了婴儿的啼哭,那声音来自外面的走廊,但在厕所中久久回响。可是哭声很快就弱了下去,且变得断断续续,仿佛孩子被自己的体液呛住了。随后,声音戛然而止,世界陷入一片黑暗。

她听到路易斯在她的耳边小声说道:“再过六天,我就要死了。”








即便惊醒以后,那低沉的声音仍在她耳畔挥之不去。

“对不起。”米莉安脱口而出。

手握方向盘的路易斯不由惊愕地扭头看着她。“对不起什么?”他们的卡车刚刚驶过一个出口匝道,正通过一个收费站。

对不起,我只能看着你死去,米莉安在心里默默回答。她的头发已经被汗水湿透,一绺绺贴在额头上。

“没什么,我以为我打鼾了。”

她揉揉眼睛。天已经黑了,风挡玻璃上湿漉漉的,那是下雨的缘故,不过在昏黄的路灯下,看着倒像是有人在上面撒了一泡尿。

“我们到哪儿了?”米莉安问。

“宾夕法尼亚。正往库珀斯堡的一个货车停车场去。那里有我一个哥们儿,修卡车是把好手,特别有天赋。我喜欢让他给我的车做保养,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我从这一带经过,我都要过去看看他。”

她咂着嘴唇,粗糙的舌头舔着上颚,但嘴里干涩得如同纱布。香烟、咖啡、酒。此时任何一样都能让她美美地过个瘾。

“宾夕法尼亚。我们刚刚不是还在俄亥俄州吗?”

“是啊,不过你后来睡着了。”

“我去!这一趟真够远的。”

路易斯耸耸肩,“还行吧,也就八九个小时。这一行就这样。能跑多远就跑多远,我们是按里程拿报酬的。”

“所以大部分货车司机开起车来都像开飞机一样。”

“没错。他们要养家糊口啊,所以才会争分夺秒,没日没夜地开。有时候都拼命到了极限。”因为自己有切身感受,他言语之间不乏同情,“但是我不一样,我是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所以用不着那么拼命。不过就算我不紧不慢地开,收入也不算低呢。我一英里能挣三十五美分左右,今天咱们已经跑了五百多英里,那也差不多有两百块啦。按照这个收入,我一年能挣六万多块呢。我没有贷款,也没有多少账单要付。”

“这种日子,你觉得还过得去?你其实就是一个游民啊。你没有家。”

“我知道。而且有时候我倒挺喜欢这种四海为家的感觉。就像小溪中的一片落叶,小溪流到哪里,我就漂到哪里。但我也很痛恨这种感觉,因为对任何人或任何事,我都只是个匆匆的过客。就像没有锚的船,没有根的浮萍。”

“你对我来说并不是过客。”路易斯说。

“你对我来说也不是。”她回应道。可与此同时她又惊讶地发现,她与路易斯这种日渐密切的关系反倒给她一种格外遥远的感觉。或许至近者至远,至亲者至疏,他们遭遇了一个谁都无法战胜的悖论。她正无限接近路易斯,可在他们之间横亘着一条难以逾越的鸿沟:一道隔开了生与死的深渊。

他也感觉到了。米莉安知道,因为他随即就沉默了下来。他不像她那样洞悉一切,他对未来一无所知。但她认为在路易斯内心深处的某个地方,感觉到了异样。就像蜘蛛能感知风暴,蜜蜂能警示地震一样,只可意会,无法言传。

柔和的路灯灯光洒进驾驶室。

米莉安打破了沉默,“今晚还在车里睡吗?”

“不,”路易斯说,“停车场那里有一家汽车旅馆,还带个小快餐店。”

“我的人生就是这样。汽车旅馆、快餐店、高速公路。”

沉默去而复归,唯有卡车隆隆向前。

快餐店里的桌子倒也整洁干净。鸡蛋做得不错,咖啡看着喝着都不像肾病患者撒出来的尿。隔壁的旅馆也很干净,没有呕吐物的臭味儿,没有烟气。水槽上没有鬼鬼祟祟的蟑螂,房间门也不会直接对着停车场。意外之喜是这里居然还有真正意义上的走廊。这简直就是他妈的四季酒店[1]啊,米莉安心想。难道走廊就是汽车旅馆与酒店的区别?难道这是一家名副其实的酒店?她不禁怀疑。她这辈子住过酒店吗?

米莉安应该感到高兴,因为她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路易斯就是她的新台阶。

她在旅馆外面一边抽烟一边散步,但却始终高兴不起来。

“你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她对自己说道。

这是真的,她的确不知道。

她只是破罐破摔,随波逐流,得过且过,并尽量让路易斯快乐。她不想去担心明天,而这种回避现实的方法目前来说还算奏效。

“可你这个笨蛋偏偏要去算什么命,结果被人家说成是人肉版的艾诺拉·盖号轰炸机[2],这下你满意了吧?现在路易斯离死只剩下五天了,你打算怎么办呢?难道要任由它发生,而你却坐在那里眼睁睁地看着,只管抽你那该死的香烟?”

仿佛所有的愤怒都集中在了手里的烟上,她捏着烟嘴儿看了看,随后狠狠丢了出去。

阿什利一弯腰,带着红红火头的烟屁股翻着跟头从他肩上飞过。

“自言自语呢?”他说。

米莉安如同大白天见到了鬼。这家伙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她不由怀疑自己是不是出现了幻觉。可是那声音听起来却不像,貌似平静的语调背后带着一丝颤抖。他侧身站着,看上去似乎比平时矮了半截,就连他一贯的自信也像身体一样打了折扣。

米莉安拍了拍她的牛仔裤兜,空的,没有刀。当然不会有。面前这个浑蛋弃她于不顾的时候,她把刀插在了那个女人的大腿上。

“你这个不要脸的还敢来见我?”

“你就这样问候老朋友吗?”阿什利干笑了几声,那声音听起来极不健康。不,他不是鬼。

“老朋友?说得真好听。你再敢靠近,我他妈就咬死你。我会咬掉你的手指头,还有你的鼻子。”为了表示决心,她故意耀武扬威地龇了龇牙:咔咔。

阿什利才不会被她吓住。他上前一步,走进一片昏惨惨的灯光里。

于是米莉安看到了他原本干净的脸上冒出的长短不一的胡须。他眼神空洞,头发凌乱,但却并不是他过去钟爱的那种有型的凌乱。他现在的头发油乎乎、脏兮兮,乱得如同鸡窝。

“我需要你帮忙。”他说,不,他恳求道,“我需要你。”

“你需要洗澡。你闻起来就像——”她凑过鼻子吸了一口,“猫尿。天啊,阿什利,你不是闻起来像猫尿,而是真有一股猫尿味儿。”

“他们在追我,几乎步步紧逼。我必须保持警惕,但这只是权宜之计。”

米莉安毫不掩饰地笑起来,“权宜之计。就像嫖客哀求警察一样:饶了我这次吧,警官,以后我一定改。我真的不知道她只有十四岁。”

“去你妈的,你自己还不是个大酒鬼?”

“可喝酒又不违法。”她从烟盒中抖出一支烟,用嘴唇叼住,“况且喝酒只会让我身上有股酒味儿,不像某些人,一股垃圾桶里的味道。”

“我们可以逃到别的地方,或者任何地方。只需要搭上飞机就能远走高飞了。”

阿什利的眼珠骨碌碌转了几圈,“藏得很安全,只要我需要,随时都可以拿到。”

“傻逼,你拖着一箱子冰毒怎么上得了飞机?”

“那我们就坐公共汽车。”

“啊,好极啦,我就喜欢坐公共汽车,”她模仿着电视里的口吻说,“没有什么比连续十二个小时坐在闷罐一样的车厢里闻其他傻逼的臭脚丫子味儿更让人舒服的了。真是好极啦。不过有一点你得明白:我是不会跟你走的。你爱去哪儿去哪儿,那是你的事,与我无关。你他妈见死不救,把我推给那个拿枪的冷血娘儿们。我差点死在她的手里。”

她把还没点着的烟从嘴上拿下来,随手夹在耳朵上。然后原地转身,向旅馆里面走去。

“等等。”阿什利也跟了进来。缩在绿色透明遮阳板后面头发掉光的旅馆前台,睡眼迷离地望着他们。米莉安不想给他看热闹的机会,便经过制冰机,进入了走廊。

阿什利尾随其后。他伸手搭在米莉安的肩膀上。她真想咬上一口,可她不知道这只手过去一周都碰过什么肮脏东西。

所以她只是晃动肩膀,甩掉了他的手。

但阿什利显然不会就此作罢,当他再度伸过手来时,愤怒的米莉安一把揪住他的衬衣领子,猛地将他向后推去。

“我要告诉他。”他一个趔趄,随即说道。

米莉安停下脚步,扭头问道:“告诉谁?告诉什么?”

“你那个开卡车的男朋友,我要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他。”

双脚不由自主地向前走去,也许潜意识中她只想离阿什利远一点。她走向了她和路易斯的房间,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她已经把钥匙攥在了手中,当她发现这一点时,才猛然意识到自己犯了个错误。可她不知道该往哪儿走,或者该干什么。内心那个沉默害怕的小女孩儿只想快快回到路易斯的身边,蜷缩在他的怀抱里,得到最安心的保护。

她只好硬着头皮打开房门,然后从容地走进去。

刚一进房间她就立刻把门关上,并反锁起来。

之后,她坐在床上瑟瑟发抖。

路易斯已经醒了,他感觉到了不对劲,满脸关切地问:“怎么了?走廊里是怎么回事?”

米莉安目视前方,咬着嘴唇。她想说点什么,却苦于找不到合适的字眼。

“什么情况?”路易斯又问,“谁在外面?”

“别开门。”米莉安说。

“别开门?为什么?”他说着已经向门口走去。

路易斯经过她身边时,她一把拉住了他的手,“你没必要开门。就当没听见好了,就当没听见。求你了。”

他终于提出了自己心中的疑问。这个问题说明了一切,反映了他对她的看法,或者更准确地说,他对她的恐惧。

他问:“你都干了什么呀?”

“我……”她一时竟语塞了。

路易斯走到门前,打开了门。

阿什利不管三七二十一便挤了进来,仿佛路易斯根本不存在。他不可一世地站到米莉安面前,抱着双臂,前后晃荡着身体,看上去就像个被驴踢了的白痴,“我需要知道我是怎么死的,告诉我他们杀不了我。我知道他们来了,米莉安。你可以帮我。我需要你帮我——”

“喂!”路易斯大喝一声。可他马上就认出了阿什利,“这不是你弟弟吗?”

阿什利大笑起来,“伙计,我可不是她弟弟。”

“别看她,看我。我们是合伙骗你这个笨蛋的,这是个圈套。”

路易斯皱起了眉头,“小子,你最好把话给我说清楚了。”

“我们知道你有钱,都装在信封里呢。把钱交出来,否则——”

阿什利将拇指和食指比成一把手枪,“否则就这个,狗娘养的。现在快把钱交出来。”他动了动拇指,做出要开枪的姿势。

砰!路易斯一拳打了过来。

阿什利就像被拆房子的破碎球给撞了一下,身体重重倒在了床上。尽管头晕目眩,但他还是挣扎着想站起来。按常理来说,这一拳起码够他昏迷一个钟头,不过或许是嗑了药的缘故,他的身体亢奋得就像一个牵着线的木偶。

路易斯的一双大手又伸了过来,他毫不费力地提起阿什利,向墙角的床头柜上扔了过去。台灯被阿什利的身体砸落在地,角落里顿时暗了下去。然后路易斯又抓住阿什利的脚踝,拖着他从床的另一侧走向门口。阿什利的脑袋接二连三地撞在一张破旧的桌子腿上、梳妆台角上、电视柜上,甚至门后的橡皮门挡上。

路易斯把阿什利丢出房间,然后重重地关上了门。

米莉安心里得意扬扬。路易斯救了她,而且什么都没问。他看到威胁,便消除了威胁。她觉得安全极了,她喜欢这种被保护的感觉。

她激动地跳起来,一把抱住了路易斯挺拔的身体。然而路易斯并没有回应她的拥抱。

他只是轻轻地把她推开。

“他说的是真的吗?”路易斯问。

“只管告诉我,这是不是真的?他不是你弟弟?你们真的在设计抢劫我?”

“最初不是,后来……后来可能有那个意思,但现在没有。我把他甩了,就是因为这个我才把他甩了。你一定要相信我,我从来没想——”

但路易斯已经不想再听下去了。他转身走开,开始往包里塞他的东西。

“离开这儿,”他说,“离你远远的。”

“不。卡车现在还没有送去检修,我这就离开。如果你需要,房间今晚就留给你了。我不在乎,但我无法容忍别人对我撒谎。”

她抓住路易斯的手腕,然而他也反过来抓住了她的手腕。他的手并没有怎么用力,但米莉安很清楚,他只需轻轻一扭,她的胳膊就必断无疑。

“你说得没错,你就是毒药。你曾试图告诉我这一点,我应该听的。”

他深吸一口气,决绝地说道:“再见。”

这两个字如同一把匕首,直刺进米莉安的心脏。

路易斯将包背在肩上,拉开房门,跨过躺在地上的阿什利,沿着走廊默默向外走去,直到从转角处消失。

米莉安已经很久没有流过眼泪,但这一刻,她哭了。艰难的、痛苦的啜泣。她的双眼仿佛在经受烈火的烧灼,肋骨疼得发颤。她像个孩子一样哭得呜呜咽咽,气喘吁吁,涕泪滂沱。

在哭声中,她听到了卡车的轰鸣。

那声音咆哮着,渐渐远去,消失。

路易斯开着卡车驶离了停车场,重新回到他熟悉的高速公路上。

他的车刚刚离开,一辆黑色的凯雷德便驶进了停车场,但他并没有在意。

[1]四季酒店是一家世界性的豪华连锁酒店集团,在世界各地管理酒店及度假区。

[2]艾诺拉·盖号轰炸机(Enola?Gay)是“二战”期间隶属于美国空军第313飞行大队的一架B-29“超级堡垒”轰炸机,日本时间1945年8月6日,它担负了向广岛投掷“小男孩”原子弹的任务。其命名源自该机机长母亲的名字艾诺拉·盖。








米莉安从深深的悲痛发展到无比的愤怒并没有用去多长时间。很快,眼泪变成了腐蚀一切的强酸,皱起的眉毛变成锋利的弯刀,颤抖的双手变成往复拉扯的大锯。她仿佛已经下定决心,准备让一切可耻的冒犯者灰飞烟灭。

她振作起精神,来到门口。阿什利坐在地上,像一片被风吹到墙边的垃圾。看到米莉安,他半闭着一边困顿的眼睑,脸上露出一副醉眼迷离的微笑。

“现在我们可以走了吗?”

米莉安一脚踹在了他的嘴巴上。

阿什利的后脑勺重重撞在墙上。他的一颗门牙被米莉安的鞋跟踢飞出去,像个跳跳球一样在地毯上蹦跳了几次。

他的嘴巴周围顿时鲜血淋漓。

“哎哟。”他惨叫一声。

几个房间之外的一扇门悄然打开,一个脸色苍白、下巴像淌着哈喇子的狗一样的男人伸出脑袋向这里窥探。米莉安劈头盖脸地吼了过去,说他要是再不滚回房间,她就把他的脑袋拧下来当夜壶。

男子吓得连忙缩了回去。

“那个卡车司机,他走了,对不对?”阿什利问。

米莉安没有理他,她现在就像一座快要爆发的火山。

阿什利擦了擦嘴角上的血,“那问题就来了。”

“你爱我。”他说着吐出一口血。

“之前也许是,但现在不是了。”

阿什利咧嘴一笑,露出满嘴红色的牙齿,仿佛他刚刚吃了一大口草莓,“你需要我。”

她使劲咳出一口浓痰,正准备吐到那嬉皮笑脸的浑蛋的嘴里。

大厅的入口处,他们出现了,像两个挥之不去的阴影,两个恶魔。

弗兰克仍旧是一身黑西装。哈里特换下了她的高领毛衣,穿了一件深红色的、人们在圣诞节期间才会穿的衬衣,虽然现在差不多已经七月了。

米莉安首先看到了他们,但阿什利却没有,至少开始没有。但他是个很聪明的浑蛋,从米莉安的眼神中他感觉到了异样,于是便随着她的视线望过去,当他看到那两个人时——

“我们死定了。”他大惊失色地说。

这一次米莉安毫无准备。通常情况下,她会事先熟悉这个地方,搞清每一个出口、每一个角落的位置,确定哪里安全,哪里危险。但和路易斯在一起使她变得松懈、慵懒。小时候,她的妈妈习惯拉着她的手逛超市,而且她总是攥得特别紧,仿佛要把她小小的手骨捏碎。但她最终学会了顺从,因为只有那样她的妈妈最后才会松开她,不过每当这个时候,米莉安都会像刚出栏的小牛犊一样直奔向糖果或麦片的货架。此刻就像那个时候,她松开了大人的手。

现在她只有一个选择:右侧走廊尽头的紧急出口。趁他们沿着走廊走过来的当儿,她可以逃到外面的停车场上。可是她有种身处梦境般的奇怪感觉,仿佛每一个动作都变成了慢镜头,她的胳膊、腿,还有腰上好像都被套了锁链,拉扯着她,阻碍她逃跑。

阿什利挣扎着想要爬起来,但他似乎已经身不由己。

米莉安不顾一切地向外冲去,但两名杀手也毫不犹豫地开始行动了,他们双双举起手中的枪。

此时他们与米莉安相距大约二十英尺。

阿什利站不起来。他趴在地上,像只惊慌失措的动物正拼命攀上陡峭的悬崖。

还有十五英尺,也许更近。她说不清楚,一切看起来都不对劲。

米莉安感觉到有什么东西从耳畔飞过,她猛地把头向左一偏,一根带有两个金属探针的铁丝叮当一声落在了旁边的壁灯上。她不知道那是什么玩意儿,直到她听见阿什利发出一阵颤抖的惨叫声,看到他紧咬的牙关、僵直的身体和像车头灯一样圆睁的双眼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小飞虫进鼻孔到了脑袋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