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动员多方力量提升消防安全专项养殖污染环境治理动员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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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喀什地区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公开信息来源
行署办公室
喀署办字〔2016〕60号
信息有效性
关于印发喀什地区2016年夏季消防
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喀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喀什地区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5月19日
喀什地区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地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公安部及自治区人民政府部署要求,地区行署决定从2016年5月20日至9月20日,在全地区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地区行署依托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成立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地区行署副专员、公安局局长代青任组长,地区行署副秘书长艾克拜尔&艾拜都拉、地区公安局副局长王保其、地区消防支队支队长舒海疆任副组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公安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地区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于飞担任。各县市、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本县市、本部门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
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各级行业部门、公安机关以及消防部门职能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全国&规定动作&与地方&自选动作&相结合等方式,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确保夏季喀什地区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三、排查治理范围和工作重点
(一)推动提升行业消防管理水平
充分发挥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的协调作用,建立健全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机制,推动落实行业部门消防管理责任。联合行业部门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动纳入部门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等级评定、考核评比等内容,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专项检查,督促相关行业单位落实标准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联合教育、民政、卫生、计生、文体(文物)等部门对相关行业单位达标建设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对不合格的,要重点帮扶整改。
(二)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夏季消防检查的重点范围是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超大型城市综合体、大型商市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暑期人员集中的培训机构、临时出租屋、旅游景点,高层地下建筑、文物古建筑、仓储物流、施工现场、&三合一&等单位场所,采取集中整治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1.全地区统一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超大型城市综合体、大型商市场、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和棉花收购加工、储存企业六类场所以及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集中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达标验收活动。
(1)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5月20日至6月26日)。严格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的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逐个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针对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责任制落实、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运行、灭火药剂储备、灭火应急预案和演练、火灾爆炸事故的工艺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制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5月20日至6月26日)。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排查,督促落实施工现场各项消防安全技术要求,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平面布局、临时用房、临时消防设施、器材设置、防火管理、消防培训教育、消防宣传演练等内容,核查建设工程消防合法性手续办理情况,对未办理消防合法性手续的,落实刚性执法措施,依法立案查处。
(3)超大型城市综合体、大型商市场(6月26日至7月10日)。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加强超大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公消〔2016〕113号),对超大型城市综合体、大型商市场,逐个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针对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落实、多产权和多业态消防管理、步行街及中庭防火、消防设施设备联动、餐饮场所使用明火、人员安全疏散、违规设置店铺摊位、救援窗口及消防车道、电气线路以及建筑钢结构防火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督促大型商市场(5000平米以上)落实 &五项整治标准&,规范大型商市场消防安全管理,推动大型商市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有效提升火灾防控水平。
(4)高层地下建筑(7月11日至8月10日)。全面对除高层住宅建筑(含设置商业网点的高层建筑)外的高层地下公共建筑逐个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针对高层建筑竖向火灾蔓延控制、人员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运行、避难设施、救援窗口和登高救援场地、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电气线路以及钢结构防火、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大力宣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督促落实责任,有效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5)电气火灾防范。按照公安部消防局下发的专项整治方案的有关部署,县市级政府组织人力社保、安全监管、质监、工商、电力等相关部门,集中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电气火灾隐患,其他场所电气火灾隐患整治将另行发文部署,切实抓好电力技术人员、重点工种业务培训、持证上岗、履职履责,督促指导单位做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和自查自检,老化、破损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更换,进一步规范电器产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质量管理等工作。
(6)棉花收购、加工、储存场所(8月1日至9月15日)。对棉花收购、加工、储存企业逐个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针对场所安全布局、消防设施运行、用火用电和出入棉花堆场车辆管理、电力设施、电气线路以及灭火应急疏散演练等方面内容,制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7)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5月30日至8月31日)。根据自治区公安厅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在全区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集中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5月25日前,各县、市分级召开设有自动消防设施单位的动员会,督促单位开展自查达标活动。7月25日前,按照《建筑消防设施&三化&暨社会单位&四个能力&达标验收细则》,各县、市完成对&三化&单位的达标验收,逐一填写验收记录,建立工作台帐,自治区公安厅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8月31日前,自治区公安厅将组成检查组,对各地&三化&单位进行检查验收、通报排名。
2.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对夏季消防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一个不漏&的如实立案;对整改难度较大且严重影响本行政区域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各县、市要在7月份以前实施挂牌督办,对整改难度较大的要提请上级政府挂牌督办,集中向社会公告、组织媒体曝光,掀起重大火灾隐患集中督办、强力整治声势,督促落实整改责任、资金、方案和防范措施,力争在9月10日前整改销案。对整改缓慢、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地区行署将组织各县、市上报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继续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安委会挂牌警示、督办。
(三)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紧盯第五届中国&亚欧博览会、第十二届&喀交会&等重大活动及端午、中秋等重要节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亚博会&&喀交会&等重大活动安保期间,各县、市要严密制定消防安保方案,成立领导机构,组建消防安保团队,严格落实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要求,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六加一&措施、组织开展实地熟悉演练,综治、民政、安监等部门部署网格力量,公安派出所实施群防群治;各县、市要重点加强供电、供油、供气、供水以及交通、通讯枢纽等要害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抓好社会面火灾防控,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为各项活动的顺利安全举行保驾护航。
(四)打牢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1.抓实网格化消防管理。各县、市要推动将网格化消防管理纳入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其他基层工作平台,要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网格消防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将消防管理延伸至&网格&最末端。要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充分借助现有基层工作平台或移动终端,推广安装网格消防管理手机APP应用软件,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要制定印发网格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指导手册,组织对网格员进行消防业务培训,使其掌握常见消防问题的检查方法。要结合本地夏季火灾特点,发动网格力量开展针对性地网格排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9月底前,50%以上的街道乡镇落实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建强用好微型消防站。各县、市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单位社区保安、重点岗位员工、物业管理人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警务室民警、网格管理员、消防志愿者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多种力量资源,结合值班安排和在岗情况,分时段优化人员编组,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消防演练,确保发生火灾&3分钟&到场处置。微型消防站要做到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和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各县、市要出台政策性文件,在政策、经费等方面优化保障和激励措施。9月底前,70%的重点单位、50%的街道和社区要按照以上标准建成微型消防站,并能够实现联勤联动,具备战斗力。
3.建立区域联防协作组织。各县、市要以微型消防站为支点,划定范围建立消防联防区域组织,建立区域互查互检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定期开展安全互查和应急调度、联合作战、战斗支援等方面演练,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提高区域联防协作能力,强化区域消防安全保障。9月底前,20%的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要建立起消防安全联防协作组织。
4.大力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各县、市要认真贯彻落实《转发自治区公安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16〕12号)的意见措施,加快推进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训练基地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完成伽师、岳普湖、塔县消除县级灭火救援力量空白点的任务,结合实际加快推进小型消防站规划建设,编制实施各级各类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及消防专项规划,制定并落实年度消防规划实施计划。
5.强化火灾技术防范手段。结合当地智慧城市建设,积极探索和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整合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建立消防基础信息数据库,提高社会消防管理的信息化、科技化水平。积极推广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抓紧抓好调研论证工作,9月底前要向地区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专题报告。结合&智慧城市&建设,采取由政府投资运营或政府委托有关机构运营的&政府模式&,建立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公安厅、民政厅、住建厅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积极推动发挥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火灾防控作用的实施意见》(新公消〔2015〕341号)和《关于积极推动发挥简易喷淋系统火灾防控作用的指导意见》(新公办〔2016〕38号),积极推动居民家庭、小场所、小作坊、&三合一&场所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聚集场所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设施,9月底前,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安装率不低于年度任务的80%。
6.组织开展消防大培训。9月底前,各县、市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七进&活动,将消防知识纳入公务员培训、义务教育以及学历、职业和国民素质教育体系,积极利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对行业部门、街道乡镇消防工作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一次全面消防安全培训,并对培训人员进行造册登记备案,每月23日向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培训情况。
(五)全面做好灭火救援准备
各级消防部门要加强对辖区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等的演练熟悉,对消防设施运行、水源道路、单位消防力量情况进行逐项排查,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加大特殊装备配备,优化作战力量编成,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训练,开展灾害处置技战术研究,提升专业处置能力。建立与应急、气象、水利、交通、地震、民政、医疗等部门信息通报和协作机制,全面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
(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各县、市、相关部门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七进&活动,将消防知识纳入公务员培训、义务教育以及学历、职业和国民素质教育体系,积极利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9月底前,各县、市要组织对行业部门、街道乡镇消防工作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并对培训人员登记备案。
四、工作任务
(一)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县、市比照地区成立夏季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细化行业部门职责任务,制定方案,加强统筹部署,统筹推进相关工作,按计划、分步骤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1.突出重大和区域性隐患整治。各县、市人民政府要从公安、安监、住建、文体、教育、经信、消防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门检查组,对辖区所有易燃易爆企业、城市综合体、高层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整治。街道办、乡镇人民政府、居(村)委会要督促辖区单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广泛开展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方面的提示性宣传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各级政府对整改难度较大或逾期未整改,且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严格落实逐级挂牌督办制度,督促落实整改责任、资金、方案和防范措施;对区域性火灾隐患,要结合城乡建设、改造,制定整治工作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及时整改消除。
2.强化电气火灾防范工作。各县、市要组织人力社保、安全监管、质监、经信、工商、电力等相关部门,督促社会单位落实电气火灾防范措施;组织开展电动车专项检查,督促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单位集中建设居民住宅区电动车棚、车库和集中充电设施,切实降低电气火灾风险。
3.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各县、市要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的城乡和工业园区消防规划修编、市政消火栓和消防水鹤建设、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发展、消防装备建设等任务。
4.建强用好微型消防站。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微型消防站建设政策性文件,在政策、经费等方面优化保障和激励措施,提高队员待遇标准和保障,推动工作落实。
5.推进联防协助组织建设和网格化管理工作。9月底前,50%以上的街道乡镇落实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0%的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作组织。
(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行业部门要成立本行业、本部门的领导小组,积极开展本系统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推动制定落实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场所),依法吊销其相关证照。
1.教育、民政、卫生、计生、文体(文物)部门:8月30日前,教育、民政、卫生、计生、文体(文物)等部门组织对本行业单位消防行业标准化达标建设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对不合格的,要重点帮扶整改,9月2日前将抽查情况报送地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门要组织开展第三届&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推动中小学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进行一次逃生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确保50%以上的中小学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教材、师资、课时&三落实&,力争大学、高中新生在军训期间全部接受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民政部门要积极督促社会福利机构、社区居民活动场所及居家养老、&空巢老人&、分散养老特困人员等人群住宅,安装简易消防设施,并协调安排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采购安装工作。
2.文化、旅游、人防、体育:按照自治区制定出台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积极推进消防安全行业标准化管理。9月10日前将管理标准制定和工作落实情况报自治州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体(文物)部门要对公共娱乐场所和博物馆全部排查一遍,督促娱乐场所开机、放映前播出消防安全提示信息,要对体育场馆全部排查整治一遍,督促管理单位落实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旅游部门要对星级宾馆饭店、旅游景点全部排查整治一遍,将消防安全作为饭店星级和景区质量等级申报、晋升、复核检查的重要内容。人防部门要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人防工程全部排查整治一遍,加强员工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3.安监、经信、商务、国资、供销部门: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全部排查整治一遍,督促石化企业全面整改油气管道和设施年久失修、设备老化、消防设施故障瘫痪等方面的火灾隐患,建立专职消防队伍和工艺处置专家小组,配齐专业车辆及装备器材,储备足够的灭火药剂和应急物资,积极开展专业训练演练。供销部门要对所属棉花收购、加工、仓储单位消防安全进行检查,督促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4.住建、城乡规划、交通、市政供水:根据道路建设规划、供水管网布局,核准应建消火栓的数量,做好市政消火栓和消防水鹤建设工作。住建部门要积极制定建设标准,督促指导建设单位在居民小区规划配建电动车库(棚),并将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纳入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评比、考核内容,督促落实工作责任。
5.质检、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流通环节管理。严格按照《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等技术标准要求,加大检查力度,督促生产、销售企业严格落实电动车电器装置、绝缘性能、蓄电池密封性以及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的相关技术标准,对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依法进行查处。要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将不符合电动车电器部件相关技术标准的,作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车的重点打击内容,依法进行查处。
6.工业园区管委会:对园区内的所有单位全部排查整治一遍,逐一建立工作台账,重点突出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三边&工程的排查治理;做好园区消防规划的编制、修订、实施,加强市政消火栓和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
7.铁路、民航部门:对所属系统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城市综合体、高层建筑全部排查整治一遍,在交通工具内宣传提示消防常识。
8.宣传、广电部门和新闻媒体:在政府网站或门户网站开设消防频道或网页、专栏、专题,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案例,定期刊播夏季消防检查动态和消防安全常识,每月在当地有影响的电视、报刊推出一期专题报道,营造浓厚氛围。地级主流媒体、主要网站及各级官方新媒体要分别配合开展不少于1次的集中曝光行动。地级主流媒体开设消防专栏不少于2个;地区级电视台、广播刊播提示字幕、公益广告分别不少于1500条(次);地、县两级消防官方微信、微博每天发送消防提示信息,手机消防安全提示短信每月不少于1条;&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目标人群关注数,不少于年度任务数的80%。各县、市要试点利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三)各级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消防工作主力军的作用,加大执法力度,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用足用好查封、&三停&、拘留等执法手段,依法督促整治。加强夏季执勤训练力度,强化官兵体能、技能和熟悉演练工作,落实等级式力量调派和专业化组织指挥,筑牢灭火救援最后一道关口。
1.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加强重点单位监管查,严格落实&每日一查&制度,强化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户籍化&管理要求。深入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三化&暨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细化责任、加强指导,组织对辖区&三化&单位逐一进行达标验收,确保100%达标。加强对&喀交会&涉会场所的检查监护,提前介入,狠抓隐患排查整治,督促隐患整改,做好现场执勤监护;对存在严重火灾隐患难以整改的,要对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督促单位组织专门力量对存在隐患的重点部位落实&死看死守&措施。强化执勤训练、战勤保障和执勤练兵,全面做好灭火救援准备。深化消防宣传教育,推动消防专栏定期刊播夏季消防检查动态和消防安全常识;扎实开展消防宣传&七进&活动,运用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向目标人群发送消防安全常识和提示信息;充分发挥消防站、防灾教育馆等科普教育基地的宣传教育作用,接受群众参观体验。
2.公安派出所: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纳入社区(村)警务室重要工作内容,加强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广大城乡结合部、居(村)社区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人员密集场所一般单位全面开展以&一懂三会&(懂本场所的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培训,在明显部位张贴、悬挂&一懂三会&提示牌,提高单位消防安全防范能力,严防&小火亡人&事故发生。对发现的严重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及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联合整治。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5月30日前)。各县、市、各相关行业部门要逐级召开会议、印发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排查阶段(7月30日前)。各县、市、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明确工作任务,组织排查摸底,掌握单位的数量、规模、消防安全状况等基本情况,全面摸清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现状,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和重点单位&四个能力&自查达标。
1.全面排查(6月20日前)。各县、市人民政府要以县、市为单位,以社区和村为单元,明确网格责任人员,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逐一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以县、市、乡镇、工业园区为单位,组织相关部门,逐一摸清公共消防建设情况。各行业部门要分级召开行业系统单位动员会,督促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活动,深化建筑消防设施&三化&暨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并向行业主管部门及消防部门或公安派出所报备《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承诺书》(附件1)。
2.自查验收(6月21日至7月30日)。各县、市政府要结合排查情况,组织相关部门核准城乡和工业园区消防规划、市政消火栓和消防队站建设、消防装备等&欠账&问题,列出年度任务清单,制定年度计划,明确完成时序,保障建设经费,落实工作责任,并专题上报地区行署;要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各县、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对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三化&建设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逐一进行达标验收,并在媒体公示&四个能力&评定结果。
(三)整治阶段(8月1日至31日)。在摸底排查基础上,动员多方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分行业、分区域,集中排查整治火灾隐患,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全面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确保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取得成效。
1.重点整治。各县、市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逐一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整改;全面制、修订以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的城乡和工业园区规划,积极推进街道社区、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和乡镇专职、志愿消防队建设。大型石油化工企业、火灾高危单位要按照标准要求,建立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
2.督导检查。自治区公安厅将组成检查组,对各地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逐一进行达标验收,确保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三化&建设达标,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评定公示工作落到实处。自治区、地区将结合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督查,适时组织对各地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进行督导抽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通报并督办。
(四)总结阶段(9月1日至15日)。各县、市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本辖区的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攻坚整治,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分析。
1.集中攻坚整治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喀交会&期间对涉会场所及其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场所、重大火灾隐患和不放心的单位进行集中攻坚整治,对隐患整改进度缓慢、态度消极的单位责任人依法实施行政拘留。各县、市对大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进行攻坚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力争在9月10日前去全部整改销案。
2.全面完成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任务。对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情况进行逐一梳理,确保完成所有县市、全国重点镇、自治区级以上工业园区、其他建制镇消防规划(消防专篇)的编制、审批,以及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等工作任务,并专题上报地区行署。
同时,要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提高社会消防安全常态化治理能力的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夏季消防检查是赢得火灾防控主动权、做好&亚博会&&喀交会&等各项消防安保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地区的工作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认真分析研判本地消防安全形势,强化措施和责任的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督导落实,务求取得实效,全力维护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要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赋予的消防工作职责,在当地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逐级签订责任状,层层发动,对隐患问题涉及多方职能的,要联合执法,合力整治。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地区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未完成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任务的地区,消防工作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亚博会举办前对未整改完毕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各县、市政府要发布通告暂时关停,确保安全。
月28日前,上报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6月至8月,每月23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及《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9月1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联系 人:茹作乾& 阳俊昌
联系电话:、2813080(传真)
附件:1.;
2.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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