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化妆学校芭宝丽日常化妆怎么学,加分了

有麻麻知道,在苏州哪里学化妆好啊?谢谢帮忙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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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化妆可以去做新娘跟妆,蛮好的泰华哪里有,和我一起学车的MM是去哪里学的,老师是毛戈平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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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娘跟妆不怎么样啊?我原先同事说就打下手,我想有老师亲自教的那种,不过谢谢mm哈。明天回送花花。
纯美精致彩妆。朋友开的,好多人都去学,客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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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啊,下次去问问去。
我以前也是学化妆和美甲的,学这个很好的,成本底利润大,妈妈是苏州哪里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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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区啊,你在哪里学的啊?我们可以交流下呢,
学化妆多少费用啊
说的我也心动了,想去学化妆了
我也想学,学会了还可以打扮打扮自己
学化妆多少费用啊
学的不一样,价钱也不一样的,最少要3700以上,还不包括学化妆的化妆品,还要另外买的。
有个香香彩妆,我结婚时找她画的,现在规模很大了,生意也很好。你微博上找下
看到好多人都想学,我也想学了,呵呵,可以搞个团购价啊,3700、、、、太贵了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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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我们这有个店,不要钱哦,就买几百产品就好了,我明天就看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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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吗?在哪呢?介绍介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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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去问了做美甲,才500学费噢。在苏州高新区。美甲产品不用买,用老板的。
我也在新区,不知道你说的那地离我住的地方远不远,化妆和美甲都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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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教美甲哦,化妆要另外收费的,
我在新区马涧。我今天就去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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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你先过来看看,好的话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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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化妆学习前途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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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更好的答案
一般千把块,一尚蛮好的
采纳率:50%
学化妆,只要用心好好学,也是有前途的!任何一种技能,只要技术好,都是有前途的,这并不是一定能赚多少钱!起码找工作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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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在苏州想学习化妆,不知道哪里好,有没有想学习的啊? - 知乎5被浏览256分享邀请回答01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02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写回答2016年苏州小升初特长生加分政策(招生计划)
2016年苏州小升初特长生加分政策(招生计划)
发表时间: 22:18:47 文章来源: www.9d4d.com
《2016年苏州小升初特长生加分政策(招生计划)》是有独特网(www.9d4d.com)为你整理收集,如有错误请及时反馈:
  《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按照新政策,今年1月1日起,将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本文《2016年苏州小升初特长生加分政策(招生计划)》如今,大多数家长会从小培养孩子的兴趣爱好,而学习到的这些特长也将会在后来孩子小升初时作为一种择学途径来提高孩子的升学率。下面是独特资讯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有关2016年小升初特长生加分政策,我们一起来看看吧!暂沿用这份说明,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内容为主。  2016年苏州市区(姑苏区、新区、园区)小学毕业生升学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一)升学对象、(二)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三)报名办法、(四)初中施教区认定、(五)小升初咨询服务、(六)免费教育政策、(七)特色班及实验项目、(八)随迁子女入学相关规定、(九)相关政策规定、(十)重要日程提示。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围绕“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发展好每一位教师”的目标,努力让人人享有公平、优质、适切的教育,坚持依法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鼓励择校;完善集体信息采集制度,规范施教区公示和学位告知程序;继续坚持以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依法保障我市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按时入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按照《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具体要求,科学、有序、公开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苏州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中小学将为每一个小学毕业生提供小升初的服务工作。苏州市教育局“小升初”入学咨询电话:238578。  升学对象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市区(&指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下同)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市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小学毕业生。  3.依据《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达到积分要求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4.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市区入学的小学毕业生。  5.&年满16周岁(日以前出生)且已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再接受初中入学申请。  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说明  在&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所属小学的毕业生(&包括非本市户籍毕业生),由毕业小学统一办理信息采集手续。信息采集由市教育局统一部署,由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进行。  1.根据义务教育法和省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凡市区(指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下同)小学应届毕业生,均要参加初中入学集体信息采集,由毕业小学(含外来工子弟学校)统一办理。信息采集采取电子信息与纸质信息相结合的方式。&时间统一为:5月9日~13日。  2.&小学毕业生均需填写《2016年苏州市区小学毕业生情况登记表》。&在苏有合法固定住所或户籍的小学毕业生请提供相应的入学材料,其他学生无需提供材料。  每位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有一个“毕业信息编号”,《登记表》由学校根据报名软件统一打印,同时打印存根联,并贴好两张1寸彩照。根据学位告知,施教区在姑苏区的小学毕业生,学校根据报名软件还要打印直属初中大学区辐射《报名表》,并贴好一张1寸彩照。《登记表》、《报名表》及存根联在办理信息采集时,由市初中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后方有效。  信息采集后,小学请将存根联交由家长妥善保管,对符合大学区辐射制度相关规定的,小学应同时将《报名表》交由家长妥善保管,以便于家长查询信息、学校报名、登记及录取时使用。  3.年满16周岁的,由毕业小学提供就学年限的原始证明(如一年级时的成绩证明;转学、休学、复学原始证明等),并附于《登记表》后。  年满16周岁尚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须由学生本人及父母提出申请,申请附于《登记表》后。  4.&学生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和学生本人户口所在地等信息应以户口簿为准。向毕业小学填交登记表时,请随交户口簿原件,以备市初中招生办公室信息采集时核对。  5.填写合法固定住所:请如实填写&属于父母在苏州市区的合法固定住所。若父母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的,&请家长填写其中一处具备长期生活条件的居住地(人均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除外),并附&房卡或房产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如&暂时不能提供房卡或房产证复印件,则需提供购房合同、全额发票及交房证明等材料复印件);若父母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则不需要填写此项,直接填写实际居住地。  6.填写实际居住地:若父母无属于自己的合法固定住所,请填写现在家庭长期而稳定的居住地。若此居住地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填写时说明并附房卡或房产证复印件;若居住地为租赁的(不含公房租赁的房卡房),填写时说明并附租赁合同复印件;若居住地为单位暂借或其他形式的,请附有关证明或复印件。  7.因改善住房、旧城改造、拆迁等原因居住地变化的,户口应作相应迁移。凡户口未作迁移的,填表时在备注栏写明家庭新合法固定住所或实际居住地,并附新房居住地房产证、动迁证明、定销房分配单或分房单等相关证明的复印件。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所提供证明材料按新居住地安排学校。  8.填写父母户口所在地:&如果父母离异,则按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的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填写;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如果父母户口均不在苏或父母均无监护能力的,应填写在苏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所在地。以上应附相关证明复印件。  9.请正确填写“家庭成员情况”中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并注明单位电话、宅电或手机号,以方便联系。备注(奖惩情况)栏内可填五、六年级三好生、市级以上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含艺术、体育、科技等)竞赛获奖等情况。  10.小学随班就读的特殊学生,在信息采集时,学校要将随班就读的原始材料复印件附在登记表之后。如:医院证明、小学个别教育记录表等。  11.小学统一申报的《花名册》由软件打印生成。毕业学校对表格所填内容必须认真审核,并由学校加盖公章。  12.&5月上旬信息采集后,学生《登记表》户口、居住地、合法固定住所等相关信息,&如发生变更且必须修改的,请家长在6月30日前电话联系,电话:。  以上“信息采集说明”,请学生父母认真阅读,请小学及时做好咨询、沟通、解释工作。  报名方法  苏州市区小升初入学工作一律安排在6月30日之后进行。  1.地段生报名: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户籍或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小学毕业生,根据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所,&于7月3日(周日)到上述区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登记。  合法固定住所位于吴江区、吴中区和相城区的小学毕业生,于7月3日(周日)到上述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登记。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市区户籍小学毕业生,于7月3日(周日)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名登记,统筹安排入学。  (3)根据学位告知,施教区在姑苏区的小学毕业生,如有选择意愿的,&依据大学区辐射制度,可于7月3日(周日)到市教育局直属初中报名登记,每人限报1所。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4)报名时携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和房卡(合法固定住所所有权证明)、户口薄、小学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和毕业生登记表存根联等材料。  施教区在姑苏区的小学毕业生,到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登记或实施大学区辐射制度的市直属初中报名登记时,还需同时携带报名表。  2.返苏生报名:  (1)户籍在姑苏区的外地小学毕业的返苏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本、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复印件)、小学毕业证书、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书(六年级成绩单)、学籍卡及学生1寸照片三张等,到苏州市教育局初中入学咨询接待处(设在苏州市民治路152号)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时间为7月1日(周五)~7月2日(周六)。  (2)户籍在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的返苏生,分别到上述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名(时间、手续以及所带材料同上)。  (3)按照江苏省学籍管理规定,外地返苏学生在报名后,均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  3.随迁子女报名:  (1)非本市户籍,在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公、民办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小学统一信息采集,收齐相关资料。  (2)在市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流动人口,其在苏或在外地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要求在市区升入初中的,须参加积分管理申请入学。根据其参加积分管理累积的分值和当年度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可供学位数,分学校按积分由高到底的顺序安排其随迁子女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详见《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及《关于做好2016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初中入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3)园区、新区、姑苏区各小学及市直属小学校在集体信息采集时候,务必详细准确统计在本区域内参加积分入学申请的学生,并附相关积分回执。将汇总名单报各区小升初办公室。  (4)在苏州市姑苏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流动人口,其在外地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要求在姑苏区升入直属初中的,持户口本、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复印件)、小学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六年级成绩单)及1寸照片三张等,到苏州市教育局初中入学咨询接待处(设在苏州市民治路152号)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间为7月1日(周五)~7月2日(周六)。  在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流动人口,其在外地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要求在居住地升入初中的,分别到上述区教育部门报名(时间、手续、材料要求同上的)  初中施教区认定  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实行以合法固定住所为准原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是确定其在何施教区入学的主要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地段生认定的具体细则如下:  1.学生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学生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2.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应与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3.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的,原则上以相对稳定的、具备长期生活条件的一处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但需由父母在信息采集时提供该处合法固定住所(人均面积低于18平方的除外)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在信息采集时需提供该处合法固定住所的相关信息证明。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全产权合法固定住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共有产权合法固定住所可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其他形式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原则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的依据。  5.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学生,按照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由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6.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父母及其子女户口地和居住地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并为唯一居住地的,按照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原则,学生初中施教区的确定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  7.学生户口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在施教区内无合法固定住所,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学毕业生,可凭相关证明在监护人户口所在地依法入学:①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②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③父母双方户口都不在市区;④孤儿。  8.因改善住房条件、地块改造等乔迁新居的,人已迁新居,户籍尚未迁移的,施教区确定以新居住地为依据;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尚未交付的,确定其施教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依据;若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由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9.随迁子女(户口不在本市),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以其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就近入学;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按照《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相关政策执行。  10.对服务对象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记,登记的合法固定住所五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  信息采集之后,合法固定住所(住房)等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家长应在6月30日前,向市教育局初中招生办提供新搬迁的合法固定住所等信息变化的相关证明(联系电话:)。  小升初咨询服务  为服务学生,方便家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会一如既往地做好“小升初”入学咨询服务工作。完善公办初中施教区公示办法和初中地段生学位告知程序。  1.施教区公示:公办初中校统一于5月1上旬起,将2016年初中学校施教区范围、入学政策、报名登记手续等相关规定和入学咨询服务电话号码,同时在学校网站主页醒目处和校门口向社会公布。让学校附近的家长了解初中施教区范围,知晓孩子免费义务教育初中的学位。  2.开通咨询热线:苏州市教育局和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各公办初中,自5月上旬~7月下旬(休息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45,下午1:00~5:00,开通咨询热线电话,为家长提供初中入学咨询服务。  苏州市教育局“小升初”入学咨询电话:238578。苏州市教育局初中入学咨询接待处地址:民治路152号。  3.小升初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义务教育政策释疑、初中施教区查询、“小升初”疑问解答、报名登记手续询问等。  4.初中施教区查询:小学毕业生家长知晓小升初地段,有三种渠道:一是通过对应区的电话热线咨询;二是可以登录有关初中校园网主页直接查询;三是家庭住址在姑苏区的家长,可以登录苏州教育信息网(www.szedu.com)首页相关栏目,输入规范地名,查询相对应的地段初中。  5.地段生学位告知:5月中下旬,有关初中通过电话或书面告知家长,为施教区范围内每个地段生提供学位告知服务。  免费政策  继续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免费义务教育政策。  1.免费对象包括:所有公办学校和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的在校学生。  2.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校免费项目包括:学费、杂费(含电教费130元/学期?生)、信息技术费(30元/学期?生)、讲义费(15元/学期?生)和作业本费(11元/学期?生)。  3.根据国务院(国发〔2008〕25号)文件规定,明确随迁子女与当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取消借读费。经积分入学进入公办初中或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随迁子女,学校不得收取捐资助学费。  4.免费教科书的规定:  (1)免费发放教科书对象:①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所有学生;②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含批准的外来工子弟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  (2)免费提供教科书范围:①国家、地方课程规定的教科书;②部分学科随教科书出版的补充习题册;③英语磁带。  另:公办初中服务性收费项目为:社会实践活动费(120元//学期?生)、代办初一新生校服费。  特色班及实验项目  1.“成功班”  (1)办班宗旨:苏州教育“实施爱心工程,呵护寒门学子”,体现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公益性,旨在进一步激励寒门学子在逆境中奋发成才,迈向成功。  (2)招生名额:苏州市觅渡中学和苏州市第三十中学各招收一个“成功班”,每班招生人数不超过45人。  (3)招收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品学良好的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4)免费项目:“成功班”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由政府、学校以及社会捐赠等多渠道提供的资助奖励。学生在学校三年期间免费具体项目为:①享受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免费项目;②学生人身平安保险和大病住院保险各一份;③在校学习期间的午餐一份;④社会实践费、教辅用书费、校服费以及学校组织教学活动的其他费用;⑤对优秀学生颁发奖学金。  (5)报名办法:自5月上旬起到6月30日,周六照常咨询和报名(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凡符合招生条件者,携带户口本、有关家庭困难的证明材料、小学成绩册、获奖证书、1寸免冠照片2张,到市觅渡中学和市三十中学咨询、领取《报名申请表》。  苏州市第三十中学地址:金阊区路西街16号,联系电话:;  苏州市觅渡中学地址:葑门里河新村100号,联系电话:22;23。  (6)录取办法: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申请、小学推荐和有关部门核实审批相结合,7月上旬公布录取名单。  2.“光彩班”  (1)办班宗旨:2016年秋季,继续由苏州市委统战部、苏州市教育局与苏州市光彩事业促进会联合举办“光彩班”。旨在帮扶家境贫困外来民工子女,积极营造“同在蓝天下,携手共成长”的教育氛围和教育关怀。  (2)招生名额:苏州市第十二中学和苏州市第二十四中学各招收一个“光彩班”,每班招生人数不超过45人。  (3)招收对象:苏州市区(含姑苏区、园区和高新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良好的符合初中入学条件(积分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  (4)资助项目:①享受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免费项目;②学生人身平安保险和大病住院保险各一份;③在校学习期间的午餐一份;④社会实践费、教辅用书费、校服费;⑤优先享受其他有关优秀学生奖学金及社会各界的爱心助学捐款。  (5)报名办法:自5月上旬起到6月30日,周六照常报名(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凡符合招生条件者,携带户口本、父母在苏务工证明、居住证或暂住证、有关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小学阶段成绩册、各种获奖证书,1寸免冠照片2张到市十二中学和市二十四中学教导处咨询、领取《报名申请表》。  苏州市第十二中学地址:苏州市西园路29号(新庄新村内),联系电话:;  苏州市第二十四中学地址:苏州市久福里7号。联系电话:。  3.“博爱班”  (1)办班宗旨:2016年秋季,继续由苏州市红十字会和苏州市教育局联合举办“博爱班”,旨在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使学生拥有一颗“博爱”之心,让爱出自心中,行于自然,提高学生为他人、为社会奉献的意识。  (2)招生名额:苏州市觅渡中学和苏州市第二十四中学各招收一个“博爱班”,每班招生人数不超过45人。  (3)招收对象:苏州市区(含姑苏区、园区和高新区)家境贫困、品学良好,符合入学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4)免费项目:①享受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免费项目;②学生人身平安保险和大病住院保险各一份;③在校学习期间的午餐一份;④社会实践费、教辅用书费、校服费以及学校组织教学活动的其他费用。  (5)报名办法:自5月上旬起到6月30日,周六照常咨询和报名(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凡符合招生条件者,携带户口本、父母在苏务工证明、居住证或暂住证、有关家庭困难的证明材料、小学成绩册、获奖证书、1寸免冠照片2张,到市觅渡中学和市二十四中学咨询、领取《报名申请表》。  苏州市第二十四中学地址:苏州市久福里7号。联系电话:112813。  苏州市觅渡中学地址:葑门里河新村100号,联系电话:22;23。  4.体育、艺术类特色班  经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举办的招收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的班级,招生工作按照省教育厅《苏教规〔2010〕2号》文件规定,执行“四个统一”要求,即:统一报名时间、统一专业测试命题、统一专业测试时间、统一录取时间。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负责组织报名、专业水平测试和录取。学校不得单独、提前组织招生工作,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文化学科的考试。  2016年秋季起,苏州市立达总校(沧浪新城部)招收2个艺术班、苏州市立达总校(胥江实验部)招收1个围棋班;南环实验中学招收2个艺术特色班,1个桥牌班;苏州市第一初级中学招收2个书画特色班;苏州市第十六中学国际象棋班、苏州市一中分校(苏州市彩香实验中学)中国象棋班、国际跳棋班、苏州市第十二中学健美操班、苏州市田家炳实验初中姑苏文化班、苏州市第二十四中学武术班等各招收1个初中班。  以上初中体、艺特色班招生要立足本施教区范围,报名时间统一定于7月3日,录取时间统一定于7月5日。  同时,积极探索初中体艺特色班对口招生试点。鼓励直属初中体艺特色班与姑苏区部分特色鲜明的小学特色班、特色项目试行对口招生,通过“学校对口、推荐入学、特色衔接、持续培养”的办法,为小学有体艺特长的毕业生优先选择就读直属初中特色班提供机会。  注意事项:上述“成功班”、“光彩班”、“博爱班”以及经批办的体育、艺术类特色班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公办初中的报名和入学,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  5.苏州中学“2+(1+3)”初中高中六年一体化实验项目  落实教育部“加快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要求,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差异,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系统培养,为学生提供适切、多元的发展通道。苏州中学伟长实验部2016年继续面向苏州市区招生,开展初、高中衔接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实验。&2016年继续招收4个班级,每班35人,共140人。招生启事由江苏省苏州中学于5月初向社会发布。招生报名地点:苏州市人民路677号(江苏省苏州中学招生办公室)。  招生咨询电话:5,(将于招生启事公布日期同期开通)。相关招生信息将发布于苏州中学校园网(www.szzx.cc)。  6.积极探索中小学学段课程衔接实验  苏州市振华中学、苏州市第十六中学、苏州市第二十四中学与姑苏区内相关小学进行小学初中学段课程衔接实验试点,提前对六年级学生进行初中四年整体培养。按照“学段贯通、课程整合、系统培养”的原则,采取“相对就近、综合评价、适合发展、分校实施”的办法,面向姑苏区小学各招收2个班。  7.尝试高中与高校、初中的联合贯通培养  苏州三中进行多语种课程基地―“慧成实验项目”初高中学段课程衔接,探索语言(多语种)学习规律和国家课程的校本化实验。&招收姑苏区范围内具有初中学籍的学生80人。  苏州十中与中国科学院联办的“国科大创新实验班”,2016年“国科大高中班”实验项目向初中延伸,与振华中学联合培养,&招收姑苏区范围内具有初中学籍的学生80人。  苏州一中、叶圣陶教育思想研究所与华中师范大学合作的未来教师培养的实验项目――圣陶书院,从2016年向初中延伸,与草桥中学联合培养,&招收姑苏区范围内具有初中学籍的学生80人。  以上各项改革实验由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严格监管,各校招生入学办法由学校制定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家长可通过各校网站了解或直接到相关学校咨询相关招生信息。  8.积极鼓励“初职衔接”  苏州市觅渡中学、苏州市田家炳实验初级中学和苏州市第十二中学等初中校与高职校进行专业课程合作,为部分学生提供早期职业教育培训课程。在苏州市觅渡中学与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探索推荐入学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初职衔接”。  随迁子女升学相关规定  1.基本原则  (1)随迁子女入学遵循“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基本原则。  (2)2016年苏州市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实行积分入学政策。具体办法和时间安排详见《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  2.关于积分入学政策的相关说明  (1)在当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前取得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除外)并实际居住,且符合《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对房屋相关要求的流动人口不再参加积分管理入学申请,其子女入学以其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2)为了稳妥推进积分入学政策的实施,实现新老政策的平稳过渡,&2016年积分入学申请将居住证一年的认定时限推迟至6月30日。  (3)&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苏州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稳定的固定住所、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等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不参加积分入学,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4)根据国务院的相关文件精神,&来苏港澳台同胞其子女不参加积分入学,入学办法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5)按照积分入学管理工作要求,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学校必须坚持“入学要积分、准入看排名”,各区及相关学校在入学招生工作中要认真细致研读政策,规范执行,及时宣传动员流动人口按时参加积分管理。  相关政策规定  1.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各公办初中要严格遵守小升初工作各项规定,平稳地做好留住施教区内地段生的各项服务工作,切实规范初中入学行为。  2.根据区域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积极调配公共教育资源,&2016年继续实施直属初中大学区辐射制度。所有直属初中在公布施教区的基础上,向姑苏区范围试行大学区辐射。在学额有余的前提下,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兼顾特长、适合发展”的原则,通过“程序公开、多方参与、集体讨论”自主录取报名的姑苏区地段学生。在姑苏区行政管理区划范围内录取的学生不再视为择校生,从而扩大热点学校辐射范围,满足老百姓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3.各小学应正确解读小升初入学政策,正面引导小学毕业生到地段初中就读,积极疏导盲目择校行为。对确有特殊情况,要求择校的,学校必须从严控制,并由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学校方可发给入学通知书,择校比例应控制在10%以内。  4.继续严格贯彻执行《五项严格》和《三项规定》。任何初中学校、任何机构、任何个人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择优考试;不得采用笔试或变相笔试的方式选拔学生。任何初中学校不得以“奥数”等竞赛或非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作为依据“择优”进行招生录取;也不得以社会办学机构或团体组织的竞赛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5.为确保义务教育的公平性,所有初中学校新生一律实行均衡编班。学校不得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各种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经批准的艺术班与体育特色班除外。  6.根据省教育厅《苏教规〔2010〕2号》文件规定,经批准举办的招收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的班级,招生工作执行“四个统一”要求,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负责组织报名、专业水平测试和录取。学校不得单独、提前组织招生工作,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文化考试。  7.为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初中在小学毕业考试前严禁违规组织各种形式的招生宣传,严禁提前承诺录取新生或收取任何费用,初中入学工作一律安排在小学毕业考试之后进行。  8.公办初中实行按施教区就近免试入学的办法。学校施教区在一般情况下是相对稳定的。当年初中施教区是由市教育局在历年施教区的基础上,根据初中校的分布、规模和本年度生源分布情况确定的。  9.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省教育厅《苏教规〔2010〕2号》文件规定,民办学校不得采用笔试或变相笔试的方式选拔学生。民办学校自主决定招生范围与招生规模,招生广告(简章)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重要日程提示  (1)1月15日―4月15日,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人信息录入,建立积分入学档案。(社会事务中心)  (2)4月30日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积分分值签字确认。(社会事务中心)  (3)5月10日前,按学校分类,汇总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信息,并交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市积分办)  (4)5月上旬起,市区各公办初中统一将本校2016年施教区范围公布在学校校门口和校园网主页醒目处。  (5)5月上旬起,苏州市教育局、各区教育局和市区公办中小学开通热线咨询电话。  (6)5月上旬起,苏州教育网(www.szedu.com)开通市直属初中施教区网上查询功能。  (7)5月9日―5月13日,市区小学为学生信息采集(办法另行通知)。  (8)5月19日―5月25日,地段生学位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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