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施工期工厂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执行什么排放标准

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方案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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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方案赏析
1工程概况& &小区内所排放污水主要为日常生活污水,根据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条款,小区内所排污水必须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或纳入附近水域。为严格遵守有关环境法规,保护环境,本着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同步进行的“三同时”原则。我单位受投资者邀请,在进行初步调研,并经多项生活污水处理成功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编制该院污水设计方案,以供有关部门决策、实施。针对该小区具体污水水质的特点,本方案拟采用“CASS间隙式法性污泥法处理”新工艺,该处理工艺较为简单,操作运行方便,日常费用低廉,出水稳定,主体设备为钢砼结构,考虑到小区内周边环境和卫生问题,故该污水处理工程决定采用地埋地式结构,污水处理设施上部可以覆土,种植花木、草坪,进一步美化环境。2设计原则&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相关环保的政策,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范及标准。2、以保护城市水源,改善城市环境,促进开发、共同发展为目的,对学府印象住宅小区的生活污水进行治理,充分发挥建设该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3、选择稳妥可靠、技术先进、投资省、运行费用低、管理简单、维修量少、运行灵活的污水处理工艺和设备,确保污水处理站长期稳定运行达标排放。4、通过设计中的总体优化,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节约能源,最大限度地降低运行费用。5、妥善处理和处置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栅渣和污泥,选用噪声小的设备,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6、结合学府印象住宅小区污水处理站面积小的实际情况,在方便施工安装的前提下,力求各构筑物尽量集中,布置紧凑,节省占地。3设计及施工范围& &1、从污水处理集水池开始到处理设备的排放口为止。2、污水工程的工艺流程,工艺设备造型,工艺设备的结构布置,电器控制等设计工作。3、污水工程的钢砼结构由业主方负责施工,污水处理设备将由我方负责全面施工。4、污水工程的动力配线,由业主将主电引止污水工程的配电控制箱,配电分配箱至各电器使用点将由我方负责。4主要设计依据& &设计采用的主要规范和标准1、《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87,1997年版)2、《给水排放制图标准》(GBJ106-87)3、《民用建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设计规定》(DBJ08-71-98)4、《总图制图标准》(GBJ103-87)5、《给水排水设计基本术语标准》(GBJ125-89)6、《防洪标准》(GB50201-94)7、《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CJJ50-92)8、《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9、《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87)10、《泵站设计规范》(GB/T50265-97)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12、《给水排水工程结构设计规范》(GBJ69-84)1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10-89)14、《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J3-88)1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订书)》(GBJ16-87)17、《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J50191-92)18、《室外给水排水和煤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032-91)19、《污水泵站设计规程》(GBJ08-23-91)20、《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J50037-96)21、《汽车库防火设计规范》(GBJ.67-84)22、《工业企业噪音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23、《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程》(GBJ108-87)24、《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25、《屋面工程技术规程》(GB50207-94)26、《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27、《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93)28、《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29、《宿舍建筑设计通则》(JGJ36-87)30、《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92)31、《供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32、《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33、《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92)3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35、《电动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92)36、《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95)37、《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3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39、《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18-86)40、《城镇污水处理站附属建筑和附属设备设计标准》(CJJ31-89)41、《城市污水水质检验方法标准》(CJ26.1-29-91)4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6-89)43、《城市污水处理站污水污泥排放标准》(CJ3025-93)44、《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CJJ17-88)45、《城市排水流量堰槽测量标准》(CJ/T-93)46、《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J1-86)47、《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GBJ2-86)48、《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J6-86)49、《建筑制图标准》(GBJ104-87)50、《建筑楼梯模数协调标准》(GBJ101-87)51、《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91)5污水水量、水质排放标准及设计规模& &5.1设计水量由于污水水质、水量变化相当大,设计必须考虑水质、水量的均衡措施。污水处理站24小时自控运行。5.2设计水质根据污水的水质情况,设计污水水质见下表:&& &&&&&&项目指& &标进水水质(mg/L)排放标准(mg/L)&BOD5≤200≤30&CODcr≤400≤100&SS≤300≤70动植物油≤30≤10氨氮≤40≤15&PH6~96~9设计出水水质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的一级排放标准。6处理工艺的选择和工艺流程& &1、工艺流程选择住宅小区所排放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油类和氨氮(NH3-N)等,废水水质、水量变化不大,BOD/COD较高,可生化性好。由于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一级排放标准要求NH3-N和TP排量很低,分别为氨氮(NH3-N)≤15mg/L和总磷(TP)≤0.5mg/L,用常规活性污泥和接触氧化法很难达到该要求,为此,本设计方案选用具有脱氨除磷功能的新工艺CASS工艺。废水首先汇集至集水调节池,然后用泵提升至CASS反应池,废水中的污染物在好氧微生物代谢作用下被分解去除,同时,在主反应区的依照“曝气、沉淀、滗水.闲置”程序运行,使污水在反复的“好氧—缺氧—厌氧”的周期中完成去碳、脱氮、除磷。每个阶段的历时和相应设备的运行均按程序进行,由计算机集中控制。2、工艺特点&&&& 1)、工艺简单、稳定可靠,操作维修方便,无需进行大量污泥回流;2)、运行周期灵活可变,耐冲击负荷性能强;3)、能实现同时硝化/反硝化以去除污水中总氮,并能实现过度生物除磷,处理效率高,出水水质好;4)、池中设有吸附选择区,故无污泥膨胀,污泥产生量少;5)、在同一池内进行生物过程和泥水分离过程,无需设置初沉池和二沉池,故运行费用低,工程投资省,占地省;6)、整套系统实行全自动控制,节省人员费用;7)、组合简单,便于分阶段施工,投用。3、CASS工作原理与基本构造序批式活性污泥法(简称CASS工艺)是普通活性污泥法的一种改进形式,它的工作过程通常包括五个阶段,依次为:进水阶段---加入基质;反应阶段---降解基质;沉淀阶段---泥水分离;排放阶段---排上清液;闲置阶段。这五个阶段都在同一池内完成,从第一次进水到第二次进水开始为一个周期,典型的运行模式为:在进水阶段,曝气池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均衡废水水质作用,因而,CASS对水质波动有一定的适应性;反应阶段为CASS最主要的阶段,污染物在此阶段通过微生物的降解作用得以去除,根据废水处理的要求的不同,如仅去除有机碳或同时脱氮除磷等,可调整相应的技术参数,并可根据废水水质及排放标准具体情况确定反应阶段的时间;沉淀阶段相当于传统的活性污泥法的二次沉淀池的功能,停止曝气和搅拌,使混合液处于完全静止状态,完成泥水分离;经过沉淀后分离出的上清液即可排放,排放阶段结束,曝气池处于闲置阶段,等待下一个周期的开始。CASS每一个工作周期中,各个阶段的运行时间,运行状态可以根据污水性质,排放规律与出水要求等进行调整,还可根据实际情况省去某个阶段(如闲置阶段),或者把反应阶段与进水阶段合并,即进水一开始即进行曝气,可一直持续到反应结束,在反应阶段可以始终曝气,也可曝气与搅拌交替运行,控制十分灵活、方便。这些都通过PLC程序设定来实现。4、工艺流程图7污水处理主要工艺简解& &一、预处理1、格栅由于综合污水中常含有大量的漂浮物,为保证污水提升泵的正常运行,不让其堵塞,并减轻操作工的工作强度,污水在进入后续处理工艺中先设置1台格栅,用以拦截污水中的大块漂浮物,有效减轻处理负荷,为系统的长期正常运行提供保证。栅渣需定期清理,可随垃圾处理。2、集水调节池由于污水各时的水质、水量均不一样,一般高峰流量为平均处理量的2-5倍,因此为使污水处理系统连续稳定地运行,并且均匀水质,所以设计1座污水集水调节池。该集水调节池的设计有效容积为平均处理量的1-2倍即可,内置潜污提升泵及超水位警戒排放口,以保证最大流量的污水提升至污水处理系统,污水调节池内设置液位控制器1套。二、生物处理CASS法是SBR法的一种优化变型,所以亦是一种“充水和排水”活性污泥法,污水按一定周期和阶段得到处理,每一循环有下列各个阶段组成:(1)充水/曝气(2)无进水/沉淀(3)撇水(4)闲置上述各个阶段组成一个循环,并不断重复,循环开始时,由于充水,池子中水位由某一最低水位开始上升,在经过一定时间的曝气和混和后,停止曝气,以使活性污泥进行絮凝并在一个静止的环境中沉淀,在完成沉淀阶段后,由一个移动式撇水堰排出已处理的上清液,使水位下降至设定水位,然后再重复上述过程。为保持池子中有一个合适的污泥浓度,需要根据产生的污泥量排出剩余污泥;排出剩余污泥一般在沉淀阶段结束后进行,排出污泥浓度可达10mg/l,因此与其它活性污泥法相比CASS系统排出的剩余污泥量最少。CASS反应池由三个区域组成,即生物选择区,预反应区和主反应区;在生物选择区中,污水中溶解性有机物质能通过酶反应机理而迅速去除,回流污泥中的硝酸盐可在此选择区中得以反硝化,选择区的设置最基本的功能是防止污泥膨胀;预反应区微量曝气,基本处于缺氧状态,有机物在此反应区内得到初步降解,同时也可去除部分硝态氮;主反应区为好氧曝气区,主要进行硝化和降解有机物,同时也存在反硝化过程。反应区末端设置污泥回流系统及剩余污泥排出系统,反应区上端设置安装撇水系统及液位传感系统,池底安装适应间隙曝气的水下射流式曝气器,该曝气器是通过潜水泵产生的水流经过喷嘴形成高速水流,在喷嘴周围形成负压吸入空气,经混合室和水流混合,在喇叭形的扩散管里产生水气混合流,高速喷射而出,夹带许多气泡的水流在较大面积和深度的水域里涡旋搅拌,完成曝气。CASS整个运作系统由于中央控制系统进行全自动控制。三、污泥处理系统为保持CASS池系统中适量的污泥浓度,在每个运行循环中,在撇水阶段之后均需排出剩余污泥;剩余污泥由设置在反应池末端的剩余污泥排出泵抽吸至污泥浓缩池进行污泥浓缩,污泥排出泵型号为AS10-2CB,池内设置一台污泥排出泵,浓缩后的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抽吸外运处理,上清液回流至处理系统进行再处理。8中央自动控制系统说明& &CASS法系统处理主要靠中央自动控制系统来完成,本系统备有自动与手动两种操作状态,在调试检修时段可用手动来控制,正常运行时可转换至自动系统来操作控制。该系统综合污水处理全过程进行程序控制,主要由以下几部分;1、污水进水时间、水量、水位控制;2、进水水量控制及两池交换运行控制系统;3、出水撇水系统控制及撇水速度、时间控制;4、潜水曝气机运行轮换控制;5、污泥回流量控制;9主要处理单元技术说明& &一、一组处理单元技术说明1、格栅井生活污水进入集水调节池前,首先通过格栅井,通过人工格栅拦截去除进水中较大的悬浮及漂浮物,防止水泵与后续管路系统被堵塞,栅渣定期清理,做为生活垃圾一起处理。2、集水调节池由于来自各时的废水水质不均匀,且废水排放时变化系数较大,故需设一座集水调节池,用于收集污水、调节水量、均衡水质,使废水能比较均匀地进入后续处理单元,以提高整个系统的抗冲击性能并减少后续处理单元的设计规模。3、CASS反应池CASS池是一种间歇运行的废水处理工艺,CASS兼均化、初沉、生物降解等功能与一池,采用污泥回流系统。运行时,废水分批进入池中,在活性污泥的作用下,得到降解净化,沉降后,净化水排出池外。对于单一CASS来说,不存在空间上控制的障碍,只要在时间上进行有效地控制与变换,即能达到多种功能的要求,非常灵活。本工程设计每池每天运行2个周期,每个周期为6h,其中进水1h,反应3h,沉淀1h,排水0.5h,闲置0.5h。4、污泥浓缩池用于接纳CASS反应池的间歇排泥,污泥在此进行沉淀、浓缩,降低污泥含水率,以减少污泥体积。5、清水消毒排放池用于接纳CASS池的间歇排水,同时兼作消毒、排放监测。10土建建筑结构设计& &遵循的主要设计规范、设计依据:(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3)《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10-89)(4)《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93)一、结构设计因缺乏小区具体地质资料,只能根据一般地质情况,对地基处理做综合的评述。表层耕土及杂填土均不宜做结构基础持力层。当原土地承载力大于或等于120Kpa且无软弱下卧层时,采用天然地基。当实际情况与上述情况不符时,要根据实际地质情况,采用相应的措施来处理。当软弱土较深或为下卧层时,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碎石振冲桩、灌柱桩或其他方法进行处理。当厂址内有液化土层时,上部结构及地基要做相应处理。埋深大的构筑物,要根据地下水的埋藏深度进行抗浮设计。如不能满足抗浮稳定性的要求,须采取抗浮措施,一般情况下采用配重抗浮。二、结构形式及技术要求1、建筑物:一般情况下,采用砖混结构。基础采用柱下独立基础和墙下条形基础。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可采用框架或排架结构。2、构筑物:本工程属小型规模的污水处理站,其主要构筑物均为设备基础。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材料要求:混凝土C20或C25,垫层C10。抗冻标号:D50,抗渗标号:S6。11节能设计& &设计中从以下几方面节能:1、污水处理站消耗的能源主要是电能,其中又以提升泵及曝气设备为重中之重。提升泵的电耗一般占污水站电耗的10~20%,曝气系统电耗占污水站电耗的40~50%,二者都是污水站节能的关键。对于提升泵,设计时尽量使处理构筑物布置紧凑,连接管路短而直,以减少水头损失,从而减少水泵的扬程。同时对提升泵实行合理控制,使水泵在高效率段运转。2、在电器设计中,站区内配电线路全部采用低阻抗的铜导体以降低线路损耗,提高传输能力。3、采用自动无功补偿装置,以减少无功损耗,提高功率因数。4、污水站在全小区水力高程计算中,力求精确,在保证良好运行条件的基础上,减少水泵工作扬程,以节省常年运行电耗。12运行费用分析& &根据CASS法的运行特点,其运行费用主要有三部分组成,即人员管理费用、设备运行电费、药剂费用。(系统运行以365天/年计)一、1组运行费用1、人员管理费用本系统共需2名工作人员,人员工资以6000元/年计,折合每m3污水处理人员工资费用为:(6000×2)/(25×24×365)≈0.05元2、设备运行电耗费用:设备正常满负荷运行电耗为10.45KW/H,每KWH以0.5元计,则每m3污水处理电耗费用为:10.45×0.5/25=0.21元3、每吨污水总运行费用为:0.05 0.21=0.26元13服务承诺& &●设计阶段为保证优质、高效地完成本工程设计,特组建专项设计组,充分发挥技术和质量优势,严格把关,精心设计。●质量控制严格按照ISO质量体系标准的要求,制定和实施质量计划。●投资控制精心设计合理编制工程概算,以达到工程造价的设计控制。严格执行设计变更审批制度,控制工程实施过程中和设计变更,达到工程造价设计控制的目的。进度控制:把好各阶段的设计进度,以保证工程和顺利实施。●施工阶段负责整个工程的安装,严格抓好施工质量。积极配合建设方进行设备及土建工程的验收。精心编制施工图预算,做好投资控制。严格按照设备清单采购和生产,严把采购质量关。●试运行阶段提供本工程完善的工程操作维护手册,包括工程和介绍、工艺的运行过程,设备和操作维护、日常管理及运行记录等全套资料。在试运行开始之前,配合建设方对本工程日后管理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在建设单位的积极配合下,按时完成本工程的单机试运行工作。●调试验收阶段积极组织设备调试,详细填写运行记录。及时总结调试经验,优化运行参数。根据水质条件,合理调整电气设备运行时间,节约运行成本。配合建设单位进行环保验收。●售后服务工程保修期为一年,即调试合格后一年内,免费上门维修,协助优化工程运行。在接到用户保修后24小时内售后服务人员赶到现场,及时解决设备在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一年后,定期对工程进行回访,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实行终身维修,保修期后只收取成本费。提供各类环保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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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污水排放标准
发布时间: 17:35:30&&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控制水污染、保护水体水质、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省实际情况,特制定广东省污水排放标准。
本标准代替DB《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DB废止。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本标准分年限规定74种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同时规定执行标准中的各种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境内除船舶、船舶工业、海洋石油开发工业、航天推进剂使用、兵器工业、污水海洋处置工程等行业外的现有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3097海水水质标准GB8703辐射防护规定GB12997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GB12999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GHZB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74个项目83种监测分析方法见表6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污水wastewater在生产、经营与生活活动中排放的水的总称。3.2排水量drainagevolume在生产过程中直接用于工艺生产的水的排放量。注,排水量不包括间接冷却水、厂区锅炉及电站排水。3.3一切排污单位alldischargeunits本标准适用范围所包括的一切排污单位。3.4其他排污单位otherdischargeunits在某一控制项目中,除所列行业外的一切排污单位。
4.1控制区划分和标准分级4.1.1控制区划分根据GHZB1和GB3097,将全省水域、海域划分为下列三类控制区,DB44/26―20012a)特殊控制区,指根据GHZB1划分为I、II类的水域和III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游泳区及GB3097划分为一类的海域;b)一类控制区,指根据GHZB1划分为III类的水域,划定的保护区、游泳区除外,以及GB3097划分为二类的海域;c)二类控制区,指根据GHZB1划分为IV、V类的水域和GB3097划分为三类、四类的海域。4.1.2标准分级4.1.2.1特殊控制区内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排污口执行一级标准且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4.1.2.2排入一类控制区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4.1.2.3排入二类控制区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4.1.2.4各控制区执行相应级别标准,受纳水体不符合功能水质要求时,应对排污口实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以满足功能水质标准。4.1.2.5排入建成运行的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4.1.2.6排入未设置或未运行的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应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海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4.1.2.1、4.1.2.2、4.1.2.3和4.1.2.4的规定。4.2污染物分类和标准值4.2.1污染物分类4.2.1.1第一类污染物,指能在水环境或动植物体内蓄积,对人体健康产生长远不良影响的有害物质。4.2.1.2第二类污染物,指其长远影响小于第一类污染物的有害物质。4.2.2标准值4.2.2.1建设项目根据其建设时间,其水污染物排放和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分别执行下列规定;a)日前建设的项目,水污染物的排放和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执行第一时段标准值,即同时执行表1、表2、表3规定的限值。b)日起建设的项目,水污染物的排放和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执行第二时段标准值,即同时执行表1、表4、表5规定的限值。4.2.2.2建设项目的建设时间,以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的批准日期为准划分。4.3其他规定4.3.1同一排放口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的污水、且每种污水的排放限值又不同时,其混合污水的排放限值按附录A计算。4.3.2工业污水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负荷按附录B计算。4.3.3污染物最高允许年排放总量按附录C计算。4.3.4对于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污水,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GB8703的要求。
5.1采样点5.1.1含第一类污染物的污水,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5.1.2含第二类污染物的污水,在排污单位排放口采样。5.1.3在排放口应设置排放口标志、污水水量计量装置和污水比例采样装置。5.2采样频率5.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频率按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进行。5.2.2工业污水常规性监测按生产周期确定监测频率。生产周期在8小时以内的,每2小时采样一次,生产周期大于8小时的,每4小时采样一次。其他污水采样,24小时不少于两次。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日均值计算。5.2.3环保部门监督管理、排污收费监测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机采样,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一次浓度计。5.3样品采集和保存5.3.1污水样品采集应符合GB12997的规定。5.3.2样品保存应符合GB12999的规定。5.4排水量以最高允许排水量或最低允许水重复利用率来控制,均以月均值计。5.5统计企业的原材料使用量、产品产量等,以法定月报表或年报表为准。5.6分析方法各项目分析方法见表6,分析方法应采用国家方法标准,若无国家方法标准可暂采用表6脚注所列方法,待国家方法标准颁布后,执行国家标准。
6.1《广东省污水排放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实施。6.2标准规定的各类控制区,当执行相应级别的标准不能保证功能水域水环境质量标准时,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可以针对某项污染物提出制定严于本标准的排放限值或补充本标准未列的污染物项目和排放限值,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6.3《广东省污水排放标准》颁布后,新颁布或新修订的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若严于本标准,则按其适用范围执行相应的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不再执行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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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污水排放量标准设计专题简介
本专题为土木在线生活污水排放量标准专题,全部内容来自与土木在线论坛精心选择与相关的资料分享,土木在线为国内专业的土木工程垂直站点,聚集了1700万土木工程师在线交流,土木在线伴你成长,更多相关资料请访问!
生活污水排放量标准
10万平米1500户的生活区一天排多少污水阿,怎么计算的,谢谢各位大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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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到底执行那一个? GB
还是GB《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比如我现在有一个旅游区的生活污水要处理,直接排入山下的河流中,则需要执行那一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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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单位、工厂都会产生大量污水,但是要知道不同行业、不同污水类型、不同排放渠道和水域,排放标准都会有所不同,而网络上常常看到的综合污水排放标准多数是某些行业工业工厂上的综合污水排放标准。 所以,各位不要再被纷杂烦乱的信息所迷乱了,尤其是每天排放量最大的生活污水排放标准,下面由小编给各位看官讲解下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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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个很基本的问题,生活污水的排放标准是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还是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确实没搞明白,望各位大虾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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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污水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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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简介:有关各类污水排放指标及工艺计算,各项指标 投稿网友:liu 上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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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排放标准-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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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排放标准-96贡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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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污水排放标准
发布时间: 15:32:30&&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了控制上海市地面水和地下水污染,保护水体水质,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结合上海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污染物类别、污染监测及实施监督。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范围内所有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2 引用标准
&&&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3552-83 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GB8703-88 辐射防护规定
GB12997-91 采样方案设计
GB12998-91 采样技术指导
GB12999-91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3.1 污水:指所有排污单位排放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总称。
3.2 排水量:指在生产过程中直接用于工艺生产的水的排放量,不包括间接冷却水、厂区锅炉及电站排水;以及生活污水排放量。
4 污染物在别内容
4.1 污染物分类
根据污染物的危害特性,按照国家标准将污染物分成二类,第一类17项,第二类63项。
4.2 污染物排放去向分类
4.2.1 特殊保护水域
特殊保护水域指:经国家、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水域;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水域;由本市各区、县人民政府规定的郊县居民集中生活饮用水取水口的卫生防护带。
4.2.2 保护水域
保护水域指:黄浦江上游准水源保护区;本市各区、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居民集中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淡水养殖水域。
4.2.3 一般水域
一般水域指:除以上特殊保护水域和保护水域以外的其他内河水域。
4.2.4 长江口、杭州湾
4.2.5 污水总管
4.2.6 污水处理厂
4.3 标准分级
4.3.1 标准分级原则
第一类污染物实施统一的排放浓度标准。
第二类污染物按污水排放去向实施三个级别的排放浓度标准,不同时段的排污单位实施不同的排放标准。
特殊保护水域和黄浦江上游准水源保护区实施特殊要求。
4.3.2 分级
4.3.2.1 特殊保护水域内不准新建排污口。原有排污口执行《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污水排放浓度,即表1中的标准A,并实行浓度控制和排污总量控制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4.3.2.2 黄浦江上游准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执行表1中的标准B(30项),30项以外污染物执行表2、表3及表4中的一级标准。
4.3.2.3 排入除黄浦江上游准水源保护区以外的保护水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4.3.2.4 排入一般水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4.3.2.5 接入南区、西区污水干管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4.3.2.6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4.3.2.7 接入苏州河合流污水截流管,以及向长江口与杭州湾深水扩散排放的截流污水,如截流总管末端设置二级处理设施,执行三级标准;未设置处理设施,则执行二级标准。
4.3.2.8 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下水道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执行4.3.2.1、4.3.2.2、4.3.2.3与4.3.2.4的规定。
4.4 标准值
4.4.1 本标准将污染物按其性质及控制方式分为二类。4.4.1.1 第一类污染物,应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出口取样,达到本标准要求。
4.4.1.2 第二类污染物,在排放单位排放口采样,达到本标准要求。
4.4.2 本标准规定了第一类污染物、第二类污染物(按不同年限)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值分别规定为:
4.4.2.1 在日以前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单位,结合总量控制要求,水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必须符合表2和表3的规定。
4.4.2.2 在日起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单位,结合总量控制要求,水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必须符合表2和表4的规定。
4.4.2.3 建设(包括改、扩建)单位的建设时间,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日期为准划分。
4.5 其他规定
4.5.1 对于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污水,除执行本标准外,还须符合GB8708-88的规定。
4.5.2 严禁船舶向特殊保护水域排放污水。向其他水域排放污水须执行国家GB3552-83标准。
5 污染监测
5.1 采样点
采样点应按本标准4.4.1.1及4.4.1.2的规定设置,并设置排放标志。在排放口应设置污水水量计量装置。
5.2 采样频率
5.2.1 污水样品采集应符合GB1和GB12999的规定。
5.2.2 工厂对工业废水的自身监测,按生产周期确定监测频率。生产周期在8小时以内的,每2小时采样一次;生产周期大于8小时的,每4小时采样一次。其他污水采样:24小时不少于2次。环保部门的监督监测,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执行。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以日均值计算。
5.3 测定方法
本标准采用的测定方法见表5。
6 标准实施监督
6.1 本标准由市和区、县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6.2 郊县地区执行本标准时,若某些污染物控制项目不能满足本地区饮用水源的水质要求时,区、县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应根据受纳水体的允许纳污量,规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报市环境保护局批准并实施。
表1 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域污水排放标准 (mg/l)
淀山湖元荡湖沿湖纵深2公里至5公里以及其他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 A
黄浦江上游准水源保护区 B
生化需氧量(BOD 5 )
化学需氧量(CODcr)
氟化物(以F计)
总磷(以P计)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LAS)
注:含有一类污染物朱志水,不分行业、排放方式、受纳水体功能类别,应在车间或处理设施排出口取样测定。
表 2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l)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总汞(按Hg计)
烷基汞(按Hg计)
总镉(按Cd计)
总铬(按Cr计)
六价铬(按Cr +6 计)
总砷(按As计)
总铅(按Pb计)
总镍(按Ni计)
总铍(按Be计)
总银(按Ag计)
总α放射性
总β放射性
总钒(按Va计)
总硒(按Se计)
总钴(按Co计)
总锡(按Sn计)
表3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前建设) (mg/L)
色度(稀释倍数)
悬浮物(SS)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 5 )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化学需氧量(CODCr)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总氰化物(按CN-计)
硫化物(按S计)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氟化物(按F计)
磷酸盐(排入蓄水性河流和封闭性水域的控制指标)
硝基苯类(按硝基苯计)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总铜(按Cu计)
总锌(按Zn计)
总锰(按Mn计)
彩色显影剂
显影剂及氧化物总量
元素磷(按P 4 计,黄磷工业)
有机磷农药(按P计)
续表(1) 表3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前建设) (mg/L)
可溶性钡(按Ba计)
大肠菌群数
医院 1) 、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
总余氯(采用氯化消毒的医院污水)
医生 1) 、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
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
  &0.5 2) &0.5 2)
  &3(接触时间 ≥1h) &6.5(接触时间 ≥1h)
  &2(接触时间 ≥1h) &5(接触时间≥1.5h)
1) 指20个床位以上的医院。
2) 加氯消毒后须进行脱氯处理,达到本标准。
表4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后建设) (mg/L)
色度(稀释倍数)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五日生化需量(BOD 5 )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化学需氧量(CODcr)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总氰化物(按CN-计)
硫化物(按S计)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氟化物(按F计)
磷酸盐(排入蓄水性河流和封闭性水域的控制指标)
硝基苯类(按硝基苯计)2.0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总铜(按Cu计)
总锌(按Zn计)
总锰(按Mn计)
彩色显影剂
显影剂及氧化物总量
元素磷(按P4计,黄磷工业)
有机磷农药(按P计)
甲基对硫磷
五氯酚及五氯酚钠(按五氯酚计)
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按Cl计)
续表(1) 表4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后建设) (mg/L)
对硝基氯苯
2,4-二硝基氯苯
2,4-二氯酚
2,46-三氯酚
邻苯二甲酸二丁脂
邻苯二甲酸二辛脂
可溶性钡(按Ba计)
大肠菌群数
医院 1) 、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
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
500个/L 100个/L
1000个/L 500个/L
5000个/L 1000个/L
总余氯(采用氯化消毒的医院污水)
医院 1) 、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
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
&0.5 2) &0.5 2)
&3(接触时间 ≥1h) &6.5(接触时间≥1.5h)
&2(接触时间≥1h) &5(接触时间≥1.5h)
总有机碳(TOC)
注:1) 指20个床位以上的医院。
2) 加氯消毒后须进行脱氯处理,达到本标准。
表5 测定方法  
冷原子吸收光度法
气相色谱法
GB/T 14204-93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7475-87
高锰酸钾氧化-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 7467-87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 7485-87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7485-87
(1)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11912-89
(2)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 19910-89
苯并(a)芘
(1)纸层析-荧光分光光度法
GB5750-85
(2)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分光光度法
GB11895-89
活性炭吸附-铬天菁S光度法1)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11907-89
玻璃电极法
稀释倍数法
GB 11903-89
GB11901-89
生化需氧量(BOD 5 )
稀释与接种法
重铬酸钾紫外分光光度法
待国家颁布
化学需氧量(CODcr)
重铬酸钾法
GB 11914-89
红外光度法
红外光度法
蒸馏后用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硝酸银滴定法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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