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谁有自己写的短篇科幻小说精选呢, 能否赏给我读读?

超短篇科幻小说八则
# 这是《纽约客》9月14日期上的八则超短篇科幻
“月亮是不是越变越大了?”我的三岁儿子环顾地平线问道。
我笑了,“不,亲爱的,这是它接近地平线的距离造成的一个光学错觉。”
但随后我转身看了过去。
“请你,”机器人乞求道。
“请你杀了我,”机器人开始哭泣。
“请你杀了我,”它恳求道,“用我的零件来做一个合适的阅读灯。看到你在厕所边上就着那盏昏暗灯光试图读书,我身体里的齿轮都碎了。”
我试图无视它的请求,但内心深处,我知道它是对的。
“为什么不上来找我呢?“苍老师的全息影像说着叉开双腿,亮出没穿内裤的魏吉娜。
我妈妈转过头去,一脸黑线。“这真的是技术的正确打开方式么?”她说。
“拜托,女士——老师本人一定最喜欢这样了,”甘地的全息图像说,“而且别忘了:Taco Bell现正限时提供什锦培根卷。”
“五百信用点,我就告你他的下落,”赏金猎人嘘声道,“一千点,我亲手给你杀了他。”
科特·拉洛克仔细考虑着悬而未决的出价,品味着各种可能性。当他终于开口时,两人都知道决定已经做出了。
“一千信用点,哈?“拉洛克慢吞吞地说,“这是多少美元?“
赏金猎人掏出他的计算器,然后他们开始谈正事。
基因剪接者们修补了DNA,产生出一个只渴望两件事的战士种族:战斗的快感和自己脚的味道。他们渴望战斗,他们真的吃掉了自己的脚。没有人存活下来繁殖,短短几年里,他们都挂了。
基因剪接者们总结经验,决定下次更努力地尝试。
总统重重一拳砸在桌子上。内阁会议室寂静无声。
“这不是啥他妈的B级片,先生们,”他说,“这是现实生活。”
科学家盯着地板。
“我们有全世界最聪明的头脑在研究这个,”总统继续道,“顶级生物学家、天文学家和遗传学家。然后你告诉我说,对这个……东西,任何人能做到的最好的鉴定是……”
“恐怕是这样,总统先生,”科学家说,“我们在这里对付的是来自金星的飞行铅笔。”
财政部长咯咯傻笑,参谋长尽全力忍住了,但总统的眼神让他们都闭了嘴。
“这……东西,”总统说,“这个生物,这——”
“从金星来的飞天铅笔。” 科学家说。
总统大笑起来,房间里其它人也加入他,释放他们压抑的笑声。
“我想这是挺有趣的,”总统说,“因为它太不可思议了。但是各位,这货已经杀了四万人,所以我们在这里真的必须严肃点。”
银河联邦已经否决了协定条约。尽管在贸易委员会的努力下,外围人已撤回其谈判中队。非占领象限呼吁对系统际贸易征收惩罚性关税。
威尔逊工程师不知道这都是什么意思,但他明白这很可能不是好事。两段插播广告以后,新闻播报开始重复,他关掉电视机倒头睡去。
他曾经有一个真正的名字,但连他自己都忘记了。在网上,他被称为神奇队长、棕泥牛仔——或者用网名来说是CFTBDC69。
他把插头塞进颈后磨得发光的端口,按下回车。
2600波特的数码包涌过他的系统,一旦恶心——以及快感——消退,他恢复过来,然后在Jcrew.com下单买了三件polo衫,连键盘都没碰过。
“如果这就是未来,”他对自己说,“我喜欢。”
基于创作共用协议(BY-NC)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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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伯特·乔治·威尔斯短篇科幻小说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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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威尔斯和他的科幻小说
  侯维瑞
  赫·乔·威尔斯与另两位作家约翰·高尔斯华绥和阿诺德·贝内持并称为本世纪初英国小说中的现实主义三杰。19世纪中叶,英国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在狄更斯和萨克雷等大师手中达到了灿烂辉煌的高峰。19世纪末、20纪初英国进入帝国主义阶段以后,现实主义小说依然发挥着它的批判作用,从道德、文化、经济、政治等各个方面暴露与抨击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在运用小说抨击时弊、争取社会进步的斗争中,赫·乔·威尔斯是本世纪初英国文坛上的一位杰出作家。
  作为作家,威尔斯的成就是多方面的。他获得的桂冠中科幻小说家、喜剧小说家、社会小说家、社会哲学家、未来预言家和人类历史学家。他的著述不仅涉及领域广阔而且产量极高,在他进行创作的五十三年中,平均每年两部著作,另外还有大量报刊文章问世。
  威尔斯的出身和经历对于他的社会改良思想的形成和创作题材的选择都起过很大的影响。威尔斯在1866年出生于一个贫苦家庭,父亲曾当过职业棒球手,后来经商成为小店主。他母亲早年当过佣人,后来在一家乡绅宅邸当管家。在这户人家位于地下室的厨房里,威尔斯度过了童年时代的许多时日。威尔斯在回顾这段生活时说,当他从地下室狭小的气窗向外观望时,他所看到的是各色各样的鞋子与靴子,仿佛世界就是由那些代表各种社会身份的鞋子和靴子组成的。十四岁时,由于父亲破产,威尔斯不得不自谋生路,先后当过药房学徒、信差,售货员和初级教师。后来他靠奖学金资助接受了高等师范教育,师从著名科学家托马斯·赫胥黎学习生物学,并取得了优异的学习成绩。毕业后他当过一段时间的教师,间或从事新闻写作,给《星期六评论》等杂志投稿。威尔斯虽然有希望成为一名优秀的教师,但他的兴趣却在于写作。他的第一部科幻小说《时间机器》的初稿写成于学生时代,出版以后十分流行。从此威尔斯开始了长达半个世纪的文学生涯,先后创作了一百一十多本作品,其中包括五十部长篇小说。所有这些都是他发挥热烈想像、探讨社会现实和人类未来的产物。
  威尔斯从青年时代起就对社会问题表现出热情和关注。1903年他加入鼓吹社会改良主义的费边社,主张通过教育和技术来改造资本主义,认为“通过有计划的社会教育方式,可以逐步改革现在的资本主义制度”。后来,威尔斯国不满于费边社的渐进式改良方式而退社,转而宣扬世界主义,幻想通过建立一个世界性的政府而达到人类大同的境界。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他热情支持进步力量,强烈谴责法西斯侵略。威尔斯曾两度访问苏联,受到列宁与斯大林的接见;访问美国时也曾与罗斯福总统晤谈。威尔斯虽然致力于社会进步事业,但思想基础是资产阶级改良主义;他虽然同倩十月革命,却并不赞成无产阶级革命暴力,怀疑“社会革命一般说来是否需要”。列宁说他本质上属于资产阶级,他也乐于如此,并无异议。
  威尔斯长达半个世纪的创作可按时间及作品类别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到1900年为止,作品多为“科学传奇”,即现在的科学幻想小说。第二阶段从1900年到1910年,作品主要属于社会讽刺小说一类。第三阶段主要是1910年以后,这个时期的不少作品通常被称为“阐述思想的小说”,客观实际上已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文学作品,而是阐述思想、宣传主张的通俗形式。
  威尔斯的科学幻想,小说借助他广博的自然科学知识,展开想像的翅膀,驰骋于空间与时间之中,从月球、空中、过去和未来等各个角度来观察生活,通过美人鱼、天使、巨人和外层天体上的生物的眼睛来现察人类;故事紧张,情节离奇。威尔斯用瑰丽的色彩描绘科学发明的巨大威力与贡献;用科学寓言的形式谴责资本主义制度下种种荒唐、黑暗和丑恶的现象。威尔斯的科学幻想小说既有娱乐作用,又有讽刺意义;既介绍了科学技术的知识,又起到了针砭时弊的效能。威尔斯的科幻作品是现在科幻文学的雏形和模型,他本人也因此而被称为科学幻想小说之父、科幻小说奇才,甚至有人称他为科幻小说界的莎士比亚。
  威尔斯科幻小说刚刚问世不久,评论界将他称作英国的儒勒·凡尔纳(Jules Verne,),但他自己并不同意这种说法。他认为凡尔纳的作品侧重强调科学发展的实际可能性,而且做出了不少令人惊羡的科学预言。而他自己的作品则是“科幻传奇”,是想像的产物,梦里感觉它是真,醒来即知全是空,其目标不在于预见科学发展的可能性。然而他是学习自然科学的大学生,他的想像不乏科学的依据,因此他的某些科幻作品仍不失为杰出的科学预言。
  《时间机器》(The Time Machine,1895)是威尔斯最早获得成功的一本科幻小说,也是他最出色的作品之一。这部小说“可被当作暴虐的工业化对阶级冲突作用的预言来读,而在19世纪,这种冲突已经是社会问题的火药筒”。小说展现了一幅未来世界的可怕图画。故事中的时间旅行者发明了一种飞行机器,能纵横驰骋于过去及未来的世界里。于是这个人乘上时间机器飞行到八十万年以后即公元802701年的世界去。在这个世界上人类已分化为两种怪物,柔弱娇小的称作埃洛伊,住在颓败的宫殿中,过着幽闲优雅的生活,由于长期不劳而获而引起体力、智力的萎缩。但是,一到晚上,埃洛伊们便惶惶然挤成一团,因为居住在地下的猿猴样怪物——粗野怪戾的莫洛克每到月黑风高的夜晚便要出来捕食他们。莫洛克生活在黑暗的地下世界,在机器工场里从事劳动,养肥埃洛伊作为他们的食物。这就是威尔斯笔下八十万年以后劳动者与剥削者之间的关系。那位时空旅行者接着又往前飞行到几百万年以后,那时的世界已经一片荒芜,人类已经灭绝,海滩上只有白色的蝴蝶和巨大的螃蟹在乱纷纷地飞舞爬行。威尔斯通过那位时间旅行者之口明确地解释了作品的寓意:以前的剥削者经过千万年以后已退化堕落为脆弱的生物,丧失了劳动和自卫的能力;被驱赶入地下的劳动者变得十分野蛮,他们向以前的主人施行报复。威尔斯用当时别的作家描绘伦敦贫民区穷人的语汇描写莫洛克,暗示劳动者对剥削者的仇恨。在这部小说里,作者使“19世纪阶级斗争和人类进化相结合”,用幻想和寓言的方式预示劳动者和剥削者冲突加剧所可能造成的后果。
  威尔斯的科幻小说对于现代武器的预言尤其醒目。《星际战争》(The War of the Worlds,1898)描写火星人入侵地球触目惊心的情况。火星人比地球人更为发达,状似章鱼,体大如熊,他们的武器能发射出热线和黑烟。热线过处留下死亡与毁灭,黑烟起处城市顿成废墟。地球上的枪炮炸药对他们都无济于事,一艘英国装甲战舰虽然与他们英勇奋战,结果还是化为一团火焰。火星人没有生殖器官,以分裂繁殖的方式繁衍后代。他们不饮不食,也不会消化,靠把捕获的地球人的血液直接注入血管而生存。正当他们所向披靡,即将把伦敦夷为平地的时候,他们却不战自败。原来他们对地球上的病菌没有免疫能力,因而一批一批地死去。星球大战、死光武器等等都是现代科幻小说和电影的常见题材。威尔斯的“热线”与后来发现的激光相似,他的“黑烟”也与后来用于战争的毒瓦斯相当;小说所描写的大规模杀戮场面也终于在两次世界大战中变为现实。在他的短篇科幻小说《陆战铁甲》里,威尔斯预言了装甲坦克在战争中的运用。后来他曾长期打官司,声称是他“发明”了坦克,因此应当获得专利税。在《大空战》(The War inthe Air,1908)中,他预见到飞机将用于战争。在《获得自由的世界》(The World Set Free,1914)中,他成了“原子弹”一词的发明者,他所描写的原子弹爆炸情景与后来的实际情形十分相似。
  《莫罗博士岛》(The island of Dr.Moreau,1896)反映了作者作为专修过生物的大学生的特长。在这部小说里,莫罗博士发现,对动物施行外科手术,对动物的肢体进行移植,对动物的大脑进行改造,就可以制作出一种半人半兽、会说会读,也能从事一些劳动的兽人,从而使动物通过人工方法演变为人类。威尔斯利用他的生物学知识,从人们见多不怪的皮肤移植说到骨头移植,逐步让读者相信莫罗实验的科学性和可能性,从而使读者相信在那遥远的荒岛上确实存在过一群奇形怪状的兽人。按照作者的推导模式,现代读者不兔会联想到后来20世纪科学的一些重要发现,如基因工程、“克隆”等。在其他的科学领域,威尔斯的一些预言也变成了现实。如在《昏睡百年》(When the Sleeper wakes,1899)中,他幻想一种社会,在那里,印刷图书被与我们现在普遍使用的录像带类似的媒介所取代。在威尔斯的乌托邦小说里,“生态学”一词频繁出现,多年以后,这一概念才成为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1901年,威尔斯发表了《月球上的第一批人》(The First Men in the Moon),描述两个地球人驾驶飞行球体登上月球后受到月球人追捕的惊险遭遇,再次表现作者天马行空般的丰富想像力。作者对于月球表面奇幻景色的描写与半个多世纪后人类真正登上月球时发回的彩色照片也不无相似之处。站在20世纪之末,重温这位多产作家在上世纪末本世纪初的种种预言,回首这些预言在这个世纪的一件件辉煌成就里变为现实,反思这些预言所蕴含的对某些重大问题的深刻思索,一种令人瞠目的惊奇感油然而生——对人类的智慧,对即将过去的20世纪,也对这位声称不想预言什么的杰出的预言家。
  1939年,威尔斯七十三岁了。在一次招待会上,他的好友欧内斯特·巴克爵士发现威尔斯独自坐在一旁,便走上前去与他寒暄,问他近来干些什么。他回答说在给自己写墓志铭,一句很短的墓志铭:“上帝将要毁灭人类——我警告过你们。”这句略带玩笑色彩的墓志铭恰好深刻地反映了他对人类未来、科学未来的关注和担忧,也表明他的科幻小说具有“警示”灾难的意义。
  阅读威尔斯的科幻作品,人们不难发现,他与法国科幻小说家凡尔纳还有一点重要差异。两人的着眼点颇为不同。凡尔纳赞扬科学技术方面的重大发现与发明,用瑰丽的色彩描绘了科学发明的巨大威力与贡献。威尔斯在肯定科学技术发明积极意义的同时,还利用科学幻想的形式暴露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谴责不合理的社会制度下种种黑暗与丑恶现象,抨击帝国主义战争和殖民主义掠夺的残酷性。这一点在前面提到的《时间机器》和《星际战争》里就有所反映。列宁曾将伦敦贫富悬殊的两个阶级称作“两个国家”,而威尔斯则从进化论的角度对这一观点进行了极端的表述。在他的《时间机器》一书中,由于长期的阶级分化,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竟然进化成了两类截然不同的生物,相互之间不可理喻,充满仇杀。在《星际战争》中,威尔斯将火星人入侵与殖民行径相比较,揭示了二者等量齐现的残酷无情:“不要忙着谴责火星人心黑手毒,还是先回想一下我们人类曾干过多少伤天害理、灭绝生灵的勾当,我们不仅灭绝了一些动物,如欧洲野牛和渡渡鸟,而且也灭绝过低级的人类种族。塔斯玛尼亚人尽管具有人类的一切特征,还是在欧洲移民发动的历时五十年的种族灭绝战争中被屠杀得一个不剩。我们自己残酷无情,又怎么能责怪火星人争雄斗勇呢?”
  有人称威尔斯是达尔文和柏拉图的结合体,柏拉图的理想国思想形成其科幻作品的社会伦理意义,而达尔文的进化观点则是其科学现的出发点,这不无道理。不过在威尔斯的科幻作品中,对人类未来和科学未来的关注是交织在一起的。在《星际战争》一书中,作者也表明了这样一种担心:认为人类也有可能进化成火星人的形象,因为人类使用大脑和手的机会最多,脑袋会发达膨胀,每个手指也会长长,形似章鱼。而由于机器人的广泛运用,交通工具的发达,人类的腿脚也有完全退化的危险。这种前景不兔触目惊心,然而在这种景象的描画里却蕴含着一种象征性的警示:科学发展有其副作用,人类的特征可能遭到扭曲。
  威尔斯以他丰富的想像向读者展现出科学技术发展的远景。科学技术如能掌握在社会手里为大众谋福利,它的前景当然是可喜的。但是,威尔斯清楚地意识到,科学技术一旦落到谋取权力私利、毫无道德顾忌的人手里,就会产生灾难性的后果。《莫罗博士岛》反映了作者的这种·比虑。莫罗博士制造出一批批的兽人,又制定了严厉的法律强迫他们服从。但是他还是以悲惨的失败而告终,自己也死于怪兽的利爪之下,他制作的兽人也都回归到兽性状态中去了。作者通过小说人物之口说,这座孤岛上野蛮惨杀的景象“正是一幅人生的缩影”,表明了作者对资本主义生活现实的看法。小说也表明,在一个失去人性和理性的世界里,科学的成果非但不能造福人类,反而可能危害社会。这一点也反映在威尔斯另一本广泛流传的幻想作品《隐身人》(The Invisible Man,1897)中。在这本小说中,一个穷困的教师怀着巨大的狂热进行试验,发明了一种隐身术,使自己咸为凌驾于社会之上的“超人”,对他人实行恐怖统治。最后,他在众人和社会的反对和追逐中丧生。小说既说明了充满敌视的社会环境和自私自利的动机可以使一个有才华的科学家走上堕落和毁灭的道路,也反映了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某些科学发明可能被用于自私和罪恶的目的。
  世界已经进入信息时代,电脑及互联网等技术的开发运用拓宽了人们获取科学技术知识的渠道,某些高技术产品及其应用工艺不再神秘莫测,这是一件可喜的事情。但是我们也不能忘记威尔斯的“警告”,也要看到科学技术具有负面作用。核武器、生化武器给人类的生存带来巨大威胁。在新闻媒体上看到恐怖活动的报道,人们不免要设想,假如某个个人或团体掌握了某些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或者有关制造技术,并将其用于自私和罪恶的目的,那末,出现威尔斯墓志铭所说的情景似乎不是不可能的。可见在发展科学技术的同时,需要把人文科学的发展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因此,《威尔斯科幻小说全集》中译本得以在20世纪末问世确是件意义深远的事情。
  1998年11月于上海外国语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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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赫伯特·乔治·威尔斯(Herbert G.W)于日出生于英国肯特郡的小城市布朗姆雷(现在的伦敦西区小镇)。威尔斯的父母开有一家小商店,但不是十分景气,因此父母希望威尔斯将来能够进入中产阶级。少年时代的威尔斯是一个狂热的读书迷,长大后曾进入科学师范学校攻读生物学,老师赫胥黎是众所周知的“科学进化论”的强烈鼓吹者;后来威尔斯又进入一家新闻学院,毕业后成为记者,专门撰写有关科学方面的文章,并写过许多非小说类的科幻文章。在威尔斯的早期作品中比较注重进化论,十分重视人与一些奇异生物之间的斗争,同时充满了对现实社会中的伪善和不公平的痛恨,并具有很强的幻想性,为后来的科幻创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895年威尔斯相信自己的写作能力已经开始成熟,于是创作出版了中篇科幻小说《时间机器》。这是威尔斯最为成功的一部科幻作品,并使他一举成名。
  《时间机器》运用了某种近乎恐怖的手法和错综复杂的情节,展示了一个震撼人心的感人故事。时间旅行家是对科学有所藐视的威尔斯式的英雄(凡尔纳式的英雄比较推崇科学技术),具有极强的能力,却无法改变现实。整个作品给人以某种荒凉的感觉。
  后来威尔斯一发不可收拾,相继创作了《摩若博士岛》(1896)、《隐身人》(1897)、《世界之间的战争》(1898,又译《大战火星人》)、《首先登上月球的人们》(1901)、《神食》(1904)等众多科幻作品。
  在威尔斯编选的一部作品自选集中,收入了上述这些作品。威尔斯一生著述了 120部各类作品,除了科幻小说之外,还有纯学术作品及纯小说等。
  威尔斯不仅是一名著名作家,而且还是一名具有良知的著名社会活动家。他曾与英国著名文学家乔治·萧伯纳相识并结为密友,经萧伯纳介绍威尔斯加入了以萧伯纳为首的“费边社”。“费边社”是一种具有改良的社会主义思想的群众团体,他们反对武力,希望依靠经济和政治的方式从资本主义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开始威尔斯积极参与“费边社”的活动,后来与萧伯纳发生分歧,退出了“费边社”。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威尔斯参与了国联活动,并前往各国访问,他的采访文章常常引起世界性的轰动。
  威尔斯的科幻作品改变了凡尔纳科幻小说的乐观主义倾向,重新拾回了英国文学中那种对前途的忧虑和不安;但由于威尔斯的个性中存在着某种仁慈的气质,因此在其悲观的作品中总是伴有希望的闪光,而且大部分作品结尾还是乐观的。
  威尔斯在创作时运用了当时的先进科学技术,特别是现代物理学和现代生物学;但他又不拘泥于这些学科,不受这些科学理论的局限。威尔斯所关注的不仅仅是科学的进步,而且还有科学进步给人们所带来的美好或不良后果。
  此外,威尔斯还从自己的创作实践中可以证明科幻能够引入大场面。
  当然威尔斯也有其不足之处,他无法摆脱其阶级局限性,虽然能够看到前途的悲剧性命运,却感到束手无策,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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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年医生开普,住在山顶上的一幢房子里,致力于他的研究论文。傍晚,贝道克大街上传来几声枪响,他大吃一惊,放下笔,走到窗边向山下望去。一个小矮个正飞快地跑进河边的树林,而“快乐的板球手”旅馆门口则围了一群人。再向远处看,码头和停泊在港口的船上有一些闪烁的灯火,并没有什么异常情况。看了一会儿,他又回到桌边干自己的事去了。
  大约一小时以后,前门的铃响了。他听到佣人去开门,可是等了好长时间也没有人进来。他问佣人是不是有人来送信,佣人说不是,可能是野孩子按的铃。开普又继续埋头工作。
  深夜两点多了,开普写完论文,上楼准备进卧室睡觉。到了房门口,他发现门把手上有血迹,他马上走进房间,一眼看到床铺的一角也有一滩血,床铺的另一头陷下去一些,好像有人刚坐过似的。他心里有点害怕,但并没有惊慌失措,他又看了看周围,没有发现别的什么东西。
  突然,他听到盥洗室有人走路的声音,就壮着胆子走进去。他看到有一卷染上血迹的绷带悬挂在空中,绷带包扎得很好,可是中间是空的,什么也没有。这可把他吓了一跳,他伸出手,想抓住那卷绷带,可是他的手被一把抓住,一个声音靠在他耳边说:“开普,别动,我是格里芬。”
  格里芬!他不是开普医学院的同学吗?开普惊愕得睁大了眼睛。
  “别慌,我是个隐身人。我不想伤害你,只想请你帮个忙。”
  那声音又说。
  “那我们坐下说吧,你是用什么魔法隐身的?”开普回到卧室,倒了一杯酒,杯子被一股无形的力量从他手里拿走,悬在空中,然后一只藤椅的坐垫陷下去半厘米多,酒杯倾斜了一下,杯里的酒就干了。隐身人开始叙述他的故事。
  “大学毕业以后,我到了切西尔斯多,对光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发现了一个关于色素和折射的基本原理,由这个原理引导出一个方法,可以根据需要把某种固体或液体物质的折射率降低到和空气一样,而且除了改变颜色以外,不必改变物质的其他性质。这样,一个物体既不吸收光线又不反射或折射光线,所以它本身就看不见了。这个发现对我研究工作的进展,有十分巨大的意义。我可以使一个动物透明,使它看不见;我自己也可以隐身。我想到隐身术对一个人的意义,它意味着神秘、自由、权力。
  “我租了一间房子,在那里勤奋工作了3年,终于在生理学上有了一个新发现:人体的纤维和体内色素可以变成无色的,同时保持它原有的机能。我先用猫来做实验,大概花了三四个钟头,猫的身体隐没了。半夜里我被猫的叫声吵醒,想抓住它扔到窗外,可是看不见它,只好打开窗子乱赶一气。第二天早晨,我听到大街上有一群人在争论猫的叫声是从哪儿发出来的,估计那只猫是出去了。
  “没多久,我付不起房租了,房东要把我赶出去。我讨厌她气势汹汹的样子,就服用了去除血液颜色的药物,隐身起来,砸了她家的玻璃窗,带着3本工作笔记走了出来。
  “以后,我四处流浪,晚上睡在百货公司的服装堆里。
  “隐身人看来逍遥自在,可以到任何地方去,干任何事,但也有许多不利:我不能穿衣服,否则就失去隐身的条件;我不能吃东西,因为吃了饭如果没有消化,就会显露出消化道的阴影;下雨、下雪会使我成为一个水淋淋的人的轮廓;就是身上落一层煤烟和灰尘,外形也会显露出来。”
  “可是你纱布上的血为什么是红色的?”开普问。
  “那是因为血凝固后又会变成红色。”隐身人说。
  开普点点头,表示理解。隐身人继续说他的经历。
  “冬天来临了,望着窗外的漫天飞雪,我越想越失望。隐身术可以令我获得想要的许多东西,但却不能过人的正常生活,爱情、地位更与我无缘,所以我决定恢复人的正常生活。
  我计划到伊滨去隐居,研究一种还原的方法,就雇佣流浪汉马弗尔当脚夫,可这混蛋偷了我的书和钱逃跑了。”
  “是不是那个从‘快乐的板球手’旅馆里逃出来的人?”
  “就是他!他还开枪射伤了我。”隐身人愤愤地说。
  “那你需要我干什么?”开普问。
  隐身人说他希望和开普合作,除了研制成一种复原方法以外,还要利用隐身的方法建立一个恐怖王国,对它进行统治”隐身人得意洋洋地描绘出一幅理想的蓝图。
  开普听了不禁毛骨悚然,他的同学已经疯狂了,他是无力说服他的。
  第二天,接到开普报告的艾荻上校带人包围了小房子,想制服隐身人,可隐身人已经逃走了。
  几天以后,开普收到隐身人的一封信,信上说,他要报复开普,没有开其他一样能建立恐怖王国。
  开普一方面派人给艾荻上校送信,另一方面命令仆人把家里的门窗都关了起来,他自己则一直站在窗后观察院子里的动静。
  下午,楼下响起一阵猛烈的撞击声,开普走进厨房一看,一把斧头正向窗框上砍去,同时,传来隐身人的声音:“开普,别指望有人会来救你。你送出去的信已被我撕了,送信的人也去见上帝了。你还是乖乖地等死吧。”
  开普连忙跑上楼去,一路上关闭了所有的门,跑进卧室,他听到楼梯上已传来了脚步声。他急中生智,砸碎了镜子的玻璃,用布将碎玻璃包起来,然后从盥洗室的窗口爬下去。
  开普穿过灌木丛,向马路奔去。他回头看到身后不远的地方,草丛倾倒,灌木摇动,知道隐身人追来了,吓得脸色刷白,脚下跑得更快了。
  跑上马路,开普把布包里的碎玻璃一点点撒在地上。身后传来“哎哟”一声,隐身人踩上碎玻璃了。可他仍不罢休,在后面紧追不舍,地上有了一滴滴细小的血珠。
  开普听到隐身人的脚步声又近了,便大喊一声:“隐身人来了!”这下四面八方的人都拥过来,筑成一道人墙还没等开普喘口气,他的下巴上就重重地挨了一拳,接着两只手扼住了他的喉咙。开普用力翻身,挣脱出来,反手抓住隐身人的胳膊肘。
  追上来的人群见开普与一件看不见的东西扭作一团,最终又制服了那东西,就蜂拥而至,对地上拳打脚踢。地上传来一阵“饶命、饶命”的喊声,最后只剩下微弱的喘息声了。
  “别打了,他受伤了。”开普大喊。
  人们停住了手,可是隐身人的心脏已停止了跳动。
  不一会儿,从他的手、脚开始,沿着四肢扩展到躯体,整个人显露出来。这个神秘又令人恐怖的隐身人,原来是个三十多岁的年轻人,赤裸的身上都是伤,一双惊恐的眼睛睁得大大的。
  至于隐身人被盗去的3本笔记,据说至今仍没有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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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蛋——1
  一年前在七日导街附近还有一家看上去非常胜的小店,招牌上写着“C·凯伍,博物学家与古董经销商”的字样,经过风吹雨打字都已经发黄了。橱窗里陈列着一些稀奇古怪五花八门的东西,有象牙,一副不全的象棋、念珠和武器,一盒眼珠,两个老虎头骨,一个人头骨,几个被虫蛀的猴子标本(其中有一个拿着一盏灯),一个老式的箱子。一只长满蛆的鸵鸟蛋,一些钓鱼用具,还有一个脏兮兮的空玻璃鱼缸。在这个故事发生的时候那儿还有一大块水晶,加工成鸡蛋的形状,表面被打磨得闪闪发光。橱窗外站着的那两个人就在看这个水晶蛋,其中一个又高又瘦,是个牧师,另一个是个长着黑胡子的年轻人,面色黝黑,穿着倒并不引人注目。这个面色黝黑的年轻人说话时手势很多,似乎是在急于说服他的同伴买下这个东西。正在这时凯伍先生走了进来,吃茶点时路上的面包屑和奶油还在他的胡子上晃悠着。当他看到这两个人和他们正在观察的目标时,他的脸色沉了下来。他不安地朝身后瞅了一眼,然后轻轻地把门关上了。他是个小个子老人,脸色苍白,两只蓝眼睛出奇的水灵:他头发灰白,脏兮兮的,身上穿着一件破旧的蓝色礼服大衣,头上戴着一项旧绸帽,脚上穿着一双后跟被磨掉了许多的拖鞋。那两个人谈话的时候他就一直盯着他们看。那个牧师把手伸进裤兜里,掏出一把钱看了看,开心地咧开嘴笑了。当他们来到店里面时,凯伍先生似乎更加难受了。
  牧师没说什么客气话,直接问这只水晶蛋卖多少钱。凯伍先生紧张地朝通向阳台的门那边看了一眼,然后说卖五英镑。牧师向他的同伴以及凯伍先生报怨说这个价格太高了——这确实比凯伍先生当时进这个货时的定价高出许多。然后他们就开始讨价还价了。凯伍先生走到门边,拉开门。“我就卖五英镑了,”他说,似乎他嫌这种毫无意义的争执太麻烦,想就此打住。就在这时,一张女人脸的上半部出现在通往阳台的门的玻璃这帘上边,好奇地看着这两个顾客。“我就卖五英镑了,”凯伍先生用颤抖的声音说。
  那个面色黝黑的年轻人一直在一旁仔细地盯着凯伍先生看,一句话也没有说。这时他说话了。“给他五英镑好了,”他说。牧师看了他一眼,看看他是不是在开玩笑,当他再次把目光转向凯伍先生时,他发现凯伍先生的脸色苍白。“这太贵了,”牧师说,他把手伸进裤兜里,开始点钱了。他只有三十先令多一点,便向他的同伴求助,他们俩的关系看上去相当密切。这给了凯伍先生一个理清思绪的机会,他开始焦躁不安地解释说这块水晶实际上并不完全是来卖的。这自然让他的这两位顾客感到奇怪,便质问他为什么没有在开始还价之前就把这一点说清楚。凯伍先生变得稀里糊涂的了,但他还是不肯松口,说什么这块水晶今天下午不卖,什么已经有人来过说要买了。这俩人还以为他这样做是想把价格再抬高一点,便做出要走的样子。但就在这时,阳台的门开了,那个留着深色刘海,长着一双小眼睛的女人出现了。
  这个女人面容粗糙,体态肥胖,要比凯伍先生年轻得多,也比他要魁梧许多。她咬惯地走过来,脸涨得通红。“那块水晶是可以卖的,”她说。“五英镑是个不错的价钱。你居然不答应这位先生的条件,我不明白你在搞什么名堂,凯伍!”
  凯伍先生对她插进来一杠子感到极为恼怒,他从眼镜框上过气愤地看着她,声称他有权以自己的方式来管理他的生意,他说这话时倒不是十分理直气壮,随后他俩吵了起来。这两位顾客在一旁幸灾乐祸地看他们吵,不时地还帮凯伍夫人出点主意。凯伍先生被逼急了,他一口咬定说那天上午有人来问过这块水晶的事。他说得颠三倒四,让人无法相信,他急躁不安,痛苦不堪。但他仍然固执己见,就是不肯松口。还是那个年轻的东方人结束了这场争论。他提议说他们在两天之内再来一次,以给凯伍先生所说的那位顾客一个公平的机会。“到那时我们就一定得说定是五英镑了。”牧师说。凯伍太太替大夫向他们道了歉;她解释说他有时就是“有点怪”。这两位顾客离去之后,这两口子便开始毫无顾虑地讨论起这件事的来龙去脉了。
  凯伍太太和丈夫说起话来毫不留情。这个可怜的老头情绪激动,说话时嗓音都在颤抖,一会儿说什么已经有人想买这块水晶了,一会儿又说什么这块水晶实际上值十威尼,说来说去自己都糊涂了。“那你为什么只要五英镑呢?”他妻子问。“我想怎么样是我自己的事,不要你管!”凯伍先生说。
  凯伍先生有一个继女和继子和他往在一起,当天晚上在吃晚饭时又提起了这件事。他们谁都对凯伍先生的生意经不以为然,尤其是这回他们认为凯伍先生简直是愚蠢之极。
  “我想他这种事儿干了不止一次了,”他的继子说。这是个细胳膊细腿十八岁的蠢小子。
  “可他们出价五英镑呢!”他的继女说。她二十六岁,是个能言善辩的年轻女子。
  凯伍先生招架不住他们的狂轰滥炸,只能嘟嘟嚷嚷他说只有他才最清楚怎样管好自己的生意。他们把他从吃了一半的晚饭桌前赶走,让他去把店门关了。他耳根发热,恼怒的泪水在眼镜后打转。为什么把那块水晶在橱窗里放了那么长时间呢?真是愚蠢之极!他现在满脑子里想的都是这件事。有一会儿他都觉得这块水晶是卖定了。
  晚饭过后他的继子和继女打扮一新出去了,妻子上楼歇着去了,她一边喝着热糖水泡柠檬,一边想着那块水晶的买卖。凯伍先生来到店里,在那儿一直呆到很晚,表面上看他是在做金鱼缸里用的假山,但实际上却是在于一件不可告人的事情,具体是什么事我们以后再说。第二天凯伍夫人发现有人把水晶从橱窗里拿走了,放到了几本斜着放的二手书的后面。于是她又把它放到了一个显眼的位置。但她不想再为这事费脑伤神了,因为她头疼得厉害,无法再与凯伍先生争来吵去了。这天就这样挨了过去。凯伍先生比平时更加心不在焉了,而且他一反常态,显得焦躁不安。等到下午她妻子接习惯午睡时,他又把那块水晶从橱窗里拿走了。
  第二天凯伍先生要去给一所医院学校送星鲨供解剖之用。他走后凯伍太太的脑子又转到了那块水晶上,她在想怎样才能用这五英镑的意外之财花到点子上。她已经想好了准备用这笔钱给自己买一件绿绸上衣,去里士满旅游一趟。正在这时门铃响了,她赶紧跑到了店里。这位顾客是一名辅导学生准备考试的教师,他到这儿来是埋怨他们为什么没有把他们前一天订购的几种青蛙送过去。凯伍太太不赞成凯伍先生开办这项业务。这位先生来的时候气势汹汹的,但说起话来却彬彬有理,与凯伍太太说了几句话之后就走了。之后凯伍太太自然而然地把目光转向了橱窗,因为只有看到这块水晶她才觉得五英镑马上就要到手了,她的梦想才会实现。令她大吃一惊的是,水晶不翼而飞了!
  她到柜台上的那个抽屉后面去找,上次她就是在那儿找着的,结果没有。她赶紧在店里四下焦急地找了起来。
  当凯伍先生送完星鲨回来时已经是下午一点四十五了,他发现店里乱成一团,他妻子极其焦躁不安,正跪在柜台后面在他的那些动物标本里翻来翻去。她听到铃响知道是他回来了,便满脸怒容地从柜台里抬起头来,然后不分青红皂白他说他“把它藏起来了”。
  “把什么藏起来了?”凯伍先生问道。
  “那块水晶!”
  听到这句话凯伍先生显得非常惊奇,他连忙跑到橱窗前。“它不在这儿了吗?”他说。“天哪!它到哪儿去了?”
  就在这时凯伍先生的继子从里屋进到店里来了——他就比凯伍先生早回来一两分钟——他满嘴不干不净,骂骂咧咧的。他正在跟街上的一个二手家具经销商当学徒,但在家里吃饭。他发现饭还没有做好,自然感到不满了。
  但当他听说水晶不见了之后,就把吃饭的事给忘了,把一肚子怨气从母亲身上转移到了继父身上。当然他们首先想到的就是他把水晶藏了起来。但凯伍先生坚决说自己对水晶的下落一无所知,与此事毫无关联。最后他被逼急了,把妻子和继子先后写了一通,说他们把水晶藏了起来,目的是想私自把它给卖了。于是双方开始了一场激烈的唇枪舌战,结果凯伍太太方寸大乱,一会儿是歇斯底里,一会儿是怒气冲天,还搞得继子下午去家具店上班迟到了半个小时。凯伍先生躲到店里,以避开情绪激动的妻子。
  晚上在继女的主持下他们又重提此事,这回少了许多火药味,是在一种慎重的气氛下进行的。晚饭吃得很不愉快。最后又造成了一种令人不快的局面。凯伍先生最后烦得再也受不了了,他猛地把前门“咣”的一摔,愤然而去。剩下的人乘着他不在的时候好好把他给数落了一番,然后上上下下把整幢房子都仔仔细细搜索了一遍,希望能找到那块水晶。
  第二天那两位顾客又来了。凯伍太太接待他们的时候几乎都要哭了出来。他们这才知道简直没有人能够想像她在和凯伍先生结婚以来的日子里受了多少委屈。她还断章取义地讲述了水晶失踪的情况。牧师和那个东方人默默地相视而笑,说这确实十分离奇。当他们发觉凯伍太太似乎要把她的生平经历都讲给他们听时,他们便离去了。而凯伍太太仍存有一丝希望,请牧师把地址留下来,以便能够通知他——如果她能从凯伍嘴里套出些什么话的话。于是他们便把地址留了下来,但后来显然地址又不知扔哪儿去了。凯伍太太现在根本记不得这码事了。
  当天晚上凯伍夫妇似乎都没劲再吵了。凯伍先生下午出去过了,他现在独自一人吃着晚饭;黯然神伤,这与前几天那种闹哄哄的场面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有一段时间凯伍家的气氛很紧张,但水晶一直没有出现,也没有顾客登门。
  现在我们也没必要对此事遮遮掩掩了,必须承认凯伍先生撒了谎。他完全清楚水晶在什么地方。它在威斯特伯恩大街上圣·凯瑟琳医院的助理示教讲师杰克比·威斯先生的房内。它就在餐具柜上,一部分用黑色的天鹅绒盖着,就在一个美国威士忌开瓶器旁边。这个故事的细节就是从威斯先生身上引出来的。凯伍先生把水晶装到盛星鲨的袋子里带到了医院,他极力劝说这位年轻的研究人员替他保管好这块水晶。威斯先生开始时还有,在半信半疑的。他同凯伍先生的关系有点特别。他对。隆格古怪的人有一种好感,他曾不止一次邀请过这位老人到他房间里抽烟喝酒,听他调侃对生活有趣的看法,尤其是对他自己妻子的看法。威斯先生也碰到过凯伍太太几次,那都是在凯伍先生不在店里没法来应酬他的时候。他知道凯伍先生经常横遭干涉,考虑再三之后他决定给这块水晶一个藏身之地。凯伍先生许诺说他以后有机会再向他详细解释他为什么对这块水晶情有独钟,但他毫不含糊他说他在水晶里看到过幻影。当天晚上他就来拜访威斯先生了。
  他讲了一个曲折复杂的故事。他说这块水晶是他在一个强制拍卖会上和其他一些零散物品一起买来的,拍卖的是一个古玩商的财产。他并不知道这块水晶值多少钱,于是只标了十先令的价格。这块水晶以这个价格在他手里呆了几个月。在他想“降价”的时候他发现了一个奇怪的事情。
  那时他的健康状况很差(必须记住,他的身体状况就一直在恶化)。他的妻子和继子继女对他不闻不问,甚至是有意虐待,这让他感到无比难过。他妻子爱慕虚荣,出手阔绰,冷酷无情,并且越来越爱偷偷地喝上一杯。他的继女吝啬小气,横行霸道。继子十分讨厌他,而且只要一有机会就表现出来。生意上的事又压得他喘不过气来,所以威斯先生认为他恐怕偶尔也会放纵自己一把。他从小就不缺衣少食,又受过良好的教育,因此这搞得他一连几个星期都受着忧郁和失眠的折磨。他害怕打扰家里人,因此当他难受得受不了时,他就会从妻子身边悄悄地溜走,在他家附近四处游荡。在一个八月底的凌晨三点,他不知怎的就转到了店里来。
  除了一个地方之外,这个肮脏的小店里一片漆黑,他看见那里有奇特的光在闪。他走近一看,发现原来是那个水晶蛋在闪闪发光,它在朝着橱窗的那个柜台的角上放着。一束徽光透过窗权的缝隙射到那块水晶上,似乎要充满整个水晶的内部。
  凯伍先生在年轻的时候学过光学,他发现这种现象不符合光学原理。他知道光线进入水晶经过折射之后会在其内部形成一个焦点,但这种漫射原理与他现在亲眼所见的现象并不一致。他又往前凑了一下,里里外外左左右右把水晶看了一遍,探究科学的好奇心一下子复活了,就是因为有这种好奇心他才选择了这么一个职业。他惊奇地发现水晶蛋里的光线并不稳定,而是在蛋内的物质里扭动着。似乎水晶是空心的,里面充满着发光的气体。他围绕着水晶转来转去,从不同的角度来观察它。突然他发现他站到了水晶和光线之间。但水晶仍在闪闪发光。他感到万分惊奇,于是便把它从那束淡光线下拿走,拿到后里最暗的地方。它仍然熠熠生辉,三四分钟后光线才慢慢减弱直至消失了。他又把它拿到微弱的自然光下,几乎立即它又开始发光了。
  至少目前威斯先生可以证实凯伍先生讲的这个离奇的故事。他自己也曾好几次把这块水晶拿到光线下(光线的直径必须低于一毫米)。在完全没有光线的状态下,譬如说在被天鹅绒裹起来的情况下,这块水晶的确看起来微微发光)但它发的光似乎有点特别,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看得见。就哈宾格先生而言(他的名字对与巴斯德研究所有联系的科学书籍读者都很熟悉),他连一点光都看不见。威斯先生对此的欣赏能力比凯伍先生要强出许多。即便是对凯伍先生本人而言,这个本额也有很大的差别:只有在他极度虚弱和疲劳的时候才能看得特别清楚。
  从一开始水晶里的光就让凯位先生莫名其妙地着了迷。这就说明他灵魂孤独,这比写一本伤感的书还能说明他灵魂深处是多么孤独。他从来没有向任何人说起过他观察到的这些奇怪现象。他似乎一直生活在一种别人都很怨恨他的气氛之中,似乎只要他一承认有什么高兴的事,他就得冒着失去这种快乐的危险。他发现随着黎明的到来,没射的光线量不断增多,水晶不再发光了。有一段时间,他发现水晶里什么都没了,只有晚上的时候在店里黑暗的角落里才能看到里面有点什么东西。
  但他想到了一个办法,他把一块旧的天鹅绒布(他是用它来垫在搜集的矿石下做为背景装饰的)对折一下,盖在头上和手上,这样即使是白天他也可以看到水晶内部光线的运动情况了。他非常小心谨慎,惟恐被妻子发现了,他只在下午赴她在楼上午睡的时候才这样看看水晶,再想看的话就只能躲藏到柜台下的空处了。一天他把水晶拿在手里转着,突然发现了什么东西。这个东西来去如闪光,但给他的印象是这东西让他看到了一大片奇怪的田园风光。他又把水晶转着看来看去,当光线减弱时,他确实又一次看到了同样的景象。
  从这一点凯伍先生又发现了不少怪事,——说起来也没什么意思,这里也没这个必要,只须把结果说一下就行了:当把这块水晶放到与光线方向呈137度的位置时,就会看见水晶里面有一大片奇特的田园风光。这一点也不像是在梦里看到的那些东西:它给人的印象是这一切完全就是真的,光线越好看起来就越是真实。这个景象还在不停地变来变去:也就是说,里面有一些物体在慢慢地有条不紊地运动着,就跟真实的物体一样,而且当光线和视线变化时,景象也随之而变化。这就跟看万花筒一样,你把它转一下,看到的图案就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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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蛋——2
威斯先生向我保证说凯伍先生的说法极其详尽,根本没有幻觉才有的那种情感因素在里头。但必须记住的是,尽管威斯先生也曾试过想看看在水晶发出的微光里的那种同凯伍先生看到的景象同样清楚的景象,他一次也没有成功过。这两人对这件享的印象深浅不一,差别很大,因此完全可以理解在凯伍先生看来是一片景象的东西对威斯先生不过是一团模糊不清的东西而已。
  据凯伍先生说,这片景象总是一片广阔的平原,而他似乎老是在从很高的地方往下看,仿佛是从塔顶或是杆子顶端往下看。平原的东西边界远远的,是由发红的悬崖构成的,这些悬崖叫他想起了他以前在哪幅画里看到过的那些悬崖,但那幅画画的是什么他就记不清了。悬崖呈南北走向——他能在夜晚根据星星判断方位——连绵不绝,一直延伸到远方才连在一起,最后消失在雾中。他离东边的悬崖近一些。他第一次看到这个景象的时候,太阳正从悬崖上方升起。有一大群东西在飞来飞去,在阳光的映衬下显得发黑,在悬崖的映衬下显得发白,凯伍先生认为这是一群岛。他下方是一大片房子,他似乎是在马瞰这些房子。当这些房子延伸到这片景象模糊不清的边缘时就看不清楚了。在一条宽阔闪亮的运河边还有各种各样奇形怪状的树木,这些树呈现出一种深苔薄绿色和赏心悦目的灰色。有一些色彩艳丽的庞然大物从画面上飞过。但凯伍先生第一次看到这些情景时它们一闪就过去了。他的手在颤抖,头在晃动,这个景象来来去去,变得越来越模糊不清了。开始时他还搞不清楚那幅景象在什么方向上,他只有资很大的劲才能找到地方。
  他第二次清楚地看到那个景象是在一星期之后,在这期间没发生什么事,他只是又看到了几眼,这倒把他的好奇心激了起来,同时还取得了一些有益的经验。这一次他看到的是峡谷底下的景象。这个景色与以前不同,但他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感觉他是在同一个地方观察这个奇怪的世界,尽管他在从不同的方向上看。他后来所观察到的现象证实这种感觉是完全正确的。那幢巨大建筑物(他以前曾从高处看到过这幢建筑物的房顶)的正面很长,正从画面中消失。他认出了那个房顶。在这幢建筑物的正前方有一个宽阔的平台,平台中间每隔一段距离就有一个粗大漂亮的杆子,上面挂着一些闪闪发光的小东西,反射着落日的余晖。这些小玩意儿有什么用他起先一直搞不清楚,直到后来有一次他给威斯先生说起这事来的时候才明白过来。平台下是一片郁郁葱葱的植被,再那边有一片宽阔的草坪,有几例民大的动物在上面歇息着。这些动物形状像甲虫,但要比甲虫大得多。草坪那边又有一条用粉红色石头砌成的小道,装饰得富丽堂皇。与小道相连着的是一大片像镜子一样平坦的水域,四周长着茂密的红色野草,水从峡谷中流过,正好与远处的悬崖平行。天空中似乎到处都有鸟儿在潇洒地飞来飞去,运河对面有许多的金碧辉煌的房子,坐落在一片像苔其一样的长满地农的树丛中,房子的金属凸线和窗花格发着光。突然间有什么东西不停地在画面中扑闪扑闪的,像是一把镶有珠宝的扇子在招来摇去或是像翅膀在扑腾。一张脸,更准确池说是一张长着一双大眼睛的脸的上半部凑到他脸前,好像是在水晶的那一边。这双艰睛可是千真万确的,凯伍先生吓了一跳,同时也感到好生奇怪,他不禁把头收回来去看水晶的那一面。他看水晶入了迷,惊奇地发现自己一人待在小店里,店里又冷又黑,充满着他熟悉的甲醇和霉烂味。就在他环顾四周的当儿,水晶发出的光渐渐变弱最后消失了。
  这就是凯伍先生开始时总的印象。故事就是这么直来直去的,非常详细,这倒让人感到奇怪。从一开始,当他头一回感觉到峡谷闪过时,他的想像力使莫名其妙地受到了影响。当他开始琢磨他看到的景象的细节时,他的好奇心达到了狂热的地步。他做起事来心不在焉,激动异常,整天想的就是什么时候能再去看看那块水晶。在他头一次看到那个峡谷的几个星期之后那两位顾客就来了,他们讨价还价得很厉害,出价之高令他激动,差一点就让他们给买走了,这些事我已经说过了。
  尽管这是凯伍先生的秘密,它不过是个奇事而已,只能是偷偷摸摸地来看一看,就像是一个孩子眼巴巴地望着一个禁止人随便入内的花园一样。但作为一名年轻的科学工作者,威斯先生的思维特别清晰连贯。他一听到这块水晶的故事后,便先睹为快,亲眼看到了水晶发出的激光,他发现凯伍先生的话确实没错,然后他就进一步系统地来思考这事了。凯伍先生简直按捺不住来看一看他发现的这块奇妙之境的迫切心情,他每天晚上都过来,从八点半一直待到十点半,有时白夫威斯先生不在的时候他也来。星期六下午他也过来。一开始威斯先生就记了不少笔记,多亏他采用了科学方法,他们才搞清楚了进入水晶的光线的方向与他们看到的景象方位之间的关系。他把水晶放到一个只开了一个小孔的盒子里,使得光线只能从小孔射入,并且用黑色的棉布窗帘换掉了他的米黄色窗帘,这样他就可以看得更清楚了,一会儿的功夫他们便可以从任何方向上来观察峡谷了。
  作了这么多铺垫之后,我们可以来简单他说一说水晶里那个虚幻的世界了。每次凯伍先生只是观察,他的工作方法就是观察水晶,然后报告他都看到了些什么,而威斯先生(当他还是学科学的学生时就已经学会了在黑暗中作笔记的技巧)则把他的报告作一简单的记录。当水晶的光线消失后,他便把它放进金子里放好,然后打开了电灯。威斯先生提问题,并提出一些看法来解决难点问题。再没有什么事这么虚幻但同时又这么真实了。
  凯伍先生的注意力很快就转向了他以前每次都看到的那些许多像鸟一样的动物。他很快就纠正了第一次的印象,他认为这些动物可能是一种昼行性的编幅。可不知怎么地他又觉得它们可能是小天使。它们的头是圆的特别像人头。他第二次看的时候看到了其中一只的眼睛这把他给吓坏了。它们长有宽大的银白色翅膀,但不天羽毛的,而是像刚刚宰的鱼一样发着光。颜色也跟刚宰的鱼一样微妙,这些翅膀不是长在鸟或缩编的翅膀所在处,而是从体内长出的环形翅脉支撑着(用长着弯曲翅脉的蝴蝶翅膀来形容它似乎最为恰当)。凯伍先生对威斯先生就是这么说的。这些动物体形不大,紧接着嘴下长有两束能够卷缠抓东西的器官,像是长长的触角。尽管威斯先生觉得这不可思议,但后来他不得不相信就是这些动物拥有那些像人居住的漂亮房子和那个美丽的花园,就是这个花园才使得那个宽阔的峡谷显得如此迷人。凯伍先生发现那些房子和别的建筑物都没有门,但有宽大的环形窗随便开着,那些动物可以从这些窗子进进出出。它们先用触角着地,把翅膀收成几乎只有一根树枝那么小的一团,然后跳进房子里。混杂于它们之间的还有许多长着稍小翅膀的动物,像是巨型精蜒、浓子和会飞的甲虫,颜色鲜艳的巨型甲虫懒洋洋地在草地上爬来爬去。在小道和平台上还可以看见有不少头很大的动物,看上去有点像那些翅膀稍大的动物,但它们没有长翅膀,而是在用像手一样的触角不停地蹦跳着。刚才已经提到过,近处那片建筑物的平台上有不少杆子,杆子上挂着一些闪亮的玩意儿。在一个特别晴朗的日子,凯伍先生盯着一根杆子仔细看了好一会儿,然后他突然明白过来那些闪亮的玩意儿同手头里他正看着的水晶其实一模一样。他又仔细地观察了一遍,发现背景中的二十根杆子上挂的都是同样的东西。那些稍大一些的飞物偶尔会落到杆子上,把翅膀收起来,把一些触角缠到杆子上,然后盯着挂在上面的水晶看一会儿,有时竟长达十五分钟。在威斯先生的建议下,他们又做了一系列的观察,这使得他们两人都相信,就这个虚幻的世界而言,他们正盯着往里看的这块水晶实际上是在平台最那头的杆子的顶端上,而且至少曾有一次这个世界里的某个居民在凯伍先生正在观察的时候朝他脸上看了一看。这个怪事大致就是这样,除非我们认为这一切全是凯伍先生夫才地捏造出来的,那么我们就不得不相信以下两点:要么是凯伍先生的那块水晶同时在这两个世界里。当它在一个世界里被拿来拿去时,在另一个世界里保持不动,这似乎有点荒诞不经;要么是它同另一个世界里的另一块完全一样的水晶有一种奇特的感应关系,在这个世界里的水晶内部看到的景象在适当的条件下另一个观察者在另一个世界里相应的那块水晶里也看得见;反过来也是一样。目前我们尚不清楚这两块水晶怎么会有这样的关系,但现在我们了解了足够的东西,知道这种事情并不是完全不可能的。威斯先生认为水晶之间有感应关系这个说法站得住脚,而至少我也认为这个说法还是相当可信的。但另外那个世界在哪儿呢?威斯先生敏锐的思维又一次很快地给出了解释。太阳落山后天色很快就暗了下来一其实其间还有一侧耳短暂的日暮期——然后星星才开始闪亮。它们处于与我们这个世界一样的星座里,就跟我们看到的一样。凯伍先生认出了熊座、昂星团、********N以及天狼星。因此另外那个世界肯定是在太阳系的什么地方,离我们的星球最多不过几亿英里远。根据这个线索,威斯先生发现那里午夜天空的蓝色甚至比我们这儿隆冬时还要深,而且太阳看起来似乎还要小一点。那里天上居然有两个月亮!“跟我们的月亮有点像,但要稍小一点,而且斑点也不一样。”其中的一个运动得很快,可以看得一清清楚楚。这两个月亮在天上一直升不高,一升起来就消失了:也就是说每次旋转时它们就被挡住了,因为它们离它们的主行星很近。尽管凯伍先生对此一无所知,所有这些与火星上的情况完全吻合。
  当凯伍先生朝水晶里看时,他看到的实际上是火星和火星上的居民,这个结论还是相当可信的。如果确实如此的话,那么在那个遥远的景象中闪烁的夜星正是我们大家都十分熟悉的地球。
  看起来火星人——如果他们是火星人的话——暂时还没有发觉凯伍先生已经看到过他们了。有一两次有火星人凑过来看,一会儿就飞到另一根杆子那边去了,仿佛他看到的景象不是很清楚似的。凯伍先生趁此机会观察了一下这些长着翅膀的火星人的行为举止,也并没有引起他们的注意。尽管他的报告肯定是含含糊糊,前言不搭后语的,不过倒也给人不少启发。想一想一个火星人观察者对人类会有怎样的印象。巴。在做了十分麻烦的准备工作之后,接着又不顾眼睛极度疲劳,从圣马丁教堂的尖塔上连续不停地盯着伦敦看,最长的时候一次竞达四分钟之久。凯伍先生对那些长着翅膀的火星人是否就是那些在小道上和平台上蹦蹦跳跳的那些火星人没有把握,他也搞不清楚后者能否随意添上翅膀。好几次他看到有几个笨手笨脚的长得略微有点像猿人的两足动物,浑身都是白的,有的地方还是半透明的,他看到它们消失在那些长满地衣的树丛中,有一次有一个这种动物一看到一个蹦蹦跳跳的长着圆头的火星人就逃窜而去。有一个火星人用触角抓住一个这种动物,就在这时画面突然变暗了,搞得凯伍先生在黑暗里急得要命。还有一次,一个庞然大物(凯伍先生起先还以为是个特大型昆虫)沿着运河边上的小道飞快地跑着。等它跑近之后凯伍先生才发现这是一个由闪闪发光的金属做成的极其复杂的机械装置。当他再看时,这东西已经不见了。
  过了一会儿威斯先生想吸引火星人的注意力,当下一次一个火星人把怪眼睛凑到水晶跟前时,凯伍先生叫了一声,一下子跳开了,然后他们立即打开了灯,开始做手势,好像是在发出什么信号似的。可当凯伍先生再次观察水晶时,那个火星人已经离去了。
  在十一月初他们的观察就进行到了这个地步,凯伍先生觉得他的家人对水晶一事已经淡忘了,便把水晶带在身上来来去去的,以便在白天或晚上有机会的时候拿出来好好欣赏,这块水晶正在迅速地成为他生命中最为真实的东西。
  十二月份考试即将来临,威斯先生忙着做有关的工作,不得不暂时将他和凯伍先生的会谈中断了一星期,有十或十一天——他自己也记不清楚了——他连凯伍先生的影子都没见着过。他急于恢复调查工作,于是在季节性工作缓下来之后他便去了七日各街。在拐角处他发现一个养鸟行家的窗前有一块窗板,然后在一个皮匠的窗前他又看到了一块窗板。凯伍先生的店已经停业不干了。
  他敲了敲门,凯伍先生的继子开了门,他穿着一身黑衣。他马上喊来了凯伍太太。威斯先生发现凯伍太太穿着一身廉价宽大的寡妇丧农,丧衣的样式十分扎眼。因此当威斯先生得知凯伍先生已经去世并已经下土安葬完毕时,他倒没有感到特别震惊。她泪流满面,嗓子都有点沙哑了。她刚刚才从海格特墓地回来。她似乎满脑子想的是自己今后怎么办,以及葬礼上那些隆重的琐事,但威斯先生最后还是了解到了凯伍先生去世的详细情况。他是一大早被人发现死在他的店里的,也就是在他最后一次拜访过威斯先生的第二夭,他已经冰凉的手里还摆着那块水晶。凯伍太太说他面带微笑。那块用来垫矿石的天鹅绒布在他脚边的地板上。他肯定是在被发现前五六个小时就已经死了。
  这让威斯先生感到非常震惊,他开始严厉地责备自己当初怎么就没有注意到这位老人身体不好了呢?其实他的症状是很明显的。但他想的主要还是那块水晶。他小心翼翼地谈起了这个话题,因为他知道凯伍太太的毛病。当得知水晶已经被卖掉了时他不禁惊得目瞪口呆。
  凯伍先生的尸体被抬上楼之后,凯伍太太的第一个冲动就是马上给那个出价五英镑来买这块水晶的疯狂牧师写封信,通知他水晶找到了;她在女儿的帮助下发了疯般地找他的地址,但就是找不到,她们这才相信他的地址被搞丢了。由于他们没有钱像一位七日各街老居民的尊严所要求的来那样大操大办凯伍先生的丧事,只得求助于大波特兰街一位好心的商人。他大发悉心,估过价之后便买了一部分的库存。这是他自己估的价,那个水晶蛋就在其中的一摊货里。威斯先生说了几句节哀顺便之类的话,恐怕只是随便敷衍一下而已,之后便连忙向大波特兰街奔去。到了那儿他才得却水晶蛋已经卖给了一个个高肤黑身着灰衣的男人。到这儿这个奇怪的至少对我而言颇有启发的故事就突然结束了。大波特兰街的那个商人不认识那个高个黑肤身着灰衣的男人,也没有仔细地看看他,因此没法准确地描述他到底长得是什么样,甚至连他离开之后朝哪个方向走了都不知道。威斯先生在他店里待了一会儿,不厌其烦地向这个商人问了一些毫无用处的问题,同时也是在发泄自己的情绪。最后他突然意识到他已经无力回天了,整个事情已经像夜晚的梦幻一样消失了。他回到自己房里,不无惊奇地在他那张一片狼藉的桌子上发现他以前作的笔记居然还认得出来。
  当然他感到非常恼怒和失望。他又去拜访了大波兰特街的那个商人,结果还是无功而返。他在一些古玩收藏家可能会读的杂志上登了广告,还向《每日消息》和《大自然》写了信,但这两份杂志都怀疑他是在恶作剧,请他在他们发表他的信之前再仔细考虑一下他的这个举动,还建议他说,这样一个缺乏有力证据的故事会有损于他做为一名研究人员的名声。加之他还有自己的许多工作要忙着做,于是在大约一个月后,除了偶尔还向一些商人提起这件事外,他不得不很不情愿地放弃了寻找那个水晶蛋的努力。至今水晶蛋仍然下落不明。不过他告诉我说,偶尔一来情绪的话他还是会把自己较为紧迫的工作搁到一边,继续去找那块水晶。
  是否永远也找不着了?它是什么材料做成的:从哪儿来的?是否这些问题也将永远不为人所知了呢?目前这些都只是猜测而已。如果现在的这个买主是个收藏家的话,人们估计威斯先生一直在找这块水晶的事已经通过商人传到了他耳中。他已经搞清楚了到凯伍先生店里的那个牧师和那个“东方人”不是别人,正是爪哇的詹姆斯·派克牧师和年轻的波索一库尼王子。他们给我提供了一些细节情况,我对此表示感谢。王子只是好奇而已,同时也是想挥霍一把。他之所以这么想买这块水晶是因为凯伍先生执意不肯出卖。也有可能第二次那个买主只是随便买了去而已,根本不是一名收藏家。据我所知,这个水晶蛋目前也许就在我方圆一英里之内,在一间画室里当做摆设,或是被用来当镇纸用——它的特别用处还根本没有被发现。其实部分就是出于存在这种可能性的考虑我才把这个故事写了出来。以便让一般的小说读者能有机会读到它。
  在这件事上我的想法与威斯先生几乎一致。我认为在火星上的杆子上挂着的水晶同凯伍先生的水晶蛋有某种物理感应,但目前还设法解释得清。我们俩还认为地球上的那块水晶也许是很久很久以前从火星发送到地球上来的,目的是想让火星人从近处看一看我们地球人的事情。也许其他杆子上那些水晶的同伴在我们地球上还有。没有什么有关幻觉的理论能够解释得清这些现象。
  (译者:张大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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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文扬 译
  再过几个小时他就会彻底改变想法。不过现在杜格拉斯认为“莫罗岛”是个世外桃源,特别是经历了飞机失事、同伴相残之后,死里逃生的他还能闲坐着欣赏“猫一样乖巧”的少女爱茜的舞蹈,使杜格拉斯感觉恍如隔世。
  从救命恩人蒙甘马利的口中,他了解到这座岛屿的主人,蒙甘马利的雇主,竟是外界传闻已失踪多年的诺贝尔奖金获得者莫罗博士。博士因为热衷于动物活体实验而被科学界排斥,在这个岛上隐居了十七年。蒙甘马利把杜格拉斯带入客房,突然反锁了房门,并且莫名其妙地说:“这是为了你好。”
  等到杜格拉斯设法打开房门的时候,热带之夜已经降临。一阵阵凄厉的嘶吼增添了夜晚的神秘,杜格拉斯循声走去,进入一座大房子——如果事先知道这里有些什么东西的话,他是绝对不会进去的!
  当然那些笼子中缠着绷带的动物并不很恐怖,而泡在药水里的奇形怪状的婴儿也仅仅说明这是一间很不一般的实验室。但是,在手术台上的那个躯体却吓坏了杜格拉斯:仿佛猪的躯干上生长着人的四肢,一个古代神话中的怪物!从这躯体中正挤出一团红色肉块,一个婴儿!婴儿张开歪嘴巴和浑浊的眼睛……捧着它的那位医生猛然扯下白口罩,把一张扭曲拼凑的面孔转向杜格拉斯。
  杜格拉斯被巨大的恐惧震撼着。他夺门而出,却在门口迎面撞上两个“人”,对他扬着介乎人畜之间的脸庞。他发疯一般逃走了。
  少女爱茜找到躲在树丛中瑟瑟发抖的杜格拉斯,对他说:“我帮你离开这儿,但是请别把我父亲的事情告诉任何人!”
  逃过了兽人们的追捕,爱茜和杜格拉斯又看到正四肢着地伏在山涧边饮水的“豹人”路米。路米似乎想掩饰什么,四足并用,迅捷地窜进林中。杜格拉斯后来才知道,兽人们被严格禁止“用四肢走路”。
  路米不仅违犯了这一条禁令——爱茜和杜格拉斯发现路上有一只兔子的尸体,它被人撕裂了。
  但此时他们无暇顾及这个。爱茜带着杜格拉斯,找到了猿人阿萨斯曼。“请你带我们去赛恩法兰那里!”爱茜恳求着。
  阿萨斯曼查看着杜格拉斯的手掌,确认他是一个高贵的“五指人”之后,才领他们来到了兽人聚居地。
  莫罗博士以罕见的才能和同样罕见的美学观,创造了一个怪物王国。这些兽人,的确称得上是奇形怪状。“他们”直立行走,却不像人那么挺拔,而是一种古怪的弓腰驼背的姿态。“他们”甚至也没有了兽类的威猛矫捷,只让人觉得丑陋猥琐。
  杜格拉斯遏制着呕吐,随爱茜乘升降机进入地下大厅。这里,兽人牧师赛恩法兰正向许多半人半兽们宣教:“作人难。但是既然父亲使我们成了人,我们就不能再做那些可耻的事,四肢着地走路,喝水时发出怪声,吃肉……”
  爱茜向赛恩法兰叫道:“一个五指人需要你的帮助!”
  赛恩法兰走下讲坛。但杜格拉斯没有机会说出他的要求——高亢的号角声传入了地下大厅,兽人们一阵骚乱:“父亲”来了!
  杜格拉斯身不由己被拥出大厅。兽人们欢呼着,以动物特有的姿态舞蹈着。岛上之神莫罗博士,满脸涂着白粉,神色岸然,坐在由兽人拉着的破汽车上,驾临此地。
  第一次见面,杜格拉斯对博士就没有一点好感。实际上,杜格拉斯现在不信任任何人。无论是那些勉强成形的兽人,还是莫罗博士与蒙甘马利这两个“真正的”人。
  博士对杜格拉斯的处境表示理解。为了证明兽人是于人无害的,他按动了手中的脉冲发生器。顿时,兽人们全部摔倒在地,伴随着一声声惨叫。杜格拉斯望着尘土飞扬中那一堆堆翻滚抽搐的躯体,觉得自己的神经已处在崩溃的边缘。
  在莫罗博士的客厅里,“卸妆”后的博士执意把自己的几个“子女”介绍给杜格拉斯。当然,首先是爱茜,她是这岛上唯一能使杜格拉斯安心的人。而博士的四个“儿子”,显然如同岛上那些半人半兽们一样,是基因混合的产物。小侏儒马基,博士的贴身跟班,是个恃宠而骄的小东西;屈迪,友善而痴呆;麦令,敏感羞怯,有猫科动物的的脸;阿沙素鲁,就是前夜在大实验室接生婴儿的“大夫”,像狗一样谄媚而阴险。
  博士介绍了自己的研究工作。这十七年来,他致力于把动物和人的基因移植在一起,从而产生“完美的人类”。他正一步步接近自己的目标,甚至比别人想象的更接近。
  杜格拉斯对这种实验提出道德上的质疑。博士则反唇相讥。两个人的争论出乎意料地被阿沙素鲁打断——他装腔作势地托着一个大盘子放到餐桌上,盘中是一只烤熟的兔子。“儿子”们惊讶地看着这道美食,馋涎欲滴。
  博士则非常恼怒,因为兽人们被严禁吃肉,以免引发“兽性”。
  兔子是蒙甘马利带杜格拉斯上岛时杀的。岛上从不食肉,嘴里“淡出鸟来”的蒙甘马利想沾一沾这位稀客的光,打打牙祭,却遭到博士的斥责。
  “除你之外,没有人见到我杀兔子。”蒙甘马利对杜格拉斯说。
  “那可未必。”杜格拉斯和爱茜说出了路米杀死兔子的事,路米一定是窥见了蒙甘马利的行为,才激起嗜血的欲望。
  这是对岛上法规的严重破坏。
  虽然在杜格拉斯眼中,那一套煞有介事的宣教程序十分荒唐可笑,博士还是把兽人们召集起来,由“牧师”赛恩法兰向他们宣讲法规。
  “有人杀了生。”博士的声音通过扩音器,回响在兽人们的头顶,使他们心惊胆颤。
  “路米!”博士叫出违法者的名字,要开始审判了。
  豹人路米的双眼中闪动着凶光,他身边的好友“袋狼”低声哀鸣着,畏怯地躲开了。路米像人一样往前跑了几步,然后完全挣脱了“法规”的羁绊,四足着地,大吼着扑向博士!
  但博士按下了脉冲发生器的电钮。路米翻倒在地,惨嚎着。兽人们都不敢出声。
  等到博士以为惩罚已经够了,松开按钮时,路米已无力再动,只是趴在地上喘息。博士走上前去,抚着他的头,低声说:“孩子,我原谅你!”
  路米吃惊地抬起头。他的半兽半人的心被搅乱,被感动了,他充血的眼睛恢复了清澈,从他利齿突露的口中,发出低沉的呼唤:“父亲!”
  这时,阿沙素鲁突然走过来,眨眼间用一把手枪对准路米的头,扣动了扳机!
  一声枪响如同晴天霹雳,惊呆了兽人们,阿沙素鲁对同样吃惊的博士说:“父亲,不是你让我执法的吗?”博士问:“你从哪里拿的枪?”阿沙素鲁的目光望向蒙甘马利。
  对着惊惶不解的兽人们,赛恩法兰长老仍在宣教:“法律规定不准杀生!无论为了什么原因……”在默然无语的兽人当中,一种深深的阴暗情绪正在悄悄滋生。尤其是“袋狼”的目光流露出无法宣泄的悲愤,灾祸的种子就这样播进他的心里。
  路米的尸体被烧掉了。袋狼独自来到火化炉前,捧出路米的焦骨。他所会说的人类语言无法描述他的心情,他只有像受伤的野兽一样哀鸣。
  忽然,他的手指碰到路米肋骨上附着的一颗异物,那是接收“痛苦之源”发射的电脉冲的一枚植入器。袋狼的喘息急促起来,他动用所有的智慧思考着……他的手按着自己的肋部,摸到有硬结的位置……周围没有人,袋狼愤怒地痛吼几声,一根爪子深深刺入自己体内……
  又到了为兽人注射血清的时候,这些血清可以防止他们退化成动物。这也是博士的发明,如果‘人性’有分子式,可以通过化合物的形成注入兽人体内,相信他一定已那么作了。把兽变成人,把人变成完美的神,是他的理想。
  注射了加入迷幻剂的血清,兽人们情绪极好,在草地上玩耍。只有袋狼,他已彻底不再信任博士及其助手,保持着他的独立,即便是作为兽类。他伏在一棵树后冷眼旁观。
  蒙甘马利呼唤着:“来!袋狼,别害怕!”
  袋狼把前爪向他一扬,爪尖上捏着一枚带血的植入器。“痛苦,不再有了!”他恨恨地说。
  蒙甘马利大惊失色,这意味着袋狼将不再受任何约束!他跑到载血清的车边拿出了枪,但袋狼早逃之天天。阿沙素鲁伏在他耳边,兴奋、友好地喘息着,说,“大搜捕!主人?”
  “大搜捕!”蒙甘马利说。
  袋狼开始四处逃亡,躲避枪弹、麻醉弹和昔日同伴的爪、牙。这是他为“自由”付出的代价。
  杜格拉斯不堪忍受这种疯狂的生活,他利用岛上电台向外界求救,希望能逃出去。但电台被蒙甘马利破坏了。
  蒙甘马利说:“你想让他们把我们都抓走,然后把爱茜送进马戏团去吗?爱茜和我们不一样,懂吗?她也需要注射血清。外面没有这种血清。”
  就在这一夜,爱茜担忧地告诉莫罗博士:“爸爸,我的样子在变!退化开始了……”
  也在这一夜,几个兽人找到了藏在树林深处的袋狼,小心翼翼地靠近他,给他看抓在手中的兔子尸体。袋狼不再孤独了。
  博士深夜被客厅中的响声惊动。他走去查看时,却发现是袋狼和另外几个兽人破门而入,正用爪子摆弄钢琴。
  为博士积威所慑,兽人们立刻散开,蜷缩起来。博士坐在琴旁,说:“孩子们,你们刚才弹得很有趣。让我来教你们所谓的十二音体系……”兽人情不自禁地慢慢靠近,在柔和的琴声中,袋狼跪伏在博士脚边。博士用手抚摸着他的头。
  袋狼发出一声悲痛的长嚎,是委屈,还是悔恨?谁也不知道。也许他仍很留恋作为一个“人”的那些日子,也许他很难放弃作为“人”的情感,包括对博士的敬畏和服从。
  他猛地抬头,用沙哑浑浊的声音问:“父亲!我们究竟是什么?”
  博士正在支吾,袋狼又问:“为什么要让我们痛苦?”
  博士慢慢退到客厅门口,侏儒马基从黑影中跳出来,把脉冲发生器悄悄递给博士。
  袋狼领着兽人们逼近了博士,又问道:“父亲,如果没有痛苦,也就没有法律——对吗?”
  博士说:“法律还是要维护的。”他猛按电钮,袋狼却哈哈大笑。
  兽人们四肢并用,跳上了桌子、柜子,在四处爬着,把博士围在中间。
  袋狼阴森森地说:“我们用四肢走路,这就是法律!喝水发出怪声,这就是法律!随心所欲地吃肉,这就是法律!”
  博士抓起一枚动物头骨,砸向一个兽人。这一下彻底激发了兽人们的野性,他们一拥而上,爪牙齐施,撕咬着这个创造了他们,给了他们智慧,教他们说话与思考,却又使他们惶惑,带给他们无穷痛苦的“父亲”。
  博士在死前一定不明白,自己的实验失败在哪个环节上。那潜伏的兽性,又是附着在哪一条基因上,DNA中能不能找到友善、狂暴、忠诚、叛逆、淳朴、狡诈、爱、恨……
  袋狼他们却不会想到那么多。他们任凭自己的心灵沉浸在暴行中,瞬间释放时本能促使他们吼叫着,抓咬着……愤怒而迷乱。
  闻声赶到的杜格拉斯开枪了,兽人们一哄而散。袋狼从博士的尸体上拿走了脉冲发生器,这“痛苦之源”对他而言,就代表着法律与权威。袋狼选择了自己的命运。本来,他可以从此“用四肢走路,随意吃肉”,作一头自由自在的野兽,但他不能满足于此。毕竟他有一半是“人”,毕竟,他从“父亲”那儿学到了许多东西。
  博士的尸体也被火葬了,如同路米的一样。忧心忡忡的麦令哭泣着说:“父亲死了,法律还会存在吗?”他感到自己的生命失去了依托。
  爱茜也在哭泣,她告诉杜格拉斯,退化过程更显著了,犬齿变尖,耳朵迅速生长……蒙甘马利手中有防止退化的血清,杜格拉斯决心帮助爱茜。
  在实验室,杜格拉斯发疯般地翻找着,忽然听到一个通过扩音器而被“神化”了的声音在念着“福音”:“为什么只看见你兄弟眼中有刺,而不见你眼中有梁木呢?”他扭头一看,是蒙甘马利正在作就任新“神”的准备。模仿着莫罗博士的打扮,而且头脑已不太正常的蒙甘马利说:“我已经毁掉了全部血清!”杜格拉斯绝望地坐在地上。
  现在,地下大厅里,兽人们迎来了一位新神——蒙甘马利。他的教旨,是让兽人们尽情发挥自己的本能。博士苛酷,而蒙甘马利则是放纵。
  杀死博士后,正在大肆破坏的一小批兽人们看到了持枪的阿沙素鲁。他是来投靠强者的,他跪在地上叫着:“我知道哪里有更多的枪!”莫罗岛的灾难到这里才刚刚开始。博士如果死后有知,该后悔把人的智慧移植给野兽了。
  地下大厅里群魔乱舞,兽人们围着“蒙甘马利神”正在狂欢。阿沙素鲁乘升降机走了进来,投在蒙甘马利脚下。
  蒙甘马利笑问:“猪狗喜欢什么?”
  “追捕、杀戮!主人!”阿沙素鲁说完,抽出枪来,击毙了蒙甘马利。
  大厅中一片哗乱,袋狼率领他的部下冲了进来。
  在实验室里穷搜不止的杜格拉斯,没有找到血清,却发现了自己的基因样本,以及从自己身上采取基因的一系列图片记录。他这才知道博士一直不怀好意,意图利用他的DNA来做实验。
  杜格拉斯领着爱茜,到地下大厅去找蒙甘马利,却只找到一具尸体。阿沙素鲁又出现了,他已成为袋狼的走狗,要把这个“五指人”抓去见他的新主人。
  爱茜像猫一样怒叫着,用手上长出的利爪左右乱抓。两个兽人扭住了杜格拉斯,阿沙素鲁则捉住了爱茜,怀着入骨的妒恨对她说:“还记得父亲怎样鞭打我吗?他可从未碰过你的娇嫩肌肤!”说完就残忍地把爱茜绞死了。
  袋狼召集了所有的半人兽,自己则站在高高的台子上。是的,他怕“父亲”,恨“父亲”,也许还曾经爱过“父亲”。现在,他也要作“父亲”那样的人了。
  阿沙素鲁像凯旋的功臣一样,把杜格拉斯扔在袋狼脚下,得到了一声夸奖:“好狗!”他高兴地大笑。但是他忘了,袋狼不会放过杀死路米的凶手的,冲锋枪一阵怒吼,这半人半犬的家伙就摔在地上。
  袋狼把脸凑近杜格拉斯,说:“五指人!你告诉他们,我是神。让他们听从我的法律。”他拿出“父亲”的脉冲发生器,按下电钮,台下的兽人们立刻悲鸣着倒下了。
  杜格拉斯用微弱的声音说:“你是对的。你是神。”袋狼把脸贴近,杜格拉斯继续说:“世界上必须有一个神。你们几个,”他看看站在高处的袋狼的几个党羽,“你们几个共同杀死了父亲,吃了他的肉。那么谁是新的神?大家该服从哪一个呢?他?还是他?”
  袋狼果然中计。他举起手中的枪,向高处的同伙扫射着,持枪的兽人们向他还击。袋狼的腿部中弹,躺倒在地,枪也丢掉了。
  流弹打破了旁边的油罐,麦令趁机拾起一根火把掷过去,燃起了冲天大火。
  袋狼,勇猛、凶残的袋狼,敢于选择自己的命运之路,第一个挣脱“法律”,第一个向“父亲”挑战的袋狼,曾经是兽人们的英雄,现在却是众矢之的。
  所有兽人都追逼着袋狼,无情地殴打他,把他一次次打倒在地。袋狼一次次地爬起来,他从未这么孤独过,就算上一次被追捕得走投无路时,也不像现在这样绝望。
  袋狼不是人类,但袋狼也不是兽类,他找不到自己的位置。他拖着折断的腿,走进大火里面,长嚎着:“为什么!为什么!”
  作为这中间唯一人类的杜格拉斯也在问自己:“为什么?”这一切暴行,这所有的痛苦……
  也许,只是因为莫罗博士显微镜下几个基因片断的组合,就注定了这一切。既不能怪袋狼,也不能怪阿沙素鲁。是博士在他们的野兽本能之上,又加进了人类的思想和欲望。
  天亮了,杜格拉斯把最后一点行李搬上简陋的木筏,准备扬帆远行。
  送他上路的是猿人阿萨斯曼、长老赛恩法兰和小侏儒马基。
  杜格拉斯说:“我会回来的,一定有科学家能明白莫罗博士的实验,他们可以帮你们的忙。”
  “你还不懂吗?”赛恩法兰意兴萧索地说,“我们不要科学家,我们要服从自己的本能。两条腿走路……确实很累。”
  (本文原载1997年第5期《科幻影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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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有人在找大头针时却发现了一枚基尼①,那他必是我的好友吉本无疑。我曾听说过调查者找不准目标的事,但远不及他那谬以千里的程度。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他已经确确实实地发现了一种能给人类生活带来巨变的东西;而他的本意是想研制一种使行动迟缓的人们能够应付当今快节奏生活压力的万能神经刺激药物。我已尝过几次了,所以能恰如其分地描述它在我身上产生的药效。很显然,那些想寻找新刺激的人一定能藉此领略一番令人惊叹的经历。
  【①基尼:旧英国金币,值21先令。】
  许多人都知道,吉本教授是我在福克斯顿的邻居。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在各个时期的照片都已在《斯特兰杂志》上登载过;不过现在我却无法查阅求证,因为有人借走了那期杂志而没有归还。读者也许能回忆起他那副深不可侧的相貌,有着高高的额头和又长又黑的眉毛。各色各样单门独户的房子使得桑盖特北路的两端妙趣横生,吉本就住在带有黄色硬砖山墙和摩尔式回廊的那栋里面。那个有直棂凸窗的房间就是他在这儿时工作的地方,我俩也常在里面抽烟、交谈。他善于说笑,也喜欢向我谈论他的工作。他属于那种能从交谈中获取帮助和激励的人,因此我从刚开始不久就对“新型加速剂”这玩意儿一清二楚。当然,他的大部分实验工作不是在福克斯顿,而是在高尔街那个位于医院旁边的实验室里完成的;他是第一个启用这个实验室的人。
  每个人——最起码那些聪明人——都知道,吉本之所以取得巨大成就并在生理学家中享有盛誉,是由于他研究了药物对神经系统的作用。据我所知,他在催眠剂、镇静剂和麻醉剂方面所取得的成就是无人能够企及的。另外,他又是一位鼎鼎大名的化学家。我猜想,在他苦苦研究的有关中枢神经和核心纤维之谜的错综复杂的“丛林”中,很少有业已清理的小片“空地”得见天日,因为若非他在适当的时候公布于世,任何人都无从知晓他的成果。在最近几年中,他专门致力于神经刺激药物的研制,就在发明“新型加速剂”之前已取得了相当的成功。在医学上,他至少研制出了三种不同的安全可靠的提神药,它们对辛勤劳作者具有神奇的效果。在人精疲力竭、生命垂危时,那种被称为“吉本b型糖浆”的药剂比海边的救生船还要管用得多。
  “这些药物没有一种使我满意,”近一年前他对我说,“它们要么能增加中心能量而对神经毫无影响,要么能增加可支配能量却降低了神经传导性能,都只能产生不平衡的局部的药效。刺激了心脏和其他内脏却使大脑变得麻木;能使大脑机警敏捷但对太阳神丛经毫无稗益,而我想得到的——哪怕只有一丝一毫的可能性——是一种能使人从头到脚都受到刺激的药物,使其活动节奏两倍于、甚至三倍于别人。我孜孜以求的就是那种东西。”
  “它会把人累垮的。”我评说道。
  “一点不用担心。那样的话你的胃口也会相应地增加两倍或者三倍。试想一下它带来的结果!假设你有这样一个小瓶子,”他举起一个绿色玻璃瓶并在上面比划着刻度,“在这个珍贵的小瓶里储存着能使你在特定时间内思维、行动及完成的工作量增加一倍的动力!”
  “可能吗?”
  “我相信这一点。要不然,我就白白地浪费了一年的时间。比如这些次磷酸盐的各种药剂就有着类似的功效,纵然只能达到一点五倍。”
  “能够达到一点五倍。”我附和着。
  “打比方来说吧;你是一位陷入困境的政治家,时间紧迫,却要完成某件重要事情,那该怎么办?”
  “可以服用此药。”我答道。
  “那就赢得了双倍的时间。又比如你要赶写一本书。”
  “通常我会这么想:要是自己没有动笔该多好啊!”
  “或者是一位医生,忙得焦头烂额,想坐下来静静地考虑一种病例。或者是一位律师,或者是一个强记应考的人。”
  “对这些人来说,一滴药水值干金哪!”我不由得感叹。
  “又如在决斗中,”吉本继续说道,“一切都取决于扣动扳机的速度。”
  “击剑比赛也差不多。”我见缝插针。
  “你看,如果这是一种万能药物,好处真是不胜枚举——除了可能使你显得老态一点,可你的寿命会相当于别人的两倍——”
  “不过,”我若有所思,“在决斗中那样做公平吗?”。
  “那时只考虑分秒必争!”,吉本说得很干脆。
  “你真的对这种药剂有把握?”我还是半信半疑。
  “有把握,”吉本瞥了一眼窗前一晃而过的东西,“就像一辆汽车一样实在。事实上——”
  他停顿了一下,意味深长地对我笑了笑,并用那个绿瓶子轻敲着书桌边缘。“我了解那东西……我已经有些眉目啦。”从他那深深的笑容可以看出他决非在开玩笑。他只在大功将成之际才会谈论所做的实验。“这个药的功效——我不会感到意外——远不止两倍。”
  “那将是一个重大的成果!”我不禁脱口而出。
  “我想,那会是一个重大的成果!”
  不过我觉得,当时他并未十分清楚那是一个怎样重大的成果。
  我记得后来我们又几次谈及那种药物,他称之为“新型加速剂”,说话语气也越来越肯定。有时,他焦虑不安地谈到使用此药可能产生难以预料的生理结果会显得闷闷不乐;另外一些时候,他又急于获利,同我长久而热切地争论如何把这种药物变为滚滚财源。“这是一种好东西,”吉本说,“一种了不起的东西。我知道我正为世界作出贡献,所以觉得世界也应理所当然地给予我回报。科学是神圣的,但我得设法垄断此药,比如说十年时间,我认为生活的乐趣不仅仅只有那些庸俗的商人才能享受。”
  即将面世的药物引起我日益浓厚的兴趣。我对形而上学的看法始终与众不同。我觉得吉本正在研制的即是生活本身固有的绝对加速度。假如某个人经常地服用这样的药剂,他的生活将会变得积极而有意义;但同时,他在11岁时便会发育成熟,25岁时步入中年,到30岁已未老先衰了。我觉得吉本为那些服药者所奉上的恰恰是大自然给犹太人和东方人的赏赐:他们于十几岁长大成人,50岁便老态龙钟了,但在思维、行动上总比我们敏捷利索。我一直认为药物可以创造伟大的奇迹:使人发狂,使人平静;使人强健灵敏,使人呆若木鸡;使人情绪激昂,使人麻木不仁。而现在,医生手里的小药瓶又添加了一种新的神效!然而吉本只关注那些技术环节,对这方面的问题是不会深入其中的。
  8月7日或8日在我们交谈时,他告诉我正在进行蒸馏工作,成败与否在此一举;就在10日那天,他说事情完毕了,“新型加速剂”已成了实实在在的东西。当时我正朝桑盖特山上的福克斯顿走去,打算去理发,只见他匆匆地下来迎接我——大概他正想上我家告诉我成功的喜讯。我记得那时他两眼放光,神采飞扬,脚步也显得轻快有力。
  “成了,”他一把攥住我的手,急切地说,“非常成功。快上我家看看。”
  “真的?”
  “真的!”他喜形于色,“难以置信!上去看看。”
  “它的功效达到……两倍?”
  “不止两倍,远远不止。实在出我所料,上去看看那东西。尝一下!试一下!这是世界上最神奇的东西!”他抓着我的手大步流星地朝山上走去,我不得不小跑起来,还听着他一路嚷嚷着。一辆游览车上的人们像欣赏什么风景愈地齐刷刷地转过身来,目不转睛地看着我们。那天的天气同往常一样,炎热、晴朗,烈日照耀下的一切都很晃眼。尽管有微风轻拂着,但我还是情不自禁地感到闷热难耐,口燥舌干,显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
  “我走得不快吧?”吉本稍稍放侵了脚步。
  “你在服这种药?”我气喘吁吁地说。
  “没有,”他答道。“只喝过一杯用来洗涤此药残留物的水。昨晚我倒是服了一些,但那毕竞是过去的事啦。”
  “功效是两倍吗?”到他家门口时我已大汗淋漓了。
  “数千倍!”他答道,并用一个夸张的动作猛然推开了那扇古色古香的雕刻过的棕木大门。
  “是嘛!”我跟着他走向里面的门。
  “我也不清楚到底是多少倍。”他说,手里拿着开启弹簧锁的钥匙。
  “那你——”
  “它将大大丰富神经生理学,并重塑视觉理论……上帝才知道究竟是几千倍。这一切我们将一一当务之急是试一试这种药。”
  “试一试?”我重复道。
  我们正穿过走廊,进了他的书房。
  “对!”他看着我,目光中似乎有些不满。“就在那边的绿色小瓶里面。你不会是害怕了吧?”
  我骨子里是个行事谨慎的人,尽管理论上’富有冒险精神,所以确实有点害怕;但另一方面又有自尊心在作怪。
  “唔……你说你已试过了?”我硬着头皮问道。
  “对,”他说,“我还是完好无损,是不是?一点也看不出有什么不对劲,而且我感到——”
  我坐了下来。“把药给我,”我说。“大不了就不用去理发了,而且我觉得理发是一个文明人最讨厌的应尽义务之一。你是怎样服用的?”
  “加水冲服。”吉本说着,取下了一个水瓶。
  他站在书桌前,看我坐在他的安乐椅上;他的举止突然间颇像一位住在哈莱街①的名医,“你知道,这玩意儿不可捉摸。”他说。
  【①哈莱街——伦敦一街道,许多名医居于此。】
  我作了一个手势。
  “我必须提醒你。首先,服下药马上闭上眼睛,大约一分钟之后才能慢慢睁开。视力当然不会受影响。视觉只跟振动波长有关,与冲击强度无关;但当眼睛睁开时,还是会感到一种令人晕眩的震颤。要闭上眼睛。”
  “闭上眼睛。”我重复着。“行!”
  “其次,不要到处乱动。你可能会打破想取的东西。记住,你浑身上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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