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朝灭亡原因盖因国人没有公民公共意识和法治契约精神,孔教以德败国、以德愚民之势盛行是否会再次亡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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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著名法律史学家梅因有一句广为人知的名言:“迄今为止,所有社会进步的运动,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契约精神是西方宪政、民主和法治的前提和基础。是理解西方社会、政治和法律的钥匙。没有契约精神,西方社会的进步就缺少动力。缺少契约精神,正是中国社会发展迟缓的主要原因之一。
&&&& & &一、契约精神张扬理性
  契约关系是一种理性关系。契约是自主人格的张扬,是自由、平等的原子。如果说,近代资本主义在经济上表现为发达的商品生产,政治上表现为代议制,思想上表现为个人意识的觉醒和对理性的崇尚,那么,在社会关系方面,它正好表现为人际关系的契约化。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没有这一社会关系及其相应的价值观念的变革,近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乃至法治、民主和宪政等一切成果的取得都是难以想像的。
  契约成立的前提是有理性人的参与,契约精神张扬人的理性。所以,我们就应当扮演有理性的“人”的角色,不要扮演成没有理性的“鬼”,也不要扮演成“圣人”。中国事之所以糟,糟在太多人做出圣人的样子。中国社会是希圣希贤的,可惜孔圣人的染色体天下只有一家,这就等于赶鸭子上架,五千年赶上了孔丘一只鸭子,便大喜若狂,自以为孔丘先生可上,人人可上,把中国人一个个赶得疯疯癫癫,灵性全失。所以柏杨说:“教育的目标最好能简化一点,把人培养成一个人,不要培养成一头猪,不要培养成一只狗,也不要培养成一条狼,更不要培养成一个圣人。一旦想当圣人,或是被人希望当圣人,那就非花样百出不可。”
  经济学有一个基本原理,经济人是有理性的、追求自身利益或效用最大化的人。著名思想家埃里希·弗罗姆说:如果把我的邻人作为一个人来爱是一种美德的话,那么,爱我自己也是一种美德而非一种恶,因为我也是一个人。公共选择理论对曾经流行的观念提出了挑战:同样的人怎么可能仅仅因为从经济市场转入政治市场之后就由仔细求利的自利者转变成为“大公无私”的利他者呢?这是绝不可能的事!经济学家张五常先生说:“我相信每个人,每个政治家和政府官员都是自身利益最大化者。他早上一起床就想如何为自己谋求更多的收入,而在通常的情况下,腐败一般说来是达到这个目的的最有效的途径。”由此看来,再高明再娓娓动听的道德说教也改变不了经济人谋求效用最大化的理性。即便是“好人”,也常干坏事。萨缪尔森说过这样一句著名的话:世界上的坏事80%是好人干的。如果制度存在缺陷,权力的滥用、腐败、专制、愚弄和欺骗都难以避免。民主与宪政的缺失、法治的衰微会导致人民权利和自由的被掠夺以及政治的真正堕落,这时候的道德外衣,虽然看起来光辉灿烂,实际上恐怕污秽透顶。这就是为什么封建专制社会的官僚士大夫们被嘲讽为“满口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的根由。
&&&& & &二、契约精神张扬平等
  契约精神要求一个人把自己当人看待,同时把他人当人看待,大家平等。有人戏说:中国人的脸圆,适合人治;外国人的脸方,适合法治,好像天生就缺少平等的基因。在封建专制时代,中国人的聪明和智慧在公共领域的确有严重的缺陷,有时作践到不把自己当人的程度。知识分子更愿意把自己当作他人所用的“人才”或“奴才”,而没想想把自己当作自己的主人,自己支配自己的命运、自己是自己的目的、自己是为自己活着的个人。
  中国古人往往看不起知识分子,“刘项原来不读书”,认为读书人充其量也就是跪着造反。我们一想到古代,就会想到古装戏里动辄“大胆,跪下”的镜头。中国人的膝盖特别容易弯,一听到“大胆,跪下”,就立刻跪地求饶,或者歌颂皇恩浩荡,或者三呼“万岁,万岁,万万岁!”所以有人说,一部中国古代文学史有相当一部分是“没做稳奴隶”的长吁短叹。列朝列代的知识分子真正惧怕的恐怕不是专制,而是失去了被专制的机遇与身份。他们最恐慌的是被专制遗忘、埋没。
  从来皇帝的尊号中都有“奉天承运”、“既天立极”这样的字样。明明是流氓地痞、靠杀人放火、打家劫舍发迹的人,只要一登皇位,就自然而然罩上神圣的光环。季羡林在《漫谈皇帝》一文中说,君王的标准是脸皮厚、心黑、胆子大。以马上皇帝刘邦、朱元璋为例,他们都是地痞流氓出生,起义时,身边有一批同样是地痞流氓的哥儿们。最初,当然是平起平坐,在战争过程中,逐渐有一个人凸现出来,成了头子,哥儿们当然就服从他的调遣指挥。一旦起义胜利,这个头子登上了宝座,被尊为皇帝。哥儿们经过“整风”,必须规规矩矩,三拜九叩,三呼万岁,不许乱说乱动。这个流氓头子屁股坐稳了之后,一定要用种种莫须有的借口,杀戮其他流氓,给子孙除掉种种障碍;再大兴文字狱,杀害一批知识分子,以达到同样的目的,然后才能安心“龙御宾天”,成为什么“祖”。
  当奉天承运的痞子做了霸王,知识就被践踏,痞子霸王之下都是奴隶。有“天”就不可能有契约精神,就不可能有平等。中国古代的夏朝一开始就用“天”来骗人。周人弄了一个“以德配天”,董仲舒又从“天人合一”编了一个“天人感应”的弥天大谎。他说:“帝王之将兴也,其美祥亦先见;其将亡也,妖孽亦先见。”至今,许多中国人仍笃信不疑。1976年3月,一颗陨石坠落在吉林省境内。《人民日报》回顾历史说,公元前3世纪,一颗陨石落地一度引出有关第一个皇帝秦始皇死后国土会四分五裂的谣言。7月,唐山发生了劫难性的地震。许多迷信的中国人认定,一个伟人去世就在眼前了。9月9日零点10分,毛泽东与世长辞。蒋介石病逝时,当时的台湾报纸报道说:“淡水海外东北角上突然出现一个金红色的巨球,四周围绕着五彩祥云,迤逦划过天空,不旋踵的电光闪闪,巨雷惊蛰,紧接着大雨倾盆而下。”蒋经国在日记中也称蒋介石病逝时“天发雷电,既之以倾盆大雨,正是所谓风云异色,天地同哀”。
  自古君王都装神作圣,以显示自己不是“人”,而是“神”、“圣”。刘邦本是地痞流氓出身,却说自己乃龙与母亲交合的产物,这是装神。到了后来,独裁者们即使不装神了,也会作圣:道德天下第一,智慧举世无双。天下士子都只能“为圣人立言”“非圣人之言不敢言”。孔孟老庄搞的都是“人君南面之术”。《道德经》也是为君王准备的教科书。只可惜没有一个君王真正实践过。老子认为:只有君主“无智”,百姓才能“有智”;只有君主“无能”,百姓才会“多能”;只有君主“无为”,百姓才能“有为”。1956年10月蒋介石70大寿,老蒋“盼海内外同胞”就国计民生“直率抒陈己见”。胡适有感而发,在《自由中国》上发表了一篇文章给老蒋祝寿。他劝告老蒋说,一国的元首要努力做到《道德经》的“三无”,就是要“无智、无能、无为”,这是最明智的政治哲学。他傻乎乎地希望老蒋“彻底想想这六字诀。努力做一个无智而能‘御众智’,无能无为而能‘乘众势’的元首。”老蒋能按胡适的建议去做吗?笑谈!中国的皇帝都是把全德、全智、全能的光环罩在自己身上,老蒋能例外?!
  人性是统一的,而人格则不然。有时圣人,有时禽兽;有时君子,有时小人。圣人者,关起门来是一套,训话写文章时又是另一套的动物也。孔子也曾跟漂亮的女人纠缠不清,闹得向学生赌咒。朱熹先生等而下之,因为吃醋,把一个叫严蕊的台州女士抓起来,苦刑拷打,逼严蕊女士卖淫。林语堂先生说,中国人的脸太不平等,有脸者,快乐荣耀,可以超脱法律;无脸者要处处感觉政府之威严与法律之尊严。中国要真正实现平等法治,不如大家丢脸。&&&&&&&&&&&&&&&
  我一直深深记住卢梭的一句名言:“人是生而自由的,但无所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没有契约精神的国度,是一个由主子和奴隶组成的世界。没有宪法的封建专制皇朝是这样,披着宪法外衣的封建专制皇朝当然也是这样。所以,鲁迅说:“我觉得仿佛久没有所谓中华民国。我觉得革命以前,我是做奴隶;革命以后不久,就受了奴隶的骗,变成他们的奴隶了。”
&&& 三、契约精神张扬自由
  《山海经》上有一种怪物叫刑天,他和天帝斗法,天帝大怒,“咔嚓”一下掐断了他的脖子。天帝削其头,为的是叫他不再有思想。但是人的头颅太多,掐不完,天下百姓死尽了,皇帝老儿也会寂寞而死。人心深于海洋,思想终究是旁逸斜出的,难以像切菜一样“咔嚓”一下把它整齐划一。于是皇帝老儿及其“帮凶”、“帮闲”们便发明了一种方法:洗脑,以求“统一思想”。“文化大革命”就是全民大洗脑。洗脑就是愚民,就是精神阉割。刑天遭砍头,尚且舞刀弄盾;司马迁遭生理阉割,他的海天孤愤反而呈洪波涌起阳强不倒之势,但精神阉割,可谓一阉百阉,一劳永逸,头脑空空,即使力敌万人,也不过是传种的工具。
  在以“洗脑”为要务的封建专制时代,庸人傻子是最合格的产品。在以精神阉割为要务的时代,道德家为自己发明天堂,为他人发明地狱;为自己发明自由,为他人发明奴役;为自己发明享受,为他人发明禁欲。中国的教化传统大体上是一本《愚民手册》。在以熄灭思想为要务的封建专制时代,思想者要么“哀莫大于心死”,要么发疯。所以,袁枚感叹:“聪明得福人间少,侥幸成名史上多”,苏轼告诫:“惟愿吾儿愚且鲁,无灾无难到公卿”。回首大中华帝国,问苍茫大地,还有几许祥瑞,看浩浩苍天,尚存一穹青词;不敢怒,不敢言,不敢出汗,只能狂、疯、病、颠、痴。聪明一点的人,像我一样,做这样的“酸诗”:“杳杳晨钟惊蒙醒,浩浩碧波荡胸平。一叶扁舟弄明月,百年春秋笑古今。”或者换一首:“遍尝荣辱轻功名,阅尽繁华重修行。回首已无半点憾,野鹤闲云一身轻。”
  密尔说:“专制使人们变成冷嘲。”但中国古代愚民专制,连冷嘲也没有。所以,“暴君的专制使人们变成冷嘲,愚民的专制使人们变成死相。”这是伟大的鲁迅的谆谆教导。
  中国的知识分子吃够了聪明的亏。中国人笑嘻嘻说:“这孩子真坏”,是夸奖他的聪明,这好比一个女的对男的说:“你真坏”,是夸奖男的大胆。要是中国人一脸认真地说:“这人真老实”,其实是说:“这人真没用”。但中国人又惟恐自己的孩子太机灵。锋芒太露是危险的,呆人有呆福,不傻也得装傻。
  自由是一种权利,更是一种意识、一种素质、一种品格、一种能力。在一个强调集体和共性、千方百计要消灭个性、缺乏契约精神的社会里,这种自由的权利、意识、素质、品格和能力得不到必需的滋养,即便艰难或勉强开出的花朵也是病态和残缺的。中国的政治传统和法律传统缺乏契约精神,所以先天贫血。人们渴望自由,但人们又畏惧自由,逃避自由。在缺乏自由精神的环境里,自由赋予我们的不是尊严,不是幸福,而是牺牲、屈辱和痛苦。
  中国传统是扎根于群体的一元的别无选择,西方传统是立足于个体的多元自由选择。汉代的“独尊儒术”和“文化大革命”的独尊“最高指示”就是中国传统的最充分的表现。别无选择的选择就等于不许选择,别无选择的选择就不是人的选择。“文化大革命”是披着马克思主义外衣的封建大复辟。“狠斗私字一闪念”的批判精神的极端高扬已经把每个人彻底地“公有化”了。与宗教的异化相比,虚幻的群体意识的异化更具有欺骗性,因为它用“人民”取代了“天”,取代了“上帝”。中国法律传统是一种权力化和道德化的法律传统。在个人权利得不到来自法律和民主的双重保障的情况下,大众只能把希望寄托在权力,寄托在掌权者的道德人格上。中国封建专制千年不衰的秘诀恐怕就在于此。
  自由就意味着人拥有权利。个人权利是西方法律传统最鲜明的印章。西方的权利精神张扬个人要为争取个性自由而反抗社会的****,改造社会的不合理,使社会更有益于每个人的个性发挥和权利获得。这种权利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权利,是与生俱来的权利,即自然权利。每个人的私有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是经济上的自然权利的具体化;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法律上的自然权利的具体化;每个人都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民主政体是政治上的自然权利的具体实施;自由竞争原则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的自然权利的具体化;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等等是意识上的自然权利的具体化。在中国传统的视野中,个人永远是渺小的,群体永远是伟大的。“民本”思想将群体权利神圣化为绝对的权威,而实际上取消每个个体的具体权利。
& & & & 四、契约精神是法治、民主和宪政的基础
  缺少契约精神,市场经济就不会发展;缺少契约精神,自由只是一种特权阶层才能享受的奢侈;缺少契约精神,宪政、民主、法治将是一种天方夜谭或者纯粹是一种装饰。而没有一种可靠的宪政制度,个人的自由、平等、市场经济就得不到切实保护,多数权力的扭曲、政府的扩张、寻租就得不到有效遏制,政治均衡就始终缠绕着恶性的藤萝。
  中国传统先天的就不具有契约精神。没有契约精神,怎会有民法的发达?没有契约精神,又怎能谈得上平等、自由、民主?没有契约精神,又怎么可能也产生出一个《独立宣言》,一个《人权宣言》,或者一部辉煌的宪法?
  大概同志们还记得电视剧《走向共和》结尾孙中山的那段演说词:“我们本来是共和国,可怎么一次又一次地出现了封建主义、专制主义的东西?这个问题不解决,专制复辟是必然的,共和国永远是一个泡影。共和的观念,是平等、自由、博爱。可民国六年来,我们看到的是什么:各级行政官员都视法律为粪土;民众,仍被奴役着。民国应该是自由之国!可民国六年来,我们看到的是什么:是只有当权者的自由,权力大的有权力大的自由,权力小的有权力小的自由;民众,没有权力,没有自由。民国应该是博爱之国!可民国六年来,我们又看到的是什么:是只有民众对当权者恐惧的爱,而当权者对民众,只有口头上虚伪的爱。”
  没有契约精神,没有有效的对权力的制约,专制的卷土重来是不可避免的。契约精神要求立宪限制。公共选择学派创立了一种个人主义——契约主义——立宪主义的新的理论解释范式。布坎南提出了宪政的基本原则。他认为,人有坏的一面,也有好的一面,但在设计政治制度及对宪法确定若干检查和控制条款时,每个人必须被当作一个无赖,他的所有行为除了追求私人利益外,别无其他目的。人是自私的,在公共领域里一旦掌握了权力,就必然会损公肥私,这时即使有很多人大公无私,只要有人自私,损公肥私也必然会发生。因此,立宪政治的一个重要原理是要作以下的假定——掌权者将滥用政治权力去促进特殊的利益;这不是因为情形常常如此,而是因为这是事物的自然趋势,这是自由制度特别要加以防止的。我们在进行“宪制选择”的过程中,应将目标设定在“有限政府”上。这是公共选择分析留给我们的一个宝贵启迪。一个“无限全能政府”实施和维持许多管制和调控,其实只有一个真实意图或结果,那就是为腐败大开方便之门。
  一个国家治理的根本手段或方略当然应当是现代法治。只有在法治的社会里,人们的行为才能得到规矩;只有在法治的社会里,德治才能回归其本位。德治只有在完全的法治的基础上才能发挥好作用,否则难免成为专制主义的帮凶。我们要大讲特讲法治,要年年讲,月月讲,日日讲,我们为法治、民主和宪政而奋斗就是在实践“三个代表”,就是为现代德治提供实现的前提和方向。没有建立在契约精神基础上的法治、民主和宪政,现代德治就会偏离轨道,就会滑到专制主义泥潭中去。孔子、孟子、董仲舒、朱熹这些先贤圣人搞错了,他们最大的失误是把道德置于政治、经济、法律之上,颠倒了政治、经济、法律、道德的关系。他们的理论微妙而精致地适应了中国古代专制制度的需要,其结果对老百姓是一种愚弄和欺骗!
  最后,我真诚地想说,我们今天在座的都有幸躬逢盛世,我们有幸看到中国法治、民主和宪政的旗帜在冉冉升起,我们有幸作为共和国光荣的一员为共和国的法治、民主和宪政摇旗呐喊。饮水思源,中国改革开放所取得的成就都是从1978年安徽凤阳县小岗村十八户农民按血手印分田单干开始的。这种血手印可是契约啊!这既说明了人民对建立在契约前提下的自由的渴望何等强烈,也说明了自由的价值何等伟大。历史将记下这一页。光辉的“三个代表”思想将指引着我们在摸索中继续前进。中国古人读书做官把《论语》、《孟子》、《大学》、《中庸》作为教科本,今天做官的人要把“三个代表”作为教科本。“三个代表”学不好、做不好的官不是好官,就不能做官。为什么?因为“三个代表”学不好,意味着他不知道如何为百姓做好一名“仆人”,他还会趾高气扬地自以为是“主子”,掉进柏杨先生说的那个“酱缸”里去,那个“酱缸”里有死鱼、死猫、死耗子。我们这个民族已不能再在“酱缸”里蠕动,我们不能再以官的标准为标准,以官的利益为利益,我们不能再一切以“政治挂帅”,我们不能再让可怜的老百姓围着一位刚刚离任的、坐在轿子中的长官,跪在地上,眼里浸满感激的泪水,我们的思想和判断以及视野,不能再受“酱缸”的污染,我们必须跳出那个发酸发臭的“酱缸”。
  我用鲁迅的话结尾:“我们目下的当务之急,是:一要生存,二要温饱,三要发展。苟有阻碍这前途者,无论是古是今,是人是鬼,是《三坟》《五典》,百宋千元,天球河图,今人玉佛,祖传丸散,秘制膏丹,全都踏倒他。”&
& & & & 选自《英美法讲座》 钱弘道 清华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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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契约精神张扬理性
  契约关系是一种理性关系。契约是自主人格的张扬,是自由、平等的原子。如果说,近代资本主义在经济上表现为发达的商品生产,政治上表现为代议制,思想上表现为个人意识的觉醒和对理性的崇尚,那么,在社会关系方面,它正好表现为人际关系的契约化。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没有这一社会关系及其相应的价值观念的变革,近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乃至法治、民主和宪政等一切成果的取得都是难以想像的。
  契约成立的前提是有理性人的参与,契约精神张扬人的理性。所以,我们就应当扮演有理性的“人”的角色,不要扮演成没有理性的“鬼”,也不要扮演成“圣人”。中国事之所以糟,糟在太多人做出圣人的样子。中国社会是希圣希贤的,可惜孔圣人的染色体天下只有一家,这就等于赶鸭子上架,五千年赶上了孔丘一只鸭子,便大喜若狂,自以为孔丘先生可上,人人可上,把中国人一个个赶得疯疯癫癫,灵性全失。所以柏杨说:“教育的目标最好能简化一点,把人培养成一个人,不要培养成一头猪,不要培养成一只狗,也不要培养成一条狼,更不要培养成一个圣人。一旦想当圣人,或是被人希望当圣人,那就非花样百出不可。”
  经济学有一个基本原理,经济人是有理性的、追求自身利益或效用最大化的人。著名思想家埃里希·弗罗姆说:如果把我的邻人作为一个人来爱是一种美德的话,那么,爱我自己也是一种美德而非一种恶,因为我也是一个人。公共选择理论对曾经流行的观念提出了挑战:同样的人怎么可能仅仅因为从经济市场转入政治市场之后就由仔细求利的自利者转变成为“大公无私”的利他者呢?这是绝不可能的事!经济学家张五常先生说:“我相信每个人,每个政治家和政府官员都是自身利益最大化者。他早上一起床就想如何为自己谋求更多的收入,而在通常的情况下,腐败一般说来是达到这个目的的最有效的途径。”由此看来,再高明再娓娓动听的道德说教也改变不了经济人谋求效用最大化的理性。即便是“好人”,也常干坏事。萨缪尔森说过这样一句著名的话:世界上的坏事80%是好人干的。如果制度存在缺陷,权力的滥用、腐败、专制、愚弄和欺骗都难以避免。民主与宪政的缺失、法治的衰微会导致人民权利和自由的被掠夺以及政治的真正堕落,这时候的道德外衣,虽然看起来光辉灿烂,实际上恐怕污秽透顶。这就是为什么封建专制社会的官僚士大夫们被嘲讽为“满口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的根由。
二、契约精神张扬平等
  契约精神要求一个人把自己当人看待,同时把他人当人看待,大家平等。有人戏说:中国人的脸圆,适合人治;外国人的脸方,适合法治,好像天生就缺少平等的基因。在封建专制时代,中国人的聪明和智慧在公共领域的确有严重的缺陷,有时作践到不把自己当人的程度。知识分子更愿意把自己当作他人所用的“人才”或“奴才”,而没想想把自己当作自己的主人,自己支配自己的命运、自己是自己的目的、自己是为自己活着的个人。
  中国古人往往看不起知识分子,“刘项原来不读书”,认为读书人充其量也就是跪着造反。我们一想到古代,就会想到古装戏里动辄“大胆,跪下”的镜头。中国人的膝盖特别容易弯,一听到“大胆,跪下”,就立刻跪地求饶,或者歌颂皇恩浩荡,或者三呼“万岁,万岁,万万岁!”所以有人说,一部中国古代文学史有相当一部分是“没做稳奴隶”的长吁短叹。列朝列代的知识分子真正惧怕的恐怕不是专制,而是失去了被专制的机遇与身份。他们最恐慌的是被专制遗忘、埋没。
  从来皇帝的尊号中都有“奉天承运”、“既天立极”这样的字样。明明是流氓地痞、靠杀人放火、打家劫舍发迹的人,只要一登皇位,就自然而然罩上神圣的光环。季羡林在《漫谈皇帝》一文中说,君王的标准是脸皮厚、心黑、胆子大。以马上皇帝刘邦、朱元璋为例,他们都是地痞流氓出生,起义时,身边有一批同样是地痞流氓的哥儿们。最初,当然是平起平坐,在战争过程中,逐渐有一个人凸现出来,成了头子,哥儿们当然就服从他的调遣指挥。一旦起义胜利,这个头子登上了宝座,被尊为皇帝。哥儿们经过“整风”,必须规规矩矩,三拜九叩,三呼万岁,不许乱说乱动。这个流氓头子屁股坐稳了之后,一定要用种种莫须有的借口,杀戮其他流氓,给子孙除掉种种障碍;再大兴文字狱,杀害一批知识分子,以达到同样的目的,然后才能安心“龙御宾天”,成为什么“祖”。
  当奉天承运的痞子做了霸王,知识就被践踏,痞子霸王之下都是奴隶。有“天”就不可能有契约精神,就不可能有平等。中国古代的夏朝一开始就用“天”来骗人。周人弄了一个“以德配天”,董仲舒又从“天人合一”编了一个“天人感应”的弥天大谎。他说:“帝王之将兴也,其美祥亦先见;其将亡也,妖孽亦先见。”至今,许多中国人仍笃信不疑。1976年3月,一颗陨石坠落在吉林省境内。《人民日报》回顾历史说,公元前3世纪,一颗陨石落地一度引出有关第一个皇帝秦始皇死后国土会四分五裂的谣言。7月,唐山发生了劫难性的地震。许多迷信的中国人认定,一个伟人去世就在眼前了。9月9日零点10分,毛泽东与世长辞。蒋介石病逝时,当时的台湾报纸报道说:“淡水海外东北角上突然出现一个金红色的巨球,四周围绕着五彩祥云,迤逦划过天空,不旋踵的电光闪闪,巨雷惊蛰,紧接着大雨倾盆而下。”蒋经国在日记中也称蒋介石病逝时“天发雷电,既之以倾盆大雨,正是所谓风云异色,天地同哀”。
  自古君王都装神作圣,以显示自己不是“人”,而是“神”、“圣”。刘邦本是地痞流氓出身,却说自己乃龙与母亲交合的产物,这是装神。到了后来,独裁者们即使不装神了,也会作圣:道德天下第一,智慧举世无双。天下士子都只能“为圣人立言”“非圣人之言不敢言”。孔孟老庄搞的都是“人君南面之术”。《道德经》也是为君王准备的教科书。只可惜没有一个君王真正实践过。老子认为:只有君主“无智”,百姓才能“有智”;只有君主“无能”,百姓才会“多能”;只有君主“无为”,百姓才能“有为”。1956年10月蒋介石70大寿,老蒋“盼海内外同胞”就国计民生“直率抒陈己见”。胡适有感而发,在《自由中国》上发表了一篇文章给老蒋祝寿。他劝告老蒋说,一国的元首要努力做到《道德经》的“三无”,就是要“无智、无能、无为”,这是最明智的政治哲学。他傻乎乎地希望老蒋“彻底想想这六字诀。努力做一个无智而能‘御众智’,无能无为而能‘乘众势’的元首。”老蒋能按胡适的建议去做吗?笑谈!中国的皇帝都是把全德、全智、全能的光环罩在自己身上,老蒋能例外?!
  人性是统一的,而人格则不然。有时圣人,有时禽兽;有时君子,有时小人。圣人者,关起门来是一套,训话写文章时又是另一套的动物也。孔子也曾跟漂亮的女人纠缠不清,闹得向学生赌咒。朱熹先生等而下之,因为吃醋,把一个叫严蕊的台州女士抓起来,苦刑拷打,逼严蕊女士卖淫。林语堂先生说,中国人的脸太不平等,有脸者,快乐荣耀,可以超脱法律;无脸者要处处感觉政府之威严与法律之尊严。中国要真正实现平等法治,不如大家丢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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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直深深记住卢梭的一句名言:“人是生而自由的,但无所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没有契约精神的国度,是一个由主子和奴隶组成的世界。没有宪法的封建专制皇朝是这样,披着宪法外衣的封建专制皇朝当然也是这样。所以,鲁迅说:“我觉得仿佛久没有所谓中华民国。我觉得革命以前,我是做奴隶;革命以后不久,就受了奴隶的骗,变成他们的奴隶了。”
三、契约精神张扬自由
  《山海经》上有一种怪物叫刑天,他和天帝斗法,天帝大怒,“咔嚓”一下掐断了他的脖子。天帝削其头,为的是叫他不再有思想。但是人的头颅太多,掐不完,天下百姓死尽了,皇帝老儿也会寂寞而死。人心深于海洋,思想终究是旁逸斜出的,难以像切菜一样“咔嚓”一下把它整齐划一。于是皇帝老儿及其“帮凶”、“帮闲”们便发明了一种方法:洗脑,以求“统一思想”。“文化大革命”就是全民大洗脑。洗脑就是愚民,就是精神阉割。刑天遭砍头,尚且舞刀弄盾;司马迁遭生理阉割,他的海天孤愤反而呈洪波涌起阳强不倒之势,但精神阉割,可谓一阉百阉,一劳永逸,头脑空空,即使力敌万人,也不过是传种的工具。
  在以“洗脑”为要务的封建专制时代,庸人傻子是最合格的产品。在以精神阉割为要务的时代,道德家为自己发明天堂,为他人发明地狱;为自己发明自由,为他人发明奴役;为自己发明享受,为他人发明禁欲。中国的教化传统大体上是一本《愚民手册》。在以熄灭思想为要务的封建专制时代,思想者要么“哀莫大于心死”,要么发疯。所以,袁枚感叹:“聪明得福人间少,侥幸成名史上多”,苏轼告诫:“惟愿吾儿愚且鲁,无灾无难到公卿”。回首大中华帝国,问苍茫大地,还有几许祥瑞,看浩浩苍天,尚存一穹青词;不敢怒,不敢言,不敢出汗,只能狂、疯、病、颠、痴。聪明一点的人,像我一样,做这样的“酸诗”:“杳杳晨钟惊蒙醒,浩浩碧波荡胸平。一叶扁舟弄明月,百年春秋笑古今。”或者换一首:“遍尝荣辱轻功名,阅尽繁华重修行。回首已无半点憾,野鹤闲云一身轻。”
  密尔说:“专制使人们变成冷嘲。”但中国古代愚民专制,连冷嘲也没有。所以,“暴君的专制使人们变成冷嘲,愚民的专制使人们变成死相。”这是伟大的鲁迅的谆谆教导。
  中国的知识分子吃够了聪明的亏。中国人笑嘻嘻说:“这孩子真坏”,是夸奖他的聪明,这好比一个女的对男的说:“你真坏”,是夸奖男的大胆。要是中国人一脸认真地说:“这人真老实”,其实是说:“这人真没用”。但中国人又惟恐自己的孩子太机灵。锋芒太露是危险的,呆人有呆福,不傻也得装傻。
  自由是一种权利,更是一种意识、一种素质、一种品格、一种能力。在一个强调集体和共性、千方百计要消灭个性、缺乏契约精神的社会里,这种自由的权利、意识、素质、品格和能力得不到必需的滋养,即便艰难或勉强开出的花朵也是病态和残缺的。中国的政治传统和法律传统缺乏契约精神,所以先天贫血。人们渴望自由,但人们又畏惧自由,逃避自由。在缺乏自由精神的环境里,自由赋予我们的不是尊严,不是幸福,而是牺牲、屈辱和痛苦。
  中国传统是扎根于群体的一元的别无选择,西方传统是立足于个体的多元自由选择。汉代的“独尊儒术”和“文化大革命”的独尊“最高指示”就是中国传统的最充分的表现。别无选择的选择就等于不许选择,别无选择的选择就不是人的选择。“文化大革命”是披着马克思主义外衣的封建大复辟。“狠斗私字一闪念”的批判精神的极端高扬已经把每个人彻底地“公有化”了。与宗教的异化相比,虚幻的群体意识的异化更具有欺骗性,因为它用“人民”取代了“天”,取代了“上帝”。中国法律传统是一种权力化和道德化的法律传统。在个人权利得不到来自法律和民主的双重保障的情况下,大众只能把希望寄托在权力,寄托在掌权者的道德人格上。中国封建专制千年不衰的秘诀恐怕就在于此。
  自由就意味着人拥有权利。个人权利是西方法律传统最鲜明的印章。西方的权利精神张扬个人要为争取个性自由而反抗社会的****,改造社会的不合理,使社会更有益于每个人的个性发挥和权利获得。这种权利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权利,是与生俱来的权利,即自然权利。每个人的私有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是经济上的自然权利的具体化;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法律上的自然权利的具体化;每个人都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民主政体是政治上的自然权利的具体实施;自由竞争原则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的自然权利的具体化;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等等是意识上的自然权利的具体化。在中国传统的视野中,个人永远是渺小的,群体永远是伟大的。“民本”思想将群体权利神圣化为绝对的权威,而实际上取消每个个体的具体权利。
四、契约精神是法治、民主和宪政的基础
  缺少契约精神,市场经济就不会发展;缺少契约精神,自由只是一种特权阶层才能享受的奢侈;缺少契约精神,宪政、民主、法治将是一种天方夜谭或者纯粹是一种装饰。而没有一种可靠的宪政制度,个人的自由、平等、市场经济就得不到切实保护,多数权力的扭曲、政府的扩张、寻租就得不到有效遏制,政治均衡就始终缠绕着恶性的藤萝。
  中国传统先天的就不具有契约精神。没有契约精神,怎会有民法的发达?没有契约精神,又怎能谈得上平等、自由、民主?没有契约精神,又怎么可能也产生出一个《独立宣言》,一个《人权宣言》,或者一部辉煌的宪法?
  大概同志们还记得电视剧《走向共和》结尾孙中山的那段演说词:“我们本来是共和国,可怎么一次又一次地出现了封建主义、专制主义的东西?这个问题不解决,专制复辟是必然的,共和国永远是一个泡影。共和的观念,是平等、自由、博爱。可民国六年来,我们看到的是什么:各级行政官员都视法律为粪土;民众,仍被奴役着。民国应该是自由之国!可民国六年来,我们看到的是什么:是只有当权者的自由,权力大的有权力大的自由,权力小的有权力小的自由;民众,没有权力,没有自由。民国应该是博爱之国!可民国六年来,我们又看到的是什么:是只有民众对当权者恐惧的爱,而当权者对民众,只有口头上虚伪的爱。”
  没有契约精神,没有有效的对权力的制约,专制的卷土重来是不可避免的。契约精神要求立宪限制。公共选择学派创立了一种个人主义——契约主义——立宪主义的新的理论解释范式。布坎南提出了宪政的基本原则。他认为,人有坏的一面,也有好的一面,但在设计政治制度及对宪法确定若干检查和控制条款时,每个人必须被当作一个无赖,他的所有行为除了追求私人利益外,别无其他目的。人是自私的,在公共领域里一旦掌握了权力,就必然会损公肥私,这时即使有很多人大公无私,只要有人自私,损公肥私也必然会发生。因此,立宪政治的一个重要原理是要作以下的假定——掌权者将滥用政治权力去促进特殊的利益;这不是因为情形常常如此,而是因为这是事物的自然趋势,这是自由制度特别要加以防止的。我们在进行“宪制选择”的过程中,应将目标设定在“有限政府”上。这是公共选择分析留给我们的一个宝贵启迪。一个“无限全能政府”实施和维持许多管制和调控,其实只有一个真实意图或结果,那就是为腐败大开方便之门。
  一个国家治理的根本手段或方略当然应当是现代法治。只有在法治的社会里,人们的行为才能得到规矩;只有在法治的社会里,德治才能回归其本位。德治只有在完全的法治的基础上才能发挥好作用,否则难免成为专制主义的帮凶。我们要大讲特讲法治,要年年讲,月月讲,日日讲,我们为法治、民主和宪政而奋斗就是在实践“三个代表”,就是为现代德治提供实现的前提和方向。没有建立在契约精神基础上的法治、民主和宪政,现代德治就会偏离轨道,就会滑到专制主义泥潭中去。孔子、孟子、董仲舒、朱熹这些先贤圣人搞错了,他们最大的失误是把道德置于政治、经济、法律之上,颠倒了政治、经济、法律、道德的关系。他们的理论微妙而精致地适应了中国古代专制制度的需要,其结果对老百姓是一种愚弄和欺骗!
  最后,我真诚地想说,我们今天在座的都有幸躬逢盛世,我们有幸看到中国法治、民主和宪政的旗帜在冉冉升起,我们有幸作为共和国光荣的一员为共和国的法治、民主和宪政摇旗呐喊。饮水思源,中国改革开放所取得的成就都是从1978年安徽凤阳县小岗村十八户农民按血手印分田单干开始的。这种血手印可是契约啊!这既说明了人民对建立在契约前提下的自由的渴望何等强烈,也说明了自由的价值何等伟大。历史将记下这一页。光辉的“三个代表”思想将指引着我们在摸索中继续前进。中国古人读书做官把《论语》、《孟子》、《大学》、《中庸》作为教科本,今天做官的人要把“三个代表”作为教科本。“三个代表”学不好、做不好的官不是好官,就不能做官。为什么?因为“三个代表”学不好,意味着他不知道如何为百姓做好一名“仆人”,他还会趾高气扬地自以为是“主子”,掉进柏杨先生说的那个“酱缸”里去,那个“酱缸”里有死鱼、死猫、死耗子。我们这个民族已不能再在“酱缸”里蠕动,我们不能再以官的标准为标准,以官的利益为利益,我们不能再一切以“政治挂帅”,我们不能再让可怜的老百姓围着一位刚刚离任的、坐在轿子中的长官,跪在地上,眼里浸满感激的泪水,我们的思想和判断以及视野,不能再受“酱缸”的污染,我们必须跳出那个发酸发臭的“酱缸”。
  我用鲁迅的话结尾:“我们目下的当务之急,是:一要生存,二要温饱,三要发展。苟有阻碍这前途者,无论是古是今,是人是鬼,是《三坟》《五典》,百宋千元,天球河图,今人玉佛,祖传丸散,秘制膏丹,全都踏倒他。”
选自《英美法讲座》 钱弘道 清华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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