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我同袍,今永乖别 半日同袍什么意思思

曹植《朔风诗五章》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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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植《朔风诗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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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字的结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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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 & 正文
  1、《七步诗》
  煮豆持作羹,漉菽以为汁。  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2、《白马篇》
  白马饰金羁,连翩西北驰。  借问谁家子,幽并游侠儿。  少小去乡邑,扬声沙漠陲。  宿昔秉良弓,楛矢何参差。  控弦破左的,右发摧月支。  仰手接飞猱,俯身散马蹄。  狡捷过猴猿,勇剽若豹螭。  边城多警急,胡虏数迁移。  羽檄从北来,厉马登高堤。  长驱蹈匈奴,左顾陵鲜卑。  弃身锋刃端,性命安可怀?  父母且不顾,何言子与妻?  名编壮士籍,不得中顾私。  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
  3、《长歌行》
  尺蠖知屈伸。体道识穷达。
  4、《杂诗》
  南国有佳人,容华若桃李。  朝游江北岸,夕宿潇湘沚。  时俗薄朱颜,谁为发皓齿?  俯仰岁将暮,荣耀难久恃。
  5、《杂诗》
  揽衣出中闺。逍遥步两楹。  闲房何寂寞。绿草被阶庭。  空室自生风。百鸟翩南征。  春思安可忘。忧戚与我幷。  佳人在远遁。妾身单且茕。  欢会难再遇。芝兰不重荣。  人皆弃旧爱。君岂若平生。  寄松为女萝。依水如浮萍。  赍身奉衿带。朝夕不堕倾。  倘终顾盻恩。永副我中情。
  6、《诗》
  游鸟翔故巢。狐死反邱穴。  我信归故乡。安得惮离别。
  7、《七哀诗》
  膏沐谁为容。明镜闇不治。
  8、《送应氏》
  清时难屡得,嘉会不可常。  天地无终极,人命若朝霜。  愿得展嬿婉,我友之朔方。  亲昵并集送,置酒此河阳。  中馈岂独薄?宾饮不尽觞。  爱至望苦深,岂不愧中肠?  山川阻且远,别促会日长。  愿为比翼鸟,施翮起高翔。
  9、《朔风诗》
  俯降千仞。仰登天阻。  风飘蓬飞。载离寒暑。  千仞易陟。天阻可越。  昔我同袍。今永乖别。
  10、《升天行》
  乘蹻追术士。远之蓬莱山。  灵液飞素波。兰桂上参天。  玄豹游其下。翔鹍戏其巅。  乘风忽登举。彷佛见众仙。
  11、《吁嗟篇》
  吁嗟此转蓬。居世何独然。  长去本根逝。宿夜无休闲。  东西经七陌。南北越九阡。  卒遇回风起。吹我入云间。  自谓终天路。忽然下沉渊。  惊飚接我出。故归彼中田。  当南而更北。谓东而反西。  宕宕当何依。忽亡而复存。  飘飖周八泽。连翩历五山。  流转无恒处。谁知吾苦艰。  愿为中林草。秋随野火燔。  糜灭岂不痛。愿与根荄连。
  12、《秋胡行》
  歌以咏言。大魏承天玑。
  13、《豫章行》
  鸳鸯自朋亲。不若比翼连。  他人虽同盟。骨肉天性然。  周公穆康叔。管蔡则流言。  子臧让千乘。季札慕其贤。
  14、《离友诗》
  小序乡人有夏侯威者。  少有成人之风。余尚其为人。  与之昵好。王师振旅。  送余于魏邦。心有眷然。  为之陨涕。乃作离友之诗。  其辞曰。  王旅旋兮背故乡。彼君子兮笃人纲。  媵余行兮归朔方。驰原隰兮寻旧疆。  车载奔兮马繁骧。涉浮济兮泛轻航。  迄魏都兮息兰房。展宴好兮惟乐康。
  15、《种葛篇》
  种葛南山下。葛藟自成阴。  与君初婚时。结发恩义深。  欢爱在枕席。宿昔同衣衾。  窃慕棠棣篇。好乐和瑟琴。  行年将晚暮。佳人怀异心。  恩纪旷不接。我情遂抑沉。  出门当何顾。徘徊步北林。  下有交颈兽。仰有双栖禽。  攀枝长叹息。泪下沾罗襟。  良马知我悲。延颈对我吟。  昔为同池鱼。今为商与参。  往古皆欢遇。我独困于今。  弃置委天命。悠悠安可任。
  16、《五游咏》
  九州不足步。愿得凌云翔。  逍遥八纮外。游目历遐荒。  披我丹霞衣。袭我素霓裳。  华盖芬晻蔼。六龙仰天骧。  曜灵未移景。倏忽造昊苍。  阊阖启丹扉。双阙曜朱光。  徘徊文昌殿。登陟太微堂。  上帝休西棂。羣后集东厢。  带我琼瑶佩。漱我沆瀣浆。  踟蹰玩灵芝。徙倚弄华芳。  王子奉仙药。羡门进奇方。  服食享遐纪。延寿保无疆。
  17、《泰山梁甫行》
  八方各异气。千里殊风雨。  剧哉边海民。寄身于草墅。  妻子象禽兽。行止依林阻。  柴门何萧条。狐兔翔我宇。
  18、《惟汉行》
  太极定二仪。清浊如以形。  三光照八极。天道甚着明。  为人立君长。欲以遂其生。  行仁章以瑞。变故诫骄盈。  神高而听卑。报若响应声。  明主敬细微。三季瞢天经。  二皇称至化。盛哉唐虞庭。  禹汤继厥德。周亦致太平。  在昔怀帝京。日昃不敢宁。  济济在公朝。万载驰其名。
  19、《苦思行》
  绿萝缘玉树。光曜粲相晖。  下有两真人。举翅翻高飞。  我心何踊跃。思欲攀云追。  郁郁西岳巅。石室青葱与天连。  中有耆年一隐士。须发皆皓然。  策杖从吾游。教我要忘言。
  20、《飞龙篇》
  晨游泰山。云雾窈窕。  忽逢二童。颜色鲜好。  乘彼白鹿。手翳芝草。  我知真人。长跪问道。  西登玉台。金楼复道。  授我仙药。神皇所造。  教我服食。还精补脑。  寿同金石。永世难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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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下篇】(神秘生活)
(偶是老道)
第三方登录:374被浏览399184分享邀请回答/question/24160400/answer/)实在不是曹植所欣赏的那一类女子。又见《后汉书·孔融传》:曹操攻屠邺,袁氏妇子多见侵略,而操子丕私纳袁熙妻甄氏。融乃与操书,称“武王伐纣,以妲己赐周公”。操不悟,后问出何经典。对曰:“以今度之,想当然耳。”孔融对曹操为曹丕私纳甄氏语多讽刺调侃,暗示曹操将以曹丕为嗣,明犯其忌。且妲己本非善类,实乃红颜祸水,恐怕真如裴松之所言“卞、甄诸后言行之善,皆难以实论”。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曹植,“滔荡固大节”(《赠丁廙》),“见淫夫妒妇,莫不侧目”(《画赞序》),断不至于做出有违背伦理之事。《礼记》规定的男女“不亲授”,尤其强调“嫂叔不通问,诸母不漱裳”、“非因大故,不入其门”。叔嫂是一个门里的非夫妻关系的男女,平时接触较多,嫌疑最重,因而要求也更严,深谙“礼防”的曹植怎么会不清楚。如今,无良学者如木斋等人撰文肆无忌惮地发掘“植甄不伦之恋”,甚至论证出《古诗十九首》为曹植与甄氏互相赠答的情书,还有众多学者为其羽翼,长其气焰,褒誉其说为“鲜明的反思学术性”和“研究方法的革命”。又有马伯庸的历史小说《风雨洛神赋》在网络上广为流传,“植甄说”大有鸠占鹊巢之势。幸有袁济喜、邢培顺等学者以严肃的文笔、严谨的考证力挽狂澜,一一辩驳之,昭示了半埋没时期文学研究的前提——必须要对作者的生平进行细致深入的考证,对作者所处的文化背景以及后世对其人其文的接受情况有所了解。二、曹植赋中的神女形象与“忠君说”质疑(一)洛神、游女和湘妃与《洛神赋》的爱情文学性质《洛神赋》除去荒谬的“感甄说”,还有“崔氏说”、“理想幻灭论”、“精神分析论”以及上面提到的“忠君说”,关于“忠君说”,何焯这样认为:《韩诗》:“汉有游女。”薛君注,游女,洛神也,洛神之义本于此。《离骚》:“我令丰隆乘云兮,求宓妃之所在。”植既不得于君,因济洛川作为此赋,托辞宓妃以寄心文帝,其亦屈子之志也,自好事者造为感甄无稽之说,萧统遂类分入于情赋,于是植几为名教罪人。其实不然,游女不当为洛神宓妃。赋中明言洛神“从南湘之二妃,携汉滨之游女”,游女和湘妃都是以洛神的“俦侣”的形象出现的。宓妃在屈原所知的神话里是一个“信美、骄傲、无礼、不忠”的否定形象,她先嫁河伯,后委身后羿。《高唐赋》和《神女赋》中的巫山神女又是先荐枕楚王,后与宋玉相会。后世小说家多借题发挥、强行附会——甄氏也是先嫁袁熙,后被曹丕所纳。曹植赋中却对此典故、背景只字不提,当是另有所据。刘向在《九叹·愍命》中云:“逐下秩于后堂兮,迎宓妃于伊洛。”意为驱逐贱妾进了后堂院,到洛水边迎接我的宓妃。这里的宓妃是一个受肯定的形象,相对于“下秩”是要迎娶过来的正妻。李善注引《汉书·音义》如淳曰:“宓妃,宓羲氏之女,溺死洛水,为神。”这是有关宓妃为宓羲氏之女的最早记载。最早揭出宓妃高贵出身的刘向和如淳都是汉代人,距曹植的年代较近,其言论自然多为曹植所接受和吸收。《诗经·汉广》云:“南有乔木,不可休思;汉有游女,不可求思。”游女本是汉水边一位樵夫的心上人,在汉代以后被神化成了汉水女神。刘向《列仙传》载有郑交甫在汉江之滨遇见神女的故事,郑交甫因自身行为的轻慢而被神女戏弄,《洛神赋》也化用了这个典故:“感交甫之弃言兮,怅犹豫而狐疑。”表明曹植害怕洛神许诺之后便像游女一样消失无踪,故而心中惆怅而犹豫迟疑,故“汉滨之游女”就是在汉水边戏弄过郑交甫的那两位女神。“南湘之二妃”实际上就是屈原《九歌》中的“湘君”和“湘夫人”,她们原为湘水之二女神,到了汉代便开始附会成帝舜的两个妃子了,是将原来楚之神灵饲主世俗化。刘向《列女传》云:“帝尧之二女,长曰娥皇,次曰女英,尧以妻舜于妫汭。舜既为天子,娥皇为后,女英为妃。舜死于苍梧,二妃死于江湘之间,俗谓之湘君。”在曹植看来,“南湘之二妃”当然是指尧女舜妻——娥皇和女英。由此可知曹植赋中洛神、游女和湘妃的形象,都本于刘向的文学与记载。此外曹植的《七启》写镜机子劝讽玄微子,说起那世俗的“宫馆之妙”时,也提到了游女:然后采菱华,擢水蘋,弄珠蚌,戏鲛人。讽汉广之所咏,觌游女于水滨。耀神景于中沚,被轻縠之纤罗,遗芳烈而静步,抗皓手而清歌。歌曰:“望云际兮有好仇,天路长兮往无由,佩兰蕙兮为谁修?嬿婉绝兮我心愁。”此宫馆之妙也,子能从我而居之乎?游女一改神女飘然遗世的风貌,仿佛成了世俗贵族的女眷们,披着璀璨纤薄的衣裳,唱着情歌行走在曲院回廊、宫馆水榭间。曹植的六言乐府诗《妾薄命》二首里面也有提到过宓妃、汉女与湘娥,见于宋郭茂倩《乐府诗集·杂曲歌辞》卷六十二,其诗云:携玉手,喜同车,比上云阁飞除。钓台蹇产清虚,池塘灵沼可娱。仰泛龙舟绿波,俯擢神草枝柯。想彼宓妃洛河,退咏汉女湘娥。《妾薄命》上篇写与佳人携手同车、游观赏乐的情景,下篇则写宴饮之乐、声色之欢,当作于建安年间公子时期。可惜是残篇,不能窥其全貌。《妾薄命》是发肇于曹植的乐府新题,后世沿用者皆依题立义,即诗的内容围绕“妾之命薄”展开,由此推测曹植的写作用意,是将与自己同游的女子(当是妻妾)比作宓妃、汉女与湘娥,并且叹息她们的命薄,一如萧纲《妾薄命》所感:本异摇舟咎,何关窃席疑。生离谁拊背,溘死讵来迟。与《洛神赋》对照来看,这些神女都是曹植幻想中的,或以现实女子为原型的交往对象。李洪亮先生也认为:(洛神)赋中充斥着众多的神灵,她们在汉末魏晋时,多为爱情文学的主角。曹植之前,宓妃正不断由先秦时期的神灵转变为世俗美女,且逐渐成为爱情的隐喻。曹植稍前的文学作品《古诗十九首·凛凛岁云暮》中,也出现了宓妃的形象:“锦衾遗洛浦,同袍与我违。”吕延济注曰:“洛浦宓妃喻美人也。同袍谓夫妇也。言锦被赠与美人,而同袍之情与我相违也。”诗中宓妃显然是爱情的主角。另外曹植的《九咏》中也提到过“汉女”与“湘娥”:感汉广兮羡游女,扬激楚兮咏湘娥。临回风兮浮汉渚,目牵牛兮眺织女。交有际兮会有期,嗟痛吾兮来不时。来无见兮进无闻,泣下雨兮叹成云。先后悔其靡及,冀後王之一悟。犹搦辔而繁策,驰覆车之危路。群乘舟而无楫,将何川而能度?何世俗之蒙昧!悼邦国之未静。焚椒兰其望治,由倒裳而求领。寻湘汉之长流,采芳岸之灵芝。遇游女于水裔,探菱花而结词。这里就大不相同了。《九咏》亦是残篇,然而政治寓意要比《洛神赋》明显得多,体例仿照屈原的《九歌》,当为《九歌·河伯》的扩写和改造。该赋为拟代言体,借屈原之口以喻时世,融入了曹植自己的感情。曹植对屈赋的接受一直在不断深入,始于摹写章句,而终于体悟精神。屈原曾向宓妃求爱,曹植也想象他追求过游女,探菱花而结词,以寄寓忠君爱国之情。比起《九咏》有浓厚的比兴象征意味,《洛神赋》则显得沉湎于男女之情。曹植自己为《洛神赋》所写的序已表明写作动机是“感宋玉对楚王神女之事”,《文选》的编纂者萧统把宋玉《神女赋》和曹植《洛神赋》一并编入“赋癸”而提之“情”。李善注曰:“情者,外染也,色之别名,事于最末,故居于癸。”南朝梁的萧统尚且不认为“宋玉对楚王神女之事”有什么政治隐喻,无非抒写男女情欲而已,推及魏晋人曹植也当如是。建安时期邺下文人群体中,杨修、陈琳、王粲、应玚等都曾写有《神女赋》存世,往往耽溺于对女色的描绘,主要叙述与神女相遇的恋情,旨趣都很浮浅。曹植亦是邺下文人群体的一员,文人之间不免会相互熏习和影响。褚斌杰先生认为《神女赋》:“主要写传说中的女神,借神话写男女情思,具有爱情文学的性质。”《洛神赋》本也是爱情文学,后世解读者却一厢情愿地认为曹植是托以屈子之志——“托辞宓妃以寄心文帝”。王书才先生亦大力贬斥“忠君说”:宋玉本身只是一位不得志的文臣,何以求贤自辅?何氏评点《文选》,此类穿凿附会之处,比比皆是,多难以信据。而具体到《洛神赋》,实是曲解了此赋中的“虽潜处于太阴,长寄心于君王”一语。此句中的“君王”乃是洛神对曹植的称呼,言洛神时常想念着君王曹植,此赋开头“御者对曰:臣闻河洛之神名曰宓妃,则君王之所见也,无乃是乎”句中的“君王”也是称道曹植的。而依何、丁二人所解,则需将赋中洛神说成是现实中的曹植,赋中曹植说成是现实中的曹丕。不言而喻,这是很为牵强而说不通的。(二)《洛神赋》的写作背景关于《洛神赋》的写作时间与背景,其序云:“黄初三年,余朝京师,还济洛川。”唐李善注曰:“《魏志》及诸诗序并云四年朝,此云三年,误。”其实并不是曹植为了掩饰什么或者是误记。《曹集考异》卷一二引东阿县鱼山《陈思王墓道隋碑文》给了我们线索:皇初二年(“皇初”即“黄初”,避隋讳),奸臣谤奏,遂贬爵为安乡侯。三年立为□王,诣京师面陈滥谤之罪,诏令复国。隋碑的说法显然比李善的注更可信。为何“《魏志》及诸诗序”都没有说黄初三年有“朝见”之事,而曹植却言“朝京师”呢?因为“朝京师”实际上是一种隐晦的说法,即“诣京师面陈滥谤之罪”,对应曹植《黄初六年令》所云:吾昔以信人之心无忌于左右,深为东郡太守王机、防辅吏仓辑等任所诬白,获罪圣朝。身轻于鸿毛,而谤重于太山。赖蒙帝王天地之仁,违百寮之典议,舍三千之首戾,反我旧居,袭我初服,云雨之施,焉有量哉!可知这次的“滥谤之罪”乃是在黄初三年曹植封鄄城王之后,东郡太守王机、防辅吏仓辑等诬告曹植所致,依旧有“诣京师”之行,并且得到了曹丕的谅解——“诏令复国”、“反我旧居,袭我初服”,曹丕黄初三年颁发的《禁诽谤诏》当是针对此事而发。此时曹植还渡洛水,内心应该是悲喜交织的,想起昨日种种,有绝处逢生的欣喜,有命途多舛的怅然。故而《洛神赋》中洛水之景也是晴朗明快的,可以“税驾乎蘅皋,秣驷乎芝田,容与乎阳林,流盼乎洛川”,但即便如此还是免不了“悼良会之永绝兮,哀一逝而异乡”的悲愁。至于“理想破灭说”,曹植黄初四年朝京师所上《责躬》云:“愿蒙矢石,建旗东岳。庶立毫厘,微功自赎。危躯授命,知足免戾。甘赴江湘,奋戈吴越。”尚且还在积极求自试,谈何“理想破灭”?总之,不必过分强调政治遭遇对作者创作意图的影响。三、洛神形象是崔氏的化身而非甄氏(一)崔氏“死因”再探关于曹植的妻子崔氏,《三国志·崔琰传》记载她是名士崔琰兄长的女儿:时未立太子,临淄侯植有才而爱。太祖狐疑,以函令密访于外。唯琰露板答曰:“盖闻《春秋》之义,立子以长,加五官将仁孝聪明,宜承正统。琰以死守之。”植,琰之兄女婿也。太祖贵其公亮,喟然叹息。迁中尉。注引《世语》云:“植妻衣绣,太祖登台见之,以违制命,还家赐死。”《魏晋世语》说崔氏因为穿了锦绣衣裳“违制”被曹操所杀,这应该是个借口,徐公持先生怀疑崔氏的死与崔琰有关。《三国志·崔琰传》云:琰声姿高畅,眉目疏朗,须长四尺,甚有威重,朝士瞻望,而太祖亦敬惮焉。琰尝荐钜鹿杨训,虽才好不足,而清贞守道,太祖即礼辟之。后太祖为魏王,训发表称赞功伐,褒述盛德。时人或笑训希世浮伪,谓琰为失所举。琰从训取表草视之,与训书曰:“省表,事佳耳!时乎时乎,会当有变时。” 琰本意讥论者好谴呵而不寻情理也。有白琰此书傲世怨谤者,太祖怒曰:“谚言‘生女耳’,‘耳’非佳语。‘会当有变时’,意指不逊。”于是罚琰为徒隶,使人视之,辞色不挠。太祖令曰:“琰虽见刑,而通宾客,门若市人,对宾客虬须直视,若有所瞋。”遂赐琰死。“太祖为魏王”是在建安二十一年,崔琰约死于本年。何焯评价说:“以密函下访,乃露板以答,非所以处骨肉之间,季珪之祸实萌于此。”曹操关于立嗣问题询问臣子的意见都采用“密访”的方式,不提上台面说,一来照顾曹丕的心情,二来不想让曹丕、曹植兄弟之间心生嫌隙,三来不让外界非议自己有“废长立幼”的倾向。而唯独崔琰“露板”,将本是由曹操一手导演的“世子之争”公开化,不善“处骨肉之间”,又可能导致底下士人揣度上意,结党营私,蠢蠢欲动。所以曹操“贵其公亮”的同时将其“迁中尉”,中尉即执金吾,实际上就是给了他一个位高而无实权的虚职。“太祖亦敬惮焉”,这一“敬”一“惮”正是曹操对崔琰的态度,崔琰先事袁绍,加入曹操集团后,便屡次公然指出曹操的错误,崔琰的过于张扬在曹操看来甚至不利于政局稳定,笔者认为“答杨训书事件”并不是用以杀崔琰的借口,崔琰一身事过二主,“时乎时乎,会当有变时”的确很容易被怀疑成他是一个见风使舵、见异思迁的人。所以赐死崔琰后曹操余怒仍未消,又将为崔琰鸣不平的毛玠收监,见《三国志·毛玠传》:崔琰既死,玠内不悦。后有白玠者:“出见黥面反者,其妻子没为官奴婢,玠言曰‘使天不雨者,盖此也’。”太祖大怒,收玠付狱。钟繇还谴责毛玠说:“汉律,罪人妻子没为奴婢,黥面。”大概崔琰的妻子儿女也连坐而受刑,毛玠为此“不悦”。曹植的妻子崔氏是崔琰的侄女,可能也因此而受到牵连,《世语》却说她是被曹操寻借口杀死,这是非常有悖常理的。曹操施刑用法主要针对他的政敌,特别是那些自恃世家名门又不识时务者,并非臣下触犯死罪,皆严厉执法,必予处死。如徐邈在曹操下令严禁饮酒时,“私饮至于沉醉”,不仅没有被杀,竟然连任何惩罚都没有。曹丕、曹植兄弟与邺下文人聚首宴饮作诗,酒酣耳热,也未见曹操有何不满,反而是默许这样的行为。曹植因为饮酒不节而错失了带兵的机会,“植醉不能受命”时,曹操也只是“悔而罢之”。曹操自身崇尚节俭,自己却也大兴土木地营邺城、建三台。《三国志·毛玠传》云:太祖为司空丞相,玠尝为东曹掾,与崔琰并典选举。其所举用,皆清正之士,虽于时有盛名而行不由本者,终莫得进。务以俭率人,由是天下之士莫不以廉节自励,虽贵宠之臣,舆服不敢过度。太祖叹曰:“用人如此,使天下人自治,吾复何为哉!”崔琰和毛玠只是共同负责选拔官吏,以俭朴作为他人表率,“舆服不敢过度”也是对底下臣子们的要求,不适用于曹家内部,且邺下文人文学作品中与他们相处的女子大多服饰华美,可见这些清规戒律、严刑峻法都不适用于上层。崔氏既嫁作植妇,便是曹家人。曹操对家里人,特别是家里的女人,一向十分爱护,绝不会加以杀害,怎会因为儿媳妇衣服穿得绣丽,就残忍赐死。《魏晋世语》所载的故事大多极不靠谱,且已有很多都考证为编造和夸大,无怪乎裴松之批评它“惟颁撰魏晋世语,蹇乏全无宫商,最为鄙劣,以时有异事,故颇行于世”。因此,笔者猜测崔氏只是受崔琰连累而“还家”,并没有“赐死”这么严重,“还家”即被休回娘家,之后可能是郁郁而终了。曹操如此忌讳崔琰,断不会容许崔家女儿留在爱子身边,况且还是身无所出的女子(下文详说)。建安二十二年曹操为曹植增户五千,焉知不是对因为政治原因而强行休掉曹植妻子的补偿。曹植在建安二十二年之后,行为多次与曹操政令违拗,不仅擅开司马门,而且醉酒不受军命,焉知不是曹操做法的不满。(二)《浮萍篇》与崔氏及《塘上行》之关系崔氏正是这样一位无端获罪而饱含冤屈的女子,曹植的《浮萍篇》仿佛就是在写崔氏:浮萍寄清水,随风东西流。结发辞严亲,来为君子仇。恪勤在朝夕,无端获罪尤。在昔蒙恩惠,和乐如瑟琴。何意今摧颓,旷若商与参。茱萸自有芳,不若桂与兰。新人虽可爱,不若故人欢。行云有返期,君恩傥中还。慊慊仰天叹,愁心将何诉。日月不恒处,人生忽若寓。悲风来入帷,泪下如垂露。散箧造新衣,裁缝纨与素。“结发”表明女子是刚成婚,辞别父母成了夫君的伴侣。曹植与崔氏为少年结发夫妻,有朝夕相对的深情——“和乐如瑟琴”。可是好景不长,崔氏被曹操找了衣裳绣丽的借口而强行休回——“无端获罪尤”,使得夫妻两人“旷若商与参”。“新人虽可爱,不若故人欢。行云有返期,君恩傥中还。”仿佛是曹植自己的感慨:新人即使令人怜爱,仍然不如过去所爱之人。流云有返回之时,“君恩”或许会中途回转,来成全我们两个人。反观甄氏,她“结发”恐怕是和袁熙吧!总之,《浮萍篇》绝不是在写甄氏,与《塘上行》也并非唱和。曹植的《浮萍篇》乃由乐府古辞《塘上行》的本辞衍生而来,故而曲调、内容、结构相似。而且关于《塘上行》的作者,尚且有争议。《文选》李善注引《歌录》:“《塘上行》,古辞,或云甄皇后造,或云魏文帝,或云武帝。”《乐府诗集》引《邺都故事》(稗官野史)认为是甄氏之作,恐怕是牵合甄氏生平以附会之,其诗如下:蒲生我池中,其叶何离离。傍能行仁义,莫若妾自知。众口铄黄金,使君生别离。念君去我时,独愁常苦悲。想见君颜色,感结伤心脾。念君常苦悲,夜夜不能寐。莫以豪贤故,弃捐素所爱。莫以鱼肉贱,弃捐葱与薤。莫以麻枲贱,弃捐菅与蒯。出亦复苦愁,入亦复苦愁。边地多悲风,树木何修修。从君(军)致独乐,延年寿千秋。“边地多悲风,树木何修修。”已与史实不符,甄氏“被弃”是在邺城,邺城岂是“边地”?若《塘上行》真为甄氏所作,诗中受谗遭弃的女子,委曲求全,被弃也要祝丈夫“延年寿千秋”,极度渴望重修旧好,怎么看都是对丈夫曹丕一往情深,自然谈不上喜欢曹植。正史《宋书·乐志》说《塘上行》是曹操所作,我看较为可信。观其诗语言质朴,大巧不工,尚是曹操“汉音”之风格。曹操是很喜爱汉乐府的,仿作一首这样的诗,颇有可能。当然,它也可能是未知作者的“古辞”,因为曹操现存诗歌中写儿女之情的尚无前例。(三)《金瓠哀辞》与《弃妇篇》再看曹植为他的第一个女儿金瓠所写的哀辞:金瓠,予之首女。虽未能言,固已授色知心矣!生十九旬而夭折,乃作此辞。辞曰:在襁褓而抚育,尚孩笑而未言。不终年而夭绝,何见罚于皇天?信吾罪之所招,悲弱子之无愆。去父母之怀抱,灭微骸于粪土。天长地久,人生几时?先后无觉,从尔有期。曹植写诔与哀辞一向讲究文彩章法,将自己的情感隐于雍容典丽的文字背后,多官方性质,而少个人的情绪宣泄。可是对于此篇《金瓠哀辞》,他感慨长女过早地离世,“去父母之怀抱”,并把女儿的夭亡归罪于自己,声称“先后无觉,从尔有期”,自己终有一日会随女儿而去——这种言论在正统人士看来是严重违反礼仪的。这篇哀辞一反曹植以往的风格,显得质朴清丽,实在是悲不能禁,令人不忍卒读。关于金瓠的卒年,曹植的《行女哀辞》序云:“行女生于季秋,而终于首夏。三年之中,二子频丧。”可知曹植的次女和金瓠一样,出生后不久就夭折了。《文选》李善注曰:“陈思《行女哀辞》曰:‘家王征蜀汉’。”“征蜀汉”当指建安二十年曹操征张鲁,而非建安二十四年征刘备。《文心雕龙》云:“建安哀辞,惟伟长差善,《行女》一篇,时有恻怛。”伟长是徐干的字,可知徐干也写有《行女哀辞》,而徐干死于建安二十二年一场大疫,故行女一定夭折于建安二十二年之前,即建安二十年曹操征张鲁时。由行女卒年推金瓠,故金瓠卒年在建安十八年。挚虞《文章流别论》云:“建安中,文帝与临淄侯各失稚子,命徐干、刘桢等为之哀辞。”这里曹植的“稚子”指金瓠和行女,“三年之中,二子频丧”女儿亦可称子。按崔氏大约于建安二十一年“还家”,则金瓠、行女出生时崔氏尚在曹植身边,从命名方式来看,金瓠极有可能是崔氏所生的嫡女。崔氏从出嫁到“还家”约在曹植二十岁到二十五岁之间。在曹植风华正茂的年纪,有崔氏相伴,正是她给了曹植温柔的爱情——因为对女儿夭折的痛悼往往建立在对其母的喜爱上,也正是她的离去给了曹植难以痊愈的精神创伤。曹植在文集中明确提到过他有两女两子,女儿即金瓠和行女,儿子即《封二子为公谢恩章》中的曹苗、曹志,此二子均为庶出,“初封王之庶子为乡公”。崔氏的女儿金瓠夭折后,大概再无所出。崔氏与曹植在一起生活了五年左右,却无子嗣,仅有一女早夭,这可能也是崔氏不为曹操所喜的原因之一(“生女耳”),曹植的《弃妇篇》仿佛就是在写崔氏:石榴植前庭,绿叶摇缥青。丹华灼烈烈,璀璨有光荣。光荣晔流离,可以处淑灵。有鸟飞来集,拊翼以悲鸣。悲鸣夫何为?丹华实不成。拊心长叹息,无子当归宁。有子月经天,无子若流星。天月相终始,流星没无精。栖迟失所宜,下与瓦石并。忧怀从中来,叹息通鸡鸣。反侧不能寐,逍遥于前庭。踟蹰还入房,肃肃帷幕声。搴帷更摄带,抚弦弹鸣筝。慷慨有余音,要妙悲且清。收泪长叹息,何以负神灵?招摇待霜露,何必春夏成。晚获为良实,愿君且安宁。“无子当归宁”恐怕正是崔氏“还家”的原因之一。“反侧不能寐,逍遥于前庭。踟蹰还入房,肃肃帷幕声。搴帷更摄带,抚弦弹鸣筝。慷慨有余音,要妙悲且清。”此处写女子因为没有子嗣而愁思满怀、夜不能寐、起身弹筝的情景,若非自己的妻子,怎么能描摹刻画地如此生动形象、如在眼前。“收泪长叹息,何以负神灵?招摇待霜露,何必春夏成。晚获为良实,愿君且安宁。”曹植闻声也忍不住落泪叹息,温柔地安慰该女子说:“为何要这样辜负神灵呢?桂树到秋天才开花结子,何必定在春夏结成果实?晚熟的才是最好的果实,愿你不要担忧暂且宽心。”且上面已有论述,在曹植看来洛神宓妃相对于“下秩”是迎娶过来的正妻,宓妃为伏羲之女,无子而早逝,这些特征都与崔氏相似。(四)洛神形象是崔氏的化身《洛神赋》记叙曹植在洛水边邂逅洛水女神宓妃的经历,刻画出了一位青春貌美、习礼明诗而又多情善感的洛神形象,表露了他与洛神之间的真挚爱恋。从文中看洛神并非是一个高高在上的神灵形象,而是一位和君王曹植地位平等甚至要稍低一些的女子,他们互相产生爱慕之情,但是由于“人神之隔”,终于不得长相厮守而遥隔他乡。赋中对洛神的外形描写可谓细致入微:云髻峨峨,修眉联娟。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承权。瑰姿艳逸,仪静体闲。柔情绰态,媚于语言。奇服旷世,骨像应图。披罗衣之璀粲兮,珥瑶碧之华琚。戴金翠之首饰,缀明珠以耀躯。践远游之文履,曳雾绡之轻裾。颇类曹植《闺情》所描写的那位美人:有一美人,被服纤罗。妖姿艳丽,蓊若春华。红颜韡晔,云髻嵯峨。弹琴抚节,为我弦歌。清浊齐均,既亮且和。取乐今日,遑恤其他。闺情,顾名思义,闺中之情,发生在曹植与他的家室之间。《闺情》里的这位女子“被服纤罗。妖姿艳丽,蓊若春华。红颜韡晔,云髻嵯峨”,容貌姣艳宛如春日的花朵,琴声动听、歌声动人,衣着又很华美,符合崔氏“衣绣”的特点。崔氏相貌史无直接记载,但从崔氏叔父崔琰“声姿高畅,眉目疏朗,须长四尺,甚有威重,朝士瞻望”来看,崔氏相貌亦当不俗。曹植二十岁时就被封为“平原侯”,“特见宠爱”,曹操为爱子择妇必不会平庸。“忽焉纵体,以遨以嬉。左倚采旄,右荫桂旗。”“体迅飞凫,飘忽若神,凌波微歩,罗袜生尘。”都是具有青春活力的表现。崔氏的生年不易确定,只知“还家”时曹植约二十五岁,崔氏当与曹植年纪相仿。崔氏“衣绣”是其青春活力、爱美的表现,崔氏嫁给曹植是在青春焕发之季,故洛神也以青春富有活力的女性形象出现。“收和颜而静志兮,申礼防以自持。”曹植在赋中强调的“礼防”主要是指男女防嫌之礼仪,它规定了适龄男女交往只能通过媒妁这一权威的中介人以缔结婚姻。如《感婚赋》中“悲良媒之不顾,惧欢媾之不成”,《愍志赋》中“去君子之清宇,归小人之蓬庐。欲轻飞而从之,迫礼防之我拘”。然而曹植与洛神还是凭借信物私定了终身——“无良媒以接欢兮,托微波而通辞。愿诚素之先达兮,解玉佩以要之。嗟佳人之信修兮,羌习礼而明诗。抗琼珶以和予兮,指潜渊而为期。”“嗟佳人之信修兮,羌习礼而明诗。”可知洛神不仅拥有美丽的容貌,而且还“信修”、“习礼”、“明诗”,具有很好的文化教养。崔氏为清河崔姓子弟,据欧阳修、宋祁等人所撰《新表》,清河崔氏在汉朝时便冠冕相袭,仕宦显赫。从崔琰特别是崔林开始,清河崔氏开始步入世家大族的行列。崔家为儒学世家,直系族人文化修养较高,如崔琰“《读论语》、《韩诗》……乃结公孙方等就郑玄受学”、“以琴书自娱”。崔氏受家风影响,知书达礼也是自然。“叹匏瓜之无匹兮,咏牵牛之独处。”一句中“匏瓜”和“牵牛”都以星宿喻男子,匏瓜星孤悬无匹,牵牛、织女虽为伴侣,却遥隔河汉,有夫妇离散之意。《古诗十九首》云:“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纤纤擢素手,札札弄机杼。”又有曹丕《燕歌行》:“牵牛织女遥相望,尔独何辜限河梁。”曹植《九咏注》曰:“牵牛为夫,织女为妇。织女牵牛之星,各处河鼓之旁。七月七日,乃得一会。”牵牛、织女的爱情为“河梁”所阻,颇似曹植崔氏夫妻迫于父亲曹操的权威而强行分开。“动朱唇以徐言,陈交接之大纲。”一般最先传授给男方“交接之大纲”的,都是明媒正娶的新婚妻子,不适用于曹植与甄氏或某未知恋人的情事。“恨人神之道殊兮,怨盛年之莫当。”意思是曹植与洛神彼此虽然都处在盛年,而无法如愿以偿。关于“盛年”,陶潜《杂诗》其六云:“求我盛年欢,一毫无复意。”李公焕注曰:“男子自二十一至二十九则为盛年。”曹植写作《洛神赋》时,已经三十一岁,可见是对往昔的追溯,曹植迎娶崔氏时,两人都正当盛年。“悼良会之永绝兮”中的“良会”李善注曰:“良会,夫妇之道。”有夫妇婚姻关系形成在前方可言“良会”。又见徐干《室思》其一:“念与君生别,各在天一方。良会未有期,中心摧且伤。”徐干的《室思》是一组代言体诗,写妻子对离家丈夫的思念,这里的“良会未有期”亦写是夫妻之间的离别。曹植与崔氏可能是生离,而一旦妻子被休,便形同陌路,再无重聚之可能,更似“永绝”。如王粲《神女赋》言“彼佳人之难遇,真一遇而长别”,怀念非夫妇关系的情人则不言“良会”。关于“哀一逝而异乡”,曹植《叙愁赋》云“顾堂宇之旧处,悲一别之异乡”,写两位妹妹即将前往许昌嫁给汉献帝,一别之后便与曹植遥隔他乡,这也是伤感亲人之间的分别。总之,“哀莫哀于永绝,悲莫悲于生离”,洛神之遁形给曹植带来了巨大的哀痛,若仅是萍水相逢的人神之会则不至于此,因而此句很难说是没有它的现实背景的。“虽潜处于太阴,长寄心于君王。”太阴,是地下,是另一个世界。不知黄初三年崔氏已亡故乎?总之,无论活着还是死去,这一女子都永远爱着如今已身为君王的曹植,而曹植也“冀灵体之复形”,“遗情想像,顾望怀愁”,对于永别难逢的妻子,投以深情和怀念。综上所述,崔氏就是洛神形象的现实原型。(五)王献之的婚姻悲剧及其对《洛神赋》的接受曹植寄托在《洛神赋》中对女性之美的欣赏以及对男女爱情的深刻怀恋点燃了后世画家与书法家们的创作激情。百年之后,东晋书法家王献之有感于《洛神赋》的文学性灵,对其情有独钟,并以之为素材进行了数十次的书法创作。王献之钟情于《洛神赋》与他的婚姻悲剧也有关系。王献之与前妻兼表姐郗道茂琴瑟和鸣,感情甚笃,两人生有一女,名玉润,但早夭,后无所出。王献之风流蕴藉,乃一时之冠,新安公主仰慕已久,执意要嫁与王献之。晋简文帝下旨让王献之休掉郗道茂,再娶新安公主。而王献之深爱郗道茂,为拒婚甚至用艾草烧伤自己双脚,后半生常年患足疾,行动不便。即便如此仍无济于事,王献之只能忍痛休了郗道茂,迎娶新安公主。休妻之后,王献之与郗道茂始终未能忘情,两人仍旧有书信往来。王献之原以为可以同郗道茂白头偕老,谁知好梦成灰,劳燕分飞。其《奉对帖》云:虽奉对积年,可以为尽日之欢。常苦不尽触额之畅。方欲与姊极当年之匹,以之偕老,岂谓乖别至此?诸怀怅塞实深,当复何由日夕见姊耶?俯仰悲咽,实无已已,惟当绝气耳!读来令人唏嘘不已。而郗道茂被休后投奔伯父郗愔篱下,最后也郁郁而终。《世说新语·德行》载:王子敬病笃,道家上章应首过,问子敬由来有何异同得失。子敬云:“不觉有余事,唯忆与郗家离婚。”王献之在病重弥留之际,道士问他还有什么要忏悔的事情,王献之唯一引以为终生之痛的是与郗道茂离婚。临终之时,还默念发妻,可见伉俪情深。王献之与曹植同是被迫休妻、失偶、丧女,《洛神赋》中人神因“道殊”而不能厮守的爱情悲剧正是曹、王两人婚姻悲剧的真实写照。阮忠勇先生说:“其(王献之)书写《洛神赋》,是为古弦今弹,期在人间寻找同调。”参考论文/书邢培顺《曹植文学研究》赵幼文《曹植集校注》卢弼《三国志集解》萧统《昭明文选》夏炎《中古世家大族清河崔氏研究》曹道衡《关于乐府诗的几个问题》杨易婷《&文选&李善注所引神话研究》陈洪、孙晓星《论魏晋六朝文人拟乐府的转型——以&塘上行&的衍变为例》范子烨《惊鸿瞥过游龙去,虚恼陈王一事无——“感甄故事”与“感甄说”证伪》李洪亮《“众灵杂遝”的&洛神赋&》刘志伟、陈淑娅《&文选&李善注中“感甄”故事考论》明岩《周代男女防嫌礼仪研究——以&礼记·内则&为中心》夏高发《&礼记·曲礼&中的男女之大防》阮忠勇、陈晟《为赋新愁写洛神——论王献之对&洛神赋&的接受》王莉《论宓妃形象在中古时期的新变及其成因》王书才《曹植&洛神赋&主旨臆解》王晓东《中古语境中的&洛神赋&》王学军、贺威丽《曹植&洛神赋&意旨蠡测》袁济喜《“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古诗十九首&主要作者为曹植说商兑》邢培顺《宝埋数千年,悠悠归谁家——以&涉江采芙蓉&、&行行重行行&为例,看木斋对&古诗十九首&的解读》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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