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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尔特人在客场挑战森林狼,他们第一场比赛就失去了海沃德,接着球队多人出现伤停情况,他们现在已经落后猛龙,早已让出东部第一的宝座。而在对阵森林狼的比赛中,他们的主力布朗也受伤,在第三节,布朗一条龙快攻,突进内线暴扣得分,但是他抓不稳篮筐,重重跌倒在地。这重摔非常严重,背部先着地,导致背部出现弯曲,直接倒地不起。现场观众都安静下来,这一幕还是太吓人了,甚至连推架都拿出来。欧文等人在旁边不忍直视,部分球员甚至捂住眼睛,海沃德受伤的经历还深深印在他们脑海中,很难再接受到又一个主力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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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a.cn(京ICP0000007) &【南京彭宇带来的影响】南京彭宇案产生的负面社会影响(转)
摘要: 一位老人摔倒在街头,人们纷纷伸出援手,但是谁也没有把老人扶起来,还有人“善意”地提醒:“别去扶他,当心赖上你,到时后悔都来不及了。”此事让网友们产生了联想,并引起激烈讨论。一位网友认为,这与当年南京“ ...
一位老人摔倒在街头,人们纷纷伸出援手,但是谁也没有把老人扶起来,还有人“善意”地提醒:“别去扶他,当心赖上你,到时后悔都来不及了。”此事让网友们产生了联想,并引起激烈讨论。一位网友认为,这与当年南京“彭宇案”不无关系,“彭宇案”一纸判决,让中国的道德水平倒退了30年。仅有4%的网友认为应该扶起老人,1月9日下午,一位八旬老人突然倒在杭州南宋御街街头。有关报道称,当时很多好心人围上来,伸出援手。杭州某论坛网友“蟋蟀”也参与了救助,他用相机拍下了救助的全过程。据报道说,“蟋蟀”和朋友在附近逛街,看见老人突然倒下,身体不停地抖,他的朋友就帮老人翻了个身,让老人不要起来,然后拨打了急救电话。“蟋蟀”前几天刚看了郑州大学生扶老人被判赔钱的事,这让他感到有点后怕:“我们不敢去扶老人,但也不能看着他倒下不管。”据“蟋蟀”称,路人们纷纷给老人提供帮助,但也有让人寒心的事。“当时有一位店老板想扶老人进店里暖一暖,旁边有一个中年妇女竟‘义愤填膺’地劝他不要多管闲事。”后来,有巡街的保安上前询问情况,有热心的路人帮忙拨打救助电话,有附近商铺的店员递出羽绒服给老人保暖,但是谁也没有把老人扶起来。扶,还是不该扶?对此,腾讯网发起了投票,近13万名网友进行了参与。其中,有62.54%的网友选择了“绝对不会,怕惹麻烦”,有33.45%的网友认为,应该先理性判断,再作决定。仅有4.01%的网友觉得,肯定应该扶老人,认为“这是起码的公德”。北京网友认为,报道中用“寒心”这个词语,来形容这次投票结果恐怕不恰当。不是大家不想帮,而是不敢帮。用“悲哀”更恰当,更能反映出我们这个社会的无奈。不良判决败坏社会风气,这样的担忧不是没有原因。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认为,这一现象说明社会存在信任危机,有了南京“彭宇案”的宣判,才产生了这样的社会效果。日,南京的徐老太太在公交车站等车,自称被正在下车的市民彭宇撞倒,并于2007年年初将彭宇告上法庭,索赔13万多元。另一方面,彭宇解释说自己是下车时看见徐老太太摔倒,就赶紧把她扶起来,大家一起送她到医院,自己还垫付了200元医药费。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从常理分析”,认为如果彭宇是见义勇为做好事,就应该抓住撞倒徐老太太的人,而不仅仅是好心相扶。并且“根据社会情理”,彭宇应该给徐老太太的家人讲明事实经过,然后自行离开,而不是和她的家人一起送她至医院。法院认为,彭宇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于是认定彭宇撞倒了老人,对彭宇见义勇为的主张“不予采信”。根据法院的推理,彭宇送徐老太太上医院的行为纯属做贼心虚。有人说,法院的一审判决让社会道德倒退了30年,夏学銮同意这个说法。“本来社会上就存在信任危机,这个判决加速了道德的倒退。这是制度对正义的粗暴,并已产生了示范效应。”民法学家:证据不明,不宜赔偿“这无疑是一件比较悲哀的事情。”中国人民大学民法学教授张新宝感叹说。张新宝认为,如果一个社会有这样的普遍状况,人们不敢伸出援助之手,怕摊上官司、承担巨额赔偿,这就需要我们从各个方面去检讨。“首先要从社会伦理道德的方面去检讨,另外也要从法律规定和执法的角度去检讨。”这样的民事纠纷,到底怎样判决才是真正合理?张新宝觉得主要是看证据,并且证据应由主张索赔的一方提供。“如果原告主张是帮他的人造成了损害,那么,他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这个证据应比较充分。”张新宝强调说,如果原告不能证明被告实施了加害行为,或者不能证明加害行为与自己受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那么,都不能够判决原告胜诉。在张新宝看来,有些法院从所谓的公平角度出发,在没有查清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判决被告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从表面上看,这使案件得到了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也被压下去了,但是,造成的社会后果往往是不好的。“一个判决,不能从个案的视角来看,还要从对老百姓的行为导向来看。法院的司法活动,既是解决纠纷,也会给人们的行为建立一个准则。”张新宝说,法院在判决这些案件的时候,不能机械地理解法律条文,在无法查明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应更倾向于判决原告败诉。此外,张新宝认为,这些事件通常发生在公共场所,当时应有目击证人,无论是为了社会公益,还是维护社会法治,他们都应当积极主动地站出来,把当时的具体情况说清楚。“还见义勇为一个公道,这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日,一名75岁南京老汉在下关区三汊河公交车站下车时,跌倒在公交車后门爬不起来,身后的乘客不敢上前救助,老汉大喊:“是我自己跌的,你们不用担心。”,这时才有乘客敢上前救助他。日,一名七旬老人倒在南京浦口区江浦街道市民广场地上,口吐白沫动弹不得,可是20分钟内,周围围了一圈人却没人伸出援手。最后,城管队员小赵喊来了救护车把他送到医院进行急救。日,一位80岁左右的老翁在重庆南坪一条商业街边的人行道上摔倒,手足抽搐。周围来往的行人络绎不绝,也有不少人停下脚步,却始终没有人上去扶老人一把。日,杭州62岁的丁大伯走在路上,患有冠心病的他突然一头栽倒不省人事。当时,不少路人目击了他倒地,可大家除了打120和110之外,没人敢碰一下。40分钟过去老人才到医院,延误了抢救的时间不幸去世。日,興化市陽山大橋附近一名老人騎三輪車下橋時不慎摔倒,躺倒在地爬不起來,前後長達15分鐘之久。其間不少人經過該處,現場有不少人圍觀,但始終無人伸手拉老人一把。有人還在現場提醒其他人「不能扶他起來啊,會沾在手上。」老人躺在馬路中央約15分鐘後,被120急救車接走。日,黃埔區長洲安新街深井碼頭附近,一位老伯在雨中行路時摔倒,1個小時內沒有人去查看,等到120救護車前來搶救,老人已經離開了人世。者注意到,事發地點前後20米內的幾家店鋪都關了門,稍遠一點的店鋪老闆告訴記者,他也一早就看到這名老人在雨中摔倒,「確實是怕惹麻煩上身,被反咬一口,這種事情是說不清楚的。」日,南京市一名魏姓老太外出时被车撞伤,10多辆过往车辆都不肯送其进医院,最后72路车驾驶员杨洋将她送到了医院。老太除头部缝了14针外,右胳膊和左腿骨折,不过因治疗及时,老太才得以脱离生命危险。日,深圳市福田区一位老人在小区里跌倒,保安和路人无一上前搀扶。20多分钟后,老人的儿子外出时发现,老人孤零零趴在地上,额头磕破流血,鼻子紧贴地面,已没有了呼吸。类似事件2009年,重庆万州区分水中学初二学生万鑫,赶场途中扶起1名摔倒的老太。不料,老人及其子女竟说他是肇事者,将他告到法院,要求其父母赔偿。因为证据不足,法院一审驳回老人的诉讼请求,老人及其子女上诉到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这天,老人主动要求撤诉。日,青岛八旬老太崔女士在家门口附近倒在一辆面包车旁,车主不顾他人劝阻将老太扶起,老太自称被该车刮倒,到医院检查后发现胯骨骨折。老太家人声称“老太太尽管听力上有障碍,但心里丝毫不糊涂,连当时被刮倒时声响很大、自己的拐杖被压在面包车下等细节,都记得清清楚楚。”有目击者在看到新闻之后,出面指证老太是自己滑倒,并非面包车车主所为。。南京彭宇案产生的负面社会影响(转)搞笑案例1、有几十名老头老太慢无目的的在车站游荡,眼角都泛着绿油油的光,这时一辆公交车缓缓开来,有一个小伙大概最近泡妞泡昏头了,傻乎乎的晃下车,说时迟那时快,一个王姓老太箭一步的冲上去,只听啪的一声,老太坐在地上,一把抓住下小伙,正欲说什么,小伙一下子犹如醍醐灌顶,像兔子一样平地跳起三尺,以刘翔吃过兴奋剂的速度和高度,穿过人群消失无影无踪,这时站台原本汹涌的人群立刻散至百米之外,形成一个大的圆圈,包括原来同在站台游荡的老头老太。他们纷纷议论“又被这老太抢先了一步”,“这一行也是有风险的,还好我跑得快”等。后至的公交车上的乘客强烈要求司机绕过这一站,宁可多坐一站路再走回来。2、有一个老头,走在路上,突然心脏冠状动脉有一个分支不小心堵了,老人倒在路上,做濒死状,这时几个路人要么低头,要么把帽子压低,纷纷绕过,这时有一个外地来的,看到路中到了一个老头,想想还是打个110吧,打完之后110到场看看,对外地人说,跟我们走一趟,去局里喝喝茶,谈谈心,外地人心虚说,我只是看到他倒在路中间其他什么也不知道,110说你打电话就说明和你肯定有关系,否则你打电话干吗,你再狡辩,想听海豚音了吧?路人。。。3、这个老头送至某大医院,因无亲属,翻了翻老头的包,发现大钞4444元,可是抢救费还差一点点,这时有个新来的医生说,要不我们免掉他一点医药费吧,反正家属又找不到,早点打发他走吧,主任一听,大骂:你小子脑子坏了吧,减免医药费,法官会认为我们医疗有过失,到时候判你赔个十万八万的,你出的起吗?就算你出的起,也不要害我们大家。新医生狡辩:我们不是有病历,证明我们无过错。。。。主任大骂:无过错就不赔了?根据公平原则,至少判你陪40%,你小子要还有这想法,趁早给我滚蛋。。。。《吕氏春秋》里个故事,说当时有不少鲁国人在别国沦为奴隶,鲁国于是颁布了一条法令:人们要是从别国赎回这些奴隶,即可凭发票到政府报销(取金于府)。有一次,孔子的学生子贡(一有钱人)从别国赎回了鲁国人,为表示自己高尚,把发票统统扔掉,不去报销。孔子听了很不以为然,批评子贡说,圣人做事,可以引导和改变一地的风俗,对百姓有表率作用,而不仅仅要对自身的道德规范负责,像你这样干,叫人家以后赎人还拿不拿报销呢?拿,怕道德谴责,不拿,又要蒙受经济损失;鲁国大多是穷人,承受不起这损失,以后赎人的人就少了啊!!孔子的观点很鲜明:圣人做事,不能只顾自己的道德标准,还要顾及社会影响。子贡按照自己的道德标准行事,把社会普遍道德标准提升了很多,做好是要付出更高代价,自然会导致做好事的人减少。彭宇案的社会影响,实际上和子贡事件属于同一性质,法官(或者说法律)的裁决,让人们意识到,做好事必须付出更高的代价(经济损失的风险),那么做好事的人自然就减少了。这与道德无关,是人的自然反应。为什么说是“自然反应”呢?举个例子:如果政府号召市民捐款助学,每人捐献500元,即可资助1个贫困孩子读小学,有X人捐献;后来政府说,每人捐献50000元,可资助1个贫困孩子读小学,又有Y人捐献。可以想象,X大于Y。这是什么原因呢?是不是道德沦丧了?绝对不是,这与道德无关,这就是所谓的自然反应。(这里的数据下滑,并不代表道德指数下滑,道德指数在这里恰好是一个不变的量,变化的是做好事成本和做好事效果的比例,也就是做好事的性价比)少了人做好事,不是因为道德沦丧(道德指数实际上不变),而是因为做好事的性价比低了,而拉低这一性价比的罪魁祸首,显然就是那位法官(如果他的判决时完全依据法律的正确判决,那么罪魁祸首应该是不合理的法律制度)。世风日下啊,做好事往往惹是非。救人之前先要考虑后果,免得被赖,这就让人慢慢变得更加麻木谁救人救赖上谁,这是我们这个社会中不好的现象,也是人性中阴暗的一面。解放前在天津有一帮人就专门吃这碗饭,还得了个外号,叫“碰瓷党”,可见这事由来已久。但是用法律判决的形式肯定下来,南京彭宇案则是首例。他们创造性地运用了有罪推定的思维判决了彭宇案。最重要的断案词、也是对公众最具杀伤力的判词是:“根据社会情理,在老太的家人到达后,彭宇完全可以言明事实经过并让老太的家人将她送往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其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乖乖,既然法院都认为谁救人谁就是责任人,局外人当然就不会去领这份责任。不过法律的职能是匡扶正义,南京法院这样一判,使法律匡扶了邪气,致使世风日下,导致今天这样的社会现象,始作俑者难道没有责任吗?虽然,按照法院判例的逻辑,不施救是常态,但是人们的良心却是过不去的,无人救助仍然能够成为新闻,就说明了大众心理的矛盾。不得已之下,也发生过无人施救案例的福州市的一位律师就支招儿说:“在救人之前最好先大喊一声”,喊什么呢?大概要喊:谁把老人撞到了,或者喊:我刚路过这里,人倒在地上和我没有关系,现在我要救人了,大家给我做个见证啊。而且,根据彭宇案的判词,即使是救助,也要有限度,仅限于打120通知急救中心,然后赶紧离开,否则就有被粘上的危险。青岛发生的这个案子基本就遵循了这个法则。救人之前先要找好证人,否则好事就不能做,这真是时代的悲剧。愚蠢的南京法院与比利时伟大判决对社会的影响:人们为何冷漠 &?&2006年彭宇案:一位老人在街上摔倒并受伤后,彭宇冲上前去将她送到医院,并给予200元作为帮助。但老人最后在法庭上状告是彭宇将其撞倒。法庭最终判决为老人应得4万元补偿费用。法官认为,彭宇给老人的钱就是其将人撞倒的证据(法官最著名的一句话问话是: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送她去医院?)。曾有人说,救人好比一场豪赌,赢了的就只是平安无事,而输了的就可能倾家荡产。四年来,由南京“彭宇案”纠缠而成的心结,宛如病灶,一直存在于社会,潜伏于人心,顺势应景不时发作,既是道德滑坡的标志,还是诸多缺德行为的遮羞布和挡箭牌,他们之所以冷漠,实在是对事实人情做权衡之后的无奈抉择。可见今天社会的冷漠,本质上与法律有莫大关系。法律上,南京法院选择性的使用这种流氓做法----有罪推定! &&& & & 彭宇案中,彭宇根本无法证明自己无罪,但法律也根本无法证明彭宇有罪,在这时候,法院看似帮助了那位老人,维护了弱势一方的利益,但此次的"有罪推定"持续的在社会发酵,一定程度上,你能说当今社会道德沦丧、社会人们的自私冷漠不是是被政府被法律逼的!& & & 布鲁塞尔法院的判决:历史影响力的判决!上世纪八十年代在比利时的布鲁塞尔出现一个案件:一名女子在半夜不慎掉下露台受重伤,一名男子路过时候发现了伤者,这名男子洗劫了毫无反抗能力的受伤女子,然后又不忍女子伤重而亡,于是报了警后离开。但事件的经过被附近的监控摄像头拍摄下来,于是警察成功的抓获了这名男子,并予以起诉!最后在经过长达四周的激烈辩论和商讨后,法庭做出该男子无罪释放的判决。当时法官给予的判决宣言是这样陈述的: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脆弱和阴暗的一面,对于拯救生命而言,抢劫财务不值一提。虽然单纯从法律上说,我们的确不应该为了一个人的善行而赦免其犯下的罪恶,但是如果判决他有罪,将会对整个社会秩序产生极度负面的影响!我宁愿看到下一个抢劫犯拯救了一个生命,也不愿看见奉公守法的无罪者对于他人所受的苦难视而不见!所以从表面上看,今天法庭不仅仅是单纯的赦免了一个抢劫犯,更深远的,是对救死扶伤的鼓励,是对整个社会保持良好风气的促进传承。 && & &&中国法官:不是你撞的为什么你送她去医院?比利时法官:我宁愿看到下一个抢劫犯拯救了一个生命,也不愿看见奉公守法的无罪者对于他人所受的苦难视而不见!& & & 两个案例,两种法官,必然造成两种结果。。。原文地址:一个法官毁了一个民族作者:张绍明律师文张绍明律师日早晨南京老太徐寿兰在南京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车,被撞倒摔成骨折。彭宇好心上前救人,却被老太指认为撞人者。事情到了法院本应水落石出。但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南京彭宇案的鼓楼法院法官,法学硕士王浩,居然提出这等怪论:既然不是你撞的,你救嘛?且不说民事诉讼应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但就这个先入为主的“有罪推定”,就足以让一个国家的公德丧尽。王浩法官用这个学说判彭宇败诉。导致的后果是,两岁小孩被撞18人躲着走,老人倒地举着钱无人扶起,遇到车祸或事故,只能围观不敢扶人救助。本以为王法官只是学识浅陋,现在的结果是,背后还有案件运作。涉案市某区公安分局高级警官(被撞徐老太之子),已被开除公职,其涉案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涉案的市某区公安派出所所长和一办案民警涉嫌伪证和刑讯逼供,交由司法机关处理!主审法官王浩被调离,赴街道办就职。法学教育能培养出硕士,却不能培养出良心。作为法官,良知和正义感比知识更重要。一个不公正的判例,污染的是水源。一个荒唐的判决,能够毁掉人们的正义感。如果上帝有感知的话,这种人不下地狱谁下地狱!2008年3月“两会”期间,在记者的追问下,江苏高院院长公丕祥透露了彭宇案的最新进展:双方已经达成和解。“最后案件的结果是以和解撤诉而结案的,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处理结果都表示满意”。随后有记者询问和解的具体内容,但公丕祥院长表示,具体结果因为双方当事人要求保密,不能透露。据悉,该案和解的结果是彭宇承担了10%的责任,赔偿1万余元。备受关注的彭宇案就这样秘而不宣地达成了和解,而在此之后,彭宇、徐寿兰,还有双方的律师都一致地保持了沉默,而法院、公安系统也没有人愿意出来发表观点。轰动全国的案子就这样在法律层面上宣告结束,但此后,由彭宇案而引发的“某某(地名)彭宇案”却越来越多的被报道出来,彭宇案成为一种社会现象。而今,彭宇案的原告,徐寿兰老太已经去世一年多。南京市邓府山村,原本是位于南京市区南部雨花台区雨花南路普普通通的一个小区,但4年前,这个小区在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内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小区41幢的103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彭宇案事件的当事人之一徐寿兰老太就住在这里。“那些天,天天有很多人来找老太太,直到前年才逐渐少些”,同住一个单元的邻居介绍,“因为人很多,有时候就按错门铃,吵死了。”而因为众多蜂拥而至的记者,被“骚扰”的邻居们才知道, 103户的就是之前被媒体纷纷报道的彭宇案事件的当事人之一。而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邻居们都没有见过徐老太的面,“都以为她搬走了。”“不是搬走了,老太太去年就走了。” 10月28日,在徐老太的家门口,对门的梁世俊老人告诉记者,“去年8月份就去世了,彭老头告诉我的。后来看老头一个人,儿子就把老头也接走了。”而案件的另一个当事人彭宇,则“消失”在茫茫人海中。事件发生后,因为官司,彭宇案发后有3个月没上班,但单位对其工资和奖金照发。后来,彭宇忙于应诉,无心工作,干脆从公司离职,结案后换了手机,随后便一直没有在公众面前出现过,而彭宇案的律师高士东透露,彭宇现在还在南京,两人有时候还联系,成了好朋友。彭宇案带给当事人的具体影响,我们无法确定,但南京“彭宇案”留给南京人民的不仅仅是谈资,更多的是挥之不去的痛苦记忆,同时还有到底做不做好人的纠结,由此引发的各种一系列矛盾心情却一直潜伏了下来,潜伏到了每一个南京人的心中,甚至每一个国人心中。南京城中派出所的苏福喜警官评论,“彭宇这个案子我们先不讲彭宇有没有错,但彭宇这个案子在全国造成很坏的影响,如果说是彭宇干的,那就让一部分想做好事的人不敢做好事,如果不是彭宇干的,这也在社会上造成了不好的影响,现在老年人跌倒没人敢扶”。苏警官介绍,就在今年夏天,南京一名老人在公交车上突发脑病,但没有人敢上前施救,老人因发病时间过长死亡,而武汉88岁的老人摔倒在了市场门口,老人俯身摔倒在地,周围围满了人,却没有人敢扶,而老人离家不足100米,老人最后不幸去世。彭宇案中,不管结果如何,但都没有赢家。于是,彭宇案后,有网友认为,“判决结果让国人的道德观倒退了50年。”水西门广场附近仍是人来人往,5年前徐老太摔倒在这里,匆匆过往的行人并不知晓,但对于彭宇和徐老太这两位当年红遍南京城的名人,大家都表示:“听说过。 ”当记者询问到以后碰到老人摔倒会不会主动搀扶时,几乎所有人无一例外的选择了:“会考虑一下,看情况”,而在彭宇案之前,多数人表示:“肯定是不用考虑就会扶起来。 ”“不过这也不能完全怪彭宇案,但或多或少还是有点影响,本来现在做好事的人就越来越少了。”赶着上公交车的王雷说。案当事人徐老太近况的帖子,陆续出现在各大论坛,引发了网友的极大关注,再次掀起了助人为乐与社会现实之间各种矛盾的道德讨论。2009最后一天,网友“墨心人”在贴出了一个很是惊人的帖子,帖子的标题称南京徐老太“死了”。点开此帖,记者看到,“墨心人”表示,他只是在某论坛看到一个简单的帖子,标题和正文就是他帖子的标题,只有一句话,他并不能证实这个帖子内容的真假。记者随后搜索了有关徐老太近况的信息,并未能找到“墨心人”所说的一句话帖,反而是国内不少网站和论坛都转载了“墨心人”的帖子。在上千字的帖文中,“墨心人”回顾了当年轰动一时的彭宇案,并且指出事件造成的恶劣后果令如今很多人不再敢见义勇为,不再敢伸出援手,有老人在街头发生意外,路边无人敢扶。“问题在于帮助之后如果被反咬一口,怎么办?”有网友说得好:“交不起扶务费!”更有人列举了当年做的一系列好事之后,得出了一个结论:要放在今天,雷锋会被罚得倾家荡产。“此事让爱心止步,让本来就日下的世风来一次跳水,给本来就沦丧的道德再来一次蹦极跳。”短短几天时间,“墨心人”的帖子在天涯上被网友点击访问超过24万次,回复2912条,内容多达30页。时间飞逝,但彭宇案在人们心中留下的道德伤痕,依旧如此清晰。从当年彭宇被问“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去扶她?”到去年上海钓鱼执法中被问“他胃疼关你什么事?”网友“法克国际”痛心地说,2006年至今,道德沦丧已经到了“发指的地步”。网友“狂人小三”理性地表示,徐老太案究竟如何,其实大家都不清楚,没必要发表这么激烈的言论。网友“朝陽已似火”说,此帖之热,说明人们还是有良知的。有网友认为,大家如此热烈地回顾彭宇案也就表示大家都还希望保有基本的道德观,绝大多数人还是愿意去帮人,只要社会不总让人失望。新的一年,希望不再有彭宇,不再有张晖,重塑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刻不容缓。突然再次被各方关注的徐老太,近况究竟如何?记者发现,上月底,徐老太还曾接受过媒体采访,不过身体情况并不太良好。记者查找发现,在去年底,香港《大公报》发表了一条呼吁“公开彭宇案”真相的报道。文中称,近期,南京市民再次呼吁政府“公开彭宇案真相”,他认为,现在南京的社会风气急剧恶化,公民道德正遭遇前所未有的危机。文中提到了“彭宇案”另一当事人徐老太的近况,“和谐社会,什么都不说了。”这是徐老太对记者说的第一句话。报道称,67岁的徐老太身体虚弱多病,躺在一张躺椅上,精神萎靡。徐老太太的长子说,自从三年前被撞后,老太太至今仍未康复,根本无法站立。当记者提起彭宇,老太太突然浑身颤抖,面部抽搐了几下,流出了眼泪,“结束了,已经结束了”老太太说。有网友认为,网上最近出现的徐老太近况的传闻,很可能都是从这条消息中,断章取义传出来的。日,南京徐老太在赶乘公交车时摔倒致伤,当时刚下公交车的彭宇将徐老太扶起并将其护送至医院治疗,随后被诊断为左股骨胫骨折并接受髋关节置换术的徐老太认定彭宇撞到她,并将彭宇告上法庭要求赔偿。2007年9月,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一审认定彭宇为撞伤徐老太的肇事者,判处其赔偿徐老太医疗费,共计人民币4.5万余元。当年11月,在江苏省委书记的关怀下,双方实现了和解。彭宇案始末近日看到两岁女童被压,路人冷漠而过,女童生死未卜,深感痛心,难过。看到媒体报道数次提及彭宇一案,望友友告知其始末。南京的,扶了个碰瓷的老太,结果被讹上了,告上了法院,败诉,其中有一个理由:如果不是他撞的老太,扶她不符合逻辑。背景,姐姐滴给彭宇做笔录的据说是老太家儿子去TNND。南京彭宇案的那个狗屁法官现在咋样了是死了还是升官了还是被人干掉了?时隔多年,但这个王八蛋犯下的罪行仍旧深深的影响着后世。日,66岁的徐寿兰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彭宇将其撞倒在地致其受伤为由,索赔136万余元。这起民事诉讼的一审经过了3次庭审,分别在2007年的4月、6月和7月。对于一场普通的民事诉讼而言,如此频繁的开庭并不多见。
日下午4点半,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认为本次事故的双方徐寿兰和彭宇均无过错。按照公平的原则,当事人彭宇对受害人徐寿兰的损失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主审法官判决彭宇给付徐寿兰损失的40%,共458766元。判决结束后,彭宇表示不服判决。当时这起轰动全国的民事诉讼案一审判决后引起极大争议,有人对主审法官王浩的判决表现出了极度不满。
就在众人期待彭宇上诉后能看到公正的终审判决时,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在全国“两会”新闻中心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首度披露该案双方已庭外和解。至此,为时1年多的彭宇案画上了结案句号。“不管如何,彭宇案本身对法官王浩的影响和冲击是巨大的。”江苏省某法院一名法官事后向本报记者称。
之前,记者联系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谈及彭宇案时,一名法官向记者称,“(王浩)人调走了,我不清楚这事”。
9月25日,该法院一法官向记者证实,彭宇案的主审法官王浩确实是调走了,而调走之前王浩在该院的知识产权庭任职。调离法院,王浩被安排在了离法院10公里之遥的鼓楼区挹江门街道办。有人认为,如果不是因为彭宇案,王浩不可能被调走。事实上,调到街道办的王浩并没有坐在街道办的办公室里。街道办的一名负责人称,王浩到街王浩,2006年南京“彭宇案”法官。由于此案件的审判结果对社会影响巨大,此人备受关注。2006年轰动一时的南京“徐老太”案。南京小伙彭宇好心扶起在公交站摔倒的徐寿兰老太,却被徐老太及其家人指认为他是撞倒徐的人。尽管有目击证人证明事实并非如此,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依然按照“逻辑”判处彭宇4万余元的赔偿,法院“你不误伤她,就不会送她上医院”的判决,被称作对社会良知的一次毁灭性打击。南京彭宇案,是2006年末发生于中国江苏南京市的一起引起极大争议的民事诉讼案。 老太名字:徐寿兰法官王浩,乃是南京彭宇案这一轰动全国的民事诉讼案的主审法官,5年前,他对此案的审判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关注。据南京中院和市检察院以及市***局的综合消息(本消息是由在市检察院的一位资深检察官透露):涉案的鼓楼法院年轻法官,法学硕士王浩已被停职检查,其问题交由司法机关侦查和处理;涉案的市某区***分局的高级警官(一级警督、徐老太之子),已被开除公职,其涉案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涉案的市某区的******的所长和一办案**涉嫌作伪证和刑讯逼供,同样交由司法机关处理。法官名叫王浩,曾号称南京鼓楼法院年轻法官,法学硕士学位,据说因为他让中国的道德倒退了至少50年其实王浩他的罪过不是在于他如何判了彭宇案,因为这个作为局外人的我们是没法判定的,但他的罪过在于他说的那句话,你要是没撞她为什么要扶她~~这句话严重的冲击了道德底线,让我们不知道法律之外还应不应该有道德,有美德,我们从小接受的助人为乐的教育是不是错了。而这位法官,他是机器,还是人渣,真是无法说了,但任何法律的准线除了约束行为管理社会以外,还有治病救人的作用,而这位法官不管他作为机器还是人渣代表的都是政府,代表的都是法律,就应该本着对社会产生积极效应的方向来宣判日,66岁的徐寿兰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彭宇将其撞倒在地致其受伤为由,索赔13.6万余元。这起民事诉讼的一审经过了3次庭审,分别在2007年的4月、6月和7月。对于一场普通的民事诉讼而言,如此频繁的开庭并不多见。日下午4点半,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认为本次事故的双方徐寿兰和彭宇均无过错。按照公平的原则,当事人彭宇对受害人徐寿兰的损失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主审法官判决彭宇给付徐寿兰损失的 40% ,共45876.6元。判决结束后,彭宇表示不服判决。当时这起轰动全国的民事诉讼案一审判决后引起极大争议,有人对主审法官王浩的判决表现出了极度不满。就在众人期待彭宇上诉后能看到公正的终审判决时,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在全国“两会”新闻中心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首度披露该案双方已庭外和解。至此,为时1年多的彭宇案画上了结案句号。=================2008年3月“两会”期间,在记者的追问下,江苏高院院长公丕祥透露了彭宇案的最新进展:双方已经达成和解。“最后案件的结果是以和解撤诉而结案的,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处理结果都表示满意”。随后有记者询问和解的具体内容,但公丕祥院长表示,具体结果因为双方当事人要求保密,不能透露。据悉,该案和解的结果是彭宇承担了10%的责任,赔偿1万余元。备受关注的彭宇案就这样秘而不宣地达成了和解,而在此之后,彭宇、徐寿兰,还有双方的律师都一致地保持了沉默,而法院、公安系统也没有人愿意出来发表观点。轰动全国的案子就这样在法律层面上宣告结束,但此后,由彭宇案而引发的“某某(地名)彭宇案”却越来越多的被报道出来,彭宇案成为一种社会现象。而今,彭宇案的原告,徐寿兰老太已经去世一年多。南京市邓府山村,原本是位于南京市区南部雨花台区雨花南路普普通通的一个小区,但4年前,这个小区在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内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小区41幢的103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彭宇案事件的当事人之一徐寿兰老太就住在这里。“那些天,天天有很多人来找老太太,直到前年才逐渐少些”,同住一个单元的邻居介绍,“因为人很多,有时候就按错门铃,吵死了。”而因为众多蜂拥而至的记者,被“骚扰”的邻居们才知道, 103户的就是之前被媒体纷纷报道的彭宇案事件的当事人之一。而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邻居们都没有见过徐老太的面,“都以为她搬走了。”“不是搬走了,老太太去年就走了。” 10月28日,在徐老太的家门口,对门的梁世俊老人告诉记者,“去年8月份就去世了,彭老头告诉我的。后来看老头一个人,儿子就把老头也接走了。”而案件的另一个当事人彭宇,则“消失”在茫茫人海中。事件发生后,因为官司,彭宇案发后有3个月没上班,但单位对其工资和奖金照发。后来,彭宇忙于应诉,无心工作,干脆从公司离职,结案后换了手机,随后便一直没有在公众面前出现过,而彭宇案的律师高士东透露,彭宇现在还在南京,两人有时候还联系,成了好朋友。彭宇案带给当事人的具体影响,我们无法确定,但南京“彭宇案”留给南京人民的不仅仅是谈资,更多的是挥之不去的痛苦记忆,同时还有到底做不做好人的纠结,由此引发的各种一系列矛盾心情却一直潜伏了下来,潜伏到了每一个南京人的心中,甚至每一个国人心中。南京城中派出所的苏福喜警官评论,“彭宇这个案子我们先不讲彭宇有没有错,但彭宇这个案子在全国造成很坏的影响,如果说是彭宇干的,那就让一部分想做好事的人不敢做好事,如果不是彭宇干的,这也在社会上造成了不好的影响,现在老年人跌倒没人敢扶”。苏警官介绍,就在今年夏天,南京一名老人在公交车上突发脑病,但没有人敢上前施救,老人因发病时间过长死亡,而武汉88岁的老人摔倒在了市场门口,老人俯身摔倒在地,周围围满了人,却没有人敢扶,而老人离家不足100米,老人最后不幸去世。彭宇案中,不管结果如何,但都没有赢家。于是,彭宇案后,有网友认为,“判决结果让国人的道德观倒退了50年。”水西门广场附近仍是人来人往,5年前徐老太摔倒在这里,匆匆过往的行人并不知晓,但对于彭宇和徐老太这两位当年红遍南京城的名人,大家都表示:“听说过。 ”当记者询问到以后碰到老人摔倒会不会主动搀扶时,几乎所有人无一例外的选择了:“会考虑一下,看情况”,而在彭宇案之前,多数人表示:“肯定是不用考虑就会扶起来。 ”“不过这也不能完全怪彭宇案,但或多或少还是有点影响,本来现在做好事的人就越来越少了。”赶着上公交车的王雷说。案当事人徐老太近况的帖子,陆续出现在各大论坛,引发了网友的极大关注,再次掀起了助人为乐与社会现实之间各种矛盾的道德讨论。南京彭宇案法官近况,据悉王浩目前确实已经调离法院工作,但并未停职接受检查。他在2010年11月的一次人事变动中,被调入南京市鼓楼区挹江门街道办事处,在办事处下属的司法所工作。另据司法所工作人员介绍,王浩调到司法所后,随后又被抽调去南京湖南路做拆迁工作。街道办党群科丁科长随后从司法所得到证实,此前王浩确实被抽调去做拆迁,“调去做拆迁都是一轮一轮的,这一批刚刚结束了,王浩就是这一批的,这两天就会回司法所上班。”日,南京老太太徐寿兰在公交车站摔倒,彭宇上前搀扶、联系其家人并送其至医院诊治。随后,老太太咬定彭宇将其撞倒并向其索赔。双方对簿公堂。南京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彭宇给付老太太损失的40%。彭宇不服判决。双方在二审中达成和解,随后淡出公众视野。近日,天涯等各大论坛,以及微博平台上,不断有网友发布“彭宇案”或将翻案的消息。内容提要:南京彭宇案近况法官王浩始末最终结果【下场:彭宇案主审法官被调离】4年前的9月4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判决彭宇给付骨折老人徐寿兰40%的损失。事后,有人形容这一引起极大争议并轰动全国的民事诉讼案,让国人的道德观倒退了50年。南京彭宇案近况法官王浩始末最终结果【下场:彭宇案主审法官被调离】日早晨,南京老太徐寿兰在南京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车时,被撞倒摔成骨折。老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彭宇表示无辜。 和彭宇案不同的是,今年9月16日“女版‘彭宇案’”在济南上演后,媒体从最初对“女彭宇”刘凤伟的认同,似乎已衍变成了当前对刘凤伟的质疑。 4年前的9月4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判决彭宇给付骨折老人徐寿兰40%的损失。事后,有人形容这一引起极大争议并轰动全国的民事诉讼案,让国人的道德观倒退了50年。 4年后的今天,事实上彭宇案并未在古都南京的秦淮河两岸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彭宇案所留给南京的仍是挥之不去的伤痛记忆。南京彭宇案近况法官王浩始末最终结果【下场:彭宇案主审法官被调离】南京彭宇案法官的下场 南京彭宇案法官王浩最新消息南京法官王浩 事实上,大约四个星期以前,山东的《城市信报》就曾报道过王浩的行踪,只是称其已调任,并未有“停职”的说法,更谈不上“交司法机关处理”。据报道,按王浩原来所在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一位法官的说法,王浩确实已经调走,而调走之前王浩在该院的知识产权庭任职。南京彭宇案近况法官王浩始末最终结果【下场:彭宇案主审法官被调离】王浩(江苏南京彭宇案法官) 王浩,2006年南京“彭宇案”法官。由于此案件的审判结果对社会影响巨大,此人备受关注。 2006年轰动一时的南京“徐老太”案。南京小伙彭宇好心扶起在公交站摔倒的徐寿兰老太,却被徐老太及其家人指认为他是撞倒徐的人。尽管有目击证人证明事实并非如此,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依然按照“逻辑”判处彭宇4万余元的赔偿,法院“你不误伤她,就不会送她上医院”的判决,被称作对社会良知的一次毁灭性打击。从“任我赢”在网上发布的照片中可以看到,老人脸朝下倒在人行过道上,一根拐杖被甩在一边,边上站着的好几个围观者似乎想要上前帮忙,却又因为顾虑而裹足不前。帖子中还提到,有不少经过的人提醒那些试图上前帮忙的市民:不要扶,小心扶了以后被赖上,遭殃、破财。在对该帖多达2万多条回复中,支持明哲保身和谴责路人冷漠的声音,基本上各占一半;但不论持何观点,讨论者都赞成一点共识:路人的小心,是有道理的。南京彭宇案近况法官王浩始末最终结果【下场:彭宇案主审法官被调离】南京彭宇案主审法官王浩被调离 赴街道办任职涉案的鼓楼法院年轻法官,法学硕士王浩已被停职检查,其问题交由司法机关侦查和处理; ; 涉案的市某区公安分局的高级警官(一级警督、徐老太之子),已被开除公职,其涉案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涉案的市某区的公安派出所的所长和一办案民警涉嫌作伪证和刑讯逼供,同样交由司法机关处理。据悉此案让江苏领导十分恼火,指示必须严肃从重处理司法腐败,为建设法治江苏、诚信江苏、和谐公平和正义,而努力,并指示省、市有关部门看望和慰问彭宇,此案的二审结果和对涉案人员的处理,将在所有案件审结后,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公布。南京彭宇案主审法官王浩被调离 赴街道办任职 日 05:36&昨天起,有关南京“彭宇案”主审法官王浩已被停职交由司法机关处理的消息开始在微博上流传,但这一说法尚未有官方回应。同时,据《城市信报》9月28日报道,王浩早已不在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任职,而是调到了鼓楼区挹江门街道办。 南京彭宇案法官的下场“小悦悦事件”让很多网民联想到了多年前的“彭宇案”,而从昨日起,该案主审法官王浩“已停职,交司法机关处理”的消息就在微博上广为流传。值得注意的是,这则转载率颇高的消息并没有正式的来源,目前亦尚未得到官方回应。事实上,大约四个星期以前,山东的《城市信报》就曾报道过王浩的行踪,只是称其已调任,并未有“停职”的说法,更谈不上“交司法机关处理”。据报道,按王浩原来所在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一位法官的说法,王浩确实已经调走,而调走之前王浩在该院的知识产权庭任职。南京彭宇案主审法官被调离、徐老太搬家 彭宇辞职老太搬家,彭宇辞职,主审法官被调离,南京市民不想多事日早晨,南京老太徐寿兰在南京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车时,被撞倒摔成骨折。老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彭宇表示无辜。和彭宇案不同的是,今年9月16日女版彭宇案在济南上演后,媒体从最初对女彭宇刘凤伟的认同,似乎已衍变成了当前对刘凤伟的质疑。4年前的9月4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判决彭宇给付骨折老人徐寿兰40% 的损失。事后,有人形容这一引起极大争议并轰动全国的民事诉讼案,让国人的道德观倒退了50年。4年后的今天,事实上彭宇案并未在古都南京的秦淮河两岸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彭宇案所留给南京的仍是挥之不去的伤痛记忆。邓府山村,是位于南京市区南部雨花台区雨花南路的一个小区。而在4年前,这个普通的小区、这个小区某幢楼的103户在一段时期内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小区和103户备受关注,是缘于彭宇案事件的当事人之一徐寿兰老太就住在这里。那些天,被吵死了,天天有人在楼下按门铃。楼上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居民说,在楼道外按门铃,有时候按错了,都按成我家的了。南京彭宇案后续:主审法官现状和后续处理结果涉案的鼓楼法院年轻法官,法学硕士王浩已被停职检查,其问题交由司法机关侦查和处理;; 涉案的市某区公安分局的高级警官(一级警督、徐老太之子),已被开除公职,其涉案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涉案的市某区的公安派出所的所长和一办案民警涉嫌作伪证和刑讯逼供,同样交由司法机关处理。据悉此案让江苏领导十分恼火,指示必须严肃从重处理司法腐败,为建设法治江苏、诚信江苏、和谐公平和正义,而努力,并指示省、市有关部门看望和慰问彭宇,此案的二审结果和对涉案人员的处理,将在所有案件审结后,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公布。南京彭宇案主审法官被调离、徐老太搬家 彭宇辞职彭宇案留给一个城市的伤痛,南京市民“不想多事”日早晨,南京老太徐寿兰在南京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车时,被撞倒摔成骨折。老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彭宇表示无辜。时至今日,彭宇案并未在古都南京的秦淮河两岸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彭宇案所留给南京的仍是挥之不去的伤痛记忆。原告老太:躲避“骚扰”搬家邓府山村,是位于南京市区南部雨花台区雨花南路的一个小区。而在4年前,这个普通的小区、这个小区某幢楼的103户在一段时期内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小区和103户备受关注,是缘于彭宇案事件的当事人之一徐寿兰老太就住在这里。“那些天,被吵死了,天天有人在楼下按门铃。”楼上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居民说,“在楼道外按门铃,有时候按错了,都按成我家的了。”从那之后,这位邻居才知道住在103户的就是之前被媒体纷纷报道的彭宇案事件的当事人之一。因为门铃常被按错,他甚至把家中的门铃线暂时切断,“过了半个多月才又接上”。这位邻居说,因为媒体记者时常上门来找徐老太,那时,徐老太干脆离家到别的地方居住了,等风头一过,才又“潜”回家中居住。而如今进出小区的每一位陌生人,都会被保安问上一遭甚至要登记姓名。彭宇案事发后,直到2010年,徐老太才从这里搬走,房子租出去了。在楼上的邻居看来,徐老太可能是出于人身安全的考虑。辩护律师:结案后离职“隐身”提及彭宇案,众人会想到彭宇案的当事人之一,彭宇的辩护律师高式东。高式东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专业,在为彭宇辩护之时,他在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执业。因为彭宇案,也着实让年轻的高式东借助媒体火了一把。在法院一审判决彭宇向伤者徐老太支付45876.6元后,有人曾对高式东的辩护能力提出质疑,并认为,“事实清晰的案子最终输掉了官司”。在彭宇案一审判决9个月之后的2008年7月,高式东从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到了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而之前,高式东曾在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执业达3年之久。高式东是自己选择跳槽还是因彭宇案被迫离开,曾一度引得外界猜想。而对于高本人,他在离职之后,曾将彭宇案作为他办理的有代表性的诉讼案件向外界“推销”。自从彭宇案之后,高在媒体面前显得很是低调,几乎不接受关于相关彭宇案的媒体采访。“作为一个律师,他得吃饭,彭宇案审结之后,他是有压力的。”一名南京当地媒体的朋友说,自从彭宇“输”了官司,高式东这几年“隐藏”了,连律师事务所都换了,很少在媒体上公开露面。记者9月25日电话联系上了高式东本人。高式东说,他当天在外地出差,国庆节之后才能返回南京,对于彭宇案他“不想再提”。而在之前,记者联系高式东时,高同样表示不会再提及彭宇案。而当记者问及如果将来济南“女版‘彭宇案"的任何一方让其出面担任辩护律师,他是否可出面时,高式东笑称“不会,不会再涉及第二次这样的案子”。日,66岁的徐寿兰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彭宇将其撞倒在地致其受伤为由,索赔13.6万余元。这起民事诉讼的一审经过了3次庭审,分别在2007年的4月、6月和7月。对于一场普通的民事诉讼而言,如此频繁的开庭并不多见。日下午4点半,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认为本次事故的双方徐寿兰和彭宇均无过错。按照公平的原则,当事人彭宇对受害人徐寿兰的损失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主审法官判决彭宇给付徐寿兰损失的 40% ,共45876.6元。判决结束后,彭宇表示不服判决。当时这起轰动全国的民事诉讼案一审判决后引起极大争议,有人对主审法官王浩的判决表现出了极度不满。就在众人期待彭宇上诉后能看到公正的终审判决时 ,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在全国“两会”新闻中心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首度披露该案双方已庭外和解。至此,为时1年多的彭宇案画上了结案句号。不管如何,彭宇案本身对法官王浩的影响和冲击是巨大的。彭宇案的主审法官王浩被安排在了离法院10公里之遥的鼓楼区挹江门街道办。有人认为,如果不是因为彭宇案,王浩不可能被调走。事实上,调到街道办的王浩并没有坐在街道办的办公室里。街道办的一名负责人称,王浩到街道办后被安排在了挹江门司法所。司法所位于南京市镇江路4号的斜对面,这里离街道办的办公场所还有3公里之遥,司法所在一个破旧的居民生活区的弄堂里,看上去有些破落,以至于连一些住在这里的居民都不知道还有个司法所存在。彭宇案后:多数南京人不愿再多事彭宇案之后,徐寿兰老太最后一次接受采访时向媒体称“事情都过去了”,之后徐寿兰老太不再面对媒体,而彭宇本人也不再向媒体露面。坊间的一种说法是,彭宇案之后除了法官王浩被调离原岗位之外,徐寿兰老太在南京警方任职的儿子及某派出所所长和一办案民警涉嫌作伪证和刑讯逼供,同样受到牵连。而当初徐老太起诉彭宇后,为忙于应诉,彭宇在无奈中从南京某通讯公司辞职。案发之后,彭宇的手机也换了。对于彭宇的去向,也有人称“他已离开了南京”。彭宇的辩护律师高式东称,现在他和彭宇还有联系,有时在一起打球,因为那一次官司后来成了朋友,但对于彭宇的新联系方式,高式东拒绝透露。2011年夏天,南京一名老人在公交车上突发脑病,在此情况下,公交司机没有将车开到医院更没有对老人实施救助,最终老人因发病时间过长死亡。孙宣宁,南京大件公司的出租车司机。因为天天和乘客在一起,因为跑的路途远,去的地方多,他说在彭宇案发生之前,如果路途遇上摔倒的老人或者妇女他会毫不犹豫地出手相救,可现在再遇上这类事件,他可能得犹豫了,犹豫的原因是他“不想多事”。在南京,在彭宇案后,和孙宣宁有着同样想法的并非孙宣宁一人,他说“多数南京人都会这样想”。彭宇案后,有公众认为“判决结果让国人的道德观倒退了50年。”彭宇案,留给南京一个被公认的道理有了这个前车之鉴,多数人觉得在这个城市里“不是自己的事少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中新网3月15日电 3月15日14时30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在大会新闻中心就“司法公正”问题接受中外记者的集体采访。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透露,轰动一时的南京彭宇案双方当事人在二审期间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且申请撤回上诉。最后案件的结果是以和解撤诉而结案的。而且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处理结果都表示满意。有记者提问说:轰动一时的南京彭宇案没有经过二审就以调解结案了,但是彭宇案的影响至今仍然没有清除。现在媒体上陆续有关于,比如说92岁老太太当街跌倒无人敢扶的这种报道。对于彭宇案中法官以推理断案的这种质疑已经在人民群众中产生了不良的影响,他们对司法公正的信任大大降低,甚至影响了社会的道德价值的导向。请问公丕祥院长对此如何解释?能给我们讲讲彭宇案的真相是什么吗?公丕祥说,“你刚才提到没有经过二审,实际上是有二审的。一审出来之后双方当事人都不服,上诉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进入二审以后,在各有关方面的关心、支持下,人民法院二审的时候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依法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在二审期间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且申请撤回上诉。南京中院依法裁定准予双方当事人撤诉。最后案件的结果是以和解撤诉而结案的。而且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处理结果都表示满意。”编者按:本文的要讲述的话题是彭宇案始末 彭宇案终极结果南京彭宇案始末,从属于栏目社会观察-亲子生活-玉儿绕膝-女人如花。如果你感兴趣,请继续阅读;否则可以选择右边推荐的其他文章。编者祝您健康!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对彭宇案做出了一审判决,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裁定彭宇补偿原告40%的损失,即45876元,10日内给付。判决书中还称假如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往医院,而可以自行离去,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两个月前庭审期间坚持以后碰到这种事还会出手相助的彭宇,在昨天走出法院大门时也没有了当时的果断,再不会这么冲动了,他说。此案唯一目击证人陈先生高呼:朋友们,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开庭前彭宇见到记者,他说自己为了这个案子已经丢了工作:从7月6日最后一次开庭以来,我还一直没有去上班。这个事情没有了结之前,我没有心思工作。一个星期之前,我正式辞去了工作。彭宇和律师高式东对判决结果的预计都比较乐观,这个案子我觉得胜诉的可能性比较大,由于仅从证据角度出发,老太太并没有充分的证据证实自己的观点―――是彭宇撞倒了她。高式东说,由于民事诉讼的原则就是这样:谁主张、谁举证。老太太说是彭宇撞倒了她,那她就得拿出充分的证据来证实,而不用彭宇找出证据证明自己没有撞。但他们没有想到的是,法院用逻辑推理和分析的方法做出了认定和判决。首当其冲的就是核心题目:彭宇和老太太到底有没有相撞?鼓楼区法院以为,老太太是与彭宇相撞受伤。理由是: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分析,老太太(原文为原告)倒地的原因除了被他人的外力因素撞倒之外,还有绊倒或者滑倒等自身原因情形。但双方在庭审中均未陈述存在老太太绊倒或滑倒等事实,故根据本案现有证据,应着重分析老太太被撞倒之外力情形。判决书继续说:人被外力撞倒后,一般首先会确定外力来源,辨认相撞之人;如果撞人之人逃逸,作为被撞倒之人的第一反应,是呼救并请人帮忙阻止。本案事发地点是公共场所的公交站台,且事发时间是视线较好的上午,事故发生的过程非常短促,故撞倒老太太的人不可能轻易逃逸。而根据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法院以为,如果彭宇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是捉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是好心相扶。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老太太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说明事实经过并让老太太的家人将她送到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判决书写道。在和老太太家人一起将老太太送到医院后,彭宇曾取出了200多元钱给老太太的家人交医药费,彭宇的解释是,当时老太太家里人急着给老人看伤,又说没带钱。这样我才把钱给了他们,他家里人当时还说要给我打欠条。而现在这成了他有责任的证据之一。判决书作了这样的表述:在事发当天,彭宇曾给老太太200多元钱,且此后一直未要求老太太返还。关于彭宇给钱的原因双方说法不一:老太太说是彭宇先行垫付的赔偿款;彭宇认为是借款。彭宇和老太太素不相识,一般不会贸然借款。即便如彭宇所说是借款,在有承担事故责任之虞时,也应当请公交站台上无利害关系的其他人证明,或者向老太太家属说明情况后索取借条或说明。但彭宇在本案中未存在上述情况,而且在老太太家人陪同前往医院的情况下,由他借钱给老太太的可能性不大。而如果撞伤了他人,则最符合情理的做法是先行垫付款项,基于上述判定,法院认为,可以认定这200多元钱并非借款,而是赔偿款。本案中,发生事故时,老太太在乘车过程中无法预见将与彭宇相撞;同时,彭宇在下车过程中由于视野受到限制,无法正确判定车后门左右的情况,故对此次事故,彭宇和老太太均不具有过错。但没过错并不代表不负责任。判决书认为:本案应根据公平原则公道分担损失,本院酌定被告补偿原告损失的40%较为适宜。被告彭宇在此判决生效的10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人民币45876元;1870元的诉讼费由老太太承担1170元,彭宇承担700元。法官在宣读完判决书后即刻离开法庭,彭宇也随即被摄像机包围。现场一片寂静,众记者在瞬间竟没有人发问,只是把目光和发话器递向了埋着头的彭宇。意料之外,高式东律师说了一句话后,便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彭宇还是一言不发,眼眶却已开始泛红。过了好一会儿,他低声说:我要找说理的地方。高式东律师在被问到如何评价结果时,用了没有以事实为基础笼统作答。对于是否上诉,他表示将在与彭宇再行商议后决定。一直为此案出庭作证、也是此案唯一证人的陈老先生依然出现在旁听席上。我之所以一直坚持作证到现在,完全是凭着自己的良心和当天我的亲身经历。陈老先生在庭前说,他也希看今天能看到一个结果,还事实一个公道。但陈老先生失望了,他的情绪甚至比彭宇更激动:朋友们,他大声对着摄像机说,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7月,南京的一位老太太将青年彭宇告上法庭,称对方撞倒自己,要求其赔偿十几万元的损失。彭宇则称自己好心帮助那位老太太,将她扶起送她去医院,却反被诬。彭宇称,日,他在公共汽车站好心扶一名跌倒在地的老人起来,并送其去医院检查。不想,受伤的徐老太太及家人得知胫骨骨折,要花费数万元医药费时,一口咬定是彭宇撞了人,要其承担数万元医疗费。被拒尽后,老人向鼓楼区法院起诉,要求彭宇赔偿各项损失13万多元。7月以来,此案一直是当地最热烈的网上话题,西祠胡同南京零间隔一个论坛就有上百个帖子讨论此事,网友几乎一边倒相信并支持彭宇,并感慨现在好人不好做。对于以后碰到有老人摔倒的情况是否上前救助,网上展开了激烈辩论。日,网友在华声论坛、爱卡汽车论坛等社区爆料,天津市车主许云鹤因搀扶违章爬马路护栏摔倒的王老太,被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判赔108606元。法院的判决理由之一,是"车主许云鹤发现王老太时只有4、5米,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王老太突然发现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网帖发出后,引发轩然大波,不少网友直呼这是翻版的"彭宇案"。日上午,许云鹤驾车沿天津市红桥区红旗路由南向北行驶,在行驶到红星美凯龙家具装饰广场附近时,恰巧看见王老太由西向东跨越路中心的护栏,后王老太倒地受伤。许云鹤表示,怕老太出危险,当时他立即停下车,从车里翻出创可贴给老太包扎上,并拨打了120。日,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就此事作出判决,王老太跨越中心隔离护栏属违法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许云鹤被判决承担40%的民事责任,赔偿王老太元,其中包括残疾赔偿金87454.8元。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并无证据证明许云鹤撞人。天津市天通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具体情况说明为,"不能确定小客车与人体身体接触部位。"人民医院对王老太伤情的诊断是,"无法确定原告伤情的具体成因,但能够确定原告伤情系外伤所致"。法院判决的理由是,"不能确定小客车与王老太身体有接触,也不能排除小客车与王老太没有接触。被告发现原告时只有4、5米,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原告突然发现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法院判案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在这里,我们看不到所据事实,也找不到所援引法律。判例中清楚写着老太太违法穿越,为何板子只打向车主?这显然是不公平的,这种不公平必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以后谁还敢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这对他们是不公的。22日,天津许云鹤案二审开庭。这起案件社会关注度持续升温。在撞人还是助人均没有清晰证据的情况下,车主许云鹤一审被判赔受伤老太10万元,在社会上引发争议。事件真相扑朔迷离,但毫无疑问的是,双方当事人至少一方未能尽述事实,成为双方说法迥异的谜题,也将当前有关道德与诚信的思考和讨论推上舆论浪尖。撞人还是助人?当事双方各执一词日前,天津车主许云鹤在华声论坛、爱卡汽车论坛等社区发表名为《助人为乐反被讹10万 法院乱判葫芦案何处申冤?》的帖子,称自己因搀扶违章爬马路护栏摔倒的老太王秀芝,被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判赔108606元。法院的判决理由是:车主许云鹤发现王老太时只有四五米,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王老太突然发现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1月19日,对于这一判决结果,许云鹤正在准备相关材料,将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诉。他认为鉴定书是“有倾向性的”。许云鹤还表示将悬赏11万元寻找当时的目击证人,还原事实真相。从一审第三次庭审开始进入公众视野的南京“彭宇案”,在沸沸扬扬的争议下,以另一种方式宣告终结——二审期间当事双方达成和解撤诉,此后各方三缄其口。除了依旧模糊的公车站“跌倒”真相,连事件本身的进展也成为秘密。自动投币的83路公交车从公交总公司开往白鹭花园,水西门广场差不多是这线路的中间位置。彭宇与徐寿兰在这一站相遇,时间是日上午9点30分左右,一个是在这站下车的年轻乘客,一个是赶着要上另一辆车的六旬老者。接下来的事情就变得扑朔迷离,徐寿兰在这里跌倒,到医院验伤,发现需要更换人造股骨头之后,咬定陪同她前往医院的彭宇是肇事者。彭宇因此被徐寿兰告上法庭。日,66岁的徐寿兰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彭宇将其撞倒在地致其受伤为由,索赔13.6万余元。这场民事诉讼的一审经过了3次庭审,分别在2007年的4月、6月和7月。对于一场普通的民事诉讼而言,如此频繁的开庭并不多见,日益增多的民事诉讼案件,具体落到南京的一个区法院上,也是惊人的数字。根据法院系统的官方统计,一个法官每年平均审理的案件,已经高达上百起。彭宇案之所以开庭3次,原因都在于证据不足。可徐寿兰跌倒的那个上午究竟发生了什么,通过3次庭审,集合各方证言与证据能复原的依旧只是断片。那一天两辆83路车前后进站。彭宇在第一辆车上,车进站,后门打开,他第一个走出车门。徐寿兰拎着保温瓶,赶着去搭乘第二辆83路车,她行至彭宇所乘坐的那辆车的后门附近位置跌倒,“脸朝着地,很痛苦的样子”。徐寿兰如何跌倒,她与彭宇是否发生相撞,没有任何第三方能提供确凿见证。与两人都素不相识的路人陈二春见证的是徐寿兰跌倒后的情形。他看到从后门下来的彭宇“走了几步,上前帮忙扶起老人”,他自己也上前帮忙,一起把老人扶到路边。老人当时神志清醒,陈二春问到她儿子和侄女的电话,并打电话通知了这两名亲属。陈二春的回忆里,这过程中气氛平和,没有通常所见肇事者与受害人之间的僵持与敌对,徐寿兰对他和彭宇连连感谢,还说“不会连累你们的”。陈二春因此并不去设想彭宇有可能是撞人者,“假如是彭宇撞人,当时的气氛不可能那么平和”。陈二春在徐寿兰的儿子赶到后离开,但彭宇没有走,他帮忙叫了一辆出租车。当徐寿兰的儿子要求他同去医院的时候,彭宇没有拒绝,到医院后,彭宇还垫付了200元的医疗费。这一团和气被老人的拍片检查结果所终结——胫骨骨折,医生的意见是要更换人造股骨头,费用数万元。于是情势急转而下,徐寿兰咬定彭宇是肇事者,要他承担医疗费用。双方协商未果,徐寿兰的儿子报警,事件交由南京公共交通治安分局城中派出所处理,并升级成为诉讼。徐寿兰的治疗与诉讼同步,她被鉴定为8级伤残,她委托律师最后计算出来的赔偿总额包含了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等项目。双方都显现出委屈,彭宇这边,是被徐寿兰赖上百口莫辩的无奈,为了应对诉讼,他在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只能停止工作全力取证;而徐寿兰那边,是理直气壮的愤然,她面对过媒体的镜头一次,隔着她家窗户,从玻璃和铁栏杆背后露出戴黑框眼镜的大半张脸,语调高昂,坚持认为是彭宇撞倒她的。她说相撞时彭宇正扭头朝后面看,自己倒地后叫了好几声,彭宇都没有搭理她。“他不撞我,我怎么会跟他交涉?”她强调的,是她和老公“都有退休金和医保,儿子在公安局工作,不是说承担不起医药费,只是要讨回一个公道”。徐寿兰的理直气壮同样呈现在法庭上。日14点30分,鼓楼法院第十法庭第三次开庭审理此案,被10余家媒体包围的当事双方各执一词。证人陈二春上庭作证时,徐寿兰坚持否认他当时在场,认定帮忙的人“不是他,那个人脸上有痣”。陈二春描述“至于高老太为什么倒地不清楚,但我看到了彭宇走了几步,上前扶老人”的时候,徐寿兰在原告席上大声说的是“你瞎编!你瞎编!”以至陈二春也激动地在法庭上赌咒发誓。幸好当时的通话记录清单是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调取的,这是陈二春证明自己的最有力证据。即便如此,徐寿兰依旧坚持,由彭宇一方寻找来的证人陈二春是假的。徐寿兰的态度让陈二春走出法庭后依旧不能释怀,连说三遍:“太让我气愤了,做人怎么能这样呢?”他甚至激动地表态,虽然跟彭宇素不相识,但他愿意陪着彭宇一起上诉、申诉,一定要还他一个清白!“因为如果当时是我陪着徐老太去医院,那么可能成为被告的就是我!”徐寿兰与彭宇在城中派出所分别做了一份笔录,蹊跷的是,这两份笔录都遗失了。彭宇在第二次庭审后才聘请了律师,要求调取原始询问笔录,而时任派出所所长卢昌斌给他的答复是,派出所装修,笔录遗失,他找了至少6次都找不到。至于装修为什么会导致笔录遗失,卢昌斌的答复也显得很无辜,“我要知道怎么会找不到,我就找到了”。更蹊跷的是,日的第三次庭审,徐寿兰的律师向法庭呈交了一份证据,一张电子照片和据此整理出来的文本,原告方坚持这张照片就是已经遗失了的彭宇原始笔录的电子照片。按照这张照片上文本整理出来的内容,彭宇曾经在笔录时承认他与徐寿兰发生相撞,不过是徐寿兰撞的他。这张由手机拍摄的电子照片生成日期是日,笔录后第二天。面对彭宇和记者的询问,卢昌斌一开始坚持说是自己用手机拍摄的,原因是“那天早上想看看材料知道事情多严重”,可从事通讯技术工作的彭宇很快发现了破绽。他用实证方式,证明了卢昌斌所出示的这张电子照片,不可能是用他的摩托罗拉A780手机拍摄而来。面对摄像机,卢昌斌又转变了说法,承认图片并非他拍摄,而是徐寿兰的儿子所拍。卢昌斌给出的说法是,徐的儿子也是警察,他看到了原始笔录,用手机拍摄,被派出所的警察发现,予以制止,并把照片保留下来。做笔录的沈富根警官则表示,这张照片曾经唤醒了他的记忆,他论证照片上的笔迹是自己的,接着回忆起那天彭宇说过,下车后左手被人撞了一下。虽然这份证据疑点诸多,但最终被一审主审法官所采信。彭宇针对此证据的抗辩没有被法院采纳,理由是“被告虽对此持有异议,但并未提供相反的证据”。彭宇案的前两次庭审并没有引发关注,直到第三次开庭前几天,彭宇根据“西祠胡同·南京零距离版”上留下的电话号码找到版主周桂华,讲述了自己好心没好报的故事。曾在媒体工作过的新闻科班毕业生周桂华,凭直觉认为这是一个好选题,“在很多人身上都发生过类似的事,能引起共鸣”。于是在彭宇案第三次庭审前,周桂华用短信形式给南京10多家平面媒体和几家电视台的相关记者、编导群发了简单信息,短信内容大致是:去年一个小伙子把一个老太扶起,送到医院,后被老太起诉,已经经历两次开庭,7月6日在鼓楼法院将第三次开庭。南京本地几家介入此事的媒体证实了这一说法。对于舆论介入,鼓楼区法院最初并没在意,这家市区法院每年审理的案件中,有20%的案件媒体都会介入,记者的采访已经是一种常态。而且放到法律层面,这只是一起非常普通的民事诉讼。主审法官王浩是中文系毕业的在职法律硕士,从开庭次数以及判决书的长度来看,这名法官已经在这个案件中竭尽所能,试图让法律真实更接近事件真相。他的一审判决书长达9页,进行了事无巨细的冗长说理。法院系统内部的人评价这份判决因此情绪复杂,一方面是说理长度显现出来的细致与认真,另一方面,麻烦的是牵强说理并不能使人信服。王浩做出的一审判决,认为“从常理上分析,其(彭宇)与原告相撞的可能性较大,如被告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应是抓住撞到原告的人,而不是仅仅好心相扶。如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原告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在言明事实经过并让原告家人将原告送往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被告未做此等选择,其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由此认定彭宇与徐寿兰相撞,虽然双方均无过错,但应按照公平责任合理分担损失,彭宇补偿徐寿兰损失的40%,共计4.5万多元。“法律是经验,而不是逻辑。”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霍姆斯的这句话一直为许多法官所推崇,可在彭宇案的一审判决书中,我们既看不到经验,也没看出逻辑。判决书被公布在网上,王浩连同他的判决书一起成为被攻击的靶子。他的个人品质与职业素养都遭到质疑与攻击,甚至包括他的中文系出身。一审判决引发了沸沸扬扬的讨论,彭宇上诉,案件进入二审,成为更受关注的焦点。当舆论漩涡波及面越来越大的时候,反差的是漩涡中心的当事各方却越来越平静,或者说封闭。彭宇与他的律师,徐寿兰与她的家人都不再发表观点。整个事件里,当事双方的个人信息,我们至今仍知之甚少。原告和被告做了同样的屏蔽选择,仅有的信息是碎片:彭宇是南京的外来从业者,从事通讯技术工作,至于徐寿兰那边,只有她儿子是警察而已。鼓楼区法院这边同样如此,没人愿意解答关于判决本身的疑惑——现代民事诉讼制度在分配证明责任方面的基本标准是“谁主张,谁举证”,由负责举证的那一方来承担无法查清真相的不利后果。在本案里,作为原告的徐寿兰有义务证明彭宇存在侵权的客观过失。可从当庭质证的证据看,除了那份有疑点的笔录,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能证明彭宇与徐寿兰的相撞。抛开一审判决是否会彻底打击人们见义勇为的热情,使得世风日下的讨论不说,单单回到一个普通的民事案件本身,类似彭宇案这样真假难辨的民事纠纷其实不胜枚举,如果审理侵权诉讼时过于拘泥举证责任和过失责任,就会在不同程度上面临原告证明成本过高,败者赔偿能力欠缺的困境。诚如日本神户大学教授季卫东所说,“无论彭宇案的事实真相究竟如何,判决书显示了审判人员在运用推理技术时不仅犯有低级错误,还碰到了一个公平责任并不公平的道德悖论”。舆论影响力最终还是成为法院系统的某种压力,公众翘首期待着二审判决,而调解成为司法机关的选择。2007年10月,“十七大”后的各省分组讨论中,时任江苏省委书记李源潮就以彭宇案为例,介绍了江苏的“大调解”机制。他还指出,很多不安因素都是从小问题引起,很多案件只是因为利益冲突引起,而通过“大调解”机制把这些矛盾在最初阶段就解决,则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2008年3月“两会”期间,江苏高院院长公丕祥同样被记者追问关于彭宇案的进展,公丕祥的答复是已经通过调解,双方和解撤诉。至于调解内容,他拒绝透露。这也意味着,从法律角度,彭宇案已告终结。当然影响还在持续,江苏法院内部相关庭室正在开展如何加强案件政治敏感度的大讨论,至于彭宇案本身,没有任何人愿意再出来发表观点,彭宇的律师连拒绝都措辞严谨。至于彭宇,据说更换了工作,离开了南京。完全冷处理的方式,似乎使得江苏法院内部对于这个案子风波的逐渐平息同样有把握,“不可能再采访到任何人”,心照不宣的是,这显然“不是仅凭法院一家之力所能做到的”。再回过头去看彭宇案,相助还是相撞,意见分歧的最初,就是那份高达数万元的医疗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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