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磷农药危害有哪些毒性及危害

各品种的毒性可不同,多数属剧毒和高毒类,少数为低毒类.某些品种混合使用时有增毒作用,如马拉硫磷与敌百虫,敌百虫与谷硫磷等混合剂.某些品种可经转化而增毒, 如1605氧化后毒性增加, 敌百虫在碱性溶液中转化为敌敌畏而毒性更大.有机磷农药 (有机磷酸酯类农药) 在体内与胆碱酯酶形成磷酰化胆碱酯酶, 胆碱酯酶活性受抑制, 使酶不能起分解乙酰胆碱的作用, 致组织中乙酰胆碱过量蓄积, 使胆碱能神经过度兴奋, 引起毒蕈碱样,烟碱样和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磷酰化胆碱酶酯酶一般约经48小时即"老化",不易复能.某些酯烃基及芳烃基磷酸酯类化合物尚有迟发性神经毒作用,是由于有机磷农药抑制体内神经病靶酯酶(神经毒性酯酶),并使之"老化", 而引起迟发性神经病.此毒作用与胆碱酯酶活性无关.
潜伏期:按农药品种及浓度,吸收途径及机体状况而异.一般经皮肤吸收多在2~6小时发病,呼吸道吸入或口服后多在10分钟至2小时发病.发病症状: 各种途径吸收致中毒的表现基本相似,但首发症状可有所不同.如经皮肤吸收为主时常先出现多汗,流涎,烦躁不安等;经口中毒时常先出现恶心,呕吐,腹痛等症状...
各品种的毒性可不同,多数属剧毒和高毒类,少数为低毒类.某些品种混合使用时有增毒作用,如马拉硫磷与敌百虫,敌百虫与谷硫磷等混合剂.某些品种可经转化而增毒, 如1605氧化后毒性增加, 敌百虫在碱性溶液中转化为敌敌畏而毒性更大.有机磷农药 (有机磷酸酯类农药) 在体内与胆碱酯酶形成磷酰化胆碱酯酶, 胆碱酯酶活性受抑制, 使酶不能起分解乙酰胆碱的作用, 致组织中乙酰胆碱过量蓄积, 使胆碱能神经过度兴奋, 引起毒蕈碱样,烟碱样和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磷酰化胆碱酶酯酶一般约经48小时即"老化",不易复能.某些酯烃基及芳烃基磷酸酯类化合物尚有迟发性神经毒作用,是由于有机磷农药抑制体内神经病靶酯酶(神经毒性酯酶),并使之"老化", 而引起迟发性神经病.此毒作用与胆碱酯酶活性无关.
潜伏期:按农药品种及浓度,吸收途径及机体状况而异.一般经皮肤吸收多在2~6小时发病,呼吸道吸入或口服后多在10分钟至2小时发病.发病症状: 各种途径吸收致中毒的表现基本相似,但首发症状可有所不同.如经皮肤吸收为主时常先出现多汗,流涎,烦躁不安等;经口中毒时常先出现恶心,呕吐,腹痛等症状;呼吸道吸入引起中毒时可出现视物模糊及呼吸困难等症状. 根据毒作用部位而引起的症状:1. 毒蕈碱样症状: 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流涎,多汗,视物模糊,瞳孔缩小,呼吸道分泌物增加,支气管痉挛,呼吸困难,肺水肿.2. 烟碱样症状: 肌束颤动,肌力减退,肌痉挛,呼吸肌麻痹. 3. 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头痛,头晕,倦怠,乏力,失眠或嗜睡,烦躁,意识模糊,语言不清,谵妄,抽搐,昏迷,呼吸中枢抑制致呼吸停止.4. 植物神经系统症状: 血压升高,心率加快, 病情进展时出现心率减慢,心律失常.中毒分级a. 轻度中毒: 有头晕,头痛,恶心,呕吐,多汗,胸闷,视物模糊,无力等症状,瞳孔可能缩小.全血胆碱酯酶活性一般为50%~70% .b. 中度中毒: 上述症状加重,尚有肌束颤动,瞳孔缩小,轻度呼吸困难,流涎, 腹痛, 腹泻, 步态蹒跚, 意识清或模糊.全血胆碱酯酶活性一般在30%~50% .d. 重度中毒: 除上述症状外,尚有肺水肿,昏迷,呼吸麻痹或脑水肿.全血胆碱酯酶活性一般在30%以下.迟发性猝死: 在乐果,敌百虫等严重中毒恢复期,可发生突然死亡. 常发生于中毒后3~15日.多见于口服中毒者.中间型综合征: 倍硫磷,乐果,久效磷,敌敌畏,甲胺磷等中毒后2~4天,出现以肢体近端肌肉,屈颈肌,脑神经相关信息支支配的肌肉和呼吸肌无力为主的临床表现,包括抬头,肩外展,屈髋和睁眼困难,眼球活动受限,复视,面部表情肌运动受限,声音嘶哑,吞咽和咀嚼困难,可因呼吸肌麻痹而死亡.迟发性周围神经病: 甲胺磷,丙胺磷,丙氟磷, 对硫磷, 马拉硫磷,伊皮恩,乐果,敌敌畏,敌百虫,丙胺氟磷等中毒病情恢复后 4~45 天出现四肢感觉-运动型多发性神经病.与胆碱酯酶活性无关.农药溅入眼内可引起瞳孔缩小,不一定有全身中毒.
其他答案(共2个回答)
有机磷农药(有机磷酸酯类农药)在体内与胆碱酯酶形成磷酰化胆碱酯酶,胆碱酯酶活性受抑制,使酶不能起分解乙酰胆碱的作用,致组织中乙酰胆碱过量蓄积,使胆碱能神经过度兴奋,引起毒蕈碱样、烟碱样和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磷酰化胆碱酶酯酶一般约经48小时即"老化",不易复能。
某些酯烃基及芳烃基磷酸酯类化合物尚有迟发性神经毒作用,是由于有机磷农药抑制体内神经病靶酯酶(神经毒性酯酶),并使之"老化",而引起迟发性神经病。此毒作用与胆碱酯酶活性无关。
缓释微胶囊剂型的有机磷农药,作用时间可较长。
潜伏期: 按农药品种及浓度,吸收途径及机体状况而异。一般经皮肤吸收多在2~6小时发病,呼吸道吸入或口服后多在10分钟至2小时发病。
发病症状: 各种途径吸收致中毒的表现基本相似,但首发症状可有所不同。如经皮肤吸收为主时常先出现多汗、流涎、烦躁不安等;经口中毒时常先出现恶心、呕吐、腹痛等症状;呼吸道吸入引起中毒时视物模糊及呼吸困难等症状可较快发生。
根据毒作用部位而引起的症状:
a. 毒蕈碱样症状: 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流涎、多汗、视物模糊、瞳孔缩小、呼吸道分泌物增加、支气管痉挛、呼吸困难、肺水肿。
b. 烟碱样症状: 肌束颤动、肌力减退、肌痉挛、呼吸肌麻痹。
c. 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头痛、头晕、倦怠、乏力、失眠或嗜睡、烦躁、意识模糊、语言不清、谵妄、抽搐、昏迷,呼吸中枢抑制致呼吸停止。
d. 植物神经系统症状: 血压升高、心率加快,病情进展时出现心率减慢、心律失常。
a. 轻度中毒: 有头晕、头痛、恶心、呕吐、多汗、胸闷、视物模糊、无力等症状,瞳孔可能缩小。全血胆碱酯酶活性一般为50%~70% 。
b. 中度中毒: 上述症状加重,尚有肌束颤动、瞳孔缩小、轻度呼吸困难、流涎、腹痛、腹泻、步态蹒跚、意识清或模糊。全血胆碱酯酶活性一般在30%~50% 。
d. 重度中毒: 除上述症状外,尚有肺水肿、昏迷、呼吸麻痹或脑水肿。全血胆碱酯酶活性一般在30%以下。
迟发性猝死: 在乐果、敌百虫等严重中毒恢复期,可发生突然死亡。常发生于中毒后3~15日。多见于口服中毒者。
中间型综合征: 倍硫磷、乐果、久效磷、敌敌畏、甲胺磷等中毒后2~4天,出现以肢体近端肌肉、屈颈肌、脑神经相关信息支支配的肌肉和呼吸肌无力为主的临床表现,包括抬头、肩外展、屈髋和睁眼困难,眼球活动受限,复视,面部表情肌运动受限,声音嘶哑,吞咽和咀嚼困难,可因呼吸肌麻痹而死亡。
迟发性周围神经病:甲胺磷、丙胺磷、丙氟磷、对硫磷、马拉硫磷、伊皮恩、乐果、敌敌畏、敌百虫、丙胺氟磷等中毒病情恢复后4~45天出现四肢感觉-运动型多发性神经病。与胆碱酯酶活性无关。
农药溅入眼内可引起瞳孔缩小,不一定有全身中毒。
过量接触者立即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皮肤污染时立即用大量清水或肥皂水冲洗。眼污染时用清水冲洗。口服者洗胃后留置胃管,以便农药反流时可再次清洗,如口服乐果后宜留置胃管2~3天,定时清洗。无法用胃管洗胃时可作胃造瘘置管洗胃。
有轻度毒蕈碱样、烟碱样或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全血胆碱酯酶活性正常者;无明显症状,全血胆碱酯酶活性70%以下者;或接触量大者,均应观察24~72小时,及时处理。
特效解毒剂
a. 阿托品: 能清除或减轻毒蕈碱样和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改善呼吸中枢抑制。
用药原则: 早期、适量、反复给药,快速达到"阿托品化"(瞳孔扩大、颜面潮红、皮肤无汗、口干、心率加速)。
用法: 轻度中毒,每次1~2mg,皮下或肌注,每4~6小时1次,达"阿托品化"后改为口服0.3~0.6mg,每日2~3次。中度中毒,首次2~5mg,静注。重度中毒首次10~20mg,静注,如毒蕈碱样症状未好转或未达"阿托品化",则5~10分钟后重复半量或全量;也可用静滴维持药量,随时调整剂量,达"阿托品化",直至毒蕈碱样症状明显好转,改用维持量。如症状、体征基本消退,可减量观察12小时,如病情无反复,可停药。
轻度中毒可单独应用阿托品,中度及重度中毒时合并应用阿托品及胆碱酯酶复能剂。合并用药有协同作用,剂量应适当减少。
少量农药溅入眼内引起瞳孔缩小,无全身中毒症状者,不必同阿托品作全身治疗,应用0.5%~1%阿托品滴眼即可。
(1)防止全身用药过量引起阿托品中毒(瞳孔扩大、心动过速、尿储留、体温升高、谵妄、抽搐、昏迷、呼吸麻痹等)。如发生阿托品中毒时应立即停药,症状严重者可应用毛果芸香碱或新斯的明等药拮抗阿托品的作用。
(2)较长时间大剂量应用阿托品可引起阿托品依赖现象,表现为阿托品减量或停用时出现面色苍白、头晕、出汗、腹痛、呕吐等类似有机磷中毒"反跳"现象。一旦发生此现象,应逐渐减量至停药。
阿托品1ml含0.5mg的剂型为低渗溶液,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引起血管内溶血,需加以注意。654(山茛菪碱)和703(樟柳碱)的药理作用与阿托品相似,对有机磷中毒有一定疗效。
b. 胆碱酯酶复能剂: 常用肟类复能剂为解磷定和氯磷定,复能剂对不同品种中毒的疗效不尽相同,如对、苏化203、3911等中毒疗效显蓍;对敌百虫、敌敌畏中毒疗效稍差;对乐果、4049中毒疗效不明显;对二嗪农、谷硫磷等中毒有不良作用,但对其他有机磷酸酯杂质可能有一定疗效。对复能剂疗效不理想的农药中毒,治疗以阿托品为主。但目前对复能剂治疗各品种的疗效不同的观点有异议。
复能剂应及早应用,中毒后48小时磷酰化胆碱酯酶即"老化",不易重新活化。用法: 轻度中毒可不用复能剂,或轻中度中毒,用氯磷定0.25~0.5g,肌注,或解磷定0.5g静注,必要时2小时后重复一次。重度中毒给氯磷定0.75~1g或解磷定1~1.5g溶于10%葡萄糖液缓慢静注,半小时后如病情无明显好转,可重复一次,后改为静滴,速度一般每小时不超过0.5g。烟碱样症状好转后逐步停药。一般应用1~2日。
用药过多过快可引起呼吸抑制,应立即停药,施行人工呼吸或气管插管加压给氧。一般短时间即可恢复自发呼吸。
c. 含抗胆碱剂和复能剂的复方注射液
解磷注射液: 起作用快,作用时间较长。因有多种配方,其用法不同。由苯那辛(抗胆碱药)和氯磷定等组成的复合剂肌注,轻度中毒1/2~1支;中度中毒1~2支,加用氯磷定0.5g;重度中毒2~3支,加用氯磷定0.75~1.0g。用药后1小时可重复半量。中毒症状基本消退,全血胆碱酯酶活性60%以上,停药观察。HI-6复方: 含HI-6(酰胺磷定,为胆碱酯酶复能剂)、阿托品、胃复康、安定等,每支2ml。轻度中毒1/2~1支,中度中毒2~3支,重度中毒3~5支,均肌注。口服中毒者适当加量,必要时补充阿托品。
对症、支持治疗。
预防"反跳"现象及迟发性猝死: 口服者及早彻底洗胃;适量应用阿托品,勿过早停药;恢复期避免过早活动;症状消退后继续观察2~3日,防止出现病情反复。严重中毒恢复期作心电图监护,及时治疗心律失常,以防发生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导致死亡。
吗啡类药物忌用。
各品种的毒性可不同,多数属剧毒和高毒类,少数为低毒类。某些品种混合使用时有增毒作用,如马拉硫磷与敌百虫、敌百虫与谷硫磷等混合剂。某些品种可经转化而增毒,如1605氧化后毒性增加,敌百虫在碱性溶液中转化为敌敌畏而毒性更大。
参考资料:
工,夹人虫的侵扰,严重妨碍着工程。巴解想出一法,在城边掘条围沟,围沟里灌进沸水。夹人虫过来,就此纷纷跌入沟里烫死。烫死的夹人虫浑身通红,发出一股引人的鲜美香味。巴解好奇地把甲壳掰开来,一闻香味更浓。便大着胆子咬一口,谁知味道鲜透,比什么东西都好吃,于是被人畏的害虫一下成了家喻户晓的美食。大家为了感激敢为天下先的巴解,用解字下面加个虫字,称夹人虫为“蟹”,意思是巴解征服夹人虫,是天下第一食蟹人。
此是传说,并无出处。
目前我们可以找到的,关于“天下第一个吃螃蟹”的最早明确记载,只有东汉郭宪撰的《汉武洞冥记》简称《洞冥记》。其卷三有:“善苑国尝贡一蟹,长九尺,有百足四螯,因名百足蟹。煮其壳胜于黄胶,亦谓之螯胶,胜凤喙之胶也。”《洞冥记》记怪异之事,内容多半无稽,但其字句妍华,且有些材料,亦有一定学术价值,后代文人乐于采摭征引。善苑国是西域诸国之一,据《太平御览》引用的《岭南异物志》云:“尝有行海得州渚,林木甚茂,乃维舟登崖,系于水旁,半炊而林没于水,其缆忽断,乃得去,详视之,大蟹也。”由是可知,中国人第一次吃的螃蟹,可能是海蟹。而百足蟹也许是海蟹的文学形象,至于是不是汉武帝是否是中国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我故妄言之,诸位不妨故妄听之。
对于这个问题有个故事的.说的是绍兴有一年螃蟹成灾人们想了很多办法都没解决,后来有个师爷交给大家个办法,让人们弄个破缸,让后让缸里注如盐水等着螃蟹往里面爬,让盐水把蛰死它,最后螃蟹被全杀死了,当人们没办法处理这些螃蟹时,又是那个师爷首先站出来,当着大家的面 大吃螃蟹然后夸螃蟹味道好,就这样"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就形容勇敢的人,绍兴师爷也由此名声大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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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磷农药的心血管毒性
官方公共微信有机磷农药有哪些,有机磷农药使用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 16:35:53 &&来源:好农资招商网
&&&&  有机磷农药是市面上常见的一类农药产品,其品种繁多,质量也各不相同。本文为大家介绍了有机磷农药的种类,同时也为大家介绍了一些有机磷农药施用的注意事项,供大家参考使用。
  有机磷农药有哪些
  有机磷农药是目前我国生产和使用最多的一类农药,在农药所致的职业危害中占有很大的比例。我国生产的有机磷农药绝大部分为杀虫剂,如对硫磷、内吸磷、马拉 硫磷、乐果、敌百虫、敌敌畏等;也有些品种如稻瘟净、克瘟散等可用作杀菌剂。近年,又先后合成了一些灭鼠剂、杀线虫剂、除草剂、脱叶剂、不育剂、生长调节 剂等。
  最常见的有机磷农药有:敌百虫,敌敌畏,氧化乐果,马拉硫磷,辛硫磷,毒死蜱
  按照有机磷农药毒性划分,常分为三大类:
  1、剧毒类:甲拌磷、内吸磷、对硫磷、保棉丰、氧化乐果;
  2、高毒类:甲基对硫磷、二甲硫吸磷、敌敌畏、亚胺磷;
  3、低毒类:敌百虫、乐果、氯硫磷、乙基稻丰散等。
  有机磷农药大多在碱性溶液中易分解而失去毒力;仅敌百虫易溶于水,与碱性溶液接触后,变成毒力更强的敌敌畏。内吸磷(1059)、对硫磷(1605)、甲拌磷(3911)、马拉硫磷(4049)、乐果等经氧化后,毒力增强。二溴磷遇还原物质如金属、含硫氢化物很快失去溴,形成毒力更大的敌敌畏。
  有机磷农药使用注意事项
  1.加强农药的管理,建立规章制度,宣传农药的知识,要有专人保管,家中存放应妥善安置,教育家人尤其是儿童勿乱动。
  2.禁止用剧毒类农药灭虱蚊、苍蝇,禁止向人体或衣物上喷洒。使用农药人员应穿长筒靴、长袖衣、戴帽子和口罩,用毕换去衣服,彻底清洗皮肤。
  3.哺乳期妇女最好不接触农药。
  4.禁用农药的包装袋放置粮食或衣物。
  5.禁食被农药毒死的牲畜及家禽。
  6.发现可疑病人应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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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磷农药中毒与哪些疾病相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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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生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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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磷农药中毒通常与氨基甲酸酯类杀虫药中毒(包括呋喃丹、西维因、叶蝉散和涕灭威)及常见的除草剂(包括灭草灵、禾大壮和燕麦灵)中毒,灭鼠药中毒,中暑,乙型脑炎和急性胃肠炎相鉴别。
指导意见:
通过对各个疾病的发病机制、发病原因、以及临床表现的不同鉴别,不难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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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心理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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