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百年孤独 译本最好》你认为最好的译本

  新经典费大劲买到了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的版权,这一文学经典的中译本在我国终于合法出版了。      订了此书,还在路上。从网上看,范晔相当年轻。      《百年孤独》译本,汉语言译本也有七八种了吧。      不知范晔译本怎么样?哪位读过此版本的朋友介绍一下。谢谢!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 更多
    翻译的到底怎么样啊?怎么感觉什么评论都有,到底要不要买这个版本的呢?       18:55:53 jingzhucun    下次您遇到范老师,请帮我转告他,在他的版本的191页,出了一个翻译错误,应该是:堂叔兄弟们,而不是堂兄弟们,17个奥雷利亚罗应该是奥雷利亚罗二世的叔叔辈,而不是他们的堂兄弟  ------------------------------------------------  看得真仔细。          
  《百年孤独》译者 原著出版的时候他还没出生呢        年轻的翻译达人·文学篇        范晔        □本报记者 陈宇浩      “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的翻译者范晔先生,吓了一跳,因为我原来以为他应该是个神秘的老前辈,没想到居然是这么一个年轻人。《百年孤独》当年出版的时候……他还没有出生啊!”这是梁文道对范晔评价。      没错,相对于名著《百年孤独》的厚重和沧桑,范晔好像是过于“年轻”了。金丝眼镜、黑色衬衫、洗白的牛仔裤,每次出现在公众场合,范晔都是这么一副学生的模样。      范晔告诉记者,自己属于文学过敏体质:“哪怕一个字,都要纠结好几稿。”但作为年轻人,他又有着和老一辈不同的“玩法”,比如《百年孤独》刚发行时,范晔就开了微博让读者挑刺:“如果有机会,我想把大家的建议搜集起来,再对译稿做一次梳理。”范晔认真地说。      几个段落的“试译”,从候选人中跳出      范晔的“正职”,是北京大学西班牙语系老师。他说,翻译《百年孤独》,是自己“经不住诱惑”。当时,闲云野鹤的范晔,正在西班牙一个小镇的孔子学校当校长:“后来有人给我发邮件,问我有没有兴趣翻译《百年孤独》。”      这个邀请,像是摆在堂吉诃德面前的风车,让范晔头也不回地冲了上去。当时还有一段“试译”的趣事,包括范晔在内的几个“候选人”,每人都先翻译了《百年孤独》19章的几个段落。几天后,一个越洋电话,正式敲定了范晔“《百年孤独》首个中国正版授权译者”的身份。      至今,范晔都不知道出版商为何选择了自己,因为之前他翻译得更多的,是一些西语诗歌和散文。“正是范晔文字中的诗意,让他脱颖而出。”这是坊间流传的说法。      这个心气颇高的年轻人,更愿意把这次翻译当成一个“文体实验”:“每个人对《百年孤独》都有自己的理解,而且我一直觉得,去转换马尔克斯的语境,是一件很刺激的事。”      事实证明,范晔很快便体验到了这种刺激带来的快感。《百年孤独》上架后,曾连续数周雄踞畅销书榜首位,范晔自己也先后买了60多本,送朋友、送同事、送老师:“我比较不好意思,所以不会主动送别人。通常是有人问我要了,我才买了送过去。”      “三遍修改法”,想让原著彻底呈现      范晔说,对于《百年孤独》,他并没有太多高山仰止的敬畏。所以,在翻译之初,范晔就给自己的译本定了调性:“我喜欢在风格、调子上去把握译作,但又很难解释清楚这个调子的含义,可能还是要读的人去体会。”      和前辈们不同,范晔更追求忠于原著,尽量让马尔克斯熬的汤汁原封不动地呈现。比如翻阅范晔的《百年孤独》,很多人会发现是没有目录和章节号的:“可以想象,读者肯定很别扭,但原著确实是没有的。”      按照范晔的理解,马尔克斯之所以不设目录和章节号,是希望自己的小说能自成一片天地,不被任何东西割裂和打破:“我必须尊重他,完全地尊重。”      还有一个小细节,在《百年孤独》的开头,有一段献词,范晔也把它保留了。“这是马尔克斯献给一对夫妇的,这两个人都是《百年孤独》最早的读者。”这种反映作者创作情愫的东西,范晔的做法是,“把它彻底呈现。”      范晔告诉记者,自己翻译《百年孤独》,很多时候都在用“三遍修改法”。第一遍尽量贴近原文,老马用逗号,他也用逗号;老马用句号,他也用句号。到了第二、第三遍的时候,开始琢磨是否符合汉语的表达习惯:“像有些断句,用中文来念实在别扭,那也会稍作改动。这种‘偏离原著’,读者也是能理解的。”      对文学“过敏”,一边翻译一边拧巴      忠于原著,并不代表僵化刻板。在文字方面,范晔坦承自己很纠结,属于“文学过敏体质”。在和马尔克斯的“较量”中,范晔有一年多时间都是在“拧巴”中度过的。      小说里有一个段落,镇上来了一个政府代表,镇长何塞就前去交涉:“不好意思,我们这里不需要里正,因为没什么好纠正的。”      关于“里正”这个用法,不少读者觉得跟氛围不搭,但范晔有自己的想法:“没错,‘里正’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官衔,但放到这里,就能和后半句的‘纠正’玩起文字游戏。从另一个角度,也更能反映镇长的桀骜和不屑。”      在范晔看来,对于文字,自己还“计较”得不够。所以,当初《百年孤独》发行时,他特地开了微博,让所有读者来纠错,其中有一个争论让他印象深刻。      全书第一句话是这样的——“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里雷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一些学西语的读者给范晔提意见,按照语法字面,其中“将会”应该翻成“准会”比较妥帖。      范晔说,这个地方,他当时也踌躇了很久:“我最早翻成的是‘必将会’,但后来觉得太拗口了。”至于“准会”,范晔压根没考虑过,“这太口语化了。像《百年孤独》这种作品,一开始是偏庄严的,需要稳住阵脚,就像荷马吟唱《奥德赛》那样。”      除了翻译,上课和写诗占据了范晔生活中的多数时间。虽然这个才华横溢的年轻人,始终不承认自己的“诗人”身份:“总是眼高手低,写出来的东西,跟自己的期望值差太远。”但范晔说,他会继续写下去,“再怎么说,我的本职也是研究西班牙诗歌。”
      范晔译死了《百年孤独》这颗世界文化的璀璨明珠     
每一个喜爱《百年孤独》的人都和它有一段难忘的故事。  
一九九三年底,按时令已经是深冬了,深圳却并不是那么的冷,和家乡的冬天不一样。我在龙华民治的一个工地上做小工,这时已经停工了,工友们都在等结算工资,准备回家过年。无所事事地呆在工棚里反而感觉时间难捱,于是便出来走走。从工地到一个小小的集市只需要十多分钟,靠近集市的一个空地上,有一家书店。看店的是一位面目清秀的女孩。这半年里,只要有空,我们三四个要好的工友就到那里去。“走,看女孩去。”我们都这样吆喝。那个女孩抬眼一看到是我们来了,就迅速地把头再埋回去,继续看她的书。她知道我们是附近工地上的人。我们走过去后就围着她,其中一个胆子大点的从书架上随意地抽出一本书问她可不可以少一点,别的地方都是可以少点的。每个人心里痒痒的,都想和她说话,但是她不开口,问多了就只回答一两个字,“不”,“哼哈”等等。从口音我们断定她是四川人。“有什么了不起,书店又不是她开的,她还不是一个打工妹?老板叫她来管一管而已。”我们一边抽身走开一边议论。  
不久,那个女孩子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几个穿西装的男人。他们经常一起坐着或站着聊天,显得朝气蓬勃,精神焕发。一天下午,下着阴雨,我一个人来到了这家书店,发现他们不光是朝气十足,而且个个都神情文雅,举止有度,说话也是不紧不慢的,和工地上那些说不过三句就吵起来,打起来的人完全不一样。两个大书架紧挨着靠在一面墙上,所有待售的书都摆在那里。不过,那些书都翻得很旧了,而且分类也很乱。一位高个子男人在两个书架前从这边走到那边,把一些书抽出来重新归类。我在找一本最有吸引力的书。我的眼睛非常偶然地往上一瞥,视线停在了一本书脊印着的四个字上:百年孤独。如果不是这个奇怪的名字,我的眼神也许就视而不见地扫过去了。这本书不是很厚,金黄色的封皮。我踮起脚尖,把手伸得很长才够得着,拿下来后,我翻了几个地方,觉得它的叙事风格和传统的不一样,很口语化,而且和读者距离拉得非常近。不过我还是没有很快地下决心把它买下来。书会容易叫人上当,因为买书的冲动和阅读的失望,两种感觉反差很大。有的书甚至只读了十几页,就被抛到一边去了,遗忘了。有些书的名字很吸引人,但内容平淡无味;有些世界名著,因为不能理解思想背景和深刻的寓意而无法看懂以致阅读不完。因此我认为,买书而不读书,相当于自己羞辱自己。这便是我最怕犯的顾忌。另一个原因是包工头还没有给我们结帐,我们的手头拮据,不能随心所欲地花钱。就这样,我把这本《百年孤独》放回了原处,然后走了。  
几天之后,我再一次光顾了这家小书店。依然还是这几个人在没完没了地发表议论,他们似乎是很久没有见过面的朋友,现在要把未曾倾诉的千言万语,在这等候新年的前一刻,要全部倒出来一样。我径直走到上一次驻足的地方,重新踮起脚尖,手伸得老长,把《百年孤独》从里面又一次抽了出来。在一种忐忑和矛盾的心境里,我信手地把书翻到中间的某个页面,看了一段文字:“合唱队员,经过首都时在化妆室里被一群蒙面人抢走了,而星期天却在共和国总统的避暑别墅里跳裸体舞啦,等等。‘你别跟我谈什么政治,’上校对他说,‘我们的事就是卖掉小鱼。’外面公开传说,上校一点也不希望知道国家的局势是因为他正在靠自己的手艺发财致富。这话传到乌苏拉的耳朵里时,她大笑起来。”总统、裸体舞、上校、卖小鱼,这些字眼联成的意象在我的脑海里构成了很奇特的悬念。这无疑是一本有趣的书,作者还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我心一横,把书合起来,看了看后面写的定价:十一块三毛。我把书递给那位高个子男人,说:“这本书多少钱?能不能便宜点?”他翻开看了一下,看到书名后,脸上绽出了一副笑容,拍了我一下肩膀,说:“小伙子,你能买我这本书。好,我就给你便宜,十块钱。”  
这是一本正版书,因为印刷很精美,版面排列也很整齐,没有错别字。但是根据后来批露,这本书没有作者的授权,属于盗版。那时没有这个意识,也不会去管这等事情,我常常对着扉页上马尔克斯的画像看了又看。我喜欢他那副忧郁、凝重、苦涩的表情。  
这本书太伟大了,让读者渺小得瘫软倒地。当我看到吉卜赛人来到马贡多时所带的众多发明中,有一只能跟着小鼓的节奏连生一百个金蛋的母鸡之时,我再也忍不住兴奋的刺激,躲在被子里笑得发抖,同室的人以为我疯了。那时我不在深圳,因为春节过后的几天,我便到了南昌。小小的宿舍里总是热闹非凡,我倚在一角,慢慢地开始看这本书。一个月之后,我辞掉了工作,茫然地离开南昌,回到了家乡。  
家乡的冬意并没有完全褪尽,离春耕还有一段时日,所以寒风依然料峭。白天,我一边看书一边听着对面山脚下曾经读过的小学里传来朗朗的读书声和下课的铃声;晚上我坐在炭火盆边继续阅读这本书,每到夜深人静,铝盒里沸腾的水汽发出的呜呜声使我仿佛又置身于喧嚣的大都市当中。《百年孤独》打发了我这种失意心情,书中的神奇与魔幻让我阅读得非常用心。大约读到五分之一的时候,我居然发现这个译本的成语用得非常出色,于是,我每遇到成语时就用红色的笔把它框起来,结果这本书像是被我穿了一件花衣。多年以后,当我再次翻开这本被我圈得面目全非的书的时候,觉得那时实在是过于画蛇添足,心里怪不好意思的。2008年5月,这本书遗失了,连同其它两柜的书。  
这个译本中,成语的广泛运用,显然不止是我一个人这样认为。2011年5月30日北京大学召开的《百年孤独》正式授权的中文版首次发行会上,新译本的翻译叫范晔,才30多岁,他说了这样一段话:“其实我也有一个毛病,开始译的时候,编辑们说你能不能少用点四字成语,我也有意识地在调整,所以我也是有意识的做了这方面的调整,不知道最后结果会怎么样。”从这句话中可以得知,他们也发现了这个特色并且想绕过去另辟洞天。然而,对于黄锦炎的老译本,新译本难以望其项背。  
《百年孤独》的新版只是一个新闻事件。这部小说早在八十年代就在中国已经出版了,并且拥有广大的读者,吸引了大量的热评。在中国的作家圈子里产生的影响不亚于一颗重磅炸弹,那时期的作家们纷纷东施效颦地效仿马尔克斯的风格,其幼稚与盲目,留下的只是国际笑话。甚至一些不太听过的作家,其小说在新华书店里赫然打着“中国的《百年孤独》”广告,然而其作品,连大师身上的毛都没有拿到一根。新版之所以是一个新闻事件,还在于它宣传得非常高调,首发仪式请了各路名家前来捧场,纷纷发言,避实就虚地对新译本进行炒作。莫言总是强调他发现了马脚,说《百年孤独》的最后两章,即第十九章和第二十章,写得都是没用的、多余的东西。还说如果早知道可以这样写小说,《百年孤独》就是他的了。没有人理会莫言这些又酸又昏的挑刺,不知道他是故意找抽还是怎么的。魔幻现实主义只是《百年孤独》取得成功的因素之一,更多的成功因素是说不完的,它能获得世界上一致性的好评,其高超之处是多方面的,如果仅仅是从魔幻鬼怪方面来一锤定音,那还不如去追捧中国的《西游记》和《聊斋志异》,不是吗?  
在强劲的商业宣传攻势下,范晔的新版《百年孤独》必将把黄锦炎的老版《百年孤独》挤出市场,挤出读者的视野。这不能不引起忧心,因为这是正版,多年以后,它将一直在读者中间流传,而其它更好的译本将看不到了。为什么正式授权的新版《百年孤独》不采用黄锦炎的翻译?笔者只能含恨问天。新经典的这一壮举,在国际上的荣光在于,它清偿了历史债务,扫除了历史的偏见眼光,让太阳以最光明的阳光重新照射了这个世界上重要的一角。这于中国人是很解气的,因为马尔克斯曾经对中国激烈的批评让中国读者很不是滋味。吃人家就嘴短,何况又被主人指责是偷来的。但是新经典又毁损了这个花了巨大代价换来的荣光,他们像张艺谋找演员一样,找了一个非常年轻、帅气的翻译。低俗的商业动机总是给文化带来万劫不复的毁灭。这位小伙子的生活历练,文学素养先天不足,对中国本土语言以及民间杂语的熟稔程度还远远的远远的不够,目前他还拿捏不了这么沉重的东西。书很畅销,大家都冲着马尔克斯去买的,冲着这条新闻去买的,也是冲着重获精神享受的期望去买的。没有人会想到失望,但还是失望了。我收到新版的当天下午,立即在网上买了六本黄锦炎的《百年孤独》译本,作为永久的保存,作为对后代及朋友的馈赠。范晔的新版让我难以下咽,这是我收到这本书后用了两个小时认真地阅读了几个地方然后获得的感觉。他译出的文句呆板,失准,散离,残弱,没有灵气,敏感度差。  
我认为,范译把《百年孤独》译死了!而黄锦炎的老译本就像一位慈爱的老人,他那含泪的目光在深情地注视着我们,虽然他的身影渐渐地在远离我们而去。  
在《百年孤独》面前,莫言不甘寂寞,总是抛出一些无聊之极惊人之语。他曾说十几年里没有读完这部小说,但是读完后就发现了马脚;他所说的马脚让人汗颜,他说《百年孤独》的第十九章和第二十章没用,可以删掉。我这里顺便给读者分析一下,以防被莫言误导。小说最后两章包罗万象,是人物的归宿,是故事的结局,是小说寓意的最终释放。这里面,阿玛兰塔·乌苏拉这个人物让《百年孤独》完成了从过去无数的无爱的爱情到最后唯一一次出现真爱的爱情的突破,如果没有,对于小说的整体就少了一分亮光。这里面,奥雷良诺和阿玛兰塔·乌苏拉爱情的结晶是生了一个长猪尾巴的男婴,和小说开头形成了一个轮回的圆,这个章节为这个圆作了最完美的封接。这里面,奥雷良诺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丈夫和父亲。这里面,描述了马贡多末日最为凄凉的景象。这里面,奥雷良诺破解了墨尔基阿德斯的羊皮书预言,亲历并见证了这个家族的灭亡,从地球上被一阵飓风刮走,延续并最终完成了他的历代长辈对这个预言的探索。马尔克斯,这位作家们的作家,其审美智慧已经达到了非一般的境界,莫言手里拿着的这块土砖还拍不到他。  
这次发行会上,有人还提到,据马尔克斯说过《百年孤独》书中有42个矛盾或错误的地方,不知是真是假。马尔克斯是说过这句话,世界各地的译者和评论家也发现了若干个,但还有若干个没有发现。我也不知道这算不算,这个问题是我看这部小说第二遍时发现的。十七个儿子一个一个地被接连射杀后,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的心中无法平静,他“矢志不渝,到处哀求,卑躬屈膝地这儿讨一点,那儿凑一点,孜孜不倦地四出秘密奔走,终于在八个月中筹集了一笔比乌苏拉埋在地下的金币还要多的款项。”大家知道,新的战争没有发动起来,但这笔数目绝不是小数的款项却没有了下文。上校筹集了款项之后的文字里,作者写到了赫里奈多·马尔克斯上校拒绝支持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重新发动战争的想法,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从此更加深居不出,以超强的耐力精心地制作小金鱼,然后又一条一条的溶化,重新再做,以及上校如何把时间消磨在这样一种看破红尘的恶性循环中,直到老死,不过这笔募款既没有退回给捐赠者也没见留在了布恩地亚家族供后人挥霍,没有得到任何的交代。这难道不是一个矛盾的地方吗?  
还有一个问题一直缠绕于我的心际,布恩地亚家族的人勤劳、有智慧、纯朴、善良、有毅力、能忍耐,他们的人性光辉超群,为什么作者要把马贡多,把这样一个家族从地球上抹掉呢?也许马尔克斯含沙射影地指涉了政治这玩意儿,当然,他离不了要指涉美国的霸权主义。但是,马尔克斯的回答却是反其道而行之:  
“命中注定处于百年孤独的世家终将获得并永远享有出现在世界上的第二次机会。”     *******************************************************************************     以下是黄锦炎与范晔不同译本的随意摘录,供大家对比与体会。     老黄:这块天地如此之新,许多东西尚未命名,提起它们时还须用手指指点点。  新范:世界新生伊始,许多事物还没有名字,提到的时候尚需用手指指点点。     老黄:每年到了三月光景,有一家衣衫褴褛的吉卜赛人家到村子附近来搭帐篷。他们吹笛击鼓,吵吵嚷嚷地向人们介绍最新的发明创造。  新范:每年三月前后,一家衣衫褴褛的吉卜赛人都会来到村边扎下帐篷,击鼓鸣笛,在喧闹欢腾中介绍新近的发明。     老黄:一个胖乎乎的、留着拉碴胡子、长着一双雀爪般的手的吉卜赛人,自称叫墨尔基阿德斯,他把那玩意儿说成是马其顿的炼金术士们创造的第八奇迹,并当众作了一次惊人的表演。  新范:一个身形肥大的吉卜赛人,胡须蓬乱,手如雀爪,自称梅尔基亚德斯,当众进行了一场可惊可怖的展示,号称是出自马其顿诸位炼金大师之手的第八大奇迹。     老黄:他拽着两块铁锭挨家串户地走着,大伙儿惊异地看到了铁锅、铁盆、铁钳、小铁炉纷纷从原地落下,木板因铁钉和螺钉没命地挣脱出来而嘎嘎作响,甚至连那些遗失很久的东西,居然也从人们寻找多遍的地方钻了出来,成群结队地跟在墨尔基阿德斯那两块魔铁后面乱滚。  新范:他拖着两块金属锭走家串户,引发的景象使所有人目瞪口呆:铁锅、铁盆、铁钳、小铁炉纷纷跌落,木板因钉子绝望挣扎、螺丝奋力挣脱而吱嘎作响,甚至连那些丢失多日的物件也在久寻不见的地方出现,一窝蜂似的追随在梅尔其亚德斯的魔铁后面。     老黄:他的妻子被这危险的发明吓坏了。但是,他却不顾妻子的反对,差一点把房子烧掉。他终日躲在自己的房间里,埋头计算着他的新式武器的战略威力,最后还编出了一本条理清晰得惊人、具有无可辩驳的说服力的教科书。  新范:妻子对如此危险的发明心生恐惧而提出抗议,但他全然不顾,险些把家里的房子点燃。他久久待在房间里,计算新武器的战略威力,写出了一本解说无比清晰、说服力无可抗拒的手册。     老黄:就这样又过了六个月,情况一切照旧,直到那个不幸的星期天,霍塞·阿卡迪奥·布恩地亚在斗鸡时赢了普罗登肖·阿拉基尔。后者见自己的鸡鲜血淋漓,又光火又激动,他走到离霍塞·阿卡迪奥·布恩地亚远一点的地方,想让整个斗鸡场都听清他要对他说的话。  新范:就这样又过了六个月,直到那个悲惨的星期天,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在斗鸡比赛中赢了普鲁邓希奥·阿基拉尔。失利者看着自家斗鸡的鲜血勃然大怒,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身边走开几步,好让整个斗鸡场都听见自己要说的话。     老黄:这是六月的一个美好的夜晚,天气凉爽,明月高照,他们俩在床上整夜未睡。凉风吹进卧室,传来普罗登肖·阿基拉尔的亲人们的哀号声,但他们俩却毫不理会。  新范:那是六月里一个美好的夜晚,天气清凉,月光明亮。两人一夜不眠,在床上嬉闹直到破晓,任凭夜风吹过卧室,吹来普鲁邓希奥·阿基拉尔亲属的哭号。     老黄:那个时候,有一个满嘴脏话、举止轻佻的快活女人经常到家里来帮忙料理家务,她还会用纸牌给人算命。乌苏拉跟她谈起儿子的事,说他的发育与年龄不相称,这跟他表兄弟的猪尾巴一样,是违反自然的。那女人听后放声大笑,笑声像玻璃声一样清脆,在整个屋子里回荡。“刚好相反,”她说,“这是他的造化。”  新范:那段时期有个女人常来家里帮忙做家务,她神情欢快,言语无忌,举止诱人,还会用纸牌算命。乌尔苏拉对她说起自己的儿子,认为他惊人的尺寸和表兄的猪尾巴一样不正常。那女人爆出一阵直率的笑声,仿佛一条玻璃溪流在整个家中荡漾。“正相反,”她说,“他会幸福。”     老黄:乌苏拉刚坐完四十天的月子,吉卜赛人又来了。还是那批带来过冰块的走江湖玩把戏的人。他们跟墨尔基阿德斯的部落不同,不久就显露出他们不是人类进步的使者,而是娱乐消遣的贩子。  新范:乌苏拉安稳休息了四十天不到,吉卜赛人又来了,是带来过冰块的同一拨江湖艺人和杂耍演员。与梅尔基亚德斯的部落不同,他们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证明了自己并非传播进步的使者,而是贩卖娱乐的商人。     老黄:霍塞·阿卡迪奥·布恩地亚走到街上,看到一大群人,他过来了好大一会儿才从惊讶中恢复过来。这些不是吉卜赛人,是和他们一样头发平直、肤色棕褐的男男女女,跟他们讲同样的语言,感受同样的痛痒。  新范: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出门看见一片喧嚷的景象,好半天才从困惑中恢复过来。那不是吉卜赛人,而是和他们一样的男男女女,直发肤棕,说的是同样的语言,抱怨的是同样的痛苦。     老黄:蕾蓓卡虽然有佝偻病,但却异常倔强难驯,给她灌汤药还得像对付小牛犊一样卡住脖子。她捶胸顿足,又是咬人又是吐唾沫,嘴里还说些别人听不懂的话,人们简直无法对付她。  新范:丽贝卡拼命反抗,力气之大与瘦小的身量根本不符,他们不得不像扳倒一头小牛犊似的逼她服药,却难以制止她的乱踢乱踹,无法忍受她在撕咬和吐口水之作古怪难解的呼号。     老黄:维希塔肖恩惊恐万状,为她遇到的厄运哀痛欲绝,因为她从这双眼睛里看到了一种可怕的病症,正是这种病症使她和弟弟抛弃了公主和王子的生活,永远地离开他们历史悠久的王国。这就是时疫性的失眠症。  新范:比西塔西翁心中充满恐惧和难逃宿命的凄苦,她在那双眼睛里认出了威胁他们的疫病,正是这种疫病逼得她和兄弟背井离乡,永远抛下了他们古老的王国,抛下了公主与王子的尊贵身份。这就是失眠症。     老黄:来人老态龙钟,尽管他说话的声音嘶哑飘忽,双手颤抖仿佛吃不准东西的位置,但显然是从能睡眠、有记忆的人们居住的世界上来的。霍塞·阿卡迪奥·布恩地亚在客厅里遇到他,他正用一顶黑色的打过补丁的帽子给自己扇风,一面不无同情地看着贴在墙上的字条。  新范:这是一位风烛残年的老人,尽管声音也因犹疑时断时续,双手颤抖仿佛质疑着事物的真实存在,但仍可以明显地看出,他来自另一个世界,来自人们可以安睡并拥有记忆的世界。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看见他坐在客厅里,一边用几经补缀的黑色礼帽扇风,一边带着同情的神色认真阅读贴在墙上的一个个标签。     老黄:那天下午,奥雷良诺失去了那种深藏不露的耐心,以前他曾经怀着这种耐心等待去看她的机会。他把活儿抛在一边,专心一意地叨念她的名字,但她没有应召。他在她姐姐的缝纫铺里找她,在她家的窗上透过薄窗纱找她,在她父亲的办公处找她,但是一切都白费心机。他只能用想象来填补自己可怕的寂寞,只有在想象之中,他才能看到她的倩影。  新范:那天下午奥雷里亚诺失去了隐藏于心底的耐性,此前他正是靠这种耐性等待见面的机会。他无心干活。他竭力集中精神无数次呼唤,但蕾梅黛丝没有回应。他到她姐姐的缝纫店寻找她,在她家窗前寻找她,去她父亲的办公室寻找她,但她的身影只出现在他的心中,填满了他可怕的孤独。     老黄:战争是五月结束的。政府发布了一项正式公告,气势汹汹地声称一定要毫不容情地惩处这场叛乱的发起者。就在此前两星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乔装成印第安巫师正要达到西部国境时被政府军抓住,当了俘虏。  新范:战争在五月结束。政府发布正式通告,言辞夸张地宣称毫不留情地严惩发动叛乱的首恶分子。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在通告发布两个星期前被捕,那时他化装成土著巫师,与西部边境相距咫尺。     老黄:她来到广场,推门走进一间从未来过的屋子,她又推开卧室的门,一股火药燃烧以后的气味呛得她几乎喘不过气来,只见霍塞·阿卡迪奥脸朝下,趴在地上,压在他刚脱下的绑腿上。于是她看到了这股血流的起点,他右耳里的血已经不再涌出了。  新范:她来到广场,走进一户从未登过门的人家,推开卧室的门,险些被火药燃烧的气味呛死,发现何塞·阿尔卡蒂奥仰面躺在地上,身下压着刚脱下来的靴子,这就看到了血流的源头,而血已不再从他右耳流出。     老黄:他身上一阵发冷,刺骨透心,这冷气即使在太阳的时候也折磨着他,使他好几个月都不得安睡,直到成了他的一种习惯感觉。陶醉于权力的心情在阵阵冷颤中开始变得索然无味。作为战胜寒气的办法,他叫人枪毙了那个建议谋杀泰奥菲洛·巴尔加斯将军的年轻军官。  新范:一种内在的寒冷直入骨髓,即使烈日当空也让他不堪其苦,好几个月都难以安眠,到最后成了习惯。权力带来的陶醉消失于阵阵烦恼之中。他试图找到抵御寒意的方法,就下令枪毙了提议暗杀特奥菲洛·巴尔加斯将军的年轻上尉。     老黄:十二月,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离开养伤的房间,对他来说,只要往长廊里看上一眼就足以使他不再想起战争的事了。乌苏拉以一种在她那个年纪简直是不可能有的精力,重新使家里焕发青春。  新范:十二月,奥雷里来诺·布恩迪亚上校走出了房间,往长廊里只看了一眼便彻底打消了开战的念头。乌尔苏拉迸发出与年龄全然不符的活力,令家中焕然一新。     老黄:从那以后,这位青年绅士便在俏姑娘雷梅苔丝的窗下布置了一个乐队,有时候竟一直演奏到天亮。只有奥雷良诺第二一个人对他亲切地表示同情,并企图打消他的执拗念头。“你别再浪费时间了。”有天晚上奥雷良诺第二对他说:“这家里的女人比母驴还坏。”他对这个人表示友好,邀请他痛饮香槟,设法使他明白这家里的女人都是铁石心肠的,但还是没能扭转他那冥顽不灵的脑袋。  新范:从那时起,那位绅士夜夜带着乐队在美人儿蕾梅黛丝窗前流连,有时候直待到黎明时分。奥雷里亚诺第二是唯一对他产生真切同情的人,曾试图打破他执著的幻想。“别浪费时间了,”一天晚上他劝道,“这家里的女人比骡子还糟糕。”他伸出友谊之手,邀请他畅饮香槟,试图使他明白自己家里的女人个个铁石心肠,但却没有稍减他的决心。     老黄:女孩生下没过多久,出人意外地宣布了给予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以教皇大赦,这是政府为庆祝尼兰德协议的又一个周年纪念而颁布的命令。这个决定跟官方的政策大相庭径,上校激烈地表示反对,并拒绝接受这种敬意。  新范:就在梅梅出生后不久传来意外的消息,政府将为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举行纪念特典以庆祝当年尼兰迪亚协议的签订。这一举动与当局的施政方针大相径庭,上校毫不掩饰地表示了反对,并拒绝参加纪念活动。     老黄: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派人去传话,他一字一句地说,他确确实实渴望这一虽然为时已晚却还值得一试的机会来给总统一枪,这倒不是因为他施政的专横霸道和不合时势,而是因为他对一个不伤害任何人的老人缺乏尊敬。他的这个威胁表达得如此激烈,共和国总统只得在最后一刻取消了这旅行,改派一位私人代表去授勋。  新范:奥雷利亚诺·布恩迪亚上校派人一字不差地传话给总统,说自己非常期待这个迟到的机会给他应得的一枪,倒不是为了惩罚他治下政府的任意妄为和倒行逆施,而是因为他没有尊重一个已经对任何人都不构成危险的老人。这一有力的威胁促使总统在最后一刻取消了行程,派一名代表送来勋章。     老黄:上帝似乎决意要考验一下人们的全部惊讶能力,他让马贡多的人们总是处于不停的摇摆和游移之中,一会儿高兴,一会儿失望;一会儿百思不解,一会儿疑团冰释,以至谁也搞不清现实的界限究竟在哪里。真实与幻景交织在一起,使得栗树下霍塞·阿卡迪奥·布恩地亚的幽灵也耐不住动手动脚了,甚至在大白天他也在家里转悠起来。  新范:上帝仿佛决心要试验人类惊奇的极限,令马孔多人时时摇摆于欢乐与失望、疑惑与明了之间,结果再没有人能确切分清何处是现实的界限。真实与幻景错综纠结,引得栗树下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鬼魂也按捺不住,大白天在家中四处游荡。
  博主我个人觉得范版的语言更加精炼具有风采。韵律感十足。书中不乏奇异之处,范版的语言也正是符合那份奇异之美。    “薄暮的光线在其间破碎,化为彩色的星辰。”     “地面变得柔软潮湿如火山灰,林莽日益险恶,鸟儿的啼叫和猿猴的嬉闹渐行渐远,天地间一片永恒的幽暗。在这潮湿静寂,远在原罪之先就已存在的天堂里,远征队的人们被最古老的回忆压得喘不过气来,他们的靴子陷进雾气腾腾的油窟,砍刀斩碎猩红的百合和金黄的蝾螈。整整一个星期,他们几乎没有说话,只借着某些昆虫发出的微弱光亮,像梦游人一般穿越阴惨的世界,肺叶间满溢着令人窒息的鲜血味道。”    至于您关于布恩迪亚家族灭亡的疑惑。我个人认为《百年孤独》若是扯上政治不免失了深度和水准。个人理解布恩迪亚家族的百年轮回,与宿命的孤独。不只是布恩迪亚家族的,更是每个人,每个家族,直至整个人类族群的永恒孤独。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人也注定是无法相互理解的。人们试图用爱来超越,实际上只是枉然。试图用信仰来解脱,也不过是自我麻痹。只能瑟缩在自我的世界里面(奥雷里亚诺上校)。而整个人类族群在追求智慧,追求真理的道路上也是有着极限和终端。人类作为地球上微茫的生命一员。千年万年,千亿年,万亿年,也总有消逝在时光尽头的时候。那么我们的技能,我们的勤奋,努力,踏实,坚毅。又给宇宙带来什么好处?又有什么价值?这是作为人类生命的终极孤独。也是生命的宿命轮回。初代布恩迪亚说时光静止了,乌尔苏拉也说世界在轮回。连最智慧的吉普赛人也不能幸免于难。    百年孤独里形形色色的人物,形形色色的人生。都是不同生命不同孤独的代表。    “因为可以预料这座镜子之城——或蜃景之城——将在【奥雷里亚诺.巴比伦】全部译出羊皮卷之时被飓风抹去,从世人记忆中根除,羊皮卷上所载一切自永远至永远不会再重复,因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再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 ”    最后一段范版译为奥雷里亚诺.巴比伦。可能是我主观臆测。但我觉得这个巴比伦。跟巴比伦通天塔的传说有着某些象征联系。巴比伦是被神所毁灭的人类文明。而马孔多也在一阵旋风之下荡然无存。这是不是暗示着人类文明的消逝。而苍茫宇宙丝毫不受任何影响,人类族群也不会留下任何痕迹的悲凉。    --------------------------------------------------    谈不上译死了。尽管老黄对生活有更为广阔和深刻的理解,但小范的对《百年》的译文也同样出色,而且更为完整和忠实与原著。我本人对比阅读的结果是:  老黄等的译文前十几章打分为90多分(各版本最高),小范85分;  老黄等的译文后几章打分为75分(各版本中等),小范仍然85分。  另外高长荣的版本呢?长句子变短句子,节奏明快,可能跟老马意气相通,可读性很强,也能够抗衡老黄,但有些偏离原著的倾向。  可能是多个人合译的结果,老黄前十章和后十章行文衔接的并不流畅,以及可能出于其他原因的删减,这是老黄的不足;而小范整体行文畅通,但更加注原著字句的结果使其过于诗意,或许应该更加粗粝一些才能显出老马风格,呵呵。  一点看法,欢迎指正。
    应该相信这个版本。毕竟,那么多的译本放在他的面前。万一遇到难题,参考的版本就很多了。    
    《百年孤独》诞生记      1965年,墨西哥城。38岁的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端坐在打字机前,敲下了《百年孤独》书稿的第一句话:“多年以后,面对枪决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蒂亚上校将会忆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这个讲述布恩蒂亚家族百年兴衰的故事,已在他胸中酝酿了17年,瓜熟蒂落,他认为现在是时候把它写出来了。      多年以后,马尔克斯回忆说,当时敲下这个后来被翻译成无数种语言版本的名句时,他根本不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更不知道这句话将把他带往何方。他只知道自此开始,他每天连续不停写了18个月,直至最后一个标点符号。他并没有想到,这部小说会在17年后给他带来诺贝尔文学奖,也并未清楚地意识到,他正在参与制造拉美“文学爆炸”。      当时的马尔克斯已经出了4本书,但在拉美文坛还不大为人所知。他从大学时代起就开始干记者,跑新闻,写报道,游历欧美,60年代初携家人定居墨西哥城。    对于拉美文人来说,1960年代实在是一个激情四溢的年代。古巴革命在热火朝天的进行中,吸引了几乎所有的知识分子;解放神学蓬勃兴起,力图在美洲大陆复兴基督教原初的战斗精神和公义理想;拉美新电影运动进入黄金时期,其中不乏一批文坛健将的贡献,比如墨西哥作家卡洛斯•富恩特斯,以及马尔克斯。      这两位后来叱咤世界文坛的大师在墨西哥城相识,成为好友。当时的马尔克斯还是个穷文人,慷慨的公子哥富恩特斯邀他一起创作电影剧本,带他游历各大博物馆,品尝墨国美食。在老旧又先锋的墨西哥城,马尔克斯一方面感受美洲先民文明的无穷魅力,一方面也对现实作着卡夫卡式的体验———当时的墨西哥政府要求外国移民每隔6个月就更换一次居留证,而且非要在墨西哥驻外领事馆办理,这就意味着马尔克斯必须每年出境折腾两次……      智利作家何塞•多诺索曾写书回忆说,缔造拉美文学爆炸的那帮小伙子,在那个年代都还不是专职作家,还是一群清贫的文学青年,他们遇到的最大难题,是怎样从本职工作中“偷”出时间来写作。抛下一切专心写作的欲望在马尔克斯的心中愈发强烈。有一天,坐在富恩特斯家门前的草坪上,他对好朋友说:“老富恩,我们该怎么办?拯救墨西哥电影业还是写我们的小说?”      老马毅然决然地辞去了电影编剧的工作,从朋友手中借了点钱以维持一家人的生计,然后让妻子买回一大堆食物塞满冰箱,给房间门上了锁,开始独孤一剑地创作《百年孤独》。      后来马尔克斯在写给富恩特斯的信中谈到那段创作岁月:“我从没有在如此孤独的境地里工作过,我唯一的参照物,也许只有拉伯雷……有时候,我会惊愕于整整五百页什么都没说,有时候,我希望在我的余生中一直写下去,写一百卷,我的人生全在这里头了……”    书没写完,钱用完了。马尔克斯的妻子梅塞德斯不得不翻出祖传的珠宝。经过鉴定,专家摇摇头说:“夫人,这不过是一堆玻璃而已。”梅塞德斯只能向房东求情,向他保证6个月内一定把欠缴的房租一并补齐……房东给出的最后期限是日。1966年8月初,马尔克斯夫妇带着《百年孤独》的最终稿来到邮局。为了省钱,稿纸正反打印,一共590张,准备寄往阿根廷南美出版社。邮包过秤后,马尔克斯夫妇被告知,邮费是82比索,而他们总共只带了53比索。他们只好把邮包拆开,把书稿分成两半,先寄一半,另一半日后再说。事后他们才想起,寄出的是书稿的下半部……但出版社很快就通知马尔克斯说,非常期待看到书稿的上半部,先将稿费呈上以便您将它寄出。《百年孤独》经过如此一番折腾才得以面世。      《百年孤独》在中国的经历则是另一段传奇了。据前辈回忆说,上世纪80年代初,上海外国语学院的三位西班牙语教师合译了此书,出版社未购版权即将译稿出版,马尔克斯闻知后大为光火。其中一位译者赴古巴进修时,巧遇马尔克斯,高高兴兴地迎上去打招呼,却被老马训了一顿。最近听说国内一家出版社已高价购得该书的版权,《百年孤独》的最新中文版正在加紧翻译中,相信不久就会和中国读者见面了。  
  新经典公司    2011年5月,出版加西亚·马尔克斯旷世杰作《百年孤独》,以足可载入中国出版史册的光荣,结束本作在中国30年“盗版”历史,引起中国所有媒体、读者的隆重关注,受到英国、法国、西班牙、葡萄牙、德国、意大利及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哥伦比亚、智利、阿根廷等全球媒体的竞相报道,隆重摘下戴在中国知识产权多年的“海盗”帽子……undefined  
  看了上面的一部分,感觉还行
  书话不过尔尔。    这么重要的读书事件,书话没人知道。痛哉。
  我晕,书话的人估计没几个关心这种乱炒一气的旧书。
  这里似乎有不少人喜欢《霍乱时期的爱情》
  新译的,怎么是旧书呢
  读过上世纪80年代那套经典的《二十世纪外国文学丛书》的《百年孤独》之后,那些熟悉的文字后,个人有那么很偏执的感觉,在看了新版之后,觉得是盗版。
   18:55:53 jingzhucun      下次您遇到范老师,请帮我转告他,在他的版本的191页,出了一个翻译错误,应该是:堂叔兄弟们,而不是堂兄弟们,17个奥雷利亚罗应该是奥雷利亚罗二世的叔叔辈,而不是他们的堂兄弟  ==============  看到这儿的时候,我还误以为把人物关系搞错了呢。原来还是译者自己错了。  还是很喜欢范的译本。意境感很强。或者只是我自己的意境感很强。
  第一次看,范本还不错吧。  
  当年看百年孤独,都不知道看译者,好像不少书都被我这么粗略地对待,前言后记也是后来才渐渐晓得去看的。  
    作者:黑袍大地精 回复日期: 10:45:58  回复
      这里似乎有不少人喜欢《霍乱时期的爱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可算其一,并认为它要比《百年孤独》伟大。
  见过人,翻过书,还没有如此详细地对比阅读过。范晔还翻译过南美其它作家的一些作品,还是比较喜欢。
  @-28 19:52:35  翻译的到底怎么样啊?怎么感觉什么评论都有,到底要不要买这个版本的呢?   18:55:53 jingzhucun......  -----------------------------  我也注意到了 而且应该还有一个 P208中间文字 “在缝纫间里那些被遗忘的午后,她这个侄女连对帮忙。。。”这里是说阿玛兰妲和蕾梅黛丝,可是蕾梅黛丝不是阿玛兰妲的侄女啊,应该是侄孙女吧
  @谁动了我的婠婠
18:38:10   18:55:53 jingzhucun  下次您遇到范老师,请帮我转告他,在他的版本的191页,出了一个翻译错误,应该是:堂叔兄弟们,而不是堂兄弟们,17个奥雷利亚罗应该是奥雷利亚罗二世的叔叔辈,而不是他们的堂兄弟  ==============  看到这儿的时候,我还误以为把人物关系搞错了呢。原来还是译者自己错了。  还是很喜欢范的译本。意境感很强。或者.....  -----------------------------  我也注意到了 而且应该还有一个 P208中间文字 “在缝纫间里那些被遗忘的午后,她这个侄女连对帮忙。。。”这里是说阿玛兰妲和蕾梅黛丝,可是蕾梅黛丝不是阿玛兰妲的侄女啊,应该是侄孙女吧
  老黄的版本好得多  新范的译文是否也例证了汉语的退化?
  老黄:这块天地如此之新,许多东西尚未命名,提起它们时还须用手指指点点。  新范:世界新生伊始,许多事物还没有名字,提到的时候尚需用手指指点点。  老黄:每年到了三月光景,有一家衣衫褴褛的吉卜赛人家到村子附近来搭帐篷。他们吹笛击鼓,吵吵嚷嚷地向人们介绍最新的发明创造。  新范:每年三月前后,一家衣衫褴褛的吉卜赛人都会来到村边扎下帐篷,击鼓鸣笛,在喧闹欢腾中介绍新近的发明。  老黄:一个胖乎乎的、留着拉碴胡子、长着一双雀爪般的手的吉卜赛人,自称叫墨尔基阿德斯,他把那玩意儿说成是马其顿的炼金术士们创造的第八奇迹,并当众作了一次惊人的表演。  新范:一个身形肥大的吉卜赛人,胡须蓬乱,手如雀爪,自称梅尔基亚德斯,当众进行了一场可惊可怖的展示,号称是出自马其顿诸位炼金大师之手的第八大奇迹。  老黄:他拽着两块铁锭挨家串户地走着,大伙儿惊异地看到了铁锅、铁盆、铁钳、小铁炉纷纷从原地落下,木板因铁钉和螺钉没命地挣脱出来而嘎嘎作响,甚至连那些遗失很久的东西,居然也从人们寻找多遍的地方钻了出来,成群结队地跟在墨尔基阿德斯那两块魔铁后面乱滚。  新范:他拖着两块金属锭走家串户,引发的景象使所有人目瞪口呆:铁锅、铁盆、铁钳、小铁炉纷纷跌落,木板因钉子绝望挣扎、螺丝奋力挣脱而吱嘎作响,甚至连那些丢失多日的物件也在久寻不见的地方出现,一窝蜂似的追随在梅尔其亚德斯的魔铁后面。  老黄:他的妻子被这危险的发明吓坏了。但是,他却不顾妻子的反对,差一点把房子烧掉。他终日躲在自己的房间里,埋头计算着他的新式武器的战略威力,最后还编出了一本条理清晰得惊人、具有无可辩驳的说服力的教科书。  新范:妻子对如此危险的发明心生恐惧而提出抗议,但他全然不顾,险些把家里的房子点燃。他久久待在房间里,计算新武器的战略威力,写出了一本解说无比清晰、说服力无可抗拒的手册。  ==========  姜还是老的辣,后者文学味差远了。
  的确是黄的译本更好。
  红米饭,退化谈不上的……每一代人里都有佼佼者,只要政治局面不是万马齐喑。
  如果论表达,范晔的明显更好。老黄的不过是照顾好了汉语的习惯而已。
  只看过范的,整体看感觉还好,简洁流畅。也可能是先入为主。
  看了。范的不错。
  为毛我觉得范的好很多  黄是的老一辈翻译典型特征,为了迎合英文原句,把句子弄得很别扭,完全不符合中国人表达方式  还是喜欢范的
  @种杏春风前
10:41:07  老黄:这块天地如此之新,许多东西尚未命名,提起它们时还须用手指指点点。  新范:世界新生伊始,许多事物还没有名字,提到的时候尚需用手指指点点。  老黄:每年到了三月光景,有一家衣衫褴褛的吉卜赛人家到村子附近来搭帐篷。他们吹笛击鼓,吵吵嚷嚷地向人们介绍最新的发明创造。  新范:每年三月前后,一家衣衫褴褛的吉卜赛人都会来到村边扎下帐篷,击鼓鸣笛,在喧闹欢腾中介绍新近的发明。  老黄:一个胖...........  -----------------------------  前者啰嗦拖沓,喜欢后者简洁韵味!
  其实,新译本都比较重视语言简洁流畅,如果没有接触老译本,新译本当然是一个比较不错的选择。  问题是老译本虽然多有拗口别扭的地方,但是习惯了之后,反而会有一种别样舒缓优雅的味道,这恐怕是新译本暂时难以具备的。
  老译本的文学味道很浓的,新译本的好处就是新吧。  文学未必后期转精的。  高长荣的译本没看过。
  喜欢范译
  黄本没读过,不知道,读的范本,感觉还不错,比多数当下的文学翻译作品好很多
  才明白原来我家那本也是盗版.........
  看了这个翻译对比,为新版哭,为旧版哭。万幸读过老黄版,希望老黄版可以流传百年。  翻译确实不是人干的,很难。希望新译者越来越成熟,积累经验,最后到达信达雅的境界。
  年轻人可以翻译百年孤独吗?真心怀疑。那是一个百年的传奇,老马写的时候一定都不是自己,必是用上帝的力传达上帝的声音。老妖精才能翻译吧。
  古往今来很多传世的作品都是年轻人写的  应该相信年轻人
  不懂翻译,看完了,觉得很好的。
  @谁动了我的婠婠 15楼
18:38:10   18:55:53 jingzhucun  下次您遇到范老师,请帮我转告他,在他的版本的191页,出了一个翻译错误,应该是:堂叔兄弟们,而不是堂兄弟们,17个奥雷利亚罗应该是奥雷利亚罗二世的叔叔辈,而不是他们的堂兄弟  ==============  看到这儿的时候,我还误以为把人物关系搞错了呢。原来还是译者自己错了。  还是很喜欢范的译本。意境感很强。或者只是我自己的意境感很强。  -----------------------------  个人以为应该是没错的,不然这么明显的错误译者不可能发现不了,我觉得这里可能的解释是,奥雷里亚诺第二并不知道自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第四代,而以为自己是第三代,因为他的父亲阿尔卡蒂奥被送回布恩迪亚家族时被刻意隐瞒了身份,而且阿尔卡蒂奥继承了自己父亲的名字,为了避免混淆才舍去了前面的何塞,所以他很可能被当做家族第一代的儿子养大的而不是孙子,所以奥雷里亚诺第二才会以为上校的儿子们是他的兄弟而不是叔父。  阿玛兰妲认为美人儿蕾梅黛丝是自己侄女应该是基于一样的错误,阿尔卡蒂奥被送回的时候阿玛兰妲也在襁褓之中,以至于在后来成长过程中根本不知道这个人是他侄儿,而一直以为是弟弟,所以自然认为美人儿蕾梅黛丝是自己的侄女而不是侄孙女。
  @谁动了我的婠婠
18:38:10   18:55:53 jingzhucun  下次您遇到范老师,请帮我转告他,在他的版本的191页,出了一个翻译错误,应该是:堂叔兄弟们,而不是堂兄弟们,17个奥雷利亚罗应该是奥雷利亚罗二世的叔叔辈,而不是他们的堂兄弟  ==============  看到这儿的时候,我还误以为把人物关系搞错了呢。原来还是译者自己错了。  还是很喜欢范的译本。意境感很强。或者.....  -----------------------------  @天牙海礁礁 22楼
20:16:04  我也注意到了 而且应该还有一个 P208中间文字 “在缝纫间里那些被遗忘的午后,她这个侄女连对帮忙。。。”这里是说阿玛兰妲和蕾梅黛丝,可是蕾梅黛丝不是阿玛兰妲的侄女啊,应该是侄孙女吧  -----------------------------  个人以为应该是没错的,不然这么明显的错误译者不可能发现不了,我觉得这里可能的解释是,奥雷里亚诺第二并不知道自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第四代,而以为自己是第三代,因为他的父亲阿尔卡蒂奥被送回布恩迪亚家族时被刻意隐瞒了身份,而且阿尔卡蒂奥继承了自己父亲的名字,为了避免混淆才舍去了前面的何塞,所以他很可能被当做家族第一代的儿子养大的而不是孙子,所以奥雷里亚诺第二才会以为上校的儿子们是他的兄弟而不是叔父。  阿玛兰妲认为美人儿蕾梅黛丝是自己侄女应该是基于一样的错误,阿尔卡蒂奥被送回的时候阿玛兰妲也在襁褓之中,以至于在后来成长过程中根本不知道这个人是他侄儿,而一直以为是弟弟,所以自然认为美人儿蕾梅黛丝是自己的侄女而不是侄孙女。
  目前所有版本中,范版水平最高。其它版语言干瘪。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百年孤独那个译本最好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