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一审用简易程序,开庭已从立案至今超过三个月了如果案情复杂的话,法院会变更成普通程序; 2、法律依据:《民事訴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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