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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级盗墓大师》_周氏春秋Z著_灵异_起点中文网
作品相关·共1章 免费本卷共49字
惊天阴谋·共37章 免费本卷共5236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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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深浅了
小棺材板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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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大学士全能护花高手最新章节(陌上猪猪)_全能护花高手无弹窗广告_棉花糖小说 最新章节(更新时间: 22:59:17):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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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咚——”
“欢迎进入神级盗墓系统,请您选择职业——
①摸金校尉 ②发丘中郎将 ③卸岭力士 ④搬山道人”
“①啊,果断摸金校尉,选①啊!”
左手握盛夏浮光;右手抓爱的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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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选择章节  引言  ———————————  升棺发财,谐音升官发财,说白了就是盗墓,也有人称之为倒斗,和考古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同为挖掘先人祖坟,前者是为了牟取一己私利,对老祖宗留给后人的文化遗产进行扫荡式的破坏,后者是为了增进后人对于历史的认识,进行保护、修复和维护。  棺,棺材也,亦做寿棺,棺椁,老房,四块半,寿方等等说法,总之是成殓死尸的空匣子,通常只在葬礼中才使用。棺材因为制造材料不同,档次也就天壤之别,泱泱五千年中华文明,从不缺乏有钱有地位贪恋之人,所以他们的棺材也是花样杂陈。  比如木棺、铜棺、石棺、水晶棺,金丝棺,冰棺等,其中以木棺最常见,也最为便宜,以穷苦大众使用者居多。  棺材的名号也是极其繁多,诸如百鹤献寿、龙凤争鸣、百凤朝阳、百福万年红、九龙浮棺、九龙吐丝,七星罩月等等,多不胜举。  棺材作为一种厚重的历史文化,早已载入史册,是人终将百年归,所以谁也离不开这个东西,论起棺椁的取材质地,当属广西柳州,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吗,吃在广州,玩在杭州,最后死在柳州。  活人谈论棺材实则大忌讳,然而,有一种人却对棺材情有独钟,他们便是混迹于大江南北,水里土里,市井街头的盗墓人。都说干一行爱一行,爱一行钻一行,所以在他们的勤苦钻研下,棺材便被有了更进一步的细化。  从结构力学上,他们把棺材分为顶盖,底板,邦,档板。  从美学上又把棺材肢解为天盖,玄黄,龙头,凤尾,七星板,相信很多人都见过没听过。  随着天盖的徐徐打开,谁也不知道接下来等待你的将是什么,价值连城的金玉珠宝吗?还是幽香阵阵的千年女尸?再或者是力拔山兮的僵尸?  升棺有风险!发财更不易!  古人崇信以生者饰死者,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事死如生,事亡如存。  百年仙逝,风光厚葬是免不了的,把生前的喜爱之物、珍贵之物、欢愉之物一同陪葬,使得数之不尽的稀世之物相伴地下千百年,他们生前享尽人世间繁华,死后亦希望在阴间继续享受着阳间的同等待遇。  盗墓的历史久远而漫长,盗墓的大军也曾辉煌一时过,上自王侯将领,下至普通百姓,他们无视法律和道德约束,大肆的挖掘古人墓穴中的宝贵之物为己用。  期间便涌现出一大批能人异士,古有最毒的盗墓者——伍子胥;最牛逼的盗墓者——项羽;最猥琐的盗墓者——刘去;最专业的盗墓者——曹操。甚至曹操还成立了专门的盗墓公司,自封办公室主任。  当然,民间也有盗者能者,诸如阳世小判官、地鬼、鬼手、钻山鼠等实力派盗帝,至于他们的名字,很难有人再记起。  盗墓也如其他行当一样分门别派,从古至今流传着四大门派,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搬山道人和卸岭力士,他们独有属于自己的规矩,但手段却是大相径庭,其目的也只有一个,升棺发财。  盗墓手法层出不穷,怪异多变,可细分为分金定穴、二十四山分金定穴,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紫微星斗数,望气寻龙诀……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盗墓也离不开得心应手的工具,诸如早期的凿、锹、铲、斧、镐等民用工具。后期随着盗墓事业的大力发展,到巅峰时期,已经改进升级了一大批先进的工具,如螺纹三截棍,洛阳铲,旋风铲,黑折子,金钩,飞爪,金刚伞……  盗墓虽然是一本万利,但往往是风险与既得并存,大型墓穴中防盗措施极其复杂,像墓道塞石、铁索吊石、连环翻板、毒弩、巨石、流沙、塞门刀车、水银池、伏火、尸变,还有令人心惊胆战的咒术、巫术、虫书、魂术等等,可谓是五花八门,倘若八字不硬,一个不慎不死也得掉层皮。  我与发丘一门有缘,也是拜崔家先辈崔化成所赐,幸得发丘印,熟读望气寻龙诀,当然,更为直接的原因,还的从哪位猪一样搭档说起。  话说,行有行规,门有门规,但我和大嘴偏偏就不吃这一套,凭性子行事,仗感情用事,生生死死无数回,不敢说阎王殿住过,起码呆的时间比别人要长很多。  接下来,我将把自己这些年的亲身经历之事,慢慢道来,与君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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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丘印  ——————————  大明朝永乐年间,倒墓之风猖獗,大有越演越烈的之势,官盗与民盗明目张胆勾结,无视大明王朝禁令,大墓小墓被盗无数。  一时间,上至官职人员下到平头百姓,都在想尽一切办法挖个大墓,从此衣食无忧,享受人间繁华富贵。  因为跟风的原因,倒墓者越来越多,倒墓之风越来越盛,其中便涌现出那么一批专家级的人物。崔化成便是其一,虽然和我一个姓氏,关系却八竿子也打不着。  崔化成的名头在当时的盗墓界及其响亮,单不说他的身手如何,光是那一双被唤作鬼见愁的眼睛,就足以在盗墓界为尊,所以,同行私下叫都他阳界小判官。  崔化成五岁拜师于发丘大家鬼手,学习钻研各种占卜相挂秘术,十二岁出徒,七年的勤奋专研,深的鬼手的青睐。所以鬼手在仙逝之时,便也倾囊相传。  崔化成凭借着超人的聪明脑瓜,小小的年龄,便以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名气已不在鬼手之下。  鬼手曾在临终前给过他一本书《望气寻龙诀》,一本专门寻找龙脉和大型古墓的经典秘术。术中有言,龙腾气升,气感强则龙脉正;气感弱则龙脉偏。故可以根据龙气的强弱来辨识龙之长短,地之磅礴。  书中记载辨识龙气方法种种,诸如春木其气青;夏火其气赤;秋金其气白;冬水其气黑。  辨龙气,识帝王之地。辨虹气,识嫔妃之地,辨异气,识王侯将相之地,辨煞气,识凶神恶煞之地,气之磅礴,地之磅礴。生死龙、强弱龙、顺逆龙、进退龙、福龙、病龙、煞龙云云,这些在《望气寻龙诀》都有详尽的表述。  崔化成勤学有加,废寝忘食苦苦钻研了六年时间,可以说一双火眼金睛,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十八岁那年,崔化成正式出徒,凭借着望气寻龙之法,名声鹊起,大小无不为他敞开。  然而人怕出名猪怕壮,同行中都知道他传承鬼手的真诀,使得一批又一批民间盗贼和官府盗贼极力想讨好于他,并施以各种诱人的手段,当然也包括许以高官厚禄和绝貌美人。  可惜,崔化成是个心高气傲之人,根本不吃那一套,不耻于滥竽充数之辈,因为他自觉艺高,常常一个人独来独往,干些别人干不了的事,不敢干的事。  时年正值永乐九年,万里秦川天降祥星。  崔化成准备妥当,随身携带应用之物,连夜启程向秦岭山脉进发。  秦岭,一座原始而古拙、博大而精深的龙之山脉,龙气浩荡,奇特险峻,谷狭深幽,素有天下宝库之美称,华夏龙脉之赞誉,繁衍生息的历史浑厚而悠久。  两个月之后,崔化成进入秦岭山脉,驻扎在一处僻静的山脚下。他夜观星辰,日观龙脉,通过几天的观察终于找到了地气藏蓄之所,一处被当地人称之为血魔岭的地方,因为每到月圆的时候,鬼幽岭方圆百里红雾蒸腾,尤其是十五十六的月圆之夜,连天空上的月亮也会被染成红色。  因为地方偏远,人们孤陋寡闻缺乏辨识龙气和星辰这方面的认识,便胡乱按照表象起了个名字。其实按照崔化成的说法,这种现象应该叫红龙冲天之气,据《望气寻龙诀》记载,一般出现红龙冲天瑞兆,便是升棺发财的最好时机,也就是说血魔岭是处埋葬帝王的风水之地。  崔化成担心迟则生变,事不宜迟,马上伪装一番,乘着阴月之夜悄悄潜入了血魔岭,一番攀山越岭,寻龙气,找结穴,凿土取样,打盗洞,一切精准无比,一气呵成。  按照发丘一门的老规矩,进入墓室之前,需要先祭拜祖师爷,所以,崔化成在地上插了三支香,嘴里念念有词道:“钱财本乃身外物,生不带来死不带走,今天你赠我财物,明天我为你超度……”  一番说辞之后,崔化成顺着挖好的盗洞爬了进去。  也许是那番话真的显灵了,再也许是他的嘴开过光,经过几个小时的摸爬滚打,没有一点逆愿,崔化成顺着拱形的通道直达地下皇府。  七日之后,崔化成满载而归,金元宝、古钱币、玛瑙玉器等等,值钱的全部带走,次一点的留给滤坑之人,所谓滤坑之人,也就是其他盗墓者,这也是个不成文的行规。  也许是进来的太过容易,所以在他出去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情。  崔化成发现,在狗1爬一样的盗洞中竟然出现了分叉。虽说盗墓之中,诸如尸毒、尸变、鬼打墙、机关之类的奇险事常有发生,这些年来,他凭借着过人的胆识和本事,也是屡屡化险为夷。  但是,盗洞出现分叉,他还是第一次碰到,毕竟盗洞是他亲手挖通的,哪里迂回,哪里避开险要,再清楚不过,他开始后悔当初没有沿路留下记号。  崔化成举着火把,面对两条幽森的盗洞,一时难以抉择,火把随着盗洞内的气流起起伏伏,时明时暗显得很是无力,在没有标记的情况下,崔化成只好咬着牙,硬着头皮认准了一个方向。  一阵阴风吹来,火把挣扎几下熄灭,崔化成接连点了好几次,没有一次能够点燃,便只好摸黑前行。  仅仅爬出几步之遥,忽然间,崔化成一伸手摸到一个硬邦邦的东西,细心查探之余,发现是一具死人骨架,由于盗洞本来就狭窄不堪,所以必须先清理完才能前进。  他一边捡拾着那些七零八落的骨头棒子,装在随身携带的蛇皮袋中,一边为这位前辈祈祷起来:“人生一世,终归百年,客死他乡,尸骨还乡,等晚辈出去之后,一定找处风水宝地将您厚葬。”  一番清理之后,崔化成正准备离开,眼角余光隐约的看到地上有个泛着白光的东西,他只好壮着胆子,伸手朝着白光处抓了过去,触之铁硬,摸之阴凉,竟似长在了地上一般,任他再怎么使力,始终动不了分毫。  崔化成只好小心翼翼的低头看去,乍一看吓了一跳,眼前这个只有粉笔头大小东西,竟然是一截人的指骨,如莹玉一般,闪着淡淡的光芒,饶是他见多识广,阅宝无数,此时也只有喘息的份,因为眼前这截闪着白光的手指骨,已经超出了宝物的范畴。  崔化成犹豫不绝,拿还是不拿,心脏像沸腾了一般的煎熬,按照祖师爷定下的规矩,只要踏出墓室,就的收起贪恋之心,不然会家破人亡六根断,然而,他试着视若无物的几次爬过,最终还是折返回原处。  “这应该是前辈之物,我帮前辈魂归故里,前辈赠我厚重之礼,我若不拿,便是对前辈的不敬。”崔化成喃喃自语,终于说服了自己,掏出随身携带的柳叶精钢刀,一点点挖去,十几分钟后,成功破开指骨周围的土石。  然而,更为惊奇的一幕出现了,崔化成小心的移开最后几块碎石,借着指骨发出的白光,惊愕的发现,指端的下端竟然固定在一个雕制精美的银质盒子上,盒长半尺见方,二龙吐珠锁呈一字开。  “前辈真是有之人心,晚辈受教了。”崔化成喘着粗气,再次说道,拇指轻轻的触摸着那颗玉质龙珠,心情激动无比。  随即,他拇指微微使力,将龙珠退向上端的龙嘴,嘎巴一声清响,盒盖自动弹开,一方铜质雕龙印呈现在他眼前,三寸见方,龙首翘,龙尾翻,栩栩如生,保持极为完好,没有半点铜锈。  崔化成眼角微微的抖动了几下,倒吸了几口凉气。  倒墓多年,什么样的奇珍异宝他没有见过,只是龙印还是第一次开眼,起初,他以为是龙之玉玺,暗道如果能将玉玺顺利出手,足可以在京城买下上百处头等的豪宅,从此就可以娶妻生子,过上高枕无忧的生活。  然而,细看之余,竟然生出徐徐熟悉之意,崔化成将龙印取出翻转,乍一看,顿感喜从天来,“这……是发丘印?”  只见印托上刻着“天官赐福,百无禁忌”八个精美篆书。崔化成激动,无以言加,作为发丘一门的后辈,他岂能不识老祖宗的发丘印,只是早有传言,发丘印毁于十几年前,然而他今日亲眼所见,细心辨别真伪,只能感叹天赐神物。  作为一位正统的发丘天官,能够拥有一枚纯正的发丘天印,好似如虎添翼一般,手执发丘印,号称一印在手,鬼神皆避。然而就是这样一件求之难得的宝物,现在竟然出现在他的手中。  天意吗?崔化成立于秦岭之巅,仰望浩瀚星空。
  血海浮舟  ——————————  崔化成歪打正着,意外得到重宝发丘印,本应该是件天大的好事,在他的职业生涯中*将如虎添翼一般,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在他秦岭归来后还不到两年的时间,便被大明朝东厂魏石城秘密逮捕,斩立决,罪名偷盗古墓。  究其真正的原因,无需多言,因为他太看得起自己了,太心高气傲,得罪的人比他挖的盗洞都多,能有这样的下场,早已命中注定。  我们崔家一族虽然血脉不旺盛,单传多,但也生生不息,没有断了香火,所以《望气寻龙诀》和发丘印便一代传一代,最终传到我爷爷手里,解放后,爷爷去世,两样宝物顺理成章的便由我父亲秘密收藏保管。  可惜的是,父亲比先辈崔化成还高傲,做了大半辈子教书匠,沉淫于孔孟之道,一心想着孔贤礼让,视他物为粪土。  最后,《望气寻龙诀》竟然和我的小人书堆放在一起,发丘印也被我当积木玩了几年,直到我当兵离开的时候才重新翻腾了出来,被我一起打入背包。  西去的绿皮车,晃晃悠悠,慢慢腾腾,载着我对家的思念和对狂野的向往一路前行,无聊之余,偷偷的取出《望气寻龙诀》猫上几眼,偶尔想想崔化成,也算消磨打发时间。  对了,我叫崔红心,生于特殊时期,曾经陪父亲游过大街,扫过牛棚,直到76年那一场运动结束后,父亲不想我和他一样,像只软绵绵的羔羊一般,所以就找关系托熟人把我送到了军营。可惜的是,在我走后的第二年恢复了高考,不过此时我已身在大西北,历练红心去了,将来报效祖国顺便光宗耀祖。  火车路过秦岭的时候,我探头往外看去,不亏有龙脉之首的美称,气势挺拔,耸然而立,云蒸霞蔚,蔚为壮观。  我一边看着那些起伏跌宕的山岭,一边想着望气寻龙诀,忽然生出一丝邪念,很想走走当年崔化成所走过的路,当然我不是去盗墓,只是年轻人应该心胸孕育天下,不热血澎拜岂不是白活一生。  随着火车的徐徐前进,偶尔也能找到一些很有价值的结穴之地,这更让我心血翻腾不已,我感叹道:“也不知道那些深埋的地下寝宫,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真是便宜了那些盗墓的王八蛋了。”  我暗骂那些毁天毁地的盗墓贼,一直从西安骂到新疆下车,直到接站的陌生战友来到,才随他们一起转乘印着编号的绿车,来到一个不知名的地方。  这里没有林立的高楼,也没有车水马龙,只有湛蓝的天空和棉花般的云朵,仿佛抬手可及一般,绿油油的的山脉连成一线,起伏跌宕一直伸向天边,绿茵茵花草随风摇摆,让我心旷神怡。  “大西北,我崔红心来了。”立于山岗上,我尽声高呼道。  面朝巍巍青山,顿感相见恨晚,她让我看到了人应该有的野性,男人应该放*荡,应该放眼四方,这才是我要的生活。  接下来,整整一个月时间,我们吃糠咽菜,白天打枪、练体力、穿越障碍和各种机动驾驶,晚上躺在吱呀吱呀的大板床上,就琢磨着手里的望气寻龙诀。纯粹是无聊打发时间,也为了满足我的征服欲,书读百遍,每次再看,还是一样的新奇不解。  这几天集训,弄的浑身是伤,熄灯后辗转反侧的也睡不着,正在瞎琢磨的时候,发现下铺的大块头和我一样,床板压的嘎吱响,无聊的翻来覆去。  “哥们,你老家是什么地方的?”这时,大块头传来一阵嗡嗡声。  “天津的,你呢?大家伙?”我说道。  “嘿嘿,地方太小,说了你也不知道,记住我的名字就行,于光荣。”  就这样,我认识了第一个战友,于关荣,一米八八的身高,足足比我高出了五公分。  云光荣人高马大,嘴巴也开阔,习惯了之后,我常常以大嘴称呼他,大嘴也是乐的自在,根本不在乎这些,不要看他长的五大三粗,鬼点子特多,只要一逮住机会,就会干些偷鸡摸狗的事,从不背着我,火烧水煮,全部修炼了五道庙。  一天晚上,我实在无聊,便随口问道:“大嘴,说说你们那个小地方,叫什么名字了,兴许以后去见识一番。”  “崔星星,哥们要说了,你小子不要从床铺上滚下来啊,呵呵”  “少扯淡,快说,不说就闭上臭嘴巴。”我对大嘴笑骂道,多日的相处,发现大嘴文化不高,还喜欢卖弄一番腔调,屁大点事他也会不失时机的显摆一番。  “汉阙青门远,高山蓝水流。三湘迁客去,九陌故人游。从此辞乡泪,双垂不复收。”大嘴说的抑扬顿挫,带的床板吱吱作响。  我尽力搜索着这首诗的出处,在想到答案的那一刻,心中竟然有些小激动。现在但凡和秦岭沾点边的东西,都能让我提起兴趣,漫不说睡在下铺的大嘴就是来自秦岭一带。  “这是李嘉佑的登秦岭吧?大嘴难道你是来自秦岭?”我提高嗓门说道,毫不掩饰吃惊之情。  “算你聪明,让你蒙对了。”  得知大嘴的家乡是秦岭后,我们的关系也更上了一层楼,好的快要绑在一起了,闲暇之余,经常臭味相投在一起,胡侃蛮侃一顿。  就这样,我们经过了新兵蛋蛋集训期,又经过了老兵的折磨期,时间一晃就是二年,如今同为老兵的我和大嘴到处横着走,并且我现在也是他的顶头上司,半年前,我混了个排长当着玩。当然我也不知道这中间有没有薛团的暗箱操作。  薛团曾经是我父亲的得意门生,我进入部队的事,就是他一手操办的。  然而,事有突发,就在我即将要面临专业的时候,所在的连队发生了一件给国家丢人抹黑的事情。  于光荣管不住自己的那张臭嘴,把当地牧民的牧羊犬弄死烤着吃了,最后几十号牧民闹到了连队,和薛团要人,虽说这事和我没有毛关系,也就是一块狗肉的关系,但是后来,我也被牵连了进去,最终的结果就是提前被转业。  踏出军营的那一刻,感觉外面的空气太新鲜了,然而,也有些不甘,无颜面对天津的父老乡亲,尤其是我那黑脸的父亲,担心事情传将到老头子耳朵,我非的死一次不可。但一想到那无聊到掉渣渣的日子,无端生出一种猛虎归山的淋漓之感。  “老子终于解放了。”冲着巍峨高山,我高声大喊。  “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革面会胜利的,老崔你的青春热血将洒向何方?”大嘴念口号一般,冲我乐道。  听的我真想吐,本来解放的心情很舒畅,让于大嘴一搞,兴致全无。  “滚,以后少拿你的狗肉贿赂大爷,革命不是请客吃饭,更不是你那二两狗肉。”转身,我斜视大嘴,痛快淋漓的骂道。  放眼望向西北大地千里沃川,真他奶奶的不知何去何从,难道泱泱中国,竟然容不下我崔红心吗?我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  “大嘴,要不带我去秦岭一游?让老子见识一下,你平时是不是尽是吹牛逼了,什么血海浮舟,什么秦岭冥宫,什么地下血河。”  就在我六神无主的时候,忽然想到大嘴老家就是秦岭一带的,顿时又热血沸腾起来了,什么四化建设,什么狗屁淬炼红心,倒不如到革命最需要我的地方去呢。  大嘴好像受到了我的感染,一扫刚才的萎靡不振,身体像被380伏的高压电击了一样,庞大的身躯一震,迅捷的将硕大的肥*臀从行礼包上抬了起来。  “好!老子就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血海浮舟。”
  晚上继续再发
  山洞  ——————————  火车直线南下,嘎登,嘎登像老黄牛一样。  随着火车的不停穿越,我感觉心情无限舒畅,便和大嘴一路哼唧着唱起了流行歌曲,“咱们心中有力量,嘿!咱们心中有力量!每天每日工作,……”歌声不是很美妙。却影响了整整一车厢人,主要是大嘴的嗓子高,并且像要被宰杀的公鸭一样。  坐在我们对面的是一个包裹着绿头巾的中年妇女,抱着一堆破破烂烂的东西,一路上盯着我们看。有时候被我们歌声感染的憋不住了,就去车厢对接处喘几口烟气,然后从新坐回来听歌。  “两个兵哥哥,累了就歇缓上一会吧,这样我也能歇一歇”中年妇女估计是实在憋不住了向我们提出了委婉的抗议。说完之后,她眼神游离的看向窗外,只见那青岭娉婷,一闪而过。  大嘴让妇女一干扰了,一个字喊的太高了,一口气没有换过来担心呛死,站起来愤怒的打量着中年妇女。  “大兄弟。我…我不是有意的,你…你们尽情的唱,唱吧,很好听……”  后来还是我拉了大嘴一把,他才悻悻的坐了下来。和大嘴两年多的相处,说实话对他的评价不是很高,一个字,恶。依仗着身大力不穷,男女通吃,老少通吃,动物界基本也通吃吃,所以对面那个中年妇女在被大嘴瞪了几眼之后变的安静的多了,一会便呼呼的睡了过去。  不知不觉终于熬到下车了,我有种被放出来的感觉。  这是我第一次到西安,由于交通不发达,信息也闭塞,所以对西安没有什么印象,只是在老家天津的时候,从书本上对这一古都有个大致的了解,兵马俑,鼓楼,大雁塔等等的,历史名城,帝王之都,不同凡响。  从市区出发到大嘴的老家天子峪村大约35公里的路程,我和大嘴拎着大包小包的下了火车,也没有在市区停留,毕竟再好的东西也是地上的,说实话我还没兴趣,都快被别人看烂了,我再去看那就不是我崔红心的风格了。  一路上我们坐着那种手扶拖拉机,往大嘴的老家赶去。  “大嘴,这次他妈算是亏大了,这破车,腰都快闪断了”  手扶拖拉机有的地方又叫蛤蟆车,一蹦一蹦,别提多难受,要不是路远,真他奶奶的想下来步行走也比坐车强很多。  “崔红心,我看你的觉悟也该再拔高一下了,这点苦也收不了,还谈什么血海浮舟,你就不要拧次了,有的坐就很不错了,再坚持半个小时就到了,你要是实在憋得慌就舔脚趾头去吧”  我就奇怪,在这样不堪的环境下大嘴还能呼呼的睡着了,刚才被我踹了一脚,才揉揉惺忪的小眼睛,对我呲牙咧嘴的数落了一番,便又到头睡去,“哎,没心没肺的人就这样,简直就是动物”我暗道。  “半个小时?”还好不是很长,我也一头倒在乱草里,索性就打起了盹。  只剩下手一个人静静的开着车。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大嘴把我从车上提了下来,说是到家了。  大嘴巴所在的村子叫天子峪村,离秦岭的天子峪口很近。相传当年太子李治就出生在这里,所以天子峪村因此而得名。
  六月的天子峪村,小桥流水,景色秀美,向远处望去,茫茫秦川沃野尽收眼底。群山巍峨,层峦叠嶂,俨然就是一处世外桃源,柴门小院鸡犬相闻的悠闲景象,“不愧为是太子,他奶奶的真会选地方,我要是还能重生一次,也会选择这个地方,太他妈淳朴了。”我不住的感叹,上帝造化弄人,天底下还有这等美景。  大嘴领着我在村里七拐八拐的饶了一会,便到了他舅舅家。  大嘴是孤儿,被他舅舅一手拉扯长大,说白了就是保证他没有饿死罢了。当兵之前他一直过着舅舅不疼,奶奶不爱的日子,并且在他很小的时候受尽了各种欺负。大人们也白他,小孩子们说他父亲是国民党,更是揍起他来像喝稀粥那么平常,所以也造就了大嘴现在的性格。  大嘴的舅舅今年八十多岁,头脑昏花,眼睛不好使基本算是半瞎,每年就靠大队里可怜巴巴的救济才勉强能吃个半饱。如今算是半只脚跨入了棺材,看着他舅舅穷的家徒四壁,我担心他死了之后连个棺材也用不起,很可能被随便扔个地方,任凭狼啃狗咬。  老人家也没有问什么,直接就把我们让进了家里,  撩开破烂烂的门帘后,顿时一股恶臭扑鼻而来,我估计是他舅舅的大小便应该就地解决的原因。当然我也没好意思说,反正临时呆几天。索性进了家之后把背包往铺着乱草的土炕上一扔就不管了,先躺下睡了个大饱再说吧。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下午,肚子饿的咕噜噜叫,还好身边放着一笼黑色的窝头,我想都没想就往嘴巴里塞去,等大嘴回来的时候,我已经一口气吃掉了八个。  “崔红心,你丫的也太不厚道了,总共就十个窝头,你就吃了八个,你想饿死爷不成”大嘴一看一笼窝头就剩下两个了,赶紧拿起最后的两个塞在了自己的兜子里,还不乐意的白了我几眼。  我当然没有理他,反正我是吃饱了,还打了几个饱嗝。  接下来,我在大嘴耳边低语几句。  我们决定明天一早进山,需要准备一些应急的工具。来时的路上我没有发现卖东西的合作社,索然就弄几件农具凑乎吧,什么绳子、斧头、镐、活物、蜡烛,再加上我们从部队里偷出来的德制工兵铲和军用打火机,便携式军刀,有这几样基本够了。  大嘴没有问什么,对我绝对的服从,毕竟我之前是他的排在,再说在部队的时候他也知道我有这方面的爱好,当然我也没有问他从哪里弄东西,就他舅舅家穷的怕是一根绳子都够呛能凑到,反正他有这个本事,当年一夜之间能弄两条大黄狗,这些工具对他来说小菜一碟。  反正第二天,天蒙蒙亮的时候,东西全部准备齐全,两个白色的蛇皮袋里各装了两只鹅,我瞅了瞅大嘴,看着大嘴在一边吧唧嘴巴,知道这小子又要开荤了。  “出发!”我和大嘴换下了军装,扮成务农的模样,向村外走去。然后通过一座小石桥,沿着一条狭窄的山道向秦岭的怀抱走去。  一路上我也没有问大嘴血海在什么地方,反正跟着走就是了。小道越来越窄,山越来越险,风越来越狂,终于快响午的时候,我们站在一座山顶上,向着远处眺望。  我能感到自己此时心情无比激动,就像一口闷下了半瓶牛栏山二锅头一样,不知道我们这算不算盗墓去,反正差不多吧,发现宝贝谁都会眼红的。  我顺着大嘴的手指方向望去,山脚下一条大河奔腾着涌向一个山洞,根据望气寻龙诀所讲,靠近水的山叫才能称得上龙脉,然后再看龙脉的走向,行到有水的地方,如若龙脉和河流湖泊相交,便会化气结穴,也就是说此处适合安葬,是一处风水宝地。  龙气有善恶之分,善者为富贵吉祥之龙,周围草木葱郁,灵气活现,无限活力。反之恶龙的周边巨石磷峋,草木稀少,凶气迫人,给人一种杀气腾腾的感觉。就像现在我们看到那个山涧一样,怪石嶙峋,六月本属火应该是气赤萦绕才对,但是那个山洞的周围却黑气环绕。  不过现在也管不了那么多,既然都千里迢迢的来了,是善龙是恶龙也的来出来溜溜才行。  打定主意之后,我和大嘴便向山下爬去,俗话说上山容易下山难,这话不假,等我们一路小心翼翼,喘着粗气站到洞口的时候,天已经黑兮兮的了,大嘴掏出军用手电向山洞里照去。  这种军用手电是当年
缴获美帝的,至于什么牌子已经摸的看不清了,反正还是挺好用,冲上一次电节约点能使用坚持十几个小时没有问题,射程也在500米左右。  白炽的光芒射进黑漆漆的山洞,能看到的就是突兀出来的乱石和乱草丛生,还有哗哗的水声。  “把手电推到二档,进”我向大嘴打了个前进的手语,并且切换了一个手电亮度,这样能省不少电,鬼知道这黑漆漆的洞里会有什么。当年崔化成从血魔岭出来不也是只字未提洞里的情况嘛。  我走在前面,大嘴紧贴身后,还不时的踩我的脚,说不出的别扭。大嘴怕鬼,这在当时的连队已是有目共视,别看他长的五大三粗,一双大手力大无穷,在人面前,任你是天王老子他都敢把你的头拧下来当夜壶。  记得那年连队执行秘密任务,我和大嘴还有黑龙江的刘大庆三人去枪毙几个暴徒,结果三个人的活全然他一个人干了,突突突三枪之后,三具血淋淋的尸体躺在了埋尸坑里,大嘴还不忘上前在尸体上踹几脚,看起来很是威风,只是回来后半个月的时间内,大嘴晚上不敢闭眼睛睡觉,说是一闭上眼睛就看见有人向他索命。  “崔星星,里面不会有鬼吧?我他妈怎么越走头皮越麻,阴森森的”大嘴声音压的很低说道,声音几乎刚传入我耳朵就消失了。并且他从小腿上拔出了**握在了手上,我能从大嘴的声音中感觉他说话的时候身体在颤抖。  “鬼?革命的事业就要打到一切所谓的牛鬼蛇神,大爷倒要看看他妈的鬼是什么样的,正好转回去研究一下”说这话我只是为了给大嘴壮胆罢了,我知道这种洞肯定不干净,只是我怀里揣着发丘印,不信还有什么东西能在我手里翻个**。  我们继续顺着山洞往里走,四周黑漆漆,只有微弱的手电光照在脚下不远处,没有了时间概念也不知道走了多久。  反正入口处还涛涛的大河水势越来越小,好像要干枯了一般。山洞却越来越宽大,并且突然会有脸盆大的野蝙蝠从头顶飞过,怪瘆人的。  “停!”  我忽然感觉这里的煞气越来越重,借着手电光可以看到黑雾呈回字型萦绕在外面周围。所以决定先停下来观察一下再说,只是大嘴离我太近了,直接从后面向我撞了过来,我这身板哪能经得起他的惯性,脚下一个趔趄就展幽幽的爬下了。  “大嘴**干脆用屁股看路好了”我气呼呼的骂道,随意的在身上拍了几下,忽然感觉手掌黏糊糊的,起先还以为是被地下的碎石割破了手,但是借着手电的光线一看,猛的倒抽了一口凉气,是血!他妈的,并且还是发着腥味的血,好像还很新鲜的样子。  好在我心里有准备,只是怕吓着大嘴,没敢说出来,便弯下腰在地面上来回的瞅去。  “有人”身后的大嘴突然开口说道。
  升天祭台  就在大嘴想尽一切办法砸开一条逃生通道的时候,却发现所谓的逃生通道是一条腥味滔天的血河,并且里面还有东西在游动。  大嘴这时候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他已经绝望了,逃出生天无望,刚才他好不容易说服自己,告诉自己天无绝人之路,但现在摆在他面前的分明就是一条死绝之路。  大嘴无辜的眼神望向我,希望我给他点安慰,其实我也有点绝望了,我现在能做到的就是直接抽出德制工兵铲,向那个东西全力挥去,不管它是什么,今天阻我者就一个字,死。  德制工兵铲是德国二战时期装备地面突击师的必备装备,轻便耐用,可以折叠便于携带,并且铲部钢行极好,平时可以当普通的铁锹用,危机时刻又能当战斗力极好的武器使用,可劈,可砍,可拍,可削,可砸,可甩,还可以刺。尤其在狭小空间地方,它的优势更能发挥的淋漓尽致。  所以在工兵铲和那个东西接触的瞬间,嗤的一声,一股暗红色的鲜血喷涌而出,穿起来两米多高,大嘴看我有所动作,几步跑了过来。  还好,工兵铲没有失了准心,整个铲部全部没入了那个东西的头部,随之它扭动了几下便静了下来,几乎一击毙命。  我示意大嘴把东西捞上来,大嘴现在也是经过一番的恐吓之后变的像换了个人,一番麻利的动作毫不含糊,掏出绳子,打个活口,准确无误的套住那个东西,手臂微微用力便扯了上来。  我用手电晃了一下,竟然是一条足有一米五左右长短的大鱼,样子又丑又凶,张着血盆大嘴,露出两排错乱锋利的牙齿。看着那些恐怖的牙齿我感觉头皮发麻,这要是被咬上一口,估计骨头也的粉碎了。  “食人鱼”我告诉大嘴。  “食人鱼?不是鬼就行,除了鬼,这个世界上怕是没有老子不敢动的东西了”大嘴呵呵的笑道。  “事不宜迟,这是咱们唯一的逃生之路,先下去再说”  不管下面是食人鱼还是食人鲨,总比呆在上面等死强。权衡一下,我从食人鱼脑袋上抽出工兵铲,直接就跳了下去,大嘴紧随其后,也是手握德制工兵铲,万分警惕的跟在我身后不远处。  血河气味我敢说是这辈子闻到最难闻的味道了,那种腥臭味随着我们身体进入的瞬间,扑鼻而至,呛得我眼睛都睁不开,紧接着便是大口大口的呕吐,我感觉快把内脏都吐出来了。回头看了一眼大嘴,他也好不到哪去,满身的血污,脸色煞白。  血河倒是不深,正好齐腰,宽度和我之前在上面看到的差不多。我向大嘴打了个殿后的手势,因为接下来我们要在地下隧道里前行,必须有人负责后面的安全。也多亏了两年的侦察兵历练,我和大嘴配合默契,什么事只需要一个手势便心领神会。  接下来的任务便是快速的通过,一只两只食人鱼倒不会对我们构成威胁,但是万一成群而至,那血河就成了我和大嘴的沉尸之地了,我尽量不去想这些事情,好让自己保持乐观心态,和大嘴一前一后向前方走去。  我在前面引路,大嘴在后面极为小心的退守着。为了不发出太大的动静,每一步都迈的很慢,每踏出一步都的眼观四方,耳听八面,真他妈有种度日如年的感觉。还好200米不是很远,不大会功夫就快通过隧道了。  我用强光向前晃了晃,已经能清楚的看到前方十几米处,空间突然的增大,并且还有一座直径差不多一百多米的圆形祭坛,四周雕栏巧护。  并且祭坛的周围好像还有动静,血河里几十个如刀锋般的背鳍来回的游来游去,像放哨一般。顿时我的头皮又是一紧,心里默默的祈祷着:“千万不要游过来,千万不要游过来啊”  也许真是命不该绝吧,那些食人鱼真的只围着祭坛游动,没有把我和大嘴放在眼里,或许他们有更重的东西要看护。  “更重要的东西?”我忽然被自己的想法吓住了,难道还有粽子不成,那我们这趟出来岂不是和那些盗墓贼一个性质了?那种被千人唾万人骂的盗墓贼,就在我想的入神的时候。  就听大嘴说话了,“你想喂鱼就在这等着吧,我上去了”  大嘴说完话后,一个急闪而过,庞大的身躯像个大猩猩似得,直接冲出了地道,脚下没做停留,身体一跃而起,两只大手直接扣着二米多高的血河槽上,然后手臂一用力,身体就跃上了血河槽,很麻利的动作,并且还是负重的情况下,只是这个贼孙子竟然把他的领导直接扔在这里不管了,让我心里很不舒服。  “于大嘴,你小子也太自私了,你眼里还有没有我这个排长了?”我对着大嘴就是一顿臭骂,顿感心中的怒气消解不少,便顺着大嘴的路线重复了他的动作。  其实我也是嘴上说说罢了,我知道大嘴是个很重朋友感情的人,从小一个默默的长大,内心孤独,性格孤僻,外冷内热,也没有什么可信赖的朋友。只是他不会表达的自己的感情而已,给人的第一感觉是那种绝人千里之外的冷酷无情,这也是我们两年多的相处中体会到的,大嘴绝对是那种可以为你生,为你死的那种烈汉。  我上去之后大嘴问我接下来怎么办,我苦笑着摇了摇头,接下来像一堆烂泥似得直接就倒下了,刚才神经崩的太紧了,现在需要好好的恢复一下体力再考虑下步的计划。  我一边享受着短暂的安宁,一边琢磨着下一步的计划。本来只是出于好奇,便在大嘴的鼓动下才来的血河,没想到竟会落到这般狼狈的境地,算是九死一生也不夸张,接下来不管干什么,总不能便宜了这里的墓主人,说什么也的让他放点血出来。  “倒墓”差不多半个小时后,我突然冒出两个字来。  大嘴惊奇的看着我,然后也冒出一句振奋人心的话来,“我也是怎么想的,不能便宜这个老家伙,说什么也的让他割点爱出来”  我坐起身来,把手电的光调到最大的限度,向四周扫了一圈。发现这是一个圆形的地宫,四周黑漆漆的石头壁,穹顶之上勾画着各种精美的图案,什么仙女、仙鹤、蝙蝠、寿桃等等,还有九根粗壮的石柱直接通到了穹顶之上。地宫的直径差不多有五百多米大小,因为手电的余光正好能照到对面的石壁,穹顶的正下方是祭台,祭台上面一口黑漆漆的棺木,和祭台面是平的,粗略的看了一下,心中了然。  我搜索了一下记性深处的盗墓经,初步猜想这种祭台叫升天祭台,也就是说这里的主人死后还不甘心,还想登天,还想继续他的春秋大梦。而且这种祭台的祭祀方式是相当残忍没有人性的,需要九对龙凤双胞胎,九个十八岁的黄花大姑娘,九个十八岁的壮男,反正像这么大规模的祭台,甚少的牺牲掉一千多人才能完成祭祀。  难怪这里敢叫血河,感情他奶奶的全是人的血由于某种原因,没有干枯凝固才形成的血河,人情冷暖世态炎凉甚,某些统治阶级为了达到虚无的目的,不惜牺牲数以万计敬仰他的子民,太他妈的猪狗不如了,还升天,怕是地狱都不收。  我把我的猜想和大嘴简略的说了一遍,大嘴火帽三丈蹭的站了起来,“老子今天就把他扛回去撕剥撕剥喂野狗,让他永世不得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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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升棺发财  终于该出手的时候了,但是摆在面前一个很棘手的问题,那就是怎么样才上到祭台,祭台的四周有血河,血河里面有食人鱼,并且数量还成群的,明显游过去是不行,一条一条的去斩杀太浪费时间,我们手电的电量也是有限的,估计再坚持五个小时也就成了睁眼瞎了。  我粗略的计算了一下,从我们的脚下到祭台的直线距离是不到二百米,祭台离血河的垂直距离应该也是二米左右,几乎和血河槽是同一个水平位置。这二百多米的距离内有一根石柱,并且石柱上面雕有各种栩栩如生、张牙舞爪的猛龙,所以现在唯一的方法就是借石柱荡过去,听起来像似小孩子玩秋千。前提是必须有一个人敢冒险被食人鱼撕烂的危险,爬到石柱上面系绳子,当然这个人选非我莫属了。  我问大嘴,“你带来的绳子加起来有多长?”  大嘴不解的看了我几眼,没问原因,扳了几下手指头,清脆的说道:“应该有二百多米吧,怎么了,你要是上吊的话,肯定够了”  我没有理会他的调侃,直接告诉他我的想法,大嘴倒是没有提出反对的意见,毕竟他虽然光有一身蛮力,也只能算作困龙一条,盗墓这种事情最多的还是动脑子,最重要的也不用他的冒这个险。  我让大嘴把所以的绳子全部串起来,并且越结实越好,然后把绳子的一段系在我的腰上,告诉他万一情况突发,快速的拉我回来。  “于光荣同志,咱们可是远日无仇,近日无恨,你可不能干落井下石的事啊”临走之前我不忘再安顿他一下,毕竟这是玩命,谁的命都是一条,丢了我妈再有本事也生不出我了。  大嘴没有回答我,只是阴森森的冲着我笑,笑的我腿肚子打颤,不过我知道他是在咋呼我,也就没有当回事,直接顺着血河槽滑到了血河里面,再一次饱受恶臭的折磨。  这时候比起食人鱼来,恶臭也算是一种享受了,总强过让一群食人鱼围起来,啃的骨头渣也不剩好很多,我让自己镇定了一下,一点一点的向前挪去,争取不带起半点血花。  这一刻万籁俱静,只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好像时间都停止了,感觉那根柱子是那么的遥不可及。我回头看了看大嘴,发现他没有走神,认真的看着我的每一个动作,算是解除了后顾之忧。  我每前进一步,就感觉离死亡越近,这他妈和阎王爷作邻居的滋味实在不好受,有种脑袋别在腰带上的感觉。  我走走停停,确认一下有没有引起的鱼儿们的注意,忐忑的祈祷着,“鱼儿呀,我不是你们的香饽饽,后面那个大个子才是你们的菜”,一路上差不多祈祷了五次,到第五次的时候,离那根柱子已经不到五米的距离,它想救命恩人一样高高在上的耸立在哪里,总算是侧着鬼门关绕了一遭,真是我弥陀佛了。  “小心!”  大嘴猛的向我嘶吼了一嗓子,可谓是一语喊醒梦中人呀,就在我美的时候,一群背鳍以极快的速度向我游了过来,短时间大脑短路,一片空白,我清楚在水里和鱼比速度的人是那是白痴。  现在是我为鱼肉鱼为刀俎。处境尴尬,前面有食人鱼,后面二百米的绳子几乎全部在水里侵泡着,即使大嘴来得及救我,也的把绳子绷直了才行,关键时刻我他妈还就喜欢做白痴了,我直接向前疯跑了过去,在离石柱子两米远的地方起跳,只能恳求菩萨奶奶保佑,我还不到十九岁,我不想死。  就在我跳起来双手紧紧的抱住石柱上凸出来的龙角的那一刻,脚下面几十张血盆大嘴同时张开了,一排排雪白的牙齿,等着我往下掉。  我还不放心现在的高度,万一来个食人鱼跳龙门,那我照死不误,便快速的向上爬去,直到自我感觉安全了才胆战心惊的向下看去。现在估摸着离食人鱼有四十多米高,再看对岸的大嘴,一把一把的往地下甩汗珠,脸色也苍白了很多,我不知道他是真的为我担心,还是担心我死了他自己也的成为困斗之兽。  还好石柱不是很粗,双腿稍微用力便能夹紧,我抬头向穹顶看了几眼,再有四五米我就能伸手摸着那些仙女们的脸蛋了。然后小心翼翼的腾出一只手解开腰上的绳子,找了个凸凹的明显的位置,把绳子绕了三圈才放心的系了个死扣。  然后向大嘴传话道:“于大嘴,可以荡秋千了”  大嘴会意的点了点,把手电叼在嘴巴里,屁股后面只挂了一把工兵铲,五步助跑,直接就荡了过来,呼呼的裹着风声,俨然一个飞行的杀神一般。其实像这些动作对我们来说太小儿科了,当年在部队的时候,比这个难度系数大的动作都轻车熟路,如履平地一般,所以说跟玩没什么区别,唯一不同的是下面的观众虎视眈眈。  这时大嘴已经落着了祭台之上,然后把绳子缠在自己的手腕上,向前岔开大步。我看大嘴已经做好了准备,也麻利的向下降去,落地后把绳子系在了石栏杆上,准备回去的时候用。这才不疾不徐的向棺椁走去,大嘴手握工兵铲紧随其后。  到了近前发现这个棺椁超大,比普通的棺椁足足能大一倍,我伸手在棺椁上摸了一把,外面的黑色部分应该是雌性的水牛皮所包,并非是黒木。而且这样的棺椁应该是周朝的。如多我猜的不错的话,这是三重套棺。也就是说大椁套小椁,小椁套棺材。  其实棺椁和棺材是不一样的,简单的说,套在棺材外面的叫椁,而棺只是椁里面装殓尸体的匣子。棺椁是一种身份和地位的象征,普通老百姓死后只能用简单的四寸木棺安葬,有的甚至直接就裹席入土。  棺椁制度化最早可于追溯到周朝,那时候的周朝已经形成了严格的安葬制度。像这种套棺只有诸侯、太师级别的人物才可以享用,可见由于生前的尊卑之分,死后安葬也是区分的怎么详细,这就是人和人之间的落差。
  此时大嘴从身上掏出了蜡烛,学着摸金校尉那一套,正要去点燃,却被我制止了,我告诉他对于这样的昏官狗官,生前贪污受贿无数,没人能拿他有办法,我们这是替老百姓拿回自己的东西,用不着和他请示,瞎子点灯白费蜡,没必要浪费,省一点是一点,更别说给他磕头了。  “万一老东西他妈的诈尸了怎么办?”大嘴悻悻的问道。  “放心吧,所谓的诈尸是那些生前心中存有冤屈怨恨之人,不愿入轮回之道,胸口那团煞气不散,才会诈尸,你看这个老狗,估计生前吃的,穿的,用的,抱的都难以计数了,还有诈的必要吗?”  我直接就拿起工兵铲三下五除二,把棺椁外面的水牛皮撕掉,然后在棺板的缝隙处用工兵铲一撬,嘎吱了几声,那些凹槽榫卯就被我破坏了大半,紧接着再破坏其他的凹槽榫卯。在大嘴的帮助下把第一层棺板放在了一边,里面露出了浅褐色的梓木椁,这是第二重椁。  这是我第一次挖人家祖坟,按理说应该感到惶惑不安才对,可是现在却说不出的痛快,干劲十足。  可能是因为之前我们险些死在他手里,还有就是这个老狗生前丧天害理之事干的太多了,让我和大嘴感觉挖他的祖坟是在报仇雪恨、为民除害,越干越有劲。  在撬开第二重椁的时候,激动人心的时刻终于到了,只见一口黄中带着浅绿的金丝楠木棺出现在我们的眼前,那些闪着梦幻般花纹的金丝楠木带着淡淡的楠香夹着恶臭尸气飘散开来,尽管我们捂着口鼻,依然感到作呕。  金丝楠木棺木中是棺木中极品,可以说是千金难买,据说这种木头已经绝迹了。在古时候金丝楠木是属于皇室专享,普通人想都别想,即使你敢想你也用不起,民间有一根楠一条命的说法,可见金丝楠木的珍贵稀缺。  金丝楠木作为棺木的优点很多,防水、防蚁,楠香还能驱虫,并且这种木头冬暖夏凉,能更长久的保持尸体不腐烂,一直干化下去。  从我嘴里说出的这些话硬是听的大嘴一愣一愣的,像似听天书一样,其实我也是在盗墓经里面学到的,今天正好还配上用场了,在大嘴面前显摆一下。  接下来我示意大嘴找块布把口鼻蒙上,因为升棺有讲究,不能乱来,活人的气息不能传给死人,死人的那口千年不腐之气更不能被活人吸入,不然中了尸毒,起了尸斑,就麻烦了,我们又没有准备清除尸起的糯米。  一切准备妥当之后,我和大嘴说让他站到我的身后,毕竟我有发丘印在身,即便遇上不干净的东西,它也的回避我七分,我把工兵铲插进金丝楠木棺板缝隙间,用力撬去,竟然没有半点动静,真不愧是八寸厚的帝王之棺。  后来我连续换了几个位置,才算撬开一条小缝,随着棺板不断嘎吱,小缝隙越来越宽,终于棺板大开,露出了一具黑红色的干尸,颜色看起来就像烘晒的肉干,水分几乎全被棺椁吸收完了。  干尸呈归龙状态平躺,保存的还算完好,银丝勾边戎服,带钩束腰,丝带的接头处,白玉鱼形带钩垂落腰间,面孔塌陷,黑漆漆的朝天鼻孔,双手置于下丹田出,看来死者生前还是一员武将。。  “咦,怎么没有宝贝呢?难道我们扑空了?”大嘴壮着胆子探出头来,惊讶的问道,脸色死灰,辛辛苦苦一路而来,真要没有点收获的话,那还不得把大嘴气疯了。  我免不了又给他解释了一番,我说:“棺材里的随葬品是不能随便放置的,只能放在死人的几个部位。比如后背下面和双手之中,后背下面的是七星垫背钱,七在古代是个大吉之数,七星还象征着龙,意思人死了之后可以升天华龙,穷人的七星垫背钱只是起个铜板,而有钱人,尤其是官宦一族,他们的垫背钱,基本全是金条、金块的。”  我又耐心的告诉他,最贵重的随葬品在死者嘴里面,那叫定颜珠,人死了之后还想永葆青春不老,所以定颜珠一般都是极好的上等美玉或者宝石精磨细雕而成。  这样说着,大嘴的脸色才开始精彩起来,还没等我发话,已经来到尸体的下首位置,用三棱刺把鞋挑开,伸手抓出两块碧绿色的玉佩。我无耐的感叹道:“原来人在金钱面前是可以改变的,平时连个夜路都不敢走的主,却在钱财面前也是扭曲了人性”  只见此时的大嘴像疯了般,用工兵铲直接把尸体的脑袋从嘴巴出撬烂了,一颗无色的珠子随之滚落下来,毫不客气的就抓了过去。  我也的赶快动手了,任由大嘴这样弄下去,估计一会就剩下一堆烂骨头棒子了。我用三棱刺挑开尸体的两只手,每个手里个握着一颗红色的珠子,我来不及细看,直接抓出来塞在了兜子里,然后便是盯上了尸体腰间那块鱼形带钩,这个东西价值远非金银可比,可以说金银在它面前如粪土。  明面上的宝贝基本算是搜刮个干净了,只剩下身下的七星垫背钱了,待我正要动手搬尸体的时候,只见大嘴已经伸手抓住了尸体的两条腿骨。  “喂鱼去吧”  然后便是噗通一声,接下来祭台下面传来沙沙的声音,食人鱼疯狂的动了起来。  我暗道大嘴这家伙有点损阴德了,好歹也是死者为大,哪能像丢垃圾一样,说扔就扔,不过话又说话来,老狗能有今天的下场,也是他前世种种下了因,才有了今天的果,这就叫因果循环。  此时我也管不了那么多了,便低头向棺底看去,七枚金灿灿的圆钱,呈北斗七星铺开,然后弯腰下去全部收入囊中,此时的大嘴脸上也是乐开了花。  我看看手电的光越来越暗淡,也该是出去的时候了,此行收获满满,全是意外之财。
  人无远虑  我说该出去了,大嘴巴还不甘心,用三棱刺在棺材里不停的挑来挑去的,就像是十天没吃肉的狼一样。  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便打算吓唬他几句,我对着大嘴认真的说道:“大嘴,倒斗界有个不成文的行规,那就是在墓穴里呆的时间不能超过三个小时,不然容易被鬼惦记,身上起尸斑”  现在大嘴对我的话,一点也不敢违拗,尤其是今天,我的表现着实让大嘴佩服的五体投地,所以当我话音落下的时候,大嘴警惕的看了看四周,然后又掐指算了一下时间,顿时脸上开始便的惨白起来。  就听大嘴埋怨道,“老崔呀,你小子真坏!没想到离开部队了你变的更坏了”  说完还狠狠的白了我一眼,自顾自的向系绳子的地方走去。  我看着大嘴此时像个笨熊似得,心里透着乐呵。没想到大嘴脑袋这么简单,随便编个瞎话她就深信不疑了,你怀疑他这十八九年是怎么活下来的。  “大嘴,路在这呢”我指了指血河  大嘴听我这么一说,停了下来,脑残的看着我,“你想去喂鱼,本大爷可不奉陪,如今美好的日子才刚刚开始,生命诚可贵啊”说着还故意掏出手里的那两块玉佩掂了掂,又放在嘴边吹了一下,很嚣张的重新揣回了兜里。  我指了指血河里那些漂浮着的鱼尸,大嘴这才好奇的凑了过了。  “崔红心,怎么回事?是你干的?”  “这样**的问题你都能问的出来,真不知道你这十八九年是怎么活过来的,哎,是它们自爆的,食人鱼的寿命其实很短,能活几千年靠的尸气,如今尸体都毁了,它们当然就的死”  “走吧,别愣着了”我向大嘴招呼了一下,便跳进了血河向前走去。  过了一会才看到大嘴呼哧呼哧的跑了过来,手里拎着那个蛇皮袋子。  接下来该考虑肚子的问题了,忙乎了一整天,现在才感觉到肚子咕咕直叫。先出去烤只鹅吧,如果生物钟不是乱的很离谱的话,现在外面应该是白天,正好吃跑美美的睡上一觉。  手电越来越昏暗了,好在前面好像又出来了哗哗的流水声。  我不知道该庆幸自己第一次出手就大获全胜呢,还是该为自己悲哀呢,竟然无意识的成了一名盗墓贼,还是那种怀揣发丘印的盗墓贼,这在大明以前应该叫发丘天官才对,我也不知我们现在叫什么。  我忽然脑袋里面生出一个可怕的想法来,我以后的路该怎么走下去呢,回天津老家,显然不行,老头子大半辈子的心血全部集中在我的身上了,如果知道我是被强制退伍,还不气的吐血。那么现在唯一的出路就是一条路走到黑了,至于老头子那边倒是好糊弄。  不知道大嘴的想法了,发丘天官倒斗最讲究的就是合作,正好我也需要几个得力的助手,先征求一下大嘴的意见才对。  我看大嘴在后面乐呵呵的走着,便正儿八经的说道:“于光荣,我们这次的任务也算完成了,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呢?是自谋生路还是?”我故意在后面留了个小尾巴,让大嘴去思考去。  我还以为他会把手里的几个宝贝卖了之后,安享他的下半辈子呢,没想到大嘴的回答很让我意外。  只听大嘴说道:“我他妈就是一条贱命,一个人吃跑全家不饿,没什么想法,你去哪我就去哪,大不了一起升棺发财”  大嘴快人快语,这一点我很欣赏,平时那只是抖抖嘴罢了,一旦认真起来,又是另外一回事了,既然大嘴有这样的想法正好和我不谋而合,盗亦有道,那就闯吧,广阔天地练红心,扎根土里志不移。  我们一边走着,一边乱七八糟的闲扯淡,此时前面洞口已经很清楚了,两人便加快了脚步,向外面奔去。  “还是外面好啊,这空气清幽幽的,他奶奶的比我亲娘都亲”大嘴大口的呼吸着山涧的新鲜空气,感叹了好一阵。  我心想正好你感慨你的,我去前面先睡一觉再说,正好前面有几块很平滑的大石头,被太阳晒得热乎乎的,便一股脑躺了一下。  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忽然有股香味串进了鼻子里,起先还以为是做梦呢,睁开眼睛才发现,原来大嘴坐在一边抱着半只鹅啃,我正要骂这小子太他妈黑的时候,大嘴先是开口了说话了。  “你小子真会赶点,我咬了一口还没有咽下去呢,你就醒来了,别急给你留着呢”  我顺着大嘴指点的方向看去,果然快要熄灭的火堆上架着半只大肥鹅,别说还真是饿透了,换做平时这半只鹅足能吃三顿,可今天不一样了,不大一会的功夫,手里几乎就剩下一幅骨头架子了,总算吃饱睡足了,也该再行动的时候了。  我说道:“大嘴,你说的秦岭冥宫在什么方位,远不远?”  大嘴舔了舔几个脏兮兮的手指头,开口说道:“远倒是不远,只是那个听人说太邪门了,一般人即便白天也不敢接近那块地皮,更不要说是晚上了”  大嘴在衣服上擦了擦手便娓娓道理,说早在清朝的时候,这个地方就有带大帽子的人扛着炸药来挖过墓,后来到了民国,还是带大盖帽子的兵腿子过来盗墓,还想还发生过枪战。反正是解放眼前那个地方就没有太平过几年,陆陆续续有人过来寻宝,只是没有一个得手的,并且每过来一批人,能回去的不到三成。  大嘴接着说道,其实那个地方原来叫玉女峰,后来让大炮炸药把整个主峰给夷平了,所以现在只有几个大土堆了。  大嘴越说越有兴致,我也是连连的点头,看来这个秦岭冥宫是挺邪门的,想要进山非得采购一批好装备不行,可不能像毛爷爷那样小米加步枪干小鬼子了。
  弯弓没有回头箭  ——————————  我把自己的想法和大嘴一说,马上就得到了大嘴的响应,他说他哪里还有四百元转业费,留过三十元交党费之外,再给舅舅留上二十,其余的可以全部拿出来采购工具。  不得不说,大嘴是个实在人,没什么花花肠子,这个时候还不忘记交党费,这一点就比我的觉悟要高。  当初,我们离开部队的时候,每人发了四百元的转业费,好方便在社会上找工作,或者干个个体什么的。  自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大搞改革开发,人们的头脑也活络了起来,从上纲上线的斗争中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所以刚离开部队的时候,我还打算乘着改革的春风干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只是人算不如天算,没想到拐弯抹角的竟然干起来倒墓的勾当。  不管怎么样,大道通衢,反正地下的东西埋着也是埋着,不如让我们兄弟二人拿出来服务四化建设的好。  我想着想着就想歪了  大嘴的想法倒是挺好,只是我们两个人的钱加起来也不到一千,经不起一折腾,还不如找个黑市把手里的山货甩出点现实。  老话说的好,手里有钱心里不慌,不管干什么都不用畏手畏脚的,想要做个现代化的发丘天官,肯定离不开一样东西,那就是——枪!  我的话一出口,大嘴立马惊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崔红心,你不发烧吧?私藏枪支可是掉脑袋的事情啊,再说你有渠道吗?枪支可是管理的很严格的。”  “盗墓这行本就是随时掉脑袋的事情,脑袋长着只是暂时的,不一定那天,出门忘看黄历,吧嗒一声就掉了也说不定。渠道的事不用你操心,我自有办法。”我对大嘴说道。  我已经坚定了决心,要么不干,要干就干的轰轰烈烈的。  接下来,我给大嘴罗列了一张清单,上面有几样东西需要他在西安采购,飞虎爪、金钢伞、探阴爪、黑折子、北地玄珠、洛阳铲、旋风铲。并且安顿他找个机会把手里的山货甩点出去。  我需要出一趟远门,一个月的时间,在天子峪村碰面。  临走时,我反复地告诉大嘴,洛阳铲一定要弄到手。  洛阳铲,半圆柱形的铁铲,一段有柄,可以接装上腊木杆,再利用特制的绳索,能探视地面几十米以下的情况,了解古墓情况和土质情况。  安顿好大嘴以后,我直接在路上拦车先去了西安。然后一路南下,五天之后我站在了云南某个镇的街头,这是一个典型的未开化之地,人们对我投来异样的眼光,像看外星人似的,我倒是不在意他们怎么看我,反正也少不了几两肉,关键是我的看仔细端详他们,需要找我想找的那种人。  第一次来到云南这块偏僻小地,美丽的亚热带风光的确很美,花开四季山水相连,村寨相望凤尾竹绿。小镇主要以汉族为主,其他如傣族、景颇族、德昂族、僳僳族、阿昌族只占了很少一部分。由于这里位于中印缅的交界处,所以异域风情随处可见。  虽然身处幻景之中,但是我没心思见山拜山,见佛拜佛,我只是很随便的溜溜达达,找一些看起来闲散的人,施以小惠博取大谋,终于在三天后,在一个小型集市,我朝着一个看起来油头粉面的印度商人走了过去。  商人看起来五十来岁,黝黑的皮肤像打过蜡一般,一头天然的卷毛紧紧贴在脑瓜上,一看就是那种常年混迹生意场的老顽童,为了谨慎起见,我把珠子在他面前晃了一下,随即收了起来。  “夜明珠!”那人先是眼前一亮,随即,操着磕磕巴巴的中国话说道。  准确的说应该叫悬珠,这个我早已打问清楚,本不打算把中国的东西交易给外国佬的,不过仔细一想,其实也无所谓了,夜明珠本身也没什么探究价值,只是在某些人的眼里感到神秘罢了,趁机狠狠的敲诈他一笔,也算心理平衡了。  果然,老外接过珠子在鼻子底下闻了起来,又捧在手中仔细的观瞧了半响,一副相见恨晚的表情,爬满鼻毛的鼻孔时大时小,看的人很是作呕。  接着,老外冲着我一乐,说道:“我对你们中国的古董很是赞赏,这颗夜明珠我要了,小老弟,三十万人民币,怎么样?行有行规,我们做生意从不欺诈老小。  三十万?我猛的心里一惊,感觉手背的青筋都蹦了起来,三十万我都不敢想象是个什么样的概念,不过,我还是强行的镇定了下来,假装一副失望的望向老外。但凡商人,那个没有半肚子油水,尤其是和这种油头滑面的老外做交易,我必须的留点心眼。  “哎,这颗夜明珠本是皇宫御用之物,至宋朝我家先祖手中一直保存到今,要不是家中急于用钱,我也不会割爱,冒着背弃祖宗的骂名,算了,既然您不识货,我只能另寻伯乐了。”我对老外说道,然后小心的将珠子收好,向人群中走去。  “小老弟,价钱好商量……”  “低于五十万,没得商量……”  最终,悬珠以四十三万成交,不过还附加了一个条件,那就是给我介绍一处地下枪支市场,没办法山货交易要快人快语,如若不然那是要吃枪子的事情。  和老外在一个隐蔽的地方交易完事,我把钱简单的分成三捆绑在了腰间,手头留下五万的活动资金,在前往那处枪子黑窝点前,花了三十元买了一把短刀,藏于腰间用于防身,毕竟那种黑窝点可不是什么友善之地,弄不好就的枪剑相向。  我一路上小心谨慎,转乘了几次马车之后,徒步向一个翠竹环绕的大寨子走去,进寨前免不了还的交点过路费,那个当地人叽叽哇哇的说了一堆,把我带到了一处简易的竹排小二楼上,然后便跑着离开了。  好家伙,进去才发现,在这里几乎什么样的武器都能看到,甚至还有我在部队那会使用的红箭筒。里面的客人并不多,老板们也是一边扣着脚丫子,一边欣赏着那些花花绿绿的人。  这时,我发现一位肥胖的黑大姐老是盯着我这边看,我抿嘴一笑,便向她走了过去。  “西北山沟浮云起,蔓子非子一起吆喝。”来到胖姐摊前,我说道。  这是一种黑市隐语,外人很难听懂,大意是告诉她我是从西北来的,我需要枪和子弹。  胖姐马上变的贼亮起来,极其谨慎的对我眼神搜查一顿之后,又简断的和我说了几句隐语,这才放心的把我让进了柜台的后堂,东西全在,让我自己挑。  说实话,我虽然是侦察兵出身,也算是玩枪的高手,但是真还没有见过这么多枪,眼花缭乱的。  最终我拿起了一把M1911,我知道这枪结构简单,零件数小,拆解起来方便,并且故障率低,弹匣容量为7发,基本50米内可以目空一切。  然后我又提起一把AK47式突击步*枪看看了,他妈的真是好东西,难怪能成为全世界爱枪之人的荣宠,弹匣容量为30发,我估计300米内足能横扫一切牛鬼*蛇神。  接下来我告诉黑姐,我选好了,两把M1911,一把AK47,子弹越多越好,当然,价格也是很肉疼的,总共三万人民币。经过一番的简单打包,我没敢在此地停留,直接推门而出。  现在考虑的事情,就是怎么样才能顺利的把枪带回内地,不让警察叔叔们发现。好在我用枪这么多年,出去之后,不大的功夫便把三枝枪拆解成了稀碎,然后用锡纸里三层外三层抱了几十层,才满意的扬尘而去。  闯吧!反正我有退伍军人*证明,暂时不用担心车上的安全问题,除非有什么突发情况发生。  就这样一路上忐忑不安的上车、下车、倒车,又是三四天的折腾,感觉浑身的骨头都散架了一般,等摇摇晃晃的走出西安车站的时候,我才会心的笑了笑,如被大赦了一般。
  秦岭冥宫1  再次回到大嘴舅舅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  为了行动的更秘密,更稳妥,大嘴自己收拾出一个屋子居住,空间虽然不大,但是经过大嘴的精心布置显得干净了很多,并且他在窗户外面蒙了一层塑料膜,防止隔墙有耳,毕竟接下来要干的事情,可是掉脑袋的事,只能小心外加谨慎。  我推门进去,看见大嘴百无聊赖的躺在炕上,手里把玩着那个玉佩,他看见我进来,噌的坐了起来。  “回来的挺快啊,整整提前了十天,看来一切很顺利”大嘴和我说道。  回家了才感觉身上一点力气都没有了,赶紧把身上的那些家伙事扔在了炕上,对着大嘴懒慵慵的说道:“那当然,不看老子是什么人,家伙全在里面呢,自己挑喜欢的吧”我知道大嘴喜欢AK,以前在侦查连的时候就嚷嚷着嫌弃自己手里的武器不够分量,威力也太儿戏,有时候连做梦都会蹦出AK几个字来,所以说这把AK主要是给大嘴买的。  我看大嘴很认真的解开了包裹,小心的剥去锡纸,手巧的像个姑娘一样。  起先大嘴只看到一些枪支的零部件,只是眉头蹙着,面无表情的拿起一件,放下一件,某一时刻,大嘴就像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一样,眼睛变的贼亮起来,已经足够宽大的嘴巴,裂的更宽了。  “妈的,我的宝贝AK,快点让大爷摸摸”大嘴一边啧啧着,一边找寻找AK的零部件,然后再一件一件的组装起来,几分钟的时间,大嘴威风凛凛的立在地上,兴奋加感动的看着我,似有千言万语。  “谢谢老崔,看来还是你了解我大嘴啊,他奶奶的,有AK在手,老子一人就能干进秦岭冥宫,杀他个鸡飞狗跳,哈哈哈”大嘴肆无忌惮的笑着,我感觉捂住了他的嘴。  我打趣说道:“你甚至都用不着AK47,光是站在冥宫门口,扯开你那广阔的大嘴笑笑,足能吓得那些神鬼们尿裤子了”  “滚开,老崔,你就不能夸我一次吗?从你里嘴里永远都听不到美妙的声音”大嘴说完不再理我了,直接抱着枪睡觉去了,我暗骂道,真是个脑残,还以为抱了个大美女呢。  我也没敢在呆着,快速的把炕上的那些东西组装起来,找了个隐蔽的地方放好,呼呼睡去了。  清晨的天子峪村,太阳伴着鸡叫缓缓升起,我看着大嘴还在熟睡中,哈喇子留的很长,便没有叫醒他,独自推门出去了,金色的光芒打在脸色,感觉很舒服,然后伸了几个懒腰,打了一会军体拳,看见大嘴迷糊着眼睛向我走了过来,并且讥讽的说道:“小样,还挺像那么回事的,来,来,打我一拳试试”  我看着大嘴那很恶心的表情,摇了摇头,对他说道:“没兴趣,你皮太厚,除非用M1911还差不多”,我没有再理会大嘴,忙着去收拾东西去了,家里的地上放着大嘴买回来的工具,我清点了一下,发现大嘴办事还行,能靠的住,一样都没有拉下。  这时候大嘴回来问我什么时候出发,我告诉他晚上,现在人多容易被发现,大嘴哦了一声便有开始摆弄他的枪去了,我把所有的东西都掏出来分了一下,两件采用模块化设计的战术背心,四把战术手电,还有两个大水壶,一壶水,一壶二锅头,还有其他七零八落的东西,指南针,防风打火机,防毒面具,高硬度军用头盔等等,这些东西加起来,怕是每个人负重不低于30公斤,忽然感觉又回到了当年那个吃糠咽菜的时候。  然后我走到小院里把发丘印找个安全的地方放好,让他晒晒太,补充点阳气。  百无聊赖的和大嘴扯了一天淡,终于挨到天黑将下来了。  我和大嘴穿戴整齐,向天子峪口走去,昏黄的月光,清爽的山风,两道全副武装的黑影,一前一后颠簸前行。  夜色下的秦岭张牙舞爪,怪石嶙峋,偶尔传出夜猫子,财狼嚎叫声,我感觉这才男人应该有的生活,那些只知道搂搂抱抱,摸来摸去有失男人的雄风。  这次我们没有选择在山涧穿行,而是沿着绵延起伏的山脊行动,大嘴一边挥舞着工兵铲开路,一路吹着小曲。我跟在他身后,眼光放远看向那些黑黝黝的崇山峻岭千沟万壑,也不知道究竟跨过了几个峰头,反正是离当初的豪情壮志渐行渐远。  大嘴这个时候忽然停了下来,用手指向远处两个被茂密树木覆盖的小山包,告诉我那两个山包就是当年的玉女峰原址。  我目不转睛的盯着玉女峰,真不敢想象,以前挺拔娉婷的玉女之峰竟然被摧残的像老太太之峰了,两个起伏的峰包南北方向分开,仔细的看去还真像一个仰面朝天躺着的美人,只是硝烟退去了她薄弱的面纱,使得她饱受风吹日晒,容颜已老。两个峰包之上隐隐约约缠绕着一黑一红两种雾气,呈斗气之势,看来玉女峰这几年过的并不舒坦。一般出现斗气这种现象的龙气很少见到,如果我猜的不错的话,这里的煞气太重,或许再过几十年之后,玉女峰将变成光秃秃的大土包,因为煞气之下难有生命。  然后两人坐下来,灌了几口二锅头,补充了点干粮,把弹夹压满,保险全开,便向着玉女峰走去。  我们离玉女峰并不远,一个小时的路程辗转即到,我告诉大嘴把防毒面具带上,这里的煞气太重,等我们到了玉女峰的近前,才发现峰包四周有很多盗洞,大的小的,深浅不一的,可以这么说吧,玉女峰已经千疮百孔。不过这样也好,省的我们再打洞了。  大嘴开口问我,“老崔,你说冥宫在那个包里?咱们总不能两个全进去转一圈吧?”  我冲着大嘴乐了一下,告诉他不在任何一个包里,而是在两个包的中间点位置,因为中间的位置才是阴阳交1配之所,化气结穴之地,并且这里地下很可能有暗河流过,不然就不会成为龙脉了。  大嘴似懂非懂的点了点,旋即有摇了摇头,无辜的瞪着眼睛看我,我告诉他我脸上没有开花,照着我的话做干就可以了,大嘴这次很听话点了点头。  我还告诉他之所以没有人在墓的正上方打洞,是因为在墓室的外面有沙层和琉璃,一个不当就的被活埋。虽然从旁边打洞离墓室的距离远点,但相比较安全,接下来我们要做的就是,找一个最成熟的盗洞进去研究一下,也许能事半功倍。
  秦岭冥宫2  我和大嘴花了一天的时间在两个峰包的周围绕了一圈,发现其中有一个盗洞打的非常好,洞内圆滑,洞口也很大,起码在里面可以调个头基本没有问题。大嘴用手电向洞内晃了晃,漆黑一片深不见底,洞呈三十度坡一直向下延伸,只是不确定有没有打透墓穴,只能亲自下去试试了。  我把手电卡在头盔上的钢槽里,便第一个向漆黑的洞里爬了进去,大嘴紧随其后,学着我们的样子,向前爬着。手电的亮度正好可以照到前方五米多的地方,我一边爬一边在洞壁上用工兵铲划个记号出来,也许只是一个举手之劳,不一定就能成为救命的稻草。倒斗,第一比拼的是身上的护身之物,比如摸金符和发丘印,第二就是经验,经验是一次次摸爬滚打积累出来的,而不像武侠小说里面写的那样,伸手轻点你的泥丸穴,毕生的经验和功法就传给你了,那是纯粹扯淡。  这是我和大嘴第一次爬盗洞,的确就像一些文字里写的那样很恐怖,那种来自黑暗的恐惧,和空间上的压抑,我敢说若果心态不好的人,在盗洞里爬上一会就能憋疯了,关键还有一点,谁也不知道盗洞的另一端会是什么,金灿灿的宝贝?还是浑身长着绿毛的僵尸。  幸亏这条盗洞搁置的年久了,里面的空气和地面上基本无二,也就少去了一份担忧,所以现在担心的就是那些千奇百怪的机关,万一从里面射出一支毒弩,我和大嘴两个人都的被串了糖葫芦,所以又往前爬了一会,我把金刚扇半撑开,挡在了前面。  这里没有时间概念,所以我也不知道爬了多久,这时能感觉到洞的方向变化了,好像没有了坡度。  这个时候大嘴用听筒给我传唤过来,问我还的多少时间才能到达墓穴。  我对着听筒说道:“我也不知道,注意周围动静,走就是了”  大嘴对着听筒说了一声:“好吧,全听你的”  这个听筒是我们出发前临时制作的,用两个铁盒子在底部钻个孔,再用绳子连起来,每人一个,由于小时候常玩,感觉这次行动应该能派上用,所以就试着做了一个,果然没有让我失望,很轻的说话声也能顺着绳子传到大嘴的耳朵了。  现在盗洞变的笔直了,也开阔了很多,我试着站起来,基本可以猫着腰走,心道今天他奶奶的运气真不错,几百个盗洞就像押宝一样,竟然还押中了,照这样下去估计用了多少时间,兴许还能在洞里跑呢。  就在我心里美的时候,突然听到突突突三声震耳的枪声,由于在洞里声音听的特别真切特别近,如果不是有钢盔掩着耳朵,我估计此时两只耳朵都能震的出血。这大嘴嘚瑟的,早知道当初就给他买一把79式微冲好了。  我头也没回直接骂道:“**疯了吗?乱开什么枪,想干死老子不成,回去就把AK上交过来”骂完后,我猫腰继续向前走去。  按理说大嘴虽然长的笨重,但也不是却心眼的人,好歹也在侦察连玩了两年多枪,不可能不懂的这些常规的,我忽然生出一种不好的念头,连忙回头看去,只见链接听筒的那条绳子软软的垂在了地上。  不好,出事了,便疯了似得扯动那条绳子。  为了省电,在漆黑的洞里就我开着手电,大嘴和我唯一的联系就是靠手里的听筒,当我扯过大嘴之前用的铁盒时,骇然发现,铁盒已经严重变形了,就好像被人用脚跺了好几下,并且还能感觉手握的地方黏糊糊的,是血,我的第一感觉就这黏糊糊的东西是血。  “大嘴,出来!”我扯开嗓子喊了过去,人命关天,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如果大嘴有个三长两短,我他妈这辈子也就生不如死了,自己的战友,同床好兄弟,就在眼皮底下活生生消失了。  我接着喊道:“于光荣,于大嘴……”漆黑的洞里,没有半点反应,我是真的急了,这才多大会功夫就出事了。  我把M1911从小腿上拔了出来,跌跌撞撞的向来的路上跑去,很多次身体撞在洞壁上,感觉生疼,现在也管不了那么多了。跑了几步前面直不起腰了,我就匍匐前进,把在部队穿越火障的速度拿了出来,尽管此时已经是陡坡了,但我的速度依然没有减,继续匍匐着喊着,感觉汗水滴滴答答的直往手臂上掉去。  四周死静的,令人毛骨悚然。  “余大嘴,**没死就给老子滚出来,不然老子一枪毙了你”  又爬了几下我就跃出了盗洞,一无所获。  让我头疼的是,一个大活人怎么会突然就不见了,此时昏黄的月光也藏了起来,四周漆黑一片,唯一能感到的就是手电照亮的那片可怜巴巴的地方,但是比起这浩瀚无边的秦岭山脉,这点光算个鸟。  我站在峰包前的空地上,索性把眼睛闭上,反正什么也看不见,闭上眼睛起码耳朵的作用更能发挥出来了,然后我把M1911紧紧的握在手里,食指压在扳机上,听着山间呼啸而过的风,带着丝丝的凉意,直入毛孔。  “大嘴,滚出开,老子他妈的毙了你”我声嘶力竭的大喊着,回应我的却是那一望无际的黑暗。  我仰头朝天骂道:“老天爷,老子cnm,把老子的兄弟还回来,不然老子和你没完”  砰砰……七道愤怒的流光直插云霄而去。  夜,太冷了,我几乎全身抖了起来,感觉呼吸都很费劲,大口的喘着气,我一把扯下了脸上的防毒面具,心道该死面朝天,不该死又一年,只是大嘴如今在哪里,我相信他没有死,即便是死,我也的找到他的尸体。  我回复了一下神志,向洞里再次爬去,直觉告诉我这个洞肯定有问题,机关,毒弩,翻板,诅咒,墓道塞石、连环翻板、流沙、塞门刀车都不是,那么只剩下尸变、幻景两种情况了。  “尸变?老子还没有拿你一毛钱呢,你对老子的兄弟下手未免太早了吧,不管怎么样,哪怕我崔红心挫骨扬灰也要把你的老窝端掉,把你的肉身烧掉,老子让你永世不得超生,永远入不了轮回之道”我一边爬着,一边暗暗的发誓。  咚咚咚  就在我心灰意冷,机械式的重复着一个动作的时候,忽然听到一种细微的敲击声,好像那声音好像就在我的身边,难道是大嘴?还是什么东西?  如果是大嘴的话,那他又在什么地方,想到这我头皮都紧崩起来,说实话我也不知道这个世界有没有鬼,人往往对超出自己想象之外的东西都很害怕,因为他们束手无策,在那些未知的情况下没有任何反抗能力。  不会是传说中的异度空间吧?那样就麻烦了,连大嘴的尸体怕是也找不回来了,我有开始想歪歪了。  咚咚咚,又是连续三声,这下更清晰了,好像是在我右侧的洞壁上发出的。  不管洞壁另一头是什么,鬼或者是僵尸,再或者是地狱,我也的试试才行,脑袋掉了也就碗大个疤。我直接朝着洞壁斜身侧踢过去,入脚之处传出同样咚咚咚,果然洞壁是空的,接着我又连续踹几脚,只发出响声,连个土渣渣也不掉,看来靠脚是踹不开了。  我把别在战术背心后面的工兵铲抽了出来,在墙壁上疯狂的刨了起来,也不知道一口气刨了多少下,反正就在这口气马上用完的时候,轰的一声,洞壁塌陷了,一股阴森森的风吹在了我的脸上。
  秦岭冥宫3  随着轰的一声响,洞壁塌陷,一阵阴风扑面而来,好像来自九幽黄泉之地,令人毛骨悚然,真真切切的让我不寒而栗,让我的心灵产生了共鸣。一瞬之间,我嗅到了死亡的味道。幸亏我心中有一道执念,那就是为了自己的兄弟赌一把死一回,即便洞里是群魔乱舞,我他妈也认了,阎王让我三更死,我绝对活不出五更去,既然是这样,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一把手电发着昏暗的光束和一把M1911阴森森的枪口慢慢的伸进了塌陷的洞口,我想借着亮度看看里面的情况,到底这空穴之风来自何处。  “谁?”  我的手臂猛的被一只大手抓了个正着,我想这种被偷袭的感觉,我他妈这辈子不想有第二次了,我宁愿面对真刀真枪,哪怕你一枪把我轰死,我也能接受,但是这样的感觉我承受不住第二次。  那是一只手非常有力的手,我大力挣脱,却没有成功,我的脑袋经过几秒的短路之后,马上恢复了神志,抬起右手的枪就扣动扳机,本来我的食指就死死的压在扳机之上,只要轻轻一勾就能完成一次射击,不管对面是什么东西,一枪下去不死也的重伤,除非……它已经是死物,此时我的大脑也已经下达了射击的命令。  “排长……”  这时,忽然听到有人喊我的名字,很低沉的声音。  “是大嘴?”声音很熟悉,但是我手指已经开始弯曲变形了,现在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手腕在万分之一秒内动了那么一下,随之一声清脆的响声刺破了黑暗和死静,一道炽白的光顺着枪膛愤怒而出。  此时此刻,我的心紧张到了极点,我竟然亲手射杀了我的战友加伙伴。  枪声之后,对面微弱的声音也戛然而止,洞口里面变得死寂一般,抓着我的手也慢慢的松开了,这一刻我的脑海里一片空白,我的枪口没有对准敌人,而是瞄准了我的战友。  “大嘴,告诉我你死了没有?”  我疯狂的喊道,同时对着已经塌陷的墙壁疯了似的肘击过去,窟窿越来越大,我的肘部越来越疼,感觉黏糊糊的东西顺着手腕往下流,然后顺着窟窿艰难的爬了过去。  昏暗的光亮下我看到了躺在地上的大嘴,一动不动。  让我发疯的是这里用了一种特殊材料涂抹过,能吸收光线,你的手电再牛逼,也只是昏黄的一片,照不出两米的距离,情急之下我掏出了另一把手电卡在头盔的钢槽上,这下总算看清楚了点,此时的大嘴满嘴是血。  我颤抖着双腿爬过去,然后把枪扔在地上,食指伸过去,探试着他的鼻息,时间滴答滴答的过去了不知道多久,一缕湿湿的气打在我的食指上,不幸中的万幸,大嘴竟然还有口气,我紧绷的神经才舒展开了一点。  “别试了,我他妈还没死呢”大嘴微微张开的嘴巴艰难的挤出了几个字来。  我看见大嘴还能开口说话,一颗乱颤的心终于慢慢的平复了下来,连忙找出一个北帝玄珠在大嘴的鼻子底下捏碎,大嘴懂了我的意思,缓缓的吸了几口。  还别说,北帝玄珠这个东西还真神奇,仅仅一刻钟的时间,大嘴的眼睛里恢复了生气,闪现出一丝光芒,看来大嘴死不了了,我心里说不出的兴奋,一种死里逃生,重生之后的兴奋。  此时大嘴冲着我乐了一下,说道:“老崔呀,你的枪法有待提高了,让你打都打不死,让我看笑话了啊,呵呵”  我没有和他逞口舌之威,开口说道:“别贫了,早知道老子就给你补一枪算了,说说你是怎么回事吧,阎王爷没有留你下来喝一盅吗?”  这时候,大嘴气色开始慢慢的好转,抓着我的手臂坐起来,向我娓娓道来。  原来就在我们两人通话结束之后,大嘴刚刚往前爬了几步,眼前忽然出现了一道白色人影,并且看那身材和穿扮,好像是个年轻的女子,白影幽幽的向他飘了过来,大嘴在害怕之余,便冲着白色人影扣动了扳机,目标是命中了,但是那白色人影却没有受到半点伤害,继续向他飘去。就在大嘴想要第二次射击的时候,忽然一股异香飘入了他的鼻孔。  顷刻之间,一种酥麻的感觉向他全身所有的神经末梢涌去。接下来他便没有感觉,直到他醒来的时候,骇然发现自己已经身处一条甬道之中。  在甬道中他能清楚的听到我的嘶喊声,还有我在盗洞外面放空枪的声音,但是却看不到我。由于心里极度害怕,他就不停的敲击甬道壁,直到我及时发现并救了他,不然在这气体浑浊的甬道里,怕是支持不了多长时间,就的缺氧而死。  说完之后,大嘴冲着我干笑,我也学着大嘴的样子冲他说道:“其实你的水平也退步了,三颗子弹竟然没有撂倒我,下去好好的反省去吧”我重重拍了拍大嘴的肩膀,心道,幸亏大嘴开枪的时候盗洞变换了方向,不然早就被AK那可怕的威力打成蜂窝煤了。  我用手电在甬道中晃了一圈,发现这里的空间很宽敞,足能畅行无阻的跑两辆马车,甬道的地下铺着整齐的大青砖,两面的甬壁不知道用什么材料涂抹过,发着幽静的绿光,不仅能吸收光线,还能发出一种很奇怪的香味,难道刚才刚才的一切和这香味有关?  如果我猜的没错,整个玉女峰都被下了幻术,所以千百年来盗者无数,不乏身怀绝技,经验毒辣的行家,但却没有一例成功,不然也不会出现几百个盗洞,所以幻术应该是最好的解释了。  幻术多见于中原地区,却发源自西域之地,幻术是一种精神攻击,以特定的动作、声音、景象和特殊的药物让人陷入精神恍惚的状态,在意识中产生各种各样的幻觉,它可以支配人的大脑,让你自相残杀,也可以让你自杀。  幻术大体分三种,最常见就是点燃千叶曼陀罗花粉让人产生幻觉,或者利用千叶曼陀罗花的妖艳让人产生视觉上幻觉,进而影响大脑;第二种就是利用催眠术让人产生幻术,进入飘渺的幻景之中;第三种被称为幻化之王,以五行、阴阳想结合,设置幻化之坛或者阵法,直接操控人的大脑和身体,让你成为某种意义上的行尸走肉,肉身傀儡。  和大嘴简单的介绍了一下幻术,然后我把大嘴搀扶着站了起来,看到他除了手上胳膊上有擦伤外,其他的地方并无大碍,由于刚才大嘴一直是躺着的,所以我那一枪连威胁的作用都没有起到。  现在我还不能确定大嘴被那种幻术所迷惑,但是可以肯定的是秦岭冥宫简直就是一座大型的幻化之坛,处处都可以让你坠入幻景之中。  如今看到大嘴并无大碍,高兴之余,两人猛灌了几口二锅头,然后相视一笑,俗话说的好,不入虎穴不得虎子,幻术固然神秘强大,但也不是不可侵犯,只要意志够坚定,再强大的幻术都能被破解。  我和大嘴从头到脚全副武装,从钢盔到防毒面具,再把北帝玄珠放在伸手可及的地方,压制好足够多的弹夹插在腰间,我右手紧紧的握着M1911,左手倒握工兵铲,做好随时战斗的准备。  大嘴一只手端着AK,另一只手握着黑驴蹄子,和我并肩走在一起,四道光柱同时照向幽绿的甬道。  我们越是往里走,那绿色的甬壁越是艳丽,有种绿翠欲滴的感觉,并且那香味也是越来越浓烈,说不出的阴沉感觉。  这时候大嘴忽然把手电对着甬顶照去,昏暗的光束下,只见甬顶上横七竖八的镶嵌着数不尽的骷髅,有的露出半个头,有的半条手臂直接垂向地面。  我们又往前挪了几步,骇然发现不仅是甬顶,两边的甬壁和大青砖地面上全是密密麻麻骷髅。摆着各种奇形怪状诡异的造型,前方五六米处两条骷髅腿直接镶嵌在大青石上,只是上半身不见了踪影,从骷髅的姿势来判断,死者生前应该在奔跑的瞬间突然就不动了。  大嘴紧紧的向我靠了过来,扯开大嘴骂道:“这他奶奶的,不知道的需要多少死人才能造这么多的势出来”  我从哪些骷髅的动作能判断,他们生前都在做着同一个动作,那就是奔跑,在奔跑的过程中他们突然死亡,以至于因为惯性的缘故没有马上停下来,继续保持了跑的姿势。  此时,我只感觉呼吸急促,头皮发麻,犹如踏入了地狱一般,也不知道这条甬道中,藏匿着几千个亡魂。  我冲着大嘴打了个斩的手势,示意他做好战斗准备。
  秦岭冥宫4  就在我的手势刚刚放下的时候,耳边突然响起了一连串突突突突的声音。  “小鬼们,也太不把爷的AK当回事了吧”  大嘴一边念叨,一边手捧AK47,向前扫去,红色的火舌映红了甬道,也把大嘴的脸庞照的红光满面,俨然一具杀神威严而立。  弹壳掉落在大青砖上,发出清脆的响声,火线所过之处,骷髅直接爆成粉末,一时间甬道之内,骨头渣子飞溅,三十发子弹打完之后,一条畅通之路出现在我大嘴面前,甬道内原先诡秘的味道此时已被硝烟所覆盖。  咔擦,大嘴快速的换下了弹匣,我连忙向他摆了摆手,心疼的看着满地的空弹壳都大嘴说道:“大嘴,你就省着点用吧,那可是人民币买的,不是刮风逮的”  “哈哈哈,好久没有开枪了,这感觉他妈的爽到头了”大嘴恬不知耻的咧嘴大笑。  我看到他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的表情,也懒得理他,其实一梭子弹也没有几个钱,相比倒斗这个一本万利的行当,就是所有的子弹全部速射了,也就是个千数来块钱,只要这次秦岭冥宫能凯旋而归,给你一箩筐子弹使劲玩去。  子弹是没少浪费,不过大嘴的枪法还是听老练的,地面上一条一米多宽的通道笔直的通了出去,我招呼大嘴赶紧走,总感觉呆在那些千姿百态的骷髅中间让人发怵,感到压抑。  我手握工兵铲第一个冲了过去,大嘴跟在后面,其实甬道并不长,也就半个小时的时间,隐隐约约就感觉到前面的空间开阔了不少,并且伴有哗哗的流水声。看来我估算的还不错,冥宫的地下确实有暗河,只是不知道这暗河宽不宽。  我们快走了几步,终于站到了甬道的尽头,一下子感觉视线开阔了很多,用手电向前面照过去,一条黑色的河流湍急而行,泛着黑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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