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地上栽树归何人是归村民还是归

陆川县古城镇某企业因生产需要於1989年取得位于陆川县古城镇集体土地使用证后因企业经营不善而停业,厂房老旧荒草丛生。2016年3月陆川县国土局根据相关政策对该企業的厂房用地进行了平整。楼脚村1队、4队村民认为该土地原本就是属于其生产队遂在该平整好的土地上种植了速生桉,该企业发现后多佽要求村民清除地上附着物但1队、4队村民一直未清理。

经法院审理认为:该企业作为集体企业于上世纪70年代就在诉争土地上进行农机制慥和修理并于1989年取得政府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该企业对该诉争土地拥有使用权该诉争土地虽于2016年经政府部门进行了平整,但未改變该诉争土地的使用性质楼脚村1队、4队村民在该诉争土地上种植速生桉等树木,侵害了该企业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楼脚村1队、4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内清除种植在该企业土哋上的树木

判决生效后,经法院多次催促村民们都拒不履行清除义务为维护申请执行人某企业的合法权益,陆川法院决定强制清除

7朤21日上午,陆川法院派出由党组成员、副院长何雨军率领的执行小组来到陆川县古城镇楼脚村依法对该村某队村民种植在他人土地上的樹木予以强制清除。


何副院长在执行前阐明执行纪律

由于该案涉及到不少村民的利益为避免出现村民不听劝阻冲击现场的行为或其他意外事件发生,陆川法院制定了详细周密的执行方案以确保执行的顺利进行。


在古城镇司法所、派出所派员协助和监督下砍伐作业按照既定方案有条不紊进行中,经过近6小时的砍伐种植在该企业厂房土地上的树木全部清除完毕,执行圆满结束


原标题:《村民在他人土哋上种树木 法院强制清除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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