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瓜苗最怕什么文学女人最怕的三个地方你知道吗

看无名氏爱情小说《塔里的女人》明白真正的小资情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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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里的女人  作者:无名氏  (作者简介:无名氏,原名卜宝南,后改名卜乃夫,笔名还有卜宁、卜怀君、宁士等。1917年生于江苏南京。无名氏是风格独特的作家,其个性和情感都非常强烈,他从四十年代初开始创作,前期以《北极风情画》、《塔里的女人》两部畅销小说确立文名,随后又潜心创作了长达六卷的《无名书稿》(包括《野兽、野兽、野兽》、《海艳》、《金色的蛇夜》、《死的岩层》、《开花在星云以外》、《创世纪大菩提》)这部二十世纪中国文坛上特立独行的巨著。文学史家将他与徐訏列入两个现代狂人。)  (注:《塔里的女人》根据孔范今主编《中国现代文学补遗书系》卷四扫描。17岁初读此篇,恍若一梦:天地间竟有如此凄美的爱情故事?然则何以我们的少年时代只能读到琼瑶小说?无名氏后来重新修订,把开头、中间、结尾的精华全部删除,故仍采用四十年代初稿。)  
  第一章  一千九百四十四年夏初,在写完《北极风情画》的三个月后,我的精神感到一种出奇的闷郁,常常接连好些日子,我不能看一行书,写一个字,连朋友的来信,都懒得拆看一下,就擦根火柴把它烧毁了。我不相信友谊。我不希望友谊,同时我也不认为人间真有什么友谊。过去,我因为把生活里的友谊价值估计得过高,结果,不是捱骂,就是受骗。世界像一只快沉的船,每一个搭客都只顾救自己,连向别人投同情的一瞥都不屑,更何况伸出手?我想:“每一个人都是自私的,这是宇宙间的天经地义。所不同的是:有的人明白自己自私,有的人连这一点‘明白’都没有而已。”我承认我自私。我明白我自私。为了叫别人少受我的自私所损害起见,我只有找求孤寂,设法远避人群。  在这些日子里,经常和我谈谈的,只有两个人。
  一个是挪威牧师,出名的神学博士。他懂得十几国文字。他会用英文写过一本《墨子哲学及宗教观》,在商务印书馆出版,很得学术界好评。他在中国住了十多年,中国话流利极了,用语措辞,都像一个教养最深的中国士大夫,使你忘记他是高鼻子蓝眼睛。我们常常辩论上帝与神的存在,灵魂的不朽性。他有些意见很大胆,很新颖。他认为上帝只有象征的存在价值,灵的意义,而没有科学意义,并且也不需要科学意义。这一点,我觉得是他的大创见。他又对我说:“在西安,相信基督教的虽然不下数万人,但真正懂得基督教的不会多过五个人。”最有趣的是:他自认他最精彩的宗教意见,只能和非教徒的我谈谈,如果和教友谈,他会挨棍子石头的。听他这样自白,我不免为他痛苦。我想,找宗教的人,原不过希求安慰,想不到真正找到以后,那烦恼却更大了.我又想起一个还俗的和尚的话:“没有做过和尚的人,谁都羡慕和尚。做过和尚的人,死也再不愿做和尚。”  
  另一个是大学教授,曾经在暨南大学做过哲学主任,教了十几年的书。三四年前,他突然厌倦一切,回到西安,在乡间开了个磨坊,自己推磨,垦地,种菜,养猪,过一种陶渊明式的生活。他说过一句很著名的话:“不看人脸看驴脸。”解释是:“人脸变化太大了,只有驴脸永久不会变,比较可爱点。”他每天黑夜推磨,就为了看驴脸。不过,他这个理论最近似乎也有了点破绽。前几天我去看他时,他告诉我:夜里拿着灯去喂牲口,不小心,腹部被驴咬了一口,伤很大,到现在还不能出门走动。可见驴也没有什么情义。不过,这只是最近几天的小变化,前两个多月里,他始终过得很愉快哪!每回我去看他,他总要留我喝点白酒,畅谈上下古今,谈一阵,就在他的果园和磨坊里溜个一转,接着我们便出去散步。他住宅附近是唐朝兴善宫故址,留有很多古迹。他在宫殿中徘徊,随便一拣,就是一块残断的唐瓦唐砖或唐陶。他这时正在准备写中国文化史,这些断砖零瓦都可以供他学术上的参考。他--收起来,存放在书房里。在兴善宫逛了几次的结果,我也有点小收获:一个残破的骷髅头,我把它带回来,挂在壁上,常常用鲜花插在上面,也算是一种装饰。
  除了这两位老先生,还有一个年青人也常和我来往:她是个犹太籍女孩子,说得一口好中国话。她知道我能写文章,看时很愿找我谈谈。从她的谈话里,我知道她过去有一番极不平凡的经历,我倒想以它为材料,写一点东西。只可惜她太年青,孩子气太重,书念的少,而社会经验又太丰富。她的处世逻辑是:“凡男人都是害女人骗女人的!假使一个男人对女人好,他一定想害她。”我的处世逻辑是:“我必须对任何人好,特别是对于女子,因为我自己也有母亲。”在这两种逻辑下,我们的友谊就很难维持了。不久,她嫁给了一个比我年轻二十岁的小孩子,和他一同到新疆去了。我送给她的婚礼,是一本英文小说《飘》,这是美国女作家密息尔写的,曾经在美国轰动一时。我在扉页上题了这么几句话:“这是一本你所喜欢的书,我现在送给你。新婚的夫妇也正像这本小说一样:轻气球似地极幸福的往天上飘,飘,飘,飘......”  生活太无聊了,想找点刺激,西安是一片荒城,没有半点刺激可得。我不禁想起华山。我暗自思量:去年在华山住了半年,我曾经治好我的脑病,并且无意中找到《北极风情画》这样好的材料。现在脑病似乎又发了,我何不再到华山住些时候?这样,不仅可以休养我的精神,说不定还会找到类似《北极风情画》的材料,那么,我不又可以给西安读者谈一点好故事吗?生命太短,好故事难得。假使我真能从旅行中得到一些人生珍珠宝石,即使拿我整个生命做代价,也是值得的。  计议既定,这一年的阳历四月中,我当真又到华山去了。在所有朋友中,华山是唯一值得我崇拜留恋的朋友。她对我永远忠诚,坦白,不变。任何时候只要我愿意找她,总可以得到若干安慰与好处的。
  这一次到华山,我在峰顶只盘桓了四天,就下来住在玉泉院。我所以不愿意住在峰顶,一来因为天气冷,二来因为太空寂。我现在虽然很讨厌人群,却还不想完全离群索居。玉泉院位于山脚下,站在华山观点,虽然算是山下,站在城市视点,却又算是山上了。我最爱玉泉的,是它的泉水。这水终古常新,净极了,也蓝极了。这时太阳光已很温暖,一早起来,在朝阳光里,我跑到山洞溪流里作裸体冷水浴,泉水像大理石似的,给我又冰冷又光滑的刺激。这种冷水灌背的痛快,比火热夏天吃冰淇淋还妙。我这时觉得自己新鲜极了,圣洁极了,我的裸体比圣贞女还神圣,还纯洁。沐浴以后,我跑到附近村中磨坊里,喝一大碗新鲜豆浆,加了许多白糖,顺便向农人买两个新鲜鸡蛋,搅在豆浆里。村中有许多牛,我常常毛遂自荐,替他们放牧,骑在牛背上,远远跑到华山脚下的草场里。我带了一些美味奶油糖,挟一本小说,到得目的地后,跳下牛背,让牛静静吃草,我躺在草地上看书,吃糖。这时我最爱读纪德,这位法兰西当代大散文家给我的印象,像清晨泉水里的一场沐浴,新鲜极了,也凉快极了。我像啜饮清凉泉水似的,读着他的《大地的粮食》和《新的粮食》。我轻轻朗诵着:  “......在枝头雀跃的斑鸠,--在风中摇动的枝条,--吹侧小白船的海风,--在掩映于枝叶间的海上,--顶上泛白的波浪,--以及这一切的欢笑,蔚蓝,和光明,--我的妹妹,是我的心在对自己讲述,--在对你讲它的幸福。”
  “......我偃卧在地上,我的近旁是树枝,挂满了鲜明的好果实,直垂到草地上,它点触青草,它擦过,它抚摸最柔嫩的草穗。一阵鸠声的重量在把它摇曳。”  我朗诵着,朗诵着,就昏睡在阳光里,浑身说不出的舒服。  午后,我把全部时间消磨在玉泉院的花园里。或是躺在陈抟老祖的鼾睡处,或是坐在“无忧亭”里,或是栖止在玉泉畔。花园里到处是泉水声,无论看书,写作,思想,走路,都听见泉水声。我似乎并不是生活在人间,而是生活在泉水里。我满心满眼望着泉水,我好像是获得《蓝色多瑙河》一曲灵感时的司特拉斯,思想里充满了水,水,水,水......  晚饭后,我不是和道士谈天,就是散步在溪水边。我喜欢躺在一块洁白大石上,听泉水在我脚下悠悠流。泉水声空灵而瑰丽,它似乎不是在我脚下流,而是在我心上流。并不是它在我心上唱,而是一个女孩子轻轻在我耳边唱,唱一些美国黑人所爱唱的原始情歌,最最单纯的,也最最浓艳的......
  生活里尽是泉水,没有尘土,它自然有一种出奇的静,出奇的高洁。住了不到一星期,我的情绪就沉下去了,我觉得自己渐渐懂得生命了。我爱这种静,这种超然。在这种氛围下,我的情绪似乎极适宜写作,只是一时还找不到材料。  在这一星期里,一切都很平静,生活像一条静静川流,无波无浪,唯一稍稍引起我一点好奇的是:每个晚上都做着同一样的梦,梦见一种美丽而忧愁的提琴声,它感动得我想流泪。  庙里的一些道士都很俗气,我和他们几乎谈不出所以然。其中只有一个老道,例外的有点吸引我,这老道年约五十左右,须发斑白,额上皱纹重叠,似乎藏满了深沉的忧虑。他的眼睛异常阴郁,经常总爱眺望远方,不大愿意看人。居常无事,他喜欢躲在房里看旧书,或坐在泉水边沉思,一直保持深沉的沉默,轻易不大开口。偶然开口,也是两问一答,或唯唯否否,不说出具体意见。众道士们说,这老道来山的时候并不久。但在相貌举止上,他比任何道士还像道士。别的道士若修一辈子还不能培养出闲云野鹤的风度,他并不苦修什么,意态举止间,天然就现出潇洒大方,超凡脱俗。  这老道的本名早已湮没,法名叫觉空。这名字很像和尚。实际上他对佛教的兴趣远过于道教。在他房间里,我发现很多佛经。他平常所看的书也以佛经为多。听别人说,他所以来玉泉,与其说是为了修道,不如说是爱华山这片净土。入夏以后,他打算搬到山上长住,不想再下来了。
  我对于觉空一天天的发生了兴趣,像一个矿师,我在他身上呼吸到一种矿的气息。我想:“在这个人身上,总藏着一点什么宝矿,要不,他绝不会有这种吸引力的。”自然,这吸引力也只是对我而言,别人不轻易感到的。  有一天,我在溪边散步,看见一件小小怪事:觉空坐在溪旁,把一片片枯叶子轻轻投到水里,看它悠悠流下去。他沉迷在这个境界里,脸上显出苦笑。他这样继续了半点钟,有几十片枯叶随水流走了,他才叹了口气,站起来回到庙里。他似乎没有注意到我在附近。  这一天以后,我对觉空是更注意了。苦恼的是,这个人轻易不大开口,有可能装聋作哑,好像什么也不懂,我用尽方法,想和他谈话,总办不到。他的嘴巴似乎已上了几百道锁,没有特殊的钥匙,无法开启。他大约早已发现我在注意他,一见到我就有点回避的样子。无论在哪里,只要一见到了我,他就很快的飘然离去,设法避免单独和我相处。平常我偶然到他房里去,他只是世故的招待我,不愿意和我谈什么。我即使问到他的过去。他也会把话题岔开,或者糊糊涂涂答:“唔,唔,我忘了。......我记不清了。”......
  他越是沉默,回避,我越是穷追不已。我用千方百计巴结他,联络他,接近他,他只在礼貌上对我表示友善,却始终不愿和我谈一点正经事。  对于这位沉默的怪人,我简直束手无策了。我开始感到苦闷。  在苦闷中,一个月夜,我独自坐在房里看月亮,想着人生中的许多神秘事。四个月以前,我在落雁峰遇见那个怪客,他用《北极风情画》在人生中为我打开一扇窗子,使我看到窗外的一些神秘现象,这些现象曾经常出现在我身边。但我并没有看出他们的意义。直到这怪客开了一扇窗子后,素日最平凡的事这才现出特殊的光辉,特殊的意义。  觉空能不能在人生中给我打开另外一扇窗子呢?  我渴望知道人生中的一些神秘,一些特殊,一些不平凡。  月光太美,我不想睡。我坐在窗下,把脸孔沉浸在月光里。  不知何时起,远处传来一阵音乐声。我侧耳倾听:有点像提琴。  “多怪,这提琴声好熟呀!”
  我细想了一下,恍然大悟:  “对了,我每天晚上,常常梦见提琴声。想来这不是梦了。”  看看表,这时已是午夜,庙里的人早已熟睡了。  “这样深的夜里,哪里会有人拉提琴呢?并且这一带是乡间,哪里会有人能拉提琴呢?--这难道真是梦么?”  我站起来,在室内徘徊。我拖了拖头发,很疼。我摸摸心,在跳。这一切并不是梦。我现在并没有睡。在过去,我常常在夜里梦见这样的提琴声,但今晚实在并不是梦。  为了察看这琴声究竟是幻觉,还是实有其事,我轻轻走出庙门,信步寻着琴声传来处走去。  真奇怪,一出庙门,这琴声居然没有了。  “这大约真是我的幻想了。”我想。  我怔了一会,正想回庙,怪极了:琴声又响了。  “真他妈的遇见鬼吗?”
  我索性不动,坐在庙门外草地上,守候这琴声的出没。  琴声当真是在响,远远的,远远的,远远的。......  我仔细搜寻,看琴声究竟是从哪里发出的,搜寻不久,就寻到了。琴声是发自远远的一座松林里,在靠西的华山脚下。  月光亮极了,整个华山下的原野袒裸出银色的胸膛,路径异常清晰,我踏着月色向前走去,一点不困难。这时一阵阵晚风吹过来,我浑身说不出的清凉。那提琴声越来越响,连每一个颤音都听得很清楚。我开始发觉:我听到的,不仅是提琴声,并且是极优美的提琴声。在我过去的音乐经验里,我很少听这样的好提琴,无论就技巧或情感说,全已达到炉火纯青的境界,没有十年以上“功夫”的人,不要梦想有这样的成就。  “真奇怪!在这样偏僻的地方,会出现这样名贵的提琴家,并且是在这样深更半夜奏琴!看来过去每晚上我所梦见的提琴声,都是他在这里奏的了!”  这样想着,我的好奇心更大了。
  我继续向前走去,琴声愈来愈清晰,我听出来了:这是RAFF的CAVATINA(卡发底那)。这虽然是一个简单曲子,却是一个极美丽而忧郁的曲子。乍听起来,曲子内容似乎很单纯,但越听下去,你会越觉得它深沉、复杂。它仿佛一个饱经忧患的衰老舟子,经过各式各样的大海变幻,风暴的袭击,困苦与挣扎,到了老年,在最后的一刹那,睁着疲倦的老眼,用一种奇迹式的热情,又伤感又赞叹的唱出他一生的经历,把他一生的感情与智慧都结晶在这最后的声音上。“凡美丽总是忧郁的。一个人最忧郁的时候,也就是她最美丽的时候。”这几句话,我在送那犹太人女孩子上车离西安时,曾经对她说过,现在如用来描写《卡发底那》,真是最恰当不过了。在西安时,有一个提琴家和我很好,没有事去找他,每一次听他的琴,我总请他为我奏两遍《卡发底那》,从这个曲子里,我深味到黄昏的又哀愁又神秘的境界,得到无穷的启示,它叫我懂得人生,懂得感情,懂得生命中那些最宝贵最耐寻味的部分。可是,在我听《卡发底那》的经验上,从没有一个人能拉得像现在这样好,它简直把我迷住了。听着听着,我不想进了。我躺在一片大石上,躺在溪水旁边,沉醉在琴声中。当一个曲子完毕后,奏琴者又开始重奏。他一遍一遍的拉着,除了她,再不拉别的。他的整个音乐生命,似乎完全为了这一支曲子而存在,他整个人似乎也完全为了这支曲子而存在,他整个灵魂与情感似乎也专为了适宜表现这支曲子而构造。啊,奏的太好了!太好了!人世间还有这样感人的声音么?我听着听着,完全沉浸在里面,好像沉浸在一种又浓又醇的酒里。这样的沉浸,不知有多久,偶然间,我发现自己的颈项被打湿了,湿得很厉害。用手一摸,原来是一大片水,我微微骇了一跳:抬起头来,才发觉满脸尽是泪水。不知何时起,我竟哭过了,哭得很厉害。  远远的,琴声还在响:依旧是《卡发底那》。
  我实在忍受不住了。我站起来,径向那片松林走去,我决定要看个分明。  不到五分钟,我终于踏入森林了。  我偷偷藏在一棵大松树的背后,向林中望去。  月光像白色大瀑布似的,射过丛林,一部分光华被松叶所遮盖,漏下万万千千银色碎点子,像满天星斗洒落在地上。月光明洁而皎好,带了点醉态似的拥抱住松树林子。在如金似玉的辉煌月光中,我终于看见那个奏琴的人了。  我吃了一惊。  啊!那不是觉空么?
  这一震惊非同小可,我浑身汗毛管都直在颤抖。我做梦也没有梦想到:这老道居然能拉提琴,而且拉得这样神秘,这样崇高。  我睁大眼睛望过去。  月光正照明觉空的脸。这张脸与我平常所见到的脸完全不同了。我平常所见的,是一张很平凡的脸。现在它却充满了一种奇特的光辉,晕红而神圣。他斜倚在树上,闭上眼睛,整个人似乎都溶化在提琴里。这时他脸上所显露的惊人美丽,会叫任何一个女孩子发迷的,假使她懂得这种美丽的话。他的弓在琴上滑动着,仿佛没有开始,没有终结。他奏着,如醉如狂的奏着,如梦如幻的奏着,像树林中的树一样:不知道有别的存在,也不知道有自己的存在。  我望了许久。  我很踌躇。
  起先我想冲进去,对他倾诉出我的满心崇仰。继而想:我这样做,他不会欢迎的。我还不如躲在一边的好。考虑停当,我悄悄走出来,躺在附近草地上。才躺了不久,提琴声就停止了。我站起来。  不到几分钟,一个老道挟着提琴盒出来了,正是觉空。  他一看见我,脸上丝毫显不出惊奇。他只淡淡看了我一眼,独自向庙中走去,我连忙追过去,和他默默并肩走了一会。我们都在月光中沉默着。  走不几十步,我终于向他表示出我的崇仰,用最激情的声调对他道:  “你的提琴拉得太好了!太好了!我从没有听见过这样的好提琴。我从没有听见过。”  他并不说话,只是“唔唔”着,意思是:“是这样吗?......是这样吗?”  他是那样沉默,弄得我无话可说。  直走到庙后门口,我们一直没有谈什么。  快进庙时,他突然对我招招手:  “你跟我来。”  我跟他走,他把我带到玉泉旁边,月光中的泉水分外明丽,水声也特别浏亮。花园里静极了,连树枝擦动声都没有,只有泉水在响。  他望着月光,以及月光中的青青泉水,用深沉的声音道:  “我知道你对我很感兴趣,听你说,你是一个作家。你大约想从我身上开采一个金矿。我承认你的眼睛准确。这些年来,你是发现我这座金矿的第一个人,我当然得给你优先开采权。不过,你得答应我下面的条件,就是:从此以后,不许你用猎人的眼睛追随我,不许你和我谈话,问我什么,也不许你来找我。当我拉琴时你可以在一边听,但不许让我碰见。总之,你必须尽可能疏远我,和我隔绝。你能答应我这些条件,我才能答应给你一点东西--这东西是我从不给人的。今后也永远不会给人的。怎么样?”
  我张大眼睛,诚恳的望着他,用最诚恳的声音道:  “我答应。我答应。不管你提什么条件,我都答应。你还有别的条件吗?”  他摇摇头:“没有了,就这样决定。再会!”  我们旋即分手了。  这一晚,我整夜没有能睡。我在想着觉空的种种。  第二天上午吃早饭,我在餐桌上遇见觉空,他仍和平常一样,丝毫不表示什么。我也只好不开口。我想起对他的诺言。  饭后无事,和道士们闲谈,问他们有没有在夜里听到过琴声,他们都说不知道,偶然有时在夜里听见什么,那大约只是华山下森林被风吹的声音。  只有一个年青道士比较注意这声音,他说常在夜里听见。它缥缥缈缈的,神秘极了。按他的看法:这大约是华山的声音。华山是个灵境福地,其中当然不乏成仙得道之人,这声音正象征华山的神性。  我见道士们并不知其中底细,便不再说什么。  从此以后,我当真和觉空疏远了。我不和他谈一句话,也不再找他一次,路上碰见,最多只点点头而已。丧里,我常常躺在森林附近深深草丛中-听他奏琴,或是在他未奏完以前回来,或是等他走了很久后再回来,设法不与他碰见。他也拉其他曲子,但经常拉的,总是“卡发底那”。每晚总要拉十次以上。  一个月过去了,我们一直隔绝着。偶然从窗下走过,只发现他常在写什么。这情形是他过去没有的。
  五月中旬,一个阳光最好的日子,一清早,觉空突然来看我。他递了一个大纸包给我。  “你很忠实履行诺言,我佩服你的忍耐。我曾经答应给你一点东西。这东西就在纸包里。你得到以后,随你怎么处置都成。我现在到华阴买点东西,晚上见。”  他的神色很平静,始终不露出什么。  我望了他一眼,诚恳的道:  “谢谢,谢谢。”......  他不答,回头走了。  我打开纸包,是一大卷稿子,用毛笔写的,字迹很潦草,但仔细看去,依旧很清楚。  下面就是这稿子的内容
  什么东西啊???-_-#
  第二章  我的原名叫罗圣提。  十六年以前,我是南京的著名提琴家。那时中国人学提琴的很少,我算是早期的最有成绩的一个。当我带着提琴从上海来到南京时,这个繁华大城市几乎还没有人能拉琴。直待我创办了一二个业余提琴研究班,收学生以后,学琴的才渐渐多起来。按照我的兴趣与造诣看,我本该把我的全部生命交给提琴的。许多朋友也都希望我如此。但是,由于某种命定的因素,或者说,某种命定的错误,我竟把音乐当作我的副业,而把医学当成我的主业。这时我在南京独自开设了一个检验室,每天的一半时间要消费在这显微镜与细菌上,闲时才弄弄音乐。一个科学家而兼艺术家,这在一般人原很少可能;谁能够一只眼睛冷冰冰的在显微镜里把一个少女看成一堆丑陋细菌的穴巢,同时一只眼睛又热烈赞美她的如花似月的美貌呢?可是,天定我是要交集残酷与温柔于一身的;仗着这种矛盾,我的生活才产生了一种均衡,同时也附带产生了若干悲剧。  说起我的学医来,那只是一种偶然。幼年时,我最爱的一个小妹妹死了,她死时,用她那又大又天真的眼睛瞪了我最后一眼,这一眼给予我一种特殊的伤害,同时也给予我一种特殊的启示,从此我发了个心愿:一定要学医,做一个好大夫,不再让死亡从人间轻易抢走像我妹妹这样可爱的灵魂。另外还有一个理由逼我做医生的是:我的父母都是雄心很大而又很守旧的人,他们都希望自己子女能做出一番出人头地的大事业。在他们眼中,做医生与开医院都算是很有社会荣誉的职业,而提琴家的地位不过相当于京剧中的琴师,除了“羞辱门楣”外,再没有什么好处的。为了安慰这两颗年老的心,我只好略略贬抑音乐,而让医学占据了我生活中的首位。当我在大学里读医科时,常常学习“临床诊断”,每一次我看见病人在痛苦中挣扎时,我内心总说不出的酸痛,好像患病的并不是他们,而是我自己。渐渐的,我觉悟了:即使我从医科正式毕业,我的柔软心肠也不许可我做正式医生的。因此,从大学第三年起,我就改习检验,我只打算担任医务方面的检验工作,而免去了临床诊断,好隔绝病人,以及病人的愁苦的脸。  医学成了,提琴也学成了,我成为南京最优秀的检验专家与独一无二的提琴家。许多医生都信赖我的忠诚与技术,把他们的检验业务交托给我。许多音乐爱好者都景仰我的造诣,来向我学琴。我,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立刻投入一个辉煌的事业洪流,“荣誉”像一只快艇,急速而平稳的把我载往明亮的彼岸。我的名字像禽鸟似地到处飞翔,我的金钱喷泉般弥漫在身旁,凡一个青年人所希望有的,愿意有的,我都有了。自然,这成功不是偶然的,他包含我过去十年的血泪与坚忍。没有一粒麦子的收获,不倚赖一个农人的痛苦与挣扎的。  我是医生,我知道一个上帝也会衰老,也会死亡,(假如上帝像人一样的活着的话。)我是艺术家,我知道一个乞丐也会用欢笑来防止衰老,用快乐来忘记死亡。生命里的欢笑与快乐就是每一刹那的沉醉。无论是一枝“老美女”雪茄烟,一杯龙井,一杯咖啡,一件丝绸袄衣,一朵野花,一根女人头发,都可以叫你醉,叫你乐,叫你笑,只要你愿意醉,愿意乐,愿意笑。有了这些醉,这些乐,这些笑,一个人才可以活得下去,活得很好。我是愿意自己活得好的。我便用种种正当方法求得这些醉、乐、笑。我独自租了一幢小洋房,楼上下一共八大间,除了三间作检验工作外,其余的作为客厅、寝室、书房、音乐室、浴室,另外还有一个厨房与汽车间。我自备了一辆小型道奇兴的摩特卡,自己充任司机,我在玄武湖购置了一只白色小艇,每逢星期天,整个下午便消磨在艇上。我预备了最好的茶点,常常在家里举行茶会,招待朋友,凡是能叫朋友们快乐的玩意儿,我尽可能采用。这样,我虽然只是独身者,我的家却成了许多年轻人的最好的“感情散步场”。我的一些生活小趣味成为若干人的谈话材料。举例说,在我的香烟盒子里,就只放着三种烟,最好的,最坏的,与不好不坏的。朋友来时,我就告诉他:“现在请你伸手到烟盒里,来测验一下你今天的运气!”我自己一早醒来时,身子虽然还在床上,也会闭着眼睛摸一枝烟,来试验自己一天的运气。有时候,茶会正热闹时,我会叫大家静一静,忽然点起一根火柴来,叫他们道:“勇敢的朋友们,现在,你们有谁能吻一吻这火,我明天会送他一只白色小艇做酬报。”他们只是傻傻地望着我,却没有一个敢应做。终于,我自己用嘴唇把火吻灭,叫唇上烙起一个黑泡。另外的时候,当太阳最明亮时,我会在客厅里点起七八支烛,朋友们表示惊诧时,我便答:“我爱光,光越多越好。”......
  当我二十八岁时,春末的一个晚上,××女大庆祝成立五周年,特别举行一个盛大晚会。托人请我参加一点提琴节目,我答应了。  在平常,我非常考究穿着,我的西服都是从上海订做的。每一次赴音乐会时,我总装扮得分外整齐美洁,唯恐我的外形破坏了我的琴音所给人的美感。这一晚,说不出为什么,我突然心血来潮,一改平日豪华习惯,竟穿了一件旧蓝布长衫,不戴帽子,不执手杖。不乘汽车,径独自向××女大走去。  从我的住处到××女大,约有三里路。我走了半点钟,就到了。  在校园门口停放了许多汽车,马车,与人力车,俨然成为一个闹热市场。我穿过这些密札札的车辆与熙来攘往的人流,直往大礼堂走去。在冬青树的枝叶荫影所装饰的人行道上,一对对情人悠闲漫步着,他们带着洞房花烛夜的心情来参加这个晚会。当匆匆从他们身旁过时,我微微感到一种神秘的紧迫。  ××女大的礼堂本来就很精致,今晚分外显得富丽辉煌。这个宫殿式的建筑有着朱红的圆柱子,金黄的彩壁,髹绘的蓝色凤凰天花板。到处插着织绢的五彩宫灯,到处堆着瑰艳缤纷的花篮,到处响起女孩子们的笑声。这些担任招待的女孩子们,一个个全打扮的花枝招展,以新婚伴娘的绮丽姿态出现在人们眼里。在金碧辉煌的光影里,在落日般鲜红的楹柱与楹柱间,这些女孩子们像蝴蝶似的在飞来飞去的,把贵宾们接到位置上。她们的动作轻盈极了,也新鲜极了,真是一条条刚出水的鲜鱼。
  来宾们不是西装革履的绅士,就是时装艳服的淑女,穿旧蓝布长衫的我夹在里面,委实显得很尴尬,不调合。望望别人,再看看自己,我不仅有点后悔自己的任性,不该穿这样一身破烂服装了。既来之,则安之。我只得硬着头皮,应付今晚的场合了。当我踏入礼堂时,女招待们连正眼看我也不看我一下,我绝不怪她们,我挟着琴,装作毫不在乎的向前走去,直走到最前排特别来宾席,才选了位置坐下来。这一席是专为招待贵宾及演奏者用的。  才一坐定,放下提琴。我就回转身来,开始巡视四周。在世界上,大约再没有什么能比婚礼中的新娘面孔更叫男子沉醉了。我既然是男子,照例也不免要欢喜欣赏这种面孔,今晚礼堂中,××女大的女孩子们几乎都有这种面孔,我得好好观察一番,也算不虚此行。穿蓝布长衫人虽然没有被美丽少女招待的福气,至少总有望望她们的福气吧。我一面想,一面当真开始“望”
  才望了不久,我就注意到一红衣女孩子。她像一座无底深渊,吸引住我的纷乱视觉。使我的全部心思投入了一个神秘的幻境。这女孩子穿一身大红天鹅绒洋服,宽宽的褂子,长长的裙子,大红绒襟衫结着红花领结,淡红丝袜配着褐红色高跟鞋。她整个装束就是一把红闪闪的火,给予人一种又强烈又燃烧的感觉。我一面望,一面想:“真奇怪!这女孩子为什么打扮得这样鲜艳呀!”我详细的端详她的脸,但她离我太远,又不断来回走动,我无法看清。我只看出:她的身材高高的,瘦瘦的,苗条极了,走起路来像白鸽子在天上飞似的,说不出的轻盈而叫人愉快。我一遍又一遍的瞭望她,我的眼睛像蔓藤似地缠在他身上。望着望着,我不仅痴痴想:“这样一个有着艳丽服装与身形的女孩子,会有怎样的一付脸孔呢?假如她的脸孔真是美,会美到什么样程度呢?假使她的脸孔很平常,甚至很丑陋,我又该作何感想呢?......”正在想着,我微微吃了一惊,她竟向我这边走过来了。我终于看清她的脸了。啊,天!这是怎样一付脸?!这又是谁给她创造的一付脸?!--这正是一付我所害怕的脸!这是一幅鹅蛋形的脸;一双又大又亮的眼睛像是两座又黑又深的地狱,透射出一片又恐怖又诱惑的魅力,叫你忍不住想堕落。与这两座黑暗地狱相对照的,是那片比罂粟花还鲜红的菱形小嘴,它是那样饱满、强烈、甜蜜、简直给人一种想“冲过去”的勇气。如果说这双眼睛与这张嘴是为害人而生的,那么,她的头发是为救人而生的。这头发浓极了,也黑极了,像一片黝黑的丰茂的森林,里面潜伏了无穷的和平与温柔,叫人驯顺的和平与温柔。唯一破坏这温柔与和平的,是髻边那朵鲜艳的红蔷薇花,这朵花簪插在这张脸孔上,似乎并不是一种装饰,而是一种警告:“哼,小心点,别碰我,当心那叫你流血的刺!......”
  一点也不假,有生以来第一次,我发现了这样一个绝顶美人,不折不扣的十足美人!从她的面孔表情上,我看出她的灵魂正和她的装束一样,红极了,也强烈极了。她整个人似乎并不是一片血肉,而是一把红毒毒的火,她走到那里,这火就烧到那里,她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震颤,都是火的飞翔,火的舞蹈。人可以从她身上呼吸到一种地腹溶岩的气味。我望完了,不禁在心里喊道:  “啊,好一个美人,简直是火焰的化身!任何接触她的人,都会给烧死的!”  正想着,不料她竟直向我走来,并且在我面前停住了。我看见她衣襟上的红绸子上面写着“总招待”。  一停下来,她并不看我,却用冷酷的眼光对我的蓝布长衫扫射了一下,接着用一种严肃的声音道:  “对不起,这是特别来宾席。你是罗先生的仆人吧,请你换一换位子,后面有普通来宾席。”  她一面说一面望了望我的提琴匣,意思好像是:“看在这提琴匣的面子上,我才对你这样客气,要不,哼!......”  听了她的话,我满肚子尽是烟火,我的第一个直觉是:“这简直是胡闹,她居然把我看成罗圣提的拿提琴的仆人了!我非教训她一顿,给她一个大难堪不可!”我正想发脾气,偶然间,我的视线竟与她的鲜艳眼睛遇见了。说也奇怪,一刹那间,像雷光石火似地,我满肚子的烟火竟消失的净光。我的第二个直觉接着产生了:“咳,和这样一个美丽女孩子吵嘴,给她一顿难堪,未免太不诗意了。人生本是演戏,她既把我看成罗圣提的仆人,我又何不照她所吩咐的扮演一番,和她逗逗趣?这女孩子实在长的太美了,我本没有机会接近她,现在她自动送给我一个演戏机会,岂不来的正是时候?......”
  计议既定,我当即站起来,连连向她说“对不起”,表示认错,跟着就提起琴匣,坐到后面普通席上。我的态度装得那样自然,丝毫未露出破绽,不由她的不信。我肚子里却暗暗好笑道:“一个女孩美丽与聪敏不仅对别人是危险,对她自己也是危险。智慧是一把两面刀,杀伤别人时,也就杀伤了自己。”  才一坐下,望着那红衣少女的背影,我又不仅微带恨意的原谅起她。按理呢,她对我这番无理,原也不能全怪她。过去她并不认识我,甚至也没有听过我的琴(我相信),她只知道有一个姓罗的会拉琴,而今晚又有一个姓罗的节目而已。至于我今晚的装束,也的确不太像提琴演奏者,把我看成仆役,倒也名副其实。此外呢,不仅她不认识我,别的女招待们同样也不认识我,负责和我接洽的是一位友人,今晚偏偏他没有来,会场里虽然也有几个熟人,但他们与××女大并没有关系,自然也就不会把我介绍给她们了。这样想着,渐渐的,我心平气和了。不过,我心中始终有点不能释然的是:“为什么一个女孩子看人时只看人的衣服,而不看其他的一切?假如英国皇帝的华贵制服穿在橡皮人身上,她是不是会与橡皮人结婚呢?究竟是人穿衣服,还是衣服穿人呢?......”  来宾越来越多了。礼堂渐渐满了,谈笑声像一团又一团的肥皂泡,肥大然而很空虚的飘浮在各个角落间,说英语和法语的声音,分外得意,每一个人都流露出最轻松的情绪,仿佛这个晚会就是热带夏季的海水浴,能叫每一根毛细管张弛得极舒服,夹在这些高贵来宾中间,我默默坐着,像个土老儿。我索性端坐不动,不向任何熟人打招呼,眼观鼻,鼻观心,让一种深沉的禅静淹没了我。偶然回过头来,向场中望一望,只觉得那红衣少女很活跃,满场子仿佛都是她的火红的影子,许多观众的视线全如狗咬尾巴,跟着她的影子团团转。  晚会的开幕时间终于快到了,红衣少女急匆匆地跑到我身边,有点傲慢又有点焦灼的问道:“已经快开会了,罗先生怎么还不来呀?他告诉你究竟是什么时候来呀?”  我毕恭毕敬的用仆人口吻答道:  “罗先生说是于六点半钟以前到,大约快来了吧!”  “您能不能打一个电话,去催一催他?”她带着点命令的声调。
  “他说开会以前一定来,误不了你们的事,您放心吧!”我回答仍然很谦虚有礼。  她冷冷瞪了我一眼,不再说什么,飘然走了  这红衣少女除了总招待的职务外,还担任司仪。不久,她仪态万方的走到台上,宣布大会开始,接着便报告节目。她的声音是那么俊美,你不相信它们是从一个人的喉管里就出来的,而以为是从一个金属乐器里流出来的  第一个节目是主席致词,其余就是教务长报告学校五年来的概况。接着就是女声合唱,钢琴独奏,女声独唱。  五个节目过去了,台上开始了口琴独奏。这个节目完了,就是我的提琴独奏。这时红衣少女忽然从台上跑下来,急匆匆的走到我面前,神色惊慌的道:  “罗先生来了吗?下一个就是他的节目!怎么办呢?......”在她的措词里,似乎隐藏了她的大部分感情,她好像不愿在一个仆役面前完全流露出内心的焦虑。  我微笑着安慰她道:   “您别急,罗先生已经来了。他正在门口和一个朋友谈话。他要我转告您,轮到他的节目时,请您尽管报告,他会直接上台来演奏的,误不了您的事,......”  “真得吗?”  才说出这三个字,她立刻似乎觉得有点失身份,便慢慢的点点头道:“也好!”接着,她傲然走了。
  不久,台上果然报告了我的节目,像回力球的弹射似地,台下立刻响起雷似的掌声。在热烈的掌声中,我挟着琴盒大模大样的从扶梯上走上台去。在经过那红衣少女时,我望也不望她一眼,便一直走到台中央。  我的习惯是这样,在普通应酬式的集会上,我向来不奏大曲子,只奏一些轻松可口的小曲子,叫听众听了高兴高兴,好像吃一块奶油糖似地。只有在我自己专开的音乐会上,我才拿出全副力气演奏最能表现我个人技巧的大曲子,特别给听众一个欣赏我个人才华的机会。因此,今晚的节目单上,我的提琴独奏只是一个小曲子,德国歌王修佩斯德的《小夜曲》。这样小小抒情曲,在这样的软性晚会上是最适宜不过的。可是,当我上台后,我突然临时向听众宣布:把节目略略更改一下,改奏孟德尔逊的《康塞脱》(音乐会曲),这康塞特一个大作品,本来专为开音乐会预备的,奏一次要二三十分钟。三年前,当我在上海第一次开个人演奏音乐会时,曾把它作为压轴戏。在许多洋大人面前,当我把这个大曲子奏完后,当场获得了最高的评价。没有一个人不祝贺我有一个最辉煌的音乐前途。本来,在任何所有的康塞特中间,孟特尔逊的这一个,或许是最美最潇洒了,它充分表现出孟特尔逊的雍容华贵的灵魂,从头到尾都弥溢出一种超人间的欢乐与高山流水式的愉快。我这时正当一种欢乐的年龄,人生哀苦对我完全陌生,我生活又很有点类似孟特尔逊,因此我奏这个大曲子时,自觉分外能沉没在孟特尔逊式的贵族情调里,它的每一个音符都是我最熟悉的兄弟姊妹,在未与它们见面前,我就早认识了。今晚,我有一种古怪的渴望,非奏它不可。于是我便开始演奏它。  我所以选这个大曲子,基本理由之一,自然要那红衣少女的刺激,我意思是:她既认为一个穿蓝布长衫的大只配“拿提琴”,我现在就不妨来一个“康塞特”给她看看。此外还有一个理由是:我虽然有点恨她无理,却又无条件的激赏她的美丽,如果借这样一个大曲子来赞颂她的美丽,倒也是一件极多情风雅的事。一个年轻男子,谁不愿“多情”一下,“风雅”一下呢?  我终于演奏了。
  我把我整个灵魂和思想放在琴上  从第一个音符开始起,全场就静下来。在墓园式的沉静中,只有我的提琴在响,一阵又一阵的琴音从弦上涌出来,像牛奶似地,涌现得那样自然,那样柔和,好像并不是我用手拉它们出来的,而是自有宇宙以来它们一直就是这样涌现的。弓在弦上跳着,蹦着、动着、驰着。一会儿是诗人散步,一会儿是三级跳,一会儿是百米短跑,一会儿是爵士舞,我的右手在弦上溜着冰,忽快忽慢,忽轻忽重,它所触摸的似乎并不是弦,而是少女的芬芳的肉体,少女芬芳的心,在每一个摸触里,包含着宇宙间最深沉的真理,最深沉的旋律,最深沉的欢乐与悲哀。奏着奏着,我觉得自己的肉体与灵魂整个解放了。我变成了一只最神秘的鸟,从青云飞上青云,从大气层飞上大气层。我的翅膀充满了全部苍穹,拥抱了所有的云彩。它忽然膨胀了,膨胀了,膨胀的和气球一样大,忽而又缩小了、缩小了,缩小得像一粒星子。我飞,飞,飞,飞,往前往后飞,往左往右飞,往东住西飞,飞过来,飞过去,飞不倦,飞不停,千千万万的声音在我心里响,千千万万的情感在我心里流,我没有眼泪,没有笑,只有飞,飞,飞,飞。--终于,我的翅膀没有了,万千声音也没有了,我从一个远远的梦中睁开眼睛,台下一阵轰雷式的掌声把我从梦中惊醒了。我这才意识到:曲子奏完了。  我向台下鞠了一躬。  台下卷起一阵狂呼声:  “再来一个!”  “再来一个!”  “ENCORE !”  “ENCORE!”  一阵阵掌声像潮水般涌起来。  一个美国少女提了一篮鲜花上来献给我。接着,××女大的校保与音乐教授也各献了我一篮鲜花。台下观众仍热烈呼着ENCORE,我心里暗暗笑着想:“想不到穿蓝布大褂的也交好运了!一个人的运气变化得多快啊!”  为了酬谢观众的厚意,我又奏了个不大不小曲子,修佩尔特《圣母颂》。在所有《圣母颂》中,这是最能叫座的一个,今晚我是把全部看家本领拿出来了。  奏完《圣母颂》,观众仍高呼ENCORE,掌声仍一阵又一阵的涌起来。我没办法,只好来了个轻快的《匈牙利舞曲》,奏完了,掌声仍雷样的响,但我挟着琴直奔后台,不再报命了。
  当我经过扶梯,预备“下台”时,偶一抬头,迎面正碰着那红衣少女。她看见是我,立刻冷静地停下步子,很冷静的仰起头,用一种极古怪极深沉极神秘的眼睛狠狠瞪了我一下。在这一“瞪”里,我咀嚼到整个一座海洋所蕴蓄的意义与滋味,如果我是一个“感情古董家”,这意义与滋味至少可以供我玩赏一辈子。  但我当时装的什么也不懂,若无其事的然而极骄傲的回瞪了她一眼,接着,我昂首挺胸,极傲慢的踱下台。  一场喜剧就这样演完了。  谁又知道这喜剧究竟是不是喜剧?    几天以后,从朋友的谈话中,我探听得这个红衣女子叫黎薇,她的父亲是有名的外交官,曾在外国驻驿过很久,稍微在政界混过的人,没有不知道他的。黎薇从小就生在外国,跑过很多国家,直到十三岁才回来。她本来在上海一个教会大学念书,因为父亲去年来南京任职,这个寒假才转入××女子大学,读二年级。她的美丽不仅是一种外形,也是一种风度,一种个性,她跑的地方多,见过许多大场面,与各式各样的达官显贵接触过,深厚的社会经验天然帮助她养成一种超人的潇洒,海洋式的宽大,山岳式的高贵。她并不有意想表现“什么”,但她举止间自然就表现“什么”。她并不希翼掌声,但掌声却一天到晚包围她。从她出现在××女大的第一秒钟起,女大的皇后席命定是为她设的。有一个女同学向她开玩笑道:“自从你入女大后,全校的女子都立刻变成了男子,只剩下你一个女人了!”  朋友们在介绍她以后,对我说了个小笑话:  “追求她的男子,如果编起队来,至少有一连人,在全世界军队中,再没有比她更光荣的连长。这是荣誉连。你愿意加入这一连,当一个荣誉兵吗?”  我笑着道:  “谢谢。我现在只想做老百姓,看这个荣誉连每天做早操,演习白刃战,等到我加入时,这个光荣连长可能只剩我一个荣誉兵,到那时连长也就等于一个兵了。”  说完了,我们都大笑起来。
  在这场谈话的两个星期后,一个星期天,××基督教堂的唱诗班做礼拜。举行合唱,请我去用琴伴奏。我穿上崭新的西服,打扮得像个花花公子,开着自己的汽车去了。  一下汽车,才踏入教堂,迎面便走来一个极美丽的黄衣女子。  你说是谁?  正是黎薇!  她显然也是唱诗班的一员,特来参加合唱的。  那天晚会上的她,在灯影模糊下,有一种朦胧神秘的美,好像是一个猜不透的谜。今晨,在明亮阳光下,遮盖着她周身的那层暧昧暮纱揭去了。她的肉体与灵魂的美像一个原始野人,赤裸裸地整个暴露出来。我这才开始发现:她的美不仅是凝固性的,也是流动性的。她的西班牙型的脸孔,虽然有着画面美,但在这画面上,却还渗透了另外一些活泼泼的东西。仿佛日光被海水渗透过似地。这点东西,自然很难给她一个名字,一定要给,我只能叫她作“感情”。这是一个有大感情的女子,她外表的冷静只是火山口的外壳,专用来掩饰她内在的火热的;这种火热,在初夏的朝阳光里,更有意无意的闪露出来。许多朋友都告诉我:她平日骄傲极了,冷酷极了,在男子群里,她一直保持着女皇的姿态,仿佛连风都不该吹动她的头发似地,可是,我的眼睛告诉我:这个女子的傲慢并不是她的本性。我这个推断不久就部分的证实了。  当我和她面对面遇见时,我原想装作没有看到她,冷淡的转过头,径直向教堂里走去。转而又突然想:“对于一个美丽女孩子,还是宽大一点好,那天晚上,我己对她开够玩笑了。今天不该再给她难堪了。”这样一个思想闪电般起来后,我立刻停下脚步,抱住琴,用外交家的最优美的姿态向她弯弯腰,以最温和的声音对她道:  “您早!”  我脸上堆满了笑容、好像我整个生命就为了创造笑似地。
  她一看见我,像那天晚上给我的最后一瞪一样,大眼睛里立刻又闪灼起一种又古怪又神秘又深沉的光彩。她似乎没料到会在这里遇见我。我的温柔的姿态和声音与笑容,多少给了她一点奇怪的影响。她用大眼睛高傲的望着我,忍不住点点头,微微笑着向我答礼道:  “您早!”  在这短短的镜头里,我隐约看出她灵魂的另一面。  礼拜不久开始。唱诗的时间不过半点多钟。唱诗一结束,我就挟着琴,走出教堂。快到教堂门口时,偶然回头向黎薇那面望去,发觉她也正在望我。我们的视线一接触,她的眼睛像受了个电击,立刻转开去。  这一天,回到家里,我躺在长长沙发上,望着窗外的蓝天,笑了很久。我一面笑,一面想:“傻子永远在演戏,聪明人永远在看戏,只有天才才身兼演员与观众两职。我究竟是傻子呢?是聪敏人呢?还是天才?傻子和聪敏人终生都可以得到幸福,只有天才倒霉一辈子!”我一面想,一面站起来,打开提琴匣,取出琴,用最旖旎的情绪奏了一曲“夏季最后的一朵玫瑰”,奏完了,我用琴弓在空中画了一朵蔷薇花,画完了,我轻轻的笑了。  放下琴,我走到花瓶面前,从瓶里取出一束蔷薇花。这束花是前几天特别买来,供奉在客厅里的。我轻轻吻了吻粉红色的花瓣,擦了根火柴,点起来一根白色烛,把一朵红花放在烛光上,燃烧着它的粉瓣。烧完了,我苦笑道:  “我的生命不需要任何一朵蔷薇花来点缀!”
  这一天以后,说也奇怪,我和黎薇相遇的机会,竟一天比一天多起来,几乎每隔一两个星期,我们总要碰一次面。不知道命中注定呢?还是巧合,凡是南京大集会,只要她到,我也常到,只要我到,她一定在场。当我奏完琴,向她飞去一眼时,她总要回报我高傲的一瞪,叫我又愉快又害怕。不过,我们虽然常常碰头,却很少讲话,通常仅限于点点头,招呼一下,最多不过交换一两句“您好!”“您早!”之类的应酬话。我们似乎有意要回避什么,抑制什么。在我们中间,仿佛早已订立了一种不成文的条约:约定不说什么,不表示什么,谁说,谁表示,就是一种罪行。这一条约原本订立的很神秘,很偶然,日久月长,待变成一种牢固的习惯后,即使我们真有互相谈话的机会,我们也躲避了。凡是有她谈笑的圈子,我一定不加入。凡是有我高谈阔论的场合,她一定也退出。到得后来,这种古怪情形竟引起别人的注意,但当事人的我们却始终处之泰然,好像自有宇宙以来,上帝早就规定不许我们多说话似地。  在南京的社交界,黎薇这时已成为一朵朝餐阳光夕食露水的鲜花,她的光华覆照之处,没有一个男子不向她低头。她长得美,穿得美,谈得美,有好家世,有好学问,有好风度,没有男子有拒绝她的理由。在一些跳舞会上,只要她一出头,年轻人便一窝蜂似地涌到她四周,一个个脸上都流露出哈叭狗的神色。每看到这种神色,我心里就抑制不住的发生厌恶,好像看见自己子女偷了别人东西似地。在这种场合里,我对黎薇分外显得骄傲,冷酷、满不在乎,我要向她证明:天下男子并不都如她所想得那样大廉价。......  说到这里,我得谈谈自己对女人的态度。  我生活原则是:“七分事业三分女人。”这里所谓事业,指我的医学与音乐,这里所谓女人,代表一种纯粹友谊。我对于女人的兴趣,与其说是生物学的,不如说是美学的。许多男人很重视和女人睡觉,把它看成一件大事,认为这是爱情的最高结晶。如果这个理论能圆满成立,那么街头上的野狗最懂得爱情了。公狗是一遇见母狗,除了睡觉,再没有第二个观念的。我的恋爱观念自然和这类男人大不相同。在我的眼里,我总把女子看成自然品,看成静静的植物,素食的禽鸟、看成花树草木,鸽子画眉。摘一朵花放在瓶里,捕一只鸟关在笼里,不仅不人道,也不美丽。我宁愿看花开在园里,看鸟飞在天上,不愿看花开在我手上,看鸟走在我肩上。我很少带行动意味看女子的肉体。一个女子的肉体美只有和精神美溶混一致时,我才注意它。我欣赏一个女子的肉体,与欣赏希腊雕刻维纳斯裸像,并没有多大区别,我的欣赏的着眼点完全是美学。基于这种能度,我认为男女的关系也是一种美学,一种艺术。男女的接触正像琴弓与琴弦,接触得越微妙,越自然,越艺术,发出来声音越动听,越和谐。在我的客厅里,也常常出现一些美丽小姐,但我只和她们保持一种纯粹的友谊,一种美学的关系,仿佛她们只是一些风景画,一些浮雕,来装饰来美丽我的客厅的,我把女子看成一种装饰,许多人,或许会反对的。其实,普天下,有哪一样存在的不是装饰。推而广之,政治家的通电宣言,外交家的条约协定,又何曾不是一种装饰?不同的是,在这一切装饰中,女人是超越一切的最高装饰而已。  我对女子的感情,即很少生理意味,它们自然不会狂热。在我的一生中,没有一个女子(即使是最美丽的)的美能给予我一种大风暴的影响,叫我的感情起翻江倒海的作用,像法国浪漫派作家所谓的爱情一样。我常常想:“只有在一种情形下,我内心的火才能真正冲出来,燃烧得像个毁灭体。这条件是:一个最美慧的女子用整个生命来爱我,无条件的爱我的一切长处和短处,表现出一种令人不能忍受的痴情。一个平凡女子无条件的爱一个人并不难,难在一个最美慧的女子爱一个人而不讲条件。假如有一天我碰见这样一个女子,我当然得把我的全部生命交给她。”
  根据上面的理论,在目前情形下,我对黎薇自然不能有进步的接触。第一:她现在正是社交界的宠儿,年轻人心目中的上帝,在她的身旁,早充满了一队又一队的俘虏。她骄傲这一队又一队俘虏,正像非洲黑色土人骄傲颈上的一串串珍珠宝石。在这种骄傲下,她不会轻易来牵就我的。第二,她既不能牵就我,我也未必牵就她。我并没有牵就她的必要。她虽然很可口,很动人,但我并没有占有她的欲望。我所发生兴趣的,只是她的纯粹的美,对于这种美,我只要远远的对她望两眼,就很够了,并不需要我怎样太接近。对于她的美,我既然只能报欣赏态度,就不会崇拜,更不会发迷,自然就不会受她的支配,作她的奴隶。第三,从经验上,我知道,对付一个骄傲女子的最好武器就是骄傲。假如她对你说:“将来我要做全世界的女皇。”那么,你不妨回答她:“将来我要做整个太阳系各行星的国王。”第四,这或许是一个最大的理由了,我的事业心很重,我总希望事业所给予我的安慰,还过于女人所给予我的。我常常想起培根的话:“一切伟大而有价值的人,(凡可以记忆得到的,无论古人今人,)里面从没有会迷入恋爱而达到狂热的程度,可见伟大的精神和伟大的事业是不容许这种不健全的热情的。”  就这样,三年过去了,我和黎薇虽然见过七八十次面,却从没有谈过三五句话以上。骄傲与自尊是一道栅栏,拦住了她,也拦住了我。  曾经有好几次,我们有攀谈的机会,但我都故意回避了。  一次是在后湖露天音乐会。那是一个仲夏季的夜晚,一个用银子编织的夜晚,月光像千万只白色翅膀似地飞在地面上。我用最轻快的情绪,奏了两个《小夜曲》,奏完了,在人们掌声中,我独自隐避到柳树荫影里。我斜倚着柳干,望着湖面的潇潇洒洒的目光,不仅陷入沉思中。猛抬头,我看见一个白影人形向我这边移动着,越移越近,越移越近,终于停在我三尺外的地方了。我仔细看了一眼:正是黎薇。她用那深沉的大眼睛注视了我一下,轻轻对我说道:  “晚上好!”  “晚上好!”我也用最谦恭的口吻回答她。  答完话,说不出是什么一种行动,我突然掉过头,提着琴,向远远的另一棵柳树走去。望也不望她一下。
  另一次是在一个跳舞会上。那天她似乎很倦,伴舞了三次以后,就退到茶座上休息,不再接受舞男们的请求。那天我的精神也很不好,只跳了一次,就退下来了,做一个旁观者。我和她的座子很近,只隔一张桌子。她向我招呼了一下,我也招呼了她。不久,她以交际家的姿态走过来,坐在对面,望了我一眼,轻轻问道:  “罗先生,您为什么不跳舞?”  “谢谢!黎小姐,我身体有点不舒服。”  说完了,我垂头沉思,望也不望她一眼。  相互约莫沉默了五六分钟,我突然站起来,很有礼貌的对她说:  “对不起,黎小姐,我有点事,先走了!”  她用一种古怪的眼色怔怔瞪了我一下,没有说什么。在她的眼里,自然有很多很多东西,但我却顾不得了。  另外还有一两次这样情形,我始终表现出同样的冷淡。这在别人看来,当然是一件怪事,但在我,却认为很自然,很应该。我这样做,这样表现,完全遵照我内在的要求,内在的声音,一点也不虚伪,不做作。    三年后,初夏一个礼拜日的早晨,阳光像一个初识恋情的少女,满身鲜艳的跑到我的庭院里,阳台上。阳光太可爱了。她简直叫我好笑,叫我想乐。我决定好好享受她一下。我和仆人把钢琴抬到阳台上,阳光里。我洗了一个冷水浴,换了一套白色的装束,白色的衬衫,白色的裤子,白色的皮鞋,连裤带都是白色的。我觉得白色最配合早晨的情调,更配合阳光的情调。我坐在沙发椅上,开始弹一些象征早晨愉快的小曲子。在我旁边,预备了两大玻璃杯新鲜的冷羊奶,每弹完一个曲子,我就深深地呷一口,让冰凉的乳白色奶液流到我的被乳白色装束所包裹的肉体里,我的整个身子落在阳光里,新鲜的空气里,包围我的一种奇异的温暖,给予我一种又刺激又舒服的肉感。园子里有丁香与玫瑰的芳香,这香气如烟篆似地枭散出来,静静飘在我身旁,飘在钢琴的四周。布谷鸟在洋槐树叶间咕咕鸣叫,鸣声点缀在钢琴声里,好像是英吉利横笛的伴奏。当我手指在键盘上飞跃时,一只燕子来回在我头上飞翔,唧唧呢喃,仿佛是一尾长了翅膀的鲤鱼。我弹着弹着,忘记了一切,忘记了自己,整个身心溶化在音乐和阳光里。  一阵电铃声突然响起来。  我听见开门声。  我听见一个少女的银铃似的声音:  “罗先生在家么?”
  我立刻离开钢琴,走到阳台旁。向下望了一眼。我还没有望完,我突然有点莫明奇妙的有点紧张起来:“啊,是黎小姐吗?请上楼来吧!”  不到一分钟,一个浑身白色夏装的少女站在我面前:正是黎薇!  三年来,这是她第一次来找我,也是我们第一次私人相会。  朋友,你可以想得到:我当时是多么惊讶,也多么愉快。一个比女神还高傲的少女,在经三年的长时间沉默后,像奇迹似的,终有一天自动投现在我面前。这不仅别人意料不到,我自己也意料不到。不过,我虽说惊讶,实际上却又觉得很自然。在我经验上,我似乎早已预料到,总有一天,我们会有近一步的接触。这个接触究竟以怎样形式开始,我虽然还不能确定,不过在内心上,我已经确信总有一天我们终会发生一点友谊,而又是一种不大平凡的友谊。现在,今天早晨,在明亮的太阳光中,这点友谊似乎是正式开始了。我禁不住对她的脸孔望了一下。在阳光的映照中,她的两颊红极了,好像是秋季的红熟果实。她的一双大眼睛闪亮着灼人的光焰,仿佛要把我投到一个大陷阱中。她婷婷站着,一动也不动,仿佛是一尊大理石雕像。庄严极了。冷静极了,也动人极了。这种超人的美丽,我觉得很有点忍受不住。  “请坐!”我指了指一张椅子,半命令的对她说。  她用那又大又黑的眼睛深深地瞪了我一眼,并不接受我的命令,却踱到钢琴旁边,翻了翻琴架上面的乐谱,半有意半无意的道:  “在弹琴吗?对不起,我打搅你了!请继续弹吧!”  “没什么,随便弹了玩。初夏的阳光太动人了,这种阳光是需要音乐来赞美的。--您不坐吗?”  我第二次指了指旁边的小沙发椅子,请她坐下。  她坐下了。  “您抽烟吗?”我递了支烟给她。  “不,谢谢。”  “一个美丽女子应该能抽烟的。这可以使她的美丽显得更结实一点!”我点起二支烟,深深吸了一口,轻轻吐出蓝色的烟丝,微微笑着说。  “这也算是真理吗?”她微笑着问,态度中带了点讽刺。  “是的,这也算是真理。因为一个女子应该美丽,这就是真理,凡能帮助女子美丽的,也就算是真理!”  她傲慢的笑了笑,带着几分讥讪道:   “在这样美丽的阳光里,谈这种冷硬的真理,您是不是觉得有点不合适?有点不大像真理?--嗯,对不起,现在我要跟你谈点正经事。”  我手执香烟,在空中画了半圆圈。轻轻笑着道:  “正经事也好,真理也好,二五反正等于一十,有什么了不起的分别!”我伸直腰肢,很严正的道:“好,你愿意谈正经事,我们现在就正式谈。什么事?”  “我想跟您学提琴!”她冷静的说。  “您,也要学提琴?”我装作不相信的神气。  “是的,我学提琴!”她仍然很冷静地说。  “学提琴是一件很苦的事哪!”我故意用对小孩子的口吻说。  她不高兴的望了我一眼,傲慢的道:  “苦是我的事,教琴是你的事。如果我还没有记错:我记得您这里是收学生的。每一个付了学费的人,都有要求你教琴的权利,是不是?”  “那我也要看什么人!并不是每个付钱的人都可以做我的学生。正像并不是每一个付钱的人都可以押中头奖。”  她突然站起来,向我点点头,冷静的道:  “照您这种说法,我们没有什么可谈的了,好,再会!”  她向楼梯口走去,没有走几步,我就稍稍抬高嗓子在后面道:  “黎小姐、您能不能回来容我讲一句话?”  她在甬道上停下来,望着我道:  “一句话?请说吧!”  “能不能请您回来,仍旧坐下?您这样子,未免叫我们之间显得太紧张了。”  我微笑着,用很诚恳的语调道:“首先,我要向你致十二万分歉意;我刚才无意说出两句话,竟然叫您那样生气。无论如何,您是客人,我是主人。您,由很远的地方来看我,希望从我学琴,这总是我很大的光荣。权利也好,义务也好,这都是名词之争。世界上最无聊的莫过于名词了。在名词上打架的人,都是双料的傻子。我们自信都是比较聪明的人,当然不会在名词上翻跟斗。说句良心话吧:您如果愿学琴,我极愿意效劳。可是,请别提‘教’与‘学’,更别提‘老师’与‘学生’,以我目前的音乐素养,我是不配教任何人的,更何况是您全南京最美丽最聪敏的小姐?只要您对提琴有兴趣,您随时都可以来,我随时都可以和您共同研究。好,我的话说完了,这似乎不只一句话了:我向您致谦!”  她听完我的话,微笑一下,微微收敛了刚才的傲慢态度:  “您这里教琴,不限定时间,随时都可以来?”她有点惊疑的问。
  “那也要看什么人。一般人都是下午和晚上。您当然是例外!”  “为什么‘例外’?”  “我对您是应该多效一点劳的。在南京城,崇拜您的人太多了,我自认还不够资格崇拜,但有机会能为一个群众所崇拜的人效点劳,我总是很愉快的。”  “我想我可以不必‘例外’,我愿意和普通学生一样。”  “随你的便!不过,每天下午和晚上,这里的人多一点,很乱;你如果欢喜热闹,不觉得厌烦,不妨夹在他们中间。如果你愿意清静点,最好是上午;每天上午,我这里没有什么人。”  “那么就是上午。”  我们旋即决定:每星期二星期日上午九时至十时,她来学一点钟。  “我现在应该先付多少钱?”她取出钱箧。  我笑着告诉她:“我这里教琴的规矩是:月底付款,学生认为教得好,学得好,才付钱,教不好,学不好,可以不付钱。”  “至于您呢,即使您认为教得好,学得好,还不成。必须我认为自己教得真好,您学得真好,才准您付钱。否则,我不但不能收您的钱,还要出利钱哪!”  我说了这些话,她禁不住望了我一眼,微微笑了。  这一天,黎薇走后,我沉思了很久  我的直觉告诉我:从今天起,我的生活里添了点新东西。黎薇的来访,就是创造这新东西的主要因素。从经验上,我知道一个骄傲的少女不流出感情则已,一旦流露,这感情一定是可怕的强烈,可怕的雄壮,对于美丽的女孩子,骄做本是一种必不可少的装饰和武器。一个女子需要骄傲。正像一个国王需要皇冕,一只甲虫需要保护色一样。这骄傲一方面提高了她的美丽的崇高性,一方面是一种防卫男子的武器。不过,这种骄傲是受时空限制的。当她正是少女,美丽像春花般的鲜艳娇嫩时,这是她的骄傲高潮期。当她变成妇人,美丽渐渐退色时,她的骄傲就退了潮。当她在大庭广众间时,她最爱骄傲,当她和情人单独相处,特别是关在寝室时,这骄傲立刻就变成出奇的温柔。越是骄傲的女子越懂得温柔。我对于女子的骄傲作如此的哲学看法,对于黎薇当然也不例外。在我的理论中,黎薇骄傲的很正当,很应该。当一个人站在一群狗当中时,人怎能不对狗骄傲呢?当一群男子摇着尾巴随着黎薇团团转时,她怎不向他们骄傲呢?对于我,她的看法当然有点不同。在南京,在她的朋友中,唯一从来未向她低过头的,只有我。三年来,我从没有对她稍露喜色,稍示温驯。仗着这一点,我才能博得她较高的评价。根据这一个评价,她今天才上门来找我。假如我能利用她这点好感,日久月长,难保不会有新的发展。想到这里,我自然说不出的兴奋。,
  结局很伤感
  可是,还没有兴奋完了,我又不禁忧虑起来。我知道,像黎薇那样历世很深的女子,轻易不会动情感的。她现在来找我,显明是一种藉口:要认识我。一个骄傲女子征服了许多男子后,她的野心会一天比一天大。凡她所认识的男子,仿佛都必须跪在她面前,吻她的脚,她才心满意足。在这种征服中,她似乎有意布置了一道鱼网,让所有男子先后投入网中,一网打尽。一旦她发现其中竟有一条鱼漏了网,她想尽办法,也要把这条鱼捉回来,送进网;不这样,她觉得尊严受了伤,她的自信失了基础。对于黎薇,我很可能是这样一条漏网的鱼。她自动来接近我,与其说是出于感情,不如说是出于好奇。这种好奇心理是:“瞧,这个男子真奇怪,别的男子都以吻我的脚为荣,他却连我的脸也不屑看一眼。他有什么理由这么傲慢呢?难道他的心真是铁石做的?我现在非要探一次险,探探他竟究是铁人,还是肉人?探探他究竟是能征服,还是不可征服的?”假如黎薇真抱着这种态度来接近我,那我就特别谨慎,小心别落入她的圈套。  我沉思了很久。从男女的关系上,我似乎明白了另外的许多事。我苦笑了。  从第二个星期起,黎薇当真来学琴了。  每一次她来,总比预定时间早十几分钟,风雨无阻,从不缺席一次。她学得很认真,很仔细,无论从哪一方面说,都是最模范的学生。她私人练琴的时间并不太多,但预定的功课,她都能做完。对我教授的,我的每个字,每小动作,她都耐心捕捉,详细咀嚼。看她那种诚挚神气,谁也不会相信:在另一个时候,她会叫成串的男子跪在他面前。
  每次她来时,她的装扮总特别新鲜动人,好像并不是来上课,而是来赴跳舞会。我看得出来:她的装扮,大部分为了我。她要吸引我,媚悦我,叫我屈膝在她的美丽面前,叫我为她的艳容发痴发魔。我和她在一起,又愉快,又烦恼。愉快的是:她是那样美,像一个活动的迷人幻景,给予我狂热的刺激,狂热的鼓舞,我从头到脚沉浸在她的“美”里面,像麋鹿赤裸裸的沉浸在泉水里面。烦恼的是:她太美了,这种美不是常人所能忍受的,我即使把她看成一幅画,一个浮雕,一片风景,也抑制不住想匍匐下来,赞美它们。然而这一“想头”我只能埋藏在心的最深处,在神色间,我丝毫不敢表现什么,也不能表现什么。只要我表现心头思想的万分之一,我就会遭遇到一种可怕的惩罚,我将听到一个高傲的声音道:“哼,看你外表这样坚强,内里到底不过如此,还不是我那荣誉连的小兵,我玩够你了!我看见你的可怜相了!滚开!”  初学提琴,最先得讲究姿势,其次是弓法,手指部位,为了校正她的错误,我的手指难免要接触她的手和臂。每一次接触时,她的眼睛里总闪出一点红光,这红光掩饰了她所有的骄傲。这时,她的脸上霞样地放光,香极了,热极了,媚极了。从这片光彩里,我看透她的纯洁的灵魂,她的雪白的处女的心。尽管她高傲,她老练,她世故,但少女总是少女。这种少女的纯感情,比哈密瓜还甜,还可口。我对她望着望着,似乎并不是望什么,而是在咀嚼一只最甜最甜的果子。  在上课时,她很少说话。有时我故意和她说点笑话,她的答复简洁极了,也冷静极了。她一直用一种又高傲又温和的态度对付我,叫我感到她是一个女皇,一个公主,一个神圣不可侵犯的神像。一下课,她立刻回去,很少停留。  一个月过去了,我们的友谊很平静:纯粹止于师生关系。我从未想象我们将来会怎样怎样。在我的观点上,我虽然很欢喜她,但我所有的只是书本上的一种感情,而不是现实生活里的感情。我欢喜她,只因为她近于我的美的理想。我理想中美的典型,美的规律,现在似乎借她而表现了。我对于她的爱,是一种最纯粹的同情,最清洁的幻想,同时还渗杂有若干宗教意味,等于自我牺牲方面的。为了尊敬她,为了防范自己,我不能不走这样一条又艰苦又神圣的路。我对女子本无私念,更缺少占有欲,我注重女子的魂,远过于她的肉;我爱女子的精神,远过于她的形式。在女子面前,假如我有一种玩世不恭的态度,那是一种防御,而不是一种攻击。我的生活信条之一是:绝不以女子为敌人。在这一情形下,我对于黎薇,天然会采取母性的态度,我看她如慈母看子女,和她接触时,我的玩世方式与半流氓态度,只是一种掩饰,遮盖我内心对她的情感,正像她以骄傲为掩饰一样。  在以后几个月中,一天天的,我对黎薇的态度是确定了,我有一个野心,要向她证明,男子并不都如她所想的那样卑鄙自私。在这个社会里,一般男子给予女子什么,(无论精神上的,或物质上的。)总要取得什么。但我应该是最少数的例外。我会把我全生命给一个女子而丝毫不想取得什么,甚至她的一言一笑。我现在所献给黎薇的友谊,正是如此。我要尽可能爱护她,帮助她。在形式上却又丝毫不显露什么,表示什么。  为了实现我的恋爱观,在和黎薇的交往中,我尽可能显得纯洁,自然,诚恳。这三个特点,当我们参加任何集群时,发挥的最为显著。许多人在一起玩时,大家都以黎薇为中心,或可能卖弄自己,表现自己,仿佛是在演一出极卖力气的戏。这种时候,我总躲在一旁,很少对黎薇说什么,做什么,最多不过微笑而已。但当我发现她被他们烦扰得有点厌倦时,我会轻轻走过去,很温柔的问她:“怎样?感觉疲倦吗?你该休息一下了。”如果是夏天,我会叫人送她一把扇子;如果是冬天,我会叫人递给她一杯红茶;如果是流汗,我传给她洁净的手帕;如果她不舒服,我会为她预备最适用的药品;如果她疲倦,我给她一杯葡萄酒;如果她头晕,我把汽车开的特别慢;如果她怕太阳,我把墨镜借给她;如果她心烦,我会讲笑话或奏琴为她消遣......。这一切零星服务自然并不难,难在时机适当,态度适当。当我照顾她时,她能从我身上呼吸到一种母爱,一种纯人与纯人之间的同情。在一个大集会里,许多男子恶俗的纠缠她时,她不由而然的就想到我,愿意躲在我身边,受我的荫庇,受我的保护。她或多或少的已感到:在她的友谊圈里,只有我是无私的,给而不取的。
  半年过去了,我们的友谊始终很普通,很平凡;但在这普通与平凡中,却又存在了一点不普通,不平凡。我们从来未正式相互表示过什么,一直保持着严正的师生关系,不过,在这拘谨与沉静中,我们说不出的觉得接近,默契。  在这半年中,除了授课外,我从未单独找黎薇,只有在集会上,群体活动中,我们才有见面机会。我这样拘泥形式,是在向她表示:“尽管我怎样尊敬你,膜拜你,但我绝对保持尊敬的立场。你可以觉得我的谈笑诙谐,玩世,但我行为却最规矩,最守本分。”我知道:行动上的一分严肃,还胜过嘴巴上的一百分道学。  这一年的秋天,一个星期日,授完课了,临走时,黎薇突然例外的向我提起一件事:  “罗先生,今晚我父亲想请你吃饭,饭后有一个小跳舞会,您可以赏光吗?”她平静的说,语声中却充满了期待。  “您父亲请我?--”我有点惊疑。  “是的,他早就想见见您了!”  我稍稍踌躇一下,旋即允了她的约。我的态度显得很爽直。  “谢谢您。”她微笑着,向我点点头。
  这一晚,我打扮得一身新,去赴黎薇父亲的约会。这还是我们初次见面。  她父亲是一个极干练的老人,举止间不脱外交家本色,圆滑而庄重。她母亲是早期中国女留学生之一,受过西洋文化熏染,谈吐动作非常高贵优美。其实,不必与他们相见,我早就能想象得到他们的娴雅风姿,华贵派头。像黎薇那样一个崇高的灵魂,如没有良好的家庭教育长期培养,绝对不会产生的。我所略略感到不安的是,在这一对老人的态度土,我发现一种相当深的门第观念,大约受了英国人的影响。我听说他们在英国住的时间最久。  晚会席上,没有另外人,纯粹是家庭式的小聚会。谈话中,黎薇父母对我很谦恭有礼,招待得也极是殷勤。他们表示:对于我的医学和音乐,早就崇仰不止,希望我能做他们最忠实的朋友。她们又说,黎薇年纪轻,阅历浅,在教育上,我得多多指导她,督促她,把她当作自己的子女。我们谈了很多。越是听他们谈,我越是尴尬。按照他们的口气,黎薇已成为我的晚辈,我对待她,应该像对朋友子女似地,加以周密的爱护,正直的扶掖。我想:“也好,我对她的关系,本是超然的,宗教性的。你们这一说,我原先对她的态度,是更确定了,更牢不可拔了。”  晚饭后,休息片刻,在他们的大客厅里,开始了一个跳舞会。这时客人已陆续到齐。参加这个跳舞会的,有十几对男女。  黎薇的母亲弹钢琴,我的两个学生拉提琴,另外一个青年人吹小喇叭,简单的跳舞音乐不费事的凑成了。
  带有梦幻性的舞曲响起来,柔美的旋律游泳在淡青灯光里,大客厅里充满了蜜与奶汁的芳香气息。华尔兹是潇洒、温柔的,它以一种特有的华丽情调叫人醉,叫人幸福,叫人愉快。在所有华尔兹舞曲中,司特拉斯的最是香艳,最是精脆,最是甜美,这“华尔兹之王”好像是我们的最好朋友,站在一边,轻轻的笑着,望着我们跳舞,沉酣在他的华尔兹里。  从第一个舞曲起,黎薇就把臂膀递给我,这以后,她一直伴我跳,不接受任何人的邀请。在蓝色的灯光下,我轻推着黎薇,蜻蜓似的回旋着。当我的胸脯子偎贴着她的软软酥胸时,那一种麻痒痒甜绵绵的感觉,真叫我全身发酥发软。我仿佛并不是抱一个人,而是拥抱一个天鹅绒物体,经它绵柔一接触,我浑身上下没有一点不轻松,不舒服。我的骚动性的神经,仿佛也经熨斗烫了一遍,烫得平平的,齐齐的,再没有一线绉纹。跳着跳着,我禁不住轻轻笑着,在她耳边道:“黎小姐,我们认识三年半了,这还是我们第一次跳舞。您现在有什么感觉吗?”  “您现在有什么感觉吗?”她反问我,回报我一笑。  我注视着她的脸,笑着道:  “我现在感觉很神秘,很微妙。我仿佛并不是抱着你,而是抱着一只天鹅翅膀,这天鹅翅膀从碧霄飞越碧霄,飞、飞、飞,把我带到一个不可想象不可思议的境界。霓幻极了,也美极了。--你正是一只美丽天鹅,你的手臂是翅膀,”停了停,我笑着道:  “好,我说完我的感觉了。你呢?”  她不开口,只是轻轻笑,有好一会,她才笑着道:  “我的感觉和你一样,很神秘,很微妙--还是不说的好!”  几次舞过去了,她始终只陪我跳,我忍不住问她道:“你不陪他们跳吗?”  她用冷静的神色瞪了我一下,傲然道:“我有一定陪他们跳的义务吗?”  “这不是义务,这是习惯。今晚你是主人。主人总该殷勤招待客人的,是不是?”  她鄙夷的撇撇嘴,傲慢的道:“不,他们并不是我的客人。今晚的客人只有一个:你,我为了陪你跳舞,才举行这个舞会的。”  接着她向我补充:过去这些年青人常有跳舞机会,他们是老舞伴,我却是第一次。她今晚必须把全部时间给我。  我望了望她傲慢的脸色,轻轻笑道:“你对他们为什么那样傲慢呢?”  她脸上出现女神的庄严冷冷道:“对于那些崇拜傲慢的人,我有义务给予他们傲慢。”
  最后一个华尔兹跳完了,已是十点多钟,大家都在休息,准备回去,我走过去,向黎薇告辞。她用神秘的眼色望望我,半央求半命令的道:“不,你等一会回去,现在陪我去喝一点饮料--跟我来!”  不等我首肯,她就把我带到另外一个房间里,看房间的布置,我猜是她的书室。  在一个铺着花绸布的圆台上,放了两瓶德国黑啤酒,两盘最精致的奶油点心,以及两盘美国桔子和梨。  她打开了瓶塞,注满了两大玻璃杯啤酒,递给我一杯:“来,我们喝一杯酒!”  她举起杯子和我碰了一下,一口气饮下去。被她豪爽所威胁,我不由自主也举起杯子,一口喝尽。
  这是最高层次的追女孩子!
  上世纪三 四十年代就有如此的小资情调,令人羡慕啊!
  我好奇怪的望着她:脸上涌泛起一片特殊红光,这片红光,三年来,我从未在她脸上看见过。这红光美丽极了,也强烈极了,它代表一种冲动,神秘的意志。在我的眼里:她现在已不是个女孩子,而是一片又美丽又恐怖的地狱,叫我又沉醉又害怕。  “你过去很喜欢喝酒么?”我问她。  她摇摇头:“不,我从来没喝过酒。但我今晚却有喝酒的兴致!来,再干一杯!”  她又注满两杯酒,和我碰杯。头一仰,我们都喝光了。她用叉子叉了两块奶油西点给我,又为我剥了个美国桔子:“吃一点水果和点心吧,你不饿吗?”我告诉她:我一点不饿。  “您饿吗?”我切了几片梨给她。  “我不饿。我渴的厉害。这里闷热极了,像着了火似的。”她指指她的胸膛。  “那么,你不应该再喝酒了。我去给你取一杯清茶,好不好?”  “不,你坐下,不要动!我不想喝茶。只想喝酒。在一个人一生中,很少有几次是真正渴望喝酒,懂得喝酒。今晚我正是这很少几次中的一次,来,我们再干一杯!”  她又举起酒杯。  我用恳求的目光看她:“你能不能答应我,不喝这杯酒?”  “不,今晚你是我的客人,客人是应该尊重主人的意见!平常你是最勇敢的人,今晚难道连喝一杯酒的勇气都没有么?--来,喝干它!”  在她炯炯目光的逼视下,我下意识地喝干了第三杯酒。
  同样是爱情小说,琼瑶之流与之相比档次差得太多!
  我抬起头凝视她,她的脸孔这时红极了,简直就是一把大火,熊熊燃烧着,辉煌而绮丽。在火光中,整个黑暗的夜都改了观,从空气里,我可以呼吸到火的热度。  一面凝视,我用激动的声音对她道:“黎,今晚你似乎特别兴奋,你从来不是这样的。发生了什么事吗?......在跳舞的时候,我就从你身上感到一种特殊的热,特殊的火。我仿佛并不是在和你跳舞,而是和火在跳舞,现在从你脸上,我又看见了这种火,又可怕又美丽的火!黎,你告诉我吧,你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我能给你尽一点力吗?”  她冷静的道:“不,没有什么!我今晚有点奇异的情绪,这点奇异,过一会你就明白的。你能不能再喝一杯酒?喝干这一杯,瓶子就算空了,酒瓶总应该让它空的,对不对?”她倾注了最后一杯酒。  “好,我答应你!”我高举起酒杯:“黎小姐,我借这杯酒来庆祝你今晚的那点奇异情绪!”  “你说的好!我愉快极了!”她笑着望我,这笑甜极了,热烈极了。  临告辞时,她送我出门。  快上车了,她突然把手上的一个大纸包递给我:“这包东西,您带回去。”  “什么东西?”我惊讶的问。  “你不要问什么东西,回去打开看,就明白的。--Good Bye!Good Night!”  “Good Bye!Good Night!”  我向她摆摆手,头脑却很昏。  我的汽车旋即开动了。
  什么叫浓艳,什么叫香浓,作家文笔下的爱情太绚丽了!当时的爱情生活太令人向往了!
  楼主,我第一次在天涯发帖,难得看到有人八无名氏的小说。当年看《北极风情画》和《塔里的女人》感动得要死。  
听说尔东升以前拍过《塔里的女人》,可惜看不到碟片卖。
  好象不是尔东升拍的吧?
  楼上第一次发贴就顶我,谢谢了!
  第三章  在一年四季里,天空有时总要出现几片极奇异的云彩。在一个人的一生中,偶然总要出现一两次奇迹。这种奇迹像红花绿树,像太阳闪电,没有它。生命就不美,不亮。有生以来,我常常憧憬这种奇迹,幻想它,崇拜它,却从未希望它降落在我的身边。获得奇迹的人,需要特殊的德行,超人的福气。我既无大德又大福,我没有勇气企盼奇迹。我只常常梦想:或许有一天,它会像一片落叶似地,偶然随风飘到我的身边。当我拾到时,只以为是一片平常的落叶,并不稀奇,更不珍重。一转瞬间,不知由于什么魔法,这片落叶突然变成一片崭新的天地,一个充满幸福与光亮的世界,改造了我的整个命运,包括我的灵魂与思想。
  今夜,站在阳台上,眺望蓝色的天空,我想起奇迹。我相信会有一点奇迹出现在我身边。  这正是午夜,星斗繁茂极了,仿佛是初夏花园。天非常之蓝,蓝得很出奇,蓝得很温柔,蓝得很叫我舒服。我站在蓝色星光下,站在蓝色的夜里,晚风轻轻摇撼我,抚摸我的头发,摩挲我的身子。我享受它的清凉,呼吸它带来的树叶子的香气。九月的夜真静,真温存。在我的手上,是黎薇给我的大纸包,直到现在我一直不敢打开它。我知道它里面所藏得是奇迹。打开它,就是打开奇迹,它或者是一个最大的幸运,或者是一个最大的厄运,无论是幸运或厄运,都叫我害怕。  在阳台上散步了很久,我终于回到客房里。一个强烈的欲望爬出来:我必须打开这奇迹,不管它带来的是诅咒还是祝福。
    中国的言情小说,论文笔的优美,论故事的凄美,无名氏上世纪四十年代的《塔里的女人》和《北极风情画》首屈一指,当时初读此篇,恍若一梦:天地间竟有如此凄美的爱情故事?然则何以我们的少年时代只能读到琼瑶小说?  
  手微微抖颤着,打开纸包:四大厚册洋式簿子跌到沙发上,每一册都是烫金的银色皮面。  我随便翻开一页,浑身血液立刻冲上脸。我的心“卜卜”跳起来。  这是黎薇三年半来的日记。  谜是揭露了
  热情的火包围了我。我的每一根神经都紧张起来。我放下日记,跑到厨房里,煮了一壶浓浓的咖啡。  我倒了一杯热咖啡,我取出一盒很久没有吸用的“老美女”雪茄,划了根火柴,点起雪茄,喷吐出一片蓝色的烟,喝了一大口咖啡,我开始打开日记。
        无名氏把自己1945年以前的写作称为习作阶段,以后的称为创作阶段。创作阶段的代表作是七卷系列长篇《无名书初稿》,包括40年代的《野兽·野兽·野兽》(初名《印蒂》),《海艳》,《金色的蛇夜》和50年代后的其他几卷。《无名书初稿》结构庞大,具有探究人类社会、历史、情感、生命的宏大气势,但主要精华还在于主人公印蒂的浪漫而曲折的人生经历。印蒂在五四时期走出家庭,曾加入共产党,参加过北伐,“四·一二”被捕,出狱后受同志怀疑而愤然脱党。经历了一场狂热又失落的恋爱之后,印蒂又去东北参加义勇军抗日,溃散后回到上海参与黑社会走私,在醉生梦死中企图以堕落来拯救自己的灵魂……小说上天入地,激情奔泻,将通俗惊险的故事与现代主义的沉思融为一体,使人得到极为复杂的艺术感受。      徐訏、无名氏的创作,开拓出一种与世界通俗小说接轨的畅销书。他们的作品中有世俗读者所好奇和渴慕的一切:艳遇,历险,战争,革命,艺术,宗教。它有十分高雅的一面,挖掘人性,追觅哲理,文风清新华丽,技巧全面现代。但它又有俗的一面,即故意过分地制造传奇,以“超俗”的面貌来满足现代读者企图摆脱现实烦恼和生活欠缺的乌托邦心理。40年代的中国,受“五四”现代教育成长起来的读者群已经形成,现代大众需要一种现代形式的通俗小说作为精神食粮,后期浪漫派的小说,就正是此中的精品。他们把中国的都市通俗小说,提高到一个相当成熟的阶段。
  一页页的,我看下去。我所看的,似乎并不是一页一页的纸,而是一页一页的人的灵魂。这灵魂是这样热,这样美,这样香,叫我想哭又想笑,想乐又想悲。看着看着,我的眼泪滴在纸上,与眼泪俱来的,是唇边的微笑,是心头的甜蜜。  在这四大本日记上,黎薇写下对我的全部情感。从三年前× ×女大那个晚会起,直到今天早晨止,凡是有关于我的,她全记下来,毫无隐瞒,毫不掩饰。在这些娟秀字迹里,我似乎可以呼吸到她的血液,她的心跳,她的体温。这并不是一些由人写成的字,而是一团团的火。这几百页就是几百团火,燃烧在我的眼前,焚灼在我的心头。我一面看,一面猛烈抽雪茄,喝咖啡,让暴风雨式的刺激麻醉我,宰割我。我真愿纸上的火传到我身上,把我活活烧死。如果我这样死去,我会感到很幸福,很舒服。  日记里关于我的部分太多太长,我无法--转录。我只能摘要举一些例子在下面,略略说明黎薇的情绪:  ............
  ×月×日  今晚,学校纪念五周年,开晚会,我担任总招待兼司仪。  今晚,有生以来第一次-我遇见一个极残酷的人:罗圣提。他演了一场短剧来讽刺我,玩弄我。他的目的达到了。在掌声中,当他挟琴下台时,他用最傲慢最冷酷的眼光望了我一眼,这一望比钢刀还锐利,直刺我的心坎。直到现在,一想起这件事,我周身还抖颤。我恨他,恨他,恨他,恨他,恨他,恨他,恨他,......  很少有男子不在我面前发抖。  没有一个男子敢这样玩弄我!  啊,罗圣提!我恨他!恨他!恨他!恨他!恨他!恨他!恨他!恨他!......   他给我的伤害太深了。
  ×月×日  上午在教堂参加唱诗,遇见罗圣提,出于我的意外,他对我竟和蔼极了,温柔极了。我绝未想到:这样一个残酷的魔鬼也会有一个可亲的态度。人真是一个奇怪的动物。为了报复他,我本该摆出最骄傲的脸色,故意不理他的。但说不出为什么,当时竟忘记报复了,他的笑吟吟的面孔似乎传染了我。事后我很后悔,不过报复的机会有的是!将来我总要给他一个难堪的。  ×月×日  报复罗圣提真不是易事,他似乎知道我要报复,尽可能疏远我,连招呼一下也不。我的美丽对他好像毫无影响。真奇怪,世界上竟有男子用一付石头眼睛来看女子的美。  ×月×日  一次又一次想报复罗,总不成。说也奇怪,渐渐的,我觉得罗并不像我所想的那样可恨了。今天我见他和一位小姐谈话,态度是那样好,谈话是那样体贴,我开始发现了他的动人处。  ×月×日  罗实在很可爱。在任何团体活动垦,他总是那样潇洒大方,一点不自私,不卖弄。比较起他来,许多男子都显得幼稚可笑。  今天,我们一些青年人集体游中山陵,罗也参加了。一路上,我看他照顾一位女朋友,无微不至,简直是一个最可爱的母亲,他是医生,随身总带一些药品,跟他旅行,永远别担心出毛病。他在车角落上找了个位置,(为了方便,我们共乘一辆大旅行车),把自己的毯子铺在座位上,垫得厚厚的,叫女朋友坐在上配,脊背正好靠住角落,非常舒服。他又怕她两足放得不合适,便把自己的皮箱搁在地上,让她放脚。看他这样做,大家都笑起来.他很幽默的道:“我是女人的最典型的奴隶,假使有一天我能做一个女皇的仆人,我会服侍得她连皇位都不想要了。”说完,大家都笑了。  我看得出来:他的服役显得极其自然而崇高,不像别人那样西崽相,卑下极了。  他不仅会服役,并且还会解释服役。我听他笑着解释道:“脊背靠在角落上,像草长在墙角上,安全极了。你座上的毯子是骆驼毛的,你可以想象自己是骑在高高的骆驼背土,在旅行戈壁沙漠。脚放在箱子上,你可以把这皮箱代表一个你所恨的人,平常没有报复机会,现在不妨尽量践踏他!”他解释完毕,大家都笑了。  这个人的嘴是蜂蜜与花朵编成的,甜极了。
  ×月×日  这真是一件怪事:罗对任何人都亲热,只有对我很冷淡。在我们之间,仿佛隔了一座深而远的山谷,永远迈不过去。我们是站在两个山头的人,所能做的,只是打打招呼,点点头而已。  ×月×日  晚上,玄武湖畔有露天音乐会,罗奏了几支小夜曲,太美了。在银白色月光下,他浑身银白色装束是那样英俊动人,忍不住叫人想多看他几眼。奏完了,他独自走到湖边,站在一株柳树下面,似乎在沉思什么。我走过去,想和他谈谈,他却转身走了。多怪啊!  罗的提琴有一种特殊味道,提琴是人的灵魂的最好表现者。他有一个优美的灵魂,所以才有这样优美的琴音。个性是音乐的泉源,源头圣洁,水才圣洁,音乐才圣。我相信罗有一个最美的灵魂,最美的个性。  ×月×日  今晚,在××剧院,罗举行盛大的个人演奏会。当他奏完萧邦“夜曲”时,他的黑黑眼睛里充满了神秘的光亮,好像一个少女在梦想她的情人。他的眼睛很美,很美。  奏完了第一个曲子后,五六个女孩就向他献花,其中有一个是我。我那一篮丁香花是托一个同学的妹妹献上去的,他不会知道。  最后一个大曲子仍是孟特尔逊的《音乐会曲》,这使我想起两年前的那个晚会,但我对他现在没有一丝恨意了,相反的,我一天天的欢喜起他来。  音乐会曲的第三乐章,美得叫人不能忍受,我想它正是罗的心灵的最好说明,这一乐章把他内心所藏的许多东西,全坦露出来了。只有一个最可爱的人才能把这一乐章的最可爱处表现出来。罗这个人就是这样一个乐章。假使有一天我真能沉醉在他的感情乐章里,该多好!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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