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和未婚未女配一起船在海上 马在山中死了,女主穿越到兽人帝国一个小岛上上边蛇人和熊人王子后来是追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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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乐在末世,美绝兽寰,众男寡女
娇妻保卫战. ,远古伊甸
兽兽成双.,
当女人穿到男男兽人世界
,我是猫耳人
穿到只有她一个女人的大陆上
帅哥遍地开我知道
《掉入男人世界的女人》把邮箱给我
先发一小部分那个文文第一章 森林美少女  位于澳大利亚中部的丹特里地区,这里拥有着一片一千二百多平方公里的湿热带原始森林。当你走进这绿色世界,你一定会为眼前所呈现的一切而惊叹、折服,才能真正地体会到这份独有的古老的美丽。  在原始森林上空,经年雾气蒸腾,恍如仙境。  林子里处处可见怪异的树根,像章鱼的触手,穿过其他树木的底部,顺着地面绵延展开,在里面的一棵树往往就能占去好大一块儿地方。繁茂的枝叶会在半空中搭起一个密不透风的天棚,把里面的一切美景围得水泄不通。  在这里,丛林能够把所有的痕迹掩盖掉。  “呦吼——!啊嘞嘞——!”  一声呼啸而过,一个少女扎着冲天小辫在丛林中惊起一阵飞雀。用手抓起一根小臂粗细的藤蔓,少女麻利的栓在腰间一横,踩着一棵巨树的的枝杈,手脚并用像猿猴一般攀上树腰。  倘若在林中,你发现了吊在藤蔓上像垃圾一样的东西,可千万不要碰,因为那很可能就是大嘴沙刺莺的巢。每当雌鸟在孵卵的时候,雄鸟总是会在附近的看守着它们的小家,对于侵犯者,它们肯定会发动强烈的攻击。  少女警惕的向四周围扫视了一圈,用鼻子嗅了嗅,嘴角不由滴下一丝透明的可疑液体。  “嘿嘿——”诡异的轻笑一声,少女对着藤蔓上的大嘴沙刺莺的巢穴就狠下贼手。  “呀——!”一声犀利的鸟叫在少女的头顶响起。接着,大约几十只大嘴沙刺莺成群的冲着少女就俯冲而来,细小的尖喙犹如狂风暴雨一般劈头盖脸的对着少女的的身体发动起总攻。  “啊——!饶命啊!不敢了!我再也不敢了!”双手捧着脑袋,只留下冲天小辫在头顶迎风而立。少女痛的歪牙咧嘴,裹起身上的麻布围巾就顺藤而下。藤蔓落地,少女一屁股蹲坐在地上。  树下,是一大片厚厚的潮湿树叶层。经年腐烂的木头混杂着又软又滑的泥浆散发着腐朽的气味,少女捞起一大片的烂叶往自己身上抹着,很快,烂树叶的气息便将少女身上的味道遮盖起来。大嘴沙刺莺失去了目标,飞旋了半晌才悻悻而去。  少女站起身,揭开怀中的麻布围巾。七八个圆滚滚、有着斑驳图案的大嘴沙刺莺蛋完好无损的堆在了围巾中央。  “一、二……八个!嘿嘿……”少女一抹鼻涕,嘴角滴下的透明液体又一次不由自主出现。  将围巾包成包袱状包好,少女嘻嘻一笑,踮着脚尖攀上一旁的粗壮树根,扯住随着树根一起生长出来的枝蔓,双腿一夹,在这片原始森林中健步如飞。  *  艾尔斯岩。在澳大利亚中部一望无垠的荒原地带,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劈凿的奇绝景物中,最负盛名者当然就是艾尔斯岩(Uluru)。每年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均云集在此地观赏巨石在日落和日出时色彩变化多端的自然奇观。  而老切尔斯就是吾陆乳地区最富盛名的旅行导游。被老切尔斯带过的旅游者多的就像是天上无数的繁星,但每一位都会被他富有幽默感的言语和丰富的学识所拜倒,只有你细细的询问后才会知道,外表看起来名不见经传的老切尔斯竟是澳大利亚有名的生物学家、地质学家和人类学家。  傍晚夕阳西下,艾尔斯岩像是披上一层绚丽的盛装,在蔚蓝天空的映衬下,犹如熊熊的火焰在燃烧。  “老切尔斯——!看看我给你带来了什么!”吉普车的马达声还没有熄灭,一个娇俏的声音就传了过来。车门打开,一张被太阳晒的绛红的脸蛋就从帽檐下露出来,带着比太阳还要耀眼的灿烂笑容,少女一个跃身就从车内跳了下来。  这个少女赫然就是在森林中偷鸟蛋的少女!!  只不过看着少女短裤背心的清凉打扮,已不是丛林中那灰头土脸的肮脏模样。  “大嘴沙刺莺蛋?!!英美,你已经出去七天了,该不会是又在森林中迷路了吧?”老切尔斯从简陋的工具房内慢慢地走了出来,发白的牛仔背心上布满了一摊摊的油渍。  “啊?又猜出来了?!你真神!老切尔斯!我亲爱的朋友,快做好吃的给我吃!我饿了!”少女一听,小脸顿时垮下来。  “呵呵——!你这个神奇的中国女孩,还真是喜欢吃啊!先别急!瞧!你那远在东方神秘国度的哥哥给你寄信来了!”说着,老切尔斯从牛仔背心的你口袋中掏出一封厚厚的邮包。  “我哥哥?!”少女撇撇嘴,伸手打开!  亲爱的妹妹:  当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哥哥的科研成果就一定是已经成功了!瞒着你偷偷进行爸爸妈妈没有完成的事,真是对不起!  去年,在爸爸留下的成堆资料中,哥哥无意中找到了爸爸临死之前写下的亲笔手稿。我惊呆了!这是一个伟大的发现!你知道吗?太了不起了!  爸爸的计划原是利用原子核的超密度和宇宙膜之间的磨合,使之产生空间的扭曲。另外,中子星的爆炸,强大的引力同样也可以使空间发生扭曲,两个空间点的重合地带,被叫做“虫洞”,穿过虫洞,我们就可以瞬间跨越数万甚至数亿光年,从而实现人类在太空的超距旅行。  可是,这是理论!是的,他只是一种猜想!不过,你也许会感到吃惊,由于一次意外的何子能爆炸,这种理论却变成了可能!你明白吗?爸爸临死之前也一定是想到了。只是可惜他在爆炸中意外身亡,要不然,他将会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科学家!  我太兴奋了!这种心情实在是难以描述。亲爱的妹妹,我穿越时空去了!我要去完成爸爸、妈妈生前未完成的梦想。再见了!  哥哥:独孤英寿  ps:具体的科学研究成果我已送达国家科学院。  为了防止有人觊觎着这项科学成果、也为了你的安全,我已经将家中的所有资料都付之一炬,不用担心。  家中的钥匙已经交由三婶保管。  再ps:你若想来找哥哥的话,可以去找研究院的刘叔叔,他了解其中的一切!对了,作为哥哥的穿越纪念,哥哥要送给你一个好东西,相信再过不久,礼物就会寄到澳大利亚了!勿念。  一封信看完,少女的脸色变得五颜六色起来,双眼瞪着手中厚厚的一沓信纸,恨不能将它烧出一个洞来。  “怎么了?英美?是坏消息吗?”  老切尔斯看着少女端坐在门口的木桩上动也不动,不由担心的问道。  “没事。”独孤英美一张脸铁青,低垂着头咬出两个字来。  “……”老切尔斯躲在一边,看着独孤英美一个人坐在那里磨牙,担心的摇了摇头,叹了一口气,走入屋内。  “啊——!怎么会有这么不负责任的哥哥?!”一时间,吾陆乳地区的上空充满了怨气。  第二章 飞机失事  我也要去。  独孤英美悻悻的坐在从悉尼飞往北京的ca175的航班上,看着手中的一枚别致的钻石耳钉,胸中的闷气还是郁结的让她嘟起了嘴唇。  耳钉为白金质地,上面有着两颗翠闪闪的钻石,精巧的六抓镶嵌设计,让花钻像是一朵娇俏玲珑的未名花一样牢牢的固定在金座上。但是让独孤英美看着十分别扭的是,在耳钉的下方,却突兀的垂下一只口衔着另一枚钻石的烈火鸟造型。  “为什么是一只而不是一对?”独孤英美皱起眉头。  明明大哥知道自己不喜欢带首饰,更不用说带这么花俏造型的耳钉。可为什么还要那么郑重的从北京给自己寄过来?老切尔斯昨天将邮包递给自己的时候,还以为是自己的眼睛看错了。幸好老切尔斯在邮包的封底还找到了一张独孤英寿的留言。  “带着它!就像大哥一直陪在你身边。”  好恶心。  独孤英美感觉到自己的鸡皮疙瘩掉了一地,不由打了一个冷战。想起老切尔斯看见这张留言时的怪异表情,独孤英美觉得大哥和自己开的这个玩笑实在是太无聊了。  不管怎么样?!我一定要找到你!我亲爱的大哥,如此好玩的事情怎么可以忘记我呢?  犹豫的看了一眼舱内的其他人,独孤英美一撇嘴,将耳钉戴在了自己的右耳上。  “嘶——。”  由于耳洞已经多年没有带过耳环,锋利的耳针戳进了那层薄薄的肉片后,竟然带出血来,疼得独孤英美一阵龇牙咧嘴。  高空压强低,鲜血不停的流下来,顺着耳钉一直流淌到钻石上,闪着净白的光彩,慢慢地,顺着钉座,一直滴向了那只悬空的火烈鸟。  “小姐——!我需要帮助。”  独孤英美想要揭下耳钉,但不知为何,耳钉却像是长在了耳垂上一样,任独孤英美如何撕扯,仍是无法摘下。血越流越多,这让独孤英美也忍不住急了。  “您好。小姐!请问您需要点什么?”  空乘小姐看着独孤英美面色苍白,快步上前。俯身一看,只见的独孤英美的半只耳朵都似被鲜血染红,不停的沿着耳钉滑下。  “啊——,小姐。请不要乱动,我马上过来。”空乘小姐被独孤英美的状况吓了一跳,连忙跑回去找乘务组,并通过广播寻找医生。  独孤英美和乘务小姐是吓了一跳,可谁都没有注意到的是,即便是独孤英美的右耳上流趟下来再多的鲜血,却没有一滴掉落到肩上,鲜血,好像在流经火烈鸟身上的时候,已经全部都被吸收了。  突然,机身突然震动了几下,随即急速下坠。舱内的乘客和空姐都受惊呼叫起来,更有乘客发出极度惊慌的尖叫声。刚好在为独孤英美拿绷带过来的空乘小姐被抛起再跌下,重重的昏了过去。更有人手脚受伤,多名没有扣安全带的乘客也被抛起撞到机舱顶,再跌下受伤。机上情况一片混乱。  “各位乘客请注意,各位乘客请注意!本航班忽然遇上不明气流,飞机失速下坠,但请各位乘客配合乘务人员系好安全带,本机已经与上海浦东机场取得联系——。”  “天啊!不会出什么事吧?!”机舱内顿时传出一片惨叫。  独孤英美也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如此倒霉,先是耳朵被扎的血流不止,接着有遇上了气流。自己方才为了止血,并没有系安全带,飞机急降,顿时让独孤英美撞向了前方的洗手间。  门,“啪——”的一下关了起来。“VACANT”一下子变成了“OCCUPIED”。  “这是怎么回事啊?!”独孤英美被撞得头昏眼花,一手扶上靠在身后的化妆台,脚下却不由一滑。  “啊——!”惨叫声再一次由倒霉的独孤英美嘴里发出。  *  “昨日下午,一架由悉尼起飞的波音ca175航班在上海的上空遇上九霄惊魂。该航机疑因遇上气流,全机如过山车般急升急降四次。机上没有扣安全带的乘客及空姐,被抛离座位,如波子机的弹珠般,在机舱顶及地板之间来回乱撞。更有乘客撞爆机舱顶当场头破血流,混乱情况维持约两分钟后才恢复正常,终于安全降落在上海浦东机场。但事件造成15人受伤,其中两人需要留医。民航处已要求航空公司在96小时内提交肇事报告。  但据机场内的一名工作人员透露,此次航班之中,在悉尼登机的记录为236人,可在处获得的消息却称,从ca175次航班上下来的却是235人。究竟这缺少的一个人到哪里去了呢?还是航空公司的工作失误。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新华社报道。”  北京科学研究院内,年过半百的刘永成抱着一只不锈钢茶杯,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眼镜,正聚精会神的看着一则新闻。  茶水蒸腾起水雾,将眼镜蒙上了一层白霜。刘永成抬起头,将眼镜摘下,抬头望了一眼窗外,眼中闪过一丝莫名的异样。  失踪?不会这么巧吧?  独孤英美只觉得身体像是在坐云霄飞车一般,正在不停的下坠。耳边刮着“呼呼——”的风声,像是锋利的飞刀,密密麻麻的割着自己的皮肤。胸口压抑着,连呼吸都困难。  “我这是在哪?!”独孤英美感觉到自己无法开口,吃力的睁开眼,环视了一下周围。  “哦——!是在半空中啊!”  “……”  “等等!我为什么会在半空中?还在不停的下坠?!呀——,怎么办?这下子死定了。”手脚并用,独孤英美挥舞着“双翼”,当然,如果在人类还没有进化前的话,或许……可能……大概会有点用吧?!  “不要啊!救命——!”  第三章 遇见了一个少年  丁小刀打了一个哈欠,这已经是他从今天早上开始坐在这里垂钓后的第三十二个哈欠了!可未幽湖中的鱼儿却像是绝迹了一般,连一个头都没有冒出来,照此情况下去,今天晚上肯定是又将要饿肚子了。  困意不住的涌上他的双眼,腹中却不断的和他闹起了抗议,一阵比一阵的惊天动地。  “老天爷——,你显显灵,掉两个鸡蛋下来也好啊!”眼皮子搭拢下来,丁小刀的意识逐渐开始模糊起来。  “啊——!”“轰——”  半空中,一声凄厉的惨叫之后,便是一阵滔天的巨浪。  水浪飞溅起两米多高,将睡梦中的丁小刀淋了一身。  “谁?谁——?谁吓我?”  惊怒的睁圆了双眼,丁小刀四下寻找人影。  咕噜噜——,未幽湖中不停地泛起龙眼大的水泡。  “哈哈哈——哈哈!爽!爽透了!我就知道我没那么容易死。老天爷,看见了吧?运气好就是连神仙也要嫉妒啊!”在半空中就发现地下一是片蔚蓝色的湖泊,果然是天无绝人之路啊!独孤英美钻出水面,劫后余生的感觉让她几乎想要尖叫。  丁小刀惊愕的看着这一切,从天而降的人影、奇特的外表、怪异的举动……神仙?妖怪?!  “喂——,你好啊!你叫什么名字?!请问一下这里是什么地方啊?!”独孤英美爬上岸边,就看见一个穿着怪异蓝布背心的少年眼睛一眨不眨,神情怪异的看着她。  “呃?你是在和我说话吗?”  “当然,这里除了你难道还有其他人吗?”独孤英美无奈的眨眨眼睛,环视一下四周,却只见到一片广袤无垠的湖泊和一大片葱郁的树林。看来,这里还真是和原始森林里一样偏僻的可以。  “你……你到底是什么人?!怎么……怎么可以从天而降?难道你是神仙?!”  “神仙?!啊哈哈……哈哈哈……哈哈!!笑死我了?居然还有人认为我是神仙?喂,小子!你真是好有趣。”独孤英美没有想到居然能在这里遇见一个如此好玩的男孩,看着他清秀脸上的神色,应该是还不到十六岁吧?  “那你是人啰?不是神仙。你……?!”丁小刀看着独孤英美蹲在地上不停的发笑,才知道自己方才说错话了。小心翼翼地探过头,丁小刀好奇的看着独孤英美,不知道为何,总觉得眼前的这个人有说不出的怪异。  笑够了,独孤英美一屁股坐在地上。刚从湖中钻出来,浑身都湿透了,衣服黏在身上,风一吹,独孤英美的身上泛起一层鸡皮疙瘩。幸好身上除了件透明的纯白真丝衬衫,里面还有一件比较厚实的海绵文胸,要不然可真的要露点了。  “啊,对了!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啊?”  “这里是纯阳国啊!你面前的这片湖就是未幽湖。连这个你都不知道,你还真是个怪人……啊!我总算知道你是什么地方不对劲了。真奇怪呐!你的胸肌好大……从天上掉下来摔肿的吗?”好奇的凑过脸庞,丁小刀俯身贴上独孤英美的胸前,看着一对高耸挺立的双峰,惋惜的直摇头。摔成这个样子,应该是要恢复好几天吧?  “……”  一脸黑线,独孤英美看着这个快要贴上自己胸部的男子,面色越来越难看,胸肌?!貌似这个……玩笑开大了吧?  沉浸在思绪中的丁小刀完全没有注意到独孤英美的铁青面色,轻声一叹,将自己的内力注入到右手,抓上独孤英美右侧的胸部,内劲催动劲气,帮助独孤英美的血液流通。  “……你玩够了没有……”独孤英美铁青着脸咬牙切齿,右手紧紧的握拳,丁小刀不但侮辱了她的尊严,现在居然还动起手来。见过大胆的,可没有见过这么大胆的!  “嘭——”  忍无可忍,无须再忍。  “啊——!你干吗?差点让我气血不顺,难道你不知道在发功的时候是不可以受打扰的吗?”脸上狠狠地挨了独孤英美的一拳,丁小刀恼火的瞪着双眼,果然是好人没好报,自己肚子快要饿扁了,还要耗费功力去就他,没想到居然还有人会不领情的。  “我干嘛?难道你不知道男女收受不清吗!这也是你可以摸的地方吗?死不要脸。”  “什么男女?!为什么不可以摸?好奇怪,难不成你是贵族吗?不过,看你这身奇怪的打扮,说话又这么粗鲁,应该是绝对不可能的。”  “……”  独孤英美沉默。  好似……地球上目前可没有什么贵族摸不得的说法!更不用说面前这小子这么大了还分不清男女关系……更奇怪的是面前的小个子身上奇怪的打扮——土灰色的麻布包裹着头发,头顶还插着一根野鸡翎,七零八落的垂下几串木珠子。身上的蓝布背心下面,黑色的裤腰带绕了好几圈,宽宽的将整个腹部收紧。一条米白色的灯笼裤虽然已经补了又补,但依然可以看得出造型十分特别。  来到了一个奇怪的地方?!  “啊——!不可能。天——!”  正在独孤英美发愣的时候,对面的丁小刀却突然跳起来,双眼不可思议的瞪着独孤英美左耳上的耳钉,面色一片惨白。  “怎……怎么了?!”再好的心脏也经受不起丁小刀接二连三的惊吓,独孤英美结结巴巴问道。  “你……你和魔族到底是什么关系?!你怎么会有魔族的圣物!”  指着耳钉,上面的火烈鸟在日光下闪耀着耀目得到光彩。  “魔族?”独孤英美心下一沉,终于可以肯定了,她——来到了一个奇怪的地方。第四章 一个叫影兽的男人  左耳上无法摘下的耳钉是自己哥哥独孤英寿给的,奇特的造型让人过目不忘。从飞机上撞昏前的记忆到现在发生的事情看来,这耳钉绝对是一件不详之物,丁小刀将这玩意称作为魔物实在是太契合不过了。忽然,脑中一个念头一闪而过,独孤英美惊的差点跳起来。  这东西是哥哥给的,而哥哥已经穿越了!现在自己来到了一个奇怪的地方,然后就有人认出了这个东西——是个魔物?!  天!不是吧?!哥哥在这里?或者可以证明他至少也来过这里?!  独孤英美感觉到胸中一股熊熊的冒险的刺激在胸中燃烧,若真的是自己也随着哥哥穿越了时空的话,那该……多好玩啊!  好刺激!  立马扭过头,独孤英美看着丁小刀,将自己的表情调整到最亲切的状态。闪耀着冒着兴奋的星星眼睛,扑向丁小刀。  “干……干什么啊!!!走开啦!!”丁小刀连滚带爬的惊叫。  “求求你,将你知道的这个世界的一切都告诉我吧!一切!!拜托。”  “不要!我干嘛要告诉你。”  “……那你要怎么样才肯告诉我!”  “恩?!”丁小刀一愣,看着独孤英美一脸严肃,倒也不像是在看玩笑的样子.喃喃道:“我……我肚子饿了。你先弄点东西来填饱了我肚子再说!”  “明白。”  收到命令,独孤英美环视一周,目光停留在方才掉落下来的未幽湖上,不待丁小刀询问,“嗵——”的一声跃入湖中。  留下丁小刀傻呆呆的在岸上目瞪口呆。  绚烂的夕阳落下一片余晖,如同最温柔的情人抚摸着大地,为天地间铺上一层橘红色的透明外衣。  丁小刀已经不知道说什么好了,独孤英美在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内,就从湖中陆陆续续的甩上来十来条手臂长的肥美侑鱼。  齐刷刷用木枝穿上,杉木碳烤,粘上新采集的蜂蜜涂上,鱼油顺着木枝滴落到炭火上,发出“滋滋”的声音。没过多少时间,喷香的熏鱼直透过鼻孔钻入五脏六腑。倘若没有不远处独孤英美那闪闪的期待眼神的话,丁小刀就感觉到自己是在天堂。  对,但前提是没有接收到独孤英美的闪闪光波。  “呐——,可以告诉我了吧?!”双手撑地,一屁股坐在了火堆旁。独孤英美像是一个好学的学生。  “哎——。”丁小刀摇头叹了一口气,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看来自己是摊上了一个大麻烦。  夜幕拉开,丁小刀一边品尝着熏鱼,一边对着独孤英美描述着一个神秘而离奇的世界。  在这个世界上,有着人类、神族、还有兽人,同样也有着魔族和魔宠。神族在一万年前,就留下一个神秘的预言消失在这个世界上,只留下勤劳聪明的人类和思维单纯的兽人苦苦的在魔族的压迫下艰难的生活。所谓的魔宠就是本身就带着各种神奇魔力的宠兽,但是由于种群的羸弱,许多魔兽往往就会沦为魔族或者人类的宠物。  两百年前,人类中却出现了一个名叫影兽的男人。他武功高绝,却没有人知道他是从哪里来的,就像是突然从天上掉下来一样!但是,正是由于他的出现,人类和魔族之间就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从来都没有人能够知道,原来,人类还能够反抗,更可以比可怕的魔族还要强大。  在影兽的带领下,人类终于推翻了魔族的欺压,带领着头脑简单但四肢发达的兽人一族,将魔族赶往了呼勒克斯山的另一边。  影兽创造了如此辉煌的历史,是一个伟大的英雄,他可是,就算是这样,他的人格魅力却更为之后的人们传颂,就连被他打败的魔族之王赤皇都对他钦佩不已,还将影兽留下来的一枚火凤凰耳钉当作圣物,朝贡在呼勒克斯山顶的洛克岩上。  “那内个名叫影兽的男人后来到哪里去了呢?!”独孤英美听得津津有味,对这个名叫影兽的男人更加好奇起来。同样的火凤凰耳钉,说不定会有找到哥哥的线索。  “传闻其实影兽就是那些升天的神族派下来拯救我们人类的,现在任务完成了,当然就是要回到天上去了啊!”丁小刀翻了翻白眼,又看了一眼独孤英美左耳上的耳环。  应该是假冒的吧!  “啊!是嘛!”独孤英美回答,背过身,独自陷入了沉思。  不管怎么样,还是的找到那名叫影兽的人再说,两百年,就算是人死了,总会留下一点什么线索的吧?再说了,丁小刀说那名影兽是神族,应该是还活着的,若不然,这神仙也太逊了。天上?不可能吧?!哪有那么多神仙飞升的。该不会是躲在了什么地方吧?  深夜,独孤英美收拾了一下,尾随着丁小刀来到了他的破草屋。孤零零的一间破草房子,除了面朝着南方的一扇小木门,就是光溜溜的四面墙壁,仰头一望,稻草的缝隙间,还能欣赏到璀璨的星辰。  这——?和睡在露天有什么区别!  独孤英美傻眼,目瞪口呆的看向丁小刀,却见他两腿一跺,两手比划了一个手印,口中念念有词。  突然间,房中的气流一阵颤动,小木门“啪——“的一声关上,半空之中突然多出一张一米多宽的木板床。  板床摇晃了一下,在空中翻了个身,稳稳的降落到地面,停在了丁小刀和独孤英美的中间。看的独孤英美神情一阵恍惚!罢!这个世界上连半兽人都有,自己早就应该学会适应了吧?  “好了!睡觉吧。我睡这边,你睡那边。”将手中的烧火棍往地上一插,丁小刀拍了拍床上的床单,解开身上的衣服,露出精壮的身体,冲着独孤英美一笑,就横躺在床上。  “呃?我……我不困。我可以……可以坐在这里。有书吗?!我想看书。”开玩笑,就这样躺上去?!虽然独孤英美不是什么特别保守的人,可这幕天席地的和一个男人赤身裸体的躺在一起,即使丁小刀不会想歪,自己也会控制不住的胡思乱想啊!  “哈?”丁小刀翻了翻白眼,伸手往枕下摸了一把,手中便多出一本厚厚的古书,道:“这个吧!看不出来你还识字啊!我可是一个大字都不认识,这是我从万达镇上的贵族老爷家捡回来当枕头用的,你想看就看吧!小心一点火就行了。”  接过书,独孤英美感觉手中一沉,镂空花纹的封面显示这本书已经有些年纪了。翻开书页,里面蜿蜒曲折的刻画着许多符文,定睛看去,独孤英美傻眼了,晓是自己对文字还有些研究,竟对这上面的符文一个都不认识。郁卒的皱起眉头,独孤英美终于承认自己有多失败。  “唉——,”神情萎靡,独孤英美无聊的拨拉着书页,看不懂字,能有幅插图欣赏一下也是好的撒,难不成还真的要和丁小刀一起睡觉啊?  突然,独孤英美手中一顿,翻书的动作曳然而止,双目紧紧地盯着书页,有一种要仰天大笑的感觉。  自己——将书拿反了。  第五章 来到万达镇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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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坑爹坑男主的小说。
  同时这也是一本玛丽苏到极致宠女主的小说。
  这是一本……女主穿越到书中,欲发展玛丽苏光芒,结果发现,男1是穿的,男2是穿的,男3也是穿的……她这还肿么苏(°ο°)~@
  好吧,我这个文案废。请亲们耐心点看完第一章,看完就明白作者君要写个什么样的故事了,同时也能判断自己是否喜欢,是否看下去。
  PS:此文穿书架空,完全没有历史根据,都是作者瞎编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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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真幸福
  张婉穿越了,还是穿到一本书当中,但她觉得自己是史上最幸福的穿越。
  她穿越成了文中的玛丽苏女主。
  爹是尚书令,爷爷是前尚书令,张家是累世大族,天下著姓。
  奶奶是大长公主,皇帝的亲姑母,母亲是大姓陈家的嫡长女。上头还有两只宠妹如狂的哥哥。
  更有男主三只,对她爱得如痴如狂,恨不得将天下奉上。
  她自己呢就更别说了,长得美如仙人,出生时是美婴儿,小时候是美萝莉,长大了是美少女。
  总之一路美不可挡。
  玛丽苏辐射范围,不限性别,不限年龄,连物种都超越了。
  她每回出门乘坐牛车时,哞哞都特别温柔,将车驾拉得又平又稳。
  当然这只是冰山一角,书中原作者对女主绝对是真爱,还赋予了她天命神女的意义,也就是说,三位男主,她选择了谁,谁就是登极霸主,天命所归!
  不过可惜的是,张婉这本书没看完,根本不知道确切男主是谁,快到结尾时她迷迷糊糊地睡着了,然后就穿越了进来,一穿十年。
  这是文中故事的开始,不过张婉早穿了十年,她一直不明白自己早这几年到底是为个什么,难道是为了刷亲人的好感度?
  根本不需要吧!
  她粉嫩嫩的小指头点了点幼嫩的红唇,在这个连清风都能被她苏得轻软柔和的天雷玛丽苏文中,她还需要去刷什么好感度?
  每个见过她的人都恨不得将她捧在手心好吧。
  应该是所有人都拼命刷她的好感度才对!
  大历朝是个奇特的朝代,跟张婉了解的任何一个历史朝代都不同,既似魏晋又像隋唐,总之是一个杂糅的朝代。
  张婉猜测,应该是并列的一个时空。
  大历朝有一个奇特的规定,就是贵族子女到了十岁时都要去长安城外的蓬莱书院学习。
  蓬莱书院是大历朝的最高学府,但又异于通常意义的学府,不仅教授六艺,还教授炼气功夫。
  大历朝信奉道教,两百年前曾有仙长飞升,所以大历朝下至贱奴上至贵族皇族无不对道教信奉有加,甚至到了狂热的地步。
  蓬莱书院就是两百年前仙长飞升之所,仙长的弟子敬丘仙师在此建立书院,集天下名师,教授学生六艺和炼气。
  张婉的祖父,前尚书令,南郡公张怀就是蓬莱书院的一名先生。
  入蓬莱书院需要严格的考试,不仅六艺皆精,还要看有没有慧根。
  慧根是很玄妙的东西,张婉也弄不清,但她猜测,可能跟现代时看得玄幻小说差不多,是灵根一类的东东。
  她摸了摸自己圆溜溜的小脑瓜,回忆起原著中的内容:张婉六艺皆精,慧根上上等,小小年纪就光芒万丈。一路上山,原本阴沉沉的天色瞬间澄澈明净,所有人都被她震慑住了,敬丘仙师一见到她就惊为天人,立刻收为弟子。
  哎呦!好雷啊,张婉纳闷,当初她怎么就脑抽了,居然去看这种小说。
  “我TMD真幸福!”皇四子李承兴奋地眼睛滴溜溜得转。
  他居然穿越到了书中,成了男主。
  要问李承为何看这种女生才看得言情小说,答,因为他是个gay。
  没错他就是个gay,他喜欢男人。
  这本小说将李承雷了个外焦里嫩,但他还是津津有味地看了下去,究其原因,这是本色文。
  李承总是幻想自己是个女子,看文时,他不自觉的将自己代入女主,与众男主男配们香艳滚床单。
  虽然没穿越成女主,稍有些不尽人意,但是对于皇四子这个身份,他还是非常满意的。
  母亲是贵妃,皇帝的真爱,除了死了的太子是皇后生的之外。皇二子、皇三子都是他一母同胞的亲哥哥,而且根据书中描写,各个俊美非凡、器宇轩昂,MAN得不得了。
  他咽了口口水,嘻嘻,以后他可有福喽。
  只要他先按照剧情勾住玛丽苏女主,让她对自己爱得神魂颠倒,然后娶她、登基当皇帝,那么……哈哈,全天下的美男他还不是想怎么祸祸就怎么祸祸。
  大将军府
  掉进湖里昏迷了三天三夜的穆投终于醒了。
  这一切仿佛是一场梦,一场异常真实的梦,他在其中挣扎而不能解脱。
  他怎么会无缘无故地穿进了妹妹看的小说中,这梦里面这个男孩的记忆跟妹妹在他耳边念叨的情节一模一样。
  父亲是大将军,大历权臣,掌握天下兵马。
  他甚至还知道自己附身的这个男孩十岁之后的命运,他会娶那个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叫做张婉的女孩,会跟随父亲篡位,会征讨天下叛乱,会成为一代英主。
  这真是幸福的人生啊!
  幼年受尽宠爱,长大后娶最美的女子为妻,站在世间最高的位置,死后还会流芳百世。
  南郡公府
  正午灼热,万籁俱寂,连鸟儿都猫到房檐下避阳。
  唯有一个十岁的小人在咬牙坚持,掐着毛笔一遍一遍地练字。
  张蓝很烦躁,汗珠大滴大滴地落下,手腕已经颤抖,可仍不放弃,依旧咬着牙练习。
  她只有更努力,努力一万倍,才能超越女主,成功逆袭。
  皇五子是她的,穆投是她的,圣子也是她的!
  哈哈哈,想想就幸福!
  曼洛理族圣宫
  圣子白洛甫一睁眼嘴角就勾起一个曼妙的弧度,而后低声轻喃,“我真幸福啊!”& && && && && && &&&
作者有话要说:  穿越前,李承是gay,穆投是业界精英,圣子白洛是屌丝。
  嘿嘿,亲们开新文了,你们喜不喜欢呢。
  另外要提一句,被锁掉的文,我还会更的,不会弃,但是现在时机不好,不能更。
  ☆、侍读之争
  张婉作为玛丽苏女主自然是受尽宠爱的,她是张府两房唯一的嫡女,身份殊然,极受祖母大长公主的宠爱,自幼养在身边。
  “娘子。”侍女青青跪坐在塌下,隔着帘帐轻唤。
  半晌,帘内传来一道软濡青嫩略带沙哑的女声,“几时了?”
  青青将一杯蓬莱泉放入从帘帐伸出的细嫩小手上,恭敬回道,“已经辰时过半了,娘子该起了,再过两刻,就需用朝食了。”
  已经八点多了吗?张婉迷迷糊糊将泉水一口喝下,温润的泉水一直从舌尖爽到肺腑,瞬间滋润了她干燥的嗓子,连大脑也清醒了许多。
  她禁不住暗暗感叹一句,这生活真叫一个享受。
  为了养身子,长得高,她早上喜欢睡觉,所以祖母就将瑟青帐给她用。瑟青帐那放到现代绝对属于国宝级文物,还是那种禁止出国参展的。
  瑟青帐颜色是极淡的天青色,轻软柔薄,透气但却隔光,世间只此一块,是祖母大长公主的陪嫁。
  祖母当年作为帝后最宠爱的公主,下嫁时,高宗和高后差点没把私库搬空,据说,当时掌管皇家内帑的少府卿看见空空的内帑差点没哭了,足足病了有好几天。
  所以说,好东西都在祖母这呢,连皇宫用的物事都未必比得上。
  高宗去后,祖母感念先父,将一系列珍宝收好藏起,直到有了张婉,才逐渐让这些珍宝从见天日。
  别说是瑟青帐了,就是蓬莱泉在小辈中也独张婉一份。
  当然啦,这是从祖母的份例分出来的,其他人只能眼红,却不敢说道。
  由青青服侍着,张婉噌噌噌从床上爬起来。她性子虽然有些跳脱,但是十年积蓄从小培养的气质却是浸在骨子里了,一动一笑皆是美景。连一些在其他人看来不淑女的动作,由她做起来也是赏心悦目。
  梳洗好,张婉转了两圈锻炼身体,然后就跑到祖母的屋子与祖父祖母一同用朝食,像其他人就都没这个福气。
  气氛有些紧绷,侍女们都低着头,连呼吸都放轻了。
  张恒叹气,眉头紧锁与老妻抱怨:“圣上又炼丹了。”
  当今圣上极慕道家,曾几次三番想要上蓬莱山拜敬丘仙长为师,被臣工数次劝回,现在是不上山了,但却在皇宫炼上丹了,这可真让人愁死。
  “郎君过几日不是要上蓬莱授课,可否请仙长劝一劝圣上?”祖母大长公主道。
  张恒摇摇头,压低了声音,“公主以为圣上为何不上蓬莱山?那是因着仙长厌烦,施展了神通,圣上登不上蓬莱山,这才放弃。”
  大长公主有些惊异,刚要说什么,就听侍女来报,说是娘子过来问安了。
  “快让她进来。”大长公主转忧为喜,眼角眉梢俱是期待。
  连张恒神色也柔和起来,目光移向门口。
  “大父、大母。”张婉盈盈见礼。
  “快过来。”大长公主将她拉到怀里,摸了摸小脸蛋,发现不凉,才放下心来。
  “字炼得怎么样?”张恒笑看着小孙女。
  张恒其人,少年成才,为大历史上最年轻的尚书令。可能是官做得多了,为人有些严肃,向来与小辈们不甚亲近,只有这张婉,是被他疼到了骨子里。
  软软濡濡漂亮又听话的小孙女,谁不爱呀!
  没等张婉回话,就被大长公主抢白,“天天练字,就不能问些别的,可怜我的小月华手上都练出茧子了。”月华是张婉的小名。
  当时,人们喜欢用一些光明鲜亮的意象来形容美,许多女子的名字都含有此种意义的字眼,像华、令、昭、光、徽等,多用于女子的名字,张婉也没逃过,就有了月华这个小名。
  别看张婉是个现代人穿的,但她却真的很喜欢书法,如今不过十岁,字已经隐约有了自己的风骨。
  她跟张蓝功利性的刻苦练习不同,张婉是融入了心境。因为穿越到陌生朝代的心绪不宁,练习书法能让她平复心绪,继而沉静下来。
  张婉往大长公主怀里拱了拱,跟她撒娇,然后转头对张恒道:“朝食过后,大父帮月华指点一下,看看月华进步没有。”
  张恒满意地捋了捋胡须,笑眯眯夸赞,“不愧是我的孙女,好!”
  “你就自夸吧。”长公主看不惯他那得意的样子,嗔怪一句。
  闻言,张恒哈哈大笑,“公主反倒是说我,谁不知道你最疼月华,我要是敢说她一句,公主估计立刻就能将我这把老骨头赶出屋去。”
  长公主摩挲着张婉柔嫩的小脸,脸上爬满笑容,“我的小月华是最出色的女郎。”
  一听到最出色三字,张婉立刻就觉得亚历山大,她本就不是什么勤奋刻苦之人,原本觉得穿成玛丽苏女主,可以乐悠悠地过米虫生活。
  谁料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张婉内心泪流成河,因为长得出色又是郡公府唯一的嫡长女,受尽众人宠爱的同时,也备受关注。
  倒是没有现代那些老师家长逼着她学习,但是因为是玛丽苏女主,苏到所有人同时,又有一种隐形压力。
  所有人都觉得她最好,最厉害,所以,她就必须得做到最好。
  做的好,那是应该,谁叫她祖父是天才,父亲是天才,兄长们是天才,所以她也应该是天才。
  做不好……呵呵,她怎么能做不好?
  这种压力先不提,更倒霉的是,府中还有个与她同龄的学霸张蓝。
  这个丫头,那就一个刻苦,头悬梁锥刺股都赶不上她。
  因为她是庶女,张婉是嫡女,倒是没人将两人放在一起比较,因为所有人都认为张婉更厉害。
  So……苦逼的张婉!
  不过幸好,女主有金手指,张婉不仅脑袋好使,而且还能过目不忘,这给她学习那些艰涩的古文带来极大的便利。
  她不愿意像张蓝那般,都成学痴了,不仅书法要练,刺绣也要精通。学习六艺还不算,还要学医理。
  张婉都替她累得慌。
  不过令人惋惜的是,她脑子估计有些不好使,学什么都特别笨。别说张婉认真学得科目比不上,就是医道等张婉稍稍涉猎的,她都拍马不及。
  但是她这种刻苦的精神很令人佩服,想想她,想想曾国藩,这也是激励自己上进的动力。
  “月华从明日起不能起得这么晚了,再过两个月,就要去蓬莱书院了。”说到蓬莱书院,大长公主眉色间有几分忧色。
  蓬莱书院可不像家里这么舒适,甭管你什么来头,到这通通一样,不准特殊,更不准人服侍。
  当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大家族担心子弟不适应,通常都会用侍读的名义塞进两个服侍之人。
  敬丘仙长虽说超凡,但也没有完全脱俗,既然在俗世生活,就得妥协,所以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侍读人选也有讲究,通常都是家族庶出或者远亲,或是近身奴仆。
  张婉的侍读人选之一已经定了,就是青青。
  青青和悠悠同是张婉身边两个得用侍女,一人主内,一人主外。但是因着青青更聪慧一些,通过蓬莱书院考校的机率大,所以由她陪着张婉。
  另外一名侍读人选还未定,但是已经有不少人相争了。
  一个叔父家的庶女张蓝,一个远房堂伯家的嫡幼女张昭,还有一个就是姑母家的庶女梁容。
  蓬莱书院招收弟子极为严格,要求必须有慧根,而且慧根必须优良,肯给各大世家大族行方便,收嫡出弟子已是破例,庶出或者远房子女,根本想都别想。
  比如张婉,即便没有慧根,蓬莱书院也会收下她。
  那些所谓的讲究规定不过是给外人看的而已。
  当然了,方便之门也仅限于张婉,像张蓝她们就不行了。
  郡公府除了张婉外,还有三名庶女,都是叔父所出。庶女当中只有张蓝进了排行,入了族谱。
  张蓝的母亲是良家子,因着曾救过叔父一命,所以水涨船高,连带张府众人也高看她们母女一眼,但是和张婉是没法比的。
  这次提议张蓝为侍读也是叔父的意思,不过祖父另有考量,他希望由张昭作为侍读,而祖母呢,当然是心疼女儿啦,虽然梁容不是女儿所出,但是却给了女儿不少慰藉。
  So三足鼎立,有些僵。
  这些张婉是不管的,对她来说是谁都可以,她也不指望这三人会服侍自己,都是亲戚,人家好意思动手,她还不好意思用呢。
  因为现在有三个人选,不好决策,所以就将三个人都放到一块,看谁更能和张婉合得来。
  “月华更喜欢谁?”大长公主探究孙女的心思。
  张婉一边煮茶,一边公正评价道:“若论亲近,当属蓝娘;若论聪慧,荣娘无疑,不过……”她迟疑。
  大长公主满脸慈祥,嗔怪道:“当着大母有什么不能讲的。”
  张婉歪头一笑,“大母疼我,昭娘很好,只是孙女有些奇怪,祖父很少管这些琐事,为何力推昭娘?孙女猜测,定是堂伯父求到府上,而咱家与堂伯父定是有些渊源,祖父无可推拒,这才应承。”
  大长公主笑笑,没出声,而是做出倾听的模样。
  张婉受到鼓舞,再接再厉,“能让祖父推拒不了,定然是有很深的渊源,既如此,堂伯父居然只求为女儿谋一个侍读的位置,实在是有些奇怪。”古代谁不重男轻女啊,即便是为女儿着想,他所求的也必是为女儿找个好婆家,而不是什么只有名声听着好听,却毫无实际用处的侍读。
  张婉顿了顿,继续道,“所以月华猜测,他一定是另有所求,祖父为难,才用侍读交换。”
  “我的月华真是聪慧。”大长公主连连点头,然后好奇地看着她,“那月华说说,最后谁会成为你的侍读?”
  张婉眸光流转,小小年纪已经能窥探日后的国色天香,“月华觉得,最后侍读会是蓝娘和昭娘。”
  到了这种争抢时刻,小小婢女居然还占着一个名额显见是不科学。
  昭娘必是中选,作为一家之主的祖父怎么可能没有决定权。至于梁容,亲属隔得太远,而且她只有在姑母身边,才能陪伴姑母,去上书院算什么事。姑母就是再疼爱她,那也不是亲生的。& && && && && && &&&
作者有话要说:  称呼什么的都是杂糅,亲们别较真,当然了,要是能指出不当之处,我会虚心接受的。
  另外,求收藏,求评论。
  唉,因为点击少,没人看,我更新的热情也不旺盛,好在看到几个熟面孔,知道亲们在支持,我才热情高涨。
  ☆、能吃是福
  在古代生活规矩那叫一个多,虽然是玛丽苏天雷文,但是细节还是蛮复古的。
  张婉爱吃,食量大,这个根本不算什么问题好吧。
  但是呢,只要她一吃的多,祖母立刻就关心地望着她,“朝食没用好?小点心没跟上?奴婢们伺候的太懈怠了,给我打!”
  还……打!你堂堂一个大长公主cos什么李小龙。
  张婉欲哭无泪,只好恋恋不舍地放下碗筷,揉揉瘪瘪的肚子假装吃饱,“大母莫急,实在是今日的菜色太好了,月华一时忍不住才多用了些,这会还有些撑呢!”
  大长公主宠溺地摇了摇头,而后吩咐青青,“今晚上不准给娘子吃东西了,多让她活动活动,消消食。”
  青青恭顺:“是。”
  张婉:(┬_┬)
  人家没吃饱!
  她才吃了三碗而已,还能再吃两碗呢。
  因为这个一直吃不饱饭的问题,所以张婉就养成了早睡晚期的好习惯。
  回去看了一会书,趴在床上就要入睡,被青青硬给薅起来。
  张婉可怜巴巴,“要我出去也行,吃的拿来。”
  “这可不妥,娘子!”青青苦口婆心,“这个时辰吃了东西容易积食。”
  积个毛食,她肚子空空如也好不好。
  那就退而求其次,“拿个梨吃吧。”
  “梨性寒凉,少食为益。”
  张婉抓狂,“我吃块糖总行了吧。”
  青青不动声色地移开目光,不去看那张逐渐破她心房,让她心软的精致小脸,勉强道:“对齿不好。”刚说完这四个字,就感觉气氛一窒,有凉风悠悠飘过。
  “唉……”青青轻叹了口气,神灵真是越发宠溺娘子了,遂妥协道,“婢子去厨房给娘子乘碗米油垫一垫吧。”
  米汤?张婉都要疯了,老娘跟你磨叽了这么半天,连凉风都给苏了,你居然就给老娘一晚米汤?
  嗷!这日子没法过了。
  见张婉不作声,青青以为她同意了,就躬身退出,吩咐下人去取米油。
  苏凉风什么的,对于张婉来说就是小case,如今的她已经能苏雨、雪等高大上的物事了。
  这种事情当然是瞒不住的,尤其是府里还有一**人精。据说幼时祖父曾向敬丘仙长求过灵符,给她保平安。
  因着这种超出人类极限的能力,府中众人一致认为她是仙子转世,各个都对她爱得不得了。
  不过这种事情向来都是怎么说都行,能说成仙子转世,也能说成妖魔附身。所以,祖父禁止此事外传,便是在府中,也只有几个地位高的奴仆知晓。
  虽说不满意只有米油,但张婉仍旧揉着肚子翘首以盼,没法子,她实在太饿了!现在就是给她根筷子,她也能当鸡腿啃了。
  有时,她自己也纳闷,不过十岁的小身体,怎么这么能吃,而且还越来越能吃。
  今个一天,她先是早上吃了一盘点心,朝食吃了三碗大米饭,中午又吃了颗梨,一盘樱桃,晚上吃了三碗饭。
  这食量,成年女子也没有她吃得多啊!
  这还仅是冰山一角,更令张婉惊骇的是,她发现自己不仅能吃,而且还喜欢童男子身上的阳气。
  大哥没娶妻时,她时常在他身边晃悠,搞得大哥娶妻之后发现小妹不亲近自己了,还很是难过了一段日子。
  小哥现在在蓬莱书院算是躲过一劫。
  幼小的张婉还曾怀疑自己是什么妖怪转世,专门吸取男子阳气,很是担忧恐惧了一段时间,直到渐渐长大,发现自己除了能吃和喜欢和童男子呆在一块之外,并没有其他问题,才渐渐放下心来。
  不过,饥饿什么的实是难忍!
  张婉受不了了,直接苏了一道清风,去青青耳边蛊惑。不一会,青青回来时,就带着一碗米油、一只烧鸡还有一盘水果。
  太香了!张婉吸吸鼻子,将神情呆滞的青青等一众婢女赶走,坐下大快朵颐,直是吃得溜干净,才满足地叹了口气。
  虽然没吃饱,但也解了饿,不错。
  过了一会,青青恢复神智,赶紧进了屋来,看着桌上一片狼藉,顿时觉得头痛。
  张婉可不管她,她自己吃爽了才是真的,很有范地挥挥手,“收拾下去。”
  面对这样气势的张婉,青青只好将嘴边的话语咽下去,转头吩咐一帮小丫头,将东西收拾下去。然后提醒自己一定要坚定信念,下次绝不会被娘子蛊惑。
  吃饱喝得的张婉开始有心情干别的啦,嗯,干点什么好尼。
  她这具身体不光脑子灵,动手协调能力也强,六艺无一不精,搞得她现在都不知道干点什么好了。
  不然就绣花吧!张婉眼前一亮,昨日张蓝送给大母一件自己亲手做的软鞋,上面绣了一副山水图,让大母喜爱不已,看了又看。
  娘子一声令下,青青和一众婢女立刻忙起来,不一会,就将针线、布料以及鞋样摆到面前。
  张婉说干就干,但也不急于求成,先简单做些,后期加工绣花等,慢慢来。
  基本的女红,张婉还是会一些的,但是精通就说不上了。
  不过她这个人一旦认真立刻全神贯注,全部精神投入,进步很快。
  青青在一旁瞅着,发现娘子刚开始还有些不熟练。但是过了半个时辰,立刻有如神助。那针那线仿佛有了自己的生命力,无须娘子动手,就嗖嗖嗖自己动作,真脚细密,行云流畅。甚至她恍惚能看到一双虚拟的脚在其中,鞋子的每一寸每一分都完美贴和。
  她恍惚生出一种直觉,这未必是最好看的鞋子,但一定是大长公主穿得最舒服的鞋子。
  鞋子做好,张婉轻轻舒了口气,然后在婢女的服侍下洗簌就寝。
  青青拿起鞋子将它放好,手指触到上面,只觉一片温软舒适,让人爱不释手。
  翌日清晨,张婉很早就醒来了。今个是初一,母亲向祖母请安后,会一直留到朝食,服侍祖母用膳。若是她胆敢赖床不起,直到朝食才去请安,母亲一定会打得她屁股开花。
  唉!张婉内心无奈,不是说古代女子皆是贤良淑德吗,她怎么就摊上位母老虎母亲。
  母亲陈凌出自武将世家,自小习武,刀枪剑戟无一不精,连她那个权倾朝野的尚书令父亲大人,在母亲面前都乖得跟小猫似的,更别说她们这一众子女了。
  叔父家还有三个庶女,一个庶子,父亲却是连个姬妾都没有,母亲之勇武可见一般。
  下人也都知道娘子今日定要早起,早早地就将一众洗簌用品备好。
  张婉迷迷糊糊地让青青服侍着穿衣,眼角余光瞄到鞋子,心里才安上几分,先拿鞋子堵母亲的嘴,她就不能说道自己痴缠惊扰祖母了。
  嘿嘿,人家可是孝顺的小娘子呢。
  喝了一晚热乎乎的羊奶,又吃了两块酥点心,张婉漱了口就噌噌噌向主屋走去。
  饶是她健步如飞,到的时候也迟了,母亲陈凌,叔母何嫣还有大嫂曹静、张蓝、张昭、梁容都已经已经在里面了,这真是……张婉硬着头皮走进,接连见礼。
  陈凌倒是没说什么,不过眼神如刀,明晃晃地写着,等我收拾你!
  张婉倒也不慌,爱娇地往祖母身边凑,然后献宝似的拿出鞋子,“大母,月华见您喜爱蓝娘做的鞋子,就也连夜做了一双,您看喜不喜欢。”
  张婉的鞋子一现身,立刻抓住了众人的目光。
  软软的鞋底,柔软的缎面,这是一双在室内穿的软鞋。
  张蓝淡淡瞥了一眼,就毫无兴趣地垂头想她的算术。梁容倒是看得仔细,不过心中却是不屑一顾,哼玛丽苏女主,跟张蓝的绣工差远了,跟土著简直没法比。
  不同于对待张蓝送的鞋子只是夸赞几句就让人收起来,大长公主对于张婉这双鞋展现出极大的兴趣,激动得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
  身后得用的女官凑趣,发出小小的惊呼,“娘子女红真是让奴等大开眼界,凑得这么近,居然连缝隙都不见。”整双鞋子浑然一体,完全不见缝制痕迹,像是集聚天地灵气天然而成。
  每一处每一寸都恰到好处。
  别说何嫣曹静这等识货的了,就连不通女红的陈凌都看出不同来,眼中满是惊奇和自豪。
  梁容靠近些,仔细观察鞋子,然后蔫了,玛丽苏果然光芒万丈。
  不过……她重新升腾起勇气,她是无敌女配,定会逆袭。
  不同于张蓝的才艺逆袭,梁容完全靠着小聪明,想走捷径逆袭,仗着对原著的熟悉,小动作不断。
  原著中的女主张婉生就一副四大美人的姿容,却有着林黛玉的娇弱和白吟霜的楚楚动人,总之就是小白花一朵。
  本来攻略了嫡母张氏的梁容信心满满,觉得定会讨好得了张婉,赢得她的友谊。谁料书里动不动就被女主刁难,没事就遇见皇子的桥段全是骗人的。
  她到张府都半个月了,总共才见张婉两面。
  那种小说中没事串门的情节也根本不存在,当然了,不是没有,是她根本没资格去打扰张婉。就是张蓝,也难得一见。
  梁容懊恼了,想着转变策略,攻略大长公主。这位可了不得,是原著中最有魅力最有权力的的女性角色之一,谁料……又是一大**钉子。
  她一个梁府的小小庶女,肯让她跟着众人给大长公主请安就不错了,其他时刻,别想见到尊颜。& && && && && && &&&
作者有话要说:  张蓝不是黑女配,梁容也算不上
  ☆、三大男主
  很快两个月就过去了,张婉在一家人依依不舍的目光中,由大哥张俭护送着去蓬莱书院了。因为一切从简,所以一共就两辆牛车,一辆拉人,一辆拉物,周围一圈护卫。
  如张婉所料,侍读人选最后定了张蓝和张昭。张婉早上没吃饱,为了防止说话浪费力气,就做得端端正正的,做高贵装,一言不发。
  一直以来张昭都有些胆怯,对着众人都是一副小心翼翼略带讨好的模样,看着张婉几次欲言又止,最后都没敢出声,实在是张婉的气场太强大了。
  眼明心亮的张婉当然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但她实在不耐烦应承张昭,她都快饿死了好吧,哪有心思说话。
  不过,张蓝今天倒是异常的活泼,想到能见到三大男主,激动得面色发红,双目闪闪发亮。
  她熟知原著情节,知道女主长得好,三大男主第一眼就被女主吸引住,但是作为男主,当然不可能只看重外貌那么肤浅,他们更爱重的是女主善良的内心。
  这块有一个十分重要的情节,就是皇四子李承的灵兽白绒绒跑到了山上,正巧被一只觅食的老鹰袭击。善良的女主心疼白绒绒,让人赶走老鹰,将白绒绒救下。
  正巧这时,下山寻找白绒绒的李承出现,一眼看到抱着白绒绒一身白衣宛如天人的女主,心中如小鹿乱撞,登时一见钟情。
  张蓝激动得心中发紧,嘴巴越咧越大,仿佛看到自己一身白衣宛如天人抱着白绒绒站在那,被英俊的李承一见钟情。
  车厢的两个人,一个气场太强,一个气场太奇葩。张昭瞅了眼也不知道意淫什么,哈喇子都快流出来的张蓝,放弃了搭讪的念头。
  她虽说出身低,地位比不上两人,但是也没必要讨好一个脑子有问题的庶女。
  牛车晃晃悠悠,虽然脚程慢,但也晃悠到了蓬莱山脚下。
  到了蓬莱山,甭管你是王公贵族还是老翁小儿,全都得下车步行。
  今个是书院进学的日子,规矩放得宽了些,但也仅通融两个炕行李的仆从。其他一干人等,必须在山脚下止步。
  因为知道今日要爬山,张婉特意穿得利落些,不像张蓝怀揣着少女心,弄了一身繁复的白衣长裙。还没爬到山腰,白衣就已经惨不忍睹,被草木树枝刮得破破烂烂。
  额间更是大汗淋漓,精心描绘的妆容全变成一道道,成了个大花脸。要不是张婉太饿,不愿出声,早就笑话她了。
  真是……哈哈哈!
  行至半山腰,突见一团毛绒绒雪白的小圆球被一只老鹰攻击,还没等张婉看清楚谁比较厉害,身旁张蓝已经杀鸡般叫喊起来,“啊!给我赶走那只老鹰……赶走……我要白绒绒!”
  张俭皱眉看了一眼毫无形象的张蓝,心中满是厌恶,这个庶女真是越来越不像话。
  不过有外人张昭在场,他不能不给庶女面子,指尖飞起一块碎石,击在了老鹰的膀子上。
  老鹰这种猛禽最是聪明不过,知晓危险,立刻斜着膀子飞走了。
  张蓝喜出望外,朝着白绒绒狂奔而去,但是……没想到,她居然晚了一步,被不知从哪冒出的梁容给抢了先。
  梁容也没比她好多少,白衣破烂,但是好在脸上看着干干净净的。再加上破衣,和气喘吁吁,看着到有几分娇怜。
  张蓝就不行了,丑八怪一个,居然还跟人家吼,“给我,这是我的!”
  梁容紧紧搂着怀里的白绒绒,像是抱着宝贝,这可是她和男主的定情宠媒,怎么可能给你这个丑八怪!她瞟了一眼张蓝满脸不屑。
  庶女的行至作态已经让张俭出离愤怒了,刚要呵斥,就听到旁边张婉清泉如水的声音,“争什么?喏……”她素手一指,“旁边不是还有两只,你们一人一个,还能分老鹰一个。”
  张昭一个忍不住,噗的笑出声,然后赶紧憋出。
  顺着张婉手指的方向,众人惊奇地发现,居然还有两只一模一样的白绒绒,正在那探头探脑。
  张蓝和梁容都惊呆了,到底哪只才是真正的白绒绒啊?
  不管了,先抱一只再说!
  张蓝不管三七二十一,捞起一只就抱住,剩下一只无人理,可怜巴巴地看向张婉。
  张婉一时心软,觉得这小东西惹人怜爱,就让大哥张俭抱起它。
  张俭满脸黑线,既然喜欢,你怎么不自己抱,我一个大男人抱着它算是怎么回事?
  仿佛察觉大哥心中的腹诽,张婉冲他无辜一笑,小妹也想抱了,可是我怕自己饿得吃了它!
  剩下两个侍卫皆是大包小包,大哥你忍心给他们增加负担吗?
  最终,张俭不敌小妹的眼神,不情不愿地抱起了剩下那只白绒绒。
  然后……是时候让男主们闪亮登场了!
  白绒绒乃是原著一个重要情节,三位穿越男主怎么可能不知道?嘿嘿……于是,一脸焦急的李承出现了,一脸面瘫的穆投出现了,一身仙气的白洛也出现了。
  身为玛丽苏女主当然是与众不同的,饶是张婉什么也没做,怀中更没有白绒绒,但就这么简单一站,也是星光熠熠。
  三人一眼就发现了她,皆着心中一颤:真TMD美,美死老子!
  李承比较急切,率先冲过来,口中焦急地喊着:“白绒绒。”
  三只小圆球毫无动静。
  李承瞬间冲到张婉面前,一张妖艳的面孔因着薄汗,因着细碎的阳光,映衬着整个人美如花妖。
  桂花吗?好想吃桂花糕!张婉饿得见什么都是糕点状。
  “是娘子救了我的白绒绒吗?”李承姿态优雅,双目灼灼地望着张婉。
  众人:这真是瞎了眼了!她怀里连根白毛都没有。
  救人正主张蓝怎么可能甘心被忽视,立刻上前插话,“是我,是我救了白绒绒。”说着羞涩地挺了挺怀中的小白团,一脸羞涩婉约状。
  不过可惜一身叫花子装扮大大打了折扣。
  李承心中厌恶,女子本来就矫揉造作不如男子伟岸宽广,再加上长得跟个丑八怪似的,简直没个看了。
  身后的梁容正在冒星星眼呢,呜呜,太美了,这才是男主啊,原著中描绘全不及他真人之美的十分之一。
  张蓝败下阵来,梁容上,她姿容还算不错,加之会打扮自己,显得幼嫩可爱。声如娇啼,又带着一丝羞怯,“这……是郎君的白绒绒吗?”
  李承瞟了一眼,再瞟一眼,哼!三只长得一模一样,鬼才知道哪只是毛绒绒。
  这会穆面瘫和白假仙也到了近前。穆面瘫比较靠谱,知道先跟张俭见礼。
  白假仙比较出尘,眉眼含笑,飘飘欲仙。这种男人比较招小女生喜欢,而且他瓤子里住的又是一个渴望后宫的种马屌丝。一靠近立刻吸引了除张婉以外全部小女生的目光,张蓝张昭梁容等,眼珠子都快贴他身上了。
  白假仙那个得意啊,心中孔雀感爆棚,哼,虽然是三个男主,但是显而易见,他更受欢迎不是。
  不过唯一郁闷的是玛丽苏女主不屌他,这让白假仙有一丝丝挫败,不过人家既然是女主,肯定得特别不是。不急,慢慢来,甭管她如今多么冷淡,最终都会成为他后宫里的一员。
  屌丝穿成高富帅大多都很怜香惜玉,喜欢到处彰显自己的水仙魅力,周旋在一众少女中间。
  白假仙也不例外,饶是张蓝惨不忍睹,他也对她笑得花枝乱颤,“谢谢娘子救了我的白绒绒。”说着还动手动脚地给她擦了下脏脏的鼻尖,然后才抱过白团。
  张蓝已经被迷得三魂丢了七魄,只知道冲着他傻笑了。
  丑女蜕变成白富美是屌丝们最爱幻想的情节了,白假仙也不例外,只要是女人,甭管她老少丑俊,他全都温柔以待。
  春天撒下一袋种子,秋天要收获一地的果实。
  白假仙要收获一后宫的美眉。
  白洛的行径在张俭看来太过轻佻,他皱着眉将张蓝唤回,对这个曼洛理族圣子很不感冒。
  三大男主虽然都想攻略玛丽苏女主,但是三人采取的方法各不相同。李承是想用美貌直接诱惑张婉,白洛是温柔的若离若即,让女主对他逐渐产生兴趣。穆投是走上层路线,一边攻略家长,一边用丰富的学识引起张婉的好感。
  三只毛绒绒各归其主,众人各自见礼之后就一同上山了。
  因为男女有别,所以男子比女子早七天上山,所以三人才有时间布置白绒绒事件。
  一同上山,三人找尽机会想和张婉搭讪,可惜快饿晕的张婉一直高冷,根本不屌他们,然后还有旁边的张蓝梁容两只一直捣乱,简直乱成了一锅粥。
  张俭头疼,只好加快脚步,希望早早上山。
  李承是皇子,但是他这个皇子自小体弱多病,很少出现在人前,所以张俭并不认识他。双方见礼熟悉之后,才知晓他的身份。
  蓬莱书院不讲究身份之别,人人平等,甭管你是龙子凤孙还是布衣之子,全都一视同仁。
  蓬莱书院不论男女同在一处上课,但是住处却分为两边,一东一西,各有通路。
  到了山顶大门,就是例行慧根检测,张婉诸人很幸运,全都通过。然后就是到住处落脚,这回三大男主不能跟着了,只好依依不舍地离开,分手时,三人的小眼神不住地往张婉身上瞄,让一直讨好三人的张蓝梁容两人又嫉又愤。
  蓬莱书院的住处是四人间,一人一个角落互不相扰。
  因为张婉梁容等四人一块上来,正好就住在一间房。
  张俭因为张蓝一路上的行径,对她原本勤奋认学的好感降至厌恶,连搭理都不愿意。
  一到了房间,张婉立刻跟饿狼似的,狂吃东西。好大哥张俭任劳任怨给张婉铺床挂床帐。
  一旁的张昭看得不好意思,想要帮忙,却被张婉拉到身边一块吃东西。虽说张昭名义上是她的陪读,但她可不好意思使唤,既然有全能大哥在,就都交给他好了。& && && && && && &&&
作者有话要说:  喜欢的亲们要留言哦,求包养
  ☆、亮瞎众眼
  “自己一个人要好好照顾自己。天冷要加衣,别看现在是炎炎夏日,但是山上日夜温差大,晚上一定要记得多穿两件。”英俊潇洒美大哥变身话痨,对着张婉叨叨叨一直叨。
  张婉冷艳地摆个不动造型,腰板笔直,防备消化太快一会就又饿了,在张俭说话的空隙偶尔抽空答一句,“知道了,大嫂!”她着重后两字的语气。
  闻言,张俭一下子就炸毛了。你说他堂堂美郎君,所言所言皆为国家大事,现在为了她说了一堆妇人之语,她不知感恩居然反倒挪揄他。
  张俭瞬间就难过了,鼓着脸冲着她运气。
  张婉伸手指一戳,张俭瞬间就泄了气,对着她无奈地摇了摇头。然后任劳任怨地打理好一切,又对张婉千叮咛万嘱咐,最终在道童地连连驱赶之下,才依依不舍地下了山。
  这样的张俭简直刷新张蓝等人的三观,那个君子如玉风度翩翩的鸿永郎君,怎么可能是这样一个磨磨唧唧的话痨!
  瞧着一脸冷然毫不在意的张婉,张蓝有些嫉妒,也有些愤愤不平。府中别说是隔房的两位兄长了,就是同父兄长都从来不正眼看她。
  哼,就是命好托生为女主,你等着,看我逆袭!
  家中仆从多为训练有素、进退有礼,即便奉承也是不着痕迹。所以张蓝并未察觉出张婉玛丽苏的威力,直到进了书院,才渐渐突破她的认知极限。
  比如说,房中四个角,一模一样,但是张婉的就更舒服,不凉不热,微风柔顺,甚至连蚊虫都没有。
  可怜其他三人既要顶着夏日的炎热,又要抵御蚊虫的叮咬,早上起来全是顶着两只浓重的黑眼圈。
  山上的蚊子太厉害也太聪明,轻薄纱帐根本抵挡不住,稍微一点空隙,都能被它钻进去。叮人也罢了,最烦的是它总在耳边嗡嗡叫,扰得人不得安宁。
  第二日起床时,一屋子的黑眼圈红包包,只有张婉一人清清爽爽,格外引人注目。
  西苑里面都是一帮十岁出头的小姑娘,蓬莱书院再是出尘,也不可能全然不顾及俗世世家大族。因此专门有一些三四十岁的道姑负责看护众位小娘子。
  早晨,天还蒙蒙亮,张婉约莫着也就是寅时初刻,几人就被玄静道姑叫醒了。昏昏沉沉地洗簌,冰冷的泉水一扑到脸上,瞌睡虫瞬间跑了大半。
  张婉过了几年腐败生活,居然有点适应不了自己动手了,连出身略低的张昭都有些不适应。
  四人洗簌好后就跟着其他娘子在玄静道姑的引路下,来到通明桥。
  通明桥是连接北部书堂和西苑住处的唯一通路,早晨上课时都要经过此桥。
  张婉等一干昨日新来的小娘子们到达通明桥时,那附近已经围了许多其他娘子,正在那或者沉思,或者小声讨论。
  新来的人都不懂大家为何不过通明桥,而是在边上等,难道是有什么缘由?
  因为早到的众人面容严肃眉头紧锁,所以张婉等人即便是看见熟人,也不好去打扰,只好在一旁干等。所谓一动不如一静,在不明白学院规矩时,最好不要出头冒尖,以防做出什么蠢事让人笑话。
  就这样等啊等一直等,直到卯时,足足等了一个时辰,仍旧没有人动。
  张婉受不了了,她都快饿死了好吗?再等下去,她就要吃人了!
  不管了,天大地大,肚子最大。
  张婉无暇顾忌众人,迈步向通明桥走去。一直站在她旁边的张昭紧张,小声喊了一句“月华。”
  她声音不大,但在万籁俱静的时刻就显得格外不和谐,众人纷纷将目光放在两人身上。
  有人认出了张婉,心道这不是张令君府上的娘子吗?她在干嘛,难道是想过通明桥?
  哼,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
  一些抱着看好戏心态的人目光逐渐戏谑,也不出声提醒。
  被这么多目光注视,张昭顿时局促起来,面对着张婉问询的视线,小声嗫嚅:“月华,你……你干嘛去?”
  “过桥啊!”张婉没有掩饰自己的音量,声音不高但也不低,落落大方。
  张昭不吱声了,她既没资格管张婉的行为,也受不住众人探寻戏谑的目光,索性将头埋得低低的,一言不发。
  见她这幅胆怯畏缩情态,张婉皱了皱眉,并没有说什么。而是转身迎着众人或戏谑或探寻或无动于衷的目光,走向通明桥。
  一步一步,她缓缓踏上通明桥,然后在众人震惊到失声的目光中走过通明桥。
  张婉根本不知道,她这纯粹是因为肚子饿想过来找吃的而过了通明桥,给众人带来多大的震撼。
  原来每逢初一十五,敬丘仙长都会在两边的东西通明桥边设置阵法,只有破解法阵才能踏上通明桥。
  当然了,如果阵法太难,无法破解,但就等辰时过半,用朝食时自动解阵。
  张婉一个新到蓬莱书院的学生,从来没有学习过法阵课,怎么可能力压众人破解法阵踏上通明桥。
  众人震惊之余,内心除了羡慕佩服嫉妒等情绪之外,还有一些不好的猜测。
  无论何时何地,都少不了一些内心阴暗之人,用最大的恶意揣测旁人。
  “哼,张公也是书院的先生,说不定张公事先就透漏了阵法也不一定。”说话的是娄家的庶女娄知华。她这人有些小聪明,但是一向口无遮拦,在众人中人缘很不好。
  抱怨了一句还不算,她张口愈说得更难听些,旁边人却听不下去了。
  卢媛见娄知杰并不出声阻止,皱了皱眉只好出言:“慎言!”
  被人当面呵斥,娄知华羞愤至极,顿时面色发白,但因呵斥之人是卢媛,她只好咬牙咽下到嘴边的讥讽。
  卢媛是卢家的嫡长女,卢家清貴,是高娄家几个等级的世家大族。娄知华敢背后说三道四,但是当面却不敢,她一个小小庶女,谁也惹不起。
  卢媛目光清亮,紧紧盯着娄知华,其中隐见威慑,“你知不知道你这话不仅是侮辱的张公,更是侮辱了蓬莱书院,乃至敬丘仙长。你若是对师长心存不敬,我立刻禀了山长,放你家去。”
  其他人也许一开始也猜测张婉是受了张公点拨,才破解阵法,如今听卢媛一言,立刻恍然大悟。
  张公何许人也,曾是大历最年轻的尚书令,有经天纬地之才,品德更是芝兰玉树,岂容他人污蔑。
  能站在这里的不是世家大族娘子就是敬丘仙长从各地带回的慧根优良者,都是聪明人。可能会被一时的嫉妒遮了眼,但却不会一直糊涂下。很快就反省自己,羞愧地低下了头。
  卢媛的话有些重,而且她也并不是吓唬娄知华,这般品格低劣根本没有资格留在蓬莱书院。
  张公和敬丘仙长岂能污蔑!
  娄知华被吓坏了,知道卢媛并不是说笑,抓着她的手哀求道,“卢家姐姐,求你别告诉山长,是我口无遮拦,我有口无心的啊,并不是有意诬蔑仙长和张公,求姐姐饶过我这一回。”
  娄知杰性子怯懦遇事从来都是往后退,她的这个庶姐虽然有各种问题,为人也刻薄,但却对她挺袒护的。况且都是娄家人,一损俱损,真被赶下山,连她也一块丢人。
  所以她也张口帮着求情。
  卢媛并不是那紧抓不放之人,见娄知华受到教训,知晓厉害,也就不再追究。
  再说张婉,过了通明桥就一路循着香味找到了厨房。
  厨房里几个道士正在为众学子准备朝食,做好的直冒油的红汪汪的烧鸡刚放到盘子里,结果一转身就不见了。再回头一找,就发现一个玉雪可爱长得十分之精致的女娃娃,正捧着只比她脑袋还大的烧鸡,啃得满嘴油。
  煮饭道士看得一愣,这是哪来的小仙女喂,啃得这么香。
  由于张婉长得太好看,身上又有玛丽苏加持,虽然被吃了鸡,道士也不生气,反倒是开心有人喜欢他的鸡。
  “小娘子,怎么跑到这了?”
  张婉眨巴眨巴眼睛卖萌,“道长做的鸡真好吃。”
  煮饭道士一愣,立刻被她带歪了,完全忘了自己之前的问题,下意识接道,“好吃你就多吃点。”
  “嗯。”张婉重重点了下头,然后就在众人惊异的目光下,将整只烧鸡都吃了,然后向众人道谢,转身离去。
  由于法阵的阻隔,学生都被挡在通明桥外,整个北部学堂异常安静。张婉好奇地到处打量,偶尔看见道士就点头微笑,看见师长就停下来行礼。
  还没用上不半个时辰,整个北部的人都认识了这个叫做张婉的长个雨雪可爱又十分有礼貌的小娘子。& && && && && && &&&
作者有话要说:  亲们要留言啊,本来数据就可怜巴巴的,亲们再不留言,作者君都要难过死了。
  此人男主是李臻李子徐,马上就要出现了。而三位原男主就是负责逗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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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炼气功夫
  蓬莱书院的规矩很特别,所谓规矩就是没有规矩。
  能进入蓬莱书院的学子不是出身世家大族就是朝廷新贵,再者就是敬丘仙长从外面带回来绝顶聪明者。世家大族或者朝廷新贵的子女来书院之前,家中早已延请名师为之启蒙,别看年纪小,但学识渊博者不在少数。而仙长从外带回来的学子从小长在书院,不论是先生还是诗书资源都远非外头可比,自身又都伶俐聪慧,可以说知识水平很高。
  所以蓬莱书院并不采取中规中矩的教学方式,而是自由式,固定时间延请名师大儒上山点拨,也有一些隐士名家常年居住书院,学子们可以自由学习,更可以听名师讲谈开阔视野。
  “月华,你要选什么课啊?”张昭小心翼翼地问。
  “唔……”张婉掰着手指头数,什么课消耗最少呢,她可不想在哺食之前饿肚子,“礼课吧。”
  张昭欣喜,“那我也和月华一样选礼课吧。”
  两人正说着,迎面走过来一**少女,为首之人是洛山公主。洛山公主是皇上唯一的公主,很是得宠,如今不过十三岁的样子,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
  在蓬莱书院不行君臣之礼,只行同窗之礼。双方见礼过后,洛山公主就好奇地看向张婉,“月华,你是怎么破解通明桥的阵法的,你之前习过阵法吗?据说今日的阵法特别难,连法阵最厉害的李子徐都没破解出来。”
  张婉破解通明桥阵法一事早已在众人中间传遍,张婉自己也是后来才知道原来通明桥前居然布置了阵法,这事有些乌龙,她根本不懂什么阵法却误打误撞过了通明桥,搞得现在所有人都好奇地看着她。
  她羞涩一笑,有些不知道怎么解释,“其实……月华并不精通阵法也不知通明桥前布置了阵法。”
  她话音一落,众女顿时哗然,然后就听见有人小声议论,“我就说她不可能这么厉害吧,原来是误打误撞。”
  “不过命也真好。”
  “是啊。”
  听了张婉的话,洛山公主觉得很有意思,瞪大着眼睛好奇道:“那月华是怎么踏上通明桥的?直接走过去吗?”她皱起好看的眉头,“为何我就过不去,总感觉前方有一层看不见的阻隔。”
  闻言,张婉微微一怔,她想起来了。早晨到通明桥前,她似乎感觉一道轻微的屏障,然后不知怎的,她下意识地在原地踏了几步,似乎从死路移动到通路上,然后就顺利过了通明桥。
  这种感觉就像前方有块石头挡路,她顺利绕过,而其他人却都在纠结怎样将石头搬走。
  张婉正欲细细体会这种玄妙的感受,就被一道孔雀声给阻住了。
  “阿婉。”李承兴冲冲地跑过来,近前了才发现洛山也在,就扬起一张漂亮的小脸打招呼,“阿姐。”
  洛山很喜欢这个漂亮活泼的小弟弟,见到他过来,脸上笑容愈大,“阿承选了什么课?”
  李承双目灼灼地望向张婉,“阿婉选什么,我就选什么。”
  此言一出,顿时传来一阵挪揄的笑声。
  张婉瞟他一眼,心道玛丽苏女主果然不同凡响,这才是第二次见面呢,就将男主之一的李承给迷住了。
  想到这她有些美滋滋的,哈哈哈,偶是玛丽苏女主,偶无敌!
  李承目光灼灼地流连在张婉精致的脸上,心中又羡又妒,多么美的一张脸啊,他怎么就没穿到女主身上呢,真是遗憾!
  不过……哼,饶你是女主也逃不过小爷的魅力,等小爷拿下你赢得天下,就将你关在冷宫。
  哼,没有了你,小爷就是天下最美的人了!
  到时,不光是两位皇兄,还有其他两位男主,都是他的,都是他的……嗷嗷!
  不远处,一边温柔应付张蓝,一边假装不经意偷瞄张婉的白洛心中暗恨。好你个不要脸的李承,你个大男人长了那样一张脸不觉得羞耻吗?
  哼,娘炮、伪娘,居然还敢跟老子争夺女主,老子定要办了你,看你还怎么得瑟。
  如果李承知晓了白洛的想法一定开心得蹦起来,啊啊快来办小爷!求办!
  李承是不计较颜面的上赶着往张婉身边凑,而白洛则是不远不近,既要张婉注意到他,又要保持神秘,穆投就没那么多心思了,直接选了自己最喜欢的骑射课。
  因为张婉的苏加持,所以今天的礼课爆满。
  礼课是一堂枯燥至极的课程,而且基本上所有学子在家中都有过这方面的学习,上礼课对于众人来说纯粹是鸡肋。
  但是尊师重教是传统,这年头有知识的人都很受敬重,何况在场众位学子都是有修养之人,是以都全神贯注地听课,给先生最大的尊敬。
  张婉也听得很认真,但是认真之中又带着点不同,每当她全神贯注沉浸在某件事时,整个人就仿佛与之融为一体。
  旁人都是学习,是从外界触摸,而张婉却是置身其中,从内心体悟生发。
  这种玄妙的感觉十分特别,又不能为外人道也,张婉惊奇之余就更加喜欢听礼课了。
  同样的话语同样的知识,但是先生讲起来完全和在家中听先生讲解时不同,给她一种全新的启迪。
  身为现代人的张婉其实对礼节这一套很不感冒,适度的礼节当然可以,但是繁复的无用的搞一些噱头的只用于桎梏人身的礼节,实在是没劲,这就是统治阶级用来约束人的利器而已。
  但是当她深入了解之后,发现这些礼节似乎暗合某种天道,越沉浸其中,越是玄妙,越是着迷。
  着迷了的张婉几乎一天所有的时间都花费在礼课上,其他课都不上。一开始还有很多人跟她一起,渐渐的,大家都不耐烦了。都是十几岁的年龄,谁耐烦一天都坐着不动,听人讲枯燥无味的礼节。连李承和白洛这等别有用心之人都受不住了,不再来上课。
  最终,礼课上只剩下张婉一人。
  这日还是照常的讲课,讲到一半时,先生突然停下,目光温和地看向张婉,“明天,我就要离开了。”
  “这么快?”张婉惊讶,她知道书院的先生都是流动的,也不知敬丘仙长是从哪里请回来的隐世大儒,通常住下一个月左右就会离开。有的先生会再次出现,有的则永远不会再见。
  所以书院的学子们都是如饥似渴,疯狂汲取知识,错过一个也许就再也不会遇见了。
  可……张婉不解,这不是才过了七天吗?先生这么快就要走了!
  仿佛知道张婉心中所想,先生微笑,“我这次来根本没抱有希望,却没想到老天送给我这么大一个惊喜,居然有学生听懂了我讲的课!”先生笑眯眯的,眼中却满是得色,嘿嘿,如果被那帮老家伙们知道,一定会羡慕死他。
  他们来了那么多次,却一次也没遇到,他只来一次,就遇到如此灵慧的学生。
  “丫头还没学炼气功夫吧。”先生捋了一把长长的胡须问道。
  张婉恭敬回答,“玄静仙姑说我们身上有浊气,要承受一个月的灵气滋养,才可学习炼气功夫。”
  “哈哈哈。”先生表情不屑一顾,显然对这种说法嗤之以鼻,“别听那老道胡说,什么身上有浊气,无浊不生人,没有浊气那就不是人了,他那是诳你们呢。”说到这,先生语气转为诱哄,“不然小女娃娃跟我学吧,我的炼气功夫比那臭老道的好一百倍。”
  他开始揭敬丘仙长的老底,“那老道就是笨,当初他师父留下的炼气功夫,他学不会,偏要改良,如今成不了大道,看他怎么哭。”
  先生幸灾乐祸,“学老夫的吧,老夫的炼气功夫比他师父当初留下的还要高明。”
  “好,谢谢先生!”张婉毫不犹豫,立刻行拜礼。
  见她连犹豫都没有就一口答应,先生哈哈大笑,“丫头这么快就答应了,不怕老夫诳你?”
  张婉眉眼清亮,慧心通明,神态落落大方,“学生遵循本心。”
  先生一愣,而后一拍大腿,笑声朗朗,“好,好,果真是有慧根。”
  虽说是肯定了张婉,但先生恶趣味依旧,跟张婉挤眉弄眼:“那丫头就不怕臭老道生气?”
  张婉低笑一声,“仙长心胸似海。”
  “真是好一个伶牙俐齿的丫头。”先生笑道,“好,丫头也算是与老夫有缘,今个,老夫就将这炼气功夫传授与你。”
  说着他右手一点,一道灵光突然涌入张婉脑中,接着记忆里就出现一篇炼气功夫。
  张婉都惊呆了,难道她是穿到了玄幻世界。
  见她那震惊的小模样,先生笑,“丫头也不用太过吃惊,这炼气功夫练好了,强身健体延年益寿是可以的,但要得道成仙却是难了。”
  张婉平复下心神,向先生行礼,“学生谢先生指点。”
  “不用多礼。”先生起身,拍拍她稚嫩的小肩膀,“传你功夫也是缘分一场,望你好自珍惜。”说着负手离去,渐渐消失。
  先生离去后,张婉冲着先生离去了方向恭敬地三叩首,刚起身就感觉神台清明,身心一片通达。
  在安静的空无一人的礼课书堂,张婉开始细细研习先生传给她的炼气功夫。
  也不知是蓬莱山灵气浓郁,还是因着她这具身体的玛丽苏加持,短短半个时辰的工夫,她就成功引气入体。然后遵照功夫用气一点一点养护身体。
  可能是因着她刚开始,能运转灵气的时间不长,只一会,就已经满头大汗了。
  所谓欲速则不达,她一向遵循本心,既然身体承受不住,那就停下来修习片刻,待明日再学。& && && && && && &&&
作者有话要说:  此文不是玄幻哦,没有成仙得道神马的,女主也不会成仙。
  照旧求收,求评论。
  亲爱的读者们,告诉作者君你们喜不喜欢这篇文,我会改进的哦。
  ☆、冤家聚头
  连续不断练习了几日先生教授的炼气功夫,张婉终于能吸取较多的灵气,并控制着灵气游走全身滋养身体。
  经过几次实验,张婉发现,夜晚月光之下,吸取的灵气更为浓郁纯净。所以每每夜半她都潜出卧房,在通明桥附近打坐吸取灵气。
  这日,她连续三次用灵气滋养身体之后,身体突然涌出一层黑黑的杂质,腥臭逼人。
  张婉那可是相当爱干净的小贵女,自小又是精心养护,不说是肌肤胜雪,那也是差不离。现在居然从身体里涌出这么多脏脏的东西,还发出阵阵恶臭,真是羞死她了。
  如此恶臭熏人肯定是不能回卧房洗漱,否则将众人惊醒,又得费一番口舌。
  张婉想了想,决定无视书院禁令,夜半过通明桥,去南部温泉洗一洗。主要是附近的湖水太凉,虽说是盛夏,但是山上夜晚气温低,古代的医疗水平又没什么保障,张婉可不想因为洗澡就断送自己一条小命。
  小心翼翼过了通明桥,张婉一路潜行到南部温泉,夜半时分,山顶十分安静,连虫鸣都少有。也许是炼气功夫的缘故,张婉的眼力变得特别好使,夜晚行走不说是视物如同白昼,但行走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到了南部温泉,她快速将衣服脱掉,跳入泉中,洗去了满身污垢,她才满足地叹了口气。
  污垢虽然令人不爽,但张婉惊奇地发现,洗去污垢后,自己的肌肤居然变得更加光滑细腻了,细致到几乎看不见毛孔,以往令她心烦的汗毛也全都消失不见。
  整个人宛如新生婴儿般雪白嫩滑。
  张婉高兴极了,眉眼弯弯,将全身洗得干干净净。
  洗去污垢后,不知怎的,自打修炼了炼气功夫就消失了数日的饥饿感又重新回来,而且气势汹汹。张婉瞬间就饿得前胸贴后背,看见自己白嫩嫩的手指头都想咬一口。
  她勉强支撑着,将沾满污垢的里衣在泉水中简单清洗了一下,然后只穿着外衣,向北部厨房跑去。
  夜晚的厨房黑漆漆空荡荡,什么也没有,只剩几个干硬的馒头。张婉顾不了那么多了,一手抓起一个,就开始狼吞虎咽,一口气吃了五个馒头,张婉仍是饥饿难忍。又喝了两瓢凉水,结果越喝越饿,实在没招了,她决定去湖里抓条鱼来吃。
  她猫着腰,趁着微凉的月色,一路往湖边跑。在经过藏书楼时,突然发现四楼有亮光,藏书楼只对外开放三层,这种三更半夜时刻跑去四楼看书的,不是敬丘仙长就是偷书贼。
  敬丘仙长早已离开书院出门游历多时,不可能是仙长,正当张婉猜测到底是谁这么大胆,居然敢上四层偷书时。突然亮起两点火光,两名手持亮灯的道士噌噌上了楼。
  四层偷书贼显见是听到了楼下的响动,一口吹灭了灯,藏了起来。
  接着张婉就看见从四层窗户处爬下来一道灵活的小身影,居然是李子徐……张婉惊讶地捂住了嘴。
  李子徐是敬丘仙长从外头带回来的贫家子,聪明超于常人,只是为人略显高傲冷漠了些,从不许人接触。学子们面上对他如常,其实背地里都议论他不懂事,不过出身低微的布衣罢了,还真拿自当盘菜。在这书院敬他一声同窗,出了出院他连屁都不是。
  在这个九品中正制时代,庶族子弟想要出头,那是难上加难。
  书院里的几个布衣之子都是明里暗里的与各世家大族子弟交好,以备出了书院能有个好前程,只有这李子徐,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模样,谁都不搭理。
  李子徐身手很好,几下就爬下了藏书楼,结果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书楼下层居然也有人守着。
  危急时刻,张婉也不知怎么,突然脑抽,捡起一块石子往远处扔去,并借由风力,将它推得远远的。
  听到声音,下层守着的道士立刻朝石块追去。然后张婉突然跑上前拉起李子徐的手向一条小径跑去。
  可能是因为张婉突然蹦出来而太过吃惊,李子徐半天回不过神,居然愣愣地被张婉拉出去跑了好远。直到拐入一个条漆黑的小径,他才回过神来,刚要冷脸斥责,就见那人突然扑了上来,朝他脖子狠狠咬了一口。
  “好香啊!”张婉控制不住了,咬着他脖子上的肉不松口。
  李子徐都要气死了,内心吼叫:孤要杀了你,要灭你九族!
  这家伙也是真能忍,肉都快被张婉给咬下来了,居然还能咬牙一声不吭,甚至镇定地寻找破绽,将张婉推下去。
  可惜张婉有玛丽苏加持,又是碰到了难得一见的美味,完全馋红了眼,没有一丝理智,全凭本能咬着他不放。
  李子徐使出了十八般武艺,挠,抓,推,踹,踢,掐,全都没有作用,张婉就跟长在他身上似的,咬着他吸血。
  感觉到自己身上的血液流失,李子徐渐渐眩晕,心中恼火加剧。
  身为大历朝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太子,不仅不能回宫,甚至连自己的身份都不能暴露,顶着众人的白眼蔑视,现在居然还要被人吸血!
  简直没天理!
  李子徐暴躁,他要杀人,他要那些看不上自己的人全都死,他要把身上这只吸血鬼大卸八块剁成肉酱!
  足足吸了三大口鲜血,饥饿感才消失,张婉恢复神智,然后发现自己居然跟僵尸一般在吸人血。
  她心里忽悠一下,漫上恐惧,然后又想起幼时喜欢跟在童男子身边,胃口越来越大。张婉越想越恐惧,自己是不是托生了什么精怪啊,或者是吸血鬼,是僵尸?
  各种猜测都快将她逼疯了,不过掩人耳目是当务之急。
  张婉掐着李子徐的脖子,“今天的事情不准说出去,否则我就将你去书楼偷书的事情说出去!”
  “哼!”李子徐冷笑,“三更半夜,你个贵女不在西苑跑到书楼干什么,想偷书吗?”
  好哇,居然倒打一耙!
  张婉怒极,直接一个窝心脚狠狠踹在李子徐身上。张婉自幼骑射皆精,又修习的炼气功夫,还有玛丽苏加持,饶是李子徐身手敏捷也没躲过去,捂着肚子蹲在地上痛叫。
  “小点声,你想将人都引过来吗?”张婉又是一脚踹上去。
  李臻从没觉得自己这么倒霉过,被人吸了血,还被踹!
  你个小**!等孤回到皇宫,看怎么收拾你,不,现在就收拾。
  李臻眼中闪过到一抹狠戾,右手从靴子中拔出一把匕首,回身向张婉捅去。
  出其不意加上他动作迅疾,这样的攻击一般人根本躲不过去,可惜张婉不是一般人,炼气功夫不仅帮她排出了身体杂质,更让她耳聪目明。只见她一个侧身瞬间躲过李臻的攻击,而后出手迅速抓住李臻的手腕……一折……
  “啊……唔……嗯!”她回手迅速将怀里的里衣塞到李臻口中,嘴里还恐吓,“不准叫,否则我废你了!”
  说着小手放在他命根子处,不轻不重地捏了一下。
  李臻目眦欲裂,**,胆敢碰孤的龙根,啊啊啊,孤要将你五马分尸!
  眼前的李臻真是狼狈,眼珠猩红,嘴里鼓鼓的塞着衣服,脖子上血流不止,右手还断了,一折一折的,整个人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见此,张婉难得有些心虚,她吸了人家的血不算,还将人欺负成这样,简直就是罪大恶极。
  难得良心发现的张婉给李臻止了血,又将他脱臼的手腕接上,然后弯身捡起地上的匕首。她仔细翻看着匕首,直到看到隐蔽处刻着的子徐二字才微微一笑。
  她拿着匕首在李臻眼前晃,“匕首我没收了,你要是胆敢将我的事泄露出去,我就趁着人多的时候,将这把匕首给山长,举报你这个偷书贼。”
  威胁了一番,张婉还不放心,反而是拿着匕首在李臻精致的小脸上比划,“你说我要是在这张脸上画点东西,你是不是就绝了仕途。”
  “你敢,**!”李臻被堵了嘴,乌鲁乌鲁的。
  张婉皱皱眉头,“别叫!”然后将匕首贴在李臻脸上,出言讥讽,“你可真逊,堂堂大丈夫,连我一个女子都比不上,真是笑煞众人。”
  李臻瞪着一双大眼阴沉沉地望着张婉,里面复杂变化全是愤恨。
  “这样好了!”张婉眼珠一转,波光流转,“你什么时候能打过我,我就将匕首还给你,如何?”
  张婉手腕一转,匕首嗖地落下,正中李臻靴中的刀鞘。
  李臻低头瞥了一眼匕首,只觉得被刷新了三观。从小到大,饶是这人才济济天才者如云的蓬莱书院,他也是佼佼者,还从来没输得这么难看过。
  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哼,李臻不屑,他早晚要将这小**踩在脚底,折磨得她生不如死。
  “好!”他点头答应,眼瞳如墨,仿佛墨玉掬成。
  张婉轻轻吁了口气,她早知此人倔强不服输,威胁可能不管用,只要激起他的好胜心与之誓约,此事才可安然。
  张婉拿走李臻的匕首,然后嫌弃地看了一眼他嘴里的里衣,道,“拿回去烧掉。”
  像李臻这般高傲之人,是不屑通过毁女子名节泄愤的,他要的是堂堂正正的战胜,是完完全全的臣服。& && && && && && &&&
作者有话要说:  男主就是欠收拾,揍着揍着就揍成忠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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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情故事
  张婉不知道自己是喜欢吸血呢,还是只喜欢吸李子徐一个人的血,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她不喜欢吸别人的血。
  从小到大,身边的侍女也有过小伤口,但她对她们的血却完全不感冒,只有李子徐的血香甜欲滴,仿佛无上美味,馋得她失去了理智。
  而且她发现,李子徐的血十分解饿,吸了他的血,她瞬间就有饱胀感,早上起来肚子也不饿。
  张婉动了邪念,不然将李子徐圈养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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