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食品流通许可证有哪些食品、化妆等造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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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食药监9大任务追踪(4)大稽查:动真碰硬办“铁案”
核心提示:2017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查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39.7万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近千个。与2016年相比,案件数量大幅增长。而数字背后,是食品药品稽查人员风雨兼程的突击检查、寒冬酷暑的不懈蹲守,更是他们坚决守护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决心与行动。
图为云南省药品局稽查局联合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昆明市大型农贸市场上的肉制品等开展专项抽检工作。
  图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局执法人员在银川市一家药店进行。
  2017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查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39.7万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近千个。与2016年相比,案件数量大幅增长。而数字背后,是食品药品稽查人员风雨兼程的突击检查、寒冬酷暑的不懈蹲守,更是他们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决心与行动。
  严肃查处湖南株洲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全力清查药品临床试验数据造假系列案,组织查处宋某等人生产销售假冒名牌化妆品案&&
  2017年,全国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扬不怕吃苦、敢打硬仗的务实作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以&大稽查&工作理念和要求为核心,以查处大案要案为抓手,创新稽查工作思路,强化稽查办案,对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重拳出击 &大要案查办力度加大
  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公开的一封《送达公告》显示:美国泰克公司在申报进口医疗器械&鼻腔清洗器&产品注册中,涉嫌提交了虚假的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签发的510K文件,违反了我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食药监总局拟对该公司给予撤销进口许可证等处罚。该案是2017年由国家食药监总局稽查局直接办理的8起重大案件中的一起。
  2017年,国家食药监总局大力开展直接办案,总局稽查局对4个涉外案件、3个临床试验数据造假案以及1个跨省市重大复杂案件直接立案查处。同时,积极探索组织办案新模式,对部分重大违法案件线索分析研判并制定调查方案后,组织涉案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处,并全程跟踪督办,定期召开调度会,指导引领查处进展,确保查处方向不偏、力度不减,该模式实现了国家食药监总局全面掌控办案方向和进程的目标,取得良好效果。
  国家食药监总局直接办案还带动和引领了地方案件查办工作。在&假冒葛洪牌桂龙药膏案&中,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以案件终端&&受害人为切入点,以销售的中间环节为突破点,查明了犯罪团伙向全国各地销售大量葛洪牌桂龙药膏等一系列假冒药品、保健食品的情况。此外,江西省&网络销售隐形眼镜案&、湖北省&邢某等涉嫌生产销售高频电刀治疗仪案&等大案要案也在稽查人员的努力下被逐个击破。
  显示威力 &行刑衔接向纵深推进
  在深圳使用双氧水加工牛百叶案件中,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成立专案组,克服窝点隐蔽、环境复杂等困难,深入摸排线索,联合公安机关出动近300名执法人员,组成8个行动组同时行动,共查封17个违法生产经营单位,查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牛百叶38吨。
  自2015年12月《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以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高度重视行刑衔接工作,与公检法机关的合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2017年,国家食药监总局会同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行刑衔接联络员会议,共商行刑衔接重点工作;联合公安部组织行刑衔接督导检查,督促各地落实行刑衔接要求;联合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行刑衔接研讨班,促进地区间工作经验交流。8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材料造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布,药械注册申请材料造假入罪情形明确,行刑衔接工作进一步顺畅。
  目前,在31个省(区、市)中,已有20个省份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检察等部门出台了行刑衔接工作实施细则,其他省份也通过各部门联合转发《办法》提出工作要求等形式,部署行刑衔接工作。在此基础上,一些地区先行先试,结合本地工作,创新行刑衔接工作模式,破解案件移送难、涉案产品检验难等难题,为深入推进行刑衔接积累了经验。
  提升效能 &稽查监管密切衔接
  国家食药监总局强化稽查执法与日常监管衔接,积极构建、完善&行管衔接&机制。强调稽查部门要会同日常监管部门定期对案件查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剖析典型案例,发现案件发生的特点、趋势和规律,通过案件暴露出的问题,查找工作薄弱环节,堵塞监管漏洞,提升监管效能。
  据安徽省食药监局稽查处处长赵俊强介绍,安徽省食药监局将日常监管与稽查执法衔接工作作为提升日常监管效率、扩大稽查执法重大案件来源、构建&大稽查&格局的重要举措。2017年3个吊销药品经营(批发)许可证的案件以及4个正在办理的涉嫌吊证的案件线索,均是由省局药化流通处飞行检查发现、移送,形成了&案件线索从日常监督检查中来、查处结果运用到日常监督检查中去&的良好局面。
  山东省食药监局明确稽查工作必须向&两头&延伸,山东省食药监局稽查处杜立勇介绍说,&向前延伸&是与日常监督检查相衔接,实现监督检查与案件查处无缝对接;&向后延伸&是与日常后续管理相衔接,实现稽查办案与问题整改、信用管理等措施无缝对接,做到监管预防与处罚打击并举。
  握指成拳 &联动协作全面铺开
  2017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着力构建&大稽查&格局方面不断完善稽查协调机制,握指成拳,凝聚合力。
  国家食药监总局与工商总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与卫生计生委等联合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与工信部等9部门联合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针对不同领域的部门合作专项行动全面展开。
  随着案件查办全国&一盘棋&意识的不断提升,省、市、县级稽查协作内容和方式不断升华,周边一体化区域协作日益加强。记者了解到,日,在粤桂琼3省区&10+3&市食品药品稽查打假区域协作联席会议上,广东湛江市、海南海口市、广西北海市等10个市签署《粤桂琼十市食品药品稽查协作协议》,进一步明确建立完善联络员制度、案件协查联动机制、大案要案联合查处机制等。另外,沪苏浙皖闽赣鲁豫&7+1&食品药品监督稽查联防协作区成员单位共同签署了《第十届&7+1&食品药品监督稽查联防协作区备忘录》;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就开展稽查一体化区域协作达成共识。
  吉林省食药监局稽查处处长韩来辉说,吉林省食药监局建立完善了系统内省、市、县三级协查机制,截至目前,累计办结外埠协查277批次,办结率100%。同时积极开展跨区域协作,出动30人次配合陕西、云南、海南等10个省(市、区)进行现场协查。
  部门联动和区域协作打破了行政部门之间与行政区域之间的壁垒,将&大稽查&的法网布得更广、织得更密。
  信息共享 &规范稽查执法
  信息公开是社会共治的基础,是监管执法的&利器&。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要求各地向社会公开一般程序查处的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是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稽查执法、强化群众监督的重要举措。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食药监局按照&谁处罚,谁公开,上级机构汇总公开&的原则,由办案单位及时在网上公开本单位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上级部门及时归集本辖区内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017年,共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2007起。而海南省食药监局则实现了2014年以来的处罚信息全部集中网上公开。
  国家食药监总局还将行政许可事项、监督检查、产品抽验和行政处罚信息推送至国家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公示栏目和&信用中国&网站,营造出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信用氛围。2017年共推送总局信用信息161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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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2017年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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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2017年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方案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来源: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3月27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2017年河南省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各单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规程》要求,进一步规范监督抽检工作程序,认真做好监督检查抽样、样品送达、检验、结果告知、异议复检、核查处置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为突出问题导向,《方案》强调,各单位要对2015年、2016年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问题产品,加大抽检力度,提高问题产品发现率。《方案》还鼓励各抽检单位积极探索快筛快检在监督抽检中的定位作用,提升监督抽检的靶向命中率,以便于更大程度地发挥监督抽检技术支撑作用。
  《方案》共安排监督抽检任务2300批次,品种覆盖防晒、面膜、染发等20多类产品。为提高抽检工作的数据覆盖面、准确性和可靠性,《方案》要求抽检场所涵盖商场、药店、洗浴中心、美容美发等地,抽检时间均衡分布于全年。
  《方案》还对抽检的工作纪律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参与抽检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未经组织单位授权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不得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更改抽样地点,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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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大陆首轮禁止入境食品及化妆品名单一览表
  2017年大陆首轮禁止入境食品及化妆品名单一览表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公布今年首轮&未予准入的食品、化妆品名单&,在今年1月403批次因质量有问题或卷标不合格等原因而遭大陆拒绝入境的商品中,台湾地区商品竟超过四成,大约170批次,当中不乏许多台湾知名大厂与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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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贵港市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销售环节、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及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
作者:ggspyp&&&&
贵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贵港市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销售环节、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及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各相关科室,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 为切实加强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销售环节、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及应急管理工作,确保我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食品销售环节、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专项整治及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现将《贵港市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销售环节、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及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贵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23" Month="12" Year="年12月23日
贵港市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
食品销售环节、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及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方案
&&& 为切实加强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销售环节、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及应急管理工作,确保我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自治区局及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从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角度出发,针对“元旦”“春节”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的特点及应急管理的需要,全面安排部署,狠抓检查落实,真正做到领导有力,任务明确,重点突出,责任到人,监管到位。把“元旦”“春节”期间食品销售环节、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监管及应急管理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食品销售环节、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 、工作安排
(一)划分职责,强化责任
&&&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监管工作,市局负责市本级所管辖的企业的监管工作,一经发现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等违法行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下架、封存所有食品,并立案调查。对涉及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
(二)突出工作重点,开展整治工作
一是以食品批发市场、食品超市和农贸市场以及小规模、大群体性质的地方特色食品销售集中区域、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各类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和年货市场等“元旦”“春节”食品主要消费场所为重点区域,以人流密集的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周边区域和旅游景点为重点场所,集中力量开展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的清理整顿工作,做到三个“确保”:确保食品经营主体合法有效;确保超市、商场、集贸市场和景点商店销售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确保食品购销可追根溯源,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建立台账等相关制度。保证销售环节食品进货渠道合法,进一步加强与农业、水产畜牧、商务等部门的联系与对接,有效维护“元旦”“春节”期间食品销售市场的良好秩序。
二是集中开展“元旦”“春节”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强节日重点食品的监测力度。要针对“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市场消费特点,加强销售环节经营者的监督检查,确保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督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加强对食品质量的监管,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样检验,加大抽检力度,增加抽检频次。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加大对重点食品的质量监测力度。要以乳制品、肉类(冷冻肉)及其制品、米面制品、禽蛋制品、食用油、蔬菜、冷冻食品、豆制品、糕点、饮料、酒类等节日消费量大和消费者申诉举报多的食品为重点品种,特别要对节日进入辖区的大宗食品加强监管,加大食品快速检测和抽样检验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等违法行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下架、封存所有食品,并立案调查,对涉及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全力保障“元旦”“春节”期间我市食品销售环节的质量安全。
三是开展销售环节禽畜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清理规范经营主体资格;督促禽畜水产品销售市场建立禽畜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了解销售的禽畜水产品来源,全面落实进货台帐和索票索证制度。以冷冻肉类、鱼类、虾类、贝类为重点品种加大抽检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提高。依法依规查处仓储和销售环节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
四是针对节日保健食品、化妆品重点经营区域、集散地开展整治,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管,对于主要、量大的要进行快速检测和抽样检验。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等违法行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下架、封存所有保健食品、化妆品,并立案调查,对涉及犯罪移交公安部门。全力保障“元旦”“春节”期间我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质量安全。
五是加强节日期间网络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办法》的要求,切实落实好属地监管职责。节日期间要加强对辖区网络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者的监督管理,组织监管力量开展网络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及时受理网上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查处,对涉及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
六是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做好节日期间销售环节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出现突发事件应及时按要求上报和处理,不得隐报、瞒报。
七是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者树立诚信守法经营的自律意识,为“元旦”“春节”期间保证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时间安排
<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6 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mso-hansi-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mso-bidi-font-family: 仿宋_GB年12月26日-<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15" Month="2" Year="年2月15日
四、工作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元旦”“春节”期间是食品(含保健食品)消费的高峰时段,也是食品安全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敏感时段。切实做好这段期间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安全监管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将具体任务落实到人,及早计划和安排部署,尽快组织和实施。要针对节日期间食品市场的特点,认真查找监管薄弱环节,周密制定监督检查方案,增强工作的针对性。要组织力量,加强督查,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二)广泛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抓住“元旦”“春节”期间有利时机,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诚信经营和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强化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诚信经营意识,以节日食品(含保健食品)为重点有针对性地普及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知识,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通过公布申诉举报电话12331,及时受理和处理“元旦”“春节”期间消费者有关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咨询、申诉和举报,切实解决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问题,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密切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强化正面宣传,快速稳妥处理新闻媒体发现的问题,防止出现炒作热点。
(三)加强值班检查,做好应急处置。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带班,严格执行值班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重大事项严格按照报告制度按时上报,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持通讯畅通,对苗头性、倾向性信息高度关注,对群众的举报投诉及时处理。要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防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做到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有效应对,力争在第一时间和第一现场予以控制和处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舆情信息监测及信息报送工作。加强督查,对擅离岗位、工作失职造成事故、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的,按照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加强督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为使节日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市局将适时对各县市区局落实该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加强信息沟通。要及时报送监管工作的进展情况,总结监管经验,发现并解决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如遇重大事故和大案要案必须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县(市、区)局分别于2017年2月20日前对“元旦”“春节”期间监管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局食品流通监管科。
联系人:苏颖丽&&& 联系电话:0775—2917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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