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写几个我喜欢的历史人物作文人物,不涉及原作故事设定和其他人物的同人怎么写

传颂之物的同人故事_故事背景、专有名词及人物资料_起点中文网_小说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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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背景、专有名词及人物资料
    讲述一个名叫哈克奥罗,戴着一个无法摘下的面具的人以及在他身边所发生的传奇故事。某一天浑身是伤的他被一个小村庄的少女艾露露所救,并成为了这个由祖孙三人组成的家庭的一名新成员。虽然完全失去了过去的记忆,哈克奥罗(这个名字是艾露露的祖母图斯库尔给他取的,也是艾露露父亲的名字)很快凭借他的智慧和勇气在这个小村庄被大家所接受。之后的一次偶然的事件使哈克奥罗成为了反抗国王暴虐统治的起义军领袖,并在推翻国王统治后成为了这个国家的新国王。但是这仅仅是哈克奥罗战斗生涯的开始……  哈克奥罗(空蝉):故事的原主人公。在受重伤的时候被艾露露所救,然而捡回性命的他却失去所有的记忆。外表是一名沉重冷静的青年,面上戴着一个无法取下的面具。使用的武器为艾露露的祖母图斯库尔给他铁扇。实际上本体是大神“解放者”的一半,名曰“空蝉”,因为与艾露露订立契约而留在艾露露的身边。  艾露露(エルルゥ)/声优:柚木凉香  救起受重伤的主人公,哈克奥罗醒来后看到的第一个人。在哈克奥罗伤好之前一直在照料他。是一名礼仪端庄、家庭事务万能、充满阳光而且非常温柔的少女,不过有时候也很严厉。容易吃醋。她的名字来自一种传说中的花。在祖母去世后继承了药师之职。喜欢哈克奥罗  阿露露(アルルゥ)/声优:泽城美雪  艾露露的妹妹。害羞且怕生的女孩,说话很简洁,但是很会在熟人面前撒娇,做事情时常不经考虑,是一位非常可爱的女孩。她的名字也是来自一种传说中的花。据说艾露露和阿露露这两种花总长在一起。曾经死过两次,但都靠“空蝉”的力量复活。(一次是在森林地震中在树上摔下来,另一次是被哈维恩库亚的阿弗·卡姆杀死)  胧(オボロ)/声优:桐井大介  柚叶的哥哥,狩猎部族的年轻首领,是位血气方刚、容易激动的青年。为了部族的生存和体弱多病的妹妹当起了盗贼。  柚叶(ユズハ)/声优:中原麻衣胧(オボロ)的妹妹。天生被病魔困扰的失明少女,患有何时都可能死去的重病,在胧的保护下过着与世隔绝般的生活。以前连朋友是什么的不知道的她,在与哈克奥罗相遇后开始有所改变。动画结尾时病死。  卡露拉(カルラ)/声优:田中敦子  力大无穷的女剑士,善用一把几个普通人才能抬得起来的重剑。是位喜欢嗜酒、性格随便、追求自由的女性。戴着一个巨大的铁项圈。喜欢逗性格认真的人,有一位失散多年的弟弟。曾为了弟弟向哈克奥罗恳求出兵,自愿成为哈克奥罗的奴仆。似乎有些喜欢哈克奥罗。  藤香/东霞(トウカ)/声优:三宅华也  非常重义、擅长拔刀术的流浪女武士。正一边充当佣兵一边旅行着。初登场时曾误会哈库奥罗是敌人。后来为了弥补过错而加入哈克奥罗一方,担当他的护卫。平时很严肃,但对可爱的事物很喜欢  乌露托利(ウルトリィ)/声优:大原沙耶香  宗教国家“欧卡米亚凯”的公主,卡缪的姐姐,有着充满善良和慈爱的心灵,被称为公主中的公主。对哈克奥罗颇感兴趣。  卡缪/神结(カミュ)/声优:钉宫理惠  宗教国家“欧卡米亚凯”的公主,乌露托利的妹妹。有着很容易相处的开朗性格,经常称主人公为“大叔”。喜欢亲近人,但由于有不同颜色的翅膀所以很少人喜欢她。与谁都能马上成为好朋友的精神的女孩子。在那份精神中也包含着她的气度。拥有另一个人格睦美。  贝纳威(ベナウィ)/声优:浪川大辅非常冷静、仪表端庄的青年。是亚玛由拉村所身处国家的侍大将,有着非常强烈的责任感。  多利古拉(ドリィ、グラァ)/声优:渡辺明乃  胧部下的一对双子神箭手,是形影不离、两位一体的存在,无论行动还是思考方式都十分一致。看起来是女孩实际上是男孩,分别是弓箭队蓝组(多利)与红组(古拉)的组长。对胧有很深的感情(似乎有BL倾向,在动画17集有经典图像)。  图斯库尔(トゥスクル)/声优:京田尚子  艾露露与阿露露的祖母,亚玛由拉村村长,虽然对待孙子们十分温柔,但激动愤怒的时候样子却十分恐怖。是一名十分出色的药师,为主人公疗伤。艾露露、阿露露的祖母,也是村长。  克罗(クロウ)/声优:小山刚志  贝纳威的忠诚部下,骑兵队副队长。有着浑身引以为豪的肌肉,是个性格粗暴但却很可靠的男人。武器是刀。  铁奥罗(テオロ)/声优:石川ひろあき  苏牧的丈夫、艾露露所居住的村落——亚玛由拉村的领导人物。是名不拘小节、健谈、友好且豪爽强壮男子。  苏牧(ソポク)/声优:雪野五月铁奥罗的妻子、虽然与艾露露姐妹没有血缘关系,但却把她们当作亲生妹妹照顾,是名亲切大方女子。  迪利霍莱  卡露拉失散多年的弟弟,後来在哈库奥罗的帮助下推翻统治当地的暴君并建立新国家「卡露拉阿滋雷」。  阿姆鲁利涅沃尔卡·库娅  三大强国之一的库涅卡门的年轻女王,和哈克奥罗成为了朋友。最初曾被哈克奥罗误认为男性。后来因为源次丸的死、同伴的背叛、族人的灭亡,使得库娅精神彻底崩溃,只认识哈克奥罗。  努万基  沉浸于自己是天才的想法中,任性且只有自尊心比较强。与『艾露露』是青梅竹马。  蒙特  宗教国家的僧侣,也承担着『卡缪』的教育职务。因为总是被『卡缪』他们耍弄,而烦恼不止。  萨桑迪  『努旺基』的父亲(干爹),治理『艾露露』他们村子附近的藩主。  殷卡拉  『萨桑迪』的哥哥,也是『艾露露』他们村子所属的国王。  奥利卡坎  库查?凯查的国王,受欺骗而率领其精锐的骑兵部队攻击图斯库尔,最终战败而亡。藤香起初是他的部下。  尼维尔  三大强国之一的西肯利备查姆的国王。充满野心,以战争为乐的战争狂人。把哈克奥罗视为一个出色的猎物,最终在和哈克奥罗的单打独斗中败亡。  德伊  原是欧卡米亚琉的学者,乌露托利的老师。某天突然失踪,之后好像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拥有很多超常的能力。实际上被“分身”附身。  源次丸  艾文库鲁加族的传说中的战士,作为大老辅佐库娅,对其忠心耿耿。中间虽因某种原因加入了哈克奥罗,最终在德伊面前为保护库娅而死。  纱雅  库娅的女伴,也是源次丸的孙女。  希恩  纱雅的哥哥,源次丸的孙子。库涅卡门的左大将,一直生活在祖父的阴影之下,有某种自卑感。  睦美(ムツミ)  卡缪的另外一个人格,称呼德伊和哈克奥罗为另一个父亲。名字来自日语的数字63。  命(ミコト)  根据ICEMAN的身体制作出来的人工生命。被ICEMAN所深爱。名字来自日语的数字3510。  ICEMAN(アイスマン)  在遗迹中被发现的被冰封的带面具的男子,他是哈克奥罗被遗忘了的过去。  卡姆察塔尔(カムチャタール)/声优:田口宏子  某闹市商店的老板娘,在国家渐渐安定的时候,听闻有着不寻常的行动,主人公在搜集这些情报时,在闹市中与她相遇了。  哈维恩库亚  库涅卡门的右大将,欺善怕恶,因为得到德伊的帮助而大开杀戒而杀红了眼,利用了库娅,后来与希恩投靠了德伊,死于哈克奥罗(空蝉)。  ‘大神’解放者:远古化石,后被惊醒,与Iceman立下契约,两者同化。夏库克波尔族称祂为‘祸日神’。  创造者:人类,为了适应地面的生活而创造出亚人类,后被灭绝。只有夏库克波尔族信奉‘创造者’,并称他们为‘伟大之父’。  夏库克波尔族:人类最早创造出来的亚人类,因此身体素质较差,也受到人类较好的待遇。因为他们称人类为‘伟大之父’,并因此被其他亚人唾弃、迫害。  艾文库鲁加族:以忠义、勇武而闻名的高地民族,信奉自己认定的大义,每人一生仅会侍奉一位主人。  吉利亚基纳族:为战斗而生的民族,曾建立国家「拉努玛尼奥努」,后被灭。  欧卡米亚琉族:有翼族,唯独能使用魔法的民族,遵从大神“解放者”的教义,致力于亚人类的和平相处。  亚玛由拉:边境的村子,艾露露、阿露露的故乡,同时也是故事的起点。  欧卡米亚凯:以欧卡米亚琉族为主的宗教国家。他们建立于被封印的“解放者”遗迹——‘神眠之地’上方。国主兼贤大僧正为沃贝皇。  坎纳西科乌鲁贝国:亚玛由拉所在的国家,后被推翻。  库涅卡门国:三大强国之一,夏库克波尔族建立。曾与‘分身’定下契约,世代成为‘分身’的眷属,从而获得人类制造的战斗兵器阿贝尔·卡姆鲁(后改名为阿弗卡姆)。  诺赛谢奇卡国:三大强国之一,国主为坎赫鲁达利皇。后被库涅卡门国覆灭。  西肯利贝查姆国:三大强国之一,国主为尼维尔皇。后被‘图斯库尔’覆灭。  纳·托库国:灭亡了「拉努玛尼奥努」的国家,国内奴隶贩卖盛行,后被‘卡露拉阿滋雷’推翻。  卡露拉阿滋雷:吉利亚基纳族残裔建立的国家,国主为迪利霍莱皇。  库查·凯查国:毗邻‘图斯库尔’,以来去如风的骑兵而闻名,国主为奥利卡坎皇。后被灭。  艾鲁姆伊国:诺赛谢奇卡国的附属,国主是波纳霍伊皇。  拉努玛尼奥努:王虎建立的国家。  个人现代耽美剧莫心伤原作《路人甲的爱情故事》上期
―― 晋江文学城网友交流区
主题:个人现代耽美剧莫心伤原作《路人甲的爱情故事》上期[829]
交谈中请勿轻信汇款、中奖信息、陌生电话,勿使用外挂软件。[ 剧组 ] 路人甲() 20:40:00A版――关安远:第勒尼安海王守宁:朴枫[北纬0.1度]莫百灵:17辛[浮生华图]杨简:轩ZONE[翼之声]B版――关安远:阿虚王守宁:HolyNight莫百灵:秋木杨简:阿册[决意同人]真?路人甲们:图特哈蒙、晋陌、永无乡de宁静、倒吊男、冰释无痕、风华无双、神之刺客、花世、狼毛[翼之声]、洛斯[翼之声]、乘风归去[水岸聆音]、恶魔[水岸聆音]、吟镜烟岚[水岸聆音]、苏清颜[优声由色]、萋萋[剪刀剧团]、骆驼[裔美声社]、兮媚[决意同人]、饕餮[华音社]、林加鹤[昆仑班]、冬冬[涅工作室]。消息记录花花世界,万千红尘,纷繁角色,匆匆不语。唯你不疾不徐柔情无限,唯你至真至纯妙不可言。拒绝擦肩而过,拒绝群众演员。你是我的益达,你是我的优乐美。你是我的,路人甲。――莫心伤&nbsp&nbsp群公告①本作品中采用的配乐、音效等素材均来自于互联网,著权归原作者或发行公司所有。②本作品仅供配音爱好者个人学习、交流,请勿进行二次修改或者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群成员(8/28)[ 作 者 ]莫心伤[ 编 剧 ]小绿[A版剧本修订] 朴枫[北纬0.1度][&&A版 后期 ]小绿[&&B版 后期 ]铭启[ 海报原画
]铭启[ PS 美工 ]什锦千[ 监 督 ]永无乡de宁静
占领沙发!!然后去打猪笼店,保佑出270武器啊混蛋!!!!!
№1&☆☆☆永无乡de宁静于 21:11:46留言☆☆☆ 
№2&☆☆☆小绿于 21:12:14留言☆☆☆ 
争取地板,顺便踩一下八楼。
№3&☆☆☆铭启于 21:12:17留言☆☆☆ 
啊啊这文好喜欢的!!前排占位去听剧(= ̄ω ̄=)
№4&☆☆☆阿虎哥于 21:13:02留言☆☆☆ 
№5&☆☆☆风铃于 21:13:48留言☆☆☆ 
顶着爪机没电和坐过站的危险来顶剧组!!金刚甲披上顶铭启~~~~顺祝大家节日快乐!
№6&☆☆☆白小菜于 21:15:04留言☆☆☆ 
(^U^)ノ~YO !!!!美死了!!!
№7&☆☆☆- -于 21:15:11留言☆☆☆ 
我爱这篇文,刚刚还又找出来看了XD王守宁:朴枫[北纬0.1度]朴枫的王守宁好期待~~顶剧组
№8&☆☆☆= =于 21:15:24留言☆☆☆ 
顶剧组!顶莫心伤XD!
№9&☆☆☆QAQ于 21:16:27留言☆☆☆ 
№10&☆☆☆= =于 21:17:27留言☆☆☆ 
顶格格草原~
№11&☆☆☆球想嫁陈晨于 21:17:33留言☆☆☆ 
占领沙发!!然后去打猪笼店,保佑出270武器啊混蛋!!!!!№1 ☆☆☆永无乡de宁静于 21:11:46留言☆☆☆噗,直接跟团拿290的啊!
№12&☆☆☆= =于 21:17:44留言☆☆☆ 
朴公纸!!!(づ ̄3 ̄)づ
№13&☆☆☆= =于 21:18:00留言☆☆☆ 
顶蜀黍 宣传好好看!
№14&☆☆☆隐身于 21:18:55留言☆☆☆ 
№15&☆☆☆米于 21:18:57留言☆☆☆ 
№16&☆☆☆easea于 21:19:18留言☆☆☆ 
王守宁:HolyNight-----------------------抱米公公前排顶H蜀黍
№17&☆☆☆玉受受于 21:19:19留言☆☆☆ 
终于发了!!!顶H叔!!!
№18&☆☆☆= =于 21:19:32留言☆☆☆ 
乘风归去[水岸聆音]顶。
№19&☆☆☆夏末果果于 21:20:28留言☆☆☆ 
王守宁:HolyNight顶H蜀黍~~~~
№20&☆☆☆小怪~于 21:20:34留言☆☆☆ 
王守宁:朴枫[北纬0.1度]王守宁:HolyNight顶这俩,这种世界上另一个我的感觉。。。只能相望不能相会。。。
№21&☆☆☆= =于 21:20:56留言☆☆☆ 
貌似前不久刚看过文
№22&☆☆☆渡口于 21:21:21留言☆☆☆ 
王守宁:HolyNight 顶~肚子疼的剧出了~好快啊这个
№23&☆☆☆blacktea于 21:21:58留言☆☆☆ 
..........一出来就听见了刺客的声音了~来顶枫枫冬冬
№24&☆☆☆狼毛于 21:22:06留言☆☆☆ 
好 神奇的剧组......顶蝈蝈~
№25&☆☆☆2MMMMMMMMM于 21:22:11留言☆☆☆ 
王守宁:HolyNight??顶蜀黍!!新闻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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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人是否侵权?专家:并非原作每处别人都不能用 时间: 11:44
同人作品的法律困境
  漫画/姚雯
  近日,在华语文学界享有巨大影响力的金庸先生将作家江南告上了法庭,起诉江南及北京联合出版公司等三家机构涉嫌著作权侵权。因江南早期作品《此间的少年》使用了金庸作品中的乔峰、令狐冲等人物。金庸要求他们“立即停止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停止复制、发行小说《此间的少年》,封存并销毁库存图书、公开道歉并且赔偿500万元”。接到金庸的诉讼消息后,江南随后发出声明,表示会在诉讼期暂停与该书相关的所有项目开发。江南强调,他尊敬金庸先生个人和作品,并没有侵权的想法;无论诉讼结果如何,他对自己22岁那年的唐突都感到抱歉。
  有关这则新闻的报道中,都不约而同提到,此案中江南涉嫌侵权的作品《此间的少年》是一部“同人作品”。那么——
  什么是同人?
  “元春省亲的时候那么悲伤,她在皇宫里到底经历过什么事情?”
  “如果Jack活下来,他和Rose在一起会幸福吗?”
  “我觉得女主角和男二号更般配,虽然作者让她嫁给男一号了,但真想让女主角和男二号在一起。”
  “这个反派如此可恨,到最后居然没有死,真想狠狠教训他!”
  相信不少人在看书、看剧、看电影的时候,都会难免脑洞大开。作品未完待续的结局,故事的另一种假设,作者和编剧不合我们口味的安排,往往会启发大家展开联想,去探索故事的另一种可能性。那些影响深远、魅力十足的作品,不仅吸引了更多的关注,也激发了更多的脑洞。而不满足于遐想的人,就干脆动笔把自己的想法写出来,一个个和原作紧密关联但又和原作不太一样的“同人作品”,就诞生了。
  当然,这样的作品,注定只能在同样看过原作,且对原作感兴趣的圈子里引起共鸣,因此所谓“同人圈”,正是大量以一部部原作为圆心的小圈子的集合。它就像文坛后花园的一片小广场,人多、热闹、交流频繁,但通常也就是自娱自乐,并不会跑到前台来。而金庸诉江南案,把“同人作品”这个概念,送到了公众的眼前。
  同人一词在汉语和日语中都存在,很难溯源它到底起源于哪里。广义的同人,可以是某部作品衍生出来的二次创作,也可以是非商业性质的原创作品,有文字、漫画、动画、游戏、音乐、视频等多种形式。本文涉及的是狭义的同人,即对某部原创文学作品进行二次创作形成的作品。同人作品会使用原作的人物,也可能同时使用原作的故事背景、主线剧情等。
  “同人”不同命
  从“对原作进行二次创作”的角度来看,同人作品范围依然很广,而且其性质似乎就是对原作的改编或改写。比如《金瓶梅》就是《水浒传》的同人;以曹雪芹前八十回为原作,后来所有续作都是《红楼梦》的同人;电影《大话西游》是《西游记》的同人;《三国演义》是《三国志》的同人……
  可见同人作品的创作方式十分多样,而不同类型的同人创作,就会影响到同人作品的性质——即是否对原作构成侵权。
  以上述为例,《金瓶梅》用《水浒传》中的人物和新的人物,演绎新的故事;《红楼梦》的续作用原作人物,尽量贴近原作主线情节,加以延续;《大话西游》仅保留了原作人物的名字和部分情节,大部分内容都对原作进行了彻底的颠覆;《三国演义》以《三国志》记录的史实为基础,在不改动历史走向的基础上对细节和人物性格加以演绎。除此之外,同人作品的改编方式还有很多。
  以读者熟悉的白雪公主的故事为例,同人作品还可以:
  转换视角——以恶毒皇后为主角重新演绎;
  描写被省略的情节——白雪公主在皇宫里的生活;
  改变故事背景——让皇后和白雪公主生活在一个现代家庭中;
  进行新的假设——猎人没有放过公主/公主没有遇到小矮人等。
  篇幅所限,这里无法穷举同人作品的全部类型。同人作品的内容、对原作改写的程度、作品发表和传播的形式,都会影响同人作品的性质。因此,同人作品是否侵权或许应该视具体作品内容而定。
  同人的价值所在
  2015年第二届“北大培文杯”全国青少年创意写作大赛(该活动由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等主办)中,组委会召集专家审核判定高中组一位选手的参赛作品为抄袭之作,进而取消了这位选手的参赛资格和一等奖奖项。
  值得注意的有两点。一是被这篇参赛作品抄袭的对象,是一篇日本动漫《黑塔利亚》的同人作品。二是,这篇作品被误认为原创作品参加评选的时候,被组委会评为一等奖。这似乎可以侧面说明,同人作品的文学价值受到了传统文学界的肯定。
  所谓“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出自读者笔下的同人作品自然带有读者自己对原作的理解。不可否认的是,有些同人作者的文学造诣很高,其作品甚至达到以假乱真的地步。比如著名的魔幻作品《哈利·波特》系列,很多读者认为书中角色斯内普教授是另一角色马尔福的教父,但整个系列作品的原文中都没有过这种说法。事实上这一设定是《哈利·波特》系列的同人作品原创的,因为十分切合原著人物关系和性格,久而久之竟然让部分读者以为是原作设定。
  但不可忽略的是,文学价值再高的同人作品,依然借用的是原作的人物甚至故事,依然是在借用原作的名气来传播,其作为文学作品的独创性是大打折扣的。阅读同人作品时,与其说看同人作者的创作,不如说是在感受原作对其他读者的影响,交流与共鸣的意义已经远大于文学创作的意义了。
  ■专家声音
  郑渊洁:创作独属于你的文学形象
  对于作家而言,自己的作品被他人二次创作,难免都会有微妙的感觉,著名作家、“童话大王”郑渊洁如何看待同人作品创作问题。
  《绿海副刊》:同人作品是否会对原作构成侵权?
  郑渊洁:在著作权保护期之内的作品,如果原作里面的人物和情节被别人使用,应该是违反著作权法的。但也要参考同人对原作借鉴的篇幅,如果只是提一句原作或人物的名字,是没关系的。但如果贯穿全作,伤筋动骨地改写,就不合适了。这样的同人创作破坏了作品的完整性,无论写作水平是高是低,只要营利,都是侵权的,改编要有原作者的同意才可以。原作已经培养了大批的读者,有了一定的市场和名气,同人借用原作的人物和情节来创作,实在有搭便车、占便宜的嫌疑。
  《绿海副刊》:您是否见过自己作品的同人作品?
  郑渊洁:见过,是有读者私下传给我的,不过都是读者们私下写作,并没有出版或营利。我会对我的读者说,不要写这样的作品。道理很简单,你有才华为什么不创作一个属于自己的文学形象呢?你不用借用别人的形象,你去创作,只要你真的有才华,就可以很好地实现你的文学价值。尊重知识产权的个人,写作也会进步得快。
  别人对我的作品进行同人创作,如果只是自娱自乐,不进行传播,我可以接受;但如果把作品拿出来出版,进行营利性活动,付费阅读,公号打赏,这是不行的。
  《绿海副刊》:对于金庸诉江南案,您怎么看?
  郑渊洁:金庸先生的维权行为是对的,的确被侵权了。江南的回应也非常棒,承认了事实,也诚恳地道歉了,说明他也是懂法的。我认为这件事无论是公开审理还是私下协商,都会成为中国文学界一件美谈。我认为这是一件好事,给大家普及了著作权法,也给有志于从事写作的人提个醒,不要把才华花在同人作品上。
  杨延超:同人是否侵权不可一概而论
  从法律的角度应该如何看同人作品?本报记者采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副研究员杨延超。
  《绿海副刊》:您如何看待同人作品的性质?
  杨延超:著作权法对文学作品有很多分类,但没有一种叫“同人作品”的,所以同人作品不是著作权法上的概念。它虽然使用了原作的剧情和人物来创作,但还有自己的创新和变化,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在著作权法上如何去界定这一类作品到底是合理借鉴,还是构成剽窃。
  如果只是使用了原作人物的名字,从法律意义上来讲很难构成侵权。因为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作品的主要内容,人物的名字和作品的名字都是不受保护的。如果使用原作名字和相似的内容,那么就涉嫌侵权。还有一种情况,新作使用了原作名字,内容并没有照搬原作,而是根据人物的身份和原有情节作了自己的想象,这种介于“仅使用名字”和“照搬原作情节”中间的情况,是需要特别关注的。
  法律在保护版权方面,注重的是作品的形式和内容,只对内容和形式进行比对的方法,可能会让一些人在剽窃上有机可乘。有时候完全借鉴原作思路,只是换了表述方式,我们用传统的侵权比对形式来鉴定,就不太科学了。
  但著作权法也在发展,比如在琼瑶诉于正案中,尽管两个作品的表达方式不一样,但人物设定、人物关系等,实际上是能看出来于正作品的构思存在大量借用,以至于没有了独创性,所以他还是被判定侵权。所以当读者通过阅读,可以感受出对原作大量的模仿或照搬时,表达方式无论是否一样都可能构成侵权。
  《绿海副刊》:以白雪公主的故事为例,上述几种不同方式的同人作品,在是否侵权上有没有不同?
  杨延超:如果主角换成皇后来重新写一遍故事,虽然角度变了,但故事一样,依然构成侵权;如果写了白雪公主的皇宫生活,这就不构成侵权。因为著作权法虽然保护版权,但并不是说原作里的每一处别人都不能使用,这种保护是有边界的。
  一般人阅读后能感知到,新作大量使用了原作的内容,或者即使有原作故事情节的改造,但换汤不换药,这种就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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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作者:袁晗] [编辑:陈晓丹] 热词推荐: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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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回答由提问者推荐同人是否侵权?专家:并非原作每处别人都不能用
日 10:49 | 来源:
《绿海副刊》:对于金庸诉江南案,您怎么看?郑渊洁:金庸先生的维权行为是对的,的确被侵权了。江南的回应也非常棒,承认了事实,也诚恳地道歉了,说明他也是懂法的。我认为这件事无论是公开审理还是私下协商,都会成为中国文学界一件美谈。我认为这是一件好事,给大家普及了著作权法,也给有志于从事写作的人提个醒,不要把才华花在同人作品上。杨延超:同人是否侵权不可一概而论从法律的角度应该如何看同人作品?本报记者采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副研究员杨延超。《绿海副刊》:您如何看待同人作品的性质?杨延超:著作权法对文学作品有很多分类,但没有一种叫“同人作品”的,所以同人作品不是著作权法上的概念。它虽然使用了原作的剧情和人物来创作,但还有自己的创新和变化,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在著作权法上如何去界定这一类作品到底是合理借鉴,还是构成剽窃。如果只是使用了原作人物的名字,从法律意义上来讲很难构成侵权。因为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作品的主要内容,人物的名字和作品的名字都是不受保护的。如果使用原作名字和相似的内容,那么就涉嫌侵权。还有一种情况,新作使用了原作名字,内容并没有照搬原作,而是根据人物的身份和原有情节作了自己的想象,这种介于“仅使用名字”和“照搬原作情节”中间的情况,是需要特别关注的。法律在保护版权方面,注重的是作品的形式和内容,只对内容和形式进行比对的方法,可能会让一些人在剽窃上有机可乘。有时候完全借鉴原作思路,只是换了表述方式,我们用传统的侵权比对形式来鉴定,就不太科学了。但著作权法也在发展,比如在琼瑶诉于正案中,尽管两个作品的表达方式不一样,但人物设定、人物关系等,实际上是能看出来于正作品的构思存在大量借用,以至于没有了独创性,所以他还是被判定侵权。所以当读者通过阅读,可以感受出对原作大量的模仿或照搬时,表达方式无论是否一样都可能构成侵权。《绿海副刊》:以白雪公主的故事为例,上述几种不同方式的同人作品,在是否侵权上有没有不同?杨延超:如果主角换成皇后来重新写一遍故事,虽然角度变了,但故事一样,依然构成侵权;如果写了白雪公主的皇宫生活,这就不构成侵权。因为著作权法虽然保护版权,但并不是说原作里的每一处别人都不能使用,这种保护是有边界的。一般人阅读后能感知到,新作大量使用了原作的内容,或者即使有原作故事情节的改造,但换汤不换药,这种就构成侵权。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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