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第电视剧 36全集为什么改名下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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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香门第】最深情的告白,最别具一格的情书!收藏
给舒畅写情书很久了,之前只是发到她的微博私信,不知道舒畅是否收到?今天正逢告白日,我就把给舒畅所写的信发到贴吧,希望我对舒畅的情意能够得到大家的理解和体谅!
Dear:你们好,我的注意力转移到舒畅身上将近一个月了,舒畅给了我很多的灵感,也激发了我再次研究《红楼梦》的热情。我决心在近期写一封长信来破译《红楼梦》背后的故事,我预感到这封尚未写出的长信将是二百五十多年来红学研究的巅峰之作,后人亦难望其项背!在我之前所写的信件里,2008年所写的《继往开来 承前启后》、2014年所写的《惟兹何功,孰初作之?》、《始于豪杰,终以圣贤》、《出没岂随人眼底?》、《数点梅花天地春,欲将剥复问前因》这五封信的学术水平较高。2008年时我曾经寄希望靠《继往开来 承前启后》扬名于世,但因这篇文章涉及政治,更因这封信难度太高,曲高和寡,未能如愿!去年我曾经打算依靠《惟兹何功,孰初作之?》这篇文章扬名于世,但我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惟兹何功,孰初作之?》所包含的科学道理更加深奥,而且较少有人对此类问题感兴趣,所以我没有把这篇文章发到网上去!今年,我再次寄希望依靠这封信扬名于世,所以我会花费较多地时间来写这封信,这封信也会相当地长,我预计会写一至两个月。《红楼梦》又名《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这部书是由曹雪芹、脂砚斋(史湘云原型)合著的,舒畅就是当世史湘云!我先大体说一说有关于脂砚斋(史湘云原型)的观点,由于曹雪芹是极左派性格,也就是较为专情的性格,所以曹雪芹这一生只有两个女人,也就是史湘云的人物原型李兰芳和薛宝钗的人物原型柳蕙兰。在可以纳妾的清朝,曹雪芹所拥有的女人是甚少的,但曹雪芹这一生所接触的优秀女性却甚多。金陵十二钗都有人物原型,而金陵十二钗副册、金陵十二钗又副册则是金陵十二钗的分身,也就是说林黛玉、晴雯是同一个人,薛宝钗、袭人是同一个人,史湘云、麝月是同一个人。曹雪芹先是以李兰芳为妻,以柳蕙兰为妾,此时李兰芳好比是史湘云,柳蕙兰好比是袭人,红楼梦原著中已经暗示史湘云与袭人共侍一夫。之后,李兰芳因李家遭祸,被迫与曹雪芹分开,曹雪芹就将柳蕙兰扶正!十年之后,曹雪芹又与李兰芳遇合,在曹雪芹帮助下李兰芳潜逃至曹家,再次与柳蕙兰共侍一夫,柳蕙兰为妻、李兰芳为妾,此时柳蕙兰好比是薛宝钗,李兰芳好比是麝月。脂砚斋评语中明确指出贾宝玉以薛宝钗为妻,以麝月为妾。【庚辰双行夹批:若他人得宝钗之妻、麝月之婢,岂能弃而为僧哉?此宝玉一生偏僻处。】 若干年后,柳蕙兰逝世,李兰芳陪伴曹雪芹走完人生的最后十年,并与曹雪芹合著《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两个人一个写,一个评,曹雪芹写了十年,李兰芳也评了十年!脂砚斋(史湘云原型)既是曹雪芹的原配,又是陪伴曹雪芹走完人生最后十年的人,但中间两个人有七年左右的时间未能见面,“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在这期间,曹雪芹由柳蕙兰(薛宝钗原型)陪伴,而脂砚斋(李兰芳)又干啥去了呢?所有的迹象都表明,李兰芳在这期间靠卖艺为生,卖艺不卖身!李家遭祸后,李兰芳被政府卖入官方妓院,古时娼妓是分开的,娼是卖身的女子,妓是卖艺不卖身的女子。妓的地位远远高于娼,秦淮八艳皆是妓,所以秦淮八艳皆嫁给才子名士!由于妓比娼盈利多,而且为妓赎身花钱多,为娼赎身花钱少,所以老鸨绝不会轻易地把色艺双全的妓变为娼。并不是所有卖入青楼的女子都能成为妓,有才华有姿色的女子才能成为妓,而李兰芳自小生于官宦世家,具备成为妓的才华和姿色。李兰芳以脂砚斋为笔名,李兰芳所珍藏的脂砚的原主人正是被誉为“明代十能才女”的名妓薛素素!在曹雪芹逝世后,李兰芳悼念曹雪芹的诗作草稿中曾把曹雪芹比作冒辟疆,那她也就把自己比作了董小宛,而董小宛正是秦淮八艳之一!现代的女明星就类似于明清的名妓,当代的四大花旦四小花旦就相当于是秦淮八艳!在明清时期戏子、名妓是受正统人士保守分子歧视的,现代人则以当演员、当女明星为荣。由于李兰芳满脑袋的正统保守观点,所以她讳言她当名妓的人生经历。时代不同了,想一想啼笑皆非!李兰芳与董小宛(原名董白)的人生经历有些类似,都是父母早亡!董白十三岁那年,父亲在暑天患上了暴痢,药不奏效,撒手人寰。董白十五岁时,母亲又病倒在床,董白被迫答应了别人的引荐,来到南京秦淮河畔的画舫中卖艺,改名小宛,成为秦淮八艳之一。董小宛后又离开南京,回到苏州。可家中老母依然躺在病床上,离不开请医吃药,一些债主听说董小宛回了家,也纷纷上门催债,董小宛无力应付,只好重操旧业,索性将自己卖到半塘的妓院,卖笑、陪酒、陪客人出游。在半塘,董小宛依然抱定不卖身的初衷,这就是她曾为千金小姐的矜持。而为了生计,她又不得不压抑住自己的那份清高,把媚笑卖给客人。对陪客出游,董小宛是最有兴趣的,虽说那些能有此雅举的多是上了年纪的人,这正是符合小宛心意的,小宛本就醉情山水,怕的是客人觊觎她的身体,而老人家那方面也确实不行,只要美人陪伴就无比美好。因此,她三番五次地受客人之邀,游太湖、登黄山、泛舟西湖,一去就是十天半月。她曾经与钱谦益、柳如是共游西湖、黄山,就此一游,日后的糟老头钱谦益给了董小宛莫大的帮助——帮她慷慨解囊赎身,使她顺利嫁给了情郎冒辟疆!董小宛二十一岁时,母亲去世,同年冒辟疆带着小宛回苏州赎身,不料又遇上了麻烦,因董小宛在半塘名气太大,不论出多少银子,鸨母都不想放走这棵摇钱树。就在他们一筹莫展之际,钱谦益偕同柳如是来游苏州。柳如是是董小宛当初卖笑秦淮河时的好姐妹,钱谦益也曾与她有过颇深的交情,他如今虽然免官闲居,但在江南一带名望甚高,经他出面调排,董小宛赎身之事迎刃而解。董小宛离开青楼费尽周折,李兰芳离开青楼也有可能费尽周折,不排除曹雪芹出钱为李兰芳赎身的可能性,但那时曹雪芹较为贫困。根据曹雪芹好友敦诚的诗词判断,李兰芳潜逃的可能性更大一些。敦诚在《寄怀曹雪芹》诗中写到:“扬州旧梦久以绝,且著临邛犊鼻裈”。扬州旧梦用唐代诗人杜牧《谴怀》诗句“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诗意。临邛(音穷)犊鼻裈(音昆):《史记·司马相如列传》:“相如与(卓文君)俱之临邛,尽卖其车骑,买一酒舍酤酒,而令文君当垆(盛酒瓮的土台)。相如身自着犊鼻裈,与保庸(奴婢)杂作(混杂在一起干活),涤器于市中。”临邛:地名,在今四川境内。犊鼻裈:干粗活穿的短裤,状如牛犊之鼻。此句是说李兰芳醒了扬州梦之后,她和曹雪芹的生活贫困有如当年卓文君和司马相如在四川临邛时一样,穷到穿犊鼻裈的地步。在这里敦诚把曹雪芹比作了司马相如,把李兰芳比作了卓文君,“司马相如过饮于卓氏,以琴心挑之,文君夜奔相如”是著名的爱情故事,可知李兰芳也是夜奔曹雪芹,曹雪芹无钱为李兰芳赎身,两个人夤夜私奔。李兰芳与董小宛又有所不同,李兰芳先嫁给曹雪芹,又沦落青楼,再与曹雪芹遇合;而董小宛先沦落青楼,后嫁给冒辟疆。曹雪芹在红楼梦诗词中说“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这是指李兰芳先与曹雪芹结了婚,又流落在烟花巷。摘引红楼梦第三十二回文字【袭人斟了茶来与史湘云吃,一面笑道:“大姑娘,听见前儿你大喜了。”史湘云红了脸,吃茶不答。袭人道:“这会子又害臊了。你还记得十年前,咱们在西边暖阁住着,晚上你同我说的话儿?那会子不害臊,这会子怎么又害臊了?”】十年前史湘云所说的害臊的话指的是史湘云对袭人说希望两个人共嫁宝玉,这段话同时隐含史湘云与贾宝玉订婚之事。周汝昌在《红楼夺目红》一书中说贾宝玉并不真爱林黛玉,说贾宝玉的真爱是史湘云。周汝昌认为贾宝玉曾请史湘云进怡红院过夜“同榻而眠”,“证据”是第63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在开夜宴之前,丫鬟小燕提议说:“咱们竟悄悄的把宝姑娘、林姑娘请了来,顽一回子,到二更天再睡不迟”,小燕并没有说请史湘云,但夜宴时湘云却在场,他说这是因为“湘云白日吃多了酒”,被贾宝玉“请入了怡红院休息”,“到夜宴开筵,她一直在这里,又何用再请?”说这是雪芹的“暗笔”,“表明了湘云是夜宿在怡红院。”说“这段暗笔,隐藏着不愿明写的故事:湘云是夜不但是住在怡红院,而且是与宝玉同榻而眠的。” 红楼梦六十三回暗写史湘云(李兰芳原型)夜宿怡红院,喻指那时李兰芳已经与曹雪芹结婚!周汝昌说史湘云夜宿在怡红院是对的,但他说贾宝玉邀请史湘云夜宿在怡红院又是错的,因为那时贾宝玉与史湘云已经结婚,史湘云原本就是要住宿在怡红院的,何须邀请?!女性是世界上一切欢乐和一切美好事情的源泉,我研读《红楼梦》二十多年了,因了你们的存在,尤其是因为舒畅、张雯的存在,我终于可以在一两个月内写一篇概括性的高屋建瓴的红学文章。向你们致以我最真挚的感谢!在曹家败落之后,曹雪芹、脂砚斋(史湘云原型、李姓)在窘迫的生活中呕心沥血写成了这部巨著。这本书不但是中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著作,也影响了我的生活,并最终改变中国的历史进程!向曹李夫妻致以我崇高的敬意!胡适的《&红楼梦&考证》明确指出《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传,并批驳了之前的红学误区,把红学研究引上了正途!周汝昌明确指出史湘云是脂砚斋的原型,让红学研究有了重大突破。霍国玲张晖夫妇所著的《曹雪芹毒杀雍正帝——揭开雍正暴亡之谜》,又让红学研究迈上了一个新台阶!1978年底曹雪芹脂砚斋夫妻遗留书箱意外现身,邓遂夫据此所写《曹雪芹续妻考》力证史湘云为脂砚斋原型!我的长信将是在胡适、周汝昌、霍国玲张晖、邓遂夫等人的研究基础上所写,向他们致以我诚挚的谢意!在我八九岁时,先父就对我说《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著作,又说研究《红楼梦》的书籍一整间房子都装不下,这激起了童年的我对《红楼梦》的好奇心和研究欲望。家父购买的《红楼梦》让我中学时期就得以研读此书,家父所买的《红楼梦》版本虽然没有脂砚斋评语,但较通行本要好。在此也向我的父亲致以深切的怀念!这封信先就史湘云写这么一点,下封长信我还要详写史湘云,更要写林黛玉、薛宝钗等人。我要证明自己的论点正确,就要有充分的论据。下封信我会写得很长,不但会大量地引用原著,也会大量地引用他人的著述,所以我把引用内容的链接地址发上来,先让你们对这部分内容有所了解!要注意的是,我所发的链接地址,除了胡适、邓遂夫的文章较为严谨之外,其他人的文章颇多谬误,尽信书则不如无书!这封信的名称来自红楼梦曲《乐中悲》,这首曲子是写史湘云的。“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才貌仙郎指的是曹雪芹,这句话是说史湘云与曹雪芹成婚了,并且地久天长、白头偕老了!曹雪芹与李兰芳(史湘云原型)的爱情感天动地,令我为之感叹,为之动容!希望我与你们的爱情也能感天动地,令后人为之感叹,为之动容!祝愿你们安好如意!
日至4月12日
我的信件同步发到我的新浪博客
Dear:你们好,今年为曹雪芹诞辰三百周年,谨以此文纪念曹雪芹!曹雪芹生于乙未年春天,现今又是乙未年春天,造物主的安排是精妙绝伦的!由于《红楼梦》的思想性和艺术性都极其高超,再加上我童年时看过87版红楼梦电视剧,所以我对《红楼梦》钟爱有加。2007年我遇到了范冰冰、张雯、王艺霖、文洪娟,范冰冰类似王熙凤,张雯类似薛宝钗、王艺霖类似李纨、文洪娟类似贾探春;2009年11月我注意到刘亦菲,随后又注意到舒畅,刘亦菲类似秦可卿,舒畅类似史湘云;2011年我先后接触到于莹莹、江铠同,于莹莹类似贾元春,江铠同类似平儿。你们的存在不断地促使我研读《红楼梦》,时至今天,我终于可以揭开《红楼梦》的面纱,解密《红楼梦》背后的故事!《红楼梦》第十三回脂砚斋批语:“微密久藏偏自露,幻中梦里语惊人”,可知《红楼梦》中隐藏着秘密,由于《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所以这个秘密必然是来自于曹雪芹的人生经历!《红楼梦》背后的故事引发了红学爱好者一波又一波的解读,虽然绝大多数的解读是错误的,但解读的数量越多,那么离着真相的距离就越近。我在近期破译了诸多红楼梦秘密,有些是我自己破译的,有些则是借鉴和参考了其他红学爱好者的解读。这封信主要有两个任务:第一,在诸多的解读中寻找正确的解读。由于解读红楼梦的文章甚多,有关曹雪芹的每一段经历都有多种解释,有关红楼梦的每一回都有多种说法。解读红楼梦的数万条信息中只有数千条是正确的,约为十分之一,如何去伪存真,去粗取精是一项繁重的工作。第二,《红楼梦》的很多疑点迄今还没有人给出正确的答案,或者说其他红学家所给出的答案都是错误的,这就需要我运用逻辑思维能力,独立自主地中找到最为合理的解释。本封信中有很多的解读是我独创的,我独创的解读是本封信中最为核心的部分,正是这部分内容使得本封信能够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本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曹雪芹的身世和生卒年考证;(2)薛宝钗原型人物的生平考证;(3)史湘云原型人物的生平考证;(4)王熙凤、平儿原型人物的生平考证;(5)贾元春、贾探春原型人物的生平考证;(6)李纨原型人物的生平考证;(7)秦可卿原型人物的生平考证;(8)林黛玉原型人物的生平考证;(9)不得不说的故事——香菱和夏金桂!后记!由于红学家对《红楼梦》存在太多的错误观点,而且有些错误观点是根深蒂固的,我没有精力一一批驳,所以这封信主要阐述我的正确观点,并列举证据,以免被驳倒!我所论述的问题甚多,但我的时间又极为宝贵,所以我只能写得言简意赅,但我会附上其他红学家对该问题的论述,以备读者参考!
曹雪芹的身世和生卒年考证第一节
曹雪芹的身世和生年曹雪芹的身世和生卒年,历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我只有把这个问题解释清楚了,才能详细考证其他原型人物的生平,所以请允许我用较多的笔墨来阐述此问题!敦诚有一首诗为【寄怀曹雪芹】   少陵昔赠曹将军,曾曰魏武之子孙。  君又无乃将军后,于今环堵蓬蒿屯。  扬州旧梦久以绝,且著临邛犊鼻裈。  爱君诗笔有才气,直追昌谷破篱樊。  当时虎门数晨夕,西窗剪烛风雨昏。  接罗倒着容君傲,高谈雄辩虱手扪。  感时思君不相见,蓟门落日松亭樽。  劝君莫弹食客铗,劝君莫扣富儿门。  残羹冷炙有德色,不如著书黄叶村。  此诗据说作于1757年,时敦诚二十四虚岁,敦敏二十九虚岁,曹雪芹四十三虚岁(按曹雪芹生于公元1715年计算)。有句为“扬州旧梦久已觉”,其下有小注:“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由于敦诚是曹雪芹的生前好友,且与曹雪芹交往甚多,可知敦诚的这个小注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顾颉刚在《江南通志》里查出江宁织造的职官如下表:   康熙二年至二十三年
曹玺    康熙二十三年至三十一年 桑格    康熙三十一年至五十二年 曹寅    康熙五十二年至五十四年 曹颙    康熙五十四年至雍正六年 曹頫    雍正六年以后     隋赫德  又苏州织造的职官如下表:   康熙二十九军至三十二年   曹寅    康熙三十二年至六十一年   李煦 曹寅最后一年任织造是康熙五十二年任江宁织造,康熙五十二年为农历癸巳年,公元1713年。“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按字面理解,“随”字应解释为曹雪芹已经懂事而且有记忆。此诗的上下文也是这个意思,“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是曹雪芹的扬州旧梦,可知那时曹雪芹已经有记忆了。若敦诚的小注准确无误,那么康熙五十二年时,曹雪芹至少已经六七岁了,这样的话曹雪芹就要生于公元1707年之前。但事实并非如此,据史料记载,曹寅的子孙长大成人者只有曹寅的儿子曹颙随曹寅织造之任,而曹颙二十三岁左右就去世了,曹颙绝无可能是曹雪芹。 敦诚还有挽曹雪芹的三首诗:敦诚的《四松堂集》中收录了一首《挽曹雪芹》诗。挽曹雪芹(注)甲申四十年华付杳冥,哀旌一片阿谁铭?孤儿渺漠魂应逐(前数月,伊子殇,因感伤成疾),新妇飘零目岂瞑?牛鬼遗文悲李贺,鹿车荷锸葬刘伶。故人惟有青山泪,絮酒生刍上旧坰。 后来,吴恩裕先生在张次溪藏《鹪鹩庵杂诗》中发现了敦诚挽曹雪芹诗两首,内容如下:四十萧然太瘦生,晓风昨日拂铭旌。肠回故垅孤儿泣(前数月,伊子殇,因感伤成疾),泪迸荒天寡妇声。牛鬼遗文悲李贺,鹿车荷锸葬刘伶。故人欲有生刍吊,何处招魂赋楚蘅? 开箧犹存冰雪文,故交零落散如云。三年下第曾怜我,一病无医竟负君。邺下才人应有恨,山阳残笛不堪闻。他时瘦马西州路,宿草寒烟对落曛。 经过红学家考证,《鹪鹩庵杂诗》中的《挽曹雪芹》是初稿,《四松堂集》中的是改定稿。两首诗都保存了“四十”这个数字,以及第三联。若敦诚所说的“四十萧然太瘦生”、“四十年华付杳冥”指的是曹雪芹活了四十岁,那么曹雪芹就应当是生于公元1722年或1723年(按曹雪芹逝世于壬午除夕,公元日计算)。公元1907年与1722年相差了整整十五年!作为曹雪芹的生前好友,敦诚为何给出两个相差巨大的曹雪芹生辰呢?据此我们可知敦诚的两个说法都不确切,我就从如何解释敦诚的这两个说法来判定曹雪芹的生辰! 敦诚的小注“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并非敦诚亲见,而是他听曹雪芹所说,因敦诚比曹雪芹小19岁。曹雪芹的原话定非如此,那么曹雪芹的原话究竟何意呢?曹雪芹的原话应包含三层意思:第一,曹寅是曹雪芹的先祖;第二,曹寅曾任织造;第三,曹雪芹曾随其长辈织造之任!敦诚把曹雪芹在不同时期所说的话糅合在了一起,于是出现了这条含混不清的小注!曹雪芹的长辈(血缘较近者)任织造之任的人有三个:曹寅、曹颙、曹頫。这其中只有曹頫在雍正时期担任织造之任,符合曹雪芹的生辰。曹寅、曹颙相继去世后,康熙皇帝恩旨以曹寅的四侄曹頫过继给曹寅,接任江宁织造,以便曹頫照顾曹寅的遗孀、曹颙的遗孀以及曹颙的遗腹子。所以敦诚的小注准确表述应为:“雪芹曾随其长辈頫织造之任”。若曹雪芹生于公元1715年,那么曹頫最后一年(雍正六年,公元1728年)任织造时曹雪芹就已经是13周岁了,这时曹雪芹就会有清晰的记忆,所以曹雪芹随曹頫织造之任就成了曹雪芹的扬州旧梦。“当此,则自欲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袴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训之德,以至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人”(红楼梦第一回)。曹雪芹所说的“赖天恩祖德,锦衣纨袴之时,饫甘厌肥之日”也就是曹雪芹随曹頫织造之任的那段时期。红楼梦原著中也有证据表明雍正五年时曹雪芹13虚岁,雍正六年时曹雪芹13周岁。第二十五回《魇魔法姊弟逢五鬼红楼梦通灵遇双真》【那和尚接了过来,擎在手上,长叹一声道:“青埂峰一别,展眼已过十三载矣!”】【雍正五年(1727)十二月二十四日,雍正正式下旨对曹頫抄家!雍正六年(1728)正月,范时绎对曹頫家产实施查封。二月初二,隋赫德到任后,进行了清点和接收。三月初二,隋赫德奏报抄家情况!雍正六年(1728年),六月,曹頫举家迁回北京,蒙雍正恩谕与三对家仆居京城崇文门外蒜市口地方房十七间半。雍正七年(1729年),五月初七日,总管内务府咨称,曹頫仍在枷号中。雍正十三年(1735),乾隆帝登基,连降三旨对前朝经济亏空案予以宽免。十月二十一日,宽免曹頫骚扰驿站案内欠银三百二两二钱。由此观之,当时曹頫确已倾家荡产。乾隆的宽免仅限于免债,除此并无钱物救济或政治提拔,曹頫不可能家复小康。】根据曹頫百度百科搜来的资料可知,曹雪芹在十三岁之前过的是逍遥自在的公子哥儿生活,自十三岁起,就再未过一天富贵生活!
以上这段文字,主要用于批驳周汝昌提出的曹雪芹生于1724年的错误观点!下面我再摆出曹雪芹生于1715年的有力证据!敦诚的小注“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包含了曹雪芹原话中的一层意思:曹寅是曹雪芹的先祖。事实上曹寅正是曹雪芹的祖父,而曹寅只有二个儿子,长子曹颙,次子曹珍,二个孙子都是曹颙所生(只有曹雪芹活到成年),可知曹雪芹是曹颙的儿子。康熙五十年(1711)春,曹寅幼子珍儿夭逝于南京。三月二十六日,曹寅作诗痛悼,诗云“零丁摧亚子,孤弱例寒门”,摧,摧折;亚子,第二子。次年,曹寅病逝,曹顒奏曰:“窃思奴才伶丁孤苦。”是知珍儿为次子,曹颙为长子。对于曹颙生子的年月,有档案可查!康熙五十年(1711)冬,曹顒于北京得子。时曹寅在扬州任上,正要起程上京面圣。十一月底,幕友张云章作诗祝贺。诗题《闻曹荔轩银台得孙却寄兼送入都》,小注:“时令子在京师,以充闾信至。”诗曰:“天上惊传降石麟。”据曹頫奏折,此子未能养大,在曹颙去世前就不幸夭折了。康熙五十四年(1715)正月,曹颙病逝。三月初七,曹頫奏曰:“奴才之嫂马氏,因现怀妊孕已及七月。恐长途劳顿,未得北上奔丧。将来倘幸而生男,则奴才之兄(颙)嗣有在矣。”学术界认为,曹颙的遗腹子即《红楼梦》作者曹雪芹。证据有二:其一,《红楼梦》宝玉生日四月二十六日,据曹頫奏折,三月初七,马氏怀孕七个月,至四月二十六日分娩,恰好将近九个月;其二,六月初三,即曹雪芹满月后数日,曹頫奏折“连日时雨叠沛,四野沾足”,此即曹雪芹名“霑”的出处。那么周汝昌为何得出曹雪芹生于1724年的错误结论呢?周汝昌主要依据就是敦诚的两句诗:“四十萧然太瘦生”、“四十年华付杳冥”。根据上述分析可知,敦诚的小注“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并不确切,所以我们有理由怀疑敦诚的这两句诗也不确切。对于曹雪芹的年寿,曹雪芹的另一好友张宜泉有更为明确的记载。1955年,王利器发现了张宜泉的《春柳堂诗稿》,其中有一首《伤芹溪居士》,题下有注为:“其人素性放达好饮,又善诗幽,年未五旬而卒。”根据前文分析可知,曹雪芹生于1715年暮春,那他在1763年初逝世时就是四十七周岁又八个月,正符合张宜泉所说的“年未五旬而卒”。敦诚之所以说出“四十萧然”、“四十年华”并不确切的话,据推测有两个原因:第一,敦诚虽然在事实上比曹雪芹小十九岁,但敦诚并不知道曹雪芹的确切年龄,曹雪芹看上去比较年轻(极左派大都显得年轻,可参照林志颖的模样),当两个人交往频繁的时候敦诚就很容易地误以为曹雪芹比他大不了多少。第二,敦诚是出于作挽诗符合格律的考虑。胡适认为“……四十年华,这自然是个整数,不限定四十岁。”挽诗的体裁是七律,每个诗句只有七个字。曹雪芹活了四十八岁。如果不把个位上的数字&八&舍去,诗句中就有八个字,就打破了律诗的格律,就不称其为七律了。这样做是不行的。如果,我们再变通一下,把十位上的&十&舍掉,变&四十八&为&四八&。这样也不可以。因为,&四八&在汉语中是表示&三十二&的意思,并不是表示&四十八&的意思。例如:《红楼梦》第一回,八月十五,贾雨村到甄士隐书房饮酒,酒兴,贾雨村对月寓怀,口号一绝。其中,&时逢三五便团圆&句中的&三五&就是表示&十五&,而不是表示&三十五&。表示人的年龄也是如此,例如:&年芳二八&,表示的是少女的年龄十六岁。而不是表示少女的年龄二十八岁。这是汉语约定俗成的语言现象。所以,这样变通也行不通。那么,还有一个办法,就是给曹雪芹增寿,把个位上的数字进上去,变&四十八&为&五十年华&。这样也有问题,有人会一口咬定曹雪芹活了五十岁。如此看来,这些办法都行不通。那么,敦诚也只能是把个位上的数字舍掉而成&四十萧然&、&四十年华&的样子了。对于这种情况,其它的诗人也是象敦诚这样处理的。例如:《红楼梦》第二十七回,林黛玉的《葬花吟》中的诗句:&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实际上,一年是三百六十五天,可诗句不能精确地说&一年三百六十五日&。这样说,诗句就多了一个字,韵律不齐。在诗中,也没有必要精确描述一年有三百六十五天。诗中&一年三百六十日&要表达的意思是&一年中的每一天&。其实,在中国元代以前的天文学的成就,就能把一年的时间精确地计算到365.2425日。这个数字与一年三百七十日更接近。可是,人们一般不说一年三百七十日。因为,这样做需改动十位上的数字,需把&六&改成&七&。可是,人们不习惯这样改动,还是习惯把后面的数字舍掉,那怕是大于&五&的数字,而说&一年三百六十日&。这也是汉语中的一种习惯的语言现象。这个问题谈到这里,我们就可以明白了,敦诚挽诗中的&四十&是一个无奈之举。而且,别的诗人也是这样做的。所以,敦诚挽诗中的&四十&并不是一个正好的整数,而是表示&四十以上至四十九之内&的数。是因为它受到律诗格律的限制,才这样做的。这也是诗词中常规的处理方法。因此,我们的态度还是应该把敦诚挽诗中的&四十&与张宜泉&年未五旬而卒&的说法联系起来,相互参照来确定曹雪芹的岁数是较为合适的。
周汝昌得出曹雪芹生于1724年的错误结论还有一个次要依据,也就是根据曹雪芹的生日而做出的错误推测!大多数红学家认为曹雪芹生日是四月二十六日,我也赞同这一点。先来看红楼梦原文。红楼梦第二十六回【宝玉怔了半天,方解过来了,是薛蟠哄他出来。……薛蟠道:“要不是我也不敢惊动,只因明儿五月初三日是我的生日,……所以特请你来。可巧唱曲儿的小么儿又才来了,我同你乐一天何如?”……正说着,小厮来回“冯大爷来了”。宝玉便知是神武将军冯唐之子冯紫英来了。薛蟠等一齐都叫“快请”。说犹未了,只见冯紫英一路说笑,已进来了。众人忙起席让坐。冯紫英笑道:“好呀!也不出门了,在家里高乐罢。”……冯紫英笑道:“今儿说的也不尽兴。我为这个,还要特治一东,请你们去细谈一谈,二则还有所恳之处。”说着执手就走。】红楼梦第二十七回【“至次日乃是四月二十六日,原来这日未时交芒种节。尚古风俗,凡交芒种节的这日,都要设摆各色礼物祭饯花神。言芒种一过,便是夏日了,众花皆谢,花神退位,须要饯行。然闺中更兴这件风俗,所以大观园中之人都早起来了。”】红楼梦第二十八回【宝玉出来,到外面,只见焙茗说道:“冯大爷家请。”宝玉听了,知道是昨日的话,便说:“要衣裳去。”自己便往书房里来。……回到书房里,宝玉换了,命人备马,只带着焙茗,锄药,双瑞,双寿四个小厮去了。一径到了冯紫英家门口,有人报与了冯紫英,出来迎接进去。只见薛蟠早已在那里久候,还有许多唱曲儿的小厮并唱小旦的蒋玉菡,锦香院的妓女云儿。大家都见过了,然后吃茶。】红楼梦第二十九回【一时,凤姐儿来了,因说起初一日在清虚观打醮的事来,遂约着宝钗,宝玉,黛玉等看戏去。……张道士笑道:“托老太太万福万寿,小道也还康健。别的倒罢,只记挂着哥儿,一向身上好?前日四月二十六日,我这里做遮天大王的圣诞,人也来的少,东西也很干净,我说请哥儿来逛逛,怎么说不在家?”……又叹道:“我看见哥儿的这个形容身段,言谈举动,怎么就同当日国公爷一个稿子!”说着两眼流下泪来。贾母听说,也由不得满脸泪痕,说道:“正是呢,我养这些儿子孙子,也没一个像他爷爷的,就只这玉儿像他爷爷。”……刚说着,只见张道士捧了盘子,走到跟前笑道:“众人托小道的福,见了哥儿的玉,实在可罕。都没什么敬贺之物,这是他们各人传道的法器,都愿意为敬贺之礼。哥儿便不希罕,只留着在房里顽耍赏人罢。”】第二十六回的事情发生在四月二十五日,第二十七回和第二十八回的事情都发生在四月二十六日,第二十九日的事情发生在五月初一。四月二十五日薛蟠邀请贾宝玉、冯紫英等人相聚是因为薛蟠快要过生日了,薛蟠所说的明儿并不是指明日,而是指过几天。四月二十六日冯紫英又邀请贾宝玉、薛蟠、蒋玉菡、云儿相聚,宝玉只带着焙茗,锄药,双瑞,双寿四个小厮去了。双瑞,双寿这两个小厮在红楼梦中只出现了这一次,可知这两个名称出现在四月二十六日含义深远,双瑞可能是指当日既是贾宝玉生日,又是芒种节,双寿可能是指四月二十五日提前为薛蟠庆生日,四月二十六日又为贾宝玉庆生日!更确凿的证据在第二十九回,张道士说四月二十六日做遮天大王的圣诞,从来都没有一个遮天大王,但曹雪芹却在红楼梦中多次隐指贾宝玉就是天王。譬如红楼梦第三十四回【薛蟠本是个心直口快的人,一生见不得这样藏头露尾的事,又见宝钗劝他不要逛去,他母亲又说他犯舌,宝玉之打是他治的,早已急的乱跳,赌身发誓的分辩。又骂众人:“谁这样赃派我?我把那囚攮的牙敲了才罢!分明是为打了宝玉,没的献勤儿,拿我来作幌子。难道宝玉是天王?他父亲打他一顿,一家子定要闹几天。那一回为他不好,姨爹打了他两下子,过后老太太不知怎么知道了,说是珍大哥哥治的,好好的叫了去骂了一顿。今儿越发拉下我了!既拉上,我也不怕,越性进去把宝玉打死了,我替他偿了命,大家干净。”】可知遮天大王就是贾宝玉,四月二十六日是遮天大王的圣诞,也就是贾宝玉的生日!而且张道士拿了众人的法器给贾宝玉做敬贺之礼,明摆着说这是众人给贾宝玉庆贺生日的礼物!曹雪芹的生日固然是在四月二十六日,周汝昌根据曹雪芹过生日时正值芒种节,就移花接木地说曹雪芹出生之日也值芒种节,并强词夺理地说曹雪芹生于1724年,这是偷换概念!以我为例,我在1985年过八岁的农历生日时正值秋分,但我在1977年的出生之日并不是秋分。雍正三年(公元1725年)四月二十六日正值芒种节,那时曹雪芹10周岁,正随曹頫江宁织造之任。乾隆元年(公元1736年)四月二十六日正值芒种节,那时曹雪芹21周岁。曹雪芹生于康熙五十四年(公元1715年)的四月二十六日并不是芒种节!曹雪芹在红楼梦中说“至次日乃是四月二十六日,原来这日未时交芒种节”,曹雪芹所说的未时交芒种节也颇令人费解,查找时令节气,曹雪芹所处年代只有雍正三年和乾隆元年的四月二十六日交芒种节,但这两天都不是未时交芒种节,而且与未时相去甚远,那么曹雪芹在这里有意点出的未时究竟何意呢?据我推测,曹雪芹在这里有意交代了他的生辰八字,曹雪芹生于乙未年四月二十六日未时(公元日)!第二十九回贾母所说的话也是含义深远。贾母说道:“正是呢,我养这些儿子孙子,也没一个像他爷爷的,就只这玉儿像他爷爷。”贾母的人物原型是曹寅的妻子李氏,李煦的妹妹(李煦是李兰芳的爷爷,李兰芳是史湘云的人物原型),曹寅只有曹雪芹一个孙子长大成人,贾母说只这玉儿像他爷爷乃是指只有贾宝玉是曹寅的亲生骨肉。曹寅去世后,曹頫过继到曹寅家当嗣子,照顾曹寅的遗孀。曹頫是贾政的人物原型,在《红楼梦》中曹雪芹把贾政写成是贾母的儿子,而在现实生活中,曹頫只是过继给李氏(曹寅遗孀)当嗣子,并不是亲生骨肉。既然康熙谕旨曹頫过继给曹寅之妻为嗣,可知在现实生活中,曹頫是叫李氏(曹寅之妻)为母亲的。王夫人的人物原型是曹颙之妻马氏,在《红楼梦》中曹雪芹把贾政王夫人写成是夫妻,而在现实生活中,曹頫是叫马氏为嫂子的。红楼梦中还有两处能证明宝玉的原型是唯一嫡孙。《红楼梦》第五回,警幻仙姑曾携住贾宝玉的手,对众姊妹说:“你等不知原委。今日原欲往荣府去接绛珠,适从宁府所过,偶遇宁荣二公之灵,嘱吾云,吾家自国朝定鼎以来,功名奕世,富贵传流,虽历百年,奈运终数尽不可挽回者。故近之子孙虽多,竞无一可以继业者。其中惟嫡孙宝玉一人,禀性乖张,性情诡谲……”第二十八回,宝玉对黛玉说:“我也和你是独出。”从文本中看,荣国府一支到宝玉这一辈除贾珠亡故外,尚有贾琏、贾琮、贾宝玉、贾环四人,宝玉不是唯一嫡孙。如果说宝玉是唯一嫡孙,则正是还原到历史当中,前文所叙曹氏家谱反映的情况。也就是说贾宝玉的原型是曹颙的遗腹子(即曹雪芹),这样的情况宝玉就是唯一嫡孙。
《红楼梦》文本中存在一个“亡父”现象。林黛玉、史湘云都是父母双亡。薛宝钗、薛宝琴是亡了父亲的。李纨的两个妹妹李纹、李绮也是没有父亲。贾兰没有父亲。贾芸是“没了”父亲的。贾菌其母少寡。柳湘莲无父无母。贾瑞是无父无母,贾蔷无父无母。金荣没有父亲。作者曹雪芹说他书中的许多人物没有父亲,念念不忘“亡父”。如此众多人物“亡父”叠加在一起成为《红楼梦》文本中一种“亡父”现象。这就事出并非偶然了。这是在感怀自己没有父亲。这间接证明作者是曹颙的遗腹子。
曹雪芹的卒年和曹雪芹逝世前后1927年,胡适发现了甲戌本,这在“新红学”研究史上是划时代的贡献。次年,胡适发表对甲戌本的研究报告,使“新红学”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从此,为数不少的《红楼梦》旧抄本被陆续发现。胡适收藏甲戌本的34年间,曾多次将该本提供给学人加以研究。他推动了甲戌本和《红楼梦》版本学的研究。1927年5月,胡适从海外归来后不久,便接到一信,说有一部抄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愿意转让。来函云:兹启者,敝处有旧藏原抄《脂砚斋批红楼》,惟只存十六回,计四大本。因闻先生最喜《红楼梦》,为此函询,如合尊意,祈示知,当将原书送阅。手此。即请  适之先生道安               
胡星垣拜启五月二十二日 胡适以为,“‘重评’的《石头记》大概是没有价值的”,故未予理会。但稍后,藏书的人就把书径直送到新月书店(胡适与徐志摩等开办)。胡适看后,深信这是最古的《石头记》抄本,遂出重价购藏。此抄本题名“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因书中有“至脂砚斋甲戌钞阅再评,仍用《石头记》”批语,故通称“甲戌本”。不过,此本是一过录本,甲戌年(乾隆十九年,1754年)是指它最初底本的年代,并非抄录的年代。此本仅存16回(第1~8回、13~16回、25~28回),原分装八册,后合并为四册。半叶12行,行18字。由书上的“子重”等图章和第28回后刘铨福等人跋语,知道此本曾归刘铨福收藏。胡适购藏“甲戌本”这一“孤本秘笈”之后,并未将其“珍藏密敛”。日,也就是他刚刚购买此本后不久,胡适即致函钱玄同,“远道奉告”。然后,又对其进行了初步研究;并把研究报告——《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一文,发表在《新月》杂志上。在这篇报告中,胡适详述此本的重要性。他指出:甲戌本是世间最古的《红楼梦》写本,是最近于雪芹原稿的本子;此本的批语,可以考知曹雪芹的家事和他死的年月日,可以考知《红楼梦》最初稿本的状态,可以考知《红楼梦》后半部预定的结构等等。此本第一回有畸笏叟丁亥春的行侧朱批,墨抄总评也有作于丁亥者,说明抄录时间在乾隆二十三年丁亥(一七六七)之后。此本有眉批、侧批、双行批、回前回后批多种。所存各回脂批远多于其他脂本,尤有一些重要批语为他本所无。如第一回“满纸荒唐言”诗眉批“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每意觅青埂峰再问石兄,奈不遇癞头和尚何!怅怅!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甲申八月泪笔。”这条批语是持曹雪芹卒于壬午年(一七六三)论者的首要依据。胡适在得到甲戌本石头记后,随即修正了曹雪芹的逝世日期。一九二八年,胡适先生作《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一文,他写道:【我从前根据敦诚《四松堂集》&挽曹雪芹&一首诗下注的&甲申&二字,考定雪芹死于乾隆甲申(1764),与此本所记,相差一年余。雪芹死于壬午除夕,次日即是癸未,次年才是甲申。敦诚的挽诗作于一年以后,故编在甲申年,怪不得诗中有&絮酒生刍上旧坰&的话了。现在应以脂本,定雪芹死于壬午除夕。】
由于甲戌本是最古的《红楼梦》写本,所以此本所说的曹雪芹逝世日期是确切的,本不应再生别论,但诸多红学家研究红楼梦就如走迷宫,很多红学家在迷宫里转来转去转晕了,以致到今天曹雪芹的逝世日期尚未论定,这其中尤以周汝昌为代表!周汝昌自己也说:“曹雪芹的生卒,引起很多纠纷,由于我是‘祸首’,应当负责任交代一下原委”。周汝昌固执地反对曹雪芹逝世于壬午除夕有两点原因:第一,敦敏的《懋斋诗钞》里的《小诗代简寄曹雪芹》说:“东风吹杏雨,又早落花辰。好枉故人驾,来看小院春。诗才忆曹植,酒盏愧陈遵。上已前三日,相劳醉碧茵。”周汝昌认为《懋斋诗钞》是编年顺录的,按内容推到这首《小诗代简寄曹雪芹》作于乾隆二十八年(一七六三)癸未春天。周汝昌因而质疑:如果曹雪芹在乾隆二十七年(壬午除夕)死了,敦敏如何还能在乾隆二十八年上巳前三天约他去赏花饮酒?周汝昌的证据并不充分,《懋斋诗钞》未必是编年顺录,胡适在一九六一年再次强调“壬午说”时就提到他看《懋斋诗钞》不像编年。而且收藏者“燕野顽民”得到《懋斋诗钞》,见有脱粘等处,怕有零落,因此略为粘缀修整,并为此写下识语,诗集的次序也有可能被他搞乱了。还有一种可能,因为曹雪芹逝世于壬午除夕,各家都在忙年,忙着过春节,所以曹雪芹的亲人有可能把曹雪芹匆匆下葬,来不及告诉曹雪芹的好友,也不方便在喜庆的日子去曹雪芹的好友家报丧,所以敦敏在曹雪芹逝世两个月后还不知道曹雪芹已经去世!1992年7月,时任红楼梦研究所所长、中国红楼梦学会会长的“著名红学家”冯其庸撰文介绍北京通县张家湾农民李景柱于1968年“发现”的“曹雪芹墓碑”(后又被冯指为“墓石”)。墓石是1968年被发现的,时值“文革”,在平曹家坟的过程中发现了这块墓碑,墓碑埋在地下1米多深处。墓碑约1米左右高,40多厘米宽,51厘米左右厚,墓碑质地是青石,做工很粗糙。墓石正面刻“曹公讳霑墓”五字,左下端刻“壬午”两字。“午”字已残。墓碑下离地面约1.5米左右深处是一具尸骨,没有棺材,是裸葬的,尸体骨架很完整,据说是一具男尸。1992年,镇里为发展旅游建立“张家湾人民公园”,收集古碑建碑林,李景柱将收藏的这块墓碑拿了出来。由于当地没有人研究《红楼梦》,就辗转请来了红学会的会长冯其庸,请他来做鉴定。冯先生通过仔细观察勘定,认为这块墓石应该是属于那位文坛巨匠曹雪芹的。文物专家和红学家傅大卣、史树青、王利器、邓绍基、刘世德、陈毓罴、杜景华等人认为“不是伪造”,“不容疑”。 冯其庸在《曹雪芹墓石目见记》一文中写道:【只见墓碑平躺在房子里,约1米左右高,40多厘米宽,15厘米左右厚,墓碑质地是青石,做工很粗糙,像是一块普通的台阶石,只有粗加工,没有像一般墓碑那样打磨,碑面上粗加工时用凿子凿出来的一道道斜线都还原样未动,证明是根本未打磨过。碑面上凿刻“曹公讳霑墓”五个字,也不像一般碑文的写刻,就像是用凿子直接凿的,因为字体是笔画一样粗细、方方正正的字体,有点类似八分书,但毫无笔意,所以说可能是未经书写,直接凿刻的。总之给人以十分草率的印象。因为刻得很浅,字迹与石色一样,几乎已看不清楚,但只要仔细看看,还是可以毫不含糊地辨认出来的。在碑文的左下端有“壬午”两字,“午”字已剥落左半边,但还能看出确是“午”字。我们对着这块石碑,反复仔细观察,并拍了照片,觉得石碑和碑上所刻字迹,都是旧的原有的,并非后来新凿的。不过字迹上有少量被新擦过的痕迹,显出与原字迹不是一个颜色,两者新旧区别分明,一看即知。经询问,这是李景柱怕字看不清,用磨石擦了几下的缘故。】著名文物鉴定家史树青称“墓石”的规格、标准存在许多不合理处,是因为这个“墓志”是“急就的,临时找的,所以石头很旧,字也很草率”,符合曹雪芹死前的状况。从曹雪芹墓石的粗糙程度以及曹雪芹裸葬(没有棺材)我们可以猜想到曹雪芹下葬之匆忙,下葬如此之匆忙就不会通知曹雪芹的好友,只能是曹雪芹的几位至亲在场。墓石上的“壬午”二字也足证曹雪芹卒于乾隆二十七年壬午除夕(公元日)。由于下葬太匆忙了,墓石上没有写明壬午是不是刻碑时间,只写了壬午二字,这已经足够证明曹雪芹壬午年去世。刻碑时间有可能是癸未年正月初一,也有可能是壬午年除夕,也就是说曹雪芹有可能是壬午除夕去世后当天就下葬了,所以才会没有棺材(裸葬),只是找了块粗糙的石头草草地写了七个字!
第二,周汝昌对敦诚的挽曹雪芹诗进行了错误的解读。敦诚在甲申开年作挽曹雪芹诗,“肠回故垅孤儿泣”句下有一条自注:“前数月,伊子殇,因感伤成疾。”敦诚的本意是:“前数月,伊子殇,(伊子)因感伤成疾。”从作诗人说这话时往前推“数月”,当然是前一年癸未年的某月里,乾隆癸未年北京曾发生严重痘灾,少年死亡殆尽,亦正合榫。蔡义江先生在《红楼梦诗词曲赋鉴赏》中对敦诚的这首挽诗作了解读:“乾隆二十八年,北京天花流行,死者以万计。敦诚说他一家就有五口遭难,张宜泉兄弟两家四个孩子也只剩下一个,所以雪芹的独子,很可能就是患天花死的。”曹雪芹之子因父亲逝世而感伤成疾,或许又染上了当时盛行的痘疫,终于在乾隆28年(癸未年)八、九月间也去世了。但周汝昌却曲解敦诚的本意,周汝昌把敦诚的小注理解成:“前数月,伊子殇,(曹雪芹)因感伤成疾。(以致亡故)”,并由此胡猜曹雪芹逝世于癸未年除夕。更早曲解敦诚自注本意的人是胡适,周汝昌沿袭了胡适的错解,以致流患至今。至于曹雪芹究竟是因何去世的,我将会在第三章论述这个问题!对于敦诚《挽曹雪芹》诗,红学家十分重视,或论证、或笺释,大多着眼于“四十”、“昨日”、“生刍”、“荷锸”、“新妇”等词语的深刻含意,却于明白如话的“孤儿”一词似不屑一顾;或避而不谈,用“爱子”、“幼儿”、“独生子”等来敷衍。唯吴恩裕不同,他在1954年撰写的《曹雪芹的生平》和《关于曹雪芹》两篇大作,各有一节内容略同而俱标“新妇·孤儿”小目的文字,可见他对“孤儿”是十分重视的。 “孤儿”一词,敦诚在前后两稿中俱用,说明“伊子”确系“孤儿”,绝非作者的偶然笔误。何谓“孤儿”?《辞源》云:孤,无父也。见《说文》。《孟子·梁惠王》:“幼而无父曰孤。”按《礼·深衣》:“如孤子”。注:“三十以下无父称孤”。这是“孤儿”的唯一含义,绝无他解。敦诚《四松堂集》还有“孽子孤孙泣冰雪,素车白马度朝昏”、“芳生不辰,三岁而孤,母丸熊画荻,教芳成立”的诗句文辞,表明绝非敦诚不明其义而滥用词藻。即使在今天,“孤儿”的词义虽略有扩大,但主要还是对古义的继承。《现代汉语词典》中“孤儿”的解释是:1,死了父亲的儿童;2,失去父母的儿童。而对于母亲去世,《辞源》云:“母丧而父存称哀子。”现代汉语承用古义。无父为“孤”,丧母称“哀”,古今通义,绝无别解。可见“孤儿”先父而殇,实为无稽之谈。只有“雪芹先逝,伊子后殇”才是唯一正确的结论。1991年,陈汉英首揭此义,将敦诚《挽曹雪芹》初稿之颔联“肠回故垅孤儿泣,泪迸荒天寡妇声”诠释为“失去父亲的儿子和死了丈夫的妻子悲号痛哭”,得出了“雪芹亡后,留了孤儿和寡妇”的结论,这堪称惊破谬说迷雾的一声春雷。敦诚甲申年所做《挽曹雪芹》诗并不是吊丧之作,因其中有一句“絮酒生刍上旧坰”,旧坰也就是旧坟,可知那时曹雪芹已经逝世一段时间了。按照习俗【喜】不请不去;【丧】不报不到。曹雪芹逝世时正值除夕,曹雪芹的亲人极有可能没有向曹雪芹的好友报丧就把曹雪芹匆匆埋葬了,所以敦诚就没有机会去吊丧了。正是因为敦诚没能去吊丧,所以敦诚带着絮酒生刍只能上旧坰祭奠曹雪芹,他的挽诗也作于曹雪芹逝世一年以后。胡适已经说明此意,但诸多红学家不予理会,我重申一遍加以强调!(未完待续)
日至4月18日写作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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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宝钗原型人物的生平考证第一节
怀念柳蕙兰是曹雪芹写作红楼梦的首要动力曹雪芹写作《红楼梦》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风月宝鉴》。甲戌本第一回脂砚斋说:“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曹雪芹早年写过《风月宝鉴》,就是《红楼梦》的初稿。“《红楼梦》一书,曹雪芹虽有志于作一百二十回,书未成即逝矣。诸家所藏抄本八十回书及八十回书后之目录,率大同小异者,盖因雪芹改《风月宝鉴》数次,始成此书,抄家各于其所改前后第几次者,分得不同,故今所藏诸稿本未能画一耳。此书由来非世间完物也。”见裕瑞《枣窗闲笔》。曹雪芹早年为何写作《风月宝鉴》呢?顾名思义,《风月宝鉴》就是警戒世人不要妄动风月之情,不要见色起意,不要强占原本不属于自己的女人,否则后患无穷,甚至丧身殒命!《红楼梦》第十二回写了风月宝鉴的故事,贾瑞追求有夫之妇王熙凤而丧命于风月宝鉴。在这里,贾瑞是雍正分身,王熙凤又成了竺香玉的分身。王熙凤的原型人物另有其人,并非竺香玉,在这里王熙凤成为竺香玉的分身是因为曹雪芹创作《红楼梦》时经常使用“掉包计”、“不写而写”、“李代桃僵”的写作方法。据我推测,风月宝鉴写于雍正暴亡、竺香玉自尽之后,曹雪芹写作风月宝鉴乃是悼念竺香玉之作,也是嘲讽雍正暴亡之作!风月宝鉴大约写于1738年左右,也就是曹雪芹23岁前后!第二阶段是早本《石头记》!第二十一回湘云初次出现,“湘云仍往黛玉房中安歇”句下[庚辰双行夹批:前文黛玉未来时,湘云、宝玉则随贾母。今湘云已去,黛玉既来,年岁渐成,宝玉各自有房,黛玉亦各有房,故湘云自应同黛玉一处也。]张爱玲在“四详红楼梦”一文中分析道:【显然早本写贾家不是从黛玉来京写起的,还有“前文”,写湘云宝玉小时候跟贾母住一间房,也像后来宝黛一样。第十九回袭人自述:“自我从小儿来了,跟了老太太,先伏侍了史大姑娘几年,”可见湘云一住几年,死了母亲才回去了一趟,像第十二回黛玉回扬州一样。想必她家在江南,但是父母双亡后跟叔婶住,“小史侯家”在京中,所以到贾家来也不能长住了。她的地位为黛玉取代,所以总有点含酸。早本大概湘云文字的比重较多,与袭人西边暖阁夜谈等事都是实写的。 】据我推测,早本《石头记》作于曹雪芹遇合李兰芳之后。“燕巿哭歌悲遇合,秦淮旧梦忆繁华”, 长歌当哭,那是心中有一番与李兰芳(史湘云的人物原型)分离又重逢的悲感,此处的悲应是缘于曹雪芹与李兰芳有一段分离的岁月。两人不情愿分离,又被迫分离了一段岁月,所以悲从中来!曹雪芹与李兰芳遇合之后,感慨万千,喜不自胜,于是把《风月宝鉴》改名为《石头记》,并大大增加了史湘云的内容。早本《石头记》不但把史湘云作为第一个出场的人物,也有可能是把史湘云作为第一女主角来写的!早本《石头记》大约写于1743年左右,也就是曹雪芹28岁前后!第三阶段是今本《石头记》,全称是“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也就是我们今天所看到的《红楼梦》。书中有“至脂砚斋甲戌钞阅再评,仍用《石头记》”一句,从这句话我们可知,曹雪芹写过一部早本《石头记》,早本石头记是以史湘云为开场人物的,曹雪芹为何把早本石头记大幅度地增删,改写为今本石头记呢?今本石头记的全称是“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作者由曹雪芹一人变成了曹雪芹、脂砚斋两个人,两个人一个写,一个评,这又是为何呢?第五回【〔红楼梦引子〕开辟鸿蒙,谁为情种?都只为风月情浓。趁着这奈何天,伤怀日,寂寥时,试遣愚衷。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甲戌眉批:“怀金悼玉”,大有深意。]】怀金悼玉是曹雪芹、脂砚斋合著《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原因,也是曹雪芹把早本石头记改写为今本石头记的原因。怀是怀念,只有柳蕙兰(薛宝钗的人物原型)去世了,曹雪芹、李兰芳才会怀念柳蕙兰。“趁着奈何天,伤怀日、寂寥时”,可知曹雪芹、脂砚斋合著《红楼梦》时深感无奈,伤怀又寂寥,曹雪芹、李兰芳是因为柳蕙兰的去世而无奈、伤怀、寂寥。“趁着”二字又表明,两人在柳蕙兰刚刚去世后就开始写作《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曹雪芹、李兰芳合著《红楼梦》的第一原因就是怀金,也就是怀念柳蕙兰(薛宝钗的人物原型);第二原因是悼玉,也就是悼念竺香玉(林黛玉的人物原型)。甲戌本已经有了二十八回,可知柳蕙兰有可能逝世于癸酉年尾,或者是甲戌年初(乾隆十九年,1754年)。由此我们可推断出:(1)柳蕙兰逝世时40岁左右,(2)曹雪芹柳蕙兰做夫妻二十多年,相识应在三十年以上;(3)在曹雪芹39岁、李兰芳37岁时,两人开始创作今本《石头记》,但之前曹雪芹已经写过风月宝鉴和早本石头记,曹雪芹是穷尽一生之力来创作《红楼梦》;(4)柳蕙兰、竺香玉虽不是作者,但两人与曹雪芹、李兰芳的人生交集是曹雪芹、李兰芳创作《红楼梦》的动力——怀金悼玉;(5)因了李兰芳的鼎力支持,曹雪芹才有不竭的力量来创作《红楼梦》,可知李兰芳对柳蕙兰、竺香玉也有相当的感情。
胡适是研究曹雪芹(贾宝玉人物原型)的第一人,周汝昌是研究脂砚斋(史湘云人物原型、真实姓名李兰芳)的第一人,霍国玲张晖夫妇是研究竺香玉(林黛玉人物原型)的第一人!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我是研究柳蕙兰(薛宝钗人物原型)的第一人!世人对柳蕙兰有两个极大误解:一个是曹雪芹离开了柳蕙兰,一个是柳蕙兰早逝!这两个偏见的存在使得世人对柳蕙兰的研究望而却步、停滞不前!据我看来,这两个偏见的始作俑者正是《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和李兰芳(脂砚斋)。先来看贾宝玉离开薛宝钗的出处。第二十一回【至晚饭后,宝玉因吃了两杯酒,眼饧耳热之际,若往日则有袭人等大家喜笑有兴,今日却冷清清的一人对灯,好没兴趣。待要赶了他们去,又怕他们得了意,以后越发来劝,[庚辰双行夹批:宝玉恶劝,此是第一大病也。]若拿出做上的规矩来镇唬,似乎无情太甚。[庚辰双行夹批:宝玉重情不重礼,此是第二大病也。]说不得横心只当他们死了,横竖自然也要过的。便权当他们死了,毫无牵挂,反能怡然自悦。[庚辰双行夹批:此意却好,但袭卿辈不应如此弃也。宝玉之情,今古无人可比,固矣。然宝玉有情极之毒,亦世人莫忍为者,看至后半部则洞明矣。此是宝玉三大病也。宝玉有此世人莫忍为之毒,故后文方有“悬崖撒手”一回。若他人得宝钗之妻、麝月之婢,岂能弃而为僧哉?此宝玉一生偏僻处。]】“故后文方有‘悬崖撒手’一回”,回目是“悬崖撒手”,“弃而为僧”是“悬崖撒手”这一回的一部分。如第一回,跛足道人一首《好了歌》和几句点拨就使得甄士隐大彻大悟,勘破红尘。“士隐便笑一声‘走罢!’”[甲戌侧批:如闻如见。甲戌眉批:“走罢”二字真悬崖撒手,若个能行?蒙侧批:一转念间登彼岸。靖眉批:“走罢”二字,如见如闻,真悬崖撒手。非过来人,若个能行?]。第25回【至晚间他二人竟渐渐醒来,说腹中饥饿。贾母、王夫人如得了珍宝一般,旋熬了米汤与他二人吃了,精神渐长,邪祟稍退,一家子才把心放下来。[甲戌眉批:通灵玉听癞和尚二偈即刻灵应,抵却前回若干《庄子》及语录机锋偈子。正所谓物各有所主也。叹不得见玉兄“悬崖撒手”文字为恨。]】从脂砚斋的批语我们可以窥见,曹雪芹的写作计划中有“悬崖撒手”一回,也就是贾宝玉弃宝钗之妻、麝月之婢而为僧,所以《红楼梦》还有一别名《情僧录》。只是由于曹雪芹未能写完全书就去世了,所以脂砚斋不得见玉兄“悬崖撒手”文字。曹雪芹是贾宝玉的人物原型,柳蕙兰是薛宝钗的人物原型,李兰芳是麝月的人物原型。“悬崖撒手”是艺术化地表达,并非现实生活中真实发生的事情,但是很多读者据此以为现实生活中曹雪芹弃柳蕙兰、李兰芳而为僧,那可就大错特错了。若曹雪芹果真弃柳蕙兰、李兰芳而为僧,我们就看不到《红楼梦》这部名著了。书中还说薛蟠向贾宝玉求药“天王补心丹”呢,现实生活中雍正绝不会向曹雪芹求毒药吃。那么曹雪芹为何欲在书中写“悬崖撒手”一回文字呢?脂砚斋说得明白:“宝玉有此世人莫忍为之毒,故后文方有‘悬崖撒手’一回”。曹雪芹是极左派性格,极左派的意志品质甚好,而情感品质甚差,曹雪芹是一个专情的人,但不是一个深情的人。曹雪芹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也无法弃柳蕙兰、李兰芳而为僧,因为他的生活、他的写作都依赖柳蕙兰、李兰芳,但他又不是一个深情的人,于是他下意识地要在书中写“悬崖撒手”一回。幸好曹雪芹没有写出此回就逝世了,若他写出了这一回,无疑就把他的弱点(绝情、不深情)曝光了。极左派和左派的思维广阔性较为优秀,由此极左派和左派意志品质好,而情感品质差,所以极左派和左派专情但不深情,极左派和左派更加看重爱情的形式;极右派和右派的思维深刻性较为优秀,由此极右派和右派的情感品质好,而意志品质差,所以极右派和右派深情但不专情,极右派和右派更加看重爱情的内容。中间派的思维逻辑性较为优秀,由此中间派的认知品质好,而意志品质和情感品质都差。论专情,中间派不如极左派和左派;论深情,中间派不如极右派和右派。但是中间派比极左派和左派深情,又比极右派和右派专情。我所说的深情与专情只是一般性的分析,并非定论,一个人的深情专情与否会受外部环境的影响。以曹雪芹为例,曹雪芹原本并不是一个深情的人,但他受到柳蕙兰、李兰芳两个人的影响而变得深情了,我们从书中可以看到曹雪芹对柳蕙兰、李兰芳的浓情蜜意。
再来看薛宝钗早逝的出处。《续阅微草堂笔记》中记述的一段话:“戴君诚甫,曾见一旧时真本,八十回之后皆不与今同。荣宁籍没后,均极萧条;宝钗早卒,宝玉无以作家,至沦为击柝之流;史湘云则为乞丐,后乃与宝玉仍成为夫妇,故书中回目有‘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之言也。”据周汝昌先生考索,过去见过这类佚本的,还不乏其人。说明这种被戴诚甫视为“旧时真本”的《红楼梦》佚本,是确实存在过的,甚至有可能目前尚存于世(例如日本儿玉达童教授在四十年代见过的三六桥百十回本,便有重新发现的可能)。邓遂夫在《曹雪芹续妻考》分析道:【我并不认为,这类佚本八十回后的文字果真就是曹雪芹原著的“真本”;当然也不认为,上面所引“旧时真本”中有关宝玉、宝钗、湘云的结局安排,就与雪芹的原作有多少共同之处。但是,我可以斗胆地说,这种佚本的结局安排,绝非与雪芹无关的一般续书者所能想象得出来的,因而它很可能是雪芹的续妻兰芳所续成的一种本子——只不过没有得到《红楼梦》稿本的抄录者、也即最后的“版权所有者”畸笏叟的承认而已。这样分析的依据是什么呢?首先,见过这种佚本的人都称其总回数为“百十回”,与目前所推考的《红楼梦》原书总回数(百十回或百零八回)相一致。这就决非与雪芹无关的一般续书者所能想见,或者说即使能想见,也不会死按原来的回数去续写。反之,如果是雪芹的妻子所续,则基于实现作者生前遗愿等考虑,或许会照顾到这一点。其次,我们将现在所推考的八十回后原作的情节,与这种佚本里关于宝玉、宝钗、湘云的最后结局作比较,便会清楚地看到:后者与前者的差异,并不是续书者的无知或妄篡,而是在原有情节的基础上,作了时间上的推移和情节上的发展。……曹雪芹在书中一再申明,他所写的内容,都是“半世亲见亲闻”的“身历”之事,对其中人物的“离合悲欢,兴衰际遇,俱是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脂砚斋等人在批语中也处处感慨:“有是事”,“作者与余实实经过”,“三十年前事,见书于三十年后”等等。由此可见,作者给几个主要人物安排上述那样的结局,显然也是以他自己“半世”的亲身经历为蓝本,再经过艺术的概括加工而形成的。……我着重要强调的一个关键问题,便是曹雪芹自身经历中的这些发展变化情形,正好与“旧时真本”的结局相吻合。说明这种佚本的续补部分,只可能是一个深知他的个人生活内情的人所作。而在目前所知了解其内情的人当中,又惟独只有李兰芳在题写悼亡诗时流露过“续书”的念头。根据这一明证,至少可以初步推断,所谓“旧时真本”的八十回后部分,确有可能是雪芹这位续弦夫人所作。但这一续书显然没有得到对《红楼梦》稿本拥有至高无上的整理删改之权的畸笏老人的承认,以致在曹雪芹的亲人中只剩下他这“朽物一枚”的时候,其最后整理完成的一个《石头记》定本——即蒙、戚诸本的祖本,依然只保留了雪芹的前八十回原作。因此,我们还应该深思一下:戴诚甫所见的佚本,为什么被那样肯定地称之为“旧时真本”?是不是里面保留着足以说明它是作者原稿本(包括兰芳续补手稿)的某些版本现象呢?……根据上面的分析,所谓“旧时真本”的续补部分,如果确系有志续书的李兰芳所作,那么,现在所知其续书中的某些人物结局的线索,便足可成为我们探寻这些人物的生活原型情况的间接材料。例如,原为“侯府千金”的史湘云,在这种续书中沦为乞丐,又与宝玉结为夫妇,也就很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兰芳与雪芹结合之前的现实概貌。从种种迹象看来,曹雪芹及其亲友(显然也包括兰芳本人),都在尽可能地为兰芳隐姓埋名,似乎是想让她在人世间尽可能的销声匿迹。这种奇异的现象,对于一个普通的家庭妇女——哪怕是一个败落的贵族小姐来说,未免太过反常。惟一合理的解释:此人或许有着某种不可告人的隐情。但是必须指出,即便是像《红楼梦》这样以作者自身经历为素材写成的小说,它也决不会与生活真实完全等同。深知作者“假语村言”之义的兰芳,她在续书时也自然不会忽视这一点。因而我认为,所谓“史湘云沦为乞丐”的描写,只可能是在文学作品中打了许多折扣的某种生活真实的变形,而不会是对兰芳“丢人”经历的照搬。况且,曹雪芹及其亲友之所以讳提兰芳,显然是因为她的经历不可告人。如果兰芳竟肯将自己不可告人的经历直接搬进小说,又何须在现实生活中搞得那么神秘呢?可是话又说回来,这种续书既然写出湘云在“沦为乞丐”之后才与宝玉结合,便至少可以间接地印证:雪芹的续妻确有某种不幸的经历存在;她本人隐姓埋名,以及亲友不忍提及,或许都与这种不幸经历有关。有趣的是,当我们明白了这一点之后,反倒可以发现,有的亲友实际上多次在诗篇中提到过她,只不过提得较为隐晦,不像“新妇飘零”之句那样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罢了。吴恩裕先生在1954年发表于《新观察》的一篇文章中就曾分析说:敦诚诗中的“新妇”,很可能就是敦敏1760年深秋《过明君养石轩遇雪芹》诗“秦淮旧梦人犹在,燕市悲歌酒易醺”所说的《红楼梦》中“犹在”的人,也很可能是敦敏1761年仲秋《赠芹圃》诗“燕市哭歌悲遇合,秦淮风月忆繁华,新愁旧恨知多少,一醉酕醄白眼斜”所指在燕市(北京)“遇合”的人。这分析极有眼光,真可谓体察入微!】薛宝钗早卒出自旧时真本,邓遂夫认为旧时真本是李兰芳(脂砚斋、史湘云原型)所作,我也持相同观点!李兰芳为何要写薛宝钗早卒呢?李兰芳试图隐瞒她当妾的人生经历!正如李兰芳写史湘云为乞丐也是在隐瞒她流落在烟花巷(卖艺不卖身,第四章详细分析)的人生经历!李兰芳是曹雪芹的原配,但等到她与曹雪芹分离数年再次来到曹雪芹身边时只能是妾的身份,因为在她与曹雪芹分离数年期间,曹雪芹已经把柳蕙兰扶正了。我们当然要原谅李兰芳这么做,李兰芳是深爱曹雪芹才出此下策,李兰芳想以这种方式来表达她是曹雪芹的最爱,但她的刻意隐瞒却又让我们有理由推测:当李兰芳重回到曹雪芹身边后,曹雪芹以柳蕙兰为妻,以李兰芳为妾,曹雪芹是不是在以这种方式来表明柳蕙兰乃是他一生中的最爱呢?若曹雪芹更爱李兰芳,那么曹雪芹就会再次以李兰芳为妻,以柳蕙兰为妾,毕竟李兰芳是曹雪芹的原配!曹雪芹原作中并没有说薛宝钗早卒,而且暗示薛宝钗与贾宝玉白头偕老,这一点脂砚斋在批语中也不经意地流露了出来。第一回《好了歌》: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甲戌侧批:宝钗、湘云一干人。】  昨日黄土陇头送白骨,【甲戌侧批:黛玉、晴雯一干人。】  今宵红灯帐底卧鸳鸯。【甲戌眉批:一段妻妾迎新送死,倏恩倏爱,倏痛倏悲,缠绵不了。】既然宝钗、湘云两鬓成霜,那么薛宝钗、史湘云就是与贾宝玉白头偕老了,在现实生活中也就是柳蕙兰、李兰芳与曹雪芹白头偕老了。柳蕙兰两鬓成霜不单是曹雪芹看到了,李兰芳也看到了,所以李兰芳才会在批语中说“宝钗、湘云一干人”。前文我已经分析过,柳蕙兰大约在四十岁时去世,清代四十岁的女人大都已经白头。今宵红灯账底卧鸳鸯,也是指曹雪芹与柳蕙兰、李兰芳的恩爱生活!其实脂砚斋多次在批语中说到贾宝玉以宝钗为妻,麝月为妾,麝月就是脂砚斋(李兰芳),脂砚斋最初并没有打算隐瞒她当妾的经历,难道是因为曹雪芹先她而去,她在续书时又有了新的想法?从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史湘云与薛宝钗(袭人)的关系相当密切,脂砚斋在批语中也多次赞美薛宝钗,由此可知,李兰芳与曹雪芹、柳蕙兰共同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十年以上),而且三个人的感情彼此之间都十分融洽!
一往情深的柳蕙兰上位史在叙述柳蕙兰(薛宝钗人物原型)的人生经历之前,我先来考证一下柳蕙兰的姓名。霍国玲张晖在其著作《曹雪芹毒杀雍正帝》中提到了曹雪芹的第二任妻子的姓名是柳蕙兰,但霍国玲张晖没有提到柳蕙兰姓名的出处,也没有说到柳蕙兰就是薛宝钗(袭人)的人物原型,霍国玲张晖其实也没有认识到薛宝钗、袭人是同一个人。吴谈天在博客里考证了柳蕙兰的姓名的出处,但他说得极其简略又含糊不清,我加以补充。1、第二十一回【宝玉便问:“你叫什么名字?”那丫头便说:“叫蕙香。”[庚辰双行夹批:也好。]宝玉便问:“是谁起的?”蕙香道:“我原叫芸香的,[庚辰双行夹批:原俗。]是花大姐姐改了蕙香。”宝玉道:“正经该叫‘晦气’罢了,什么蕙香呢!”[庚辰双行夹批:好极!趣极!]又问:“你姊妹几个?”蕙香道:“四个。”宝玉道:“你第几?”蕙香道:“第四。”宝玉道:“明儿就叫‘四儿’,不必什么‘蕙香’‘兰气’的。那一个配比这些花,没的玷辱了好名好姓。”[庚辰双行夹批:“花袭人”三字在内,说的有趣。]】脂砚斋的批语说宝玉的话中有“花袭人”三字在内,但宝玉的话里并没有“袭人”二字啊,脂砚斋所要表达的意思是宝玉的话中含着“花袭人”中的一个字,又含着“柳蕙兰”中的二个字,共三字在内。柳蕙兰就是花袭人,花袭人就是柳蕙兰,花袭人来自柳蕙兰,蕙兰的花气袭人故名花袭人。2、芙蓉女儿诔:说晴雯(林黛玉)“生侪兰蕙,死辖芙蓉”。和晴雯(林黛玉)作伴的是“兰蕙”,此处的“兰”是李兰芳(史湘云、麝月的人物原型),“蕙”是柳蕙兰(薛宝钗、袭人的人物原型)。3、第二十七回【探春道:“谁要这些。怎么像你上回买的那柳枝儿编的小篮子〔喻柳蕙兰,姓柳;〕,整竹子根抠的香盒儿〔喻竹香玉,姓竹(竺);〕,泥垛的风炉儿,这就好了。我喜欢的什么似的,谁知他们都爱上了,都当宝贝似的抢了去了。”】4、第五回【不想如今忽然来了一个薛宝钗,年岁虽大不多,然品格端方,容貌丰美,人多谓黛玉所不及。[甲戌侧批:此句定评,想世人目中各有所取也。按黛玉宝钗二人,一如姣花,一如纤柳,各极其妙者,然世人性分甘苦不同之故耳。]】此处把薛宝钗比作纤柳,盖因薛宝钗的人物原型姓柳! 真名:柳蕙兰(吴谈天) 言归正传,且来看柳蕙兰的人生经历!第十九回【袭人道:“……自我从小儿来了,跟着老太太,先服侍了史大姑娘几年,如今又服侍了你几年。如今我们家来赎,正是该叫去的,只怕连身价也不要,就开恩叫我去呢。……”原来袭人在家,听见他母兄要赎他回去,他就说至死也不回去的。又说:“当日原是你们没饭吃,就剩我还值几两银子,若不叫你们卖,没有个看着老子娘饿死的理。[庚辰侧批:孝女,义女。庚辰双行夹批:补出袭人幼时艰辛苦状,与前文之香菱、后文之晴雯大同小异,自是又副十二钗中之冠,故不得不补传之。]如今幸而卖到这个地方,[庚辰双行夹批:可谓不幸中之幸。]吃穿和主子一样,又不朝打暮骂。况且如今爹虽没了,你们却又整理的家成业就,复了元气。若果然还艰难,把我赎出来,再多掏澄几个钱,也还罢了,[庚辰侧批:孝女,义女。]其实又不难了。这会子又赎我作什么?权当我死了,[庚辰侧批:可怜!]再不必起赎我的念头!”[蒙侧批:同心同志更觉幸福。]因此哭闹了一阵。[庚辰双行夹批:以上补在家今日之事,与宝玉问哭一句针对。]他母兄见他这般坚执,自然必不出来的了。况且原是卖倒的死契,明仗着贾宅是慈善宽厚之家,不过求一求,只怕身价银一并赏了这是有的事呢。二则,贾府中从不曾作践下人,只有恩多威少的。且凡老少房中所有亲侍的女孩子们,更比待家下众人不同,平常寒薄人家的小姐,也不能那样尊重的。因此,他母子两个也就死心不赎了。次后忽然宝玉去了,他二个又是那般景况,他母子二人心下更明白了,越发石头落了地,而且是意外之想,彼此放心,再无赎念了。】第五回【且说林黛玉自在荣府以来,贾母万般怜爱,寝食起居,一如宝玉,迎春、探春、惜春三个亲孙女倒且靠后。便是宝玉和黛玉二人之亲密友爱处,亦自较别个不同,[甲戌侧批:此句妙,细思有多少文章。]日则同行同坐,夜则同息同止,真是言和意顺,略无参商。不想如今忽然来了一个薛宝钗,年岁虽大不多,然品格端方,容貌丰美,人多谓黛玉所不及。而且宝钗行为豁达,随分从时,不比黛玉孤高自许,目无下尘,故比黛玉大得下人之心。便是那些小丫头子们,亦多喜与宝钗去顽。因此黛玉心中便有些悒郁不忿之意,宝钗却浑然不觉。那宝玉亦在孩提之间,况自天性所禀来的一片愚拙偏僻,视姊妹弟兄皆出一意,并无亲疏远近之别。其中因与黛玉同随贾母一处坐卧,故略比别个姊妹熟惯些。既熟惯,则更觉亲密,既亲密,则不免一时有求全之毁,不虞之隙。】 由这段话我们可以看到柳蕙兰(薛宝钗、袭人)乃是从小儿卖给曹家的丫鬟,先服侍了李兰芳(史湘云、麝月)几年,后来又去服侍曹雪芹(贾宝玉、蒋玉菡)。曹寅遗孀李氏(贾母)曹颙遗孀马氏(王夫人)让柳蕙兰去服侍曹雪芹就是准备让柳蕙兰在将来成为曹雪芹的妾,在这之前李氏马氏已经给曹雪芹准备了一妻(李兰芳)一妾(竺香玉),并且竺香玉(林黛玉、晴雯)已经服侍曹雪芹几年了。举目望去,柳蕙兰可谓是情路坎坷,上位的可能性看上去微乎其微,然而造化弄人,柳蕙兰依靠自己的深情和自强不息,一步步上位为正牌夫人!虽然曹雪芹、李兰芳都接受了柳蕙兰的上位,但曹雪芹、李兰芳又都有所不甘,所以曹雪芹评价薛宝钗的歌曲是“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李兰芳则在续书中说薛宝钗早逝(其实柳蕙兰活了四十岁,并未早逝)。
柳蕙兰的第一次上位是曹颙遗孀马氏(王夫人)把竺香玉(晴雯)放出去。据我猜测,王夫人把竺香玉放出去有三种可能性:第一种可能性,竺香玉自愿离去,雍正六年曹家已经被抄家,处境艰难,经济拮据,雍正八年竺香玉自愿到皇宫当公主、郡主的侍读,以此减轻曹家的经济负担。竺香玉大约是准备在将来的某一天再回到曹雪芹身边,她没有料到她会被雍正看中!当然,也不排除竺香玉有另攀高枝的想法,她有意到皇宫寻找升迁机会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因为她留在曹雪芹身边只不过是妾的身份。第二种可能性,曹颙遗孀马氏(王夫人)为减轻经济负担主动把竺香玉放出去,或者朝廷要求曹家选一人去皇宫当公主的侍读,王夫人在权衡之下选择了竺香玉。第三种可能性,也就是曹雪芹在书中所叙述的,袭人(柳蕙兰)向王夫人(曹颙遗孀马氏)说了一番话,王夫人(曹颙遗孀马氏)随后就把晴雯(竺香玉)放出去了。在我看来,第三种可能性是最不靠谱的,曹颙遗孀马氏不会如此地偏听偏信,柳蕙兰也不会如此地阴险毒辣(柳蕙兰是极右派性格),那么曹雪芹又为何要这样写呢? 竺香玉的人生是悲剧性的,曹雪芹诱使竺香玉毒杀雍正是竺香玉悲剧的缘起!曹雪芹是竺香玉的初恋,而雍正则是竺香玉的丈夫,并且是竺香玉所生育孩子的父亲。说老实话,竺香玉毒杀雍正乃是谋杀亲夫,并置儿子于不顾!竺香玉原本可以安安稳稳地当皇后,若她不毒杀雍正,等到她的儿子长大了,她的儿子就可以顺利地当皇帝,她也就可以逍遥自在地当皇太后。当竺香玉在曹雪芹指使下毒杀雍正后,竺香玉所拥有的一切都丧失了。竺香玉毒杀雍正理应是相当被动的,竺香玉极有可能是在曹雪芹的强压下不得已而采取的行动!竺香玉五六岁就来到曹家,直至十五虚岁才离开曹家,她在曹家的十年受到了曹家的恩惠,曹頫相当于竺香玉的养父,曹顒的遗孀马氏相当于竺香玉的养母。当雍正以不正当的理由抄了曹家后,曹家与雍正结下了深仇大恨。当曹雪芹向竺香玉提出毒杀雍正时,以竺香玉知恩图报的性格,她是很难拒绝的!其实还存在一种可能性,那就是曹雪芹利用竺香玉对他的信任,瞒着竺香玉把雍正所常吃的丹药偷换为“天王补心丹”,所以史载竺香玉对雍正的死亡相当悲伤,竺香玉后来自杀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因为她愧对雍正而负疚自杀!曹雪芹是极左派,喜旧厌新;雍正是极右派,喜新厌旧!竺香玉既是曹雪芹的旧人,又是雍正的新人。竺香玉到底爱谁?她爱的是曹雪芹呢,还是雍正呢?斯人早已作古,且没有留下文字,世人已经很难得知,不过她倒是给雍正生下了一个孩子!曹雪芹、雍正对竺香玉自杀所负的责任不相上下,但曹雪芹一再否认他所应负的责任,《红楼梦》一书实质上就是曹雪芹的自辩书、辩护书!曹雪芹采取了两项措施:第一,曹雪芹把责任推到柳蕙兰身上!曹雪芹在书中先是说袭人的陈述导致王夫人把晴雯被放出去,又说晴雯被放出去不久就死亡了。这就让我们产生了一个错觉,袭人对晴雯的死亡负有一定的责任。事实上竺香玉离开曹家另有原因,竺香玉离开曹家后非但没有很快死亡,而且她的人生迎来了一个新的起点!“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以竺香玉孤高自许的性格,她是不愿屈居人下的,我个人以为竺香玉主动曹家的可能性是相当大的!第二,曹雪芹一再渲染他与竺香玉的爱情,以此表明雍正抢夺了他所爱的人,他毒杀雍正是正当的。即便雍正与竺香玉之间没有爱情,雍正与竺香玉之间也有亲情(已生育儿子),何况雍正已经把竺香玉立为皇后,雍正与竺香玉就是夫妻关系,曹雪芹无论怎么辩解也是第三者插足。也许曹雪芹对竺香玉有着浓厚的感情,但竺香玉未必对他有浓厚的感情!曹雪芹是极左派性格,看重初恋,喜旧厌新。竺香玉是第一个与曹雪芹日日相伴的女子,李兰芳虽然早就是曹雪芹意料中的妻子,但李兰芳是侯门千金,在未成婚之前,李兰芳不可能像竺香玉那样日日服侍曹雪芹。我不认为竺香玉是曹雪芹的真爱,我认为柳蕙兰、李兰芳与曹雪芹相濡以沫几十年才是真正的爱情,所以我在第二章旗帜鲜明地说曹雪芹与竺香玉只是施恩报恩的关系,不是爱情婚姻的关系。曹雪芹在书中一再提及林黛玉因贾宝玉与薛宝钗、史湘云的亲密关系而生醋意,以此强调竺香玉是深爱他的,现实生活中竺香玉未必就是如此,竺香玉是左派性格,左派性格的人厚德载物。作为中间派,我不赞同曹雪芹的喜旧厌新,竺香玉并没有与他做成夫妻,而且竺香玉已经嫁人生子了,曹雪芹也拥有了李兰芳、柳蕙兰,他却依然对竺香玉念念不忘,甚至去破坏竺香玉的家庭,打碎竺香玉的幸福,这绝对不是道德高尚的人所应为的。作为中间派,我也不赞同雍正的喜新厌旧,雍正比竺香玉大38岁,年龄的差距使得两个人不可能长久相伴。两个人相处仅仅一年雍正就把竺香玉立为皇后,却置之不理陪伴了他几十年的弘历(后来的乾隆)的母亲!正是雍正过于喜新厌旧,过于相信竺香玉,他才丧身殒命,受到曹雪芹的嘲笑!我的爱情观与曹雪芹、雍正都截然不同,我觉得能够给予对方幸福并长久陪伴才是真正的爱情!当然,我的爱情观也有问题,喜新不厌旧,喜旧不厌新,新旧都喜欢就会导致爱情变得过于复杂。多个男人同时爱一个女人会导致悲剧,竺香玉就是因此而自杀。多个女人同时爱一个男人会是如何呢?我相信如果处理得当,就会发生一连串的喜剧!
在竺香玉离开曹家后,柳蕙兰日常陪伴在曹雪芹身边,李兰芳也时常与曹雪芹见面!《红楼梦》书中隐含了曹雪芹、李兰芳两个人订婚及结婚的的情节,我们却无从推断曹雪芹、李兰芳结婚的时间,目前也未找到曹雪芹、李兰芳结婚时间的史料。“展眼吊斜晖,湘江水逝楚云飞”是史湘云的判词,“展眼”二字似又表明曹雪芹、李兰芳二人结婚没多久就分开了。曹雪芹、李兰芳为何会分开现在也没有充足的史料来考证,从李兰芳后来的遭遇来看,李兰芳是被迫离开了曹雪芹。当李兰芳也离开曹雪芹后,柳蕙兰成为唯一陪伴在曹雪芹身边的女性,曹雪芹随之把柳蕙兰扶正!柳蕙兰的上位是柳蕙兰对曹雪芹不离不弃的结果,也是曹雪芹对柳蕙兰一往情深的报答。袭人的判词:“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根据袭人的判词可知,袭人嫁给了蒋玉菡。那么蒋玉菡到底是谁呢?我摘引王晓丰《“蒋玉菡”的真正含义是什么》一文的部分内容:【蒋玉菡是真实生活中有这样一个原型呢?还是只不过是一个杜撰的角色呢?其实如果跳出曹寅家为背景的这个框框,把此书完全看成一个纯虚构的小说,也许会让我们有一种柳暗花明的感觉。也就是说,作者在创作书中各个角色的时候,有一个整体的独特的构思。……早有人发现《石头记》一书有“主副”的写作特点,比如很多人发现晴雯跟黛玉在很多方面都很相似,两个人长得象,尖酸刻薄的性格也象,也都是早死,死的时候也都是“质本洁来还洁去”的女儿身,而且两个人的花都是“芙蓉”,所以晴雯死以后,宝玉为她写了《芙蓉女儿诔》,表面上看是写晴雯的,可实际上是在诔黛玉!所以有人称晴雯是黛玉的“影子”,或者说晴雯是“黛玉之副”。作者这种写法很有意思,也很值得深思。同样的,我们发现袭人与宝钗也有类似的“主副”的关系,因为两个人在很多方面也是太相似:
一、在前八十回中,袭人以贤著称,而宝钗的名声也很好。
二、两个人都比宝玉大,一个是袭人姐姐,一个是宝姐姐。
三、袭人曾劝过宝玉改掉坏毛病,宝钗更是劝宝玉读书上进考取功名。
四、两个人都爱慕宝玉,都对宝玉非常好,在贾府的时候袭人照顾宝玉的生活;贾府败落以后,宝钗和袭人一起照顾宝玉的生活。
……由此看来,书中这种“主副”的写法确实是存在的,而且也是作者有意而为之的。按照作者的这个写作手法,我感觉蒋玉菡应该是“宝玉之副”,为什么呢?大家都知道《石头记》中有很多谐音,我认为蒋玉菡的谐音是“将玉含”,“将玉含”着出生的自然就是宝玉,也就是指“衔玉而生”的意思,所以蒋玉菡应该就是“宝玉之副”,是宝玉的影子,另外,蒋玉菡也叫“琪官”,这个“琪”字也有“玉”的意思!也就是说“蒋玉菡”和“琪官”两个称呼中都包含着宝玉的因素在里面,自然就是“宝玉之副”。除了名字以外,两个人以后的命运也很类似,这也符合“主副”的原点,我们都知道,袭人后来嫁给了蒋玉菡,也就意味着“宝钗之副”嫁给了“宝玉之副”,其实就是暗示宝钗以后要嫁给宝玉。两组“主副”从各个方面来看都太相似了,这样的写法真的太独特了!
由此看来,作者在设计书中人物的时候有个整体的构思,几个主要人物都有自己的“影子”角色,而他们又都跟这些“影子”相互影射,互为伏笔,还互为影响!由此看来,蒋玉菡这个角色肯定不会是什么生活中的真实原型,而是作者独具匠心的艺术创作而已!】由此可知,蒋玉菡和贾宝玉都是曹雪芹的分身,袭人嫁给了蒋玉菡也就是柳蕙兰嫁给了曹雪芹!
曹雪芹因怀念柳蕙兰饮酒过量而暴亡1978年初曹雪芹李兰芳书箱意外现身,2011年初冯其庸撰文《曹雪芹书箱补论》回忆道:【我在日,书箱刚刚发现的时候,就由吴恩裕同志告诉了我,并给我书箱的照片。到2月1日,就去书箱主人张行先生家里直接看到了这一对书箱,同去的还有林默涵同志和王世襄先生,因王先生是鉴定古代木器家具的专家,所以请他去鉴定。经王世襄先生鉴定,认为箱子是乾隆时期的,箱上所画和刻的兰花和刻字,也是乾隆时期的刻工,这可以肯定无疑。只是箱子里边用墨笔写的“为芳卿编织纹样所拟歌诀稿本”等墨迹,是否是雪芹手笔,因为至今无雪芹的真迹可以比证,所以无从论定。至于“不怨糟糠怨杜康”这首诗,从诗意来看,当是雪芹夫人所写。当时我们几个人的鉴定结果就是这样。在我的思想里,认为这对书箱是真的,因为书箱本身和刻兰、题刻等,都是乾隆时代的东西,何况书箱上还明确刻有“题芹溪处士句”的上款,那末它的主体已经确实无疑了,至于雪芹的墨迹,究竟如何,不是短时间可以解决的,只能待以时日。所以,过了几天,我就写了一篇长文:《二百年来的一次重大发现(关于曹雪芹的书箧及其他)》论证了这对书箱的可靠性,论证了这是有关曹雪芹的珍贵文物。从这篇文章到今天,已经三十三年了,我对这对书箱的真实性认识,一直未变,现在看到陈先生的文章,更增加了这对书箱的无可怀疑性。】一九七八年二月六日夜十一时半,旧历丁巳除夕,曹雪芹逝世二百一十五年周年日,冯其庸于宽堂写毕《二百年来的一次重大发现(关于曹雪芹的书箧及其他)》。我摘录其中部分内容:【二百年来关于曹雪芹的手迹和遗物的一次重大发现  最近,北京发现了曹雪芹的遗箧及其手迹,还有他的“继妇”在他逝世后写的悼亡诗。  这是二百年来关于这位驰名世界的伟大作家的遗物的第一次重大发现。它的发现,打破了整整两个世纪的沉寂,人们终于看到了这位巨人生前的遗物。手泽犹存,墨痕尚在,睹其遗物,想见其为人,人们的心潮久久不能平静。  这次发现的是一对木制的书箧,书箧左右宽七○·五厘米,上下高约五十一厘米,前后深约二十三厘米。书箧的主人姓张,是一位工人,据说他的上祖为张宜泉,是雪芹生前的至友,著有《春柳堂诗稿》。这一对书箧可能是雪芹谢世后,或在他的夫人谢世后,由张宜泉保存下来的⑴。两个书箧的门上,都刻有兰花,左右相对。右边一幅兰花下有一拳石,兰花上端行书题刻:  题芹溪处士句  并蒂花呈瑞,  同心友谊真;  一拳顽石下,  时得露华新。 左边的一幅上端题刻:“乾隆二十五年岁在庚辰上巳”在右下角题刻:“拙笔写兰”在以上两段题字的中间上端,另有正楷两行题刻:“清香沁诗脾,花国第一芳。”字迹端秀,字体比以上两段题字都要小得多。 两幅兰花实是左右相对的,右边有“芹溪”名字的一幅应是上幅,左边署年的应是下幅。  以上是书箧外面所能见到的情况。  这书箧门上的两幅兰花,肯定不会是张宜泉所作。我们还记得,一九七一年,在香山正白旗舒姓家复壁上留下来的题字中,其下端也有一幅兰花,同时也有“拙笔学书”、“学题拙笔”的题字。那末,这两处的画兰和两处的“拙笔××”,是否可能就是一个人呢?这就增加了我们不少想象和考证的资料。  书箧里面的情况是,在左边书箧箧门的后壁,糊着厚厚的纸,藏主无意中揭开这层厚纸的时候,见到纸上有“仪礼义疏”、“春柳堂藏书”等字,而在揭去纸后,发现在箧门的背面右边用端庄凝重的章草写着:为芳卿编织纹样所拟歌诀稿本  为芳卿所绘彩图稿本  芳卿自绘编锦纹样草图稿本之一  芳卿自绘编锦纹样草图稿本之二  芳卿自绘织锦纹样草图稿本 看来这五个“稿本”的目录,前两种很明显是曹雪芹“为芳卿”“所拟”和“所绘”,应是曹雪芹关于工艺美术方面的著作。后面三种,是“芳卿”自己的著作,这个书箧里面原来就是存放着这些“稿本”(以及别的著作)的,因此在箧门的后壁写着这些“稿本”的目录。这个“芳卿”是谁?看来就是曹雪芹续娶的夫人,“芳卿”也可能是她的名字的全称,也可能“芳”字是她的名字中的一个字,“卿”字是雪芹对她的爱称,如《石头记》脂砚斋批语称林黛玉为“颦卿”,称“袭人”为“袭卿”一样。总之这个“芳”字是曹雪芹夫人的名字中的一个字,这是可以肯定的。这样我们不仅得到了曹雪芹的墨迹手书,而且还知道了这位雪芹续配夫人的名字,这对于研究曹雪芹具有多么重大的意义啊!  在这五行字的左边,则是用挺秀的行书淡墨写着一首七言悼亡诗。全诗如下:  不怨糟糠怨杜康,乩诼玄羊重克伤,  (丧明子夏又逝伤,地坼天崩人未亡)  睹物思情理陈箧,停君待殓鬻嫁裳。  (才非班女书难续,义重冒)  织锦意深睥苏女,续书才浅愧班娘。  谁识戏语终成谶,窀穸何处葬刘郎。  现在的第二行和第四行是写后钩掉的,它原是此诗的第一行和第二行,因钩去后把改句写在右边,故现在看来成为第二行和第四行了,看原件钩改的痕迹十分清楚,现在的图片上也还能表现出来。  以上所述,就是此次曹雪芹书箱发现的全部情况。】
左边箧门后壁左下端的一首七言诗,是在雪芹逝后,他的夫人在“理陈箧”时“睹物思情”因而写下的一首悼亡诗,这首诗对于考证曹雪芹的生平,特别是他的卒年以及他逝世时的情景和他的《石头记》的写作情况,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不怨糟糠怨杜康,乩诼玄羊重克伤”,这两句话是连在一起的,也就是说糟糠、杜康是克伤的两个原因,但李兰芳不怨糟糠怨杜康。杜康是指酒,糟糠又是指什么呢?糟糠有三个含义:(1)指酒糟、米糠等粗劣食物,旧时穷人用来充饥的食物。(2)借指共过患难的妻子。(3)比喻废弃无用之物。如果曹雪芹吃了粗劣食物而死,李兰芳就会埋怨粗劣食物,没有不埋怨的道理!在这里糟糠也不可能是指废弃无用之物。此诗中的糟糠只能是指糟糠之妻,这个糟糠之妻是曹雪芹逝世的原因之一,却又不是作诗者本人,由此我可以断定:此诗中的糟糠之妻乃是柳蕙兰(薛宝钗人物原型)!曹雪芹壬午除夕暴亡时柳蕙兰已经去世将近十年了,那么柳蕙兰又怎么会是曹雪芹暴亡的原因之一呢?柳蕙兰陪伴曹雪芹长达三十多年,又与曹雪芹结为夫妻二十多年,曹雪芹因柳蕙兰去世而把早本石头记改写为今本石头记,以此怀念柳蕙兰,可知曹雪芹柳蕙兰的夫妻感情非常和谐!每逢佳节倍思亲,壬午除夕曹雪芹又怀念起柳蕙兰来,借酒消愁,一醉方休,却饮酒过量,酒精中毒而亡!李兰芳与柳蕙兰的感情也十分融洽,李兰芳能够理解曹雪芹对柳蕙兰的思念之情,所以李兰芳不怨糟糠怨杜康!曹雪芹在除夕佳节如此怀念柳蕙兰,除了夫妻关系融洽外,可能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曹雪芹仅存于世的儿子是柳蕙兰所生育的。当然,也不排除曹雪芹的儿子是李兰芳所生育的可能性,因为李兰芳对这个儿子的死亡十分哀伤,写下了“乩诼玄羊重克伤”的诗句。“重克伤”中的“重”字,指的是曹雪芹和曹雪芹的儿子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先后死亡。现在还没有确凿的史料来判断曹雪芹的儿子是谁生育的?柳蕙兰和李兰芳都有可能!曹雪芹的死与他的老对手雍正有很多相似之处:(1)都与某个女人密切相关。曹雪芹的死与柳蕙兰密切相关,雍正的死与竺香玉密切相关;(2)都与经常食用的东西密切相关。曹雪芹嗜酒如命,所以被朋友和妻子称为刘郎,把他与历史上最著名的酒鬼刘伶相提并论,而雍正好吃丹药,雍正花费巨资养着一群道士为他炼丹,并把丹药赐给大臣们吃;(3)都是暴亡,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意外死亡!李兰芳在诗中说戏语终成谶,可知李兰芳在劝曹雪芹不要喝酒时说过曹雪芹会喝死的玩笑话!敦诚写过佩刀质酒歌,此诗颇能说明曹雪芹嗜酒如命的程度。【佩刀质酒歌   敦诚秋晓遇雪芹于槐园,风雨淋涔,朝寒袭袂。时主人未出,雪芹酒渴如狂,余因解佩刀沽酒而饮之。雪芹欢甚,作长歌以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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