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寂无为惜知遇之恩,岚收浩宇此生从是什么意思

恨青春,不怨你_起点中文网_小说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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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走过,谁的流年。  谁流浪在谁倾城的年华里?  谁徒留一段段思念的浅痛?  谁惊艳了谁的时光,又是谁温柔了谁的时光?  那些过眼烟云,依旧心底斑斓,那么无可取代生命的旅途,每一个片段,都有特定的时光来悄然记载。  总有遇见无路可逃,总有思念泛滥成灾,总有惆怅堆积了一程一程的山水。  若可,请把我留在那段时光里。让我卑微的生命里,无声珍藏了那曼妙的一瞬。  若是没有你,我又去哪里找寻这安稳的岁月?  那一瞬间,无关风花,无关雪月。终是安暖了尘世的无涯。  孤寂的时光里,指尖朵朵心花怒放。两岸岁月,安睡时光的羽毛上。  不经意,那些年,总是浮上心头。  有些人,有些事,或许只能在记忆里穿越,相逢也只剩下对视。  总有些悸动,芬芳了寂寞。  你,曾遇见谁?曾经又离开过谁?而如今,又重逢了谁?  只有那些想念知道,合拢着心底的明媚。  扑捉曾经的感动,坐在漫长的光阴里,不经意地怀念那些微笑,温暖,真挚。  我对你的感情,是花儿对清风的颔首,是花儿对整个世界的倾世温柔······  青春的心事,每一天都是久别重逢,还在岁月的流连。一段无可取代的美好,纵然是无言的结局,却璨然了整个青春。  所以,我宁愿。恨青春,不怨你。  青春行,年华青涩,与你相约。一朵浪花,碎在了海洋里,一半是甜蜜,一半是悲伤。  在每个人的人生里都有着不同的爱情故事,亦或幸福美满,亦或心酸难忍。  在这里我向你讲述一个又一个的爱情故事,也许能够勾起你心底暗河的涟漪。开心的故事,能够惹你一笑。难受的时候,潸然泪下。  总之,时过境迁总有那么一个人用来怀念,总有那么一个人用来爱恋。  有人告诉我,每一个人结婚的那个人,都不是自己最爱的那个人。大概,我不这样想,但是我身边的人,好多是这样的。  比如,好多人,在一次分手了以后,就像结了一次婚,离了。  没错,这样的感觉,就想着再也不相信爱情了。接下来,一定是行尸走肉,一定是以酒买醉。  有的人深夜醉到彻底叫出来的名字,是那个天天嘴硬说恨他的人的名字。  有的人结了婚,在某一个街口,遇到了某个人的时候还是会悸动,可是只能够说一句“好久不见”。  有的人分了手,背着所有人爱了你好久。  有的人为了让你忘记他,逃往异国他乡。  有的人对你一往情深,你一眼不瞧。  有的人微微对你一笑,你便连滚带爬奋不顾身的追赶。  后来,你会钻进某一个时间,想念一段时间的掌纹。  一点儿没错,看到街角的老店,恍惚觉得你就在那儿,还是当年我爱的样子。  在那里等待我一起吃早饭,一起吃晚餐。可是晃眼仔细一瞧,哪里有人,只不过是我又想你罢了。  爱情,真是种吃了人心的怪物。  时光荏苒,容颜渐渐已然斑驳,些许的欢愉,或许也只能在平淡中慢慢回味。  一个简单的祈愿,有生之年能否重逢旧年的笑颜?  那个曾经的你,繁了我的庭前静坐时光。摇曳的枯灯之下,我每天修剪着今生来世,清远的记忆,每一天都在重播久别的那一年。  你喜欢,我讨好就好,一副拱手送江山的样子。  人生的韶华流年无非就是这样——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  原来为博得心爱女人的嫣然一笑,从千山万水之外的云南,十万里加急运来荔枝。直到亲自将那朱砂红皮珍珠肉的荔枝剥开,送进她的口中。  杨玉环笑的开心,作为日理万机的君王,此时傻得像个孩子:“你爱吃,便让他们明日再送,送的多了,放的久了,是不好吃的。”  徒不知累死了多少马儿,忙死了多少庶民。  你喜欢,我就臣服在你的石榴裙下。虽然你是一国之后,可我也是一国之君。  我甘愿拜倒在你大秦皇后的莞尔一笑里,也甘愿死在你诱杀我的甘泉宫中。躺在你怀里,安然合眼。死在你手里,死得其所,也死而无怨。  谁能料到草原之神托梦给我,告诉我不能与你共存,故舍命,留你周全。不再暴躁不逊,安静的死在你的怀里。  后来啊,别人只记得你是千古秦宣太后,殊不知有一个痴心的义渠王爱过你。  古往今来,爱恨难免多之又多。有的人,即便你人老珠黄,对你还是万爱依旧。有的人,即使你倾国倾城,不爱就是不爱。  感情,就是那么的无端,就是那么的霸道。  在《致青春,原来你还在这里》中,程铮的青梅竹马孟雪,曾对着程铮喜欢的苏韵锦说过这样的一句话:  “感情真是个霸道的东西啊,不问先后,不问缘由。我认识了他十八年,喜欢了他十八年。可这十八年,却比不上你出现的几个月。”  感情,原本就是那样的霸道没道理。一见钟情,是青梅竹马都想不到的。  “苏韵锦,和我跳个舞吧。”当自己爱的人邀请自己一起跳舞的时候,苏韵锦的回答是这样的。  “我······我不会。”不知所措,想要逃走。  “我教你。”霸道的拉走,教会你怎样跳舞。是不是也像一个人对你表白时候:“某某某,和我谈恋爱吧。”  深情脉脉地看着你,而你却慌乱了,不知道心跳去了哪里,回答是“我······我不会。”然后就想跑掉,可他把你逼到了墙角,“我教你。”你不敢抬头,从未那么羞。  当你要结婚了,你从来都是当兄弟的异性朋友对你说:“我不喜欢他,所以,即便是为了你。我也不会想祝福你们,但因为你,我只会为你祝福。你若安好,便是晴天。祝你的未来,更好。因为爱,所以放开。”  是不是,后知后觉,没了幸福的气力。失魂落魄的看着心爱的人,却不明白,这么些年,那个我当兄弟的人,我是不是就从来都没有发现他爱我。  他为什么,现在才告诉我。  怎样抉择呢?  是契婚而逃,还是结婚生子,安然度日?  谁能知晓?  答案众说纷纭,妄言的人都是涉世未深的思爱者吧。  你或许会说,玫瑰就是玫瑰,换个名字依旧芬芳。可是,一旦有了选择,就注定伤害你所没有选择的人。  爱情残忍的地方就在这里。  密封的思念是一堵墙,墙上爬满盛开的紫藤花。在细雨里,怀念一场相遇。细雨里,紫藤花上的蝴蝶打湿了五彩的翅膀,飞也飞不起来。蝴蝶梦醒,难舍对紫藤花蕊的思念。  思绪仿佛沉落在海底里,虽然海域很广阔。但是,都没有浮到海面上来了。一个人无心说的每一句话被另一个人都记得,这样的人,是不是都很幸福呢?不管是说话的那人,还是记得话的那个。  是不是所有的爱情都是,牵手了,不放开了,就能白头到老了。  答案,由《恨青春,不怨你》来揭晓。  爱,当然难尽,穷尽一生去爱,爱死了又生,生了又死。  青春里,我爱你,是对我生命的一个交代。后来啊,我恨青春,却一点儿都不怨你。  我多想把青春酿成一壶酒,醉倒在不会老去的路上。年少的青春,既束缚重重,又自由酣畅,就像它酿成的老酒一般。  春风生出无限的爱恋,把荡红制成一张书签,放入我的书页里。  恰好,那一本书的名字就叫《恨青春,不怨你》。
  许静姗,有一个美好和谐的家庭,这个家庭里有一个善解人意贤淑的妈妈,有一个刚毅木讷又疼爱她的爸爸。  但,在这个家庭里有还一个校花级的姐姐,而她是生长在校花姐姐光环下不起眼的小丫头。在哪里都那么不起眼。  这样的灰色心灵,终于在几年后的一个早晨突然亮了起来。  那天早晨,她那校花姐姐又被追求者接走了。留她一个人在那里眼巴巴的站着,自己从车棚里取了车。  一边下坡一边在心里犯嘀咕:“凭什么都生于同父同母,姐姐就那么受欢迎,自己就那样的平淡无奇!?”  只顾着犯嘀咕了,车都骑得歪歪扭扭,像是在路上画蛇一样。  “嘿!快让开!嘿!”当许静姗听到身后有人叫自己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两个人都摔倒在那刚刚铺的柏油路上,杨晨淡蓝色的牛仔裤摔出了一条破烂的口子。  而在那口子的里面,有一片红中含黑沙的血口子。杨晨忍着疼站了起来去扶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许静姗。  那时候,市场上还没有兴起卖一种东西,那种东西叫做“安全裤”。因此,许静姗在“大”字躺的状态下,她那粉色少女心的三角裤映入杨晨的眼帘。  许静姗也真够倒霉的,在那么大的下坡路上被撞,也就够倒八辈子邪霉了。她竟然还摔成了倒冲式,像极了挂在这下坡路上。  她的头朝着坡底,脚尖朝着坡头。对于平时就坐不起仰卧起坐的她来说,能从这里爬起来才怪呢。  “喂!说你呢!你不长眼睛啊!?还不快扶我起来!”被无缘无故的撞了的许静姗哪里会平静的下来。  杨晨也从粉色的三角裤上收回了眼神,咽了一口口水,心扑通扑通跳的不行,像是用15个吊桶打水,在井里七上八下。  避之又避不去看她的粉色三角裤,扶起了嘴里叽里咕噜骂自己的许静姗。  “你······你没事吧?刚刚~~”一开始注意点集中到了她的粉色三角裤上,忘了看她的伤口。现在看来,两个膝盖比自己的伤口还严重,沙子更黑些。  “刚刚什么刚刚?!刚刚你瞎啊!?我的车都飞下了路了,我腿又摔伤了,我怎么去上学!?”许静姗那火爆的坏脾气,怎么可能轻易地饶了杨晨。  也许这样的暴脾气,让喜欢她的人也望而却步了吧。  “我,我送你去吧。看在我刚刚叫你你没听见我才撞到你的,况且我也有受伤的份上,别骂我了。”杨晨揪着通红的耳朵,认真的看着眼前的女孩子。  “算你识相!泽西一中,还不快走!看什么看!?”  明明眼前的男生比自己要大,许静姗还一副吉娃娃吼叫东北虎的模样。  杨晨天生就是一副好脾气,加之是自己撞到了她,自知理亏,所以便也没有争论。  刚要抱她坐上车的时候,又想起了她的粉色三角裤,便脱下了淡蓝色校服,想系在她的腰间。  看到眼前的男生二话不说脱下衣服,差点儿把许静姗吓哭了,“你脱衣服干什么?!你,你想干什么!?”赶紧用手蒙着眼睛,急的直跺脚。  直到感觉到腰间附上了一件衣服的时候,才睁开了眼睛。一双白皙而纤细的手正将一件淡蓝色的校服系在自己的腰间。  “我不干嘛,我能干嘛,我敢干嘛?怕你走光而已,现在可以了。”  许静姗一时间觉得,眼前的这个男孩子,是不是来解救自己这个丑小鸭的王子。  在许静姗长达12年的成长岁月里,她从未像此时此刻的安静过。这样的坐在一个陌生人的单车后座上,原来姐姐每天早上都是这样的被接走的,  想着想着头也不安分的靠在了杨晨的背上,在那白色的衬衣的衬托下,许静姗的脸也泛出了淡淡的亮光。  系在她腰间的校服也随着她的小腿荡漾着,唱着青涩的快乐。而许静姗闻着杨晨衬衫散发的淡淡洗衣粉的清香,安稳的忘记了膝盖的疼。  到了学校,许静姗被杨晨送到了初一年2班,他将自己的校牌给了许静姗。  “放学以后,凭此校牌到初三年9班来找我,我送你回家,我叫杨晨。你叫什么?”  “你在初三年9班?”许静姗的脑子里想到了初三年9班的班花,也就是泽西一中的校花。她的姐姐,许静蕾。难道他不喜欢姐姐吗?会不知道她有一个不起眼的妹妹。  “是啊,怎么了?”杨晨穿起了校服,准备去赶上晨课。  “你知不知道许静蕾?”许静姗盼着头向着走到走廊尽头的杨晨。  走廊的那头,没有任何的回应,看来是走了。  其实,杨晨在走廊的尽头转角处想了想,没有回答而已。同一个班级怎么会不认识呢?这个傻瓜的问题还真是废话。  是啊,要是杨晨回答了认识,许静姗是不是要说“我是她妹妹”,那样的话,会让许静姗又回到了自卑的井底。  要是说了不认识,回家问了她姐姐,知道自己是可怜她,一样要伤害她。  故而不说话,才是最好的回答。  果然,今天的许静姗大改以前的胆怯,大大方方的回答了老师的提问。得到了久违的夸奖,同学也对她刮目相看。  似乎一切,从今天开始都变得明朗。  中午和杨晨一起回家,一起将摔坏的车送去修理。后来过了几天才知道杨晨是转校生,住在许静姗家旁边的小区。即便是车修好了,两个人膝盖的伤都好了。还是一起去上学。这样的时光让许静姗一天比一天更加的开朗和自信。  有一天晚上,当许静姗刚回到院子里。就听到了一个女人在和她妈妈大吵大闹的,丢了车赶紧跑进家门。那个人不是别人,是——杨晨的妈妈。  他们吵架的缘故,是因为杨晨的学习成绩下降了。杨晨的妈妈怪许静姗打扰了他的学习,以为他们早恋。  其实许静姗早就喜欢上杨晨了,在第一次坐上他的单车后座上的时候就已经喜欢了。  只是,他们还没有在一起就被杨晨的妈妈棒打鸳鸯了。  被杨晨妈妈这样一闹,许静姗都没有再和杨晨见面了。  就这样,对于情窦初开的许静姗来说,自己的暗恋被扼杀在了春天里,没了消息。  直到杨晨从泽西一中毕业,都没有再见过面。  许静姗通过多方打听得知杨晨考到了重点高中,于是许静姗像是打了鸡血一样,努力想要追随杨晨的脚步。  这时候的许静姗再也不是当初那个不起眼的小丫头了,她也是泽西的新一季校花人选。是初二年9班响当当的名人,也是泽西中学响当当的人物。  这样的她,为的只是想迟早有一天能够名正言顺的站在杨晨的身边,再也不会被诬赖说她耽误了他的学习。  就这样,许静姗在期许的学习里变得优秀和漂亮。一年后,她也如愿以偿的进了杨晨的学校。她以为可以和杨晨在一起了,可是现实就是那么狠毒,事与愿违。  在她跟着杨晨一路走到学校的后巷里,她看见了杨晨和一个人缠绵的接吻,那个人不是别人,就是她的姐姐——许静蕾。  她看着杨晨依旧白皙的手,慢慢地从她姐姐平平的小腹上抚摸上去,然后停留在许静蕾的胸上。  许静姗哭着蹲靠着巷子的墙壁下滑倒在地上,瘫坐在巷子的角落里。整个巷子都是阳光快要溢出的模样,只有许静姗冻在冰冷的黑暗里。  在那边巷子里激吻的两个人,毫不知道许静姗在巷子那端看到他们那样。  从那以后,许静姗更加恨她的姐姐,不再是因为她是小丑,她的姐姐是校花。她早已经比她的姐姐漂亮,脱落的更加清丽迷人。  可是为什么,即便如此,杨晨会喜欢的是许静蕾,而不是她。她恨。  她恨许静蕾抢走了她唯一在意的男人,所以她恨。恨到什么地步呢?在自己17岁生日的时候,许静姗希望他们分手,希望她姐姐考不上大学。  如她所愿,她姐姐并没有考上大学,只是她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分手。可是她知道,她再也没有见到许静蕾的手机上收到杨晨的短信。  杨晨是学美术的,后来考到了四川美术学院。许静姗也学了画画,只是她不知道杨晨在她考上川美的那一年去意大利留学了。  许静姗走在杨晨三年来生活的城市,想象着那时候坐在杨晨的单车后座上的时光一去不复返了。  坐在铜雕的旁边,想象着米兰现在几点了,杨晨会在干什么?是不是偶尔也会想一想那个曾经为了他的一个认可,而冲进题海里冥思苦想的小丫头呢?  想着想着,眼泪就不住地往下掉。  在大学的那四年,许静姗都没能将初吻送出去。她还是在等那个叫杨晨的人,等他从米兰回来。她的成绩在美院出挑,长得依旧是校花。只是,她没了那股在校园找人的恍惚。  直到她工作了一年后的一天,接到了一个来自美国的国际长途。她以为是杳无音讯的杨晨终于听到了她的心声了,兴奋地接到了电话。  结果是那个阴魂不散的许静蕾,她还是那般傲娇的命令许静姗一个任务。  这个任务就是在三天以后去机场接一个故人,而那个故人便是许静姗日思夜想的杨晨。他从米兰读博回来了,要到首都的分公司工作,知道许静姗也在这家公司当创意总监。  “知道是找我,凭什么事先找你,而不是找我?!我才不去!”许静姗还是那么的口是心非,明明心里开心到不行,嘴上却硬是固执的说了假话。  “不去拉倒,我还要带孩子。话我是带到了。爱去不去。”许静蕾挂了电话,许静姗眼泪啪嗒啪嗒的掉落一地。  那天,许静姗挑了自己工作以来最喜欢的衣服。娴熟的盘起了长长的秀发,白皙而细长的脖颈露出在衣领外。化了一个淡淡的生活妆,喷了喷今年香奈儿的新品香水,就出门取了车。  在去机场的路上,许静姗一直在想,爱了杨晨这么久,自己到底变成了什么样子?  是优秀的盖过了许静蕾?还是能够找一个比杨晨更好的,更优秀的男人?  都不是,是把青春的爱,变成了青春的恨。  杨晨还没来的时候,天天都心心念念的想着他来。如今,知道他要来了,却是心虚,慌乱。  没想到看着杨晨穿着一套优雅意大利风的服饰款款信步而来,许静姗的心依旧一紧。  原来,曾经爱过的男人,现在看到了,心海还是会波澜起伏,惊涛骇浪。  吃过饭以后,许静姗带着杨晨去了自己平时最喜欢的咖啡厅。在咖啡厅里,杨晨静静地看着眼前这个从一个黯然无色的丑小鸭变成现在的骄傲的白天鹅的许静姗。  “唐诗集团北京分公司的创意总监,川美的校花,泽西的校花。这些年,好久不见。”  许静姗没有想到杨晨会如此的直接做开场,她冷笑了一声。  “呵,是好久不见。整整一个青春。”  许静姗如今,再也不是曾经那个将杨晨放在心口上暗恋的小女孩了。对杨晨,只有整个青春留下的满满的恨意。  “说到青春,你最后悔的事情是什么?”杨晨闻了闻蓝山咖啡的香浓,淡然一笑。  “最后悔不过瞎了眼,爱了你。”许静姗咽下了那杨晨给她点的咖啡,杨晨还是记得许静蕾喜欢的咖啡,就是不记得她喜欢的柠檬水。  “你知道我青春里最后悔的事情是什么吗?你想知道吗?”  杨晨依旧一副对许静姗运筹帷幄的感觉,“我青春里最后悔的事情是没有来得及给你表白,后来就再也没有机会了。你变了,你变得太耀眼。我不敢去爱,我怕没有资格。”  许静姗没有想到杨晨回来会和她说这样的话,“呵。你回来就是想告诉我这个的吗?太晚了吧!?你的告白属于那个死在青春里的许静姗,不属于我。我不稀罕。”  许静姗在执念里反复的告诉自己,这个男人不可信。  杨晨低下头,从衣服的口袋里掏出了钱包。从里面拿出了一张卡片,朝着许静姗推了过来。  “这是你在川美时候的阅览证,我回校办毕业手续的时候拜托别人偷走的。很可耻吧,我只是想要留下一张你的照片。呵呵。”  杨晨低下了头,像是在回忆怎样策划偷这张卡片的模样。眼角带着的是心酸和无奈,可那微笑的幅度还是短短的嵌在了他的脸上。  许静姗拿起了这张丢失已久,再也找不到的阅览证。  “不管怎样,青春就是青春。我要去法国了,忘记我吧。你想要表白的那个许静姗,已经死在了你的青春里。而我爱的那个杨晨,也死在了我的青春里。”  说着就要起身走了,杨晨赶紧伸出那双在许静姗眼里一直白皙的手拉住了许静姗。  “既然你要走,我也留不住。那么,我送你一本书吧。”从包包里掏出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恨青春,不怨你》。  一周后,在许静姗接杨晨回来的机场里,  那本叫《恨青春,不怨你》的书,静静的躺在许静姗的手里。一页一页的划过,像失去的时光一样,像流失的青春一样。  直到登机,她也没有等来杨晨,她一步一回头的看着这一座刚刚才有了颜色的城市,又要离开了。  她想,她可能是累了,可能是忘了爱了,可能是忘了怎么爱了。  当杨晨赶到机场的时候,他只能看到正在起飞前往法国的飞机在起飞。杨晨跪倒在机场,留下了青春时候不敢流下的泪。  在法国做设计的许静姗风生水起,只是她一旦安静下来,总会去翻一本书。  那本书是她花了整一个青春去爱的男人留给她的唯一念想,其实那本书里还藏着很多话,她不知道。  直到有一天,她在别墅的花园里躺着看设计图的时候,她可爱的女儿瑟琳娜将一张纸条递给了她。  那张纸条上面歪歪扭扭写着一句话,那句话叫做“你的粉红三角裤,我的淡蓝色校服。”  许静姗很奇怪的看着瑟琳娜,摸了摸她金色的头发。  “宝贝儿,你从哪里抄来的?”只见瑟琳娜笨笨的从书筐里翻出了一本书,“妈妈,就是这本书。”。  许静姗一眼就知道是《恨青春,不怨你》,“怎么可能呢?宝贝儿,这本书里,没有这句话啊?骗人的话,鼻子会长长的哦!”  用指头轻轻地捏着女儿高高的鼻梁,看着她棕色眼睛。  “不是的,不是的。妈妈,我说的是真的。这句话不是连贯的,每一个组成这句话的字,都用黑色的笔打上了重点符号,你看。”  那白白的肉肉的小手翻动着,《恨青春,不怨你》。  后来,许静姗又仔细的翻看了这本书。  其实,这本书还有很多杨晨对许静姗说的话,比如,“静姗,我爱你。从我第一次骑车驼你的时候就喜欢了。之所以和你姐姐在一起,是为了让你走出你划定的卑微里。可是后来,你就变得太优秀了,耀眼得让我感到高兴,也感到自卑。我害怕给不了你最好的生活,我害怕你会觉得我配不上你。所以,你考上了重点高中,我便考川美。当你考了川美,我便去留学。现在,我终于可以爱你了。你亲爱的杨晨。”  写下了这些话,泪水噼里啪啦的滴落在米黄色的设计草纸上。许静姗死死地闭着眼睛······  瑟琳娜在门外偷偷地看着妈妈歇斯底里的哭,看到妈妈把那本《恨青春,不怨你》紧紧地按在胸前,恨不得将它按进了身体里。  什么都不知道的瑟琳娜拍拍手就笑了,“妈妈终于哭了,妈妈终于哭了。”  瑟琳娜哪里知道,她的妈妈曾经以为,自己早就为一个叫杨晨的人流尽所有的泪。
  虞如意,出身乡野,因为学习成绩优异,被保送到省城的重点高中念书。  初来乍到,她还是一个扎着粗粗的马尾辫,朴实而穷酸的乡土气息。但是她的脊背走到哪里都是直挺挺的,就算是遇上了程浚的时候,也是这样。  世界上有虞如意这样穷苦潦倒出身的人,当然就有衣食无忧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人。  这两种人就是地球上最难相处的人,比如说,虞如意和程浚就是这样的冤家。  说到程浚,一个高高在上的富二代,是从小到大都是全校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从内向外的透着三个字,那就是——优越感。  从小在美国加州长大,生在家族产业,又是家中的独子,从小就是众星捧着的月亮。要不是他喜欢中国的传统文化,虞如意也不可能在中国遇到他了。  虞如意最不信的就是命,可程浚最相信的就是命。好戏,开始了。  这天是开学季之开学的第一天,所以每个新生都到签到处签到。  在虞如意的眼里每个人都是光鲜亮丽,除了她自己。她低着头看着脚尖,脚尖是泛白的帆布,里面住着快要蹿出的“大舅哥”。  低到尘埃里的虞如意在那里抽噎,身体微颤微抖。  身边的人都向着她投去异样的目光,是不是对她指指点点。她真心想回家,不想再留在这里了。可是转念又想了离家的时候,母亲俯首和她说的话,才放弃了逃跑的想法。  “嗖”一个飞快旋转的棒球朝着虞如意冲了过来,可她还是沉静在自卑里。程浚刚喝了一口运动饮料,看着面前的女生怎么一动不动。眼看着,虞如意就要当头一砸了。  程浚一跃而起用手接住了球,掌心火辣辣的生疼。  “你丫找死啊!”程浚把球丢向了失球的男生,对着他们骂了一句。  看着面前这个貌似从六七十年代走出来的女生,程浚顿时惊呆了。“你,没事吧你!?这就吓哭了?”  程浚略带搞笑的皱眉看了看低着头的小姑娘,倒也不是因为她的贫穷让他觉得好笑,而是这样就吓哭了,未必太搞笑了吧?  “要你管!打死算了!”虞如意的回答,让程浚觉得莫名其妙,又少之又少。  理由很简单,在程浚的世界里,人们除了说中文,就是说外语。  面前这个女生的语言,既不是纯纯的中文,也不是纯纯的外文。是什么呢?  是夹杂着方言的普通话,程浚是一点儿都没听懂。  更何况,在程浚的着小半辈子里,好像还没有谁这样的和自己说过话。  “你说的是火星语吗?外星人的科技不是比地球发达的吗,为什么你却看起来像一个六七十年代的地球人中的中国人呢?”  程浚还是一副大不了给你钱的态度,对面的女生来了好奇。  内心本来就是自卑的虞如意听了程浚的话,抬腿踢了程浚就跑了。  “啊!你这个火星大力腿!你给我站住!”被踢了的程浚疼到跑不动,在想这种腿力,怎么会是一个高中女生该有的腿力呢?  就这样,虞如意在众目睽睽之下踢了这个高高在上的富十几代以后,就跑向了女生公寓。  知道程浚被踢了以后,陆梦心急火燎的跑着来看他。  “程浚,程浚。你,你没事吧?”一路跑来,这个从小娇生惯养的大小姐喘着粗气。  “我没事儿,别大惊小怪的。”程浚提起包就要走,陆梦在原地喘着粗气,看他没事也没搭理他。  翻了个白眼,就坐在刚刚程浚坐的凳子上。  陆梦,程浚的的青梅竹马。从程浚回国,她就是躲在程浚后边的小跟班。要不是刚刚去上厕所了,怎么会留程浚一个人在棒球场上。  她自幼家境充实,和程浚一样,都是金蝉玉带的傲娇人物。  她认识了程浚6年,她也喜欢了程浚喜欢了程浚6年。可惜,程浚呢,一直把她当成妹妹。  这一点,陆梦对程浚又爱又恨,一点儿办法也没有。  命,这种东西,就是说不清。  虞如意千千念念不要再遇到那个当中嘲笑她的男生,可程浚是心心念念要再见到那个火星大力腿。  真是信命的人,终为命顾。  程浚的愿望呢,就在当天的几个小时以后,得偿所愿。  按照签到时候的安排,第一名和倒数第一名做同桌,方便优秀的同学辅导辅导不优秀的同学。  这下好了,正好虞如意第一,程浚倒数第一。  在不信命的虞如意的棋局上,这一局,完败。  “欢迎同学们来到咱们西同中学,我是你们的班主任李老师,现在,我点一下名,认识一下大家。”  那个班主任老恩师像极了村里的王二,可为什么他可以当老师,可王二只可以当农民呢?  正在想着这个问题的时候,老师就点到了自己的名字。她答的“到”惹得教室里的人哄堂大笑,因为听起来像个“刀”的发音。  正当大家笑到高潮的时候,程浚夺门而入,笑声戛然而止。  当看到班里唯一空缺的位置的时候,他玩味儿的一笑,向着那个座位疾步而风。  相反,虞如意的眼睛像生了锈一般的看着她正向着她跑过来的同桌。  那种庆幸没有再见到嘲笑她的男生那种开心,也烟消云散,戛然而止。  放学以后,程浚一把将虞如意左胸前的校牌夺摘了下来,迎着光看了一眼。  “虞如意,明天见。名字好听的火星大力腿,你戴着我的校牌吧。”  从自己衣服上摘下了校牌,丢到了虞如意的文具盒里。  然后便居高临下的拍了拍他同桌的肩膀,正要走的时候就被一只有力的手抓住了手。  程浚的手感受到粗糙的掌纹,与众不同。  只是,温度刚好合适,不凉,不烫。  “还给我,你又不是我,我也不是你。我凭什么要听你的?!”  看着眼前这个背影,虞如意的声音无比的坚定。  程浚看了眼下只有他们两个人的教室,丢了一句话就走了。“戴着我的校牌,没有人敢再笑你。”  走出教室,手里捏着那个憋红脸女生的校牌,心里莫名的存在了一种不想别人欺负她的保护欲。  以前没有过,后来也没有过。  除了虞如意,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程浚的话始终都像圣旨一样的神圣不可抗拒,咱们虞如意同学真的就再也没有遇到过谁的嘲笑。  陆雪也因为那个校牌的缘故,变得照顾虞如意。变成了无关身份,无关家境的好朋友。  而她们依旧有各自的秘密,比如虞如意背着所有人,喜欢上了自己最不该爱上的程浚。  再比如陆雪明白虞如意的家境很不好,和她成为朋友一开始就只是为了让自己在程浚面前当没有心机的小丫头。  虽然虞如意的总成绩高居榜首,可是英语成绩并不是最出众的。  最出众的是那个英语小王子,程浚。在接下来的三年里,程浚每天都到学校叫虞如意起床朗诵英语。  每天早上,虞如意都是晕乎乎的就被程浚拖到西同中学的废球场上记单词。  喝着热牛奶,坐在看台上看着那个远远的人,在废旧的跑道上奔跑。虞如意就很开心。  虞如意放下书,出神的看着程浚的背影,而程浚刚好转身,看见了她在偷懒。  立马转身往回跑,边跑边指着虞如意:“火星大力腿!你又偷懒了!又没声了!?”  后来啊,画风就变了。  虞如意再不用程浚到宿舍楼下叨扰,而是在他们的秘密基地堆了一个小火堆。  在小树林里拾很多的干树枝,红色的火焰打在脸上。看着单词,等着程浚。而程浚呢,都会在很远的地方看着她的背影发呆。  青春的荷尔蒙就是这样你来我往的交差,变得浓郁。  陆雪把虞如意改造成了清新文艺的女生,再也不是那个程浚在棒球场第一次见到的七八十年代的火星人了。  当然,程浚和虞如意之间有了很多心照不宣的小秘密,可其中的一些,又是众所周知的小秘密。  所有人都知道他们郎情妾意的一起学习,却又不知道他们在哪里学习。  有的人一出生便是高处不胜寒,可总有一人愿赴山涉水的去爬他的高楼。  唯恐那高楼上的人,相见恨晚。  程浚和虞如意便是这样,程浚高居社会高楼庭阁之上,虞如意是那个攀楼而上的人。  毕业了,在那个盛夏里。告别了,那个又爱又恨的高三,去追逐那再也不停留的18岁的尾巴。  三年里,虞如意憋足的乡下口音,变成了标准的普通话,村里人都说她是个洋娃娃。她爱她的妈妈,她的妈妈也爱她。  三年里,程浚的臭屁成绩也从倒数第一变成了正数第二。他最开心的日子,不过是排名榜的名字能和虞如意的在一起。  三年里,陆雪还是那个陆雪。依旧爱程浚,依旧利用虞如意。只是更加的会演戏,更加的假面。  程、虞、陆三人的大学就像是换了一个地方上高中,三个人天天混在一起。  程浚每天从他别墅开车接他们俩上课,下课送陆雪一人回去。  他总是要缠着虞如意。  大学的爱情,脱去高中时代青涩的外套,展现的是湿腻的糖衣。  虞如意一直觉得,她很幸运。  在她心里,她和程浚的爱情,就像雪人拥抱着盛夏。  因为,像程浚这样炙手可热的人,就像盛夏。像她这样平淡无味的人,就像是雪人。  而程浚还是愿意越过秋瑟拥抱她这个雪人。  喜景不长,在他们大四的实习期间,虞如意的妈妈也追逐她爸爸的脚步,去了天堂。虞如意失去妈妈以后,明白了一个道理。她再也没有了亲人,成了无家可归的孤魂野鬼。  打点了所有的事情,她和程浚回到了北京。  行尸走肉的她说她要喝酒,程浚便陪着她一起在他们的别墅里喝起了大酒。  这一场大酒可不得了,两人断片以后,有了他们的第一个孩子。  程浚去美国求父母,可是他的父母是不同意他们结婚的。程浚在海滩上喝了很多酒,像一只断了线的木偶。  陆雪一路风尘的跟着他,那时候程浚已经烂醉在海滩边。  海水一波一波的荡进他的鞋子里,他一动不动。  为了让虞如意开开心心的养胎,程浚没有和她说过父母不同意结婚的事情。而是带着她满世界的旅游,这一站是青岛。  青岛,是陆雪向虞如意推荐的。只是虞如意并不知道,那是陆雪的虎狼之穴。  程浚去给虞如意买东西,她一个人在阳台上看着海景。  “如意,如意!”虞如意寻着声音的方向,还真是陆雪揽着她男朋友,站在楼下的海滩上。  只是,她没有注意到阳台下多了一把五彩缤纷的遮阳伞。  陆雪盈盈一笑使唤走了男朋友,走向了虞如意的海景房。  眼睛里不是阳光明媚的暖意,而是要置虞如意于是非之地的狠意。  “你和浚哥哥,还真的来了。”陆雪看着大着肚子的虞如意,心里波动着千帆浪潮。  虞如意可爱的拉起了陆雪的手,“是啊,青岛可是你推荐的。当然得来了!”  “是吗!?那你知道为什么我一定要你来青岛?”  “不用想都知道,一定是为了让你的侄儿看看无际的海。”  虞如意依旧是笑颜如花的看着陆雪,沉浸在见到朋友的惊喜里。  “呵!没想到,那么多年,你还是那么质朴。侄儿?我当然是,让你给我堕胎来了。要你亲手堕了他,才有意义啊!”陆雪脱下素来甜美的外衣,眼里满满的阴厉。  “我听不懂你什么意思,我们不是朋友吗?”  虞如意轻轻地放开了陆雪的手,眼前的她像一个厉鬼上了身。  “你当然不懂!我放在心尖上爱了13年的男人,和你在一起那么多年。我一直在告诉自己他只是可怜你,可事实并不是这样。我要替代你,所以我一直在打造你。程浚爱的你,是我打造的。不是你自己!”  “不,小雪。我们是朋友。不是吗?”  陆雪突然艳厉的笑了起来,像是觉得虞如意的话活像个小丑。  “哈哈!虞如意,你用什么来和我做朋友?!你只不过是我用来爱浚哥哥的介质物而已!”  “你爱浚儿?那,你男朋友呢?”  “男朋友?那是陆家的男朋友。我怀的孩子是他下药得来的。所以,我试图利用这个小畜生来结束你们之间的孽缘。对,就是今天。”  陆雪站在阳台边上,迎着海风,头发被吹得凌乱。  “你怎么可以这样呢?他可是你第一个孩子。”  虞如意终于在最后一丝信任崩溃后,双腿瘫软无力,一下子撞碰在桌子上。  “告诉你,程浚回美国那天。他喝了很多酒,我送他回的酒店。他以为,这孩子是他的。可是,你知道吗?他根本没有动我,因为他知道我不是你。原本,我知道这孩子不是浚哥哥的,我自己打了就可以。只是一想到,可以借你的手让这个小畜生无声无息的消失。就可以让浚哥哥知道你是个蛇蝎心肠的女人,岂不是两全其美?”  陆雪根本不想去扶虞如意,在那里胡言乱语。  “你疯了,那可是一个生命啊。你想怎么样?”虞如意脸色苍白下来,有些喘气不均匀了。  “生命?!我恨!如果不是他们卑鄙到给我下了药,会有这个孩子吗?!我恨我出生陆家!我没有任何自由,我只求我能自由的爱浚哥哥。也不能。程浚,他宁愿放弃所有程氏财团的继承权,自立家门和你在一起。你把程浚还给我!还给我!”  陆雪像千年棺椁里爬出来的女尸,手臂细而有力,抓得虞如意生疼。  一推一搡之间,虞如意是一个有8个月身孕的女人,脾气像皇后一样。  虞如意一下子甩开了陆雪的手,陆雪微笑着撞到了阳台的矮栏上。掉了下去,等虞如意反应过来,已经来不及了。  程浚远远的看着一个人从阳台摔下,买的东西“啪嗒”的掉落在沙滩上。拼命的跑了起来,手机收到了条短讯。他没有来得及去看,却不知道是一个骗局的炸弹。  “浚哥哥,我想把孩子打了。毕竟,你那么爱如意姐姐。她知道了我有了你的宝宝,她很生气。怎么办?”——陆雪  陆雪掉落在一把展开的彩色的太阳伞上,没有谁知道它站在那里的任务是什么。  除了掉落在它上面的陆雪。  那把伞,它的任务就是陆雪堕胎的手术台和救命软垫。  程浚赶到的时候,陆雪已经被她男朋友送往医院了。  程浚没有看到那伞脚旁边有一摊红色的血迹,眼里只有抚着肚皮跪倒在阳台上的虞如意。  豆大的汗珠挂在虞如意的脸上,腿上已经有了热流。脸色苍白的呻吟着一个名字,身体颤抖着。  “程浚,程浚……”在最后一个“浚”字淹没在海风里的时候,身体也瘫倒了下去。  眼里看见房间里跑着一个人,那模模糊糊的身影,让虞如意安稳的闭上了眼睛。  虞如意差点死在了手术台上,送回病房脸上依旧没有一点儿血色。  程浚看着虞如意白皙的手腕上铐着手铐,泪水漫出了眼眶滴落到虞如意的手背上。  “如意,你怎么那么傻?为什么要推陆雪呢?我最爱的人,一直都是你啊。等我,我会倾其所有保你出来的。别怕。”  陆雪流产,她指证虞如意推她摔的她。陆家在商界树大根深,政治靠山可见一斑。只要陆雪不松口,虞如意杀人未遂的罪名也就坐实了。  程浚之人一己之力根本救不成虞如意,他只可以去求他的爸妈。  他们要他带着孩子回美国继承家业作为条件交换,其余免谈。  程浚在这件事情之后,就发现了自己一无是处。抛开了这个姓氏,他一无所有。  曾经他以为,他有虞如意。可是现在,他连保护好她都不能。  为了虞如意,他答应了父母。  留下了一封信,便走了。  “我最亲爱的如意:  当你醒来,我和我们的女儿已经抵达美国了。这么些年,我一直以为,我可以逃出他们的鸟笼,可是根本不可能。  我爱你,他们允许。我娶你,他们阻止。我自立家门来爱你,却无能为力保护好你。  当他们说要我离开你才能救你的时候,我舍不得。可是,我能怎么办呢?没有他们,我根本救不出你。  我的世界本是黑色的,因为有了你,变的五彩缤纷。后来,又因为你变得漆黑一片。  我好累啊。你呢?我们分手吧。我们的孩子,叫程夏虞。就像我第一次见你时候的季节,盛夏晚晴天。  你要好好的,你要记得我是爱你的。只有我离开你,才能护你周全。  我的卡,还是原来的密码。照顾好自己。  再见了,我最爱的虞如意。  你的浚儿。”  虞如意看到信的时候,陆雪也嫁给了那个陆家要她嫁的男人。  手铐是虞如意昏昏欲睡的时候被警察取走的,警察对她说了一些话。可是她只是点头,根本听不清那个警察说了些什么。只看到他的嘴一张一合的,然后就走了。  “你把程浚带到哪里去了?带到哪里去了?”  她的世界是濒临崩溃的,手铐把她的手磨出了血。她挣脱了那么些天,只想见程浚。  后来,她绝望了。没了程浚的世界,对她而言照样是漆黑一片。  “你还是,不信我!我没有杀人,更没有推陆雪!”在床上,虞如意只会颤颤巍巍地说着这句话。  在身心倍受打击的情况下,虞如意的神智变的不清。每天就是拿着一纸书信,一会儿傻笑,一会儿痛哭流涕。  在偌大的别墅里,满满的回忆笼罩着她。可是她只记得片段,那些斑驳的时光是她和程浚无忧无虑的过往。  如今的虞如意哪里知道去恨什么害她的陆雪,哪里记得那个爱她却不信她的程浚。  她只记得,她妈妈说过程浚是她不该爱的人。可是,她违背了妈妈的遗言,爱了程浚一生。  当雪人爱上了盛夏,结局都是悲凉……
  别人想要博得一个人的注意,有很多的方法,也都是挺正常的方法。可是白玥琼的方法,可是割了半个胃作代价。  白玥琼是一个南方书香门第的姑娘,这一年,是她高三毕业前往四川上大学的年头。她像很多南方姑娘一样,清瘦而清秀。  川大的中文系同其他的学府一样,女生尤其的多。可就算是这样,白玥琼依旧是中文系浅池里最亭亭净植的那一束白莲花。  迎新晚会一落幕,全班组织去吃火锅。在军训期间,班里有一个教导员的助理会来给他们当代理班主任。听说是一个大二的学长,也是中文系的系草。  “人,都到齐了吗?”  就是一个简简单单的疑问句,六个字。也只是这6个汉字被一个叫苏宥凉的学长一问,白玥琼就沦陷了。  苏宥凉是中文系的学生会主席,又是教导员的助理。他在学校有一个外号,叫做“中文系的彭于晏”。  他的声音有东北男孩子的低沉磁性,有含着一点儿中文系男孩子的温和谦逊。  更何况他迷倒万千少女的,不只是一副好皮囊和好声音。  中文系的文学奖,不知道被他拿走了多少。运动会的赛场上,有他的地方就有座无虚席的观众席。  白玥琼被他俘获,是在正常不过的了。  他看白玥琼没有回应,轻轻地拍了一下她的肩膀。“你,不舒服吗?”  不拍还好,这一拍,从肩头酥到了白玥琼的心尖上。像触电了一样的酥麻感。  白玥琼想,难道这就是一见钟情的感觉吗?  “没,没有。人都到齐了。”白玥琼赶紧回了神,扫了一眼身旁的苏宥凉。脑汁稀成一锅浆糊,没有了思维和逻辑。  “嗯,好。那就一起过去吃火锅吧,车在门口。出发。”苏宥凉有板有眼的整顿好了队形,然后带着一行人开拔火锅店。  由于白玥琼是他们班的班长,所以和苏宥凉在一张车里。全是班委,苏宥凉教了他们很多的班级管理办法,交流了不少文学话题。  苏宥凉的声音就像一团漩涡,让所有人都沉溺在里面。除了白玥琼很少说话,其他人都争先恐后的和他谈天说地。  白玥琼心里从来没有这样心照不宣过,遇到什么事情都是面不改色。唯独第一次听到苏宥凉的声音,心跳声像放鞭炮似的,此起彼伏。  “嗯,大家都做做自我介绍吧。我先来。”苏宥凉和白玥琼相对而坐,他的一颦一笑,都在白玥琼的眼睛里。  “你好,我好,大家好,才是真的好!我是苏宥凉!”大家伙都没有想到他会那么接地气的自我介绍,以为他这个中文系出了名的大才子会耍点儿穷酸的书香气。  “学长,学长!你是广州好迪的新代言人嘛?!”一个闹腾的学弟的发问,惹得全部人都哈哈大笑。  “当然,呵。其实,我是个有颜值有发值的帅学长,有没有?”他浓浓的眉毛向上挑着,眨眨眼。  “有!”所有女生都齐声回答,白玥琼也抿着嘴笑了笑。  “嗯,大家可能都知道我在这段时间里是你们的代理班主任。还请各路大神,都给我留三分道。在下感激不尽。”他举起酒杯,所有人都合着他,说了“好!”就喝了这杯酒。  “以后不要叫我什么学长,或者什么虚名。大家都是朋友,相互照应。也请咱们班长说几句吧,玥琼。”苏宥凉轻轻的念了白玥琼不带姓的名字,伸手向着她。  而那呆呆看着苏宥凉的白玥琼,像是解开穴道的木偶人,点了一下身体。“哦。我,我是来自南方城市的姑娘,我喜欢看书和写作。”  苏宥凉笑了笑,看着白玥琼紧张的面红耳赤,口齿不清。“名字呢?那么好听,也不介绍了吗?”  “我~我叫白玥琼,是我爷爷给我取的名字。”白玥琼听见苏宥凉说她的名字好听,觉得耳朵边上有很多个太阳照射着,好烫。  那天晚上,白玥琼不敢说很多的话,就低着头吃了很多很多的东西。  从有人喝醉了在椅子上呼呼大睡,到走的差不多。她还在胡吃海塞,一杯又一杯的饮料。嘴唇被四川椒辣红了,依旧和火锅决一死战。  然后,她成功的被坐在她对面的苏宥凉注意到了。坐到了她旁边,给她夹菜,为她倒饮料。  “看着你清奇,还以为你不怎么能吃。没想到,你挺喜欢火锅的。”一边给她倒了一盘肉,一边笑着说话。  从这一次聚餐,因为白玥琼的大食量,苏宥凉就这样陪着她吃到很晚。  可是,一会到宿舍的白玥琼趴在马桶上吐了半小时没缓过神来。  擦干嘴角的口水,白玥琼为苏宥凉记得了她开心的要命。可是,吃得太多,胃涨得生疼。在床上翻来覆去,辗转难眠。  从那以后,稍微吃多一点点,白玥琼的胃都像吃了石头一样的坠着她的肠子。  即便是这样,只要是和苏宥凉在一起吃饭,她都是强撑着吃很多。  因为只有这样,她就可以有苏宥凉留下来陪着她吃完。然后,苏宥凉都是很细心的陪她徒步走回去,因为怕她吃得太多坐着不舒服。走一走,更有利于消化。  白玥琼面试学生会很成功,进入了团委组织部。后来和苏宥凉见面的机会更多,是自己喜欢的人当自己的上司。  白玥琼的大一结束,学生会换届选举。众望所归,苏宥凉以最高票数当选为新一届校学生会主席,白玥琼当选为组织部长。  白玥琼对苏宥凉的一路追赶,从未停歇过。苏宥凉过了CET8,白玥琼就要过CET6。  苏宥凉和她偶然说过他想要考经济学研究生,她就私下来看经济学的书。  苏宥凉是白玥琼的男神和方向,她要有一天让苏宥凉也能肯定她。她计划着,在苏宥凉退下校学生会主席,她一定要当选。  苏宥凉这样的大神,在女生寝室里都是话题的风暴中心。  所以,大家都会讨论他有没有女朋友,有又会是谁?没有,想象一下自己。  过了不久,这个问题有了答案。  一个新闻炸开锅之前,都是有当事人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的前奏。  在学校的食堂里,有人看到苏宥凉和一个身材一级棒的女生在吃饭。有说有笑的,动作亲密无间。那个女生还超级的像宋慧乔,从来没有见到过。  这样的传闻,刚刚传到了白玥琼的耳朵里。她丢下微积分跑到了食堂去看,那里已经开始收尾。  苏宥凉和那个女孩子,已经在学校的花园里散步了。  这个爆炸式的新闻是真的,苏宥凉的女朋友是学空乘的,各方面的条件都很好。  他们的感情也很好,异地恋很辛苦。苏宥凉对身边的烂桃花都是置之不理,所以所有人都不知道他有女朋友。  白玥琼气炸了,茶不思饭不想。逃课三天,整整在宿舍哭了又睡,睡了又哭。头像鸡窝一样不去打理,脸像一只花猫一样。  三天过后,白玥琼在学校论坛上发表了一篇洋洋洒洒3000字的抒情散文。  这一篇文章评选为那一年度最佳校园网文,奖励了白玥琼600的奖学金。  白玥琼拿着那600的奖学金,一个人去吃东西。去了第一次到四川,苏宥凉请他们全班吃火锅那里。  她边吃边骂苏宥凉,骂到最后喝醉在那家店里。  第二天白玥琼醒来,已经是晌午皇天。  她揉揉太阳穴,眯着眼睛。头痛欲裂,咂咂嘴。自己是怎么回来的都不知道。  后来,她的室友告诉她,她是苏宥凉背上的寝室。  她回到了那家店,那个老板说,那天她喝的醉麻麻的,却一直在叫“苏宥凉”。  苏宥凉是他们家的常客,所以这个老板认识苏宥凉。就给苏宥凉打了电话,让他来接这个喝醉酒的女娃娃。钱也是苏宥凉结的账,  “这下完了。”白玥琼觉得丢脸丢大发了,不知道怎么面对苏宥凉。也不知道那天,有没有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  最后,是苏宥凉找了白玥琼。  一天晚上,苏宥凉在女生公寓下边叫白玥琼的名字。  原来,是他失恋了。  “玥琼,你说。为什么?为什么她会离开我?我有什么地方不好?你说……”都翻白眼了,还依旧是问着白玥琼这个循环播放的问题。  “没有为什么,你很好,很好。不怕,她走了。你还有我啊,还有我。我会一直一直喜欢你,陪伴你。就像你每次吃饭陪着我一样。”  看着一头磕在桌子上的苏宥凉,白玥琼抱着他宽厚的肩膀。摸摸他的头发,眼泪就滴落在了那碗红色的辣椒油里。  从那以后,苏宥凉变得不再是阳光明媚的样子。总是失魂落魄的,没有往日的朝气蓬勃。  运动场上也很少见到他了,图书馆里也少了他的身影。  大三的时候白玥琼申请了美国经济学的研究生,这时候苏宥凉也开始变得明朗,越来越让白玥琼着迷。  实习时候穿着笔挺的西装,整个人都是玉树临风。脸上虽然一直都是很感性的眉宇,现在也多了不少男人的味道。让人觉得,很可靠。  很多人都艳羡白玥琼有那么好的成绩,还能把学生会带的那么好。白玥琼还真是替代那个大四的苏宥凉,当了校学生会主席。  然而,她最优秀的事情还没有来。  过了半年,苏宥凉和前女友又在一起了。白玥琼拿到了考试通过的通知,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通过了她的研究生考试资格。  白玥琼最后一次去医院的时候,医生通知她必须在半个月之内去做手术。  这一天,是寒假的第一天。白玥琼约了苏宥凉在那家,对于他们俩而言很有故事的火锅店吃饭。  “玥琼,恭喜你!”白玥琼没有想到,他会那么直接,也没有想到这个消息走漏的未免太快了些。  “看来,你已经知道了。”白玥琼低下眼帘,纤细的睫毛微微一颤。  火锅“卟噜卟噜”的冒着白雾,两个人还是很亲密。只是,他们之间的距离依旧刚刚好,不够相爱。  “阿凉,这是我最后一次在这里吃火锅。也是最后一次,吃那么多。你会不会从此之后,忘记我?”白玥琼想起苏宥凉因为她能吃,而记得她。会不会以后,因为她不再能吃就忘记她。  “想什么呢?你什么时候不能吃了?以后,还要来。我怎么可能忘记你,你还是那个见了我就躲的火锅王啊。来,吃肉。”  苏宥凉一直都知道白玥琼爱他,可是眼前的她,他怎么也爱不起来。感情,不是物品。不是想要拥有就能拥有,也不是想丢走,就能够丢走。  “哈哈,是吗?火锅王有一天会不会,没有了半只胃,只为挽你作陪呢?”酒量一直不见长的白玥琼一会儿就醉翻了,在桌子上说胡话。  苏宥凉明白,她要走了。可是,他能为她做些什么呢?似乎,没有。  背着白玥琼走在路上,月光皎洁。早就清醒了的白玥琼在苏宥凉背上,轻轻地哭了。她不敢离开,可也必须离开。  泪水淋到了苏宥凉的衣服上,像是无声无息的离别。  白玥琼回到家,去做了手术。取走的半只胃,是她给苏宥凉留下最深刻印象的代价。  三年的强吃胡塞,她的胃早已经千疮百孔。每次吃完,回到寝室都是一顿恶吐。  她对苏宥凉的爱情,就像狠狠吃下去的那些火锅。到时候了,都要吐出来。最后,还要废了半只胃。  签证下来以后,她带上了一个护身符就出发去了美国。  那个护身符,很别致。但又很普通,是用600块人民币组叠而成。  而那600元人民币,就是那年她给苏宥凉在四川大学论坛上发表的散文奖励。  曾经的那篇文章,叫《自轻自贱》。是白玥琼写给苏宥凉的,也是她给爱了苏宥凉以后的自己,一个交代。  给她分析文章的老师对她赞不绝口,说她用汉赋骈散结合的形式铺排,清新古典的用字。纵横帷幄的气势,贯通古今的哲思,参染了缥缈风月的话感,圆融的联结在一起。  老师很欣赏她深厚的文学功底和非凡的才气。还和她说出了心声:你的年纪和你的气魄、深度并不能相提并论。惟有那惺惺隐约的失意,代表着失魂落魄的爱情。那种缠绵的笔墨,书写的就是被暗恋者忽视后的感情。  现在,她带着这些往事,开始了她新的生活。  “苏宥凉,我原谅被你带走的永远。再见。  我终于,还是陷入自轻自贱而掘的坟墓里,不肯出来。  我终于,是不能再吃火锅了,永远不能吃超过半斤以上的东西了。  我终于,带着你的梦想,走到了你的对面了。  我终于,废我半胃,博你三年作陪。  来生,我不要再遇见你。至少,大学我不要再去四川。  我会在南方,遇到一个不让我听到声音就爱上的人。  那个人,不像你,一点儿也不像你。  我在世界的这头,你在中国的那头。  终于,我再没有能够博你作陪的半只胃了。  后会无期,我的胃。后会无期,我的自轻自贱。后会无期,我的苏宥凉。”  世界上,有一种爱情就是为了不在一起萌芽的。  《恨青春,不怨你》里记录了白玥琼的爱情,送了她一段这样的话。是她对苏宥凉的爱情:  “你我感情的归依,一个向东一个向西;你我心灵的距离,一个在天一个在地;你我相视的眼睛,一个有意一个无情;你我最后的别离,一个哭泣一个无息。”  ——致那个废了半胃,博人作陪的白玥琼  少年心事当拿云,抽刀难断弱水三千。千丝万缕的爱情,不论是因何而起,为何而落。风尘里,红尘里。滚滚留人泪,其中咸苦有谁知?  白玥琼爱了苏宥凉,忘了自己。  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获得经济学,法学博士学位以后回国。每一次的航班,选的航线,都绕着四川的领空飞……  即便是绕着四川的领空飞,却又希望能够在南方的某个咖啡厅,遇见那个唯一爱过。也唯一难忘的人……
  周橙橙从小就特别喜欢五颜六色的糖纸,也从小喜欢写日记。糖纸都是小心翼翼的藏起来,像宝贝一样。她有一个梦想,就是当当代的大作家。她一直都是漂亮的,就像沈从文先生说的桃花一样。她静美的,是最难画的花儿。  恰好她的青梅竹马,是一个像李子树一样的好青年。有多好呢?比如说,会帮周橙橙梳头发,会帮妈妈刷刷碗,会在书房安静的看经典。这个人,就是让橙橙一生都忘不记的人。他的名字叫许亮。  许亮,许亮。这个名字很好,对于周橙橙来说。叫了一生,都没有厌烦过。  周橙橙无论是在哪一个成长阶段,都有许亮保驾护航。  幼儿园的时候,许亮不许其他小朋友和她抢东西吃。  小学的时候,许亮不让别人给她系红领巾,非要亲自系。  初中的时候,许亮不让别人和她谈恋爱,害怕她为爱受伤。  高中的时候,不准她一个人回家,要和他一起。  许亮打小就是很多家长嘴里的“别人家的孩子”,虽然成绩不是出类拔萃,但是总也是全班前1/4段。品行端正,孝老敬长。  大概,在感情方面,男孩子的萌窗可能总比女孩晚吧。  周橙橙每天都偷偷亲了许亮,然后心花怒放的在今天的日记里写下来。周橙橙的日记,每天第一句话都是“任务完成。”而许亮,还是依旧傻乎乎的。  那个年代,手机都还是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所以,他们俩的联络方式,全靠吼。  “橙橙,橙橙!你快点儿,要迟到了!”  每天清晨,都是许亮骑着车来接周橙橙去上学。  自从周橙橙一次骑车被车蹭翻在路边的水沟里,许亮再也不让周橙橙骑车了。  周橙橙每天都在许亮的单车上吃着早点,是油条,或是茶叶蛋,或是大肉包。她吃一口,喂许亮一口。  起初到手喂许亮,是高难度动作。许亮都很无奈,可是周橙橙坚持要做。  才开始的时候,不是喂到了鼻孔里,就是抹油在脸上了。几十遍,几百遍的无奈以后,就有了你喂我吃的默契。  换了四个学校的校服,人也都长成了该成为样子。周橙橙从两个娃娃羊角辫,变成一个高高绑起的高马尾,再到瀑肩而下的漆发。  许亮的成绩一年比一年好,好到什么样子呢?每一年的三好生,都非他莫属。他是老师的小骄傲,也是周橙橙的大骄傲。  分明周橙橙的成绩比许亮还好,周橙橙天天挂在嘴上夸的都是许亮。好像,许亮就是她的全世界似的。  从小就喜欢写日记的周橙橙将她的所有日记簿锁在了衣柜里,现在她都用糖纸来记录心情,和那天关于许亮的小事情。  他们高中的时候,周橙橙的寝室窗台上有两个大大的玻璃瓶。里边全都是五彩缤纷的糖纸,都记录着许亮高中三年来的美好和耀眼。  许亮不仅学习很好,还是个篮球小王子。作为校篮球队的队长,身披4号球衣在球场上,英姿飒爽的样子,不知道有多少女生为之倾倒。  球场上总是有很多蠢蠢欲动的女生拿着水和毛巾,大喊着“亮亮加油!”。可是。一点儿用都没有。  比起那些蠢蠢欲动的迷妹子们,纯纯欲动的周橙橙才更胜一筹。  人家许亮只喝周橙橙送来的南瓜汤,其他女生根本不知道那是什么。只可以愣头愣脑的买统一鲜橙多来送,到头来都是无功而返。  高三毕业了,考试完了的那天晚上,同学聚会。  在场的同学调侃他们夫妻情深,其他情侣分手季该分手就分手了,好聚好散。只有他们还双宿双飞,真是让人羡慕。  谁料呆头呆脑的许亮说:“小橘子,是我妹妹。”周橙橙一下子就哭了,把头低了下来,长长的头发掩盖着悲伤。  “那你们也是兄妹恋,看橙橙都不好意思的低着头了。”一个人起哄,大家的笑声,你一言我一语的吞没了周橙橙的哭泣声音。  酒过三巡,“唱吧”里的同学玩起了真心话大冒险,酒瓶子转啊转。缓缓地停了一下来,定定的指向了周橙橙。  “哈哈!终于指到你了!告诉我们,你要去哪里上大学?爱的人是谁?都和他干了些什么?”大家都闹腾着,许亮从昏暗的广里看着她。  周橙橙咬着下嘴唇,皱着眉。“那,大冒险是什么?我选大冒险。”  出题的男生将一颗爆米花丢向空中,张开嘴巴接到了以后吃了。“大冒险啊?别后悔哦!随便挑一个这里喜欢你的男生亲一个。”  “哇!!哇~好刺激!”一帮一伙的大叫,在包间里震耳欲聋的大喊。  周橙橙的高中时代,身后有很多男孩子追。要不是她学习成绩好,又有许亮一路做骑士,她孩子都满地打酱油了吧。更何况,只是找几个喜欢她的男生。  这不,就站出了5个男生等着呢。个个都虎视眈眈,周橙橙像被丢在了世界末日的某个角落,没有选择。  周橙橙明白,她不知道对着许亮说了多少遍喜欢他了。许亮都说,“那不是喜欢。是妹妹对哥哥的一种依赖,不是喜欢更不是爱。”  在这里说她要去哪里上大学,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情。可是,如果在这里给许亮再表白,然后当众说“小橘子,你只是我妹妹。”。那还不如,去死。  所以,选择了大冒险。  可是看着面前的5个猥琐的男生,周橙橙咽了咽口水。将手心的汗擦在了今天特意穿的百花裙上。  许亮曾经教周橙橙在紧张的时候深呼吸,然后在心里默念一个最依赖人的名字。  这些年,周橙橙都是照做了。而,那个名字。从始至终,都是许亮。  周橙橙呼出肺里所有的气,在心里念了许亮的名字。睁开眼睛,向着5个男生走了过去。  心里有条千足虫,周橙橙被它折磨的要死。用手按在了面前男生的肩上,想着闭着眼睛亲死他算了。反正初吻早已经给了许亮,无所谓了。  死就死吧,就亲了上去。  只是这个吻很奇怪,眼睛一睁开就解开了疑惑。  原来,是许亮在最后关头,嘴下救美,一巴掌将那个男生推开,亲上了周橙橙因为害怕而咬红的两片嘴唇。  还没缓过神的众人,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的一幕。  最嗅人的,不过是那个伸着长嘴等着被周橙橙亲的男生了。脸上有五个红点,拜许亮一个从天而降的如来神掌所赐。  “哈哈!还说小橘子只是妹妹呢!哈哈!此地无银三百两嘛这不是!”除了周橙橙和许亮,其他人都笑的前仰后翻。  只有周橙橙明白,那个吻只不过是许亮用左手半捧着她的右脸颊,大拇哥摁在她的唇上。许亮真正吻的,只不过是他自己的手指甲盖罢了。  借位,给得了别人错觉,却给不了自己错觉。这世上,最难不过自欺欺人。  那晚,周橙橙喝了很多。醉的像一滩烂泥,只是许亮要背她的时候,被她一把推开了。  许亮跪在地上,仰望着一摇一晃往前走的周橙橙。眼看她要摔倒了,上前去扶她。结果,周橙橙“哇哇”吐了许亮一身。  许亮也没有生气,用干净的衣角将周橙橙嘴角的污秽擦干净。随手丢了外套,单膝跪地背起了轻飘飘的周橙橙。  一路上,周橙橙呼呼大睡。许亮,也想了很多。  这么些年,他对橙橙像妹妹一样。自己没有谈恋爱,是不是就真的一点儿都没有将这个丫头当成爱人呢?  如果不是,那为什么在别人想欺负她的时候,就忍不了,为什么在她偷偷吻自己的时候会在心里偷笑。  如果是,那么为什么当别人问起他们关系的时候,自己为什么都说她只是妹妹。  这些问题,许亮也不是第一次考虑了。但是,从来为没有什么答案。  冷冷的风微微的吹着,许亮背上的周橙橙酒也醒了。说了一句话,“如果你还是把我当成妹妹,我们就老死不相往来。”  回家的路上,周橙橙任由许亮就这么背着,一言不发。而许亮,也任由周橙橙这么安稳的趴着在背上,陪她一言不发。  到了周橙橙家门口,许亮轻轻放周橙橙下来。欲言又止,看着她擦身而过,拉住了她。  “报志愿的时候,我来接你。”说完,就放了她。  “还是那句话,如果你还是把我当妹妹,那我们就老死不相往来。”丢下这句话,就跑上了楼。  这一夜,天很黑,月亮很圆。这一夜,泪很伤,心很疼。  在那个没有手机的年代,全靠吼的联络方式。周橙橙有心藏起来,任凭他许亮怎么找,也是找不到的。  周橙橙知道,许亮最理想的大学就是浙大,最想学的专业是外语学。所以,她报了厦门大学的经济学专业。  似乎刻意去避让的人,真的就见不到了。用力爱过的人,不该计较。就真的不计较了。  许亮给周橙橙写了很多的信,没有一封回信,全都烧成了灰烬。  埋在了厦门大学的一颗树下,树下有个坑,坑里有3只玻璃瓶。一瓶是许亮来信的灰烬,剩下的两瓶是她那些年,用糖纸写的随记。  没有收到回信的许亮,是很担心他的“小橘子”的。担心她会不会和别人谈恋爱,担心她会不会照顾不好自己,担心她会不会摔跤。  他终于知道没有了周橙橙的日子,都是没有豆浆的油条。虽然还是能够过活,只是无味。  爱晚了才明白珍贵,周橙橙查出了脑癌,生命岌岌可危。  也许上天本就是那么的不公平,周橙橙才刚满21岁。花一般刚绽放的年纪,凭什么这样的不幸运。  知道消息的许亮,搭了最近的航班回到了周橙橙身边。那时候,已经是凌晨1点。  捧着周橙橙的手,许亮觉得这是上天开的玩笑。不会是真的,怎么可能是真的呢?  时间还剩下一个月,医生告诉周橙橙的父母,要是手术,成功的几率很低。可如果不手术,不出一个月,就要有心理准备了。  她的父母不愿意手术,手术的成功几率还不到3%啊,他们当然不愿意用女儿最后的一个月时光来换。  周橙橙昏昏睡睡,醒的时候和许亮说了一个愿望。然后,许亮就日夜兼程的去了厦门大学。  许亮的爱来的太晚,周橙橙要不起。可是周橙橙要为了许亮赌一赌,赌那3%的手术成功几率。  如果成功了,她就带着这么些年的喜欢,答应许亮的求婚。如果失败了,她就拥着那些年她的单相思离开。  她让许亮去厦门大学的目的,是去挖出她一个人的爱恋。她不愿许亮看到她最丑陋的样子,他从来都没有见过她最丑的样子。  一丝头发都没剩,周橙橙的妈妈哭到晕厥,爸爸在一旁扶着她。他们都知道,这个心愿是女儿的。一旦失败,就是永远别离。  世界上,有很多离别的方式。于父母而言,最伤悲不过白发人送黑发人。何况,他们都青丝尚在,他们的孩子是有多么的年轻。  周橙橙轻轻地拍了拍妈妈的手,张了张嘴说了,“妈妈~妈妈,我出来以后,要吃你亲手做的饺子。肉,肉要多。”  早已泣不成声的妈妈点了点头,医生将她推进了手术室。  手术室的红灯亮起,手术开始。  而许亮,还在厦门大学找那一棵叫“许亮”的树。那棵树,被周橙橙刻上了许亮的名字。  每一次去放烧了的灰烬,她就用刀割一遍,每一次都是连带着眼泪一起深深的埋下。  直到最后一次,她昏倒了在那棵树下,就再也没有机会见到“许亮”了。一直在医院接受治疗,她希望自己可以好起来。可是,这个答案很漂亮也很缥缈。  许亮带着周橙橙千叮咛万嘱咐要挖出来的玻璃瓶,风尘仆仆的赶到了医院。在出电梯的时候,一个人和他正面撞在了一起。  顺势,一个瓶子掉了下去。“咣当!”一声,糖纸折成的千纸鹤撒了一地。像极了那么一年,许亮带周橙橙一起看的满天星。  许亮赶紧脱下了外套,一捧一捧的把那些千纸鹤捧在衣服里。他赶去病房的时候,护士告诉他周橙橙正在手术,在35楼。  灯熄灭了,医生出来了。只是医生说的话,周橙橙的妈妈不想听见。  “很抱歉,我们已经尽力了。你们去看她最后一眼吧,她已经苏醒了。”虽然是苏醒了,可是一句“我们已经尽力了”,就注定结局是无法挽留了。  在白色的灯光下,周橙橙好白,白得像一张纸,白得像一个片天使翅膀上的羽毛。  妈妈趴在床边上“橙橙,橙橙。你不是要吃妈妈做的饺子吗?回家,你回家妈妈就做。我们回家~”早已经鼻涕眼泪分不清,只是糊了一脸。  那么多年,没有掉过一滴眼泪的父亲,也死闭着眼睛掉眼泪。  周橙橙的嘴唇像有一层冰霜,慢慢张开,一合一合的哈着气。  “橙橙,橙橙。你说什么?”橙橙妈附在她的嘴边,周橙橙一喘一喘的说着。  “许亮,许亮~许亮,许亮……”她没说什么,只是叫着一个人的名字。  许亮冲进了白光普照房间,一眼就看见了周橙橙轻飘飘的身影。  “橙橙!”许亮跪了下去,眼泪一下就冲进了眼眶。跪着一步步挪近,每一步都是后悔的诠释。  “快过来亮亮,橙橙有话和你说。”跪在周橙橙穿一旁的妈妈在叫着许亮,许亮看不见心的方向,像是要死了一样。  “许亮,许亮。我,死了以后。答应我,把我的骨灰和你的信混合,混合起来。撒在,撒在浙江旁最蓝的海里。还,还有那些千,千纸鹤……”  听到千纸鹤,许亮赶紧将衣服里的千纸鹤,放进了周橙橙的手心里。“在这里,千纸鹤在这里。还有很多,都给你,全都给你。”许亮仰着头,眼泪顺着眼睛、脸颊、脖子流到了心上。  周橙橙的手无力地从许亮的手里掉落下去,可是那千纸鹤还死死地抓在手里。  许亮把周橙橙的身躯的粉粒和他来信的燃灰,一把又一把的撒在了那湛蓝的海水里。而他,也像死了一般。胡子拉渣,一夜之间眼睛都快瞎了。  若美丽的故事来的太晚,所以到哪里都像曾经被燃烧。就好像你在我曾经的班级,  周橙橙把难言的爱都埋入了土里,袖手旁观着许亮撇清自己。冷冷的海水里,都是她的身躯和他的深情。  周橙橙的爸爸妈妈算年轻,而橙橙却是唯一的孩子。所以,他们又领养了一个孩子,名字叫周欢欢。希望这个孩子能够承欢膝下,快长快大。  许亮一见到这个孩子,就有一种错觉。就像看到了周橙橙的小时候,所以一直叫这个孩子“小橘子的小橘子”  人们把晚来的爱都锁在密码里,藏着一颗不敢见的心。脱口而出是曾经的姓名,就像曾经交换过眼睛,回到了曾经。  晌午正下,方圆百里都是香樟的味道。这个盛夏的果实很苦,周欢欢在香樟树下画画,想去书房拿点颜料。  “亮亮哥哥,你看你看。这个千纸鹤里,有一个人。”周欢欢奶声奶气的声音很想没有长大的周橙橙,只是她好小,好小。  “谁让你动的?!”一把抢过拆开来的糖纸千纸鹤,赶紧折起来,赶紧折。可是,怎么也想不起来怎样折起来。  许亮在送走橙橙最后一段路以后,眼睛就看不清东西了。他每天都拿着那两只周橙橙死死抓在手里的千纸鹤。看啊看,哭啊哭。到最后,没有泪,没有了方向。  看完就放在书桌的沙漏上,沙漏一束束漏着沙。可是纸鹤,却飞不起来。  千纸鹤里,写着这样一个人。“今天,他穿着我洗好的白色球衣。他是我心里永远的4号传奇,是我的全世界。”  好像时光可以倒流,许亮穿着周橙橙洗好的白色球衣,在球场上挥洒着青春的热血和汗水。  而周橙橙,在炎炎烈日下那些一瓶冷却好了的南瓜汤,和一块不干不腻的毛巾。在等他。  好像,时光可以停留在那个许亮不然别人给周橙橙系红领巾的小时候,不要长大。不要离别,不要失去。  虽然,周橙橙梦想当大作家,可是只用笔写着关于你的故事。你的名字,和对你名字的爱恋。  那年,周橙橙的糖纸千纸鹤里,全是你。
  从远方来,记忆里的东西好杂乱。唯独关于你的那一部分,用一个叫青春的匣子装好了,放在心角。吹一吹,落满的灰尘。打开来,扑面的是穿过雾气的那一米阳光。好像,又回到了我的,十七八岁。  李浩宇从小就是吊儿郎当,活泼好动的男生。幼儿园时代,他聪明好奇心重,非常讨老师的喜欢。小学时代,因为一个拉丁舞表演认识了一个很漂亮的女孩。  然后,就暗下决心要和那个女孩子一起上初中。初中录取通知书,还真是录到了泉定实验中学,他真的和这个女孩子在一起上初中了。可是呢,仍旧没有追到那个女孩子。  让李浩宇一直馋而不得的人,她很漂亮,也很有心机和手段,别人都叫她“允心机”。是的,她就是允熙岚。名字很好听,也很毒辣。  这个“允心机”呢,长得像一个芭比娃娃。双眼皮张开的弧度很大,所以她的眼睛很深。而她的瞳孔泛出的光,像一潭深不见底的水。看别人一眼,就让被看着一身鸡皮疙瘩。说的一口娇滴滴的话,让人酥麻,甜的掉渣。  她任性的原因,并不仅仅因为她长得很漂亮。她还有任性的大靠山,那就是她的老爸允恩济。  允恩济是泉定这个地方的首富,在泉定商业界只手遮天。对允熙岚,从小都是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口里怕化了。因此从小就是我行我素,骄阳跋扈。  对李浩宇的追求,她一向都是不屑一顾,常常拿李浩宇打趣和讽刺。他给李浩宇取了一个绰号,叫“小李子”。取笑他就是一只大甲鱼,只能给她炖汤喝。  李浩宇就这么一直穷追不舍,被取笑了只是笑笑而过。而允熙岚就那么一直厌恶并讥笑着他。  直到高中来临,这份感情也就变了。  李浩宇的学习很好,只是家境一般,所以去了市里教学最好的高中。允熙岚学习一般,可是他老爸好面子,也将她送到了李浩宇的高中。  他们的高中和他们的初中有所不同的是,平海中学是军事化管理高中。所以,他们都要寄宿在校。这下好了,脱离了父母管教的允熙岚更是刁蛮任性,霸道横行。  允熙岚和李浩宇并不在同一个行政班级,于两人而言,也是件好事。李浩宇在新的班级,遇到了一个让他怦然心动的女孩子。  第一眼看到那个女孩子,是觉得她超凡脱俗,第二眼又是温文尔雅的书湘四溢。总之,只想听听她的名字是什么,忘记自己要干的事情和自己的心跳。  那个女孩子,就是俞诗龄。  俞诗龄,是一个低调而内敛的女孩子。然而,给人的感觉就是冷傲的,是个冰美人。  她剪着很短很短的碎发,从身后乍一看,还真是有点男孩子的感觉。只不过,比男生更清丽和柔美些。白皙的脖颈长长的从校服领口里伸向乌黑的头发里。  俞诗龄的成绩全年榜首,从不失手,像个传奇一样。所以,是李浩宇心里为数不多的学霸。俞诗龄不是泉定的本地人,所以在学校里没有一个熟络的朋友。  纸是包不住火的,不管这火苗是好是坏。过了不久,李浩宇喜欢上了俞诗龄的事情就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了。  众所周知的事情,那就包括了风暴中心的俞诗龄,也包括了允熙岚这个多事的“允心机”。  也许有种心境是这样的,当一个喜欢自己多年的人,丢下了对自己的穷追不舍,丢下了往事的足迹。在转念之间,就爱上了别人。这时候的自己,心里是愤恨的。即便,自己一直都是不在乎那个人喜欢的。  这种心境,在这时候,只属于允熙岚。  允熙岚觉得即便她不喜欢李浩宇,他也不可以喜欢别人。更不能是那个闪闪发光的俞诗龄,她根本气不过。  其实,这种心情,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俞诗龄长的比她漂亮,学习好的不得了,与世无争的冷傲样子。  俞诗龄代表学校去广东参加了莎士比亚朗诵大赛,为校争得荣誉。  以前参赛的同学最多是得到优秀奖,就能在广州乐不思蜀。而俞诗龄超越了众多参赛者,顺利的拿到了全国中学组的一等奖。  后来,李浩宇是这样评价俞诗龄的:  “一个人长得很漂亮,自己却不知道。这就是气质。一个人很有钱,别人不知道。这就是修养。这两样秉性,都能兼容的人。我只见过一个,便是俞诗龄。”  这话也不错,俞诗龄很冷傲,但从来都不会炫耀和发现自己的美。  让允熙岚最咬牙切齿的事情,还不是因为俞诗过于优秀和耀眼。而是李浩宇天天屁颠屁颠的对着俞诗龄献殷勤,俞诗龄却视而不见的那种冷漠。  是那种和她如出一辙的冷漠,是她不能忍的。因为,她总觉得只有自己才能这样的对李浩宇,俞诗龄有什么资格。  可是,就是俞诗龄的冷漠,悄然无息的抢走了允熙岚曾经的护花使者。然而,这个“允心机”怎么可能罢休呢?当然是不能的。  俞诗龄喜欢喝咖啡,所以冬天都到热水区打点儿热水冲咖啡喝。这不,刚打了一杯热水往教室的方向走着。  李浩宇也打了一杯热水,偷偷的跟在俞诗龄的身后。只看到允熙岚迎面而来,李浩宇避之不及。  刚刚在俞诗龄和她擦肩而过的那一瞬,允熙岚将自己手里的水翻到她自己身上,随之而来的就是一个女高音的惨叫。  俞诗龄自知和自己无关,何况自己素来都对这些事情淡而避之,所以顿了一下就要走。  “俞诗龄!你撞了我,水洒在我身上,就想走吗?!”  允熙岚一把将瘦高的俞诗龄推撞到了墙上,俞诗龄居高临下的看着她。俞诗龄居然笑了,笑的那么自然,那么贴近讥笑。  “诗龄,你给她道个歉吧。”李浩宇看见了那个气势汹汹,要吃人的允熙岚推着俞诗龄,誓不罢休的架势。  李浩宇只能赶紧让俞诗龄道歉,因为他知道允熙岚是一个很极端的人。说不准,就能闹个鸡飞狗跳。  俞诗龄轻轻收回嘴角的弧度,用长长的手指挑起了允熙岚的手掌,丢了出去。  “道歉吗?好啊。我喝一口水润润嗓子,就道歉。”俞诗龄优雅地拧开了她的水杯,一个高山流水将全部的热水,一股脑的顺着允熙岚的肩膀倾倒了下去。  俞诗龄心满意足的看着一改刚刚趾高气昂,冒着白烟到处跳的允熙岚。悠悠地盖起了杯盖,转头对着目瞪口呆的李浩宇说:“这下,我才应该道歉。”接着笑了笑,就扬长而去。  一种说不清的欣赏,从李浩宇的心里窜透了俞诗龄的背影。只是,忧心俞诗龄会不会被“允心机”算计。  不过呢,俞诗龄从来不会做没有把握的事情。所以,提到喉咙的心,放下了不少。好像心里,更加喜欢这个行事不同寻常的女生了。  “用这个冲咖啡吧,你的水没了。”李浩宇将自己的水放到了俞诗龄面前。  俞诗龄从力学题抽了眼,淡淡地打开杯子倒着水:“刚刚为什么要我道歉呢?”  李浩宇有点皱眉,悠悠地说着:“因为,允熙岚她本来就刁蛮任性,而且……算了。”  “你很怕她吗?而且,而且什么?说。”俞诗龄吹了一口眉前的刘海。  “而且她家很有钱啦。”李浩宇拿起杯子,很为难的样子。  “哦,是这样。那她就不要来这里上学了吧。”俞诗龄闻了闻刚冲出来的咖啡香味儿,幽幽地说着。  李浩宇原以为允熙岚会拉着这件事情闹个天翻地覆,怎么也没有想到她会因为这件事再也没有出现在平海中学。  也是从这件事以后,李浩宇才觉得俞诗龄才是深藏不露的财阀。所以,李浩宇便觉得俞诗龄才是正真的低调。  大概,上帝给李浩宇的爱情设定,就是单相思吧。李浩宇对俞诗龄的单相思,一思就是10年。从高中的三年,大学的四年,大学毕业后的三年。  俞诗龄冬天披的衣服,是李浩宇当面脱下的,还带着李浩宇的体温和心跳。  俞诗龄生病的时候,李浩宇寸步不离的守护着,手心里俞诗龄的手凉凉的,他便用脸的温度去温暖她。  李浩宇和俞诗龄之间的感情,在俞诗龄的眼里,一直都是朋友之上,恋人未满。  俞诗龄还是那个俞诗龄,只是从不温不火,开始试着接受李浩宇。可是,爱的太晚,结局不满。  他们一起经历了青涩的高中时代,李浩宇都叫俞诗龄“假小子”。大学时代,李浩宇常常试着将俞诗龄的长发打结,都未能成功。  后来,后来大学毕业了。俞诗龄真的被李浩宇10年的感动淹没了。同居生活里,李浩宇知道俞诗龄喜欢银耳莲子羹,所以每天都早起给她做。俞诗龄则一直都是温顺的接受。  这样美美的生活,是从李浩宇被人打成重伤以后就有了危机。  俞诗龄看着一条腿吊着,一只手打着石膏,心就像明镜似的。她刚刚拒绝了父亲给她安排的政治联姻,李浩宇就差点成了废人。  那个高在云霄里,若隐若现荡在俞诗龄的生活里的人,现在正背对着俞诗龄,抽着那名贵的烟草。  “你怎样才能放过浩宇?一定要毁了我的幸福,你才肯罢休吗?”俞诗龄望着那像黑洞一样的黑背影,像是要将那黑西服望穿了去。  “你是我的女儿,生来就有固定的人给你去嫁。你的幸福,我怎可能去毁?”依旧背着俞诗龄,只是侧过半边脸。话语冰冷冷的混着他的烟草味儿,扑朔在无色的空气里。  “胡说八道,你的所作所为,我妈在天上都看着呢!你别忘了她的遗言!”俞诗龄像掉进冰窖里一样,冻得瑟瑟发抖,连眼里的眼泪都像是结了冰,冻疼了眼睛。  “少和我提你妈,要不是看在她的面子上。你任性妄为的弄走保镖,自己独身参加各省的赛事?可以自由恋爱?还同居?这些,我都没管你。这一次也是你的任性,让他不小心就半废,下一次也就不知道是什么样子了。”熄灭了手里的烟,那张在各大政治头版头条里经常出现,并坐在最中间的人的脸。终于,转向了俞诗龄,转向了那个无助的他的女儿。  “只要你放过他,我都答应你。”俞诗龄如五雷轰顶,她明白她那政治巨头的手笔。她只能丢下枪杆,举着白旗说“投降。”  “我明白你现在的心思,不过也好。”走了过来,刚要拍一拍俞诗龄的肩膀,俞诗龄往反方向一躲。他的手僵在了空气里,像个笑话。  “他出院以后,我就和钟庆结婚。你给他200万作为赔偿。”转身拿来那扇通往人性光芒的门,离开了她父亲像深水潭子一般的办公室。  俞诗龄照顾李浩宇直到出院当天,那天她留下了一封信和一张银行卡。握着李浩宇的手,哭了好久。眼泪干了,心凉了。放下手,亲吻了他的额头。看着他的睡颜,悄然离开。  下了楼,便坐着一张宾利去了民政局。那里,有一个叫钟庆的男人等着她。  他们到了民政局一会儿,李浩宇也赶到了民政局。他想阻止他们结婚,在民政局干扰他们办证。闹来闹去干扰办公,到最后民政局申请了警力。  李浩宇成功的被以干扰政府部门办公为名,扣到了看守所。  俞诗龄去看他,看他嘴角和眼眶都有淤青。心都碎了,一块儿一块儿都是血淋淋的。  “浩宇,你要记住。我爱你。可是,我不能爱你。  我的爱一直都给你带来伤害。也是因为我爱你,所以离开你。我会带着你一直以来的爱,去嫁给老头子让我嫁的人,护你周全。”  俞诗龄说完就走了,李浩宇敲着玻璃,大喊着俞诗龄的名字。随后就被狱警拉走了,声音消失在长长的通道里。  俞诗龄结婚那天,也是李浩宇走出看守所的日子。两个人都是一缕青丝,一行老泪。  俞诗龄在婚礼发言上说,“他是一个温暖如初的人。像那十七八岁时候的米阳,烤得我心都化了。  他明明活泼,却对我沉着,像那年的高考试题一样沉默。  然而,你们都不认识他,只有我一个人知道。因为,他藏在我的心角,心角里的一个匣子里。  同样,李浩宇的人生从此以后蒙上了一层灰色的猪油,即不透气,又不光彩。  时光在走,心伤难愈。李浩宇整天浑浑噩噩,心里心心念念的想着俞诗龄。  人的一生很奇怪,有多奇怪呢?尘封起来的心,即便是跳动,也是无用。没有记忆,没有方向。  后来的李浩宇,也许,他只记得一件事情。  他只记得,那一年他爱上了一个叫俞诗龄的女孩子。那年,他十七八岁。  那时候的俞诗龄,还是短发,他叫她“假小子”。那时候的俞诗龄,还没有爱上他,可是那时候的他很开心,也有方向。  偶尔打开心房,坐在它的角落里。抹去一个盒子身上的灰,轻轻的打开,慢慢流泪,连头发也渐渐花白。  时光才不顾世人的红尘是有多么的难忘,自顾自的奔走不惜,头也不回,手也不挥。
  总有一个人,像一本书,经久迷香,让你读几千遍,也不厌倦。  你是旧薄凉书一册,在千万卷书中,让我眼前一亮。读你千遍,也不嫌厌。  曲楠楠,是一个温婉内敛的湖南典雅丫头,自小擅长诗词歌赋。别人都叫她“曲易安”,她一直以来都有一个梦想。这个梦想,贯穿了她整一个年华。  幼年的时候,楠楠总是看《诗经》,明白“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她总是笑话那些痴心的女子和男子,可她却忘了,只要不是仙,难免有爱恋。  后来她看《红楼梦》,她不喜欢那个封建的时代,困苦了黛玉和宝玉的爱情。可是,又怜惜那个封建木桶里浸泡出来的盛世爱恋。  想要冲破所有的束缚,和自己知遇相守之人圆满,是一件多么难得的事情。  她的小梦想,是考上中国文科第一学府。没错,是北京大学。而她的大梦想,是得到一个相知相爱相伴一生的人儿。  这两个梦想,都在她18岁那年,遇到了它们的光芒。  结束了又爱又恨的高三生活,依旧喜欢看书的曲楠楠去找了很多的书来看。  她喜欢文学,又想报考北京大学的中文系。整天泡在书库里边游来游去。  偶尔看到一本,叫《一万年太长,我只争朝夕》的书。看了一遍,愣是觉得意犹未尽,爱不释手。搜索了作家,原来是北京大学的一名教授。  这个教授,就是北京大学中文系的老师,曲楠楠心里的涟漪一圈一圈的荡开。  “真希望可以见到这位老师!”放下书以后,楠楠小同学点了一鸣清香,弹起了古筝。  录取通知书到家的那天,曲楠楠去广东玩儿去了。她去肇庆的原因,出自于那本《一万年太长,我只争朝夕》。  在这本书里,姜佳良把蝴蝶谷描述的美轮美奂,仿佛人间仙境一般。在那里,有一个甜蜜的开始,和一个美丽的邂逅。  曲楠楠坐着原生态的小木船荡进了鼎湖,湖水碧绿,像碧玉一般的镶嵌在这山水之间。  进入蝴蝶谷,坐在木船上。感受着姜佳良字里行间的妙不可言,谷里的风扑面而来,泛着花香和蝴蝶翅膀的颤动。  映入眼帘的是愿望岛,那里蝴蝶纷飞,时而停留在发尖儿,时而停留在花肩。曲娜楠一下子就能体会了姜佳良教授的心境,为之惊艳。园内万蝶飞舞,直扑眼前。  这些蝴蝶的一生整个生命周期约2~3个星期,享受了世界上芬华美丽中的皇后之名,却是稍纵即逝。  蝴蝶生命的短暂,是不是也像极了短暂的爱情,在人类漫漫的人生长河里一样的短暂呢?曲楠楠在回途中写了一些关于游蝴蝶谷的感受,在微博上@了姜佳良教授。  姜佳良在微博上看到了曲楠楠写的关于蝴蝶谷的随记,也在下方评论。佳良教授以为只是一个粉丝,却没有想到这个粉丝会在一年之后见到他。  曲楠楠经常到佳良老师的微博下翻呀翻,方发现他们有不约而同的思想和情感的表达。就快去北京了,曲楠楠甚是开心。  在高考之前,曲楠楠挑灯夜战,为了北京大学中文系而努力着。偶尔看看《诗经》最喜欢的话。叫做“生死契阔,与子成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选自《诗经·邶风·击鼓》  高考之后,看了姜佳良的《一万年太长,我只争朝夕》以后。最欢喜佳良老师的“时光未老,你我却遥。”  回想那些年为梦舍弃的风景,曲楠楠都是一笑泯之。  来到了北京念书,她很受欢迎。自小就闻诗书,胸藏文墨虚若骨,腹有诗书气自华。一点儿没错!  她长发飘飘,美得沁人心脾。大概是相由心生,所以曲楠楠忧郁清纯的气质由内而外的散发着。  曲楠楠有一个小心愿,去找找这个姜佳良教授。哪怕是偷看一眼,甚至能听一节课也好。  她以前啊,和众多情窦初开的女孩儿一样幻想过她的真命天子。  这个人在她的幻想里,既不像紫霞仙子等的那样盖世英雄,期盼着他有一天会踩着七色彩云来娶她。也不像卓文君的司马相如那般任性,“雪夜私奔”,只为司马相如一曲琴音《凤求凰》。  不过,她很羡慕卓文君的勇气,不计较当时家徒四壁的司马相如,当垆卖酒。这样成为佳话的爱情,流传千古。  曲楠楠明白,佳人难遇,好儿郎难期。  她喜欢的人,有点儿像谁呢?之前没有类似的人,现在有了。  那样的人,惟诗书能幽出的柔和,也能爽朗大方。能食人间烟火,也能落落大方登大堂。让人想到大唐的一位翩翩公子,那就是李白。既浪漫,又爽朗。  那是古代,现代嘛。那样的人,还真有一个入了曲楠楠的眼。那就是姜佳良教授。  可怎么办呢?师生恋,从来都是爱情里最铤而走险的代名词。  曲楠楠又想到了林黛玉和贾宝玉一般的境地。可是,她真的很钦慕佳良老师。  整一个大一,姜佳良老师都没有授课于曲楠楠。直到大二下学年,姜佳良老师任曲楠楠的课,《现代文学作品选》。  是曲楠楠大二的专业课之一,所以她在大二总能见到她心心念念的佳良男神了。  曲楠楠整天和自己的好朋友娄柏桉说这个佳良老师。娄柏桉的耳朵都快起茧子了,所以也想一睹佳良老师的风华。  说来也巧,第一节课她们就迟到了。  “报,报告。很抱歉,我们迟到了。”  两个人大气小气一起喘,曲楠楠本来就一副优柔的模样,奔跑许久,额头就冒着冷汗。  姜佳良老师轻轻笑笑,点点头。“迟到了喏,那就一人罚一首诗吧。先进来罢,喘口气就开始。”  佳良老师随手抬了抬眼镜眶,看着点名册。“你们哪一位妙人儿,是娄柏桉?”清澈的眼睛看,向了两个迟到的坏丫头。  娄柏桉低着眉头,举起了手丫。“老师,是我。”有点儿小害羞,因为老师并不像以前迟到遇到过的老师责骂,而是趣味性小惩大诫。  “那么,你就是曲楠楠小俏佳人咯?”佳良老师依旧的目浴春风般的看着她们俩儿,曲楠楠一下就面红耳赤了。  “呃……是的。”曲楠楠不敢直视姜佳良老师的眼睛,说话都范结巴了。  佳良老师感觉曲楠楠的名字有些熟悉,只是脑海里没有确定的因素告诉他。就是那个读了他的书,便去了蝴蝶谷,写了游记,惦记了他的小姑娘。  “两个姗姗来迟的俏皮丫头,来,楠楠丫头先来吧。”在黑板上写下了曲楠楠三个字,就做了请的手势。  “嗯,那好吧。我就在老师面前班门弄斧了,我朗诵一首《诗经·邶风·击鼓》”。  曲楠楠向老师鞠了躬,笑了笑,将头发揽到耳后。将她最喜欢的诗,幽幽娓娓道来。  “《诗经·邶风·击鼓》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在场的众多同学当中知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在大多数,而能够全诗朗诵的并不多见。曲楠楠刚刚朗诵完,教室里的同学纷纷投来羡慕和敬佩的目光。  姜佳良老师将《诗经·邶风·击鼓》写到了曲楠楠的名字后边,轻轻地敲了敲黑板。“不错,丫头的迟到问题解决了。柏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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