夙世铭轩夜隐这本小说,有没有人看过?名字差不多,开始是主角遇到土匪杀光了土匪!

谁看过这样一本小说,里面有狼王,还有三只大狼,是日月星,还有个狼王令_百度知道
谁看过这样一本小说,里面有狼王,还有三只大狼,是日月星,还有个狼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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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绢 - 殷族系列殷族系列6本,而且每本中揭露的秘密都不一样,直到最后一本才知道所有的秘密。我把故事给楼主转载过来,这是贴吧的人总结的。殷族的故事
殷族的故事要从大约一千年前说起。一千年前,狼界共有八大族,金狼族,黑狼族,白狼族,红狼族,绿狼族,发狼族及其他另外两个狼族,另外还有很多较小的种族。为了权力,财富和领地,各族之间纷争不断,硝烟四起,除了生性淡泊的白狼族常年居住在银铃书林中修炼而不问世事外,其他族因为各种祸事而频起战争。 直到金狼王殷祈的出现,一切开始改变,殷祈是狼界能力最强的咒术师,拥有最强大的法力和最大的玩心,一方面是爱玩,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不再让狼界的百姓受战争之苦,他开始了一个伟大的计划,他要统一狼界,经过几百年的努力,他一一平息纷争,不听话的一干人等都被他摆平,狼界迎来了联邦盛世。
好迎接挑战的殷祈完成了伟大使命,决定退居幕后,找来了日月星三人分别担任军事、政治和法律的最高执行人,将治理狼界的权力转交三位后,但是承诺一旦三位治理有任何不妥,责任由他来担,就这样,狼界几千年的纷乱终于平息,大家开始安心修炼,过着平安无忧的日子。
期间殷祈也遇到他一生最爱的女子,一位白狼族的女子,也是月的表妹白若棠。白狼族人生性淡泊,对情爱的感知力也低,但自遇到强悍霸道的殷祈,白若棠一颗芳心失落,她最终嫁给了殷祈,失去了白狼族的标志,一头银发,成为殷祈的王妃。若棠的表哥是月,白逢朗,白逢朗对若棠是青梅竹马的情谊,也是第一次爱上的女子,但是白逢朗为了成全若棠和殷祈的姻缘,除了祝福外,还屡屡成为两人误会的和事老,并且在联邦盛世到来后,拗不过殷祈的请托而担任联邦盛世的大国宰。
联邦盛世是空前的繁荣,当然殷祈也免不了要为好斗的日和阴沉的星收拾两人偶尔搞砸的残局和安抚得罪的其他狼界伙伴,日子就这么过了许久。
可惜好景不长,殷祈发现,他的逆天而为注定要为自己和金狼族人带来大劫,老天也不会容忍他与神抗衡,一场祸事即将到来,这时白若棠怀孕了,殷祈为了消弭这场灾难,将此大劫引向自己未出世的孩子,也许他有些自私,也许他相信自己有能力保护自己的孩儿,最终他们的孩子历经劫难终于还是活了下来,但是却退化成立狼型元灵而出世,震惊了狼界,因为狼界属于狼之神,早已脱去狼型幻化成人形,只有灵魂是狼,而小王子殷佑却以小金狼出生,殷佑则谎称此子天赋异禀,将来必有一番大作为之词而瞒天过海。 就这样,小殷佑慢慢长大了,殷祈发现事情远不如这么简单,殷佑修炼进展缓慢,无法彻底蜕去狼型,100年后,必将**而亡,可惜人算不如天算,殷佑贪玩的一次人界之行,殷祈遇到了韩弄潮夫妇,让一切有了转机,韩弄潮的身上居然有祈咒师的特质,他推算,20年后韩弄潮的女儿将可以帮殷佑褪去狼型,于是将狼王令赠予韩弄潮和其丈夫管又寒,一方面保护韩家不受狐族侵害,一方面狼王令也可以增加韩弄潮的灵力,那韩弄潮是何许人也?狼王令又是什么东西呢?接下来一一解答。
狼王令是一枚玉牌,吸收天地之灵气,并经过狼界灵修人士代代灵力加持,有上天入地之功能,是狼界主人的标志,它也认主,目前只认金狼殷祈家族为主人,因为韩弄潮,殷祈打算暂且将狼王令留在韩家,待20年后可借由狼王令而与韩弄潮再次相见,而助殷佑一臂之力。 韩弄潮是谁呢,她是韩霄和云净初之女。约五六十年前,大漠第一美人云之艳惊现江湖,众多世家子弟趋之若鹜,云之艳下嫁一家大富之家,因为未出男丁以及生活习惯和门第的格格不入竟然惨遭下堂,生性高傲的云之艳一把火烧了夫家,抱着女儿云灵秀再次浪迹江湖。但是她的厄运并没有结束,她经过一处山贼劫掠现场时被土匪头子看中抢入山寨,那个狠辣霸气的男人将征服她作为当下最有成就的事情,最终云之艳臣服于他,生下二女儿云仙芝。而他也厌倦了它,改而转向另一个远远不如她的女人,高傲的云之艳如何能忍受,她拼死杀了那个女人,也点了那个男人的死穴,而自己也被那男人毁去容貌。经历如此悲惨遭遇的云之艳性情大变,变的凶残狠毒。而那个男人并未死去,而是在接下来的几年疯狂追杀云之艳,云之艳在逃亡途中不小心跌入另一个时空,有了一段神奇的际遇,也因此她开始擅长施毒,也从狐族带回很多珍奇草药,包括九狐断仙草,并学会了一些咒术。
最终云之艳杀了那个男人,带着两个女儿隐居山林。为了怕女儿再次为男人所害,云之艳偏执的不准女儿见到男人,而十六岁的云仙芝有一次遇到了一个上山为妻子采药的男子韩济民,为他的痴情打动而跟他下了山。疯狂的云之艳对云灵秀更是看的紧,而不久之后,云灵秀遇到了经商的路过的男子白少初,两人一见钟情互许终生。可是云灵秀没有云仙芝那么胆大而不顾一切,她天真的认为母亲会祝福她,希望她幸福,所以她让白少初来提亲,但是白少初却再也没有出现,母亲知道了她的事,不仅砍断了她的双腿,对她下毒防止她的离去,甚至在她十月怀胎生下女儿云净初之时,云之艳用了血咒,用九狐断仙草的药性封住了云净初的眼睛,让她一生不见光明。转眼间,净初十岁了,除了双目失明,她有着人世罕见的美丽,云之艳因失足摔落山崖而亡,云灵秀失去了解药,毒性开始蚕食她破败的身体,为了净初她飞鸽传书找到了十年未见的妹妹,将女儿托付给了她,临死时韩济民发现了白少初的尸体,云灵秀才知道,原来白少初早在提亲时被母亲打下山崖而死,终未负她,含笑而亡。
云净初被接入韩家生活,但是优渥的生活在她十八岁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来云仙芝当年跟韩济民进入韩家,韩济民的妻子风涤尘已病重,夫妻因为太过深爱,太过为对方着想而不小心伤害了他们的儿子韩霄,韩霄无法忍受父亲在深爱母亲的情况下在母亲撮合中与自己的仙芝姐姐结婚,也无法理解母亲为何深爱父亲却搬离父亲的居处独自一人忍受孤独,在风涤尘因病离世后,韩霄便离家闯荡江湖,5年后,韩济民商队因遇到劫匪而遇难,韩家家业落到了幼子韩霁和继室云仙芝的身上,而他们也将韩家的事业经营的有声有色,就这样过了多年,韩霄在一次回家扫墓拜祭母亲的时候,邂逅了独自一人的云净初,惊为天人,不管她是弟弟韩霁的未婚妻而深深的爱上了她,韩霄一直是韩霁心中的偶像,虽然韩霁当年承诺云灵秀要照顾净初一辈子,但是他相信大哥能给净初最大的幸福,所以他成全了大哥和净初,成婚后两人离开了韩家,因为韩霄坚信他不用祖上的庇佑,他能给净初幸福的未来,并且他也想云游四海为净初治好眼疾。从此韩云两家恩怨尽释,韩霄带着结拜兄弟朱追阔一家开启了新的人生。20年后,韩霄和云净初的长子韩观月20岁了,女儿韩弄潮也17岁了,朱追阔和范小余的儿子朱醒之也长大成人了,新一辈的故事即将开启….
弄潮为了母亲,决定闯荡江湖,邂逅了童笑生的徒弟管又寒,因缘际会救了从狼界来人界贪玩的小金狼殷佑,小金狼额头受伤,管又寒治好了他,殷祈为了感谢他们,防止狐族因九狐断仙草流落人间而迁怒韩家而对韩家不利,也因为韩弄潮祈咒师的异能将与殷家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不仅送他们狼王令傍身甚至让日至黑狼族的领地取得了十叶凤凰果(一种专门克制九狐断仙草的草药)赠予韩弄潮用以救治云净初的眼疾。而日在取十叶凤凰果时与黑狼王子结怨等等,此为后话。
弄潮治好了母亲的眼疾,后嫁给了管又寒,韩观月也娶了季家的千金,后季家几百号人全搬来韩家附近而居,韩家,朱家、管家和季家因着血脉亲情而幸福生活着。但是一场更大的灾难即将袭来。
狼界多年的和平安定被一些野心分子看在夜里,妒在心里,他们意欲夺取狼王令将殷氏一族取而代之,其中以黑狼王黑威为首,纠集了红狼族,发狼族和第九族康利达等人的一伙叛乱分子开始蠢蠢欲动,他们不敢与殷族直接对抗,就开始相中了殷氏人界的朋友韩家,想将韩管朱季四家一举消灭而打击殷氏。无巧不成书,贪玩的小金狼在未来湖看到了这一切,发现了黑狼王的阴谋,一场战事迫在眉睫,殷祈知道这才是殷氏真正的大劫。
殷祈赶到人界,四大家族全数覆灭,为此殷祈从冥界将四大家族人的魂魄全数讨回,并用他毕生灵力和血液让四大家族死而复生。而这逆天的滔天大祸则要殷氏一族所背负,同时黑狼王也开始了他们叛乱,殷祈本不欲让其他狼族加入这场战争,但日月星因着各自的原因都纷纷援助殷氏,金狼族也非常感念殷祈多年的庇佑而决定与殷祈共进退,殷祈为了消弭这场祸事,以灭族为代价平息了纷争。小金狼殷佑在混战中死去,差点魂飞魄散,幸好由星将他的魂魄送回殷祈身边,殷祈将殷佑的魂魄放在紫白水晶中重新修炼,以求500年后殷佑重生而救所有人重生。在这其间将狼王令分为三份由日月星保管,以求将来能助殷佑返回狼界解救金狼族人。在此其间,日与黑狼王子大战而亡,他以死咒封闭了狼王令,500年后投胎为人元旭日;星因救助殷佑而被弹出三界,消失在三界外,后被叛狼族红镜所救,此事后话;月在大战中身受重伤,差点魂飞魄散,后被白狼族长老救回,修养100年才恢复。而大胆的殷祈也并没有向老天妥协,他族人虽灭,但魂魄全被藏在小金狼额前的伤口中,所以全族人以睡眠的形式昏睡在镜湖之灵,只等500年后殷佑的解救而重生。
而重生的四大家族为了报答殷祈的大恩,愿意牺牲族人十年的阳寿和未来族人祖辈荫庇来交换殷祈在冥界不受煎熬,同时也立誓世代守护小金狼的元灵修炼,直至小金狼复活拯救族人。就这样四大家族每代的长子或长女身上将遗传殷祈的血液,他们将在婚前都入驻殷园(一个被殷祈灵力加持之地,可以守护小金狼修炼而不被发现的风水宝地)守护殷族。管家子女为伺领主,韩朱季的后代则为护令使者,只等500年后助小金狼修炼成功得返狼界。而这一切都在不按规则行事的殷祈的安排下默默的进行着。失去法力的殷祈与若棠则开始在冥界幽禁。
500年沧海桑田,人界战争迁徙,却改不了四大家族守护殷族的祖训,而每代的护令使者都很忠实的自称殷人入驻殷园,直到第十九代的护令使者而发生了变故。韩家第十九代护令使者是一个叫韩璇的中性女子,俊美异常,身手了得,十五六岁即入驻殷园。朱家则是朱圣伦,一个爱好自由摄影的粗犷男子,季家十九代护令使者则是一位商业天才季呈志,他一改累世祖先因为没有祖先荫庇而未大富大贵的境遇,创办了殷华集团,赚进大把钞票,改善了殷人的困窘,同时也将大量盈余用作慈善事业为子孙积福。管家的伺领主是一对双胞胎,因为姐妹俩爱上了同一个男人,姐姐自私的为了爱情,与妹妹交换身份,嫁人生子,而妹妹则承担起伺领主的责任,逃避了6年的责任,姐姐在一次车祸中身亡,临终前决定让幼女管于悠接任伺领主,让妹妹寻找自己的幸福,就这样管家第二十代伺领主出现了。而季呈志和朱圣伦的不伦之恋,让朱圣伦早早将护令使者的责任交接给侄女朱水恋而远走他乡,季呈志为了追随他的脚步,也将责任交接给了季家第二十代护令使者季曼曼。一群娃娃兵团开始了最后一世的守护。
管于悠是二十代中灵力最强的伺领主,与韩弄潮一样有祈咒师的体质,她的接任终于唤醒了沉睡中的小金狼,因为当年的惨烈小金狼灵力退回他六岁的时候,他与于悠开始一起长大,两小无嫌猜的情谊让他们有了一份最纯真的感情。多年后,即将是500年期满的时刻,狼界因当年一战元气大伤的野心家们又开始蠢蠢欲动,他们的目的是抢夺狼王令,不达目的死不罢休,因为500年殷祈的灵力加持将近,护令使者们开始频频受到不明势力的攻击,就在这时,转世为元旭日的日出现了,他因为韩璇的吸引而加入了护令使者的战斗队伍,殊不知他的姻缘其实来自小金狼当年的错牵红线,他与黑狼王子黑扬的战斗中夺回了烈火剑,也解开了狼王令的封印,小金狼顺利脱离水晶,幻化成形。在白狼族修炼的白逢朗感应到小金狼的气息,也来到人界助阵,可惜他的狼王令被情咒所封,原来当年若棠和殷祈为了让白逢朗能找到自己的幸福,不惜以狼王令用情咒所封,当他再次爱上一名女子时才能启动狼王令。而火爆热情的美女朱水恋让白逢朗再次有了爱的感觉,成功启动的狼王令,殷佑的法力大大加强。姗姗来迟的星终于出现了,但是他却因为当年之伤而失去了记忆,叛狼族是千百年前因罪而被赶出狼界流浪的一个种族,因为灵力的逐渐消失而急欲返回故乡修炼,可是他们被剥夺了回去的咒术,为了回家,他们也加入了争夺狼王令,首领红镜当年救了星,阴郁的星为了报恩而决定找回狼王令,因为季曼曼的出现,他慢慢了解了自己失忆前的经历,并经由曼曼的发质而回忆起当年利用发狼族头发的灵力而封印狼王令的口诀,终于殷佑集齐了狼王令,在白逢朗及各位护令使者的帮助下成功开启了回狼族的道路。
而在冥界幽禁500年的殷祈不改其爱玩捣乱的本性,成为冥王之子师傅后经常搅的冥界不得安宁。所以殷佑用狼王令的灵力拯救了金狼全族人后来到冥界不费吹灰之力将父母接回,因为冥王再也受不了一直给他找麻烦的殷祈继续留在冥界了,狼王令经此一役灵力耗尽,终成一枚平凡玉牌即将重新认主,加持灵力。 殷祈夫妇也要在狼界重新修炼,殷氏一族灭,不再为王,狼界的未来风云变幻,即将开启新的历史。而经过多重劫难的殷佑无法达到狼界千年寿命,只有人类普通的寿命,他将与于悠厮守终身,而殷祈夫妇也可以趁月圆之夜经常至人界探访故友。元旭日已投胎为人,他将于韩璇幸福过着一辈子,朱水恋和季曼曼的爱情则更为艰辛,因为狼族与人类的不同,使他们无法相守一生,水恋选择积极面对,争取延长寿命,白逢朗也承诺生生世世等待朱水恋,而曼曼则选择得过且过,在星罗未变心前,安乐的相守仅有的甜蜜。殷族的故事就此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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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即将逝去的经典金庸隐徒风笑天著【绝对不H望吧主度娘莫删】
一楼我来介绍一下这本书。
这本书叫做《现代【yan】帝传奇》可能很多资深读者都看过这本小说,没错就是它:金庸隐徒风笑天写的。
这本小说现在已经很难找到了,因为这本小说的内容涉及到一些艳方面的内容,所以被删除并禁止了。但是这本书本人认为很经典,不该就此夭折。因此本人冒着被封【号】、被删帖的危险,将这本好书分享给大家。但是你们要注意亮点:【所有那种信息的内容本人承诺将会一笔带过,绝不传播那种信息。】
在此之前,希望你们能够记住这位已经去世的伟大的作者,创作出了这本好书。  金庸隐徒风笑天,国家级营销师,曾任一著名台资公司销售主管,两次创业,皆灰头灰脑,折戟沉沙,却无意中成了一位职业写手,算是“误入歧途”,从而成为起点知名度非常高的作者。因为非常崇拜金庸,所以最开始以金庸隐徒风笑天创作了他的第一部作《现代【yan】帝传奇》,(后更名笔名为:香楼公子)在当时反响很高,2003年曾一度跃居百度小说榜第三名。这部小说并不是【yan】小说,后来国家对【扫】【huang】【打】【非】搞得非常严,现在这部小说很难得看到了。另外作者还写了一些评论什么的可以去作者博客阅读。 其QQ号称自己为风笑天的妻子,风笑天于4月2号在户外因为被一个桥梁上的装饰意外砸死.称4月 5号重庆举行追悼会。   
注:现已更改笔名,叫风天啸人已去,希望作品长留。整理人:卧雪迎春。诛仙文学社文编。【PS:很佩服风大,此人才华横溢却是天妒英才不幸逝世。特此默哀】欢迎喜好古典文学的人与我们一同探讨古典文学。诛仙文学社吧、群:
「剑侠世界2」西山居剑侠情缘二十周年献礼,人气偶像马天宇代言剑侠情缘二十年,不忘初心,现在进入游戏领取八大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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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的夜,先经历了一段空寂的,无声的,窒息的时间,远方忽然吐出一片耀眼的,惨白的火焰,愤怒的雷声从九天之上越降越近。  这是个陡峭的山巅,怪石嵯峨,巉岩突兀,杂草不生。孤峻的山崖如刀削斧劈,并无松柏藤草之类可供攀爬的东西,只有终年不息的雾海在不住的冲腾翻滚,没有人知道它有多深,没有人知道它通向何方。    风起了,就象一直渴望着从地狱里冲出来的魔鬼,忽然挤出了yin幽之门,在天地之间悲啸怒号,可怖的蹂躏着世上一切软弱的物体。    电光闪烁,硕大的雨点便狂暴的砸在了山崖之上,黑沉沉的天像是要崩塌下来。雷鸣电闪,厉风骤雨,仿佛要呑没整个宇宙。    猛然一声可怕的霹雳,黑幔般的天空便如被一柄带着烈焰的神剑划破了一道缝。就在这电闪的霎那间,山崖之上蓦地多了一个黑衣人。    这个人出现得鬼魅般的倏忽神秘,谁也无法想像他是怎样来到的此处,甚至无法确定他到底是人是鬼。    但这黑衣人却长着人类的模样,只是披头散发,整个身子如雕像似的生硬挺直,脸部空洞木然,但眼中却透着一种骇人的,夙世的杀意,便如要将天地间的一切毁灭般的。    黑衣人的衣服似乎被无数尖利的物事挂过,变得破烂不堪。漫天的风雨将他全身湿透,霹雳不停的在他头上炸响,电光时时的在他身边刺闪,但他连眼皮都不眨一下,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可以令他畏惧的事物。    他在崖顶慢慢转了一圈,突地发出了不知是哭还是笑的嚎叫,这声音排山倒海般的在山间呼啸纵横,竟压住了天空中巨大的雷音。    这嚎叫声一直持续了半个时辰,黑衣人才停歇下来,他喃喃的念道:“六百年了,六百年了,还是只有我天煞族才能找到这条出路,外面的世界,又会是什么样子……”    他话还未完,身后蓦然有人道:“你错了,并不是只有你天煞族才能登上这里。”    黑衣人陡地回过身去,山崖上不知何时又多了一个四十来岁的白衣人男子,虽然衣裳一般的和他狼狈不堪,但长身而立,面容俊逸清奇,神凝秋水,态蕴雅闲,令人一见之下便生亲切之感。    白衣男子静静的望着黑衣人,缓缓的道:“天煞族一但入世,那外面的世界便会变成血雨腥风的人间炼狱,我是不会让你们有机会出去的,绝不会。”他话音一落,手臂一幌,右掌中已多了一柄雪光耀动的长剑。    黑衣人没有说话,只是喉咙中发着野兽般的低吼,右臂后伸,已拔出了一柄黑黝黝的似剑非剑,似刀非刀的扁窄状兵刃。    两人大大小小的交手超过百次,皆知对方是自己生平的劲敌,此时默然对峙着蓄劲待发,谁也不肯先出手。    电光又是一闪,白衣男子的身躯似乎动了动,黑衣人趁着闪电后那一抹最深的黑暗骤然发出了攻击。他身着黑衣,兵刃也黯淡无光,整个人便如溶入了这黑夜中,这一击之下,快捷如电,无声无息,让人无从防起。    谁知白衣男子已料到了他进攻的时机,身子矫若惊龙,腾空而起,己落在黑衣人身后,挥剑向他背心刺去。    这黑衣人好生了得,敌踪一失,想也不想,反手便舞出一道黑光,已挡住了白衣男子这致命的一击。    白衣男子剑招被他所阻,毫无歇意,抖手间便刺出了百余剑,剑光纵横,风声尖啸,已将黑衣人的全身罩住。    黑衣人并不回头,全然算准了的白衣男子剑招的来势,手臂挥展间,在自己的身后织出一张巨大的黑网,白衣男子这套疾如狂风暴雨般的剑法,竟丝毫攻不进他身边半分。    酣斗之中,黑衣人的右臂忽然从左肋下穿过,斜斜的刺向白衣男子的腰下。这一招变化陡然,极是怪异,白衣男子不由向后移了半步。    但就是这微微一缓,黑衣人已得了喘息之机,他蓦地仰天平she而出,化成了一支尖利的黑箭,向白衣男子胸前穿刺而去。
    白衣男子认得厉害,一面飞身后退,一面出剑去挡住他的来势。此时风雨骤狂的山崖上便出现一道奇妙的景致。两人一黑一白,一横一竖的在天空中飞舞穿行,兵刃碰撞交击,火花四溅,这满天的雷鸣电闪竟如全都集中在了这山崖一般。    腾起纵落之间,两人在山崖上已相搏了上千招,仍是难分伯仲,旗鼓相当。又过了一阵,只听得两声齐喝,这两人各跃在一块巨石之上,兵刃直指对方,胸前却是起伏不定。    对峙之中,黑衣人忽然双手抱住兵刃,再次腾空飞起,高高的直向白衣男子劈来,在这一瞬间,他那黑色的兵刃上骤地发出耀眸的光华,竟亮过了天上所有的闪电。    白衣男子惊呼了一声:“是灭天三式……”想要退避,但见方圆十丈皆在黑衣人这一式的威力之下,一时也无可选择,咬牙举剑向黑衣人兵刃迎去。    两人兵刃相击,发出震耳的响声,火光一闪而逝,白衣男子只觉一道巨大的如鬼神般的力量传来,手臂在一霎那间失去了所有的知觉,长剑不由自主的脱手激she而去,右手握剑的虎口处,也被震得深深的裂开了口,鲜xue如一缕细细的水流洒落在地。    黑衣人占得先机,立即站在巨石上疯狂的向白衣男子进攻,招式上虽再无适才那般骇人的威力,但仍不失凌厉狠辣,一步一步向白衣男子逼去。    白衣男子手中空无一物,在他疾骤的攻击下已是左支右绌,手忙脚乱,眼看就要被逼下巨石,而他若是此时掉了下去,对方居高临下,竭力一击,只怕是性命难保。    白衣男子脸上忽的出现了一种视死如归,无比坚毅的神情,只听他大喝了一声,身子腾空而起,举掌向黑衣人劈去。    黑衣人脸上狞笑起来,他知道此时敌人的腰下已罩在了他的招式之下,而对方那一掌离自己尚远,并无多大的威力,他只需一刃平平削出,就能轻易的将白衣男子双腿砍下。    他一刃挥出,只见血光迸现,果然将白衣男子的双腿齐膝削下。但白衣男子的双掌来势不减,猛然间发出了山崩海啸似的巨响,一道无与伦比的力量如泰山压顶般的当空袭来,那掌风便如化作了有形之物,狠狠的击在了他的胸上,将他急速的击了出去。    白衣男子被自己的这一掌之力反推,仰面飞坠下了巨石,后脑重重撞在一块尖棱的岩石上,顿时昏死过去。    而黑衣人则被他一掌击得飞出了十来丈才摔落在地,胸骨间与肺腑内已是尽数粉碎,他实是死有不甘,连喷了几口鲜xue,拼尽余力道:“你……你什么时……候,学会……学会了天残……地绝……魔功……”然而他再无力说完,更无法听到白衣男子的回答,在地上挣扎了几下,就此不动了。    不知过了多久,山崖上渐渐风微雨细,雷归电隐,白衣人的身躯缓缓动了起来,他伸臂在自己的断腿上点了几下,止住了血流,忍着巨大的痛苦,一点一点的坐起身,望着远处那黑衣人尸首,微微叹道:“血狼啊血狼,可惜你的灭天三式并未学完,否则躺在此处的便是我了。”    他说完这话,脸上又现出了难言的忧郁与悲伤,仰首向天呓语道:“老天爷啊,天心本善,诸佛有情,盼你保佑我能出去找到一个旷世之材,来挽救这一场即将到来的人间浩劫……”    白衣男子一面说着,一面用剩下的双只手慢慢向山崖的另一边爬动,他艰难的,痛苦的爬着,逐渐隐没于山石之间。    风雨终于停了,黑沉沉的天边泛出了一缕灰明的曙光,雨水洗过的岩石,光亮闪耀着有如水晶,一切都恢复了这里往常的寂静,就如同这一切都没发生一样。
一个焱热的下午,在南方一个叫合津的小县城,太阳在毫无忌惮的逞着yin威,没有一丝风,天空上的云彩也被太阳骇得若隐若现的只露出了点微末的躯体,整个城市便如一个巨大的蒸笼,所有的生灵都无精打采的垂着头,树叶晒得发白,柏油马路被阳光弄得软软的没了骨性,任由行路匆匆的人们在身上踏出脚迹。
  县城正在进行城市改造,无数高大昡丽的楼房挺着崭新的身姿有若宝剑般的直插云霄。而在城的东南边却有数十个陈旧的大院毫无生气的伏着头静静的躺着,偶尔可见有人在里面进出,才为这些院子勾勒了些活泼的笔调。    龙霄就是从小到大住在这里的孩子,今年高中刚毕业,两天后就要进入省城一座重点大学读书。此刻的他正赤着上身,穿着短裤,呆在自己的房间里。    龙霄从窗外望了望院中,见除了几株榆树焉搭搭的立在那里,便只有对面君仪姐的雄性哈巴狗“色狼一号”趴在屋檐下张大嘴吐着舌头。其实君仪姐倒是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叫做“帅哥”,不过龙霄左瞧右瞧也弄不清它帅在那里,但每次看见它瞧到漂亮的君仪都哈哈哈的伸着长长的舌头又是摇头又是摆尾,口中的唾液也直往下淌,心中就有些生气。更可恨的是,一但君仪把它抱在怀中,它便毫无掩饰的向君仪已发育成熟的涨鼓鼓的胸前摩蹭,眼中还流露着十分舒适的神情,实在是标准的头号色狼的模样,常常惹得旁边的龙霄大冒鬼火,恨不得立刻一刀挥出,让它做一个狗太监。但君仪在一边,却又不得不做出欣赏它的样子,笑嘻嘻摸着它的头,嘴里哦哦的叫两声“帅哥乖,帅哥真可爱。”暗地里却给它取了个绰号“色狼一号”。    他从屋里找了个小石块,对准“色狼一号”扔去,正打在它的身上,这“色狼一号”张着嘴,口水又流了一地,,想必正在梦中与几名狗妹妹同床共枕,风流快活,被飞来之石打散了春梦,先是一惊,霍然站起,见没有人,便胡乱吠了一阵,便又抓紧时间续梦去了。    龙霄笑骂了它一句,便拉紧了窗帘,从左壁书桌里一堆课本的最底层拿出一本破旧的书,飞快的一跃上床。    他捧起了书,书名叫做《娇妹发春》,是他从大院外的小书摊租来的,大约是翻阅的人太多,书的第一篇彩页只剩下一半,隐然可见是个穿着三角裤衩的女郞在发着花痴般的浪笑。    龙霄翻了几页,便索然无味,他觉得现在写色情书的作者文化想来定是有限得紧,不仅情节大同小异,便是细节的描写也是“如有雷同,实属巧合”,不过些什么【因为涉及到那方面本人删减。你们自己去想】满篇的省略号,实在是无聊之极,没有半分的文笔与真实,即使如龙霄这样还没有享受过云雨之情的,看多了也觉得滑稽可笑。    其实龙霄绝不是那种生活在se情幻想里整天练五指功的人,相反的是,他是个极富青春活力的少年,身高虽不是同龄当中登峰造极者,但也可以用出类拔萃来形容,由于坚持每天体育锻炼,他的浑身肌肉结实有力,给人一种彪悍心凛的感觉,而他的脸则是标准的国字形,棱角分明,浓眉大眼,直鼻薄唇,是个罕见的美男子。他的性格吊而郞当,幽默风趣,天生的一副热心肠,高中时有无数的女同学偷偷的喜欢着他,只是他从来没有与其中一位发生过故事。    龙霄始终认为,一个正常的十七八岁的男孩子,血气方刚,朝气蓬勃,出于对女孩子的神秘向往,看上几本色情书籍是自然不过的事情,谁能保证自己的父亲和老师在这样的年龄就没瞧过这样的书,即使没瞧过,也或许是满怀着激情与燥热找了个通城,最终只找到些《青春万岁》、《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之类,再在某个阴暗的角落里努力寻找其中一些关于爱情的描写,稍稍满足一下心中刚刚盛开的情欲。谁叫中国的xing教育还只停留在皮毛阶段呢,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只有用课外读物来自学成才了。    他将书放回原位,这件事可大意不得,虽然父母都摆摊做生意去了,要很晚才归家,但保不准有事回来碰上,虽然他今年考上了省城的重点大学,是可以天下大赦,可偷瞧H书却是大不敬的欺君罔上之罪,那是要格杀勿论的。    龙霄重新躺在床上忍不住的胡思乱想,很辛苦的拼凑对女性身体的印象,但火热闷滞的天气便如一个助桀为虐的恶魔,龙霄的身子越来越难受,一边正对着他吹的风扇已起不到丝毫作用,他只感到体内有如火山爆发似的,万股岩浆在随着他的血液流向四肢百骸,心跳快得惊人。    正在他难受得要死的时候,却听到对面“色狼一号”欢快的吠叫起来,跟着有女孩子如黄莺出谷般的声音唤着道:“帅哥,快到屋里去,外面好热,等一会咱们一起去洗澡。”接着响起了开门之声。龙霄此时知道,是君仪回来了,是青春美丽、善良温柔的君仪姐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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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l。。。为了哥哥、我就勉强迫自己凑足这十五字吧
其实龙霄与君仪并不是从小就生长在一起的。龙霄一家从他爷爷开始便住在这院子里,而君仪则是在他十三岁的时候才搬来的。他记得那一天自己上午放学回家,见到大院外面停着一辆小货车,五六个人正在往下面搬东西,龙霄明白一定是自己家对面那两间空闲的房屋里来了新邻居,也没怎么在意,依旧向家里走去。可刚进了大院,便瞧见一名穿着黄色连衣裙,瘦瘦的,略比他高半个头的女孩背影,那女孩正在使劲的提着一个包裹,而这包裹似乎十分沉重,女孩子越提越低,就快要垂到地上。  龙霄是个古道热肠的孩子,无论是在学校或是外面都爱不张扬的助人为乐,如今见到这样的情景,便很自然的赶上几步,伸出手去和她一起抬这个包裹,女孩子见忽然多了一名比自己略小的男孩子来帮自己,便很友好的笑了笑,那时候的龙霄并不爱留意女孩子,傻傻的还以一笑,便匆匆低下头去,当时只觉得这女孩子五官清秀,皮肤细白,笑起来两边脸都露着两个浅浅的梨涡,长得挺好看。    龙霄帮她将包裹搬进屋里,当时并没有如同“你好,我叫楚楚。你好,我叫书帆”之类琼瑶似的对白,君仪只是又对他笑笑,便忙自己的去了,而龙霄则回到了家里。    但大院的生活是能很快消除彼此隔阂与陌生的,院子里六户人家门挨着门每天都在一起漱口入厕,炒菜进食,歇凉聊天,那种亲如一家的感觉远非高楼大厦里铁门紧闭的人们所能比。君仪一家没多久便和大院的人熟悉了,龙霄这才知道这个漂亮的女孩子姓叶,刚好大一岁,刚转进他读书的初中,不过比他大一个年级。    让龙霄一生难忘的记忆也是一个暑徦的下午,那时候的君仪还没有现在这样的温柔文静,大人们一不在,便和龙霄及院中的一帮野小子疯玩。    那天做的是躲迷藏的游戏,当猫的人要在院外数一百下才开始来寻找,龙霄与君仪很巧的不约而同一前一后钻入院子左角的一堆烂木柴里,但这里的空间只容得下一个人,龙霄与君仪一时没有法子,只好脸对着脸紧紧挤着站在一起,龙霄开始还没什么,君仪却先红了脸,下意识的缩了缩,但地方实在太窄,对两人距离并没起到多少作用。    然而她不动还好,这一动却让龙霄觉察到胸前有两堆软绵绵的物事紧紧的向自己挤来,他已满了十四岁,已渐渐懂了些世事,立刻领悟到这两堆物事便是女孩子宝贵的地方,也一下子红了脸,浑身感到不自在起来。    龙霄与君仪紧挨着,耳中听着院中的玩伴被发现捕捉的声音,两人的鼻息皆沉重粗促起来,身子只觉热得厉害,君仪更是香汗淋漓,一动也不敢动,龙霄的脸微贴在她的脸上,觉着有些象玉石,又有些象玻璃,滑滑腻腻的挨着很舒服,胸前又感受她软软柔柔……【PS:被我删减了有点内个啥。呵呵,你们懂的。】,他偷偷的缩了下头,想去瞧君仪的那里。    君仪今天虽然穿着一件蓝色的低领短袖,但两人贴得太紧,龙霄居高临下,很费劲的才勉强瞧到她细长雪白的颈下【反正就是看到了。】    他脑里轰然一响,只觉身体里血液贲张,忽然想起电视里男主角遇到这样的情况,多半要激动得流出鼻血来,这样的狼狈模样让君仪瞧见可了不得,他伸手在脸上一摸,所幸那般的色狼血并没出现,只是多了一手的汗液。他再移了移视线,【又看了一下】,心中又是一阵狂跳,脑里更是空茫茫的一片。    就在龙霄大饱眼福之际,他那不争气的那里却暴露了他整个的战略意图,君仪已觉察到自己的大腿一侧有个硬硬的东西抵着,先前还以为是龙霄裤里揣着的短棍之类的物体,后来想着不对劲,等到恍然醒悟过来,便“啊”的轻叫了一声,羞得脸上象要浸着血来。    龙霄见她眼中发红,似乎立马要哭出声,自己也骇了一跳,也不知道该不该说对不起,结结巴巴说了句“我……我……”连忙钻出了柴堆,而君仪好一阵才出来,径直便回了屋关上了门。
    龙霄也无心游戏,对伙伴们推说身体不适,匆匆回到家中,一直是又羞又愧,做起事来茫然无序,差一点就接受了老爸的修理,但也就是在那一夜,龙霄在辗转反侧,神思恍惚中生平第一次遗了精。
龙霄正在神游于过去的记忆,却听到对面屋又发出了响声,他偷偷揭开窗帘的一角望去,见到君仪端着一个脸盆向澡堂走去。  此时龙霄心中又如波涛浪卷,气息渐粗,他在屋里渡来渡去,心中象是在决定什么大事,在转了十来个圈后,他终于放弃了内心的挣扎,匆匆从衣柜中取了两件衣物,走到外屋取了香皂,也用洗脸盆装着,对着君仪走进的方向行去。    龙霄与君仪在那一天后虽然有好长一段时间没有说话,君仪也再也没出来跟着一帮男孩子放野,但大家处在一个大院,低头不见抬头见,也不知最后是谁找谁说的话,两人都好象忘了这事儿,和平常一样的接触起来。龙霄心中当然对此是刻骨铭心,至于君仪的心里是否还有痕迹,便只有老天和她自己知晓了。    真正让龙霄与君仪亲密起来却是一年后发生的一件事。    渐渐成熟懂事的君仪变得越来越娴静婉约,身材也一天天的饱满丰润,无论走路说话,都能让人觉得温柔可亲,真是清如浣雪,秀若夕霞,是龙霄他们学校里公认的校花。    但艳丽的花蕊,免不了要招惹一些浪蝶狂蜂,学校里的浪蝶还不过是找些机会和君仪说说话,找机会有意无意的碰碰她的手,便足够幻想半天。而学校外无数的狂蜂,却指名点姓的要找君仪交朋友,骇得君仪每天放学都要四五名女同学陪着才敢回家。    可是有一天,所有的狂蜂似乎在同一时间消失了,因为蜂王出现了。    蜂王叫做刘三娃,今年三十岁出头,绰号“拼命浪子”,在龙霄所在的合津县里,是个出名的打架不怕死的无赖地痞,已经在局子里三进三出,曾经扬言说,整个县城里没有他怕的人,谁要是惹火了他,他敢提着炸药包去灭了他的全家。就是这样的人,全县城的普通老百姓都尽量躲着。不过刘三娃却由此长了威风,手底下收罗了一批流氓,成天里在各大饭馆里白吃白喝,帮人打架收帐,俗称吃“血泡饭”。**局接到报案后虽然后来也抓过他几次,但每次都过不了多久便放了出来,他每次出来气焰便更嚣张,逢人就说**局是他家,若是他累了,便回家坐坐喝喝茶。    这一年刘三娃更是无法无天,除了暗地里收取各酒店及娱乐行业的保护费,又找了几个半大不小的黄毛,要他们去县里的学校下暴收钱,并兼替他找几个漂亮女学生闲时来玩玩。君仪便是这样进入刘三娃的视线的。    刘三娃自从见了君仪一面,立时惊为天人,把一群对君仪存心不良的社会青年撵了个干净,然后便没日没夜的纠缠她,开始还装着绅士模样的将自己收拾得油头粉面,想骗得君仪轻信。谁知君仪最是厌恶他这样的人,压根儿对他是不屑一顾,刘三娃连战连败,每次都是气急败坏的铩羽而归,最后终于失去了耐心,图穷匕现,露出了自己狰狞的面目,放出话来,要君仪在一个星期内答应做他的女朋友,否则就要她知道厉害。    而这一天就是刘三娃所说的最后期限,白天很快平平安安的过去了,晚上放夜自习时只有九点钟,街上还有无数的人在穿梭流动。君仪与几名女同学手挽着手走出校门,她并没有把这件事告诉父母,怕他们为自己担心。她天真的认为,刘三娃会和过去纠缠她的那般流氓一样,只是嘴里强横,而最终不敢做出什么事来。    离开校门走了约有六百来米,刘三娃便带着六个人从人群中闪了出来,他嘴角冷冷的笑着走近君仪道:“怎么样,君仪,考虑好没有,你跟着我可是吃香的喝辣的,全合津城,没人敢惹你,不知有多少漂亮妞想跟着老子都没那个机会,你别给脸不要脸。来,我让你先威风一下。”说着向后面喝道:“快,叫大嫂。”    跟在他身后的几个流氓果真齐声呼道:“大嫂。”君仪当着许多人听到这样的称呼,真是羞急交加,半天说不出话来,刘三娃眼睛一瞪,骂道:“他*的,学猫叫春啊,声音这么小,大声点儿,诚恳点儿。”那些人又全都躬下身去,大声喊道:“大嫂。”
    君仪此时已又惊又怕,不知所措,向旁边移了几步,想要绕开这群流氓,但刘三娃立刻又拦在了她的面前,说道:“君仪,你生得漂亮,全合津城谁都比不过你,我刘三娃就瞧上你这张小脸了,今天你答应就答应,不答应也要答应,没人可以救你。”    君仪骇得眼泪直流,但不敢哭出声来,只用可怜的眼光向旁边的大人们救助,但这时虽有数十人停着步在瞧着这里的情景,刘三娃眼神凶神恶煞的一扫,这些人便纷纷低下头来,没有一人敢挺身而出。    与君仪一起回家的几名女同学中有个肥肥大大的女孩子叫做张艳,在学校里很是泼辣占强,谁要是惹了她,身上的衣服与书包里的课本准要倒足大霉,就连校内最调皮的男生也有些怕她,因此都背地里叫她“母老虎”。    这张艳还有些胆量,冲上前去,对着刘三娃道:“喂,人家君仪不喜欢你,你还是去找其他的人交朋友吧。”    刘三娃斜睨着她,冷笑着摇了摇头,忽然一口痰吐在她的脸上,跟着就是“啪啪”两耳光,搧得她两边脸高高肿起,骂道:“日你个妈,就你这丑样儿还敢管老子的事,信不信老子扒光你的衣服让大家都来瞧你全身的肥肉。”    张艳虽在学校里威风,但那里经历过社会上这些场面,这两耳光打得她晕头转向,又听刘三娃说要扒她衣服,当时就骇得哇的哭起来,望了君仪一眼,“母老虎”变成了“母老鼠”,拔腿就溜了。    君仪见连张艳也跑了,另几名一起的几位女同学也悄悄躲在了一边。就如失去了最后的救命稻草,纤细修长的身姿便如风中的杨柳般颤抖起来,走到刘三娃面前,断断续续的道:“叔……叔叔,求求你放过我,我还是学生,不能……不能和你交朋友。”    刘三娃见她苦苦哀求自己,俏丽雪白的脸上泪迹纵横,一付楚楚可怜的模样,更是心痒难捱,嘻皮笑脸道:“什么叔叔,要叫我老公,君仪,别怕,你今晚陪陪我,我一定会让你开心。”    他见四周的人越围越多,也怕惹来麻烦,向旁边的手下递了递眼神,便有两个人走上来一人抓住君仪的一只手臂,又有一人则去拦路上的出租车。    君仪被两个成年男子一左一右的挟着,完全动弹不得,眼瞧就要被拉上出租车,只好拼命朝四周围观的人群大声喊道:“叔叔,阿姨,救我,救救我啊。”    四周的人听到君仪凄凉的求救声,也并非无动于衷,好些人都流露出了义愤填膺的神色,但四下瞧瞧没有人敢率先挺身而出,心中便发起虚来,站在一旁静观其变,也有两三个人悄悄拿想手机想拔通报警电话。    刘三娃已觉察到人群中的举动,陡地从腰后抽出一柄匕首,瞪目厉声道:“谁他*的敢坏我的好事,老子要他****。”他凶恶的模样,竟让所有的人心中一怵,不仅没人敢站出来制止罪行,连刚才想要报警的人也放下了手机。    刘三娃见自己的话起了效果,心中大是得意,这里有至少二三十名成年男子,真要冲上来,他这几个人唯一的选择,就只有夺路而逃了,但这种情况在他刘三娃的身上从来还没发生过,至少现在还没发生过。    这就是人性的悲剧,当大多数人们面对罪恶的时候,第一念头很有可能是想去制止,但很快会因为出于对自己安全的考虑而放弃,会想“算了,别人又没来惹自己,何必去多管闲事,搞不好还会玩掉小命”,但他们会不会想到,当自己的老婆、女儿,甚至本人在受到恶行而向他人求救时,他人对你漠然处之,你又作何感想,短视的人们啊,就某种意义讲,助人就是助己,当冷漠麻木与自私流行时,绝不仅仅是整个社会道德的颠覆,而会直接损害你个人实质的利益。古人在《增广贤文》里有一句遗臭万年的话“各人自扫门前雪,那管他人是与非”,殊不知的是,写这名话的人后来路过邻居家,被地上的积雪滑倒,最后闹了个终身残疾。(请读者不要怪笔者罗嗦,因为发生在君仪身上的遭遇,我们的身边有太多太多,作为武侠创作者,不管你是玄幻也好,yan情也罢,但侠义才是文章的精髓,亲爱的读者,为了我们自己,请一起呼唤良知、正义与勇气吧。时代需要大侠,时代需要英雄。)
    龙霄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其实自从那特殊的一天后,他就默默的留意起了君仪,她的每次笑嗔,她的每个发型,她的每件衣裳。他少年的情愫就这样一圈一圈一天一天的缠在她的身上,到了后来,他见到君仪,就有莫名的颤动,心跳便要加速。    他从同学口中隐约知道了些君仪的事,很为她担心,于是每天放学都要偷偷的跟在她的身后,但今天班主任训话,放学晚了些,刚出校门没一会儿就瞧见前面不远处围着好些人,他心头突突的一动,快步的跑了过去,果然见到君仪出事了。    “住手,你们这些流氓,不准带君仪走。”龙霄说这话的声音很大,此刻在他唯有一个念头,只要他在,只要他活着,没有人能够带走君仪,没有人能够伤害君仪。    刘三娃见这半路杀出的程咬金竟是个十五六岁,背着书包,乳臭未干的学生,那里会把他放在眼中,瞧他扑了过来要拉住君仪,嘿嘿一笑道:“小**虫,也想学英雄救美,找死啊。”说着一脚踹向他的心窝。    龙霄此时的身材虽已超过了君仪,但比起刘三娃来还要矮上半个头,然而他喜爱体育锻炼,又是校运会百米短跑与二千米的冠军,身手与反应皆是十分的敏捷,躯体向左一闪,竟避过了他这一脚。刘三娃不料自己出腿落空,也是一愣。    君仪瞧到龙霄,便如黑暗的世界里出现的唯一一道曙光,她高声喊道:“龙霄,救我,龙霄,救救我。”    龙霄没有说话,将书包放在地上,只是对着君仪微微点了点头,但这点头中却包含着他万千的决心与万千的勇气,他忽然想起学校组织看**片中常有一句话说“我在,阵地在。”而此刻他想说的则是“我在,君仪在。”    刘三娃本还要动手,但想到亲自殴打一名高中学生对自己的威名有损,便对另三名闲着的手下道:“替我狠狠教训一下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兔崽子。”    那三名流氓应声气势汹汹的围了上去,只见到人影一阵幌动,跟着传来两道痛呼声,人影瞬间又分了开来,龙霄竟安然无事的站在那里,而有两个流氓却一人捂着鼻梁一人捂着捂着喉咙蹲在了地下。    原来龙霄从小就喜欢看武术搏击之类的书,曾记得有本书说人体中鼻梁、咽喉、阴囊等部位最为脆弱,击中便能让人在短时间内失去反抗力,刚才情急之下,居然不假思索的用了出来。至于他能在三人的合围中击中对方两人,却是他自身隐藏的一种搏斗天赋。要知道常人相搏,身高与力气并不是胜负的决定因素,除了反应与敏捷外,最重要的就是狠辣,能在霎那间将人击倒。所以黑社会打架斗殴流行着一句话“**不黑,不是角色”就是得此而来。    这样的局面大出所有人的意料,刘三娃也顾不得威名不威名了,但他也颇有些打斗的经验,对蹲在地上的两人骂了句孬种,向剩下的那人及抓住君仪的两人道:“这小崽子好象会两下子,一齐贴近抱住他朝地上按,他就没办法了。”    那三人听了他的话,当真分三面围来,贴近了龙霄的身体。龙霄一时避无可避,与这几人抓扯了好一阵,终因人小力薄被三人六只手臂按在了地上。刘三娃咬牙切齿的走来,伸出右腿对着龙霄的头部、脸颊、胸腰处雨点般的乱踢,没多久龙霄的脸上便踢得青肿,鼻梁也被踢破了,流得满脸都是血。    君仪见到龙霄为了自己弄得如此之惨,高喊着向刘三娃扑来,伸出手臂朝他身上一边乱捶,一边尖声道:“流氓,流氓,快放开他。”但这完全无济于事,刘三娃忽然出右手抓住君仪的玉臂,他这一下极是用力,君仪虽痛得要命,却咬着唇不让自己哭出来。    刘三娃暂时不去踢龙霄,对着君仪狞笑道:“流氓,老子就是流氓,又怎么啦,你就要成流氓的老婆了,好,你乖乖叫我一声老公、好老公,我就放了他。”若在平时,这句话君仪本是万万不会出口的,而且她知道,只要自己说了这话,刘三娃会顺着杆子向上爬,她日后再也免不了此人的纠缠,可龙霄现在如此模样,她又怎会眼睁睁的瞧着不管。
    就在君仪要照着刘三娃的话喊的当口,龙霄在地上大声道:“君仪姐,别听他的,咱们别向这些流氓低头。”    刘三娃见他竟还如此倔强,不由老羞成怒,将左手中的匕首扔在地面,对几名手下道:“快拿刀给我废了这小子。”那几人听了他的话,一时面面相觑。要知道这些人也算是社会上的老混混,跟着刘三娃胡吃胡喝,平时仗着人多势众争一争地盘,欺压欺压良民还可以,但是谁不知道真要捅了学校里的学生,多半会成为**局里挂牌的大案,可不能轻易动手。    刘三娃瞧到手下的神情,那会猜不到他们的心思,骂了句“一群废物”,伸手将君仪推倒在地,弯腰拾起匕首,举手对着龙霄的右肩上就是一刀,那刀尖约刺进去了一寸有余,鲜血霎时飞溅而出。君仪哭着来夺他的刀,又被推在了地上。    刘三娃斜眼见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这正是扬名立万的大好时机,举起匕首在龙霄眼前一晃道:“兔崽子,你叫三声,‘爷爷,饶了孙子的狗命”,这三声要是老子听得舒服,今天就过你。”    龙霄道:“好啊,孙子,爷爷饶了你的狗命。”他连说了三次,声音又大又响。刘三娃见他被刺了一刀还敢这般说话,当真是毫无畏惧,这样的硬骨头,别说是学生中,就是社会上那些自夸所谓天下无敌的流氓堆里也罕有,他手底下更是少了这样的狠角,一时间竟对这倔强的少年起了惜才之心,刘三娃能在县城里有些名声,倒不是一味的好勇斗狠而来,此时他的面色不禁和蔼了些,弯身对龙霄道:“好小子,有种,是条好汉,我信你一句话,你若是答应日后跟着我混,今天我不仅放过你,连君仪我也可以不要。”    龙霄脸上,身上已全是鲜血,感到浑身无力,这时喘息着道:“呸,跟你混,你先把二十六个字母认清了再说,跟着你这样儿的人,老子太掉份儿。”    刘三娃心想在众目睽睽之下,竟被一个毛头学生如此羞辱,若不将他收拾下来,自己日后也不用在合津城里混了,眼中凶光毕现,说道:“小子,是你自己找死,别怪我了。”说着就要用刀去刺他的小腹。    就在千钧一发之际,周围的人群终于被龙霄的勇敢唤醒了内心深处的良知,先是有一人大声呼道:“不准动手,那还是个孩子。”跟着更多的人喊了起来,许多人开始摩拳擦掌,想要冲上前来,就在这时,远处已有警车声响起。    刘三娃那里还有胆子动手,对着龙霄狠狠踢了一脚道:“小子,算你今天福大命大,咱们改天再算这笔帐。”说完便带着几名手下钻进旁边一个小巷里逃走了。    没多久,龙霄就被人送进了医院治疗伤口,而君仪则一直在旁边陪着他。龙霄躺在病床上瞧着君仪对自己关切的眼神,心中的甜蜜早就填平了身上的伤痛,觉得这一切都太值了。    过了几天传来消息,说因为刘三娃此人民愤极大,**机关决定对他进行抓捕,而他事先得到了风声,已逃到了外地。    龙霄的伤很快就痊愈了,他和君仪的感情却深了一大步,两人一起上学放学,不是你等我就是我等你,整天都频繁的见着面。龙霄也再不用去偷偷的看君仪了,他每天可以近距离的瞧清君仪弯弯淡淡的眉毛,清清亮亮的眼睛,尖尖细细的鼻梁,红红润润的嘴唇,而最让他心动的,则是君仪乌黑的长发里飘散出的幽淡清香。    两人的关系一深,学校里就起了许多乱七糟八的传说,这自然是那些喜欢君仪而嫉妒龙霄的人造的谣诼,但那天龙霄敢与刘三娃硬干的事迹,校内校外许多人都知道,因此也不敢当着他的面说。有一天龙霄从班上最好的一位同学那里知道了这些谣言,放学时他讲给君仪听,君仪当时只是脸上一红,便笑着说:“管他的,只要我俩是纯洁的,随别人说去。”    然而这种生活只过了半年,君仪高考落榜后便进入县城里最大的一间宾馆做起了收银小姐,而龙霄则升入高三继续念书。两人见面的时间虽然少了,但感情仍然挺好,龙霄考上重点大学,君仪还特地请他到城里的大饭店痛痛快快的吃了一顿,那天两人都喝醉了,好象君仪还哭了起来,到底为什么,龙霄已记不清了,但他后来猜想,一定是君仪姐见他考上了重点大学,在为自己落榜的不幸伤心。
    可是就在今天,即将踏入大学殿堂的龙霄将在爱慕与情欲的交逼下,对大他一岁的君仪做出一件既不纯洁,而又会让他羞愧很久的事。
龙霄走入了男澡堂,这座简易的澡堂里安着三个冷水龙头,可以供三个人同时入浴,而女澡堂就只有一墙之隔。  龙霄清清楚楚的听着隔壁女澡堂放着“哗哗”的流水声,他喘着粗气,幻想着君仪脱衣裳的样子,幻想着君仪脱光衣裳的样子,但这种凭空的想象是苍白而模糊的,他死死的对着挡着他视线的那堵墙盯了好一阵,在这一刻他真希望自己拥有传说中的透视眼,能一眼捕捉自己想要见到的目标。    但透视眼虽然是无法得到的,而透视洞则是可以自己创造的。这堵墙的中间穿着两边澡堂的水管,微微的露着一个小孔。    真实点说,这个可以渲泻龙霄青春情yu的秘密并不是他无意发现的,而是十多天前也如这般燥热滞闷的一个晚上,他在里面很努力的寻找,才在这堵墙两米多高的地方发现了这个孔眼,但那时孔眼很小,绝对无法让他的眼球纵横四海,一览群山,于是他就用家里的铁钻在这里开拓疆土,为了怕人发现,他每次都在夜深人静时才进行这项宏伟工程,由于是高空作业,条件艰苦,难度甚大,几次光荣负伤后,终于在昨晚宣告竣工,今日便正式投入了使用。    龙霄将男澡堂的大门紧紧反锁,脱光衣服,又扭开一个龙头放着水,三个水龙头之间用水泥铸成的隔板可以用来攀爬支撑他的身体。在上去的那一瞬间,他还是有一丝犹豫,毕竟在所有人的眼里,就连龙霄本人,都一直觉得他是个好孩子,但是,今天这件事之后,他就没资格拥有这个称号了,至少他自己知道不配。    理智常常是情感的手下败将,此时的好孩子龙霄更是被一击即溃,他运用自己敏捷的身手已渐渐靠近了那个他亲手艰苦创建的洞孔。    女澡堂的流水声越来越大了,龙霄只感到口干舌燥,一颗心象是要从嗓子眼里跳了出来,他最终鼓足了勇气,眼睛凑在了洞孔外,然后努力的向下望去,但出乎意料的是,只见到一道水流在女澡堂的左下角源源不断的飞坠着,却见不到君仪的影子。    龙霄一阵失落,立刻想到是君仪的位置太靠里面,便站在水泥隔拦上,竭尽全力的踮起了双脚,只这一踮,君仪的身子便如一道白光霎那间冲进龙霄的眼里,这白光仿佛间放出电来,顿时震得龙霄急的缩回了头,脚下一软一滑,差一点儿就当了失足少年。    好半天龙霄才回过神来,他这时有一种强烈的罪恶感,觉得自己可耻无比,但情欲有时便如决口的黄河,奔腾起来是可以淹没一切的,他忽地想起中学上法律知识课时有一句话“一般违法,不是犯罪。”他至少是不会做出任何伤害君仪的实质举动,而且今天的事将成为他一个人永远的秘密,直至生命的结束。龙霄就这样为自己不停的辩护着,然后深深的吸了几口气,又将身体贴了上去。    龙霄一生中的人体学就这样开始了,幸运的是,他的第一个女模特真是太优秀了。    美丽的君仪完全不知道此时正有一双充满欲望的眼睛在一眨不眨的瞧着自己。夏天下午的水被太阳照射过了,从水龙头里流出来暖暖的很舒服,她轻轻的,很仔细的洗着自己的每一寸肌肤。    【我给删掉了。这里恐怕比较透骨。还是删掉好。呵呵。】    龙霄就这样紧紧的瞧着君仪几近完美的躯体,虽然他的身子就象要窒息,就象要爆炸,但他却有了一种真正长大了的感觉。    就在这个时候,男澡堂外突然传来脚步声,有人在敲门道:“里面有人吗,快开门。”龙霄听清是院里周二叔的叫声,立刻便慌了神,飞快的溜了下来,在水龙头下打湿了一下身子,匆匆的去开了门。    周二叔是个四十多岁,高高瘦瘦的中年男子,见是龙霄在里面,便笑着点了点头道:“哦,是龙霄啊,快开学了吧,你真给你爹爹爸爸妈妈争了气,这省里的重点大学可不是轻易能考上的,我家那个黑皮要是有你一半,我就开心了。”
    龙霄听他提到自己的名字,心里便是一跳,也不知隔壁的君仪听到没有,胡乱的和他答了几句话,便擦干身子走了出去。    回到家中,他开始做饭,父母每天很辛苦的守着一个小服装摊,要很晚才回家,龙霄很小就学会了做家务。等他把饭吃完,将留给父母的那一份热在锅里,神思仍然不定,不知怎的,特别怕见到君仪,竟一晚没敢出房门。就连这几天最爱瞧的大陆拍的武侠剧《天龙八部》,看了一个多小时也没弄清演了些什么。    这一夜,龙霄脑里翻来覆去都是君【删掉】的身子,整晚浮想联翩,难以入眠,第二天起床,裤头上似乎多了一点污渍。   明天龙霄就要踏入大学之门,这天一早,母亲破例没有去守摊,而是和龙霄一起去买学校必备的器具,当一切买毕,母亲又要他去大商场试两件好一点儿的衣服。  他觉得奇怪,说道:“妈,咱家不是自己在卖衣服,干么还要在外面买。”龙霄的母亲叫蒋家玉,中等个子,由于长期的辛苦劳累,身体很是瘦弱,但岁月的磨砺并没有完全凿去她美丽的痕迹,龙霄一直认为,母亲年青时,肯定是这个县城最吸引人的女孩。    母亲笑着说:“咱们服装摊的都差得很,你上了大学,没两件好一点儿的衣服穿在身上,说不定要让人瞧不起。没关系,好孩子,爸爸妈妈还没穷到给你买两件衣服都不成了的地步。”    到了商场,龙霄在母亲的参考下试了两件充满青春活力的衬衫,正是红花还得绿叶配,他本来就长得英俊帅气,被样式新颖的衣服一显,更是光芒四射,英气逼人,惹得商场里服装区的女营业员都频频向他注目。    那名陪着他们母子试衣的女营业员,长着圆圆的苹果脸儿,年纪瞧来比龙霄大不了多少,颇是白晢漂亮,此时更是紧紧盯着龙霄,也不知她心中在想什么,脸儿竟渐渐红了起来。    龙霄见两件衬衫的标价,分别是一百九十八元与二百八十五元,这可比他平常所穿的衣服贵了好几倍。龙霄并不那种爱慕虚荣的孩子,知道近年来这个县城里的下岗工人特多,许多人只好开始做些小生意,但人多汤稀,父母的服装摊便受到了冲击,纵然是加长了营业时间,但每个月下来收入还是浅薄得可怜,从此母亲的身子就更加清瘦,而父亲的性子则越来越沉默,喝酒越来越凶,有时候还要无缘无故的骂龙霄两句,龙霄虽忍着没有顶嘴,但父子的关系却僵了不少。    这两件衣服加起来要近五百元,不知道父母又要起早摸黑多少天了。龙霄便推说自己不喜欢这两件衣服,要让那红着脸儿的女营业员挂回原位。母亲自然猜到了儿子的心意,坚持要将两件衣服全买下,而龙霄很强硬的不要。    那旁边的女营业员见到蒋家玉朴素老气的穿着打扮,也许她与龙霄有过相同的经历,向龙霄投来深深的一次充满敬意的注眸后,竟一反常态的没来推销衣服,而是默默的将它们挂回原位。    母亲的眼眶微有些湿润,摸着龙霄的头,好一阵说不话来。龙霄连忙笑着道:“妈,你就别管我了,还是去帮爸爸守摊好了,我自己回家准备些东西。”    蒋家玉也不再坚持,向龙霄嘱咐了两句,便先走出了商场。    龙霄见母亲走远,便也匆匆回到家中,在自己屋的一个铁罐里摸出许多一元两元的零钞,细细点了点,竟还有八十几元,这些钱可是他忍饥捱饿,辛辛苦苦从父母给的早餐费里一点一滴的积攒而来。    龙霄拿着钱走出大院,在附近的一个小超市里买了一大包饼干馒头之类的食物,并不回家,而是向不远处的一座小桥走去。    这小桥从龙霄记事起便是这付陈旧石老的模样,并不算大,二十多米长,可容四五个人并排而行,而桥下则流着一道小溪,小时候这溪水清澈透亮,龙霄常和伙伴们来捉鱼捞虾,曾有许多快乐的记忆,而现在由于沿途污染太重,已变得浑浊油黑,很少有人到这里来玩耍。  
  龙霄从小路顺着下坡走到桥洞,桥洞里搭着一个简易的窝棚,里面可见两床破烂的棉絮及几件脏衣服,但没有人在。    龙霄将食物放在窝棚里,沿着小溪向下游寻找,刚拐过了一个弯,便瞧见“高手”呆呆的坐在一片草地上,眼神死死的盯着西方,嘴里在喃喃的念叨着什么。龙霄早见惯了这样的情景,便走了上去。    其实“高手”并不是高手,正相反的是,他是个四十多岁,蓬首垢面的乞丐,不仅是个下肢齐膝而断,只能靠双手行走的残疾,还是个神智不清的疯子。    龙霄认识“高手”还是在三年前,有一次他放学回家,见到大院外的地上躺着一个浑身是疮,还不停流着又腥又臭浓液的乞丐,不时有人从他身边路过,但都是掩着鼻高声骂着,远远的避了开去。    龙霄瞧着这乞丐极可怜的在地上一动不动,已是昏迷不醒,象是被饿晕了过去。他竟动了十四五岁男孩子中罕见的恻隐之心,很快的从家里找来吃剩下的馒头又端来一碗水,微扶着这乞丐,先是给他喂了口水,见还有些反应,便又撕碎了馒头,一点一丝的喂他吃了下去。    旁边有认识龙霄的人见到了,不由都在喊:“龙霄,这个人好脏,不知是从那里钻出来的,小心给你也传染上什么病了,就让他自生自灭吧。”    龙霄有一种天生救助弱者的秉性,热心热肠,又常常不计较自己的得失,很有古之大侠的遗风。他只是装着没听到,仍然很耐心的喂着那人。    龙霄等那人吃了些食物,神情有了些好转,见他全身流着脓,便又从家里找出酒精药棉抗生素什么的给他擦洗服用。    这样的事,他连做了好几天,那人渐渐有了好转,但神智又变得发狂,嘴里不停的喊什么“天煞族就要出来了,快跑,快跑。”什么“xue,好多xue,没有人能够活,你们全部要死,全部要死。”什么“琴儿,爹无论怎样都要救你,我要杀光那些恶魔,不要让他们伤害你。”等等诸如此类莫名其妙的话。声音非常的尖锐凄厉,便如末世诅咒一般,初次听见的人被他的声音所慑,没有不毛骨悚然的,后来天天听他疯言疯语,也见多不怪了。纷纷猜测此人是不是武侠片或是科幻恐怖片瞧多了,一时走火入魔,才变成了这付模样,但不知是谁开始戏称他为“高手”,从此这两个字便成了他的代名词。    再后来,龙霄就在桥洞下给他搭了个窝棚,除了龙霄每隔两三天就去瞧瞧并送些食物开水之类的东西,附近一些善良的老太太老婆婆也不时给他些物质上的照顾,“高手”就这样在这里一直呆到现在,这三年里他的神智仍是时好时坏,有时候龙霄学习太紧,抽不出时间去瞧他,他一时饿了,就在溪边寻些蚱蜢、蚯蚓、田鼠之类的东西果腹,有一次龙霄还亲眼见到他生呑了一条毒蛇。    此际龙霄靠近了他,轻轻说道:“‘高手’,我就要到省里读书去了,不能象原来那样照顾你了,你自己好好的保重,窝棚里有些食物,够你吃十多天了,要慢点吃,小心别咽着呢。不过你放心,我放假回来一定来瞧你,给你带点省城里的好东西来吃。”    “高手”慢慢回过头来,紧紧的盯着龙霄。这么多年来,他已经习惯了龙霄的存在,无论神智如何失控,只要龙霄一到,他竟能渐渐的清醒过来,只是没提一句关于自己身世的话,龙霄也从来没有追问过他。    龙霄与“高手”呆了一会儿,瞧着他无助的样子,心中还是放心不下,这时忽然想起君仪,但这念头一起,他又犹豫起来,要那么洁净娇弱的女孩子来照顾这个肮脏不堪的乞丐,似乎是完全不妥的,但他思索了一阵,对不能自理的“高手”确然有些担心,然而一时想不出别的法子,便决心还是去找君仪探探口气。
  回到大院,正巧君仪正在院中的公用洗衣台搓洗衣物,见到了龙霄,冲着他嫣然一笑。龙霄一见到她,立即不由自主的想到她雪白赤裸的身子,脸上一阵红热,心中直骂自己是个超级无耻之徒。    君仪这时拍了拍手中的肥皂泡,对他招了招手,示意要他等等,转身从屋里取出一套灰黑色的西装,递到他面前,用命令的口气道:“去你屋里穿出来给我瞧瞧,不合适我再去给你换。”    龙霄见那西装似乎甚是高挡,一时间手足无措,连忙道:“不,不,君仪姐,这怎么能行,你的工资也不高啊。”    君仪听到这在,脸色一沉,若怒若嗔的道:“别罗嗦,快去试,这衣服是我走过路边摊时见到的处理货,挺便宜,我便买下了,爸爸又不能穿,我想你还合适,就送给你出门穿。”    龙霄听她口气很硬,不好再推辞,进屋去换了出来,当真是个神凝秋水,玉树临风的帅气少年。君仪痴痴柔柔的瞧了他好一阵,红如樱桃的嘴里动了动,似要说出什么话来,最后只说了句“到了学校好好用功,将来好有出息。”便低下头又洗衣服去了。    龙霄见她的态度时热时冷,想到“高手”的事,更难启齿,好半天才鼓足勇气道:“君仪姐,我想求你一件事,如果你觉着麻烦,那就算了。”    君仪抬起头来道:“你说说看。”龙霄道:“前面桥洞里有个乞丐,挺可怜的,你有时间能不能帮我去瞧瞧他?”君仪想了想道:“就是那个别人叫他‘高手’的么。”龙霄点了点头。君仪又低下头去,淡淡的道:“哦,知道了,有空我会去看他的。”    龙霄也不知她到底有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但见君仪已不理睬他,只感到自从考上了重点大学,君仪对他就不如往常那般的亲密了,心里很是纳闷。    他回到屋中,刚吃到了晚饭,父母就提前回来了,妈妈手里拿着两个精致的纸盒,一进门就笑着道:“霄儿,你猜这两件衣服是用多少钱买的,刚好四百整啊,我回去买的时候,那个圆脸的营业员态度特好不说,还找商场经理特批,给我打了个折,你瞧多好。”    龙霄见母亲还是买了这两件衣服,心中有说不出的滋味,只好接下来,与君仪送的那套西装放在一个衣箱里。    深夜,龙霄猜想着大学里的生活,无法入眠,他翻下床来,悄悄打开衣箱,先见到君仪送的西装,心中不禁有一丝甜蜜,但想到晚上他去找君仪说些暂别的话,君仪却迟迟未归,又是一阵失落。而当瞧见那两件衬衫时,回思起父母平日的辛苦与对自己的苦心,心里便软软的,鼻子直发酸,不由握紧了拳头,默默的道:“我今后一定要出人头地,让操劳了一辈子的父母有扬眉吐气的一天。”
 翌日一早,龙霄就要到省城的大学报名,由父亲龙大海陪他一起去学校,龙霄本不愿父母再多为自己费心,但行李实在太沉重了,非要两个人才能搬到学校,只好答应下来。  到了车站,母亲拉着初次出门的龙霄千叮万嘱,总是放心不下,父亲便将大包大包的行李往车上搬,龙霄见他移动得甚是吃力,几次想要去搭手,但都被父亲轻轻推开。    汽车开动了,龙霄在母亲慈爱的眼神中渐渐暂别了这个生他养他的小城市,还没走多久,他就想念起母亲来,但心肠复又一硬,暗道:“大丈夫志在四方,岂能永远在父母的臂弯里长大,龙霄啊龙霄,你真是太没出息了。”    就在龙霄的胡思乱想间,汽车崎崎岖岖、停停歇歇的走了十来个时辰,天色已是入暮时分,在翻过一座大山后,道路渐渐的宽阔平坦起来,接着车窗外闪过的路人愈来愈多,灯光愈来愈密集,房子也多了起来,车厢里沉闷了一天的人这时竟开始了喧闹,龙霄知道,是省城到了,自己既茫然又渴望的省城到了。    车子又在繁华热闹的街道里穿梭了一个多小时,才在一个停着数百辆大小汽车的车站息了火,龙霄随着父亲拿着行李走了下来,当他在这个庞大涌挤的城市里穿行了两条街道,当他瞧清了这灯光如海、明如白昼的城市夜景,当他与车水马龙、步履匆匆的人流擦身而过,当他见到了真正拔地而起、钻天入云的摩天大厦,应该承认,在这一刻,龙霄是绝对兴奋的,他似乎已知道,只有在这里,自己的人生才更加丰富,更加精彩。
    没多久,龙霄父子就在一个小旅馆里歇下了,尽管这里的条件很是简陋,卫生也差,他们又是住的那种放着十多个床铺的大屋,但此时对于如小鸟出笼的龙霄来说,一切都是那么的新鲜,一切都是那么的好奇。只是到了深夜,当大屋里来自各地的男人如交响曲般的鼾声此起彼伏时,龙霄才好半天都无法入睡。    第二天起床,两人向店主打听方向,所幸龙霄要读的天京大学是省城里的一个在全国都有知名度的大学,有不少的公共汽车能直达那里,店主用尊敬的眼光望着龙霄,并仔细指清了去路。    龙霄父子一下车,远远的就瞧到一块巨大的黑色大理石上精心打凿的“天京大学”这四个写得鸾翔凤翥,苍劲峭拔的大字,踏上校园外数十级用花岗石堆砌的台阶,隐约便可见这校园如一个极大的公园似的,深阔幽长,绿荫如林,不时有亭榭楼阁露出一角片瓦来,清风送爽之间,还传来一阵阵花草的芬芳。    龙霄望着无边无垠的校园,第一次为自己是这其中的一员感到自豪,转眼瞧到父亲也是一脸的激动,是啊,初中都没毕业的他,儿子能读上这样的大学,他怎会不为之骄傲。    走入校园,正在两人担心找不到报名处的时候,就见到前方一排书桌外围着许多人,书桌上边的一块红色横幅上写着“欢迎新同学入校”的字样,几个学生模样的人在忙碌而又不厌其烦的给人指指点点。    龙霄父子也走了过去,一个瘦瘦高高的学生接待了他们,他瞧了瞧龙霄手上的录取通知书,跟着低头在桌上一本厚大的册子上仔细翻了几篇,道:“哦,是中文系的,你们先到学校E幢4号楼的109室将东西放下,明天再到学校教务处报名领书。”说着向他们指明了宿舍与教务处的方向。    两父子又朝着宿舍的方向走去,这是一个古老的园林式学校,道路两边有无数高大茂盛的树木,无数鹅毛绒似的草地,更令两人惊奇的是,就在校园之中竟还有个碧波荡漾,洁净清澈大湖,不时可见一群群红色的锦鲤在湖的上面钻来钻去。    校园里不停的有或三五成群或孑孑独行的清纯少女迎面袅袅婷婷的走来,可以说的是,生长在小县城的龙霄这一辈子还没见到过这么多的漂亮女孩,一时真有眼花缭乱的感觉。而许多女孩子遇到帅气俊朗的龙霄,都有意无意的向他瞥来,几个大胆的女孩,还在他身后交头接耳了半天,跟着便丢来一阵银铃般的笑声。    就在要走过湖的时候,龙霄听到坐在湖边长凳上的一名男生压低声音道:“快看,‘黛玉公主’过来了。”跟着其他三名男生全都掉过头来向自己的身后瞧,神情里都流露着仰慕与爱恋。    龙霄一奇,也回过头望去,果然见身后三十米的地方走着一名少女,她穿着一条白色的连衣裙,长发飘逸,肌肤如雪,眉目如画,纤细的身子若这满湖的杨柳般轻轻柔柔的摆动,远远而视,好似霜雪里的白梅笼在淡月之下那么的朦胧而清新。    龙霄瞧这个女孩具有娇弱凄婉的古典美,但扬着头的神情间又有一种高贵冷傲的气质,对男孩们惊艳的目光全然恍若不见,立刻就明白了为何大家要叫她“黛玉公主”,他不敢久瞧,便转过了头。    没多久就到了一排的宿舍楼前,由于这些建筑并没有什么明显的标志,龙大海要儿子等等,自己去找人问路。    龙霄正守着行李,无聊的用目光向四处打量,身后又有四个人过来,走在前面的是个四十来岁,穿着高雅的中年妇女和一名与龙霄年纪相仿,齐着短发,上身穿着紧身红色绣花背心,下身穿着黄色短裤,充满着青春活力的漂亮女孩儿,她们的身后则跟着两个搬运行李的工人。    这一行人也在东张西望,似乎也在找宿舍的方向,少女见到傻站在一边的龙霄,大声的呼道:“喂,女生宿舍E幢2号楼怎么走。”    龙霄听她说话间极是无礼,只斜睨了她一眼,便掉过头不去理睬。那少女在家娇横惯了,并没有注意到自己的野蛮,见到龙霄爱理不理的态度,心中顿时便来了气,走到他的面前,将手一叉,又大声的道:“喂,你是木头人啊,问你也不说话。”
    龙霄是个极有性格与主见的少年,见面前这个女孩子脸略有些圆,肌肤是那种健康的象牙白,眼睛大大的透着灵气,鼻子微微向上翘,嘴唇弯弯细小,张口间便露出了两排碎玉般的牙齿,是许多男生喜欢的那种可爱型的女孩子。但他此时竟有些厌恶起她来,也伸着脖子对着这女孩扬着嗓门道:“第一,我姓龙,不姓喂。第二,我不是木头人。第三,你真的很没礼貌。第四,你问的问题我无可奉告。你好好的听清楚了。”    少女的父母都是当地有身份的人物,从小就视她为掌上明珠,真是万千宠爱集于一身,从小到大,她不知听了多少的奉承与谄媚,便自然而然的养成了天下唯我独尊的性子。此时她见到龙霄凶巴巴说话的样子,生平第一次感到了害怕与委屈,不知再骂些什么,但又不愿服输,只好也拼命的睁着自己清亮无尘的大眼睛瞪着龙霄。    少女的母亲倒还知书达礼,见女儿和龙霄如同斗鸡般对峙着谁也不愿低头,连忙将少女带到一边,对龙霄道:“这位同学,真对不住,都是我没管教好孩子,你别见怪。”说着就拉着少女走开了。    少女嘴里还埋怨母亲道:“妈,你怎么就没管教好我啦,我做错什么了,你还给这臭小子道歉,咱们还怕他么?”少女的母亲叹了口气道:“好了,乖女儿,都是我和你爸从小宠坏了你,到了学校,你要学会尊重他人才好。”    那少女似乎还不服气,边走边回头来恨恨的瞪着龙霄,直到身影在楼房中消失。    不一会儿,龙大海就问清了路回来,龙霄也没把这事放在心上,随着父亲将行李搬进了新生宿舍,在一个白发老头儿的指挥下,两人找到了底楼的109室。    进了寝室,见四周的墙都已刷得雪白,不大的空间里放着三架上下铺的床,里面还有两间小屋,分别是卫生间与厨房。    龙霄父子都对这样的环境很满意,瞧样子别的同学都还没到,便择了靠窗的一个下铺将床单棉被什么的铺好,又找着地方将各种日用品摆得整整齐齐。    等一切妥当,龙大海掏出龙霄的报名费及一个月的生活费来道:“霄儿,你放好这些钱,千万别丢了,咱们家可没多的,你有空了,便去附近的银行办张卡,再打个电话回来,下个月我好把钱打在帐上,你自己去取。”龙霄拿着这些钱,觉得一阵沉重,又不知再说什么话,唯有默默的放在自己随身的一个小包里。    吃过午饭,龙大海就要转回县城,龙霄本来要送他到车站,但龙大海说什么也不要他送,两人最后在校外的公共汽车站分别。    龙霄目送着父亲微有些蹒跚,不再挺拔的身影,忽然想起学校里读到的一篇朱自清的散文《背影》,那情景是如此的相似,心中又是好一阵酸楚,眼中有些湿润。想起小时候很长一段时间里父子俩在一起成天的傻疯,父亲是他的心目中的偶像,他是那么的能干,可以自己做出好多的玩具,可以教他好多的游戏,但随着他一天一天的成长,家里的生活压力一天一天的加大,父子间的语言便越来越少,父亲的性子也越来越怪,越来越的爱发脾气,但他知道,父亲爱他,甚至胜过爱他自己,只是他太不善于表达自己的爱了。
 第二天上午,龙霄去学校教务处报完名,又从另一个办公室领了书,当抱着厚厚的一叠书走下楼梯时,一时大意,上面的两本书在地上,他正要弯下腰去拣,眼前忽的现出一双女孩子的脚来,飞快的在书上踩了几下,洁白的书本上骤然间多了几个黑黑的脚印。  龙霄抬起头来,见是昨天遇到的那个红衣少女扬着头有些挑衅的笑着。    红衣少女瞧到龙霄将要发火的样子,心里更是开心,笑嘻嘻的道:“这位同学,你怎么这样不小心啊,唉,都怪我眼神不好,踏着你的书了,啊,我记得你心眼很小的,你不会哭吧,要是那样,真是要对不起,对不起了……”她连声说了七八个对不起,最后道:“怎么样,臭小子,我今天够礼貌了吧。”
    龙霄见她一付洋洋得意,旗开得胜的神情,心里自然有些光火,他天生没有打骂女孩子的习惯,但也不是任人戏耍的呆子,思如电转,脸上立刻便严肃起来,很正经的点点头道:“嗯,乖孩子,真是听话,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也不亏了我昨天辛辛苦苦的一番教诲,有进步,好,有进步。”    他说完这话,心里忍着笑,走下楼去,只留下红衣少女在那里咬牙跺脚的发嗔。    龙霄在校园里转了一阵,吃过午饭,正在寝室看一本家中带来的小说,猛地听到几声急促的汽车喇叭响起,他探头望出窗外,见两辆汽车快速的向宿舍楼这边驰来,前面的是一辆黑色的豪华轿车,后面则是一辆造型别致的越野吉普。宿舍外无数男生正对着黑色轿车的标志指指点点,神色大是羡慕。    轿车在新生楼前停了下来,车门一动,下来三名少年,走在前面的一人长得高大英俊,白白细细,穿着米白色的一套夏装,留着一头郑伊健似的长发,清风拂过,微微飞扬,更显得玉树临风,潇洒飘逸,几名路过的女孩瞧到了他,脸上都露着陶醉的表情。    白衣少年似乎对这种情景是司空见惯,只是回这头与身后的两名少年说话。龙霄见这两人的穿着也不俗,一人剃着寸头,黑黑胖胖,脸上很是冷傲,而另一人则是中等身材,瘦削单薄,却一直在笑着。    没多久,后边那辆越野吉普也停下了,从车上跳下四名中年男子,手里都提着些包裹行李。    龙霄瞧着一行人全朝着这边而来,正有些预感,一会儿便听到寝室外响起了无数的脚步声,那一群人全都涌了进来,见到屋中已有人住着,不由都是一愣。    一名干部模样的中年男子道:“王秘书是怎么办事的,不是说专门留了这间屋给咱们的么。”又有一人道:“好象是今年学校扩招,说是都安排满了。”先前说话的那人道:“没用的家伙,要是周省长知道了,心里只怕要不舒服。”    那黑胖少年见室内只剩下了两个下铺,鼻孔里哼了一声,走到龙霄面前道:“你搬到上铺去,这下铺咱们三人要用。”    龙霄本来天性随和,对上铺下铺也没多大的要求,但听他说话强横,毫无商量的余地,很是反感,淡淡的道:“这寝室又不是你家买的,自然要讲个先来后到,凭什么要我搬走。”    这黑胖少年一向撒野惯了,见龙霄居然敢跟自己顶嘴,不由骂道:“我***,想找打啊,你先打听打听老子是谁。”    龙霄闻他辱及母亲,怒火大炽,霍地站起来道:“**你祖宗十八代,你是谁,黑社会啊。”    拿着行李的四名中年男子都有些特殊身份,也怕两人打起来,自己等人免不了麻烦,其中一个向那瘦削的少年递了递眼色,瘦削少年便打了个哈哈,走过来拍了拍龙霄的肩道:“这位同学,先别发火,我先给你介绍一下,我叫郑军,就住在这城里。”说着指着那白衣少年道:“这是咱们的老大周思廉,本省周省长家的少爷。”又向黑胖少年一指道:“这位叫胡峰,他爸爸也是省厅里的一名厅长。”龙霄虽没听他说到自己的家世,但物以类聚,料也差不到那里去,心中冷然一笑,想瞧瞧他到底要怎么说。    郑军见龙霄一时默然不语,以为他被这些威风赫赫的名头震住了,更是得意,笑着道:“咱们三人从小就一起长大,现在读大学也在一处,大家都住在下铺,吹吹牛什么的要方便些,你就先把这铺腾出来,放心好了,你认识了咱们,肯定少不了好处。”    谁知龙霄等他说完,仍然摇着头道:“不行,不管你们是谁,这下铺我是睡定了,你还是想其它的法子吧。”    那黑胖少年胡峰见说了半天,龙霄还是软硬不吃,大骂一声,冲上前去,龙霄则握紧了拳头,就要对着他挥击。    就在剑拔弩张之际,那白衣少年周思廉微皱了一直眉头,轻声喝道:“胡峰住手,怎么在什么地方都凶神恶煞的象个土匪,也不瞧瞧自己的身份。”
    这胡峰对别人是个横蛮无行的霸王,但周思廉轻轻的一句话对他而言便如圣旨一般,举起的拳头立时软了下来,只狠狠瞪了龙霄一眼,便不说话了。    周思廉道:“郑军,你身体瘦些,就睡我上铺好了。”说完他又走过来向龙霄伸出右手道:“同学,咱们交个朋友吧,毕竟我们将在同一个寝室里呼吸空气。”    龙霄是个吃软不吃硬的性格,见他的举止不如胡峰与郑军一般惹人讨厌,此刻主动过来表示善意,自己也不好再拿架子,便也伸出手和他握了握。    接下来四名中年男子在屋子里忙碌起来,弄好三个铺,足足用了大半个时辰,龙霄冷眼旁观,见胡峰与郑军对周思廉一直是毕恭毕敬的“老大,老大”没口子叫着,周思廉一付很受用的样子。(这个曾经让人觉得犯罪与恶习的称呼,这几年不知怎的重新开始流行,到了如今,竟变成了一种尊敬与服从的意味。)    龙霄见胡峰除了周思廉之外,给人永远是那种鼻孔里冒着冷气,高高在上的感觉,而郑军则如哈哈儿似的,整天带着笑脸,嘴巴也挺会说话。这两人很容易让龙霄联想起中国古代神话里的哼哈二将来,但他总瞧不起两人对周思廉的奴颜婢膝,想到要和这样的人同居一室,心里不禁大觉难过。  正式开学了,在龙霄的感觉中,大学的课程要比高考时不知要轻松多少,周思廉、胡峰、郑军都成为了他的同班学友,更巧的是,那名与他有过节的红衣少女也分到了他们大(二)班,龙霄听老师点名时,知道她有个还算好听的名字――花香芸。  龙霄与周思廉很快的就在班上的男生中脱颖而出,在女孩子的评介里,两人是完全不同的类型,龙霄皮肤微黑,帅气健康,举止间充满男子汉的自信与刚强,而周思廉是高大白晢,年少多金,女生都在暗地里称他们为黑白两王子。    花香芸成天的与龙霄大眼瞪小眼,事事都要和他抬杠,偏偏龙霄又不象个君子般的对她谦让,两人便如天生的冤家对头一般,几乎每天都有些小磨擦。她知道龙霄得到这样的称号,把弯弯的小嘴一翘,恨恨的道:“呸,龙霄那小子,那里有什么好看,凶巴巴的象条笨牛,说他是黑马王子,那真是瞎了眼。”    张来福是在开学两个星期后到的学校,他的家乡是个很贫穷的山区,他家更是穷得揭不开锅。张来福考上重点大学本来还是轰动了全乡的事,但金额不菲的报名费对他们家而言却是个天文数字,不得不准备放弃,尽管后来由乡政府出面解决了此事,但还是晚了两个星期,总算学校开恩,破例让他报了名。    张来福分到了龙霄他们班,并和他一个寝室,龙霄见他长得是属于那种渺小型的男孩,又瘦又矮不说,戴着一副厚厚的眼镜,生着满脸的青春痘,人显得猥琐不堪,心中非常可怜他,便常常给他一些帮助。    时间一久,龙霄就发现他一个极大的毛病,那就是超级的自卑,无论是谁,他都不敢与人对视,别人说什么,他都唯唯诺诺的答应着,从来没有什么反对意见。最可气的是,他本来住在龙霄的上铺,龙霄见他矮小的身材每天爬上爬下的颇是吃力,便坚持和他换了铺睡,但没想到的是,只隔了一天,胡峰只对他瞪了下眼睛,他就乖乖的将下铺让了出来,胡峰还在龙霄的面前得意了半天。    张来福是个酷爱玩电脑的人,几乎身上所有的钱都装进了学校外网吧老板的口袋,而自己每天就偷偷躲在一边吃白饭泡开水,有一天龙霄发现了这个秘密,他本来还想去劝,可后来在网吧见到显示屏前的张来福忽然象是换了另一个人,变得很自信果决、神采奕奕。在那一瞬间,他明白了张来福的心态,虚拟的世界是可以暂时让他忘记现实中的贫穷与卑微,在这里,他或许能营造出一个属于自己的帝国。    龙霄放弃了自己的想法,便每天留些菜下来,借故吃不了,都让张来福风卷残云般的呑入腹中。    张来福明白龙霄的心意,很是感激,他视龙霄为一生中最好的朋友,也是唯一可倾诉心事的知己。
随着时间的推移,龙霄与周思廉、胡峰、郑军这三人的关系渐渐有了些和缓,偶尔也在一起说说笑笑,毕竟是在同一个寝室,天天头碰头,脚跟脚,彼此之间又没什么深仇大恨,倒是龙霄的不羁与刚硬让胡峰不敢轻易的再挑衅,对他说话的声调也小了不少。  只有张来福成了这几人共用的杂役,不时可听见“来福,去给我打饭。”“喂,来福,快去打水回来。”“来福,我的拖鞋坏了,你到外面店子给我买一双回来。”龙霄有时候觉得在周思廉这些人的心中张来福就是一条会说话的狗,但他常常得些诸如饭菜啊找补啊什么的小好处,一付自得其乐的样子,龙霄便也不好干涉。    在住校的生活里,每天晚上熄灯后,无论是女生男生,这个时段都是最八婆多话的,女生通常是谈论男生,而男生的话题自然也离不开女生。    这天晚上熄了灯,几个人照例又谈论起了校园里的美女,说了一会儿,胡峰道:“我还是喜欢那个‘黛玉公主’,人家可是公认的校花,啧啧,那样子真是我见犹怜,恨不得一把将她抱在怀里。”大家哈哈笑着,纷纷骂他是色狼。    周思廉则哼了一声,傲然道:“校花有什么了不起,瞧我有一天把她泡到手给你们瞧瞧。”郑军立即道:“老大出马,一个顶俩,老大,不如你真的试试,就凭你的人才身世,什么样的女孩子不手到擒来。”周思廉没有说话,似乎在有所思索。    胡峰有心瞧张来福的笑话,便问道:“我说来福,你到底喜欢谁,说来听听。”张来福开始还不说,但在胡峰的连声催促下,终于期期艾艾道:“我喜欢方老师。”    他这一说,出乎大家意料,原来这方老师是教他们汉语言文学的一名女教师,也是他们的班导师,人长得肌肤白腻,身材丰满,有若一朵盛艳的桃花,很有少妇成熟的韵味,但她虽是整个学校里最年轻的教师,但怎么着也有二十几三十岁了,想不到张来福竟喜欢上了她。    胡峰率先骂道:“他*的,张来福你这狗崽子,色胆还挺大,连老师的主意都敢打,你变态啊。”    张来福不服道:“谁说喜欢年纪大的就是变态了,神雕侠侣里杨过还和小龙女结了婚哩,我瞧方老师就比学校其他人好。”    周思廉在下铺笑道:“方老师一向正经得很,要是被她知道你小子起了色心,你准要大大倒霉,至少她这一科,你只有吃鸭蛋的命了。”    龙霄听周思廉他们说来说去,从来没提到过花香芸,心中便觉得奇怪。摸着良心说,花香芸除了有些娇蛮任性,绝对算得上是个漂亮的女孩子,龙霄经常见到别的男生去借故与她说话,但周思廉他们却很少去靠拢,有一次花香芸为一件小事,对着胡峰发火,平时在班上称王称霸的胡峰竟没放出一个屁来。“也许他们早就认识”这就是龙霄心中的答案。    说了一阵,话题渐渐少了,但大家又都睡不着觉,郑军提议道:“咱们一人来说一段黄色笑话,怎么样?”这些年黄色笑话也是流行时尚之一,盗版书、网站、手机短信,满世界都是,已经到了泛滥成灾的地步,大学校园里也不能避免。
有没有TXT格式的呢?
  郑军见自己的话得到了大家的附和,便道“那由我先说。”他想了想,道:“从前有一个老爷爷和一个小孙女两人开了一个小店,老爷爷特别放心不下孙女,有一天他有事外出,就对小孙女说:‘好好看着买卖可别赔了。’孙女连连点头答应。老爷爷走后就来了一个买香烟的男人把小孙女强奸了,等老爷爷回来就问小孙女说:‘买卖赔了没有?’小孙女说:‘一点儿也没有,你走了之后就来了一个男人,不好好的买东西,上来就亲了我一口,我想着不对,也亲了他一口。’老爷爷又问:‘后来呢?’小孙女说:‘后来他摸了我一下,我就摸了他一下。后来他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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