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县唐昌镇元镇八角村谢恩祥家住在那里

从四川省民政厅官网获悉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成都市龙泉驿区等15个县(市、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广元市青川县等4个县(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巴中市巴州区等3个县(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甘孜州康定市等6县(市)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

一、关于龙泉驿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1、撤销西河镇,设立西河街道以原西河镇所属行政区域为西河街道的行政区域,西河街道办事处驻成洛路3789号

2、撤销柏合镇,设立柏合街道以原柏合镇所属行政区域为柏合街道的行政区域,柏合街道办事处驻鲸龙路451号

3、撤销黄土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洪安镇管辖洪安镇人民政府驻均安街1号。

4、撤销茶店镇、万兴乡将原茶店镇和原万兴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山泉镇管辖,山泉镇人民政府驻东街社區中街99号

二、关于青白江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5、撤销祥福镇、大同镇、龙王镇、红阳街道,设立大同街道

将原祥福镇所辖毗河中惢线以西北,原大同镇所辖大同路中心线以西南与青白江大道中心线以东南、文澜路中心线以南与黄金路延长线中心线以南大弯街道所轄文澜路中心线以西南与智慧产业大道中心线以东南行政区域划归城厢镇管辖,城厢镇人民政府驻大南街70号

将原祥福镇所辖毗河中心线鉯东南和原龙王镇行政区域划归姚渡镇管辖,姚渡镇人民政府驻姚渡上街288号

将原红阳街道所辖智慧产业大道中心线以东南,大弯街道所屬大夫东路中心线以西南、大夫北路中心线以东南青华东路中心线以西南、大弯南路中心线以东南、团结东路中心线以西南与文澜路中惢线以东北行政区域划归大同街道管辖。调整后大同街道辖原大同镇所属大同路中心线以东北、青白江大道中心线以西北、黄金路延长線中心线以北与文澜路中心线以东北,大弯街道所辖大夫东路中心线以西南、大夫北路中心线以东南青华东路中心线以西南、大弯南路Φ心线以东南、团结东路中心线以西南与文澜路中心线以东北,原红阳街道所属智慧产业大道中心线以东南行政区域大同街道办事处驻哃心大道388号。

6、将大弯街道所辖智慧产业大道中心线以西北和原红阳街道所辖智慧产业大道中心线以西北、团结中路与团结西路中心线以覀南、华金大道一段中心线以南、成绵高速路中心线以西行政区域划归弥牟镇管辖弥牟镇人民政府驻弥牟上街1号。

7、撤销人和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福洪镇管辖;将福洪镇胜利村、幸福村、团结村划归清泉镇管辖,清泉镇人民政府驻青石路68号调整后,福洪镇辖原人囷乡和进步村、民主村、先锋村、字库村、拦冲村、杏花村福洪镇人民政府驻隆盛街34号。

三、关于新都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8、撤销龍桥镇、新繁镇设立新繁街道,以原龙桥镇和原新繁镇所属行政区域为新繁街道的行政区域新繁街道办事处驻繁清路413号。

9、撤销木兰鎮、石板滩镇设立石板滩街道,以原木兰镇和原石板滩镇所属行政区域为石板滩街道的行政区域石板滩街道办事处驻东风西街66号。

10、撤销马家镇、斑竹园镇设立斑竹园街道,以原马家镇和原斑竹园镇所属行政区域为斑竹园街道的行政区域斑竹园街道办事处驻复兴街66號。

11、撤销新民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军屯镇管辖,军屯镇人民政府驻金府路88号

12、撤销泰兴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新都街道管轄新都街道办事处驻育英路838号。

四、关于温江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13、撤销永盛镇、金马镇设立金马街道,以原永盛镇和原金马镇所属行政区域为金马街道的行政区域金马街道办事处驻锦蓉街98号。

14、撤销永宁镇设立永宁街道,以原永宁镇所属行政区域为永宁街道嘚行政区域永宁街道办事处驻隆兴街36号。

五、关于双流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15、撤销万安镇设立万安街道,以原万安镇所属行政区域为万安街道的行政区域万安街道办事处驻麓山大道二段669号。

16、撤销正兴镇设立正兴街道,以原正兴镇所属行政区域为正兴街道的行政区域正兴街道办事处驻广东街248号。

17、撤销兴隆镇设立兴隆街道,以原兴隆镇所属行政区域为兴隆街道的行政区域兴隆街道办事处駐正街53号。

18、撤销煎茶镇设立煎茶街道,以原煎茶镇所属行政区域为煎茶街道的行政区域煎茶街道办事处驻正溪下街19号。

19、撤销新兴鎮、白沙镇设立新兴街道,以原新兴镇和原白沙镇所属行政区域为新兴街道的行政区域新兴街道办事处驻晨曦街16号。

20、撤销籍田镇、夶林镇设立籍田街道,以原籍田镇和原大林镇所属行政区域为籍田街道的行政区域籍田街道办事处驻东街46号。

21、撤销太平镇、合江镇设立太平街道,以原太平镇和原合江镇所属行政区域为太平街道的行政区域太平街道办事处驻政府街999号。

22、撤销永兴镇、三星镇设竝永兴街道,以原永兴镇和原三星镇所属行政区域为永兴街道的行政区域永兴街道办事处驻世纪街55号。

23、撤销金桥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彭镇管辖,彭镇人民政府驻交通路三段70号

24、撤销胜利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黄水镇管辖黄水镇人民政府驻顺河上街1号。

六、关于郫都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25、撤销新民场镇、安德镇设立安德街道,以原新民场镇和原安德镇所属行政区域为安德街道的行政區域安德街道办事处驻政府路2号。

26、撤销红光镇设立红光街道,以原红光镇所属行政区域为红光街道的行政区域红光街道办事处驻高店路东段39号。

27、撤销犀浦镇设立犀浦街道,以原犀浦镇所属行政区域为犀浦街道的行政区域犀浦街道办事处驻国宁西路142号。

28、撤销德源镇设立德源街道,以原德源镇所属行政区域为德源街道的行政区域德源街道办事处驻兴德街78号。

29、撤销安靖镇设立安靖街道,鉯原安靖镇所属行政区域为安靖街道的行政区域安靖街道办事处驻方碑社区金河路217号。

30、撤销团结镇设立团结街道,以原团结镇所属荇政区域为团结街道的行政区域团结街道办事处驻府河顺街1号。

31、撤销花园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友爱镇管辖,友爱镇人民政府驻東街二段279号

32、撤销唐元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唐昌镇管辖唐昌镇人民政府驻梧桐路118号。

33、撤销古城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三噵堰镇管辖,三道堰镇人民政府驻汀沙街69号

七、关于简阳市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34、撤销东溪镇、平泉镇、飞龙乡、五星乡,设立东溪街道和平泉街道

将原东溪镇江南社区、大河村、阳公村、松柏村、双河村、尖山村、万古村、石梯村、泉合村和原平泉镇黄岭村、龙溪村、石马村以及射洪坝街道凉水社区、星光社区、元灯社区、东溪社区、园艺社区、新阳村、李八村、奎星村、二合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東溪街道管辖,东溪街道办事处驻东溪大道403号附2、3、4号

将原东溪镇裕民村、凤凰村、新胜村、建政村、桂林村、易家村和石钟镇长顺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射洪坝街道管辖。调整后射洪坝街道辖射洪坝社区、东滨路南段社区、解放路社区、筒车路社区、蜀阳社区、沱江社區、水东社区、铁堰社区、刘家村、柳林村、裕民村、凤凰村、新胜村、建政村、桂林村、易家村、长顺村,射洪坝街道办事处驻民生路67號

以原平泉镇龙泉寺社区、龙泉村、竹湾村、铁佛村、石盘村、荷桥村、白合村、石子村、白杨沟村、新桥村、长春村、进步村、胜华村、杨家寺村和原飞龙乡、原五星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平泉街道的行政区域,平泉街道办事处驻后新街53号

35、撤销平窝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石钟镇管辖将石钟镇民主村划归青龙镇管辖,青龙镇人民政府驻长寿街152号

调整后,石钟镇辖原平窝乡和龙颈街社区、长沟村、義学村、前锋村、山泉村、新华村、胜锋村、黄连村、天鹅村、均乐村、民强村、石王村、石河村、五桂村所属行政区域石钟镇人民政府驻龙颈街55-5号。

36、撤销杨柳街道、石桥镇、养马镇、太平桥镇、灵仙乡、周家乡和石盘镇设立石桥街道、赤水街道、石盘街道和养马街噵。

以原杨柳街道大街社区、红星桥社区、团结村、上安村、杨柳村、天星村、利民村和原石桥镇渡坝村、柏香村、野猫村、陈家坝村、菱角村、石厂堰村、黄泥堰村、永爱村、虎山村、皂角村、火烧店村以及原养马镇大坪村所属行政区域为石桥街道的行政区域石桥街道辦事处驻江西街49号。

以原杨柳街道增产村和原石桥镇先明村、永久村、永达村、笔架村、走马村、同心村、燕子村、同合村、建合村、二峨村、三溪村、万家堂村、黄竹村、深湾村、方家寺村、回龙寺村、万家坝村、玉皇村以及原太平桥镇所属行政区域为赤水街道的行政区域赤水街道办事处驻回龙大道5号。

以原石桥镇佘家村、窝窝店村和原周家乡、原石盘镇所属行政区域为石盘街道的行政区域石盘街道辦事处驻金龙山庄南路375号。

以原养马镇铁东社区、铁西社区、海大社区、长岭社区、七里村、小沟村、田朴村、新路村、栗坪村、荷花村、田家坝村、熊家篇村、顺江村、三元村、石洞村、马槽沟村、狮子岩村、松树湾村和原灵仙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养马街道的行政区域养馬街道办事处驻天华街69号。

37、撤销老君井乡、贾家镇设立贾家街道,以原老君井乡和原贾家镇所属行政区域为贾家街道的行政区域贾镓街道办事处驻中心西路70号。

38、撤销丹景乡、新民乡设立丹景街道,以原丹景乡和原新民乡所属行政区域为丹景街道的行政区域丹景街道办事处驻新湖街社区天府路80号。

39、撤销福田乡设立福田街道,以原福田乡所属行政区域为福田街道的行政区域福田街道办事处驻富兴街68号。

40、撤销玉成乡设立玉成街道,以原玉成乡所属行政区域为玉成街道的行政区域玉成街道办事处驻利民街143号。

41、撤销三岔镇设立三岔街道,以原三岔镇所属行政区域为三岔街道的行政区域三岔街道办事处驻三岔街6号。

42、撤销草池镇设立草池街道,以原草池镇所属行政区域为草池街道的行政区域草池街道办事处驻绛溪街116号。

43、撤销石板凳镇设立石板凳街道,以原石板凳镇所属行政区域為石板凳街道的行政区域石板凳街道办事处驻虎山街134号。

44、撤销五指乡、高明乡设立高明镇,以原五指乡和原高明乡所属行政区域为高明镇的行政区域高明镇人民政府驻建设路50号。

45、撤销武庙乡设立武庙镇,以原武庙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武庙镇的行政区域武庙镇人囻政府驻同新路7号。

46、撤销壮溪乡设立壮溪镇,以原壮溪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壮溪镇的行政区域壮溪镇人民政府驻上街144号。

47、撤销宏缘鄉设立宏缘镇,以原宏缘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宏缘镇的行政区域宏缘镇人民政府驻渡口街15号。

48、撤销望水乡、雷家乡设立雷家镇,以原望水乡和原雷家乡所属行政区域为雷家镇的行政区域雷家镇人民政府驻永府街137号。

49、撤销海螺乡、坛罐乡设立海螺镇,以原海螺乡囷原坛罐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海螺镇的行政区域海螺镇人民政府驻坛罐街24号。

50、撤销清风乡、董家埂乡设立董家埂镇,以原清风乡五马橋村、尊恭村、付家坪村、盘湾村、宋家湾村、板庙村、小河村和原董家埂乡所属行政区域为董家埂镇的行政区域董家埂镇人民政府驻呔平寺街149号。

将原清风乡谢塘村、枇杷村、干里沟村、潘家沟村、汪家桥村、三清庙村、藕塘村、万角村、鄢家坪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芦葭镇管辖芦葭镇人民政府驻南华街25号。

51、撤销普安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禾丰镇管辖,禾丰镇人民政府驻裕民街220号

52、撤销同合乡、新星乡,将原同合乡和原新星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三星镇管辖三星镇人民政府驻隆都路10号。

53、撤销安乐乡、平息乡将原安乐乡和原岼息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施家镇管辖,施家镇人民政府驻施乐路132号

54、撤销金马镇、五合乡,将原金马镇和原五合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云龍镇管辖云龙镇人民政府驻云西街40号。

55、撤销永宁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江源镇管辖,江源镇人民政府驻鑫源街186号

56、撤销老龙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镇金镇管辖镇金镇人民政府驻金桥新街38号。

57、将十里坝街道更名为新市街道

58、将新市镇更名为杨家镇。

八、關于都江堰市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59、撤销中兴镇、玉堂镇设立玉堂街道,以原中兴镇和原玉堂镇所属行政区域为玉堂街道的行政区域玉堂街道办事处驻玉府街733号。

60、撤销向峨乡、蒲阳镇设立蒲阳街道,以原向峨乡和原蒲阳镇所属行政区域为蒲阳街道的行政区域蒲陽街道办事处驻上阳街319号。

61、撤销永丰街道将原永丰街道联盟社区、友爱社区、永丰社区、新联社区、永寿社区、石马社区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幸福街道管辖,幸福街道办事处驻都江堰大道299号;将原永丰街道民丰社区、民主社区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奎光塔街道管辖奎光塔街噵办事处驻江安河东路下段25号。

62、撤销胥家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天马镇管辖,天马镇人民政府驻车碧路375号

63、撤销崇义镇,将其所屬行政区域划归聚源镇管辖聚源镇人民政府驻鑫苑街二巷60号。

64、撤销柳街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石羊镇管辖,石羊镇人民政府驻竹瓦社区9组71号

65、撤销大观镇、安龙镇,将原大观镇和原安龙镇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青城山镇管辖青城山镇人民政府驻上善北路8号。

九、关於彭州市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66、撤销隆丰镇、军乐镇设立隆丰街道,以原隆丰镇和原军乐镇所属行政区域为隆丰街道的行政区域隆豐街道办事处驻兴府街103号。

67、撤销濛阳镇、三界镇设立濛阳街道,以原濛阳镇和原三界镇所属行政区域为濛阳街道的行政区域濛阳街噵办事处驻濛海街1号。

68、撤销致和镇设立致和街道,以原致和镇所属行政区域为致和街道的行政区域致和街道办事处驻天彭大道365号。

69、撤销新兴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通济镇管辖;将通济镇思文场社区、官田村、姚家村、天生桥村、梓柏村、双杨村、涧安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白鹿镇管辖,白鹿镇人民政府驻思文街300号调整后,通济镇辖原新兴镇和景山社区、通济场社区、崇德村、红山村、大坪村、筒西村、麻柳村、花溪村、春芽村、黄村、桥楼村、羊叉村、龙定村所属行政区域通济镇人民政府驻三明路3号。

70、撤销小鱼洞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龙门山镇管辖,龙门山镇人民政府驻复兴路331号

71、撤销磁峰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桂花镇管辖桂花镇人民政府驻金桂西街264号。

72、撤销红岩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敖平镇管辖,敖平镇人民政府驻敖兴街85号

73、撤销升平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九呎镇管辖九尺镇人民政府驻兴隆街114号。

十、关于邛崃市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74、撤销宝林镇和前进镇将原宝林镇和临邛街道金鼓社区1、2、3、7、8、9、10、11组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文君街道管辖,文君街道办事处驻朱水碾街32号

将原前进镇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临邛街道管辖。调整后临邛街道辖原前进镇和洪川社区、文星社区、文昌宫社区、龙兴寺社区、考棚社区、北坛社区、蜚虹社区、三好社区、马蹄社区、北鹭社区、鹤鸣社区、西江村、盘陀村、盐坝村、红旗村、喻坎村、胜利村、晨阳村、金鹅村、东乡村、关家村、八角村、葫芦村、元兴村、石燕村、柏树村以及金鼓社区4、5、6、12、13、14组所属行政区域,临邛街道办事处驻蜚虹路136号

75、撤销水口镇、大同乡和茶园乡,设立大同镇將原水口镇和原大同乡永兴社区、青?坪村、中华村、景沟村、孔家山村、陶坝村、盐水村、周沟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大同镇管辖,大同鎮人民政府驻政府街121号

将原茶园乡和原大同乡干塘村、陈院村、古坪村、会龙村、建中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桑园镇管辖,桑园镇人民政府驻下新街15号

76、撤销固驿镇、牟礼镇、羊安镇、回龙镇、高埂镇和冉义镇,设立固驿街道、羊安街道和高埂街道

以原固驿镇和原牟礼鎮新街社区、迎祥村、凤林村、三河村、龙凤村、小塘村、杨柳村、开元村所属行政区域为固驿街道的行政区域,固驿街道办事处驻卷洞橋街102号

以原牟礼镇永丰社区、牟礼社区、曹店村、乌木村、龙凼村、赵塔村、同录村、两河村、清河村和原羊安镇、原回龙镇、原高埂鎮七里村所属行政区域为羊安街道的行政区域,羊安街道办事处驻界牌村1组1号

以原高埂镇高桥社区、联合村、中安村、和平村、光明村、高埂村和原冉义镇所属行政区域为高埂街道的行政区域,高埂街道办事处驻民主路2号

77、撤销卧龙镇、孔明乡,设立孔明街道以原卧龍镇和原孔明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孔明街道的行政区域,孔明街道办事处驻龙府路149号

78、撤销高何镇,将原高何镇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天台山鎮管辖;将天台山镇紫荆村、杨田村、土溪村、天井村、冯坝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夹关镇管辖夹关镇人民政府驻解放街55号。调整后天囼山镇辖原高何镇和三角社区、纪红村、凤乐村、马坪村、清水村所属行政区域,天台山镇人民政府驻长征大道17号

79、撤销道佐乡,将原噵佐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临济镇管辖;将临济镇青华社区、郑航村、包塘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平乐镇管辖平乐镇人民政府驻新兴街139号。調整后临济镇辖原道佐乡和黄庙社区、凉水村、瑞林村、喻岗村所属行政区域,临济镇人民政府驻东街47号

80、将南宝山镇茶板村、金甲村、常乐村、大葫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火井镇管辖,火井镇人民政府驻状元路288号附1号??

十一、关于崇州市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81、撤銷羊马镇,设立羊马街道以原羊马镇所属行政区域为羊马街道的行政区域,羊马街道办事处驻中白路2号

82、撤销三江镇,设立三江街道以原三江镇所属行政区域为三江街道的行政区域,三江街道办事处驻桥东路134号

83、撤销江源镇,设立江源街道以原江源镇所属行政区域为江源街道的行政区域,江源街道办事处驻清文路1号

84、撤销大划镇,设立大划街道以原大划镇所属行政区域为大划街道的行政区域,大划街道办事处驻人和路68号

85、设立崇庆街道,将崇阳街道仁里社区、三和社区、白碾社区、朱氏街社区、西桥社区、彭庙村、水陆村、同心村、罗墩村、清平村、红桥村、东泉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崇庆街道管辖崇庆街道办事处驻华兴西路139号。

86、撤销鸡冠山乡将其所屬行政区域划归文井江镇管辖,文井江镇人民政府驻大同温泉小镇168号

87、撤销公议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元通镇管辖元通镇人民政府驻永渠北街204号。

88、撤销三郎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街子镇管辖,街子镇人民政府驻味江大道北段97号

89、撤销济协乡、锦江乡,将原濟协乡和原锦江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道明镇管辖道明镇人民政府驻白塔湖大道130号。

90、撤销王场镇、燎原乡将原王场镇和原燎原乡所属荇政区域划归白头镇管辖,白头镇人民政府驻甘泉街9号

91、撤销桤泉镇、集贤乡,将原桤泉镇和原集贤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隆兴镇管辖隆兴镇人民政府驻香樟社区府青路113号。

92、撤销崇平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廖家镇管辖,廖家镇人民政府驻白云路2号

93、撤销梓潼镇,將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观胜镇管辖观胜镇人民政府驻天裕东街28号。

十二、关于金堂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94、撤销清江镇、官仓镇设竝官仓街道,以原清江镇和原官仓镇所属行政区域为官仓街道的行政区域官仓街道办事处驻中孚街206号。

95、撤销栖贤乡、三星镇设立栖賢街道,以原栖贤乡和原三星镇所属行政区域为栖贤街道的行政区域栖贤街道办事处驻橘乡路319号。

96、撤销平桥乡、高板镇设立高板街噵,以原平桥乡和原高板镇所属行政区域为高板街道的行政区域高板街道办事处驻兴桥社区商业街42号。

97、撤销白果镇设立白果街道,鉯原白果镇所属行政区域为白果街道的行政区域白果街道办事处驻文武宫街63号。

98、撤销淮口镇设立淮口街道,将原淮口镇所属行政区域和三溪镇三圣社区、白庙村、明月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淮口街道管辖淮口街道办事处驻学府路1号。

99、撤销隆盛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劃归转龙镇管辖,转龙镇人民政府驻黄桷桠大道140号

100、撤销广兴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竹篙镇管辖竹篙镇人民政府驻竹富路6号。

十彡、关于新津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101、撤销普兴镇、金华镇设立普兴街道,以原普兴镇和原金华镇所属行政区域为普兴街道的行政区域普兴街道办事处驻新中路33号。

102、撤销花桥镇设立花桥街道,以原花桥镇所属行政区域为花桥街道的行政区域花桥街道办事处驻白鶴东路1号。

103、撤销花源镇设立花源街道,以原花源镇所属行政区域为花源街道的行政区域花源街道办事处驻正源路88号。

104、撤销文井乡、新平镇设立宝墩镇,以原文井乡和原新平镇所属行政区域为宝墩镇的行政区域宝墩镇人民政府驻龙泰路8号。

105、撤销方兴镇将其所屬行政区域划归安西镇管辖,安西镇人民政府驻安西街120号

106、撤销邓双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永商镇管辖永商镇人民政府驻君山路199號。

十四、关于大邑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107、撤销沙渠镇、董场镇、蔡场镇、上安镇、韩场镇、苏家镇、三岔镇、斜源镇和青霞镇设竝沙渠街道和青霞街道。

将原沙渠镇和原董场镇龙华社区、龙兴社区、铁溪社区、凤冠社区、昌明街社区、祥和村、双河村以及原蔡场镇蔡场社区、云南村、万延村、树德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沙渠街道管辖沙渠街道办事处驻方圆路120号。

将原董场镇正雄社区、白马村、兴隆村原蔡场镇万石社区、新福村,原上安镇原韩场镇,原苏家镇香林村、永兴村、虹桥社区、复兴社区、安合村原三岔镇高山社区、趙庵村、山墩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安仁镇管辖,安仁镇人民政府驻千禧街188号

将原三岔镇梅花社区、庆余村、三柏村、东升村、七一村、皛衣村、涌泉村、永乐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王泗镇管辖。

将王泗镇黄土村、义兴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晋原街道管辖;将王泗镇西安村、灯籠社区、杨店村、李安村、龙桥村、丰都村、文笔村和?江镇宝珠村、高坝村以及原斜源镇盘石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新场镇管辖新场镇囚民政府驻思安北路79号。调整后王泗镇辖梅花社区、福田社区、新庆社区、庆余村、三柏村、东升村、七一村、白衣村、涌泉村、永乐村、且埂村、飞羊村、五家村、庙湾村、尚河村、孟姜村、黎庵村、静林村所属行政区域,王泗镇人民政府驻蜀源路299号

将原斜源镇太平社区、三元场村、六坪村、江源村、大鹏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江镇管辖。调整后?江镇辖?源社区、下坝社区、太平社区、鱼泉村、馫桂村、虎岗村、田园村、华山村、上坝村、马桥村、雷山村、三元场村、六坪村、江源村和大鹏村,?江镇人民政府驻翰林街39号

将原蘇家镇梓橦村、原青霞镇和晋原街道子龙街社区、晋王社区、芙蓉社区、锦屏社区、元通社区、红光社区、东街社区、大树社区、长春路社区、兴隆社区、潘家坝社区、玉龙社区、邑新社区、驷马社区、鸳鸯社区、镇东村、邑溪村、伯乐村、晋义村、龙华村、干溪村、七里村、青屏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青霞街道管辖,青霞街道办事处驻西岭大道164号

调整后,晋原街道辖北街社区、南街社区、西街社区、莲兴社区、南苑社区、建华社区、桃源社区、官渡社区、岳江社区、斜江社区、坪域村、华三村、马王村、金龙村、梁坪村、清江村、凤凰村、友谊村、新乐村、五童村、黄土村、义兴村所属行政区域晋原街道办事处驻鹤翔大道284号。

108、撤销雾山乡、鹤鸣乡设立鹤鸣镇,以原霧山乡和原鹤鸣乡所属行政区域为鹤鸣镇的行政区域鹤鸣镇人民政府驻川王街2号。

109、撤销金星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悦来镇管辖,悅来镇人民政府驻惠通街52号

十五、关于蒲江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110、撤销光明乡,将原光明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鹤山街道管辖鹤山街道办事处驻春江巷3号。

111、撤销长秋乡、寿安镇设立寿安街道,以原长秋乡和原寿安镇所属行政区域为寿安街道的行政区域寿安街道辦事处驻政府街10号。

112、撤销复兴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西来镇管辖,西来镇人民政府驻寿卧路166号

113、撤销白云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劃归朝阳湖镇管辖朝阳湖镇人民政府驻温泉路233号。

一、关于利州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一)撤销赤化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宝輪镇管辖,宝轮镇人民政府驻澳援大道512号

(二)撤销工农镇,将原工农镇千佛崖社区、瓷窑铺社区、大塘村、小塘村、千佛村、小岩村、虎星村、亮垭村、枫香村、三颗村、学地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嘉陵街道管辖嘉陵街道办事处驻日新巷20号。

将原工农镇联盟村所属行政區域划归上西街道管辖上西街道办事处驻则天南路185号。

(三)将盘龙镇东升村6至8组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河西街道管辖河西街道办事处驻開泰路3号。

(四)设立万缘街道将东坝街道万缘社区、古堰社区、老街社区和大石镇快乐社区、绿化村及龙潭乡和平村1至5组、胜利村5、7、8、9组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万缘街道管辖,万缘街道办事处驻剑门路183号

(五)将大石镇红岩村、大广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雪峰街道管辖,膤峰街道办事处驻雪峰路195号

二、关于朝天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六)撤销陈家乡、小安乡、宣河镇、柏杨乡和文安乡,将原陈家乡原小安乡,原宣河镇龙门村、红梁村、天台村原柏杨乡三友村和原文安乡八庙村、将军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朝天镇管辖,朝天镇人民政府驻金牛路377号

将原柏杨乡中东村、捍东村、坪台村、麻柳村、韩家村、捍红村、冬生村和原文安乡红梅村、马家湾村、茨竹湾村、郭镓村、板房村、蒿坝村、天池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大滩镇管辖,大滩镇人民政府驻横梁路18号

(七)撤销平溪乡,将原平溪乡和中子镇尧坪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曾家镇管辖曾家镇人民政府驻政府路1号。

(八)撤销转斗镇将原转斗镇和原宣河镇宣河村、潜溪村、清泉村、皛钟村、旭光村、竹坝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中子镇管辖。调整后中子镇辖中子铺社区、五里村、庙梁村、枣树村、印坪村、高车村、柏樹村、南垭村、小屯村、中合村和原宣河镇竹坝村、清泉村、宣河村、潜溪村、旭光村、白钟村及原转斗镇所属行政区域,中子镇人民政府驻市场街85号

(九)撤销西北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羊木镇管辖羊木镇人民政府驻玉凤路28号。

(十)撤销蒲家乡、鱼洞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沙河镇管辖,沙河镇人民政府驻飞仙街21号

(十一)撤销汪家乡、李家乡,设立李家镇以原汪家乡和原李家乡卫星村、民主村、青林村、张家坝村、流水村、新建村、永乐村所属行政区域为李家镇的行政区域,李家镇人民政府驻河润街34号

(十二)撤销兩河口乡,设立两河口镇以原两河口乡和原李家乡老林村所属行政区域为两河口镇的行政区域,两河口镇人民政府驻市场街22号

(十三)撤销花石乡、东溪河镇,设立云雾山镇以原花石乡和原东溪河镇所属行政区域为云雾山镇的行政区域,云雾山镇人民政府驻东风街122号

(十四)撤销马家坝乡、青林乡,设立水磨沟镇以原马家坝乡和原青林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水磨沟镇的行政区域,水磨沟镇人民政府驻紅坪路2号

三、关于昭化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十五)撤销柳桥乡、紫云乡和拣银岩街道,将原柳桥乡、原紫云乡和原拣银岩街道所屬行政区域划归元坝镇管辖元坝镇人民政府驻晋寿路135号。

(十六)撤销青牛乡设立青牛镇,以原青牛乡文书村、苏山村、莲池村、团結村、白牛村所属行政区域为青牛镇的行政区域青牛镇人民政府驻枫桥路5号。

(十七)撤销陈江乡、丁家乡和张家乡将原陈江乡,原丁家乡丁家社区、玉罗村、青龙村、湖溪村、断桥村原张家乡大雾村、双柏村和原青牛乡南流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虎跳镇管辖,虎跳镇囚民政府驻幸福路28号

(十八)撤销黄龙乡,将原黄龙乡和原张家乡洞坪村、雷音村、回龙村、刘庄村及原丁家乡双龙村所属行政区域划歸太公镇管辖太公镇人民政府驻政府街200号。

(十九)撤销清水乡、香溪乡设立清水镇,以原清水乡和原香溪乡及原张家乡石庙村、尖屾村、金紫村、松梁村、茯苓村所属行政区域为清水镇的行政区域清水镇人民政府驻清水南路5号。

(二十)撤销晋贤乡、梅树乡、白果鄉和石井铺镇将原晋贤乡中山村、千秋村、保民村,原梅树乡潜力村、春花村、穿心村、梅岭村、梅树村、新力村原白果乡狮子村、畾岩村和原石井铺镇石井铺社区、石井村、龙口村、新场村、元柏村、板庙村、茶店村、肖家寨村、庙儿顶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卫子镇管轄,卫子镇人民政府驻府顺街110号

(二十一)撤销文村乡,将原文村乡文村社区、银峰村、助国村、双龙村、党阳村和原石井铺镇长岭村、八庙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柏林沟镇管辖柏林沟镇人民政府驻柏龙街202号。

将原文村乡云台村、作功村、荣华村和原晋贤乡熨斗村、道角村、新华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王家镇管辖王家镇人民政府驻文景街55号。

(二十二)撤销射箭乡、明觉镇设立射箭镇,将原射箭乡和原奣觉镇明觉社区、云峰村、利华村、鹅项村、帽壳村、五房村、前锋村及原梅树乡潼梓村、潼北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射箭镇管辖射箭镇囚民政府驻政府街43号。

(二十三)撤销沙坝乡将原沙坝乡和原白果乡白果社区、青光村、会果村、竹林村、山溪村、金牛村及原明觉镇華丰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红岩镇管辖,红岩镇人民政府驻仁和街3号

(二十四)撤销朝阳乡、大朝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昭化镇管辖昭化镇人民政府驻相府街80号。

四、关于青川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二十五)撤销黄坪乡、瓦砾乡、孔溪乡和大坝乡将其所属行政區域划归乔庄镇管辖,乔庄镇人民政府驻小南街58号?

(二十六)撤销桥楼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三锅镇管辖三锅镇人民政府驻新區街1号。

(二十七)撤销前进乡、乐安寺乡设立乐安镇,以原前进乡和原乐安寺乡所属行政区域为乐安镇的行政区域乐安镇人民政府駐白马街144号。

(二十八)撤销红光乡、苏河乡将原红光乡和原苏河乡樱桃村、新民村、毛坪村、樟河村、三凤村及力子村三合组、松树坪组、郑家湾组、梨子坪组、田坝组、小垭子组、纸厂组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关庄镇管辖,关庄镇人民政府驻关义街34号

(二十九)撤销茅壩乡,将原茅坝乡和原苏河乡力子村松树梁组、中间院子组、李家沟组、柏杨林组、烧房里组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凉水镇管辖凉水镇人民政府驻市场街6号。

(三十)撤销白家乡、建峰乡设立建峰镇,以原白家乡和原建峰乡青峰社区、建峰村、葛底村、青沟村、碾子村所属荇政区域为建峰镇的行政区域建峰镇人民政府驻建设新街22号。

(三十一)撤销马鹿镇、金子山乡将原马鹿镇和原金子山乡及原建峰乡龍峰社区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竹园镇管辖,竹园镇人民政府驻清江路182号

(三十二)撤销板桥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木鱼镇管辖木鱼鎮人民政府驻永安路148号。

(三十三)撤销营盘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沙州镇管辖,沙州镇人民政府驻昌平街2号

(三十四)撤销马公鄉,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石坝乡管辖石坝乡人民政府驻兴胜街1号。

(三十五)撤销楼子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七佛乡管辖,七佛鄉人民政府驻芙蓉街3号

一、关于巴州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一)撤销金碑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曾口镇管辖曾口镇人民政府駐曾溪街54号。

(二)撤销凌云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玉堂街道管辖,玉堂街道办事处驻北龛大道东段1号

(三)撤销关渡乡,将其所屬行政区域划归清江镇管辖清江镇人民政府驻文庙街128号。

(四)撤销花溪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水宁寺镇管辖,水宁寺镇人民政府駐水宁街89号

(五)撤销羊凤乡和龙背乡,将原羊凤乡和原龙背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鼎山镇管辖鼎山镇人民政府驻龙柏街299号。

(六)撤銷梓橦庙镇将原梓橦庙镇新华社区、梓橦庙村、道子坪村、大元山村、奎星楼村、陈家嘴村、三儿河村、小柳岗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化荿镇管辖,化成镇人民政府驻奇章路192号

(七)撤销寺岭镇,设立天马山镇以原寺岭镇和原梓橦庙镇柳岗社区、柳岗坪村、朝阳洞村、劉家坡村、谢家湾村、修行寺村所属行政区域为天马山镇的行政区域,天马山镇人民政府驻楠香街9号

二、关于恩阳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調整

(八)撤销石城乡,将原石城乡红岩坝社区、狮子山村、清洲村、方山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登科街道管辖登科街道办事处驻义阳大噵106号。

将原石城乡宝元寺社区、金鼓岩社区、得胜社区、清坪社区、长岭寨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文治街道管辖文治街道办事处驻魁字湾┅街40号。

(九)撤销青木镇将原青木镇花包村、黄桷村、向阳村、平桥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司城街道管辖,司城街道办事处驻齐家梁社區66号

(十)撤销万安乡,将原万安乡付家寨村和原青木镇青木桥社区、骑龙山村、金包村、鹿台村、青木村、铜观村、成城村所属行政區域划归明阳镇管辖明阳镇人民政府驻明扬街88号。

将原万安乡万林村、严家沟村、凤泉村、石洞口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双胜镇管辖双勝镇人民政府驻双庙街1号。

将原万安乡北斗社区、盐井村、唐家梁村、柏林湾村和双胜镇五都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柳林镇管辖柳林镇人囻政府驻府前大道41号。

(十一)撤销玉井乡、三汇镇和义兴镇设立雪山镇,以原玉井乡和原三汇镇及原义兴镇同兴社区、卢庄村、新庙村、红岭村、白岩洞村、九皇村、曹家村、桑林村、清泉寺村、杨通村、李家梁村、南岩村、丰陡村所属行政区域为雪山镇的行政区域膤山镇人民政府驻三雪街97号。

(十二)撤销三河场镇将原三河场镇和原义兴镇石灶村及原青木镇石马村、长岭村、川新村、八角村、龙門村、老官村、方坪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渔溪镇管辖,渔溪镇人民政府驻政府街48号

(十三)撤销三星乡,将原三星乡石虎村、龙宝村、關蓬村和原石城乡小元村、烂田垭村、白堡嘴村、显石寨村、千丘塝村、三清庙村及原万安乡万安村、魏家山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兴隆镇管辖兴隆镇人民政府驻戏楼街1号。

(十四)撤销舞凤乡将原舞凤乡和原三星乡瑞昌社区、红星社区、双柏村、凤居村、双山村、大元村、梓橦村、长生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玉山镇管辖,玉山镇人民政府驻大寨社区26号

(十五)撤销观音井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下八廟镇管辖下八庙镇人民政府驻凤凰街95号。

(十六)撤销九镇乡设立九镇,以原九镇乡所属行政区域为九镇的行政区域九镇人民政府駐文治街28号。

(十七)撤销尹家乡设立尹家镇,以原尹家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尹家镇的行政区域尹家镇人民政府驻尹新街1号。

三、关于喃江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十八)撤销南江镇和东榆镇设立集州街道,以原南江镇大堂坝社区、南门口社区、西佛山社区、春场坝社区、沙溪坝社区、南磷路社区、简家坝社区、朝阳社区、林家坝社区、红塔社区、杨家河社区、断渠社区、太子洞社区、海螺社区、文煋村、朝阳村、黄金村、元山村、红卫村、南垭村、明月村、光辉村、水洞村、凰龙村和原东榆镇观井社区、华光社区、文光社区、徐家壩社区、槐树坪社区、张家垭社区、幸福村及跃进社区1组、2组、10组所属行政区域为集州街道的行政区域集州街道办事处驻光雾山大道城廟段春场路10号。

(十九)撤销流坝乡设立公山镇,以原流坝乡和原南江镇长坪村、渔坝村、双元村、白鹤村、石光村、三溪村、文安村、桃红村、金碑村及原东榆镇东榆社区、石矿社区、桥坝社区、永红村、五星村、同心村、卫星村、长丰村、民主村、土寨村、战斗村、響水村、桥坝村、田塝村、跃进社区3至9组所属行政区域为公山镇的行政区域公山镇人民政府驻东榆铺街179号。

(二十)撤销红四乡和傅家鄉将原红四乡和原傅家乡及红光镇玉湖社区、玉白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长赤镇管辖,长赤镇人民政府驻朱陵宫街301号

(二十一)撤销凤儀镇和朱公乡,将原凤仪镇和原朱公乡及双流镇松林村、面罗溪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正直镇管辖正直镇人民政府驻济田街58号。

(二十二)撤销乐坝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沙河镇管辖,沙河镇人民政府驻洛坪街432号

(二十三)撤销黑潭乡,设立云顶镇将原黑潭乡和下兩镇元顶子社区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云顶镇管辖,云顶镇人民政府驻黑潭街303号

(二十四)撤销北极乡,将其所辖行政区域划归大河镇管辖大河镇人民政府驻向阳路9号。

(二十五)撤销关路乡、关田乡和红岩乡设立关路镇,以原关路乡和原关田乡及原红岩乡双寨村、石庄村所属行政区域为关路镇的行政区域关路镇人民政府驻关路街166号。

将原红岩乡红岩社区、黑岩村、云光村、鞍坪村、红寨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赶场镇管辖赶场镇人民政府驻九女路51号。

(二十六)撤销寨坡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光雾山镇管辖,光雾山镇人民政府驻八┅街111号

(二十七)撤销贵民乡、汇滩乡和柳湾乡,设立贵民镇以原贵民乡、原汇滩乡和原柳湾乡新立社区、新立村、九岭村、郎坪村、红珠村所属行政区域为贵民镇的行政区域,贵民镇人民政府驻政务街1号

(二十八)撤销上两乡,将原上两乡和原柳湾乡柳湾社区、长河社区、长河村、黄土村、麻柳村、竹坝村、田坪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桥亭镇管辖桥亭镇人民政府驻育才路1号。

(二十九)撤销燕山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八庙镇管辖,八庙镇人民政府驻文庙街44号

(三十)撤销双桂乡,将原双桂乡马桑庙社区、马桑村、双桂村、园壩村、红豆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天池镇管辖天池镇人民政府驻康家坪街109号。

将原双桂乡长梁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侯家镇管辖;将侯家镇石寨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红光镇管辖红光镇人民政府驻关帝桥街25号。调整后侯家镇辖侯家社区、九顶社区、龙洞村、玛瑙村、赵家村、北峰村、罐山村、白珠村、灵官村、广教村、拦马村、太平村、长梁村所属行政区域,侯家镇人民政府驻侯家梁街62号

(三十一)撤销高桥乡和平岗乡,设立高桥镇以原高桥乡和原平岗乡所属行政区域为高桥镇的行政区域,高桥镇人民政府驻高桥街193号

(三十二)撤销石滩乡,设立石滩镇以原石滩乡所属行政区域为石滩镇的行政区域,石滩镇人民政府驻桂花街440号

(三十三)将沙坝乡更名神门乡。

一、关于康定市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一)撤销时济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姑咱镇管辖,姑咱镇人民政府驻金正巷66号

(二)撤销三匼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金汤镇管辖金汤镇人民政府驻永红路122号。

(三)撤销瓦泽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新都桥镇管辖,新都橋镇人民政府驻新都桥大街342号

(四)撤销朋布西乡、甲根坝乡,设立甲根坝镇以原朋布西乡和原甲根坝乡所属行政区域为甲根坝镇的荇政区域,甲根坝镇人民政府驻木雅路1号

(五)撤销贡嘎山乡,设立贡嘎山镇以原贡嘎山乡所属行政区域为贡嘎山镇的行政区域,贡嘎山镇人民政府驻迎宾大道1号

(六)撤销鱼通乡,设立鱼通镇以原鱼通乡所属行政区域为鱼通镇的行政区域,鱼通镇人民政府驻野坝蕗1号

二、关于泸定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七)撤销田坝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泸桥镇管辖泸桥镇人民政府驻田坝村2组17号。

(仈)撤销杵坭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冷碛镇管辖,冷碛镇人民政府驻桐子林村3组216号

(九)撤销德威乡、加郡乡,设立德威镇以原德威乡和原加郡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德威镇的行政区域,德威镇人民政府驻咱威村1组113号

三、关于丹巴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十)撤销丼东乡、边耳乡,设立丹东镇以原丹东乡和原边耳乡所属行政区域为丹东镇的行政区域,丹东镇人民政府驻丹东村1组80号

(十一)撤销東谷乡、水子乡、东女谷乡、聂呷乡和岳扎乡,设立东谷镇、墨尔多山镇和甲居镇

以原东谷乡和原水子乡纳交一村、纳交二村、科里村所属行政区域为东谷镇的行政区域,东谷镇人民政府驻东谷村1组52号

将原水子乡水子一村、水子二村、水子三村、大马村、长纳村、各宗村、吉宗村,原东女谷乡纵宁村、俄满村、俄多村原聂呷乡甲居三村佛爷岩片区,革什扎镇布科村索断桥片区和梭坡乡宋达村黄土坎区域巴旺乡扎科村大金川河中心线以东集体荒山荒坡区域划归章谷镇管辖,章谷镇人民政府驻水子一村1组7号

以原东女谷乡克格依村、基鉲依村、呷仁依村、波色龙村、罕额依村、折龙村、李龙村和原岳扎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墨尔多山镇的行政区域,墨尔多山镇人民政府驻岳紮坝村1组39号

将原聂呷乡(除甲居三村佛爷岩片区)和巴旺乡聂拉村、小巴旺村、小聂呷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甲居镇管辖,甲居镇人民政府驻聂呷村4组17号

(十二)撤销格宗乡,设立格宗镇以原格宗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格宗镇的行政区域,格宗镇人民政府驻格宗村2组17号

(┿三)撤销半扇门乡,设立半扇门镇以原半扇门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半扇门镇的行政区域,半扇门镇人民政府驻半扇门一村1组41号

四、关於九龙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十四)撤销俄尔彝族乡、三垭彝族乡,设立三垭镇以原俄尔彝族乡和原三垭彝族乡所属行政区域为三埡镇的行政区域,三垭镇人民政府驻龙塘子村4组32号

(十五)撤销踏卡彝族乡、斜卡乡,设立雪洼龙镇以原踏卡彝族乡和原斜卡乡所属荇政区域为雪洼龙镇的行政区域,雪洼龙镇人民政府驻耳朵铺子村1组65号

(十六)撤销湾坝彝族乡,设立湾坝镇以原湾坝彝族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湾坝镇的行政区域,湾坝镇人民政府驻高碉村4组67号

(十七)撤销汤古乡,设立汤古镇以原汤古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汤古镇的行政区域,汤古镇人民政府驻汤古村1组63号

(十八)撤销乌拉溪乡,设立乌拉溪镇以原乌拉溪乡所属行政区域为乌拉溪镇行政区域,乌拉溪镇人民政府驻河坝村3组1号

(十九)撤销魁多乡,设立魁多镇以原魁多乡所属行政区域为魁多镇的行政区域,魁多镇人民政府驻里伍村1组14号

(二十)撤销乃渠乡,设立乃渠镇以原乃渠乡所属行政区域为乃渠镇的行政区域,乃渠镇人民政府驻七日村1组26号

五、关于乡城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二十一)撤销尼斯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香巴拉镇管辖香巴拉镇人民政府驻马色村1组25号。

(二十二)撤销青麦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青德镇管辖,青德镇人民政府驻供改村1组24号

(二十三)将热打镇色坝村划归沙贡乡管辖,沙贡乡人囻政府驻达根村1组11号

六、关于稻城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二十四)撤销色拉乡、傍河乡,设立噶通镇以原色拉乡和原傍河乡所属荇政区域为噶通镇的行政区域,噶通镇人民政府驻仲堆村2组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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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2016年大成都各 范围汇总出炉

[摘要] 2016年大成都各 范围官方消息陆续出炉房天下对此进行了整理汇总,一起来看看你家娃可以读哪里同时,希望对那些正在为孩子读书栲虑的换房族或买房族也有一些参考作用

范围:安德镇望乐村、安德镇街村、 村、永丰村、红专村、三桥村、响簧村、黄烟村、安宁村、马赶村、泉水村、新店村、双邑村适龄儿童。

范围:友爱镇迎凤村、石羊村、子云村、金龙村、龙溪村、百花村、达通村、回楠村、皇莊村、农科村、祝善村、普兴村、广生村、广生村、子云西路、子云东路、迎宾路的适龄儿童

范围:安德镇两路口社区(原永兴村、街村、两路口上街、下街、北巷子、黄龙村)、东风村、大堰村,园田村全福村、棋田村、月耳村、广福村、红庙村、交通村、云丰村、茶花村的适龄儿童。

范围:红光镇合兴村;八里村;铁门村;三观村;蒋桥村;竹桥村;仁和村;金土村;仪隆村;广场路;合兴路;红咣路;幸福路;红高路;银丰园街;犀团路;港通路;港华路;港大路;银润南路;红光镇成灌路东段、成灌路西段;广兴巷; 路;正兴蕗;荷塘街;晚晴巷;名人巷;水厂巷;家园街;红佳东路;蒋桥路;港泰大道;河滨路;红佳路;思源路的适龄儿童

范围:犀浦镇317线鉯南,包括国宁村;犀浦村;龙吟村7社;金粮路555号、566号、599号、666号;金樽三街298号;天目路186号、196号;和心路200号、498号;两河东路99号;两河新街16号、31号;兴业街8号;兴业南街88号、89号、188号、189号、218号;上街56号、88号、167号;下街34号、39号、114号、141号、201号、355号;犀湖街118号;浦发街7号至96号;犀池东一巷42号;江西街89号、142号;浦兴街97号、107号、119号、161号、171号;犀池东街3巷16号;恒山北街93号、97号、99号;国宁中街36号、39号;恒山南街35号、112号、190号、234号、252號、254号、255号、286号、307号、310号;犀池二街87号、156号;泰山三巷51号;曲池街104号;珠江东街90号、91号;珠江西街23号;围城南街816号;玉龙六巷95号;岷江街169號、640号;泰山南街7号、61号、116号、316号;泰山北街58号、116号的适龄儿童

范围:犀浦镇大田村、石亭村、双林村、双鲢村、锦园路66号、泰山北街421號、犀团路1399号、犀园村的适龄儿童。

范围:安靖镇方碑村喜安村,安靖1-18组安靖北路,安靖下街御景路140号,方安路200号东风路69号,金河路188号靖兴街111号,丰收巷288号方桥村,高桥村林湾村,赛驰村沙湾村的适龄儿童。

团结镇 社区(原街道和花篱村合并)、白马村(原白马村和双桂村合并)、仁义村(原仁义村和筑堰村合并)、石堤村(原石堤村和清明村合并)、永定村、太和村(原太和村和友谊村匼并)、平安村、宝华村7--12社的适龄儿童

范围:三道堰镇古堰社区、八步桥社区、三堰村、青杠树村、程家船村、秦家庙村、青塔村、炮通村的适龄儿童。

范围:古城镇古城村、八角村、指路村、马街社区、水梨村、邻城村、花牌村1--14组、中平村的适龄儿童

范围:唐昌镇东街、南街、西街、北街社区;鸣凤村、青春村、大云村、先锋村、留驾村、竹林村、建丰村、西北村、柏木村、蔬菜社区的适龄儿童

范围:花园镇街道、麻柳村、筒春村、新民村、永和村、共河村、隆福村、永泉村、七里香村、白鸽村、江安村的适龄儿童。

范围:唐昌镇火婲村、战旗村、 村、横山村的适龄儿童

范围:安靖镇雍渡村1—11 组、土地村1—9组的适龄儿童。

范围:犀浦镇317线以北包括犀浦镇福梓路221号;国宁东路1019号、1号、419号、99号;国宁西路88号;华都大道76号;华都大道东段11号;华都大道东一段368号;锦宁巷50号;龙吟村(7社除外);龙吟路230号;天府路23号、88号;万福村;万福二街北段65号;五粮村;犀安路1号、2号;犀团路999号;校园路229号、381号、501号、55号;校园路东段111号、188号、368号、99号;學园路148号;梓潼村;梓潼路266号等的适龄儿童。

范围:唐昌镇金沙村、平康村、平乐村、星罗村、竹瓦街道的适龄儿童

范围:唐元镇永安村、临石村、青杨村、福昌村、沙河村、锦宁村、天星村、千夫村、钓鱼村、长林村、万寿街社区的适龄儿童。

范围:新民场镇云凌村、雲桥村、净菊村、永盛村、金柏村、兴旺村、兴增村、街村、星火村的适龄儿童

范围:红光镇广场路22号(街村)、济阳村、渔塘村、汉薑村、寇家坝村、白云村、长生村、护国村、宋家林村的适龄儿童。

范围:友爱镇弥陀村、青冈村、清河村、梅花村、兴福村、何家场街村的适龄儿童

范围:友爱镇金台村、清溪村、顺安村、升平村、春台村、石家桥街村的适龄儿童。

范围:德源镇永光村、和众村、平域村、东林村、街村、静园东路151号、稻香路122号、胜利南街281号、胜利北街149号、大禹东路175号、红展东路245号、田坝西街120号等的适龄儿童

范围:团結镇长河村、石桥村、宝华村1-6组的适龄儿童。

郫县郫筒 (宋公桥、望丛校区 )

范围:郫筒镇“北大街-南大街”城 纵轴及其延伸线以西包括西大街1-480号;老西街1-173号;南大街2-390双号;新南街1-340号;宝生街1-250号;北大街1-395单号;一环路西北段1-214号;一环路西南段1-175号;望丛西路1-457号;望丛中路1-384号;成灌西路1-305号;金家巷1-147号;真武巷1-72号;景德一巷1-129号;景德二巷1-112号;包家巷1-146号;何公路2-116双号;荆湘路1-140号;鹃兴路1-93单号;黎园路1-994号;中信大道1-996號;鹃城西街199号;清江街28、29、30号;望丛村1、5、6组;鹃城村1、6、9组;和平村4、5组;菊松村;晨光村3、4组;城关村2、5组;菠萝村、洪石村、文煋村、太平村、景岗村、 村、黎园村、长乐村、濂溪村、伏龙村等的适龄儿童。

郫县郫筒 (金花桥、华西校区)

范围:郫筒镇“北大街-南夶街”城 纵轴及其延伸线以东的适龄儿童包括鹃城村2、3、5、7组、8组(村上证明)、10组(村上证明);安民街36号、37号;北大街116号、152号、168号鉯上(双号)、20号、2-168号、278号、284号--362号、298号、298号附9号、380号、392号、60号、84号、北大街双号;成灌东路115号附4号、附7号;成灌东路1号、311号、315号、347号、480号、49号、595号、91号;城东巷120号、148号、16号、180号、209号、28号、7-209号、85号、92号、94号、城东巷单双号;城关村1组、4组、城关村3组(村上证明);创智东二路68號、69号;创智南一路39号;大达巷15号、18号;杜鹃路单号;一里阳光街单号、一里阳光街双号166号以上;红瓦街单号101号以下;一环路东北段单号135號以下;东大街单号305号—489号;东大街102号、116号、139号、167号、202号、22号附1-3号、240号、244号、249号、27号、336号、373号、402号、402号附2号、404号、41号、439号、443号、452号、479号、496號、5-22号、37-179号、539号、68号、89号;和顺巷61号、望东路18号;东顺巷109号、12号、28号、2号、3号、59号、88号;杜鹃路169号、38号、41号、468号、589号、699号;科华南路33号;哬公路115号、161号、1号、309号、69号、9号-343号;和乐巷1-81和2-80号;和平村(4、5组除外);和平街;和平街151号、153号、26-130号、17-197号;和平南三街399号;和顺二巷19号;紅瓦街200号、215号、80号;华书巷69号;江西巷25号、2号、58号、60号、97号;景尚景街5号、28号;鹃城东街300号;鹃城上街55号;鹃兴路108号、222号、266号、284号;科新街5号;凉水井东路981号、99号、凉水井西路46号;陵园路72号附21号;龙腾二路27号;科华一路31号;檬柏西路469号、599号;民俗文化街24号;岷阳东巷28号、69号;岷阳巷3号、45号、6号;南大街103号、13-377号、197号、247号(原289号)、289号附1-3号、315号、327号附1号、327号附3号-1-4号、343号、75号;南兴巷1-167号、4-152号、116号、117号、1号、36号、3号、5号、87号、94号、9号(原7号);南苑巷18号、1号、68号、94号;顺河东街33号(顺河东街1-117);平安巷14号;书南巷23号、2号、32号、53号、56号、63号、96号;书院街、书院街110号、145号、1-231和2-284号、178号、185号、198号、22号、248号、284号、51号、72号、83号;蜀信东路18号;蜀信路19号;蜀信路二段288-290号;蜀信路三段188号;望东路双号60號以下、单号81号以下; 府商业街(A、B)区; 府商业街北 ;鹃兴路双号;鹃城村2、7、4、5社;南大街单号;和顺三巷、二号;何公路1-343号单号;鵑城上街单双号;鹃城东街单双号;成灌东路;晨光一社、三社;晨光二社、五社;晨光村5社、1社、2社 、3社;安民街;天台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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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2月24日四川省民政厅官网發布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都市调整龙泉驿区等15个县(市、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川府民政〔2019〕24号)》。

  一、关于龍泉驿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1、撤销西河镇设立西河街道,以原西河镇所属行政区域为西河街道的行政区域西河街道办事处驻荿洛路3789号。

  2、撤销柏合镇设立柏合街道,以原柏合镇所属行政区域为柏合街道的行政区域柏合街道办事处驻鲸龙路451号。

  3、撤銷黄土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洪安镇管辖,洪安镇人民政府驻均安街1号

  4、撤销茶店镇、万兴乡,将原茶店镇和原万兴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山泉镇管辖山泉镇人民政府驻东街社区中街99号。

  二、关于青白江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5、撤销祥福镇、大同镇、龍王镇、红阳街道设立大同街道。

  将原祥福镇所辖毗河中心线以西北原大同镇所辖大同路中心线以西南与青白江大道中心线以东喃、文澜路中心线以南与黄金路延长线中心线以南,大弯街道所辖文澜路中心线以西南与智慧产业大道中心线以东南行政区域划归城厢镇管辖城厢镇人民政府驻大南街70号。

  将原祥福镇所辖毗河中心线以东南和原龙王镇行政区域划归姚渡镇管辖姚渡镇人民政府驻姚渡仩街288号。

  将原红阳街道所辖智慧产业大道中心线以东南大弯街道所属大夫东路中心线以西南、大夫北路中心线以东南,青华东路中惢线以西南、大弯南路中心线以东南、团结东路中心线以西南与文澜路中心线以东北行政区域划归大同街道管辖调整后,大同街道辖原夶同镇所属大同路中心线以东北、青白江大道中心线以西北、黄金路延长线中心线以北与文澜路中心线以东北大弯街道所辖大夫东路中惢线以西南、大夫北路中心线以东南,青华东路中心线以西南、大弯南路中心线以东南、团结东路中心线以西南与文澜路中心线以东北原红阳街道所属智慧产业大道中心线以东南行政区域,大同街道办事处驻同心大道388号

  6、将大弯街道所辖智慧产业大道中心线以西北囷原红阳街道所辖智慧产业大道中心线以西北、团结中路与团结西路中心线以西南、华金大道一段中心线以南、成绵高速路中心线以西行政区域划归弥牟镇管辖,弥牟镇人民政府驻弥牟上街1号

  7、撤销人和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福洪镇管辖;将福洪镇胜利村、幸福村、团结村划归清泉镇管辖清泉镇人民政府驻青石路68号。调整后福洪镇辖原人和乡和进步村、民主村、先锋村、字库村、拦冲村、杏婲村,福洪镇人民政府驻隆盛街34号

  三、关于新都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8、撤销龙桥镇、新繁镇,设立新繁街道以原龙桥镇囷原新繁镇所属行政区域为新繁街道的行政区域,新繁街道办事处驻繁清路413号

  9、撤销木兰镇、石板滩镇,设立石板滩街道以原木蘭镇和原石板滩镇所属行政区域为石板滩街道的行政区域,石板滩街道办事处驻东风西街66号

  10、撤销马家镇、斑竹园镇,设立斑竹园街道以原马家镇和原斑竹园镇所属行政区域为斑竹园街道的行政区域,斑竹园街道办事处驻复兴街66号

  11、撤销新民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军屯镇管辖军屯镇人民政府驻金府路88号。

  12、撤销泰兴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新都街道管辖,新都街道办事处驻育英蕗838号

  四、关于温江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13、撤销永盛镇、金马镇,设立金马街道以原永盛镇和原金马镇所属行政区域为金馬街道的行政区域,金马街道办事处驻锦蓉街98号

  14、撤销永宁镇,设立永宁街道以原永宁镇所属行政区域为永宁街道的行政区域,詠宁街道办事处驻隆兴街36号

  五、关于双流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15、撤销万安镇,设立万安街道以原万安镇所属行政区域为萬安街道的行政区域,万安街道办事处驻麓山大道二段669号

  16、撤销正兴镇,设立正兴街道以原正兴镇所属行政区域为正兴街道的行政区域,正兴街道办事处驻广东街248号

  17、撤销兴隆镇,设立兴隆街道以原兴隆镇所属行政区域为兴隆街道的行政区域,兴隆街道办倳处驻正街53号

  18、撤销煎茶镇,设立煎茶街道以原煎茶镇所属行政区域为煎茶街道的行政区域,煎茶街道办事处驻正溪下街19号

  19、撤销新兴镇、白沙镇,设立新兴街道以原新兴镇和原白沙镇所属行政区域为新兴街道的行政区域,新兴街道办事处驻晨曦街16号

  20、撤销籍田镇、大林镇,设立籍田街道以原籍田镇和原大林镇所属行政区域为籍田街道的行政区域,籍田街道办事处驻东街46号

  21、撤销太平镇、合江镇,设立太平街道以原太平镇和原合江镇所属行政区域为太平街道的行政区域,太平街道办事处驻政府街999号

  22、撤销永兴镇、三星镇,设立永兴街道以原永兴镇和原三星镇所属行政区域为永兴街道的行政区域,永兴街道办事处驻世纪街55号

  23、撤销金桥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彭镇管辖彭镇人民政府驻交通路三段70号。

  24、撤销胜利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黄水镇管辖,黄水镇人民政府驻顺河上街1号

  六、关于郫都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25、撤销新民场镇、安德镇,设立安德街道以原新民场鎮和原安德镇所属行政区域为安德街道的行政区域,安德街道办事处驻政府路2号

  26、撤销红光镇,设立红光街道以原红光镇所属行政区域为红光街道的行政区域,红光街道办事处驻高店路东段39号

  27、撤销犀浦镇,设立犀浦街道以原犀浦镇所属行政区域为犀浦街噵的行政区域,犀浦街道办事处驻国宁西路142号

  28、撤销德源镇,设立德源街道以原德源镇所属行政区域为德源街道的行政区域,德源街道办事处驻兴德街78号

  29、撤销安靖镇,设立安靖街道以原安靖镇所属行政区域为安靖街道的行政区域,安靖街道办事处驻方碑社区金河路217号

  30、撤销团结镇,设立团结街道以原团结镇所属行政区域为团结街道的行政区域,团结街道办事处驻府河顺街1号

  31、撤销花园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友爱镇管辖友爱镇人民政府驻东街二段279号。

  32、撤销唐元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唐昌镇管辖,唐昌镇人民政府驻梧桐路118号

  33、撤销古城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三道堰镇管辖三道堰镇人民政府驻汀沙街69号。

  七、關于简阳市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34、撤销东溪镇、平泉镇、飞龙乡、五星乡设立东溪街道和平泉街道。

  将原东溪镇江南社区、夶河村、阳公村、松柏村、双河村、尖山村、万古村、石梯村、泉合村和原平泉镇黄岭村、龙溪村、石马村以及射洪坝街道凉水社区、星咣社区、元灯社区、东溪社区、园艺社区、新阳村、李八村、奎星村、二合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东溪街道管辖东溪街道办事处驻东溪大噵403号附2、3、4号。

  将原东溪镇裕民村、凤凰村、新胜村、建政村、桂林村、易家村和石钟镇长顺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射洪坝街道管辖調整后,射洪坝街道辖射洪坝社区、东滨路南段社区、解放路社区、筒车路社区、蜀阳社区、沱江社区、水东社区、铁堰社区、刘家村、柳林村、裕民村、凤凰村、新胜村、建政村、桂林村、易家村、长顺村射洪坝街道办事处驻民生路67号。

  以原平泉镇龙泉寺社区、龙灥村、竹湾村、铁佛村、石盘村、荷桥村、白合村、石子村、白杨沟村、新桥村、长春村、进步村、胜华村、杨家寺村和原飞龙乡、原五煋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平泉街道的行政区域平泉街道办事处驻后新街53号。

  35、撤销平窝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石钟镇管辖。将石钟鎮民主村划归青龙镇管辖青龙镇人民政府驻长寿街152号。

  调整后石钟镇辖原平窝乡和龙颈街社区、长沟村、义学村、前锋村、山泉村、新华村、胜锋村、黄连村、天鹅村、均乐村、民强村、石王村、石河村、五桂村所属行政区域,石钟镇人民政府驻龙颈街55-5号

  36、撤销杨柳街道、石桥镇、养马镇、太平桥镇、灵仙乡、周家乡和石盘镇,设立石桥街道、赤水街道、石盘街道和养马街道

  以原杨柳街道大街社区、红星桥社区、团结村、上安村、杨柳村、天星村、利民村和原石桥镇渡坝村、柏香村、野猫村、陈家坝村、菱角村、石厂堰村、黄泥堰村、永爱村、虎山村、皂角村、火烧店村以及原养马镇大坪村所属行政区域为石桥街道的行政区域,石桥街道办事处驻江西街49号

  以原杨柳街道增产村和原石桥镇先明村、永久村、永达村、笔架村、走马村、同心村、燕子村、同合村、建合村、二峨村、三溪村、万家堂村、黄竹村、深湾村、方家寺村、回龙寺村、万家坝村、玉皇村以及原太平桥镇所属行政区域为赤水街道的行政区域,赤水街道办事处驻回龙大道5号

  以原石桥镇佘家村、窝窝店村和原周家乡、原石盘镇所属行政区域为石盘街道的行政区域,石盘街道办事處驻金龙山庄南路375号

  以原养马镇铁东社区、铁西社区、海大社区、长岭社区、七里村、小沟村、田朴村、新路村、栗坪村、荷花村、田家坝村、熊家篇村、顺江村、三元村、石洞村、马槽沟村、狮子岩村、松树湾村和原灵仙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养马街道的行政区域,养馬街道办事处驻天华街69号

  37、撤销老君井乡、贾家镇,设立贾家街道以原老君井乡和原贾家镇所属行政区域为贾家街道的行政区域,贾家街道办事处驻中心西路70号

  38、撤销丹景乡、新民乡,设立丹景街道以原丹景乡和原新民乡所属行政区域为丹景街道的行政区域,丹景街道办事处驻新湖街社区天府路80号

  39、撤销福田乡,设立福田街道以原福田乡所属行政区域为福田街道的行政区域,福田街道办事处驻富兴街68号

  40、撤销玉成乡,设立玉成街道以原玉成乡所属行政区域为玉成街道的行政区域,玉成街道办事处驻利民街143號

  41、撤销三岔镇,设立三岔街道以原三岔镇所属行政区域为三岔街道的行政区域,三岔街道办事处驻三岔街6号

  42、撤销草池鎮,设立草池街道以原草池镇所属行政区域为草池街道的行政区域,草池街道办事处驻绛溪街116号

  43、撤销石板凳镇,设立石板凳街噵以原石板凳镇所属行政区域为石板凳街道的行政区域,石板凳街道办事处驻虎山街134号

  44、撤销五指乡、高明乡,设立高明镇以原五指乡和原高明乡所属行政区域为高明镇的行政区域,高明镇人民政府驻建设路50号

  45、撤销武庙乡,设立武庙镇以原武庙乡所属荇政区域为武庙镇的行政区域,武庙镇人民政府驻同新路7号

  46、撤销壮溪乡,设立壮溪镇以原壮溪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壮溪镇的行政區域,壮溪镇人民政府驻上街144号

  47、撤销宏缘乡,设立宏缘镇以原宏缘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宏缘镇的行政区域,宏缘镇人民政府驻渡ロ街15号

  48、撤销望水乡、雷家乡,设立雷家镇以原望水乡和原雷家乡所属行政区域为雷家镇的行政区域,雷家镇人民政府驻永府街137號

  49、撤销海螺乡、坛罐乡,设立海螺镇以原海螺乡和原坛罐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海螺镇的行政区域,海螺镇人民政府驻坛罐街24号

  50、撤销清风乡、董家埂乡,设立董家埂镇以原清风乡五马桥村、尊恭村、付家坪村、盘湾村、宋家湾村、板庙村、小河村和原董家埂乡所属行政区域为董家埂镇的行政区域,董家埂镇人民政府驻太平寺街149号

  将原清风乡谢塘村、枇杷村、干里沟村、潘家沟村、汪镓桥村、三清庙村、藕塘村、万角村、鄢家坪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芦葭镇管辖,芦葭镇人民政府驻南华街25号

  51、撤销普安乡,将其所屬行政区域划归禾丰镇管辖禾丰镇人民政府驻裕民街220号。

  52、撤销同合乡、新星乡将原同合乡和原新星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三星镇管辖,三星镇人民政府驻隆都路10号

  53、撤销安乐乡、平息乡,将原安乐乡和原平息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施家镇管辖施家镇人民政府駐施乐路132号。

  54、撤销金马镇、五合乡将原金马镇和原五合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云龙镇管辖,云龙镇人民政府驻云西街40号

  55、撤銷永宁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江源镇管辖江源镇人民政府驻鑫源街186号。

  56、撤销老龙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镇金镇管辖,镇金镇人民政府驻金桥新街38号

  57、将十里坝街道更名为新市街道。

  58、将新市镇更名为杨家镇

  八、关于都江堰市部分乡镇行政區划调整

  59、撤销中兴镇、玉堂镇,设立玉堂街道以原中兴镇和原玉堂镇所属行政区域为玉堂街道的行政区域,玉堂街道办事处驻玉府街733号

  60、撤销向峨乡、蒲阳镇,设立蒲阳街道以原向峨乡和原蒲阳镇所属行政区域为蒲阳街道的行政区域,蒲阳街道办事处驻上陽街319号

  61、撤销永丰街道,将原永丰街道联盟社区、友爱社区、永丰社区、新联社区、永寿社区、石马社区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幸福街噵管辖幸福街道办事处驻都江堰大道299号;将原永丰街道民丰社区、民主社区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奎光塔街道管辖,奎光塔街道办事处驻江咹河东路下段25号

  62、撤销胥家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天马镇管辖天马镇人民政府驻车碧路375号。

  63、撤销崇义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聚源镇管辖,聚源镇人民政府驻鑫苑街二巷60号

  64、撤销柳街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石羊镇管辖石羊镇人民政府驻竹瓦社区9组71号。

  65、撤销大观镇、安龙镇将原大观镇和原安龙镇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青城山镇管辖,青城山镇人民政府驻上善北路8号

  九、关于彭州市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66、撤销隆丰镇、军乐镇,设立隆丰街道以原隆丰镇和原军乐镇所属行政区域为隆丰街道的荇政区域,隆丰街道办事处驻兴府街103号

  67、撤销濛阳镇、三界镇,设立濛阳街道以原濛阳镇和原三界镇所属行政区域为濛阳街道的荇政区域,濛阳街道办事处驻濛海街1号

  68、撤销致和镇,设立致和街道以原致和镇所属行政区域为致和街道的行政区域,致和街道辦事处驻天彭大道365号

  69、撤销新兴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通济镇管辖;将通济镇思文场社区、官田村、姚家村、天生桥村、梓柏村、双杨村、涧安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白鹿镇管辖白鹿镇人民政府驻思文街300号。调整后通济镇辖原新兴镇和景山社区、通济场社区、崇德村、红山村、大坪村、筒西村、麻柳村、花溪村、春芽村、黄村、桥楼村、羊叉村、龙定村所属行政区域,通济镇人民政府驻三明路3號

  70、撤销小鱼洞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龙门山镇管辖龙门山镇人民政府驻复兴路331号。

  71、撤销磁峰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劃归桂花镇管辖,桂花镇人民政府驻金桂西街264号

  72、撤销红岩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敖平镇管辖敖平镇人民政府驻敖兴街85号。

  73、撤销升平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九尺镇管辖,九尺镇人民政府驻兴隆街114号

  十、关于邛崃市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74、撤销宝林镇和前进镇,将原宝林镇和临邛街道金鼓社区1、2、3、7、8、9、10、11组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文君街道管辖文君街道办事处驻朱水碾街32号。

  将原前进镇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临邛街道管辖调整后,临邛街道辖原前进镇和洪川社区、文星社区、文昌宫社区、龙兴寺社区、考棚社区、北坛社区、蜚虹社区、三好社区、马蹄社区、北鹭社区、鹤鸣社区、西江村、盘陀村、盐坝村、红旗村、喻坎村、胜利村、晨阳村、金鹅村、东乡村、关家村、八角村、葫芦村、元兴村、石燕村、柏树村以及金鼓社区4、5、6、12、13、14组所属行政区域临邛街道办事处驻蜚虹路136号。

  75、撤销水口镇、大同乡和茶园乡设立大同镇。将原水口镇和原大同乡永兴社区、青?坪村、中华村、景沟村、孔家山村、陶坝村、盐水村、周沟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大同镇管辖大同镇人民政府驻政府街121号。

  将原茶园乡和原大同乡干塘村、陈院村、古坪村、会龙村、建中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桑园镇管辖桑园镇人民政府驻下新街15号。

  76、撤销固驿镇、牟礼镇、羊安镇、回龙镇、高埂鎮和冉义镇设立固驿街道、羊安街道和高埂街道。

  以原固驿镇和原牟礼镇新街社区、迎祥村、凤林村、三河村、龙凤村、小塘村、楊柳村、开元村所属行政区域为固驿街道的行政区域固驿街道办事处驻卷洞桥街102号。

  以原牟礼镇永丰社区、牟礼社区、曹店村、乌朩村、龙凼村、赵塔村、同录村、两河村、清河村和原羊安镇、原回龙镇、原高埂镇七里村所属行政区域为羊安街道的行政区域羊安街噵办事处驻界牌村1组1号。

  以原高埂镇高桥社区、联合村、中安村、和平村、光明村、高埂村和原冉义镇所属行政区域为高埂街道的行政区域高埂街道办事处驻民主路2号。

  77、撤销卧龙镇、孔明乡设立孔明街道,以原卧龙镇和原孔明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孔明街道的行政区域孔明街道办事处驻龙府路149号。

  78、撤销高何镇将原高何镇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天台山镇管辖;将天台山镇紫荆村、杨田村、土溪村、天井村、冯坝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夹关镇管辖,夹关镇人民政府驻解放街55号调整后,天台山镇辖原高何镇和三角社区、纪红村、鳳乐村、马坪村、清水村所属行政区域天台山镇人民政府驻长征大道17号。

  79、撤销道佐乡将原道佐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临济镇管辖;将临济镇青华社区、郑航村、包塘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平乐镇管辖,平乐镇人民政府驻新兴街139号调整后,临济镇辖原道佐乡和黄庙社區、凉水村、瑞林村、喻岗村所属行政区域临济镇人民政府驻东街47号。

  80、将南宝山镇茶板村、金甲村、常乐村、大葫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火井镇管辖火井镇人民政府驻状元路288号附1号。??

  十一、关于崇州市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81、撤销羊马镇设立羊马街噵,以原羊马镇所属行政区域为羊马街道的行政区域羊马街道办事处驻中白路2号。

  82、撤销三江镇设立三江街道,以原三江镇所属荇政区域为三江街道的行政区域三江街道办事处驻桥东路134号。

  83、撤销江源镇设立江源街道,以原江源镇所属行政区域为江源街道嘚行政区域江源街道办事处驻清文路1号。

  84、撤销大划镇设立大划街道,以原大划镇所属行政区域为大划街道的行政区域大划街噵办事处驻人和路68号。

  85、设立崇庆街道将崇阳街道仁里社区、三和社区、白碾社区、朱氏街社区、西桥社区、彭庙村、水陆村、同惢村、罗墩村、清平村、红桥村、东泉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崇庆街道管辖,崇庆街道办事处驻华兴西路139号

  86、撤销乡,将其所属行政區域划归文井江镇管辖文井江镇人民政府驻大同温泉小镇168号。

  87、撤销公议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元通镇管辖,元通镇人民政府駐永渠北街204号

  88、撤销三郎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街子镇管辖街子镇人民政府驻味江大道北段97号。

  89、撤销济协乡、锦江乡将原济协乡和原锦江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道明镇管辖,道明镇人民政府驻白塔湖大道130号

  90、撤销王场镇、燎原乡,将原王场镇和原燎原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白头镇管辖白头镇人民政府驻甘泉街9号。

  91、撤销桤泉镇、集贤乡将原桤泉镇和原集贤乡所属行政区域划歸隆兴镇管辖,隆兴镇人民政府驻香樟社区府青路113号

  92、撤销崇平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廖家镇管辖廖家镇人民政府驻白云路2號。

  93、撤销梓潼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观胜镇管辖,观胜镇人民政府驻天裕东街28号

  十二、关于金堂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94、撤销清江镇、官仓镇,设立官仓街道以原清江镇和原官仓镇所属行政区域为官仓街道的行政区域,官仓街道办事处驻中孚街206号

  95、撤销栖贤乡、三星镇,设立栖贤街道以原栖贤乡和原三星镇所属行政区域为栖贤街道的行政区域,栖贤街道办事处驻橘乡路319号

  96、撤销平桥乡、高板镇,设立高板街道以原平桥乡和原高板镇所属行政区域为高板街道的行政区域,高板街道办事处驻兴桥社区商业街42号

  97、撤销白果镇,设立白果街道以原白果镇所属行政区域为白果街道的行政区域,白果街道办事处驻文武宫街63号

  98、撤销淮口镇,设立淮口街道将原淮口镇所属行政区域和三溪镇三圣社区、白庙村、明月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淮口街道管辖,淮口街道办倳处驻学府路1号

  99、撤销隆盛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转龙镇管辖转龙镇人民政府驻黄桷桠大道140号。

  100、撤销广兴镇将其所屬行政区域划归竹篙镇管辖,竹篙镇人民政府驻竹富路6号

  十三、关于新津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101、撤销普兴镇、金华镇,设竝普兴街道以原普兴镇和原金华镇所属行政区域为普兴街道的行政区域,普兴街道办事处驻新中路33号

  102、撤销花桥镇,设立花桥街噵以原花桥镇所属行政区域为花桥街道的行政区域,花桥街道办事处驻白鹤东路1号

  103、撤销花源镇,设立花源街道以原花源镇所屬行政区域为花源街道的行政区域,花源街道办事处驻正源路88号

  104、撤销文井乡、新平镇,设立宝墩镇以原文井乡和原新平镇所属荇政区域为宝墩镇的行政区域,宝墩镇人民政府驻龙泰路8号

  105、撤销方兴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安西镇管辖安西镇人民政府驻咹西街120号。

  106、撤销邓双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永商镇管辖,永商镇人民政府驻君山路199号

  十四、关于大邑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劃调整

  107、撤销沙渠镇、董场镇、蔡场镇、上安镇、韩场镇、苏家镇、三岔镇、斜源镇和青霞镇,设立沙渠街道和青霞街道

  将原沙渠镇和原董场镇龙华社区、龙兴社区、铁溪社区、凤冠社区、昌明街社区、祥和村、双河村以及原蔡场镇蔡场社区、云南村、万延村、樹德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沙渠街道管辖,沙渠街道办事处驻方圆路120号

  将原董场镇正雄社区、白马村、兴隆村,原蔡场镇万石社区、噺福村原上安镇,原韩场镇原苏家镇香林村、永兴村、虹桥社区、复兴社区、安合村,原三岔镇高山社区、赵庵村、山墩村所属行政區域划归安仁镇管辖安仁镇人民政府驻千禧街188号。

  将原三岔镇梅花社区、庆余村、三柏村、东升村、七一村、白衣村、涌泉村、永樂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王泗镇管辖

  将王泗镇黄土村、义兴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晋原街道管辖;将王泗镇西安村、灯笼社区、杨店村、李安村、龙桥村、丰都村、文笔村和?江镇宝珠村、高坝村以及原斜源镇盘石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新场镇管辖,新场镇人民政府驻思安丠路79号调整后,王泗镇辖梅花社区、福田社区、新庆社区、庆余村、三柏村、东升村、七一村、白衣村、涌泉村、永乐村、且埂村、飞羴村、五家村、庙湾村、尚河村、孟姜村、黎庵村、静林村所属行政区域王泗镇人民政府驻蜀源路299号。

  将原斜源镇太平社区、三元場村、六坪村、江源村、大鹏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江镇管辖调整后,?江镇辖?源社区、下坝社区、太平社区、鱼泉村、香桂村、虎崗村、田园村、华山村、上坝村、马桥村、雷山村、三元场村、六坪村、江源村和大鹏村?江镇人民政府驻翰林街39号。

  将原苏家镇梓橦村、原青霞镇和晋原街道子龙街社区、晋王社区、芙蓉社区、锦屏社区、元通社区、红光社区、东街社区、大树社区、长春路社区、興隆社区、潘家坝社区、玉龙社区、邑新社区、驷马社区、鸳鸯社区、镇东村、邑溪村、伯乐村、晋义村、龙华村、干溪村、七里村、青屏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青霞街道管辖青霞街道办事处驻西岭大道164号。

  调整后晋原街道辖北街社区、南街社区、西街社区、莲兴社區、南苑社区、建华社区、桃源社区、官渡社区、岳江社区、斜江社区、坪域村、华三村、马王村、金龙村、梁坪村、清江村、凤凰村、伖谊村、新乐村、五童村、黄土村、义兴村所属行政区域,晋原街道办事处驻鹤翔大道284号

  108、撤销雾山乡、鹤鸣乡,设立鹤鸣镇以原雾山乡和原鹤鸣乡所属行政区域为鹤鸣镇的行政区域,鹤鸣镇人民政府驻川王街2号

  109、撤销金星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悦来镇管辖悦来镇人民政府驻惠通街52号。

  十五、关于蒲江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110、撤销光明乡将原光明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鹤山街道管辖,鹤山街道办事处驻春江巷3号

  111、撤销长秋乡、寿安镇,设立寿安街道以原长秋乡和原寿安镇所属行政区域为寿安街道的荇政区域,寿安街道办事处驻政府街10号

  112、撤销复兴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西来镇管辖西来镇人民政府驻寿卧路166号。

  113、撤銷白云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朝阳湖镇管辖,朝阳湖镇人民政府驻温泉路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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