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贾宝玉说女人是水做的“口不能言”的根本内

梁归智·《石头记探佚》·史湘云嫁贾宝玉说
梁归智·《石头记探佚》
史湘云嫁贾宝玉说
  史湘云是金陵十二钗里的一个重要人物,在前八十回里已经活灵活现、呼之欲出了。可是这个被曹雪芹施以浓墨重彩的人物,到了程高续书里却成了一个淡淡的影子,最後只是从旁人口中透露了一下她的丈夫得了痨病,湘云守了寡就算了结了。这距离雪芹原来的构思实在差得太远了!在《石头记》原来的佚文中,史湘云的形象是有大发展的。
  关於她的结局,红学界存在两种意见,一是说湘云嫁了贵公子卫若兰,後来又由於某种原因分离了(或守了寡);另一说史湘云最後嫁了削宝玉,然而终於分了手。这两种意见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可惜都没有成为定论。其实,周汝昌先生提出的史湘云嫁贾宝玉说是符合雪芹原来的构思的。本文就是在周先生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一些新的论证。
一、“湘江水逝楚云飞”与“湘江旧迹已模糊”
  第五回十二钗正册湘云判词与“红楼梦曲子”《乐中悲》自然是关於湘云结局的最可靠的根据。判词前半“富贵又何为,襁褓之间父母违”说湘云幼丧父母,叔婶待她不好,其意自明,不消多说。判词後半“展眼吊斜辉,湘江水逝楚云飞”暗含“湘云”二字,预示了她後半生的遭际,这也不言自明。可是这两句话具体含意是什麽?众说纷纭,有说早寡的,有说沦为乞丐的,有说早死的,有说和丈夫分居的,不一而足,俱未抓住要领。“湘江水逝”用的是娥皇、女英二妃哭舜的典故,舜死,娥皇、女英在湘江悲哭,泪洒竹成斑竹。“楚云飞”是用的宋玉《高唐赋》中楚怀王梦见能行云作雨的巫山神女的典故,“云雨”後来成来男女情事的代名词。很明显,“展眼吊吊斜辉,湘江水逝楚云飞”是说湘云爱情婚姻的不幸结局。这在《乐中悲》曲子中就说得十分具体了:“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这是尘寰中消长数应当,何必枉悲伤!”可是,这个“才貌仙郎”是谁呢?这是问题的焦点。程高续书中用“姑爷长的很好”来塞责固然不行,说他是卫若兰就行吗?“仙郎”这个词并不是随便用的,在《石头记》中,只有赤瑕宫神瑛侍者、落草时口衔通灵玉的贾宝玉才配。第三十四回宝玉挨打後,林黛玉曾在宝玉私赠的手帕上题诗三首,都是说“眼泪还债”的。其三曰:  
  彩线难收面上珠,湘江旧迹已模糊。
  窗前亦有千竿竹,不识香痕渍也无?  
  第三十七回成立海棠诗社时,探春送给黛玉“潇湘妃子”的别号,并且说:“当日娥皇、女英洒泪在之竹上成斑,故今斑竹又名湘妃竹。如今他住的是潇湘馆,他又爱哭,将来他想林姐夫,那些竹子也是要变成斑竹的。”雪芹对黛玉也用了“湘江”的典故,与用在湘云身上的同一典故并非偶然的疏忽和巧合。那深意是:“湘江旧迹已模糊”与“湘江水逝楚云飞”是一脉相通的,“潇湘妃子”与“史湘云”也有同样的寓意。黛玉与湘云先後与宝玉发生过爱情关系,她们两个人是宝玉的娥皇和女英。谓予不信,再请看第七十六回“凹晶馆联诗悲寂寞”中这段描写:“黛玉、湘云见息了灯,湘云笑道:‘倒是他们睡了好,咱们就在这卷棚底下近水赏月如何?’二人遂在两个湘妃竹墩子上坐下,只见天上一轮皓月,池中一轮水月,上下争辉,……”。这里特意点出“二人遂在两个湘妃竹墩子坐下”绝非无意,而正暗示黛玉、湘云这一对娥皇、女英,“天上一轮皓月,池中一轮水月,上下争辉”也正是她二人的形象写照。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庚辰本中这至关重要的“湘妃竹墩”竟被程高本改成“竹墩”,偏偏删去了“湘妃”二字!
二、再看看册子判词和“红楼梦”曲子
  再细看看第五回中的金陵十二钗正副册判词和“红楼梦”曲子,作一个小统计,就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其中元、迎、探、惜四春,李纨,凤姐,巧姐,秦可卿,香菱分别是宝玉的姐妹,嫂子,侄女儿,侄儿媳妇,表嫂,她们都不可能和宝玉发生爱情婚姻关系(“贾宝玉神游太虚幻境”所暗示的秦可卿对宝玉的引诱属於另一种性质,又当别论)。可是其余的几个人的判词或曲子中却都提到了她们和宝玉的爱情或婚姻关系。宝钗是“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黛玉是“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妙玉是“又何须王孙公子叹无缘”,晴雯是“多情公子空牵念”,袭人是“谁知公子无缘”,她们的命运全以和贾宝玉的关系为核心。那麽湘云呢?如果说“厮配得才貌仙郎”不是指贾宝玉,而是指宝玉以外的其他人如卫若兰,那麽可以肯定,湘云的册子判词或《乐中悲》曲子中总会有慨叹“公子无缘”一类话头的,可是她的判词和曲子中却根本没有这一类话!“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儿女私情”显然是指和贾宝玉的关系,但这里只是表现湘云“英豪阔大”的性格,丝毫也没有涉及她将来和宝玉的关系。明确指出湘云和宝玉将来关系的是後面几句“厮配得才貌仙郎,……何必枉悲伤”。可见,“才貌仙郎”非宝玉莫属,湘云和宝玉後来确曾有爱情婚姻之事,只是不久就“云散高唐、水涸湘江”了。林黛玉和史湘云分别是贾宝玉的娥皇和女英。这两个“湘妃”都是没有父母的孤儿,她们的性格却各有特点。一个是“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另一个却是“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这真是一种有趣的对照。可是她们的结局却同样不幸,一个是“冷月葬花魂”,另一个是“寒塘渡鹤影”。因此可以懂得雪芹为什麽在第七十六回特意描写黛玉和湘云在凄清的月夜坐在“湘妃竹墩”上联句,道出那样“清奇诡谲之语”。
三、前八十回中湘云和宝玉、黛玉、宝钗的关系
  在前八十回中对宝、黛、钗、湘这四个人的关系写得十分微妙传神。比起黛玉和宝钗来,史湘云出场较晚。迟到第二十回,才见“且说宝玉正和宝钗顽笑,忽见人说史大姑娘来了,宝玉听了抬身就走”,这里有一段脂批:“妙极!凡宝玉、宝钗正闲相遇时,非黛玉来即湘云来,恐泄漏文章之精华也。若不如此,则宝玉久坐忘情,必被宝卿见弃,杜绝後文成其夫妇时无可谈旧之情,有何趣味哉!”这里分明是说,黛、湘和宝玉的关系比宝钗和宝玉的关系亲密得多。後面是描写宝、黛、钗、湘之间微妙关系的大段文章。请看这一段:“湘云见宝玉拦住门,料黛玉不能出来,便立住脚笑道:‘好姐姐,饶我这一遭罢。’恰值宝钗来在湘云身後,也笑道:‘我劝你两个看宝兄弟分上都丢开手罢。’”紧接着有一段脂批:“好极!妙极!玉颦云三人已难解难分,插入宝钗云‘我劝你两个看宝兄弟分上’,话只一句,便将四人一齐笼住,不知孰远孰近,孰亲孰疏,真好文字!”在上述描写“料黛玉不能出来”一句後面还有一条脂批说:“写得湘云与宝玉亲厚之极,却不见疏远黛玉,是何情思耶!”这些描写和脂批真把宝、黛、钗、湘将来的关系揭示得再透彻没有了。“将四人一齐笼住,不知孰远孰近,孰亲孰疏”,这正说明:宝玉将来与黛、钗、湘三人都有爱情或婚姻关系。然而脂砚斋似乎还嫌点得不够明确,紧接着又在“四人”(宝、黛、钗、湘)正难分解”一句後批曰:“好!前三人今忽四人,俱是书中正眼,不可少矣。”如湘云和宝玉将来不发生爱情婚姻关系,脂砚斋大书“俱是书中正眼”简直没有道理。可见,宝玉与湘云的未来关系是不容置疑的。
  同回书中又有这样的描写:“宝玉……次日天明时便披衣靸鞋往黛玉房中来,不见紫鹃、翠缕二人,只见她姊妹两个尚卧在衾内,那林黛玉严严密密裹着一幅杏子红绫被,安稳合目而睡。那史湘云却一把青丝拖於枕畔,被只齐胸,一湾雪白的膀子,撂於被外,又带着两个金镯子。宝玉见了叹道:‘睡觉还是不老实,回来风吹了又嚷肩窝疼了。’一面说一面轻轻的替他盖上。”这难道仅仅是为描写而描写吗?不,简直是一分解幅娥皇、女英同卧图。紧接着,又描写了湘云替宝玉梳头,引起袭人的不满。袭人对宝钗叹道:“姊妹们和气,也有个分寸礼节,也没个黑家白日闹的。凭人怎麽劝,都是耳旁风!”宝钗的反应则是“听了心中暗忖道,倒别看错了这个丫头,听她说话倒有些识见。”这里竟公然把湘云和黛玉归为一气,她们两个都和宝玉没有“分寸礼节”,“黑家白日闹”。谁都承认雪芹行文紧针密线,笔不虚下,那又怎麽能忽视如此明显的暗示呢?
  关於钗、黛、湘的关系,一般都说湘云右钗而左黛,是“钗党”。这是因为书中描写了湘云和黛玉的一两次小矛盾,而“会做人”的宝钗又使心直口快的湘云十分佩服感激,并且曾经受了宝钗的影响用“经济酸论”去劝宝玉。实际上这是一种最浮浅的的皮相之见。首先,把书中人物分成什麽“钗党”、“黛党”这种说法本身就不足取,这完全是受了程高续书的影响得出的错误印象。曹雪芹何曾要在《石头记》中写什麽“钗党”、“黛党”!这种机械的创作方法论实在把雪芹的天才意匠玷辱了。如果说钗湘的关系好,那麽在第四十二回“蘅芜君兰言解疑癖”後,钗黛的关系绝不亚於钗湘的关系。而湘黛之间虽然有过一两次小意气,可是事後毫无芥蒂,仍然亲密非常。第二十二回宝玉因调解黛湘间的小摩擦结果反受了两方的气,愤而参禅,填了一支寄生草词,书中接着这样描写:“黛玉……便携了回房去与湘云同看,次日又与宝钗看。”有脂批道:“却不同湘云分崩,有趣!”其实岂只“有趣”而已,这正体现了雪芹高明的创作思想。被现代机械教条的文艺理论束缚了头脑的人们硬要把雪芹伟大的作品捏得变了形来适应自己的框框,实在太可怜了。
  瞧瞧湘云来贾府的住处也颇有意思。第二十回湘云初次在贾府露面时是与黛玉同住,到了第三十七回“蘅芜院夜拟菊花题”时湘云则和宝钗同住了。後来湘云来大观园长住,她也只愿意和宝钗住。可是到了第七十六回“凹晶馆联诗悲寂寞”後湘云说“不如闹林姑娘半夜去吧”,又和黛玉同住了。这一回描写黛湘亲密无间,黛玉感到寂寞,“只剩了湘云一人宽慰他,因说:‘……可恨宝姐姐,姊妹天天说亲道热,早已说今年中秋要大家一处赏月,必要起社联句,到今日便弃了咱们自己赏月去了。社也散了,诗也不作了。……黛玉见他这般劝慰,不肯负他的豪兴,……”。难道我们又根据这些说湘云右钗而左黛吗?雪芹把宝、黛、钗、湘的关系写得如此微妙而可爱,自有其独具的匠心。硬要用一种教条去框它只能走入歧途。
  前八十回点明宝玉和湘云将来关系的地方本也不少。如第三十一回“史湘云问道:‘宝玉哥哥不在家麽?’宝钗笑道:‘他再不想着别人,只想宝兄弟,……”第四十九回“……独不见湘云宝玉二人。黛玉道:‘他两个再到不了一处,若到一处,生出多少故事来。……’”第五十回宝玉去栊翠庵采梅花前後,书中描写黛玉湘云对宝玉的关心爱护,那亲热劲简直难分上下。看了这些描写还说将来湘云结局竟与宝玉毫无关系,只嫁了一个不相干的卫若兰就算完事,实在是说不过去的。概言之,雪芹写黛、钗、湘这三个女子都与宝玉有密切的爱情婚姻纠葛,这在前八十回中已经洞若观火了。
四、关於“因麒麟伏白首双星”
  关於宝玉与湘云的爱情婚姻伏线,在第三十一回中有最明白不过的提示。第二十九回里宝玉从张道士那儿得了个金麒麟,“宝玉听见史湘云有这件东西,自己便将那麒麟忙拿起来揣在怀里。……”这回书还写张道士给宝玉提亲,惹得宝玉、黛玉都生气,大闹纠纷。第三十回连宝钗也牵扯了进去,大写“金玉姻缘”引出的矛盾。到第三十一回写湘云拾到宝玉丢失的金麒麟(这个金麒麟本来就是宝玉准备送给湘云的),拿着自己佩戴的金麒麟进行比较,并和丫鬟翠缕进行了一大段“雌雄阴阳”的高谈阔论。後来把金麒麟还给了宝玉,宝玉还说:“倒是丢了印平常,若丢这个我就该死了!”第三十二回接着描写:“原来林黛玉知道史湘云在这里,宝玉又赶来,一定说麒麟的原故。因此心下忖度着,今日宝玉弄来的外传野史,多半才子佳人,都因小巧玩物上撮合,或有鸳鸯,或有凤凰,或玉环金珮,或鲛帕鸾绦,皆由小物而遂终身。今忽见宝玉亦有麒麟,便恐借此生隙,同史湘云也做出那些风流佳事来。”这段话把宝玉与湘云未来的关系简直活画了出来,这就是第三十一回标目“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本意。
  然而也正是这些点的最明白的地方出了问题,其来源有三。一是八十回後文已佚,人们不知道以後的情节怎样进展,不明白贾宝玉娶了薛宝钗,後来又出家当和尚这种情况下他怎样能够和史湘云结合,而最容易的逃难方法就是让湘云嫁给一个第三者。二是对“白首双星”究竟表示什麽意思感到费解,这当然也由於後文无着的缘故。三则出於两条脂批,这两条脂批似乎否定了宝湘结合的可能,而给湘云嫁卫若兰以依据,这也是史湘云嫁卫若兰说甚有市场的原因。
  关於湘云与宝玉结合的具体情况以及“白首双星”的解释留待後文,首先看看这两条脂批的究竟。
  一条是第三十一回回目前的脂批:“撕扇子是以不知情之物供姣嗔不知情时之人一笑,所谓情不情。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也。何颦儿为其所感?故颦儿谓情情。”另一条是三十一回後的批语:“後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於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
  由於这两条脂批,一些红学家们就认为湘云嫁给了卫若兰是无疑的。你瞧脂批说写金麒麟只是一种“间色法”,後来宝玉的麒麟到了卫若兰身上。贾宝玉仅仅是在湘云与若兰之间作了一个不自觉的牵线人而已,好像他用汗巾子把袭人和蒋玉菡扯到了一起一样。
  这种解释貌似有理,实则大有问题。先看第一条脂批。一般引者只引後半关於金麒麟的一段,而不引前半关於撕扇子的一段,是不妥的。第三十一回“撕扇子作千金一笑,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主要写两件事,即宝玉让晴雯撕扇子以博她一笑和湘云与翠缕论阴阳雌雄而拾到了宝玉遗失的金麒麟。这条脂批就是并列地评这两件事,评论的重点是宝玉的性格特点“情不情”和黛玉的性格特点“情情”。因为宝玉的性格是“情不情”,即“用情於无情之人”(有情人更不待说),这是用“撕扇子作千金一笑”一事印证宝玉“博爱”的性格特点。而黛玉的“情情”则是“用情於有情之人”,是一种十分专一的爱。这後半批语实际上分上下两层意思,“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也。”这是一层意思,“也”字後是句号不是逗号。说的完整明确些,是“宝玉和宝钗的金玉姻缘已写定,现在又写宝玉和湘云的金麒麟姻缘,这是用的间色法。”“间色法”是绘画上的一种技法,在底色上再上一层颜色,这里借用来说明玉钗的金玉和宝湘的金麒麟姻缘交错的写作法。正是由於宝钗和湘云的婚姻物件都是宝玉,“间色法”才比喻得十分恰当。如果是宝玉和宝钗的金玉姻缘与湘云和卫若兰的金麒麟姻缘相对照,那麽用“间色法”这个比喻就有点勉强,并不贴切。两件互不发生关系的婚姻,仅仅是由於都有金锁、通灵玉、金麒麟这些饰品为媒介,就可以称作“间色法”吗?那麽袭人和琪官的汗巾子姻缘、柳湘莲和尤三姐的鸳鸯剑以及贾芸和小红的互换手帕都是用“间色法”吗?“间色法”何其多又何其滥也!可见,这里用“间色法”只是说宝钗和湘云由於分别有金锁和金麒麟而和宝玉发生婚姻关系。总之,这一句脂批是脂砚斋从读者的角度说明金锁、金麒麟错综复杂的关系。这是後半批语的第一层意思。
  第二层意思则是“何颦儿为其所感?故颦儿谓情情。”这句话有两个字需要说明,一个是“其”字,一个是“感”字。“何颦儿谓为其所感”是承接上一层“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整个意思而发,而不是仅仅承接“金麒麟”或“间色法”的。所以“其”字既包括金麒麟也包括金玉之说,绝不是单指金麒麟或“间色法”。这在第三十二回中有明确的证据。黛玉因“……忽见宝玉亦有麒麟,便恐由此生隙,同史湘云也做出那些风流佳事来,因而悄悄走来见机行事,以察二人之意”,可是黛玉在门外听到宝玉“在人前一片私心称扬於我”之後,却想到“既有金玉之论,亦该你我有之,则又何必来一宝钗哉!”黛玉所“感”的分明是以“金玉之论”为主,金麒麟只是“恐由此生隙”,不过是一种陪衬罢了。再看“感”字,这个庚辰本上的感字到己卯本上却变成了“惑”字!“感”与“惑”本来只差一笔,容易混淆。但这个字的错改或也出於当时抄写人的有意。因为要把黛玉所感内容理解成“湘云和若兰的金麒麟姻缘”或“间色法”,这个“惑”字就有些不通了,於是改成了“惑”字。经这麽一改,脂批的意思就完全变了。脂批的原意是“为什麽黛玉既为宝玉和宝钗的金玉姻缘又为宝玉和湘云的金麒麟姻缘感到担心呢?就因为黛玉的性格是情情呀。”“感”改成了“惑”,脂批的意思却变成了“黛玉为什麽会被作者用‘间色法’写的湘云和若兰的金麒麟姻缘所迷惑呢(误以为金麒麟和宝玉有关)?就因为黛玉的性格是情情呀。”这样一改,似乎说通了,实际仍然经不住推敲。如果是“感”,那麽黛玉为什麽要为毫不相干的湘云、若兰的金麒麟姻缘所感?她感些什麽?第三十二回明明是写她为金玉姻缘所感呀。所以“感”的内容只能是宝玉宝钗的金玉之说和宝玉湘云的金麒麟。可是似乎能说通的“惑”呢?我们不禁要问:《石头记》中的人物怎麽会知道《石头记》的作者在用“间色法”,黛玉竟会被这种“间色法”所迷惑?这样的评语有何意义?而且,她为“间色法”所迷惑,把关系湘云、若兰婚姻的金麒麟误疑为关系宝玉、湘云的婚姻,这个“惑”怎麽就能证明黛玉是“情情”呢?如果“情请”就是这样乱疑乱妒,那麽这个七“情情”就是这样乱疑乱妒,那麽这个“情情”实在并不高妙。黛玉有这样的性格,实在不值得赞美,叫她“情疑”或“情昏”才更合适。可见把“感”改为“惑”是多麽荒谬绝伦!
  然而,这种荒谬的理解为什麽竟会延续多年,甚至许多红学家都不自觉呢?不妨来研究一下产生这种误解的原因。脂砚斋作批时是知道八十回後的情节的,他又不可能知道後世人会在不了解八十回後的情况下读他的批语。所以当他写下“金玉姻缘已定,……”这段批语时,他自以为写得很明确,做梦也想不到後世人会发生误解。另一条批语也是同样的情况,“後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在批者心里是雪亮的,他知道关於金麒麟的前後首尾,绝想不到会发生金麒麟婚姻的男角是谁的问题。可是在八十回後文佚去的情况下,这两条批语凑在一起,在後世读者面前却造成了意想不到的假象:史湘云嫁卫若兰。
  之所以在此不吝笔墨详加辩证,是因为这两条脂批的误解流毒深远,“史湘云嫁卫若兰说”仅以这种误解为唯一依据,却颇有市场。不把它搞清楚,就不足以正视听。最後,我再把这条被误解多年的脂批写成意思明确的白话,以给读者一个完整的印象:宝玉和宝钗的金玉姻缘已经写定,又写一个宝玉和湘云的金麒麟姻缘,这是作者用的“间色法”。为什麽黛玉要为金玉和金麒麟感到担心呢?正因为这样,黛玉的性格才被称作“情情”呀。
  关於第二条脂批可作如下辩证。尽管这条脂批说“後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但那具体的情况是怎麽回事却没有说明。它只是说宝玉的麒麟到了若兰身上,而这是“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究竟是宝玉通过麒麟把湘云若兰拉扯到一起还是若兰通过麒麟把湘云和宝玉撮合到一块?脂批没有说,因为批者当时心里雪亮,根本没有想到会发生这种问题。根据前八十回提供的种种其他证据,可以断言是若兰作了宝湘的中介人而不是相反。即使从写作方法上来说,天才意匠的雪芹也绝不会既写了袭人和琪官的汗巾子姻缘,又写一个雷同的湘云和若兰的金麒麟姻缘,让宝玉两次充当一个为人作嫁的笨伯。
  关於卫若兰,在第十三回曾出现了一下姓名,参加秦可卿的葬礼,可能是个王孙公子。第二十六回又有一条脂批说:“前回倪二、紫英、湘莲、玉菡四样侠文皆得传真写照之笔,惜卫若兰射圃文字迷失无稿。叹叹!”(见甲戌本,庚辰本则分作两条眉批,俱署“丁亥夏畸笏叟”),据此可知,卫若兰射圃一回文字只是一种“侠文”,而三十一回脂批“後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麒麟正此麒麟也”可能正是这种“侠文”的张本,即卫若兰行侠事,成就了宝玉与湘云之婚姻。至於宝玉的麒麟如何到了若兰腰间,若兰行侠事的具体情节如何,读者尽可以驰骋自己的想象力,本文不拟臆测。
五、关於宝玉两次出家的推断
  肯定了宝玉和湘云的金麒麟姻缘,立刻就面临着这样的问题:他们什麽时候成的婚?宝玉不是娶了宝钗又弃宝钗出家为僧吗?难道宝玉又还俗了?或者宝玉在宝钗之後竟没有出家而娶了湘云?或者是宝玉先娶湘云,湘云去後又娶宝钗?……过去的一些笔记中有一种颇流行的说法:宝钗难产早卒,宝玉续娶湘云,两人度过一段及其贫困的生活。这种据说是出自“旧本《红楼梦》”的情节恐怕不是雪芹原着,而是一种续本所续。因为甲戌本《石头记》第一回甄士隐“好了歌解”中有反证,在“说什麽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旁有批语:“宝钗湘云一干人”(批在“如何两鬓又成霜”旁的批语“黛玉晴雯一干人”是抄录者抄错了位置,这句批语应往下挪,在“昨日黄土垄头堆白骨”一句旁边),可见宝钗、湘云都曾活到“两鬓成霜”的时候,宝钗并未“难产早卒”。同时,宝玉曾弃宝钗而为僧的情节也不能轻易推翻,因为第二十二回“听曲文宝玉悟禅机”中宝钗曾说:“这个人悟了。都是我的不是,都是我昨儿一支曲子惹出来的。这些道书禅机最能移性。明儿认真说起这些疯话来,存了这个意思,都是从我这一支曲子上来,我成了罪魁了。”而第二十一回有一条脂批也说得很明确:“……宝玉看(疑为‘有’字之误)此世人莫忍为之毒,故後文方能悬崖撒手一回。若他人得宝钗之妻、麝月之婢,岂能弃而为僧哉!玉一生偏僻处。”据此,则宝玉与宝钗成婚後又弃宝钗而为僧是肯定无疑的。而据前八十回中种种迹象,宝玉在黛玉死後先娶湘云後娶宝钗的可能性也没有。於是只剩下一种可能:宝玉在弃宝钗为僧後又还俗与湘云结婚了。
  这样的情节进展在前八十回中有没有透漏出一点儿消息呢?有的。
  一是前八十回宝玉悟道参禅共有两次。第一次在二十一回,由於宝玉与黛玉、湘云过分亲密引起袭人不满,对宝玉进行“娇嗔”(宝钗则表示赞同),因而使得宝玉“自己看了一回《南华经》”有所参悟,并续了一段庄子式的文章,所谓“焚花散麝,而闺阁始人含其劝矣;戕宝钗之仙姿,灰黛玉之灵窍,丧减情意,而闺阁之美恶始相类矣。……”这一次悟道实际上是将来宝玉第一次出家行动的引文。这回书中有一段脂评说得再清楚不过,即所谓“然宝玉又情极之毒,……若他人得宝钗之妻、麝月之婢岂能弃而为僧哉!……”。而本回书回目前一段脂评更是点睛之笔:“……妙!此曰‘娇嗔箴宝玉软语救贾琏’,後曰‘薛宝钗借词含讽谏王熙凤知命强英雄’,今只从二婢说起,後则直指其主。……何今日之玉犹可箴,他日之玉已不可箴耶。……箴与谏无异也,而袭人安在哉!……”。它告诉我们二十一回“贤袭人娇嗔箴宝玉”确是後回书“薛宝钗借词含讽谏”的引文,而那时的宝玉则“已不可箴”,宝钗之“讽谏”终於使宝玉“弃而为僧”。二十一回宝玉续庄文中提到“彼钗、玉、花、麝者,皆张其罗而穴其隧,所以缠陷天下者也。”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提到钗、玉、花、麝,而丝毫未牵涉湘云。这正是由於在“薛宝钗借词含讽谏”时,黛玉已死,袭人已去,宝玉将弃宝钗、麝月,而湘云和宝玉的情事还没有开始。这就是第二十一回宝玉第一次参禅悟道与後文宝玉第一次出家的关系。
  第二次参禅是在第二十二回“听曲文宝玉悟禅机”中。这一回是由於宝玉调解黛、湘的矛盾不成感忿悟禅,“立占一偈”并且填了一支寄生草词,而黛玉看了,“便携了回房去,与湘云同看,次日又与宝钗看”,然後宝玉受到三个人的质问,宝玉答不上来,“三人拍手笑道:‘这样钝愚,还参禅呢。’”这回参禅则引伏着後来宝玉的第二次出家。突出“三人”(黛、钗、湘),寄生草词中“无我原非你,从他不解伊”也包括史湘云,这都暗示宝玉第二次出家与宝玉、湘云的情事“云散高唐,水涸湘江”有关。这样分析摒穿凿,有一明证就是第五十回湘云作的《点绛唇》耍猴儿谜与第二十二回宝玉二次参禅所填《寄生草》如出一辙:
  溪壑分离,红尘游戏,真何趣?名利犹虚,後事终难继。
  无我原非你,从他不解伊。肆行无碍凭来去,茫茫着甚悲愁喜,纷纷说甚亲疏密?从前碌碌却因何?到如今,回头试想真无趣。   
  湘云作的《点绛唇》耍猴儿,谜别人都猜不着,唯独宝玉猜中了,这种安排绝非无意。“後事终难继”就是说宝玉与湘云的情事也终於“湘江水逝楚云飞”了。
  宝玉两次出家的第二证在第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中。请看原文 :
  袭人笑道:“林姑娘,你不知道我的心事,除非一口气不来,死了倒也罢了。”林黛玉笑道:“你死了,别人不知怎麽样,我先就哭死了。”宝玉笑道:“你死了,我作和尚去。”……林黛玉将两个指头一伸,抿嘴笑道:“作了两个和尚了。我从今以後都记着你作和尚的遭数儿。”……  
  这里“作了两个和尚”“记着你作和尚的遭数儿”并不是泛泛地说说,那後来都是有实事相证的!雪芹偏偏把这一段话安插在“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这回金麒麟正文书中,也绝非巧合,它暗伏着宝玉与湘云“云散高唐,水涸湘江”的第二遭出家。这样分析并不牵强穿凿,可举两个旁证。一是第二十八回中“宝玉听了忙撤身出来,黛玉向外头说道:‘阿弥陀佛!赶你回来,我死了也罢了!’”而按雪芹原作,後来果然是黛玉“证前缘”想念宝玉还泪而死,宝玉回来时黛玉已逝,宝玉只能“对景悼颦儿”(见蔡义江《〈红楼梦〉诗词曲赋评注》)。另一旁证是第六十三回中众人对探春笑道:“……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难道你也是王妃不成?……”而後来探春果然作了王妃(见拙文《探春的结局----海外王妃》)。可见,《石头记》一书中有许多巧妙的前後照应,不能因为作者把这些照应写得自然无痕迹就不承认它们。第三,还可以考察一下前八十回中曹雪芹对僧、尼、道士等佛、道空门的态度。尽管雪芹写了太虚幻境,写了警幻仙姑、茫茫大士、渺缈真人、空空道人等神仙佛祖,然而正如其字面所揭示,他们是“幻”,是“茫茫”、“渺缈”、“空空”。雪芹实际上并不相信,至少是信得不虔诚。而一接触到实际生活中的僧道尼姑,雪芹的笔锋立刻变得辛辣无情。在他的笔下,无论佛道,都是一团糟,哪里有半点神圣的灵光!有帮助贾雨村乱判葫芦案的葫芦僧,有借助凤姐权势害死张金哥、守备之子的馒头庵尼姑静虚,有勒索道众讨好贾府的张道士,有用魇魔法害人的马道婆,有“巴不得又拐两个女孩子去作活使唤”就诱骗年轻女孩出家的尼姑智通与圆心,有卖江湖膏药骗人的道士王一贴……空门里哪有一个好人?而对那些入了空门的年轻男女,雪芹则表示了深切的哀怜和同情,一点也不认为他们入了空门就得到了解脱,相反,用智能儿的话来说,那是进了“牢坑”!对“槛外人”妙玉,雪芹尽管欣赏她的才情,同情她的遭际,可是那笔底毫不放松,既表现了矫情做作,揭示了袈裟给她的心灵投下的阴影,还写了她终於不能“蹈於铁槛之外”而“终陷淖泥中”、“红颜故不能屈从枯骨”的可悲命运。对最後入了空门的惜春,雪芹给她的判词是“可怜绣户侯门女,独卧青灯古佛旁”,是多麽凄凉可哀!据脂批透露,八十回以後写惜春出家是“缁衣乞食”,极其哀苦可怜。主角贾宝玉,前八十回写他对空门的态度是“诽僧谤道”,他对儒佛道三教一概予以蔑视,袭人曾为此对他进行“箴谏”。由此可知,雪芹绝不认为空门真是一条出路,他不会让贾宝玉一出家就真地“悬崖撒手”得到了解脱。我以为他後来写宝玉第一次出家将极为可怜,落到了比智能儿更糟糕的“牢坑”里,在空门中备受欺负践踏,精神也经历了更彻底的破产,所以终於又离开空门还了俗,和史湘云结婚了。雪芹不把“出家”看作真正的出路,不认为“入空门”就能得到解脱,所以他在八十回以後不仅写了惜春等的出家,还写了妙玉、宝玉、柳湘莲的还俗。据靖藏本脂批,妙玉後来是“流落瓜州渡口”、“红颜固不能屈从枯骨”,也就是“红楼梦曲子”《世难容》中所谓“依旧是风尘肮脏违心愿”。而据甲戌本脂批,柳湘莲後来是“训有方,保不定日後作强梁”(当然,柳湘莲也许没有在形式上还俗,而成了一个鲁智深式的人物)。妙玉称“槛外人”,宝玉称“槛内人”,柳湘莲是宝玉的好友,从雪芹特有的写作方法来看,则宝玉出家又还俗正是妙玉和柳湘莲出家又还俗的一种“对文”。出家又还俗是一样,其具体内容却各异,这就是“相犯不犯”的写作方法。宝玉因不满於宝钗的“讽谏”,又“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弃宝钗、麝月出家为僧,可是文章到此并没有结束。他在空门中仍然得不到解脱,而是感到更加寂寞痛苦,看到了“佛地”同样肮脏的真面目,於是他又经历了一番觉悟。这时碰巧史湘云由於某种原因碰到了宝玉(可能湘云这时处境也极坏),於是由於卫若兰“行侠事”,宝玉和湘云才成就了他们的金麒麟姻缘。关於“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周汝昌在《红海微澜录》(《〈红楼梦〉研究集刊》首期)一文中指出:曹雪芹在此用了《长生殿》中织女、牛郎绾合唐明皇、杨贵妃的典故。“双星”是一对夫妇,他们纨合了宝玉、湘云的金麒麟姻缘,正像织女、牛郎绾合了唐明皇、杨贵妃一样。周先生此论十分精当,据我看来,这“一对夫妇”(即“双星”)就是贾芸和小红(参见《贾芸和小红》)。“白首双星”意为贾芸和小红是一对白头到老的夫妻。这就是大概勾勒出的宝玉第一次出家的始末轮廓。我们由此可以看出曹雪芹的思想境界是何等深邃,何等伟大!他通过形象世界揭示出:入空门并不是出路。程高续书中“披大红猩猩毡斗篷”的贾宝玉是对曹雪芹原着何等惊人的歪曲!
  宝玉的第二次出家,当与他和湘云的情事“云散高唐,水涸湘江”有关。这从宝玉填的《寄生草》和湘云作的《点绛唇》可以看出,至於“云散高唐,水涸湘江”的本事,则很难考出。推测一下,可能仍然是一种外力压迫的结果,比如宝玉又还俗又与湘云成婚的事触怒了当权者,或者受了宿敌如贾环、金荣等人的陷害。总之宝玉和湘云婚後一起生活时间不长,就又一次受到打击,被迫分手了。宝玉历尽了人事的沧桑,丧失了最後的安慰,“回头试想真无趣”,终於又一次被迫出家(甚至可能是当权者对他私自还俗的一种惩罚),他也再没有其他出路了。可能这时才有“甄宝玉送玉”(脂批说是全书“大过节大关键”之一,批在元春点的戏“仙缘”下)的情节,无论甄宝玉所送之玉是指贾宝玉本人抑或是指“误窃”(脂批)的通灵玉,都是与贾宝玉二次出家又关的。只是在这时,茫茫大士、渺缈真人才又一次出现,向贾宝玉点破尘缘,把通灵玉带回青埂峰去“复还本质,以了此案”。有一条脂批说贾宝玉终於“跳不出情榜去”,可见即使在最後贾宝玉也没有真正“觉悟”,他仍然眷恋红尘,只是劫数已完,也无可奈何了。这就是我勾勒出的宝玉第二次出家的轮廓。可能在通灵玉放回青埂峰前茫茫大士、渺缈真人还带领宝玉去太幻境销案,观看了警幻仙姑的“情榜”,於是《石头记》接近尾声了。
  以上是对宝玉两次出家的推断,虽不敢说十分准确,然也不是毫无根据凭空捏造的。
六、其他线索
  有关宝玉和湘云後来的情况,前八十回中还有一些线索可寻,一并列此以备考。海棠诗社是以贾芸送宝玉的白海棠命名的。海棠诗社第一次诗会咏白海棠,湘云的诗又多又好,别人只作一首,她却有两首,脂评评其诗“压倒群芳”。而第六十三回湘云抽的花名签酒令是海棠----香梦沉酣,上面的诗句是:“只恐夜深花睡去”。全诗出自苏轼《海棠》诗:  
  东风袅袅泛崇光,香雾空蒙月转廊。
  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  
  “只恐夜深花睡去”是隐“故烧高烛照红妆”,比喻宝玉湘云在一起生活时间很短就“湘江水逝楚云飞”了。而怡红院里蕉棠两种,大观园试才题对额时有清客题“崇光泛彩”(这正是从苏轼诗句“东风袅袅泛崇光”而来),宝玉改题“红香绿玉”,红香指海棠,绿玉指芭蕉。实际上暗喻黛玉湘云,海棠----红香喻湘云,芭蕉----绿玉喻黛玉。这正与以娥皇、女英喻黛玉、湘云同意。怡红院里没有宝钗的位置,因为宝钗与宝玉并无爱情,只做了一场名义上的夫妻(见周汝昌《〈红楼梦〉新证》)。大观园归省一回宝玉题怡红院的诗《怡红快绿》:
  深庭长日静,两两出婵娟。
  绿玉春犹卷,红妆夜未眠。
  凭栏垂绦袖,倚石护青烟。
  对立东风里,主人应解怜。
  “婵娟”正是女子。“绿玉春犹卷”与後来黛玉春天泪尽而逝“一朝春尽红颜老”照应(见蔡义江《〈红楼梦〉诗词曲赋评注》中关於黛玉之死的章节),“红妆夜未眠”则与湘云所抽花名签“只恐夜深花睡去”相同。“凭栏垂绦袖”关联着宝玉和湘云後来的情事,“依石护青烟”则是宝玉和黛玉关系的微妙写照。而宝钗把“绿玉”改成“绿蜡”不又象征黛玉死後宝玉娶宝钗吗?贾芸曾认宝玉为父亲,脂批透露他後来和小红结婚,在贾府败落後曾帮助宝玉,贾芸曾“仗义探庵”,小红曾和茜雪“岳神庙慰宝玉”。鉴於海棠诗社的白海棠是贾芸所送,而湘云是海棠诗“压倒群芳”之魁,我以为贾芸“仗义探庵”就是探的湘云,可能那时流落庵内。而宝、湘之结合可能与贾芸、小红的帮助是有关系的。见《贾芸和小红》。按“狱神庙”是庙不是狱,因脂批多把“?神庙”简写作“狱神庙”而产生误解。庚辰本二十回眉批“茜雪至?神庙方呈正”中“?”就没有简写成“狱”可证。湘云咏白海棠诗中有句“自是霜娥偏耐冷”,下有脂批云“又不脱落自己将来形景”。按霜娥即管霜雪的女神青女,李商隐有诗句“青女素娥俱耐冷,月中霜里斗婵娟”。雪芹可能用青女、素娥比喻湘云和宝钗後来都离开了宝玉而“两鬓又成霜”(《好了歌解》中脂批)。
  湘云白海棠诗之二有句云“花因喜洁难寻偶,人为悲秋易断魂”似亦暗喻湘云婚事蹉跎,後来和宝玉结婚又很快分离。湘云菊花诗里有句“数去更无君傲世,看来惟有我知音”、“傲世也因同气味,春风桃李未淹留”,似比喻後来湘云和宝玉结为风尘知己的情事。而“霜清纸帐来新梦,圃冷斜阳忆旧游”、“寒芳留照魂应驻,霜印传神梦也空”则比喻宝玉、湘云情事不久就被迫分手了。湘云填的柳絮词调名《如梦令》:
  岂是绣绒残吐,卷起半帘香雾。纤手自拈来,空使鹃啼燕妒。且住,且住,莫放春光别去!
  “如梦令”的词牌名和词的内容都似比喻她和宝玉的情事不久。
  宝玉白海棠诗又句“出浴太真冰作影,捧心西子玉为魂”用太真喻宝钗,西子喻黛玉。可是到了《访妙玉乞红梅》诗又句“入世冷挑红雪去,离尘香割紫云来”却出冷雪(薛)、香(湘)云喻钗湘,“入世冷雪去,离尘香云来”正与宝玉弃宝钗第一次出家(“冷雪去”、“离尘”)後又与湘云结婚暗合。因为湘云与宝玉的情事在黛玉、宝钗与宝玉的关系结束之後。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贾宝玉狂草林黛玉小说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