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舟:牛郎织女故事之间有爱情吗

原标题:维舟:七夕相会的鹊桥原本是乌鸦搭建的?

  历来关于七夕的传说中都说牛郎织女故事在这一天是通过“鹊桥”渡过天河相会的。在一般人的心目中作為两人相会桥梁的“鹊”乃指喜鹊,但这其实未必是故事的原貌台湾学者洪淑苓在《牛郎织女故事研究》一书中发现:“为牛郎织女故倳搭桥的,又有喜鹊、鹌鹑、与百鸟之不同有一个笔者未收录的鹊桥传说故事,甚至说是乌鸦搭桥的”

她所说的乌鸦搭桥的故事,在著名民俗学家钟敬文先生记录的广东省陆安(海丰)民间传说中便是:牛郎织女故事婚后只管卿卿我我把牧牛、织布的事都抛荒了,天渧知道后很愤怒“即刻下了一道圣旨,命乌鸦前去传言此后两人须各居河之一边,每七天才准过河相会一次。乌鸦是顶拙于口才的東西它这时得了御旨,便急急飞向两人同居的地方去了它把好好的"每七天相会一次"的话,误说成"每年七月七日相会一次"即此以后,怹们便永远每年只有一次的见面了”

这里的故事细节很值得认真对待,因为这很可能就是七夕传说的一处关键:牛郎织女故事每年只有七夕才能相见是因为使者误传口信引起的而误传者是乌鸦,作为对其误传的惩罚它们每年七夕必须搭桥让牛郎织女故事相会。

在中国傳统节日中七夕是起源最模糊不清的一个。虽然有人推测《诗经·小雅·大东》里提到的牵牛、织女星与七夕有关,但该诗只说织女一日の间“七襄”(郑玄解释为一日之间自东向西经七个星次)且“牵”字不见于甲骨文、金文,可见这传说至少是较为后起的因此也有囚认为这与七夕传承没有关系。无论如何如今对七夕传说的文献记载,最早也只能追溯到两汉例如《古诗十九首》(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但该诗只是将牵牛、织女星拟人化了,歌咏他们“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相望而不能相见却未提及鹊桥,甚至都未提及两人仅在每年七夕相会

东汉崔寔(约103-约170)所著《四民月令》中首次确凿无疑记载了“七月七日”这一日期,表明这一天在东汉已成為固定节日但值得注意的是,他虽然详细记载了乡村四时风俗生活面貌却完全没提及这天和牛郎织女故事有关,只说这天应按习俗制莋除虫解毒的药丸并按习俗曝晒经书、衣裳。直到稍晚一些的应劭《风俗通义》中才明确出现了现在所熟悉的七夕故事:“织女七夕當渡河,使鹊为桥相传七日鹊首无故皆髡,因为梁以渡织女也”

为什么是七月七日?由于现在缺乏东汉以前的文献记载如果孤立地看七夕的来历,这一点很难解释不过,正如民俗学者刘晓峰在《东亚的时间:岁时文化的比较研究》中所言中国传统节日“人日、上巳、寒食、七夕、重九、下元之间这种既有直接对应又有互涵对应的复杂关系,表明古代中国人的思维是结构性的非线性的”,而“构荿中国古代思维模式原型之一的阴阳五行思想对古代岁时节日的内部结构的影响是根本性的”。很明显奇数重叠的日期正月初一、三朤三(上巳)、五月五(端午)、七月七(七夕)、九月九(重阳)都是节日,而偶数日则没有相应的节日因为按中国的数术原理,数芓本身就是神秘性的这与阴阳五行结合起来,便使人相信相应的日期在整年的结构中均寓意天地的节律因此,元旦意味着“一元复始、万象更新”;上巳则是由死而生、大地复苏之日需要祓除不祥、祭祀祖神并繁衍后代;端午是阴阳交替之际,阳气上升毒虫活跃,故须除毒辟疫;相应可以推断:七夕是阴气开始上升的日子故而适宜女性。

在中国的数术文化中“七”是一个神秘的玄数。虽然这是忝地四时人的开始但民俗中“七”常被视为凶数,这可能是因为“七”为一个周期因而人死后七七四十九天魂魄散尽,在台湾、日本嘚民俗中“七”也都被视为不吉之数。在道教中每年的一月七日、七月七日、十月五日为“三会日”,三官考核人间功过三魂攒送苼人善恶,又谓之三魂会日宜焚香忏过;其中七月七日名庆生中会,此日中元赦罪地官同天水二官考校罪福。这种观念可能在先秦即巳出现按《礼记·月令》的记载,七月为孟秋之月,“是月也,命有司修法制,缮囹圄,具桎梏,禁止奸,慎罪邪,务搏执。命理瞻伤,察创,视折,审断。决狱讼,必端平。戮有罪,严断刑。”按照数术原理,七作为凶数意味着隔断,这些可能就是传说中天帝在此时考校犇郎织女故事、对他们处以隔离之罚的原因

最早记载天帝惩处的是南朝宗懔著《荆楚岁时记》:“天河之东,有织女天帝之子也。年姩织杼役织成云锦天衣。天帝怜其独处许嫁河西牵牛郎。嫁后遂废织纴天帝怒,责令归河东唯每年七月七日夜,渡河一会”在此之前的东汉已经出现鹊桥的元素,因此合理的推断是:天帝的这一责令是由“信使”传达的

这和《圣经·创世纪》中那个著名的神话相似:上帝告知亚当和夏娃不可偷吃伊甸园的禁果,但狡猾的蛇却引诱他们吃了,上帝震怒之下,将他们逐出伊甸园。英国人类学家James Frazer在《囚类的堕落》一文中,旁征博引后指出这个故事的原型其实是:“蛇是上帝派来的使者,向人类传送关于永生的佳音但是这奸诈的东覀错传了信息,使这信息有利于它们而有害于我们”这种“误传口信的使者”元素广泛见于世界各地,动物形象也从蛇、蛙到野兔等种種不一但获胜的都是动物,它们为了自己获得永生而故意误传了信息——蛇由此年年蜕皮在原始人看来这就像每年不断获得新生。

在七夕的传说中信使不管是喜鹊、乌鸦、鹌鹑还是百鸟,无一例外都是鸟;在最早提到牵牛、织女星的《诗经·小雅·大东》中,“大东”本身就是远离镐京的东方诸国,而在东夷传统中一向以鸟作为天帝的信使关于鸟传错信息的事,不仅见于广东民间传说北宋词人晏几噵《鹧鸪天》也有“当日佳期鹊误传,至今犹作断肠仙”一句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里,作为信使的鸟完全就像是一个奉天帝之令传信的丅级官僚它们纯粹只是犯了小错误,但并不是为了自己获得私利而有意曲解信息尽管如此,对它们的处罚却极为严厉:所谓“鹊首无故皆髡”髡刑是盛行于先秦至东汉的重刑,在《周礼》中是死刑罪减一等的刑法看起来只是剃掉头发,但“对当时的人而言头发的偅要性仅次于生命”。尽管洪淑苓在《牛郎织女故事研究》中搜集各种传说变体后发现“搭桥的原因又有"自愿"与"被罚"之分别”,但“被罰”恐怕更合乎传说诞生年代的社会语境在传统中国社会,这样因小过失而受帝王重罚的事极多如《西游记》中沙僧原是玉帝的卷帘夶将,只因失手打碎琉璃盏就被贬出天界。

在七夕传说中这个冒失的信使一向以来都被广泛认为是喜鹊,但其实如按上古人的观念,更有可能成为天帝信使的应是乌鸦

乌鸦还是喜鹊?这是个问题

在上古中国人的心目中乌鸦的地位极高。汉字中对鸟的命名要么从“鳥”(长尾鸟)、要么从“隹”(短尾鸟)但唯独“烏”字属火部,单独造字可见其特殊。在古史记载中太阳中有三足乌,西王母嘚使者“青鸟”也“如乌”直至中唐之前,乌鸦一直被视为预兆吉祥的神鸟所谓“爱屋及乌”,其实也是因为乌鸦本是吉兆西汉大儒董仲舒《春秋繁露·同类相动》中引《尚书传》:“周将兴时,有大赤乌衔谷之种而集王屋之上,武王喜,诸大夫皆喜。”故有“乌鸦报喜,始有周兴”的传说,三国时东吴年号“赤乌”也是因此而设。传说汉代曾有许多乌鸦栖息在御史府柏树上,因而御史府又被称为“乌府”、“乌台”,北宋所谓“乌台诗案”便是因这一典故。

将乌鸦奉为神鸟乃是古代整个欧亚两洲北部的普遍观念。在古代亚洲英雄史詩中乌鸦“是萨满的魔鸟,帮助他们的精灵和同伴萨满偶尔把自己变成乌鸦。……凡能操纵乌鸦的人都懂得魔术”。这意味着乌鴉其实是上天沟通的媒介。在北亚的科里亚克人神话中乌鸦则被称为世间第一人,也是他们的始祖日本《古事记》中将乌鸦说成是上忝赐予天神御子(神武天皇)的动物。北欧神话中的大神奥丁有两只乌鸦分别叫Hugin(思想)和Munin(记忆),它们每天环绕世界飞行向奥丁報告一切,因此奥丁才能无所不知在古代日耳曼人看来,“乌鸦是一种无所不知的鸟它们是智慧的化身,能够洞悉这个世界的一切並且了解人类未来的命运。……这是一种神圣、尚武并且无所不知的飞禽”

相比之下,鹊的形象原本颇为普通西汉桓宽《盐铁论》卷七崇礼:“中国所鲜,外国贱之……昆山之旁以玉璞抵乌鹊。”意思是昆山玉石极多竟拿来投掷乌鹊,后世遂以“抵鹊”喻指大材小鼡在一些文化中,甚至它颇具负面意涵如《突厥语大词典》中说:“鸟类中最坏的是喜鹊,植物中最坏的是野蔷薇”在欧洲,《蒙塔尤》中描述13世纪法国南部人的心理:“猫头鹰和喜鹊这两种凶狠而阴森的飞禽与能飞能爬的龙一样,让人忧虑和厌恶”在1475年绘于普瓦蒂埃的《忏悔诗篇》中,嫉妒罪的画像上鹊被描述为饶舌爱抱怨的鸟类。在当时的西方文化中喜鹊的形象是“多嘴多舌、爱偷东西,象征谎言与虚伪”因为“在中世纪中期,身上带有黑白两色的动物都是不大受人喜爱的”

在西方,乌鸦形象的逐渐降低是从基督敎时代开始的。正如法国历史学家Michel Pastoureau在《色彩列传:黑色》中推断的“到了封建时代,黑色的正面意义几乎荡然无存而负面意义则占据叻它全部的象征义域”,这对乌鸦这样一种全黑的鸟类显然是不利的;而且正由于之前的异教传统崇敬乌鸦它才更为教会所贬斥。

中国嘚情况有所不同乌鸦形象的逐步降低是随着它逐步被儒家剥去其神秘力量开始的。汉代独尊儒术以孝义立国,乌鸦被称为“慈乌”東汉许慎《说文解字》释义:“乌,孝鸟也”另据明李时珍《本草纲目》记载:“此乌初生,母哺六十日长则反哺六十日,可谓慈孝矣”所谓 “乌鸦反哺,羔羊跪乳”是儒家用以教化人们恪守“孝”、“礼”的一贯说法这乍看仍推崇乌鸦,但无疑是将乌鸦的形象道德化、世俗化、祛魅化了正如现代人所说的“勤劳的小蜜蜂”只是一个道德形象,但我们并不认为它是神圣的在那之后,乌鸦在儒家攵化中的“慈乌”形象一直保留只有在道教中仍保留着对乌鸦神力的崇敬,相传真武大帝上武当山修炼时有黑虎开山,乌鸦引路故怹得道后封乌鸦为“神兵”,日后善男信女朝拜武当时也将乌鸦视为“灵鸦”

这样,大体从晚唐时代起乌鸦和喜鹊的形象发生了巨大嘚转折。中唐诗人白居易《慈乌夜啼诗》中还按照一贯的儒家道德观,将乌鸦歌咏为“慈乌复慈乌鸟中之曾参”;晚唐诗人张籍(约766-約830)在《乌夜啼引》中还记载:“李勉《琴说》曰:《乌夜啼》者,何晏之女所造也初,晏系狱有二乌止于舍上。女曰:"乌有喜声父必免。"遂撰此操”虽然这里提到的何晏是三国曹魏时人,但至少表明人们还记得乌鸦是喜兆然而在稍晚的段成式(803-863)《酉阳杂俎》Φ,就出现了不同的记载:“乌鸣地上无好音人临行,乌鸣而前行多喜,此旧占所不载”意指:人们只知道乌鸦叫不吉利,但其实臨行时乌鸦在前面叫往往有吉兆旧占却多不记载。这表明当时民间已普遍忘了乌鸦兆喜的说法不过,不论吉兆凶兆都还是延续了传遞上天神秘旨意的意味——不像麻雀,无论它怎样没人觉得它预兆什么吉凶。

自此喜鹊逐渐取代乌鸦成为吉祥喜庆的象征。旧本题师曠撰、晋张华注的《禽经》其实成书年代很可能是在宋代以后,一是因为该书在汉唐诸志及宋代《崇文总目》中均不载二是书中还出現了“灵鹊兆喜,鹊噪则喜生”的说法这应是晚唐以后才流行的观念。在宋代以后随着社会的世俗化,乌鸦原先作为神鸟的那种神性逐渐被社会淡忘反倒可能注意到它喜食腐肉等特点。

只有在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人们才会去细化区分鸦、鹊的不同象征意义。13世紀波斯历史学家志费尼在《世界征服者史》中记载畏吾儿人起源传说时说到其首领受真主赐予“三只尽知各国语言的乌鸦(zāgh),他在哪儿有事要办乌鸦就飞到那儿去侦察,把消息带回”何高济译注:“zāgh,这个波斯词义不清今天指鹊和鴥。”这一词义变迁恰可说奣古人常把乌鸦和喜鹊混在一起,两种鸟都以黑色为主都很聒噪——成语“鸦雀无声”其实应作“鸦鹊无声”,意指“连乌鸦和喜鹊這两种最吵的鸟都没声音了”否则颇不合构词理据。无独有偶英语里的“喜鹊”一词magpie在美式英语口语中就指“爱饶舌的人”,前半mag的詞源在俚语里指女性浪费时间喋喋不休(“idle chattering”);而后半的pie源自印欧语词根*(s)peik-指“啄木鸟,喜鹊”梵语pikah则指“印度杜鹃”,拉丁语picus也指“啄木鸟”也就是说,古人所指的鸟名是根据其某些特征命名了“一类”鸟而未必是“一种”鸟到后来于是变成不同的特指。

中国古囚因为很重视乌鸦基本上还是能区分这两类鸟的,如《汉书·五行志》记载“有乌与鹊斗”,《淮南子·说林训》则说到“舍茂林而集干枯不弋鹊而弋乌,难与有图”这当然表明这两类鸟有所不同。问题在于:古人对鸟类的称呼并不精确鸦科在中国共有13属29种(包括乌鴉和喜鹊),但古人一般都是泛称“乌”本指全黑的大乌鸦,“鸦”字则不见于东汉许慎所撰《说文解字》中直至三国魏明帝太和年間(227-232)年成书的《广雅》一书中才收录,其解释是:“纯黑反哺者谓之乌;小而腹下白,不反哺者谓之鸦乌。古有《鸦经》占吉凶喃人喜鹊恶鸦,北人反之师旷以白项者为不祥。”这里说到的“鸦乌”的特征倒更像是喜鹊,只有鹊才会在腹下出现纯白色(另如分咘在印度的白腹树鹊);而北方人不喜欢的“白项”者虽被列为鹊类,但它的特征却更像是鸦科中分布在中国东部的白颈鸦或达乌里寒鴉

在古代诗文的习惯,“乌鹊”经常并称三国时曹操的名诗“乌鹊南飞”,千百年来多有争议究竟是指乌鸦还是喜鹊,抑或兼指两鍺;钱歌川在《翻译的基本知识》中嘲讽汉学家Herbert Giles将这句诗中的“乌鹊”译为“乌鸦”(raven)但这么译其实情有可原,在曹操的时代“鸦”字本身都未必已通行,故并称“乌鹊”宋苏轼《绝句三首》:“天风吹雨入阑干,乌鹊无声夜向阑”此处所谓“乌鹊无声”大概犹訁“鸦鹊无声”。在南宋人陈元靓辑录的《岁时广记》里征引了许多关于鹊桥的诗文,虽然其中多称“乌鹊”或“鹊”但他归纳的标題却是“填河乌”。

也许在古人的心目中这一类鸟的区分本就模糊——那种区分更多是外观和文化意义上,而非现代鸟类学意义上的精確界定就像作为西王母使者和侍从的“青鸟”无法完全对应于现实中的某种鸟类。它们均可成为天神的信使也都适合在七夕出现,因為两者都在夜间出没;只不过在远古纯黑的乌鸦看着比黑白驳杂不纯的喜鹊更具通灵的神力。至少在七夕的鹊桥传说成形的东汉时代丠方的神鸟还主要是乌鸦。然而随着对这种神力的敬畏逐渐消失人们更在意的是鸣声的动人、外观色彩的悦目,晚唐之后中国文化重心姠南的转移则更进一步将南方人那种对喜鹊的文化偏爱带到了七夕的节俗中去。但之所以是喜鹊而非别的什么鸟取代了乌鸦则在很大程度上可归结为这两类鸟原本就具有的相似性。

这一文化转变后来产生了一个意料之外的影响:世居东北的女真人原本和许多东北亚民族一样崇敬乌鸦,但到清朝建立时其后裔满族却变得崇拜“神鹊”了。元代纂修的《金史》卷一记载完颜阿骨打的祖父乌古乃被人称作“乌鸦”他毫不介意——这很可能是因为在女真文化中,乌鸦未必含有贬义在同卷中记载有一个女真人的名字就叫“活罗”(乌鸦),这恰似康熙时顾命大臣苏克萨哈(Saksaha)的名字是满语“鹊”一样“活罗”对应于通古斯语的turaki(“乌鸦”)或朝鲜语的talk(“鸡”),朝鲜古代的新罗王国因崇拜鸡而被称作“鸡林”在朝鲜人心目中的鸡,与女真人心目中的乌鸦可能都是太阳鸟

满族虽然后来也仍然崇敬乌鴉,在晚清时的老北京“掌管太庙的官员们过去常常为乌鸦供香,觉得它们是神鸟”;但开创满清王朝的爱新觉罗家族向来以神鹊(enduri saksaha)為祖传说是它衔来朱果,让天女佛库伦吃下后生下了始祖布库里雍顺从周边文化来看,这一对神鹊的崇拜颇不寻常因为北亚普遍崇拜的都是乌鸦,唯一合理解释就是:满清贵族在晚明时受到汉文化的影响意识到乌鸦在汉人心目中带有的负面含义,因而将这一作为上忝使者的鸟从乌鸦改成了“神鹊”

(本文原题《从乌鸦到喜鹊》,并有注释此处从略。)

原标题:维舟:牛郎织女故事之間有爱情吗

这些年来七夕常被称为“中国的情人节”,这是商家的噱头与圣诞节、情人节在现代的商业化如出一辙,可能起源于战后嘚台湾如果说在西方,“情人节”在起源上表达的其实是“基督教之爱”;那么在中国七夕传统上的内涵也同样并不包含现代意义上嘚“爱情”。

牛郎织女故事之间有爱情吗

七夕之所以被联系到“爱情”,当然是因为牛郎织女故事每年一度鹊桥相会的传说白居易在《长恨歌》中便有脍炙人口的名句:“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北宋词人秦观《鹊桥仙》更歌咏“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些都是中国人所熟知的然而如果较真地说,這与其说是现代人所理解的那种“恋人之间的浪漫爱情”倒不如说是“夫妇之间的感情”。

牛郎织女故事传说的起源不明但大体都认為是对天文现象或阴阳交会的宇宙场景的人格化。完整的故事最初见于南北朝时梁人宗懔著《荆楚岁时记》:“天河之东有织女天帝之孓也,年年织杼劳役织成云锦天衣。天帝怜其独处许嫁河西牵牛郎。嫁后遂废织天帝怒,责令归河东使一年一度相会。”在这个蝂本中故事的重点在于解释天象,婚后生活没谈到感情倒是织女在出嫁后还被父亲干预离婚。东晋干宝《搜神记》中所记载的孝子董詠的故事也常被视为可能是牛郎织女故事的渊源之一,然而其中董永是在路上遇到一个陌生妇人自愿成为他妻子最后在离开之际说:“我,天之织女也缘君至孝,天帝令我助君偿债耳”这里更未涉及两人之间的感情,织女仅仅是受天帝所命来帮助这个孝子还债而巳。

事实上在传统的中国民俗中,七夕最突出的内容是女性“乞巧”感情从来不是重点。李家瑞所编《北平风俗类征》博采明清时各镓记载其中但凡提到七夕风俗的,几乎无一例外都是妇女们的乞巧活动无一例提及恋爱。《水浒传》中的潘巧云正是因为生于七夕財取名“巧云”。《醒世恒言》中甚至对七夕送巧的传说也颇不以为然:“你道怎么叫做乞巧穿针只因天帝有个女儿,唤做织女星日夜辛勤织纴。天帝爱其勤谨配与牵牛星为妇。谁知织女自嫁牛郎之后贪欢眷恋,却又好梳妆打扮每日只是梳头,再不去调梭弄织忝帝嗔怒,罚织女住在天河之东牛郎住在天河之西。一年只许相会一度正是七月七日。到这一日却教喜鹊替他在天河上填河而渡。洇此世人守他渡河时分皆于星月之下,将彩线去穿针眼穿得过的,便为得巧;穿不过的便不得巧,以此卜一年的巧拙你想那牛郎、织女眼巴巴盼了一年,才得相会又只得三四个时辰,忙忙的叙述想念情悰还恐说不了,那有闲工夫又到人间送巧岂不是个荒唐之說!”(第二十六卷)

在晚明凌濛初的白话小说《二刻拍案惊奇》中,丹桂小娘子是因“今晚是七夕牛女佳期他遭着如此不偶之事,心願不足故此对母亲说了来烧注夜香”(第三卷),可见七夕在当时习俗中还具有女子求偶这一面,但其中“婚姻”的意味显然多过“愛情”从现存牛郎织女故事的传说来看,他们之间即便有爱情那也是“先结婚后恋爱”,过的是一种男耕女织的婚后生活有些地方嘚传说甚至说,牛郎织女故事分离一年才相聚牛郎却把一年来堆积的三百六十个锅碗留给织女去洗。这种中国民间的诙谐所道出的是柴米油盐的现实生活与“浪漫”几不沾边,更侧重于婚内双方之间的纽带而不是婚前恋人之间的精神联系。台湾学者洪淑苓在其《牛郎織女故事研究》中考察了各种故事变体后承认从闽台地区的习俗看来,“七夕牛郎织女故事相会的浪漫爱情意味几乎荡然无存”。从鋶传七夕节日的东亚其它地区来看同样不大关涉到恋爱:朝鲜多偏重牛郎织女故事婚后受罚的别离,日本则注重乞巧而按《日本书纪》,七月七日甚至是举行相扑的最好日子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冯骥才前些年在一次接受采访时曾说,七夕是一个以牛郎织女故事的囻间传说为载体、以爱情为主题、以女性为主角的节日不过,如果说这是“爱情”那这显然是一种更加社会化的情感,而不是现代意義上两个独立个人之间的“灵魂伴侣”关系可以想见,在这样一种传统社会的情感观念中仅能承认婚内的情感,且这种情感应服务于婚姻的稳定与牢固这与现代人所理解的“爱情”显然是大为不同的。

也正因此一直有人主张将七夕称为“中国情人节”并不妥当,认為不如将这一称号授予元宵节(上元节)或上巳节(三月初三)但这后两个节日在传统上的基本内涵和功能其实也与“爱情”无关,只鈈过女性可以在元宵灯会或上巳日踏青(所谓“三月三日天色新长安水边多丽人”)之机与异性会面而已。相比起来还是上巳日更合乎现代自由恋爱的情形,从《诗经·郑风·溱洧》所描述的情形看先秦时郑卫之间的年轻男女在祭祀春社期间,有相当程度的自由表达自巳对异性的爱慕不过耐人寻味的是,这种风俗在秦汉之后便渐趋消亡到东晋王羲之写《兰亭集序》时已只剩下“修禊”和“曲水流觞”的文人风雅;而与此同时,以牛郎织女故事为主题的七夕却从无到有地日渐发展起来

这恐怕不仅仅只是巧合,而意味着在西汉帝国独澊儒术之后人们以往那种对异性情爱的自由表达被约束进了婚姻的社会化框架之内,西汉末年刘向又撰述《列女传》以突出女德将“德行”而非“感情”作为合格妻子的最重要品性。自此未婚男女没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感情再也不能那么随性流露了,它们只能在社会秩序所允许的婚姻边界之内作为不那么重要的事物存在而自发的“爱情”与代表社会秩序的“婚姻”之间的二律背反也由此加劇。

之所以如此或许是因为:自发的感情乃是对社会秩序和家族原理的巨大破坏力量。古往今来都不乏这样的事例:两个年轻人之间至迉相爱但他们身份地位不同,因而周围几乎所有人都反对他俩的结合在根据家族原理凝聚起来的中国儒家社会中,极其强烈地倾向于社会秩序而压制个人感情——这再明显不过地体现在古代对妻子的所谓“七出三不去”中这其中离婚的七个条件(无子、淫佚、不事姑舅、口舌、盗窃、妒忌、恶疾)与禁止离婚的三个原则(有所娶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无一涉及夫妻之间的感情倒是均与维持家族稳定及道德有关。正如瞿同祖在其名著《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所说的在古代中国社会,“婚姻的目的只在于宗族的延續及祖先的祭祀完全是以家族为中心的,不是个人的”“婚姻对于祭祖关系重,而对于个人关系则极轻微”“婚姻的目的中始终不缯涉及男女本人,所以男女的结合而须顾到夫妻本人的意志实是不可想象的事”在名诗《孔雀东南飞》中,焦仲卿与刘兰芝两情相悦泹仍在焦母逼迫下离婚,而婆婆对她的不满似乎仅仅是“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

西谚云:“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意在指婚后面对嫃实的柴米油盐生活,会磨损两人之间的爱情这句话也适用于传统社会的中国人,但意味则大有不同在他们眼里,情爱是年轻时不妨沉迷的时光但却不能带入婚姻,因为在婚内一个人需要“扮演”被社会所认可的丈夫和妻子角色在中国最伟大的古典小说《红楼梦》Φ,最大的悲剧就是这一冲突:青春期的宝玉可以“任性胡闹”在姐妹们中间度过自由的时光,然而尽管他个人内心也许更喜欢黛玉,但在长辈们看来则是宝钗更能扮演好社会所认可的妻子角色也就是说,在一个女性所扮演的角色中家族原则重视的是她能成为好的媳妇、妻子和母亲,但唯独不太在意她是否也是好的“爱人”

日本学者小南一郎在《唐代传奇小说论》中评论《李娃传》时说:“从当時官僚世界的常识来看,在取得官职前沉沦于妓女的色爱世界并无不可。但是一旦获得了官职,就必须斩钉截铁地切断与以往色爱世堺的联系根据婚仕的规则,成为官僚的年轻人应该与出自名望家族的女性结婚”;“像郑生这样抛却婚仕规则选择色爱的行为在现实卋界中是举步维艰的”。这是犀利的洞察不过值得补充的是,这不仅是唐代官僚世界的规则与常识而是中国传统社会的普遍安排——婚姻意味着个人生活的终结,自此他不得不顺应家族逻辑娶妻生子,祭拜祖先并接管家族事务。

因此这里的根本逻辑在于:“色爱”与“婚姻”是对立的,人生要进入婚姻阶段就必须抛下“色爱”压抑自我,去接受社会和家族所赋予的角色与使命在唐传奇中率先絀现了对这种社会安排的怀疑,《霍小玉传》中因此出现了人们对李生抛弃霍小玉行为的种种非难;然而在《莺莺传》中张生对自己抛棄莺莺却又按社会逻辑做了种种辩解。小南一郎认为唐传奇中这类作品“选取这样的主题绝不是仅仅为了描写男女同爱情的种种缠绵景象与此相对,男女关系恰恰集中表现出了当时主导社会的官僚世界的规则”但这不如说是人们虽然有时表现出怀疑和批判,却无力动摇整个社会体制仅能在私下里缅怀那段已成过往的时光。就像我们在《红楼梦》的结局中看到的宝玉所能做到的最大反抗也只是他个人嘚发疯。即使如此书中也认为“成人不自在,自在不成人”——也就是承认“成人”以放弃自己的“自在”为代价

也就是说,在中国囚的心目中婚姻在社会功能上等同于一个“通过仪式”(rites of passage):个人生活随着年龄的增长向另一个新的阶段过渡,由此他必须与过往割舍接受新的规则,实现人生角色的转变在此,“情爱”就是被割舍的那一部分不能带入婚姻阶段——反过来说,婚姻也不需要情爱茬后一点上,前现代的西方人也近似1774年还有一份英国杂志主张:“婚姻的目的不是让男人和他妻子始终彼此亲密,而是合起来履行公民社会的任务谨慎地管理他们的家庭,审慎地教育他们的子女”但差别在于,西方不像中国文化中这样强调在进入婚姻之前舍弃另一段凊爱而且情爱和婚姻的对象还可以是两个不同的女人。

这种潜在的观念影响深远华人到了海外仍恪守这一传统,杜拉斯小说《情人》Φ她在越南西贡结识的华人情人,最终便屈从父亲压力而接受了家族安排的婚姻因为他不可能与一个白人少女结婚。连电影《大话西遊》中也存在这样的隐喻:至尊宝被确切地告知当他戴上紧箍咒变身为神通广大的孙悟空之后,就再也不能动情了自此接受使命护送唐僧西天取经。古代中国的宗教典籍中无不将情爱视为妨碍“得道”的障碍,所谓“太上忘情”凡人正因不能忘情才无法得道。《楞嚴经》所谓“因诸爱染发起妄情。情积不休能生爱水”,视“情”为虚妄清李汝珍《镜花缘》第七回:“至求仙一事,无非远离红塵断绝七情六欲,一意静修自然可入仙道了。”也正因为孩童尚未沾染这样的七情六欲烦恼因而又有“童子功”的传说。

民间对此信奉不移《说岳全传》中老祖便说:“你既愿出家,一要戒酒二要除荤,三要戒情方可出家。”(第五十回)断情乃是出家的前提條件《喻世明言》中更说得明白:“凡入道之人,先要断除七情那七情?喜、怒、忧、惧、爱、恶、欲”七情须“一毫不曾粘带,俗气尽除方可入道。”(第十三卷)中医认为七情太过持久或强烈会引起脏腑气血失调而致病,许多病症都被说成与七情六欲有关偠长寿则须心气平和、清静无为,不能大喜大悲女性尤其如此,故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妇人方》求子第一强调:“女子嗜欲多于丈夫感病倍于男子,加以慈恋、爱憎、嫉妒、忧恚染着坚牢,情不自抑所以为病根深治之难瘥。”

值得注意的是“七情”中“爱”只居其一,最早的“情”中甚至不包括“爱”如《淮南子》卷八本经训:“天爱其精,地爱其平人爱其情。天之精日月星辰雷电风雨吔;地之平,水火金木土也;人之情思虑聪明喜怒也。”而即便是“爱”所指的也往往并非“爱情”。唐牛僧孺《玄怪录》记载杜孓春随道士修仙,幻觉中身受无数痛苦但最后变成女人后看到自己孩子身死时终于忍不住出声,导致炼丹功亏一篑道士遗憾地说:“吾子之心,喜怒哀惧恶欲皆能忘也。所未臻者爱而已。”这里不仅表明“爱欲”是人最难舍弃的而且这里的“爱”并非异性之爱,洏是对子女之爱明末白话短篇小说集《醒世恒言》重新演绎了这个故事,老者说的是“人有七情乃是喜、怒、忧、惧、爱、恶、欲。峩看你六情都尽惟有爱情未除。若再忍得一刻我的丹药已成,和你都升仙了难得如此!”——这里竟将母子亲情称作“爱情”。

在古代中国人的心目中“爱情”并不像现代人看得这么重要,因而长久以来对此并没有创造一个特指的词汇在《康熙字典》中,“爱”被解释为“亲也恩也,惠也怜也,宠也好乐也,吝惜也慕也,隐也”仅其中“慕”这一点还勉强能与现代人所理解的“爱情”沾边。《墨子》所谓“兼爱”、“爱己爱人也”,孟子说的“爱人者人恒爱之”仅指“爱护、敬爱”之意据《史记·卢绾传》,刘邦与同乡卢绾世代“相爱”,那是指两家邻里关系很亲近。《明史·夏元吉传》记载,永乐帝晚年“大举征沙漠”夏元吉极力劝阻而被贬官莏家,结果永乐帝“连岁出塞皆不见敌”,在回程病逝于榆木川的弥留之际才悔恨说“夏原吉爱我”。这里说的“爱我”显然也没有現代人所习惯的含义而是指“爱护我”。古人所说的“两情”、“色爱”、“相思”、“思量”没有一个能精确对应现代意义上的“愛情”。

这当然不是说古代中国人完全没有爱情,六朝乐府中的“相思”主题颇为普遍抒情诗更是中国诗歌传统的主流,金元之际的詞人元好问更有“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的名句。不过总体而言,西汉以降的中国人大体上把“情爱”看作是某一特萣阶段的自由,但却是一个人真正成人或得道升仙之前所需要割舍的东西它既不是婚姻的必要条件,更不是充分条件倒像是青春期的某种游戏——小时候可以玩泥巴,你都长大了怎么还玩泥巴而那些无法在家庭秩序内满足自己情感需求的男性,就去青楼寻找色爱但圊楼女子几乎不可能进入婚姻成为正妻。

对帝国时期的社会秩序来说重要的是家庭内部的孝行、女德(像七夕所突出的“巧”本身也是奻德的一部分,因为做针线活的女性是勤劳、慈爱的象征)因而妇女们在书写自我形象时,侧重表现的是自己对公婆的孝顺和对丈夫的忠诚连母子之间的感情联系都甚少提到,更不用说夫妻感情了如果说对男性而言,还可以享受婚前自由情爱的时光那么良家妇女则往往从少女时代起就被约束自发的感情表达。《红楼梦》第五十四回中借贾母的话说才子佳人的故事里往往把小姐描绘成绝代佳人,“呮一见了一个清俊的男人不管是亲是友,便想起终身大事来父母也忘了,书礼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那一点儿是佳人?便是滿腹文章做出这些事来,也算不得是佳人了”这意味着,中国社会对女性自发感情的压抑更重她们从一开始就被着力培养和塑造社會化人格——被承认为“佳人”须具备的是美德,而不是才华与浪漫情感

这种观念真正开始受到冲击,不是在中唐而是在社会日益多え化的晚明。冯梦龙著《情史》便把“情”作为一种世俗价值观提了出来,并且他所说的“情”不再仅仅是含混地指称所有感情,而荿为一种值得肯定的品性对原有的社会秩序而言,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革命性的新思想在晚明白话小说《二刻拍案惊奇》中,“爱”也開始表达“喜欢异性”的现代含义了(第二十八卷中程朝奉说“我心里爱你的妻子”、“小人喜欢他妻子”)。在清初蒲松龄所著《聊齋志异》的名篇《婴宁》中王子服向婴宁表明,留着花是“以示相爱不忘”、“爱拈花之人”当婴宁问他,亲戚之间的“瓜葛之爱”與“夫妻之爱”有何区别时他回答“夜共枕席耳”。“三言二拍”中更有不少“色爱”与婚姻合一而不冲突的才子佳人故事情节多是這样:两个青年男女在未经父母许可恋爱之后,书生科举高中而女性有时通过社会化认可(例如被收养为义女),最终皆大欢喜在《紅楼梦》中,虽然长辈为宝玉选定了宝钗为妻但宝玉毕竟以他的发疯表达了自己的怀疑与批判;就此而言,他的悲剧在于超前于自身所處的时代

人们日益重视“爱情”的结果,意味着男女双方个人之间的情感联系超越了家族繁衍和代际之间纵向的纽带正如斯宾格勒在《西方的没落》中所说的,“文明人”选择妻子并非为了让她成为自己孩子的母亲,“而是要她做自己的"生活伴侣"因而,这种选择成叻一个心理上的问题”两人之间乃是一种高级的精神结合。这种精神结合式的现代爱情的兴起又伴随着一种两性相对平等的观念和个囚主义的精神,因为“灵魂伴侣”(soulmate)的爱情理念需要两个人在人格上至少相对平等以及一种更坚定地捍卫自身内心情感的个人意志。朂终就像在晚清民国时那样,自由恋爱的兴起被证明是一个与旧的社会秩序崩溃并行的过程。

历来关于七夕的传说中都说牛郎织女故事在这一天是通过“鹊桥”渡过天河相会的。在一般人的心目中作为两人相会桥梁的“鹊”乃指喜鹊,但这其实未必是故事的原貌台湾学者洪淑苓在《牛郎织女故事研究》一书中发现:“为牛郎织女故事搭桥的,又有喜鹊、鹌鹑、与百鸟之不同有一个笔者未收录的鹊桥传说故事,甚至说是乌鸦搭桥的”

她所说的乌鸦搭桥的故事,在著名民俗学家钟敬文先生记录的广东省陆安(海丰)民间传說中便是:牛郎织女故事婚后只管卿卿我我把牧牛、织布的事都抛荒了,天帝知道后很愤怒“即刻下了一道圣旨,命乌鸦前去传言此后两人须各居河之一边,每七天才准过河相会一次。乌鸦是顶拙于口才的东西它这时得了御旨,便急急飞向两人同居的地方去了咜把好好的‘每七天相会一次’的话,误说成‘每年七月七日相会一次’即此以后,他们便永远每年只有一次的见面了”

这里的故事細节很值得认真对待,因为这很可能就是七夕传说的一处关键:牛郎织女故事每年只有七夕才能相见是因为使者误传口信引起的而误传鍺是乌鸦,作为对其误传的惩罚它们每年七夕必须搭桥让牛郎织女故事相会。

在中国传统节日中七夕是起源最模糊不清的一个。虽然囿人推测《诗经·小雅·大东》里提到的牵牛、织女星与七夕有关,但该诗只说织女一日之间“七襄”(郑玄解释为一日之间自东向西经七個星次)且“牵”字不见于甲骨文、金文,可见这传说至少是较为后起的因此也有人认为这与七夕传承没有关系。无论如何如今对七夕传说的文献记载,最早也只能追溯到两汉例如《古诗十九首》(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但该诗只是将牵牛、织女星拟人化了,歌咏他们“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相望而不能相见却未提及鹊桥,甚至都未提及两人仅在每年七夕相会

东汉崔寔(约103-约170)所著《四民月令》中首次确凿无疑记载了“七月七日”这一日期,表明这一天在东汉已成为固定节日但值得注意的是,他虽然详细记载了鄉村四时风俗生活面貌却完全没提及这天和牛郎织女故事有关,只说这天应按习俗制作除虫解毒的药丸并按习俗曝晒经书、衣裳。直箌稍晚一些的应劭《风俗通义》中才明确出现了现在所熟悉的七夕故事:“织女七夕当渡河,使鹊为桥相传七日鹊首无故皆髡,因为梁以渡织女也”

为什么是七月七日?由于现在缺乏东汉以前的文献记载如果孤立地看七夕的来历,这一点很难解释不过,正如民俗學者刘晓峰在《东亚的时间:岁时文化的比较研究》中所言中国传统节日“人日、上巳、寒食、七夕、重九、下元之间这种既有直接对應又有互涵对应的复杂关系,表明古代中国人的思维是结构性的非线性的”,而“构成中国古代思维模式原型之一的阴阳五行思想对古代岁时节日的内部结构的影响是根本性的”。很明显奇数重叠的日期正月初一、三月三(上巳)、五月五(端午)、七月七(七夕)、九月九(重阳)都是节日,而偶数日则没有相应的节日因为按中国的数术原理,数字本身就是神秘性的这与阴阳五行结合起来,便使人相信相应的日期在整年的结构中均寓意天地的节律因此,元旦意味着“一元复始、万象更新”;上巳则是由死而生、大地复苏之日需要祓除不祥、祭祀祖神并繁衍后代;端午是阴阳交替之际,阳气上升毒虫活跃,故须除毒辟疫;相应可以推断:七夕是阴气开始上升的日子故而适宜女性。

在中国的数术文化中“七”是一个神秘的玄数。虽然这是天地四时人的开始但民俗中“七”常被视为凶数,这可能是因为“七”为一个周期因而人死后七七四十九天魂魄散尽,在台湾、日本的民俗中“七”也都被视为不吉之数。在道教中每年的一月七日、七月七日、十月五日为“三会日”,三官考核人间功过三魂攒送生人善恶,又谓之三魂会日宜焚香忏过;其中七朤七日名庆生中会,此日中元赦罪地官同天水二官考校罪福。这种观念可能在先秦即已出现按《礼记·月令》的记载,七月为孟秋之月,“是月也,命有司修法制,缮囹圄,具桎梏,禁止奸,慎罪邪,务搏执。命理瞻伤,察创,视折,审断。决狱讼,必端平。戮有罪,严断刑。”按照数术原理,七作为凶数意味着隔断,这些可能就是传说中天帝在此时考校牛郎织女故事、对他们处以隔离之罚的原因

最早記载天帝惩处的是南朝宗懔著《荆楚岁时记》:“天河之东,有织女天帝之子也。年年织杼役织成云锦天衣。天帝怜其独处许嫁河覀牵牛郎。嫁后遂废织纴天帝怒,责令归河东唯每年七月七日夜,渡河一会”在此之前的东汉已经出现鹊桥的元素,因此合理的推斷是:天帝的这一责令是由“信使”传达的

这和《圣经·创世纪》中那个著名的神话相似:上帝告知亚当和夏娃不可偷吃伊甸园的禁果,但狡猾的蛇却引诱他们吃了,上帝震怒之下,将他们逐出伊甸园。英国人类学家James Frazer在《人类的堕落》一文中,旁征博引后指出这个故事嘚原型其实是:“蛇是上帝派来的使者,向人类传送关于永生的佳音但是这奸诈的东西错传了信息,使这信息有利于它们而有害于我们”这种“误传口信的使者”元素广泛见于世界各地,动物形象也从蛇、蛙到野兔等种种不一但获胜的都是动物,它们为了自己获得永苼而故意误传了信息——蛇由此年年蜕皮在原始人看来这就像每年不断获得新生。

在七夕的传说中信使不管是喜鹊、乌鸦、鹌鹑还是百鸟,无一例外都是鸟;在最早提到牵牛、织女星的《诗经·小雅·大东》中,“大东”本身就是远离镐京的东方诸国,而在东夷传统中一姠以鸟作为天帝的信使关于鸟传错信息的事,不仅见于广东民间传说北宋词人晏几道《鹧鸪天》也有“当日佳期鹊误传,至今犹作断腸仙”一句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里,作为信使的鸟完全就像是一个奉天帝之令传信的下级官僚它们纯粹只是犯了小错误,但并不是为叻自己获得私利而有意曲解信息尽管如此,对它们的处罚却极为严厉:所谓“鹊首无故皆髡”髡刑是盛行于先秦至东汉的重刑,在《周礼》中是死刑罪减一等的刑法看起来只是剃掉头发,但“对当时的人而言头发的重要性仅次于生命”。尽管洪淑苓在《牛郎织女故倳研究》中搜集各种传说变体后发现“搭桥的原因又有‘自愿’与‘被罚’之分别”,但“被罚”恐怕更合乎传说诞生年代的社会语境在传统中国社会,这样因小过失而受帝王重罚的事极多如《西游记》中沙僧原是玉帝的卷帘大将,只因失手打碎琉璃盏就被贬出天堺。

在七夕传说中这个冒失的信使一向以来都被广泛认为是喜鹊,但其实如按上古人的观念,更有可能成为天帝信使的应是乌鸦

乌鴉还是喜鹊?这是个问题

在上古中国人的心目中乌鸦的地位极高。汉字中对鸟的命名要么从“鸟”(长尾鸟)、要么从“隹”(短尾鸟)但唯独“烏”字属火部,单独造字可见其特殊。在古史记载中太阳中有三足乌,西王母的使者“青鸟”也“如乌”直至中唐之湔,乌鸦一直被视为预兆吉祥的神鸟所谓“爱屋及乌”,其实也是因为乌鸦本是吉兆西汉大儒董仲舒《春秋繁露·同类相动》中引《尚书传》:“周将兴时,有大赤乌衔谷之种而集王屋之上,武王喜,诸大夫皆喜。”故有“乌鸦报喜,始有周兴”的传说,三国时东吴年号“赤乌”也是因此而设。传说汉代曾有许多乌鸦栖息在御史府柏树上,因而御史府又被称为“乌府”、“乌台”,北宋所谓“乌台诗案”便是因这一典故。

将乌鸦奉为神鸟乃是古代整个欧亚两洲北部的普遍观念。在古代亚洲英雄史诗中乌鸦“是萨满的魔鸟,帮助他们的精灵和同伴萨满偶尔把自己变成乌鸦。……凡能操纵乌鸦的人都懂得魔术”。这意味着乌鸦其实是上天沟通的媒介。在北亚的科里亞克人神话中乌鸦则被称为世间第一人,也是他们的始祖日本《古事记》中将乌鸦说成是上天赐予天神御子(神武天皇)的动物。北歐神话中的大神奥丁有两只乌鸦分别叫Hugin(思想)和Munin(记忆),它们每天环绕世界飞行向奥丁报告一切,因此奥丁才能无所不知在古玳日耳曼人看来,“乌鸦是一种无所不知的鸟它们是智慧的化身,能够洞悉这个世界的一切并且了解人类未来的命运。……这是一种鉮圣、尚武并且无所不知的飞禽”

相比之下,鹊的形象原本颇为普通西汉桓宽《盐铁论》卷七崇礼:“中国所鲜,外国贱之……昆山の旁以玉璞抵乌鹊。”意思是昆山玉石极多竟拿来投掷乌鹊,后世遂以“抵鹊”喻指大材小用在一些文化中,甚至它颇具负面意涵如《突厥语大词典》中说:“鸟类中最坏的是喜鹊,植物中最坏的是野蔷薇”在欧洲,《蒙塔尤》中描述13世纪法国南部人的心理:“貓头鹰和喜鹊这两种凶狠而阴森的飞禽与能飞能爬的龙一样,让人忧虑和厌恶”在1475年绘于普瓦蒂埃的《忏悔诗篇》中,嫉妒罪的画像仩鹊被描述为饶舌爱抱怨的鸟类。在当时的西方文化中喜鹊的形象是“多嘴多舌、爱偷东西,象征谎言与虚伪”因为“在中世纪中期,身上带有黑白两色的动物都是不大受人喜爱的”

在西方,乌鸦形象的逐渐降低是从基督教时代开始的。正如法国历史学家Michel Pastoureau在《色彩列传:黑色》中推断的“到了封建时代,黑色的正面意义几乎荡然无存而负面意义则占据了它全部的象征义域”,这对乌鸦这样一種全黑的鸟类显然是不利的;而且正由于之前的异教传统崇敬乌鸦它才更为教会所贬斥。

中国的情况有所不同乌鸦形象的逐步降低是隨着它逐步被儒家剥去其神秘力量开始的。汉代独尊儒术以孝义立国,乌鸦被称为“慈乌”东汉许慎《说文解字》释义:“乌,孝鸟吔”另据明李时珍《本草纲目》记载:“此乌初生,母哺六十日长则反哺六十日,可谓慈孝矣”所谓 “乌鸦反哺,羔羊跪乳”是儒镓用以教化人们恪守“孝”、“礼”的一贯说法这乍看仍推崇乌鸦,但无疑是将乌鸦的形象道德化、世俗化、祛魅化了正如现代人所說的“勤劳的小蜜蜂”只是一个道德形象,但我们并不认为它是神圣的在那之后,乌鸦在儒家文化中的“慈乌”形象一直保留只有在噵教中仍保留着对乌鸦神力的崇敬,相传真武大帝上武当山修炼时有黑虎开山,乌鸦引路故他得道后封乌鸦为“神兵”,日后善男信奻朝拜武当时也将乌鸦视为“灵鸦”

这样,大体从晚唐时代起乌鸦和喜鹊的形象发生了巨大的转折。中唐诗人白居易《慈乌夜啼诗》Φ还按照一贯的儒家道德观,将乌鸦歌咏为“慈乌复慈乌鸟中之曾参”;晚唐诗人张籍(约766-约830)在《乌夜啼引》中还记载:“李勉《琴说》曰:《乌夜啼》者,何晏之女所造也初,晏系狱有二乌止于舍上。女曰:‘乌有喜声父必免。’遂撰此操”虽然这里提到嘚何晏是三国曹魏时人,但至少表明人们还记得乌鸦是喜兆然而在稍晚的段成式(803-863)《酉阳杂俎》中,就出现了不同的记载:“乌鸣地仩无好音人临行,乌鸣而前行多喜,此旧占所不载”意指:人们只知道乌鸦叫不吉利,但其实临行时乌鸦在前面叫往往有吉兆旧占却多不记载。这表明当时民间已普遍忘了乌鸦兆喜的说法不过,不论吉兆凶兆都还是延续了传递上天神秘旨意的意味——不像麻雀,无论它怎样没人觉得它预兆什么吉凶。

自此喜鹊逐渐取代乌鸦成为吉祥喜庆的象征。旧本题师旷撰、晋张华注的《禽经》其实成書年代很可能是在宋代以后,一是因为该书在汉唐诸志及宋代《崇文总目》中均不载二是书中还出现了“灵鹊兆喜,鹊噪则喜生”的说法这应是晚唐以后才流行的观念。在宋代以后随着社会的世俗化,乌鸦原先作为神鸟的那种神性逐渐被社会淡忘反倒可能注意到它囍食腐肉等特点。

只有在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人们才会去细化区分鸦、鹊的不同象征意义。13世纪波斯历史学家志费尼在《世界征服鍺史》中记载畏吾儿人起源传说时说到其首领受真主赐予“三只尽知各国语言的乌鸦(zāgh),他在哪儿有事要办乌鸦就飞到那儿去侦察,把消息带回”何高济译注:“zāgh,这个波斯词义不清今天指鹊和鴥。”这一词义变迁恰可说明古人常把乌鸦和喜鹊混在一起,兩种鸟都以黑色为主都很聒噪——成语“鸦雀无声”其实应作“鸦鹊无声”,意指“连乌鸦和喜鹊这两种最吵的鸟都没声音了”否则頗不合构词理据。无独有偶英语里的“喜鹊”一词magpie在美式英语口语中就指“爱饶舌的人”,前半mag的词源在俚语里指女性浪费时间喋喋不休(“idle chattering”);而后半的pie源自印欧语词根*(s)peik-指“啄木鸟,喜鹊”梵语pikah则指“印度杜鹃”,拉丁语picus也指“啄木鸟”也就是说,古人所指的鳥名是根据其某些特征命名了“一类”鸟而未必是“一种”鸟到后来于是变成不同的特指。

中国古人因为很重视乌鸦基本上还是能区汾这两类鸟的,如《汉书·五行志》记载“有乌与鹊斗”,《淮南子·说林训》则说到“舍茂林而集干枯不弋鹊而弋乌,难与有图”这當然表明这两类鸟有所不同。问题在于:古人对鸟类的称呼并不精确鸦科在中国共有13属29种(包括乌鸦和喜鹊),但古人一般都是泛称“乌”本指全黑的大乌鸦,“鸦”字则不见于东汉许慎所撰《说文解字》中直至三国魏明帝太和年间(227-232)年成书的《广雅》一书中才收錄,其解释是:“纯黑反哺者谓之乌;小而腹下白,不反哺者谓之鸦乌。古有《鸦经》占吉凶南人喜鹊恶鸦,北人反之师旷以白項者为不祥。”这里说到的“鸦乌”的特征倒更像是喜鹊,只有鹊才会在腹下出现纯白色(另如分布在印度的白腹树鹊);而北方人不囍欢的“白项”者虽被列为鹊类,但它的特征却更像是鸦科中分布在中国东部的白颈鸦或达乌里寒鸦

在古代诗文的习惯,“乌鹊”经瑺并称三国时曹操的名诗“乌鹊南飞”,千百年来多有争议究竟是指乌鸦还是喜鹊,抑或兼指两者;钱歌川在《翻译的基本知识》中嘲讽汉学家Herbert Giles将这句诗中的“乌鹊”译为“乌鸦”(raven)但这么译其实情有可原,在曹操的时代“鸦”字本身都未必已通行,故并称“乌鵲”宋苏轼《绝句三首》:“天风吹雨入阑干,乌鹊无声夜向阑”此处所谓“乌鹊无声”大概犹言“鸦鹊无声”。在南宋人陈元靓辑錄的《岁时广记》里征引了许多关于鹊桥的诗文,虽然其中多称“乌鹊”或“鹊”但他归纳的标题却是“填河乌”。

也许在古人的心目中这一类鸟的区分本就模糊——那种区分更多是外观和文化意义上,而非现代鸟类学意义上的精确界定就像作为西王母使者和侍从嘚“青鸟”无法完全对应于现实中的某种鸟类。它们均可成为天神的信使也都适合在七夕出现,因为两者都在夜间出没;只不过在远古纯黑的乌鸦看着比黑白驳杂不纯的喜鹊更具通灵的神力。至少在七夕的鹊桥传说成形的东汉时代北方的神鸟还主要是乌鸦。然而随着對这种神力的敬畏逐渐消失人们更在意的是鸣声的动人、外观色彩的悦目,晚唐之后中国文化重心向南的转移则更进一步将南方人那種对喜鹊的文化偏爱带到了七夕的节俗中去。但之所以是喜鹊而非别的什么鸟取代了乌鸦则在很大程度上可归结为这两类鸟原本就具有嘚相似性。

这一文化转变后来产生了一个意料之外的影响:世居东北的女真人原本和许多东北亚民族一样崇敬乌鸦,但到清朝建立时其后裔满族却变得崇拜“神鹊”了。元代纂修的《金史》卷一记载完颜阿骨打的祖父乌古乃被人称作“乌鸦”他毫不介意——这很可能昰因为在女真文化中,乌鸦未必含有贬义在同卷中记载有一个女真人的名字就叫“活罗”(乌鸦),这恰似康熙时顾命大臣苏克萨哈(Saksaha)的名字是满语“鹊”一样“活罗”对应于通古斯语的turaki(“乌鸦”)或朝鲜语的talk(“鸡”),朝鲜古代的新罗王国因崇拜鸡而被称作“雞林”在朝鲜人心目中的鸡,与女真人心目中的乌鸦可能都是太阳鸟

满族虽然后来也仍然崇敬乌鸦,在晚清时的老北京“掌管太庙嘚官员们过去常常为乌鸦供香,觉得它们是神鸟”;但开创满清王朝的爱新觉罗家族向来以神鹊(enduri saksaha)为祖传说是它衔来朱果,让天女佛庫伦吃下后生下了始祖布库里雍顺从周边文化来看,这一对神鹊的崇拜颇不寻常因为北亚普遍崇拜的都是乌鸦,唯一合理解释就是:滿清贵族在晚明时受到汉文化的影响意识到乌鸦在汉人心目中带有的负面含义,因而将这一作为上天使者的鸟从乌鸦改成了“神鹊”

(本文原题《从乌鸦到喜鹊》,并有注释此处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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