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山岷江大桥的桥墩是否已经开始拆除?

全球报道:垮塌的彭山岷江大桥开始拆除 任何人和车辆禁止进入该区域
核心提示:原标题:垮塌的彭山岷江大桥开始拆除 任何人和车辆禁止进入该区域封面新闻讯(记者 李庆 见习记者 王越欣)7月31日,眉山市彭山区
原标题:垮塌的彭山岷江大桥开始拆除 任何人和车辆禁止进入该区域
封面新闻讯(记者 李庆 见习记者 王越欣)7月31日,眉山市彭山区交通运输局联合多个部门共同发出通告,禁止任何人与车辆进入垮塌的彭山岷江大桥危险区域。目前该大桥已开始拆除工作,并将立即启动新桥的规划选址。
日21时45分左右,岷江大桥东岸14-16号墩,共3个桥墩4跨120m发生垮塌。由于应急处理及时得当,措施有力,岷江大桥部分垮塌未造成人员伤亡。
通告称,由于目前正处于主汛期,且降雨天气持续,岷江大桥其余桥梁有再次垮塌风险,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因此区政府已安排有关部门聘请了专业机构开始拆除工作,并立即启动新桥的规划选址。
为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彭山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水务局、农业和畜牧局等5个部门,发布通告:
一、严禁任何行人和车辆进入岷江大桥危险封闭区域。
二、禁止一切人员和车辆、渔船、采砂船只、旅游船只等进入岷江大桥上下游1公里河道范围。
三、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
(责编:袁菡苓、高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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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江彭山岷江大桥控制单元水体达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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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江干流从川西北高原奔腾而出,一进入平原就入成都市。在高山与平原交接处,建有举世闻名的都江堰水利工程。岷江被都江堰渠首工程鱼嘴与金刚堤分为外江与内江。左岸内江,右岸外江。内外江沿不同路径分别南行或东南行,外江流至江口镇与内江府河相汇为止,惯称金马河,以后又复称岷江。
府河是都江堰引岷江水向成都平原供水的余、回水及区间集雨面积汇水形成的河流,自北向南流经成都后从双流黄龙溪镇进入眉山市彭山区境内,属岷江水系。在彭山境内流经武阳、牧马、锦江、江口等乡镇,至江口与岷江(外江)南河汇合入岷江,其水质水量对岷江水环境有着重要的影响。岷江(外江)南河由新津县红岩子入眉山市彭山区境内后,流经牧马镇、青龙镇、观音镇和武阳乡,与府河在江口镇汇合后注入岷江,并与岷江其余支流一并汇入长江。彭山岷江大桥断面为岷江(外江)南河纳入府河后第一个考核断面,也是岷江流经眉山市最上游考核断面。
2015年4月,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称《水十条》),要求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地区制定达标方案,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汇水范围内的排污单位,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方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自2016年起,定期向社会公布。日,四川省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四川省水十条》)。《四川省水十条》提出,到202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到2030年,力争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工作方案》结合四川实际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也明确了未达标水体的达标方案编制要求。同时,环保部与四川省人民政府签署的《四川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明确提出彭山岷江大桥控制单元的水质控制断面彭山岷江大桥断面应于2020年底前实现“总磷≤0.33mg/L,其他指标为IV类”的水质目标。
近年来,彭山岷江长江大桥控制单元接纳了上游成都市的排污,由于入境断面府河黄龙溪断面及岷江(外江)董坝子断面水质常年处在V类或劣V类水质状态,导致彭山岷江大桥断面水质不满足《四川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通过编写《岷江彭山岷江大桥控制单元水体达标方案》,一方面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四川省水十条),另一方面找出区域水环境污染问题所在,提出治理任务与措施,支撑《四川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实现。
本方案通过对岷江大桥控制单元水环境现状进行分析,识别主要环境问题和成因,确定水质改善目标和指标,提出水环境改善的工作思路、技术路线、工作内容,并针对性从“全程防控” “生态治理”和“最严监管”等三大方面系统提出主要任务和措施,以“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同共体”的重要理念指导开展工作,充分集成整合资金政策,按照轻重缓急,对流域上下游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针对关键问题和关键区域形成重点工程清单,建立项目储备库,为加快眉山市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促进绿色发展战略提供重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5)《清洁生产促进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9)《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10)《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11)《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
(12)国家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的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13)《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财建[号);
(14)《“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1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
(17)《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18)《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19)《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
(20)《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
(21)《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1)&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川府发〔2015〕59号);
(2)《四川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3)《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实施方案》;
(4)《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眉山市工作方案》;
(5)《眉山市城市总体规划()》;
(6)《眉山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7)《眉山市仁寿县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初稿)》;
(8)《眉山市水功能区划》;
(9)《眉山市“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
(10)《眉山市彭山区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眉彭环委[2016]3号;
(11)《彭山区城乡排水及污水处理一期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
(12)《彭山区小流域环境治理工程方案设计》;
(13)《彭山区城市行政执法局环境卫生管理“十三五”规划》;
(14)《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年)》;
(15)《彭山区武阳乡排水工程专项规划》;
(16)《眉山市彭山区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初稿)》;
(17)《彭山区府河(彭山段)流域污染综合治理总体方案(2015年-2017年)》;
(18)《南河(彭山段)小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19)《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业环境管理的实施意见》。
和技术规范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48-92);
(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4)《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6)《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HJ/T92 -2002);
(7)《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8)《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84);
(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
(10)《城镇污水处理厂综合排放标准》(GB );
(1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2)《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 );
(13)《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环办函〔号);
(14)《水体达标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环办函〔号);
(15)《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系列技术指南》(环办〔号);
(16)《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年)》实施情况评估技术指南(环办函〔号);
(17)《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技术导则》(SL534-2013);
(18)《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
(19)《水域纳污能力计算规程》(GB);
(2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 2.3-93);
(21)《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
以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系统推进,统筹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风险防范;以球溪河流域仁寿段水环境整治为重点,山水田林湖协控,分类施策,强化控源减排,加强良好水体和重点湖库保护;以强力控制和削减总磷污染为主攻方向,坚持标本兼治,继续控制氨氮、化学需氧量等水污染物,兼顾其他特征水污染物;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政府市场协同,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运用法律、经济、科技、标准、政策、行政等综合管理手段,推动形成“政府统领、部门协作、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以督查监察、从严执法为手段,坚持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水污染防治“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法规体系、监管体系、运行体系,为推进眉山市“全域生态化”建设提供良好的水环境保障。
工作范围:府河彭山段入境处与岷江(外江)南河彭山段入境处至入彭山岷江大桥考核断面处的汇水区范围,涉及彭山区仁寿县的8个乡镇,面积约272km2,所涉及乡镇包括彭山区锦江乡、彭山区江口镇、彭山区牧马镇、彭山区武阳镇、彭山区青龙镇、彭山区观音镇、仁寿县视高镇及仁寿县兴盛镇。
工作时限:基准年为2015年,工作时限为2016年10月-2020年12月。
调查评估控制单元内水环境现状,诊断和识别主要水环境问题,查找与水质目标和要求的差距,分级构建更精细的控制单元,系统分析影响水体达标的各类因素及其贡献,以水质目标为约束,统筹考虑治污措施的调控,明确治污任务,并逐一分解落实到汇水区内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排污单位。根据目标责任书、工作方案和其他规划、区划要求,因地制宜地细化整治任务和措施。将主要超标污染物纳入地方总量控制指标体系,有针对性地制定减排计划。通过建立覆盖所有点源的排污许可证制度,明确企事业单位减排目标。明确各方责任和完成时限,合理安排重点工程。从技术经济角度论证目标可达性,提出方案落实的保障措施。图1-1为技术路线框图。
图1-1技术路线图
1、调查污染源现状与划定控制单元
污染源调查包括对污染源排放去向(对应水环境功能区/控制单元)和排放量、入河量的调查。从分析水体上下游关系入手,水陆并重,从水环境功能区水域~入河排污污口~陆上汇流区域三个层次进行污染源、入河排污口、水域的对应关系调查,弄清影响水域水质的主要入河排污口和主要污染源,污染源包括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以及非点源。以水环境功能区划为基础,通过入河排污口将水环境功能区和对应的陆上汇流区进行连接,按照输入响应关系,构成控制分区子单元。控制分区子单元构成见表1-1:
表1-1岷江彭山大桥控制单元分区划分表
分区控制子单元
岷江彭山大桥控制单元
府河流域子单元
彭山区:锦江乡、江口镇、牧马镇、武阳镇; 仁寿县:视高镇、兴盛镇
岷江(外江)南河流域子单元
彭山区:牧马镇、武阳镇、青龙镇、观音镇;
由于武阳镇和牧马镇位于府河、岷江(外江)南河两流域间,在GIS软件辅助下,基于两乡镇的DEM图对2乡镇府河、岷江(外江)南河流域控制面积进行了分割,由于武阳镇和牧马镇位于府河、岷江(外江)南河两流域间,在GIS软件辅助下,基于两乡镇的DEM图对2乡镇府河、岷江(外江)南河流域控制面积进行了分割。
GIS水文分析结果表明:由于武阳镇和牧马镇南河河岸侧地势较府河河岸侧高,2乡镇约有33.94km2的面积排水均汇于府河中,约占2乡镇面积的60%,故在后续涉及武阳镇和牧马镇的面源污染物产生计算中,府河流域子单元均乘以0.6的调整系数,岷江(外江)南河流域子单元乘以0.4的调整系数。点源污染物产生按照排污口所在位置汇水区域计算。
岷江(外江)南河流域子单元
府河流域子单元
图1-2 控制单元划分图
国控断面:彭山岷江大桥断面在2020年水质目标稳定达到总磷≤0.33mg/L,其他指标IV类。
1-3 岷江流域地表水监测断面阶段性水质目标
彭山岷江大桥
其他指标IV类,达到总磷≤0.33mg/L
其他指标IV类,稳定达到总磷≤0.33mg/L
(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控制单元内龚家堰水库水质稳定保持在Ⅲ类。
眉山市彭山区位于长江上游四川盆地西南边缘,东经103&40′~103&59′,北纬30&07′~30&21′,隶属四川省眉山市管辖。县城东临仁寿县,南接东坡区,西与蒲江、邛崃两县交界,北与新津、双流两县相连,北距成都市65km,南距乐山市99km。境内东西长28.7km,南北宽25.9km。幅员面积465.08km2。彭山区位置示意见图2-1;仁寿县位于四川盆地西南边缘、隶属四川省眉山市,北距成都80公里、西距眉山市38公里,东邻简阳市、雁江区、资中县三县(区、市),南界威远、荣县、井研县,西接青神县、东坡区,北连彭山区、双流县。地跨东经104&-102&30′、北纬29&40′-30&16′,东西宽约45公里,南北长约75公里,幅员面积2606.36平方公里。
彭山岷江大桥控制单元主要包括彭山区锦江乡、江口镇、牧马镇、武阳镇、青龙镇、观音镇及仁寿县兴盛镇、视高镇。仁寿县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气候气象、社会经济等情况在《沱江仁寿球溪河发轮渡口控制单元水体达标方案》中详细介绍,本方案中不再赘述。
图2-1 彭山区位置示意图
彭山区地处成都平原西南缘,属浅丘地貌,地势西北、东南较高,中部地势较低,全县海拔在410m~711.6m之间,低山、丘陵、台地占县域面积的65.6%,其中东部的龙泉山西麓低山、丘陵地带(简称东山),面积118.98km2;东北部为牧马山台地、丘陵区(简称牧马山),面积58.50km2;西部的总纲山南麓低山、丘陵地带(简称西山),面积127.85km2。中部的成都平原延伸带(简称坪坝),面积159.75km2,占县域面积的34.4%。山地最高点在西北的保胜乡“北平观”,海拔高程为711.6m,最低点在东南部的凤鸣镇(原永丰乡)尖山子的“石牛栏”,海拔高程为410m。
彭山区地貌属于丘状高原山地与盆地过渡地带前缘,地处古隆中新凹陷雁行褶皱地带内,按其成因可分为三大类型:
1 侵蚀堆积地貌:主要分布在岷江及南河彭山段沿岸。可细分为河心沙洲、河漫滩和一、二级阶地等地貌单元;
2 剥蚀构造地貌:主要分布于东山、西山及牧马山的深丘、窄谷地带;
3侵蚀构造地貌:主要分布于东山、西山及牧马山的缓丘、台地。
彭山区境地壳由变质岩、花岗岩及玄武岩组成。在300万年前由于喜马拉雅山运动,县境地壳形成第四系、白垩系、侏罗系、古隆中新凹陷雁行褶皱地带。白垩系在西部金刚山、公义场和东部江口镇元宝山、糖房山一带出露。侏罗系仅在西部保胜及东部盐井沟地区分布。更老的地层皆深埋地腹。
彭山属于亚热带湿润气候区,该区域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夏无酷暑,少伏旱,每年有不同程度的洪涝;冬无严寒少霜雪,但多寒潮低温。县境内海拔差异小,地区间气候变化小,多年平均气温16.8℃,年温差2.1℃。1998年为最低温年,平均气温16.8℃,年无霜期平均为313天,年均降雨量为909mm,年均日照时数为1006.9小时。
彭山区境内河流属岷江水系,年均入境总水量为136.81亿m3,年均出境总水量为138.78亿m3,主要支流为府河和南河,两河自北向南汇于下江口,流入岷江。
府河:府河源于郫县石堤堰水利枢纽府河闸,其水源来自都江堰内江水系的柏条河与走马河。柏条河与走马河的分支徐堰河相汇后流至石堤堰枢纽分为南、北二支:北支为毗河,流经新都、青白江区,在金堂县赵镇汇入沱江;南支叫府河,在彭山县江口镇注入岷江。
府河流经郫县团结镇、安靖乡、金牛区和平乡,进入成都市区后绕城北而东流,出九眼桥,经望江楼、武侯区桂溪、府河区琉璃、双流县中和、华了、苏码头、永安、红花、黄佛、彭山县府河、顺河、双江等乡镇,于江口镇注入岷江。府河干流全长115km。府河彭山段流域属浅丘地貌,地势西北、东南较高,中部地势较低,流域海拔在419m~623m之间。府河彭山段的水流主要来自都江堰引岷江水向成都平原供水的余、回水及区间集雨面积汇水,全长14.3km,河道平均比降0.69‰,彭山境内流域面积174.39km2,年均径流量约占岷江干流入境径流量的25%。
岷江(外江)南河:南河是岷江流经阿坝州、成都市等数市、县后,由新津县红岩子进入彭山境内,南过牧马镇、青龙镇、观音镇和武阳乡至江口镇,府河于江口镇自北偏西由左岸汇入,此段干流俗称南河。彭山区境内全长40.1公里,南河段河长18公里,年平均径流量134亿立方米,平均比降为千分之一。平均水位423.09米,最高水位429.35米(1917年);历年平均流量476立方米/秒,最大流量1.15万立方米/秒(日),最小流量9.3立方米/秒(日)。平均比降1.18‰,境内流域面积74.46km2,年均径流量约占岷江干流入境径流量的25%左右。梓潼河是南河流域本段的主要支流,由北向南流经青龙镇和观音镇,在黄荆滩汇入南河,境内河长6.5km,梓潼河青龙段多年平均流量3.6m3/s,多年平均径流深1.14m,年水位变化大,主要水体功能为农灌、纳污和泄洪。
岷江(外江)南河
图2-2控制单元内水系图
社会经济概况
2015年,彭山岷江大桥控制单元内户籍人口182591人。其中,城镇户籍人口35671人,农村户籍人口146920人,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为24.28%,城镇化水平较低。详见表2-2。可以看出,控制单元内,青龙镇和视高镇的人口数最多,人口较多的区域为:青龙镇&视高镇&观音镇&武阳镇&其他镇。
表2-1 彭山岷江大桥控制单元2015年人口情况汇总表
人口(人)
总户数(户)
彭山岷江大桥
、行政区划
彭山区,四川省市辖区,古称。彭山幅员面积465.32平方公里,彭山区下辖10个镇、3个乡:凤鸣镇、黄丰镇、观音镇、江口镇、青龙镇、公义镇、牧马镇、武阳镇(原武阳乡)、谢家镇、彭溪镇、保胜乡、义和乡、锦江乡。总人口34.58万。彭山是中国、中国商品粮和瘦肉型猪生产基地、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彭山区境东临,南接,西与、交界,北与、两县相连,属。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四川省调整眉山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号)撤销彭山县,设立眉山市彭山区,以原彭山县的行政区域为彭山区的行政区域,彭山区人民政府驻凤鸣镇西街98号。
2、历史沿革
彭山是眉山市辖区县中建立地方政府最早的县。彭山县在战国时期,为蜀国之地。公元前316年秦灭蜀后,设置郡县,置武阳县(县治地在今彭山区江口镇平茯村),属蜀郡。南朝梁武帝天监四年(505年),分武阳县地置灵石县(约今彭山县境)。大同十年(544年),改灵石县为犍为县(一说为江阳县),属江阳郡。西魏废帝元钦二年(553年),撤犍为县置隆山县(约今彭山、新津两县地)。县治地由岷江东岸迁到岷江西岸(今彭山区凤鸣镇),属江州。历北周至隋,县名无变动。唐玄宗先天元年(712年),因犯李隆基讳,改名彭山县(以境内彭女山为名),属眉州。历前蜀、后蜀、北宋、南宋、直至元末,隶属关系无变动。
隆山县改名为彭山县后就隶属眉州。历经前蜀、后唐、后蜀、北宋、南宋、直至元末都没有大的变动,后来有过三次合并。第一次是在明太祖洪武十年(1377),彭山县并入眉山县,1380年眉山县升为眉州,复设置彭山县,属于眉州管。第二次是在清朝康熙元年(1662),彭山撤县并入眉州直属。雍正六年(1728),复设彭山县,仍属眉州管。第三次是在1959年4月,彭山县并入眉山县,为眉山县彭山区,1962年恢复县制,属乐山地区辖。1997年,彭山县划归眉山地区管辖。2000年眉山地区改为眉山市,彭山县属眉山市管辖。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四川省人民政府,同意撤销彭山县,设立眉山市彭山区,以原彭山县的行政区域为彭山区的行政区域。12月26日,眉山市彭山区正式挂牌。
3、经济、产业
2015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23.42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11.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实现12.63亿元,增长3.7%;第二产业增加值实现75.37亿元,增长13.2%;第三产业增加值实现35.42亿元,增长10.9%。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2.9%、72%、25.1%,分别拉动经济增长0.4,8.4,2.9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0.6:61.2:28.2优化为10.2:61.1:28.7。全年民营经济增加值76.3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2.2%。民营经济占GDP比重为61.8%,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64.4%,拉动经济增长7.6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民营经济增加值7.08亿元,增长4%;第二产业民营经济增加值49.36亿元,增长14.4%;第三产业民营经济增加值19.89亿元,增长8.8%。
土地利用现状
彭山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土地总面积为465.08 km2,其中耕地面积205.62km2,占土地总面积44.21%;园林面积41.74km2,占土地总面积的8.98%;林地面积54.83km2,占土地总面积的11.79%;水域面积36.8km2,占土地总面积的7.91%;居民及工矿用地面积65.82km2,占土地总面积的14.15%;交通用地面积5.92km2,占土地总面积的1.79%;未利用地面积545.69km2,占土地总面积的11.69%。彭山区土地利用类型图见图2-3。
图2-3 彭山区土地利用类型图
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评估
监测断面及项目
为全面了解彭山岷江大桥控制单元内水体环境质量状况,方案编制单位系统地收集了控制单元上游府河黄龙溪断面、岷江(外江)南河董坝子断面、和彭山岷江大桥断面2011年1月~2015年12月的常规水质监测资料。获得了详实的监测数据,为客观地分析流域水质的时空变化特征提供了扎实的基础。
表 3-1彭山岷江大桥控制单元内水体常规水质监测断面
所在控制单元
黄龙溪渡口
彭山岷江大桥
103&57'47&E,30&18'42& N
岷江支流,国考断面,眉山入境断面
岷江(外江)
彭山岷江大桥
103&52'25&E,30&21'24& N
岷江支流,眉山入境断面
彭山岷江大桥
彭山岷江大桥
103&53'29&E,30&12'42& N
3-1 监测断面分布图
评价方法及标准
各断面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根据《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对各断面水质要求,结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对标准中的相关因子进行分析,并针对当地实际自然状况和社会经济情况,选取合理的指标,按单因子水质评价方法对各监测断面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中说明水质达标情况,超标的列出超标因子及超标倍数。
单项水质参数i在j点的标准指数计算方法为:
式中: —单项水质参数 在第 点的标准指数;
—污染物 在监测第 点的浓度,mg/L;
—水质参数 的地表水水质标准,mg/L;
水质现状分析与评价
黄龙溪渡口断面
一、2015年度水质分析与评价
该断面位于成都市双流区黄龙溪镇与眉山市彭山区牧马镇交界处,为岷江支流府河成都市出境断面。根据眉山市环境监测站提供黄龙溪渡口断面2015年常规监测数据,对其24项常规水质监测项目进行超标情况分析如下表3-2所示。
从下表可以看出,按照《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定水质目标为V类要求的情况下,2015年水质年平均值显示黄龙溪断面各项指标均达V类及以上标准;从每月的水质数据来看,氨氮和总磷均存在超标,对应超标率分别为8.3%和16.7%。
表3-2黄龙溪渡口断面2015年水质及超标情况统计表 单位:mg/L
水质现状(年平均值)
超标率(V类目标)
二、年度水质分析与评价
府河黄龙溪渡口断面年度主要指标年均水质情况见表3-3:
表3-3黄龙溪渡口断面水质监测结果 浓度:mg/L
通过表3-3可以看出,府河黄龙溪渡口断面水质较差,常年为劣V类水质,主要超标因子为氨氮和总磷。同时,对比表3-2水质分析数据,府河黄龙溪渡口断面2015年度污染物浓度较年度总磷污染物浓度有大幅度下降。
同时,将2011年-2015年府河黄龙溪断面主要监测指标逐月浓度分析见图3-2至图3-5:
---责任书要求限值
图3-2府河黄龙溪断面年度COD逐月变化折线图
----责任书要求限值
图3-3府河黄龙溪断面年度氨氮逐月变化折线图
----责任书要求限值
图3-4府河黄龙溪断面年度总磷逐月变化折线图
通过图3-2至图3-4可以看出,对照《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定水质目标,府河黄龙溪断面仅COD可实现从2011年至2015年可实现逐月达标;氨氮浓度2011年-2013年超标严重,每年超标率都高达91.6%,氨氮浓度在2013年4月出现峰值,超标倍数高达7.8倍,2014年-2015年氨氮浓度有所降低,2015年逐月超标率为8.3%;总磷浓度2011年-2014年超标严重,2011年总磷超标率达83.3%,2012年和2013年全年总磷浓度均未达标,总磷浓度在2011年3月出现峰值,超标倍数0.98倍,2015年总磷浓度有所降低,2015年逐月超标率为16.7%;对比各类污染物年度逐月变化情况,各类污染物浓度最大超标浓度均集中在每年3月至6月;各类污染因子月达标率COD>氨氮>总磷。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氨氮和总磷是黄龙溪断面超标最为严重的污染因子。作为彭山岷江大桥控制单元的入境断面,该断面的水质对彭山岷江大桥的水质有较大影响。
董坝子断面
一、2015年度水质分析与评价
该断面位于成都市新津县邓双镇与眉山市彭山区青龙镇交界处,为岷江(外江)南河成都市出境断面,距离《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考核断面岳店子下断面下游1km。根据眉山市环境监测站提供董坝子断面2015年常规监测数据,对其24项常规水质监测项目进行超标情况分析如下表3-4所示。
从下表可以看出,由于董坝子断面位于岳店子下断面下游1km,因此,按照《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定岳店子下断面水质目标对其断面水质进行评价,即为“总磷≤0.22mg/L,其他指标为Ⅲ类”,2015年水质年平均值显示董坝子断面主要超标因子为总磷,其余指标均达《目标责任书》要求及以上标准;从每月的水质数据来看,氨氮和总磷均存在超标,对应超标率分别为66.7%和8.3%。
表3-4 董坝子断面2015年水质及超标情况统计表 单位:mg/L
水质现状(年平均值)
未达到考核要求
超标率(考核目标)
二、年度水质分析与评价
岷江(外江)南河董坝子断面年度主要指标年均水质情况见表3-5:
表3-5 董坝子断面水质监测结果 浓度:mg/L
未达到考核要求
通过表3-5可以看出,岷江(外江)南河董坝子断面水质较差,仅年平均水质均未达到《目标责任书》考核要求,主要超标因子为总磷。同时,对比表3-4水质分析数据,岷江(外江)南河董坝子断面2015年度污染物浓度较年度污染物浓度基本持平。
同时,将2011年-2015年岷江(外江)南河董坝子断面主要监测指标逐月浓度分析见图3-5至图3-7:
----责任书要求限值
图3-5董坝子断面年度COD逐月变化折线图
----责任书要求限值
图3-6董坝子断面年度氨氮逐月变化折线图
----责任书要求限值
图3-7 董坝子断面年度总磷逐月变化折线图
通过图3-5至图3-7可以看出,对照《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定水质目标,岷江(外江)南河董坝子断面仅COD可实现从2011年至2015年可实现逐月达标;2011年-2015年氨氮浓度仅2013年2月、4月和2015年1月超标,氨氮浓度在2013年4月出现峰值,超标倍数为3.75倍;总磷浓度在2011年-2014年超标严重,2011年-2014年逐月超标率均在75%至91.6%之间,总磷浓度在2013年4月出现峰值,超标倍数高达12.65倍,2015年总磷浓度有所降低,2015年逐月超标率为8.3%;对比各污染物年度变化折线,污染物浓度逐年逐月变化趋势不明显,但是2013年3月各类污染物均出现峰值;各类污染因子月达标率COD>氨氮>总磷。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氨氮和总磷是岷江(外江)南河董坝子断面超标最为严重的污染因子。作为彭山岷江大桥控制单元的入境断面,该断面的水质对彭山岷江大桥的水质有较大影响。
彭山岷江大桥断面
一、2015年度水质分析与评价
该断面位于眉山市彭山区,为岷江支流府河与岷江(外江)南河汇合后国考监测断面。根据眉山市环境监测站提供彭山岷江大桥断面2015年常规监测数据,对其24项常规水质监测项目进行超标情况分析如下表3-6所示。
从下表可以看出,按照《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定水质目标为“总磷≤0.33mg/L,其他指标为Ⅳ类”要求的情况下,2015年水质年平均值显示彭山岷江大桥断面各项指标均达《目标责任书》要求及以上标准;从每月的水质数据来看,氨氮和总磷均存在超标,对应超标率分别为8.3%和33.3%。
表3-6 彭山岷江大桥断面2015年水质及超标情况统计表 单位:mg/L
水质现状(年平均值)
达到考核要求
超标率(考核目标)
二、年度水质分析与评价
彭山岷江大桥断面年度主要指标年均水质情况见表3-7:
表3-7 彭山岷江大桥断面水质监测结果 浓度:mg/L
未达到考核要求
通过表3-7可以看出,彭山岷江大桥断面水质较差,常年未达到《目标责任书》考核要求,主要超标因子为总磷。同时,对比表3-3、表3-5水质分析数据,彭山岷江大桥断面污染物浓度较上游府河黄龙溪断面和岷江(外江)南河董坝子断面均有所下降。
同时,将2011年-2015年彭山岷江大桥断面主要监测指标逐月浓度分析见图3-8至图3-10:
----责任书要求限值
图3-8 彭山岷江大桥断面年度COD逐月变化折线图
----责任书要求限值
图3-9 彭山岷江大桥断面年度氨氮逐月变化折线图
----责任书要求限值
图3-10 彭山岷江大桥断面年度总磷逐月变化折线图
通过图3-8至图3-10可以看出,对照《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定水质目标,彭山岷江大桥断面仅COD可实现从2011年至2015年可实现逐月达标;2011年-2015年,氨氮浓度每年1月-6月超标严重,氨氮浓度在2013年4月出现峰值,超标倍数达2.3倍;总磷浓度2011年-2014年超标严重,2011年总磷超标率达75%,2012年总磷超标率达91.6%,总磷浓度在2014年5月出现峰值,超标倍数1.48倍,2015年总磷浓度有所降低,2015年逐月超标率为33.33%;对比各污染物年度变化折线,受上游断面来水影响,氨氮与总磷污染物浓度2015年较年有所下降,COD污染物浓度2015年较年基本持平;各类污染因子月达标率COD>氨氮>总磷,与府河黄龙溪断面及岷江(外江)南河董坝子断面一致。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氨氮和总磷是彭山岷江大桥断面超标最为严重的污染因子。对比彭山岷江大桥断面和府河黄龙溪断面及岷江(外江)南河董坝子断面水质年逐月变化情况,彭山岷江大桥断面水质受上游来水影响较大。
流域内污染负荷调查与分析
点源污染排放现状
工业污染排放现状
工业污染排放状况以2014年环境统计数据为基础,结合典型行业实地调查以及各主要入河排污口的流量、水质监测数据对工业企业2015年污染物排放数据进行校核。控制单元内废水排放工业企业较少,此次共统计到主要排污单位17家。具体企业名单见表4-1,各乡镇工业污染物排放情况统计见表4-2、4-3:
表4-1控制单元内主要废水排放企业统计表
填报单位详细名称
行业类别名称
四川省人乐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1)
四川省彭山县锦江生猪屠宰点
四川省彭山县牧马生猪屠宰场
四川正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
皮革鞣制加工
电子设备制造
四川莱福德科技有限公司(2)
电子设备制造
四川中天丹琪科技有限公司(2)
电工机械设备制造
中建钢构四川有限公司(2)
彭山县青龙定点屠宰场
眉山雅芙食品有限公司
豆制品制造
四川省青龙金属制品加工有限公司(1)(3)
金属表面处理及 热处理加工
鲁洲生物科技(四川)有限公司(3)
四川金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
专项化学用品制造
四川省彭山观音纺织印染有限责任公司(4)
棉印染精加工
中纺粮油(四川)有限公司(4)
食用植物油加工
四川金桐精细化学有限公司(4)
专项化学用品制造
四川迪美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
化学农药制造
注:(1)企业排放污染物包括总磷;(2)企业位于天府新区视高经济开发区;(3)企业位于天府新区青龙园区;(4)企业位于彭山区观音工业园。
表4-2控制单元内工业污水污染物排放量(按行政区划统计)
废水排放量(万吨/年)
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表4-3 控制单元内工业污水污染物排放量(按分区控制子单元统计)
分区控制子单元
废水排放量(万吨/年)
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府河流域子单元
岷江(外江)南河流域子单元
0.06:企业年总磷排放量(t)
图4-1控制单元内涉磷工业污染源分布图
由表4-1至表4-3可知,彭山岷江大桥控制单元内,工业污染源年排放化学需氧量150.05吨,年排放氨氮8.86吨,总磷0.68吨。按照行政区划统计,控制单元内,彭山区所辖乡镇工业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的排放量分别为145.77吨/年、8.61吨/年、0.68吨/年;仁寿县所辖乡镇工业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的排放量分别为4.28吨/年、0.26吨/年。按照分区控制子单元统计,控制单元内,府河流域子单元所辖乡镇工业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的排放量分别为9.00吨/年、1.40吨/年、0.02吨/年;岷江(外江)南河流域子单元所辖乡镇工业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的排放量分别为141.05吨/年、7.46吨/年、0.66吨/年。
控制单元内,废水排放量较大的工业企业主要集中在天府新区视高经济开发区、天府新区青龙园区、彭山区观音工业园。根据图4-1,控制单元内涉磷企业共有六家,主要集中在岷江(外江)南河流域,年总磷排放量最大的两家企业分别位于青龙镇和观音镇。
根据现场调研情况,控制单元内,彭山区所辖乡镇的部分企业位于青龙、观音工业园区内,由于观音工业园入驻企业较少,园区基础设施还未完全建设,目前企业自行处理达标后排放,观音工业园企业污水拟将与在建观音镇生活污水处理站一并处理;天府新区青龙园区现有工业废水与青龙镇城镇污水处理站一并处理,拟将对现有青龙镇城镇污水处理站进行技改,使其功能由以处理城镇生活污水转变为处理园区工业废水同时处理生活污水,目前青龙城镇污水处理站正在试运营阶段。
控制单元内,仁寿县所辖乡镇的企业主要位于天府新区视高经济开发区,企业生产废水交由四川成都天府新区仁寿视高污水处理厂处理,四川成都天府新区仁寿视高污水处理厂采用改良型氧化沟工艺,目前处理规模为5000m3/d,经处理后,园区内企业生产废水能做到达标排放,考虑到天府新区视高经济开发区后续发展,拟在现有污水处理厂东南侧建设四川成都天府新区仁寿视高第二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为视高镇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后,主管预留现有污水处理厂的接管位置,后期第二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优先利用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废水的处理。
控制单元内所有企业都已经建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能做到废水达标排放,但部分企业无相应的应急设施,事故状态下污水多直排入河。
根据现场调研,控制单元内还存在部分使用工业循环水的企业,在《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表6-2“工业废水监测项目”中共有18类废水要求监测总磷,而对工业冷却循环水未列入监管范围。工业上通常在冷却水中加入缓蚀剂、阻垢剂、杀菌剂等化学药剂,企业使用的药剂配方以磷系为主,使用量相对较大。工业冷却循环水长期游离于环保监管之外,这部分循环水直排进入水体后,对控制断面总磷浓度达标造成一定隐患。
城镇生活污水排放现状
以控制单元内各乡镇统计城镇人口数为基准,采用产污系数法计算规划区城镇居民生活污水的产生量。根据《眉山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的数据,彭山地区城镇居民生活综合用水量为每人130L/d,人均排放系数取0.8,根据流域城镇人口可计算出彭山岷江大桥控制单元城镇居民生活污水产生量。城镇居民的生活污水产污系数取自《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四区4类城市的对应值,见表4-4。参照控制单元内各乡镇统计数据,结合实际调研,分别按照行政区域与分区控制子单元统计了控制单元内各乡镇的人口及污染物产生量(表4-5、表4-6)。
表4-4城镇生活污染产污系数
污染物指标
化学需氧量
表4-5控制单元内城镇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量(按行政区划统计)
非农人口(人)
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表4-6 控制单元内城镇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量(按分区控制子单元统计)
分区控制子单元
非农人口(人)
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府河流域子单元
岷江(外江)南河流域子单元
总磷排放最大的乡镇及其排放量(t/a)
图4-2控制单元内城镇生活污水污染源分布图
根据表4-5、4-6计算结果,控制单元内,城镇生活污水污染源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为768.17吨/年,氨氮年排放量为104.16吨/年,总磷年排放量为11.85吨/年。按照行政区划统计,控制单元内,彭山区所辖乡镇城镇生活污水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的排放量分别为618.31吨/年、83.84吨/年、9.54吨/年;仁寿县所辖乡镇城镇生活污水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的排放量分别为149.86吨/年、20.32吨/年、2.31吨/年。按照分区控制子单元统计,控制单元内,府河流域子单元所辖乡镇城镇生活污水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的排放量分别为504.58吨/年、68.42吨/年、7.77吨/年;岷江(外江)南河流域子单元所辖乡镇城镇生活污水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的排放量分别为263.59吨/年、35.74吨/年、4.08吨/年。
控制单元内,各乡镇城镇生活污水污染源总磷排放量十分集中,根据图4-2,控制单元内,城镇生活污染源总磷排放量主要集中在彭山区牧马镇、彭山区青龙镇、仁寿县视高镇,这三个乡镇城镇生活污染源总磷排放量总和占控制单元总磷排放总量81.43%。
根据现场调研情况,目前控制单元内城镇尚无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投入运营,仅有化粪池对生活污水进行简单处理,城镇生活污水未采取雨污分流式收集,部分场镇民居距河道较近,存在生活污水直接排放的现象。
城镇生活垃圾污染物排放现状
彭山岷江大桥控制单元内城镇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和乡镇政府定期收集,后经简易中转站运送至卫生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控制单元内彭山区范围乡镇生活垃圾送往眉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眉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位于眉山市东坡区盘鳌乡狮子山,采用垃圾填埋工艺,处理规模900吨/天。控制单元内仁寿县范围乡镇生活垃圾送往仁寿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仁寿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仁寿县大化镇劳动村,日处理规模500吨/天,采用卫生填埋工艺,同时,仁寿县城管局拟投入建设垃圾焚烧场。
根据现场调研,控制单元内,乡镇居民环保意识淡薄,生活垃圾不能得到有效收集,仍存在沿河散乱丢弃的生活垃圾的情况。垃圾被雨水冲刷、携带进入水体;且现有的中转站均为简易中转站,缺乏配套的垃圾压缩和渗滤液收集处置装置。
根据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结合流域生活水平现状,控制单元内,生活垃圾收集率为95%,城镇人均生活垃圾按1.0kg/(天&人)计算,其中1.0kg生活垃圾折算COD0.05kg、氨氮5g、总磷0.2g。由此分别按照行政区划和分区控制子单元统计出彭山岷江大桥控制单元内城镇生活垃圾污染排放量详见表4-7、表4-8。
表4-7 控制单元内城镇生活垃圾污染物产生量(按照行政区划统计)
非农人口(人)
垃圾产生量(吨/年)
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表4-8 控制单元内城镇生活垃圾污染物产生量(按分区控制子单元统计)
分区控制子单元
非农人口(人)
垃圾产生量(吨/年)
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府河流域子单元
南河流域子单元
根据表4-7、4-8计算结果,控制单元内,城镇生活垃圾污染源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为32.55吨/年,氨氮年排放量3.25吨/年,总磷年排放量0.13吨/年。按照行政区划统计,控制单元内,彭山区所辖乡镇城镇生活垃圾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的排放量分别为26.20吨/年、2.62吨/年、0.105吨/年;仁寿县所辖乡镇城镇生活垃圾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的排放量分别为6.35吨/年、0.64吨/年、0.025吨/年。按照分区控制子单元统计,控制单元内,府河流域子单元所辖乡镇城镇垃圾污水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的排放量分别为21.38吨/年、2.13吨/年、0.09吨/年;岷江(外江)南河流域子单元所辖乡镇城镇生活垃圾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的排放量分别为11.17吨/年、1.12吨/年、0.05吨/年。
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排放现状
本方案中根据国家《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将鸡、鸭、牛等畜禽种类的养殖量换算成猪的养殖量,换算比例为:30只蛋鸡、30只鸭、3只羊折算成1头猪,1头肉牛折算成5头猪。根据控制单元内畜牧部门提供数据,经计算,控制单元内规模化畜禽养殖情况一览表见表4-9:
表4-9 控制单元内规模化畜禽养殖情况一览表
规模(折算猪当量/头)
府河流域子单元
陈洪友养殖场
彭山区锦江乡永泉村
毛守平养殖场
彭山区锦江乡天库村
赵屹林养殖场
彭山区锦江乡正华村
爱华诚养殖场
彭山区锦江乡正华村
付加福养殖场
彭山区锦江乡象耳村
方正清养殖场
彭山区锦江乡象耳村
仁寿县视高镇青林4组
岷江(外江)南河流域子单元
佘兴才养殖场
彭山区牧马镇武阳村4组
佘兴能养殖场
彭山区牧马镇武阳村4组
游德云养殖场
彭山区牧马镇武阳村4组
肖伟养殖场
彭山区牧马镇武阳村4组
佘文全养殖场
彭山区牧马镇武阳村4组
毛玉莲养殖场
彭山区牧马镇武阳村4组
毛先魁养殖场
彭山区牧马镇武阳村1组
曾家奶牛场
彭山区观音镇曾家村1组
图4-3控制单元内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源分布图
控制单元内,畜禽养殖的清粪方式基本上采用水冲,畜禽养殖污染物极易通过水的作用而流失,并大致分两途径进入水体,一类是畜禽养殖粪便未处理而直接就近排入水体;一类是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经生产沼气或种养结合等综合处理后进入水体。控制单元内规模化畜禽养殖粪污的综合处理方式以堆肥、沼气为主,处理效率约为60%;未建设处理设施以直排计算。根据《畜禽养殖业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结合《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指南》和现场调研经验,对于规模化养殖污染物的排放按以下系数计算,每头猪当量污染物含量为COD403g/天&头,氨氮11.7g/天&头,总磷4g/天&头,经计算,由于控制单元内,仁寿县所辖区域仅有规模化养殖场1家,因此,仅按照分区控制子单元对控制单元内规模化养殖污染物排放量进行统计,见表4-10:
表4-10 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量统计表(按照分区控制子单元统计)
分区控制子单元
养殖场名称
污染物排放量(单位a/t)
府河流域子单元
陈洪友养殖场
毛守平养殖场
赵屹林养殖场
爱华诚养殖场
付加福养殖场
方正清养殖场
岷江(外江)南河流域子单元
佘兴才养殖场
佘兴能养殖场
游德云养殖场
肖伟养殖场
佘文全养殖场
毛玉莲养殖场
毛先魁养殖场
曾家奶牛场
由表4-10可知,控制单元内,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413.47吨/年,氨氮排放量为41.05吨/年。总磷排放量为14.02吨/年。其中,府河流域子单元所辖区域内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的排放量分别为538.26吨/年、15.62吨/年、5.34吨/年;岷江(外江)南河流域子单元所辖区域内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的排放量分别为875.21吨/年、25.43吨/年、8.68吨/年。
控制单元内规模化养殖场均无规范化污水处理设施,部分规模化养殖场养殖污水经过化粪池简易处理后排放,对控制单元内水质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面源污染排放现状
根据第一章控制分区子单元划分结果,结合GIS水文分析,由于武阳镇和牧马镇南河河岸侧地势较府河河岸侧高,2乡镇约有33.94km2的面积排水均汇于府河中,约占2乡镇面积的60%,故在后续涉及武阳镇和牧马镇的面源污染物产生计算中,府河流域子单元均乘以0.6的调整系数,岷江(外江)南河流域子单元乘以0.4的调整系数。
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排放现状
农村居民生活污水污染排放量计算采取排污系数法,其中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系数参考国家环境保护部确定的污染源调查源强数据,污水排放量按照80L/(人o天),污染物排放量按照COD16.4g/(人o天),氨氮4.0g/(人o天),总氮5.0g/(人o天),总磷0.44g/(人o天)计算。控制单元内按行政区划统计的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量见表4-11,按流域统计的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量见表4-12。
表4-11 控制单元内农村生活污染物排放量统计表(按照行政区划统计)
农业人口(人)
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总磷排放最大的乡镇及其排放量(t/a)
图4-4控制单元内农村生活污水总磷主要污染源分布图
表4-12 控制单元内农村生活污染物排放量统计表(按照分区控制子单元统计)
分区控制子单元
农业人口(人)
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府河流域子单元
岷江(外江)南河流域子单元
根据统计,彭山岷江大桥控制单元内农村生活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的排放量分别为:879.46吨/年、214.50吨/年、23.60吨/年。按照行政区划统计,控制单元内,彭山区所辖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的排放量分别为649.16吨/年、158.33吨/年、17.42吨/年;仁寿县所辖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的排放量分别为230.31吨/年、56.17吨/年、6.18吨/年。按照分区控制子单元统计,控制单元内,府河流域子单元所辖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的排放量分别490.03吨/年、119.52吨/年、13.15吨/年;岷江(外江)南河流域子单元所辖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的排放量分别为389.43吨/年、94.98吨/年、23.60吨/年。
控制单元内,各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源总磷排放量较为集中,根据图4-4,控制单元内农村生活污染源总磷排放量主要集中在青龙镇、观音镇、视高镇、武阳镇,这四个乡镇农村生活污染源总磷排放量总和占控制单元总磷排放总量的67.69%。
控制单元内农村生活污水无收集管网和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全部直排入河,对流域水质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排放现状
彭山岷江大桥控制单元内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采用排污系数法计算,排污系数参照全国农业农村面源污染调查的排污系数,根据现场调研结果,控制单元内,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系数90%,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0.7kg/人&日,其中 1.0 kg 生活垃圾折算 COD0.05 kg、氨氮5g、总磷 0.2 g。根据计算,控制单元内,分别按照行政区划和控制分区子单元统计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物排放量分别见表4-13、4-14:
表4-13控制单元内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排放量统计表(按照行政区划统计)
农业人口(人)
垃圾产生量(吨/年)
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表4-14控制单元内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排放量统计表(按照控制分区子单元统计)
分区控制子单元
农业人口(人)
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府河流域子单元
岷江(外江)南河流域子单元
根据表4-13、4-14计算,控制单元内,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源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187.69吨/年,氨氮年排放量18.77吨/年,总磷年排放量0.75吨/年。按照行政区划统计,控制单元内,彭山区所辖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的排放量分别为138.54吨/年、13.85吨/年、0.55吨/年;仁寿县所辖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的排放量分别为49.15吨/年、4.92吨/年、0.20吨/年。按照分区控制子单元统计,控制单元内,府河流域子单元所辖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的排放量分别104.58吨/年、10.46吨/年、0.42吨/年;岷江(外江)南河流域子单元所辖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的排放量分别为187.69吨/年、18.77吨/年、0.75吨/年。
畜禽散养污染排放现状
散养的畜禽养殖粪便未处理而直接进入环境,最后通过地表径流进入水体,属于典型的面源污染。本方案中根据国家《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将鸡、鸭、牛等畜禽种类的养殖量换算成猪的养殖量,换算比例为:30只蛋鸡、30只鸭、3只羊折算成1头猪,1头肉牛折算成5头猪。据国家环境保护部提供的排泄系数及相关的研究资料,参考《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指南》和现场调研经验,对于分散养殖污染物的排放按以下系数计算,猪当量的排放系数取值为:COD26.61 kg/(头oa),氨氮2.07kg/(头oa),总氮4.51kg/(头oa),总磷 1.7 kg/(头oa)。根据计算,控制单元内,分别按照行政区划和控制分区子单元统计畜禽散养污染物产生系数见表4-15、表4-16。
表4-15 控制单元内畜禽散养污染排放量统计表(按照行政区划统计)
养殖场个数
养殖规模(核算猪当量/头)
污染物排放(吨/年)
总磷排放最大的乡镇及其排放量(t/a)
图4-5控制单元内畜禽散养总磷主要污染源分布图
表4-16 控制单元内畜禽散养污染排放量统计表(按照控制分区子单元统计)
分区控制子单元
养殖规模(核算猪当量/头)
污染物排放(吨/年)
府河流域子单元
岷江(外江)南河流域子单元
由表4-15、4-16可知,彭山岷江大桥控制单元内畜禽养殖污染源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为312.16吨/年,氨氮年排放量为24.28吨/年,总磷年排放量为19.94吨/年。按照行政区划统计,控制单元内,彭山区所辖区域畜禽散养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的排放量分别为194.25吨/年、15.11吨/年、12.41吨/年;仁寿县所辖区域畜禽散养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的排放量分别为117.91吨/年、9.17吨/年、7.53吨/年。按照分区控制子单元统计,控制单元内,府河流域子单元所辖区域畜禽散养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的排放量分别194.25吨/年、14.37吨/年、11.80吨/年;岷江(外江)南河流域子单元所辖区域畜禽散养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的排放量分别为117.91吨/年、9.91吨/年、8.14吨/年。
控制单元内,各乡镇畜禽散养污染源总磷排放量十分集中,根据图4-5,控制单元内,畜禽散养污染源总磷排放量主要集中在视高镇、武阳镇、观音镇,这五个乡镇畜禽散养污染源总磷排放量总和占控制单元总磷排放总量的62.84%。
控制单元内畜禽养殖总量大,散养畜禽量较多,大多无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由于相关规定对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界定使环保部门对畜禽养殖排污的监管出现了断点,而相关规定中对散养养殖户并无强制性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大了环保部门的管理难度。
水产养殖污染排放现状
彭山岷江大桥控制单元内肥水养鱼数量较多,总养殖面积约4295.7亩,水产养殖采用肥水养殖,肥水随降雨或旱季时换水进入河道,造成水体污染。参考《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水产养殖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四川省水产养殖污染物排放系数:COD24.379g/kg;氨氮2.02g/kg;总磷0.401g/kg,根据计算,控制单元内,分别按照行政区划和控制分区子单元统计水产养殖污染物产生系数见表4-17、表4-18。
表4-17控制单元内水产养殖污染排放量统计表(按照行政区划统计)
养殖企业数(家)
养殖规模(t/a)
污染物排放量(t/a)
表4-18控制单元内水产养殖污染排放量统计表(按照控制分区子单元统计)
分区控制子单元
养殖规模(t/a)
污染物排放量(t/a)
府河流域子单元
岷江(外江)南河流域子单元
根据表4-17、4-18计算,控制单元内,水产养殖污染源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278.77吨/年,氨氮年排放量23.10吨/年,总磷年排放量4.95吨/年。按照行政区划统计,控制单元内,彭山区所辖区域水产养殖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的排放量分别为273.36吨/年、22.65吨/年、4.50吨/年;仁寿县所辖区域水产养殖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的排放量分别为5.41吨/年、0.45吨/年、0.09吨/年。按照分区控制子单元统计,控制单元内,府河流域子单元所辖区域水产养殖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的排放量分别167.17吨/年、13.86吨/年、2.75吨/年;岷江(外江)南河流域子单元所辖区域水产养殖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的排放量分别为111.60吨/年、9.24吨/年、1.84吨/年。
农业面源污染排放现状
农田径流产污量是基于对标准农田的修正得出,标准农田为平原、旱地、土壤类型为壤土、化肥施用量为25-35公斤/亩.年,降水量在400-800mm范围内的农田。根据《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相关计算参数和中国环保部公布的农田径流污染物流失源强系数,农业源 COD 排放系数为 10 kg/(亩&年),氨氮2kg/(亩&年) ,总氮 2.3kg/(亩&年),总磷0.12kg/(亩&年)。根据计算,控制单元内,分别按照行政区划和控制分区子单元统计农田面源污染物流失量统计表:
表4-19控制单元内农田面源污染流失量统计表(按照行政区划统计)
耕地面积(亩)
污染物流失量(t/a)
表4-20控制单元内农田面源污染流失量统计表(按照控制分区子单元统计)
分区控制子单元
耕地面积(亩)
污染物流失量(t/a)
府河流域子单元
岷江(外江)南河流域子单元
由表4-19、4-20可知,控制单元内,农田径流化学需氧量流失量为1230.13吨/年,氨氮流失量为246.03吨/年,总磷流失量为14.76吨/年。按照行政区划统计,控制单元内,彭山区所辖区域农田径流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的流失量分别为791.90吨/年、158.38吨/年、9.50吨/年;仁寿县所辖区域农田径流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的流失量分别为438.23吨/年、87.65吨/年、5.26吨/年。按照分区控制子单元统计,控制单元内,府河流域子单元所辖所辖区域农田径流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的流失量分别为803.08吨/年、160.62吨/年、9.64吨/年;岷江(外江)南河流域子单元所辖所辖区域农田径流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的流失量分别为427.05吨/年、85.41吨/年、5.12吨/年。
根据现场调研情况,控制单元内在化肥施用量大的同时,畜禽养殖粪便又缺少消纳土地面积。
污染源排放预测
工业污染排放预测
根据《眉山市“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十三五”期间预期工业总产值的年增长率为8.5%;同时结合《眉山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到2020年,万元GDP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23%”;在污染治理水平保持不变情况下,污染物排放年增长率综合工业总产值的年增长率和节水规划。参考2015年控制单元内流域重点水污染企业及其排放量,预测到2020年工业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如表4-21。
4-21 年工业废水污染物排放量预测(吨/年)
污染物排放量
城镇生活污染排放预测
根据《彭山区城市总体规划(年)》,到2020年,彭山区城镇人口规模达到20万,根据计算,控制单元内人口增长率达到30.8%,年均增长率达到1.98%;根据《仁寿县“十三五”规划纲要》,到2020年,仁寿县县域范围内城镇化水平达到45%,经计算,年均增长3.84%。同时,考虑至2020年污染物排放计算参数与现状计算参数一致,经计算,至2020年控制单元内城镇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量见表4-22。
表4-22 年城镇生活废水污染物排放量预测
污染物排放量
农村生活污染排放预测
本方案拟根据农村未来人口变化趋势,采用排污系数法对农村生活污染排放进行预测,根据四川省统计年鉴,控制单元内2010年至2014年彭山区、仁寿县年末户籍农业人口统计见表4-23:
表4-23 控制单元内各区县年末户籍农业人口统计 (万人)
图4-6 控制单元内彭山区农业人口变化趋势线
图4-7 控制单元内仁寿县农业人口变化趋势线
由图4-6、图4-7可知,控制单元内,彭山区农业人口减少率为0.47%,仁寿县农业人口减少率为0.62%。同时,考虑2020年污染物排放计算参数与现状计算参数一致,经计算,至2020年控制单元内农村生活源污染物排放量见表4-24。
表4-24 年农村生活废水污染物排放量预测
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生活垃圾污染排放预测
根据4.3.2和4.3.3对彭山岷江大桥控制单元内城镇与农村人口分析,在保持现有污染强度的情况下,经计算,至2020年控制单元内城镇及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物排放量分别见表4-25、4-26:
表4-25 年城镇生活垃圾污染物排放量预测
生活垃圾污染物排放量
表4-26 年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物排放量预测
生活垃圾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畜禽养殖污染排放预测
根据《四川省“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前期研究》中对“十三五”畜禽养殖水污染物的预测,眉山市预设生猪养殖增长率为0.5%,在保持现有污染排放强度的情况下,经计算,至2020年,规模化畜禽养殖、畜禽散养污染排放量见表4-27、4-28:
表4-27 年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量预测
污染物排放量
表4-28 年畜禽散养污染物排放量预测
污染物排放量
其他污染排放预测
根据控制单元内行政区统计年鉴、统计公报及环统数据分析,2011年-2015年,控制单元内水产养殖年均增长率为6.9%。在保持现有污染物排放强度下,经计算,至2020年控制单元内水产养殖污染物排放量见表4-29:
表4-29 年水产养殖污染物排放量预测
水产养殖规模 (吨/年)
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根据仁寿县统计年鉴、统计公报及环统数据分析,2011年-2015年,控制单元内,农作物种植面积基本保持不变,由此预测到2020年,农作物种植面积保持不变。在保持现有污染排放强度的情况下,2016年-2020年控制单元内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量保持不变。
污染负荷计算与分析
污染源调查结果反映了陆域各污染源的排污情况,为与水环境功能区相对应,与水环境容量测算结果衔接,根据《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指南》中的规定,结合流域情况选取各类污染源的入河系数, 分析水陆响应单元的污染物陆上排放量的对应入河量。由于彭山岷江大桥控制单元内工业污染源排污口设在河岸,污水直排入河,入河系数取1;城镇生活污水污染源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源由于靠近河边,入河系数取0.8;畜禽散养污水、农村生活污水、水产养殖污水、农田面源和生活垃圾视实际情况分别取0.2、0.2、0.1、0.08和0.05。依据各个分区的各种污染物类型及其入河系数,分别按污染源和行政区划汇总污染物入河量。各污染源入河系数取值及依据见表4-30:
表4-30各污染源入河系数取值及依据
入河系数选取依据
城镇生活污水污染源
尚无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参考相似案例取值
工业污染源
工业排污口紧邻入河排污口
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源
养殖排污口靠近河边
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源
通过地表径流入河
散养畜禽污染源
通过地表径流入河
水产养殖污染源
间歇排放,通过地表径流入河
农田径流污染源
通过土地漫流入河
生活垃圾污染源
垃圾收集转运过程中的遗漏,通过地表径流入河
按污染源汇总
2015年各污染源入河量统计结果见表4-31,2020年各污染源入河量统计见表4-32:
表4-31 2015年各污染源现状入河量统计 (吨/年)
污染源类型
工业污染源
城镇生活污水污染源
城镇生活垃圾
规模化畜禽养殖
农村生活污染
畜禽散养污染
水产养殖污染
农村生活垃圾污染
图4-8 控制单元内各污染源COD污染入河比例分配图 图4-9 控制单元内个污染源氨氮入河比例分配图 图4-10 控制单元内氨氮入河比例分配图
表4-32 2020年各污染源预测入河量统计 (吨/年)
污染源类型
工业污染源
城镇生活污水污染源
城镇生活垃圾
规模化畜禽养殖
农村生活污染
畜禽散养污染
水产养殖污染
农村生活垃圾污染
表4-33 控制单元污染源增长趋势表
污染物入河量(t/a)
图4-11 控制单元内年COD污染入河增长趋势图 图4-12 控制单元内年氨氮污染入河增长趋势图 图4-13 控制单元内年总磷污染入河增长趋势图
通过表4-31和图4-8至图4-10分析可知,根据计算,2015年彭山岷江大桥控制单元化学需氧量年入河量为2270.99吨,氨氮年入河量195.88吨,总磷年入河量为31.77吨。
彭山岷江大桥控制单元内,化学需氧量负荷贡献最大的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源,每年排放1130.78吨化学需氧量进入控制单元水体,占控制单元内化学需氧量负荷总量的49.79%;其次为城镇生活污水污染源,每年向控制单元水体排入614.54吨化学需氧量,占负荷总量的27.06%;氨氮负荷贡献最大的为城镇生活污水污染源,每年排放83.33吨氨氮进入控制单元水体,占控制单元内化学需氧量负荷总量的42.54%;其次为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源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源,每年分别向控制单元水体排入42.90吨、32.84吨氨氮,分别占负荷总量的21.90%、16.77%;总磷负荷贡献最大的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源和城镇生活污水污染源,每年分别排放11.22吨和9.48吨总磷进入控制单元水体,分别占控制单元内化学需氧量负荷总量的35.31%和29.84%;其次为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源和畜禽散养污染源,每年分别向控制单元水体排入4.72吨和3.99吨总磷,分别占负荷总量的14.86%和12.55%。
按照污染源类型统计,各污染源对控制单元内污染负荷贡献最大的污染源分别为城镇生活污水污染源>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源>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源>农田径流污染源>畜禽散养污染源。
通过表4-32分析可知,根据计算,2020年彭山岷江大桥控制单元化学需氧量年入河量为2429.46吨,氨氮年入河量234.86吨,总磷年入河量为36.51吨。各类污染源贡献比例与2015年大致相同。
同时,根据2015年府河与岷江(外江)南河进入控制单元断面监测结果可知,上游入境断面携带污染物负荷含量较高,控制单元水体水质达标很大程度受制于上游来水水质影响。
按行政区划汇总
2015年各乡镇入河量统计结果见表4-33和图4-14至图4-16:
表4-33 各乡镇污染物入河量统计表 (吨/年)
图4-14 控制单元内各乡镇COD污染入河比例分配图
图4-15 控制单元内各乡镇氨氮污染入河比例分配图
图4-16 控制单元内各乡镇总磷污染入河比例分配图
通过表4-33和图4-14至图4-16分析可知,控制单元内,污染物入河量最大的乡镇为彭山区牧马镇,每年排放834.60吨化学需氧量进入控制单元水体,占控制单元内化学需氧量负荷总量的36.75%;每年排放51.02吨氨氮进入控制单元水体,占控制单元内氨氮负荷总量的26.50%;每年排放9.54吨总磷进入控制单元水体,占控制单元内总磷负荷总量的30.02%。
按照行政区划统计,控制单元内,彭山区所辖乡镇污染物入河量与仁寿县所辖乡镇污染物入河量比例大致为4.88:1,大于所辖乡镇面积之比2.4:1,因此,控制单元内,彭山区所辖乡镇单位面积污染物削减压力大于仁寿县所辖乡镇单位面积污染物削减压力。各乡镇对控制单元内污染负荷贡献最大的乡镇分别为彭山区牧马镇>彭山区锦江乡>彭山区青龙镇>仁寿县视高镇>彭山区观音镇>彭山区武阳镇>彭山区江口镇>仁寿县兴盛镇。
按分区控制子单元汇总
2015年各类型污染物按照分区控制子单元入河量统计结果见表4-34:
表4-34 各分区控制子单元污染物入河量统计表 (吨/年)
分区控制子单元
府河流域子单元
岷江(外江)南河流域子单元
根据表4-34分析可知,控制单元内,2015年,府河流域子单元2015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污染物入河量分别为1065.61吨/年、110.17吨/年、16.57吨/年,分别占控制单元污染物负荷比例为46.92%、56.25%、52.16%。
控制单元内饮用水水源地调查
饮用水水源地概况
根据属地环境保护局提供数据和现场调研情况,彭山岷江大桥控制单元内不涉及县城饮用水源,涉及乡镇饮用水源共计三个,分别为锦江乡天生堰水源地、养生沱饮用水源地、龚家堰饮用水源地。
锦江乡天生堰水源地位于锦江乡天库村境内的天生堰水库,水库距县城北14公里,取水口位于东经103&56′47″、北纬30&17′26″,天生堰水库水源来自都江堰东风渠红光支渠,是一座引蓄结合,以灌溉、人饮供水、防洪功能为一体的小(Ⅰ)型水库。水库集雨区面积1.65km3,总库容209.52万m3,正常蓄水位459.43m,相应库容188万m3,死水位447.50m,相应库容25.4万m3。锦江供水站从天生堰水库取水,供水能力为4904m3/d,供水范围为恒大金碧天下、黄龙生态宜居城、农民集中居住区及管线沿途辐射乡镇,规划服务人口44550。
养生沱饮用水源地位于青龙镇先锋村顺河坝二社,为青龙镇集中饮用水源地。地理坐标为东经103&51′、北纬30&16′,该处系自然湖泊型地形,水源来自地表径流、山崖滴水及岷江河流渗水。养生沱主体面积约30余亩,平均水深20余米,储水量20至40余万立方米。
龚家堰饮用水源地位于江口镇,又名仙女湖,水库正常蓄水位470.31米,有效库容184万m3,保障彭山区县城居民饮用水。龚家堰水库位于龚家堰沟上游,是东风渠灌区内已成的一座小(1)型囤蓄水库,建成于1959年12月,总库容323万m3,2009年拟扩建为中型水库,设计坝顶高程482.5m,正常蓄水位480.0m,总库容1092万m3,2012年,彭山区龚家堰水库扩建工程在省水利厅、省发改委及省、市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被列入了全省“2+10”开工项目,目前,龚家堰水库扩建工程已先后完成总体进度枢纽工程总量的90%,补水工程总量的75%,3个库区移民集中安置点民房建设总量的80%,库区公路、桥梁、通讯、电力等专项设施迁复建总量的80%。
水源地保护区现状
1、锦江乡天生堰水源地
根据彭山区环保局规定,天生堰水库分级保护区划分如下:一级保护区:取水口半径500m的水域及陆域;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边界外,取水口半径2500m的水域及陆域;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以外的水库水域及汇水陆域。通过彭山区环境监测站提供数据可知,该饮用水源地虽然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中Ⅱ类标准。
2、养生沱饮用水源地
根据彭山区环保局规定,养生沱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如下:一级保护区:水域为养生沱丰水期水域面积,陆域为东面临崖外扩150米,西面临湖根据地形外扩50-60米(建议采取人造分水岭的形式避免地表污水流入),北面临湖外扩300米,南面以笋子沟下坡村道为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边界外,北面延长至大件路外绕岷江大桥往北100米为止,南面延长至笋子沟下坡村道外200米止,东面向东外延100米,西面向西外延100米形成带装式保护带;准保护区:暂未划分。
3、龚家堰饮用水源地
龚家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如下:一级保护区:以集中式取水口为中心,半径500米内的水域、陆域;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崴外的水域、正常蓄水线以上200米内的陆域和毛家坡进水口上溯2500米内的渠道及渠道两侧各200米的陆域;准保护区:毛家坡进水口上游2500米处上溯5000米内的渠道及渠道两侧各200米的陆域和集中式取水口至自来水厂输水管线两侧各50米内的陆域。但是,龚家堰水库扩建工程还未竣工,待扩建工程竣工后,龚家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将重新划分。根据彭山区环境监测站监测数据,龚家堰水库水质未能持续达标,两次监测结果为劣V类水质,主要超标因子为氨氮、总氮。
根据工作人员现场踏勘,锦江乡天生堰水源地、养生沱饮用水源地、龚家堰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无均工业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但是保护区内未设置标识标牌加以警示,也未进行隔离防护;当地许多村民放牧、农业生产活动以及部分游客进入饮用水源地的上游,容易造成饮用水源地水源的污染,对水源地的环境安全存在一定威胁。保护区易受到农业生产活动以及旅游业开发的影响,水源地的环境安全存在一定风险。
养生沱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未界定准保护区范围,同时,由于龚家堰水库还在扩建,龚家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待扩建完成后进一步划分。
主要水环境问题诊断和识别
跨界河流污染严重,入境断面水质常年超标
根据监测数据分析,彭山岷江大桥断面各水质指标年均浓度均能满足《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要求,但总磷和氨氮浓度在个别月份出现超标现象;府河入眉山境黄龙溪断面常年为劣V类水质,属中度污染;岷江(外江)南河入眉山境董坝子断面常年无法达到《目标责任书》考核要求,属重度污染。彭山岷江大桥断面的污染物浓度与府河入眉山境黄龙溪断面的污染物浓度和岷江(外江)南河入眉山境董坝子断面的污染物浓度高度相关,超标受上游来水影响较大,尤其当上游来水污染物浓度偏高时,彭山岷江大桥断面很难达标。
彭山岷江大桥控制单元承接岷江成都段来水,由于来水总磷、氨氮浓度较高,从而加重影响控制单元内水体自净能力,综合府河黄龙溪断面和岷江(外江)南河董坝子断面年均值分析,跨界河流污染严重,缺乏清洁入境水源对彭山岷江大桥断面水质考核超标有显著相关。在枯水期,控制单元内本底水量较小,岷江水量主要来自成都出境断面,由于来水总磷、氨氮浓度较高,从而加重影响控制单元内岷江水体自净能力,综合上游来水水质分析,缺乏清洁入境水源是彭山岷江大桥断面水体达标的最大压力。
畜禽养殖污染“存量大,排放重”,缺乏环保基础设施
控制单元内,化学需氧量和总磷污染负荷贡献最大的污染源是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源。根据现场调研情况,控制单元内共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15家,仅有3家对养殖污染物进行了简易干湿分离处理,对干清粪的利用方式都是简单的直接农业利用,生产有机肥和沼气的比例非常低,对尿液/污水的处理方式也多是简单的厌氧+直接农业利用,而不进行进一步的好氧和深度处理,因此对于有机物的去除率非常低。
同时,根据现场调研情况,控制单元内畜禽养殖总量大,散养畜禽量较多,大多无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由于相关规定对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界定使环保部门对畜禽养殖排污的监管出现了断点,而相关规定中对散养养殖户并无强制性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大了环保部门的管理难度。控制单元内畜禽散养污染源分布较为集中,以总磷为例,控制单元内,畜禽散养污染源总磷贡献量前三的乡镇占整个控制单元畜禽散养总磷排放量的62.84%。
根据环保及畜牧部门提供数据统计,有部分畜禽养殖场仍在禁养区范围内,未清退完毕。
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不完善,直排问题突出
控制单元内,氨氮污染负荷贡献量最大的污染源为城镇生活污水污染源。控制单元内城镇生活污染源分布较为集中,以总磷为例,控制单元内,城镇生活污染源总磷贡献量前三的乡镇占整个控制单元城镇生活总磷排放量的81.43%。
根据现场调研情况,目前控制单元内六个乡镇无已投入运营城镇污水处理厂。同时,由于乡镇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雨污未分离,主管网长度不够,支管网入户率不高,管网的收集率较低;控制单元内其余乡镇均仅有化粪池对生活污水进行简单处理,城镇生活污水未采取雨污分流式收集,部分场镇民居距河道较近,城镇生活污水直排进入水体现象突出。
农村、农业面源污染较严重,缺乏有效管控措施
控制单元内,农田径流污染是仅次于畜禽养殖和城镇生活的主要污染贡献来源。控制单元内农田化肥使用量较大,缺乏有效的农田面源污染防控措施。根据现场调研情况,控制单元内在化肥施用量大的同时,流域内畜禽养殖粪便又缺少消纳土地面积。另外,控制单元内坡耕地较多、年降雨量较高,导致农田面源污染较重。根据现场调研,在河道内水量很小的枯水季节,河道靠近堤岸裸露土地存在非法种植农作物的现象。非法种植一方面增加了丰水季节流入河水的污染负荷,显著降低了污染负荷入河前置净化和涵养能力,同时也将影响汛期河道的行洪安全。控制单元内农村生活污染源分布较为集中,以总磷为例,控制单元内,农村生活污染源总磷贡献量前四的乡镇占整个控制单元农村生活总磷排放量的67.96%。
控制单元内农村生活污染物负荷不高,只有氨氮负荷稍高,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大部分位于山前平原地带的村民和各安置点的村民集中居住程度较高,村民的高度集居必然导致生活污水的集中排放,且这种集中排放是一个长期持续过程;而集中居住程度的增加也导致了周围的环境容量的减小,当持续排放的农村污水的污染物超出环境容量时,便形成了污染。而新农村的建设将进一步加大项目区村民的集居程度,农村分散居住的污染将减少,集中居住生活污水的污染将加重。
工业园区污染治理设施滞后,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隐患
控制单元内企业大部分位于工业园区内,但由于园区入驻企业较少,园区基础设施还未完全建设,大部分生产废水都是依托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导致控制单元内工业企业生产废水处理效率低,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不高。有部分企业污染治理水平较低,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在快速扩张过程中,其自身污水处理系统没有进行相应的配套建设,多数存在污水处理设施老化、能力不足、自动化水平较低、难于稳定达标排放等问题;加上部分企业受利益驱动存在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闲置部分设施甚至偷排、超许可总量排放或擅自扩产排污等违法行为,超水量排放行为也较为严重,进一步加剧了水环境的恶化。根据现场调研和属地环境保护局摸排,控制单元内还存在一定数量监管外的小作坊小企业,同时,部分企业直接将工业冷却循环水视为清洁水排入水体,其含有部分含磷缓蚀剂、阻垢剂,这部分监管外工业冷却水直接进入水体后,对控制断面总磷浓度达标造成一定隐患。
环境监管能力较薄弱,环境监管硬件能力水平不足
彭山岷江大桥控制单元内工业企业距离水体较近,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下应急反应时间短,环境风险大;而流域内现行的环境监测点位有限,监测频率低,主要采用常规指标和方法,不能对环境风险进行综合预测和科学预警,环境风险的综合决策性不强。控制单元属地区县和市本级能调动的一线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较少,环境监管能力较为薄弱,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能力有限。流域水环境管理主要对行政区内存在的水环境问题进行针对性解决,未从流域角度统筹规划布局、环境风险管理,对环境风险的预防和预警性不足。控制单元属地监测站仪器设备配置硬件能力建设水平不高,各级监测站用于水质全分析、有机监测、重金属监测、生物监测等基础或专项仪器设备配置不全,专项监测能力不足。环境监察机构移动执法信息化系统尚未建立,信息化水平不高,执法工作效率低。用于应急监测的便携式监测仪器设备严重缺失,应急监测能力十分有限,缺乏环境应急指挥平台系统。因此需要转变管理理念,从流域的尺度来看待水环境问题,强化环境风险管理,防患于未然。
水体达标系统分析
水体达标系统建立
针对控制分区岷江眉山段特点,选取DHI-MIKE 11一维水质模型。该模型能模拟多种水质组分,处理复杂的水域,已经得到广泛应用。通过控制方程的选择、有限体的离散以及动量方程和连续方程的耦合,模型可以很好的模拟流速、水位、污染物浓度的时空变化,即可模拟一段河道的流动,还可以模拟复杂区域的流动,还可以考虑到露滩等问题,比如支流汇流口、分叉流动等。本模型不仅可以模拟水流的非恒定变化,也可以很好地模拟恒定水流。
一、模型方程
对影响水质的要素进行了合理概化,对于各种物理化学和生物作用过程对水质的影响,统一概化为综合衰减,并由综合衰减系数K表征。通过一系列合理的概化,建立了描述模拟河段水质的一维非恒定流数学模型。
式中,C为污染物浓度;D为扩散系数;ν为断面平均流速;K为综合衰减系数;S为源汇项;C1、C0分别为边界和初始浓度。
模型采用的 MIKE 11 软件系统中描述水质变化规律的对流扩散方程,采用完全时间和空间中心隐式差分格式进行离散,线性方程组的求解采用双重扫描算法,在流量节点和水位节点上都求解模拟变量。对流扩散方程采用了无条件稳定差分格式,同时为了减少三阶截断误差,引入一个校正项,使得带有梯度较大浓度前锋面的对流扩散问题得以求解。
二、初边界条件
初始条件和边界条件是偏微分方程能得到定解的必要条件。初始条件为计算的初始值,可由监测数据或上次的计算结果确定。水动力模型中计算域的边界包括入流边界,出流边界以及岸边界。一般在入流边界给定上游来量以及浓度值,在出流边界给定水位条件,在岸边界直接给定陆地边界条件。
岷江模型选择彭上岷江大桥作为上边界,黄龙溪渡口、董坝子作为上边界。上边界采用多年平均日流量过程,下边界采用彭山岷江大桥多年平均日水位过程。区间其他支流无水文资料,且流量较小,对模拟区域水文及水动力特征影响不大,在本方案中未予以考虑。模拟水质指标为COD、氨氮、总磷。
图6-1一维水动力水质模型概化示意图
三、模型参数
1)河床糙率的选取
本计算参考了有关文献,利用类比方法选取,该模型河床糙率在整个区域内取不同的值,河道曼宁系数内取1/30、1/25、1/25。
2)污染物质的衰减系数
污染物消减系数可用实测资料反推、水团追踪法、类比分析等得以确定。本计算参照地区相关论文资料,利用类比分析选取计算河流消减系数。
表6-1相关计算参数汇总表
河流长度 (km)
流量 (m³/s)
四、模型验证
研究采用岷江眉山段彭山大桥水文站2014年实测水文数据率定一维水动力模型参数-糙率,并采用2015年实测水文数据进行验证。图6-2所示为彭山岷江大桥2015年日均计算水位与实测水位的拟合结果。
图6-2 历史监测数据实测值与计算值对比
控制分区水环境容量计算
水质-污染源响应系数:
若干个污染源共同作用下所形成的平衡浓度场可以视为各个污染源单独影响浓度场的线性迭加,即设Ci为第i个污染源Qi的单独影响浓度场,Cbi为水质控制点处的背景浓度,则在n个污染源同时存在时所形成的浓度场C应为:
同时,某一源强值所形成的浓度场可视为由若干个单位源强值(即 =1时)
的作用的线性迭加的结果,即有如下关系式成立:
其中:Pi时所形成的影响浓度场。我们将Pi定义为响应系数。它表示为湖区水域内水质对某点源的响应关系。显然,由于各种环境动力因素的相互作用,Pi的值在水域内的分布随地点而变化,形成响应系数场。响应系数是质量守恒原理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水域水质与污染源的定量关系,是水环境承载力计算的基础。
污染分担率:
分担率指的是各污染源的影响在水域内总体污染影响中所占的份额(百分率),即:
分担率表明某个污染源对水体污染所负责任的轻重程度。显然,分担率有如下特点:同一污染源对不同区域的分担率不同;不同污染源对同一区域的分担率也不同。
河流允许排放量的计算:
根据要求达到的水质标准C0(x,y)计算满足水质目标条件下第i个点源的分担浓度值C0i(x,y),即:
由分担浓度值可W进一步计算出第i个污染源的允许排放强度Q0i,即:
其中ai即为Qi(单位污染源)时所形成的影响浓度场,即:
式中:ai为响应系数,它表征了研究区域水域内某控制点水质对某个点的污染源的响应关系。显然,由于各种环境影响因素的影响,ai的值随着湖区水域内地点的不同而随之改变。进而可以求得整个研究区域的水环境容量:
董坝子监测数据显示:断面水质总磷超标;黄龙溪监测数据显示:断面水质氨氮超标、总磷超标。按照水环境容量一般概念,岷江(外江)南河总磷环境容量为0,府河氨氮、总磷环境容量为0。为找到影响彭山岷江大桥达标的控制单元内的环境问题,现按照董坝子、黄龙溪断面达标状况为计算条件,计算结果见下表所示。
表6-3环境容量计算结果
控制子单元
岷江彭山大桥控制单元
府河流域子单元
岷江(外江)南河流域子单元
图6-3 软件计算界面截图
控制分区消减规模确定
根据各控制单元水环境容量计算结果,结合污染负荷,可以理论上确定各控制单元的削减量与削减比例。计算结果见下表。
表6-4控制分区内个控制单元的削减比例与削减负荷量汇总
流域子单元
府河流域子单元
剩余环境容量
岷江(外江)南河流域子单元
剩余环境容量
剩余环境容量
综合来看,彭山岷江大桥控制单元内,总磷已没有剩余环境容量。总磷待削减量为2.86t/a,占总磷入河负荷总量的10%。府河流域子单元超标情况严重,COD待削减量为220.29吨/年,占2015年入河污染源比例的21%;氨氮待削减量为77.85吨/年,占2015年入河污染源比例的71%;总磷待削减量为4.97吨/年,占2015年入河污染源比例的30%。
6.4 断面达标风险性分析
考虑到彭山岷江大桥断面水质受上游成都来水影响较大,本方案拟采用MIKE 21二维水动力水质模型,对研究控制单元内的不同情景下(情景一:上游来水达标;情景二:上游来水维持现状,不达标)污染物影响范围进行模拟分析。
MIKE软件是丹麦水资源及水环境研究所(DHI)的产品。DHI是独立的国际咨询与研究机构,经丹麦科技与创新部(Ministry of Science, 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核准为被认可的技术服务研究所,主要从事生态学和环境化学、水资源、水工建筑物和水动力学,以及其它与水环境相关领域专有技术和先进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拥有世界上最完善的软件、领先的技术。
DHI的专业软件是目前世界上领先且经过实际工程验证最多的、被水资源研究人员广泛认同的优秀软件,MIKE 21是DHI开发的系列水动力学软件(DHI Software)之一,属于平面二维自由表面流模型。丹麦水力研究所不断采用作为研究手段,在应用中发展和改进该软件,目前该软件在国内的应用发展很快,并在一些大型工程中广泛应用,如:长江实时洪水预报系统、上海苏州河治理、淮河流域水质管理与应用、重庆市城市排污评价、香港新机场工程建设、上海市主要河流调水方案的水质影响分析等,取得一定的经验和较好的效果。
MIKE 21模型数值模拟的基本流程如6-4所示。
工程原始数据资料
前处理生成初始数据文件
创建流场模型进行工程模拟计算
后处理生成结果分析文件
图6-4 MIKE 21模型数值模拟的基本流程
(1)模型方程
1)MIKE 21 FM水动力学模型方程
——非结构网格(Flexible Model)水动力模型特征
MIEK21水动力模型用三角非结构网格对模型区域进行划分,在垂向σ分层的基础上,在笛卡尔坐标系和球面坐标系向下用单元中心的有限体积法计算。
对于笛卡尔坐标下的浅水方程式,Courant-Friedrich Levy (CFL) number 定义为:
其中:h为总水深;u和v为流速在x和y方向的分量;g是重力加速度;Δx和Δy是x和y方向的特征长度;Δt是时间间距;Δx和Δy近似于三角形网格的最小边长;水深和流速值则是发生在三角形的中心。
传输方程式在笛卡尔坐标上的CFL数是定义为:
笛卡尔坐标下的浅水方程式变量示意图见图7.1-2。
图6-5 笛卡尔坐标下的浅水方程式变量示意图
结果变量u,v和ζ位于单元中心; 跨边界通量;-垂直于单元边。
由于使用了显式迎风格式,时间步长要求严格满足CFL&1。
——水动力控制方程:纳维-斯多克斯方程
其中:①流体加速度;②水平流速梯度;③科氏加速度;④表面水位加速度;⑤大气压力梯度项;⑥浮力效应加速度;⑦水平雷诺应力产生的不平衡(水平方向动量扩散项);⑧Bousinesq近似产生的垂直应力;⑨源项入流产生的加速度。
——模型主要假设
①Bousinesq涡粘假定
将紊动应力和时均流速梯度建立起关系:
②静水压假设
垂向加速度远小于重力加速度,因此在垂向动量方程中忽略垂向加速度而近似采用静水压假定;
“过滤”过程的模拟:
? 水平涡粘:使用 Smagorinsky’ (1963) 公式,将涡粘系数当作是应变率的函数:
? 垂向涡粘:使用“封闭”模型计算垂向涡粘系数:常数涡粘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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