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十年前在一个杂志里看到的爱格杂志短篇小说大全

写完中短篇小说,该往哪里投? - 知乎1112被浏览254191分享邀请回答38440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author/selection 豆瓣阅读,收入分成22添加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查看更多回答2 个回答被折叠()获诺奖五年后 莫言新作将亮相《收获》杂志
资料图片: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中国作家莫言。 卢绍庆 摄
  记者23日从《收获》杂志获悉,作家莫言获诺贝尔文学奖后首次发表的小说将刊登在该杂志第五期。
  莫言获得诺奖后,有很多媒体都预测他的新作。但在获奖后的五年间他并没有新作发表。今年1月,莫言还曾坦言:“今年还是出不来,可能还要过一段时间。”
  不过到了8月,有消息称,莫言的最新三篇短篇小说将集中亮相《收获》杂志。显然,莫言的创作甚至快于自己的预期了。
  记者就此事联系了《收获》杂志主编程永新。他告诉记者,“莫言是跟我们一直保持联系的。前些年我们也跟他开玩笑说,新写了小说一定要给我们。他当时也开玩笑说,在《收获》发表小说是我的荣幸。”
  记者了解到,莫言曾多次在《收获》杂志上发表作品。有报道统计,自1985年第5期《收获》发表他的中篇小说《球形闪电》以来,有《三十年前的一场长跑比赛》《师傅越来越幽默》等十几个重要作品在《收获》首发。其中,长篇小说《蛙》首发在2009年第6期《收获》上,于2011年获第八届茅盾文学奖,继而于翌年问鼎诺贝尔文学奖。
  回忆起莫言的投稿,程永新称,自己是18日接到莫言短信的。“他在短信中说,‘我在故乡,我写了三篇小说,想给《收获》看看”。“当时我们迅速看了一下,觉得那么长时间能看到莫言的新作,很兴奋。我们看完以后都觉得写得很好。”
  程永新介绍,这三篇小说的总标题叫《故乡人事》,大概就是讲述故乡的人和事情。三篇小说写了不同的人物,但是人物形象都非常生动鲜活。
  另据媒体报道,莫言在该小说前头,先和读者拉起了家常。正文前的“小引”中,他劈头就写道:“各位读者,真有点不好意思,我在长篇小说《丰乳肥臀》、中篇小说《透明的红萝卜》、短篇小说《姑妈的宝刀》里,都写过铁匠炉和铁匠的故事。在这篇歇笔多年后写的第一篇小说里,我不由自主地又写了铁匠。……”
  “高密是莫言写作的一个最重要的资源。他笔下很多故事都与故乡有关。这次的作品还是秉承了他以往写作的风格。”程永新说。
  但同时,程永新也发现了一些区别。“比如说,他长的句子少了。整个语言非常干净、准确、到位,跟他以往的作品比似乎简洁了一些。”
  为此,《收获》做了紧急调整。“因为接到稿子时候已经十七八号了,我们的刊物应该是9月5-10号要出来的。这种情况下,我们觉得今年是《收获》创刊60周年,而且第五期是纪念特刊。所以我觉得莫言小说是一份大礼,立刻就把作品添加进去。”
  他透露,该期杂志将于九月中旬上市。(记者 宋宇晟)
责任编辑:李雪芹查看: 22154|回复: 44
总009期《惊奇短篇》17K论坛小说杂志 日全新发布!
总009期o2013.12月号
刊首语 ……………………… 1
全金属外壳 …………… &&2
母体介入&&by 叶浮白
魔法世纪 ………………… 3
参见冥王哈迪斯大人 by 贝仙女1
情难自禁 ………………… 4
茉莉与咖喱 by 白夜之狐
道法神通 ……………………5
姜丰o姜三 by 妃十三
幻世浮生 ………………… 6
云o彩 by 月下破晓
侠今安在 ………………… 7
望乡堡 by 骄傲的大葱
鬼话连篇 ………………… 8
安魂曲 by 隐狐仙
四格漫 …………………… 9
LV by 薄荷苏
JQ俱乐部 ………………… 10
调查和预告   主持人伤心小箭【17K小说网官方论坛出品】精品短篇小说在线杂志:惊奇短篇ASTOUNDING SHORT STORIES编辑:剃刀的边缘 笑の红尘 终离墨 伤心小箭责编:剃刀的边缘 策划:夜青魂美术:17K论坛美工组毕竟,再没有什么像生活那样令人震惊了,除了写作之外。——费利特o奥尔罕o帕慕克(FeritOrhanPamuk)写在前边的话:这是2013年的最后一期,带给我相当的惊喜。一篇货真价实的硬科幻,一篇改个外国作者名字就能以假乱真的西方魔幻故事,还有一篇,竟然是童话!这一期高手出没,新老作者共同发力,给2013年一个完美的谢幕。
  这半年多以来,小编们辛苦工作的同时看到作者们的成长,并吸引了更多的作者参与到短篇小说的创作当中,心里充满欣慰。作者们,小编们,马甲们,水王们……在论坛里都能自得其乐,这是个好事情。这个论坛就是为文字作者服务的,为提高写作服务,为开拓思路服务,为寻求共鸣服务,为渴望表达服务。
  2013年已经过去,明年小编们还会继续努力,明年将是更加精彩的2014!小编们在此恭祝大家,春节快乐,万事如意;才思泉涌,早日成神!
  另外本期栏目空缺的是:
  穿越本纪——本栏目征集以历史穿越为题材的短篇小说,字数字,少于千字不收,高于两万字不收。本栏目要求必须以现代人穿越到古代为题材,且该朝代必须为1919年之前的真实历史朝代(不接受架空世界)。要求小说所表达的主题鲜明、故事新颖、结构完整、语言流畅、场景具备想象力且细节真实。主角不限男女。篇名自拟(穿越本纪是栏目名,小说标题请你自拟,以下同)。
封面故事——本栏目征求以封面提供的场景展开想象,要求主题鲜明,故事新颖,文字生动,镜头感强烈,情节充满想象力,逻辑自洽并符合画面信息,细节真实饱满。题材以画面题材为准,字数字,篇名自拟。
  永夜传说——本栏目征集吸血鬼及狼人题材小说,字,少于千字不收,高于八千字不收。优先现代都市背景,也接受古代背景的作品。要求小说所表达的主题鲜明,故事新颖,结构完整,语言流畅,且以优美华丽为佳。主角不限男女,篇名自拟。
  末日危途——本栏目征集灾难小说、末日小说,字,少于千字不收,高于两万字不收。优先科幻类世界观,如核战爆发,机器人反叛,太空城发生致命故障,病毒流行等题材。接受丧尸、未知原因变异等做为灾变原因的题材。也接受非世界范围类的灾难题材,如大楼失火、飞机失事、交通事故、踩踏事件等各类大型意外事故。不接受神佛乱飞的末世修炼题材,不接受玄幻仙侠及奇幻世界观。要求小说所表达的主题鲜明,且以深刻为佳;故事新颖,且以曲折为佳;语言流畅,且以直白简练为佳;场景具备想象力,且以细节合理为佳。主角不限男女,篇名自拟。
【惊奇传送门】
本帖最后由 剃刀的边缘 于
16:33 编辑
【栏目o全金属外壳】17K论坛在线杂志o精品短篇小说 母体介入&&by 叶浮白*************************************************
编者按: 一篇难得的硬科幻!叙事方式有些晦涩,但是看明白之后不得不说,这个故事采取这样的叙事方式是最正确的,相当酷!虽然作者借鉴了电影《黑客帝国》的设定,但是它仍然称得上是一个独立而优秀的故事。
小说描绘了这样一个情景:在遥远的未来,人们依靠营养液保持生命,而神经纷纷接入电脑构建的虚拟系统;某些人在偶然的情况下突破虚拟系统,并对系统的稳定带来影响,系统将依照其破坏性的程度给与不同的“修正”。这种修正包括不予理会,抹杀或改变主体记忆,甚至将一个人从虚拟系统中彻底删除(死亡)。
文中涉及的几个小故事写得蛮有意思,语言也很流畅自然,结尾却猛的一收,以机器人平板、精确的口吻,将故事的实质冰冷地展现在读者面前,表现出作者不俗的创造性和对文字的控制能力。
  “目 前此类介入已经持续了1725小时35分52秒,共发现bug312个,其中243个已修复,13个不存在,56个未修复,导致115名个体死亡,170名个体机体受损,27名个体觉醒,其中仍然停留在母体中的机体为14名。”[sell=4]   //cmd 【自检】
  Fsutil dirty query X: // ancient social simulation:china area【古代社会模拟:中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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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雨淅沥沥的下了一天之后,黄昏时忽然下起雪来,初时还是零星的小雪,半个时辰之后,便变成了鹅毛大雪,透过驿馆的小窗看出去,天地间一片茫然,连原本湿漉漉的盘山小路,也变成了一条白色的带子,挂在林莽之间。
  精壮的中年汉子撩开厚重的门帘走进来,抖落斗篷和蓑衣上的雪花,扫了一眼围在火炉周围的众人,半晌之后才缓慢而低沉的道:“雪停之前,大概是走不了了。”
  一片唉声叹气。
  这是茶马商道西进的最后一个驿馆,往东走,要两百里之外才有城镇,而往西走,则是茫茫高原,没有驿馆,要走上千里,才是目的地。
  一行人不管是东行的还是西行的,都困在了这里。
  有些微胖的中年商人裹着毛毯,坐在火炉边,炉子里的木炭烧得通红,映在他本来就一直红光满面的脸上,更是一片火红,他叹息了一声,对一边的驿馆老板道:“老穆,可有酒肉?弄点来消磨时间吧。”
  穆老板站起来道:“既然下雪,那我就算各位半价吧,想要的举手。”
  那精壮的汉子已经脱了蓑衣斗篷,挤到众人中间,举起了手,老穆扫了一眼,发现那个一直裹在貂裘里默默无言的女孩子居然都举起手来了,他奇怪的问:“叶姑娘也要酒?”这女子娇娇弱弱,少言寡语,进门来便一直裹着那件貂裘大衣,而且向来都是喝茶的。
  那叶姑娘闻他询问,便转过头,将下巴指向一边沉默着的青年,这群人中,唯有他没有举手。
  “哦……”老穆意味深长的笑,那青年抬起头来,眼中精光一闪,老穆那个笑便僵在了脸上。“恩,好,我这就去准备。”毕竟是老江湖,他只怔了一下,便回过神来,“那我为姑娘备一壶茶吧,要龙井还是普洱?”“我看你这里,就只有苦丁茶吧?”中年汉子插嘴笑道。
  老穆满脸通红,讪笑道:“好茶还是有的,我这就去准备。”那叶姑娘也微笑解围道:“就要麦茶吧,炒得老一些。”老穆道声好咧,转身转到后面去了。
  老穆的驿馆就他一个人管着,但手脚却极快,一会功夫,酒肉已经摆上来,火炉上也架了一口大锅,酒肉的香味开始弥漫开来。
  “怎么不是一人一份?”那小姑娘发问。
  “这大冷的天,菜炒出来就冷了,各位将就,混着吃吧,再说这锅里煮着,可以慢慢的吃喝,消磨时间也不错。”老穆微笑。
  “我看你是偷工减料了吧。”中年商人打趣道,引得周围的人都笑了起来。
  “天地良心,我哪敢偷伍爷你的料,各位只管吃,不够了我就给各位添上。”老穆也摆好了酒杯什物,道:“大家让让,我也坐坐。”
  “我们可不给你开钱。”中年汉子微笑。
  “我都收各位半价了,反正无所谓。”老穆笑得老奸巨猾。
  “好了,这一顿我请各位,这大雪封山,将我等困在这里,那就是有缘,这一顿,我请各位了,请尽情吃喝。”伍爷站起来,倒了一杯酒举起,“为我们有缘相聚于此,各位干了这一杯。”
  众人齐道:“多谢伍爷!”也站起来,将杯中酒喝了。
  喝罢酒坐下来,伍爷取了筷子,抬手道声请,众人便将筷子伸入锅中,吃了起来。
  一顿饭吃了半个时辰光景,老穆撤了大锅,换上了各色干果小菜,一溜儿摆在火炉上,道:“长夜漫漫,这些就当老穆请大伙了。”众人欢呼一声,推杯换盏,饮了起来。
  过了一会,伍爷停了杯,道:“这般只是吃喝,也很无趣,大家不如找点乐子来消磨时光如何?”
  众人一起道好。
  “不如猜拳行令如何?”中年汉子首先提议,伍爷微笑,“你一介武夫,猜拳还差不多,行令你会吗?”中年汉子大窘,道:“那还是算了吧。”
  “不如来投壶。”那娇娇怯怯的叶姑娘提议道。
  “这地方太小了,黑灯瞎火的,玩不开。”一边的藏人接口道,他披散着头发,穿了一身藏袍,汉语却说得极为地道。
  “那强巴说说,我们玩什么好。”伍爷微笑问道。这强巴是个毛皮商人,从藏地将毛皮金银贩到西南来,然后又将茶叶丝绸贩回去,和伍爷算是老相识,这一次东去,正好在这里相遇了。
  “我们藏人游牧为生,居无定所,有时候几家人一起到了一片草场,夜里便弹琴唱歌,讲故事消磨时光。”强巴道。
  “恩,这个法子不错,不过我们这些人,没几个会乐器会唱歌的,就讲故事吧。”伍爷笑道,“大家意下如何?”众人一齐叫好。
  “那得出个题吧?”老穆接口道。
  “恩,大家都是行走江湖的,便说一些自己见过的奇闻异事如何?”伍爷沉思了一下,环视众人道。
  众人又道好。
  伍爷咳了一声,拿起杯子来饮了一杯,道:“那我就先来吧。”
  众人说声好,伍爷清了清嗓子,说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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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以前还在云南做小生意的时候,所住的城里有一个大商人,极是有钱,他家业极大,自己都不用过问生意,只要在家里数钱就行,可是这人却是个出名的疯子,他每年都资助好几十艘船到极东边去寻找一个叫“归墟”的地方,那些海船,离云南好几千里,有好些人就用这个法子去骗他的钱,而他也不在意,后来知道这个秘诀的人越来越多,他散出去的钱财也越来越多。
  但是这些人中,也有一些真的是要出去冒险的,可是那归墟,极是难找,有本古书记载那归墟“渤海之东,不知几亿万里,有大壑焉,实惟无底之谷,其下无底,名曰归墟”你想啊,那归墟离渤海都有几亿万里,而且还是个深谷,且不说不容易找到,就算找到了,也必然会随着水流掉到那深谷里死无葬身之地,怎么能回来呢。
  所以就这样过了十多年,他都没能找到那归墟所在,倒是家里的钱财散了个七七八八,很多人都以为他这疯病散尽家财就会好了,可是这人却在这时候做出一件更加疯狂的事情来:他把家里的产业都卖掉了,换成了银钱,在沿海造了一支船队,准备亲自去寻找那归墟所在。
  那时候我正好有生意要到琅邪去,便与他同行,走了三个月才到胶州,我的生意也不忙,便借着同乡之谊到海边去送他出航,其实我也很想看一看他的船队。
  开始的时候还以为只是几艘大船,等到了海边,才发现竟然是一个庞大的船队,大大小小的船只总共有三十来艘。
  因为天气不好,我们便在海边住下,等天气放晴,我和他交谈几次,发现这人并不像人们传说的那样是个疯子,相反,这人说话温文尔雅,而且极有见识,相处了几日,我终于忍不住问他为什么要去找那虚无缥缈的东西。
  他看着我,意味深长的笑得我心里发毛。
  良久,他才住了笑,问我可曾做过梦。
  我说那是自然。
  他看了一下周围,神秘的道:“我们这个世界,其实就是一个梦。”
  我问那和这归墟有什么关系?
  他笑笑,默然无语。
  我知道他不愿告诉我,但是他对这个世界的理解是在匪夷所思,虽然不相信,但是我还是觉得,这些人说他是疯子,是有原因的。
  那时候正在禁海,还没等天气好转,禁海司便派了大队人马来拿他,我那时正和他在一起,便劝他放弃,不要再去寻那归墟了,他招募的那些水手也极害怕,他只笑着安慰众人说没事,这些人他能搞定。
  我们都将信将疑。
  禁海司的军队将我们的营地包围了,众人都极为害怕,埋怨说不该跟着他来做这无稽的事情,他也只是微笑,等众人抱怨完了,才淡淡的说今晚堵住耳朵,好好休息,明日便出海。
  众人还是将信将疑,但还是按照他的吩咐堵上耳朵睡了。
  我想看看他有什么法子把周围的上千军队退去,便没有堵耳朵装睡,半夜的时候我听见他起床来,便睁开眼睛偷看。
  那天夜里雨忽然停了,天上一轮明月,将周围照得一片霜白,他出身大富之家,那是已届中年,人也有些发福,但是走出帐篷后,他整个人却突然变得干瘪起来,我透过帐篷的缝隙看出去,看见他整个人像一棵饱满的萝卜逐渐脱水一般瘦下来,我看见他撕开衣袖,把右手按在左手手腕上,然后慢慢的抽动,像是要从手腕里抽出什么东西来一般。
  他整个人都不断的颤抖,最后忽然变得稳定下来了。
  他垂下右手,虚握的手里像是拿着什么东西一般,然后我发现他手里的空气突然变得扭曲起来,一种奇异的光从他的手里慢慢的伸出来,那扭曲像一条蛇一样一点点的延伸出去,所过之处,空气慢慢的变成实质,不到盏茶光景,那扭曲便停止了。
  他手上已经凝出了一把四尺长刀,但形制却极奇特,那刀满身血红,长达四尺,却只有一寸二分宽,而且没有刀柄,他握在手里的,是一团奇怪的气云,他凝出了那把刀,忽然像是感应到我一般转过头来,看了一眼我的帐篷。
  即使是在月光下,我也看见他的脸苍白如纸,但是眼睛却是一片血红,闪着幽幽的光。
  他看了一眼,便头也不回的走了。
  惨叫声响了半个夜晚。
  第二天天放晴了,我走出帐篷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那些官兵的尸体,我确定是他杀了他们,但是出去看时,地上除了一片杂乱的脚印,什么都没有。
  他也终于要出海,临走的时候邀请我到他的船上去坐一坐,我知道他昨晚发现我在偷看他了,也不敢拒绝,便随着他上了船。
  我上船的时候,他正在看他那把奇怪的刀。
  他告诉我他其实是个刀客,一直以来都在修炼刀法,因为没有对手,所以他只有不断的练习,以求自我进益,可是有一天将刀用到极处时,却发现居然可以将虚空劈斩开来,开始的时候他还将信将疑,后来发现不管是什么东西,只要用够快的刀法劈斩,都会被斩开,露出后面的虚空来。
  可是这些虚空都不持久,只在一瞬间的破裂之后,就会恢复,不留任何痕迹。
  他遍查书籍,也找不到证据来解释这个情景,可是在无意之中,他发现了归墟。
  “那是我们这个世界的缺口,从那里,我就可以突破这个世界,到一个新的世界里去。”最后他自信满满的告诉我。
  我以为他会因为我知道他的秘密而杀了我或是带着我去找他的归墟,可是他却在说完之后便送我下了船。
  我问他为什么放我走,他笑着说我告诉你的这些事情,你即使和别人说了,他们也不会相信的。
  那之后他便驾船出海了,从此音讯渺无,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找到了他所说的那个归墟,反正再也没有见过他,我那一次做了生意之后回到家,再去询问家乡的人时,也没人记得这个人的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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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怎么可能,刀法再快,也不可能斩开虚空啊,而且凝气成刀,根本就不可能的。”听完这个故事,众人沉默了半晌,中年汉子才缓缓开口道。
  “呵呵,所以才说是故事嘛。”伍爷微笑。
  “下一个谁来?”
  “伍爷这个故事真够神秘的,我也来讲一个吧。”藏人强巴接口道。“我这个故事和伍爷的故事有异曲同工之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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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藏人信佛,每年夏天,很多人都到神山冈仁波齐去朝拜,冈仁波齐是一座雪山,下面有两个大湖,一个叫玛旁雍错,一个叫拉昂错,两个湖都一样碧蓝美丽,但是玛旁雍错的水甘甜,拉昂错的湖水苦涩,玛旁雍错生机勃勃,而拉昂错则一片死寂,所以玛旁雍错被叫做圣湖,而拉昂错则被叫做鬼湖。
  那鬼湖波涛汹涌,有人到湖边,往往会被神奇的力量拉到湖里去,从此消失无踪。
  两湖之间,有一个部落,赞普的女儿名叫卓玛,长得像冰山上的雪莲花一样漂亮,族里的勇士们都很爱慕她,可是她却不把他们放在心上,和勇士们比起来,她似乎更爱她的羊群,每天她都骑着马,带着她的獒去放牧羊群,在神山圣湖之间漂流徘徊,赞普很爱他的女儿,而且觉得她还小,就任由她在天地间自由的游荡。
  卓玛渐渐的长大了,变成了一个大姑娘,赞普觉得是时候在族内的勇士中间为她选择一个夫婿,可是卓玛说,只有神山圣湖为她选定的夫婿,才有资格做她的丈夫。
  她决定用神山来考验她的夫婿,同时也验证自己的虔诚。
  于是在一个夜晚,她赶着她的羊群,来到了鬼湖边,汹涌的波涛瞬间吞没了她和她的羊群。
  族里所有的人都为这位美丽的姑娘叹息,因为她为她的天真和执着失去了生命,普赞请求神山显灵,将他的女儿还回来,可是一年多过去了,依然没有任何音讯。
  族里有一个叫做达瓦的勇士,他深爱着卓玛,即使是在赞普都放弃了之后,他也依然不断的寻找卓玛的下落。
  他日日焚香祈祷,希望神山能给他一个回应。
  开始的时候大家都为他的痴情感动,但是过了三年,他还是那样每天窝在家里祈祷,大家渐渐的对他的痴情产生了怀疑,先是他的父母兄弟劝他放弃,后来就连赞普,也来劝他放弃自己的女儿,重新振作起来,为部族效力了。
  可是达瓦拒绝了他们,头几次的时候还用温和的语言来谢绝他们的好意,后来干脆大骂他们一顿,甚至动手打人,把他们赶出自己的房子了。
  人们都认为他疯了,渐渐的遗忘了他,达瓦每天除了吃饭,就在家里祈祷,不梳头不洗脸,甚至连衣服都不换,就这样闭门不出,又过了三年。人们都以为他已经死在了家里,可是打开门的时候,他还是在坐在蒲团上,静静的祈祷。
  人们渐渐的忘掉了卓玛,就连活着的达瓦,也被忘掉了。
  可是有一天,达瓦却忽然收拾得干干净净的出了门。
  人们都惊呆了,继而狂喜起来,他们以为,他们曾经的勇士又回来了。
  达瓦确实回来了,但是却不再像以前一样为部族效力,他开始骑着马,满天下的走,到处去学习刀法。
  族里的人发现他一种疯病才好,却又患上了另一种疯病。都很替他惋惜,不过还好,大家都习惯了没有他的日子了,所以他虽然走出了家门,却和以前也没有什么两样。
  达瓦外出云游了五年,终于回来了。
  他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和族里所有的勇士挑战。
  族里的勇士们都笑话他,说他荒废了差不多十年,哪里还是日日不断练习的他们的对手。
  可是比试开始之后,他们才发现,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和他对阵一个回合。
  达瓦用一个早上的时间就战胜了族中所有的勇士,然后他跳上马,去了鬼湖边,说要去救出卓玛来。
  族里的人都很好奇,于是都跟着他去了。
  达瓦到了湖边,却什么都没有做,他在湖边搭了一个小台子,坐在上面陷入了冥想,人们开始的时候还以为他在准备,可是他这一坐,就是三天,三天里他不吃不喝也不动,连眼睛都不睁开。
  有好事者用木棒敲他的头,他也一动不动。
  大家渐渐的对他的故弄玄虚失去了信心,于是陆陆续续的走掉了。只有那些被他打败的勇士不甘心的在一边搭了帐篷,看他到底要做什么。
  达瓦冥想了七天,终于醒了过来。
  他醒来后,让身边的人走到另一边红色的小山坡上。
  然后站在小台上,对着湖面,慢慢的从肩膀上拔出一把刀来。
  人们惊奇的发现,他手上的那把刀,竟然是从身体里抽出来的。
  达瓦拔出了刀,大喝一声,遥遥朝湖面劈去。
  这时,神迹真的发生了,他手里的刀无限的伸长变大,几乎伸过了整个湖面,在刀锋接触湖面的那一刹那,湖面像一面镜子一般被剖开,水却没有一点波动,水面下也不是人们想象的地面,而是如牛奶一般白茫茫的一片。
  卓玛和她的羊群就在那一片乳白色里,卓玛的红裙子最显眼,而她的白羊,则只能看见红红的鼻子和黑色的犄角还有蹄子,他们都和十年前一样,一点都没变。
  达瓦娶了卓玛为妻,他们安静的生活在一起。
  但是关于卓玛在湖里的世界和达瓦怎么学会劈开湖面的,他们从来都不说。
  达瓦那之后也不疯了,而且再也没有动过刀,只做了一个普通的牧民,直到死去,他们也没有留下任何关于那次奇特经历的只言片语。
  当年他劈开湖面的那一刀划破了地面,把西边的拉昂错和东边的玛旁雍错连在了一起,雨水多的年份,玛旁雍错的水甚至会顺着那道沟流到拉昂错去。
  人们都说那是神山圣湖的旨意,他希望借达瓦的刀来将圣湖和鬼湖连在一起,让圣湖吞没鬼湖,变成一个新的圣湖。
  可是那么多年过去了,圣湖的水依旧清冽,而鬼湖的水还是苦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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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个不错的爱情故事。”老穆道,众人一齐拍手附和。
  “可惜没有琴,要是用唱的话,那就更有味道了。”强巴喝了一口酒,咂咂嘴遗憾的道。
  “那你岂不是要又唱又跳的?”伍爷微笑。“这地方太小,跳不开。”强巴哈哈大笑。
  “老穆,你来讲一个吧。”众人笑罢,一人提议道。
  老穆搓搓手,道:“我一个乡野驿馆的芝麻官,那里有什么故事可讲,讲不出来,还是请叶姑娘讲一个吧。”他轻轻巧巧的便将这任务推到了别人身上。
  “恩,老穆还真不会讲故事,就请叶姑娘讲一个吧。”伍爷接口,打了圆场。
  “嗯,今日受伍爷和老穆的款待,不过小女子见识浅薄,要想一想才能讲出来,那之前,就请谁先讲一个吧。”那叶姑娘也不怯场,恬静的开口道。
  “既然如此,那我就讲一个吧,在下口才拙劣,大家不要见笑才好。”那精壮的中年汉子接口道。
  众人一齐拍手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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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有没有见过永远都不受伤的人?
  我就见过一个。
  这个人是我的师兄,我们都是孤儿,被师傅捡来的,他和我年纪一样,但是比我要聪明得多,我们一起跟着师傅学艺,他的进境一日千里,十五岁的时候,我还没学到师傅本事的三成,而他已经能和师傅并驾齐驱。
  师兄是个疯狂的武痴,就连练功的方式,都走极端,师傅教会他每一样本事,他都要找师傅印证,如果师傅不愿意,他就偷偷的跑到山下去找人比试,他从来不下战贴,听说谁本领出色,他便去找那人比试,虽然不杀人,却总是把别人羞辱得很惨,要是被打败了就回来修炼,然后继续去挑战,直到把那人打败为止。
  师傅因此不喜欢他,认为他锐气太盛,不符中庸之道,终究难成大器,十六岁那年,他和师傅大吵一架,然后带着刀离家出走了。
  我虽然挽留他,但是他说想要去追求武道的极致,我也无力,便送他走了。
  师兄这一去,就是十年,十年里我只在山上不断的习武,一次都没下过山,师兄在外面做了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我也不知道,师傅虽然时常下山,但从来都不告诉山下的任何消息,我日复一日的修炼,渐渐的也忘了师兄的存在了。
  可是十年之后,师兄却突然回来了。
  他的刀也丢了,整个人看起来清减了许多,也不像当年那样神采飞扬了,本来我以为回到师门,师傅肯定会大骂他一顿,甚至不许他回来,可是师傅只是看了他一眼,便点头允许他进了门。
  师兄回来之后,便将武功荒废了,每天只是扫地做饭,无事的时候便钓鱼闲坐,武艺刀法,似乎忽然之间从他的世界里消失了。
  师傅还是照例传我武功,有时候师兄也在一边懒洋洋的看,既不像以前一样挑师傅的刺,也不指点我。
  我很奇怪的问师兄原因,他总是笑而不语,问师傅,他更是只字不提。
  我又在山上呆了一年,师傅认为我无法再有进益,便让我下山修行,我不明白为什么师兄要下山他不准,现在却要赶我下山,便去向师兄请教。
  那一日师兄正在后山的水水塘边钓鱼,我去问他,他也不说话,给了我一根鱼竿,我俩在水塘边钓了半天的鱼,我一条都没能钓起来,师兄却竿竿必中,他钓起来的鱼总是又丢回水塘里,然后再钓起来,我开始的时候只是以为他运气好,后来渐渐的发现他每次钓起来的,都是同一条鱼。
  看着我惊讶的样子,师兄淡淡的笑笑,说这就是武道的极致。
  我还是不明白,师兄再次甩竿,将那条被折磨了无数次的鱼钓起来,然后拿给我看,鱼钩锋利,但是那条鱼的嘴上,却没有一点伤痕。
  我惊得张大嘴,却还是不明白。
  师兄笑笑,将那条鱼丢回去,拾起一边的树枝,然后毫不犹豫的刺穿了自己的手掌。
  鲜血顺着树枝滴到地上,师兄却依然满脸笑容,浑不在意,我吓坏了,赶紧撕下衣服,要给他包扎,师兄却摇摇手拒绝了,他伸手拔下那根树枝,然后把手伸进水里,来回的洗涤了两次,再把手收回来,将手掌展示给我看。
  他的手掌完好如初,上面树枝穿透的伤口已经消失无痕。
  我惊得呆了,这哪里还是武功,已经近乎幻术了。
  师兄将手收回去,握拳然后展开,手心里一颗血珠晶莹剔透,却没有贴着他的手掌,而是悬浮在他的掌心里,像一颗漂亮的红豆。
  “我们这个世界,都是由规则束缚着的,武道的极致,就是突破这些规则之后的自在状态。”师兄笑笑,将那颗血珠甩开,淡淡的道。
  “那要怎么突破这个规则?”我问。
  “做疯狂的事。”师兄咧开嘴,邪恶的笑。
  “那师兄做过什么疯狂的事?”我问。
  师兄笑笑,说每个人寻求道的手段都是不一样的,告诉我他做的事情对我也没有任何帮助,一个人突破自我极限的方法,都是唯一的,只有自己慢慢的去找才行。
  那一次谈话之后我就下山了,现在已经十多年,可是我还是一个平常人,估计,我这样循规蹈矩的人,怎么也不能达到师兄那样的境界的吧。
  疯狂的事情,似乎也不适合我。
  //downloading…………【下载中--------】
  //down 【下载完成】
  //delection…….【处理中-------】
  //down 【处理完成】
  //incident processed 【事件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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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真的?”一个年轻的马夫伸长脑袋,问那中年汉子。
  中年汉子咧开嘴,邪邪的笑,“故事么,假作真时真亦假,真作假时假亦真。”
  “这个可能倒是有的,我就见过不会痛的人。”一边的老穆接口道。
  伍爷也点头,“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嘛。”他顿顿,又笑道:“不过文睨这个故事,也未免太过离奇了,不算个好故事。”
  众人一齐大笑,然后把目光转向了叶姑娘。
  叶姑娘也笑了笑,然后道:“文大叔讲了个不会受伤的人的故事,那小女子就讲一个会痛不会好的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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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allow---- 【跟进中-----】
  //fallow-up -----【跟进中----】
  //age:1450–N 【时代:1450 正常】
  //season:no-locked 【季节: 未锁定】
  //AD:no-locked 【地址:未锁定】
  //fallow-up --------------【跟进中---------】
  我还没出门的时候,在家跟着父亲行医,有一年夏天来了一个病人,这病人全身上下都没有任何问题,唯有右手手指疼痛难忍,我和父亲虽然想尽了办法,也找不出他的病因,于是只好让他在医馆里住下来,以寻求医治的办法。
  可是一直在驿馆里呆了半年,依然找不到医治的办法,这人一身上下,没有任何问题,也没有中毒的迹象,可是手指的情况却越来越严重,开始的时候是浮肿,继而开始破皮溃烂,血肉一天天的坏死,半年不到,手指已经一个个的掉落下来,他每日里疼得死去活来,我和父亲却束手无策。
  更奇特的是任何麻药包扎都无效,即便是用细绳将血脉完全封住,疼痛依然无法消除,我们就只能这样眼睁睁看着他的手指一个个的掉下来,然后是手掌,手腕,上臂。
  他的病极为奇特,先是血肉溃烂,皮肤却完好如初,到最后皮肤下的血肉烂尽,轻轻一碰,皮肤裂开,里面的血肉便水一般流出来,而后白骨才从关节处脱落,整个过程漫长而痛苦。
  很多人都说那是中了咒术,但是身为医者,哪会相信那样的无稽之谈,可是也是在找不到别的方法来解释。
  那人在医馆里住了一年,整条前臂都脱落了下来,血肉却还在沿着上臂溃烂,痛苦也比往日更甚。
  这人也是条汉子,虽然痛的死去活来,求生意志却很强,一直坚持了下来,到第二年秋天,整个上臂终于掉落下来了,而那之后,伤口居然神奇的愈合了,在医馆里修养了半年,便恢复了健康,虽然失去了一条手臂,但性命却保全下来了。
  经历这一场大病,那人失去了一条手臂,便心灰意懒,决定退出江湖,在我家的医馆里做了仆人。
  我对他的奇怪病症很是好奇,便时常去他身边软磨硬泡,问他是不是中了什么奇毒,以至于我们都查不出来,他自己也很迷茫,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中过毒,我便让他一件件细细的回忆身边发生的事情。
  某一天他突然来找我,说想起了一件奇怪的事情。
  他说他有一次练刀,到了极致的时候,忽然坠入了一个奇怪的世界里,那个世界里到处都是红色的水,但他却能呼吸,睁开眼之后发现自己全身插满了各种奇怪的管子,大惊之下,他挥手乱抓,手打在了一个突起物上,然后便晕了过去,等醒过来,已经躺在家里的床上了,从那之后,手指便开始隐隐作痛,开始的时候没在意,等严重了才到医馆来时,已经无法治愈了。
  //---------------:【重复检查】
  “没了?”叶姑娘讲到这里便戛然而止,大家还以为她在思考,等了许久,她也没继续说下去,一人忍不住问道。
  “嗯,没了。”叶姑娘点头。
  //downloading…………【下载中----------】
  //down 【下载完成---------】
  //delection…….【处理中--------】
  //down 【处理完成】
  //incident untreated 【事件未处理】
  ----------------------------------------------------------------------------------------------------------------------
  “这故事不好,没头没尾的。”那人撇嘴。
  伍爷低头静静的思考一会,才道:“这故事和文睨那个故事倒是有异曲同工之妙,不过这个人的运气比文睨的那个师兄要差一点而已。”
  众人一齐点头称是。
  桌上的干果和酒也饮的差不多了,伍爷伸手拍了拍身边的文睨,道:“出去看看。”
  文睨站起来,走过去撩开门帘看了一眼,回头道:“雪停了。”
  伍爷站起来,拍拍手道:“好了,时间也不早了,大家早些安歇吧,明日还要赶路呢。今晚的故事不错,下次有缘再见时,在接着讲下去吧。”
  众人道一声好,便各自起身,往里屋走去。
  门外的雪已经停了,地上积了厚厚一层雪,满山银亮,盘山路隐在林间,像一条柔软的白色绸带。
  //organize information------------【信息整合中-------】
  //down 【整合完成】
  //classification------------【分类中------】
  //down 【分类完成】
  //delete Relevant role & erase certain memories---------【清除事件相关角色&抹除特定记忆】
  //Immediate effect 【立即执行】
  //down 【执行完毕】
  //Confirmation--------------------------------------【确认中---------------】
  //Confirmation------------------------------------ 【确认中---------------】
  //down 【确认完成】
  //check------------【复检中-----】
  //down 【复检完成】
  //check out 【退出接入】
  在神经接入虚拟世界中通过切入交流发现漏洞及修复情况的报告:
  本次选取的场景为中古时期中国区西南部茶马古道区域的驿站,通过切入人物交流的方式收集和整合信息,并与其对照发现了四个漏洞,时间跨度超过二十年,其中两个事件未处理,一个事件不存在,一个事件已处理但角色保留了部分记忆。
  通过切入虚拟交流发现的bug多数证明存在,但是处理得不彻底,部分事件相关角色保留了之前的记忆。
  目前此类介入已经持续了1725小时35分52秒,共发现bug312个,其中243个已修复,13个不存在,56个未修复,导致115名个体死亡,170名个体机体受损,27名个体觉醒,其中仍然停留在母体中的机体为14名。介入复查后清除相关有机体的记忆并长期跟踪发现,只有3名个体再次觉醒,比例不超过0.4%,其余个体均表现出优良的社会融入特征,稳定性可靠。
  事实证明,通过介入交流有助于发现系统bug的全面彻底修复,更有利于维持个体的稳定性,降低意识觉醒的危险。
基于上述结果,在神经接入虚拟世界中通过切入交流发现漏洞及修复绝对可行,可以推广至各模拟社区。
扩展阅读(本文投稿时,在论坛中的跟帖问答):
蔷薇花落泪无痕 问:
//organize information------------【信息整合中-------】
//down 【整合完成】
//classification------------【分类中------】
//down 【分类完成】
//delete Relevant role & erase certain memories---------【清除事件相关角色&抹除特定记忆】
//Immediate effect 【立即执行】
这些,都是有意为之的啊?
叶浮白(作者) 答:
嗯哪 ,是为了突出系统切入控制的意思。
每个人讲故事的时候就跟进故事相关的信息,然后下载对比,查找相应的漏洞和修复。
最后整合弥补,清除故事中有关人物的特定记忆,抹除突破系统的人物。
这个系统的接入不仅仅包括神经接入:如果在培养液中的身体受到损害,那么系统中的虚拟身体也会受损(最后一个故事),但是突破了虚拟的人在虚拟中受伤则不会影响现实中的身体(倒数第二个故事),而且突破极限的人可以改写虚拟世界的设定(第二、三个故事),逃脱母体的人则完全从虚拟中抹除(第一个故事)。这就是上面4个故事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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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o全金属外壳】17K论坛在线杂志o精品短篇小说o栏目印象秀我所歌唱的是机器、武器/为傲慢人类的无情仇恨/所迫害、所放逐/他们离开了地球人的海岸/他们又卷土重来………………………………………………………………………………………………………………
【栏目o魔法世纪】17K论坛在线杂志o精品短篇小说 参见冥王哈迪斯大人&&by 贝仙女1 *************************************************
编者按: 这篇投稿情节丝丝入扣,措辞华丽端庄,再现19世纪西方文学那耐人回味的优雅风格。并且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爱伦坡,既具备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惊悚又充满唯美主义的倾向。
小说结构的编排相当紧实,密不透风。中段部分貌似走得有点远,结尾处峰回路转猛地一紧,在读者有点迷茫之中突然将整个故事呈现出来,令人瞠目,体现出作者颇为高明的写作技巧。
这名作者应该对西方文学比较熟悉,文中句式,用词都比较讲究且偏向西方(而不是仅仅简单地把人名改成西方人名而已)。这是一篇成功的短篇小说,能够纯熟运用西方语言风格的作者并不多见。
  “他 们蓄意待发、蠢蠢欲动、想方设法地吸引着年轻女孩们的注意,可是,您能草率地说他们居心不良,用心叵测么?”[sell=3]  我静静地躺在急诊室的抢救台上,冷眼旁观似地看着那些医术高明的白衣使者们对我施展着各种解术却无动于衷。当然,我并不是那种冷漠得不懂得感恩的人,但是我实在不愿意回去,不愿再在那个再也见不到伊丽莎的音容笑貌的冰冷世界中独自生活了。
  哦,我的天使,我可爱的伊丽莎。
  为什么就这么一声不响地离我而去?他们怎么可以把伊丽莎从我身边带走,怎么忍心让一个如此善良美丽的好姑娘在那冰冷的地下长眠?
  昨天以前,我们不还是像奥林波斯山上的仙藤那样紧紧地缠绕在一起吗?可是就短短的几个小时,我可爱的伊丽莎便永远地离我而去了。
  我们相爱的这段日子里,哪一天不比比利时任何一家巧克力店的巧克力还要甜蜜?哪一天不比奥林波斯山的仙侣们还要快乐?三年了,我们等的不就是今天么?我日盼夜盼,就是希望看着你身着白纱,拖着别满百合花瓣的长裙庄严地朝我走来。
  对,就像我们曾经排练的那样。
  我会面带喜悦地从岳父大人那里接过你的小手,然后熟练地背诵着那段优美的誓言。然后掀开你的面纱,倾听着由那唱诗般曼妙的嗓音拼出的“I&&DO!”
  哦,我可爱的伊丽莎,只差十几个小时,你不就成为我可爱的妻子了么?为什么一定要坚持帮我去买止痛药呢,我只是有点牙痛罢了。哦,我亲爱的小猫,如果我当时阻止你,或是陪着你去,你现在不就正偎在我的怀里,与我一同享受这独身生活的最后一夜么?
  可是,当我被带到你身边,你却再也没有睁眼看我。哦,我的小猫,你知道那些医生有多残忍,他们竟然用一块白塑料就把你兜起。
  不!她是我的妻子!她是我的妻子!你们怎么可以这样对她!
  我就这样歇斯底里地大叫,然后疯了似地扑到你身边。可是那群该死的警察围了上来,拦住了我。
  哦,见鬼去吧!
  你们的职责是去调查那该死的肇事者,而不是阻止一个因失去爱人而变得发狂的人。我咆哮着掀翻一个又一个大块头,因为谁也不能阻止我和我的爱人待上最后一刻钟。
  哦,我的小猫,我的天使!回来吧,回到我的身边吧!
  我就这么浑浑噩噩地坐在太平间外面苦苦守了一夜。
  半夜里,走廊上空无一人,我却开始怀疑自己,开始憎恨人生甚至咒骂上帝和自己的信仰!
  见鬼去吧!
  我无法自控地顿足捶胸,嚎啕大哭。
  亲爱的,你几时见我落过泪?哦,原谅我吧,我再也伪装不下去了,就让我痛快地大哭一场吧。
  零晨三点钟。我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了我们的家。随后我穿上了本应在白天婚礼中穿的那套礼服。
  梳洗完毕。
  深深地拥吻了你用过的所有物品后……
  我割断了脉搏。
  我站在那群白衣使者们身边,他们却毫无察觉,只是一味地围着躺在那里的另一个我忙得不可开交。
  我说:“先生们,省省吧。”
  难道你们没有看到就在十分钟前,一个手执宝剑,身穿黑色斗蓬长着两只黑色翅膀的家伙已经从快要咽气的病人头上割下一绺头发么?难道你们还搞不清这家伙的来历?以为他是投身于慈善事业的善男信女么?
  先生们,省省吧。
  当我第一眼看到他时,我就知道他肯定是来带我走的。
  他问:“您是罗杰.安东尼伯爵么?”
  那男人虽然客气,去不乏盛气凌人。
  我从容不迫地看着他,说:“是,我就是罗杰.安东尼。我们家族的所有男性继承人都承用这个名字。”
  “在下是塔纳托斯。”
  塔纳托斯?
  我细细地品着他话中的意思,然后微笑着点头。既然我已不惧生死,又如何会畏惧于死神?更何况他也并不像书里描述得那样可憎。依我看,他也算得上相貌堂堂。
  抢救室里又传来了新的响动,我好奇地朝身后那群执着的绅士们投去一瞥目光。
  哦,老天。一个大夫正拿着电起搏器猛击我的胸膛。
  我不由得咂着嘴倒吸了一口凉气,心里很不是滋味,毕竟他们正摆弄的曾是我的身体。
  塔纳托斯突然打破沉默,他说:“我们得抓紧时间。”
  他苦笑着从怀里掏出一张名单来。
  “我们得在三分钟内赶到八月十二大街去,那里还有一位年轻的绅士,只不过他用刀子割断了自己的喉咙。然后……”
  看着他如此为难,我深感同情,因为这让我回想起我生前的日子,那时候我不也终日为一些琐事而奔波不停么?
  我心里想着,又朝躺在抢救台上的自己看了一眼。我还有什么可留恋的呢,我美丽的伊丽莎不正在前面的某个地方等着我吗?
  我轻轻点头,问道:“我已经死了不是吗?”
  塔纳托斯冲着我微笑,然后突然幻化成一团黑烟消失在我的面前,然而屋子里却回荡着他的声音。
  难道这不是你自己选择的道路吗?这就是在我的脑中挥之不去的声音。
  对,是我自己选择的着道路,因为我是为了爱,为了那个令我痴狂的小可人儿。
  其实我没有料到自己能见到死神,尽管我曾经对希腊神话有所了解。我曾经听说人在临死前的时候能看到活人看不到的东西,但我曾经以为会是天使、撒旦或是别的什么。至于如何惊动这位希腊中的神灵,对于我这个英格兰人来说实在不得而知。
  我走出急诊室的大门的时候,那显示在电子仪器上的微弱的心跳终于变成一个一条长长的破折号,但是那些敬业的白衣使者们仍不遗余力地作最后的“挣扎”,就像将要死去的人不是我,而是他们自己似的。
  我真得没想到自己竟会到冥王哈迪斯城来,而且还来得这么畅快。
  这里,除了到处被阴暗笼罩着以外,其他的跟活人的世界没什么区别。
  我们站在阿克戎的冥河渡口上等待着船夫们把我们送进冥王城。河岸上的人群熙熙攘攘,河面上船支往来频繁,对岸隐约可见高大林立的各类建筑。
  我的天。好一个繁忙的港岸。
  我站在一列队伍中,不断地向周围张望,寻找着我那可爱的伊丽莎的身影。
  几分钟后,我的身后又多了几位仁兄,而紧挨着我的是一位差不多比我小10岁的年轻人。
  他相貌端正,风度翩翩,但是却愁眉苦脸。
  我自认为自己先于他来,多少也算个前辈,于是安慰他说:老弟,自来之则安之,什么不开心的事都让他见鬼去吧。
  那男人点头,然后出于礼貌似的勉强笑笑,说:说的是,毕竟是我自己选择的道路。
  我问:“自杀?”
  他又点头。
  能在这种人生异处,遇到志同之人,实在倍感亲切。于是我笑,然后和他握了握手。
  我自报门户说:“罗杰.安东尼,住在圣德里安歌剧院街区附近。”
  他充满惊异地看着我,然后轻轻点头:“乔奇那顿.蒙帕那斯,和您住同一个街区。”
  我不由得扬着眉毛把他打量,然后似有点幸灾乐祸地问道:“可是住在八月十二大街?”
  他看着我,没有说话,然后再次默默地点头。
  看,我猜得没错,他就是那个什么塔纳托斯先生说的用刀子割断喉咙的家伙。我于是对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是什么事使这位可爱的先生想不开,导致他自寻短见?
  哦,天,生命是多么可贵,怎能如此草率地作这样不仁道的决定?即便是自己的身体,也没有权利结束它的生命。
  我?哦,当然。我自视与普通轻生者不同,因为我是为了人类最崇高的理想,为了真爱。所以无论我作出何样的选择,似乎都是无可厚非、理直气壮的。
  我故意挺直了胸膛提高了声音说:“哦,老弟,来了可就不能后悔了,像我,我之所以来这里,是为了和我的未婚妻在一起,是为了爱。”
  我自信地笑,并觉得周围的仁兄已经都向我投来了羡慕的目光了。
  我问:“您呢?您是为了什么而来的呢?”
  我穷追不舍地探问,并非真得想听对方的一番高论,我只是在为自己创制机会,创造一个能使别人悉听自己高论的机会。
  乔奇那顿.蒙帕那斯是个严肃认真却有点幼稚的小伙子,他消瘦的两腮和忧郁的眼神使人时不时地泛起一丝怜悯。
  哦,亲爱的,如果他不想回忆他生前的痛苦,那我可不会逼他。毕竟我的道德修养约束着我,使我不可能将乐趣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
  我看着他为难的样子,于是拍了拍他的肩膀:“算了,不必说了。”
  但是出乎我预料的是,他竟然朝我迈了半步,好与我并肩站着,他坦诚的笑起来,说:“其实也没什么,只是到现在还有点后怕。”
  我不解,问他:“后怕什么?”
  他说:“我在临死前杀了一个人,一个我曾经深爱着并且深信她也深爱着我的人,但是现在,不,应该说几小时前我杀了她。”
  我会意地点头,问道:“她背叛了您?所以您才要杀她吗?”
  我想,若不是如此,还会是什么能够激起一个男人如此的怨恨呢?感情上的事,就是这样,爱得越深恨得就越深。
  我深深地理解蒙帕那斯的感受,也能够体谅他此刻的心情,但是却无法容忍他的所作所为。
  爱是多么可怕的力量啊,既可以把人带入天堂,又可以把人推进地狱。
  蒙帕那斯叹了一口气,自言自语似地说:“其实我一点也不后悔,我一点也不后悔。”
  他抬头,见我正用一种几近愤怒的眼神看着他,便立刻变得动摇起来,他诚恳地看着我,说:“先生,请您不要以为我是那种心胸狭窄的家伙。哦,求您,等您听我说完,等您明白我现在的心情,您就不会再用这样的眼神看我了。”
  我也觉得自己实在有失风度,怎么可以把厌恶的表情挂在眉稍?我又有什么权利干涉他人的生活?事是事非也不是单凭我一个人片面的理解就能说明一切的。就像我爱我的伊丽莎爱得死去活来,我可以伴她而死,那么别人也可以爱到心生怨恨,爱到要用残暴的方式去表达心意。
  我说请原谅,我只是有点感情用事。
  蒙帕那斯宽容地点头,他和我并肩站着,低沉着声音说:“我从家父那继承了一笔丰厚的遗产,那时候我才十六岁。因为我还没有成年,而父母双亲已故,所以住在法国的叔叔便把我接去与他同住。我的叔叔是个非常严肃的男人,在我的印象中他从来没有笑过。但是作为我唯一的亲人,我始终非常尊敬他,甚至把他当作父亲去爱戴。我就这样在浪漫之都过着平静安分的生活,如此过了一年。”
  “对周边的环境熟悉以后,我也像所有年轻人那样开始参加社交活动,开始结交新朋友。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认识了凯特.欧奈苏,对她以前是叫这个名字,至少我认识她的时候是叫这个。她是个非常美丽高雅的姑娘,蓝蓝的眼睛,金色的头发。她那曼妙的身姿,就像一位高贵的伯爵千金。哦,天,我第一眼看到她就爱上她了。真的,先生,您能明白一个正处在青春期精力旺盛的小伙子,是多么地希望得到一份爱情么。他们蓄意待发、蠢蠢欲动、想方设法地吸引着年轻女孩们的注意,可是,您能草率地说他们居心不良,用心叵测么?哦,先生,您在我那个年龄,难道没有这样一颗狂燥不安的心么?”
  我不得不点头,表示赞同他的话。
  蒙帕那斯显然对我的反应很感满意,于是接着说:“我就那么一厢情愿地陷入了情网,可是她却并没有留意到我,而是从我身边走过。当时,我的心情可说是有生以来最糟的一次,真的,先生,家父去世的时候,我都没有那么沮丧过。我回到叔叔家里,站在叔叔的穿衣镜前细细地打量着自己,之后,我信心十足地对自己说,下次一定要吸引住她那清澈如水的目光。”
  “后来,我在朋友的帮助下与她结识,那一天我特意装点了自己,而且全天的费用,包括吃饭、租车、听音乐会……全由我来支付。大概是我慷慨的绅士风度吸引了她,从那以后,她便频频和我联系。没过多久,我们便公开了恋爱的关系。”
  “我的叔叔一向不喜欢我与那些纨绔子弟有过多的来往,所以我假意为避开那些公子哥,而央求叔叔在郊外给我找间房子。叔叔很快就帮我租了一栋小楼,于是我装着依依不舍的样子搬了出去。从那以后,我就与凯特.欧奈苏同居了。”
  “凯特.欧奈苏比我大两岁,懂得欢娱场上的所有事。我深深地被她的身体吸引着,几乎一步也离不开。几个星期后,叔叔来看我,他竟惊奇地发现我瘦了很多。但是我向他编造了一个美妙的谎言,使他深信我曾得了一场重病。”
  “叔叔坚持要把我接回去同住,我哪肯离开我的小猫,于是我又以自己的身体虚弱经不起长途颠簸为由拒绝了。叔叔留在我身边细心照料着我,而我的心却没有一刻不放在我的可人身上的。”
  “叔叔走后的第二天,凯特便又悄悄地住了进来。经过了短暂的分离后,我和凯特的感情更加亲密了。”
  “我们就这样隐密地生活了将近一年,我们已经如胶似膝了。我离不开她,她也离不开我,我们甚至秘密地购置了结婚礼服、钻戒以及结婚时必备的所有精致小礼物。我们就坐在一起罗列双方亲属的名单。
  “哦,先生,您听听,我那时是多么幸福快乐啊。
  “一个星期后,我去了趟叔叔家,我把我和凯特结婚的打算告诉了她。叔叔听了,既高兴又惊讶。他拉着我的手,激动地说:‘我亲爱的孩子,为什么到现在才告诉我,你们就要结婚了,可我却连那可爱的小人的面都没见过。哦,亲爱的,快带我见见那孩子,让我把最美好的祝福送给她吧。’
  “我和叔叔在第二天下午出发,前往我与凯特住的地方。我第一次见到叔叔的笑容,我知道他是真得替我高兴。
  “可是当我们怀着无比喜悦的心情迈进那幢房子的时候,我们都被眼前的情景吓呆了。
  “她不辞而别,并带走了屋子里所有值钱的东西。我一屁股跌坐在沙发上,脑子里像灌了铅一样沉。
  “为什么,为什么?
  “我茫然地看着一个红色核桃木的空盒子,里面原先装满了我买给她的珠宝和首饰,然而取而代之的是一张字条,那上面留着她的字迹,上面写着:祝您好运。
  “我讪讪地傻笑,多有趣啊。这一年来我几乎把父亲留给我的全部积蓄都花在了这些愚蠢的石头上,可是留下来的却只有一句嘲弄般的留言。叔叔报了警,而我却昏倒在地。”
  我重新审视面前的年轻人,并对他的遭遇深感同情。世界上,就是有这么一种尤物,生得可爱迷人,楚楚动人,却比吸血鬼还要贪婪。她们贪图富贵、爱慕虚荣,可是却出身贫寒,不可能像小姐们那们养尊处优,于是她们涌上街头,挤进上流社会,不择手段地勾引着富家子弟,享受着不劳而获的乐趣。
  可是这世界上又偏偏有另一种人,他们富有阔绰、风度翩翩,却时常显得幼稚可笑。他们贪图虚荣,爱慕美色,却又正直年华,轻率狂荡。
  我不禁暗自感叹,心想:现在的姑娘们还有几个是懂得珍惜真爱而不求物质享受的?而小伙子们又有几个是懂得慎重谨慎,做事不失理智的?
  我默默地点头,然后安慰了他几句。
  我抬起头,向周围的人群张望,寻找着可爱的伊丽莎的身影。自听了蒙帕那斯的话,我觉得我更加珍惜我与伊丽莎的感情了。我想尽快地找到伊丽莎,我要和她永远在一起,即便在这没有光明的冥王城厮守终生,也毫不遗憾了。
  我们终于上了船,船慢慢地向河中驶去。
  蒙帕那斯坐在我身旁一句话也不说,我放任他的沉默,因为他一定正陷在自己的痛苦中不能自拔。
  哦,可怜的人,我又能为他做什么呢?我是为了爱人而死,而他却在不幸中死去,难道我的幸运还不是使他更加暗淡的理由么?所以我也只好沉默。
  他低着头,不停地看着手中的一个小玩意,我用余光扫了一眼,却没有看清。
  蒙帕那斯出神地盯着那东西,直到我打算问个究竟时才突然抬头。我还没弄清他想要干什么,他已经把那手中的东西抛出,扔到了黑色的河水里。
  他又低下头,似对我说:“从那之后我大病了一场,一年后才渐渐康复,之后,我离开了叔叔,离开了那块伤心的地方。”
  我点头。
  他接着说:“三个月前,我来到英国,于是就住在八月十二大街的一个朋友家里。本来我想在这里找份工作,好让自己安顿下来,毕竟那段往事已经成了陈年旧梦,好在我还有亲人,还有朋友不是么?事情也并不像我想象的那样惨,我觉得是时候振作了。
  “可是,有一天,我竟然在街头遇到了她。那个骗了我一切的女人。她没有变,还是和以前一样迷人,眼睛也还像以前一样清澈。哦,天哪,谁会相信这么一个可爱的天使,会有如此歹毒的心呢?
  “我看到她而且认出了她,可是我却没有让她看到我。”
  我看着蒙帕那斯,见他的双眼正被两道愤怒的火舌重烧着,不由得为他担心起来。
  我拍着他的肩膀,安慰说:“老弟,事情都已经过去了,不要再想了。”
  他慢慢地点头,好一会才轻轻吐了口气。
  我见他好了些,便以朋友的语气问道:“她现在在干什么?”
  蒙帕那斯冷笑着摇头:“还能干什么,重操旧业。”
  我在心里狠狠地诅咒了这个叫凯特.欧奈苏的女人。
  蒙帕那斯却接着说:“我最后一次见她,她正穿过一个街港,朝一栋破旧的小楼走去。我跟上了她,因为我很想看个究竟。先生,您可知道我曾经多么爱她,就是她离开我的时候我还深深地爱着她。可是她可曾爱过我,可曾在心里把我存上一刻钟?我看着她的背影,心里就像被刀子割一样痛。爱与恨,不停地左右着我的理智,一遍又一遍地淹没了我的心。
  “我没有叫她,只是尾随着她。可是她钻进了那栋小楼,谨慎地、迅速地进了那幢肮脏不堪的小楼。那里应该很久都没有人居住了,因为那房子不仅破旧而且到处弥漫着一股冰冷的没有人气的阴森气氛。并不知道里面的情况,所以我不敢跟着她进去而只是躲在附近的角落观察动静。我靠着墙,猜测着这么一个美丽的女人为何会孤身一人潜入这座荒废的大厦?她究竟要干什么?大概又过了一刻钟的时间,她从那里走了出来。
  “先生,您可知道我看见了什么?那个我所熟悉的漂亮女人已经乔装成一个老妇人,偻佝的驼背和低垂的身形以及那身粗陋的破裙子使她怎么看都像一个老妇人。可是,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真的,先生,当您曾经深爱一个人爱得几乎可以忘我的时候,当您曾经和她朝夕相处地生活过一阵子,您怎么可能认不出她来?
  “她从那幢破楼里出来的时候提着一个大手提包,我猜想那里肯定是她窝赃脏物的地方。她环顾左右,见并没有人注意便匆匆地朝车站的方向走去。
  “‘凯特!’我终于忍不住从躲藏的地方跑出来,叫了她的名字。
  “她就那样惊恐地看着我,就像一个杀人犯看到被自己害死的灵魂来找她复仇那样恐惧。
  “她不顾一切地想从我眼前逃走,却因为舍不得那个宝贝袋子而变得迟钝起来。
  “我抓住她问:‘小姐,看来您又是满载而归啊。到底是钱重要,还是您的自由重要?您这个可恶的女人!’我当时很激动,不停地摇着她的肩膀。
  “她始终避而不答,直到被我纠缠得不耐烦了才生硬地说道:‘这和您有什么关系?我们已经没有任何瓜葛了!’
  “我被她的话激怒。我问她:‘您怎么可以这样对我?’
  “她却冷冷地反问我说:‘我怎么样对您了?’
  “先生,我是有尊严的,我是有尊严的。您说,这种情况下我怎么能不怨恨?纵使一位绅士,也无法忍受这样的侮辱。我打了她,我生平第一次动手打了别人。但是我无法控制,我没办法不这样做。我朝她咆哮,朝她大吼大叫,因为我想让她明白,她把我伤害得有多深。
为什么女人可以听着别人的哭诉而无动于衷;为什么人与人之间这般冷漠?钱,只为了这身外之物就可以无视别人的感情么?难道只为了一己私利就可以把别人的心践踏在脚下,或是玩于股掌之间么?
  “我紧紧地抓住她的手臂不放,拼命地摇着她。先生,在那一刻,我想我是疯了,因为我已经无法控制自己了。
  “我摇晃着她,并冲她咆哮。而她就像个落水的小鸟不顾一切地拍打着双翅。可是,当时我的手就像钳子般坚实有力,我不松手,紧紧地抓住她。她不停地尖叫,尖叫。
  “最后,她突然变得温柔,就像以前那样眼含着热泪偎在我的怀里。她请求我原谅她,请求再度回到我的身边。
  “先生,您应该明白,应该懂得一个失去了真爱而变得悲哀和萎靡不振的男人,历经了多年却始终无法振作的原因,那是因为他始终还是爱着那个女人,甚至比以前更爱那个女人。
  “哦,先生,她眼含着温情的热泪,就贴在我的胸前,并用那天使般的眼睛看着我,用那曼妙的足以融化任何仇恨的声音重述着当年的美好时光。哦,先生,我怎么可以再生她的气,怎么可以毫无风度地拒绝一位可爱女孩的诚恳的请求。先生,您说我愚蠢也好,说我不理智也好,可是我当时的确是这样想的,而且也是这样做的。
  “我原谅了她,因为我仍然深爱着她。我搂着她,吻着她的额头,感受着她那温热的体温。她说要和我在一起,要用她的爱去弥补她的罪过。我感动极了,于是紧紧地搂住她不放。她含情脉脉地看着我,坦诚地对我说:‘亲爱的,其实我已经准备结婚了。’
  “我惊愕地看着她,但是她却不等我开口又接着说:‘我爱的人是您啊乔治,难道您不知道我离开您之后有多么伤心,我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可是我又不得不离开您,因为您是那样高尚纯洁,而我又怎能用这充满罪恶的身体去玷污您的心灵呢?哦,乔治,我的心都碎了,可是我有什么办法呢,像我这样的女孩,注定要一生悲惨。我必须不辞而别,因为我怕……我怕如果我向您道别,我将会放弃我原先的决定。可是我不能……我是那样爱您,我不能……’
  “我用手挡住她的嘴,我把她拥入怀中。那一刻我的愚蠢又一次战胜了自己的理智,所以我对她的话深信不疑,我甚至落泪,因为觉得她所做的一切都是源自那颗善良而不愿伤害我的心。
  “我拥吻着她,在她耳边低语:亲爱的,重新回到我的身边吧,不要嫁给别的男人,这世上哪有比我更懂得爱您的人啊!
  “先生,您看,人一旦被爱冲昏了头,就连最基本的道德准则也忘得一干二净了,可是请您一定要谅解我,因为我太爱她,实在不愿再失去她了。
  “她也拥吻着我,并对我说:‘乔治,我们再也不分开好吗,当我见到您的时候,您以为我还会愚蠢到再次失去您的爱么?我爱的人只有一个,只有乔奇那顿.蒙帕那斯一个人。’我兴奋地搂着她吻了又吻,吻了又吻。
  “她说她要跟现在的男人说清楚,她并不爱她,对,她要嫁的人是我。我深深地为那个可怜虫感到惋惜,但很快就变得幸灾乐祸起来。哦,先生,您看,我当时有多愚蠢。后来,她从手上摘下一枚戒指,并帮我戴在手上。她说给她一天的时间,她把事情讲清楚后就去找我。”我吻她,只是默默地吻她。
  “我目送着她顺着原来的路回去,心里被美好的憧憬塞得密不透风。她就要离开那个可怜虫,就要回到我的身边了。我没有再跟踪她,为什么要跟踪她呢?她那样诚恳地向我坦白,难道我还不能信任她吗?对,我相信她,因为我爱她。
  “我就像醉汉一样坐靠在街角,爱不释手地把玩着她戴在我手上的戒指。哦,我的小猫,看着它我就想到了她。我捧着我那支戴戒指的手吻了又吻,亲了又亲。先生,您看我有多愚蠢。
  “我去开车子,这就准备回去。路上,等红灯的时候,我情不自禁地把戒指摘下来,像在欣赏她那曼妙的身体般仔细地端详起来。您知道在恋人眼中任何一个小的信物都可以令他心醉。我被指环内的一些小字吸引,于是饶有兴趣地借着灯光读着。
  “先生,您知道吗,当我读出上面的文字,辨认出那些经历了百年的磨损而变得模糊的家纹的时候是怎样的心情么?我彻底崩溃了,我的心都碎了。
  “我终于意识到我又被她骗了,都是谎言,都是谎言。我的理智再没有这么清醒的,其实她并不爱我,也不爱任何人,她只爱那些珠宝首饰,只想利用男人供她去满足那永无止境的虚荣心。她这个骗子。
  “先生,您猜后来发生了什么事。我看到了她,对,她并没有去找那个男人,当然也不准备去找我,她其实已经甩掉了那个男人,而且也正要甩掉我。她换了一身行头,从头到脚都打扮得像个贵妇。我如同怒火重烧般地坐在车子里,几乎忘记了一切,那一刻我觉得我的两只眼睛也只能容下她的身影了。
  “她快速地穿过马路。她要去哪?她又是这样匆忙,走得悄无声息。我看着她的身影,简直觉得这便是对当年情景的再现。那时候,她难道不是这样,毫不顾念我的感情而扬长而去的么?
  “我终于明白了一切——她打扮入时,混入上流社会,只是为了接近像我这样有钱又愚蠢的傻瓜,然后偷走他们的心,耗尽他们的财产,盗走他们世代相传的珠宝或首饰,这就是她,至始至终,她都只是一个骗子,一个职业老道的骗子而已。
  “我突然想起一个骗子团伙来,他们组织严密、分工明确、骗术高明,就连警方都非常头疼,据说那团伙的头目还是个被称为‘夫人’的年轻漂亮女人呢。
  “怨恨就像硝烟一样弥漫了我的整个身体,多年来的恨也一下子涌上我的脑袋,我咬牙切齿,狠狠地踩了油门,朝她撞了过去……
  “回到家里,我很害怕,真的,我不知道等着我的将是什么。我怕极了,我杀了人,我竟然杀了人……我无法承受这种源自罪恶的恐惧,于是几个小时后,我又杀了另一个人,那就是我自己。”
  蒙帕那斯讲完他的故事后,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我深深地同情着这个年轻人——恨已经把他折磨成这个样子,我还能因为他伤害了别人和自己而责怪他吗?
  我拍着他的肩膀,安慰他说:“老弟,算了吧,事情已经过去了,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吧。”
  他勉强微笑着点头,说:“我打算在这里找份工作,安顿下来。”
  我诧异地看着他,但很快就理解地点头。
  他见我没有作声,以为我没有明白,于是接着说:“我已经不相信人间有真情了,我再也不回去了,再也不愿在那人间炼狱煎熬自己的的生命了。我决定留在这冥王城,永远。”
  我再次点头,说:“老弟,如果想把这个地方当作避风岗,调节一下心情倒也可以,依我看,这里并不比上面糟糕。可是……我拍着他的肩膀,心想,年轻人,过段日子你就会觉得自己的想法可笑了,我知道你作如此决定并非经过慎重的考虑,但是我并不加以反对,因为人这一生,没有什么是绝对和一成不变的。”
  他问我:“您呢,有什么打算?”
  我笑,回答说:“当然要找到我的未婚妻,找到她之后再作决定吧。”
  船靠了岸,我们互相握了握手。
  我说:“保重吧。”他微笑着点头。
  临走时,我突然心血来潮,我问他:“先生,刚才在船上扔掉的可是她送给您的戒指么?”
  他点头。
  我于是穷追不舍地问他:那上面到底刻了什么?
  他说:“是一个男人的名字。”
  我站着,等待着他的回答。男人,真是奇怪的动物,有时候竟然像小孩一样充满好奇。
  他明白我的意思,于是深深地看着我,目光中充满了怜悯。轻轻说了声:“罗杰.安东尼。”
  我和蒙帕那斯并肩走着,我也决定留下来,并在这里找份工作。至于我手上戴的那枚订婚戒指——我已经把它扔到黑色冰冷的阿克戎冥河里去了。
The End[/s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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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o情难自禁】17K论坛在线杂志o精品短篇小说茉莉与咖喱&&by 白夜之狐*************************************************
编者按: 作者用童话般纯净的文字,讲述了一个动人的爱情故事。没有一般情侣的海誓山盟和缠绵依恋,但是惊鸿一瞥之后竟是情根深种。纵然我们的主角胸中熊熊燃烧着爱情之火,但却无法跨越阶层的鸿沟。而正是因为鸿沟无法跨越,甚至无法深入了解,使得这种爱情纯洁到神圣的地步,并由此历尽艰辛,完成一个“不可能的任务”。
另外,从这篇作品可以展现出一个人的多面性。本文作者也是第002期《杀手十三》的作者。两篇小说风格真是天壤之别,谁能料到一个惯写犯罪小说的人,居然会在某一时刻提笔写下一篇纤尘不染的童话故事呢?
   “一 股芳香充溢全口,那是兰顿的味道。儿时的回忆立刻涌入脑海,泪水禁不住被乡思顶出眼眶。”[sell=3]&&  兰顿是个滨海的城市。这里有一个繁荣的码头,每当夏天,适宜的季风便吹拂着海边,让忙碌的人们感到炎热中的一丝清爽与安逸。码头停泊着的船大多是做香料和香水行业的货船。兰顿盛产茉莉。在兰顿内陆的郊区有大片的茉莉花田,那雪白的一片让人如临仙境,清雅的花香飘散十里依然芬芳。传说从兰顿吹过的风都是茉莉的香味。
  夏尔在码头的闹市中开了一家咖喱店。每天的客人都络绎不绝,因为他的咖喱十分独特。每一个吃过的人都会不禁赞叹:这才是属于兰顿的咖喱,好吃。在每个船员的心中,夏尔的咖喱就是兰顿的象征。远洋归来的船员总是会在夏尔这吃上一大盘咖喱,然后满足的说:“终于回家啦。”这咖喱的每一口都充满了兰顿的特色,兰顿的风格。而夏尔的秘方变成了最赚钱的金方。
  许多人出重金来买他的配方,但夏尔从不理会。也有人建议夏尔用赚来的钱去大城市开一家店,他也只是一笑了之。夏尔从未想过离开海边,也没想过能赚多少钱。他的店是给那些远游久归的人找回家乡味道的地方。这是他人生中感到自豪的事业,他认为自己守护着游子的乡思。
  这天,经过忙碌的一天,夏尔满足地开始收拾准备关门。他收拾着露天的桌椅,在昏黄的马汽灯照耀下,夏尔哼着小调,快乐地干活。
  远处的街道传来一阵马蹄声。深夜的行者总会引起人的好奇。夏尔注视着古朴的街道。一辆圆顶马车从灯光中驶来,两匹高大健壮的骏马昂头阔步地一路小跑。车门上雕刻着细致复杂的花纹,夏尔认得出那是城主的家徽。当马车越来越近时,夏尔突然紧张了起来。
  “好香的味道,停车。”一句甜美的话语从车中传来,让夏尔一阵心悸。他不善于与人交际,尤其是那些上流人士,他对咖喱以外的事几乎一无所知。
  车门开了,一股茉莉的清香扑面而来。少女被搀扶着走下来。金色的秀发盘在头上仿佛一朵含苞待放的玫瑰,淡蓝色的长裙上绣着朵朵茉莉。少女手中拿起一条粉色的丝巾,对夏尔莞尔一笑,“你就是这家店的店主吗,先生?”
  夏尔未曾见过如此美丽的人儿,如同一朵开在晨曦中的茉莉,这是花的精灵,兰顿的天使。
  女仆不高兴地嘟起嘴:“这是城主的千金,茉莉小姐,还不快来拜见。”
  啊,真是名如其人,她的存在是用来赞美那洁白的花朵。夏尔单腿跪下,仰望着她,那灯火的光晕仿佛是从她身上发出的圣光。夏尔结结巴巴的回答:“是oooooo是的,尊贵的小姐。”茉莉被他的样子逗乐了,说:“请您起来,先生。”夏尔站起来为自己的失态而脸红。
  “我看您正在收拾桌椅,要准备关门了吧。但可以为我在做一次咖喱吗,为我这个即将离开家乡的可怜人儿?”茉莉有点伤感的说,她又看了眼“故乡咖喱店”的招牌。
  “当然可以,请到里面坐。”说到咖喱,夏尔自在了许多。“请叫我夏尔就好,尊贵的小姐。”
  “那你也只叫我茉莉就行。夏尔。”茉莉说。
  茉莉的微笑让夏尔一扫整天的疲惫,用纯熟的手法做起咖喱。蒸上米饭,将各种切块的蔬菜放入锅中慢炖,加入香料,快要炖好时,将火调小,放入自己秘制的调料,再炖一会儿。夏尔拿起勺子,将蒸好的米饭打开,从上层刮起米粒,一层一层的向下刮,直到盛满半盘。最后将咖喱盛上。
  茉莉早已闻到了那特殊的香味,急切的等待着。夏尔将盘子轻轻地放在茉莉面前,摆好勺子,做了一个的手势说:“请慢用。”茉莉深深地吸了口气,香美的咖喱味中还混有一股特殊的清香,让人精神一震。她冲夏尔一笑,双眼眯成了一线,“你的咖喱好特别啊,一闻就知道是兰顿产的。”
  茉莉一边品尝,一边听夏尔说:“呵呵,所有吃过我做的咖喱的人都会说,这就是兰顿的味道。很多出海归来的船员都会来我这先吃上一盘,以解乡愁。这对他们来说就是故乡的味道。我秘制的调料在这里可是一绝。”
  “所以才叫‘故乡咖喱店’的吧。故乡的美食,故乡的味道。”茉莉说道,神情有些悲伤。夏尔想起她明日即将远离故乡,不禁也跟着惆怅起来,赶紧转移话题:“你知道我在里面加了什么吗?”
  茉莉吃了一口,细细品尝起来,她眉头微皱的样子十分可爱。
  夏尔看她一筹莫展的样子,不忍的说到:“其实我加入了oooooo”
  “茉莉花。”两人最后异口同声的说出。两人相视一笑。
  这还是第一个猜出他秘方的人。茉莉在兰顿是最常见的植物,由茉莉做成的商品更是数不胜数,码头的人每天都接触着茉莉的香气,早已失去了对茉莉花香的敏感度。但这香气由舌头摄取转化成味觉时,那熟悉的清香又引起他们对故乡的感觉。这便是夏尔的秘密。
  茉莉看着那些金黄的咖喱和饱满银白的米粒,闻着蕴藏茉莉清香的气味,感叹到:“真是名副其实的兰顿美食啊!夏尔,你真让我敬佩。”
  夏尔被夸得脸红了。
  茉莉从胸前取出一个香袋递给夏尔,说:“这是用白玉茉莉的花瓣做的香袋。白玉茉莉也是我们兰顿的象征,它应该留在你身边,留在故乡人的身边。”
  夏尔接过还保留少女体温的香袋,不知该说些什么了。
  看着驶向远处的马车,夏尔心中有万分不舍,他已经爱上了这位天使般的茉莉,这朵在今晚开放在他眼前的幽兰。但是这朵花儿却要远走,她要去哪里呢?
  第二天,夏尔便向水手们打听城主千金的新闻。大胡子吃惊的瞪着他:“老弟啊,你竟连这么大的事情都不知道。她今天要渡过海峡去海顿,和那里的城主成婚了。”夏尔顿时泄了气,心爱的姑娘原来要远嫁他方,这是多么的可悲与可恨!
  夏尔浑浑噩噩过完一天,早早收了店。他不知道茉莉今日何时启航,但此时定是已在海上。希望海风不要吹得太烈,希望海浪不要滚得太欢,让那离乡的人儿平安到达。夏尔抚摸着香袋,无比思念。虽然人已远去,但爱火不熄。
  过了一个星期,夏尔每夜都在思念着她的身影。终于他把自己的苦闷告诉了屠夫好友。屠夫哈哈大笑,说:“你别做梦了。你这么平凡,地位低下,你的爱如何能攀附上城主千金的身份,如何能让她幸福。海顿城主才是她的如意郎君,两人情投意合岂是你能比。她若嫁你,你岂能用生活琐事拖累她的自由。一城之母才是属于她的生活。”
  夏尔气愤地转身就走。他的爱,虽是单恋,却也不是可以拿来让人耻笑的东西。但他也明白,爱她是感性的,如何让她幸福却是理性的事。自己的爱的确不该对她言表。于是他再也没有提过这份感情,只是将那香袋放在床头的小盒中,每夜伴其入睡。
  寒来暑往,几年的时间转眼逝去。兰顿的码头依旧吹着茉莉花香的季风。夏尔的生意依旧红火。近来,码头来了许多陌生的面孔。他们不买香料却将大批的茉莉花树运上船。夏尔不解地问他们:“你们运去那些树干嘛,没有我们的加工它们根本不值钱。”包着头的水手,大口吃了几口咖喱才说:“你有所不知,我们是从海顿来的。我们城主的妻子就是你们城主的女儿。可是她最近得了思乡病,茶饭不思,日渐消瘦。我们城主心痛不已。几次想让她回娘家休养,可是最近海上的气候变化多段,这不又要有风暴来了,我们也不敢耽搁,明天就要回海顿去,把这些茉莉种在城主的花园,来减轻可怜人的乡思。”
  夏尔大吃一惊,他心中对茉莉的爱又冉冉升起。他感觉自己必须赶到她身边去,她需要他,需要他的咖喱。“明天我跟你们一起去。”夏尔拉着水手的胳膊说。
  “也不是不行,我可以把你介绍到船上去当厨师。你做的咖喱太好吃了。”水手高兴的说。
  第二天,夏尔简单准备了一下就上船了,东西不多,主要是他自制的香料,当然还有他最珍爱的香袋。船在海上行了一个星期,夏尔越来越激动了,终于又要见到自己心爱的人了。但大海依旧像个自顾自的孩子,天阴了起来,风也变大了,浪一个比一个高的推向货船。夏尔是第一次坐船,这海浪让他晕眩。这时,警铃响了起来。“船要翻了,所有人都到甲板集合,随时准备用小船逃生!”
  夏尔最先想到的不是逃命,而是厨房里的香料。当他用一个小瓶装好香料踉跄地走到甲板上时,大多数人已经坐上了小船。船长拉起他,一把将他推向小船。夏尔只能空出一只手去抓缆绳,船长焦急的说:“把手里的破烂丢掉,现在命最要紧。”
  夏尔被海水呛得狼狈不堪,但却倔强地道:“这就是我的命,我不能丢。”船长无奈,招呼大家将他拖上船。
  小船刚驶出不远,货船已几乎侧躺在浪头上。所有人都在拼命划船,因为大船沉没时的漩涡会将小船一同拉入大海。小船们没有方向地四散而去,夏尔回头一望,已不见货船的踪影,四周仅是一片漆黑,风浪的声音压过一切,但此时他却能听见自己的心跳,那是一种节奏,也是一个疑问:这要如何才能到达海顿?
  一夜无眠,整个人都处于混沌之中。小船上只有六个人,其他的小船早已没了踪迹。
没有人说话,任小船漂动着。“看!有船!”所有人都向远处望去。真的有一条船。像被击落的马蜂窝,所有人都沸腾了,他们使出全力去叫喊,去挥动肢体。
  大船慢慢向他们驶来,但慢慢升起的黑色旗帜却让他们胆寒。海盗船迎头撞了小船一下,众人跌倒之际,一张大网从船上丢了下来,把他们牢牢围住。六个人被挣扎着拖上了甲板。十几个人将他们团团围住。夏尔偷偷地把香料放进内衣的兜里和一把勺子放在一起。那是茉莉用过的勺子,他一直珍宝似的带在身上。
  六个人坐在地上,个个心惊胆战。船长谢尔多从人群中走出来。谢尔多是个吝啬贪财的人,可是他不喜欢杀人,只要让他有好处,他就会饶人一命。
  “你们从哪里来,去哪,去干什么?老实说。”谢尔多抖动着大胡子说。
“我们是从兰顿去海顿送花的,可是遭到了风暴……”水手还未说完就被谢尔多一脚踢倒。“没问你的就别多嘴。”
  谢尔多在六人面前踱着步,打量着他们,不由得笑了起来,说:“既然是从我们兰顿来的,那都是自己人。你们有难了,我当然要帮一把。”众人一听都喜笑颜开。“只是你们要用一件最宝贵的东西来报答我。没有的话,我也爱莫能助了。”
  “可是我们的船翻了,什么贵重东西也没有带啊。”一个水手说。
  谢尔多瞪了她一眼,一甩头。几个海盗上前将他绑起丢进了大海。“你们呢?”谢尔多翘起胡子问道。剩下的人有什么东西都交了出来,只有夏尔迟迟未动。他只有一件比自己生命更重要的东西,可在谢尔多眼里却一文不值。但若自己死了,那这香料也就没了价值。
  “嗯?你没有东西交吗?”谢尔多盯着夏尔。
  夏尔咬了咬牙,说道:“您是兰顿人吗?”谢尔多点点头,“是啊。”夏尔站了起来,说:“那我这有一件对您十分宝贵的东西。但要借您的厨房一用。”厨房里可是有刀的,怎么可能借给他用。“您如果没有得到它,一定会后悔的。”夏尔继续激他。
  谢尔多受不了诱惑,吩咐两个人跟着他。不一会儿,夏尔回来了,手中端着一盘黄金色的食物,一股清香飘满全船。谢尔多仿佛触电一般,盯着只有咖喱的盘子,用手指勾起一块,放在嘴里吮。一股芳香充溢全口,那是兰顿的味道。儿时的回忆立刻涌入脑海,泪水禁不住被乡思顶出眼眶。“这ooo这是兰顿的味道。”他端起盘子吃了个干净,自从十八岁离家,二十多年来再也没有回过故乡,现在竟然尝到了家乡的味道。
  “您满意了,是否可以放我走呢?”夏尔问。
  “不能放,我要你永远在我的船上当厨子。”谢尔多擦干泪说。
  “可是做咖喱的笑香料已经用完了,您即使留下我也吃不到咖喱。”夏尔说。
  “可恶!”谢尔多心想,这正是天意啊,自己作恶多端,如今只能浪迹天涯,能够吃到一盘家乡的美食已经很难得了。“好,我可以放你。但你又能去哪?”
  “我要去海顿。”夏尔说,“把我们的船也给我吧。”
  谢尔多哈哈大笑,抓起夏尔的领子把他拉到船头,指着远处朦胧的海平线,“海顿就在南方,你觉得你能到吗?”
  “我能,我爱的人在那里,她需要我,我必须去。”夏尔坚定的说,他紧紧裹着衣服,因为那衣服里包着茉莉小姐用过的勺子。
  夏尔被丢回了小船上,背对着众人的耻笑,用力地向南方划去。过了半天,四周已经只剩下了海。此时让夏尔惊慌的不是食物,而是一觉醒来之后迷失了方向。他累倒在船上,当太阳再次照耀他时,他只能绝望地望向前方。没有了方向,失去了人生所有的一切。
  他开始后悔为爱而鲁莽地付出行动,落得如此田地,当真是该被人耻笑。可是如今,他也只剩下对茉莉的爱。没有这份爱,他也许一生平凡,居住在兰顿,年复一年地吹着海风慢慢老去。而此时他却只身漂流在大洋之上,拥有的只是一颗爱慕之心。
  他跪在船头,手中紧握香袋和勺子,向着太阳祈祷:“我的天使,我的上帝,用我对你的爱,指引我吧,让我去到你的身旁,我亲爱的茉莉,指引我。”他静默了许久。那爱的小火花突然燃起了一个灵感。他紧攥着勺子,高兴地大笑着。他挥动着勺子,向海风炫耀着,向太阳展示着。“这就是方向,她用她的嘴唇为我许下的符咒!这就是方向,这就是方向!”夏尔大喊着。
  夏尔用衣服摩擦着勺柄,那勺柄变得闪闪发光。他小心地将它放在船头轻轻地推了一下,让其自由转动。勺柄慢慢停住指向了南方。
  不知过了多少个日夜,夏尔的小船终于停驻在了海顿的码头。夏尔的经历立刻传遍了码头,兰顿的水手找到了他,把他奉为英雄。“夏尔,你不但咖喱做得好,航海也是一把好手。”人们夸耀他。
  夏尔休息了几日,向水手们借了点钱打扮了一下,就向城里去了。大海的折磨没有让他忘记此行的目的。他寻遍了海顿城却连一株茉莉也未寻到,他失望地回到船上。
  然而夏尔的航海故事和他充满兰顿味的咖喱也传到了海顿城主的耳中。他想到了如何给妻子一个惊喜。这可真是天赐的礼物。他命人千方百计也要寻得夏尔,让他为自己的爱妻献上一盘咖喱。
  仆人带着重金来到了夏尔面前。看着面前的金币,夏尔不禁苦笑。如果自己还有一丁点秘制的香料就是让自己付出生命也会为茉莉献上那故乡的美食。可此时身边寻不到一片茉莉花瓣,却又有重金来买。真是讽刺的结局。但夏尔不想放弃,也许自己找不到的东西,城主可以找到。至少也要去见茉莉一面。
  走在城主府的长廊上,夏尔惴惴不安着,心里忐忑。即将见到朝思暮想的女子,她是否还能记得自己?如若城主知道了自己对茉莉的爱慕,会不会气愤地将这个色胆包天的人给绞死呢?心情像煮过火的咖喱,黏糊糊的,却沸腾个没完。
  “大人,我把他带来了。”仆人行过礼说。夏尔也跟着行了礼。
  夏尔看见衣着华丽的城主十分威严的坐在那,稍显无力却十分端庄的茉莉坐在他身边。夏尔的身子僵住了,他感觉自己的心被人揪住了,他一动不敢动,生怕此刻那颗脆弱的心脏被捏碎。夏尔偷看了一眼茉莉的表情,那样子分明已认出了自己,晶莹的眼睛中流露出几丝欢喜,几丝哀愁。
  “听说你是兰顿有名的咖喱厨师。你可真是上天赐给我的礼物。你那传奇般的经历也让人敬佩。你到底是怀着什么样的信念一定要来我们海顿的呢?”城主为看到这位英雄而欣喜。
  “让大人如此夸奖实在受不起。我只是想为那远离故乡的可怜人儿做上一盘咖喱,安慰他们的乡愁。”夏尔恭敬的说。
  “那你可是来对地方了。我那心爱的妻子正是这样一个可怜人,也请你为她做一盘能解人乡愁的咖喱。”城主拉起茉莉的手,安抚着。茉莉对他笑了笑。如此温柔体贴的丈夫哪里还能找到第二个。
  夏尔的内心不由得泛起酸涩。“可我在来时的路上,丢失了所有的香料。我在此处也未找到合适的原料。没有办法做出那种咖喱。”
  “做咖喱的香料,我府上有的是,你尽管用。”城主大方的说。
  “不,我的香料是特制的秘方,一般香料不行。”夏尔说。
  “什么秘方,要什么材料我让人去找便是。”城主无论如何也要让妻子吃到咖喱。
  “不行,秘方是他生存的根本,我们怎么能让他公之于众。”茉莉忍不住说道。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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