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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天之炽吧 ,有个置顶的贴说什么:起码进来看看什么都。那里有1~14章
夕阳向着巍峨的王屋山坠落,平原之上洛水奔流,河面跳动着鱼鳞般的金光。山路到这里就断绝了,骑兵们集体下马,牵着夔龙马走完剩下的路。身高接近2.5米的夔龙马,在平原上冲锋的时候是堪称血肉战车的怪物,走这样的山路却令它们痛苦不堪。但楚舜华的那匹“朱砂”走在最前面,它的臣民们便也只有咬着牙跟上。朱砂是这群夔龙马中的王者,多数的夔龙马都是乌铁般的青黑色,但朱砂恰如其名,红如朱砂,奔行起来仿佛流火。虽说夔龙马长于短距离冲刺却并不胜任日夜兼程,但以朱砂的神骏,楚舜华从前线返回夏国的都城“洛邑”也只需要不到十天的时间。十天的路程,楚舜华足足走了四个月。一路上他经过了夏帝国的各个属国和行省。夏帝国幅员辽阔,远不是西方国家能比的,它有多达37个行省和大约20个属国。这些属国的数量是持续变化的,因为夏皇并不要求属国为他纳税,只要求他们通过进贡来表达忠心。有些属国地处偏远,派遣使团的成本太高,有时候几年不贡,有些属国内乱起来,也是几年不贡,这段“不贡”的时间里它们还算不算属国就很难说了。夏皇通常也不会因为属国不贡就勃然大怒,等个几年觉得它们老不进贡会有损上国的威仪,就派使者前去责问一下,通常朝贡立刻就恢复了,夏国依旧维持着上国的体面,皇帝陛下欣然自得。对于大夏龙雀的来访,属国君主和行省总督莫不战战兢兢。对于这位迅猛崛起的公爵,夏国内部也是众说纷纭,固然有人赞叹说天赐楚舜华给帝国,挡住了西方人的狼子野心,也有人暗中说楚舜华这种无父无君之人,功高震主刚愎自用,只怕早晚沦为乱臣贼子。而金伦加隧道的争夺战,堪称楚舜华迄今以来最大的赌博。这场奇袭调用了夏国最精锐的东海舰队,和皇室直辖的中央军,保守派的大臣甚至皇帝陛下本人都劝楚舜华三思而后行,但楚舜华淡然地一意孤行了。他若赢下这场仗,声威还会继续上升,若是失败,那他最好以身殉国。据说决战前夜,朝中开了一场大大的赌局,赌楚舜华的生死,赌他死的人占了八成。劣势是很明显的,尽管夏军的军势几倍于十字禁卫军,而且拥有夔龙马骑兵、机械弩部队和不朽者这三大筹码,但想要撼动钢铁武装起来的西方人还是太难太难,之前的战争中,西方人的连射铳、长程火炮和甲胄骑士杀寒了夏军的胆。看起来这次龙雀是得死了,死在他的刚愎自用上。原本就该这样嘛,神话中说龙雀一旦起飞就再不降落,直到它死的那一天,巨大的身躯破云而落,坠落在苍茫大海上,激起滔天的狂潮。楚舜华十六岁开始掌握大权,年纪轻轻就已经翱翔了接近十年,也该坠落了…可谁曾料想教皇国内部出现异变,炽天骑士团团长叛变,天命再次眷顾了楚舜华,让他炸毁了金伦加隧道,切断了东西方之间的铁路线。那些赌楚舜华死的大臣们惶恐不安,属国君主和行省总督也惶恐不安,犹豫着接下来该怎么站队,就在这个时候,楚舜华带着不超过一百骑重甲骑兵过境,而他的数万大军却乘坐东海舰队的巨舰走海路回国。所有的君主和总督都在片刻的犹豫后做出了正确的决定,他们亲自带领仪仗队,迎接这位远道回国的英雄,唱诵他的丰功伟绩。不是没有人希望楚舜华死在归国之路上,但他们只敢想而不敢做。而反对楚舜华的皇室重臣们也无话可说了,他们本来还准备在楚舜华归国的时候和他展开“廷辩”,就是当着皇帝陛下的面辩论,争论这场战争到底是赢了还是输了,虽然拿下了金伦加隧道,可中央军死伤超过70%,说是惨胜固然可以,说是楚舜华祸国殃民也未必不行。但楚舜华在还在千里之外,消息却通过电报不断地传回洛邑,尽是某国君主盛赞楚舜华公爵真乃天将雄才,某位总督含泪拥抱公爵殿下,称他真乃皇朝的铁壁和长矛…感觉是确实是国门为了楚舜华次第而开,万千百姓为英雄的到来而奔走相告。看起来“廷辩”是没用了,楚舜华一路行来,半个帝国都对他匍匐行礼。甚至没人知道楚舜华的预定路线,或者公爵殿下根本没有预定路线,而是以“溜达”之心走到哪算哪,搞得附近的行政长官都战战兢兢,提早准备好凯旋盛宴,生怕日落的时候忽然传来公爵殿下的骑兵队正在进城的消息。此刻,这支骑兵队终于接近了帝都,因为是从王屋山中的古道穿行,所以没有惊动沿路的行政长官。按照常规,楚舜华应该把护卫骑兵全部留在城外,自己放马缓行,入宫面见他的皇帝弟弟,唱诵些吾皇神威庇护、臣得胜归来的老腔调,但楚舜华却从一条不知名的小路登山,倒似游山玩水的闲人。穿越一片茂密的阔叶林之后,平缓的山坡忽然出现在骑兵们面前,再往前就是悬崖了,悬崖下就是河洛平原,绵密的水路网中央,是气势恢弘的东方古城“洛邑”。三千年之前人类就在此定居,之后历朝历代这里都是东方的中心,它拥有“中京”、“洛京”、“王京”等很多名字,几乎每个名字都彰显着它天下之都的地位。直到前任夏皇,也就是楚舜华的父亲,将它改名为“洛邑”。洛邑是个低调的名字,有点配不上帝都,但那个男人偏偏喜欢低调的东西,他说有一天河会干、城会朽、人也会流散,无论它曾经有过多么显赫的名字,既然总有没落的一天,不如当初起名字的时候便不要那么骄狂。他平生唯一做的一件高调的事情就是和星见相爱,生下了楚舜华这个帝国长子,同时也是帝国孽子。这是严重违背宗庙原则的行为,即使他是皇帝也不能宽容,这件事暴露出来之后,在几乎所有皇室成员和大臣们的弹劾下,那位皇帝选择了逊位。几个月之后传出他病重而死的消息,几乎是差不多的时候,那位前任星见也死在了太庙的井里,根据宗庙的规矩,犯错的巫女都会被投入枯井,在那里忏悔直到死去,永无开释的一天。他们没有资格葬入皇室的墓地,因为不配享用后世子孙的祭奠。他们葬在哪里是个谜,没有任何一本书记录这件事,这才是皇室希望看到的,最好那个不配当皇帝的皇帝和不配当星见的星见根本没出现过才好。此刻这个谜揭晓了,巨大的夕阳就悬挂在悬崖的正前方,坡地上是一片墓地,墓地里都是黑色的四方柱,大理石质地,仅仅是磨光和刻字,除此之外什么装饰都没有。墓地的正中央,并立着两根最为高大的四方柱,上面雕刻着那位皇帝和那位星见的名字。楚舜华点燃六支白檀香,吹灭之后,插了三支在父亲的墓碑前,三支在目前的墓碑前。他换上了白色的古服。夏国的古服是轻袍缓带,广袖高冠,女性则有名目繁多的丝质长裙,庄重场合穿黑红二色有夔雷暗纹的,聚会场合则穿天青的、绛红的、晕染如晚霞的轻裙,西方的设计风格已经开始影响夏国人的衣着,贵族少女们也会裸露出手臂、肩膀和小腿的肌肤,穿着高跟鞋子,而贵族男子则经常穿类似西式礼服的外衣,只不过花纹仍是东方式的。楚舜华是新派人物,衣着也一直都是西式的,下属们也是第一次见他穿上古服,那身古服是白麻的质地,配黑色的高冠,剪裁简单,裹身之后用腰带一扎,但穿在楚舜华身上倒分外贴合,好似他就是为古服而生的。“父亲,母亲,这次儿子又是战胜归来。”他单膝跪下,“可惜太多人都没法跟我一起回来了。”他的身后,整整一百名重甲骑兵也是单膝跪地。他们中年纪最长的人追随楚舜华已经接近十年了,他们的很多朋友也埋葬在这里,很难想像的是楚舜华身居高位,直接效忠于他的人数以千计,可他竟然能记住每个人的名字。每当他失去一个人,他就在这里添加一根黑色的四方柱,这里很难抵达,帝都中没有其他人知道这片墓地,而楚舜华自己只要略略仰头看向地平线上崔巍的王屋山,便能以目光遥祭他的父母和友人。这种仪式化的东西不断地强化着楚舜华的核心班底,他们精锐、忠诚、令人敬而远之。帝都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如果你与龙雀为敌,那么绝不要录用曾经为龙雀工作过的人,即使你给那人再好的待遇,费尽心思笼络他,你最终都会发现那人是龙雀派来杀你的。因为龙雀的下属,根本不可能背叛!“我已经很疲倦了,”楚舜华又说,“但新时代,还很遥远啊。”他极少流露出这疲惫的一面,很多人甚至误以为他是不会疲惫的。他擦尽了父母墓碑上的灰尘,转身来到另一根大理石方柱前。在这片墓地中,唯有这根方柱是用白色大理石磨制而成,上面一片空白,没有写名字。楚舜华在这根方柱前也插下了三根线香,无风的天气,香烟笔直地上升,仿佛透过它能跟那远在天上的人说话。望向这根方柱的时候,楚舜华的目光有些迷离。他的下属们也都不知道那根方柱代表谁,想来应该是个女孩,因为那大理石晶莹而坚硬,令人感觉是什么能够配得上大夏龙雀的女孩。最初这里就只有两根黑色方柱和一根白色方柱,这么说来的话,早在踏上战场之前,楚舜华就失去了他这一生中所有重要的人。以大夏龙雀的地位,想他死的人固然不少,想用姻亲跟他捆在一起的人也不少,帝都名媛、各国公主的照片和画像流水般送进公爵府,这一路上甚至有几位年纪相当的公主亲自出面款待这位国之英雄,为了引得他情动,衣裙轻薄莺声燕语。以一国公主的身份,却不惜走歌姬舞女的路子,以美色诱之。这些倾国倾城之色到了楚舜华这里都如坠深渊,楚舜华喝酒、交谈、微笑,神凝气聚,巍然不动。“真是迷惑人啊…”楚舜华轻声说着,弯下腰,把额头放在白色方柱的顶上。好像那晶莹而坚硬的女孩还坐在那里,双手抱膝,默默地看着他,他们额头相抵。骑兵们卸下马背上扛着的黑色方柱,把它们“种植”在墓园的周围,这样一来墓园的面积又扩大了。他们并未从前方带回这些人的骨灰,因为战死者太多了,根本来不及一一举行火葬的仪式,集中焚烧后他们得到了数以吨计的骨灰,所有骨灰都被撒入大海。楚舜华漫步在墓园中,手持一支短笛。他在不同的方柱前驻足,凝视那些名字,吹着漫漫的长音。曲子并不哀伤,只是有些孤独。火烧般的晚霞铺天盖地地降下,在他白色的背影旁镀上了一层金边。最后他来到朱砂的面前,解下它的面甲,轻轻地抚摸着这匹神骏公马的额头。一发子弹打穿面甲后接着洞穿了这匹夔龙马的脑颅,它幸运地活了下来,但额头上永远都带着那个可怕的弹洞。这匹凶兽般的战马的眼睛是血红色的,唯有在楚舜华的面前会流露出温顺的一面,不停地舔着主人的手。这个习惯其实是因为楚舜华知道它的小秘密,谁也不会想到这匹马王会喜欢吃糖块,所以楚舜华经常都会在手心里捏着糖块。但今天楚舜华的手心里没有糖,只有一柄锋利的小刀。他用小刀割开铁甲之间的皮带,把朱砂身上的重甲一件件地卸了下来。最后是马鞍,造型特殊的马鞍下方藏着成排的银管,每根银管都是手指粗细,所有银管都引出一根银线,银线汇聚之后连接到一枚银色的针头,它深深地埋进朱砂的脊椎骨深处。西方人一直疑惑风部队怎么培育出夔龙马这种奇异的战马来的,魁伟、沉重而又体力旺盛,能够扛着上百公斤的铁甲狂奔,正面撞击战车的话,战车都有可能倾翻。如果不是因为有夔龙马这种怪兽级的战马,甲胄骑士突破防线的时候会更加轻松。其实秘密大半都在这里了,这种马的马种确实特殊,但旺盛的体力是靠马鞍中的兴奋剂提供的。兴奋剂疯狂地汲取它们的体能,令它们不知疲倦,直到战死。从某种意义上说,夔龙马也是战车,燃烧生命的战车。多数马匹在良好的照顾下能活50年,而夔龙马的极限只是20年。“这些年辛苦你,”楚舜华拍拍朱砂的头,“是时候让你自由地奔跑了。”可朱砂根本没有离去的意思,作为精良的战马,它的习惯就是服从主人的命令。它仍旧舔着楚舜华的手,期待着那块并不存在的糖块。楚舜华忽然一刀扎在朱砂的颈部,跟着横割。这一刀极稳也极狠,虽然这种小刀对于朱砂这种2.5米高的超级战马来说绝非致命武器,但瞬间袭来的剧烈疼痛唤醒了这匹公马的凶性,它前蹄高高扬起,差点就要对着楚舜华踩下。但最后一刻,这匹畜生再度意识到那是它的主人,马蹄旁落,它缓缓地退后,瞪视着楚舜华,红色的马眼中透着迷茫和惊恐。它不明白自己为何受伤害,它今天一直很驯服,它本该得到一块糖。这时骑兵们已经卸下了其他夔龙马身上的铠甲,它们本能地聚集在朱砂背后,因为朱砂是它们的王。楚舜华伸出右手,立刻有人将沉重的连射铳递到他手上,这是金伦加隧道那一战的战利品。连射铳吼叫起来,密集的子弹打在朱砂身前,泥土溅到两米多高。牲畜对于火焰、噪音的恐惧同时被唤醒,朱砂惊得跳起,狂奔着去向山坡的另一头。连射铳始终压在马群的头顶上方射击,朱砂几次停步,却一次又一次地被驱逐,直到楚舜华打空了子弹,这时朱砂它们已经越过一条深沟,站在了另一片山坡上。骏马们和它们的主人隔着深沟对视,巨大的夕阳缓缓坠落。冒烟的枪口仍旧指着朱砂,楚舜华的脸上全无表情。朱砂的眼睛里,迷茫和惊恐被愤怒取代了,野性被激发出来,它大力地踩踏着地面,向楚舜华示威。然后它发出一声嘹亮的长嘶,带领它的族群掉头离去,晚霞之下它们的背脊仿佛起伏的群山。“去远方吧,去人类无法捕获你的远方。”楚舜华扔下连射铳,嘴角浮起一丝淡淡的笑,“人类…都是些坏东西。”“殿下,这可是我们最后剩下的夔龙马了,赶走了它们,要建立新的马群可不容易。”骑兵队长上前几步,和楚舜华并肩而立。“你们全新的战马和刀剑已经在那座城市里准备好了,”楚舜华指向悬崖之下的帝都,“现在,全速行军!太阳落山之前,我要入宫面君!”风忽如其来,吹动他素白的长袍。王屋之巅,白衣临世!星历1888年,马斯顿公国。那场世界级战争已经进行了四年,仅有少数国家得以置身事外,马斯顿就是其中之一。马斯顿是个中立国,很小的中立国,只有一座城市,城市的名字也叫马斯顿。最初马斯顿属于西方世界,它的最高领袖是世袭的马斯顿公爵。但前任公爵发现自己拥有的这座城市恰恰位于东西方之间,是四面八方交通往来的要道,便果断地宣布马斯顿脱离以教皇国为轴心的西方国家联盟,成为中立的商业国。西方世界对此倒也并不很反对,毕竟中立的商业口岸对各方都有好处,即使现在东西方之间正在交战,西方贵族对东方的茶叶、烟草和瓷器还是非常渴求的,这些都需要通过中立城市的黑市贸易来获得。月亮升上了树梢,上校搬了把小椅子,在自己的店门口坐下,点燃一支烟,倒上一杯劣质的白兰地,享受着下班后的慵懒时光。没人知道上校的真名,据说他曾是一位响当当的海军上校,后来在一场战争中失去了左臂,无奈地退出了军界,来到马斯顿的下城区,开了这间机械修理店,也贩卖一些古董机械。马斯顿分上城区和下城区,贵族们多半居住在上城区,下城区是平民区和商业区。即使在下城区,这条名为石柱街的小街也不算繁华地段,街面上的房子很破,后街的小巷如蛛网般纵横交错。这是藏污纳垢之所,娼妓们在街面上的房子里招揽客人,持刀的小混混在后街小巷里抢劫客人,形成了完美的商业链。开在这里的机械修理店当然门可罗雀,可上校对这清贫的生活倒也没什么抱怨,他守着那些黄铜轴承和秘银齿轮,有活儿就做做,没活儿就休息。黑色的礼车从长街尽头开来,准确地停在了上校的店门口,制服笔挺的司机恭恭敬敬地拉开车门,车里探出一只穿着白袜黑鞋的脚。那只鞋亮的如同镜面,一尘不染。上校急忙起身迎客,乘礼车来的客人可不能怠慢。自从教皇国的机械师们研究出蒸汽技术,大型蒸汽机已经不稀罕了,可蒸汽机的小型化还是项保密技术,礼车必须安装小型蒸汽机,因此极其昂贵,乘坐礼车的人也理所当然的非富即贵。贵客是个神奇的少年,不过十七八岁年纪,雪白的袖口、深红色的绣金外套、黑色的羊毛大衣,淡金色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只是没戴家徽戒指,所以不能确定是哪家的少爷。年少英俊,家室高贵,当然有资格飞扬跋扈,这个少年也不例外,他轻轻一弹指,一道雪亮的银光飞向上校。上校眼疾手快一把接过,那是一枚银币,背后有美第奇家族的“蛇发美人”家徽,真正的硬通货。“亲爱的小少爷,欢迎光临小店,我能为你做些什么呢?”上校扶了扶夹在鼻梁上的单片眼镜,点头哈腰。“想看点有趣的东西!”少年有意无意地掀开外套,露出捆在腰上的牛皮钱袋,眉间眼角透着一股睥睨之气,“可别拿些古董座钟来糊弄我啊,小爷不是来看破烂的!”“哎呦我的小少爷,这可是机械修理店啊,不是皇室珠宝店,最值钱的东西也就是几台古董座钟了。”上校推开店门,“请请,进店再说!”“你就装吧!”小少爷冷哼一声,昂首阔步地进店。“现在他也还是不会让我死的,他甚至会宣布要立我为他的皇妃。我的父亲已经死了,我是锡兰最后的王女,他娶到我,便可以‘名正言顺’地占有锡兰。”王女看着男孩腰间的佩剑,又看看自己手腕的镣铐,“所以,你能杀了我么?我动不了,我连杀死自己都做不到。”男孩沉默了很久:“很遗憾,我不能杀死你。您是新罗马皇帝的拥有物,作为教皇国的军人,我无权决定您的生死。我如果那样做的话,会影响到教皇国和新罗马帝国间的外交关系,我自己也会上军事法庭。”王女的眼中流露出了遗憾的神色,那种遗憾是那么的可怕,简直叫人心碎,可她什么都没说。接下来发生的事却超出了她的预料,男孩抓过她的手,从口袋里摸出一柄古铜色的钥匙。那是一把万能钥匙,由技艺高超的锁匠打造,各种形状的齿搭配组合,能够打开全世界九成以上的锁。男孩没费多大力气就打开了王女手上的镣铐。“胳膊还有力气对吧?您背后不远处就是窗台,”他低声说,“那个皇妃和皇帝相望的窗台。”他俯下身,轻轻地吻王女的面颊。这本是贵族之间很常见的告别礼,但他沾到了王女脸上温暖的眼泪,动作微微僵硬了一下。王女也努力地抬头回吻他,她的嘴唇那么柔软,那个吻里带着遥远的、连环般的芬芳。“不要太孤独啊。”王女轻声说。男孩一怔,仿佛听到了自己心底传来什么东西破碎的声音,他缓步退后,然后忽然转身大步离去,没入阳光照不到的黑暗里。“真是个不讨人喜欢的孩子,小小年纪就那么没礼貌,公爵和公爵夫人见了我们也会打个招呼什么的。”皇家卫士们低声议论着那个穿军服的男孩。“看那身军服是教皇国来的大人物呢!没准是炽天军团的人。据说是靠着他们的帮助我们才顺利地灭掉了锡兰国,这种上宾皇帝陛下都得礼遇,他凭什么跟你打招呼?别小看他小小年纪,肩上就已经挂少校军衔了,家里肯定是什么大贵族。这种人将来还不得当总督啊?”“总督?总督就能满足他么?我看他没准是哪国的王子,将来没准是一国之王呢!要不然皇帝陛下怎么会开恩让他去见塔上的那个女人?”“说起来真是个叫人心痒痒的漂亮女人,要是她还完好无损,我在外面干站着,里面却没个男人陪他她,我可真忍不住!可惜被皇帝陛下给废了。”“可不是么?那天晚上我都听见了,跟打铁似的,啪啪啪地一根根骨头碎掉,偏偏听不见一声哀叫,据说是皇帝陛下用软木把她的嘴塞住了。不过你别痴心妄想了,那种女人是你能碰的么?据说皇帝陛下会娶她呢,娶了她,我们对锡兰国的占领就有理由了。”脚步声由圣女塔深处快速逼近,卫士们急忙终止了议论,昂首挺胸站的笔直。男孩从他们身边掠过,目视前方面无表情。司机赶快拉开了礼车的车门。就在他从拱门下走出的瞬间,头顶的阳光仿佛黯淡了一瞬,卫士长扭头看向天空,以为天阴了,却看到一袭红裙伴着无数枫叶在空中飞舞,遮蔽了阳光。那个人形落地的时候发出了沉闷的声音。男孩的眼角微微抽搐,但没有停步。等卫士们反应过来,白皙如玉的王女正躺在圣女塔下的白色广场上,躺在如火红裙和渐渐蔓延开来的血泊中。可她的脸上竟然带着一丝笑容,谁都不敢相信一个将死的人会笑得那么美。“站住!”卫士长怒吼,同时一排枪托,背在身后的长火铳滑入手中,枪口直指男孩的背影,“你在上面做了什么?” 楔子 红龙的诞生楔子 红龙的诞生 星历1876年,教皇国北部,克里特岛。这座岛屿位于地中海的北部,终年沐浴在温暖的海风中,温度变化不超过十度。在旧罗马时代,这里是皇帝的夏季避暑胜地,如今它是教皇国的23个省中位置最北的一个。岛上唯一的城市就叫克里特,城市不大不小,仍旧保持着旧罗马时代的风貌,民风说得上淳朴。 城市的北端有一座初等学校,名叫诺丁山初等学校。它由教廷出资兴建,学费低廉,教师多半由岛上的牧师和修女兼任。学生们在这里能学到基础的语言、数学、地理、历史和神学,有兴趣的孩子还能选修物理、化学和机械学的入门级课程。毕业之后他们可以选择去翡冷翠的的高等学校进修,但很少有人这么做。克里特的生活太安逸了,会写字算数的人在这里都能过上不错的生活,何必那么辛苦呢?岛上的人也很少外出,翡冷翠对他们而言简直是另外一个世界。翡冷翠发生了什么事,跟克里特一点关系都没有。午后,学生们聚集在小教堂里,七嘴八舌地议论着。阳光透过拼花玻璃窗洒下来,化作一场颜色纷繁的光雨。他们围绕着一座青铜外壳的古钟,那是诺丁山初等学校里最重要的计时工具,什么时候上课什么时候下课,都由这台大钟说了算。几十年来大钟一直恪尽职守,直到今天,它出了问题。今天早晨,学生们端坐课堂里等着上课,可总也听不见钟声响起,老师们去教堂里查看,才发现古钟停在了早上六点钟。发条盒是满的,内部的零件仍在转动,但只是发出咯嘣咯嘣的响声,时针分针来回颤动——钟坏了。这种事要是发生在翡冷翠,根本就不算什么事儿,翡冷翠根本就是一座机械之城,机械师贱如狗,往人群里放一炮能炸死七八个,可在克里特,人们还像一个世纪以前那样看着太阳估算时间,很少有懂钟表的人。老师们实在找不到人来维修,就想着自己把钟拆开来看看,一下子麻烦就更大了,他们把各式各样的零件拆了下来,可再也装不回去了…整个上午老师们都愁眉苦脸的,在这间经费很有限的初等学校里,一台青铜钟算是很值钱的家当了,它甚至算得上一件古董,这可怎么对负责给这座学校拨款的教廷官员交待呢?学生们倒是满心欢喜,想着是不是钟停了就可以不上课了,他们已经想好了下午去哪里玩,这时一个个头不高的男孩走到历史老师莉诺雅修女面前,低声说如果您允许的话,我可以试着修修。莉诺雅爱怜地摸摸那孩子的脑袋说,“西泽尔,你想帮忙我很高兴,可这真的不是你们小孩子能做的事,去课桌上趴着睡个午觉吧。”那个男孩名叫西泽尔,今年才七岁,不是克里特本地人。五岁那年,他和母亲乘船来到克里特,长期租住在城里的一间旅馆,有个小他三岁的妹妹。因为长期跟外界隔绝,克里特人很淳朴,但也有点排外。这里的男孩女孩都是青梅竹马,还在牙牙学语的时候就互相认识,忽然有个外地来的男孩插在他们中间,大家都很不习惯,也都不喜欢他。而且这个男孩似乎接受过学前教育,从入学以来就是第一名,说起话来用词颇为考究,就像那些教廷派来巡查的官员似的,这就越发让他找人嫌了。可莉诺雅还是蛮喜欢这个男孩的,因为她知道这个男孩私下里做过多少事情想跟当地的孩子建立友谊。他家里似乎有些钱,所以第一次来上学的时候就给大家准备了礼物,一大包精美的巧克力糖,在克里特岛,巧克力糖被看作只有有钱人才能吃得起的高级食品。但这个举动并没能让大家喜欢他,吃完巧克力糖之后,男孩们舔着嘴唇,不屑地说,外地少爷的臭架子!学校要求学生们在课后清扫地面和黑板,但顽皮的男孩们总是随便糊弄一下就溜了,老师们为此非常生气。但从某个时间开始他们发觉地面和黑板忽然干净起来了,他们觉得这是学生们开窍了,懂得劳动是种美德了。可实际上男孩们依然故我,有时候快速地糊弄一下就跑,有时候挥舞着拖把在课堂里玩一阵子打仗游戏就跑,他们走后,外地来的男孩西泽尔默默地打一桶水来,帮他们把残局收拾了。发现了这个秘密之后,老师们当然是大大地表扬了西泽尔一番,试图以他为男孩们的榜样,可这一来,男孩们对他的敌意就更重了。他还有很多地方不讨人喜欢,比如他不像本地男孩那样欺负女孩子,跟他差不多大的男孩们情窦初开,却又羞涩,总是用欺负女孩表示自己在关注对方,往她们头上丢纸团,悄悄地将她们的头发打结,可西泽尔却会给女孩们拉开门,让她们先走,对她们说请,就像一个小小的绅士;再比如他竟然纠正了语言教师不太地道的发音…那位语言教师是位很虔诚的修士,自学成才,写得一手好书法,问题是之前他在极北的高寒地带放羊,一年见不到几个活人,也就没人陪他练习发音,说起来话来总有点咩咩咩的感觉…这也理所当然地被看作外地少爷的臭架子了。莉诺雅看得出他很想跟大家玩,可放学之后大家疯跑着互相追逐,从他身边呼啸而过,没有一个人哪怕多看他一眼,最后只剩他独自走在洒满夕阳的小路上,低着头,像只离群的小羊。莉诺雅还知道他的一些秘密。入学的第一年,按照校规孩子们都要住校,好培养他们的团体观念。学校很小,并没有多余的房子充当校舍,就把小床摆在教堂里,男孩睡在前厅,女孩睡在后厅,老师们每夜巡视两次。那一年莉诺雅负责后半夜的巡视,前半夜的巡视是很头疼的,男孩们都是晚上不睡早上不起的,前半夜都在闹腾,从一张床跳到另一张床,张牙舞爪,后半夜就很轻松了,他们闹够了也就睡了,而且睡得很沉。那张场景是很温馨的,颇有些年头的教堂里,白色的小床一张接着一张,孩子们拢着白色的棉被,睡在雕花玻璃窗下,微微张着小嘴…只有一个男孩例外,他虽然闭着眼睛,可眼球在眼皮下动来动去,莉诺雅靠得很近瞪着他看,他的呼吸就紧张起来,越来越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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