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时明月君临天下下气势除过帝王还有谁可以散发这种气息

为什么就是容不下别人比自己强,为什么自己非得要拿冠军的那种君临天下、威震四海的帝王之霸气?求救、谢_百度知道
为什么就是容不下别人比自己强,为什么自己非得要拿冠军的那种君临天下、威震四海的帝王之霸气?求救、谢
那第一名者是否是最强的人?(又或者从某个角度讲二者是两码事,呵呵)继续求助……谢谢,我暂时没能理解非常感激高人的回答,请问冠军者是否是第一名呢
我有更好的答案
不容易放下架子呵呵这跟成长环境尤其是小时候受的教育有关,要是有别人比自己强就会很不爽。实际上从另一方面说,你的个人能力的确比较强,只不过心气比较高,胜负悬于一线;再如NBA比赛,实力相近的球队,胜负也是跟运气又很大的关系。所以,放平心态,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我女朋友也是这样,不拿第一誓不罢休。个人认为那样会活的比较累。至于第一名,那个跟最强的人没有什么关系,譬如高手过招
采纳率:17%
长+成熟,你10岁的时候大家都是好朋友,60我们一起下下棋。。。。,50岁的时候我们喝杯酒,30岁的时候大家就是敌对,40岁的时候你是我的死敌,你20岁的时候大家还是伙伴,七老八十我们一起玩泥巴
拿冠军和容不下别人是两回事吧。将军额头能跑马,宰相肚里能撑船。其实,大凡人到了一定的阶段,经历了一些事情,或许也就看透了一些东西。没事看看哲理寓言故事吧,小故事反应大道理啊。肯定能找到你要的答案。
每个人都喜欢被别人重视,都有一种豪气。当别人强过你时,你会认为你不如他,嫉妒之火就会燃烧,所以你就不想让他在你面前出现或是一直想把他打压下去,以求心中舒服
冠军是第一名,不论怎么说,他在某一方面确实比你强,即使你因为失误。 至于是不是最强者倒不一定,因为这不是一个定值,实力相对的人很多,这次也许是因为他发挥好而已。这并不代表他最强 ,最强仅仅是一个相对而已
来电子科技大学吧,找到刘碧森老师你就找到人生的答案了。还有哈,我觉得争强好胜是件好事,但是凡事都别太过,要淡定,注重提高自我,在长期的磨练中锻造自我,吸收天地之精华,等到一定阶段之后你就会发现你自己已经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了。甚至你之前容不下的那个比你强的人已经在仰慕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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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意思很明显,冥皇就是要抛弃他了。&&&&残风的心剧烈地跳动起来,产生惶恐,愤怒,又搀杂了后悔等负面复杂情绪。&&&&“陛下,我为您效力这么多年,不遗余力地铲除异端,现在我有了困难,您都不打算帮帮您的信徒?”他悲怆地道,又拜服下去。&&&&“但是你从我这里也取得了代言人的光辉,而且如果当初你不是要表示一心铲除异端最活跃的话,代言人的位置也轮不到你,你应该感恩,而不是索取。”魔皇道。&&&&“可是我打不过复仇者,我该怎么办?难道只能等死。”残风绝望地道。&&&&“我建议你和仙界的叶神联系。”魔皇的声音永远听不出起伏变化,“异端曾经触犯过仙皇的威严,所以仙皇赐予他的代言人强化后的仙皇令,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你们可以联合共同对抗异端,直到我们改变到理想状态为止。”&&&&听到这话,残风苍白的脸上这才露出一丝喜色:“多谢陛下指点,我这就去联系叶神,希望您能早日改变到理想状态。”&&&&他又拜了一下,这才恭恭敬敬地退出门户。&&&&理想状态……忽然,残风有点奇怪的感觉,如果三皇达到理想状态,那将会发生什么?大自在境界吗?&&&&这个问题有点深奥,不过魔皇代言人并没有纠结,而是立刻进入自己的大殿,联系仙皇代言人。毕竟眼下保命才是最重要的。&&&&他也尝试着沟通其他离开不久的魔君,但是大部分的魔君都没有回应,偶尔有回应的也是冷淡而婉转地谢绝。表示在没见到烽火七星图之前,不会再为代言人效力。&&&&残风苦笑不已。这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看来人品才是最重要的啊,自己已经透支了当初的承诺,有这样的结果也不足为奇。&&&&现在只有仙界同盟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了。&&&&虽然仙魔两界的关系一向微妙而敌对,但是三位代言人的关系还是不错的,而且夏尘既然是杀死叶法天的凶手,叶神一定会出手的。&&&&残风联系叶神的时候,夏尘还在无情地收割着众魔君的生命。&&&&尽管有战神五法相同时作战,但是魔君数目太多,方向拉得太远。想要全部融合成傀儡。还是花费不少时间。&&&&不过相比得到的力量。这点浪费的时间就不值一提了。&&&&这时,夏尘已经拥有了七十多位魔君傀儡,算上原来的冥君傀儡。差不多有一百多名君级强者的力量。&&&&这股力量全部集中于他一身,强大到不可思议。&&&&抬手便可摘星捞月,踏脚便可崩碎行星地球。夏尘甚至感觉到了三界空间的脆弱,似乎随便一拳一脚,便可轻易撕裂。&&&&空间在脚下,时间在手中,岁月永恒,不朽不灭。&&&&得到诸多君级强者的记忆传承,全部消化理解之后,相当于他在短短时间内修炼了千万亿年。修为直接达到了天君初期巅峰。&&&&若非成就天君时间太短,夏尘甚至可以直接跨入天君后期,毕竟他在境界的理解上已经远远高于任何天君大明望族全文阅读。&&&&他能清晰地感觉到三界外的无数其他世界。&&&&这些世界有大有小,有自然衍生的,也有人为创造的,稀奇古怪,无所不包,但是暂时还没有其他世界能和三界相比。&&&&三界在虚空中,几乎延伸得无穷无尽,就象是三个超级巨无霸。&&&&夏尘能看到,在三界法则交会的最繁盛也最深处,隐隐矗立着三个一动不动的虚影。他们似乎有面貌,也有肢体,但是非常模糊,无论夏尘如何努力也看不清楚。&&&&显然,那就是至高无上的三皇。&&&&与三皇相比,夏尘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但是也是有史以来,第一次有君级强者看到了和三皇的差距。而不象以前茫然无知。&&&&只要知道差距,便有追赶的动力。&&&&“如果三界因为巨大,所以法则体诞生的意识才是皇的话,那么我的世界一旦成长到三界这么大,我就可以成就另一尊皇。或者不用世界成长,我的力量可以毁灭三界的话,那么我就是皇,而且不是还要受到法则体制约的皇,而是自由自在的皇。”&&&&“这宇宙广袤无限,一定还有比三界更大的世界,还有比皇更厉害的存在,所谓的不朽不灭,只是相对来说,我的力量没有穷尽,也不会有穷尽。”&&&&“有了融合法则,我就找到了一条无限变强的道路,一条可以从天君极致蜕变到仙皇的独特道路,迟早有一天,我也会成就仙皇的,亿万年不变的法则,至少在理论上被打破了。”&&&&“三皇因为是三界法则体诞生的意识的缘故,本身就受到法则制约,无法改变,永远也不能象我这样拥有完整的自主意识,无法干涉三界,也就意味着无法对我形成压制,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我成长。”&&&&“哈哈哈哈哈……”&&&&想到得意处,夏尘狂笑起来。&&&&这天下,已经再无可制他的存在,他想要天开,天就会开,他想要地裂,地就会裂,他想要谁死,谁就不会再见到第二天的太阳。&&&&有史以来最强的天君!&&&&他的笑声化成了震动八方的声音,响彻在魔界大地的每一处,甚至透过三界壁垒,传达到了无数强者的灵魂深处。&&&&刹那间,那些强者不由自主地颤栗起来,脸色苍白,莫名震惊地望向天空,想要感知这种隆隆地威压到底从何而来。&&&&哪怕是天君也不例外。&&&&这股力量,已经远远超越了天君的层次,让他们本能地感觉到敬畏和服从。是三皇要降临了吗?&&&&无数人激动起来。三皇从不会干涉三界任何事物,难道要出现有史以来的最大奇迹么。&&&&笑声止歇,夏尘举步向着残风的虚空洞府进发。&&&&他踏出每一步,都如同狂暴的巨人踩在大地上。发出隆隆的声音。&&&&无数魔山倒塌,魔界大地开裂,喷着黑色火焰的熔颜从地底深处喷射出来,一直达到天际,形成一幕永远也不会消退的奇异景象。&&&&江海河谷倒流,魔海沸腾,奇异的强大魔兽一只接一只地出现。&&&&凡是恭敬相迎,心归臣服者都得到了夏尘的赐福,境界力量获得提升。桀傲不驯,螳臂挡车者则碾压而过。成为亡魂。&&&&夏尘君临天下奇门千王。气势大开。如同帝王一般杀奔魔皇代言人的洞府。&&&&他没有遮掩自己的气息,用不着遮掩,当力量已经到了无敌的层次。遮掩便显得相当可笑。有什么阴谋诡计能抵得过巨大的力量差距呢?&&&&何况他不仅仅要为师父狱邪报仇,还要为师父正名,要把异端这顶厌恶的帽子摘下去。谁再敢说狱邪和他是异端,就要准备付出血的代价。&&&&四法相还在继续融合剩余的魔君,不断有傀儡在烽火七星图内重组,变成夏尘力量的一分子。这更加强了夏尘的威势,如同天威一般碾压而过。&&&&那些离开的魔君也终于意识到了不妙,开始反抗或者联系其他魔君,但是为时已晚,被夏尘逐个击破后。剩余的魔君便只是案板上的刀俎下的鱼肉。&&&&沿途上也有其他没参与围剿复仇者的魔君感知到了夏尘的气息。&&&&但是在感知之后,他们一个个都脸色大变,不是立刻消弭无声,便是立刻拼命远遁,再也不敢和夏尘正面对视一眼。&&&&魔君都是勇往无前,自信无敌的超级强者,但是再自信的强者,也要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有自知之明。&&&&没有自知之明的强者,即便是魔君,也不会活下来。&&&&夏尘没有去管这些魔君,在他眼里,这些魔君已经是非常弱小的存在,如果愿意,一脚便可以踏死。无论逃到哪里都没用。&&&&但是对方既然没招惹他,他自然也不会滥杀无辜。&&&&终于,在又一次回到残风虚空洞府的坐标系后,夏尘的力量达到了巅峰。上百位魔君全部变成了他的傀儡,力量滔天入海,成圣成王。&&&&看着来时撕裂的空间门户已经被弥补了大半,夏尘沉默片刻,一拳击出。&&&&轰!空间门户直接被拳力撕开成一条百丈长宽的巨大口子,仿佛一堵墙倒了下去,露出无限宽广的hi色虚空。&&&&不远的前方,残风站在自己的宫殿群洞府之前,看着夏尘,脸上没有一丝血色,眼神里全是绝望。&&&&本来得到叶神肯定的支援答复后,残风心里稍微安定了一些,觉得即使没有其他魔君支援,自己的安全也会得到一定保障。&&&&而且他也可以利用缓冲的时间,再去召集其他魔君强者为了利益作战。&&&&复仇者再厉害,也只是一个人,难道还真能抗拒两界强者联手不成?&&&&但是在夏尘起步的时候,残风心里便象是压了一座大山,随着夏尘的临近,这大山便越来越沉重,直到出现在虚空洞府前的时候,残风已经被压得摇摇欲坠。&&&&这不是心里上的感觉,而是货真价实的压力,因为夏尘在遥远的地方的时候,巨大的气魄和压力便透过无尽的空间,给残风以沉重的打击。&&&&感知到这股无法抗衡的力量后,残风的意志和肉身几乎双双被压垮。&&&&这样强大的复仇者还是人吗?明明只是初期天君,却可以将他天君后期,身为魔皇代言人的实力压成齑粉。&&&&这一刻,残风终于相信,先前炼化的,的确只是夏尘的分身。&&&&p.s:不好意思,各位读者大大,今天晚上20点的章节会晚些发布,放在23:55左右,因为到周末了,流连新书《大罗金仙》想要自不量力地冲一下新书榜,流连恳请各位读者大大们看完晚上这章后,一定要在在零点以后把推荐和会员点击都投给《大罗金仙》,流连拜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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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的诗歌为何没有美感
能量九叔|诗说近日读徐晋如教授的《大学诗词写作教程》,有个观点颇有同感。&徐在总论中谈及胸襟气度,说要提防两种可怕的倾向,其中之一就是专制主义倾向。大意为——&诗的本质是自由的,但专制倾向的诗是反自由的,所体现的是极权者的心声......这类诗,大多会选择宏大的、貌似崇高的意象,乍一看真是气势非凡,领袖、帝王风范,实则是一种蛮横至极的伪崇高。&崇高感只能来自于个体生命意志对命运的反抗,以及对人类的终极悲悯,像美狄亚、普罗米修斯、俄狄浦斯、屈原;而这些诗,却表现的是一种君临天下的帝王心态,它是要凌驾于一切世人之上的反自由的宣言书,是“先做救世主,再做人上人”式的伪崇高。&徐以黄巢、赵匡胤、朱元璋的几首诗为例: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此乃黄巢的咏菊诗,当然意不在菊。徐评道:残酷的战争、涂炭的生灵,在黄巢眼中,竟有了“满城尽带黄金甲”的美感。这是对暴力和残忍的礼赞,任何热爱人类、热爱和平的人,都是不能认同这种所谓的“暴力美学”的。&“未离海底千山黑,才到天中万国明。”此句乃赵匡胤的咏月诗。徐认为诗中所体现的是一种救世主式的帝王心态,自己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而臣民则只能沐浴在他的光芒之下。&鸡叫一声撅一撅,鸡叫两声撅两撅。三声唤出扶桑来,扫尽残星与淡月。&这是朱元璋的诗,不少粗鄙之人认为虽然是打油诗,但后两句气势磅礴、唯我独尊。徐则认为此诗很好体现了帝王心态——比赵匡胤诗更加残暴冷酷,唤出来的“扶桑”显然就是朱元璋本人,要“扫尽残星与淡月”,消灭一切胆敢忤逆天威之人。就施政而言,真可谓政如其诗。&最后概括下徐的观点:之所以这种反自由的诗不具审美价值,是由于其不以真情、悲悯动人,却以所谓的“气魄”、“霸气”——也就是绝对权力的体现——去压服人,是一种伪崇高。诗无尊卑,情有高下诗词到底是文学范畴,但其中却会流露出价值取向,这种价值取向会对诗词的美感构成影响。或许有人会问,强调“反自由的诗歌不具审美价值”,是不是用意识形态压人呢?显然非也,情怀的高下也是诗歌美感的重要评判标准,写诗是一定要有情怀的,做手机搞情怀营销会被人嘲笑不务实,写诗若无情怀那还写个什么劲。当然,我们首先要理解古人,生活在当时的环境中,不可能要求他们遵循自由主义的政治观念。因此,自由主义者读到这些忠君爱国的词句,大可不必光火。但是,有一些情感是古今中外、不管持何种政治观点的诗人所共通的,在没有现代价值体系的情况下,照样有是非,有善恶,有高下。真正的诗人,即便其政治观点在今人看来是错的,论及政治,都应起码尊重人性,有同情、有悲悯。毕竟,文学不是政治学,不是经济学,只需要体现最初的情感,而高下就蕴含在这简单的初衷中。见到农户家贫,李白的感受是“令人惭漂母,三谢不能餐”,这就是一个诗人的情怀,至于农户为何家贫,李白不是经济学家,也可能会得出错误的判断,那不重要,我们不会如此去要求他,要的只是情感传达的真切。同样面对大风,诗人杜甫咏出的是“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体现的是推己及人、为苍生诉苦的悲悯;而皇帝刘邦则是“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体现的是帝王出巡,威震四海的自得,至于最后的求贤则是要奴役众人,为自家天下看守门户。两种情怀之高下,对比明显。几乎所有刚接触诗词的中学人大多更喜欢李白,而不喜欢杜甫。这种现象可以理解,杜诗政治气息太浓,现代人会觉得其中散发一股腐儒味,相比之下,李诗则潇洒俊逸。就如上文所言,我们无法全盘用现代价值体系对评判诗人,而要代之以现代价值观缺失情况下的是非善恶,就此而言,杜甫“诗圣”之名当之无愧。毫无疑问,杜甫是忠君爱国的,但这种古代的主流价值取向丝毫不折损杜诗的价值,杜甫同时是一个真诚的人。他希望“北极朝庭终不改,西山寇盗莫相侵”,同时也忠实记录下一切,包括号称盛世下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他痛恨安史叛军,也痛恨朝廷在石壕村的恶行。这种真诚的品质,加上悲天悯人的情怀,加上杜甫天才的工笔匠心,才得以淬炼出杜诗的伟大。当然,杜诗之精深上文能概括到的万不及一,今天只略说情怀,希望能改变一些人对杜诗的刻板成见。尽管杜甫的价值观是被官方认可的忠君爱国,但悲悯情怀灌注其中的杜诗显然不是狭隘的唯我独尊的帝王诗作所能比拟的。恶人作诗,多以所谓气势唬人,其实徒有其表而已。综上,读诗的关键在于,切忌以今人之价值观要求诗人,又必须以诗人之应有情怀要求诗人,其中奥妙,便在上文。独夫之诗工巧不足,才以所谓气势取巧上文说过,恶人作诗,多以所谓的气势唬人,其实徒有其表。“鸡叫一声撅一撅,鸡叫两声撅两撅”,这等句子之粗劣可归入打油诗之行列,唯有“扫尽群星与残月”忽然强作威势,加之作者又是开国帝王,立刻唬得一些人抓住这句大做文章,仿佛真有了所谓的“帝王霸气”。这样的诗句,略懂诗歌之人都能看出其是工巧不足,强作宏大意象来取巧,丝毫看不出所谓的“气势”。连这等诗句都能强品出“气”的,怕是自己的奴气使然吧。且不说这等诗作所体现的“气势”虚伪做作,毫无美感,就职业诗人而言,如果真的追求此等“气势”即可哗众取宠,日赋万言也不在话下。真的讲究气势的话,诗人随手一笔都能让帝王的伪气势黯然失色。杜甫的“落日照大旗,马鸣风萧萧”、“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如何?李白的“登高壮观天地间,大江茫茫去不还。黄云万里动风色,白波九道流雪山”如何?其精工,其气势,皆不知道比那些粗劣的“扫尽群星与残月”高到哪里去了。不过,同是伪气概的帝王之诗,也有个高下之分。黄巢咏菊,赵匡胤咏月,也算是粗通文墨之辈偶然提笔,作一首略显蹩脚的拼凑之诗,而朱元璋的所谓诗只可算打油之作。朱是乞丐出身,登基后亦知自己为“淮右布衣”,作诗是斯文之举,后世则有人被一干阿谀之徒捧得晕了,真以为自己独步古今,连粗鄙骂人之语都入词了。说这东西叫诗词,实在亵渎语言。有种更蹩脚的辩护词是,你要理解人家皇帝啊,日理万机、偶发诗兴,遣词造句自然比不得专业诗人。这种意见真是为皇帝操碎了心。既然作的是诗,就必须从诗的角度评判。无水平就是无水平,无美感就是无美感,自己承认就是,又何必强作大语,弄出所谓的“气势”说来辩护?皇帝就写不出好诗吗?非也,南唐李后主,亦是公认的一代词宗,真情所至即可。我们只论为文,不论为政的话,皇帝和常人并没什么不同,把自己定位为诗人,一样可以写出好诗。可惜的是多数专制帝王明明文采不足,却非要以文士自居,弄一些不伦不类的东西出来,抒发一些本应令人作呕的唯我独尊、鞭笞天下的情感气概,还有一众奴性十足之辈从中品出了帝王豪气,真是奇观。白居易去世后,唐宣宗曾作七律悼念——缀玉联珠六十年,谁教冥路作诗仙。浮云不系名居易,造化无为字乐天。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文章已满行人耳,一度思卿一怆然。算不得好诗,但起码中规中矩,有情有感,有几分才气发几分胸襟。宣宗写诗如此,为政也温和。后世帝王逢开国将帅辞世,亦有做悼诗者,直叹“国有疑难可问谁”,虽全诗与宣宗之句全无可比,这最后一叹倒是真诚。此帅向来为其器重,以政工见长。回望满朝文武,竟无一可信者,弄得杀将易储、血雨腥风,真的成了孤家寡人,叹一句“国有疑难可问谁”可谓直抒胸臆。当然,古人毕竟脸皮薄,虽然暴君也偶尔作诗,但再刚愎自用的皇帝也知道自己笔下的这些东西上不得台面,不会以天才、诗人自居,更不会把这些玩意充入教材化作考试范围,逼学生记诵,这大概是他们比后世独夫略强之处。暴力美学及边塞诗以伪气概取巧的帝王之诗,之所以能唬一部分人,还在于其多体现出一种所谓的暴力美学(当然,能写出暴力美的,在此类诗歌中已经算是好的了),如黄巢之“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记得小学时初学此诗,老师盛赞此诗体现了农民起义军领袖乐观向上的革命精神和对腐朽的唐王朝的蔑视,而1993年上海辞书出版社的《唐诗鉴赏辞典》则如此评价:艺术想象和联想是要受到作者世界观和生活实践的制约的。没有黄巢那样的革命抱负、战斗性格,就不可能有“我花开后百花杀”这样的奇语和“满城尽带黄金甲”这样的奇想。把菊花和带甲的战士联结在一起,赋予它一种战斗的美,这只能来自战斗的生活实践。稍懂历史即可知,唐末的黄巢起义是何等残暴,生灵涂炭、血流漂杵的场景在某些人看来竟然有了美感,就如群体狂热时期的纳粹帝国,崇拜军人,在军乐的伴奏下观看整齐的军阵能让人狂热到迷失自我,以至于人人觉得理想当然,却没有人能反思一下,所谓帝国国防军党卫队,不就是有组织有效率的杀人机器么,说这东西有美感,真令人毛骨悚然。言兵不祥,在这里我要先说一句任性的话,凡是崇尚所谓暴力美学的,都是变态。比如看到整齐的军阵、听到高呼的口号就热血沸腾,慨叹帝国荣光的,都潜意识里是国家机器的崇拜者。正常人看到国家机器夸耀武力,即便是瑟瑟发抖,也不该抱有好感、欣赏之态度。据说爱因斯坦少年时观看阅兵,竟然难过地哭了,真乃天才之直觉也,后来他在回忆录里写道:讲到这里,我想起了群众生活中最坏的一种表现,那就是使我厌恶的军事制度。一个人能够洋洋得意的随着军乐队在四列纵队里行进,单凭这一点就足以使我对他鄙夷不屑。他所以长了一个大脑,只是出于误会;光是骨髓就可满足他的全部需要了。文明的这种罪恶的渊薮,应当尽快加以消灭。任人支配的英雄主义、冷酷无情的暴行,以及在爱国主义名义下的一切可恶的胡闹,所有这些都使我深恶痛绝!在我看来,战争是多么卑鄙、下流!我宁愿被千刀万剐,也不愿参与这种可憎的勾当。说到暴力美学,不得不提一下边塞诗。我知道上文写了这么多带鲜明价值取向,否定暴力美学的东西,会有人质问我,将成就卓著的边塞诗置于何地?首先要说一点,边塞诗所体现的并非暴力美学。事实上,也没有几首边塞诗是歌颂战争的。一方面,边塞诗的文字功夫并非粗鄙的帝王之诗所能比的,另一方面,其透露出的胸襟、思想,也绝不是对战争的偏好、对杀戮的热爱。第一个方面自不必说,这里着重说下第二方面。边塞诗中给人留下印象最深的除了对军营生活的描述,最多的就是征人思家、思妇了,这类题材可以说是多如牛毛,但并不让人审美疲劳,诗人也是总能写出新意。之所以这样,因为对身在军中的人来说,行军打仗本来就不是一件愉快的事,在荒寒之地心中悲苦、想家本来就是最真切的感受。而且,真能写好边塞诗的诗人,也都有真切的军旅生涯体验,这些出生入死过的文人将帅,想必也不会觉得打仗有什么美感、乐趣。高适是边塞诗家中的代表,《燕歌行》又是其代表作,很好体现了古代边塞诗的特点。“摐金伐鼓下榆关,旌旆逶迤碣石间。校尉羽书飞瀚海,单于猎火照狼山”,例行公事一般地描绘前线;“战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军中也有大老虎,兵仔们虽然列起阵来、作为国家机器的一部分令人瑟瑟发抖,但具体到个人,也只能是前线炮灰,以至于“孤城落日斗兵稀”却“力尽关山未解围”。“铁衣远戍辛勤久,玉箸应啼别离后。少妇城南欲断肠,征人蓟北空回首”,此四句在边塞诗中也是例行公事一般,征人思妇,怨女思夫;最后“君不见沙场征战苦,至今犹忆李将军”,还是那句话,“相看白刃血纷纷”的互相仇杀难言乐趣,更难言美感。职业军人或许有不同看法,但也不得不承认战争本身的残酷,如罗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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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所言:“幸好战争是如此骇人,否则我们会打到乐此不疲。”范仲淹的《渔家傲》亦是边塞诗词中的精品与代表,其场景、情绪的描绘穿越千年而毫不失色,这首词想必多数人小学就会背,这里不细说,不妨贴出来自行品味:塞下秋来风景异,衡阳雁去无留意四面边声连角起,千嶂里长烟落日孤城闭浊酒一杯家万里,燕然未勒归无计羌管悠悠霜满地,人不寐将军白发征夫泪20世纪以来的战争多是民族主义情结所致,这一点和古代不同。古人也讲究师出有名,但写诗不是写檄文,更多的是真实场景与情感的记述,而不是我方如何正义、敌方如何凶恶,因而很少能从边塞诗里读出崇高、正义、使命感。相反,厌战情绪充斥其间,这类例子实在太多了,即便抱有浓厚忠君爱国思想的杜甫,也对征兵打仗深恶痛绝,杜诗的伟大正由于其悲悯与诚实,《兵车行》则直言“边庭流血成海水,武皇开边意未已。”另一重要诗人李颀也说:“闻道玉门犹被遮,应将性命逐轻车。年年战骨埋荒外,空见蒲桃入汉家。”值得一提的是,即便是到了刀兵相见的程度,即便是诗人亦持忠君爱国之价值观,也很少从其诗中读出对另一方的仇恨,如李颀说:“胡雁哀鸣夜夜飞,胡儿眼泪双双落”,这一点和对异族食肉寝皮的民族英雄岳飞不同,“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这样让人毛骨悚然的句子并不多见。不管怎么说,沾了军阵,就沾了几分血腥气,但能写诗的毕竟还是文士,并没有多少杀戮的戾气。大家当中,最有暴力美学嫌疑,善写军阵、颂军威的要数岑参,如送封大夫出征的两首诗皆壮阔豪迈、一往无前,尤其是“四边伐鼓雪海涌,三军大呼阴山动”二句,确实用笔雄健。帝王面对军阵,想必也是洋洋自得,只是缺了岑参的才气。因此在我看来,论才气,论场景刻画,岑参是要强过高适的,《白雪歌》一诗写营中送别,还是以送别为主,只是场景设在军营,与价值观、胸襟气度无涉,可谓岑诗中的佳品。然而论胸襟气度,两首《送封大夫出征》就比《燕歌行》差了一个档次。在古代,帝王是军队的主人,然而有直接统兵作战经历的帝王较少,所以帝王诗词倒较少涉及军阵,不然想必其唯我独尊的架势会更上一个层次。中国的皇权专制自秦始皇始,此公扫灭六国、鞭笞天下,死后还要拉无数兵俑陪葬,可见这位专制暴君对暴力美学的偏好,只可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不会作诗,不然想必会为本文的分析主题添加不少案例。始皇帝生前风光无限,死后也列阵地宫依然让人感到专制机器的森森寒意,然而其毕竟年代久远,比起后世能人去尸存,阳兵护冢的威势来还是逊了数筹。当代诗家何永沂参观西安的秦兵马俑,不禁感叹——死去依然大帝皇,阴间列阵凛冰霜。秦公终乏存尸术,徒羡阳兵护冢堂。读罢此文,想起早年在兵马俑写过的四行字:内扫群雄外御侵,灵台依旧率三军。当朝喜政皆如故,半部春秋总是秦。其中最后一句,喜字上部与政之右边,春的上部与秋的左边,合起来正是“故”与“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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