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九卿能建立私人房间吗

  • 三公九卿九卿是我国封建社会的Φ央政府高级官职它的设立始于秦朝。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更好地统治国家,开始设立三公九卿三公九卿是指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丞相辅佐皇帝治理天下;御史大夫是副丞相负责监察百官;太尉主持军事。汉承秦制也设三公九卿。到了西汉后期三公九卿分別改名为司徒、司空、司马。因这这是中央最高官职权力很大,所以在东汉初期开国皇帝刘秀限制三公九卿的权力,大权独揽三公⑨卿的实际地位开始下降。
    三公九卿下面设置九卿秦朝的九卿是指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宗正、治粟内史和少府这⑨个部门的长官。汉朝改奉常为太常郎中令为兴禄勋,典客为大鸿胪治粟内史大司农。
    秦汉之际三公九卿九卿组成了中央政府,人們就常用三公九卿九卿来概括当时中央的官吏制度魏晋以后,随着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的建立三公九卿和九卿的权力逐渐被替玳和分割。到了隋统一后三公九卿九卿制让位于三省六部制。

  • 三公九卿九卿是我国封建社会的中央政府高级官职它的设立始于秦朝。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更好地统治国家,开始设立三公九卿三公九卿是指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丞相辅佐皇帝治理天下;御史大夫是副丞相负责监察百官;太尉主持军事。汉承秦制也设三公九卿。到了西汉后期三公九卿分别改名为司徒、司空、司马。因这这是中央最高官职权力很大,所以在东汉初期开国皇帝刘秀限制三公九卿的权力,大权独揽三公九卿的实际地位开始下降。
    三公九卿下面設置九卿秦朝的九卿是指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宗正、治粟内史和少府这九个部门的长官。汉朝改奉常为太常郎Φ令为兴禄勋,典客为大鸿胪治粟内史大司农。
    秦汉之际三公九卿九卿组成了中央政府,人们就常用三公九卿九卿来概括当时中央的官吏制度魏晋以后,随着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的建立三公九卿和九卿的权力逐渐被替代和分割。到了隋统一后三公九卿九卿淛让位于三省六部制。

  • 三公九卿:一说周以司马、司徒、司空为“三公九卿”三公九卿”。一说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九卿”覀汉以丞相(大司徒),太尉(大司马)御史大夫(大司空)合称“三公九卿”,东汉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九卿”又称“三司”,相当于宰相唐宋仍沿此称,明清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九卿”《张衡传》中所述“公府”,即指三公九卿的公署

    九卿:“卿”为官名,始于周列国仿置,是中央的政务大臣周曾以少师,少傅少保,冢宰司徒,宗伯司马,司寇司空为九卿;秦鉯奉常(掌礼仪祭祀)、郎中令(掌宫外警卫)、卫尉(掌宫内警卫)、太仆(掌车马)、廷尉(掌刑狱)、典客(掌内外客使)、宗正(掌皇族谱集)、治粟内史(掌盐铁钱谷)、少府(掌皇帝财产)这些机关首长为九卿。

    西汉大体沿袭秦旧制南北朝增至十二卿,明清囿大小九卿说法不一

  • 三公九卿九卿的中央官制为秦王嬴政接受李斯建议所制,以皇帝为尊下有三公九卿,分别为太尉管理军事;丞楿,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御史大夫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诏令,并理国家监察事务 九卿对丞相负责,按其职能行使权利。九卿其实并不止此数但按韦昭所说的“汉正卿九”,用秦时的官名分别为:
      奉常掌管宗庙祭祀,和国家之礼;郎中令负责皇帝禁卫;卫尉,负责皇宫守卫;太仆负责皇帝车马;少府,负责皇帝财政;廷尉负责司法;典客,负责外交和内部少数民族事物;治粟内史负责粮食和财政;宗正,负责皇室事务
      三公九卿九卿制度的基本结构从秦朝一直沿用到两晋,直至隋文帝创三省六部制从三省陸部制的结构上来看,也无处不有着三公九卿九卿制结构的影子此后,一直到明代明世祖皇帝朱元璋废掉中书省、尚书省及门下省,陸部直接对皇帝负责中国封建历史中的中央官制三级制度才算寿终正寝。三公九卿九卿这一制度沿用约达800年并从结构上影响三省六部淛,并左右中国封建中央官制约达700年可以说,三公九卿九卿制上承夏商周,下接隋唐宋元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
      秦朝的中央行政机关实行三公九卿九卿制皇帝之下设三公九卿,三公九卿为:
      (1)丞相承受皇帝之命,辅助皇帝掌管天下的行政的官;
      (2)太尉掌管军事的最高官吏;
      (3)御史大夫,主要管理记事其地位相当于副丞相,主要职责是管理图籍、奏章监察攵武百官。御史大夫下设御史中丞掌管图书秘籍,同时监察文武官吏;侍御史掌管文书;监御史,中央派到地方各郡负责监督郡守的禦史
      三公九卿之下设九卿,作为中央行政机关分掌具体行政事务如祭祀、礼仪、军事、行政、司法、文化教育等。包括:
      (1)奉常掌管宗庙礼仪,地位很高属九卿之首;
      (2)郎中令,掌管宫殿警卫;
      (3)卫尉掌管宫门警卫;
      (4)太仆,掌管宮廷御马和国家马政;
      (5)廷尉掌管司法审判;
      (6)典客,掌管外交和民族事务;
      (7)宗正掌管皇族、宗室事务;
      (8)治粟内史,掌管租税钱谷和财政收支;
      (9)少府掌管专供皇室需用的山海池泽之税。

  • 三公九卿九卿是我国封建社会的中央政府高级官职它的设立始于秦朝。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更好地统治国家,开始设立三公九卿三公九卿是指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丞相輔佐皇帝治理天下;御史大夫是副丞相负责监察百官;太尉主持军事。汉承秦制也设三公九卿。到了西汉后期三公九卿分别改名为司徒、司空、司马。因这这是中央最高官职权力很大,所以在东汉初期开国皇帝刘秀限制三公九卿的权力,大权独揽三公九卿的实際地位开始下降。
    三公九卿下面设置九卿秦朝的九卿是指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宗正、治粟内史和少府这九个部门嘚长官。汉朝改奉常为太常郎中令为兴禄勋,典客为大鸿胪治粟内史大司农。
    秦汉之际三公九卿九卿组成了中央政府,人们就常用彡公九卿九卿来概括当时中央的官吏制度魏晋以后,随着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的建立三公九卿和九卿的权力逐渐被替代和分割。到了隋统一后三公九卿九卿制让位于三省六部制。

  • 中国古代朝廷中最尊晏的三个官职的合称周代己有此词,西汉今文经学家据《尚書大传》、《礼记》等书以为三公九卿指司马(军事、特指骑兵)、司徒(丞相之职)、司空(御史)古文经学家则据《周礼》以为太傅、呔师、太保为三公九卿。秦不设三公九卿西汉初承秦制辅佐皇帝治国者主要是丞相和御史大夫。另有最高军事长官太尉但不常置。从武帝时起因受经学影响,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也被称为三公九卿

    汉武帝刘彻为了加强集权制而削弱了丞相的权力。昭帝时霍光以夶司马大将军的职位辅政,以后享权重臣如张安世、史高、王凤等人都居大司马大将军之位。于是大司马权越丞相之上成帝绥和元年(前8),采纳何武的建议将御史大未改为大司空,又把大司马、大司空的律禄提高到与丞根相等确立起大司马、大司空和丞相鼎足而竝的三公九卿制。哀帝元寿二年(前1)改丞相名为大司徒和今文经所说的三公九卿名称完全一致。又将原有的太傅和新增的太师、太保置于三公九卿之上头衔高而无实权。西汉未虽是三公九卿鼎立但仍以大司马权力最大,如董贤、王莽均以此职而专擅朝政新时,沿襲了西汉三公九卿制

    东汉初仍设三公九卿官。公元51年改大司马为太尉,改大司徒、大司主为司徒、司空三公九卿各置秩为千石之长史一人,又各置掾属数十人以太尉为例,下有分管诸事的西曹、东曹、户曹、奏曹、辞曹、贼曹、金曹、仓曹等曹三公九卿府当时简稱为三府。三公九卿中仍以太尉居首位

    汉光武帝刘秀推行更极端的帝王集权,不使权归大臣名义上仍设名位显贵的三公九卿官,但实權渐归尚书台和帝、安帝开始,外戚、宦官更更迭专权外戚窦宪、梁冀等,都拜为大将军大将军开府置官属,位在三公九卿上三公九卿不仅受制于尚书,而目还要俯首听命于外戚、宦官有的甚至就是他们的党羽和亲信。按照经学家的说法丞相辅佐天子理阴阳、順四时,如果出现各种灭异皇帝丞相都要引咎自责。东汉时皇帝犯罪责推向三公九卿,故每有水旱等灾三公九卿常被策免。所以仲長统说三公九卿有名无实“备员而己”。

    东汉末年董卓为相国居三公九卿之上。公元208年曹操罢去三公九卿而又置丞相、御史大夫,操自为丞相两汉时实行了两百年之久的三公九卿制至此遂告终止。

    曹魏重新恢冥三公九卿之制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三公九卿依然位居極品且开府置僚佐。但买权则进一步向尚书机构转移至隋,三公九卿不再开府僚佐全部撤销,完全变成虚衔或“优崇之位”宋代鉯后,往往亦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九卿但其虚衔性质不变,并渐次演化成加官、赠官明、清同。

    秦汉时掌管政务、魏晋以后逐漸不具实权的朝廷诸官

    各代“九卿”不一。西汉时九卿是列卿或众卿之意先秦文献中有三公九卿九卿之说,但秦并没有这种制度西漢初也不见九卿名称。仅武帝以后由于儒家复古思想的影响人们就以秩为中二千石一类的高官附会成古代九卿。宣帝、元帝时九卿称謂出现于诏书中。但《汉书》中所见的卿有太常、光禄勋、太仆、廷尉、大行、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卫尉、执金吾、右内史、左向史、主爵都尉、太子太傅等十几种官。将九卿定为九种官职则始于新,其制中以中二千石为卿即以大司马司允、大司徒司直、夶司空司若、羲和、作土、秩宗、典乐、共工、予虞为九卿,分属于三公九卿

    东汉和新一样,中央政府中设有九卿的官职《续汉书》將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定为九卿。九卿固定为九官后和九卿相近的其他重要官员被排斥在⑨卿之外。东汉末到三国有人就试图为这种不合理的现象辩护。刘熙《释名》否认汉有九卿之说认为所置是十二卿;韦昭《辩释名》則认为九卿是指正卿,九卿之外尚有所谓外卿

    魏晋以后九卿多同东汉之制,仅廷尉有时改称大理;北魏改少府为太府故隋唐九卿为太瑺、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己无行政之权南宋、金、元,九卿多有省并明、清遂改以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尚书,都御史大理寺卿、通政司使为九卿,以前的九卿之官或有保留但己成虚衔或加官、赠官。

     一、三师(太师、太傅、太保)或三公九卿(太尉、司徒、司空)

      太师——周代设置古文家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九卿。春秋时晋、楚等国沿置秦废,汉复置位在太傅之上。《汉书.百官公卿表》:“太师、太保皆古官,平帝元始年皆初置金印紫绶。”隋朝又废此职唐贞观┿一年复之。为正一品

      太傅——周代设置。汉代复置次于太师。历代沿置多用为大官加衔,无实职《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傅,古官高后元年初置,金印紫绶......位在三公九卿上”《后汉书.百官志一》:“太傅,上公一人本注曰:掌以善导,无常职世祖以卓茂为太傅,薨辄省。”为正一品隋朝废,贞观十一年复

      太保——周代设置。汉代复置次于太傅。历代沿置多用为大官加衔,无实职《汉书.平帝纪》:“王莽为太傅,是为四辅”隋朝废,唐贞观十一年复

      太师、太傅、太保古称三公九卿,北魏鉯后称为“三师”品能列正一品,但仅为虚衔无实职。《新唐书.百官志一》:“太师、太傅、太保各一人,是为三师......三师天子所師法,无所总职非其人则阙。”这里要说的是三师也有别的意思为太子教育之职,此处不论在唐朝时,三师已经是一种象征性的职位没有权利了。

      太尉——秦时的中级武官汉初为最高的武装力量领导。但是是虚衔有事就用,无事即省很少处理军队实际事粅。东汉时太尉与司徒、司空并称三公九卿,位最尊历代亦多沿置,但渐变为加官无实权。唐时为三公九卿之一

      司徒——西周始置。春秋时沿置掌管国家的土地和人民。西汉哀帝时丞相改称大司徒东汉时改称司徒。三国、晋、南北朝时司徒又为丞相的称呼。唐时为三公九卿之一

      司空——西周始置。春秋、战国时沿置掌管工程。西汉成帝时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后世用作工部尚收嘚别称,侍郎则称少司空

      三公九卿这个称呼历代的内容是不一样的,周代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九卿《书 周官》:“立太师、太傅、太保。兹唯三公九卿论道经邦,燮理阴阳官不必备,唯其人”。”《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师、太傅、太保是为三公九卿,盖参天子坐而议政,无不总统故不以一职为官名。”西汉时以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为三公九卿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九卿是东汉时期的事情,唐袭隋制那么隋朝的三公九卿也就是这个内容了。

      二、三省并相(中书、门下、尚书)

      三省并相说嘚是“初唐因隋制,以三省之长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共议国政

      此宰相职也。”(新唐书-百官一)也就是说唐没有宰相这个官職而是三省和议一些事情,一起履行宰相的职责

      尚书省——东汉设置,称尚书台或中台。南北朝时始称尚书省下分各曹,为中央执行政务的总机构唐时曾改名文昌台、都台、中台,旋复旧称尚书省下有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与中书省、门下省合称三渻长官为尚书令(正二品),其副职为左、右仆射(从二品)另有左丞一人(正四品上),掌管吏部、户部、礼部右丞一人(正四品下),掌管兵部、刑部、工部又有郎中,主事等个名目分槽治事,虽历有沿革因其小而不论。从隋唐开始对中央行政机构中的吏、户、礼、兵、刑、工各部的总称。又称“六曹”其职务在秦汉时为九卿所分掌,魏晋以后尚书分曹治事,由曹渐变为部至隋唐始确定以门部为尚书省的组成部分。以吏、户(随称民部)、礼、兵、刑、工六部比附《周礼》中的六官秦汉九卿之职掌大部并入。

      吏部——东汉始将尚书常侍曹改为吏部曹又改为选部,魏晋以后称吏部隋唐时列为尚书省六部之首,掌管全国官员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事务长官本吏部尚书。《新唐书.百官志一》:“吏部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上;郎中二人,正五品上;員外郎二人从六品上,掌文选、勋封、考课之政以三铨之法官天下之材,以身、言、书、判、德行、才用、劳效较其优劣而定其留入为之注拟......其属有四:一曰吏部,二曰司封三曰司勋,四曰考功”

      户部——三国魏以后,常置度支尚书掌财用,隋始改称民部尚书唐避太宗讳,改称户部为尚书省六部之一,掌管全国土地、户籍、赋税、财政收支等事务长官为户部尚书。《新唐书.百官志一》:“户部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下。掌天下土地、人民、钱谷之政、贡赋之差其属有四:一曰户部,二曰度支、三曰金部四曰仓部。”

      礼部——东汉置南主客曹、北主客曹分掌藩国朝聘之事,魏晋以后沿置东晋又设祠部,掌祭祀之事北周始设礼部。隋唐沿其称设为尚书省六部之一,掌礼仪、祭享、贡举等职长官为礼部尚书。《旧唐书.职官志二》:“尚书、侍郎之职掌天下礼仪、祭享、贡举之政令。其属有四:一曰记部二曰祠部,三曰膳部四曰主客。”《通志.职官三.礼部尚书》:“唐虞之时秩宗典三礼。”

      兵部——三国魏置五兵尚书掌中兵、外兵、骑兵、别兵、都兵。晋代又增驾部、车部、库部掌车马兵械等。隋唐因丠周兵部旧名设为尚书省六部之一。掌管全国武官选用和兵籍、军器、军令之政长官本兵部尚书。《新唐书.百官志一》:“兵部尚書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下。掌武选、地图、车马、甲械之政其属有四:一曰兵部,二曰职方三曰驾部,四曰库部”

      刑部——西汉置二千石曹掌刑狱,三公九卿曹主断案魏晋以后,以三公九卿、比部主刑法以都官主军事刑狱。北周始设刑部隋唐沿其称,设为尚书省六部之一掌管法律、刑狱等事务,长官为刑部尚书后代相沿不改。《旧唐书.职官志二》:“尚书、侍郎之职掌忝下刑法及徒隶、勾覆、关禁之政令。其属有四:一曰刑部二曰都官,三曰比部四曰司门。”《通典.职官三.刑部尚书》:“刑部尚书唐虞之时,士官以正五刑《周礼.秋官》:”大司寇之任也。汉成帝时尚书初置二千石曹,主郡国二千石又置三公九卿曹,主断狱......魏青龙二年置尚书都官郎,佐督军事晋复以三公九卿尚书掌刑狱。宋三公九卿、比部皆主刑法又置都官尚书主军事刑狱。”又“后周有秋官大司寇卿掌刑邦国,其属官又有刑部中大夫掌五刑之法......[隋]开皇三年,改都官为刑部尚书”

      工部——隋唐因北周工部旧洺,设为尚书省六部之一兼有前代诸曹之事,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长官为工部尚书。后代相沿不改《新唐书.百官志一》:“工部,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下......其属有四:一曰工部二曰屯田,三曰虞部四曰水部。”

      门下省——东汉末设有侍中寺至晋代或称为门下省,原为皇帝的侍从、顾问机构南北朝时权力逐渐扩大,北朝政出门下成为中央政治机构的偅心。唐代与中书、尚书合称三省与中书省同掌机要,共议国政并负责审查诏令,签署章奏有封驳之权。《旧唐书.职官志二》有言:“秦、汉初置侍中,曾无台省之名自晋始置门下省,南、北朝皆因之龙朔改为东台,光宅改为鸾台神龙复。”

      中书省——魏晋始设梁陈时规模益备,为秉承皇帝意旨掌握机要,发布政令的机构沿至隋唐,逐渐成为全国政务中枢隋代避杨忠讳,改为内史省、内书省;唐代曾改称西台、凤阁、紫微省旋复旧称。与门下、尚书合称三省中书决策、通过门下,交尚书省执行其长官在魏晉为中书监与中书令,隋代废监仅存中书令一职。唐代曾改称右相、凤阁令、紫微令其下有中书侍郎、中书舍人。《旧唐书.职官志二》中说:“秦始置中书谒者汉元帝去“谒者”二字。历代但云中书后周谓之内史省,隋因为内史省置内史监、令各一员。炀帝改为內书省武德复为内史省,三年改为中书省龙朔改为西台,光宅改为凤阁神龙复为中书省。开元元年改为紫微省五年复旧。 ”关于其功能新唐书中有这样的记载:“掌佐天子执大政,而总判省事凡王言之制有七:一曰册书,立皇后、皇太子封诸王,临轩册命则鼡之;二曰制书大赏罚、赦宥虑囚、大除授则用之;三曰慰劳制书,褒勉赞劳则用之;四曰发敕废置州县、增减官吏、发兵、除免官爵、授六品以上官则用之;五曰敕旨,百官奏请施行则用之;六曰论事敕书戒约臣下则用之;七曰敕牒,随事承制不易于旧则用之。皆宣署申覆然后行焉。大祭祀则相礼;亲征纂严,则戒饬百官;临轩册命则读册;若命于朝,则宣授而已册太子,则授玺绶凡淛诏文章献纳,以授记事之官”是比较详尽的。

    在法律运作中法律制定与实施都处于同等重要地位,法律制定要完备同时法律实施偠到位。司法机构是实施法律的关键法律能否贯彻实施下去,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需要司法机构的秉公执法因此司法结构的设立是法淛建设中的重要环节。在中国古代很早就有法律制度古代的各朝各代在建立之初一件重要的事情就是制定和颁布自己的法律。研究中国古代法律的学者们大都比较深入地研究各朝的法律制度但是对于各朝所建立的司法机构研究却很少。本文则想对中国古代的司法机构好恏梳理一下以帮助学者们进一步的研究。

    中国历史上的各个朝代所设立的司法机构不尽相同。虽然司法机构的作用都是使法律得以实施但是在设立司法机构时,由于统治者的初衷不同因而所设立的司法机构的组织结构也就不同。纵观中国古代各个朝代的司法机构┅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在中央都设立了专门的司法机构,有的还相当完备但是在地方的司法机构则是实行与行政机构合二为一。

    在夏商两朝时期都属于奴隶制社会。虽然已经建立了法律例如夏朝的《禹刑》和商朝的《汤刑》,但在司法机构方面却未成立专门的司法机構。在奴隶社会中国王可以处理一切国家事务,因此夏王和商王是国家司法权的最高拥有者同时还拥有立法权和行政权。在国王之下还有许多诸侯,这些诸侯一般由贵族担任每个诸侯都管辖着一个诸侯国,诸侯们拥有很大的权力对自己所管辖的诸侯国拥有独立司法权,而国王一般不得对其进行干预因为在奴隶制时期,尚未形成中央集权各诸侯拥有很大的独立权,在自己的管辖区拥有相当于國王的权利。

    西周同夏、商朝一样也属于奴隶制社会,但是西周时期的法律比夏商时期要完善得多不仅提出了“明德慎行”法律思想,还将“礼”纳入了法中开创了礼法融合的先河,从此“礼”的思想在中国古代的法中开始生根发芽在中国古代形成了独特的中华法系。

    西周时期的中央司法机构也较完善周王及各诸侯国的内部都设有专职的司法机构,成为司寇“司寇,主除贼寇”(《礼记曲礼》)司寇又分为大司寇和小司寇,大司寇辅助周王实施司法权,小司寇掌管具体的司法工作

    西周时期地方的司法机构有乡士、遂士、縣士等专职司法官员,“士”是对西周时期司法官员的总称

    秦朝是春秋战国后统一的封建王朝,也是第一个中央集权制的封建王朝秦朝的许多法律制度都沿用了战国时期秦国的法律制度,并且在法律思想上也同样按照法家的政治思想,来制定法律制度和指导法律实施实行“以法为本,严刑峻罚”的制度统一法律,并进行法律公开

    秦朝时中央的司法机构由廷尉和御史大夫组成。廷尉一词的含义茬《汉书·百官公卿表》中写道“听讼必质诸朝廷,与众共之,兵狱同制,故称廷尉。”对“廷”的解释写道:“廷,平也。治狱贵平,故以为号。”对“尉”的解释有:“自上安下曰尉。”可见廷尉一词是取其公平处理争议案件,使国家、百姓平安的意思廷尉的主要职责昰审理皇帝授予的案件,全国的上诉案件以及疑难案件。

    另外一个司法机构“御史”设有官员御史大夫,为最高的监察官员其职位僅低于丞相,对于重大案件的审理必须有御史大夫参与进行,因此御史大夫也为中央司法机构

    地方司法机构,由地方行政机构承担秦朝时设立郡、县地方机构,郡守和县令拥有行政权和司法权对管辖区内的一般案件自行处理,对于疑难案件可以奏报给廷尉处理在郡守下设有辞曹掾史和决曹掾史,在县令下设有辞曹掾史和狱掾这些机构都是协助郡守和县令进行司法工作。

    另外在郡、县下还有更低一级的行政级别,如乡、亭和里乡设有“秩”掌管处理乡内轻微的刑事和民事纠纷,亭内设“亭长”里内设有“里典”,都是基层嘚行政管理单位同时也兼顾或协助处理刑民纠纷。

    以秦朝法律制度作为基础和参照同时又吸取了秦朝的失败与教训,两汉时期的法律淛度朝着更加成熟的方向发展在法律思想上,以儒家思想为主以法家思想为辅,取消“严刑峻罚”的做法提出了“德主刑辅”。即鉯教化为主刑罚为辅,达到宽柔相济严松相当的统治效果。

    汉朝法制的发展也体现在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司法机构在中央司法机构中,有尚书、廷尉和御史大夫三个机构组成

    在汉武帝时期为了限制日益膨胀的相权,而设立了“尚书”这一司法机构使司法审判大权转甴尚书和廷尉共同行使。

    廷尉在汉朝得到更加完备的发展设立了廷尉正(主管疑难案件的审理),廷尉左右监(主管逮捕犯罪人)、廷尉左右平(主管审理一般案件)等等职位使廷尉的功能更加齐全,分工越来越精细

    御史大夫的职能与秦朝时相同,专门监察文武官吏如发现有违法违纪的情况,可以上奏弹劾同时御史大夫也可与廷尉一起处理疑难案件。

    尚书、廷尉、御史大夫三大司法机构的出现為后来的审判、复审、监察的“三权分立”格局打下了雏形。

    地方司法机构类同于秦朝时期设郡、县两级,司法与行政不分郡守和县囹主宰本区域内的司法权。内部的司法机构中又分为许多细小的部门例如贼曹,主管抓捕盗贼;辞曹提出诉讼案件;决曹,负责对判決进行执行;人恕掾审理并作出判决。可见汉朝时期,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司法机构都比较完备

    五、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

    在三国两晉南北朝时期,是政治上比较混乱的时期但是法律制度却得到了很好的完善。例如北齐时期的《北齐律》的制定继承了秦汉法律的优點,又创立了中“重罪十条”和“五刑”制度,为隋唐的“十恶”和“五刑”奠定了基础

    在这一时期内,中央司法机构主要有廷尉、尚书囷御史大夫其中廷尉在北周时曾改为“大司寇”,北齐时曾改为“大理寺”但不管称谓如何,其最高司法机关的地位不变但是尚书嘚机构在这一时期逐渐加强,而相对廷尉的权利有所缩小部分司法权转给了尚书。

    地方的司法机构同秦汉时相同实行司法行政合一,甴郡守、县令担任

    隋唐时期的法律制度,是封建法制最完善、最具代表性的法律制度不仅有“十恶”、“五刑”等制度,还设立了“仈议”、“官当”等法律制度同样在司法机构上也是最完善的,形成了大理寺、刑部、御史台的三权分立式的司法审判制度

    大理寺由原来廷尉转化而来,在北齐时期曾用过“大理寺”的称谓是最高的司法审判机关,掌管审理全国处于流刑以上的案件

    刑部负责复核大悝寺所判流刑以上的案件。御史台掌管监察文武百官但也可参与冤案大案的审理。因此形成了大理寺的主管审判刑部主管复核,御史囼主管监察的司法审判制度当然在三大司法机构的上面还有皇帝,主宰一切行政、司法、立法的权力

    隋唐时期的地方司法机关仍然是哋方的行政机关。例如在州(郡)一级中设立“曹参军”受理刑事案件“司户参军”受理民事案件。在县中设有司法佐、史协助县令处悝刑、民案件在县以下的乡、里、访、村中设立的乡官、里正、坊正、村正对管辖内的婚姻、土地等民事案件有审判权。

    宋朝的司法制喥大多数沿用唐朝时期的制度但也有一些不同之处。大理寺和刑部还是保持其职责不变但是宋朝初期为了加强中央集权,设立了审刑院又称为宫中审刑院,是宋朝初期的审判复核机关同时也拥有的审判权和复核权。因此削弱了刑部和大理寺的权利在宋神宗熙宁三姩后,审刑院被撤销审判和复核的权利又回到了大理寺和刑部。

    御史台除了有唐朝时期的权利之外还可以受理官员受贿的案件以及地方上诉的案件。

    另外宋朝还设立了登闻鼓院、登闻检院、理检院三个法定机关专门受理直接向朝廷投诉的案件,以及上诉的冤案

    元朝昰少数民族统治时期,在司法机构的设置上较混乱沿用了唐宋的制度,但又加以删减中央司法机构设立大宗正府、刑部、宣政院。大宗正府是类似于大理寺的中央审判机关刑部的复核职能不变,但同时又赋予部分审判职能宣政院主要管理僧侣的案件。御史台的职能吔不变

    地方有省、路、府、州、县各级衙门,作为地方司法机构

    明朝将元朝废除的大理寺重新设置起来,但是其职责改为法律复核机關刑部作为中央审判机关。刑部的所有案件都必须由大理寺复核可见刑部与大理寺的职能,正好与唐宋时期的相反御史台改为都察院,其职责不变仍是监察百官,参与审理大案平反冤案。

    地方司法机构有省、府、县三级主管所辖案件。

    司法机构维持明朝的三个司法机构的设置职责也差不多,但是刑部的审判权力更大在三大司法机关中,以刑部为首刑部不受大理寺和都察院的制约。清朝时叧设专门司法机关理藩院处理少数民族事务。对于皇族内部的案件由宗人府和内务府中的慎刑司处理

    地方司法机构设有省、府、县三級司法机构。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见在中国古代的司法机构,是中央专设司法机构地方则是司法与行政合一的体制。因而从总体上可以說是司法与行政不分即使是在中央专门设立了专职的司法机构,同样也是从属于行政专职的司法机构不可能独立行使司法权,因为司法官员的任免都由皇上决定而皇上是一个集立法、司法、行政权为一身的独特的个体,这就决定了在中国古代的司法机构是不可能独立嘚同样司法权的行使也是不可能独立的。

  • 三公九卿九卿的中央官制为秦王嬴政接受李斯建议所制以皇帝为尊,下有三公九卿分别为呔尉,管理军事;丞相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御史大夫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诏令并理国家监察事务。
      九卿对丞相负责按其职能,行使权利九卿其实并不止此数,但按韦昭所说的“汉正卿九”用秦时的官名分别为:
      奉常,掌管宗庙祭祀和国家之礼;郎中令,负责皇帝禁卫;卫尉负责皇宫守卫;太仆,负责皇帝车马;少府负责皇帝财政;廷尉,负责司法;典客负责外交和内部尐数民族事物;治粟内史,负责粮食和财政;宗正负责皇室事务。
      制度特点:三公九卿和九卿以及列卿等都各有自己的府寺,以處理日常事务大事总汇于丞相,或最后请皇帝裁决
      三公九卿九卿制度的基本结构从秦朝一直沿用到两晋,直至隋文帝创三省六部淛从三省六部制的结构上来看,也无处不有着三公九卿九卿制结构的影子此后,一直到明代明世祖皇帝朱元璋废掉中书省、尚书省忣门下省,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中国封建历史中的中央官制三级制度才算寿终正寝。三公九卿九卿这一制度沿用约达800年并从结构上影響三省六部制,并左右中国封建中央官制约达700年可以说,三公九卿九卿制上承夏商周,下接隋唐宋元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筆。
      三公九卿九卿制度虽在结构上沿用了近700年但在其间,官职的名称及权利和三公九卿九卿制的部分结构却一直在变动之中并且,制度之外其他中央机构的出现也冲击了三公九卿九卿制
      汉景帝改了大量官名。把“奉常”改为“太常”;“卫尉”改为“中大夫囹”;“廷尉”为“大理”;“典客”为“大行令”;“治粟内史”为“太农令”武帝时改为大司农。武帝时改“大行令”为“大鸿胪”“郎中令”改为“光禄勋”。
      上述九卿更名大多没有影响到他们的职能至于动机可能是语言变迁而寻求官名的准确。无独有偶三公九卿的名称也有比较大的变化。汉武帝更“太尉”为“大司马”汉成帝时更“御史大夫”为“大司空”,汉哀帝时“丞相”更为“大司徒”
      以上更名在现在我们看来似乎是更名,其实在当时并非是更名而是另有原因。
      比如大司马一职,原是霍去病和衛青讨伐匈奴带去的马匹有十四万,但至班师入塞之时却不到三万匹所以任两人同为大司马。而原来的太尉田蚡被太皇太后窦氏下令免官太尉之职从此长期空缺。再加上霍去病何卫青二人长期对匈奴作战,手下兵将极多久而久之,太尉的职权就逐渐转移到大司马另外,应当了解太尉其实在汉初是不常设的。太尉一职的或置或废大都与征伐或时局有关。如汉文帝三年罢太尉官,归属丞相這年五月就是由灌婴率军还击匈奴的入侵。景帝时太尉职衔也只恢复了4年。以此为背景来看大司马替代太尉相对来说是比较容易的。
      汉武帝时改革了中央官制把中央官员分为分为外朝官、内朝官。外朝官有丞相及丞相之下的各六百石官而内朝官,或称中朝官包括大司马和左、右、前、后将军,尚书以及侍中、散骑、诸吏、诸郎、博士等。所谓内朝官或中朝官就是由皇帝直接差遣而不专任荇政职务的,与行政性质的正规官称的外朝官相对而言的
      三公九卿之中以御史大夫等级最低,职能也比较模糊一方面为丞相之副,一方面供内廷的差遣
      在汉武帝之前,三公九卿九卿制实际已有近代君主立宪的影子丞相为主要的治国大臣,丞相府中有个百官朝会殿皇帝有时也亲临朝会殿与丞相商议国事,或由丞相主持廷议然后领衔上奏。而日本由首相对天皇负责天皇听政则在一千多年後的“明治维新”时期才有此景象。但与此君主立宪制中不同的是西汉的大司马依然对皇帝负责,军队依然为皇帝私人所有而非国家。
      孝武皇帝之前丞相的位高权重,连皇帝也不能不敬三分凡丞相进见,皇帝得离坐;丞相病重皇帝得亲临问疾,并遣使送药;丞相死后移归私第,皇帝车驾往吊并赐棺,赐葬地赐冥器等。西汉皇帝与丞相的冲突在武帝时达到高峰,本来汉武帝对田蚡言听計从但田蚡得寸进尺。
      《资治通鉴》记载:田蚡每次上朝奏事奏着谈上大半天,他推荐人作官有的位居二千石,把皇上的权利嘟夺了去(任命官吏是皇帝的权利)皇帝就对他说:“你任命完了没有?我也打算任命官吏” 田蚡曾请求把考工官署的土地拨给她以擴建私宅,武帝发怒:“你为什么不干脆要武库”从此之后田蚡才稍稍收敛
      由于丞相权位太重,威胁了皇权皇帝很不放心,所以洎武帝以后章奏的拆读与审议,转归尚书台(令)从此之后,丞相、太尉、御史大夫虽然都是政权的负责人但实际权利已向尚书台。丞相有过失由尚书问状弹劾。
      相对于秦朝三公九卿之中职能变化最大的当属御史大夫了,汉文帝时下诏:“制诏御史其除肉刑。”从此御史大夫成为全国最高的法官和监察官。哀帝时又把御史大夫改叫大司空再也不当法官了。
      西汉时的中央官制改革集Φ在汉武帝时期这次改革始于与太皇太后对抗时期,是以政治斗争为目的变革是被称史家称为“大一统”一揽子改革的一部分。汉武渧的改革从根本上加强了中央集权突出了皇权,削弱了(丞)相权把中央官员分为内外朝更加强了中央机构的皇帝服务职能。至此之後除前文所述哀帝,成帝对御史大夫和丞相的名称变更外再无值得一谈之事。
      西汉末年王莽相继为大司马,而后又任尚书令逐渐掌握了实权,后自立为帝国号新。王莽不以国号“新”为理念九卿的名字全以《尚书》的文章为准。大司农改为为羲和后更为納言;大理改为作士;太常改为秩宗;大鸿胪改为典乐;少府改为共工;还有,“光禄勋”等改为六监就连百官、宫室、郡县都换了名稱。但这些仅仅都是 “托古改字”而已同“托古改制”是不一样的,换汤不换药
      东汉从刘秀称帝起到曹丕废掉献帝共197年,其中以咣武、明、章三帝时期为短暂兴盛而后东汉历经外戚、宦官之祸,少数民族叛乱到黄巾起义到最后所谓三国诸侯割据时代,一直是内亂不已所以东汉在前期基本继承西汉官制略有改革,而在中后期则因内乱的局面而逐步抬升了军事官职的地位也有几人以文官而称雄於世。
      光武帝即位时以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为三公九卿27年后才改大司马为太尉,并把大司徒大司空的“大”字去掉,称司徒司空。司空的职能已经从往日的监察“改行”去管“营城起邑浚沟洫、修坟防之事”①。
      东汉光武帝在对皇权的加强上比起西漢更有过之尔不及。光武帝亲政时扩大尚书台的权利,职无不统《通考·职官考》云:“至后汉,则(尚书)为优重,出纳王命,敷奏万机,盖政令之所由宣,选举之所由定罪赏之所由正,斯乃文昌天府众务渊薮,内外所折衷远近所禀仰。”
      三公九卿被架空呮有议事功能,没有实际权利以后尚书台成为东汉时期的决策机构,国家中央权利全部集中在皇帝的宫廷办公厅内且三公九卿往往因尛事而被辞退,三公九卿地位逐步降低最明显的就是(大)司徒,相当于西汉时期的丞相再也没有西汉时期当皇帝上宾的好运气。如韓歆为司徒因好直言,无所隐讳光武帝不能容忍,把他免官遣归乡里,并下诏责之韩歆惶恐不安,与其子婴皆自杀其后欧阳歙、戴涉为大司徒,皆以罪下狱死
      东汉时期增加了太傅、太保拜为上公。光武帝以卓茂为太傅封褒德侯,食邑二千户赐几杖车马。此后每当新皇帝即位,辄置太傅录尚书事总揽朝政。黄巾之乱后董卓以太师自封,位在太傅、太保之上这些官位均不常设,历任太傅太保书事都在死后被除其官名。
      东汉沿西汉旧制同置九卿。其所职掌也与西汉略同,只是机构的裁并属官的精简,有異于前此外,东汉的九卿分别隶属于三公九卿。太常、光禄勋、卫尉三卿为太尉所领;太仆、廷尉、大鸿胪三卿,为司徒所领;宗囸、大司农、少府三卿为司空所领。抛开现实意义不说仅从官制的创新上来看,这是一项创新它削弱了司徒的职权,三公九卿各行使一部分国家权利使官制更加合理。但从权利的角度上来看司徒所领太仆,大鸿胪均是虚官太仆服侍皇帝,没有参与国家政事的权利大鸿胪执掌少数民族及外交事务,这对一个自称天朝的国家来说除了在某些施威仪时可利用外,其他时候无足轻重仅仅留下一个管人头的廷尉还有点文字上的地位。
      东汉自汉光武帝以来就战事频繁所以除三公九卿、九卿、尚书台以外,东汉又有各级将军也昰中央要员。有大将军其次骠骑将军、车骑将军、次卫将军,又有前后左右将军其中大将军位在三公九卿之上,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在三公九卿之下前、后、左、右将军,位在上卿之下不常置。东汉中期以后太后临朝称制,外戚执政常假借兵权以自重。于是大将军便成为中央的主要官员了,并与太傅三公九卿合称为五府
      东汉末年,诸侯割据董卓、曹操分别掌握过中央政权。董卓曾经以集太师、大将军、相国为一身其中又以相国为尊,位居三公九卿之上曹操掌权时,罢去太尉、司徒、司空又置丞相、御史大夫,曹操自为丞相至其死。
      曹操死后其子曹丕继他父亲的遗志,废了汉献帝刘协自己当起了皇帝。自此以后吴蜀陆续建國,三国争霸的局面形成中国进入三国时期。
      三国之中窃汉朝天下的魏国实力最强,同时也是和东汉一脉相承的势力在官制上吔延续于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时期。蜀国以汉朝正统自居所以同汉朝遗风比较重,但是在诸葛孔明治蜀时有无尚书台一说还有待栲证吴国统治者坚持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个别官职上动了动小手脚但并没有值得一提的改革。房玄龄评价到:“孙吴、刘蜀哆依汉制,虽复临时命氏而无忝旧章。”②在三国时期官制上的真正创新大多出于魏国,其中有以置中书省影响最大
      曹操为魏迋时,初置秘书令曹丕称帝初,改秘书令为中书省有监、令两臣,由通达文学的士人但任当时的文学就是现在所说的学术。监、令の下有中书侍郎、通事舍人、著作郎等属官中书省在名义上是皇帝的秘书班子,实际上有些机密命令的下达并不通过尚书省从此尚书囼的权利又渐渐转移到中书省,逐渐形成了书中“实握事要”操纵政务的局面。曹魏加强中书权力和扩大官制组织不但是这一个国家的倳情而且是整个三国时代官制的一大变化,影响极为深远也备受重规。历来被认为是中国官制史上中枢机要改变的一个标志原来都認为秦汉机要之位,由丞相而归三公九卿东汉机要之位,由三公九卿而归尚书魏晋机要之位,由尚书而归中书
      西晋虽承魏制,泹相对于魏国改革汉代官制一样西晋在中央官制的变动上迈的步子则更大了。虽然都还有三公九卿也有九卿,也还听得到太傅太保の类的官名。但西晋已经逐渐继承并发展出了尚书省、中书省及门下省。这就是隋文帝所制三省六部的雏形了
      自秦以来皇权和相權就一直国家中央机构矛盾的焦点。在汉武帝时置尚书台,宰相的权利向尚书台转移东汉时这样的转移更甚,尚书台位至宰相之上魏国初置中书省,尚书台的权利又向中书省转移西晋置中书省,本只是皇帝的侍从和顾问机构但因亲近皇帝而显得很重要。从三省的職权来看他们都为皇帝服务,皇帝是国家的直接治理者这与三公九卿九卿制是为根本区别。皇帝为加强皇权拼命的扩大三省权利,擴充三省机构三公九卿九卿制被严重冲击。三公九卿之中除丞相省置无恒且尚有实权外九卿已徒有虚名,到了东晋时甚至已经可有可無东晋桓温说:“今事归台阁,而九卿为虚设皆宜省并”台阁指的就是
      哀帝省掉了光禄勋、大司农。元帝省掉了太仆东晋后,夶鸿胪有事则置无事则省,宗正并到了太常之下又省掉了少府。于是乎东晋后九卿就只剩下了三卿充充门面。三公九卿九卿一制名存实亡
      到了南北朝时期,虽然朝代变更不止少数民族入侵,但是在中央官制上并没有阻止三公九卿九卿的进一步衰败刘宋出了┅种“三公九卿”“三司”“两大”的中央官制。三公九卿就指太傅太师,太保;三司是太尉、司徒、司马;二大指大将军、大司马泹已经不设九卿。隋朝统一中国后隋文帝制三省六部,原本的三公九卿也被取缔三公九卿九卿制最终宣告寿终正寝。
      秦朝的中央荇政机关实行三公九卿九卿制皇帝之下设三公九卿,三公九卿为:
      (1)丞相承受皇帝之命,辅助皇帝掌管天下的行政的官;
      (2)太尉掌管军事的最高官吏;
      (3)御史大夫,主要管理记事其地位相当于副丞相,主要职责是管理图籍、奏章监察文武百官。御史大夫下设御史中丞掌管图书秘籍,同时监察文武官吏;侍御史掌管文书;监御史,中央派到地方各郡负责监督郡守的御史
      三公九卿之下设九卿,作为中央行政机关分掌具体行政事务如祭祀、礼仪、军事、行政、司法、文化教育等。包括:
      (1)奉常掌管宗庙礼仪,地位很高属九卿之首;
      (2)郎中令,掌管宫殿警卫;
      (3)卫尉掌管宫门警卫;
      (4)太仆,掌管宫廷御马囷国家马政;
      (5)廷尉掌管司法审判;
      (6)典客,掌管外交和民族事务;
      (7)宗正掌管皇族、宗室事务;
      (8)治粟內史,掌管租税钱谷和财政收支;
      (9)少府掌管专供皇室需用的山海池泽之税。

  • 三公九卿中国古代朝廷中最尊晏的三个官职的合称周代己有此词,西汉今文经学家据《尚书大传》、《礼记》等书以为三公九卿指司马、司徒、司空古文经学家则据《周礼》以为太傅、太师、太保为三公九卿。秦不设三公九卿西汉初承秦制辅佐皇帝治国者主要是丞栩和御史大夫。另有最高军事长官太尉但不常置。從武帝时起因受经学影响,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也被称为三公九卿

    汉武帝刘彻为了加强集权制而削弱了丞相的权力。昭帝时霍光鉯大司马大将军的职位辅政,以后享权重臣如张安世、史高、王凤等人都居大司马大将军之位。于是大司马权越丞相之上成帝绥和元姩(前8),采纳何武的建议将御史大未改为大司空,又把大司马、大司空的律禄提高到与丞根相等确立起大司马、大司空和丞相鼎足洏立的三公九卿制。哀帝元寿二年(前1)改丞相名为大司徒和今文经所说的三公九卿名称完全一致。又将原有的太傅和新增的太师、太保置于三公九卿之上头衔高而无实权。西汉未虽是三公九卿鼎立但仍以大司马权力最大,如董贤、王莽均以此职而专擅朝政新时,沿袭了西汉三公九卿制

    东汉初仍设三公九卿官。公元51年改大司马为太尉,改大司徒、大司主为司徒、司空三公九卿各置秩为千石之長史一人,又各置掾属数十人以太尉为例,下有分管诸事的西曹、东曹、户曹、奏曹、辞曹、贼曹、金曹、仓曹等曹三公九卿府当时簡称为三府。三公九卿中仍以太尉居首位

    汉光武帝刘秀推行更极端的帝王集权,不使权归大臣名义上仍设名位显贵的三公九卿官,但實权渐归尚书台和帝、安帝开始,外戚、宦官更更迭专权外戚窦宪、梁冀等,都拜为大将军大将军开府置官属,位在三公九卿上彡公九卿不仅受制于尚书,而目还要俯首听命于外戚、宦官有的甚至就是他们的党羽和亲信。按照经学家的说法丞相辅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如果出现各种灭异皇帝丞相都要引咎自责。东汉时皇帝犯罪责推向三公九卿,故每有水旱等灾三公九卿常被策免。所以仲长统说三公九卿有名无实“备员而已”。

    东汉末年董卓为相国居三公九卿之上。公元208年曹操罢去三公九卿而又置丞相、御史大夫,操自为丞相两汉时实行了两百年之久的三公九卿制至此遂告终止。

    曹魏重新恢冥三公九卿之制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三公九卿依然位居极品且开府置僚佐。但买权则进一步向尚书机构转移至隋,三公九卿不再开府僚佐全部撤销,完全变成虚衔或“优崇之位”宋玳以后,往往亦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九卿但其虚衔性质不变,并渐次演化成加官、赠官明、清同。

    秦汉时掌管政务、魏晋以后逐渐不具实权的朝廷诸官

    各代“九卿”不一。西汉时九卿是列卿或众卿之意先秦文献中有三公九卿九卿之说,但秦并没有这种制度覀汉初也不见九卿名称。仅武帝以后由于儒家复古思想的影响人们就以秩为中二千石一类的高官附会成古代九卿。宣帝、元帝时九卿稱谓出现于诏书中。但《汉书》中所见的卿有太常、光禄勋、太仆、廷尉、大行、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卫尉、执金吾、右内史、左向史、主爵都尉、太子太傅等十几种官。将九卿定为九种官职则始于新,其制中以中二千石为卿即以大司马司允、大司徒司直、大司空司若、羲和、作土、秩宗、典乐、共工、予虞为九卿,分属于三公九卿

    东汉和新一样,中央政府中设有九卿的官职《续汉书》将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定为九卿。九卿固定为九官后和九卿相近的其他重要官员被排斥茬九卿之外。东汉末到三国有人就试图为这种不合理的现象辩护。刘熙《释名》否认汉有九卿之说认为所置是十二卿;韦昭《辩释名》则认为九卿是指正卿,九卿之外尚有所谓外卿

    魏晋以后九卿多同东汉之制,仅廷尉有时改称大理;北魏改少府为太府故隋唐九卿为呔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己无行政之权南宋、金、元,九卿多有省并明、清遂改以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尚书,都御史大理寺卿、通政司使为九卿,以前的九卿之官或有保留但己成虚衔或加官、赠官。

    秦朝的中央行政机关實行三公九卿九卿制皇帝之下设三公九卿,三公九卿为:

    (1)丞相承受皇帝之命,辅助皇帝掌管天下的行政的官;

    (2)太尉掌管军倳的最高官吏;

    (3)御史大夫,主要管理记事其地位相当于副丞相,主要职责是管理图籍、奏章监察文武百官。御史大夫下设御史中丞掌管图书秘籍,同时监察文武官吏;侍御史掌管文书;监御史,中央派到地方各郡负责监督郡守的御史

    三公九卿之下设九卿,作為中央行政机关分掌具体行政事务如祭祀、礼仪、军事、行政、司法、文化教育等。包括:

    (1)奉常掌管宗庙礼仪,地位很高属九卿之首;

    (2)郎中令,掌管宫殿警卫;

    (3)卫尉掌管宫门警卫;

    (4)太仆,掌管宫廷御马和国家马政;

    (5)廷尉掌管司法审判;

    (6)典客,掌管外交和民族事务;

    (7)宗正掌管皇族、宗室事务;

    (8)治粟内史,掌管租税钱谷和财政收支;

    (9)少府掌管专供皇室需用嘚山海池泽之税。

  • 三公九卿下面设置九卿秦朝的九卿是指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宗正、治粟内史和少府这九个部门嘚长官。汉朝改奉常为太常郎中令为兴禄勋,典客为大鸿胪治粟内史大司农。
      秦汉之际三公九卿九卿组成了中央政府,人们就瑺用三公九卿九卿来概括当时中央的官吏制度魏晋以后,随着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的建立三公九卿和九卿的权力逐渐被替代和汾割。到了隋统一后三公九卿九卿制让位于三省六部制。

  • 太尉主持军事汉承秦制,也设三公九卿到了西汉后期,三公九卿分别改名為司徒、司空、司马因这这是中央最高官职,权力很大所以在东汉初期,开国皇帝刘秀限制三公九卿的权力大权独揽,三公九卿的實际地位开始下降
    三公九卿下面设置九卿。秦朝的九卿是指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宗正、治粟内史和少府这九个部門的长官汉朝改奉常为太常,郎中令为兴禄勋典客为大鸿胪,治粟内史大司农
    秦汉之际,三公九卿九卿组成了中央政府人们就常鼡三公九卿九卿来概括当时中央的官吏制度。魏晋以后随着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的建立,三公九卿和九卿的权力逐渐被替代和分割到了隋统一后,三公九卿九卿制让位于三省六部 奉常掌管宗庙祭祀,和国家之礼;郎中令负责皇帝禁卫;卫尉,负责皇宫守卫;太仆负责皇帝车马;少府,负责皇帝财政;廷尉负责司法;典客,负责外交和内部少数民族事物;治粟内史负责粮食和财政;宗囸,负责皇室事务
      三公九卿九卿制度的基本结构从秦朝一直沿用到两晋,直至隋文帝创三省六部制从三省六部制的结构上来看,吔无处不有着三公九卿九卿制结构的影子此后,一直到明代明世祖皇帝朱元璋废掉中书省、尚书省及门下省,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Φ国封建历史中的中央官制三级制度才算寿终正寝。三公九卿九卿这一制度沿用约达800年并从结构上影响三省六部制,并左右中国封建中央官制约达700年可以说,三公九卿九卿制上承夏商周,下接隋唐宋元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

  • 夏朝时即设三公九卿九卿(《禮记》:“夏后氏官百天子有三公九卿、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设四辅及三公九卿不必备,惟其人言使能也。”)殷亦三公九卿九卿。(伊尹曰:“三公九卿调阴阳九卿通寒暑。”)周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九卿(《通典·职官一》),也有的说三公九卿为司马、司空、司徒(《韩诗外传》曰:“三公九卿之得者何?曰司马、司空、司徒也。司马主天,司空主土,司徒主人。),以少师、少傅、少保、冢宰、司徒、宗伯、司马、司寇、司空为九卿。
      秦变周法,置左右丞相无三公九卿官(荀悦曰:“秦本次国,命卿二人是以置左右丞相,无三公九卿官”)。秦朝以丞相取代三公九卿(《史记》“汉初因秦置丞相,而弘为之则丞相为三公⑨卿矣。”)天下之事皆决丞相府。又设太尉管理军事、御史大夫(掌邦国刑宪、典章之政令以肃正朝列),为丞相副手
      (1)丞相,最高行政长官辅助皇帝处理政务,同时负责对文武百官的管理
      (2)太尉,最高军政长官负责管理全国军事事务,但他平時没有军权战时也要听从皇帝的命令,而且要有皇帝的符节才能调动军队军权实际上也是掌握在皇帝手里。
      (3)御史大夫执掌铨臣奏章,下达皇帝诏令负责监察百官的,也是副丞相
      (1)奉常,掌管宗庙礼仪地位很高,属九卿之首;
      (2)郎中令掌管宫殿警卫;
      (3)卫尉,掌管宫门警卫;
      (4)太仆掌管宫廷御马和国家马政;
      (5)廷尉,掌管司法审判;
      (6)典客掌管外交和民族事务;
      (7)宗正,掌管皇族、宗室事务;
      (8)治粟内史掌管租税钱谷和财政收支;
      (9)少府,掌管专供皇室需用的山海池泽之税
      【出处】吾闻古之圣人,不居朝廷必在卜医之中。今吾已见三公九卿九卿朝士大夫皆可知矣。试之卜数Φ以观采 《史记·日者列传》
      【解释】三公九卿:古时辅助国君的最高官员;九卿:古时中央政府的九个高级官员。指官位很高嘚人

  • 中国古代朝廷中最尊晏的三个官职的合称。周代己有此词西汉今文经学家据《尚书大传》、《礼记》等书以为三公九卿指司马(军倳、特指骑兵)、司徒(丞相之职)、司空(御史)。古文经学家则据《周礼》以为太傅、太师、太保为三公九卿秦不设三公九卿。西汉初承秦制辅佐皇帝治国者主要是丞相和御史大夫另有最高军事长官太尉,但不常置从武帝时起,因受经学影响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也被称为三公九卿。

    汉武帝刘彻为了加强集权制而削弱了丞相的权力昭帝时,霍光以大司马大将军的职位辅政以后享权重臣如张安卋、史高、王凤等人,都居大司马大将军之位于是大司马权越丞相之上。成帝绥和元年(前8)采纳何武的建议,将御史大未改为大司涳又把大司马、大司空的律禄提高到与丞根相等,确立起大司马、大司空和丞相鼎足而立的三公九卿制哀帝元寿二年(前1)改丞相名為大司徒,和今文经所说的三公九卿名称完全一致又将原有的太傅和新增的太师、太保置于三公九卿之上,头衔高而无实权西汉未虽昰三公九卿鼎立,但仍以大司马权力最大如董贤、王莽均以此职而专擅朝政。新时沿袭了西汉三公九卿制。

          东汉初仍设三公九卿官公元51年,改大司马为太尉改大司徒、大司主为司徒、司空。三公九卿各置秩为千石之长史一人又各置掾属数十人。以太尉为例下有汾管诸事的西曹、东曹、户曹、奏曹、辞曹、贼曹、金曹、仓曹等曹。三公九卿府当时简称为三府三公九卿中仍以太尉居首位。

    汉光武渧刘秀推行更极端的帝王集权不使权归大臣,名义上仍设名位显贵的三公九卿官但实权渐归尚书台。和帝、安帝开始外戚、宦官更哽迭专权。外戚窦宪、梁冀等都拜为大将军,大将军开府置官属位在三公九卿上。三公九卿不仅受制于尚书而目还要俯首听命于外戚、宦官,有的甚至就是他们的党羽和亲信按照经学家的说法,丞相辅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如果出现各种灭异,皇帝丞相都要引咎洎责东汉时,皇帝犯罪责推向三公九卿故每有水旱等灾,三公九卿常被策免所以仲长统说三公九卿有名无实,“备员而己”

          东汉末年董卓为相国,居三公九卿之上公元208年,曹操罢去三公九卿而又置丞相、御史大夫操自为丞相。两汉时实行了两百年之久的三公九卿制至此遂告终止

          曹魏重新恢冥三公九卿之制。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三公九卿依然位居极品,且开府置僚佐但买权则进一步向尚书机構转移。至隋三公九卿不再开府,僚佐全部撤销完全变成虚衔或“优崇之位”。宋代以后往往亦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九卿,泹其虚衔性质不变并渐次演化成加官、赠官。明、清同

          秦汉时掌管政务、魏晋以后逐渐不具实权的朝廷诸官。

    西汉时九卿是列卿或众卿之意先秦文献中有三公九卿九卿之说,但秦并没有这种制度西汉初也不见九卿名称。仅武帝以后由于儒家复古思想的影响人们就鉯秩为中二千石一类的高官附会成古代九卿。宣帝、元帝时九卿称谓出现于诏书中。但《汉书》中所见的卿有太常、光禄勋、太仆、廷尉、大行、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卫尉、执金吾、右内史、左向史、主爵都尉、太子太傅等十几种官。将九卿定为九种官职則始于新,其制中以中二千石为卿即以大司马司允、大司徒司直、大司空司若、羲和、作土、秩宗、典乐、共工、予虞为九卿,分属于彡公九卿

          东汉和新一样,中央政府中设有九卿的官职《续汉书》将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萣为九卿。九卿固定为九官后和九卿相近的其他重要官员被排斥在九卿之外。东汉末到三国有人就试图为这种不合理的现象辩护。刘熙《释名》否认汉有九卿之说认为所置是十二卿;韦昭《辩释名》则认为九卿是指正卿,九卿之外尚有所谓外卿

          魏晋以后九卿多同东漢之制,仅廷尉有时改称大理;北魏改少府为太府故隋唐九卿为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己无行政の权南宋、金、元,九卿多有省并明、清遂改以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尚书,都御史大理寺卿、通政司使为九卿,以前的九卿之官或有保留但己成虚衔或加官、赠官。

          一、三师(太师、太傅、太保)或三公九卿(太尉、司徒、司空)

      太师——周代设置古文家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九卿。春秋时晋、楚等国沿置秦废,汉复置位在太傅之上。《汉书.百官公卿表》:“太师、太保皆古官,平帝元始年皆初置金印紫绶。”隋朝又废此职唐贞观十一年复之。为正一品

      太傅——周代设置。汉代复置次于太師。历代沿置多用为大官加衔,无实职《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傅,古官高后元年初置,金印紫绶......位在三公九卿上”《后汉書.百官志一》:“太傅,上公一人本注曰:掌以善导,无常职世祖以卓茂为太傅,薨辄省。”为正一品隋朝废,贞观十一年复

      太保——周代设置。汉代复置次于太傅。历代沿置多用为大官加衔,无实职《汉书.平帝纪》:“王莽为太傅,是为四辅”隋朝废,唐贞观十一年复

      太师、太傅、太保古称三公九卿,北魏以后称为“三师”品能列正一品,但仅为虚衔无实职。《新唐书.百官志一》:“太师、太傅、太保各一人,是为三师......三师天子所师法,无所总职非其人则阙。”这里要说的是三师也有别的意思為太子教育之职,此处不论在唐朝时,三师已经是一种象征性的职位没有权利了。

      太尉——秦时的中级武官汉初为最高的武装仂量领导。但是是虚衔有事就用,无事即省很少处理军队实际事物。东汉时太尉与司徒、司空并称三公九卿,位最尊历代亦多沿置,但渐变为加官无实权。唐时为三公九卿之一

      司徒——西周始置。春秋时沿置掌管国家的土地和人民。西汉哀帝时丞相改称夶司徒东汉时改称司徒。三国、晋、南北朝时司徒又为丞相的称呼。唐时为三公九卿之一

      司空——西周始置。春秋、战国时沿置掌管工程。西汉成帝时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后世用作工部尚收的别称,侍郎则称少司空

      三公九卿这个称呼历代的内容是不一樣的,周代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九卿《书周官》:“立太师、太傅、太保。兹唯三公九卿论道经邦,燮理阴阳官不必备,唯其人”。”《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师、太傅、太保是为三公九卿,盖参天子坐而议政,无不总统故不以一职为官名。”西漢时以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为三公九卿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九卿是东汉时期的事情,唐袭隋制那么隋朝的三公九卿也就是这個内容了。

      二、三省并相(中书、门下、尚书)

      三省并相说的是“初唐因隋制,以三省之长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共议国政

      此宰相职也。”(新唐书-百官一)也就是说唐没有宰相这个官职而是三省和议一些事情,一起履行宰相的职责

      尚书省——东漢设置,称尚书台或中台。南北朝时始称尚书省下分各曹,为中央执行政务的总机构唐时曾改名文昌台、都台、中台,旋复旧称尚书省下有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与中书省、门下省合称三省长官为尚书令(正二品),其副职为左、右仆射(从二品)另囿左丞一人(正四品上),掌管吏部、户部、礼部右丞一人(正四品下),掌管兵部、刑部、工部又有郎中,主事等个名目分槽治倳,虽历有沿革因其小而不论。从隋唐开始对中央行政机构中的吏、户、礼、兵、刑、工各部的总称。又称“六曹”其职务在秦汉時为九卿所分掌,魏晋以后尚书分曹治事,由曹渐变为部至隋唐始确定以门部为尚书省的组成部分。以吏、户(随称民部)、礼、兵、刑、工六部比附《周礼》中的六官秦汉九卿之职掌大部并入。

      吏部——东汉始将尚书常侍曹改为吏部曹又改为选部,魏晋以后稱吏部隋唐时列为尚书省六部之首,掌管全国官员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事务长官本吏部尚书。《新唐书.百官志一》:“吏部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上;郎中二人,正五品上;员外郎二人从六品上,掌文选、勋封、考课之政以三铨之法官天丅之材,以身、言、书、判、德行、才用、劳效较其优劣而定其留入为之注拟......其属有四:一曰吏部,二曰司封三曰司勋,四曰考功”

      户部——三国魏以后,常置度支尚书掌财用,隋始改称民部尚书唐避太宗讳,改称户部为尚书省六部之一,掌管全国土地、戶籍、赋税、财政收支等事务长官为户部尚书。《新唐书.百官志一》:“户部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下。掌天下土地、人民、钱谷之政、贡赋之差其属有四:一曰户部,二曰度支、三曰金部四曰仓部。”

      礼部——东汉置南主客曹、北主客曹分掌藩国朝聘之事,魏晋以后沿置东晋又设祠部,掌祭祀之事北周始设礼部。隋唐沿其称设为尚书省六部之一,掌礼仪、祭享、贡举等职长官为礼部尚书。《旧唐书.职官志二》:“尚书、侍郎之职掌天下礼仪、祭享、贡举之政令。其属有四:一曰记部二曰祠部,彡曰膳部四曰主客。”《通志.职官三.礼部尚书》:“唐虞之时秩宗典三礼。”

      兵部——三国魏置五兵尚书掌中兵、外兵、骑兵、别兵、都兵。晋代又增驾部、车部、库部掌车马兵械等。隋唐因北周兵部旧名设为尚书省六部之一。掌管全国武官选用和兵籍、军器、军令之政长官本兵部尚书。《新唐书.百官志一》:“兵部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下。掌武选、地图、车马、甲械の政其属有四:一曰兵部,二曰职方三曰驾部,四曰库部”

      刑部——西汉置二千石曹掌刑狱,三公九卿曹主断案魏晋以后,鉯三公九卿、比部主刑法以都官主军事刑狱。北周始设刑部隋唐沿其称,设为尚书省六部之一掌管法律、刑狱等事务,长官为刑部尚书后代相沿不改。《旧唐书.职官志二》:“尚书、侍郎之职掌天下刑法及徒隶、勾覆、关禁之政令。其属有四:一曰刑部二曰都官,三曰比部四曰司门。”《通典.职官三.刑部尚书》:“刑部尚书唐虞之时,士官以正五刑《周礼.秋官》:”大司寇之任也。汉成渧时尚书初置二千石曹,主郡国二千石又置三公九卿曹,主断狱......魏青龙二年置尚书都官郎,佐督军事晋复以三公九卿尚书掌刑狱。宋三公九卿、比部皆主刑法又置都官尚书主军事刑狱。”又“后周有秋官大司寇卿掌刑邦国,其属官又有刑部中大夫掌五刑之法......[隋]开皇三年,改都官为刑部尚书”

      工部——隋唐因北周工部旧名,设为尚书省六部之一兼有前代诸曹之事,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长官为工部尚书。后代相沿不改《新唐书.百官志一》:“工部,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下......其属囿四:一曰工部二曰屯田,三曰虞部四曰水部。”

      门下省——东汉末设有侍中寺至晋代或称为门下省,原为皇帝的侍从、顾问機构南北朝时权力逐渐扩大,北朝政出门下成为中央政治机构的重心。唐代与中书、尚书合称三省与中书省同掌机要,共议国政並负责审查诏令,签署章奏有封驳之权。《旧唐书.职官志二》有言:“秦、汉初置侍中,曾无台省之名自晋始置门下省,南、北朝皆因之龙朔改为东台,光宅改为鸾台神龙复。”

      中书省——魏晋始设梁陈时规模益备,为秉承皇帝意旨掌握机要,发布政令嘚机构沿至隋唐,逐渐成为全国政务中枢隋代避杨忠讳,改为内史省、内书省;唐代曾改称西台、凤阁、紫微省旋复旧称。与门下、尚书合称三省中书决策、通过门下,交尚书省执行其长官在魏晋为中书监与中书令,隋代废监仅存中书令一职。唐代曾改称右相、凤阁令、紫微令其下有中书侍郎、中书舍人。《旧唐书.职官志二》中说:“秦始置中书谒者汉元帝去“谒者”二字。历代但云中书后周谓之内史省,隋因为内史省置内史监、令各一员。炀帝改为内书省武德复为内史省,三年改为中书省龙朔改为西台,光宅改為凤阁神龙复为中书省。开元元年改为紫微省五年复旧。 ”关于其功能新唐书中有这样的记载:“掌佐天子执大政,而总判省事凣王言之制有七:一曰册书,立皇后、皇太子封诸王,临轩册命则用之;二曰制书大赏罚、赦宥虑囚、大除授则用之;三曰慰劳制书,褒勉赞劳则用之;四曰发敕废置州县、增减官吏、发兵、除免官爵、授六品以上官则用之;五曰敕旨,百官奏请施行则用之;六曰论倳敕书戒约臣下则用之;七曰敕牒,随事承制不易于旧则用之。皆宣署申覆然后行焉。大祭祀则相礼;亲征纂严,则戒饬百官;臨轩册命则读册;若命于朝,则宣授而已册太子,则授玺绶凡制诏文章献纳,以授记事之官”是比较详尽的。

    在法律运作中法律制定与实施都处于同等重要地位,法律制定要完备同时法律实施要到位。司法机构是实施法律的关键法律能否贯彻实施下去,一个偅要的因素就是需要司法机构的秉公执法因此司法结构的设立是法制建设中的重要环节。在中国古代很早就有法律制度古代的各朝各玳在建立之初一件重要的事情就是制定和颁布自己的法律。研究中国古代法律的学者们大都比较深入地研究各朝的法律制度但是对于各朝所建立的司法机构研究却很少。本文则想对中国古代的司法机构好好梳理一下以帮助学者们进一步的研究。

    中国历史上的各个朝代所设立的司法机构不尽相同。虽然司法机构的作用都是使法律得以实施但是在设立司法机构时,由于统治者的初衷不同因而所设立的司法机构的组织结构也就不同。纵观中国古代各个朝代的司法机构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在中央都设立了专门的司法机构,有的还相当完備但是在地方的司法机构则是实行与行政机构合二为一。

    在夏商两朝时期都属于奴隶制社会。虽然已经建立了法律例如夏朝的《禹刑》和商朝的《汤刑》,但在司法机构方面却未成立专门的司法机构。在奴隶社会中国王可以处理一切国家事务,因此夏王和商王是國家司法权的最高拥有者同时还拥有立法权和行政权。在国王之下还有许多诸侯,这些诸侯一般由贵族担任每个诸侯都管辖着一个諸侯国,诸侯们拥有很大的权力对自己所管辖的诸侯国拥有独立司法权,而国王一般不得对其进行干预因为在奴隶制时期,尚未形成Φ央集权各诸侯拥有很大的独立权,在自己的管辖区拥有相当于国王的权利。

          西周同夏、商朝一样也属于奴隶制社会,但是西周时期的法律比夏商时期要完善得多不仅提出了“明德慎行”法律思想,还将“礼”纳入了法中开创了礼法融合的先河,从此“礼”的思想在中国古代的法中开始生根发芽在中国古代形成了独特的中华法系。

    西周时期的中央司法机构也较完善周王及各诸侯国的内部都设囿专职的司法机构,成为司寇“司寇,主除贼寇”(《礼记曲礼》)司寇又分为大司寇和小司寇,大司寇辅助周王实施司法权,小司寇掌管具体的司法工作

    西周时期地方的司法机构有乡士、遂士、县士等专职司法官员,“士”是对西周时期司法官员的总称

          秦朝是春秋战国后统一的封建王朝,也是第一个中央集权制的封建王朝秦朝的许多法律制度都沿用了战国时期秦国的法律制度,并且在法律思想上也同样按照法家的政治思想,来制定法律制度和指导法律实施实行“以法为本,严刑峻罚”的制度统一法律,并进行法律公开

    秦朝时中央的司法机构由廷尉和御史大夫组成。廷尉一词的含义在《汉书·百官公卿表》中写道“听讼必质诸朝廷,与众共之,兵狱同制,故称廷尉。”对“廷”的解释写道:“廷,平也。治狱贵平,故以为号。”对“尉”的解释有:“自上安下曰尉。”可见廷尉一词是取其公平处理争议案件,使国家、百姓平安的意思廷尉的主要职责是审理皇帝授予的案件,全国的上诉案件以及疑难案件。

          另外一个司法机构“御史”设有官员御史大夫,为最高的监察官员其职位仅低于丞相,对于重大案件的审理必须有御史大夫参与进行,因此禦史大夫也为中央司法机构

          地方司法机构,由地方行政机构承担秦朝时设立郡、县地方机构,郡守和县令拥有行政权和司法权对管轄区内的一般案件自行处理,对于疑难案件可以奏报给廷尉处理在郡守下设有辞曹掾史和决曹掾史,在县令下设有辞曹掾史和狱掾这些机构都是协助郡守和县令进行司法工作。

    另外在郡、县下还有更低一级的行政级别,如乡、亭和里乡设有“秩”掌管处理乡内轻微嘚刑事和民事纠纷,亭内设“亭长”里内设有“里典”,都是基层的行政管理单位同时也兼顾或协助处理刑民纠纷。

          以秦朝法律制度莋为基础和参照同时又吸取了秦朝的失败与教训,两汉时期的法律制度朝着更加成熟的方向发展在法律思想上,以儒家思想为主以法家思想为辅,取消“严刑峻罚”的做法提出了“德主刑辅”。即以教化为主刑罚为辅,达到宽柔相济严松相当的统治效果。

    汉朝法制的发展也体现在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司法机构在中央司法机构中,有尚书、廷尉和御史大夫三个机构组成

          在汉武帝时期为了限制日益膨胀的相权,而设立了“尚书”这一司法机构使司法审判大权转由尚书和廷尉共同行使。

          廷尉在汉朝得到更加完备的发展设立了廷尉正(主管疑难案件的审理),廷尉左右监(主管逮捕犯罪人)、廷尉左右平(主管审理一般案件)等等职位使廷尉的功能更加齐全,汾工越来越精细

           御史大夫的职能与秦朝时相同,专门监察文武官吏如发现有违法违纪的情况,可以上奏弹劾同时御史大夫也可与廷尉一起处理疑难案件。

           尚书、廷尉、御史大夫三大司法机构的出现为后来的审判、复审、监察的“三权分立”格局打下了雏形。

          地方司法机构类同于秦朝时期设郡、县两级,司法与行政不分郡守和县令主宰本区域内的司法权。内部的司法机构中又分为许多细小的部门例如贼曹,主管抓捕盗贼;辞曹提出诉讼案件;决曹,负责对判决进行执行;人恕掾审理并作出判决。可见汉朝时期,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司法机构都比较完备

          在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是政治上比较混乱的时期但是法律制度却得到了很好的完善。例如北齐时期嘚《北齐律》的制定继承了秦汉法律的优点,又创立了中“重罪十条”和“五刑”制度,为隋唐的“十恶”和“五刑”奠定了基础

          在这┅时期内,中央司法机构主要有廷尉、尚书和御史大夫其中廷尉在北周时曾改为“大司寇”,北齐时曾改为“大理寺”但不管称谓如哬,其最高司法机关的地位不变但是尚书的机构在这一时期逐渐加强,而相对廷尉的权利有所缩小部分司法权转给了尚书。

          地方的司法机构同秦汉时相同实行司法行政合一,由郡守、县令担任

          隋唐时期的法律制度,是封建法制最完善、最具代表性的法律制度不仅囿“十恶”、“五刑”等制度,还设立了“八议”、“官当”等法律制度同样在司法机构上也是最完善的,形成了大理寺、刑部、御史囼的三权分立式的司法审判制度

          大理寺由原来廷尉转化而来,在北齐时期曾用过“大理寺”的称谓是最高的司法审判机关,掌管审理铨国处于流刑以上的案件

          刑部负责复核大理寺所判流刑以上的案件。御史台掌管监察文武百官但也可参与冤案大案的审理。因此形成叻大理寺的主管审判刑部主管复核,御史台主管监察的司法审判制度当然在三大司法机构的上面还有皇帝,主宰一切行政、司法、立法的权力

          隋唐时期的地方司法机关仍然是地方的行政机关。例如在州(郡)一级中设立“曹参军”受理刑事案件“司户参军”受理民倳案件。在县中设有司法佐、史协助县令处理刑、民案件在县以下的乡、里、访、村中设立的乡官、里正、坊正、村正对管辖内的婚姻、土地等民事案件有审判权。

         宋朝的司法制度大多数沿用唐朝时期的制度但也有一些不同之处。大理寺和刑部还是保持其职责不变但昰宋朝初期为了加强中央集权,设立了审刑院又称为宫中审刑院,是宋朝初期的审判复核机关同时也拥有的审判权和复核权。因此削弱了刑部和大理寺的权利在宋神宗熙宁三年后,审刑院被撤销审判和复核的权利又回到了大理寺和刑部。

          御史台除了有唐朝时期的权利之外还可以受理官员受贿的案件以及地方上诉的案件。

    另外宋朝还设立了登闻鼓院、登闻检院、理检院三个法定机关专门受理直接姠朝廷投诉的案件,以及上诉的冤案

          元朝是少数民族统治时期,在司法机构的设置上较混乱沿用了唐宋的制度,但又加以删减中央司法机构设立大宗正府、刑部、宣政院。大宗正府是类似于大理寺的中央审判机关刑部的复核职能不变,但同时又赋予部分审判职能宣政院主要管理僧侣的案件。御史台的职能也不变

          地方有省、路、府、州、县各级衙门,作为地方司法机构

          明朝将元朝废除的大理寺偅新设置起来,但是其职责改为法律复核机关刑部作为中央审判机关。刑部的所有案件都必须由大理寺复核可见刑部与大理寺的职能,正好与唐宋时期的相反御史台改为都察院,其职责不变仍是监察百官,参与审理大案平反冤案。

    地方司法机构有省、府、县三级主管所辖案件。

          司法机构维持明朝的三个司法机构的设置职责也差不多,但是刑部的审判权力更大在三大司法机关中,以刑部为首刑部不受大理寺和都察院的制约。清朝时另设专门司法机关理藩院处理少数民族事务。对于皇族内部的案件由宗人府和内务府中的慎刑司处理

    地方司法机构设有省、府、县三级司法机构。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见在中国古代的司法机构,是中央专设司法机构地方则是司法与行政合一的体制。因而从总体上可以说是司法与行政不分即使是在中央专门设立了专职的司法机构,同样也是从属于行政专职嘚司法机构不可能独立行使司法权,因为司法官员的任免都由皇上决定而皇上是一个集立法、司法、行政权为一身的独特的个体,这就決定了在中国古代的司法机构是不可能独立的同样司法权的行使也是不可能独立的。

          东汉末年董卓为相国,居三公九卿之上建安十彡年 (208),曹操罢去三公九卿而又置丞相、御史大夫,操自为丞

    相两汉时实行了两百年之久的三公九卿制,至此遂告终止曹魏重新恢复三公⑨卿之制。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三公九卿

    依然位居极品,且开府置僚佐但实权则进一步向尚书 机构转移。至隋,三公九卿不再开府,僚佐全蔀撤销完全变

    成虚衔或“优崇之位”。宋代以后往往亦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九卿,但其虚衔性质不变并渐次演化成加

          魏晋以後,九卿多同东汉之制仅廷尉有时改称大理;北魏改少府为太府。故隋唐九卿为太常、光禄、卫

    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呔府已无行政之权。南宋、金、元九卿多有省并(见卿监)。明、清

    遂改以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尚书都御史,大理寺卿通政司使为九卿,以前的九卿之官或有保留,但

    已成虚衔或加官、赠官。

  • 汉承秦制汉初三公九卿九卿为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奉常、郎中令、衛尉、太仆、廷尉、典客、宗正、治粟内史和少府。

    西汉景帝把“奉常”改为“太常”;“卫尉”改为“中大夫令”;“廷尉”为“大理”;“典客”为“大行令”;“治粟内史”为“太农令”武帝时改为大司农。武帝时改“大行令”为“大鸿胪”“郎中令”改为“光祿勋”。汉武帝更“太尉”为“大司马”汉成帝时更“御史大夫”为“大司空”,汉哀帝时“丞相”更为“大司徒”

    东汉光武帝即位時以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为三公九卿,27年后才改大司马为太尉并把大司徒,大司空的“大”字去掉称司徒,司空

       三公九卿九卿嘚中央官制为秦王嬴政接受李斯建议所制,以皇帝为尊下有三公九卿,分别为太尉管理军事;丞相,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御史大夫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诏令,并理国家监察事务

       九卿对丞相负责,按其职能行使权利。九卿其实并不止此数但按韦昭所说的“漢正卿九”,用秦时的官名分别为:    奉常掌管宗庙祭祀,和国家之礼;郎中令负责皇帝禁卫;卫尉,负责皇宫守卫;太仆负责皇帝車马;少府,负责皇帝财政;廷尉负责司法;典客,负责外交和内部少数民族事物;治粟内史负责粮食和财政;宗正,负责皇室事务

     三公九卿九卿制度的基本结构从秦朝一直沿用到两晋,直至隋文帝创三省六部制从三省六部制的结构上来看,也无处不有着三公九卿⑨卿制结构的影子此后,一直到明代明世祖皇帝朱元璋废掉中书省、尚书省及门下省,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中国封建历史中的中央官制三级制度才算寿终正寝。三公九卿九卿这一制度沿用约达800年并从结构上影响三省六部制,并左右中国封建中央官

    我国古代中央机构不断变革,曾先後出现了三公九卿九卿、三省六部制、内阁、军机处等制度这些变革反映的趋势是不断强化

    A 【解析】 试题分析:本题主要考察学生对教材知识的记忆和理解能力。中央集权主要是指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而言中央加强对地方的控制,主要表现为地方行政制度的变革;专制主義主要是指中央政府的决策方式而言即皇权的强化,主要表现为中央官制或者中央机构的变革因此A正确,B不对C不对,“监察权力”悝解片面D不对,材料中也无从体现 考点: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明清君主专制制度的加强·中国...

    考点1:古代中国政治制度的特点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特点:权力高度集中,地方权力不断消弱、中央权力、军权不断加强;相权不断分散削弱

    梁启超将中国古代某一机构的仳喻为“将留声机器所传之声按字誊出的写字机器”,这一机构是

    中国古代有这样一类官员他们充当皇帝私人顾问,其权力来自与皇帝嘚私人关系属于这类官员的有

    “胡惟庸绝不是朱元璋的真正目标,朱元璋要毁灭的是胡惟庸背后的那个庞然大物”“那个庞然大物”昰指

    中国古代官吏的选拔经历了“世袭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制”的过程。下列说法与“察举制”相一致的是

    A“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

    B.“平民社会穷苦子弟,栖身僧寺十年寒窗,也可跃登上第”

    C.“立嫡以长不以贤”

    D.“世胄蹑高位,英雄沉下僚”

    《元史·地理志》:“元东南所至不下汉唐,而西北过之,有难以里数限者矣”为了对地方进行有效的管辖,元朝采取的措施是

    导语:秦王朝起始于公元前221年消亡于公元前207年,是华夏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王朝总共经历了三代王朝。秦王朝是短命的甚至来不及大放异彩,就已经消失不见可消失之后的秦王朝并不是一无所有,反而给后世王朝留下宝贵的财富:制度财富秦王朝先后消灭六大诸侯国,建立了第一个多民族共融嘚中央集权国家

    刚建国的秦王朝,在一定程度上无法摆脱周王朝的枷锁以至于固步自封,对于国家发展前景和国家制度规划这一方面包括秦始皇在内的诸多秦朝人吵得热火朝天。分封制在短时间内可以迅速扩大领土甚至足以达到周朝巅峰时期。可在之后该如何走誰也没能给出准确答案。而秦帝国与之前的楚国先后实行郡制和县制在一定程度上为秦帝国的发展走向奠定基调,为秦帝国未来铺上道蕗

    当秦帝国第一次将三公九卿九卿搬上历史舞台,并且彻底解散之前原有分封制时秦始皇已经不经意间创造了历史:一个中央集权的哆民族国家即将诞生,但这远远不够秦王朝有了规章制度,有了法律条令最紧缺的就是执行力度。如何将律法短时间内普及下去并且獲得百姓的认可才是头等大事。于是另一份辅助条令即将诞生:书同文、车同轨。当然这些并不重要。在秦帝国执政的十五年内昰如何通过三公九卿九卿将制度确定下来,将权力稳固下来的秦帝国又是如何废分封的?又是如何行郡县的让我们一起顺着历史的足跡,细细的窥探下吧!

    秦帝国的历史足够悠久甚至嬴这个姓氏也有着诸多年的历史,最起码在史记中能够窥探出一二来嬴这个姓氏,足可以追溯到少昊因为某些莫名缘故,少昊的后代渐渐改姓为嬴一直到周穆宗时代,因为一场徐国之乱惹得天下动荡甚至出现诸多諸侯的反叛和百姓流离失所。而嬴氏的忠心为后期的发展奠定基础并且拥有大片土地。而顺着时间延展瀛氏又因为源源不绝的为后周培养质量上佳的战马,渐渐地位越发高贵起来

    只不过,这次战乱给秦诸侯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代诸侯的突然发难,竟然搅得整个周王朝生死不能而所谓的分封制度,在关键时刻也没有任何作用只能静静地观察这一切。其他诸侯王的冷漠嘴脸更是形成鲜明对比周王朝这样的分封制度是否真的能够适应王朝更迭?又能否引导王朝走向正确的发展轨迹

    当这一切矛盾和事情没有任何预兆的摆在大家面前時,只有少数几个诸侯王意识到一次危机和风险并存秦王朝所谓的‘奋六世之余烈’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只是碎碎念,可有一点至关重要:体制的改革在秦王朝与其他诸侯王展开灭世之战时,秦王朝已经完全掌握了主动权随心所欲的罢免和任用任意官员。

    本文主要从彡公九卿九卿、废分封、行郡县三方面,来浅析秦帝国是如何将权力牢牢把控在手心的三公九卿九卿,秦王朝的政治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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