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矿泉水时还没有期末结账什么时候做可以先喝在期末结账什么时候做吗

不结账就吃喝 超市一年损失三万
原标题:不结账就吃喝 超市一年损失三万
本报吉林讯(记者
吉林市多家超市规定,对食物和饮品,顾客应先买单后吃喝,可有的顾客正相反,还有个别人喝了一口饮料,就把饮料瓶扔在一边……记者走访多家超市,工作人员普遍表示很无奈,发现类似问题,只能提醒顾客结账,为此仅偷喝饮料一项,一家超市一年损失至少三万元。专家建议,超市可以建立“不诚信记录”。有人先喝饮料后买单近日,网友“愚光”在江城小鱼网上发帖称,她曾经在超市看到一名男顾客拿起冰箱里的饮料就喝,超市工作人员阻止他,他说口渴了,一会去付钱。还有个顾客,买了称重的葡萄后,把袋子抠破,再拿个新袋子套起来,又放两大串葡萄,结账的时候一般不会被发现。“愚光”表示,有人说,先吃喝后买单不好,不过她在一些大型超市也曾先吃后买。顾客对此态度不同12月1日,记者走访了吉林市多家大型超市。在吉林市大润发超市东市店,记者随机采访10位顾客,其中7人表示,没结账前不会喝饮料。2人表示可以理解,1人表示特殊情况下才能理解。“让别人看到了,肯定会鄙视,好像在偷吃偷喝,太影响形象了,况且还有理货员看着呢。”顾客刘女士说。“超市里有免费饮水处,渴了就去那儿解渴,没必要在结账前先喝。”市民李先生说。市民周女士表示,不敢这样做,怕理货员找麻烦。也有市民对此表示可以理解。“无非就是先喝还是后喝,有啥不行的呢。”市民张先生说。“先吃喝后付钱,这要看个人素质。夏天特别热时,我曾经直接从冰箱拿水喝,随后到收银台结账。但我也看过,有人将喝了一半的饮料扔在一边。”市民柳先生说。市民杨先生表示,特殊情况下才能先吃喝后付钱。“今年夏天,我在超市看到一名男子面色苍白、满头大汗,喊着,‘我低血糖了。’他跑到饮料区喝了半瓶饮料,随后去收银台解释并付钱。”能后结账吗?理货员说不可以“如果我看到顾客在结账前先喝水或饮料,我会告诉他们,超市有明确规定,请到附近收银台付钱。”该超市理货员王女士说,一般顾客听到后会立即去结账,但个别顾客不自觉,“几乎每天清点货物时,都会发现被偷喝的饮料和矿泉水。”王女士说,毕竟顾客多,管理人员有限,对这种问题颇感无奈。大润发超市船营店、解放北路店理货员也都表示,先喝水后付款的现象时有发生,大家只能劝导、提醒,但无法完全制止。“毕竟只是一瓶水,如果和顾客发生争执,势必影响超市形象,所以被偷喝的饮料,超市只能自己承担损失。”船营店理货员张女士说。每年至少损失三万元大润发超市东市店客服部副经理李女士表示,超市每天清点物品时,都会发现商品破损情况,主要集中在饮品,不到一元钱的矿泉水,十几元钱的进口饮料,都有。“个别顾客只为尝尝鲜,打开一瓶进口饮料,喝了一口就不要了。”李女士说,超市只能自己承担损失。“平均下来,每天破损二三十瓶饮品,损失近百元。”李女士说,按照每天损失一百元计算,一年下来,至少损失三万元。建议超市建“不诚信记录”吉林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桑立伟表示,个别消费者在超市中“偷吃偷喝”,侵犯了商家权益。商家要加强宣传教育,设立一些提示标语,提高监管力度。吉林省社科院研究员、节约网负责人李晓群表示,个别消费者“偷吃喝”的行为,不仅造成超市损失,更是资源浪费。超市可以建立“不诚信记录”,将这样的消费者记录下来,对他们“特殊关照”,甚至可以与相关部门联系,记录在个人征信系统里,以此减少类似事件发生。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刘海波表示,如果消费者在超市“偷吃偷喝”不结算,属于盗窃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有权对其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进行治安拘留,同时,消费者还要承担付款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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逛超市可先吃再结账?成都超市态度不一
  9月13日报道 “她喜欢一边逛一边吃超市里的东西,吃完拿着空袋子去结账。我活了这么多年,和她拍拖后才第一次知道超市是可以先吃再付钱的……这样不太好吧?”近日,一个关于女友“边逛超市边吃”的网贴引起了大家的激烈讨论。今天,记者走访了成都几家大型超市,亲身实践了一把“边逛边吃”。    一个网贴引发的争论
&&&&“吃派”和“不吃派”各据一词  &帖子作者对女友的做法感到难以理解,两人还为此小吵了一架。可网友对此的回复却呈现出两个极端。网友“玉竹少爷”说:看到这种人直接鄙视,身边要是有这样的朋友,简直是耻辱!网友“萧一一”也表示:“楼主的女友是个奇葩,如果人人都这样吃,那成什么了?”
  然而,也有网友觉得此行为“很正常”。网友“御风而行”说,在英国经常看到小女孩在付账之前就把糖拆来吃了。网友“又别扭又傲娇”觉得攻击者有些过分,“反正最后要付钱,超市又没损失,个人习惯不同而已。”许多网友表示,自己就试过,“本来就是允许的。”
  还有热心网友发起了以此为主题的投票,选择在超市结账前就吃东西“不对”的网友占了投票总人数的74%。
  记者体验“结账前就吃” 成都各超市态度不一
  今天下午,记者来到成都双桥子店,先从货架上拿下一瓶矿泉水,扭开喝起来,又打开了一包超市里销售的零食,在超市里边走边吃。这期间,记者经过了不少卖场内的工作人员,但无人制止记者。
  “可以先吃再结账吗?”结账时,记者询问了了收银员。她表示,只要保存包装就可以,“因为以前有人这样做过,已经吃了也没办法嘛。”
  之后,记者又来到建设路店的,依然在结账前就“吃喝”起来,5分钟后,被一位管理层工作人员制止了,“快去结账!”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伊藤不建议顾客这样做。虽然有顾客这样做,但员工发现还是会尽量阻止。”
  新鸿店的工作人员也说:“不允许。卖场里有保安会让你立刻去结账的。否则吃完了把包装袋扔了怎么办?”
  为此,记者采访了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副会长刘亚兵。他表示:“虽然我没遇到过,但根据生活经验,我觉得在付款前先吃可能会导致消费纠纷,因为撕包装时很可能会破坏条形码。”但他也说,如商家愿意采用这样的营销模式也无可厚非,“想好出现纠纷时的应对方法就行了。”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实习记者 付晓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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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难得请我出去吃饭,结账时,他扇我一个耳光!其中红包就是必须要准备的,在新娘家里要见人就给一个红包,还要给岳父岳母一人一个大红包,至于红包里面要装多少钱,这个就看每个人的条件了。还有一样东西是一定要准备的,那就是鞭炮,在我们的习俗中,在接新娘的路上,要不断方鞭炮的,这样显得喜庆,有气氛,所以鞭炮不能少用。尽可能多地准备。但是在烧鞭炮的时候要注意安全,举办婚礼除了迎亲的准备,还有两件事需要提前完成。首先,要发请柬,邀请亲朋好友来喝喜酒。这是很重要的。为了让客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邀请函应该提前发。一般来说,结婚前一个月发比较合适。至于要请那些婚礼宾客,要大家一起商量。我和我老公已经结婚两年多了,一直以来的感情是不错的。我老公这个人说实话认识挺好的,就是有点抠门。平时出门他都是花我的钱,和我说他的钱要存起来以后给孩子用,他比我的工资高很多,我们平时生活什么的都是花我的钱,所以我也没有想太多,把自己的工资全部花在他和这个家的身上,没有存什么钱。而且在我老公的影响下,我也变得节俭很多了,买衣服鞋子一定要等到有折扣的时候才买,特别是换季的时候就要买好下一年的衣服了,不然下一年买新衣服就会很贵,我也没有买过什么护肤品,都是用大宝解决的,我想着女人就为家庭付出多一点,也没有计较太多。但是他一直在生活中限制着我,这不让做拿也不让我做,我为他改变了这么多,他也一点都不体谅,我出门口渴了,想买瓶矿泉水都不让,还说我浪费败家。还有最近不是我们结婚两周年纪念日嘛!虽然我平时我平时情人节什么的都不是很计较,但是作为一个女人我还是想压迫一个好一点的结婚纪念日,我就和我老公说我们不如当天就在外面吃个饭吧,不要在家里吃饭了,也算是庆祝一下,我老公是很不愿意的,说费钱,但是看在我说是结婚纪念日的份上也就同意了。那天我就想着是结婚周年纪念日,就想着要放松一下,点了几道平时没有吃过的菜,想着平时生活可以省一点,但是偶尔的放松还是要的,我老用吃的时候也是挺香的,没有想到,到了结账的时候我老公就拉长了脸,和我说怎么这么贵,这么一顿居然要300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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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超市喝矿泉水被罚100元 律师:超市没有罚款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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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民李先生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称,自己在超市里喝了一瓶矿泉水,结果被罚款100元,对此,超市未出具任何收据。
  据李先生介绍,11日下午,他在北京华联超市文化路店购物,因十分口渴,便随手打开了一瓶价值2.2元的矿泉水,喝完后将空瓶放入购物筐中准备结账。然而,结账时他却忘记取出空矿泉水瓶,收银员也未作任何提醒。走出收银台时,李先生被一名超市保安拦下询问,此时他才想起自己还有一个未结账的矿泉水。李先生主动提出回收银台结账,但遭到超市保安的拒绝,并被带到治安办公室。治安办公室的负责人按照超市拿1元钱东西罚款100元的规定,要罚李先生300元。经过李先生再三请求,最终补交了矿泉水的钱,并缴纳了100元罚款。“超市并未出示任何有关此事的收据,只是要求我在超市治安谈话记录簿上写上交100元的字据并签名。”李先生说。
  记者随后电话联系了北京华联超市文化路店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超市不允许顾客在未结账前拆开物品的包装,特殊情况除外。“超市没有罚款权利,我们当时希望通过李先生所属单位或者附近派出所解决此事,但李先生称有急事要外出,想尽快解决此事,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李先生自愿交100元。”该负责人称。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律师,律师称,若顾客偷拿了超市的东西,超市有权没收顾客偷拿的东西,或者要求赔偿等价的钱。如果要求赔偿的额度超出商品价格太多,就是一种变相罚款。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而超市作为企业单位,没有罚款的权利。(记者 任盈 实习生 金娜)
来源: 榆林百姓网
食品论坛首席搬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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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在超市买东西的时候还是应该尽量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啊,有时候有些事情说不清楚的
食品论坛首席搬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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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话说回来,这李先生是故意的吧?怎么可能口渴到一下子喝一瓶呢?还忘记付款。应该给他个教训...
寻找自己...
(青木堂(官方代言人-执棍者(南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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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也经常干这种事,不过一般都是渴了打开喝几口,但肯定结账的
就算你不快乐也不要皱眉,因为你永远不知道谁会爱上你的笑容。
(看着孟姜女哭倒长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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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说明李先生错在先,超市是在没付钱的情况下不能拿来喝的,本身他们有条码的。超市是没资格罚款,往往都这样,个人销费者容易吃亏,你喝一瓶2.2元的水,你拿出100元,如果你卖到了劣质的商品矿泉水,他就最多赔你10倍。也就22元。你还得投诉,举报,等等一系列时间。
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沧浪客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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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木有免费的水呵
排水也要钱的
进超市更应自律
监控探头多多的
亲爱的,外面没有别人,只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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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的东西和麦当劳、肯德基一样,是先付款后享受。不像饭店的先享受后结账。
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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