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出厂日期还是商品保质期下架日期表

原标题:产品的保质期是从何时开始起算?如何区分产品的保质期和保存期?

关于产品的保质期从何时开始计算,实践中有较大的争议,应该从生产日期算起还是在生产日期的第二天开始算,请看以下案例。

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杨科律师以案说法

2016年4月6日,张女士在某大型超市买了259.2元的饼干,认为是过期食品,遂将超市告上法庭。张女士诉称,食品袋显示生产日期是2015年7月6日,保质期为9个月,她据此认为这些商品过期了,于是来到服务台投诉,投诉未果的情况下,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超市返还259.2元的货款,同时给予10倍的赔偿,即2592元。一审,原告张女士赢了,而被告的代理律师认为,张女士是职业打假者,其维权动机不应提倡,此外,张女士所买食品“还差1天过期”。二审,被告胜诉,胜诉的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认定,张女士所买食品尚未过期。

本案所涉及的产品,生产日期是2015年7月6日,保质期为9个月,如果从生产日期算起,张女士购买时是2016年4月6日,属于过期食品,而如果从生产日期的第二天算起,属于未过保质期。产品保质期到底从哪天起算呢?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保质期从生产日期第二天算起(法院认可),依据是《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关于预包装食品保质期标示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卫食品标便函〔2015〕58号),在该函中表述,食品生产者可以选择以具体日期或者固定时间段的形式标示保质期,保质期应与生产日期具有对应关系。以固定时间段的形式标示的,可以选择以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日期的第二天作为保质期的计算起点。另一种观点认为:保质期从生产日期当日算起,《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的规定和原《食品安全法》关于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解释认为,食品通常只在一定时间内保持相应的营养水平和卫生标准,超过这一期限,就极容易发生变质,食用后往往导致不同程度的中毒或其他疾病。所以禁止经营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对必须标明保质期限的食品认真标出保质期。保质期应从食品加工结束当日算起,并在生产厂内包装工序结束时加盖保质期限印记,不允许从发货之日和销售单位收货之日起计算。法院认可第一种观点,即食品保质期从生产日期第二天算起,后有法院案例证实。

关于职业打假的行为是否受法律保护,目前有较大争议。本案中被告律师认为张女士系职业打假者,不是正常意义的消费者。但一审、二审法院对张女士属于消费者的身份并没有否认。过去“知假买假”是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支持的。但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2条的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条例保护,但是金融消费者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营利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不适用本条例”。可见,如果《条例》通过,职业打假人将不受法律保护。

食品经营者在产品保质期问题上必须认真对待,食品安全关系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作为经营者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1. 对有保质时间段的食品,应在过期的半个月前下架处理,企业工作人员应定期清查。

2. 要制定针对临界过期食品的具体处理办法,共同创造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要明确产品的保质期与保存期是不同的两个概念:保质期是指产品在正常条件下的质量保证期限。产品的保质期由生产者提供,标注在限时使用的产品上。在保质期内,产品的生产企业对该产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或明示担保的质量条件负责,销售者可以放心销售这些产品,消费者可以安全使用;保存期是指产品的最长保存期限。超过保存日期的产品失去了原产品的特征和特性,丧失了产品原有的使用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说,保存日期的最后那天,也称为产品的失效日期。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销售者不得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故此,失效产品或者称为超过保存日期的产品应当禁止销售。

4. 产品的保质期不同于保存期。对同一产品,其保存期应当长于保质期。另外,对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并不一定意味着产品质量绝对不能保证了;只能说,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其质量不能保证达到原产品标准或明示的质量条件。对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可以通过质量检验,确定其质量,特别是安全性能指标。如产品没有失效、变质而具有使用价值的,可以明示降价销售。但产品一旦超过了保存期就绝对不能销售了。

  出门选购食品是每个大大小小的家庭都会做的事情,当然不排除单身汪。随着经济的发展,现在食品的种类也越来越丰富,但是,关于食品的一些小姿势却没有人正真去关心它。

  像我们这些80、90后都喜欢新潮的,而大部分老年人喜欢价格便宜的,往往忽略了食品上的包装信息。

  在美国,通过食品营养标签的提示,很多消费者改善了自己的饮食习惯,使得消费者的脂肪摄入量,冠心病、肠道癌等疾病患病率都有所下降,这是不是一件令人惊奇的事情?

  小编现在就给大家介绍一下这选购食品到底应该注意哪些东西?

  一、QS和SC编号

  三、配料表、营养成分表

  四、食品包装上的常见标志

  第一部分:QS和SC编号

  食品“QS”标志将取消。之前食品包装标注“QS”标志的法律依据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随着食品监督管理机构的调整和新的《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已不再作为食品生产许可的依据。因此取消食品“QS”标志一是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因为新的《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包装上应当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没有要求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

  二是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是字母“SC”加上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完全可以满足识别、查询的要求。

  三是取消“QS”标志有利于增强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新获证食品生产者应当在食品包装或者标签上标注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不再标注“QS”标志。

  为了能既尽快全面实施新的生产许可制度,又尽量避免生产者包装材料和食品标签浪费,我们给予了生产者最长不超过三年过渡期,即2018年10月1日及以后生产的食品一律不得继续使用原包装和标签以及“QS”标志。我们鼓励并支持食品生产者尽快淘汰老包装启用新包装。

  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要注意:10月1日以后,带有“QS”标志的食品不会从市场上立刻消失,而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退出市场,这期间市场上带有“QS”标志老包装的食品和标有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食品会同时存在。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英文字母QS加1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QS为英文"Qualitysafety"(质量安全)的缩写,编号前4位为受理机关编号,中间4位为产品类别编号,后4位为获证企业序号。

  受理机关编号。参照GB/T《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的有关部门规定,受理机关编号由阿拉伯数字组成,前2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确定;后2位代表各市(地)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确定,并上报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备案。

  产品类别编号:产品类别编号由阿拉伯数字组成,位于QS代码第5位至第8位,编号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确定。

  假如我们在食品包装上看到 QS50,我们应该能够知道4452这四个数字是受理机关编号,前两位为44,说明该产品是在广东生产;1801是产品类别编号,从上表中可知它是一种炒货食品;后四位0450是企业序号,对于一般消费者而言,就不需要去了解它了。

  与旧版QS编号不同,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SC(“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3位食品类别编码、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市(地)代码、2位县(区)代码、4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

  关于食品类别编码: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编码由3位数字标识,具体为:第1位数字代表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识别码,阿拉伯数字“1”代表食品,“2”代表食品添加剂。第2、3位数字代表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编号。

  假如我们在食品包装上看到生产许可编号SC93,我们应该能够知道106这三个数字是食品类别编号,其中1代表食品,06代表饮料;第四、第五个数字是33,说明其在浙江生产;第六至第九个数字0122表示的是浙江下属的市县代码,0039表示产品的顺序码,最后的数字3表示校验码。

  QS和SC的区别见下图:

  通过QS或SC编号,我们知道的信息是比较丰富的,比如生产地、生产商、产品类别等等。当然了,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上,我们也是能够查询到企业QS和SC编号的。

  商品条形码是指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字符组成的标识,用于表示一定的商品信息的符号。这些商品信息包括生产国、制造厂商、产品名称、生产日期等等。

  我国1988年12月成立了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并于1991年4月加入国际物品编码协会。

  我们常见的条形码都是由黑色条与白空组成。当条形码扫描器的光照到条形码上时,由于黑色条对光的反射率低,而白空对光的反射率高,从而会产生一定的对比度,条形码扫描器就是利用不同的反射率来读取条形码反映的数据的。

  我国常用的条形码为EAN码。

  EAN条形码由条形码符号和相应的数字码组成,有13位标准条形码(EAN-13)和8位缩短条形码(EAN-8)两种版本。我们在超市中最常见的就是EAN-13码。它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即左侧空白区、起始符、左侧数据符、中间分隔符、右侧数据符、检验符、终止符、右侧空白区,见下图。

  其13位数字分为4个部分,从左到右分别为:

  1.前缀码:共3位(1-3位),其含义是标识商品来源的国家或地区,由国际物品编码协会总部分配和管理,如中国为690-699,台湾为471等。其他国家和地区前缀码如下表3所示。

  2.制造厂商代码:共5位(4-8位),由各国或地区编码中心组织机构分配给其成员的标识代码,代表一个企业或者厂商。

  3.商品标识代码:共4位(9-12位),是企业内部根据自己生产的产品种类和特性任意编制的,用来标识商品的特征属性。

  4.校验码:共1位(最后一位),由前面12位数字计算所得。

  举个例子,当我们看到某条形码下方的数字是3时,从前三位数字690可知,该产品来自中国;28271是厂商代码;1001是商品代码;最后一位数字3是校验码。

  其实,对于一般消费者而言,我们只需利用条形码的前三位数字来判断其来源国家已经足够了,关于厂商代码、商品代码、校验码,只需了解即可。若想查询商品的确切信息,一方面可以用手机扫码软件进行扫描,另一方面则可登陆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官网进行查询。

  第三部分:配料表、营养成分表

  可能很多伙伴们在选购食品的时候虽然也会仔细查看配料表,却对其中之“奥秘”不太懂。比如相同类型的食品,配料几乎一模一样,只是排序不一样,两者的差别大不大呢?根据GB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预包装食品中的各种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时的加入量进行递减排列(加入量不超过2%的配料可以不按递减顺序排列),也就说明在配料表中,哪种成分越排在前面,其含量就越高。

  举个例子,某复合蛋白饮料的配料如下:纯净水、白砂糖、花生、乳粉、食品添加剂(酪蛋白酸钠、黄原胶、柠檬酸钠)、食用香料,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该饮料水含量是最多的,其次是白砂糖,之后是花生和乳粉,含量最低的是食用香料。

  大多数人在看食品上的营养成分表时,可能会对NRV%这个词比较陌生。NRV也叫营养素参考值,是依据我国居民膳食营养素推荐摄入量和适宜摄入量制定的。

  举个例子,某乳制品营养成分表上标示其能量为每100g为1951kJ,NRV值为23%,意思是如果吃了100g这产品,我们获得的能量是1951kJ,占人体一天所需能量的23%;如果吃完整包(400g),那么我们获得的能量是=7804kJ,占一天所需能量的23%*400/100=92%。其他营养成分的算法与能量相同。

  需要注意的是,在营养成分表上标注为“0”的成分,不代表完全没有该成分。比如某种食品的营养成分表中其反式脂肪酸标 为“0g/100g”,表明其反式脂肪酸含量小于等于0.3g/100g,并不等同于完全不含有。

  同样的,如果食品包装上声称无脂肪,并不代表其中完全没有脂肪,而是其脂肪含 量小于等于0.5g/100g(0.5%)。

  这些规定主要来自于GB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有兴趣的同学可自行查找噢。

  第四部分:食品包装上常见的标志

  相信大家对这个标志已经非常熟悉了,这个标志是产品准入市场的条件,没有QS标志的食品是不得出厂销售的。不过,我在前面说了,2018年10月1日以后,QS标志会被SC编码取代,之后将不再有QS标志了。

  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的生态环境质量,生产过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农产品质量标准和规范,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量控制在安全质量允许范围内,安全质量指标符合《无公害农产品(食品)标准》的农、牧、渔产品(食用类,不包括深加工的食品),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识的产品。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图案主要由麦穗、对勾和无公害农产品字样组成,麦穗代表农产品,对勾表示合格,金色寓意成熟和丰收,绿色象征环保和安全。标志必须经当地无公害管理部门申报,经省级无公害管理部门批准才可获得使用权。

  绿色食品是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绿色食品标志图形由三部分构成,即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蓓蕾。标志图形为正圆形,意为保护、安全。整个图形表达明媚阳光下的和谐生机,提醒人们保护环境创造自然界新的和谐。

  从本质上讲,绿色食品是从普通食品向有机食品发展的一种过渡性产品。

  有机食品是指来自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根据国际有机农业生产要求和相应的标准生产加工的,并通过独立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农副产品。

  有机食品标志采用人手和叶片为创意元素。其一是一只手向上持着一片绿叶,寓意人类对自然和生命的渴望;其二是两只手一上一下握在一起,将绿叶拟人化为自然的手,寓意人与自然需要和谐美好的生存关系。

  保健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能治疗疾病。它不仅需要人体及动物实验证明该产品具有某项生理调节功能,更需查明具有该项保健功能因子的结构、含量、作用机理以及在食品中应有的稳定形态。

  保健食品标志为天蓝色图案,下有保健食品字样,俗称“蓝帽子”。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更好保障自身的饮食安全和消费权益,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应对风险的能力,学会这些常见食品品质的鉴别和正确选购等相关知识,这没啥毛病~

    购买食品时,很多人都会习惯性地留意一下是否过期,但却很少有人知道,全新的汽车也有“保质期”。近日,网上一则“新车也有保质期 小心买到‘过期车’”的微博引发网友关注。专家提醒,库存时间过长的汽车,可能会出现质量问题,“买车时要特别留意车辆的‘保质期’,小心买到了‘滞销车’。”.cn/

    王女士半年前在一家品牌4S店购买了一辆新车。“高高兴兴地开回家,没想到半年后,就发现轮胎、雨刷等橡胶部件出现了老化迹象。”王女士说,一开始以为是自己使用不当导致车辆老化,后经过朋友提点,才发现自己购车时,这辆车出厂已有八九个月的时间,属于过期的“库存车”。

    王女士说,身边有不少朋友在4S店预订汽车,一般提货都要等上一个多月的时间。“当时店内称,这款车库存充足有现车,加之有一定的优惠幅度,我二话不说立即交了定金,将车提走了。”

    扬州一国产汽车4S店销售经理告诉记者,在汽车行业内确实存在新车“保质期”这一说法,一般以6个月为界限,“正常情况下,新车从出厂到销售出去的时间会控制在三个月以内,超过六个月的新车,经销商就会通过优惠、促销等手段来销售。”

    这位经理表示,即使是6个月以内的车,按照汽车保养的惯例来说,也要每个月进行库存检查,“车不怕开就怕放,因此每个月都要进行电瓶电压的检测,而且还要定时检查轮胎、橡胶条等零部件的状况。”

    不过这位经理也坦言,由于很多4S店都会在店内积存上百辆新车,不排除商家因此忽略了对库存新车的定期检查。他认为,这也是导致消费者购买新车后,常发生状况的原因之一。

    业内人士蔡先生告诉记者,所谓的“库存车”是没有明确法律定义的,作为一种商品,由于汽车的体积巨大、价格昂贵、仓储成本高,同时占用经销商大量资金,经销商一般不允许商品库存较长时间。“为了销量,部分经销商还会将‘库存车’看做是销售的噱头,以吸引客人的关注。”

    面对库存车辆,汽车经销商大多选择特价处理。“一般来说,车子应该放在室内保存。但如果库存量太大,就只能选择停放在露天停车场。”荷叶路一家4S店负责人透露,从性价比来看,购买因库存清货而降价的车是比较划算的,但消费者在购车时应该谨慎,“最好能了解清楚车辆的出厂时间,毕竟库存时间过久,汽车零部件还是会有一些隐患。”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级工程师戴晓峰表示,与全新的汽车相比,库存车确实存在一定的隐患。

    “特别是放置时间过长的‘滞销车’,与新车相比,出现故障的几率要大不少。购买这类车,它们的零部件等同于‘二手车’。”戴晓峰解释,在停放的过程中,汽车的零部件会发生损耗,首先是铝制件的氧化腐蚀,其次是轮胎,因为在停放过程中,轮胎与地面只有一个接触面,因此很容易发生老化。此外还有雨刮器、防水条等橡胶件。在库存过程中,车辆难免会经历阳光直晒和雨水“洗礼”,暴露在外的橡胶件很容易老化。“还有车内的电器插头等部件也容易因为长期库存而发生老化现象。”

    戴晓峰表示,一般车前窗附近的铭牌上就标识有车辆的出厂日期,消费者可以留意。此外,在购车时,应该检查橡胶件是否有老化的现象,如轮胎等部位。“还要开动发动机,检查其运转时是否有异常情况。”

    戴晓峰建议,如果市民确定购买了“过期车”,一定要先更换汽车的机油和液压油,“在购车时,就要注意对车辆的轮胎、刹车盘等零部件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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