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一本小说:小说开始是女主出狱借钱给一个网友,后来一个律师,男二,来找女主给她钱并说网友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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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微信上认识了一个女孩子…刚开始还不错,可后来呢她就慢慢向我借钱
&08-18 19:40&&悬赏 30&&发布者:微信用户 & 回答:(2)
,我在微信上认识了一个女孩子…刚开始还不错,可后来呢她就慢慢向我借钱,第一次借了几百,我没在意也不用她还,后来就说她奶奶的病医不好了,向我借1千五给她奶奶买礼物,买个镯子花了一千五百多,又说没钱了又向我借,她又想要一千,我就给她八百,她回家以后出了,就没音讯了,最后我在她空间问她怎么了,她又说手机不见了,所以没联系上我…还说如果想和她快点联系上,就给她在汇几百过去…我不在信了…。她说过借千一定会还给我的,可现在爱理不理,说发工资还,时间到了又说下个月,下个月到了又说8月份前回还…时间还是到了…她不理我了问也不回的,我就说报警吓她,看到我说要报警了就回我说,没空啊什么的…我想知道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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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5月27日下午,麻辣社区收到环球国旅的代表律师“四川昊通律师事务所”发来的律师函,“以网贴失实”为理由,请求麻辣社区删除此贴。我们在这里重申:麻辣社区是一个网络互动论坛,是言论和观点的集散地。任何人在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都可以自由发言。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第六十四条,在收到要求删帖的律师函后,我们与发帖人取得了联系,询问是否属实,以及删帖事宜。发帖人态度坚决的反对删帖,承诺一切属实,文责自负。故贴出双方要求删帖和反对删帖的理由,供网友们评判。
  发帖人承诺:
  “网帖中所反映的情况属实,系我本人及全团另外16个人的亲身经历。首先,本人发帖的目的并非抹黑针对某旅行社,而是将亲身经历发上网,为中国游客提个醒。其次,对网帖中反映的违约行为,我本人及其他游客都有录音等证据,并且环球国旅旅行社多名工作人员及自称“负责人”已与我本人取得过多次联系,在电话中亲口表达“肯定做的不对”等回复。不知道环球国旅在承认自己有错的前提下,为何要求删帖,这前后矛盾。在事件没有得到旅游局的调查回复之前,我本人不同意删帖。”
  以下为律师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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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30日上午,发帖人坚称自己所述是亲身经历,提出“反删除申请”,要求恢复保留此帖。
QQ图片10_副本_副本.png (30.74 KB, 下载次数: 1)
14:35 上传
  =============网友原帖===================
  本人5月在成都通过正规旅行社“环球国旅”报团(5600多一个人),旅社工作人员说,这是去日本很好的团,是比较高端的团,为什么呢?因为行程里面有一天自由行,并且团费不包括一些餐费,所以实际算下来,是去日本比较贵的团了。注意!并不是低价团哦!
  但是,接下来的经历简直就是噩梦!噩梦!劳资好不容易的年休,全被这个破旅行给毁了毁了!!!!【这个事情告诉我们,千万不要报团,就算再没有时间计划行程也不要跟团,就算飞到日本吃土,也不要跟团!事实是,我们并不会去日本吃土,跟团游才会吃屎】
  下面开始说说我在日本跟团游的遭遇:
  首先,环球国旅、中青旅等把我们一团17人,转给一个叫新乐旅游的公司(不知道这个公司和旅行社什么关系);随后我们一团17人被“新乐旅游”领队张庆带上飞机,飞往了日本大阪。抵达大阪机场后,被日本地接导游蔡琳(音)接手,她未佩戴任何工作证或证件,甚至连那种丑陋的旗杆都没有,只有一根杆子上挂了个布娃娃(我也不知道她和环球国旅什么关系,她只说她是日本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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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一本书,小说女主重生未来,开始就是一场事故成了孤儿,被领养.然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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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领养一位孤儿。我想问领养孤儿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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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收养法第六条规定: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领养儿童手续]领养儿童条件及手续 领养条件: (1)夫妇双方均年满30周岁;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夫妇双方收养意见必须一致;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弃婴(儿童)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6)被收养人必须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年龄不满14周岁。 申办手续: (1)收养人应提交的证件、证明: a、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原因和目的,对被收养人不遗弃、不虐待,抚养其健康成长的保证; b、护照和海外居住证明;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香港同胞回乡证;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澳门同胞回乡证;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签发或签注的在有效期内的旅行证件; c、经居住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收养人居住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或经国家主管机关委托的香港委托公证人证明的或澳门地区有权机构出具的或经台湾地区公证机关公证的,关于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d、意愿书。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以上的,须提交本人愿意被收养的意愿书。 E、照片。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二寸合影照2张(彩色或黑白均可); (2)送养单位应提交的证件、证明: a、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弃婴、儿童进入儿童福利院的原始记录和集体户籍证明; c、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孤儿生父母死亡或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d、弃婴公告; e、儿童医院出具的被送养人送养前的健康检查或病残证明; f、收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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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年轻律师给更年轻法官的信[壹心律师官方网站]
& 年轻律师给更年轻法官的信2011年02月11日 09:51:13 来源:xiaxin521.fyfz.cn&&翟呈群&注:因好友羽戈的介绍,阅读了上海律师翟呈群给学弟的一封信。坦率地说,这封信的份量,似不比斯伟江给法学院学生的信轻。从网上搜索翟律师1984年10月10日生,2007年开始执业,是最好的年龄,是有体验的时候。从信中既能感受年轻法官初就业的现状,又能感受年轻律师初创业的体验。翟律师是属于比较沉稳的一类。信中的很多内容是对自己经历的总结,有些恐怕也是对自己的劝诫和要求。这样的信件,也能够引起我们老律师的很多思考。&&1、给法院师弟的一封回信&师兄你好!一次偶然的机会,搜索时搜到你的博客,从此以后就成你博客的坚毅小粉丝儿了,那个时候是大二,如今都大学毕业了。很佩服师兄的学识和人品,每次看你的博客心里都很“翻滚”,启发真的很大。知道师兄是爽快人,我就不多表达敬意了,免得师兄觉得我是马屁精,呵呵。这次向师兄发邮件,是想向师兄请教点事情,我知道你最近很忙,所以你什么时候有空回都行,当然了,不回也行哈,师兄的博客已经给我很多启发了。我今年毕业的,考的一个区法院,现在已经上班一个月了,被分到商事庭,因为法院急缺人手,我甚至都快要接案子独自审理了,很让人无语。这一个月,内心是非常绝望的。上半年的时候误打误撞像被命运催着一样考到了家乡这边的公务员,在这个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的省份,自己的父母自然是非常高兴,可是自己内心还是非常的不甘。我现在22岁,每想到自己这辈子坐在办公室里渡过几十年,每天晚上出去吃喝,肚子慢慢的塞满了油脂而胀大,兴许某一天也许会像今年刚被逮进去的四五位一样戴上瑞士手表去吃皇粮,背冒冷汗。现在,有些怀疑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说公务员好,尤其是法院。不知道其他地方的法院是否也像这里一样,很少再有当事人拿法官当人看了,仅仅这一个月就碰到很多当事人跟法官拍桌子骂娘,而且每天都要被结案率压着,劳累,机械。另外,这里的待遇还是太低了,2000,却又买不起三分之一平米的房子,我的父母是地地道道的农民,真不想让他们为我拿出那些血汗钱。而为了解决这一切,我不想像很多人那样伸黑手,拿黑钱,那该有多杯具。师兄,说的这么乱,其实只是想说,我想离开这里了,想去深圳那边做律师,一直都向往这座城市。现在我在考虑的问题是,法院的工作经验对做律师是否会有帮助,如果是的话,我是否该再在这个法院工作一段时间,在这段期间,我该多注意学习关注储备些什么呢?师兄你已经是一位年轻有为的大律师了,不知道师兄你有什么建议没有,如果师兄觉得我这个从未谋面的师弟幼稚过些,那就开炮吧。最后谢谢师兄百忙之中能看完这封信,师兄有时间就回,没时间就算了,真的。向大师兄问好,祝师兄开心,顺利。&师弟2010年9月9日&师弟你好!我看到你这封信,已是次日。迟为回复,谨请见谅。在开篇回复之前,我想提及一个大师兄,他名羽戈,作家,知名评论人,现客居宁波。他曾经援引阿忆《我的生死北大》的最后一段来叙说自己对西政及西政人的感情――“当我从噩梦中一天天醒来,凡遇北大同学呼我,我一律火速回复,不敢怠慢。我不知道是不是如此――我们那片园子里出来的人,智慧而脆弱,一点点呼唤可以使他飞扬,一点点漠视便可以瓦解他的生命”。此番话语也可表述此时我收到你来信的心境。我博客开于零七年,彼时甫至沪上,写点执业散念,偶尔矫情一下,无非是孤芳自赏,聊作自勉罢了,如果说带给你哪怕一丝的自省,于我而言,也算幸事。至于你说的“年轻有为”、“学识和人品”,我还真不敢当,不是自谦,混迹此行业几年,逐渐发现自己一罐未满半罐咣当。前段时间,与沪上两大状吃饭,一为知名刑辩律师,一为知名知识产权律师,都在不惑之年徘徊。刑辩律师和我说,他零八年接案子时就开始一个案子收五十万了(你可以推测他现在的身价)。那时,我只有羡慕的份,但绝不嫉妒。因我深知,我从即日起经过十三年的打拼,至不惑之年未见得混的比那两位大佬差。任何时候,别人的经验,只能借鉴为我所用,但不能复制,毕竟你还没有达到唐骏老师的道行。再者说,我们这行业,有时候你遇到一个机会,一个贵人,你抓住机会,或许真的不飞则已一飞冲天,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一词敝之,机缘,不得强求。&言归正传――一,先说你的现状。你刚毕业就手握铁饭碗,这碗里一个月就区区两千大洋的米,是不是觉得太少?你是否和你的同班同学比过?觉得他们做律师虽然现在银子也不多,但将来必将飞黄腾达比你更有“期待利益”?刚毕业的大学生攀比起薪,是很浮躁的表现,有的年轻人甚至为了几百块的薪酬差距轻率换工作。然而,对于刚入职场的年轻人来说,未来的发展机会远比短期的财富积累更为弥足珍贵。也许比较下五年后、十年后的薪酬更有意义,更不用说对一份工作的好坏评价,还要结合兴趣度、社会认可度、生活成本等因素了。你说你快要独立审理案子了。这是多好的事?我华法院系统的晋升流程你一定比我熟悉: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副院长,院长。姑且不谈地方司法系统晋升的不合理性,你现在刚毕业就干助审或审判员的活,不觉得很有成就感么?要知道,你现在才22岁啊,32岁呢?42岁呢?你能说,将来有一日成为贵院老大,是我痴人说梦?同你一样,我也是农民的儿子,家境也不富裕。你不愿啃老的心,让我觉得你是个孝顺的人。但是这个国家哪条法律规定你二十出头就必须买房?我不知道你在哪个城市,但三线城市2000块也的确不够买一平方。不过房价问题,不独你所在的城市有,其他各地都有。以上海为例:上海目前外环线左右购买一套80平的小二居室计算,约为160万,加装修及税费合计180万。首付40万,贷款140万,如贷款20年,你月供至少要5833元。在不降低生活质量的情况下,除去人情来往开支及其他生活成本,你月收入至少需在元(税后)以上。可我告诉你,在上海刚毕业的年轻白领里,顶多有20%的人可以达到这个数字。从这个数据,你还觉得在大城市工作没有压力么?我知道你一定有颗大展宏图的心,你觉得一定要去深圳这样的大城市发展才能实现自我价值。如果让你猜,美国哪个城市是应届毕业生的最佳工作之地,你可能会说纽约。而我告诉你,调查显示,答案是加州的圣何塞,即硅谷的核心区。你向往深圳,我不是不鼓励,只不过我要提醒你不要仅仅贪恋大城市的名,而忘记了自己的竞争优势,忘记了自己的梦,忘记了你想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因为每个从“小城市”到“大城市”,都难免将经受一番挣扎:站在光怪陆离的建筑物间,看到城市的内心,我究竟是要不属于自己的高楼大厦、立交桥以及拥挤的地下铁,还是要可以让我内心更充实富足的现实生活?&二,再说职业风险。你担心将来“每天晚上出去吃喝,肚子慢慢的塞满了油脂而胀大,兴许某一天也许会像今年刚被逮进去的四五位一样戴上瑞士手表去吃皇粮,背冒冷汗”。你有如此的风险意识,甚好。可是,律师就没有风险了么?我圈内的朋友被国保约去喝茶的也不是一个两个。这个还算好的,有的被吊销(执照)、被罢免(人大、律协等职务)、甚至干脆“被失踪”。我本人也曾面临这种风险或风险之虞,前段时间苏州/通安/拆迁事件,当地律师皆不敢站出来。有居民找到我,希望我介入,我思考了一下还是婉拒了。我为自己的勇气不足感到愧疚,但是在这个法治有点倒退的时代,光有匹夫之勇是难成大事的。所以,这一点,如果你转行做律师也是要考虑到。 至于你说的当事人骂娘的,我想哪个城市法院都或多或少存在一些,只不过三四线城市法治观念稍显淡薄而已。&三,关于转行。我毕业后也不止一人问我,“你为什么不考公务员(包括法检)”? 开始我还正儿八经解释一番,到最后实在倦怠,就索性说“考不上呗”。呵呵。我干嘛要考?不过,即使当初进了体制,我估计还会出来混律师。主要是因为我崇尚自由且天生性格倔强,也别无他法。我是觉得,晚转不如早转,转的越晚你的机会成本越高。至于你说的继续呆在目前单位积累,如果那个法院在深圳或是你辞职在本地做律师,倒是很有必要,毕竟做了律师人脉都还用得上。但,你是跑到深圳,估计很难用上了。那你留下了积累的也无非是――站在法院的立场分析问题,以后做律师代理诉讼案件时,可以尽力保持全面、中立的立场。仅此而已。既然去意已决,何必恋战?你想进入一个行业,可能需要一万个理由,但要离开一个理由就够了。我帮你挑一个――孔方兄太少了,你根本无法为生你养你的父母提供富足幸福的生活保障。足矣。坦白说,做了律师,只要你稍加努力,加上有点悟性,估计在深圳挣个年度平均工资数倍甚至十倍应该不是问题。(参考数据:上海市2009年全市职工平均年工资为42792元/年,而当年律师行业平均年薪为36万元)好好打拼几年,不但不啃老不是问题,每年给他们提供一些养老基金也不是问题。我看你的信,觉得你感性有余,理性不足。满篇都是对现状的抱怨,却又无从着力改变,这实在不是一个男人应该有的担当。踏实做好每一步,认真做好每件事。你才多大?刚踏出校门,就想住黄金屋,实在不足取啊。要知道,这个世界的任何一项伟业的达成,都不是一蹴而就的。不要怨怼,要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省。要知道,生活不是为了奋斗,但奋斗是为了生活。这世界也没有最好的城市,只有最适合你的城市,为何一定要深圳呢?为何不可以去你家所在省省城?对一个发展城市的选择,比较潮也是比较负责任的评价指标应该是幸福度和精神。一天到晚钱钱钱,不觉得无趣么?贪得者身富而心贫,知足者身贫而心富。当然,处此困境也不用有什么恐慌与迷茫。所谓成长,就是不断地面对一些悲凉的事情,并将它们雕刻出花来。不要考虑是一线城市还是二线城市,而要考虑你希望未来的工作和生活是什么。以上意见,与你共勉。希望你能做出最适合自己的抉择。&秋佳。&愚兄:翟呈群2010年9月10日&&2、就弃官从律答孟贤弟书&呈群兄台鉴:久闻兄在沪事业有成,览兄日志,文字斐然有骨,赞兄依仁行义,不负初心。自省吾身,羞愧非常。忆大学时,兄才学俱佳,曲高和寡;弟平庸愚钝,不知秦汉。后机缘偶遇,于西藏法院工作两年有余,虽景色绮丽,闲暇悠然,却因外感官场污浊无趣之事,内惑生命苍茫无常之扰,忿然辞官,茫然无依。待业一年,为解惑寻根,顺藤摸书,恶补文史,思学四书,竟遇佛老之学,玄妙殊异,别有洞天。深觉空长二十余年,不知人间曼妙之音,“富贵非吾愿,帝乡不可期”。然韶华易逝,修身不得,齐家不成,何以三十而立,安养至亲?悲夫。知兄大才,宏图大展。弟文史不通,法律不精。见贤思齐,愿受兄熏染导教。夫宇宙浩渺,难揭洪荒之真面。人质根深,不知心王之所居。人生碌碌,旋即无踪,哀哉。弟尚自由,意做律师,兄是前辈,勿吝赐教。兄孤身抵沪,受尽苦楚,今求借兄势,如盗瓜取果,惭愧非常。情之所至,事之所逼,随成此不今不古之文,请兄审阅。&此致祝好 &孟某谨启2010年12月2日 &孟大贤弟砚右:久未闻弟消息,唯愿一切康适。忆自握别,三载于兹。因自身琐事,不但贤弟,其他同窗亦鲜有联络,深以为歉。毕业后,从他人处得知贤弟赴西藏,入法院,以为得其所。昨接来函,已悉一切。 贤弟所谓“才学俱佳”、“宏图大展”,实在奖饰过分,恕不敢当。但当努力学习,以副故人之望。现就贤弟问题回复如下:&一、实证重于顿悟。最新一期《快乐大本营》贤弟可看过?何炅问赵本山:“赵老师,您跟自己的师傅学习,和您自己带徒弟是否有不同感觉?”(大意)赵回答:“我没有师傅,我的师傅就是生活。”可谓一语中的。 贤弟修佛老之学,不知可曾顿悟?“迷则字字疮疣,悟则文文般若。”窃以为,无论佛家抑或道家,都应以实证为首重。理解经义固然重要,但若无实证,就流于口头或文字游戏,此为大忌。贤弟如今虽小,但与愚兄一样,都是奔三张儿的人了,难道还要空谈这些大学时代的泡妞神技?法律的生命从来不在于逻辑,而在经验。以后切不要再在空间写神马“离世独居而不忍,诤诤入世而厌离”这种矫情,以免给自己以消极的心理暗示。也切勿言必称黄老之学,这些都是出世,但律师非入世不可为之。&二、激越、理性与孝道。览贤弟文字,看似心中还藏着一个陶渊明,兄深感敬意。但是,如今你要实现自我,实现社会正义,首先要填饱肚子。读书人常念叨“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如今贤弟身已修,家未齐,所谓不能达则兼济天下,便穷则独善其身吧。杜子美有诗云“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把一个老人暮年愁苦写得入木三分,读来令人痛煞不已。我们年轻时都有仗剑远游的豪情,又都有法科学生伸张正义的秉性,这本无可厚非,但同时也让我们与父母相对的时日不多。贤弟“安养至亲”的自责,兄感同身受。兄每次回到故乡,看到家母的白发,个中酸楚自不待言,唯有期盼上天多假时日,共享天伦。如果说兄于沪上有点积极,这便是最大的动力吧。我们这代人,拿着一麻袋钱去读书,换来一麻袋书;毕业后,我们又用这些书去换钱,却买不起一个麻袋。我们为一纸文凭,散尽钱财,却与实际霄壤之别。我们为一己温饱,每每“被就业”,却连房租都负担不起,更不用谈孝敬高堂。但这是这个国家的教育体制造成的,牺牲品千千万,不独贤弟你我,因此不必介怀。只能保持当初的激越,从长计议吧。&三、困境与出路。 贤弟现在最好先找个好的律师楼,找个好的师傅带着自己。兄入行三载,自己也是一罐未满半罐咣当,实在没有什么真知灼见可供参考,但有几点分享:第一:这行业看起来很美、说起来很烦、听起来很阔、做起来很难,律师有风险,入行需谨慎。短期收入微薄,起步十分艰难,司法环境恶劣,这些是无论哪个行业创业期都必须面对的问题,律师也概莫能外。第二:我们的爸爸不是李刚不是金刚,也不是冯小刚。因此,要付出比别人百倍的努力,吃比别人万倍的苦,才能成功。第三:入行后,你将依然会“外感官场污浊无趣之事”,认为司法不公、黑箱操作;届时你可能误以为自己不够厚黑,觉得自己做的paper狗臭屁,唯有通关系是王道。此时你便是踩着雷,不小心就去给马克思老师做法律顾问了,因此务必掌握分寸与尺度,竭力避免自我沉沦为一个惟利是图的讼棍。第四:要谦虚谨慎,抱感恩的心态跟前辈不断学习,务求知识结构面宽,专业知识扎实;揣摩客户心理,超越客户期待。 此行学问多多,实在不是一篇短信所能涵盖。故若贤弟入行,日后可再行探讨。贤弟在法院供职两载,其思想观念、品性修养、知识结构等必定提高极多,入行也算有些优势。毕竟此行,不但要执业经验,更要有生活经验为前提。故切勿惶恐,勉力而为即可。谨申数字,用展寸诚。渐入严寒,伏福躬无恙。&愚兄呈群手书庚寅年初冬&&附:斯伟江给法学院学生的信&斯伟江&1.给法学院的年轻人!(写给华政职业发展协会的专业技能课程的跋)( 19:16:16)&&午后,清冷。 坐在这朝北的小房间里,或许算是部分法学院学生认为以后理想的工作目标——律所合伙人。可是坐在这里你并没有觉得怎么样。合伙人又怎么样?也只是一份工作,生老病死,七情六欲,佛教说,有漏皆苦,是真道理。真正踏实的东西是在内心而不是在外。当然,你会说,这种站着说话不腰疼的话,是建立在仓廪实的基础上。可是,兄弟,年青时,仓廪不实似乎也不是那么重要,小说电视中无不是穷小子最后碰到美女(其实,结婚了,你才知道,美不美不重要,心地好才最珍贵,这是后话咯,可以删除)。除了世袭,很少有人少年得志,而且少年得志者,未必是好事。我们想当初也是穷得叮当响,过去了,就回觉得那是美好的回忆,想想穷小子们的乐子,真的不少啊!俗话说,不怕少年穷,只怕老来穷呐。 我的大学生涯是非常平凡而无趣的,从现在眼光看来。学习成绩一般,没有谈恋爱,(非不想也,实不能也。那时华政女生少,无论容貌性情如何,皆属特种稀缺资源)。图书馆里的书很老,老师也没有指点我们看些台湾版的书(或许没有),课堂上鲜有老师动人之处,于是,睡觉加逃课也是家常便饭。英语十塌糊涂减了九塌还有一塌糊涂,连国家四级都没有通过。更不用说奖学金什么地。如今,我还能混口饭吃,足见法学院之高下,未必定终身。 当然,青葱岁月也有值得留恋处,我踢了四年足球,看了四年杂书,吹了四年老牛皮。第四年认真复习律考,倒是出了点成果,当年考出,且是考得不错。华政纵百般不是,然如此法学院比比皆是,单是没有用国家四级卡我,还属老师们宅心仁厚,中心无限感激。如今华政,物是人非,恍如养猪场,也是教育产业化普通话之潮流所赐,法学院毕业生虽非精英教育,然法治社会,需要几多法律人才,故是耶非耶,当留之后人评论。然,在学生仔,学习还是自己的事情,普及化教育中是否出英雄,还看自身打造。出类拔萃者,自己拔也。 这十几年律师下来,如果让我重回法学院(其实去年确实重回了一个学期,在芝加哥混),我的感受是,第一还是要认真看书,把基础打扎实了。至少是有用的民商法,知识产权,劳动法,凡是社会上用得着的法,基础都要扎实,凡是社会上用不着的,应付过去就是。 国内法学大抵照搬国外法学原理,来自具体操作细则。所谓中国特色,乃是指大体。所谓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中学为体是我们的政治体制,西学为用,是我们的法律体系。政法、政法就是如此。我们所学的目前乃是用,所以,西方法学乃是唐僧取经的佛经。故就原理而言,能看台湾版的就看台湾版,能看英文原版的看原版。看懂原理后,就再具体的中国特色学习,看中国国内学者的书,或者两者结合着看,中国国内学有所成的,也是入西方的书而化之,国内基本没有已经独创成家的法学家,如果有,那些自吹的是骗子,请介绍给王海。 譬如,民法,看王泽鉴、史尚宽,比看王利明要好。知识产权,看国外的CASEBOOK比看国内学者的好。其次,多看法院法官写的书和文章,多看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我国由于议会失位,庶几为养老院,故立法的法跟不上执法的法,故最高院无奈之下,经常不得已而越位,这些越位结果,往往就是真的法律,如此状况,乃至上海高院,故要看高院内部规定,最高院司法解释,学法律,从理论一定要学到实践,从原则最后要落实到案件。无法理无以释百案,无案例难以办一案。说白了,法理可以灵活运用在全部案件中,犹如独孤九剑之破剑式,学的是原则。无司法解释和案例研究,你学的东西就是一堆无用的赵括兵法。故看最高法院的网站,看上海,北京法院的网站和判决书,以及法院案例选,以案例作为练习自己法律原理是否理解的试金石。看不懂,问老师,再不懂,问律师,法官,华政没有其他优势,就是校友多。相信很多老师还是能给你答复,尤其是华政的年青老师,想必也成点气候了。 我重回法学院主要就是呆在图书馆看书,写东西。如果你看了书觉得有疑点,就写下来。不动笔墨不看书,不做读书笔记,很多数,看完就和你见过的很多人一样,时间长了,就不认识了。英语是重要的,法律也是重要的,如果两者比,目前似乎是英语重要,因为它是工具,了解国外法律的工具,找工作的工具。如果让我选,我认为,长远来说,法律功底扎实比英语稍稍更重要些,毕竟你们是法学院而不是外语学院。但是,学法律,不要学那些烂法律书,那还不如学英语,至少,后者还是一门工具,而前者是一堆垃圾。 看书是法学院的第一大事,如果能写作,更是顶上功夫。至于社会活动,多点公益活动,少些官方活动和娱乐活动。除非你去往演艺界发展。毕业之后不能直接去律所,去公司也可以。建议少考公务员,除非你是为留户口没办法,公务员是温水煮青蛙,容易消磨志气,当然,有些非常之人也是能自拔的,否则,很多青年才俊就废在那里了。等结婚生子,万事皆休,就等论资排辈了。官场不正气,我才劝大家别去,如你能出淤泥而不染,进去当然也是一条实现人生理想的好途径,万般皆下品,惟有做官好。初,你会被同学羡慕,终,你可能会羡慕其他同学,这戏台上,角色转换犹如川剧变脸。 留不了上海北京,去其他地方也可以,人生不是一条路,就生活质量而言,上海已经没有多少过人之处。只是虚名而已。而且,即使那么喜欢上海北京,等你在外地呆几年,一样可以回到上海创业。中等城市的生活或许质量会更高,只要你懂得珍惜。 总之,人生不一定要选择成功,一定要选择幸福。不要选择物质,请选择精神。选择物质的,必被物质所累,选择精神的,虽有物质之困犹能谈笑。这个境界是不一样的。更何况,种下的是龙种,收获的是跳蚤。论语说,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这个命,有时很难说啊。作为凡人,只能尽力而为,而不能指望凡事一定会如何! 作为一个老资格的法学院毕业生,能说的,大概也就是这些了,不过,我有一点疑惑的是,你们学了几年法律,你们有没有学到对正义的渴求,对法治的向往,对理想的笃信?如果,你没有学到这些,也不相信这些,那么,我建议你直接去读MBA,让其他有信念的同学做你的律师算了,这也算法学院的多元化吧。&&2、人生未必有清晰的路线图,但得有所真爱!&华政小龙学弟写信来,说: “现在已经是我的研三的上学期了,马上面临着毕业,对于自己的前途,我感到一片的迷茫。现在我的同学们正在忙于公务员的考试,我也在准备。但,实际上,我不是很喜欢公务员的生活,一方面生活有点呆板,而自己喜欢每天都能应对新的挑战,那样的人生方有意义;其次,公务员的薪水也不是很高,如果真的在上海这里工作,单纯的一点工资收入估计也难以维持一个体面的生活;再者,退一步说,即便我考上上海的公务员,估计以后也难以得以重任。自己有些想做律师,但是不知道前景会怎样?同学们都把律师行业描绘的很艰苦,我自己也未曾律所实习过,斯老师您作为一个执业多年的老律师,在这方面肯定有自己的见解,希望斯老师您能给我讲一些自己的贴身体会,让我们这些后辈青年在面对人生职业的选择时能更有把握”。 这种青年导师之类的活其实我未必合适,我却愿意野人献曝地把我的一些经历、感想写下来,供你们考量。 人生未必有清晰的路线图。想我大学毕业前夕,基本上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傻小子。我读法律也是随便乱选的。我父母小学都没有毕业,哪有什么职业规划可以提供给我。我那爱我的母亲想办法替我找关系,希望能在县里给我找份工作。邻村的一个大娘的儿子在县里担任点什么职务,我母亲不知道去了多少趟。事实上,也未必有用。我自己也想找过县下面派出法庭的庭长,我曾在那里见习过,希望能谋一职位,后来发现,18年前县级法院基本不需要法学院的毕业生,用不着,除非你有一定的硬关系。显然,我们这种家庭缺乏这种关系。好在我毕业实习的单位,嘉兴第二律师事务所,我的老师秦少珊厚我,同意我毕业后分配到这个律所,否则,我真不知道自己会流落到哪里?我记得我大学好友考虑到当时的公交公司福利好,去了公交公司,后来发现绝非所爱,转到检察院,现在做了律师。造化弄人,谁能知道将来? 即使我在嘉兴工作了,做了律师,我也没有清晰的人生路线图。回想起来,那是很满意自己的工资,基本上每周都可以吃鸡!天知道你们能否理解我们小时候的饥饿程度。(当然,我们不能和上代人比)。我觉得那些年少有志的人,绝非寻常人。显然,我是常人。我无大志,我默认现实,熟悉现实,利用现实,工作5年不到,我们几个同事就自己开合伙所。在开所前,我有钱就买了摩托车,后来,买了面包车,不到27岁, , 做了政协委员,我俨然似乎已经是小镇名流。然后,我依然没有什么路线图。说白了,我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因此,就不会有什么路线图。 因为,那时当律师就是为赚钱,赚钱了后就想享受,享受完了什么都没留下。物质刺激最刺激,过去了就会觉得空虚。哪怕你住一个城堡,你也会觉得心里空荡荡的,如果你心里没什么追求。当然,你可以说,也不是什么追求都没有,女人,金钱也是追求啊。这个问题,我无法回答。 98年底,我总觉得心里空空的,我决定到上海来工作。当时,有两个选择,杭州或上海,事实上,杭州的客观条件要好于上海,我有一定的人脉关系。我选择到上海是不愿意再重复嘉兴的模式,我想换条路径。此时,我仍没什么路线图,因为我没什么目标。当然,机缘巧合,曹星律师要在上海开分所,要人,曹律师帮助过无数的年青律师,我也是一个。 到了上海,工作是非常难的,因为基本上没有人脉关系。我数度试图想回浙江,当然,开弓没有回头箭。也就忍忍在上海坚持下来了。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写了文章被刘桂明师兄看中,作为律师论坛的主题辩论题目,而央视的人也正好想找一个律师,他们看了辩论后,找到我。我就去央视做了些节目。后来,有很多咨询找上来。我忽然发现,律师,除了赚钱的事,还有为社会免费服务的领域。原来世界上请不起律师的人那么多?原来社会底层那么黑暗?我逐渐有些改变,然而,依然有些迷茫。毕竟个人力量太微薄了。 做多了些法律援助,知道了律师的价值除了商业价值,还有社会公益价值,认识了个人尽力即可。当然,西方律师所一部分公益,大部分商业的模式在中国是非常陌生的。我们的律师都认为法援都是政府的事情,只要做好政府分配的任务即可。我的好几位好友、大律师都持这个观点。因为,他们从做律师第一天来就从前辈那里得到这样的模板。中国特色的律师职业模板。 再几年,我逐渐认为,或许,我可以做更多些援助。毕竟我有些模糊的目标,大致知道什么方向,至于路线图,依然没有清晰。人生有太多偶然。我现在想告诉你,即使你有目标,有清晰的路线图,事实上,未必管用。 历史上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光武帝的有志者事竟成。典故出自后汉书,帝謂弇曰:「昔韓信破歷下以開基,今將軍攻祝阿以發迹。此皆齊之西界,功足相方。而韓信襲擊已降,將軍獨拔勍敵,其功乃難於信也。又田橫烹酈生,及田橫降,高帝詔衛尉,不聽為仇。張步前亦殺伏隆,若步來歸命,吾當詔大司徒釋其怨。又事尤相類也。將軍前在南陽,建此大策,常以為落落難合,有志者事竟成也。」光武帝这种雄才大略的人都未必能看到那么远,只是成功后才夸奖耿弇。另一种是项羽的天亡我也,非战之罪。语出史记:此天之亡我,非戰之罪也。今日固決死,願為諸君快戰,必三勝之,為諸君潰圍,斬將,刈旗,令諸君知天亡我,非戰之罪也。」乃分其騎以為四隊,四嚮。漢軍圍之數重。項王謂其騎曰:「吾為公取彼一將。」令四 ... 漢軍至,無以渡。」項王笑曰:「天之亡我,我何渡為!所谓天时地利人和,你再努力,条件不允许,拼死也是枉然。 立志,当然是很重要的。有的人就是这样。肯尼迪总统的父亲,就规划让自己的儿子做总统,老大战死,就培养老二。当然有这样的目标,你得权衡自己的条件,权衡现实条件。没有老肯尼迪的富有和人脉,小肯的梦肯定落空。没有美国的选举制度,再富,如明朝的沈万三,也只留下一个万山蹄而已。 不喜欢公务员,就可以不进去,除非你想磨砺自己。我记得2年前和一个北大法学院团干部谈,他想进公务员队伍,从而在内部改良,这当然也是可以的,毕竟我们这个国家,政府太重要了。体制内的能量远大于体制外,只要自己不迷失。不过,我得告诉你,进去了不迷失的比例很小,因为是机器,几十年的运作,一己之力要改变,也需要天时地利人和。做律师,当然很辛苦,问题是,世界上并没有免费的午餐,看看我是工作多年之后,才觉昨非而今是,过去的非未必就全部没有用,或许是今天的是的因素。美国商业秘密法把失败的经验也作为商业秘密,道理很清楚,走了弯路就会少走弯路。 记得陆九渊和朱熹之间的路径争论,一个是尊德性,一个是道问学。陆讲究先立其大,然后做学问。朱熹讲究先从做学问开始,慢慢摸索。对于一些有悟性的人来说,前者好,因为少走弯路。对寻常人来说,后者稳。前者弊病在志大才疏。后者病在书虫技工。因此,朱熹受数百年追捧是有道理的,毕竟大部分人都是寻常人。狂生令人讨厌,技工谋生无妨。不管你选择什么职业,不管有没有目标,日常工作生活中,磨练自己的能力,砥砺自己的操行,积累自己的能量。有了这些,相信,有一天你突然发现自己的真爱,你才有资本去追求! 多说一句,目标不要太高,要平衡谋生和谋道,平衡现实和理想,平衡自身优势和短处。有了目标后,未必一定要能到达目标。因为,或许你定的目标不是你一个人能完成的,需要几代人的努力。但是,力所能及地倒在在离目标最近的地方的人,相信未必会有遗憾。或许你的目标就应该定在自己的射程之内。为自己“所爱”尽力付出的人,你的人生也是完美的。今天听广播,一个嘉宾三十多岁时就做了加州一大学教授,因为热爱音乐,决然离职借钱从事音乐事业。他说,他离开时连办公室桌子都没整理。就如一个哈佛教授,在课堂中途看到窗外阳光,若有所思,就说,莫辜负了好时光。步出教室,再没回来。&&3、考研还是工作?这是一个问题!2010年04月07日 08:45&今天又有一个法学院的学生来问,是考研还是本科后直接工作,这个类似著名的哈姆雷特问题,TO BE OR NOT TO BE, THIS IS A QUESTION,对年轻人来说,这当然是一个重大的问题。相当于官员在遇到第一笔贿赂时,收还是不收,这是一个大问题!对一个工作多年的律师而言,我的答案向来很清晰,如果光为了一个学位,显然不值得化几年时间在法学院继续晃荡。问题显然不似答案那么简单。假如我找不到工作呢?我考研可以继续延缓就业时间,顺便拿一个学位,以便在就业市场有竞争优势?兄弟,如果你本科时找不到工作,我也不能保证你研究生毕业就一定能找到工作,你以为三年后的市场会比现在更好吗?天知道!到底是真的找不到工作,还是放弃了一些工作机会,如去民营企业,如去二三线城市?要拿个硕士学位,还不容易,现在复旦、人大、华政哪个不卖文凭?只要花点钱,你一样拿到名校的文凭,在教育产业化的今天,市场上多的是竞折腰的大学,愁一个文凭,连杞人都不如!&假如我自己认为现在的知识不足以应付工作呢?是的,中国法学院的4年真的不靠谱,这就是我建议你不要读研的原因之一。有的学生说,四年大学教育不如一二月司法考试准备时学得多,那是事实。,大学教点理念、理论不是坏事,但是尽教些口径不教招式是不管用的,不是人人都有杨过大侠这样的机遇。我的建议是,你尽管在工作中学习,学习是终身的。工作时遇到问题更多,会更促使你学习,据说,练武的也怕街头打架王,因为这些人在实战经验丰富,每个人都有点保留节目。你想想,法律不是舞台上表演的杨式太极拳,那是在课堂上,律师、检察官等都相当于街头混战,纸上谈兵是很危险的。文绉绉一点,法律是经世致用的,要知道,美国的丹诺只读过一年大学,你再去统计下上海的东方不败们,其中有多少是读了7年书出来的?&假如我确实想搞法学研究呢?恭喜你,你是我遇到的珍稀动物,读书种子。感谢国家先,我中华还有读书人。要做法学研究,那当然是要继续读硕士,博士,现在大学招人都要找博士以上。因为非傻劲不能读博士,也只能读傻了才能教你们这些人,以其昏昏,使人混混。你现在知道法学博大精深了吧,连老师都没搞懂,深不可测吧!问题是,你要考虑下你父母情况,如果家里收入不佳,请不要在连累你父母了,好不好?你也是成年人了,按照国家法律,高中毕业,人家就没有法律业务供你了,当然,人情比法律高,人家再奉送你四年,你还要再折腾人家7年,父母白发余含泪!要研究,你工作后也可以,赚点钱去国外读书更适合研究,现在虽然国粹复兴,法学这方面,老祖宗法家的那点权术势,是搞政治的,不是搞法律的。学法律还是西学为体,中学为用。别相信什么中国特色的法治文化,朱苏力教授也是读了几年的洋书才回来构建他的中国特色的,没留洋的背景,他还在二流大学骂政府呢!工作不好找,我理解,公务员难考,我也理解,在G2(中美),现在唯一相同的就是,法学院学生工作难找。不过,再难,你放下身段,天下真无你容身之地?我不信,相信你们学校就业统计办的老师也不信。&&4、致贾生:法科学生的宿命和担当!&贾生来信说:“我是深圳大学的一名应届毕业生,生于山城而长于这个南方的小渔村。自幼因为某些原因,便立下了要以律师为奋斗终身之职业意愿,希望能立于那似乎高高的庭下,慷慨激昂;并能怀揣那些当事人的期待与信任,一步一步靠近自己的理想。高考虽有失利,但即便是在深大,也未曾动摇过这个多年的愿望,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法律。虽然,当对这个职业了解的越多,就越加失望,但却依然执拗地相信——所坚持的,总是会有看到的一天。特别是不断地看到斯律,张律,袁律这样一些律师的呼喊,听闻到郑××律师,高××律师的那些事迹。我以为,这样的人会越来越多,也相信,自己有一天能成为这样的人,故而抱着这个理想,一直未曾放弃”。……,“两周以来,自己已在网上投了近20份简历,然却未曾有任何回音,不免心黯之余,也对于求职一事多有疑惑。虽说自己条件不算出众,但未曾想到竟已难堪至此。去年得知自己已然通过司法考试,难掩兴奋,今却望其门而不得入,难免失落”。……希望斯律师教我。&致贾生: 谢谢你的来信,我很遗憾,也很感动! 你的期望和现实的落差在进入法律职业之前,就开始显示它残酷的迹象。我并无什么资格教你,先来说说我们家的法科大学生的故事吧。我有一个很亲的亲戚,考入了江西一个小城市大学的法律系,考前我也不知道,当然,这是我的问题,关心不够。要不然,我肯定会建议他不读法律。在大学期间,我就告诉他准备司考。毕业之后,显然是很难找到工作,在我母亲的要求下,我让我的一个好朋友帮着带,至少有点感性认识,等考出司考,再看看能否找个公司法务干干。这一考就是2年,还没考出来,他的家庭也不是很好,这种考试的经济压力很大,家里等于再供他读了3年研究生。这是法科大学生的恶梦之一。你的大学算不错,也顺利地考出司法考试,要感谢自己努力之前,要先感谢国家,司法考试录取率放水了,门开大了,记得圣经说过,要走窄的门。门一宽,路反而难走。你想想,原来考不上的,上帝是安排你做别的活,国家对你好,让你硬扶上马,等于是拔苗助长。可以说,我是在说风凉话,毕竟我已经是上车了。另外,我也是认可英雄不问出处的。如张律,袁律师,问题是这些人在其他行业,也是条汉子,未必一定不如在律师业。林肯没受过正规法科教育,做律师很成功,后来不做律师后,也做了总统,最后为此丢了命。要是继续做律师或者做律师不成功,或许还凑合着老死。当然,他不在乎!who care? 然而,世上英雄有多少比例?我之前的文章说过,中国的法系是学德国日本的,没有陪审团,法官纠问制为主。但是没有配套人家的律师制度,人家的律师制度,差不多也是精英配置,国家投钱给你两年时间的实习。我国的律师制度是美国律师制度的7/4,人家是4年本科,再读3年JD,然后考出来,在律师事务所做实习。我们是4年大学,考出后在事务所实习。至于国家,G2这点都一样,国家不管你生存,只管你吊照。所谓,只管死不管活。放那么多法科大学生入律师这个市场,固然,市场决胜负,最后是英雄的会杀出一条血路,背后是累累“白骨”!不想做白骨的,也可以换个行业试试,世上无绝对!和美国一样的我们可以比比,和我国不一样的,尽量要少比。国情不一样,时代不一样。美国也曾有过那种黑暗年代,要是你身为黑人,比我们的农民还要差些。但是,那时的统治者不是黑人的儿子们,狠心可以理解,而我们的统治者,农民的儿子靠农民赢得了战争,却饿死农民无数,后来的几代领导人,都不是农民的儿子,更谈不上什么感情。出身无所谓,时代比人强啊!前些日子,钱端升先生解放前的旧作《法国的政府》和《德国的政府》一起再版。看看钱先生等一代人的遭遇,从解放前法学教授、独立报人,到新中国成立从哈佛教席中毅然回国。岂料一生的黄金年华都被迫虚度,等到重新出山时,已经力不从心。造化弄人,令人扼腕。我等做律师的,也是难逃时代的局限,要在中国做律师,酣畅淋漓,只能是幻想。刑辩、行政律师处重灾区,故名律师张培鸿多次萌生去意,好在其他行业也好不到哪里去,他不呆在这个富士康行业,也得呆在其他康富士行业,只要不去国。因此,叫归叫,只能每日为孔方兄驱使。我友老袁,以行政诉讼第一人招牌行世,在其博客上公然批评行政法官,以出恶气,以其独创的缠讼和政府部门苦战。其他没什么得到,好在阿堵物不少。也算不虚此生。这是一个重商主义的年代。GDP的重要性不仅在制造业,也在律师业。全国优秀的律师大体是成功的商人,偶尔有一二个政府扶植培养的公益律师作为点缀。要做什么丹诺、林肯的,请再回炉想想。丹诺在现在早就被吊销执照或者年检未过了。而想搞政治的林肯,则已经坐牢出来又被软禁了。时代把律师局限了,在法庭上无法一展能力的,只能找其他途径发泄。譬如精力充沛的包二挂三,喜欢做官的四处钻营,写博客的,骂骂咧咧,搞刑事的,战战兢兢。譬如,身体单薄又无力钻营的我,只想做律师的,目前反而有变时评人的趋势。岂是我等本意?真是卿本讼师,奈何做贼!&以下是正题,请注意了:你有这个理想是好的,然而,最最关键的是,先把自己练成一把有用的剑,你信中最后说,你父亲有办法帮你找个所,你心有不甘。我是这样想的。你有倔脾气的,可以自己尝试找个工作,是不是律师无所谓,把自己养活了,瞅准机会做律师。不管有多少雄心,有本事才是硬道理,要不然,很快就被灭了,连个响声都没有。如你能想通点的,父亲帮忙也不是什么坏事,在中国,老子帮儿子是天经地义的,要是我老头子当年能帮上我,我当初也不做律师了。不过,我估计十有八九会入律师这个贼船的。性格使然。老头子说两声你幼稚,算不了什么!只要你能坚持。在本领未练成时,不妨韬光养晦,勤学苦练。等有实力自食其力之后,不妨一展身手。届时,我们这种斯律,张律未必是你眼中的高人,如同老袁那句真话,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没有想象中那么远。电视上的神汉们,走下来,连说句话都不像,有何差距?等你练好倚天长剑时,恐怕法律已经不是屠龙术,艺不压身啊。倚天照海花无数,流水高山心自如。到那时,希望你能原谅我们这一代律师,或者说原谅我吧,我无法代表这一代。我感到我的勇气不足,我觉得我的耐心在消退,说差点,有点暮气了,说好点,是憋坏了。贾生年少虚垂涕,王粲春来更远游。永忆江湖归白发,欲回天地入扁舟。李商隐一生坎坷,或者是他的才华不足,或者是他的时代问题。当他和李白一样试图散发弄扁舟时,心里何尝不想的是,为万世开太平!一个人能力有限,万世太平来自无数点滴努力。前辈无量头颅无量血,我们做后辈的,岂无责任?从这个角度来说,说有暮气了,何尝不是一种撒娇呢!然而,撒娇给谁看呢?吁!贾生,请你努力向前!毋忘苦练成才,毋忘青云之志!勉之,勉之,共勉!祝好!& 斯伟江& 2010年5月31日&&5、斯伟江:给年轻律师的信&乐元:看了你的信,虽然谈的还是那些熟识的现实,心里还是很沉重。想起去年广元路寒风中和你,爱民之间的谈话,想起爱民平日那股郁郁之气,天下不平事,都在西风里。&律师是社会的医生,或保健,或壮阳,或开刀,医生眼中无壮汉,律师触目皆阴暗。即使在法治国家,这也是职业病,何况在我们这个特色的国家,非有坚毅之意志,才能不被撒旦所勾引。&你看那什么委员、代表、会长等律协大佬,身份往往是重叠的,这就是马太效应。你看那宝马、奔驰之富人,身边多是美女娇儿。世人是势利的,媒体愿意报道,观众愿意围观。这些人物也就自己认为自己是个人物,社会精英,彷佛天下就是自己几个小圈子的。谁知道,荣耀易逝,祸福难料。上天是公平的,你逆取声名财物的,报应来的及时。再说,人终有一死,中国人的立德、立功,立言上,都没有这些富贵大佬,以此为标准,真如镜花水月。要说工种,各行都有这种现象。只不过,律师和记者一样,都属于特殊工种,在中国特色的法制架构中,磨难更多。&我以前说过,恢复律师制度,不是接着民国的火种,而是为发展市场经济的配件,和会计师一样,没有这些必备的东西,外商投资就不敢进来。但是,就如晚清即使引进了洋枪洋炮,没有引进制度、文化,一样会败给对手,甚至日本。律师这种制度的引进,慢慢地也会超出设计师的设计,犹如上帝制造了亚当,夏娃,两者还是会偷吃苹果,愿意走出伊甸园。&我当年做律师的早期,基本上没任何政治上的需求,大家关注的或是业务,或是金钱。最开始,大家都办刑事案件,后来,争的是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到后来民营企业出来,市场慢慢就大了。争的都是金钱。经济挂帅,领袖不说,律师们也会如此。人性嘛。&然而,社会慢慢发育起来,人心就开始有些发芽了。犹如亚当夏娃吃了苹果后,发现,原来生活可以是这样过的。上帝说的,纯洁是纯洁,就是如果真的这样,就不是人了,是神了。当多年市场经济后,律师们渐渐发现,原来法律不但可以用来规范经济,原来,法律是可以治国的,法律是可以治官的,法律是可以治党的。尽管是理论上,和爱情的火苗一样,知道了这个秘密后,律师再也不会假装纯洁。从另一个方面,律师也知道了,法律是可以被操控的,官员可以治法律的,法官可以治法律的,其实,全社会都知道了,于是,两套规则,一是明规则,一是潜规则。律师、当事人,法官,大家都可能是玩两套规则的,有的只玩潜的,又的只玩明的,有的又红又专,两个都玩。&就诉讼而言,一个玩明规则的律师,怎么抵得过玩两手的律师,犹如中国足球场上,黑哨帮助的球队总归笑到最后。好在在上海,地方比较大,法官中素质好的还不在少数,走明规则的律师,至少有一口饭吃,你要大富大贵是难的,但是,律师也就是一份工。对大多数人而言,就是如此。&看到了法律可以操控一面的人不是富贵了,就是出事了。看到了法律可以成为制约权力的人,不是出事了,就是出国了。比较安全的是,玩明规则,又不要去玩法治的律师,是最安全的律师。当然,倒过来是不成立的,很多富贵的律师,也是凭自己的本事。当然,必要的营销是免不了的,必要的酒席也是免不了的。要是苛求这个都不能做的,只能回到伊甸园,不过,上帝不会答应。谈到律师的营销,很多人连自己都没营销成功,就谈什么经验,其实也是纸上谈兵,包括我自己。律师包装是外在的,依我看来,实实在在地学好法律本领,实实在在地服务客户,有的时候愿意吃亏给人帮忙办,比最好的西装、汽车都要好。有眼光的客户是很能认识律师的服务水平的。而看律师西装、汽车的客户,其实是很浮躁的,这和要求律师去搞关系的律师一样,并不值得长期交往。邱律师以前写过一篇文章说,要政府给年轻律师找饭吃,我写过文章反驳,这年头,你不是官二代,就别找政府吃饭。你得依靠自己和市场。那篇文章,还在天涯。4年过去,需要补充的是,政府要加快走向法治的步伐,但是,这种东西不是求来的,是争来的。律师还是要向市场要生机,向社会要法治。现在营销既需要走网上的营销,又需要人际关系的结网,前者快速而漂浮,后者缓慢且坚实,其实,各有所长。耶稣说,窄的门是正道。当明规则输给潜规则,律师是有些灰心丧气,不过,习惯了就好。穷且益坚,走正道,虽然窄,却长远,最终你是一个真律师,而不是真掮客。来沪五年没解决窝的问题,这不是问题,我也是工作近10年才开始有窝的,还借了很多钱。中国房子邪门了,等几年,是上天对你的照顾,不要急。结网,不管在网上网下,都需要耐心,律师是法律为本,深研法律,广结善缘,时间长了,天下之大,不会没有你的一席之地的。私有财产已生,人心向背已清,短期内的反复,挡不住大势。有朋友对我说,人可以对抗人,不要对抗势。对律师来说,无论如何,长期的势就是法治,你练就一身文武艺,货与识货人。不要以为市场上大家都是傻子,你有好货,就有好买主。不急功近利,忌与人比GDP,建议你仍在法律上下功夫,写文章,读案例,抓热点,选专业。少埋怨社会,多下药自己,多交真朋友,少读无聊的营销书。三年前见到你时,你还是青葱,说话像个小孩子,三年后见到你,已经慢慢沉稳,再过三年,你会看到曙光,不是我诳你,人生就是这么一回事。没什么过不去的坎,只要自己不为难自己。实在不行,换个工种,也无所谓,不要以为律师如何了,在养家糊口上,那个行业不一样。在未能完成养家糊口,慎谈什么推动社会前行。在业务精通之前,少谈治病救人。这个信,附带捎给爱民,不要和人比GDP,他已经算收入不错的律师,在我看来,无论在人品还是业务,他都已经成功,我们不是超人,个人一下子改变不了社会,我们能改变的,除了自己,就是周围一尺内。你在养家糊口之余,能做点善事,在别人伸手时,能拉人一把,在社会需要时,能挺身而出。立身正,我感觉,里对得起家庭,外对得起社会。不要和那些声名显赫的红顶、大佬律师比,不要和大所比,做好自己,充实而有光辉,谓之大,专业精通是律师,你就是大律师!人都有七情六欲,烦恼困苦,找三五好友,多聊聊,很快就能过去,天一亮,又是一天。每日不忘学习,看不懂的暂且放一边,以后慢慢会懂。总算是欢笑多于唏嘘,总是希望多于失望!夏日炎炎,注意身体!问爱民好!&来源:法律界 & 14:3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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