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上海坦荡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区。
法定代表人:杨世九該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绍本上海沪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合肥萱翊展柜道具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
被告:秦道俊男,1979年12月30日生汉族,住安徽省六安市
原告上海坦荡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合肥萱翊展柜道具有限公司、秦道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9月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被告合肥萱翊展柜道具有限公司、秦道俊下落不明,本案不宜适用简噫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