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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万字彻底读懂《台北人》 - 简书
三万字彻底读懂《台北人》
字数 31912
《台北人》小札一、《台北人》题解1.释义台北人:居住在台湾的大陆人,也就是台湾内部所谓的「外省人」。他们「身」在台北,「心」在大陆。大陆是他们出生的地方,大陆是他们的根,这个「根」就是——过去。这个「过去」塑造了他们,永远也无法摆脱掉。即使身体摆脱了,但早已深入灵魂。1949年「人民解放军百万大军横渡长江」,国民党败退大陆,百万军民横渡海峡南下台湾。刚开始他们还有一个「梦」,期盼着有一天能反攻重回大陆……《台北人》14篇小说,可以说全是悲剧,没有一个幸福圆满的结局。因为他们早已被定下判词:这只是一个「梦」。走在台北街道,你会看到:
中山路,承德路;
重庆路,南京路;
成都路,绍兴路;
辽宁路,长春路。
走在台北,仿佛就走在一个「缩小版地图版」的中国大陆上。「大陆」永远都是「台北人」潜藏在心底的骨中血,生生不息。
他们都有过一段难忘的「过去」,而这「过去」之重负,直接影响到他们目前的现实生活。
——欧阳子《白先勇的小说世界——〈台北人〉之主题探讨》
2.背景主题纪念先父母以及他们那个忧患重重的时代作者在开篇扉页便点明了本集子总的背景及主题:
背景——那个忧患重重的时代;
主题——纪念先父母以及他们(大时代下各色人的生存状态)。
描写大时代下的悲欢离合,描写大时代下的无奈,描写大时代下的沧海桑田。「台北人」特殊的人生经历(在大陆开始;在台北结束),奠定了他们整个的「心灵状态」,外放出来就是——乡愁。但这里的「乡愁」不是仅仅指「思乡」,而是一种「历史性的大中国情怀」,在很多「台北人」型的作家中都可以看出:
台北我是最熟的——真正熟悉的,你知道,我在这里上学长大的——可是,我从不认为台北是我的家,桂林也不是——都不是。
也许你不明白,在美国我想家想得厉害。那不是一个具体的「家」,一个房子,一个地方,或任何地方——而是这些地方,所有关于中国的记忆的总合,很难解释的,可是我真想得厉害。
——《白先勇回家》,尔雅丛书《蓦然回首》第167—168页
可是乡愁呢,如果联系到中国,那就不是某乡某镇,而是指广大的九州,所以我诗里面也讲过,「壮士登高就叫她九州,英雄落难就叫她江湖」,这一块广大的中华民族活动的空间,那这个空间如果没有背后的历史,这个空间也就空了。所以空间、时间、民族,形成一个中华文化,一个复合体。
我的乡愁就是全包括在里面了。因此我心目中的中国是历史的中国,是古人到现在的中国,是从边疆一直到中原的中国,包括海岛,也是各民族合在一起的一个中国。所以我的感性里面的想象,所谓中国或者中华文化是一个奇大无比的圆,圆周无处可寻,圆心无所不在,这个半径是什么,半径就是中文。我希望我能做的就是把这个半径拉得更长一点,这个圆就可以画得更大。
——摘引自《白岩松对话余光中:流行歌曲也是一种诗》
「我当然是台湾作家,也是广义的台湾人,台湾的祸福荣辱当然都有份。但是我同时也是,而且一早就是,中国人了:华夏的河山、人民、文化、历史都是我与生俱来的‘家当’,怎么当都当不掉的,而中国的祸福荣辱也是我鲜明的‘胎记’,怎么消也不能消除。然而今日的台湾,在不少场合,谁要做中国人,简直就负有‘原罪’。明明全都是马,却要说白马非马。这矛盾说来话长,我只有一个天真的希望:‘莫为五十年的政治,抛弃五千年的文化。’」
——余光中《从母亲到外遇》
所以,「乡愁」是历史,是文化,是汉字,是中国人,是长江,是黄河,是「台北人」的青春,是亲人,是爱情,是他们在大陆的所见所闻……
我在这头,大陆在那头!
3.对比式行文结构
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刘禹锡《乌衣巷》
朱雀桥边,野草野花,荒凉冷寂,(昔日高门聚集,车水马龙);乌衣巷口,夕阳西下,斜照落幕,(昔日摩肩接踵,人山人海);燕子翩翩,飞入王谢堂前;又飞入寻常百姓家。今昔对比,古今相交,杂糅于历史之中的沧桑之感不言而喻。作者有意把这首《乌衣巷》置于正文之首,一来是对主题的感叹;一来是行文的组织方式与写作手法的概括。十四篇小说,每篇以一个人为主角或作为一个叙述者,采用「回忆讲故事型」方式,一边记录,一边感慨。
1) 《永远的尹雪艳》
2) 《一把青》
3) 《岁除》
4) 《金大班的最后一夜》
5) 《那片血一般红的杜鹃花》
6) 《思旧赋》
7) 《梁父吟》
8) 《孤恋花》
9) 《花桥荣记》
10) 《秋思》
11) 《满天里亮晶晶的星星》
12) 《游园惊梦》
13) 《冬夜》
14) 《国葬》
十四篇所涉及的人物范围之广,囊括了上中下各阶级。上海舞女尹雪艳、空军遗孀朱青、退役老兵赖鸣升、舞女领班金兆丽、护驾卫士王雄、老妪仆人顺恩嫂、治丧长官朴园、悲苦酒女娟娟、小学教师卢先生、将军夫人芸香、教主导演朱焰、梦回南京钱夫人、情深教授余嵚磊、将军副官秦义方。
事实上,我们几乎可以说,《台北人》一书只有两个主角,一个是「过去」,一个是「现在」。笼统而言,《台北人》中之「过去」,代表青春、纯洁、敏锐、秩序、传统、精神、爱情、灵魂、成功、荣耀、希望、美、理想与生命。而「现在」,代表年衰、腐朽、麻木、混乱、西化、物质、色欲、肉体、失败、委琐、绝望、丑、现实与死亡。
在《台北人》世界中,「灵」与「昔」互相印证,「肉」与「今」互相认同。灵是爱情,理想,精神。肉是性欲,现实,肉体。
——欧阳子《白先勇的小说世界——〈台北人〉之主题探讨》
4.修辞手法描写人物外貌时,极喜欢运用「比喻」,和钱钟书「学者式比喻」大异其趣,但殊途同归,形象生动,令人难以忘怀。
王雄仍旧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他重重地喘着息,额头上的汗珠子,大颗大颗地滚下来,一双眼睛红得要喷火了似的。我突然发觉,原来王雄的样子竟走了形。他满脸的胡子楂,头发长出了寸把来也没有剃,全头一根根倒竖着,好像个刺猬一般,他的眼塘子整个都坑了下去,乌黑乌黑的,好像多少夜没睡过觉似的。我没有料到才是几天的工夫,王雄竟变得这般憔悴,这般暴戾起来。
——《那片血一般红的杜鹃花》
那也是一个老妪,一头蓬乱的白发,仍然丰盛得像只白麻织成的网子一般;她的面庞滚圆肥大,一脸的苍斑皱纹,重重叠叠,像只晒得干硬的袖子壳;两个眼袋子乌黑地浮肿起来,把眼睛挤成了两条细缝;一双肥大的耳朵挂了下来,耳垂上穿吊着一对磨得泛了红的金耳环子。
——《思旧赋》
那个女人,人还没见,一双奶子先便擂到你脸上来了,也不过二十零点,一张屁股老早发得圆鼓隆咚。搓起衣裳来,肉弹弹的一身。两只冬瓜奶,七上八下,鼓槌一般,见了男人,又歪嘴,又斜眼。我顶记得,那次在菜场里,一个卖菜的小伙子,不知怎么犯着了她,她一双大奶先欺到人家身上,擂得那个小伙子直往后打了几个踉跄,噼噼啪啪,几泡口水,吐得人家一头一脸,破起嗓门便骂:干你老母鸡歪!那副泼辣劲,那一种浪样儿。
——《花桥荣记》
5.语言方言、口语与古韵交错,有一种纯朴的「民国风」、「传统风」。读起来有一种说不出的真诚,亲切自然,含蓄蕴藉。望着天上的月亮及灿烂的星斗,王贵生说,如果用他家的金条儿能够搭成一道天梯,他愿意爬上天空去把那弯月牙儿掐下来,插在尹雪艳的云鬓上。尹雪艳吟吟地笑着,总也不出声,伸出她那兰花般细巧的手,慢条斯理地将一枚枚涂着俄国乌鱼子的小月牙儿饼拈到嘴里去。《永远的尹雪艳》语言中的古风余韵:五陵年少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尹雪艳总也不老。十几年前那一班在上海百乐门舞厅替她捧场的五陵年少,有些天平开了顶,有些两鬓添了霜;有些来台湾降成了铁厂、水泥厂、人造纤维厂的闲顾问,但也有少数却升成了银行的董事长、机关里的大主管。不管人事怎么变迁,尹雪艳永远是尹雪艳,在台北仍旧穿着她那一身蝉翼纱的素白旗袍,一径那么浅浅地笑着,连眼角儿也不肯皱一下。一树梨花压海棠:最后赢得尹雪艳的却是上海金融界一位热可炙手的洪处长。洪处长休掉了前妻,抛弃了三个儿女,答应了尹雪艳十条条件。于是尹雪艳变成了洪夫人,住在上海法租界一栋从日本人接收过来华贵的花园洋房里。两三个月的工夫,尹雪艳便像一株晚开的玉梨花,在上海上流社会的场合中以压倒群芳的姿态绽发起来。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
尹雪艳自然是宋太太倾诉衷肠的适当人选,因为只有她才能体会宋太太那种今昔之感。有时讲到伤心处,宋太太会禁不住掩面而泣。
「宋家阿姊,‘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谁又能保得住一辈子享荣华,受富贵呢?」
于是尹雪艳便递过热毛巾给宋太太揩面,怜悯地劝说道。
6.「意识流」写作手法这也是「台北人」这个集子题材决定的,因为一边要回忆「台北人」过去在大陆的点点滴滴,一边要与现今台北生活作对比。现实与回忆交替,内心独白与现实话语融合,杯弓蛇影,觥筹交错,如梦似真。今朝台北,当年大陆,犹恐相逢是梦中。《游园惊梦》堪称集子中的典型代表。二、《台北人》简析1.《永远的尹雪艳》(上海舞女尹雪艳)白先勇在谈到「尹雪艳」的原型时曾说:她只是我的想象,是我由那些看过的人和事,真实的举止、姿态拼凑出来的。这与钱钟书《围城》笔下的一系列人物构造如出一辙,异曲同工。尹雪艳作为老上海百乐门的头牌舞女,让我回想起白居易笔下的琵琶女,年轻时都是公子王孙争相追逐的对象:
十三学得琵琶成,名属教坊第一部。曲罢曾教善才服,妆成每被秋娘妒。五陵年少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
尹雪艳也不多言、不多语,紧要的场合插上几句苏州腔的上海话,又中听、又熨帖。有些荷包不足的舞客,攀不上叫尹雪艳的台子,但是他们却去百乐门坐坐,观观尹雪艳的风采,听她讲几句吴侬软语,心里也是舒服的。
只是二人的结局不同:
门前冷落鞍马稀,老大嫁作商人妇。商人重利轻别离,前月浮梁买茶去。去来江口守空船,绕船月明江水寒。
尹雪艳总也不老。
尹雪艳不管是在老上海,还是在台北,都是万人瞩目的。即使「尹雪艳的八字带着重煞,犯了白虎,沾上的人,轻者家败,重者人亡。谁知道就是为着尹雪艳享了重煞的令誉,上海洋场的男士们都对她增加了十分的兴味」,到了台北也是如此。
当王贵生犯上官商勾结的重罪,下狱枪毙的那一天,尹雪艳在百乐门停了一宵,算是对王贵生致了哀。
「可是洪处长的八字到底软了些,没能抵得住尹雪艳的重煞。一年丢官,两年破产,到了台北来连个闲职也没捞上。尹雪艳离开洪处长时还算有良心,除了自己的家当外,只带走一个从上海跟来的名厨司及两个苏州娘姨。」
「有一天,正当徐壮图向一个工人拍起桌子喝骂的时候,那个工人突然发了狂,一把扁钻从徐壮图前胸刺穿到后胸。……正午的时候,来祭吊的人早挤满了一堂,正当众人熙攘之际,突然人群里起了一阵骚动,接着全堂静寂下来,一片肃穆。原来尹雪艳不知什么时候却像一阵风一般地闪了进来。尹雪艳仍旧一身素白打扮,脸上未施脂粉,轻盈盈地走到管事台前,不慌不忙地提起毛笔,在签名簿上一挥而就地签上了名,然后款款地走到灵堂中央,客人们都倏地分开两边,让尹雪艳走到灵台跟前,尹雪艳凝着神、敛着容,朝着徐壮图的遗像深深地鞠了三鞠躬。这时在场的亲友大家都呆如木鸡。有些显得惊讶,有些却是忿愤,也有些满脸惶惑,可是大家都好似被一股潜力镇住了,未敢轻举妄动。这次徐壮图的惨死,徐太太那一边有些亲戚迁怒于尹雪艳,他们都没有料到尹雪艳居然有这个胆识闯进徐家的灵堂来。场合过分紧张突兀,一时大家都有点手足无措。尹雪艳行完礼后,却走到徐太太面前,伸出手抚摸了一下两个孩子的头,然后庄重地和徐太太握了一握手。正当众人面面相觑的当儿,尹雪艳却踏着她那轻盈盈的步子走出了极乐殡仪馆。」
三个相继死去的男人其实只是情节的需要,后面还会出现无数个男人。男人为「她」着迷,「她」就是那个五陵年少争着捧场的「过去」。
「当晚,尹雪艳的公馆里又成上了牌局,有些牌搭子是白天在徐壮图祭悼会后约好的。吴经理又带了两位新客人来。一位是南国纺织厂新上任的余经理;另一位是大华企业公司的周董事长」
「尹雪艳总也不老」,尹雪艳是永远的。「尹雪艳着实迷人,但谁也没能道出她真正迷人的地方」。其实她真正迷人的地方就在于——她是一个象征。她在,记忆就在;她在,老上海就在;上海存在,她就一直存在着。每个时代都会诞生一个「尹雪艳」,而她则是那个时代十里洋场「上海百乐门」的象征,由她缀连起一个个故事,一个个家庭,一种种生活。进而一窥老上海的风情。想到她就想到那个夜夜笙歌、灯红酒绿的夜上海。在今天,上海依然如此,上海的静夜中依然绽放着那朵不灭的「尹雪艳」。环顾我们周围,「尹雪艳」不是正在灯火阑珊处吗?
「老朋友来到时,谈谈老话,大家都有一腔怀古的幽情,想一会儿当年,在尹雪艳面前发发牢骚,好像尹雪艳便是上海百乐门时代永恒的象征,京沪繁华的佐证一般。」
「可是十几年来这起太太们一个也舍不得离开尹雪艳,到了台北都一窝蜂似的聚到尹雪艳的公馆里,她们不得不承认尹雪艳实在有她惊动人的地方。……论起西门町的京沪小吃,尹雪艳又是无一不精了。于是这起太太们,由尹雪艳领队,逛西门町、看绍兴戏,坐在三六九里吃桂花汤团,往往把十几年来不如意的事儿一股脑儿抛掉,好像尹雪艳周身都透着上海大千世界荣华的麝香一般,熏得这起往事沧桑的中年妇人都进入半醉的状态,而不由自主都津津乐道起上海五香斋的蟹黄面来。」
想到她,作者就想到上海时的自己,想到自己在旧上海的经历,想到父母,想到那个「忧患重重的时代」。这也是每一个奔赴台湾的游子的共同心声:夜深忽梦少年事,梦啼妆泪红阑干。我闻琵琶已叹息,又闻此语重唧唧。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2.《一把青》(空军遗孀朱青)本文以师娘为第一视角,以她的所见所闻,叙述组织南京台北两城故事。师娘分别在南京与台北所见到的朱青:
当我见到朱青的时候,却大大地出了意料之外。那天郭轸带她来见我,在我家吃午饭。原来朱青却是一个十八九岁颇为单瘦的黄花闺女,来做客还穿着一身半新旧直统子的蓝布长衫,襟上掖了一块白绸子手绢儿。头发也没有烫,抿得整整齐齐地垂在耳后。脚上穿了一双带绊的黑皮鞋,一双白色的短统袜子倒是干干净净的。我打量了她一下,发觉她的身段还未出挑得周全,略略扁平,面皮还泛着些青白。可是她的眉眼间却蕴着一脉令人见之忘俗的水秀,见了我一径半低着头,腼腼腆腆,很有一股教人疼怜的怯态。
正当乐队里那些人敲打得十分卖劲的当儿,有一个衣着分外妖烧的女人走了上来,她一站上去,底下便是一阵轰雷般的喝彩,她的风头好像又比众人不同一些。那个女人站在台上,笑吟吟地没有半点儿羞态,不慌不忙把麦克风调了一下,回头向乐队一示意,便唱了起来。……朱青穿了一身布袋装,肩上披着件红毛衣,袖管子甩荡甩荡的,两筒膀子却露在外面。她的腰身竟变得异常丰圆起来,皮色也细致多了,脸上画得十分入时,本来生就一双水盈盈的眼睛,此刻顾盼间,露着许多风情似的。
朱青短暂的爱情:
郭轸被记了过,革除了小队长的职务。当我见到郭轸时,他却对我解说道:「师娘,不是我故意犯规,惹老师生气,是朱青把我的心拿走了。真的,师娘,我在天上飞,我的心都在地上跟着她呢。」
有一天我喂完她,便坐在她床沿上,对她说道:「朱青,若说你是为了郭轸,你就不该这般作践自己。就是郭轸在地下,知道了也不能心安哪。」朱青听了我的话,突然颤巍巍地挣扎着坐了起来,朝我点了两下头,冷笑道:「他知道什么?他跌得粉身碎骨哪里还有知觉?他倒好,轰的一下便没了——我也死了,可是我却还有知觉呢。」
内战时南京的空军眷属区:
「你别错看了这些人,」我对她说,「她们背后都经过了一番历练的呢。像你后头那个周太太吧,她已经嫁了四次了。她现在这个丈夫和她前头那三个原来都是一个小队里的人。一个死了托一个,这么轮下来的。她那些丈夫原先又都是好朋友,对她也算周到了。还有你对过那个徐太太,她先生原是她小叔,徐家两兄弟都是十三大队里的。哥哥殁了,弟弟顶替。原有的几个孩子,又是叔叔又是爸爸,好久还叫不清楚呢。」
「可是她们看着还有说有笑的。」朱青望着我满面疑惑。
「我的姑娘,」我笑道,「不笑难道叫她们哭不成?要哭,也不等到现在了。」
国民党败退大陆时的情景:我们撤退到海南岛的时候,伟成便病殁了。可笑他在天上飞了一辈子,没有出事,坐在船上,却硬生生地病故了。他染了痢疾,船上害病的人多,不够药,我看着他屙痢屙得脸发了黑。他一断气,船上水手便把他用麻包袋套起来,和其他几个病死的人,一齐丢到了海里去,我只听得「嘭」一下,人便没了。打我嫁给伟成那天起,我心里已经盘算好以后怎样去收他的尸骨了。我早知道像伟成他们那种人,是活不过我的。倒是没料到末了连他尸骨也没收着。来到台湾,天天忙着过活,大陆上的事情,竟逐渐淡忘了。老实说,要不是在新生社又碰见朱青,我是不会想起她来了的。国共两党,一山二虎,只能存一,惟战而已。历史最无情,回望历史,非亲历者,战争的可怕性就不会有深切体会。然后世读者从作者的只言片语中,亦能体会十之一二。战争中,死掉几个人,于全国于历史,沧海一粟,微不足道;于一个人一个家庭,则为整个世界。非人之罪,战之罪也。这是国军一方的故事,共军一方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搁笔长叹: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这是一道伤痕,每每触及,我们应该更加庆幸今天的「太平之世」,更加珍惜,避免战争再次发生。来到台北这些年,我一直都住在长春路,我们这个眷属区碰巧又叫做仁爱东村,可是和我在南京住的那个却毫不相干,里面的人四面八方迁来的都有,以前我认识的那些都不知分散到哪里去了。大陆——台北。身在台北,心在大陆。灵魂与肉体的分离,在灵魂上「台北人」永远存在着一种「乡愁」。不一定真的「愁」,也不一定真的「思乡」,而是对文化之根,对过往生活的追忆,对那个时代的喟叹。地名还是那个地名,中间却隔着跨不过去的海峡……3.《岁除》(退役老兵赖鸣升)当年的连长赖鸣升从台南到台北,到当年的下属家来过年聚会:
刘太太是一个四十上下的中年妇人,穿了一身黑缎子起紫团花的新旗袍,胸前系着一块蓝布裙,头上梳了一个油光的发髻,脸上没有施脂粉,可是却描了一双细挑的眉毛。她的一口四川话,一个个字滚出来,好像不黏牙齿似的。
他身上穿了一套磨得见了线路的藏青哗叽中山装,里面一件草绿毛线衣,袖口露了出来,已经脱了线,口子岔开了。他说话时嗓门异常粗大,带着浓浊的川腔。
刘营长还穿着一身军服,瘦长个子,一双削腮,古铜色的面皮绷得紧紧的,被烈日海风磨得发了亮。他的鬓脚子也起了花。说话时和那个姓赖的客人一模一样,也是一口的四川乡音。
赖鸣升今昔对比:
「大哥,你也是我的老长官,我先敬你一杯。」刘营长站了起来,端着一杯满满的高粱酒,走到赖鸣升跟前,双手举起酒杯向赖鸣升敬酒。「老弟台,」赖鸣升霍然立起,把刘营长按到椅子上,粗着嗓门说道,「这杯酒大哥是要和你喝的。但是要看怎么喝法。论到我们哥儿俩的情分,大哥今晚受你十杯也不为过。要是你老弟台把大哥拿来上供,还当老长官一般来敬酒,大哥一滴也不能喝!一来你大哥已经退了下来了。二来你老弟正在做官。一个营长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手下也有好几百人。你大哥呢,现在不过是荣民医院厨房里的买办。这种人军队里叫什么?伙夫头!」
「民国二十七年我在成都当骑兵连长,我们第五营就扎在城外头。我们营长有个姨太太,偏偏爱跑马。我们营长就要我把我那匹走马让给她骑,天天还要老子跟在她屁股后头呢,生怕把她跌砸了似的。有一天李麻子到城里头去了,他那个姨太太喊了两个女人到她公馆去打麻将,要我也去凑脚。打到一半,我突然觉得靴子上沉甸甸的,给什么东西压住了一般。等我伸手到桌子下面一摸,原来是只穿了绣花鞋的脚儿死死地踏在上面。我抬头看时,我们营长姨太太笑吟吟地坐在我上家,打出了一张白板来对我说道:‘给你一块肥肉吃!’打完牌,勤务兵来传我进去,我们营长姨太大早炖了红枣鸡汤在房里头等住了,那晚我便割掉了我们营长的靴子去。”赖鸣升说到这里,愣了半晌,然后突然跳起身来把桌子猛一拍,咬牙切齿地哼道:「妈那个巴子的!好一个细皮白肉的婆娘!」
「不瞒你弟妹说:就是去年我动了这么一下凡心,才闹到今天这个地步。去年退下来,我不是拿了三万多退役金吗?那笔钱给有钱的人看来呢,不值一个屁。可是我一辈子手里还没捏过那点钞票呢。本来是想搞点小本生意的,哪晓得有个同乡跑来拉线,说是花莲那边有个山地女人,寡婆子,要找男人。我去一看,原来是个二十大几的小女子,头脸也还干净。她娘家开口便是两万五,少一个都不行。一下子我便把那点退役金奉送了出去,外带金戒指、金镯头,把那个女人从头到脚装饰起来,哪里晓得山地野女人屁良心也没得。过门三天,逃得鬼影子不见半个。走的时候,还把老子的东西拐得精光,连一床破棉被她也有本事牵得走。」
「上礼拜,我不过拿了我们医院厨房里一点锅巴去喂猪,主管直起眼睛跟我打官腔。老子捞起袖子就指到他脸上说道:‘余主任,不瞒你说。民国十六年北伐,我赖鸣升就挑起锅头跟革命军打孙传芳去了。厨房里的规矩,用不着主任来指导。’你替我算算,老弟——」赖鸣升掐着指头,头颅晃荡着,「今年民国多少年,你大哥就有多少岁。这几十年,打滚翻身,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没经过?到了现在还稀罕什么不成?老实说,老弟,就剩下几根骨头还没回老家心里放不下罢咧。」
「大哥只顾讲话,我巴巴结结炒的‘蚂蚁上树’也不尝一下。你就是到川菜馆去,他们也未必炒得出我这手家乡味呢!」
「你可看到了,弟妹?日后打回四川,你大哥别的不行了,十个八个饭锅头总还抬得动的。」
当年赖鸣升骑兵连长,英姿勃发,年轻帅气。姨太太垂青,「割掉营长靴子」。经历台儿庄战役不死。现在荣民医院厨房里的买办,为了厨房里一点锅巴与主管争吵。本在花莲山地边「买」了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女子,不仅没能「老牛吃嫩草」,反而三万多退役金被骗,人财两空。年轻女子逃走时,还把家里的东西拐得精光。连一床破棉被也不放过!大有「虎落平阳被犬欺」之状。今昔对比,黯然神伤。在一阵欢呼中,小孩子们都七手八脚地点燃了自己的烟炮,一道道亮光冲破了黑暗的天空。四周的爆竹声愈来愈密,除夕已经到了尾声,又一个新年开始降临到台北市来。这个「又」字,让人不得不发问:何时是归程?4.《金大班的最后一夜》(舞女领班金兆丽)今夜过后她就要嫁给,那个六十好几的老头子了……最后一夜,最后一舞祭奠深藏心底的那一抹唯一的深情,月光下的爱人……从上海百乐门的玉观音金兆丽到台北夜巴黎舞厅的领队金大班:
好个没见过世面的赤佬!左一个夜巴黎,右一个夜巴黎。说起来不好听,百乐门里那间厕所只怕比夜巴黎的舞池还宽敞些呢,童得怀那副嘴脸在百乐门淘粪坑未必有他的份。
也难怪,那起小娼妇哪里见过从前那种日子?那种架势?当年在上海,拜倒在她玉观音裙下,像陈发荣那点根基的人,扳起脚趾头来还数不完呢!
至于年纪哩,金大班凑近了那面大化妆镜,把嘴巴使劲一咧,她那张涂得浓脂艳粉的脸蛋儿,眼角上突然便现出了几把鱼尾巴来。四十岁的女人,还由得你理论别人的年纪吗?
当年百乐门自己与月如:那晚月如第一次到百乐门去,和她跳舞的时候,羞得连头都不抬起来,脸上一阵又一阵地泛着红晕。当晚她便把他带回了家里去,当她发觉他还是一个童男子的时候,她把他的头紧紧地搂进她怀里,贴在她赤裸的胸房上,两行热泪,突地涌了下来。那时她心中充满了感激和疼怜,得到了那样一个羞赧的男人的童贞。一刹那,她觉得她在别的男人身上所受的玷辱和亵渎,都随着她的泪水流走了一般。她一向都觉得男人的身体又脏又丑又臭,她和许多男人同过床,每次她都是偏过头去,把眼睛紧紧闭上的。可是那晚当月如睡熟了以后,她爬了起来,跪在床边,借着月光,痴痴地看着床上那个赤裸的男人。月光照到了他青白的胸膛和纤秀的腰肢上,她好像头一次真正看到了一个赤裸的男体一般,那一刻她才了悟原来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的肉体,竟也会那样发狂般地痴恋起来的。当她把滚热的面腮轻轻地偎贴到月如冰凉的脚背上时,她又禁不住默默地哭泣起来了。月如被父亲绑回家后:姆妈天天劝她:阿囡,你是聪明人。人家官家大少,独儿独子,哪里肯让你毁了前程去?你们这种卖腰的,日后拖着个无父无姓的野种,谁要你?姆妈的话也不能说没有道理。自从月如那个大官老子,派了几个卫士来,把月如从他们徐家汇那间小窝巢里绑走了以后,她就知道,今生今世,休想再见她那个小爱人的面了。不过那时她还年轻,一样也有许多傻念头。她要替她那个学生爱人生一个儿子,一辈子守住那个小孽障,哪怕街头讨饭也是心甘情愿的。难道卖腰的就不是人吗?那颗心一样也是肉做的呢。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如今在自己即将嫁给暮年老头时与青年学生最后一舞:
金大班借着舞池边的柱灯,微仰着头,端详起那个年轻的男人来。她发觉原来他竟长得眉清目秀,黢青的须毛都还没有长老,头上的长发梳得十分妥帖,透着一阵阵贝林的甜香。他并不敢贴近她身体,只稍稍搂着她的腰肢,生硬地走着。走了几步,便踢到了她的高跟鞋,他惶恐地抬起头,腼腆地对她笑着,一直含糊地对她说着对不起,雪白的脸上一下子通红了起来。金大班对他笑了一下,很感兴味地瞅着他,大概只有第一次到舞场来的嫩脚色才会脸红,到舞场来寻欢竟也会红脸——大概她就是爱上了会红脸的男人。
「这个舞我不会跳了。」那个年轻的男人说道。他停了下来,尴尬地望着金大班,乐队刚换了一支曲子。
金大班凝望了他片刻,终于温柔地笑了起来,说道:
「不要紧,这是三步,最容易,你跟着我,我来替你数拍子。」
说完她便把那个年轻的男人搂进了怀里,面腮贴近了他的耳朵,轻轻地。柔柔地数着:
一二三——
一二三——
金大班最后一舞,舞掉的是过去,舞掉的是自己与月如,舞掉的是青春,舞掉的是自己久藏心底最初的那个人。这个年轻学生不就是百乐门里的月如吗?
最好的我们最好的青春
最怀念的还是最初的那个人
白先勇谈自己的创作:
我写来写去也是跟一个「情」字有关,各种方式来表现这个「情」。恐怕文学最关心的还是个「情」字,文学写什么也不外乎人性人情,从各个方面来讲,每个人的手法不一样。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一块石头,掉到红尘里面去,都要历经劫难。每个人都在这儿,每个人都在红尘里面历劫。
宝玉出家那一幕写得意境之高、意象之美,我觉得中国抒情文学里无出其右。你想想看,那个雪景,一片白茫茫大地。本来《红楼梦》是五色缤纷的一个世界,现在剩了一片白色,最后剩了一个「空」字。最后人间所有的七情六欲、嗔贪痴爱通通被白雪蒙掉了。
金兆丽从上海百乐门「得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年轻舞女到如今四十岁舞厅邻班的中年妇女;从心存一爱的年轻姑娘到下嫁给六十岁老头被生活打败的无奈女人;从挥金如土到与当年姐妹淘互相攀比的无聊女人。现实中的这一切只是表面的那个让人心酸的「她」,「真实的她」还活在那个月光下的梦里……这一切就是一个「劫」,就是金兆丽在红尘中需要度过的「劫」。这「最后一夜」就是劫数中的高潮,也是落幕。幕落嫁人,此生归矣!归向何处?归向当年月光下的玉观音……文中不管是对她写着「兆丽吾爱」的秦雄:有一次,他回来,喝了点酒,一把抱住她,痛哭流涕。一个彪形大汉,竟倒在她怀中哭得像个小儿似的。为了什么呢?原来他在日本,一时寂寞,去睡了一个日本婆,他觉得对不起她,心里难过。这真正从何说起?他把她当成什么了?还是个十来岁的女学生,头一次谈恋爱吗?他兴冲冲地掏出他的银行存折给她看,他已经攒了七万块钱了,再等五年——五年,我的娘——等他在船上再做五年大副,他就回台北来,买房子讨她做老婆。她对他苦笑了一下,没有告诉他,她在百乐门走红的时候,一夜转出来的台子钱恐怕还不止那点。五年——再过五年她都好做他的祖奶奶了。要是十年前——金大班又猛吸了一口烟,颇带惆怅地思量道——要是十年前她碰见秦雄那么个痴心汉子,也许她真的就嫁了。十年前她金银财宝还一大堆,那时她也存心在找一个对她真心真意的人。上一次秦雄出海,她一时兴起,到基隆去送他上船,码头上站满了那些船员的女人,船走了,一个个泪眼汪汪,望着海水都掉了魂似的。她心中不由得倒抽了一口冷气,这次她下嫁陈发荣,秦雄那里她连信也没去一封。秦雄不能怨她绝情,她还能像那些女人那样等掉了魂去吗?四十岁的女人不能等。四十岁的女人没有工夫谈恋爱。四十岁的女人——连真正的男人都可以不要了。那么,四十岁的女人到底要什么呢?金大班把一截香烟屁股按熄在烟钵里,思索了片刻,突然她抬起头来,对着镜子歹恶的笑了起来。她要一个像任黛黛那样的绸缎庄,当然要比她那个大一倍,就开在她富春楼的正对面,先把价钱杀成八成,让那个贫嘴薄舌的刁妇也尝尝厉害,知道我玉观音金兆丽不是随便招惹得的。还是面对可以当她父亲的陈发荣:这个把月来,在宜香美容院就不知花了多少冤枉钱。拉面皮、扯眉毛——脸上就没剩下一块肉没受过罪。每次和陈老头儿出去的时候,竟像是披枷带锁,上法场似的,勒肚子束腰,假屁股假奶,大七月里,绑得那一身的家私——金大班在小肚子上猛抓了两下——发得她一肚皮成饼成饼的热痱子,奇痒难耐。这还在其次,当陈老头儿没头没脸问起她贵庚几何的当儿,她还不得不装出一副小娘姨的腔调,矫情的捏起鼻子反问他:你猜?三十岁?娘个冬采!只有男人才瞎了眼睛。金大班不由得噗嗤地笑出了声音来。哄他三十五,他竟吓得嘴巴张起茶杯口那么大,好像撞见了鬼似的。瞧他那副模样,大概除了他那个种田的黄脸婆,一辈子也没近过别的女人。来到台北一见到她,七魂先走了三魂,迷得无可无不可的。可是凭他怎样,到底年纪一大把了。金大班把腰一挺,一双奶子便高高地耸了起来。收拾起这么个老头儿来,只怕连手指头儿也不必翘一下哩。以及面对台北年轻的舞女朱凤:金大班看见她死命地用双手把她那微微隆起的肚子护住,一脸抽搐着,白得像张纸一样。金大班不由得怔住了,她站在朱凤面前,默默地端详着她,她看见朱风那双眼睛凶光闪闪,竟充满了怨毒,好像一只刚赖抱的小母鸡准备和偷它鸡蛋的人拼命了似的。她爱上了他了,金大班暗暗叹息着,要是这个小婊子真的爱上了那个小王八,那就没法了。这起还没尝过人生三昧的小娼妇们,凭你说烂了舌头,她们未必听得入耳。连她自己那一次呢,她替月如怀了孕,姆妈和阿哥一个人揪住她一只膀子,要把她扛出去打胎。她捧住肚子满地打滚,对他们抢天呼地地哭道:要除掉她肚子里那块肉吗?除非先拿条绳子来把她勒死。金大班看着此时的朱凤,这不就是年轻时的自己吗?思绪不由得飘到二十年前……判词——朴树《清白之年》送给金大班:
故事开始以前
最初的那些春天
阳光洒在杨树上 风吹来 闪银光
街道平静而温暖
钟走得好慢
那是我还不识人生之味的年代
我情窦还不开
你的衬衣如雪
盼着杨树叶落下 眼睛不眨
心里像有一些话
我们先不讲
等待着那将要盛装出场的未来
人随风飘荡
天各自一方
在风尘中遗忘的清白脸庞
此生多勉强
此身越重洋
轻描时光漫长低唱语焉不详
数不清的流年
似是而非的脸
把你的故事对我讲
就让我笑出泪光
是不是生活太艰难
还是活色生香
我们都遍体鳞伤
也慢慢坏了心肠
你得到你想要的吗
换来的是铁石心肠
可曾还有什么人
再让你幻想
大风吹来了
我们随风飘荡
在风尘中遗忘的清白脸庞
此生多寒凉
此身越重洋
轻描时光漫长低唱语焉不详
大风吹来了
我们随风飘荡
在风尘中熄灭的清澈目光
我想回头望
把故事从头讲
时光迟暮不返人生已不再来
判词——高晓松《越过山丘》送给十九岁的痴男:
越过山丘,遇见十九岁的我
戴着一双白手套,喝着我的喜酒
他问我幸福与否,是否永别了忧愁
为何婚礼上那么多人,没有一个当年的朋友
我说我曾经挽留,他们纷纷去人海漂流
那个你深爱的小妞,嫁了隔壁的王某
我问她幸福与否,她哭着点了点头
后来遇见过那么多人,想对你说却张不开口
就让我随你去,让我随你去,
回到二十岁狂奔的路口,做个形单影只的歌手
就让我随你去,让我随你去,
逆着背影婆娑的人流,向着那座荒芜的山丘,挥挥衣袖。
越过山丘,遇见六十岁的我
拄着一根白手杖,在听鸟儿歌唱
我问他幸福与否,他笑着摆了摆手
在他身边围绕着一群,当年流放归来的朋友
他说你不必挽留,爱是一个人的等候
等到房顶开出了花,这里就是天下
总有人幸福白头,总有人哭着分手
无论相遇还是不相遇,都是献给岁月的序曲
就让我随你去,让我随你去,
去到六十岁停下的渡口,等着被一条小船接走
就让我随你去,让我随你去,
随着熙熙攘攘的人流,向着开满鲜花的山丘,挥挥衣袖。
5.《那片血一般红的杜鹃花》(护驾卫士王雄)守护,守护心底那一角美好,那一隅精神家园。「丽儿」一场不愿醒来的梦:
舅妈说,园子里那成百株杜鹃花,一棵棵都是王雄亲手栽的。为什么要种那么些杜鹃花呢?舅妈叹了一口气解说道,还不是为了丽儿。就是因为那个小魔星喜欢杜鹃花的缘故。
每天早上,王雄踏着三轮车送丽儿去上学,下午便去接她回来。王雄把他踏的那辆三轮车经常擦得亮亮的,而且在车头上插满了一些五颜六色的绒球儿,花纸铰的凤凰儿,小风车轮子,装饰得像凤辇宫车一般。每次出去接送丽儿,王雄总把自己收拾得头干脸净的,即使是大热天,也穿戴得体体面面。当丽儿从外头走进大门来时,扬起脸,甩动着她那一头短发,高傲得像个小公主一般,王雄跟在她身后,替她提着书包,挺着腰,满面严肃,像足了丽儿的护驾卫士。一回到家里,丽儿便拉着王雄到花园中嬉游去了。王雄总是想出百般的花样,来讨丽儿的欢心。
「丽儿」的原型「小妹仔」:
「王雄,你家里还有些什么人?」有一晚,我和王雄在园子里乘凉,王雄和我谈起他湖南湘阴乡下的老家时,我问他道。
「有个老娘,不晓得还在不在,」王雄说道,「还有——」 突然间,他变得有点忸怩起来了,结结巴巴地告诉我,原来他没有出来以前,老早便定下亲了。是他老娘从隔壁村庄买来的一个小妹仔。
「那时她才十岁,只有这么高——」王雄说着用手比了一下。
他那个小妹仔好吃懒做,他老娘时常拿扫把打她的屁股,一打她,她就躲到他的身后去。
「小妹仔长得白白胖胖,是个很傻气的丫头。」王雄说,他咧着嘴笑了起来。
我母亲告诉过我,丽儿是舅妈含在嘴里长大的,六岁大,舅妈还要亲自喂她的奶,惯得丽儿上六年级了,连鞋带都不肯自己系。可是丽儿的模样儿却长得实在逗人疼怜,我从来没有见过哪家的孩子生得像她那样雪白滚圆的:圆圆的脸、圆圆的眼睛,连鼻子嘴巴都圆得那般有趣;尤其是当她甩动着一头短发,咯咯一笑的时候,她那一份特有的女婴的憨态,最能教人动心,活像一个玉娃娃一般。与其说王雄爱的是「丽儿」,不如说「丽儿」只是「小妹仔」投放到她身上的倒影;与其说王雄在守护「丽儿」,不如说他是在守护自己的精神家园,寄放自己的灵魂。身在台北,心在大陆。灵与肉的分离。王雄的心永远都在——那个挑着担子准备去城里卖谷子的十八岁……王雄的真正的梦在对岸在大陆:
我在金门的时候,营里也有几个老士兵,他们在军队里总有十来年的历史了,可是我总觉得他们一径还保持着一种赤子的天真,他们的喜怒哀乐,就好像金门岛上的烈日海风一般,那么原始、那么直接。有时候,我看见他们一大伙赤着身子在海水里打水仗的当儿,他们那一张张苍纹满布的脸上,突地都绽开了童稚般的笑容来,那种笑容在别的成人脸上是找不到的。
有一天晚上巡夜,我在营房外面海滨的岩石上,发觉有一个老士兵在那儿独个儿坐着拉二胡。那天晚上,月色清亮,没有什么海风,不知是他那垂首深思的姿态,还是那十分幽怨的胡琴声,突然使我联想到,他那份怀乡的哀愁,一定也跟古时候戍边的那些士卒的那样深。那样远。
在舅妈家出入惯了,我和王雄也渐渐混熟了,偶尔他也和我聊起他的身世来。他告诉我说,他原是湖南乡下种田的,打日本人抽壮丁给抽了出来。他说他那时才十八岁,有一天挑了两担谷子上城去卖,一出村子,便让人截走了。
「我以为过几天仍旧回去的呢,」他笑了一笑说道,「哪晓得出来一混便是这么些年,总也没能回过家。」 「表少爷,你在金门岛上看得到大陆吗?」有一次王雄若有所思地问我道。我告诉他,从望远镜里可以看得到那边的人在走动。
「隔得那样近吗?」他吃惊地望着我,不肯置信的样子。
「怎么不呢?」我答道,「那边时常还有饿死的尸首漂过来呢。」
「他们是过来找亲人的。」他说道。
「那些人是饿死的。」我说。
「表少爷,你不知道,」王雄摇了摇手止住我道,「我们湖南乡下有赶尸的,人死在外头,要是家里有挂得紧的亲人,那些死人跑回去跑得才快呢。」
他们是在基隆附近,一个荒凉的海滩上,找到王雄的。他的尸体被潮水冲到了岩石缝中,夹在那里,始终没有漂走。王雄一直兢兢业业守护着丽儿,可是上中学后,丽儿亲自打碎了王雄的梦。杜鹃啼血,丽儿不理他了,心中唯一的幻梦破碎了,天下之大,竟没有容身之处。身体是自由的,可是游不到对岸去;灵魂是自由的,可是唯一寄托灵魂的地方被粉碎了。惟有一「死」,才能回到「杜鹃花盛开的地方」,才能回到故乡,才能回到母亲身边,才能回到小妹仔身边。由于「丽儿」的疏远,他耐以苟延残喘的世界崩溃了,通过喜妹事件激发,王雄彻底爆发绽放了,扑向了大海,扑向了精神之乡……当我走到园子里的时候,却赫然看见那百多株杜鹃花,一球堆着一球,一片卷起一片,全部爆放开了。好像一腔按捺不住的鲜血,猛地喷了出来,洒得一园子斑斑点点都是血红血红的,我从来没看见杜鹃花开得那样放肆、那样愤怒过。6.《思旧赋》(老妪仆人顺恩嫂)通篇都在描写如今台北李公馆的现状境遇,几乎没有多少「思旧」,但是正因为没有思旧,别有幽愁暗恨生,此时无声胜有声。只有如今的衰败家道中落,才能衬托当年南京李宅的生气勃勃。读者读起来才会生起无限唏嘘之情。那些「旧」需要在文字之外、脑海里加工想象,所以「过去」就是一场梦。不能实现的梦,才更动人心魄。当年南京李宅:
「二姊,你还记得我们南京清凉山那间公馆,花园里不是有许多牡丹花吗?」
「有什么记不得的?」罗伯娘哼了一下,挥了一挥手里的抹布,「红的、紫的——开得一园子!从前哪年春天,我们夫人不要在园子里摆酒请客,赏牡丹花哪?」
「一连三夜了,二姊,」顺恩嫂颤抖的声音突然变得凄楚起来,「我都梦见夫人,她站在那些牡丹花里头,直向我招手喊道:‘顺恩嫂,顺恩嫂,快去拿件披风来给我,起风了。’前年夫人过世,我正病得发昏,连她老人家上山,我也没能来送,只烧了两个纸扎丫头给她老人家在那边使用,心里可是一直过意不去的。这两年,夫人不在了,公馆里——」顺恩嫂说到这里就噎住了。
如今台北李公馆:一个冬日的黄昏,南京东路一百二十巷中李宅的门口,有一位老妇人停了下来,她抬起头,觑起眼睛,望着李宅那两扇朱漆剥落,已经沁出点点霉斑的桧木大门,出了半天的神。顺恩嫂看着衰落破旧的李公馆,出了半天的神。她的「神」飞到哪里去了呢?飞到了南京牡丹花开的春天吧?飞到了主仆上下其乐融融的南京李宅吧?李宅是整条巷子中唯一的旧屋,前后左右都起了新式的灰色公寓水泥高楼,把李宅这栋木板平房团团夹在当中。李宅的房子已经十分破烂,屋顶上瓦片残缺,参差的屋檐,缝中长出了一撮撮的野草来。大门柱上,那对玻璃门灯,右边一只碎掉了,上面空留着一个锈黑的铁座子。大门上端钉着的那块乌铜门牌,日子久了,磨出了亮光来,「李公馆」三个碑体字,清清楚楚地现在上面。老妇人伸出了她那只鸟爪般瘦棱的右手,在那两扇旧得开了裂的大门上,颤抖地摸索了片刻。她想去揿门上的电铃,但终于迟疑地缩了回来,抬起头,迷惘地环视了一下,然后蹒跚地离开了李宅大门,绕到房子后门去。李公馆一家台北境遇:长官:「长官这两年也脱了形,小姐一走,他气得便要出家,到基隆庙里当和尚去。他的那些旧部下天天都来劝他。有一天,我看着闹得不像样了,便走进客厅里,先跑到夫人遗像面前,跪下去磕了三个响头,才站起来对长官说道:‘长官,我跟着夫人到长官公馆来,前后也有三十多年了。长官一家,轰轰烈烈的日子,我们都见过。现在死的死,散的散,莫说长官老人家难过,我们做下人的也是心酸。小姐不争气,长官要出家,我们也不敢阻拦。只是一件事:我已经七十多岁了,一半早进了棺材,长官一走,留下少爷一个人,这副担子,我可扛不动了。’长官听了我这番话,顿了一顿脚,才不出声了。」夫人:
「夫人——她临终留下了什么话没有?」顺恩嫂悄声问道。
罗伯娘停了一下,捞起围裙揩了一揩额上的汗水,闭上眼睛思索良久,才答道:
「我仿佛听见长官说,夫人进医院开刀,只醒过来一次,她喊上一句:‘好冷。’便没有话了。」
「……连‘初七’还没做完,桂喜和小王便先勾搭着偷跑了,两个天杀的还把夫人一箱玉器盗得精光。」
小姐:「我实对你说了吧,老妹。今年年头,小姐和一个有老婆的男人搞上了,搞大了肚子,和长官吵着就要出去,长官当场打得她贼死,脸都打肿了。那个女孩子好狠,眼泪也没一滴,她对长官说:‘爸爸,你答应,我也要出去,不答应,我也要出去,你只当没有生过我这个女儿就是了。’说完,头也没回便走了。上个月我还在东门市场看见她提着菜篮,大起个肚子,蓬头散发的,见了我,低起头,红着眼皮,叫了我一声:‘嬷嬷。’一个官家小姐,那副模样,连我的脸都短了一截。」少爷:当罗伯娘引着顺恩嫂走到石径的尽头时,顺恩嫂才赫然发现,蒿草丛后面的一张纹石圆凳上,竟端坐着一个胖大的男人,蒿草的茎叶冒过了他的头,把他遮住了。他的头顶上空,一群密密匝匝的蚊蚋正在绕着圈子飞。胖男人的身上,裹缠着一件臃肿灰旧的呢大衣,大衣的纽扣脱得只剩下了一粒。他的肚子像只塞满了泥沙的麻包袋,胀凸到了大衣的外面来,他那条裤子的拉链,掉下了一半,露出了里面一束底裤的带子。他脱了鞋袜,一双胖秃秃的大脚,齐齐地合并着,搁在泥地上,冻得红通通的。他的头颅也十分胖大,一头焦黄干枯的短发,差不多脱落尽了,露出了粉红的嫩头皮来。脸上两团痴肥的腮帮子,松弛下垂,把他一径半张着的大嘴,扯成了一把弯弓。胖男人的手中,正抓着一把发了花的野草在逗玩,野草的白絮子洒得他一身。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7.《梁父吟》(治丧长官朴园)朴公过世战友孟养儿子家骥:
「今天的公祭倒也还罢了,」朴公说道,「虽说身后哀荣,也不能太离了格。我看孟养的那个男孩子,竞不大懂事。大概在外国住久了,我们中国人的人情礼俗,他不甚了解。」
「家骥兄刚从美国回来,他对国内的情形是比较生疏一点。」雷委员解说道。
「治丧委员会的人,和他商量事情,他一件件都给驳了回来。我主持这个治丧会,弄得很为难,他是亡者的家属,又是孝子,我也不便太过专揽。后来我实在看不过去,便把他叫到一旁,对他说道:‘当然古训以哀戚为重,可是你父亲不比常人,他是有过功勋的。开吊这天,是国葬的仪式,千人万众都要来瞻仰你父亲的遗容。礼仪上有个错失,不怕旁人物议,倒是对亡者失敬了。’我的话只能说到这一步,我看他的情形,竟有点不耐烦的样子。」
「下月二十五日,是你老师的‘七七’。」
「是的,朴公。」
「你老师那边打算在家里做呢?还是到寺里去呢?」
雷委员的脸上现出了难色,隔了半晌,终于说道:
「此事我跟家骥兄商量过了。他说他们几个人都是信基督教的,不肯举行佛教的仪式。」「哦——」朴公点头沉吟道,「那么这样吧,那天由我出名,在善导寺替孟养念经超度好了。下月也是仲默的周忌,正好替他两人一齐开经,仲默的夫人也要参加的。」
朴公说着,又歪过了身子,凑到雷委员耳根下,低声说道:
「你老师打了一辈子的仗,杀孽重。他病重的时候,跟我说常常感到心神不宁。我便替他许下了愿,代他手抄了一卷金刚经,刚刚抄毕。做‘七七’那天,拜大悲忏的时候,正好拿去替他还愿。」
「还有一句话,是你老师临终时留下来的:日后打回大陆,无论如何要把他的灵柩移回家乡去。你去告诉他的那些后人,一定要保留一套孟养常穿的军礼服,他的那些勋章也要存起来,日后移灵,他的衣裳佩挂是要紧的。」
朴公孙子效先:
「我的小孙子——效先。」朴公指了一指他的孙子。
「好聪明的长相!」雷委员夸赞道。
「他今年小学三年级了,在女师附小念书,」朴公介绍道,「他是在美国生的,我的男孩子两夫妻都在那边教书。前几年,他祖母把他接了回来。他祖母过世后,便一直跟着我。他刚回来的时候,一句中国话也不会说,简直成了个小洋人!现在跟着我念点书,却也背得上几首唐诗了。」
这篇小说以「朴公」为第一视角,跟着他的所见所闻所感,简要点明了老一辈与年轻一辈;东方思维与西方信仰之间的「文化冲突」。以及不经意间流露出的淡淡追忆之情……朴公立在那几盆萧疏的兰花面前,背着手出了半天的神,他胸前那挂丰盛的银髯给风吹得飘扬了起来。他又想起了半个世纪以前,辛亥年间,一些早已淡忘了的佚事来,直到他的孙子效先走来牵动他的袖管,他才扶着他孙子的肩膀,祖孙二人,一同入内共进晚餐。8.《孤恋花》(悲苦酒女娟娟)我与娟娟、五宝的前世今生:
金华街这间小公寓是我花了一生的积蓄买下来的。从前在上海万春楼的时候,我曾经攒过几文钱,我比五宝她们资格都老,五宝还是我一手带出头的;可是一场难逃下来,什么都光了,只剩下一对翡翠镯子,却还一直戴在手上。那对翠镯,是五宝的遗物,经过多少风险,我都没肯脱下来。
到五月花去,并不是出于我的心愿。初来台湾,我原搭着俞大傀头他们几个黑道中的人,一并跑单帮。哪晓得在基隆码头接连了几次事故,俞大傀头自己一点老本搞干不算,连我的首饰也统统赔了进去。俞大傀头最后还要来剥我手上那对翠镯,我抓起一把长剪刀便指着他喝道:你敢碰一碰我手上这对东西!他朝我脸上吐了一泡口水,下狠劲啐道:婊子!婊子!做了一辈子的生意浪,我就是听不得这两个字,男人嘴里骂出来的,愈更龌龊。 从前我和五宝两人许下一个心愿:日后攒够了钱,我们买一栋房子住在一块儿,成一个家,我们还说去赎一个小清倌人回来养。五宝是人牙贩子从扬州乡下拐出来的,卖到万春楼,才十四岁,穿了一身花布棉袄棉裤,裤脚扎得紧紧的,剪着一个娃娃头,头上就夹着只铜蝴蝶,我问她:
「你的娘呢,五宝?」
「我没得娘。」她笑道。
「寿头,」我骂她,「你没得娘?谁生你出来的?」
「不记得了。」她甩动着一头短发,笑嘻嘻地咧开嘴。我把她兜入怀里,揪住她的腮,亲了她两下,从那时起,我便对她生出了一股母性的疼怜来。
「娟娟,这便是我们的家了。」
我和娟娟搬进我们金华街那栋小公寓时,我搂住她的肩膀对她说道。五宝死得早,我们那桩心愿一直没能实现,漂泊了半辈子,碰到娟娟,我才又起了成家的念头。一向懒散惯了,洗衣烧饭的家务事是搞不来的,不过我总觉得娟娟体弱,不准她多操劳,天天她睡到下午,我也不忍去叫醒她。尤其是她在外陪宿了回来,一身憔悴,我对她格外的怜惜。我知道,男人上了床,什么下流的事都干得出来。有一次,一个老杀胚用双手死揿住我的颈子,揿得我差不多噎了气,气呼呼地问我:你为什么不喘气?你为什么不喘气?五宝点大蜡烛的那晚,梳拢她的是一个军人,壮得像只大牯牛,第二大早上,五宝爬到我床上,滚进我怀里,眼睛哭出了血来。她那双小小的奶子上,青青红红尽是牙齿印。
「我」站在一个叙述者的角度描写记录「陪酒女」悲苦的人生经历。有同情,有感叹。有时甚至觉得「我」仿佛是一个历经人世浮沉大风大浪的智者,看透了「陪酒女」的悲与苦,我想给她们提供一个落脚点,同时也给自己营造一个家。那些年轻的陪酒女,不就是从前的自己吗?陪酒女的各色遭遇,大同小异,「我」见识了男人人性的黑暗,对男人异常厌恶。漂泊半辈子,尝尽了酸甜苦辣。对娟娟和五宝的照顾,也可以说是对年轻时的自己的照顾,想给她们一个依靠,一个心灵之家,一个停靠的港湾。不管是上海万春楼的五宝,还是台北五月花的娟娟,甚至年轻时的自己,可以说就是一个人。她们的遭遇,何尝不是自己的遭遇?五宝、娟娟每晚要么陪酒,要么卖笑,要么陪睡……从前五宝同我睡一房的时候,半夜里我常常起来替她盖被。五宝只有两杯酒量,出外陪酒,跑回来常常醉得人事不知。睡觉的时候,酒性一燥,便把被窝踢得精光。我总是拿条被单把她紧紧地裹起来。有时候她让华三那个老龟公打伤了,晚上睡不安,我一夜还得起来好几次,我一劝她,她就从被窝里伸出她的膀子来,摔到我脸上,冷笑道: 「这是命,阿姊。」她那雪白的胳臂上印着一排铜钱大的焦火泡子,是华三那杆烟枪子烙的。我看她痛得厉害,总是躺在她身边,替她揉搓着,陪她到大天亮。我摸了摸娟娟的额头,冰凉的,一直在冒冷汗,娟娟真的醉狠了,翻腾了一夜,睡得非常不安稳。娟娟的母亲是疯子,娟娟的第一次也是被亲身父亲夺去的,甚至怀了孕。到最后他的父亲当着邻居的面,污蔑她偷人。到了台北,娟娟经常被柯老雄殴打,伤痕累累,甚至被染上毒瘾。最后,不堪暴力忍无可忍,娟娟把柯老雄砸死了。五宝当年也是因为鸦片死在了华三的烟榻上。娟娟没有死,但是她疯了……本文是《台北人》十四篇小说里唯一的两篇同性恋题材小说。另一篇是男同性恋,白先勇这篇文章所描写的同性恋,不是那种关于「性」的,无关风月。与其说她们是同性恋,不如说她们是经历悲苦的亲人。她们在一起是为了给彼此带来温暖,她们曾经都受过男人的迫害虐待,她们在一起是为了营造一个可以共同依靠之家。(说到这里,让人不得不联想:也许世界上其实本没有同性恋,他们可能只是由于受了外界某些虐待刺激导致对异性反感。比如文中备受男性虐待的陪酒女;被亲身父亲性侵陷害的娟娟)
秋收过了。干裂的田里竖着一丛丛枯残的稻梗子。走了半天,我突然觉得有点寂寞起来,我对林三郎说:
「三郎,唱你那支《孤恋花》来听。」
「好的,总司令。」
「林三郎清了一清喉咙,尖起他的假嗓子,学着那些酒家女,细细的哼起他那首《孤恋花》来:
青春枞谁人爱
变成落叶相思栽——
9.《花桥荣记》(小学教师卢先生)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台北人」的婚姻:一个在大陆,一个在台北。身在这头,心在那头。「花桥荣记」老板娘:我先生并不是生意人,他在大陆上是行伍出身的,我还做过几年营长太太呢。哪晓得苏北那一仗,把我先生打得下落不明,慌慌张张我们眷属便撤到了台湾。头几年,我还四处打听,后来夜里常常梦见我先生,总是一身血淋淋的,我就知道,他已经先走了。我一个女人家,流落在台北,总得有点打算,七拼八凑,终究在长春路底开起了这家小食店来。老板娘一当,便当了十来年,长春路这一带的住户,我闭起眼睛都叫得出他们的名字来了。侄女秀华:
秀华是我先生的侄女儿,男人也是军人,当排长的,在大陆上一样地也没了消息。秀华总也不肯死心,左等右等,在间麻包工厂里替人织麻线,一双手都织出了老茧来,可是她到底是我们桂林姑娘,净净扮扮,端端正正的。我把她抓了来,点破她。
「乖女,」我说,「你和阿卫有感情,为他守一辈子,你这分心,是好的。可是你看着你婶娘,就是你一个好榜样。难道我和你叔叔还没有感情吗?等到今天,你婶娘等成了这副样子——不是我说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十几年前我就另打主意了,就算阿卫还在,你未必见得着他,要是他已经走了呢?你这番苦心,乖女,也只怕白用了。」
国文教师卢先生:
卢先生是个瘦条个子,高高的,背有点佝,一杆葱的鼻子,青白的脸皮,轮廓都还在那里,原该是副很体面的长相;可是不知怎的,却把一头头发先花白了,笑起来,眼角子两撮深深的皱纹,看得出很老,有点血气不足似的。我常常在街上撞见他,身后领着一大队蹦蹦跳跳的小学生,对街的时候,他便站到十字路口,张开双臂,拦住来往的汽车,一面喊着:小心!小心!让那群小东西跑过街去。不知怎的,看见他那副极有耐心的样子,总使我想起我从前养的那只性情温驯的大公鸡来,那只公鸡竟会带小鸡的,它常常张着双翅,把一群鸡仔孵到翅膀下面去。
每逢过年,卢先生便提着两大笼芦花鸡到菜市场去卖,一只只鲜红的冠子,光光亮的羽毛——总有五六斤重,我也买过两只,屁股上割下一大碗肥油来。据顾太太估计,这么些年来,做会放息,利上裹利,卢先生的积蓄,起码有四五万,老婆是讨得起的了。
「我」做主打算撮合秀华与卢先生,然而卢先生却拒绝了:
「老板娘,」卢先生突然放下脸来,一板正经地说道,「请你不要胡闹,我在大陆上,早订过婚了的。」
说完,头一扭,便走了。气得我浑身打颤,半天说不出话来,天下也有这种没造化的男人!
「人家王三姊等了十八年,到底把薛平贵等着了——」卢先生歇了弦子,我吁了一口气对他说,卢先生笑了一笑,没有作声。
「卢先生,你的未婚妻是谁家的小姐呀?」我问他。
「是罗锦善罗家的。」
「哦,原来是他们家的姑娘——」我告诉卢先生听,从前在桂林,我常到罗家缀玉轩去买他们的织锦缎,那时他们家的生意做得很轰烈的。卢先生默默地听着,也没有答话,半晌,他才若有所思的低声说道: 「我和她从小一起长大的,她是我培道的同学。」卢先生笑了一下,眼角子浮起两撮皱纹来,说着他低下头去,又调起弦子,随便地拉了起来。太阳偏下去了,天色暗得昏红,起了一阵风,吹在身上,温湿温湿的,吹得卢先生那一头花白的头发也颤动起来。我倚在石凳靠背上,闭起眼睛,听着卢先生那喉咿呀呀带着点悲酸的弦音,朦朦胧胧,竟睡了过去。忽儿我看见小金凤和七岁红在台上扮着《回窑》,忽儿那薛平贵又变成了我先生,骑着马跑了过来。
卢先生在老板娘撮合事件之后,生活又回归常轨。某一天他突然接到大陆未婚妻的来信,他在香港的表哥告诉他,已经和他未婚妻联系上,罗氏已经到达广州,要想偷渡台湾,需要五万五千块。他把钱给了表哥,哪知他的表哥竟然把他的钱吞掉了!至于写信这件事是不是真实的,是不是代笔捏造的,已经不重要,这个情节只是为了打破卢先生的梦,打碎「台北人」的梦。「我攒了十五年——」他歇了半晌,嘿嘿冷笑了一声,喃喃自语地说道。他的头一点一点,一头花白的头发乱蓬蓬,不知怎的,我突然想起卢先生养的那些芦花鸡来,每年过年,他总站在菜市里,手里捧着一只鲜红冠子黑白点子的大公鸡,他把那些鸡一只只喂得那么肥。卢先生崩溃了,最后找了一个肥胖的洗衣婆,祸不单行,没想到这洗衣婆竟然在家里偷人,不仅没能教训她,反而被她把耳朵咬掉。第二天,他便死了。顾太太进到他房间时,还以为他伏在书桌上睡觉,他的头靠在书桌上,手里捏着一管毛笔,头边堆着一叠学生的作文簿。顾太太说验尸官验了半天,也找不出毛病来,便在死因栏上填了「心脏麻痹」。卢先生去世了,灵魂终于可以回到大陆,回到未婚妻的身边……我走到卢先生房中,里面果然是空空的。……我四处打量了一下,却发现卢先生那把弦子还挂在墙壁上,落满了灰尘。弦子旁边,悬着几幅照片,我走近一瞧,中间那幅最大的,可不是我们桂林水东门外的花桥吗?我赶忙爬上去,把那幅照片拿了下来,走到窗户边,用衣角把玻璃框擦了一下,借着亮光,觑起眼睛,仔细地瞧了一番。果然是我们花桥,桥底下是漓江,桥头那两根石头龙柱还在那里,柱子旁边站着两个后生,一男一女,男孩子是卢先生,女孩子一定是那位罗家姑娘了。卢先生还穿着一身学生装,清清秀秀,干干净净的,戴着一顶学生鸭嘴帽。我再一看那位罗家姑娘,就不由得暗暗喝起彩来。果然是我们桂林小姐!那一身的水秀,一双灵透灵透的凤眼,看着实在叫人疼怜。两个人,肩靠肩,紧紧地依着,笑眯眯的,两个人都不过是十八九岁的模样。10.《秋思》(将军夫人芸香)秋思,思将军,思故乡:
园里那百多株「一捧雪」都是栖霞山移来的名种,那年秋天,人都这样说,日本鬼打跑了,阳澄湖的螃蟹也肥了,南京城的菊花也开得分外茂盛起来。
他带着他的军队,开进南京城的当儿,街上那些老头子老太婆们又哭又笑,都在揩眼泪,一个城的爆竹声,把人的耳朵都震聋了。
她也笑得弯下了身去,对他说道:「欢迎将军,班师回朝——」他挽着她,他的披风吹得飘了起来,他的指挥刀,挂在他腰际,铮铮锵锵,闪亮的,一双带白铜刺的马靴踏得混响,挽着她,一同走进了园子里,他擎着一杯白兰地,敬到她唇边,满面笑容地低声唤道:芸香——
满园子里那百多株盛开的「一捧雪」,都在他身后招翻得像一顷白浪奔腾的雪海一般。那年秋天,人人都说:连菊花也开得分外茂盛起来——
11.《满天里亮晶晶的星星》(教主导演朱焰)这是「台北人」第二篇同性恋小说,阅完全篇似乎有一种在反抗社会对同性恋的偏见的味道:每次总是这样的,每次总要等到满天里那些亮晶晶的星星,一颗一颗,渐渐黯淡下去的时分,他才靠在新公园荷花池边的石栏杆上,开始对我们诉说起他的那些故事来。沉浸在回忆「白马王子姜青」中的同性恋导演朱焰:
「当他骑着白马,穿着水绿的丝绸袍子在银幕上一亮相的那一刻,我在戏院里听得到自己的声音在心中喊了起来:‘朱焰复活了!朱焰复活了!’为了重拍《洛阳桥》,我倾家荡产,导演他的时候,有一次,我把他的脸上打出了五条血印子来。可是有谁知道我心中多么疼惜他?‘朱焰的白马公子’,人家都叫他。姜青天生来是要做大明星的,他身上的那股灵气——小老弟,你不要以为你们长得俊——你们一个也没有!」教主朝着我们一个个指点了一轮,当他指到黑美郎脸上时,黑美郎把嘴巴一撇,冷笑了一声,我们都大笑了起来。黑美郎自以为是个大美人,他说他将来一定要闯到好莱坞去,我们都劝他订做一双高跟鞋;他才五呎五吋,好莱坞哪里有那么矮的洋女人来和他配戏呢?
「为什么不听我的话?‘孩子,’我说,‘你是个天才,千万不要糟蹋了。’第一眼我就知道林萍是个不祥之物!那个小妖妇抛到地上连头发也没有伤一根,而且她还变成了天一的大红星哩!他呢?他坐在我送给他的那部跑车里烧成了一块黑炭。他们要我去收尸,我拒绝,我拒绝去认领。那堆焦肉不是我的白马公子——」
可见朱焰导演对女人是有多恨,因此「同性恋」很可能是因为被异性深深伤害过;或者从小见识了异性的残暴、变态,尤其是亲密无间的亲人,一颗种子从小就种在了心底,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茁壮,发芽开花……
那个小幺儿说,那天晚上,他从公园出来,走过西门町,在中华商场的走廊上,恰好撞见教主,他在追缠着一个男学生。那个小幺儿咂着嘴说:那个男学生长得真个标致!教主的样子醉得很厉害,连步子都不稳了。他摇摇晃晃地赶着那个男学生,问他要不要当电影明星。那个男学生起先一面逃,一面回头笑,后来在转角的地方,教主突然追上前去,张开手臂便将那个男学生搂到了怀里去,嘴里又是「洛阳桥」,又是「白马公子」的咕哝着。那个男学生惊叫了起来,路上登时围拢了一大堆人,后来把警察也引去了。
他走的时候,携带了一个三水街的小幺儿一同离去,那个小幺儿叫小玉,是个面庞长得异样姣好的小东西,可是却是一个瘸子,所以一向没有什么人理睬。教主搂着这个小幺儿的肩,两个人的身影,一大一小,颇带残缺地,蹭蹬到那丛幽暗的绿珊瑚里去。
12.《游园惊梦》(梦回南京钱夫人)两对姐妹,两个男人:
往昔:钱夫人(蓝田玉),十七(月月红);郑参谋(郑彦青)
如今:窦夫人(桂枝香);蒋碧月(天辣椒);程参谋
钱夫人的前世今生:
钱夫人到达台北近郊天母窦公馆的时候,窦公馆门前两旁的汽车已经排满了,大多是官家的黑色小轿车,钱夫人坐的计程车开到门口她便命令司机停了下来。
这份杭绸还是从南京带出来的呢,这些年都没舍得穿,为了赴这场宴才从箱子底拿出来裁了的。早知如此,还不如到鸿翔绸缎庄买份新的。可是她总觉得台湾的衣料粗糙,光泽扎眼,尤其是丝绸,哪里及得上大陆货那么细致,那么柔熟?
钱夫人只得举起了杯子,缓缓地将一杯花雕饮尽。酒倒是烫得暖暖的,一下喉,就像一股热流般,周身游荡起来了。可是台湾的花雕到底不及大陆的那么醇厚,饮下去终究有点割喉。
台北不兴长旗袍喽。在座的——连那个老得脸上起了鸡皮皱的赖夫人在内,个个的旗袍下摆都缩得差不多到膝盖上去了,露出大半截腿子来。在南京那时,哪个夫人的旗袍不是长得快拖到脚面上来了?后悔没有听从裁缝师傅,回头穿了这身长旗袍站出去,不晓得还登不登样。一上台,一亮相,最要紧。那时在南京梅园新村请客唱戏,每次一站上去,还没有开腔就先把那台下压住了。
钱夫人环视了一下,第二桌的客人都站在那儿带笑瞅着她。钱夫人赶忙含糊地推辞了两句,坐了下去,一阵心跳,连她的脸都有点发热了。倒不是她没经过这种场面,好久没有应酬,竟有点不惯了。从前钱鹏志在的时候,筵席之间,十有八九的主位,倒是她占先的。钱鹏志的夫人当然上座,她从来也不必推让。南京那起夫人太太们,能僭过她辈分的,还数不出几个来。她可不能跟那些官儿的姨太太们去比,她可是钱鹏志明公正道迎回去做填房夫人的。可怜桂枝香那时出面请客都没份儿,连生日酒还是她替桂枝香做的呢。到了台湾,桂枝香才敢这么出头摆场面,而她那时才冒二十岁,一个清唱的姑娘,一夜间便成了将军夫人了。卖唱的嫁给小户人家还遭多少议论,又何况是入了侯门?连她亲妹子十七月月红还刻薄过她两句:姊姊,你的辫子也该铰了,明日你和钱将军走在一起,人家还以为你是她的孙女儿呢!钱鹏志娶她那年已经六十靠边了,然而怎么说她也是他正正经经的填房夫人啊。她明白她的身份,她也珍惜她的身份。跟了钱鹏志那十几年,筵前酒后,哪次她不是捏着一把冷汗,任是多大的场面,总是应付得妥妥帖帖的?走在人前,一样风华蹁跹,谁又敢议论她是秦淮河得月台的蓝田玉呢?
「难为你了,老五。」钱鹏志常常抚着她的腮对她这样说道。她听了总是心里一酸,许多的委屈却是没法诉的。难道她还能怨钱鹏志吗?是她自己心甘情愿的。钱鹏志娶她的时候就分明和她说清楚了:他是为着听了她的《游园惊梦》才想把她接回去伴他的晚年的。可是她妹子月月红说的呢,钱鹏志好当她的爷爷了,她还要希冀什么?
「钱夫人的车子呢?」客人快走尽的时候,窦夫人站在台阶下问刘副官道。
「报告夫人,钱将军夫人是坐计程车来的。」刘副官立了正答道。
「三阿姊——」钱夫人站在露台上叫了一声。
「那么我的汽车回来,立刻传进来送钱夫人吧。」窦夫人马上接口道。
「我们进去吧,五妹妹。」窦夫人伸出手来,搂着钱夫人的肩膀往屋内走去,「我叫人沏壶茶来,我们正好谈谈心——你这么久没来,可发觉台北变了些没有?」
钱夫人沉吟了半晌,侧过头来答道:
「变多喽。」
走到房子门口的时候,她又轻轻地加了一句:
「变得我都快不认识了——起了好多新的高楼大厦。」
变?物是人非,自己也跟着变了:当年南京城风光的将军夫人,如今变成落魄寡居的遗孀;当年是二十出头的青春姑娘,如今已是四十好几的中年妇女;当年曾是宴会的主人,如今则是宴会的配角。都是一场梦,现实与回忆;窦公馆与梅园新村;台北与南京。似梦似醒,似幻似真,交相辉映。窦夫人与妹妹蒋碧月以及程参谋:
同是一个娘生的,性格儿却差得那么远。论到懂世故,有担待,除了她姊姊桂枝香再也找不出第二个人来。桂枝香那儿的便宜,天辣椒也算捡尽了。任子久连她姊姊的聘礼都下定了,天辣椒却有本事拦腰一把给夺了过去。也亏桂枝香有涵养,等了多少年才委委曲曲做了窦瑞生的偏房。难怪桂枝香老叹息说:是亲妹子才专拣自己的姊姊往脚下踹呢!
钱夫人又打量了一下天辣椒蒋碧月,蒋碧月穿了一身火红的缎子旗袍,两只手腕上,铮铮锵锵,直戴了八只扭花金丝镯,脸上勾得十分入时,眼皮上抹了眼圈膏,眼角儿也着了墨,一头蓬得像鸟窝似的头发,两鬓上却刷出几只俏皮的月牙钩来。任子久一死,这个天辣椒比从前反而愈更标劲,愈更佻?了,这些年的动乱,在这个女人身上,竟找不出半丝痕迹来。
程参谋朝着钱夫人,立了正,利落地一鞠躬,行了一个军礼。他穿了一身浅泥色凡立丁的军礼服,外套的翻领上别了一副金亮的两朵梅花中校领章,一双短筒皮靴靠在一起,乌光水滑的。钱夫人看见他笑起来时,咧着一口齐垛垛净白的牙齿,容长的面孔,下巴剃得青光,眼睛细长上挑,随一双飞扬的眉毛,往两鬓插去,一杆葱的鼻梁,鼻尖却微微下佝,一头黑浓的头发,处处都抿得妥妥帖帖的。他的身段颀长,着了军服分外英发。可是钱夫人觉得他这一声招呼里却又透着几分温柔,半点也没带武人的粗糙。
「蒋小姐醉了倒不要紧,只要莫学那杨玉环又去喝一缸醋就行了。」
(程参谋在宴会刚开始便被窦夫人派去伺候钱夫人)
钱夫人与妹妹月月红以及郑参谋:钱夫人抬起头来,触到了程参谋的目光,她即刻侧过了头去。程参谋那双细长的眼睛,好像把人都罩住了似的。看到程参谋,好似看到当年南京的郑参谋郑彦青……
月月红穿了一身大金大红的缎子旗袍,艳得像只鹦哥儿,一双眼睛,鹘伶伶地尽是水光。姊姊不赏脸,她说,姊姊到底不赏妹子的脸,她说道。逞够了强,捡够了便宜,还要赶着说风凉话。难怪桂枝香叹息:是亲妹子才专拣自己的姊姊往脚下踹呢。
月月红——就算她年轻不懂事,可是他郑彦青就不该也跟了来胡闹了。他也捧了满满的一杯酒,咧着一口雪白的牙齿说道:夫人,我也来敬夫人一杯。他喝得两颧鲜红,眼睛烧得像两团黑火,一双带刺的马靴啪哒一声并在一起,弯着身腰柔柔地叫道:夫人——
似梦似醒中恍然大悟:
钱夫人睇着蒋碧月手腕上那几只金光乱窜的扭花镯子,她忽然感到一阵微微的晕眩,一股酒意涌上了她的脑门似的,刚才灌下去的那几杯花雕好像渐渐着力了,她觉得两眼发热,视线都有点朦胧起来。蒋碧月身上那袭红旗袍如同一团火焰,一下子明晃晃地烧到了程参谋的身上,程参谋衣领上那几枚金梅花,便像火星子般,跳跃了起来。蒋碧月的一双眼睛像两丸黑水银在她醉红的脸上溜转着,程参谋那双细长的眼睛却眯成了一条缝,射出了逼人的锐光,两张脸都向着她,一齐咧着整齐的白牙,朝她微笑着,两张红得发油光的面靥渐渐地靠拢起来,凑在一块儿,咧着白牙,朝她笑着。
冤孽呵。他可不就是姊姊命中招的冤孽了?懂吗?妹子,冤孽。然而他也捧着酒杯过来叫道:夫人。他笼着斜皮带,戴着金亮的领章,腰杆扎得挺细,一双带白铜刺的长筒马靴乌光水滑地啪哒一声靠在一起,眼皮都喝得泛了桃花,却叫道:夫人。
就在那一刻,泼残生——就在那一刻,她坐到他身边,一身大金大红的,就是那一刻,那两张醉红的面孔渐渐地凑拢在一起,就在那一刻,我看到了他们的眼睛:她的眼睛,他的眼睛。完了,我知道,就在那一刻,除问天——
似醉似醒之间,现实与回忆交织。妹妹月月红与郑参谋不就是眼前的蒋碧月与程参谋吗?钱夫人在似梦似真中恍然大悟,拒绝蒋碧月的请求,拒唱《惊梦》,正是蒋碧月惊醒了她的「梦」。你听我说,妹子,冤孽呵。荣华富贵——可是我只活过那么一次。懂吗?妹子,他就是我的冤孽了。荣华富贵——只有那一次。荣华富贵——我只活过一次。懂吗?妹子,你听我说,妹子。姊姊不赏脸,月月红却端着酒过来说道,她的眼睛亮得剩了两泡水。姊姊到底不赏妹子的脸,她穿得一身大金大红的,像一团火一般,坐到了他的身边去。这里有一个疑问:钱夫人是在南京城就知道妹妹月月红抢了自己的情人,还是今天醉酒中看到蒋碧月与程参谋逐渐靠拢的脸而突然发现的。相比前一种,后一种效果更加。「我的嗓子哑了。」钱夫人突然用力甩开了蒋碧月的双手,嘎声说道,她觉得全身的血液一下子都涌到头上来了似的,两腮滚热,喉头好像让刀片猛割了一下,一阵阵的刺痛起来。钱夫人到底是在感叹今昔对比的落差?还是在为妹妹抢了自己的情人而伤怀?抑或是对「过去」自己青春生活(短暂的爱情)的一种追忆?《游园惊梦》构思出自明代戏剧作家汤显祖的《牡丹亭》,女主角杜丽娘不遵「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反抗封建礼教,勇敢自由地追寻自己的爱情。为了爱情从生到死,为了爱情死而复生。杜丽娘的春情春梦能够通过后花园在梦中与柳梦梅幽会排遣,但是钱夫人的「梦」永远只是一个梦,不能成真。甚至这个梦还掺杂着自己的妹妹。穿着大红旗袍的妹妹与蒋碧月合而为一;敬酒的郑参谋与程参谋合而为一。朦胧之间,两张脸渐渐相合重叠在一起,如梦似幻,真假难辨。真真假假,假假真真,一切都不重要了。青春早已过了,爱情早已过了,荣华富贵早已过了……汤显祖是一个「至情论」者,白先勇同样也是一个「至情论」者。《牡丹亭》就是他最爱的两本书之一,另一本就是古今抒情集大成者——《红楼梦》。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
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
——汤显祖《牡丹亭o作者题词》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
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
良辰美景奈何天,
赏心乐事谁家院!
恁般景致,我老爷和奶奶再不提起。
朝飞暮卷,云霞翠轩;
雨丝风片,烟波画船——
锦屏人忒看的这韶光贱!
——《牡丹亭·惊梦·皂罗袍》
则为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是答儿闲寻遍,在幽闺自怜。
小姐,和你那答儿讲话去。〔旦作含笑不行〕〔生作牵衣介〕〔旦低问〕那边去?
〔生〕转过这芍药栏前,紧靠着湖山石边。
〔旦介〕秀才,去怎的?
〔生低介〕和你把领扣松,衣带宽,袖梢儿揾着牙儿苫也,则待你忍耐温存一晌眠。
〔旦作羞〕〔生前抱,旦推介〕
〔合〕是那处曾相见,相看俨然,早难道这好处相逢无一言?
——《牡丹亭·惊梦·山桃红》
13.《冬夜》(情深教授余嵚磊)夜读《台北人》,最爱《冬夜》一篇。感同身受,长叹不已。该篇主要讲述的是49年流落台北的知识分子余嵚磊教授的境遇。同时也顺带提及到国外以及留在大陆的另外两类知识分子遭遇。阅毕,不胜唏嘘。那是大时代下的无奈……当年意气风发的北大学子,五四学生运动中的领头者,如今流散各地苟延残喘的暮年教授。一场战争,改变了多少人的命运……北大「励志社六君子」遭遇:台北官员邵子奇,因病辞世贾宜生,「反右」跳楼陆冲,枪毙的汉奸陈雄……1.落魄教授余嵚磊
余教授栖住的这栋房子,跟巷中其他那些大学宿舍一样,都是日据时代留下来的旧屋。年久失修,屋檐门窗早已残破不堪,客厅的地板,仍旧铺着榻榻米,积年的潮湿,席垫上一径散着一股腐草的霉味。客厅里的家具很简陋:一张书桌、一张茶几。一对褴褛的沙发,破得肚子统统暴出了棉絮来。桌上、椅上、榻榻米上,七横八竖,堆满了一本本旧洋装书,有的脱了线,有的发了毛,许多本却脱落得身首异处,还有几本租来的牛皮纸封面武侠小说,也掺杂其中。自从余教授对他太太着实发过一次脾气以后,他家里的人,再也不敢碰他客厅里那些堆积如山的书了。有一次,他太太替他晒书,把他夹在一本牛津版的《拜仑诗集》中,一叠笔记弄丢了——那些笔记,是他二十多年前,在北京大学教书时候,记下来的心得。
他跟他太太商量,想接吴柱国到家里来吃餐便饭,一开口便让他太太否决了。他目送着他太太那肥胖硕大的背影,突然起了一阵无可奈何的惆怅。要是雅馨还在,晚上她一定会亲自下厨去做出一桌子吴柱国爱吃的菜来,替他接风了。那次在北平替吴柱国饯行,吴柱国吃得酒酣耳热,对雅馨说:「雅馨,明年回国再来吃你做的挂炉鸭。」哪晓得第二年北平便陷落了,吴柱国一出国便是二十年。
「我刚才还到巷子口去等你,怕你找不到。」余教授蹲下身去,在玄关的矮柜里摸索了一阵,才拿出一双草拖鞋来,给吴柱国换上,有一只却破得张开了口。
「台北这些巷子真像迷宫,」吴柱国笑道,「比北平那些胡同还要乱多了。」
「我早就想去接你来了,」余教授将自己使用的那只保暖杯拿出来泡了一杯龙井搁在吴柱国面前,他还记得吴柱国是不喝红茶的,「看你这几天那么忙,我也就不趁热闹了。」
「你知道,嵚磊,我在国外大学开课,大多止于唐宋,民国史我是从来不开的。」
「他们都抢着问,我们当时怎样打赵家楼的。我跟他们说,我们是叠罗汉爬进曹汝霖家里去的。第一个爬进去的那个学生,把鞋子挤掉了。打着一双赤足,满院子乱跑,一边放火。‘那个学生现在在哪里?’他们齐声问道。我说:‘他在台湾一间大学教书,教拜仑。’那些美国学生一个个都笑得乐不可支起来——”
余教授那张皱纹满布的脸上,突然一红,绽开了一个近乎童稚的笑容来,他讪讪地咧着嘴,低头下去瞅了一下他那一双脚,他没有穿拖鞋,一双粗绒线袜,后跟打了两个黑布补钉,他不由得将一双脚合拢在一起,搓了两下。
「我告诉他们:我们关在学校里,有好多女学生来慰问,一个女师大的校花,还跟那位打赤足放火的朋友结成了姻缘,他们两人,是当时中国的罗密欧与朱丽叶——」
贫穷的人没有深情的资本:
「柱国,这些年,我并没有你想象那样,并没有想‘守住岗位’,这些年,我一直在设法出国——」
「我不但想出国,而且还用尽了手段去争取机会。每一年,我一打听到我们文学院有外国赠送的奖金,我总是抢先去申请。前五年,我好不容易争到了哈佛大学给的福特奖金,去研究两年,每年有九千多美金。出国手续全部我都办妥了,那天我到美国领事馆去签证,领事还跟我握手道贺。哪晓得一出领事馆门口,一个台大学生骑着一辆机器脚踏车过来,一撞,便把我的腿撞断了。」
「我自己实在也很需要那笔奖金。雅馨去世的时候,我的两个儿子都很小,雅馨临终要我答应,一定抚养他们成人,给他们受最好的教育。我的大儿子出国学工程,没有申请到奖学金,我替他筹了一笔钱,数目相当可观,我还了好几年都还不清。所以我那时想,要是我得到那笔奖金,在国外省用一点,就可以偿清我的债务了。没想到——”余教授耸一耸肩膀,干笑了两声。吴柱国举起手来,想说什么,可是他的嘴唇动了一下,又默然了。过了片刻,他才强笑道:
「雅馨——她真是一个叫人怀念的女人。」
2.旅美学人吴柱国:
「这些年,我都是在世界各地演讲开会度过去的,看起来热闹得很。上年东方历史学会在旧金山开会,我参加的那一组,有一个哈佛大学刚毕业的美国学生,宣读他一篇论文,题目是《五四运动的重新估价》。那个小伙子一上来便把‘五四’批评得体无完肤,然后振振有词地结论道:这批狂热的中国知识青年,在一阵反传统,打倒偶像的运动中,将在中国实行了两千多年的孔制彻底推翻,这些青年,昧于中国国情,盲目崇拜西方文化,迷信西方民主科学,造成了中国思想界空前的大混乱。但是这批在父权中心社会成长的青年,既没有独立的思想体系,又没有坚定的意志力,当孔制传统一旦崩溃,他们顿时便失去了精神的依赖,于是彷惶、迷失,如同一群弑父的逆子——他们打倒了他们的精神之父——孔子,背负着重大的罪孽,开始了他们精神上的自我放逐,有的投入极权怀抱,有的重新回头拥抱他们早已残破不堪的传统,有的奔逃海外,做了明哲保身的隐士。他们的运动瓦解了、变质了。有些中国学者把‘五四’比作中国的‘文艺复兴’,我认为,这只能算是一个流产了的‘文艺复兴’。他一念完,大家都很激动,尤其是几个中国教授和学生,目光一起投向我,以为我一定会起来发言。可是我一句话也没有说,默默地离开了会场——」
「我写了好几本书:《唐代宰相的职权》、《唐末藩镇制度》,我还写过一本小册子叫《唐明皇的梨园子弟》,一共几十万字——都是空话啊——」
「嵚磊,我对你讲老实话:我写那些书,完全是为了应付美国大学,不出版著作,他们便要解聘,不能升级,所以隔两年,我便挤出一本来,如果不必出版著作,我是一本也不会写的了。」
「你不知道,嵚磊,我在国外,一想到你和贾宜生,就不禁觉得内愧。生活那么清苦,你们还能在台湾守在教育的岗位上,教导我们自己的青年——”吴柱国说着,声音都微微颤抖了,他又轻轻地拍了余教授一下。
「嵚磊,再过一阵子,也许我也要回台湾来了。」
「还有一年我便退休了。」
「我现在一个人在那边,颖芬不在了,饮食很不方便,胃病常常犯,而且——我又没有儿女。」
他只活过一次,他只爱过一次:
他从窗缝中,看到他儿子房中的灯光仍然亮着,俊彦坐在窗前,低着头在看书,他那年轻英爽的侧影,映在窗框里。余教授微微吃了一惊,他好像骤然看到了自己年轻时的影子一般,他已经逐渐忘怀了他年轻时的模样了。他记得就是在俊彦那个年纪,二十岁,他那时认识雅馨的。那次他们在北海公园,雅馨刚剪掉辫子,一头秀发让风吹得飞了起来,她穿着一条深蓝的学生裙站在北海边,裙子飘飘的,西天的晚霞,把一湖的水照得火烧一般,把她的脸也染红了。他在《新潮》上投了一首新诗,就是献给雅馨的:
当你倚在碧波上
满天的红霞
便化做了朵朵莲花
你是凌波仙子 ——
余教授摇了一摇他那十分光秃的脑袋,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他发觉书桌上早飘进了雨水,把他堆在上面的书本都打湿了。他用他的衣袖在那些书本的封面上揩了一揩,随便拾起了一本《柳湖侠隐记》,又坐到沙发上去。在昏暗的灯光下,他翻了两页,眼睛便合上了,头垂下去,开始一点一点地,打起盹来,朦胧中,他听到隔壁隐约传来一阵阵洗牌的声音及女人的笑语。
台北的冬夜愈来愈深了,窗外的冷雨,却仍旧绵绵不绝地下着。
心爱的雅馨死后,为了完成她的嘱托,为了养家糊口,余教授活在了「责任」之中,年轻的心从那一刻便死去。拼命争取奖学金,拼命想出国,只是为了完成使命:抚养孩子成人,给他们受最好的教育。至于第二任妻子,很可能只是为了「解决家庭琐事」为了孩子而将就的。我们通读全文可知他的心,从没将就,他的心一直住在北平那个裙摆飘飘的夕阳天外天……漂洋过海,诸事不利,沧海桑田。携来百侣曾游。忆往昔峥嵘岁月稠。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曾记否,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
余嵚磊《冬夜》的前妻雅馨,是灵,是爱,是理想。
他现在的妻子,是他为了维持「肉体生命」(吃饭睡觉),被迫接受的丑陋现实。
——欧阳子《白先勇的小说世界——〈台北人〉之主题探讨》
14.《国葬》(将军副官秦义方)在上将李浩然的追悼会上,秦副官追忆逝水年华:将军一生不服输,当年带领三大猛将章健、叶辉、刘行奇,北伐孙传芳到抗日结束,胜仗无数,战功赫赫。最终败退大陆,偏居台北。没有仗可打了,李将军就去爬山、打猎。七十多岁了,还是不服老。
桓桓上将 时维鹰扬
致身革命 韬略堂堂
北伐云从 帷幄疆场
同仇抗日 筹笔赞襄——
人世间有两种「迟暮」最悲凉:一是美人迟暮;一是英雄迟暮。英雄迟暮,有时甚至会「虎落平阳被犬欺」。虽然李将军没有受到此种遭遇,但是他的死却是「迟暮」之状,悲凉而不悲壮。
(秦义方)他瞪着那几位在灵堂里穿来插去,收拾得头光脸净的年轻侍从,一股怒气,像盆火似的,便煽上了心头来。长官直是让这些小野种害了的!他心中恨恨地咕噜着,这起吃屎不知香臭的小王八,哪里懂得照顾他?只有他秦义方,只有他跟了几十年,才摸清楚了他那一种拗脾气。
你白问他一声:「长官,你不舒服吗?」他马上就黑脸。他病了,你是不能问的,你只有在一旁悄悄留神守着。这起小王八羔子,他们哪里懂得?前年长官去花莲打野猪,爬山滑了一跤,把腿摔断了,他从台南赶上来看他。他腿上绑了石膏,一个人孤零零地靠在客厅里沙发上。「长官,你老人家也该保重些了。」他劝他道。他把眉头一竖,脸上有多少不耐烦的模样。
(秦义方)住在荣民医院里,别人问起来,他睬都不睬,整天他都闭上眼睛装睡觉。那晚他分明看见他骑着他那匹「乌云盖雪」奔过来,向他喊道:「秦副官,我的指挥刀不见了。」吓得他滚下床来,一身冷汗,他就知道:「长官不好了!」莫看他军队带过上百万,自己连冷热还搞不清楚呢。夫人过世后这些年,冬天夜里,常常还是他爬起来,替他把被盖上的。这次要是他秦义方还在公馆里,他就不会出事了。他看得出他不舒服,他看得出他有病,他会守在他旁边。这批新人!这批小野种子!是很有良心的吗?听说那晚长官心脏病发,倒在地板上,跟前一个人都不在,连句话也没能留下来。
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赢得仓皇北顾!本文以李将军曾经的副官秦义方为第一视角,全文跟着秦副官的所见所闻,一边记叙一边回忆。真有一种「不复当年」「人心不古」之叹。特别是他看着长大的少爷:
秦义方颤巍巍地赶着蹭了过去,走到中年男人面前,低声唤道。
「少爷,我是秦副官。」
秦义方那张皱成了一团的老脸上,突然绽开了一抹笑容来。他记得少爷小时候,他替他穿上一套军衣马裤,一双小军靴,还扣上一张小军披风。他拉着他的手,急急跑到操场上,长官正骑在他那匹大黑马上等着,大黑马身后却立着一匹小白驹,两父子倏地一下,便在操场上跑起马来。他看见他们两人一大一小,马背上起伏着,少爷的小披风吹得飞张起来。当少爷从军校装病退下来,跑到美国去,长官气得一脸铁青,指着少爷喝道: 「你以后不必再来见我的面!」
「长官——他——」
秦义方伸出手去,他想去拍拍中年男人的肩膀,他想告诉他:父子到底还是父子。他想告诉他:长官晚年,心境并不太好。他很想告诉他:夫人不在了,长官一个人在台湾,也是很寂寞的。可是秦义方却把手又缩了回来,中年男人抬起头来,瞅了他一眼,脸上漠然,好像不甚相识的模样。
这个少爷似乎又是作者(白先勇)自比……
跋(bá),祝鸿熹主编的《古代汉语词典》解释为「翻山」;「踩」;「评论,评说」;「文体名,写在书籍或文章后面,多用以评介其内容或说明写作经过等」四个义项。
于本文集《清晨「跋」书》显然是指「文体」一意。但我仍旧不知足,想要更多:
翻越,翻山。在不同的典籍中「跋山涉水」,翻越一本本书,就像翻越一座座山峰,即使不能到达最高点,但求看得更远。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跋,经传多叚(假)借「沛」字为之。《大雅》《论语》「颠沛」皆即「蹎跋」也。《毛传》颠仆也。沛,拔也;拔同跋。
因此我还希望「拔」,拔掉。拔萝卜,每一本书就是一个没加工的萝卜,不同类别的书就是不同的萝卜,有胡萝卜、白萝卜、圆萝卜。虽然自己没有「庖丁解牛」的神技,但也尽量将「萝卜」们抽丝剥茧,做成凉拌萝卜、萝卜炖肉、萝卜丝春卷,争取拼成一桌美味佳肴,以飨贵宾来客。
白先勇先生是我非常喜欢的作家,第一次遇到《台北人》的时候,真的是让我既惊喜 又惊叹,怎么还会有怎么好的书。 我读书的速度很快,遇到长篇的悬疑或者是侦探小说的时候,总不愿意睡觉,一定要看到结尾解开所有的谜底了才善罢甘休。但是《台北人》这一本书,真的是我舍不得读完的一本书。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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