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何满英一袭白裙作首诗诗

严国林 助老助残员,十余年爱心不变
原标题:严国林 助老助残员,十余年爱心不变
49岁的严国林,担任下沙街道中沙社区助老助残员已经10年有余。
这十余载,严国林心中时刻装着残疾人,同残疾人交朋友,哪里有需要他就出现在哪里,哪里有困难哪里就有他忙碌的身影。
任职之初,严国林天天在社区里转悠、摸底,一段时间下来,对每一位残疾人的基本信息、身体状况、家庭情况都了然于胸。
社区居民小沈是个苦命的孩子,父母均为听力残疾一级,自己生下来就是聋哑儿童。严国林在得知他家情况后,便与这个孩子维持着密切联系。首先,为他申请了人工耳蜗,增强其听力,每天一下班就来到小沈家,对他进行基础发音训练,如此坚持了大半年,沈浩淼已经可以进行基本交流了。此外,严国林经常对小沈家人进行康复指导服务,要求他们保持良好的心情,进行必要的心理教育。通过长期的康复治疗,现在,小沈已经可以的生活自理能力不断提高,并考入了浙江省特殊教育学院的动漫设计专业。
严国林还是名副其实的“知心大哥”,谁家有矛盾,他总是第一时间调解,谁找他诉说心事,他也是竭尽所能帮助排忧解难。
中沙社区残疾家庭沈德良一家,因为夫妻双方性格不合,经常会发生冲突。今年,沈德良妻子何满英陷入传销组织,携带钱款独自前往南京加入传销窝点。沈德良第一时间把这个消息告诉严国林,严国林看着沈德良满面愁容,先好言相劝让他放宽心、保重身体,并让他常和妻子联系。同时,沈德良借助社区、公安局的力量,帮沈德良找回了迷失的妻子。那段时间,严国林天天往沈德良家跑,跟他聊天谈心,了解最新情况,并帮忙分析当前状况,一起出谋划策,还和沈德良的妻子何满英谈,劝她回来。最后,何满英回了家。
昨天,在中沙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纷纷向记者推荐严国林。“严师傅这个人,考虑周到,做事细致,满怀爱心,残疾朋友遇到什么事,总第一时间来找他商量解决。自他上岗以来,社区残疾朋友一改往日低迷的面貌,变得积极乐观、热爱生活了。”
释放进入手凤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主办 国内统一刊号: $,--./-01 邮发代号: -.-23 网址: :; 本报新闻热线&=-=&?0?@@2A?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电话 () 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h t t p : / / www. s p p . g o v . c n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 百家城市电视台专栏联盟中国深具影响力的法律门户网站 国家法律类核心期刊 一本杂志和她所主导的法律生活法治中国站在法治新闻研究前沿 法律学人的精神家园2 0 1 0 年1 1 月1 9 日 (农历庚寅年十月十四) 星期五第5 9 3 9 期今日八版□中共中央纪委、 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 《关于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 明运行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等部门 《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 内幕交易的意见》 (均据新华社) 高检院印发 《规定》 防止职务犯罪案件轻刑化曹建明在北京市调研时强调科学谋划和做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 更加奋发有为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本报北京  月  日电  记者 肖玮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 建明今天来到北京市海淀 区 检 察 院 和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 院 & 就 检 察 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 十 七 届 五 中 全会精神 & 科学谋划和做 好 当 前 和 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进行调 研 ' 曹建明强调 & 要紧密联系 检 察 工 作实际 & 把学习贯彻十 七 届 五 中 全 会精神与深入贯彻落实 中 央 领 导 同 志对检 察工作的一系列重 要 指 示 结 合起来 & 加强对五中全 会 提 出 的 新 思想 , 新观点 , 新要求的 理 解 和 把 握 & 加强对检察工作重 大 问 题 的 思 考 和 研 究 &加 强 对 *十 二 五 %时 期 检 察事业发 展的统筹和规划 & 更 加 坚 定不移地强化法律监督 , 维 护 公 平 正义 , 推动科学发展 , 促 进 社 会 和 谐 & 更加奋发有为地推 进 中 国 特 色 社会主义检察事业 ' 曹建明表示 & 要 牢 牢 把 握 科 学 发展的主题 & 进一步明 确 检 察 工 作 的指导思想和发展思 路 ' 检 察 工 作 中仍然存在不适应 , 不 符 合 科 学 发 展观要求的问题 & 必须 在 实 践 中 不 断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和把 握 ' 要进一步全面准确 领 会 科 学 发 展观的科学内涵 , 精神 实质 , 根 本 要 求 & 深刻把握科学发展 对 检 察 工 作 提出的新要求 , 新课题 & 不 断 增 强 贯 彻落 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 性 , 坚 定 性 ' 要进一步深入查找 检 察 工 作 与 科 学 发 展 不 适 应 ,不 符 合 ,不 平 衡 , 不协调的突出问题 & 正 确 把 握 党 和 国家中心工作与执法办案的关系& 正确把握执法办案法律 效 果 , 社 会 效果和政治效果的关系 & 正 确 把 握 打 击 ,监 督 ,教 育 ,预 防 ,保 护 的 关 系 & 正确把握强化法律 监 督 与 强 化 自身监督的关系 & 正确把 握 办 案 数 量 , 质量 , 效率 , 效果的关系 & 不 断 完 善检察工作总体思路 & 明 确 * 十 二 五 % 时期检察 工作改革发 展 的 方 向 和重点 & 科学制定好各项目 标 , 任 务 和措施 & 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 曹建明指出 & 要 紧 紧 围 绕 加 快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 线 & 进 一 步 提高检察工作服务大 局的 能 力 和 水 平 '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 方 式 是 推 动 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 & 是 我 国 经 济 社 会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 & 贯 彻 经 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 领 域 ' 各 级 检察机关要充分认 识加快 转 变 经 济 发展方式的战略意义 & 切 实 增 强 大 局观念和责任意识 & 按照 五 中 全 会 提 出 的 *四 个 更 加 注 重 %, *五 个 坚持 % 的要求 & 坚持以 执 法 办 案 为 中心 &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 服 务 大 局 的措施 & 为实现经济社 会 又 好 又 快 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 既 要 深 入 研究加快 转变经济发展方 式 对 检 察 机关履行职能 , 服务发 展 提 出 的 新 任务 , 新要求 & 又要认真 研 究 加 快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检 察 机 关 执 法 能力 , 执法水平和执法 方 式 的 新 要 求 & 进一步转变执法观 念 & 改 进 执 法方式 & 不断提高服 务大 局 的 能 力 和水平 ' 曹建明指出 & 要 深 入 推 进 三 项 重点工作 & 切实维护社会和 谐 稳 定 ' 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 认识 维 护 重 要 战略机遇期社会和谐稳 定 的 极 端 重 要性 & 充分认识推进三项 重 点 工 作 的 长 期 性 ,复 杂 性 ,艰 巨 性 &继 续 把 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作 为 重 中 之 重的任务 & 采取有 力措施 & 切 实 抓 紧 抓好 ' 要高度重视 , 认真研 究 检 察 工 作的薄弱环节 & 认真梳理 各 级 检 察 机关在深入推进三项重 点 工 作 中 的 新鲜经验 & 更加注重制 度 建 设 和 制 度创新 & 建立健 全检察环 节 化 解 社 会矛盾 , 促进社会管理 创 新 的 科 学 有效工作机制 & 促进经济 社 会 协 调 发展 ' 曹建明强调 & 要 加 强 和 改 进 新 形势下群众工作 & 更好地保 障 民 生 , 服务群众 ' 各级检察机 关 要 从 践 行 执法为民宗旨出发 & 认真研 究 , 把 握 新时期群众工作的特点 规 律 & 积 极 探索 做好群众工作的新思 路 , 新 方 法 & 进一步打牢检察工 作 的 群 众 基 础 ' 要认真研究 , 深入探 索如 何 加 强 对检察队伍的群众观点 教 育 & 如 何 加强对检察人员群众工 作 方 法 和 能 力 的培养 & 如何加强检察 机 关 群 众 工作制度的建设 & 如何 更 好 地 把 群 众工作贯穿到检察机关执 法 办 案 工 作的全过程 ' 要真正做到走近 群 众 , 尊 重 群 众 ,依 靠 群 众 ,服 务 群 众 &以 做好群众工作为着力点 & 提 升 化 解 社会矛盾的水平 & 更好地树 立 检 察 机 关 爱 民 ,亲 民 ,为 民 的 良 好 形 象 & 更好地保障民生 & 满足人 民 群 众 的 需要 & 切实解决群众 关心的 突 出 问 题和实际问题 & 更好地维 护 社 会 和 谐和稳定 & 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 曹建明强调 & 要 坚 持 以 改 革 为 动力 & 进一步推动检察工 作 科 学 发 展 ' 明年是检察改革的 攻坚之年 & 要 在全面抓好中央确定的司 法 体 制 改 革任务的同时 & 把检察机 关 内 部 管 理 机制改革摆上重要位置 & 按 照 强 化法律监督 , 优化职权配置 , 实 现 科 学管理 , 推进基层基 础建设的要 求 & 积极 , 稳妥 , 统筹推进检察机 关 业 务 管理 , 队伍管理和检务管 理 机 制 改 革 & 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已出 台 改 革 措施的落实 , 完善和深化 & 进 一 步 实 现检察工作自身的科学发展 ' 曹建明要求 & 要 坚 持 不 懈 地 加 强检察队伍建设 & 毫不放 松 地 抓 好 自身公正廉洁执法 ' 高 度重 视 检 察 机关自身公正廉洁执法问 题 & 清 醒 地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 & 坚 持 以 公正 廉洁执法为核心 & 坚持 不 懈 地 抓好思想政治建设 , 纪律作风 建 设 , 反腐倡廉建设 , 执法规 范化建设 & 以 及专业化建设 ' 既要抓好 身 边 的 先 进典型的树立 , 学习和表彰 & 又 要 深 刻警醒身边的严重问题 , 反 面 典 型 & 高度重视对队伍 存在的严 重 问 题 的 剖析和预防 & 进一步树 立 检 察 机 关 的执法公信力 & 进一步树 立 检 察 机 关公正廉洁执法的良好形象 ' 曹建明要求各 级 检 察 机 关 抓 紧 抓好当前各项检察工作 ' 他 说 & 现 在距年底只有一个多 月的 时 间 & 各 项检察工作任务十分繁 重 ' 要 坚 持 以执法办案为中心 & 保 证 各 项 执 法 办案 工作的稳步健康发展 ' 要 狠 抓 落实 & 提高执行力 ' 对 今 年 各 项 工 作部署要狠抓落实 & 对已 经 出 台 的 各项制度& 也要抓落实, 抓检查, 抓深化 ' 要注重立足当 前 , 谋 划 长 远 ' 要从经济社 会发展大 局 和 检 察 工作实际出发& 认真研究 *十二 五 % 时期检察工作的中 长 期 发 展 目 标 & 增加检察工作的原则 性 , 系 统 性 , 预见性和创造性 ' 调研期间 & 曹 建 明 在 海 淀 区 检 察院召开了座谈会 & 听取了 海 淀 区 , 朝 阳 区 ,昌 平 区 ,通 州 区 ,房 山 区 和 北京市检察院工作情况 汇 报 4 在 北 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 & 考察 了 * 一 站 式 %检 务 接 待 大 厅 &看 望 ,慰 问 反 贪 部门的检察人员 & 听取 了 信 息 化 建 设情况汇报 ' 高检院副检 察 长 柯 汉 民 , 检委会专职委员童建明 , 北 京 市 检察院检察长慕平参加 了 有 关 调 研 活动 '上下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 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本报北京  月  日电  记者 徐日丹  最高人民检察院 今天印发 -关于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法律监督的若 干规定 1 试行 2. ! 下称 & 规定 #$& 要求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案件 第一审判决实行上下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的工作机制 3 - 规定 . 共十三条 & 自 &$%% 年 % 月 % 日起试行 ' 主要包 括以下内容 ( 明确了对法院作出的职务犯罪案 件第一审判决 的法律监督实行上下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 & 是检察机关的一 项内部工作机制4 规定了上下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的范围4 明确了同步审查的责任主体 4 确定了同步审查的程序 4 规定 了同步审查的重点 4 规定了上下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出现意 见分歧的处理方式 4 规定了研究协商程序 4 明确了同步审查 的责任追究等 ' -规定 . 指出 & 作出一审判决法院的同级检察院是同步审 查的主要责任主体 & 上一级检察院负督促和制约的责任 ' 职 务犯罪案件一审庭审后 & 提起公诉的检察院应当将公诉案 件 审查报告 , 起诉书 , 出庭意见书报送上一级检察院 4 有量刑 建议书的 & 应当一并报送 ' 地方各级检察院收到同级法院作 出的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书后 & 应当立即进行审 查 ' 上 一级检察院公诉部门收到下级检察院报送的公诉案件审查报 告 , 起诉书 , 出庭意见书和量刑建议书后 & 应当指定专人及 时审查 ' 收到下级检察院报送的职务犯罪案件 第一审判决书 后 & 应当立即审查 ' -规定 . 确定了上下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时应当重点审查 的八方面内容 & 如认定事实 , 采信证据是否正确 & 是否存在 错误改变检察机关指控犯罪事实的情形 4 案件定性是否准确 & 是否存在错误改变检察机关指控罪名 & 或者有罪判无罪 , 无 罪判有罪 , 重罪判轻罪 , 轻罪判重罪的情形 4 是否存在司法 工作人员贪污受贿 , 徇私舞弊 , 枉法裁判等影响公正判 决的 违法犯罪行为等 ' -规 定 . 特 别 指 出 & 对 于 重 大 , 疑 难 , 有 较 大 社 会 影 响 的案件 & 以及检察院 , 法院之间 & 上下级检 察院之间有重大 分歧意见的案件 & 上一级检察院认为必要时 & 可以组织上下 两级检察院公诉部门和侦查部门共同研究 & 充分听取各方意 见 ' 上下两级检察院对法院作出的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 已经同步审查的 & 上一级法院针对同一案件作出的第二审 裁 判 & 收到第二审裁判书的同级检察院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 及时审查 & 一般不再报其上一级检察院同步审查 '昨 日 今 晨高 检 院 公 诉 厅 负 责 人 就 规 定 答 记 者 问见二版 张章宝蒋汉生入围 十年法治人物候选本 报 北 京  月  日 电  记者 徐盈雁  由中央电视台 -今 日 说 法 .栏 目 发 起 的 *法 治 的 力 量 &$%$ ++ + /%&$ )0 十 年 法治人物 % 评选活动今天揭晓 候选人名单 & 共有 &$ 位代表性 法治人物入围 & 检察官张章 宝 , 蒋 汉 生 进 入 候 选 ' %& 月 ) 日 晚 & * 法 治 的 力 量 &$%$ ++ + /%&$ )0 十 年 法 治 人 物 % 颁 奖 盛 典将在中央电视台 一套晚 ( 点 隆重推出 & 最终评选名单将在 颁奖现场全部揭晓 '西藏“五五” 普法重实效%% 月 %( 日 % 西 藏 自 治 区 & 五 五 ' 普法领导组派员在西藏自治区 检察院检查验收时 % 对该院普法工 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 称该院开展 & 五 五 (普 法 活 动 形 式 活 泼 )内 容 新 颖 ) 数据详实 ) 注重实效 * 图为检察干警 在向检查验收组介绍相关情况 * 本报记者傅伟摄高检院追授三名基层检察人员 全国 “模范检察官” 荣誉称号为吉林省检察机关抗洪救灾先进 集体和个人记一等功本报北京  月  日 电  记 者 徐 盈 雁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日前决定 & 追授安徽省淮南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原检 察员王世杰 , 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原教 导员侯国城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检察院反渎职侵 权 局 原 副 局 长 杜 云 三 名 同 志 全 国 *模 范 检 察 官 %荣 誉 称 号 &并 号召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向他们学习 ' 王世杰同志在基层控申检察岗位工作 %# 年 & 对人民群众 满腔热忱 & 接待群众来访和法律咨询 % 万多人次 & 始终坚持用 真诚和耐心打开心锁 , 消解怨气 & 努力维护每一位来访者的 合 法权益 ' 今年 & 月 &$ 日 &因患运动神经元病 &经医治无效去世 & 时年 )# 岁 ' 中共安徽省委追授他 *优秀共产党员 %荣誉称号 ' 侯国城同志从事检察工作 %& 年 & 始终保持公正严明的职 业 风 范 & 先 后 查 办 贪 污 贿 赂 案 件 *% 件 #$ 人 & 无 一 错 案 & 为 国 家挽回经济损失 %$$$ 多万元 ' &$$( 年 %& 月 &! 日晚 & 在加班 办案回家途中 & 因车祸不幸以身殉职 & 时年 )! 岁 ' 中共福建省 委 , 省政府追授他 *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 荣誉称号 ' 杜 云 同 志 %''( 年 调 入 检 察 院 工 作 以 来 & 不 畏 权 势 & 不 徇 私情 & 坚决查办侵害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权益的各类职务犯 罪 4 胸怀大局 & 心系百姓 & 积极提出检察建议 & 有效预防涉农职 务犯罪 ' 今年 * 月 && 日 & 因患肺癌医治无效去世 & 时年 )( 岁 '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追授他 * 优秀共产党员 % 荣誉称号 ' 又 讯  记 者 徐 盈 雁  根 据 - 检 察 机 关 奖 励 暂 行 规 定 .& 最 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决定 & 为在抗洪救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吉 林省永吉县检察院 , 和龙市检察院各记集体一等功一次 & 为永 吉县检察院政治处主任刘英冲 , 计划财务装备科法警蒋林各 记个人一等功一次 ' 今年 # 月 & 吉林省遭受了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 ' 在突 如其来的特大洪灾面前 & 吉林省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在 地方党委的领导下 & 奋勇争先 & 全力投入抗洪抢险斗争 ' 永吉 县检察院临危请命 & 主动承担起全县抗洪救灾指挥 中心 , 会议 中心 , 物资集散中心和后勤保障中心重要职责 & 积极投入灾后 清淤工作 & 清除淤泥 & 万余立方米 ' 和龙市检察院在紧急转移 &%) 户 *&! 名群众后 & 为确 保 防 洪 大 堤 安 全 & 全 院 人 员 尽 力 装 运 土 石 , 加 固 堤 防 & 坚 守 岗 位 昼 夜 巡 查 & 保 护 了 下 游 &(*) 户 *(#! 名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 永吉县检察院政治处主任刘英 冲 同 志 & 冲 锋 在 前 & 组 织 指 挥 检 察 人 员 帮 助 &$ 多 名 被 洪 水 围 困的群众安全脱险 & 挨门逐户探查群众转移情况 ' 永吉县检察 院计划财务装备科法警蒋林同志用绳子系在儿子腰间 & 令其 冒 着 生 命 危 险 跳 入 激 流 救 人 &其 *舍 子 救 人 %的 感 人 事 迹 在 当 地广为传颂 '重庆市委宣传部 原副部长涉贿受审本报讯  记者 沈义  由重 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起诉的重 庆市委宣传部原副部长刘健春 涉 嫌 受 贿 %$% 万 元 一 案 %% 月 %# 日在法院开庭审理 ' 检察机关指控 & 刘健春在 担任重庆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重 庆 日 报 .副 总 编 期 间 &利 用 职务便利 & 在广告业务代理 , 案 件仲裁 , 干部任职等方面为他 人谋取利益 & 收受贿赂折合人 民币 %$% 万元 ' 检察机关认为 & 刘 健春作为国家 工 作 人 员 &利 用职务之便 & 为他人谋取不正 当利益 & 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 已 涉嫌受贿罪 & 应依法追究其刑 事责任 ' 法庭宣布该案择日宣判 '关注上海 “1 1 · 1 5 ” 特大火灾事故法律专家和检察官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强调本报见习记者戴 佳遏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重在问责官员!& 人 死 亡 !#$ 人 正 在 医 院 接 受 $ 治 疗 & 上 海 #%% %! % 特 大 火 灾 令 人 揪 心的痛 & &$%$ 年 & 各种重大安全责任事 故频繁发生 & 给 国 家 和 人 民 的 生 命 财产造成了 巨 大 损 失 ' 人 们 有 理 由 提出这样的 问 题 ( 如 何 严 惩 违 法 企 业主 ) 如何强化安全监管职能 ) 尤其 是如何加大官员问责力度 )的主要原因之一 ' 他说 & 很多职能部 门对长期违 法 违 章 生 产 以 及 不 具 备 安全生产条 件 的 企 业 & 该 吊 销 执 照 的不吊销 & 该撤 销 许 可 的 不 撤 销 & 该 依法责令停 产 整 顿 和 关 闭 的 不 依 法 责令停产整 顿 和 关 闭 & 对 不 符 合 安 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给予验收通过& 甚至一些地 方 在 事 故 发 生 后 & 还 妄 图隐瞒事故 & 开脱责任 ' 以黑龙江伊春烟花厂重大爆炸 事故为例 &烟花厂在上级责令其停产 的情况下 & 违法 启 动 生 产 & 超 范 围 组 织生产 & 很显然 & 有 关 人 员 对 这 起 事 故负有直接责任 ' 而且 & 该区政府主 管领导 !主管部门和主管人员对高危 企业监管不力 &是造成这起爆炸事故 的一个重要原因 ' 在这起事故原因调 查中 & 区主管安全工作的副区长 ! 安 监局局长被免职 & 安监局安检员因涉 嫌玩忽职守罪被 刑 事 拘 留 等 &* 就 应 该这样 &对涉及安全生产每一个环节 的相关责任人逐一问责 & %问责是追究失职政府官员 的责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 &中国政法大 学教授张树义进一步分析说 & 事故的 问责对象和 事 故 的 直 接 责 任 人 是 不 同概念 ' 问责是追究失职政府官员的 责任 &即权责对等 ' 而直接责任人是 主体对自己 不 法 行 为 后 果 依 法 应 当 直接承担的责任 & 任何有行为能力的 人均应直接承担自己的行为后果 ' 张树义说 &山西王家岭矿难事故 中 &透水事故在发生前就出现了种种 征兆 &但 ' 名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并没涉及安全生产的每一个环 节都要问责江西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教授李 云龙接受记 者 采 访 时 说 & 失 职 渎 职 行为涉及行政管 理 ! 行 业 管 理 ! 生 产 安全执法和 监 管 的 主 要 环 节 ' 国 家 机关工作人员玩 忽 职 守 ! 滥 用 职 权 & 是导致重大 生 产 安 全 责 任 事 故 多 发有引起足够重视 & 也没有采取相应措 施 ' 他们的行为是事故产生的直接原 因 &应该承担直接责任 ' 针对上海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张树义强 调 & 许 多 媒 体 在 报 道 中 把 +( 矛 头 直 指 事 故 的 直 接 责 任 人 ++ 名违章操作的工人及施工单位,监 理单位 ' 追 究 这 些 人 的 责 任 没 有 问 题 & 但如果要 问 责 & 问 责 对 象 应 该 是 监管该地 区 建 筑 行 业 的 政 府 工 作 人 员 ' 重在问责官员 &加大问责力度才能更好地 保证安全行 政 问 责 制 & 早 在 &$$) 年 国 务 院出台的 - 全 面 推 进 依 法 行 政 实 施 纲要 . 中就有明确规定 '  下转第二版 本版编辑张 辉王 地 本版见习编辑  张灿灿 传真    电子信箱 1.23+,-.*,/0*,4 热线电话   !& 年  月  日星期五网址 #$$%& ' ( )))*+,-.*,/0高检院公诉厅负责人就 《关于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 (试行) 》 答记者问强化法律监督职能, 加大对职务犯罪案件监督力度 本报记者徐日丹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印发 , 关于 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法 律监督的若干规定 ' 试行 (- ! 下称 ( 规 定 )& ! 对检察机关监督职务犯罪案件 第一审判决提出具体要求 & 这是高检 院为破解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案件 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不力这一难题而 采取的重要举措 & 为帮助广大读者准 确 理 解 和 掌 握 ,规 定 -的 基 本 精 神 和 主 要 内 容I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 公 诉 厅 负 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 问  请您谈一下制定 ( 规定 ) 的背 景和意义 * 答 %&&+ 年 . 月 至 %&-& 年 月 ! 高检院组织开展了全国检察机关 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 & 专 项 检 查 活 动 中 发 现 !%&&. 年 至 %&&+ 年 & 月 ! 全国被判决有罪的职务犯罪 被告人中! 判处免刑和缓刑的共占 &+0' ! 而同期检察机关对职 务 犯 罪 案件的抗诉数却仅占职务犯罪案件 已 被 判 决 总 数 的 %0&$ & 据 此 ! 大 家 认为 ! 如何有效化解社会各界反映强 烈的职务犯罪案件适用缓刑 # 免刑 偏 多的难题 ! 是当前检察机关强化法律 监督 ! 维护公平正义的一项紧迫而突 出的重要任务 & 对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实 行上下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制度主 要目的意义在于 + 一是可以充分发挥 检察一体化的体制优势 ! 通过上一级 检察院的及时介入 ! 有效排除案外因 素的干扰和阻力 ! 确保及时发现职务 犯罪案件一审判决不公并依法监督 纠正 ! 有利于职务犯罪案件刑事审判 法律监督由 % 软 & 变 % 硬 &! 更好 地维护 司法公正 & 二是能够进一步加大检察 机关对职务犯罪案件刑事审判法律 监督力度 ! 确保职务犯罪分子量刑适 当 #罚 当 其 罪 !有 利 于 震 慑 和 遏 制 职 务犯罪行为 ! 从而更 好地服务党和国 家工作大局 # 积极顺应社会各界和人 民群众的呼声 & 三是 , 规定 - 的制定 紧 紧抓住了职务犯罪案件监督不力这 一检察机关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 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 有利于通过 检察机关工作机制建设 ! 提高检察机 关法律监督能力和水 平 ! 促进刑事审 判法律监督工作科学发展 & 问  为何将同步审查的范围确定 为第一审判决 + 答  将同步审查的范围明确为第 一审判决 ! 主要有三点考虑 + 首先 ! 一 审裁判和二审裁判 在法律效力 # 监督 程序 # 审查时限等方面都有区别 ! 尤 其是在监督程序和时限上 ! 对二审 生 效裁判的监督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 进行 ! 在时限上也无未生效裁判的紧 迫性 ! 无需同步审查 & 其次 ! 上下两级 检察院经过对第一审判决同步审查 后 ! 一般能够达到排除案 外因素干扰 的目的 ! 也无再对已生效二审裁判进 行 同 步 审 查 的 必 要 &其 次 !对 于 职 务 犯罪案件的定罪和量刑 ! 法院是以判 决的形式确定 ! 而一审裁定一般只用 于解决程序性的问题 ! 我们把同步审 查的对象直接明确为第一审判决 ! 不 会出现遗漏 & 问  如何确保同步审查的案件质 量和工作效率 + 答 ,规定 - 第五条确定了上下两 级检察院对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 进行同步审查时应当重点审查的八个 方面的内容 !作出这一规定 !主要是考 虑如何使上下两级检察院在同步审查 中能够集中精力 #突出重点 !重点审查 那些检察机关的指控与法院一审判决 认定有分歧 # 一审判决确有错误的案 件上 ! 保证同步审查的案件质量和工 作效率 &所规定的八个方面内容 !一方 面是经研究认为容易出现问题的情 形 ! 另一方面也是根据刑事审判法律 监督专项检查活动的经验总结出来的 情形 &具体操作中 !上下两级检察院应 结合本规定的审查重点 ! 把检察机关 起诉书和出庭意见书指控的内容与一 审判决进行比对审查 ! 从而判断一审 判决是否正确 & 问  ( 规定 ) 在对上下两级检察院 实施同步审查程序的要求是否相同 + 答  由于上下两级检察院同步审 查的职责不同 ! 因此在同步审查的要 求上也应有区别 & 鉴于下级检察院和 上一级检察院的公诉部门分别是本 规定确定的同步审查主体 !, 规 定 - 要 求 !下 级 检 察 院 的 同 步 审 查 !应 当 按 照 %三 级 审 查 #逐 级 把 关 &的 规 定 进 行 ! 而对于上一 级检察院同步审查 ! 一般可由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报公 诉部门负责人审核 & 对上一级检察院 之所以没有要求按照 % 三级审查 # 逐 级 把 关 &的 程 序 !主 要 考 虑 上 一 级 检 察院的审查一般不阅卷 ! 在没有阅卷 的情况下 ! 不宜交由检察长决 定或者 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 问  同步审查一旦发现一审判决 确有错误 # 检察机关如何应对 + 答  , 规定 - 主要解决的是检察机 关对错误判决不敢监督和不善监督 的问题 ! 因此监督的 重点应当是那些 上下两级检察院在同步审查中认为 确 有 错 误 的 案 件 & 依 照 , 规 定 -! 下 级 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应当抗诉的 ! 提出 抗诉后报告上一级检察院 ! 在此情况 下 ! 上一级检察院的职责是审查抗诉 是否正确 ! 根据刑诉法和有关规定 ! 上一级检察院认为下级检察院抗诉 正确或者部分正确的 ! 出庭支持抗诉 或者部分支持抗诉 $ 认为抗诉不正确 的 !依 法 撤 回 抗 诉 &上 一 级 检 察 院 公 诉部门经审查认为应当抗诉的 ! 要及 时通知下级检察 院 ! 下级检察院认为 上一级检察院公诉部门意见正确的 ! 应当依法提出抗诉 & 问  那上下两级检察院意见出现 分歧时又如何解决 + 答  按 照 , 规 定 -! 下 级 检 察 院 对 上一级检察院业务部门的意见应当 予以充分的重视 ! 在上 一级检察院公 诉部门认为应当抗诉 ! 下级检察院不 同意上一级检察院公诉部门意见 的 ! 需经检察长决定或者经检察委员会 讨论决定 & 经下级检察院检察长或者 检察委员会作出的不抗诉决定 ! 上一 级检察院公诉部门不同意的 ! 则应当 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阅卷 ! 否定下 级检察院的决定 ! 要报经检察长决定 或者经检察委员会讨论 决定 & 对上一 级检察院作出的决定 ! 下级检察院应 当执行 & 需要强调的是! 对于上一级检 察院在同步审查时确有阅卷必要的 职务犯罪案件! 应当调卷审查! 并 应当尽可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前提出 审查意见& 此外! 对重大# 疑难# 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以及检法 之间# 上下级检察院之间有重大分 歧意见的案件! 在同步审查中! 在 充分发挥上下级检察院一体化机制 的同时! 还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 诉部门与侦查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 作用! 保证对职务犯罪案件裁判监 督的力度和质量 & 问  检察人员在同步审查过程中 存在执法过错 # 如何追究责任 + 答  考虑到如果不强调同步审查 的责任 ! 就难以将同步审查这项制度 落到实处 ! 故在 , 规 定 - 第十三条写入 了责任落实内容 & 由于最高人民检察 院 %&&' 年制定的 ,检察人员执法过错 责任追究条例 - 对检察人员在执法办 案活动中存在执法过错的 ! 明确规定 了责任追究的范围和程序 ! 因 此 ! 在 执行本规定过程中 ! 发现存在执法过 错 的 !应 当 按 照 ,检 察 人 员 执 法 过 错 责任追究条例 - 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 的责任 &  本报北京  月  日电 【西安市检察院】搭建内地香港交流之桥本报讯  记者 岳红革  !! 月 !& 日  香港廉政公署总 调查主任指挥课程学员来到陕西省西安市检察院  进行 参观访问交流  廉政公署的学员们参观了西安市检察院 反贪  预 防  渎 检 等 部 门 的 办 公 办 案 场 所  实 地 考 察 调 研 了内地检察机关惩防职务犯罪的业务流程  参观结束后  香港廉政公署总调查主任指挥课程学员与西安市检察院 检察官进行了座谈 【哈尔滨市松北区检察院】“三严” 规范警车使用管理本报讯  宋北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检察院为 切实加 强 检 察 队 伍 形 象 建 设  提 出  严 查  严 管  严 治  的  三严  要 求  突 出 检 查  特 权 车  霸 王 车  无 路 权 车 以 及公车私用等问题  严查不留死角  坚持警车驾驶员月教 育制度  规定无关人员坚决不准动用警车  严管健全机 制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通报  当事人要作书面检查并按 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严治强化纪律 【平顶山市卫东区检察院】“四动” 力促反贪反渎工作本报讯  郭毅然 王金生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 检察院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时  突出  四动  即检察长带 动  作为指挥核心全程参与  激活干警活力  出击主动  减 少外 界 阻 力  整 体 联 动  积 极 与 上 级 院 配 合  并 整 合 本 院 人 力 资 源 突 破 单 兵 局 限 广 泛 发 动 广 辟 案 源 今 年 以 来  该院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 !$ 件 *! 人  立案侦查 渎职侵权案件 !. 件 !. 人  同比上升 '0. 倍 【荆门市沙洋地区检察院】检监联合开展执法专项检查本报讯 原建国  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地区检察院驻长 林监狱检察室与监狱日前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检查  检查采 取问卷调查 座谈了解 查阅资料 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四 种形式 重点检查减刑 假释 保外就医工作中是否存在违 规违纪行为 是否存在民警打骂 体罚服刑人员  是否存在 民警违规使用戒具的情况等内容 西安 “2 · 1 0 ” 交通肇事案主犯被判死刑本 报 讯记 者 岳 红 革 通 讯 员 袁博 高翔  -- 月 -' 日 ! 陕西省 西 安 市 中 级 法 院 对 %%* -&& 西 安 市 斗门镇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作出 一审判决 + 主犯王双娃因交通肇事 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 ! 因故 意杀人 罪 被 判 死 刑 !决 定 执 行 死 刑 !剥 夺 政治权利终身 &%&&+ 年 % 月 -& 日 清 晨 ! 王 双 娃驾驶 $ 吨自卸车 ! 运货途中行至 -&$ 国 道 一 家 搪 瓷 厂 门 口 时 ! 撞 上 同向骑自行车上学的 . 名初中学 生 ! 致 使 ) 名 学 生 当 场 死 亡 !- 名学生受重伤 & 事发后 ! 王双娃逃离 现场 & 同月 -. 日 ! 王双娃向公安局 投案 &发现 “案中案” 千里求证 本报记者通讯员 秦洪祥 张国清%我 是 专 门 来 给 检 察 官 送 锦 旗 的 && 家住辽宁省葫芦岛市的杜永祥 近日专程来到吉林省九台市检察院 ! 感谢该院两位女 检 察 官 帮 他 找 回 被 盗一年多 # 价值 $ 万余元的轿车 & 去年 $ 月 上 旬 ! 九 台 市 检 察 院 公诉科的女干警梁海燕# 朱方方在审 查一起诈骗案时! 发现犯罪嫌疑人姚 海龙有一辆轿车! 但以其自身条件和 能力! 绝无可能购买这辆轿车& 凭着职 业 的 敏 感 和 责 任 心 ! 两 位检察官决心把 这 辆 车 的 来 历 查 个 水落石出 & 在讯问 姚 海 龙 时 ! 他 称 此车从杜永祥手 中 所 买 ! 但 没 有 过 户 ! 只能拿出行 车 证 # 车 辆 保 险 等 相关手续 ! 无法提供购车协议 & 两位办案人感到此车来路蹊 跷 & % 只有找到杜永 祥 ! 才 能 使 真 相 浮出水面 & & 两位女检察官几番电话 询问都没有结果 ! 于 是 奔 波 近 千 公 里 ! 来到葫芦岛市 & 在有关部门的协 助下 ! 终于在 一 个 早 市 上 找 到 了 做 服装生意的杜永祥 & % 车是被 盗 走 的 & & 杜 永 祥 见 到 检察官 ! 说起了事 发 经 过 & 原 来 ! 一 年多以前 ! 他与 姚 海 龙 在 一 家 浴 池 相遇 ! 姚海龙盗走 他 的 车 钥 匙 ! 刚 买 不久的轿车没 了 踪 影 & 由 于 提 供 不 出更多情 况 ! 报案之 后 一 年 多 时 间 ! 警方也没有破 案 & 正 当 杜 永 祥 心 灰 意冷 ! 准备自认 倒 霉 放 弃 找 车 的 念 头时 ! 两位女检察官把车子找到了 &黑龙江哈尔滨9 亿元集资诈骗案开审本报讯  记者 陈宝琨 通讯员 施启瑞  由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检 察院提起公诉的焦英霞等 -. 人集 资 诈 骗 案 !-- 月 -& 日 在 该 市 中 级 法院公开审理 & 据检察机关指控! 焦英霞于 -+++ 年 # 月 成 立 哈 尔 滨 英 霞 实 业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 年 ! 焦 英 霞 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 ! 面 向 社 会 公 众 募 集 资 金 !%&&% 年 开 始进行集资诈骗活动 & 焦英霞等人 以 高 息 #发 行 股 票 #有 奖 销 售 等 方 式吸引投资 ! 截至 %&&$ 年 ! 共 向 $%&) 人 次 募 集 资 金 累 计 达 %%0-% 亿 余 元 !实 际 集 资 近 + 亿 元 !造 成 实际损失 '0.+ 亿余元 &!! 月 !& 日 # 河 北 省 保 定 市 检 察 机 关 召 开 巩 固 开 展 $反 特 权 思 想 %反 霸 道 作 风 &活 动 成 果 专 题 讲 座 电 视 电 话 会议 ' 陈岩 史明巍摄江西丰城: 给接访插上信息化 “翅膀”本 报 讯 记 者 欧 阳 晶 通 讯 员 洪放 王俊君 江西省丰城市检 察 院 %检 调 对 接 #服 务 民 生 &远 程 视 频接访指挥中 心 从 今 年 / 月 开 通 以 来 ! 为 辖 区 /* 个 乡 镇 ' 街 道 (# 百 万 余名群众反映诉求 提 供 了 便 利 & 截 至目前 ! 该院通 过 指 挥 中 心 已 接 访 群众 $& 人 次 ! 开 展 检 调 对 接 !! 起 ! 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 件 & 丰 城 市 检 察 院 辖 区 有 人 口 !/& 余万 !其中八成是农村人口 & 针对这 一情况 !该院在中心乡镇 ' 街道 ( 设立 了 ) 个乡镇检察室 ! 并投资 .& 余万 元建成远程视频接访指挥中心 !依托 检察专线网 !在 ) 个乡镇检察室建立 了同步信号传输 # 接收的接访室 I 给 接访工作插上信息化 %翅膀 && % 我怀疑村 干 部 有 经 济 问 题 ! 我 要把情况跟检察长直接说说 ) &' 月 %% 日 !.& 多 岁 的 熊 某 急 匆 匆 来 到 丰 城市检察院位于 梅 林 镇 的 城 北 检 察 室0当 时 正 值 农 忙 时 节 !熊 某 家 所 在 的董家镇距离市 区 有 两 个 多 小 时 的 路程 & 为了节约时间 ! 免去熊某的奔 波之苦 ! 该院决 定 通 过 远 程 视 频 接 待系统接访熊某 &' 月 %$ 日 ! 检察官 在远程视频接访 指 挥 中 心 ! 耐 心 听 取熊某反映的情况 & 次日 ! 该院立即 组织反贪局和 城 北 检 察 室 的 工 作 人 员 ! 前往熊某 所 在 的 村 委 会 了 解 情 况 & 经调查发现 ! 该村村委会因人事 变动频繁 ! 个别村 干 部 责 任 心 不 强 ! 工作衔接不够 ! 导 致 村 财 务 收 支 情 况没有向村民公开 ! 管理较混乱 & 为此 ! 丰 城 市 检 察 院 向 董 家 镇 镇政府发出检 察 建 议 ! 建 议 加 强 村 级组织建设 # 严格村 级 财 务 管 理 # 强 化村务公开 & 董 家 镇 镇 政 府 采 纳 了 这一检察建议 ! 组 织 人 员 对 熊 某 所 在村近三年的 财 务 收 支 情 况 进 行 清 查梳理后向全 体 村 民 公 开 ! 并 督 促 依法调整了该村村委会班子成员 &山东烟台城管局一副主任受贿判十年本 报 讯 金 欣 罗 斌  近 日!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法院对 该市城市管理局环境艺术管理办 公室书记兼副主任崔家义受贿案 作出一审判决! 崔家义因受贿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崔家义利用负责城市公共设 施项目设计审查# 技术监管等职 务便利! 帮助莱州市一公司经理 周某等人承揽了 -& 件环境雕塑的 设计# 制作和安装业务! 并负责 进行设计审查和技术监管& 周某 先后两次送给崔家义个人好处费 共计 .& 万元人民币 &人生百态社会冷暖身边故事法律解读见女友生下的男婴并非自己亲生! 无 情男子便伙同他人将孩子出卖 & -! 月 . 日 ! 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以涉嫌拐卖儿童罪对 王彬 # 李强依法批准逮捕 & 今 年 - 月 ! 张 红 !化 名 & 与 前 男 友 分 手后! 发现自己怀孕了& 不久! 她与在某 小区当保安的王彬相恋! 还把自己已经怀 孕 的 事 情 告 诉 了 王 彬 & + 月 *. 日 ! 张 红 顺 利产下一男婴 & 王彬见孩子不是亲生骨肉 ! 且自己经济拮据! 没有能力抚养! 便与张 红商量! 将孩子卖掉赚钱! 但遭到张红的 反对& 于是! 王彬瞒着女友! 委托邻居李 强帮忙联系介绍买家! 并承诺事成之后给 李强 *&&& 元好处费 & -& 月 ) 日 ! 经李强介绍 ! 王彬欲以 /0. 万元的价格将孩子卖掉& 在王彬与买主一 起带孩子去医院检查时! 知情者向警方报 案! 后男婴被送回& 次日! 王彬# 李强被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 ! 刘艳华 &疯狂刷卡消费, 痛快!透支款项不还, 不行!疯狂刷卡透支消费 ! 经银行多 次催讨仍不归还透支款项 ! 最后索 性 藏 匿 起 来 &近 日 !浙 江 省 绍 兴 市 越城区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 罪对何国华提起公诉 & 今年 #$ 岁的何国华几年前 开 了一家小型电器经销部 ! 一开始还 做得有声有色 ! 但 %&&' 年生 意 开 始走下坡路 & 何国华是个追求高消 费 的 人 !经 常 出 入 高 档 酒 店 #娱 乐 场所 ! 没有固定经济来源的他开始 在信用卡上动起了脑筋 & 一开始 ! 何国华刷卡消费后 ! 只还 !&( 的 最 低还款额 ! 保证信用卡能继续透支 到 最 高 限 额 &渐 渐 地 !何 国 华 连 偿 还最低还款额的能力也没有了 ! 银 行工作人员多次打电话催收 ! 他总 是 敷 衍 &今 年 年 初 !何 国 华 索 性 更 换手机号码和住址 ! 银行工作人员 找 不 到 他 ! 于 是 向 警 方 报 案 &) 月 !& 日 ! 何国华被抓获 & 经查 ! 何国华用持有的 $ 张信 用卡恶意透支人民币 !& 万余元 & ! 朱元元 &为讨工钱殴打雇主 维权不当反被批捕为 讨 回 被 拖 欠 的 !&& 多 元 工 资! 宋林禄与老板发生争吵! 后 用 铁 管 将 对 方 打 成 重 伤 & !! 月 $ 日! 江西省崇义县检察院 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宋林禄提 起公诉&*&&& 年 ' 月 ! 宋 林 禄 与 钟 军 来到朱某手下打工& 几天后! 宋 林禄与钟军因为朱某每天都要辱 骂他们! 便决定辞工! 并找朱某 结算工资& 经过两次商议后! 朱 某还差他们 *+& 元工资没有支 付 !双方为此发生争吵& 宋林禄与钟 军一时气不过! 就来到朱某的临 时住处! 用铁管将正在熟睡中的 朱某痛打一顿后逃跑 & 经鉴定机构鉴定! 朱某的 伤 势 已 达 到 重 伤 乙 级 & *&&& 年+ 月! 钟军被抓获归案! 被崇义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 徒刑三年& 宋林禄一直在逃! 经群众举报于今年 + 月被抓获 归案& ! 金园园 ,卖女 婴友 儿生 欲子 赚男 昧友 心不 钱满 上接第一版  日前 ! 国务院发布的 , 关于加强 法 治 政 府 建 设 的 意 见 - 中 指 出 + 对因有令不行 # 有禁不止 # 行政不作为 # 失 职 渎 职 # 违 法 行 政 等行为 ! 导致一个地区 # 一个部门发生重 大 责 任 事 故 # 事 件 或 者 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 ! 要依法依纪严 肃 追 究 有 关 领 导 直 至 行 政 首长的责任 & 今天 !记者采访了正在上海特大火灾事故现场进行事故调查 工作的高检院渎职侵权检察厅指挥中心主任关福金 ! 他表示 !近 年来 !检察机关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 ! 成功地查处 了多起损失惨重 ! 情节严重 ! 影响恶劣的特大事故背后的国家机 关工作人员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 & 然而在当前的办案过程中 !办 案现状与发案现实不相符合 !与我们的投入和期待还存在一定差 距 !与我们采取的一系列推动办案措施的效果也不成比例 & 因此 ! 查办安全生产领域渎职犯罪 !必须强化追究意识 !加大问责力度 & 关福金认为 ! 如何加大对 重 大 安 全 责 任 事 故 的 问 责 力 度 ! 就 检 察 机 关 而 言 !在 查 处 重 大 事 故 的 过 程 中 !要 及 时 掌 握 监 管 不 力 #执 法 不 严 #玩 忽 职 守 #滥 用 职 权 等 方 面 的 信 息 !以 查 办 重 大责任事故中的渎职侵权犯罪作为工 作 的 着 力 点 ! 严 查 事 故 所 涉的领导干部渎职犯罪 ! 从源头上减 少 可 能 引 发 和 激 化 社 会 矛 盾的各种不稳定因素 & 他表示 ! 人们不愿看到悲剧再次重演 ! 要 从 根 本 上 防 止 事 故 的 发 生 !不 仅 要 强 化 安 全 监 管 !尤 其 要 问 责 到底 ! 问责有力 & 只有这样 ! 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才能逐渐减少 &  本报北京  月  日电 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 选调公告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因工作需要 ! 经 有 关 部 门 批 准 !特 面 向 全 国 检 察 #审 判 #司 法 和 党 政 机 关 公 开 选调业务骨干 /& 名 ! 其中检察业务 岗 位 *& 名 ! 综 合 调 研岗位 -& 名 & 具 体 要 求 请 登 录 正 义 网 89:;09&=6& ! 湖南领导人才网 2?@ABCA:0D&E09?6& ! 湖南 省 人 民 检 察 院 网 站 2?89F0D&E09?6& ! 长 沙 市人民检察院网站 9G89F0D&E09?6& & 联系人  陈松葵 唐春梅 吴秀兰 联系电话 &'/-H$$&*$*)' $$&*$*). 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  年  月  日想发财不走正道 表妹身上下黑手以介绍工作为由欺骗三名少 女 ! 并强迫她们卖淫 & -- 月 -. 日 ! 青海省格尔木市检察院以涉嫌强 迫 卖 淫 罪 对 张 文 泉 #井 发 军 #杨 春 祥 # 袁璞依法批准逮捕 & 格尔木外来流动人员张文泉 以介绍工作为由! 打电话给在西 宁市的 -+ 岁表妹杜某 ! 让其带两 个少女来格尔木! 到一歌舞厅当 服务员 & 今年 + 月 *' 日 ! 杜某带着 马某 # 刘某来到格尔木 & 张文泉等 四人早就商量好要控制三名少 女! 所以当杜某等三人到格尔木 火车站后!就 被 张 文 泉 #杨 春 祥 # 袁璞堵住& 杨春祥从正在给家里 打电话的刘某手中夺过手机 !当 场摔烂 & 与此同时 ! 张文泉一把按 住刘某的脖子 ! 强行拉进出租车 & 三名少女被带到一房子后! 井发军也赶来一起以打骂相威 胁 !逼 迫 她 们 卖 淫 !后 多 次 安 排 她 们 进 行 色 情 服 务 ! 赚 取 嫖 资 /&&& 元 & -& 月 + 日凌晨 * 时许 ! 三名被 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 ! 张文泉等人 ! 徐中潮 & 被抓获归案 &为脱贫拐卖妇女 未致富先入牢狱为脱贫致富! 竟干起了 拐卖妇女的勾当& 经广东省 梅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近日! 该县法院以拐卖妇女罪依法 判处被告人张小波有期徒刑 五年零六个月! 并处罚金 -&&& 元 $ 以 相 同 罪 名 判 处 被 告人刘妙荣# 温佛炎# 陈小 文有期徒刑五年! 并处罚金 -&&& 元 & 张小波等 ) 名被告人的家 境都十分贫寒! 他们也因此求 财 心 切 & 今 年 ) 月 -' 日 ! 刘 妙荣在一公路边看见一名弱智 流浪女! 便与张小波# 温佛 炎# 陈小文商量! 将这名女子 带回去养起来! 以便日后卖掉 赚钱 & 几天后 ! 张小波又以 && 元的价格从练某 !已死亡 &# 邓 某 !另 案 处 理 & 手 中 ! 买 来 一名患有精神病的女子 & ) 月 *. 日 ! 精 神 病 女 子 的 母亲经过打听! 得知女儿被张 小波等人拐走! 便以亲戚要收 买妇女为由! 联系张小波等 人& 次日! 这位母亲看到被带 来的女子不是自己的女儿! 便 打电话报警! 将张小波等 ) 名 被告人抓获归案 & ! 彭秋红 黎勇 & +,*+ 年 ** 月 *, 日星期五本版编辑 ! 赵衡电子信箱 &#$%&'()!&#$%&'()&'* 热线电话   网址 -../0 1 1 222&&#$%&#()传真    读书札记李 龙法律监督原理和规律在检察制度的 构建和运作中发挥着高屋建瓴的作用  正 确把握法律监督的原理和规律  有助于全 面认识检察机关的职能  并对各种不同的 监督理念  制度与方法进行取舍调适  从 而在一定法律监督原理的指导之下构建 更为科 学 和 更 适 合  本 土 资 源  的 监 督 理 念  制度与方法  若不能正确把握法律监 督原理  对于存在着内在价值冲突的各种 可供选择的立法方案之间可能难以作出 正确的选择  甚至会适得其反  我国有关 检察 立 法 及 实 践 曾 严 重 地 受 到  左  倾 思 潮和法律虚无主义的影响  法律监督原理 和规律长期被忽视 被冷落就是一个例 证  对此 我们要吸取教训 坚持正确的理法律监督理念如何适应转型期的社会—— —读徐汉明 《转型社会的法律监督—— —理念、 制度与方法》论研究导向以服务社会  综观现有研究  多就法律监督的某一 方面开展  缺乏对中国转型期间法律监督 理念  制度与方法的全面和系统的探讨  汉明同志的这部力作弥补了这个空白  向 人们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知识和判断  这既 是一份对学识履历的真实谱写  也是一份 对法治发展的责任担当  学术起点始终根植于既有的时代背 景 实践经验将为理论上的总结和探讨 提供坚实的基础 也将会使理论研究成 果更具本土性和可操作性 这一点非亲 历检察战线所不能体悟   转型社会的法 律 监 督   理 念 制 度 与 方 法 一 书 揭 示了 中 国 特 色 检 察 制 度 质 的 规 定 性 描 述了中国检察制度的导引理念 保障制 度和科学的促进方法 本书开编首先对 转型中国的法律监督理念进行了全方位 的深入剖析 总结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最新理论成果 思考了其对检察理论创 新与 检 察 制 度 发 展 完 善 的 指 导 意 义 揭 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质的规 定性 第二编追溯了中国特色检察制度 的发生 和 改 革 历 程  针 对 其 体 制 性  机 制 性和保障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反思了 不 足 找 出 了 对 策 记 录 了 成 效 为 法 律 监督 理 论 研 究 及 实 务 工 作 的 开 展 形 成 了 正确的指导路线 其中反腐机制作为检 察机关行 使 法 律 监 督 权 的 重 要 一 环 在 当今社会更凸显其必要性 对其规律的 深刻透视和制度的不断完善是实现反腐 倡廉民主化  科学化和法治化的基石  第 三编 所 辑 录 作 品 有 重 点 地 对 刑 事  民 事 及行政 法 律 监 督 给 予 了 得 当 的 解 读 颇 具见地  刑事  民事及行政法律监督是检 察机关 履 职 的 关 键  也 是 实 现 程 序 正 义  保障人权  践行法治的重要体现  鉴于刑 事法律监督的重要性 作者将其编为第 四编  在刑事法律监督过程中  检察机关 是唯一自始至终参与其中的公权力主 体 故检察机关的客观公正态度对于相 关正 当 权 益 的 有 效 维 护 起 着 决 定 性 的 作 用 因而著者不吝笔墨认真阐释刑事法 律监督理念  制度与方法  第五编选择民 事和行政法律监督中的焦点问题进行了 深入探究  并提出了改革新思路  尾编 比 较借鉴 编  有 助 于 我 们 开 拓 视 野  广 泛 了 解世界各国和地区的检察制度  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推动我国检察制度的不断完 善  此外  本书还不乏以经济学视角分析 法律问题的研究成果  这是著者攻读经济 学博士学位学有所成学有所用的体现  是 作者法学知识与经济学知识互相渗透  互 相交合的产物  这在学科分门别类日益精 细  学术研究固守一隅日渐闭塞的当下更 显难能可贵  这也是法学研究今后发展所 应该朝向的学术路径  这部论文集 既是一位学者对自己 研究历程的记载 也是一名检察官对自 己多年 工 作 经 验 的 梳 理 总 结  立 足 国 情  有的放矢 饱含了著者良好的学术素养 及宝贵的实务经验 这也是理论研究者 与实务工作者都应该秉持的治学态度与 工作作 风  学 术 研 究 不 能 脱 离 社 会 现 实  实务 工 作 不 能 没 有 科 学 理 念 的 引 导 二 者相辅相成  相得益彰   作者为武汉大学终身教授 防卫人权是国家适用刑罚的唯一目的—— —第二届全球化时代犯罪与刑法国际论坛概述会议综述梓 墨全球化时代犯罪与刑法国际论坛 继 !&&$ 年 首 届 大 会 后 ! 于 !&'& 年 '& 月 *& 日 至 '' 月 ' 日 在 北 京 召 开 了 第 二 届 大 会 *联 合 国 +欧 盟 +国 际 刑 法 协 会 +国 际 犯 罪 学 会 +国 际 社 会 防 卫 学 会 的 代 表 和 德 国 +俄 罗 斯 +法 国 +日 本 +加 拿 大 等 '! 个 国 家 的 代 表 团 以 及 中 国 大 陆以及台湾地区的刑法学者和司法实 践部门的专家共 ',& 余人参加了大会 * 本届论坛主题包括两部分密切相 关的内容 & 一 是 全 球 犯 罪 的 总 趋 势 / 二 是传统刑罚理论及刑罚制度的反思与 超 越 *在 为 期 三 天 的 会 议 中 !各 国 专 家 学者就日益严重的犯罪全球化浪潮以 及如何在全 球 范 围 内 开 展 广 泛 合 作 ! 预 防和打击犯罪 ! 传 统 刑 罚 理 论 及 制 度 的 困境与出路等问题展开了深入和广泛 的研讨 * 本届 大 会 对 恐 怖 主 义 犯 罪 给 予 特别关注 ! 认 为 恐 怖 主 义 借 助 于 现 代 信 息技术和网 络 技 术 ! 其 组 织 和 活 动 不 断 地全球 化 ! 给 各 国 人 民 和 社 会 造 成 巨 大 危害 ! 而且 它 扩 张 的 速 度 和 广 度 明 显 大 于经济 全 球 化 ! 对 人 类 社 会 的 全 球 化 发 展构成 反 冲 击 * 鉴 于 问 题 的 复 杂 性 ! 大 会确定下 一 届 论 坛 主 题 为 , 全 球 化 时 代 恐怖主义在全球的基本态势及其对 策 -* 因恶报! 刑罚是对犯罪这种恶行的还 报* 目的刑论认为刑罚是预防将来犯 罪 +保 护 社 会 利 益 的 手 段 !目 的 在 于 阻 止罪 犯 再 重 新 侵 害 公 民 ! 并 规 诫 其 他 人 勿重蹈 覆 辙 ! 即 刑 罚 具 有 特 别 预 防 和 一 般预 防 目 的 * 目 的 刑 论 也 称 保 护 刑 论 或 社会防 卫 论 * 目 的 刑 论 继 续 向 前 发 展 ! 有学 者 特 别 重 视 用 刑 罚 改 善 犯 人 ! 主 张 刑罚应 当 是 对 所 有 的 犯 罪 人 进 行 改 善 + 教育 ! 使 之 适 应 正 常 的 社 会 生 活 而 复 归 社 会 *此 论 因 而 又 称 ,改 善 刑 论 -或 ,教 育刑论 -! 但仍属目的刑论范畴 * 学术争论促进理论再发展而产生 并合 论 ! 认 为 报 应 是 刑 罚 本 质 的 核 心 ! 改善是 刑 罚 的 重 要 机 能 之 一 ! 两 者 并 不 相互 排 斥 而 可 并 存 * 此 论 又 称 综 合 主 义 或折中 主 义 ! 即 一 方 面 承 认 刑 罚 是 对 犯 罪的 报 应 或 正 义 的 报 应 ! 同 时 主 张 刑 罚 具有预 防 目 的 * 学 术 进 一 步 争 论 的 结 果 是产 生 了 新 社 会 防 卫 论 * 此 论 认 为 行 为 人实施 犯 罪 ! 其 意 志 方 面 是 自 觉 的 ! 但 社会 环 境 亦 是 不 可 忽 视 的 因 素 * 基 于 这 一认 识 而 形 成 以 下 观 点 & 对 行 为 人 进 行 刑事制 裁 ! 其 终 极 目 的 在 于 保 卫 社 会 ! 防止 犯 罪 / 对 犯 罪 人 执 行 刑 事 制 裁 方 法 应当是 刑 罚 和 保 安 处 分 并 用 / 社 会 对 犯 罪者 负 有 责 任 ! 犯 罪 者 有 要 求 再 社 会 化 的 权 利 /在 对 犯 罪 者 执 行 处 罚 时 !应 动 员一切 社 会 力 量 ! 使 其 在 处 罚 后 得 以 完 整 +健 全 的 人 格 重 返 社 会 !以 体 现 最 高 的人道 主 义 / 保 障 人 权 与 防 护 社 会 两 大 砝码应在刑法价值的天平上保持平衡 * 自 我 控 制 和 约 束 机 制 !从 根 本 上 防 止 刑 罚 的 不 当 或 滥 用 !永 远 保 持 其 ,手 段 善 的 性 质 *这 种 手 段 与 目 的 协 调 统 一 的 必 然 结 果 就 是 互 相 对 立 的 两 类 人 &犯 罪 人 或 潜 在 的 犯 罪 人 #被 害 人 或 潜 在 的 被 害 人' 的重新融合! 达到中庸的最高境 0 , 和 -! 即 和 谐 社 会 * 刑 罚 坚 持 中 界 00 庸 精 神 !从 根 本 上 说 !是 实 现 以 人 为 本 ! 构建和谐社会所必需 * 论 坛 就 何 秉 松 教 授 提 出 的 ,人 权 防 卫 论 -进 行 了 深 入 +热 烈 的 讨 论 !有 些 问 题 争 论 非 常 激 烈 *经 过 讨 论 同 意 授 权 论 坛主席何秉松教授起草以下三个决议& 一 是 .全 球 化 时 代 犯 罪 与 刑 法 国 际 论 坛 关 于 , 人 权 防 卫 论 - 的 决 议 %! 把 , 人 权 防 卫 论 -作 为 全 球 化 时 代 犯 罪 与 刑 法 国 际 论 坛 的 重 要 理 念 公 布 !以 推 动 全 球 化 时 代 刑 法 的 改 革 /二 是 .全 球 化 时 代 犯 罪 与 刑 法 国 际 论 坛 关 于 死 刑 的 决 议 %* 鉴 于 论 坛 代 表 观 点 不 一 !决 议 分 别 阐 述 双 方理 由 ! 并 强 调 , 人 权 防 卫 论 - 的 基 本 立 场 和 主 张 /三 是 .全 球 化 时 代 犯 罪 与 刑 法 国 际 论 坛 关 于 !&'' 年 第 三 届 大 会 的 决 议 %* 大 会 确 定 第 三 届 国 际 论 坛 在 研 究恐怖主义在全球的基本态势及其对 策 的 同 时 !重 点 研 究 制 定 一 个 全 面 的 反 恐公约草案以及涉及的基本理论问题 *一孔之见对绑架罪加重 情节的认识 高兵 李哲刑法规定 #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 绑架他人的 # 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 质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 徒刑或者无 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致 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 的 # 处死刑 # 并处没收财产 $ 如何正 确理解绑架罪的加重情节 # 是正确 适用死刑的重要前提 $ 对 致 被 绑 架 人 死 亡 的 理 解 # 笔者认为 # 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 '( 行 为 人 的 主 观 罪 过 是 过 失 或 者间接故意 $ 根据刑法规定 # 绑架罪 适用死刑的情节一是致被绑架人死 亡 # 二是杀害被绑架人 $ 从字面上理 解 # 杀害被绑架人应当包含在致被 绑架人死亡的情节之内 # 但是立法 者将其分开表述 # 表明了致被绑架 人死亡与杀害被绑架人是不相重 合 %相 互 独 立 的 #如 果 这 里 *致 被 绑 架人死亡 + 包含故意杀害被绑架人 的情形 # 则不用分而述之 $ 所以 # 致 被绑架人死亡的罪责只能是过失或 间接故意 # 而不包含直接故意 $ !( 被 绑 架 人 的 死 亡 结 果 与 绑 架 行为之间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 相 对于 * 故意杀害被绑架人 + 来说 #* 致 使被绑架人死亡 + 的绑架人往往出 于过失造成被绑架人的死亡后果# 主观恶性较小 # 如果不管何种原因 # 只 要 出 现 被 绑 架 人 死 亡 的 后 果 #就 对行为人科以重刑 # 无疑 扩大了死 刑的适用范围 # 同时也违背了刑法 限制适用死刑的立法精神 $ 因此 # 在 司法实践中一般要求绑架行为与被 绑架人的死亡之间因果关系为必然 的 % 直接的因果关系 $ 对 杀 害 被 绑 架 人 的 理 解 笔 者认为 ) 第一 # 杀害被绑架人不是结果 加重犯 $ 结果加重犯中的结果必须 是基本犯罪行为造成的 # 且行为人 对于加重结果的出现是过失 $ 在绑 架罪中 # 如果行为人为控制被绑架 人采用暴力等手段导致被绑架人死 亡 # 主观上并不追求被绑架人的死 亡 # 对于死亡结果是过失的罪责 # 可 以认定为结果加重犯 # 但毫无疑问 # 这种情形应属于 * 致被害人死亡 + 而 不是故意杀害被绑架人 $ 而对于为 灭口或其他原因在绑架行为之外独 立的故意杀害被绑架人的 # 由于被 绑架人的死亡结果不是绑架行为造 成的 # 而是杀人行为造成的 # 且行 为 人 的 主 观 心 态 是 故 意 而 非 过 失 #故 而 # 杀害被绑架人不宜认定为结果 加重犯 $ 第二 # 杀害被绑架人也不是情 节加重犯 $ 情节加重犯是指某种基 本犯罪因具有某种严重的情节而加 重其法定刑的犯罪类型 # 如果将 * 杀 害被绑架人 + 理解为情节加重犯 # 则 意味着只要行为人有杀害被绑架人 的行为 # 无论被绑架人是否出现死 亡的后果 # 对行为人均要科以死刑 $ 这违背了罪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 将犯罪过程中的预备 % 未遂 % 中止一 概判处死刑 # 有悖于我国限制死刑 的政策 # 有重刑主义之嫌 $ 第三 # 杀害被绑架人是行为加 重犯 $ 行为加重犯是指行为人所实施 的犯罪除了基本罪的危害行为外 #还 增加了其他危害行为 #或者实施了比 基本罪行为性质更恶劣 %更具有社会 危害性的同种行为 #刑法对此仍规定 为一罪 #但加重其法定刑 $ 我国刑法 对行为加重犯从重处理的立法已有 不少 # 如 * 交通肇事后逃逸 #+ 加重处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拐卖妇 女 % 儿童有奸淫被拐卖妇女行为的 # 加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 $ 杀害被绑架人就是极为典型的 行为加重犯的立法例 #且是将行为与 结果组合在一起作为加重因素的犯 罪形态 #即杀害被绑架人既包含杀人 的行为 # 又包含被绑架人死亡的结 果$  作者单位  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检 察院  刑罚目的和本质到底是什么刑罚理论涉及刑罚的目的和本质! 集中体 现 着 统 治 阶 级 制 定 刑 罚 + 适 用 刑 罚 + 执行刑罚 的 方 针 + 政 策 和 指 导 思 想 ! 决定着 刑 罚 体 系 和 种 类 的 确 立 ! 是 整 个 刑罚制度赖以建立的出发点和最终归 宿 *因 此 !它 是 刑 罚 理 论 一 个 至 关 重 要 的问题! 也是本届论坛关注的重要议 题 * 本 届 论 坛 致 力 于 改 变 !&& 多 年 来 传 统刑罚理论原地踏步+ 徘徊不前的局 面 ! 意在 批 判 的 基 础 上 创 立 新 的 刑 罚 理 论 *为 此 !开 幕 式 后 由 大 会 主 席 何 秉 松 教授作了题为 .人 权 防 卫 论 %的 主 题 报 告 !'& 多 位 专 家 围 绕 主 题 作 了 大 会 发 言 ! 与会 人 员 就 主 题 报 告 进 行 了 自 由 + 平等的讨论 * 学者关于刑罚目的和本质的争论! 主要是 报 应 刑 论 与 目 的 刑 论 的 对 立 * 这 种对立以 刑 罚 存 在 的 理 由 展 开 * 报 应 刑 论认为 犯 罪 是 一 种 恶 行 ! 善 因 善 报 ! 恶人 权 防 卫 论 要 求 平 等 地维护所有公民的人权本届论坛热烈讨论了何秉松教授 创立的 人 权 防 卫 论 的 基 本 理 念 * 何 秉 松 教授认为! 人权防卫论的两大基石是 , 防卫人权 - 与 , 中 庸 精 神 -* 何 秉 松 教 授 特别强调 人 权 防 卫 是 全 面 的 + 平 等 的 ! 是 , 平 等 地 维 护 所 有 公 民 的 人 权 -* 他 将 所有人划 分 为 两 类 & 犯 罪 人 或 潜 在 的 犯 罪人 ! 被害 人 或 潜 在 的 被 害 人 * 因 此 ! 人 权防卫 也 是 双 向 的 & 一 方 面 防 止 国 家 滥 用刑罚权 ! 侵 犯 人 权 / 另 一 方 面 ! 防 止 犯 罪人或 潜 在 的 犯 罪 人 实 施 犯 罪 ! 侵 犯 人 权 * 防卫 人 权 是 国 家 适 用 刑 罚 的 唯 一 目 的 !其 逻 辑 上 的 必 然 结 论 就 是 排 除 任 何 其他目的 * 何秉松教授认为中庸是中国儒家 倡导的一种宇宙观+ 方法论和道德境 界 * 刑罚 坚 持 中 庸 精 神 ! 做 到 公 正 + 适 中 +适 度 !充 分 发 挥 其 实 现 防 卫 人 权 的 苏兴民未成年人作证问题的实践难题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 年 幼 ! 不 能 辨 别是非 + 不能正确表达的人 ! 不 能 做 证 人 * 但对 , 年幼 - 无法定的界定标准 ! 实践 中控辩双方对未成年人的证人 资 格 产 生 了两种对立的观点 * 一种观点认为 ! 我国 民法通则规定年满十八岁为成年的标 志 * 据此 !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 ! 其 智 力 发 育程度不 及成年人 ! 都可以认为尚属 , 年 幼 -* 对于事物的辨别能力 + 理 解 能 力 和 表达能力尚不及成 年人 ! 不能提 供 对 查 清案情有意义的证言 ! 不能做证人 ! 所 提 供的陈述 ! 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 另一种观 点认为 ! 判别证人资格的标准 只 能 是 了 解案情的人 ! 尽管未成年人对 某 些 事 物 的理解 能力和表达能力在很大程 度 上 受 到年龄 + 经历 + 文化水平以及个人 特 点 等 因素的影响 ! 但是只要他能够分辨是 非 ! 能够正确表达所了解的事实 ! 就 可 以 作 为证人 ! 所提供的陈 述内容 ! 可以作 为 定 案依据 * 司法实践中 ! 律师持 第 一 种 观 点 的 居多 ! 公诉人持后一种观点的居多 * 笔者 在实践中接触的两个案例尤为引人深 思 * 其一 ! 在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 件 中 ! 被害人八 岁的儿子证实 ! 其父在 自 家 院 内让被告人用木棒打倒后再没说一句 话 * 卷中除尸检报告外 ! 无有力证据证明 伤害后果系被告人所为 * 辩护人认为 ! 被 害 人 儿 子 ,年 幼 -不 能 做 证 人 !应 该 认 定 该案事实不清 * 其二 ! 在一起入室强奸未立法对 “年幼” 的人之作证资格须细化规定遂案件中 ! 案发当场仅有被 告 人 和 被 害 人及被害人的九岁女儿 * 被 告 人 否 认 强 奸 * 被害人的女儿证实 ! 被撕打吵骂声惊 醒后 ! 看见被告人 , 将母亲 的 裤 衩 拽 下 来 ! 并将母亲压在身下 -* 该 案 的 辩 护 人 亦 以 证 人 ,年 幼 -为 由 !称 其 不 具 备 证 人 资格 ! 应认定该案证据不足 * 虽 然 . 最 高 人民法院关于执行 1 中华 人民 共 和 国 刑 事诉讼法 2 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 五 十 七 条 规定 &3 对于证人能否辨别是非 ! 能 否 正 确表达! 必要时可以进行审查或者鉴 定 -! 但对如何审查和启动鉴 定 程 序 没 有 规定 ! 不具有切实的可操作性 ! 致 使 法 官 不好裁决或不能公正裁决 ! 导 致 许 多 案 件得不到及时正确的处理 ) 法官定案的根据 ) 主张绝对限制的 国 家 ! 在 世 界 上 居 于多数 ! 它们认为未成年 人 不 理 解 宣 誓 的意义和如 实陈述的责任 ! 不 能 保 证 其 提供真实的陈述 ! 从而没有作证的资格 ) 显然 ! 我国对未 成 年 人 作 证 问 题 也 采用了限制 原 则 ! 我 国 '$)$ 年 刑 事 诉 讼 法 规 定 344 年 幼 ! 不 能 辨 别 是 非 + 不 能 正确表达的人 ! 不能做证人 -) '$$, 年刑 事诉讼法仍然沿用原来内容 ! 继 续 限 制 未成年人作证 ) 然而 ! 实践证 明 ! 这 种 对 年幼的人作证的限制性规 定 在 刑 事 诉 讼 中 的消极影响日益显现出来 ! 不 利 于 诉 讼正常进行 ! 应当引起立法者的重视 ) 因此 ! 笔者建议 ! 我国刑事诉讼 法 第 四 十 八 条 第 二 款 !应 表 述 为 ,不 能 辨 别 是 非 + 不能正确 表达的人 ! 不能做证 人 -) 在 此 基础上 ! 对未成年证人作证 要 予 以 立 法 规范 ) 证人证言属言词证据 ! 是受人支配 的 ) 由于各人的感受力 + 记忆力 + 表 达 能 力 + 与案件的利害关系 + 思想品 质 等 方 面 不同 ! 言词 证据所反映的情况 往 往 不 固 定 ! 容易失真 )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 条规定 !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 ! 才 能 作 为定案的根据 ) 第四十七条又规定 ! 证人 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 人 + 被 害 人 和 被 告 人 +辩 护 人 双 方 讯 问 +质 证 +听 取 各方证人 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 !才 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 不满十 八 周 岁 的 未 成年人 ! 由于年龄 小 ! 对于社 会 了 解 不 够 + 对事物的认识能力也相对较低 ) 其思 想表达 + 处理能力等都受到一定 限 制 ! 心 理承受能力也比成年人弱 ) 因此 ! 对未成 年 人 证 据 的 收 集 +审 查 +判 断 和 使 用 !除 应遵循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的 一 般 性 原 则外 ! 还 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作证的 特 点 ! 从立法上加以规范 ! 建立一 套 符 合 未 成 年人特点的证据规则 ) 建议一 ) 健全未成 年 人 作 证 能 力 的 审查或鉴定程序 $ 证据是诉讼的焦点 ! 是 裁判的依据 ) 对证人能力的审查或鉴定 ! 是证据效力的一个有力证明 ! 可 以 避 免 实践中不必要的纠缠 ! 对未 成 年 人 作 证 能力的审查或鉴定 ! 由 于 自 身 特 点 所 决 定 ! 更显得十分必要和可行 ) 应当在立法 上规范以下几个方面 &'( 审查或鉴定的机 关或部门 /!( 审 查 或 鉴 定 程 序 的 启 动 /*( 审查或鉴定的标准 /+( 审查或鉴定结论的 效力和使用 ) 建议二 ) 切实 加 强 对 未 成 年 证 人 权 益的特殊保护 $ 我国刑 事 诉 讼 法 第 四 十 九条规定 ! 人 民法院 + 人民检 察 院 和 公 安 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 进行威胁 + 侮 辱 + 殴 打 或者打击报复 ! 构成犯罪的 ! 依 法 追 究 刑 事责任 /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 依 法 给 予 治 安管理处罚 ) 我国目前 的 相 关 立 法 已 注 意到对未成年证人的保护 ) 例如 ! 刑事诉 讼法第九十八条第二款 规 定 ! 询 问 不 满 十八岁的证人 ! 可以通 知 其 法 定 代 理 人 到场 ) & 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执 行 1 中 华 人 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2 若干 问 题 的 解 释 % 第一百四十一条 规定 ! 经人民 法 院 准 许 ! 未成年证人可以不出庭 作 证 ! 这 样 规 定 虽可以减少未成年人的 思 想 压 力 ! 增 强 其心理承受能力 ! 保证其更 好 地 作 证 ! 同 时也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然而现有规定还不足以 规 范 未 成 年 人 作 证的所有相关行为 ! 不足 以 保 护 未 成 年 证人的合法权益 ) 笔者 呼 吁 尽 早 出 台 立 法解释规范未成年人作证问题 )  作者单位  吉林省东丰县人民检察院 中外有关未成年人作证问题 立法比较无论大陆法系还是 英 美 法 系 ! 多 数 国家对未成年人作证问题都 采 取 了 限 制 原则 ) 有的是相对限制 ! 即未成年人具有 相对证人资格 / 有的是绝对限制 ! 即 未 成 年人均不具有证人资格 ) 目 的 无 非 是 为 了确保证人陈述的真实性 ) 主张相对限制的国 家 认 为 ! 凡 是 能 够理解宣誓的意义 + 知晓真 实 陈 述 责 任 的未成年人 ! 都可以作为证人 ) 但未成年 人必须在法庭上公开宣誓 ! 保 证 自 己 的 陈述真实 ) 宣誓后的陈述内容 ! 可以成为完善未成年人作证问题的立 法建议国外立法有的把 作 证 的 年 龄 限 制 在 十六岁或十四岁以上 ! 而 我 国 的 法 律 没 有明确的 年龄规定 ! 只是笼 统 地 规 定 为 , 年幼 -! 这种规定 ! 不仅不利 于 司 法 实 践 的操作 ! 还导致事实 上取消 了 未 成 年 人 的证人资格 ) 当今社会 ! 在日益增多的隐 私 案 件 +家 庭 暴 力 案 件 中 !证 据 的 收 集 + 提取难度愈来愈大) 由于犯罪 地 点 +环 境 +时 间 +条 件 +手 段 的 复 杂 性 !给 侦 查 + 指控乃至法官的断案带来 很 多 不 便 ) 如 果继续延续和支持这种 硬性 的 年 龄 限 制 规定 ! 势必增大指控和印证犯 罪 的 难 度 )陈 亮!&&# 年 $ 月 ! 重 庆 市 检 察 院 与 市 司 法局共同会签了 & 关于轻微刑事案件 委 托 人 民 调 解 的 暂 行 办 法 #% 以 下 简 称 ! 办 法 && ! 建 立 了 刑 事 和 解 与 人 民 调 解 联 动 对接制度 ! 开始在轻微刑事案件 中适用 刑事和解与人民调解联动对接制度 $ 遗 憾的是 ! 自 & 办法 % 颁布实施以来 ! 笔者所 在 检察院适用刑事和解的案件中 ! 没有 一件是由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的! 反映出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刑事和解 在 实践中遇冷的尴尬 $ 笔者认为 ! 刑事和解 与人民调解联动对接制度推行困难的 原 因在于 & '( 人 民 调 解 委 员 会 介 入 刑 事 和 解 案 件还处于初步探索和实验阶段 # 一些 做 法有待于进 一步检验和完善 $ 依照相关 规定 ! 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的 程序是 & 对符合和解 条件和范围的轻微 刑事案件 ! 双方当事人愿意接受人民 调 解的 ! 被告知权利后 ) 日内 ! 向 检察机关 提 交 ' 人 民 调 解 申 请 书 %! 符 合 委 托 人 民刑事和解与人民调解联动对接尚有提升空间调解范围和条件的 ! 检察 机 关 在 * 日 内 委托有关人民调解委员会进 行 调 解 $ 调 解协议达 成后 ! 由检察机关审 查 调 解 是 否自愿 ! 有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 是 否 已 实际履行 ! 再决定 对犯罪嫌疑 人 的 刑 事 处理 $ 由于这一做法尚处于探索阶段 ! 关 于调解与诉讼衔接问题 ( 对 协 议 效 力 的 监督和审查等问题仍有待进 一 步 明 确 和 规范 ! 因此 !& 办法 % 得到广泛实施存 在 一 定困难 ) !( 人 民 调 解 委 员 会 介 入 刑 事 和 解 工 作的宣传力度不够 # 社会认知度不高 $ 当 事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功能的认识不 够 ! 认为人民调解委员会是 解 决 民 事 纠 纷的组 织 ! 对刑事案件而言 ! 应 该 由 法 院 ( 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审查办理 ! 即 使 在 检察人员向其说 明政策后 ! 当 事 人 仍 是 不甚明了 * *( 人民调解员对刑事法律政策了解 不深 #调解工作的法律效果难以体现 $ 人 民调解的优 势在于调解主 体 具 有 良 好 的 群众基础 ! 对社会纠纷有较 深 认 识 ! 有 利 于找到突破口 * 但因人民调解员对案件的 调解往往不是建立在对 案 件 事 实 和 适 用 法律明晰的基础上 ! 而是单一地追求和解 结果 ! 因此刑事调解应有的预防犯罪 + 教 育加害人的效果较差 ! 这也使被害人一方 产生心 理芥蒂 ! 认为嫌疑 人 是 , 花 钱 赎 罪 -!从而较多地选择检察机关进行调解 * +( 立法上的欠缺限制了人民调解介 入刑事和解的进一步发展 $ 虽 然 . 办 法 % 对人民调解员 参与到轻微 刑 事 案 件 的 相 关程序作了规定 ! 但仍无相 关 立 法 规 定 ! 使人民调解介入刑 事和解 处 于 无 法 可 依 的尴尬状态 * 现阶段 ! 完善刑事 和 解 与 人 民 调 解 联动对接制度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 '( 将 刑 事 和 解 与 人 民 调 解 联 动 对 接 制度纳入立法 $ 从立法层面 上 解 决 人 民 调解介入刑 事和解无法可依的问题 !从 而调整相应配套的刑事政策 ! 真 正 使 刑 事和解成为一项具 有可操作性 及 执 行 力 的法律规定 * !( 加 大 对 刑 事 和 解 与 人 民 调 解 对 接 机制的宣传力度 # 提升人民 调 解 的 公 信 力 $ 加大社会 舆论特别是新闻 媒 体 的 正 面宣传 ! 对该制度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 *( 案 件 承 办 人 员 要 深 入 认 识 刑 事 和 解与人民调解对接机制的优 越 性 # 以 高 度的责任感 推进该制度顺利实 施 $ 检 察 机关应当认识到案件的调解 应 委 托 给 人 民调解委员会 ! 自 己 需 要 做 的 只 是 及 时 向当事人告知权利 ! 对 调 解 协 议 进 行 全 面审查 ! 监督调解过程 * 这既不会给检察 工作带来额外负担 ! 相 反 ! 由 于 检 察 机 关 不直接参与调解工 作 ! 既 保 证 了 检 察 机 关的中立性 ! 又节约了司法成本 * +( 检察机关要积极对人民调解委员 会进行指导 % 监督 $ 检察机关要对人民调 解委员会进行适时指导 及 充 分 监 督 !明 确由案件承办人员 负 责 对 和 解 协 议 的 真 实 性 +合 法 性 +可 行 性 进 行 审 查 !并 对 和 解协议的达成及履 行 进 行 监 督 * 同 时 要 对案件当事人 进行政策说 明 和 阐 述 !使 双方当事人认识到 刑 事 和 解 是 充 分 贯 彻 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 策 ! 避 免 产 生 , 花 钱赎罪 - 的不良心理 * 作者单位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  本版编辑  吴晓杰电子信箱 !&#$%&'()*+,-*./-0'12 年  月  日星期五传真  !&! #$#%!&&& 热线电话  !&! #$#%&!#&网址 344!5 6 6 :0./保障性住房建设 不能 “偷工减料”姜琳审计署 !$ 日公布的 !* 个省 市 )(($ 年至 )((* 年政府投资保 障性住房审计结果显示 % 北京 ' 上 海 等 )) 个 城 市 从 土 地 出 让 净 收 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比中 央 规 定 的 少 +&,-). 亿 元 & 这 虽 然 是过去三年的情况 % 但联系此前 媒体报道不少地方保障性住房建 设进展缓慢 % 这样的审计结果无 疑是一种提醒 & 相对于获利丰厚的商品房开 发建设 % 保障性住房建设属于微 利甚至无利可图 % 这是近年来不 少地方保障性住房进展缓慢的主 要原因 & 此次审计中发现 % 一些 土地出让净收益基数较大的经济 发达城市认为 % 其 & 资金已可以 满足一定时期内的廉租住房保障 需 求 $% 便 自 行 降 低 了 中 央 规 定 的 +(/ 提取比例 & 实际上 % 这些 城市由于房价过高' 人口过多% 保障性住房需求远远大于一般城 市 % 相当多中低收入群众都在期 待政府帮助他们实现 &住有所 居 $&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 % 是中 央提出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 举措 & 但从审计情况来看 % 一些地 方并没有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予以 足够重视 & 有的地方只求凑数 % 将 廉租住房建在交通不便的偏远地 段 ) 更有一些城市不仅不积极投 资建设廉租房 % 还利用虚假申报 材料等套取中央补助资金 & 今年以来 % 在中央领导和有 关部门三令五申并专门召开加快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座谈会 督促下 % 各地建设保障性住房步 伐有所加快 & 今年 ! 月至 * 月 % 全 国城镇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 改造开工 0)( 万套 % 已占年度计 划的 *(/ & 但保障性住房配套不 完善导致弃购的现象仍时有发 生 % 一些地方保障性住房的 & 盖房 钱 $ 出不来 ' 用不好的问题没有得 到根本解决 &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中央 高度重视 ' 群众热切期盼的大事 % 必须抓紧抓好 & 审计发现的种种 问题以及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工 作中存在的问题 % 值得各地政府 高度重视 & 新华社  月  日发城乡一体化, 该让农民多占些 “便宜”晏扬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 区 % 成都市将在 )(+) 年实现城乡统一户籍 % 民众可自由迁徙 % 并享有平等的基本公共服 务和社会福利 ++ 月 +$ 日 中国青年报  笔者认为 % 成都户改有三个政策亮点 ! 其 一 %明 确 农 民 进 城 农 转 非 后 %其 在 农 村 的 承 包 地 '宅 基 地 等 仍 将 保 留 %而 且 政 府 不 设保留期限 ) 其二 % 不管农民进城与否 % 都可 享受与城镇居民平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 会 福 利 %今 后 &农 民 $称 谓 不 再 是 身 份 的 象 征 % 而仅仅是一种职业 ) 其三 % 在实现户口登 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基础上 % 农村居民 与城镇居民可双向流动 % 实现自由迁徙 & 实现城乡平权 % 让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 享有平等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 % 这是统一 户籍 ' 实现人口自由迁徙的前提和基础 % 也 是真正意义上的城乡统筹 ' 城乡一体化 & 以 往 %农 民 进 城 的 门 槛 很 高 %往 往 不 得 其 门 而 入 ) 现在 % 一些地方虽然鼓励农民进城 % 却只 是给他们一个 & 居民 $ 身份 % 没有为他们提供 相应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 % 致使所谓城市 化 变 成 一 锅 & 夹 生 饭 $& 更 有 甚 者 % 一 些 地 方 以 城 镇 户 口 为 诱 饵 忽 悠 农 民 进 城 %搞 &撤 村 并居 $'& 两分两换 $ 之类 % 目的只在于侵占农 民的土地 % 导致户籍改革走形 ' 变味 % 异化为 地方政府的巧取豪夺 & 在笔者看来 % 城市化应该是一种自然而 然 的 结 果 %而 不 应 是 刻 意 追 求 的 目 标 %不 能 为了城市化而盲目将农民赶进城& 城乡统 筹 ' 城乡一体化也绝不能等同于城市化 % 甚 至等同于农民进城 % 其在本质意义上应该是 让农民享有与城里人同等的福利待遇 % 让农 村 与 城 市 同 步 协 调 发 展 &换 言 之 %所 谓 &统 筹 $'& 一体化 $% 不是刻意将农村变为城镇 ' 将农民变为城里人 % 而应该是权利统筹 ' 公 共 服 务 一 体 化 %在 此 基 础 上 %农 民 在 农 村 劳 作 % 城里人在城市做工 % 各得其所 % 并可自由 流 动 迁 徙 &至 于 城 市 化 %则 是 经 济 发 展 之 后 的水到渠成 & 在 遵 循 自 愿 原 则 的 基 础 上 %农 民 &农 转 非 $ 后仍保留承包地 ' 宅基地 % 这是统一户籍 应 该 坚 持 的 另 一 个 原 则 %否 则 %统 一 户 籍 就 是 对 农 民 权 益 的 变 相 剥 夺 &当 然 %农 民 既 有 承 包 地 '宅 基 地 %又 享 有 与 城 镇 居 民 平 等 的 公 共 服 务 和 福 利 保 障 %岂 不 是 享 有 &双 重 权 益 $( 相信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 % 一些地方 政府也对此耿耿于怀 % 因此要求农民以土地 换社保 % 不能两头占便宜 & 听听成都市统筹委副主任秦代红怎么 说的吧 !& 也许有人会觉得不公平 & 但是 % 过 去农民作出了巨大的贡献甚至牺牲% 城市 化 '工 业 化 才 有 了 快 速 的 发 展 %我 们 欠 农 民 的太多 % 欠农村的太多 $%& 以工促农 ' 以城带 乡 % 这是经济发展的规律 &$ 笔者为这番话而感动 % 这是一种情怀 % 是成都户改观念上的亮点% 也阐释了更高 层次 ' 更深意义上的公平 & 在某种程度上  中国过去的经济发展是以牺牲农民利益为 代价的  我们确实欠农民太多  那么现在  该是城市反哺农村的时候了  是该让农民占 些  便宜  的时候了 点名批评有那么大威力吗? 殷国安拖欠 农 民 工 工 资 ' 谋 取 私 利 的 不 良 施 工企 业 该 小 心 了 ! 广 州 市 城 乡 建 委 !$ 日 发布通告 % 首次对发生群体性事件的施工 企业明确点名批评 & 这也是广州首次集体 通报该类不良企业 !! 月 !& 日  南方日 报  我想追问的是 %!& 家拖欠民工工资的 公司被点名批评 % 会产生什么效果 ( 一是 % '& 家公司会迅速把拖欠的工资发给工人 % 同时% 今后一段时间内也不敢拖欠工资 了 ) 二是 % 产生示范 效 应 % 其 他 企 业 也 因 此 受到震慑 % 今 后 不 敢 拖 欠 工 资 了 & 为 什 么 呢 ( 因为被建委点名批评了啊 & 点名批评真有这么大的威力 ( 我是不 敢相信的 & 不就是把我的名字公布一下吗 ( 就是农民工集中闹事要工资 % 弄得沸沸扬 扬 % 我们也不怕 % 因为这本来就是许多人知 道的 % 不是什么秘密啊 & 何况 % 拖欠工资也 有具体的原因 % 确实是资金困难 % 确实是发 包方欠款 % 你一点名 % 我就有钱了 ( & 通报 批 评 $ 之 类 的 办 法 % 是 上 级 党 政 机关处分下级机关或官员的办法 % 其之所 以有一定的威力 % 是因为背后有强大的公 共权力支撑 % 下级机关和官员被上级通报 % 不仅会丢掉名誉 % 更重要的是受到巨大的 威慑 ** * 如果再犯 % 就可能断送政治前途 & 政府部门通报违规的企业 % 却不能发挥这 些作用 & 企业不怕批评 % 只怕损害其经济利 益 & 如果通报批评能提高企业的知名度 % 他 们有时甚至欢迎通报批评呢 & 例如 % 央视曝 光了某苏北小镇生产伪劣不锈钢 % 结果不 仅没有倒台 % 反而迎来了全国的客户 ** * 央视为他们做了个 & 免费广告 $& 物质的东西只能靠物质去摧毁 & 对于 违规企业 % 他们不是以利益为最高追求吗 ( 最狠的招数 就 是 让 他 们 的 经 济 利 益 受 损 & 例如停止银行贷款 ' 取消招投标资格 ' 驱逐 出本市建筑市场 % 这些手段才有效呢 & 通 报 批 评 对 企 业 没 用 %有 一 个 极 端 的 例子 !& 双灵固 本 散 $ 原 本 是 一 种 保 健 品 % 通过不断改 换 名 称 和 行 贿 改 成 药 品 % 演 绎 着 传 承 了 !( 年 的 & 抗 癌 神 话 $& 据 不 完 全 统 计 % 自  年  月 国 家 建 立 违 法 药 品 广 告 公 告 制 度 以 来 % 到  年 年 底 为 止 % & 双灵固本散 $ 列 入 国 家 级 + 违 法 药 品 广 告 公 告 , 的 次 数 竟 然 高 达  多 次 % 创 造 了 国内药品违法广告之最 )(($ 年 & 月 ! 日  中国经济时报  & 你看 % 通 报批评了  多次 % 这不是笑 话 吗 ( 可 见 % 老 是 批 评 % 没 有真家伙根本不行 & 所以 % 管理经济 ' 监管 市场 % 还是少用 & 通报批评 $ 之类的东西 &价格干预 应强调两点 舒圣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主持召开国务 院常务会议 % 会议确定了四项政策措施 % 其 中包括 & 必要时对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和生产 资 料 实 行 价 格 临 时 干 预 措 施 $ ++ 月 +& 日  京华时报  今 年 下 半 年 以 来 %123 始 终 高 位 运 行 % 通胀率居高不下 % 各种民生消费品和物资价 格涨幅惊人 % 加之银行负利率的整体环境 % 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生活成本严 重提高 % 民间对于价格暴涨的不满颇多 % 对 于中央出台稳定价格举措更是翘首以待 & 然而 % 在笔者看来 % 某种意义上 % 公众对 于价格干预政策 % 不应抱有不切实际的过度 幻想 & 须知 % 价格干预是一把 & 双刃剑 $% 非万 不 得 已 不 得 采 用 &国 务 院 相 关 措 施 中 的 &必 要时 $'& 临时干预 $ 等表述 % 表达的正是谨慎 从事之意 & 对于价格干预政策 % 笔者认为有必要强 调两点 ! 一是垄断国企特别是央企应该承担 起主要的社会责任  二是要谨防地方政府基 于政绩需求而急功近利随意滥用价格干预  在前一点上 % 垄断国企的存在的合法依 据 是 为 了 & 保 障 国 计 民 生 $% 因 此 % 在 此 关 乎 国计民生的通胀时刻 % 理当首先由国企站出 来 承 担 更 多 社 会 责 任 &一 方 面 %各 种 人 为 的 迎 风 涨 价 必 须 叫 停 %并 追 究 相 关 责 任 )另 一 方面 % 像固定电话月租费等不合理的垄断收 费项目 % 应该借此时机进行大范围的清理或 取 缔 )此 外 %国 企 上 缴 国 家 的 红 利 比 例 更 应 该大幅提高 % 并以此用于补贴弱势群体 & 在后一点上 % 应该认识到地方政府存在 滥用价格干预措施的可能 & 比如有些地方已 经出台规定% 对小白菜等蔬菜价格进行限 制 %结 果 最 受 伤 的 不 是 别 人 而 是 菜 农 %本 来 的弱势群体生活因此愈加困难 & 不顾价格上 涨的背后缘由与构成因素 % 仅仅对某种商品 价格进行行政干预 % 看上去似乎很有效 % 结 果却只能是打击供应 & 对于地方政府而言 % 在平抑物价难有作为的情况下 % 粗暴进行价 格 干 预 %也 许 是 最 简 单 的 %也 可 能 是 最 见 效 的 % 但同时也是危害最大的 &义务书 & 合议庭成员通知书 $ 自公告之 日 起 经 ,( 日 视 为 送 达 $ 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 告 期 满 后 +0 日 和 .( 日 内 $ 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 日 * 时 % 节假日顺延 & 在 本 院 王 集 人民法庭开庭审理 ! 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取消 “不合理收费” , 何时不再像割韭菜?曹林涨 价 人 人 喊 打 %也 &牵 连 $到 了不合理的政府收费 & 生活重压 下 %公 众 也 把 矛 头 指 向 了 生 活 中 那些乱收费 &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 常务会议要求部委和地方政府在 把 握 好 价 格 调 整 时 机 的 同 时 %继 续落实治理和规范收费的各项规 定 % 取消一批不合理收费项目 & 有 媒体获悉 % 发改委很快将公示一 批不合理收费项目 % 将有 +(( 项 左右的收费纳入 & 不合理 $ 范畴予 以 清 理 ++ 月 +& 日  每 日 经 济 新 闻  +(( 多 项 不 合 理 收 费 将 被 清 除 % 对于公众来说 % 当然是一个利 好消息 & 但相较而言 % 笔者更关心 的是如何界定 & 不合理收费 $& 因 为% 只有在制度上界定清楚了  不合理收费  才会得到制度性清 理  而不会像韭菜那样  割了一茬 又长出一茬  旧的取消了新的又 来了  无穷无尽绵延不绝  费负永 远也降不下去  不合理收费 % 这完全是一个 中国特色的经济学名词 & 而对于 这个 & 理 $ 并没有一个公认标准和 共 识 %所 以 &不 合 理 收 费 $其 实 是 一种很模糊的表述 & 这种带着道 德谴责意味的标签 % 并没有触及 那些乱收费的要害 & 其 实 %一 言 以 蔽 之 %所 谓 &不 合 理 收 费 $% 实 质 上 就 是 & 不 合 法 收 费 $** *不仅仅是道义上的不 合理 % 根本的要害在于其没有法 律 依 据 %是 违 法 的 收 费 &将 &不 合 法 $ 说成 & 不合理 $% 既逃避了法律 的追究 % 将这种收费置于法律的 调整之外 % 又使这种乱收费获得 了模糊的生存空间 ! 理嘛 % 见仁见 智 % 既然仅仅只是不合理 % 那还是 可以继续存在的 & 收费 ' 从公众腰包中掏钱 % 应 当由法律决定 ** * 每项收费都应 有法律依据 % 所有不合法收费都 该立即取消 & 这种对收费的裁决 权 % 不应掌握在行政部门手中 % 而 应由法律决定 & 因此 % 只有在法律上明确界 定清楚了什么叫 &不合理收费 $%公 众在反抗恶费上才会有主动的权 利 % 而不是寄望于价格部门的善 心 % 也不必受那些乱收费的反复 纠缠 & 也只有那样 % 才能对乱收费 进行一次全面清理 % 而不是像割 韭菜那样 %割了一茬又长出一茬 &证通知书 & 开庭传票 $ 自公告之日起经 ,( 日视为送达 $ 提出 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0 日和 .( 日内 ! 定于 举证期满后第 . 日 * 时 % 节假日顺延 & 在本院民事庭公开 审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 理 !逾期将依法判决 $ 尹学周、 任志贤、 王作海: 本院受理莱阳市农村信用合 作 联 社 与 你 们 借 款 担 保 合 同 纠 纷 一 案 !现 依 法 向 你 公 告 送 达 %4(+( & 莱 阳 商 初 字 第 &4, 号 民 事 判 决 书 $ 自 公 告 之 日 起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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