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出生的崔某提议骑电动自行车“碰瓷”讹钱他和另外两人月内“碰瓷”四起,讹了2800元9月1日上午,23岁的崔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在通州法院受审
根据检方指控,今年2朤28日晚上9时许贺某(另案处理)骑着电动自行车行驶到通州马驹桥镇邮局附近时,故意撞向吕先生驾驶的白色福特汽车贺某打电话叫來崔某,二人以被撞为由向吕先生索要钱财吕先生给了两人600元。
这次“碰瓷”讹到钱后崔某和贺某以及另一名同伙韩某(另案处理),又连续以同样方式作案3起
3月27日凌晨零时许,3人在马驹桥镇西后街村以同样方式向段某某索要赔偿。后因交警到达现场段某某没有給钱。崔某等人的行为引起怀疑通州交通支队民警认定其有“碰瓷”嫌疑。此后崔某被马驹桥派出所民警抓获。
公诉人建议法院对崔某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到1年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