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为什么蜀中无大将将《小小空城计》盘点那些蜀国大将 17173

指上谈兵《小小空城计》看视频 高手带你玩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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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空城计》自IOS上线以来,凭借超高的可玩性与即时竞技的魅力,深受广大玩家的喜爱,畅销榜更是飙升到26位,看来挤进前十的势头势不可挡呀。不少小伙伴在接触到《小小空城计》后,对其各个英雄和技能的搭配非常入迷,摸索出了自己不同的套路,在漫漫征途中,开启一波连胜壮大军威。
在众多玩家中,就有一位小伙伴将自己的2V2实时对战视频发给小编,并透露出自己的攻略套路。各位萌新们,机会难得,快来瞧一瞧这位大神如何操作,拿下胜利的,小编专门为大家讲解一下其中的策略与套路。
【占据箭塔 消耗敌人】
战斗开始,作为蓝色方的视频玩家先全力进攻箭塔后,立即派兵力进攻被红色方敌人进攻的城池,消耗对手兵力。当箭塔被自己占据后,敌方的兵力就暴露在自己的防守范围内,逐步消耗对手。同时全力进攻被红色方敌人占领的城池,以兵力优势,拿下城池。
【火攻敌营 拿下一血】
在人数和城池都占上风时,敌方想翻盘逆转攻下箭塔,便用大兵守护,消耗敌人兵力。同时先用陆逊的英雄技能攻击红色方敌人的主城,造成兵力的持续伤害,再派大军对红色方敌人主城进行围攻,顺利拿下一血。
【扩大领地 增加兵力】
绿色方队友和紫色方敌人正打得难解难分,这时候正好是扩大领地的好机会。派出多方兵力占领各地中立城池,再用吕蒙迅速改造建筑进行升级,与对手拉开人数上的优势。
【稳守箭塔 大军压上】
紫色方敌人与绿色方队友在相互的战斗间损耗了众多兵力,这时稳固图阵中的两个箭塔,占据有利地形,依次蚕食紫色方敌人的城池,消耗对手。此时再大军压上,对紫色方敌人的城池进行围攻,并用英雄技能消耗对手的兵力。
此时大局尽在掌握,占据众多城池与庞大兵力后,和敌方进行对攻,便可快速拿下本场胜利。各位玩家老爷们,在看了这次精彩的操作后,有没有深深体会到其中的奥秘,快来摸索出属于你的套路与计谋吧!
【来源:小小空城计官方】
类型:ARPG
特征:奇幻
类型:射击
特征:蒸汽朋克
类型:大型RPG
特征:魔幻
你不知道点进去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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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家辉 &上传: &下载:
&更新时间: 22:28:04&文章状态:连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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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金像、台湾金马影帝梁家辉:我对你说 作者:梁家辉
喜欢看书的人买书,必然是常常“超买”,进货多于消化的。以在下为例,书真的买了不少,但假如阁下以为我拥有这许多书,知识必然甚广,“不会吟诗也会偷”的话,那倒是美丽的误会了。
  笔者尝自谑为“藏书家”,皆因在下的藏书,很多都是名副其实,只作“收藏”,看都没有看过的!书架上有些书只是大略地翻过,有些则看了十页、八页,一章、二章,便束诸高阁,真不明白当初为何会决定买回来的。
  看书其实和交友一般,真的很讲缘分,亦正因如此,为什么爱一本书和为什么不爱一本书,是没法解释的,我绝对不敢因为自己不爱看,便说某本书写得不好。正如我常常想看罗琳女士的哈利波特,那是过千万读者用真金白银投票支持的,肯定是好书了吧?我买回来之后,看了不到一章便看不下去,那阵子工作比较忙,心想也许看英文较花精神,于是,买了中文译本回来再看,却依然看不下去。所以有关哈利波特的故事,我和大部分观众一般,是从电影中看回来的。
  说来也奇怪,汤姆克拉西写的军事小说,说的都是高科技,兼有不少技术性的东西,我看英文版常常要查参考书,却觉得津津有味,你说这不是缘分是什么!另一位和我没缘分的是科幻大师阿西莫夫,我未试过从头至尾看完一本他的作品,包括不属于科幻类的自传,阿西莫夫的才华和技巧都是公认的,而我自问对科普书及科幻书都很着迷,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没办法。然而,也有些书是买的时候已经知道未必会看的,例如不同版本的巨著、喜欢的作家、诗人词人的全集等,购买只因为想拥有,说不定某天真会拿来细读,那又当别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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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架“瘦身”
最近看见一些内地版新书附有光盘,却无片言只字提及光盘内容,好奇心驱使之下买了一本回来看:卖书而附送光盘,通常都是一些语言学习书的做法,因为尽管有国际音标作注音,但真正懂得使用的人恐怕不多,何况能够直接听到“真人发声”,亦较为省便易明。
  从前使用卡式带,操作起来并不容易,学语言常常要重复聆听某些片段,卡式带又容易耗损,使用光盘则无这些弊病,而且生产成本亦较廉宜,所以很容易便流行起来。
  然而,我这次看到的一本是名人传记,光盘内到底收录了什么辅助资料呢?由于封面没有介绍,只好带回家放到计算机去解读了。放入光盘之后,点击档案一看,发觉无甚惊喜:光盘没有记录额外资料,只是把整本书连图片一起贮存下来,也没有利用数码优势提供目录之类方便的索引方法,似乎略嫌不足,我想出版社或许可以作出一些改良,就算因此相应地调高售价,亦不愁读者不支持的。
  无论如何,窃以为这种做法仍然值得肯定。如今许多出版社都全面采用桌上出版(DTP)技术,书本内容的档案都是现成的,不用再次扫描储存,况且印制一只光盘也花不得多少钱,作为附件亦颇有吸引力啊。
  一本书厚五百多页,拿上手重甸甸,放上书架也占地方,如果只作为参考书用,我会选择阅后把书送人,只保留光盘在手,同时加上一些札记,真正有需要时才找光盘印证,书架的压力必然大大减少,“瘦身”有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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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友聊天,无所不谈,忽然有人问起不知到哪儿去买毛笔?我随便说了几个处所,但补充一句已经多年没有购买,不知价钱。友笑说不是要买这些高级品,只是想买毛笔供读小学的女儿习字。我大奇,难道今日的文具店连毛笔也没有出售?
  毛笔是仍然有售的,但一般文具店都只出售二三元一管的毛笔,以今时今日的购买力计算,这种价钱能买什么质量的毛笔,买家自然心中有数。或曰如今的小学生习毛笔字,只是聊备一格的课程,不必花钱购买名贵的出品。但事情往往互为因果:家长老师都不着重毛笔字,小朋友习字时自然亦虚应故事,草草交差了。朋友说三元一管的毛笔,写不了五篇,已经散开不能用,小朋友的兴趣亦培养不起来,所以他感到可惜。文具店内三数十元一枝卡通圆珠笔触目皆是,想买一管中价毛笔却无从入手。
  毛笔是中国传统的书写工具,衍生出中国字画,而字是自成一派的艺术,受中华文化影响深远的亚洲诸国如日、韩等,也曾以毛笔为主要书写工具。从前读书重视毛笔字,字写得不好,考科举时也很吃亏。
  时移世易,今天年轻人连笔也少拿,中文输入法往往比毛笔字造诣更高,追求新科技和与时并进无可厚非,但进步不忘传统,便更完满了。然而,市场乃由无形之手调控,正因为顾客都只愿购买廉价毛笔,学生使用的中价毛笔已没有市场,吾友要想坚持,看来只好买贵价笔了。
  日本人曾开发所谓科学毛笔,其实不过是一种笔尖特长、柔软可压的箱头笔,写字时的手感和写出来的效果,都与毛笔字大异其趣,是故推出多年仍未见流行。
三毫子小说
我虽爱书,但有些书与我是始终无缘的,其中一种就是本地称为“三毫子小说”的言情小说了。为什么称为“三毫子”?据说因为六七十年代流行时,这类小说售价每本港币三角钱,三角钱的口语就是三毫子了。另一种说法则指该等言情小说不一定售三角钱,称为三毫子小说乃言其品位低,只值三角钱,我倒认为两种可能性也有,或者是互为影响的罢。
  三毫子小说封面千篇一律,都是少女少男的“大头”画像,有时仿照流行人物的样子来绘画,有时则不是。故事内容方面,从前大概师承鸳鸯蝴蝶派:“某生、某日游园、忽遇一姝,睨之,天人也……”之类,年轻时偶然会于打书钉时翻阅,但数分钟内必然放下,没兴趣。
  当然,业界中人可能会不屑地说:“幸好阁下没兴趣看,否则必不畅销!”在自由市场,有需求便有供应,三毫子小说市场庞大,足以养活很多人,否则也不会历久不衰了。据我所知,英文的三毫子小说销量极佳,而且收入稳定,著名的出版社同时拥有笔名的版权,作者只是“写手”,谁都可以取代,绝不怕写手以跳槽作加薪条件。
  今年书展,有作者因为自己写的书在展览会中被迫收回,对记者诉苦说自己的书是学术研究成果,只因封面设计出位而被禁,十分不值,反而有一类以少女为封面的言情小说,内中的涩情描写大胆露骨,却可在书展中照售如仪……于是,下次在书店看到这类书时,我也好奇地翻翻看,书中果然有不少露骨情节,论涩情描写的大胆程度,不知可否称为三级四级,但足以叫我立时把书放下,以免给“知情者”看到,这件事可以说明我虽时常看书,其实颇为落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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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猪麦唛自己(不是谢立文或麦家碧)写过一本书,名字叫《我的朋友李家诚》。我还记得麦大作家开宗明义写道:“我的朋友李家诚,我和他很熟……”通常,当读者看到这里时,便二话不说拿书到柜台付钞了,由此可知李先生在香港人心目中的地位如何了。
  老实说,初见《盔甲骑士》这本书的时候,我对之兴趣不大。英美出版界每隔不久便会热炒一本类似的小书,好像几年前的《谁动了我的芝士》、《心灵鸡汤》系列,以至今年初的《大鱼》等等,内容都是微言大义,说一些人生哲理及生存之道,让专栏作者、电台DJ名嘴吵吵嚷嚷一阵子,便由“畅销书”的书架搬到“特价书”的部门。只是,那时候才看会被人视为落伍,而且也找不到朋友和你谈相同的话题了。
  然而,在序言找到李先生于香港公开大学演讲时,推荐这本书的讲词,却唤起我的回忆。某日的确在报上读过这段新闻,只是“过目即忘”,没有刻意去找这本书,如今既然遇上,就似记者访问那些交回招股书的股民一般,我入市只为名人效应,“尽管买买看”,所以,付钞时我脑海中浮现的,正是遍体粉红色的小猪麦唛!
  我只用了一个黄昏便把书读完,也不是囫囵吞枣的,只是书写得流畅好懂(好像是儿童书),故事则直线发展,没有太多转折,所以读得很快。《盔甲武士》书名直译是《穿着盔甲的骑士》,更能点题。只是,可能“穿着盔甲”不够威风,故被中译者“省略”了。作者罗伯特费希尔是写电视剧的,颇能做到叙事清晰、不乏笑料和佳句,总的来说,是一次愉快的阅读经验,我的小额投资虽然没有大赚,亦总算是有回报了。
又是假书?
最近似乎和假书有缘,写过现今有些书并非作者原创,而是把翻译的作品冠以自己的名字,当作是自己写的,想不到这样也有人争,说什么“这是我抄回来的,你却做贼阿爸来抄我?”之类(原文当然没我复述得这样坦白);第二种假书则相反,把自己写的书说成是翻译作品,冠以外国人的名字,还说该书在外国如何如何流行,子虚乌有的作者曾获奖无数等等,谁敢说“天下无贼”!
  今天要介绍的却是第三种假书了。买这本书的时候,误以为是一本儿童书,书名是狮子大王什么的(姑隐其名),作者是住在日本的英国人,那天反正已经买了一大堆书,遂顺便拿去结账。回家细阅才发觉是一本托古伪作的财经书,作者说他到北京旅行时,意外地得到神秘人相赠一本古书,内容说狮子大王如何管理一个力量中落的森林王国,作者苦心钻研,觉得那是一本讲述日本经济现况的预言书,于是和日本朋友合力翻译成日语出版云云。
  其实这种托古伪作的笔法“古已有之”,武侠小说迷无人不识的少林寺“易筋经”,就被考证为道家人物伪作,古一点的阴符经、穆武遗书等也是来历不明的,至于唐朝李华写了《吊古战场文》,再刻意用烟火熏黑,对人说是夹在古董书中的遗珠,则因为他自己招了供,未能算到假书头上。
  把自己的作品宣称源于古书,在王权就是法律的古代,是提出新思想的一种方法:万一开罪了皇帝,也可把责任推给古人。但花了我一个晚上读完的狮子大王寓言,作者把故事推说源自中国古书,明显只是一种促销手法,此书主题说的是日本经济,如果说源自日本古籍,可能比较合理,大抵恐怕在日本较易露出马脚,所以顺手把源头推到有五千年文化的中国来吧。
从前,在香港要购买内地版图书,必然得光顾那几家大集团,书籍定价方面,如果和内地原价相比,确实颇有距离,但因为基数甚低,所以读者仍觉得内地版图书价廉物美。
  然而,有利可图的生意自然有人去动脑筋,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有楼上书店的老板自行返内地购书,再带回来出售,尽管没有批发的折扣,但楼上书店加上运费和利润之后,定价相比于大集团仍然低了一大截,先不论人家所赚是多是少,因为大集团和楼上书店无论在租金、工资和入货数量上都不同,没得比较,但楼上书店选书较有特色,则是事实。
  只是到了九十年代,亲自北上往书城购物成风,楼上书店的优势渐失。近年急速冒起的一间计算机书店,除了售卖内地版图书之外,还兼售杂志、影碟、CD等出版物,定价廉宜到近乎内地原价,可以说比自己亲自回去买还划算(可省回车资及时间),加上近年内地出版业多姿多彩,读者纷纷光顾,他们的分店也愈开愈多,大有后来居上之势,市场多变,这就是典型了。
  然而,最近有朋友告诉我,计算机书店的内地版图书悄悄地加价,已经不再便宜了。是否属实我倒不得而知,因为我甚少光顾,主要原因是觉得该店没有书店的气氛,店员多是十来岁的小女孩,对于本业的知识似乎不多,光是价廉较难吸引我这种读者。
  计算机书店才提高定价,立刻便冒出几间标榜廉价的书店,在报上登广告言明所有书籍按人民币定价计算,要争一日之长短,这是市场调节的必然现象,不足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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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从埃及旅游回来,送我一幅手绘图画,以尼罗河特产的芦苇作纸,绘了一些古埃及人物在上边,端的是物轻(指重量)情重。这种卖给游客的画作,不能要求有灵气什么的,卖方只强调这是芦苇纸,几千年前的埃及人已经用这种方法造纸的了,还煞有介事地附上证明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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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千年前的埃及人是否这样造纸,又是否以这种纸书写作画我说不上来,但考古学者普遍认为,现时住在埃及的,并非当年住在尼罗河畔、建造金字塔、制造木乃伊,或以芦苇造纸的古埃及人后裔!学界持的理由很简单,就是文化的延续性:古埃及人创造了四大古文明之一,但现代埃及人对之却是一无所知,关于那些著名的象形文字,现代埃及人靠的仍是当年由法国人开始的西方研究,普通人除了依样葫芦的绘在芦苇纸上卖给游客,对之亦多无兴趣。
  观乎与之齐名的中国古文明,到了今天,受过教育的中国人仍可以读懂先秦的文章,看得懂很多象形文字,因为中华文化依赖文字和传统,一代一代地延续下来,不会出现无从追溯的断层。因此,在文化发达的古埃及,出现断层便很奇怪了。学术界有一种理论,说今日的埃及人只是“新移民”,和古埃及人并无文化或血统上的关系。
  这使我想起曾读过清朝名妓赛金花的故事:民初有记者难得找到年过古稀的赛金花采访,谈了半天才知道眼前的老太婆不是赛金花,那位传奇人物当时已去世十多载,为了满足寻幽探秘者的好奇心,也为了生活,赛金花的侍从假扮旧主人接客,反正来客一向也只是喝喝茶、谈谈天,他们看多了,倒也应付裕如。
  我手上的“传统埃及纸张和图画”,又能有几分真实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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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式奇幻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科幻小说大行其道,朋友最喜欢光顾租书店,每次租三五本回来看。据说政府图书馆虽然也有藏书,但流行小说很抢手,通常都已给别人捷足先登,所以他宁愿付几角钱租书省事。我是个什么书都看的人,而且看流行小说又不花时间,一晚就能看完一本,反正不必付书租,遂因利成便地看了不少。
  记得那系列小说中有次写到未来世界回到“当代”的人,他诧异地问主角:“你们家中没有私人计算机的吗?”当时距离乔布斯组装第一台苹果计算机之前仍有十年以上,私人计算机的概念止于天马行空式的幻想。我依稀记得只曾在报纸的电讯版读过类似的报道,当时心想这个科幻小说的作者也未免太卖弄了,几十年后是否真有私人计算机这种东西也还说不准呢!
  后来的事你们都知道了:私人计算机何止大为流行、简直就到了不可一日无此君的地步。而大作家的科幻小说如此有前瞻性,自可归入经典一类。坦白说该系列的科幻小说其实不太“科”幻,顶多只能称为“奇幻”罢了。故事特色是先写一堆离奇的事件,然后由主角逐一破解,但凡有什么不能自圆其说的情节,就推给外星人,类似今日的“X档案”而不是“ER”般有根有据。
  看那些消闲书常常叫我想起《西游记》:凡有解决不来的难题便找观世音,读者看惯了,对什么不可思议的情节都不会觉得惊奇。
  诚然,一个时代的流行作品有一个时代的特色,我并非想月旦他人,本来想说的是成功除了靠努力,还得靠运气:作者写了私人计算机,而私人计算机普及了,便可证明他有眼光,正是“逆取顺受,人所不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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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上一位钱币收藏家侃侃而谈:此纸币乃何年何月出品,如今出售估计价值若干,节目主持则很专业地附和着,哇哇连声。说到一张大半世纪前的五百元大钞,收藏家说当年五百元可买白米三万斤(我合指一算,合每斤一毫六分,尚算合理),主持人例牌作惊讶状再问,然则此大钞如今市值若干?答道三万元,主持人满脸难以置信的表情,频呼旧钞有价。
  看官,今天把此纸币卖了(假如买方不还价)所得,能买到一元一斤的白米吗?五百元纸币(升值六百倍)变三万元,乍看似乎回报甚高,殊不知此五百元当日放在银行,即使不再提取,连本带利亦必超过三万元。
  《圣经》故事上帝每人给钱一份,有人以铁盒盛载,埋于后园地下,后来上帝复至,该人以完整无缺之铁盒出示,结果捱了一顿骂,犹太民族以善于理财闻名天下,在《圣经》中亦可知一二呢。
  从前有朋友任职银行柜员,常常向我出示全新直版纸币,什么“全生(编号全部三号)、全发(编号全部八号)、或者三三八八”云云,不一而足,我笑问贮来何用?他说将来会升值的。我本着朋友之义,正色道:“这纸币或一百,或五十元,不管是否直版,号码是否吉利,拿来使用自有其面值,老兄今日束诸高阁,他日能升值若干尚属未知,但眼前老兄先损失一百数十元,却是铁一般的事实了,何以愚昧至此?”
  友恍然大悟。当然,如果贮币只作为一种嗜好,不计较升值与否,则是另一回事。
杜鹃与鸷鸟
钱默存先生曾经把人生比作一本书,那么,一本书应该有多厚才算合理呢?窃以为四十页不能算少,四百页也不能算多,完全要看书的内容写得精彩与否,套用一句旧式章回小说的写法:有话则长、无话则短,沉闷无聊的书,即使如何长篇,都没有阅读的价值,只是浪费纸张,使读者昏昏欲睡,反不如短小精悍,叫人回味的书本好看。所以,四十年的人生算不算短促,完全要看当事人所过的是什么生活。
  人生之中包含生、老、病、死,有大智能如佛祖,也不能逃避(亦不必逃避),因为这是自然规律。一个人的生命力是否顽强,不在于他能否战胜自然规律,反正到头来谁也有百年归老的一天,“战胜病魔”云云,只不过是把结局稍为向后推迟而已。
  生命力是要由一个人的生活态度来展示的,面对艰难而无所畏惧,知其不可为而勉力为之,排除万难,得到圆满的结局,就已经可以称为成功了!
  清代短命天才诗人黄景仁,潦倒死于客途,挚友洪亮吉闻讯兼程赶到,已无缘见最后一面,他为黄收拾书桌,只见案头尚堆积有诗文草稿,用作批点文句的红丹、墨水仍未全干,可知诗人抱病坚持艺术创作,直到最后一刻,据说诗人临终,已无力执笔,仍争取最后的时间,以手指作笔书写。
  对好友这种顽强的生命力,洪亮吉有感而发,写道:“……杜鹃欲化、犹振哀音,鸷鸟将亡、冀留劲羽,遗弃一世之务,流连身后之名者焉。(出关与毕待郎笺)”今天笔者忽然忆起,不禁与洪亮吉同声一哭,千古同悲。
幼读声律启蒙有云:“蝉鸣哀暮夏,莺啭怨残春。”可知蝉鸣不但“荔熟”,也代表盛夏已至,很快便将步入尾声,光阴似箭,真不是唬人的。
  少年时蝉鸣总与考试联在一起,中学毕业前,没有多少年的端午节不是在温习大考(升级试)中度过的,到了毕业时,蝉鸣则变成骊歌。
  滴汗的午后,太阳穿过树叶投下反差极大的阴影,似有还无其实十分响亮的蝉鸣,都是青春的回忆。
  拍“火龙”那年,在北京团结湖居住,夏天一到,整个林子的蝉相约在同一天开腔,把我这个都市人吓了一大跳!小学教科书说“绿荫树下、蝉鸣声中”最宜读书,我却如写《昆虫记》的法布尔先生一般,给吵得心绪不宁,遑论读书。
  北京的天气变化很大,阳光普照的盛夏可以忽然来一场雨,而那些蝉只要一下雨便立刻噤声,名副其实的“噤若寒蝉”,可是只要雨势一停,不知哪棵树先有蝉忍不住再次发声,整棵树、整片林子立刻一片蝉鸣,回复旧观。
  文人说蝉鸣是“天籁”,有别于人声的噪音,王籍诗云:“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大概就是这个意思。果然,不出几天之内,我的脑袋已经自动把蝉鸣当作“背景配乐”,不觉其吵耳了。科学家想改造环境,文学家只想融入环境,看来我当初选读文科并未选错。然而,少年、考试、甚至团结湖都已经是多年前的往事了,如今只对王维所写“倚杖柴门外,临风听暮蝉”的心境更有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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逛书店时偶然发现近来多了一批小作家,而且年纪还有愈来愈轻的趋势,七岁、八岁便已有著作出版的大有人在,真是后生可畏。其实中国也不是没有写作神童,初唐四杰之一的骆宾王“七岁能赋诗”,王勃“六岁善词章”,清末康有为“七岁能属文”,梁启超“八岁学为文,九岁能日缀千言”,都是一些例子。
  今时今日,由于科技发达、工序简化,出版一本书只须投资一万数千元,年纪轻轻便有作品发表实不足为奇,况且因为现在的父母关心子女教育,小孩子作家对于他们来说颇有吸引力,因此,有些出版社亦乐于尝试“造星运动”吧。
  对于这类儿童作品我没有多大兴趣,只随便翻阅便放下,内容多是童言童语,略嫌稚嫩,也有图画多于文字的“绘本”。如果说年纪轻便一定写不出好作品,那未免有年龄歧视之嫌:难道九十岁的老头便一定是大文豪吗?窃以为还要看看写的是什么东西,上面提到的神童如王勃、骆宾王以至康有为和梁启超,写的都是理论性的文章,对于同一个题目,成年人有成年人的看法,小朋友也可以有小朋友的看法。
  又如骆宾王七岁写的咏鹅:“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写得浅白,格局规矩,但其实不带复杂的感情。然而,小朋友限于阅历,要写长篇故事,如果还涉及复杂的人性、感情,恐怕不容易写得好看,更别说驾驭全局的能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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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提起有作者写出很好的作品,奈何因为种种客观因素,得不到出版社的垂青,只好自资付梓,可惜善写者未必善出版,现今社会最重包装,出版“个体户”处处吃亏,明珠暗投,实无可奈何。然而,“文章总是自己写的好”,爱写作的人难免自觉作品高人一等,业余写作人如果没有自信,压根儿不会有作品写出来,这和笔者隔天便要交出六百字,心情是略有不同的。
  有位电影编剧常自嘲说:懂写字的人便可当编剧。在挖苦自己之余,大概也为写作行业实在太多业余者而感到不满吧。
  正因为人人皆可写作,无机会出版发表者自觉怀才不遇亦在情理之中,笔者年轻的时代,偶然也会接触到一些自资出版的小书,作者通常是已经退休的老人家,写的书也“通常都”无甚可观,实难怪作者要自资出版,再广赠予至爱亲朋、旧雨新知的。行文至此想起少年时认识一位叔叔,他是某贸易公司的伙头,时常请我喝老火汤,又和我谈文论艺,少不更事的我当时眼中只有外国文学,和他其实不大谈得来,只是君子大可和而不同(还有老火汤),倒也乐于和他相交,有一天,他神情腼腆地塞给我一份手稿,自言乃他年少时所作,叫我有空不妨看看。如今想来,他对我甚厚,大概因为他曾是和我一样的文艺青年吧,至于那手稿,是一个鸳鸯蝴蝶派的故事,写得不太突出,事隔多年已不复记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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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何用?
年轻人处于反叛时期,对于很多事情都爱提出质疑,种种疑问之中,最常见的莫如问“读书何用”?一般家长给儿女问到,实在不好回答,如果说读书是为了将来赚多点钱,未免太功利主义,况且今时今日满街都是读了很多书,却不见得能赚很多钱的人,家长的理由难以站得住脚。
  再有一层,年轻人的世界不同于我辈成年人,对于他们来说,钱往往不是最重要的东西。实不相瞒,笔者年轻时也问过“读书何用”这个问题,特别是在面对公开考试,需要死背一些数学公式,或历史事件发生的年份时,被迫花掉大好青春去生吞活剥种种“死知识”,更令人觉得无奈和愤怒。
  小学生问读书何用,答案很是简单直接:师长总会说不读书将来难以立足社会,无法谋生,不懂读和写,也难以与人沟通啊。小学生听了,或许仍有不满,但总会愿意接受这种解释。然而,升到高中之后,却难免要问,知不知道拿破仑1812年征俄失败、或者平行四边形的面积如何计算出来、或者牛顿第三定律是什么,和我将来的生活有何关系?即使我将来做小贩,也不必懂得计算鸡兔一笼,有头若干脚若干,因为没有人会把鸡兔同笼关在一起的呀。
  经过了很多年之后,我才明白到:追求知识,原来不是从实用主义出发的,观天地之大,察万物之奇,美丽的图画、悦耳的音乐,种种“懂不懂也没关系”的知识,却能令我们生活得更充实,更丰盛和更有意义。&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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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然,饱食终日,无所用心,与禽兽何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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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在这里爬格子会苦无题材,这是任何写作人皆经历过的,可是有时候有题材却不一定写得成篇,这一点,读者诸君或许会认为难以相信吧。最近的例子是非典型肺炎:打从事情开始时,我就想写这个题目,但同时又尽可能约束住自己不要写,正如医护人员事后忆述说,此事件初起时大家有如在雾中作战,不知敌人的样貌、位置,只见同侪逐一倒下,但又束手无策。
  我闭门写作,自问既无医学专业知识,又不似记者般掌握比较多信息,虽然有很多伟论想发表,但是我还是告诫自己免开尊口好一点,因为说错了可能会愈帮愈忙,平白给大家添乱。然后,真相渐白,大家的方向也认清楚了,最重要是团结一起,把传染病打倒,这时候,所有鼓励大家的、振奋人心的、向医护人员致敬的文章铺天盖地,又似乎不必劳动我在一旁吱吱叫了。如果要我补充的话,我想说除了医护人员、相关官员之外,由开始时即负责采访的记者(起初甚至不曾戴口罩采访,但却日夜站在最易受传染的位置),默不作声、努力用漂白水溶液做清洁的工友,以至所有紧守岗位的人员,皆是可敬的。
  到了今天,一切和非典型肺炎相关的题材,连口罩的型号、款式、价钱和样子都给人写过后,我不得不承认已错过写作这个题目的时机了。但是你一定猜到,我才不在乎失去一个可写的热门题材,我宁愿这事件早点过去,走到街上可以再见一度给隐藏在口罩后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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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虽不才,据说在此涂鸦仍有点捧场客。有朋友问我:“怎么你写的东西有时老气横秋的?一点都不像你。”答案其实再简单不过。因为对于写东西的人而言,文如其人从来都不是必然的。通常,写小说的人会以不同的身份演绎故事,所以读者不会计较故事中人似不似作者。
  我想只有在看杂文时,才会有人考究是否文如其人的吧。可是这也并非必然的。以在下为例,平时处事比较性急,也看不过眼别人动作慢,但写东西时则不同,一字一句的,笔不可能比脑子快,所以有斟酌的空间。
  虽然我不爱打草稿,但写东西始终有腹稿,写一个题目之前也要酝酿一段时间。遇有不确定的尽可能查书,手边无书便尽可能避写,或者写而用不确定的语气,留有回旋的余地。至于写成后,为了配合版面字数,有时还要增删润饰。如此一来,成文难免便老气横秋,不似和我对面说话之感了。
  文不如其人也不是新鲜事儿:司马相如有口吃之疾,说话结结巴巴的,但文采风流,卓文君也甘愿委身。据说当日卓文君躲在屏风之后,偷窥司马氏的风采时,见他气定神闲,沉默寡言,更生倾慕。殊不知司马相如是因为自知口吃,拙于应对才出此策。真是错有错招。也有故意装成文不如其人的。抗战时期,冰心女士就曾冒充男性作者,写了一系列文章。到后来时过境迁,才得到“平反”。不过那是有意如此,又是另一回事了。
因为月前发生过沙士瘟疫,今年中小学生的暑假都缩短和推迟了,以学生为主要目标的书展,也就顺势延迟举行。我虽厚着脸皮自称爱书人,但香港书展我是不去的。或者精确点说,自从书展迁离大会堂低座举行后,我便没有再去了。
  近年常有人诟病香港书展,说办得没有文化气息,一切向钱看:大出版社藉书展廉售仓底货,小出版社付不起场租,只得靠边站。而主办单位则不讳言“在商言商”,虽然他们是半官方机构,但也得自负盈亏,更列举入场人数和生意额的增长,证明自己方向正确。我想双方的矛盾在于对书展的要求不同,很难说谁对谁错,而我不去的原因则是很私人的:我怕人多。买书不同逛年宵,我不认为人愈多愈有气氛,每年从新闻片看到的书展,人挤人的,哪有心情跟空间挑书?
  前几年书展和漫画展(今已分家)一齐举行,更发生通宵排队,人太多把玻璃墙挤爆等事件,不知就里的外国人再也不敢取笑香港是文化沙漠了,可趁热闹却不是我的一杯茶。如果说只为了廉价(买书是雅事,恐怕不会有人因为廉价,而不喜欢的书也大量购买吧),据我所知楼上书店港版长期八折、台版长期七折、内地版照价加百分之十,已是“指定动作”,大型书店则数月大减价一次,似乎也没有必要付入场费去跟别人挤吧。
  然而,无论如何,书展都推广了读书风气(买了不看则是读者的事,和书展无关),也为年轻人提供一个暑期活动,为书商创造生意,功不可没。
笔者自问是个懒人,因为写稿是兴趣,而且又能逼自己间中看看书,所以总算能坚持下去。但发稿则有如射箭,往往是一箭既发,转身又取一箭,至于上一箭射中了没有,就不大计较。所以,如果问起我上一篇写的什么,我多数记得,但五篇、十篇之前呢,则未敢肯定了。还好有互联网,我可以间中上来看看自己写了什么。据说有些朋友身在外地,也常常上网阅读拙文,真叫人感到温暖。
  有时上网看自己的文章,发觉竟然有配图,起初自己也吓了一跳,以为编辑先生弄错了,因为我供稿时并未附图啊!然后立刻明白,这全是各位同事合作的成果。即以写本文当日为例,拙文说到一本英文畅销书:《熊猫吃、开枪、离开》,以中文写出来有点怪怪的,但我写稿又不喜欢中英文并用,编辑先生给我精心配图,刊出原书的封面,读者一看即明白在下所指是什么,西谚有“一帧图片胜过千言万语”,就是这个意思了。
  前此不久我有一篇写日本人发明电子纸张的,刊出时又有实物的照片,回想起写稿时我把文章反复诵读修改,生怕读者看不明白我的形容,真是白白担心了呢。只是,由收到拙文到刊出,往往只得三几天时间,还能配图,可知编辑先生多么勤奋,实在需要为文致敬的。
  编辑的工作本来就是要为作者把关,现在用计算机写稿还好,用传真交稿的时代,相信光是要看明白在下“龙飞凤舞”的字迹,已经很伤神,有次写错了字,事后才记起。稿已寄出,幸好编辑部有高人为在下改正才刊出,在满报摊都是文法混乱、错误百出的书报中,在《采风版》写稿足以自豪。
买卖旧课本
炎夏已至,学生的暑假快将到临,一些季节性的工作亦开始现身了,其中一种就是旧书店。严格来说,这些每年六月左右开始,主要在小型商场或临时租约店铺经营,九月学校开课前后便结业的,应该是旧课本店而不是旧书店。因为旧书店(今时今日,香港的旧书店真的少如凤毛麟角)并非以售卖旧课本为主,而且并非只夏季经营的。
  笔者读书的年代,使用旧课本上课的学生十分普遍。后来社会渐趋富裕,课本出版商又常常改版,用旧课本的学生才相对地减少。近年购买旧课本的人数有没有增加,在下手上没有数据,但临时营业的旧课本店并无减少倒是真的。
  旧课本店标榜以高价收书,却原来付款时夹杂一定比例的代用券,卖书者要光顾他买下一学年的课本才可使用,难怪他们财源滚滚,生意滔滔了。笔者年轻时,教会或青年中心多有举办旧书转售活动。暑假开始前,寄沽者自行拟价,以卷标填好自己的识别编号和书名,主办单位收齐后,一并推出展销。顾客购书时,卷标由收银员保管,活动结束后,寄沽者按卷标收回书本或书款。好处是免除书店中间赚价,而购书者如果够精明,也可能会捡到便宜货。坏处是买卖都要亲力亲为,年轻人反正有的是时间,如果自己动手挑课本,至少不怕买到假货啊。
  去年有害群之马利用现代科技,以彩色影印缺货的课本封面,贴到其它版本的旧课本上,欺骗顾客,有些受害人付款后把课本束诸高阁,到新学年开始后,上课时才知道受骗,此时书店早已关门大吉,无从追究了。这种经营手法,长远会导致学生不敢购买旧课本,间接扼杀自己的行业,非常不明智。
个人计算机刚流行的时候,由于运算能力较低,硬件成本高昂,处理方块字中文比较用字母拼音的拉丁语系困难,所以很多人认为中文是落后的文字,不利于科技新时代。然而,这种说法低估了计算机科技发展的速度,以及硬件降价的幅度,到了今天,中文由于用字经济,能表达的意思则丰富多样,反而比英文更能利用计算机科技的长处,中文手机短讯小说亦应运而生,这是始料不及的吧。
  试举一例,马致远的元曲《天净沙?秋思》:“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全篇只用去二十八字,已勾勒出如画景色和画中人心态,情景交融,翻译高手要将其译成英语,即使不计较感情和意境,用手机短讯发出,恐怕颇为费时失事。
  其实在此之前,中国已经有短讯写手这种“新兴行业”,只不过最近才有长篇小说出现,市场反应如何,现在说恐怕言之尚早,因为初期读者中,有部分可能只是为了新鲜感而订阅,必须要等到尘埃落定之后,才看到这个行业是否有可为。
  利用电子媒体写小说,本来也不是什么新鲜事,美国作家史提芬京当年便带头写过连载电子书,不过虎头蛇尾,后来似乎不了了之。即使没有腰斩,至少也没有续篇,这点倒是可以肯定的。
  至于手机短讯小说,据我所知,在日本和欧洲亦已推出,但中国是手机大国,市场前景不可限量。手机短讯每篇最长七十字,以每天二篇计,一个月共约六十篇,收费人民币十八元,在中国可以买一本流行小说了,如何可以在七十字内营造一次事件,还要吸引读者追看呢?如果他看漏一次,可能余下的都不再看了,所以,作者的功力相当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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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什么、看什么
几年前市面流行过一些颜色鲜艳,但很不自然的鲜花。花贩用不同颜色的颜料水来插花,原本白色的花儿汲了颜色水之后,颜色慢慢渗到细胞去,就如染了色的血管一般,变成什么颜色可以任花贩控制。这些人工渗色的花虽然新鲜,但却有欠自然,近年似已少见,可见爱花人都是较崇尚天然的。
  西谚说:“你吃什么你便像什么”。不是中国人说的以形补形,而是爱吃肥的人自然容易胖,爱吃素的人身材也似株树。有说韩国的农场推出以人参作饲料的肉鸡,吃来清香有味,我没有试过,但绝对相信有这种效果。
  市面一本以揭艺人隐私起家的周刊,那天有不相识的人在我身边翻阅(我是绝对不买不读的),映入眼帘的标题是某女星在康城工作后,所住的酒店房间满台花生壳,垃圾桶则是零食包装纸和饼干盒,都是中国内地出品的廉价货云云。字里行间要说的仿佛是:“你看她多没品位!”真不明白执笔的记者和审稿的编辑是什么心态。难道不辞千里到康城去采访,为的就是趁人家退房,混进去扒垃圾桶?
  当时只觉写的和看的人都无聊,这种事也做得出的人,难道不会把垃圾也带进房去,撒满一地才拍照吗?有谁会认同这种杂志的诚信?又过一会儿,那人再翻翻书,这次的报道是有关某男艺人的内裤,我赶忙走开,以免要效许由拿水来洗眼。我当时心想,垃圾桶的确不应放满花生壳和中国小食品包装纸,因为最需要放进去的,应该是这种杂志!
  鲁迅先生曾经写过,当时市面充斥一些等同垃圾的杂志书刊,读者不察而看上半年的话,自己也会变成垃圾。择友宜慎,看书也是一样呢!
不亦乐乎?
在下写日本恐龙哥斯拉(严格来说,哥斯拉只能算是怪兽,因为要拥有一定的生理特征才算是恐龙,而此君并无足够的设定资料可以佐证),以为这种题材也算另类吧,谁知拙文刊出不过一两天后,偶然在他报看到同文也在写,不过写的是“进军荷里活”那一位,喜爱看元祖哥斯拉的朋友,大都不喜欢这位西渡后的版本,只觉得它似一条大蜥蜴,丝毫没有号称“怪兽之王”的王者气派,这也和电影是否拍得逼真,制作费是否高昂无关。
  回头说人家的文章。写的完全是另一回事,也和拙文无关,“撞稿”也和“撞衫”一般,只是巧合而已。香港地小人多,传媒也多,外国朋友看见我们小小一个城市可以养活如此多书报杂志,往往觉得难以置信。
  可是,地方小难免互相影响,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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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流行什么话题大家亦难免重复。 有时我写了稿,交出之后刊出之前,偶然也会看到类似的,信手拈来一例,草此文时笔者有篇说“快闪党”的拙文正是“交而未刊”,但写快闪党的文章我已看过好几篇了,如果气急败坏地要抽起,不单给报社的同事添麻烦,也有小题大做之嫌。
  人家说月刊文章要负一个月的责,周刊则要负责七天,笔者这类游戏文字,朝生而暮死,寿命只得一天,似乎不必自找麻烦。况且相同的题材也可以有不同的观点,各自表述,不亦乐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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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排除……
自己的中文又不是特别行,兼且常常被师友取笑用英文思维写中文,所以总是避免月旦别人的语文,但今次也忍不住要说几句:什么叫做“不排除有出现某种情况的可能性”?这两天电台、电视和报章都在反反复复地说,我起初听到时,呆了两秒才明白其意思,后来听多了,则觉得好像掉进眼中的睫毛;虽无甚损伤,却让人怪不舒服的。
  细心追溯下,发现那是源自某部门发言人的,大家只是重复引用他的原话。电台电视基本上是播放录下的对白,没法作修改,但为什么使用文字的记者和编辑,也懒惰地“来函照登”而不改句子为“有可能出现某种情况”?简单明白才是新闻写作应有的风格吧!
  西谚说“半满的水桶发出最大的响声”,我可以断言该“不排除……”句子是硬译自英语的。然而,即使以英语说出,亦难免有过分卖弄造作之嫌,英语老师从前教我尽量用简单句子,有怀疑便大声读出,自己听听是否自然流畅才使用。大文豪海明威写过几百字不断的长句,然而,他平日的风格仍是句子尽量简短。一个人有没有真才实学,不在于能写多长的句子,力不从心之下露了底,岂不更糟!
  还有叫我深恶痛绝的是“性”,什么“永久性”、“一次性”,我发觉只有香港中文才喜欢加上一个可有可无的“性”字,偏偏在国际“性”的“性取向”调查报告中,香港人常常被形容为生活压力大,无心于“性事”的一群,难道喜用“性”字竟是潜意识的弥补?
某虽不才,但机缘巧合进了娱乐圈之后,总算也曾见识过一些大场面,然而,我们这些做幕前工作的,不管参加多大规模的活动,等到我出场的时候,通常一切已经准备就绪,我只要做好本分,现身演出即成。今次和香港演艺人协会诸位同工,以及无数热心的义工合力筹划“茁壮行动:一比九十九慈善音乐会”,才真正体会到幕后工作之艰难,说起来真有点不好意思:要知道不管场面如何盛大壮观,都是从零开始,必须一砂一石、一草一木地逐步建立起来的。
  巨大复杂如音响系统,吊臂机升降台,细小如一枝荧光棒,都必须自行准备,否则它们不会依时依候自动出现。
  我们演艺人协会经费有限,只得一位全职雇员,要应付如此复杂庞大的工作,实在不可思议,计划一经曝光,单是接听查询电话便忙得他不亦乐乎,万幸会员中卧虎藏龙,能者辈出,有统筹大型活动经验者大不乏人,加上得道多助,愿意加入、热心地为我们提供人力物力支持的个人和团体与日俱增,在众志成城之下,计划得以顺利展开。
  写此文时,今次慈善音乐会已经圆满结束,成绩有目共睹,有朋友谬赞我为这次活动出力,我满口不必。平心而论,这绝对不是自谦之词,从今次活动中我所能学到的,经历到的,比我付出的要多,而且多得不成比例。说起来,应该是我因为有机缘参加这次活动,而活动又得到广大民众的支持,要对大家说句多谢呢!
吹皱一池春水
前阵子,因为内地新来一位银行大班的姓氏,竟引起传媒一阵考据之风。故事主角姓肖,但内地惯例把姓萧也写成姓肖的,著名作家萧红,见诸简化字出版物一般写成“肖红”。
  本来也没有什么不便,朋友见面、打电话可以说:“肖先生”,反正以普通话发言时,肖萧二字同音,形诸笔墨,写成肖先生便可,我平日写字也是繁简字杂用的,收件人通常不以为忤,假如阁下与大班私交甚笃,则大可以小名、字号唤之,何劳专家学者代查!
  我明白香港的记者朋友在繁体传媒上写稿,不能繁简杂用,所以有弄清楚的需要,但这等小事向有关单位求证即可,事实上银行方面已说明大班姓肖,生肖的“肖”,事情应告一段落,岂料却有好事者讨论起中国有没有人姓肖,甚至引经据典,证明中国从前是没有这种姓氏的云云,真是吹皱一池春水。
  我们惯常会说“百家姓”,其实中国人的姓氏何止一百!但姓氏不一定要古已有之才可以用的:当年太原留守李渊就是因为于朝廷有功,获赐汉姓“李”的,他们父子开唐朝盛世,史家爱称为“李唐”,而元、清之后,不少汉化了的蒙古、满人转用汉姓,足见姓氏可改。
  至于“古已有之”的姓氏,有以诸侯封地为姓的,也有以官职为姓的,不一而足,从前没人用过的不见得不可以拿来用,反正以陈李张黄何作姓氏也曾有过破题儿第一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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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人对于“说曹操、曹操到”有个类似的说法,就是“说起魔鬼了”。我日前写了一篇有关笔的短文,不是说起曹操,却竟是说起魔鬼。因为就在写稿说起用笔的翌日,我就丢失了日常带在身边的笔。什么“用旧的笔嘴……适应了主人写字的力度和角度……”云云,都成画饼。
  我近来虽不大用笔写稿,但日常仍有一管万宝龙圆珠笔随身,要来做做笔记、签签账单,和我惯用的墨水笔一般,用此笔是喜其有重量感,而圆珠笔不必时常注墨水,比较适合“低用量”任务。
  那天外出开会回家,遍寻不获,未知丢失于会场还是于途中了。我的圆珠笔刻有贱名,喜欢玩笔的朋友尝语我,刻有人名的笔再售时并不值钱,然后补充说刻有在下的名字或可例外,在下听了难免自我膨胀一番。
  然而,说句实话此笔是一份礼物,我收到时已经刻了名,并非因为刻名更值钱或不值钱也,说到底日夕相对难免有份感情,此笔我反正是不会卖的。我与笔有缘除了因为自己爱写东西之外,初出道时接的几个电视广告,其中一个也是卖笔的(你即使看过恐怕亦不会记得,因为那时在下仍未拍电影),还因此赚到一笔零钱呢。
  写此文后,还未来得及传送,即收到我往开会的单位传来喜讯:我大意留下的笔被秘书小姐拾到,因为刻有贱名而知是我的失物。
  失而复得,不改动此文以志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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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余无线电台
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业余无线电台?记得从前在《读者文摘》看过一篇介绍他们的文章:有人喜欢自己设立小型无线电台(通讯站),或用声音,或用无线电码搜寻空中朋友,这些无线电“发烧友”散居世界各地,使用的设备有大有小,但因为有着共同的喜好,故特别容易建立友谊。
  由于他们采用无线电码作为共同语言,所以一般都没有沟通的困难,说得上是四海一家,有些狂热者几乎把一切空闲时间用来与同好通讯。
  慢着!年轻的朋友可能会问:“你说的是不是互联网的ICQ呀?”答案是也不是。基本上,两者的精神是一样的,但使用的器材却并不相同,ICQ的使用太方便了。今时今日,即使在咖啡室也可以简单地登上互联网,但是,业余无线电台却要求参与者有一定程度的无线电知识,你当然可以说自设电台正是乐趣所在,但不甘平凡的朋友同样可以自行装卸计算机啊。我相信ICQ已经吸纳了大量业余无线电台的常客,并且抢走了不少“潜在无线电台”的成员,因为在互联网上视像会议都简单得如打电话的今天,单纯地收发无线电信号未免太枯燥了。
  正因互联网的大行其道,才引起我今天的疑问,现在还有没有人玩业余无线电台呢?笔者相信就算有,数目也必然很稀少了。军事小说大师汤姆?克拉西在其作品《红色风暴》中,描述主角因为战乱流落山区,全靠使用随身的小型无线电器材,经过业余无线电台与政府重新联络上,终于脱险,这种场面如今恐怕再难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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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上正播放一部不知名的旧电影,两个人在家中吃饭,由于现场是一间老村屋的实景,明显是电影公司带来的一张折板,分外碍眼;更有甚者,演员也是拿着饭碗,虚应故事地吃。甲忽然问怎么没菜肴的,乙说我忘了拿出来,转身进厨房,这就完了一场。
  普通人吃饭前,会不看看里面有什么,便端起碗吃饭吗?家中没有照片、书报杂志、衣裳等对象,就似是电影公司租来拍两天戏的地方,哪有说服力?要做好这些细节其实不难吧?另一种我最不解的是行李箱,不管剧中人是外游、移民或离家出走,画面上见到的行李箱必然是轻的,演员也不一定会认真地作出很重的反应,这种演出是缺乏质感的。
  年轻时看米高德格拉斯和珍芳达演记者(中文片名好像叫《危机》)的电影,其中一场核电厂大火,珍芳达激动地报道,一边说对不起,作为记者我本应更客观,而演摄影师的米高则坚持地拍摄珍身后的火场,直到场景发生爆炸。按常理“戏”都在珍芳达那儿,米高给大型肩托式摄影机遮着,拍不到面孔,只要把机器对着珍就可以了。然而,就在大爆炸的一刹那,米高的手把摄影机光圈一拨,收窄光圈以拍摄爆炸的强光,这个小小的动作观众会否看到,即使看到了又会否明白?米高并不介意,他已完全变成摄影师,只是做摄影师当时会做的事。本来我也看不到这个细节,是行内一位老摄影师告诉我的。那时代没有DVD,我为此特意到电影院多看一次,证实老摄影师所言非虚。
  米高德格拉斯是负有盛名的演员,这点人尽皆知。他的演出竟细致到这种地步,可见成功绝非偶然,只是当事人下的苦功,大家未必看得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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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写的可不是食经,而这间“占美小厨”严格说来只是一个电视节目,虽然节目所要记录的,是一间餐厅的诞生。占美小厨的灵魂人物当然是占美,就是那位近年大红大紫,以平易近人,邻家大男孩(年纪其实不小了)姿态主持烹饪节目的英国厨师占美奥利弗。
  占美任节目主持,出版菜谱,当产品代言人,可谓财源滚滚,再多时间也不够用。然而,他却构思了一个计划,找一班出身不好、少读书、没工作的“双失青年”,由他亲自训练成为厨师,然后送佛送到西,由他牵头集资开设一间餐厅,聘用这班学徒。
  占美出钱出力,却不是为了从这间餐厅赚钱(自己挂名开一间更省事),而是为了给这班年轻人一个机会,脱离社会底层,做回一个有用的人。整个计划以纪录片形式由电视台拍下来,愚见以为至少比投放一群男男女女到荒岛去,看他们如何互相排挤、攻击和背叛更有教育意义。
  占美这样做,听起来很清高,而且有点近乎造作的味道,这是因为一般观众忽略了他的出身。他虽然不是流浪街头的浪荡子,但成名过程也颇传奇。他本是贫家出身,学厨只为谋生,电视台拍烹饪节目,原本是访问餐厅的,占美刚巧在那儿工作,电视编导觉得这个小厨师蛮有趣的,花点时间访问他,一颗新星由此诞生了。占美自己成功了,却不忘花点心思时间去帮人,足见是个热心肠的好人。
  他自己也很坦白,对着镜头说要经营一间餐厅必须亲力亲为,事事参与:自己购买材料、自己下厨、关门后扫地洗砧板。因为这不是电视节目,不是拍名厨食谱或广告照片,而那些都只是虚幻的。此子知进知退,实在难能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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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住去……
文题本来想写“赶住去死?”的,又似觉略嫌不雅,所以改成这个样子。在广东话中,问别人是否赶着去死,是一句很恶毒的骂人话,老一辈人等闲不会乱用。然而,近日看到某个电视广告,却让我立时产生这种感觉。
  广告开始时医生为一个产妇接生,婴儿一离母体,立刻下地飞奔,然后在奔跑中,变成儿童、少年、成年、结婚产子,再变成年已耄耋的白头翁。也许我看到广告的时间较晚,看见婴儿下地奔跑(当然是计算机特技)时,我有点毛骨悚然。后来和朋友说起,不少人皆有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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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这样吓一吓之后,我已记不起那是什么产品的广告了。
  事实上,这个显示人生短促的广告未必是原创。大约一年之前,外国亦有类似的广告:一个产妇太用力生产了,婴儿似一颗炮弹般激射出来,飞过天际,一边飞一边长大,也是少年中年老年地变化,着地之时,刚好寿终,变成一块墓碑。两个广告之间有没有关系,我这种连产品也弄不清的观众当然不得而知,不过,感觉上一直在天空飞的人生比较神化,故事没真实感,不似在地上跑的婴儿般让人觉得恐怖。
  回头说广告的讯息,提醒观众人生自始至终都在竞赛,本来是有积极意义的,然而,落在我辈冥顽不灵的脑子中,总觉得那一大堆男男女女是跑向最终归宿。正如本文的标题所言,未免有点大吉利是,希望似我这样悲观的观众不会太多罢。
  广告这行业有时挺邪门的,当年某旅行社的广告,有位导游对镜头说:“……预了你,梗等埋你的!”讯息简单清楚,不带任何恐怖惊栗成分,后来却演变出鬼话连篇,连累广告客户要登报澄清,事件才慢慢淡化,真是始料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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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年的合纵连横,城中两大超市集团早已平分春色。每逢周五,广告便铺天盖地地做。其实我并不计较个别产品哪边较便宜,反正商业斗争达到白热化,甲、丙货P公司便宜,乙、丁货W公司占优,我总不能为此而分别光顾两边的,自己付出的时间、电油成本也不得不计算吧!
  除了很特殊的例外,相信大部分消费者都只会和我一般,随便光顾一间。因此,我认为争论谁人“最便宜”是没意思的。一间超级市场有成千上万件货品,怎么比?然而,最近甲店推出新一轮宣传攻势,主题是“无论对方多便宜,我方一定跟到底”。
  我不知道广告公司的客户为何接受这份企划,换了是我就一定不接受。理由再简单不过,目标定得太低了:你们一定“跟到底”的目标达到了,也只是和对方售价相同,作为普通顾客,我只要光顾对方不就保证最便宜了吗?何必理会你们的价格专家,用什么方法把价钱定得“和对方一样便宜”?
  果然不出敝人所料,乙店使一招四两拨千斤,推出一个广告说,“因为我们最便宜,所以别人才跟着我们走”,对方的广告变了间接印证乙店是最便宜的。尽管当事人可以有种种解释,但甲店吃了一记闷棍之下,新的平面广告加入了大意说:“我们不只是跟到底,还做得更好”的讯息,但恐怕未必能扭转形势呢!
  广告界大前辈纪文凤曾写过一桩事件:甲、乙两种牙膏素来雄踞市场,甲新推出含氟牙膏时,大量宣传含氟牙膏的好处,自称领导潮流,谁知广告商资料搜集不足,乙牙膏登一篇反击广告,说明自己的含氟牙膏早已上市,连消带打,把对方为含氟牙膏作的宣传照单全收,甲牙膏当然面目无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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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怪收藏家
说起美国儿童节目《芝麻街》中的大鸟,相信很少人会不认识吧。这位主角是头身高过六尺、浑身黄色羽毛的巨物,只有眼盖是粉红色的。今天偶然在街上看见有人穿着大鸟T恤,设计十分简单:衫身印上一双大鸟的招牌大眼睛,鸟喙和几条羽毛,全件衣服都是粉红色的,只有眼盖是黄色。
  慢着!读者可能想问我是不是写错了,大鸟T恤应该是全身黄色,眼盖粉红色才对。看官,你的疑问也正是在下当时的疑问,到底是设计者弄错了,还是有别的原因呢?我不敢断定那是一件盗版T恤,不过,据我所知,盗版商人有时会刻意制造一些瑕疵,诸如调动几个字母、改动一些颜色之类,以免和正版完全相同,至于这样做是否便能逃避起诉,我就不得而知了。
  大鸟是黄色的,叮当是蓝色的,小朋友和大朋友都耳熟能详。然而,我有位朋友却喜欢收集“错体”的T恤,他的藏品中有绿色的叮当,橙色、黄色、白色的麦唛(就是没有粉红色,因为“缺乏收藏价值”云云),也有拼写错误的名牌。一般而言,这些异类产品的品质都比正版的差,到底有什么收藏价值呢?
  他说这些产品很有安迪华荷感,而且,和红白蓝胶袋一般,没有什么崇高的设计理论,却很实用,有庶民的味道。反正那些衣服他也不会拿来穿的,品质并不重要,但是,作为一种收藏嗜好,他却真是乐此不疲。每逢有机会到东南亚去,公干也好、旅游也好,他都不会空手而回。
  看到粉红色的大鸟T恤时,我立刻便想起这位收藏家朋友,大好机会如果给他遇上的话,他是一定不会错过的吧。
有类电视节目喜欢以假乱真,前两年那些“苍蝇王”模式,把一群(据说是)普通人放逐到荒岛去,用各种方法试练、诱惑之,主题是试图揭露人性阴暗面,结果渐渐被揭露的却是制作手法,那些“普通人”中有不少只是比较生面的演员,面对镜头的真情告白到底有没有掺水,就请观众自己判断了。
  现在出来一个新节目,开宗明义是骗人的,而且和观众一起骗。方法是选定某一个行业,譬如发型师、厨师之类,找一个技术平平,但卖相(咱们搞的是娱乐事业嘛)颇佳的人物,派出全行公认的优秀人物当教练,把他训练一段时间,然后假称他是行内高手,让他参加比赛、出席大会,看看骗不骗到其他人,由于观众是全程目击的,所以很有投入感,而只要你投入,电视台便算成功了。
  这种节目看似很新鲜,其实太阳之下无新事,我们从事电影行业的,几乎每天都在干这种事,把演员扮成社会诸色人等,博取观众的掌声。此中永恒的经典首推由柯德利夏萍和历士夏里逊主演的《窈窕淑女》:大教授和朋友打赌,要把卖花女训练成名媛,虽然原著作者萧伯纳先生非梨园中人,但故事的精神,却和戏行何等相似。舞台上王侯将相、专业人士,全都是只受过该行业短期训练的演员,得其形神而已。
  尽管演包龙图的演员,竟然被邀穿戏服到庙宇主持仪式,但妙手仁心的医生演员总不能替人看病吧!所以,我常常认为《窈窕淑女》拍成电影,实在是精彩绝伦的戏中戏,很有象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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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科技手工艺
自从亨利?福特创立第一条生产线之后,工业化和大量生产的优势逐渐显露出来,手工艺则逐步被淘汰,或变成稀有品种,一个倒模生产的瓷碗,和一个手工制造的,两者价格可以有天渊之别。然而,生产家电产品时,由于规格的要求和部件的多样化,涉及的技术领域也很广阔,要手工作业似乎是不可思议的,是故当我听说电浆电视机原来并非经生产线大量制造的,不禁吓了一跳,心想怪不得电浆电视售价这样高昂了。
  电浆电视是当今最先进的电视机,透过内部的高科技处理技术产生影像。电源开启时,两边的电极板会释放气体转变为电浆状态,并促使UV光发亮;接着,红、绿、蓝三色的磷光过滤器会吸收UV光,并以可见光形式辐射出来。透过这套电浆的自动发光系统,将输入讯号重新分析并传递出完全清晰与生动的影像,辐射、眼睛疲劳等问题减到最轻微。
  即使是跨国巨无霸的家电公司,拥有工人数以万计,也只会采用小组生产的方式,几位技术员自成一组,从头至尾组装一台电浆电视机,这使我想起喷气飞机的生产方式,又或是意大利跑车的车间。据说这种生产方式能提高组员的责任感,因为每一台产品都能追溯到制造人,而且电浆电视乃高档商品,不必也不可能大量存仓,在这里,工人的技术比薪金成本更重要。
  当中国内地产品价廉物美,逐步主宰世界消费市场的今天,高科技、小量生产、不设生产线是不是技术大国工人的出路呢?
到底是喜欢阅读的民族,日本公司首先发明及推出电子纸张。或问这和一度声势浩大,但后来却渐受冷落的电子书有何不同?我想概念上是相同的,二者皆是便携式计算机,可以下载并贮存厚厚的书本,供读者随时阅读,但使用的技术则明显不同。
  不称为电子书而改称电子纸张,大抵是想一新用家耳目,再次引起市场注意吧。和电子手账式的前辈不同,电子纸张的表面由无数小球组成,小球半黑半白,按中央处理器的指示,拼出白底黑字的书页来,解像度高于普通级数的打印机,而且其表面不会发光,读者要依赖外来光源阅读,与普通纸张无异,如此一来,即可解决阅读电子书眼睛较易疲倦的问题。这种作业原理类似比目鱼的变身法:比目鱼的表皮藏有深色小球,能按环境需要而浮现或隐藏,变换身体颜色,不知发明者是否爱吃比目鱼的日本科学家,如果是,倒不失为有趣的花边新闻。
  电子纸张虽然解决了一些技术问题,但人们阅读印刷品的习惯已流行数百年,并不容易改变,笔者自问就舍不得阵阵书香,以及触摸新书质感的享受了。而且电子书虽然方便,但一旦大行其道的话,可以想象网上盗版下载亦会成为头痛问题,正如今天歌唱界受到MP3的困扰一般,尽管危中有机,却并不容易处理。厂家也明白电子纸张有种种局限性,所以宣传重点是作为教科书使用,这确是很聪明的一招。如此一来,学生的书包定可减轻不少重量,更不怕忘记带书而给师长责备。而且课堂之上,讲的是礼义廉耻,家长也不会要子女使用盗版电子教科书吧,版权收入便可得到保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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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写稿
有同行在专栏谈起以墨水笔写稿,读起来颇有亲切感,原来写作人中钟情于墨水笔的依然不少,而且主因都是喜欢墨水笔的流畅,不会窒碍文思,以圆珠笔为之,则往往有种未尽全力之感,有时是甚为煞风景者。
  回想起来,在下也曾在此谈过类似的经验,然而,随着转用计算机写稿,从不习惯到习惯,享受过数码化的种种方便之后,现在反过来少用墨水笔了。日常写写支票、签签文件,一瓶墨水足可用半年,以前却是每月用一瓶的,由此可见移风易俗虽然困难,但并非绝对不可改变。
  中文字的特点是方块字,无法如拉丁语系般光靠字母拼音,所以英文打字机发明了百多年,中文打字机却无法普及,直到个人计算机进化到颇为强力的时代,以计算机写中文稿才真正称得上是方便了。
  很多人认为以中文书写要学习各式输入法,因此望而生畏,其实英文打字何尝不要学习操作方法呢?英文打字机的键盘把字母不规则地排列,就是要配合它的“输入法”,否则,为何不似数字键一般,把二十六个字母顺序列出呢?
  和用墨水笔写稿以求其快相反,我用计算机写稿却取其慢,手法娴熟,操作计算机输入比手写更快的大有人在,但在下却没有这种能耐。不过,正因为我的输入速度略慢于手写,遂有一边想一边写的空间,有时候只想到一个模糊的概念,或者一句自以为很好的精句,便可以先写下来,然后一边输入一边修改,利用计算机的优点,把字句灵活调动,换了用原稿纸的话,这种写法一定行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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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图书馆
G字头的全球最大搜寻器供货商,正式宣布和美国纽约公共图书馆、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密歇根大学和英国牛津大学的图书馆合作,将这些著名图书馆的馆藏图书扫描制作成电子版放到网上供读者阅读,一座全球最大的网上图书馆于焉诞生。
  这种以扫描技术将普通图书储存到计算机上的做法,本来并不新鲜;网上书店以至很多大型网站都有提供书籍预览服务,用户可以在网上阅读新出版的图书,也有不少网站提供网上图书阅读或电子版图书下载。
  然而,这所网上图书馆的不同之处,在于能提供的图书数量巨大,而且可以通过该公司著名的搜索引擎作检索,用家能方便快捷地找到自己的目标图书。
  很多爱书人都有过类似的经验:想引证某些资料时却遍寻不获,记得源自何书的还好,因为有搜寻的目标,如果不能肯定来源的,便只有望书轻叹了。
  数月前听到网上图书馆筹备的消息时,还以为会是一项收费服务,那时已经很想参加,想不到公布时竟然是免费的,难怪听闻有爱书人士喜极而泣了。这种网上图书馆伟大之处不止在于搜寻资料,而在于让人大开眼界:爱书人当然可以访问文首提到的多间第一流图书馆,但能够往下来十天半月、甚至一年半载找书的人,恐怕是凤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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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角,因为花得起钱也不一定花得起时间啊!
  这所划时代的网上图书馆之成立,堪称把互联网造福人类的能力发挥到极至。有论者指出,各大图书馆历史悠久,藏书浩如烟海,要把珍品全数上网,非十数载可竟全功,所以我辈可能获益不多,这我却不敢苟同:一来读书是千秋大业,能益荫后人亦诚美事;二来科技突飞猛进,今天扫描一本书要五小时,谁知道一年后会不会只需五分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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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收到六十封电邮,全部都是来自我不认识的寄件者,而且都夹附有一个档案,我怀疑它们都带有最近流行的病毒。一天收到六十封垃圾电邮,对于很多朋友来说可能只是小事一桩,但笔者自问是一个颇低调的人:普通朋友很少知道我的电邮地址,公事上往还全部由公司的电子邮箱代转,我只和自己公司的邮箱交往,上网浏览别人的网页一定不用真名,在留言板留言也不会附上回邮地址。所以,近大半年已经较少(不是没有)收到垃圾电邮。连我也收到六十封,那些“交游广阔”或必须公开电邮户口的朋友,受滋扰程度可思之过半了。
  那天和我的“计算机老师”谈起最近的计算机病毒,他问我的计算机有没有受袭,我说幸好有他为我设定的系统,帮我定时更新防毒软件等等,所以我和他一般安全,谁知他听后苦笑说,他和儿子的计算机都中了毒,害得他忙了大半天!这位“计算机老师”是土木工程师,业余嗜好就只是玩计算机—————不是上网打机那种玩法,而是把软硬件拆拆装装,又热心地为亲友解决疑难,出钱出力在所不计。我们时常打趣说他退休后可以开一间计算机工程店,想不到能医不自医,难怪他要苦笑了。
  如果常常有捧本栏场的,大抵已知笔者对新科技的立场:相对于新科技带来的种种方便,我坚信计算机世界是利多于弊的。以我收到的六十封毒电邮为例,我只按了“全选”,再按“删除”,事情便解决了,耗时不到两分钟。
对付垃圾传真
现代科技发达,为人类带来了方便,同时又带来了麻烦,垃圾电邮之为害已是众所周知的了,然而,如果要数比垃圾电邮更讨厌的东西,恐怕非垃圾传真莫属。笔者的公司已经算是颇为低调的了,知道我们传真机号码的人恐怕也不会太多。然而,那些人就是有办法找到你的号码。
  随便一个长假期之后回去上班,传真机必然收到二三十封垃圾传真。这些传真多是原子印、复印机碳粉、电讯公司等广告,也有地产公司、旅行社、速递公司甚至零食店的广告,我不知道其他人有何看法,对着这些强迫别人使用白纸和碳粉,堪称环保克星的垃圾传真,我心中每每暗骂,心想即使有需要,也绝不光顾这些使用垃圾传真的公司。
  一般人觉得垃圾电邮较为讨厌,因为并非人人都在家中装有传真机,但很多人家中都有个人计算机,垃圾电邮充塞你的电子邮箱,又可能传播病毒,是头号“人民公敌”。可是对付它的方法也不太困难,只要提高警觉,不胡乱打开来历不明的电邮,则每天只花几分钟便可统统清理掉,如果有时间,还可将来件者的电邮地址设定为垃圾电邮发放者,日后自动过滤其来信(虽然效果有限)。
  垃圾传真则不然。你必须先打印出来,才知道它的内容,不管你使用感热传真纸也好、普通纸加碳粉也好,都是很浪费的。我真怀疑全世界每天因为垃圾传真制造了多少垃圾!相反,因此而产生的商业效益,肯定不成比例。
  我愿广为宣扬对抗垃圾传真的方法:如果家中或公司有计算机的话,就可使用传真机软件,把所有传真先接收到计算机,再按需要打印出来。至于发送传真,则仍然用传统的传真机,即使计算机盲也可很快学懂。
终于有网上书店大胆地把书放到网上去了,我指的不是流行多时的分段试读,也不是书评引述,而是包括全部内容,不经删剪的足本,对于书迷来说,的确是好消息。
  这种免费电子书是不是生意经?一般人可能会这样想:既然能够免费地从互联网上看到全本书,谁还会花钱去买!其实不然,买书不同买DVD,如果电影可以免费在网上收看,顾客未必愿意花钱购买,但是要读者坐着把整本书看完的话,我相信大部分人都宁愿付钱把书买回家。
  话又说回来,现代社会有完善的图书馆制度,真正不想付钱,或者付不起的读者,也大可往图书馆借阅,不必呆坐在显示屏前面把书看完。至于说“有心人”或会把整本书打印出来,当作传统书本阅读,则油墨和纸张成本亦自然不少,在通缩的大环境下,相信买一本也相差无几了。
  从来在网上买书和到书店买书的分别,在于网上买书较难刺激购买欲,买之前已经知道自己想要哪本书的话,网上买书无疑方便,然而,读者买书不一定预先有目标,很多时不免先东翻翻、西看看,原本只想找一本书,结果拉杂买了一大堆的情况,亦所在多有。
  把书整本放到互联网上去,顾客便有先行试阅的机会了,这对于传统书店而言,可不能算是好消息。不过,整本书上网的做法,除了手续繁复之外,版权问题亦需要兼顾,出版社和作者都不易说服。但无论如何,有人愿意走出第一步,终究是好事。
亚玛逊创造了网上书店的奇迹,随之而来还有种种革命性的服务。例如你看中某一本书,可以通过搜寻器,找到一系列题材相近的书,也可找到同一作者写过的其他书,还可找到该书的录音版、改编电影DVD以及使用剧中人物造型,各式各样的文具、精品等等。如果换了传统书店,即使是书城一类巨无霸,也很难做到,举例说如果其分类是根据作者区分的,便不易找到题材相关的书目,反之亦然。顾客当然可以透过书店装置的计算机终端机,或找店员代查,但那已经进入网上书店的范畴了。
  互联网(或内联网)不但为消费者提供方便,也为业界创造了更多商机。然而,窃以为互联网书店最重要的副产品,应是网上书评:书店常常夸称他们比网上同业占优的地方,就是有现货供应,读者可以拿起来“试阅”,或看看图片多不多,质量好不好等,这无疑是对的。然而,网上书评却进一步容许读者就书本内容做出交流,别以为没有稿费(有时书店会奉送小小“鼓励”诸如特别折扣等)便招不到好作品,笔者就读过不少旁征博引、言之有物的书评,后来亲自阅书之时,更觉作者见解独到。
  事实上,不少化名写书评的作者已卓然成家,每有新文稿贴上,都有很高的点击率,甚至有人挖苦某些“文化人”滥竽充数,只看网上书评便振振有词,自己根本没看过原书!
  无可否认,由于没有编辑先生把关,网上书评也有不少是胡说八道的,有些则赞得过分,叫人怀疑是作者自己化名所写,由于网上书店不会(也不应)删节来稿,读者在看书评时必须懂得分析,否则可能做了冤大头。言论自由当然可贵,但有时亦需要付出代价,这是不可不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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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是谁转来一条网上链接,那是一对孪生小女孩的家页,才三岁的小妮子生得很标致,真是人见人爱。看照片后,花时间读读妈咪的心声:写网页起初只为留个生活记录,殊不知竟成了网上红人,每天来客点击数近万。身为父母,自己的女儿受欢迎当然高兴,可是,想不到竟有搜寻器公司拿他女儿的照片卖钱,该公司把小女孩的照片改成手机格式,收费供人下载,对方还是国际级的上市公司呢!
  更夸张的是某大百货公司,他们举办一个孪生儿时装表演之类的活动,事前也不打一声招呼,就拿人家女儿的照片印制宣传海报,碰巧那百货公司就在事主的住所附近。孪生儿的父母也是妙人,竟然凑高兴往百货公司报名参加,填写表格、附上照片,一递上去便给百货公司认出了。你道百货公司负责人怎样处理?道歉吗?才怪!他打哈哈说:“想不到随便在网上抓来的照片,就找到自己的顾客,缘分啊!”真是危机处理的典范。
  我一边读着这件真人真事,一边诧异牵涉事件各方对知识产权的无知。“随便在网上抓来的照片”,就可以用来印刷宣传海报,不明来历的照片,竟可收费供人下载。如果这样做也不以为忤,难怪非法下载MP3歌曲的人有这么多了。
  法律把照片的版权判归摄影者,而不是被拍摄的相中人,我对此常常感到不以为然,但眼前这个例子,摄影者和模特儿属于同一个家庭,他们的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是毫无疑问的了。也许网上世界一切都是虚拟的,所以事主觉得无伤大雅罢。然而,作为旁观的第三者,虽然真是事不关己,我仍宁愿选择板起脸孔说一句:此风不可长。
网上花店本来就不是什么新鲜事物。记得很多年前,连传真机也未普及的时代,便有花店能够提供联营服务,在香港付钱,于伦敦送花,一时传为美谈,如今已是司空见惯,毫无新意了。
  然而,今天看到一间在中国的网上花店,网页设计得挺有“娱乐性”,并非只是遥距送花那样简单。店主为各种花束改的名字颇堪一读,姑且抄下几个:送上一束名为“放不下你的眼神”的花,顾名思义,是一见钟情的恋慕者;“如果你愿意”当然是卑微的盼望;“陪你走一程”算是邀请还是答复?“你我的爱擦肩而过”似乎带点遗憾。最叫我无法理解的是“当初应该爱你”,是否有点“还君明珠双泪垂”的意思,还送什么花?
  还有精彩的是定期连续送很多天的服务:“每天爱你多一些”自然是循序渐进的,花儿愈送愈大束,希望收花者会被打动;但“农村包围城市”到底是什么意思?我同意情场如战场,但每天送上十一枝玫瑰,连续送一星期的“套餐”,到底如何可以和著名的战略接上轨,我便不知道了。
  然而,设计者对送花颇有心得,却是肯定的,他晓得教顾客送花要送到职场去,而且要大大束,天天送,倒并非只为了多做点生意。愚见以为,世上很少有不喜欢收花的女性,即使因为送花者不同,收花的心情亦有不同程度的高兴,真命天子送的一枝,强过狂蜂浪蝶送一星期。但不论哪一束花送到职场,都必然会得到佳人好感的。有鲁男子生平不送花,也不说我爱你,坚持“情义两心知”,那是把“男男感情”误作“男女感情”来表达,很危险的啊。
多得一众武侠小说作家的苦心经营,还有电视剧及电影多年来的发扬光大,如今只要提起少林寺,大家心中浮起的画面大都是寺貌庄严的千年古刹、古木参天的后山、肃穆的大雄宝殿、神秘的藏经阁,要不然就是德高望重的方丈或者李连杰一类武林高手。少林寺和互联网,未免有点格格不入吧?
  谁知却不然,少林寺原来有一个写得不错的官方网页,笔者偶然浏览过,觉得甚为有趣,网页分为佛、寺、僧、慈、禅、武、艺、刊八部,中英文兼备,上去逛一转能对今日的少林寺有一正确的认识,其中藏经阁部分还有甚多佛经可供下载,可惜没有武林人士争夺的“易筋经”,否则必可消弭不少纷争(查易筋经本非少林经籍,江湖上以讹传讹,小弟胡说八道,不可轻信)!首页还列出少林寺已注册的域址,洋洋大观,大抵和太多人垂涎少林寺的招牌有关,先行公布,以正视听。
  据说少林寺是三大派中最先设立网页的,难怪说天下武学出少林,又一次领导武林,善哉善哉。还有些有趣的资料:诸如少林寺网站的服务器就是设于藏经阁内,说起来藏经阁有如少林寺的资料馆,网上资料中心设于此地也是合情合理,只不知今时今日会否有武艺深不可测的前辈大师把守,以防武林不肖分子(或骇客)捣乱?或许负责把关的竟是娴熟计算机知识的年轻僧侣也说不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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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发达的负担
网上购书是很写意的一回事,但最好先知道书本或作者的名字,如果只是漫无目的地翻阅,则还是到书店去比较舒适,所谓“闻得书香心自悦”,一点没有错。那天读到某专栏介绍一本书,一时兴起,便登入网上书店去找找,就在找到书本的同时,书店立刻奉上一条广告,内容说阁下最近在敝店找过另一本题材相类的书,如果今天两本一起买的话,可享有特别折扣云云,我返查自己的购书记录,果然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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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按理应该为对方服务周到而高兴的,然而,当时我的感觉却是有点害怕。其实人的品位必有某种倾向,常常找同类的书绝不出奇,而书店通过顾客的搜书记录,自动提出折扣和推销,本是很“人性化”的做法:正如走进食品店,如果侍应立刻记得你爱坐的位置,自动泡上你习惯喝的茶,任谁也会有点感动吧!
  问题是记得我喜好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部计算机,也就是说谁有密码都可以知道我近来在看什么书,甚至可能比我自己更清楚,那种感觉便不同了。
  曾经看过一则电邮笑话,说某人致电叫薄饼外卖,接线生意见多多,一忽儿叫某人吃清淡点,因为他的病历不妙,一忽儿叫某人吃便宜点,因为他的信用卡欠债累累等,把某人气死。当时我告诉朋友,这种事情如果真的发生,倒是一点都不好笑。
  说回我所搜寻的那本书,网站还提供了二三十篇书评,有弹有赞,把我看得眼花缭乱,反而拿不定主意了。科技发达,到底是减轻了还是加重了我们的负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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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码化存稿
笔者隔天在此写作拙文一篇,虽然只是短短数百字,但日积月累之下,数量亦甚可观,从前用自来水笔写稿,四百字原稿纸每次几百张的买回来,写好了再传真出去,原稿则一叠一叠放在脚边,虽然并非什么传世杰作,但看见堆得高高又填满了字的原稿纸,也真有几分虚荣感。
  如今则不然,用计算机或电子手账写稿,稿件写完之后只化成数据,一只旧式磁盘已可存放超过两年的旧稿,如果改用CD-Rom,甚至DVD-Rom,则可能“著作等身”也填不满一只,方便是方便了,却轻飘飘的没有真实感。我当然明白存放的形式不同,不表示文稿的内容有变,但心中总是有点不大踏实,所以我要求公司的同事定期印一份存稿给我收藏。
  话又说回来,自己平日喜欢新科技玩意,却对数码化存稿质疑,真是汗颜,也许因为爱书人始终喜欢手拿纸张,阅读文字那种感觉吧,此亦是我至今未能接受电子书的原因。我的数码化存稿只是简单的文本,所以占用计算机空间不多,但就略嫌单调。
  走笔至此忽发奇想:可不可以成立一间制作公司,把人客的旧作存成网页格式,配上美丽的背景图案,甚至配上音乐,美仑美奂,人客闲来可在计算机上阅读,又或烧录送赠友人,不亦乐乎,这也是现代科技进步的功劳吧!
  只是,随着以计算机写稿方式的流行,世上从此就更难有手稿真迹这类东西留存了,也算是人类进步之余的少许遗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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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游戏
别以为我不爱玩计算机游戏,其实我也曾是个中高手:早在五角钱玩一局的“打网球”时代,我便已十分热衷,那年头身上的钱不多,买不起雅达利(今已倒闭)计算机游戏机,却常常到电玩中心去玩,手头稍为松动时,便购买游戏机回家。直到后来,大概是流行Doom的时期吧,我忽然不想玩了,以后一直有留意计算机游戏世界,知道流行些什么,但再也不沉迷。
  为什么有这种变化?我想主要是觉得没意思,尽管游戏不断提升难度,爆机(完成任务)时很有满足感,但想到我只是执行游戏设计者交给我的工作,那种给别人摆布的感觉叫我受不了,现在流行的网上游戏,加入了伙伴间的互动变量,感觉稍为好一点,但大环境仍是要听设计者的。
  有些沉迷计算机游戏的小朋友,爱举一些“成功”例子,说外国某某人玩计算机游戏赢了多少奖金、名表、跑车,所以不一定要读书才有前途云云。诚然,编写计算机游戏程序是一门大生意,因为作者写的程序可以贩卖,是生产者,但是,玩计算机游戏的人,不管玩得如何出神入化,他都只能是消费者(即使吃饭的钱有人代付,食客仍然是消费者,只有店家才是生产者),所以我说玩计算机游戏和写计算机游戏完全是两回事,只要细心想想,是谁都不会弄错的。
  然而,今时今日却有很多沉迷计算机游戏(主要是网上)的小朋友,以为玩计算机游戏的技术高超,便可赖以谋生,真是愚不可及。 伪冒网站
  最近出现了一些金融机构的伪冒网站,主要是银行、也有投资公司或股票行的,十分明目张胆。我的工作时间浮动,不一定能够于办公时间到银行去,加上自己有上网的习惯,网上银行对我而言确是很方便的,如果害怕遭黑客窃取资料,其实也可用回电话银行,只是统筹全局不及前者方便。
  互联网的优点也是缺点,因为一切都是虚拟的,要在现实世界抄袭一间银行,开门营业引客户上当,实在异想天开,但在网上则可轻易做到,兼且能把一些超级链接联系到被抄袭者的网页,造成以假乱真的效果。多年前,我曾想写一个伪冒马会场外投注站的故事,匪徒在马季休息时开设一间冒牌投注站,专售六合彩券,短暂地营业一天,收集投注额后逃之夭夭!后来,不知是因为题材敏感、抑是其他原因,剧本终于没有完成。
  用伪冒网站套取回来的客户资料到底有什么用,我实在不大了然:以我正在使用的网上银行为例,其功能虽多,但一言以蔽之,钱是不能离开户口的。客户可以转数,买卖金、股、外币,但都必须在自己名下执行,更别说授权任何人到银行去拿现钱了。
  有人说骇客利用你的密码更改注册地址,再申请支票簿、信用卡使用,但是,我在银行的签名式样、我的身份证号数都不在网上,骇客如何可以得知?当然,常言道“贼公计、状元材”,骇客一方也许山人自有妙计,只是凭我微薄的知识不足以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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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看打人
自从互联网出现之后,世界已经不一样,只不过影响力要到今天才渐渐显露出来:在网上看到中学生于课室被同学殴打,清楚地看到有人把椅子掷到他身上时,我感到很是震惊!
  不是震惊校园暴力已经到达这种程度(早已经不是新闻了),而是震惊信息披露的方法,已经近于失控。试想想假如没有先进的摄影机,谁可以在狭窄的课室拍到如此清楚的片段,而不会给打人者“顺便教训”一番?片段到手又如何交给媒体发表,同时却能隐藏发表者的身份?即使做到了,又如何可以保证媒体会按照拍摄者的意愿来剪接?更不要说当中要经历重重关卡,诸如学校当局、社工、警察的过滤了!
  然而,因为有种种先进科技,“有心人”可轻易地把自己希望的信息,以自己希望的方式传播开去,这背后的潜力其实很可怕。高科技是一把双刃剑,可以救人也可以伤人,此所以我说看片段时感到震惊。
  今时今日,在你对面拿着手机的小朋友,可能正在拍摄阁下的照片,阁下不慎露出内裤的丑态(或美态),可能数分钟后已在互联网上广为流传,一枝圆珠笔大小的录音机,等闲可以录音二十四小时,更衣室、洗手间、银行自动柜员机以至任何地方,都可能装有针孔摄影机,乔治奥威尔的小说《一九八四》提到那种恐怖社会:“大阿哥正在看着你”的环境,如今正逐步实现,所不同的是监视者并非秘密警察,而是不受管制、不知名的人物,其目的亦无从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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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进展神速,名副其实的“日新月异”,有留意计算机市场的朋友都知道,三个月至半年已经等于一个世代,去年买的最新型号,今已成明日黄花。
  李白《将进酒》云:“高堂名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原来是新型计算机的最佳写照。
  我不是追赶最新型号的计算机用家,照说问题不大,可惜虽然我不介意款式老化,却躲不过性能老化的问题。近来我的计算机大爷记忆力明显衰退,稍为多一点工作要它同时处理,例如一边上网搜寻资料、一边找出旧有档案,再同时写稿等等,它便颇为吃力,开机关机用的时间明显长了,偶然还会死机,真是无奈。询之于熟悉计算机的朋友,他估计是“常驻内存”问题,这种硬件记录着常用的档案,于操作时节省提存资料所需的时间,可是,计算机用久了,放在“常驻内存”的东西愈来愈多,故阻碍了操作时间。解决办法本来很简单:把不常用的资料删去即可。他说得简单,要我执行却有困难。我的计算机软件本就有代我除去不常用档案的功能,定时提醒我某些档案已多时不用,或可将之除去,奈何我总是拿不定主意,因为我曾试过删去某些多个软件共享的东西,结果全都不能用,十分麻烦,所以现在面临抉择时,总是“疑中留情”,结果东西愈积愈多,才成了目前的困局。朋友弄清楚计算机大爷的病源原来在我,只好提议我加大电脑的“常驻内存”了。虽然说此举只能把问题延后,不能根治,但我已经很满意,只恨人脑不能加大“常驻内存”,否则我这种死脑筋的人也有救了。
当年亚历山大?贝尔研发电话,有人泼他冷水说:谁愿意付钱和别人说话,却看不到对方的样子!时移势易,自从3G电话正式启用,视像通讯已经确切可行,但泼冷水者的问题却是:谁愿意额外付钱和别人说话,只为可以同时看到对方的样子!
  诚然,无论你做什么事情,都必定有人持相反意见,能否认清目标,坚持下去,往往是领袖人物成败的关键。事实上,有些商业管理论说,如果老板提出一个计划,智囊团的反应是一面倒赞成的,那个计划肯定有问题,明智的老板反而应该叫停,而不是大呼“得道多助、天下归心”地前进。
  流动电话的高收益时期早已过去,仿真网络时代,在下一个月付的电话费,足够现在全公司用一年,还没计长途电话和互联网呢。所以,网络商要赚钱便得推出新服务,短讯、相片传送和3G的收费,都是独立于通话费之外的,也就是还未开发的金矿。
  采矿当然要成本,还拿着锄头铲子上阵,你道这是18世纪的旧金山吗!所以设立3G网络的投资是天文数字,我辈小民付出一千几百元得享高科技成果,实在是赚到了。话又说回来,习惯了传统电话通讯的大众,有必要一边说话一边看着对方的样子吗?依在下估计,热恋中的情人,及初为人父母者或许真的想时时看着对方(所以广告也以他们做主打),其他日常通讯,别说无聊的推销员或业务上的对手,就算是朋友,互相望见与否又有何差别。
  至于说3G令花心男士想撒谎也无所遁形,那只是想当然的笑话,有意不忠者,不管男女,自有其办法,有没有视像通讯恐怕影响不大。 无心插柳有意栽花
  在网上写作而得到大出版社垂青,继而推出自己的作品,对于爱好写作的朋友而言,不啻是梦想成真的经验。然而,签约大出版社只是另一个开始,面前要走的路其实很长啊!现在的出版社和新人签约,往往规定其写作范畴,然后约定一年出版四五本,以配合其宣传攻势,作者还要“随书登台”,接受媒体访问等,人家在商言商,笔者不敢妄加月旦。如果网上写作是无心插柳,出版社的生产计划便是有意栽花了,家花香抑野花香,倒是见仁见智的。
  网上写作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感情的发泄,和专业作者有计划、有条理的写作不同,除了随笔一类杂文之外,专业作者会先进行资料搜集,去芜存菁,然后定下大纲,再分章分节,一步一步地写下去,网上写作能够这样有条理的,我不敢说没有,但恐怕不多。在以十万计的博客之中,只是间中和随意地发表作品者,恐怕占百分之九十九呢!
  这里也旁及一个问题:即使是笔者这种隔天才写短文一篇,拙文结集只出版过几种的兼职者,在别人眼中仍算是“业界人士”,是故间中会有年轻朋友问我入行之道,诸如应该写什么东西,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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