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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汽车界十大争议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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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汽车维基第411篇稿件,原创稿。【汽车维基】十大系列在继续,今天推出的是“2015汽车界十大争议事件”。既然说是争议,那么就意味着舆论有正反两方面的看法,【汽车维基】不做判官,只负责呈现,与【汽车维基】之前的策划――“2015汽车界十大事件”一样,这些事件也是从另一个角度对2015车市做出总结。
  欢迎大家参与对这十大争议事件的讨论,方法是订阅【汽车维基】公众号(autowk),或加QQ,。
  缺席央视3&15晚会
  争议点:媒体的舆论监督职责和权威性
  历年的央视3&15晚会,汽车板块都占据晚会重头戏。今年3&15晚会吐槽最多的莫过于是断轴事件没上3&15,而、、和却被一一曝光。而且晚会开始前的第一则汽车广告竟然是,看到广告出来,业内人士无不反应灵敏,感叹“安全了”。后来结果果然如此。也正是如此,很多人并没有对央视买单,甚至包括被曝光的企业,很多企业往往在曝光之后的感触是,运气不好。
  (央视网自己称断轴为1号热点,但是却没登录3&15晚会)
  虽然该年度影响面最广的事件终未被曝光,但车主的维权还在继续。9月11日,质检总局在官网上发布了耦合杆式后轴纵臂断裂问题缺陷调查结果,确认后轴纵臂构成缺陷。对此,汽车集团(中国)、以及发布联合声明,表示尊重并接受国家质检总局的调查结果,向消费者道歉并针对受影响的车主提供了四项服务和措施。
  对于第一时间给出的置换方案,有汽车界人士表示,这些措施还是有诚意的,尤其是免费置换开启了国内的先河。不过,消费者最大的疑惑仍是为何坚持不换轴。据业内专家介绍,汽车作为一项技术密集型产业,更换任何一个零部件都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对于而言,换轴的风险更大。
  车展价格乌龙
  争议点:“无心插柳”的错误还是“有意为之”的
  毫无疑问,“天价”包揽了2015年车展的头条,狂刷朋友圈。这一切源自上市发布会上一个“美丽的误会”――日,“”在车展上市现场公布售价时,大屏幕上所显示的价格单位“元”被错标成了“万”,导致的价格被提升到了以“亿元计算”的水平。一台车24亿的价格,成为史上最贵车型,恐怕就连王思聪也得再三考虑考虑吧。
  这一失误到底是“无心插柳”还是“有意为之”,大家对此看法不一。有人认为这是工作人员的失误,无奈之下之得说成是对大家开的小玩笑来化解尴尬。但有人却认为这是一场刻意安排的事件,自己制造话题,通过微信朋友圈、自媒体引爆话题。使得20日一天得到的关注和议论,或许超过了3个亿的广告价值。当然啦,标“天价”这种策略,好像只能玩一次哦!
  与恒大广告事件
  争议点:当代社会的契约精神
  2014年1月,以1.1亿元买断了日至日期间,恒大淘宝俱乐部2014赛季及2015赛季主、客场比赛服胸前广告权益。但今年11月21日亚冠决赛上,恒大将球衣胸前广告变更为“恒大人寿”,对此方面非常不满,并发文“隔空喊话”恒大淘宝表示要起诉对方。
  媒体舆论也对此事分成了挺恒大和挺的两个别。挺的↓:
  挺恒大的↓:
  但12月13日晚,在2015年世俱杯1/4决赛对阵中北美洲冠军墨西哥美洲的比赛中,恒大2-1逆转对手晋级半决赛,其胸前的广告已经换回“”,就在外界都在纷纷猜测,与恒大淘宝已经握手言和时,双方已经悄然开始对簿公堂。
  正式向市花都区人民法院起诉恒大淘宝,就恒大在2015年亚冠决赛第二回合中,擅自更换胸前广告的行为索赔经济损失3244.1万元。
  上市“入海”事件
  争议点:突发事件的公关处理
  日,很多人的朋友圈都被占领,“入海”,一次小意外引起“大风波”,原来是某媒体记者在过程中,不慎将车陷入松软的海沙中,车身约半米左右陷入水中。由于的品牌影响力和三亚上市仪式的广受关注,此事,在短短几分钟内就迅速引爆汽车圈,并向外扩散,一时间质疑声四起。同行竞品也毫不客气地瞬间开启了“灾难”,纷纷借此启动大战,甚至有人将的入海戏称为“年度灾难大片”。
  不过这一次,剧情反转有点快,最终扳回战局。当晚的发布会上,销售事业部执行副总经理葛树文在现场调侃道:“不管怎么样,这款车已经开出来了,而且电器元件都没有坏,事实证明,这款车也确实可以入海啊!”。随后,还发出一封大气豁达的感谢信,赢得了不少媒体的好感和支持。
  关键时刻,还是很有大局观且人性化的,优先将老师转移至岸上。与此同时,值得称赞的是,现场还有一位经验丰富的媒体同仁,第一个冲上去施以援手,这也是感谢信第二层意思的原因。在将媒体老师安全转移上岸后,已经不可避免地陷入海中,左后轮完全被海水淹没,最后不得不借助专业工具才得以脱困。虽然过程中耽误了一些时间,但车辆动力和电子元器件均毫发无损,这对于来说,其实反而是个亮点。
  雾霾红色预警单双号限行
  争议点:该政策在民间反对声音很大,认为是政府不作为的消极政策
  如果要评选2015年的年度热词,“雾霾”肯定位居榜首。12月18日7时,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发布红色预警:12月19日7时至12月22日24时启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措施,实施机动车单双号行驶措施。12月19日是本轮红色预警的第一天,查处违反单双号行驶车辆2.23万辆。
  单双号限行常态化有利于减少雾霾改善环境。但是,该政策在民间反对声音很大,认为是政府不作为的消极政策。质疑单双号政策的文章非常多↓: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表示,两者之间并不一定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彭应登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常态化的单双号限行属于较激进的做法,不应成为城市空气改善的常规措施。
  全资收购
  争议点:混合所有制企业典型的挫败
  9月21日,发布公告称,已于8月31日收购在中所持有的49%股权,自9月1日起,的经营管理权也已移交至。这也就意味着当年被寄予厚望的“国企和民企混合所有制企业典型”的,以失败告终。
  (曾经登上珠峰、拿下环塔)
  在鼓励国内车企通过兼并重组、收购等手段调整产业结构的背景下,与成为汽车业内第一个吃螃蟹者,率先开始了混合所有制改革。2010年12月,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控股合资联姻,成立汽车有限公司,开创出中国汽车业国企与民企创新合作的先例,以先行者的姿态开启了混合经济的探索之路。不过,这种探索只走了五年,就再也走不下去了。
  在合资之初,业界曾盛赞,“具备了国企在资金、规模、人才、资源、研发的优势,同时具备了民企在在机制和体制上的灵活,两者互补,相得益彰。的特点是国企和民企都不具备的,是新的混合制。”如今看来,改革确实不易,表面和谐,却暗流涌动。
  汽车O2O上门保养的生死讨论
  争议点:汽车O2O热浪是否已经消退
  日前,汽车后市场最大的新闻莫过于处于风口浪尖的“e洗车”与“博湃养车”的“倒闭”了。先是O2O领域最有可能上市,全国最大的移动互联网洗车服务平台e洗车的倒闭,随后媒体又曝出最大的上门养护服务博湃养车“濒临倒闭”。
  最近一两年,O2O热潮兴起,汽车行业与车联网也涉入其中,各类涉及汽车后市场的O2O应用,如洗车O2O、修车O2O和保养O2O等如雨后春笋一般冒出后,又大量倒闭。
  &e洗车”与“博湃养车&为代表的汽车上门服务或O2O类型项目,体验差、粘度小、转化低,成本高、利润薄、不能自负盈亏,一味冲击资本市场做市值,没造血能力,只靠输血很难持久。
  植根于“懒人经济”的上门服务或互联网消费成就了一大批创业者,而汽车后市场O2O企业却一个个倒下,究其根源是汽车后市场有其特殊的行业背景和消费特征。
  滴滴成功了,成为全球最有价值科技初创企业,是因为从某种程度上它解决了民众出行难的问题,成功匹配了刚需,平台本身没有硬伤。
  而汽车服务O20平台则不同,无论是上门洗车还是上门养护,从专业度来讲都存在硬伤。因为上门服务最大的优势是方便,节省时间,价格便宜,而这些只是满足一小部分的需求,且其背后存在对车辆损伤的巨大隐患。
  最要命的事,上门服务本身没有利润,或者利润微薄,无法支撑公司运营。都想以此为入口,随后杀入一个更深的产业链,把保养、维修、保险、救援等高附加值的项目做起来,结果却一厢情愿,客户转化率非常低,只有百分之几,远远达不到预期。
  另一方面,汽车上门服务企业想靠巨额资金投入去补贴市场,不断获得贪小利用户青睐,用户量大了再继续融资。但是遇到资本寒潮,资金一断,这些客户很容易流失,因为汽车上门服务很难建立客户粘度和满意度,随之而来企业就出现资金链断裂。
  尾气排放造假
  争议点:政治因素占几何
  美国环境保护署9月18日指控德国汽车集团在所产车内安装非法软件、故意规避美国汽车尾气排放规定,而部分车辆的实际污染物排放量最高可至法定标准的40倍,违反了美国《清洁空气法》,面临最高达180亿美元罚款。随后承认造假。德国汽车公司22日发表声明说,该公司涉嫌违规排放事件所涉及的柴油汽车数量可能达到1100万辆,公司将向公众通报调查进展,并已拨款65亿欧元应对此次违规排放事件。
  德国汽车在美国的柴油车尾气排放造假震惊世界,目前迅速蔓延全球,包括美国、德国、瑞士、意大利、法国和韩国在内的多个国家已宣布对该公司和涉案车辆展开调查。这家全球汽车巨头正面临舆论的拷问和严厉的惩罚,其股价也两天暴跌31%到4年最低。遭遇诞生78年历史以来最大规模的危机。
  不过,此次事件背后是否存在政治因素也备受争议。“汽车工业”在大选中,历来是民主党与共和党相互攻讦的一个重大领域。如今,美国的汽车之都底特律落寞了,昔日的汽车工业霸主,如今也早已被、相继超越。站在2015年这个关口上,美国国内民主党和共和党针对2016总统大选的辩论赛也越来越白热化。汽车当然是一张较为重要的牌,发出这张牌,不但美国汽车市场将发生变化,整个世界汽车工业的格局也将改写。
  回看当年的“脚踏门”事件,会政治因素在其中也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该事件发展到后来甚至一度牵扯出了美国的多起政治行贿丑闻。从2009年年初开始爆发的“门”事件,前后持续了近两年时间,不仅重创了汽车的销售和盈利,也让汽车的品质遭遇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然而,在日下午,美国运输部正式公布对问题的调查报告,称汽车的突然加速与电子系统无关。很多人不理解,被冤枉的在被平反后,为什么还能如此镇静自若,而不是鸣冤昭雪?这其中的滋味应该只有自己知道。
  互联网造车是否会颠覆传统汽车工业
  争议点:互联网公司和传统汽车公司谁来主导?
  在刚刚结束的乌镇世界互联网大会上,作为汽车界的唯一代表,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放言:“我第一次向你们(媒体)表个态度,亮明我的观点。请你们一定要清楚:今后主导汽车产品、市场、工业的一定是汽车公司,而不是IT公司。”能让李书福如此充满信心的,就是在大会上展出的智能驾驶汽车。
  “汽车圈的极客”李书福的话一出,互联网造车是否会颠覆传统汽车行业的话题又开始迅速升温。多数汽家都认为,这是不可能的:汽车制造企业从产品的设计研发,到工艺流程、供应链管理,过程环节非常复杂,涉及、安全、经济性、舒适性等多个方面的问题,造车所必须的诸多条件都是互联网企业所不具备的。而多数互联网企业确认为:从目前的车联网技术来看,传统汽车制造厂商的产品在功能和体验方面仍然有很大的局限性,但是作为现有格局的既得利益者,传统汽车制造厂商不可能成为产业的革命者,这就需要一个“外行”来推动汽车制造业的进化,而像乐视、游侠这样的互联网公司在商业模式、运营思路等方面比传统制造企业更具优势,更符合未来市场的需求,互联网公司的“颠覆”基因和勇气成为互联网企业造车能够成功的助力。
  汽车品牌管理办法修订再度难产
  争议点:各方利益纠葛导致拖延
  从去年7月开始,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陆续对国内汽车行业进行了反垄断调查。不过,随着反垄断的推进,矛头逐渐指向现行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下简称《办法》)。由于现行《办法》在内容设定上过分偏向整,一开始就招致的反对,所以去年9月,商务部开始征求各方意见,拟对现行《办法》进行修改,以改变汽车品牌目前在中国的经销机制,而新规则将允许多品牌经营。
  尽管《办法》在2014年未曾一度基本确定,但实际上,其中的40多条内容几乎都存在争议,使得商务部只得再次向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征求意见。直到目前,部分细则争议仍未解决。因此,《办法》的修订没有更多的推进,只得再度难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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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前沿汽车科技,剖析精密造车工艺。汽车保险理赔纠纷多 五大常见纠纷案例剖析
买来二手车按新车价投保,一旦发生事故,定损该怎么算?报案3个月,才等来定损结果,租车费用谁来承担?
随着近两年我国机动车辆数量的不断增加,机动车保险已成为我国财产保险业务中最大的险种,与此同时,有越来越多的车辆保险纠纷诉诸法院。私家车保险究竟有哪些纠纷?目前,有关法院对车损险合同中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1、旧车投保时“高保低赔”怎么办?
旧车按照新车购置价投保车损险是目前实务中常见的现象,即旧车按照新车价值缴纳保险费,却按实际价值进行理赔。保险公司的理由是:车辆修理时使用新零件,所以应以新车价值投保。如果车辆发生部分损失时,车主获得的保险金基本可以覆盖修理费。但在车辆全损的情况下,则与预期的赔付会产生较大差距。
车主鲁某投保时车辆已经使用了90个月,但双方在保险合同中仍然约定按照新车购置价16万元来进行投保。保险期内,鲁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辆受损,经鉴定部门评估,车辆修复需7.4万元。鲁某据此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保险公司认为,根据保险合同中约定的折旧率计算方法,事故发生时车辆折旧后的实际价值只有3.2万元,现所需修理费为7.4万元,应推定全损,只同意按照事发时车辆的实际价值3.2万元进行赔付。鲁某则认为,当时是按新车购置价投保的,现在保险公司只赔旧车价格,不合理。
法院认为:保险合同中明确记载保险金额可以按投保时与保险车辆同种车型的新车购置价计,也可以按投保时车辆的折旧价计,现双方自行约定选择前一种方案,并无不当,该约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按照合同约定的折旧方法,出险时保险车辆的修复费用已经超过车辆的实际价值,因此,保险公司推定全损合法有据。虽然车辆是按16万元的新车价投保,但事发时车辆实际价值为3.2万元,保险法禁止财产保险投保人获得超出保险标的实际价值的利益,所以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车损3.2万元。
2、保险公司“怠于定损”怎么办?
因定损争议诉至法院的,占到私家车保险纠纷的八成左右,其中有不少因保险公司怠于定损而引起。
保险公司未及时定损,租车费谁来付?
顾某在停车过程中撞到路边花坛,导致车辆受损。事发后,顾某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但保险公司直到事发3个多月之后才出具定损结论。在等待定损期间,顾某无法使用投保车辆,所以不得不租车代步,为此发生租车费1万元。顾某认为是保险公司迟延定损,才导致发生租车费损失,因此要求保险公司赔偿该1万元,保险公司则认为租车费不属于理赔范围,所以不同意赔偿。
我国在保险法中明确规定了保险人有及时定损的义务,并规定即使情况复杂的,也应当在30日内定损。
法院认为: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定损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还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本案中,虽然保险合同未将租车费约定为理赔范围,但是因为保险公司怠于定损,才导致顾某迟迟无法正常使用投保车辆,顾某租车代替投保车辆使用,并无不当。所以判决支持顾某的诉讼请求。
3、“免责条款”的效力认定问题。
保险法明确规定,保险人对免责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否则条款不生效力。所以,保险免责条款的生效应当以保险人尽到明确说明义务为前提。
陆某在驾驶途中突遇暴雨致使行驶中车辆发动机进水受损,保险公司表示车辆损坏是由于涉水行驶而引起发动机损坏,属于保险免责范围。
法院认为:“暴雨”和“涉水行驶”属于不同的事件。涉水行驶包括在天气状况良好情况下由于驾驶人员误操作或故意驶入河流、沟渠、水塘等情形。在此情况下,涉水行驶是导致发动机进水的最主要的原因,保险公司可以援引免责条款拒绝理赔。但在保险车辆正常行驶过程中突遇暴雨等恶劣天气,在路面积水的情况下不得已涉水行驶,则暴雨是导致保险车辆发动机进水的最主要原因,对此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理赔责任。
4、被保险人因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导致交通事故的理赔问题。
对于一些严重违反交通法规而导致事故的情形,例如无证驾驶、醉酒驾车、肇事后逃逸等,保险合同中明确将其列为免责范围。
驾驶员无证驾驶的,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某天,阮某让其弟驾车上路行驶,由于其弟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操作不当,撞伤他人造成交通事故。事发后,保险公司支付了事故受害人 8000元的医疗费。此后,保险公司向肇事驾驶员阮某弟弟和车主阮某追偿该8000元未果,遂涉讼。
法院认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但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驾驶员阮某弟弟无证驾驶投保车辆,而车主阮某对车辆亦未尽监管之责,故判决两人向保险公司赔偿垫付的医疗费8000元。
5、责任险中,“自费部分”医疗费的理赔问题。
目前,不管是交强险还是一般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在医疗费赔偿项目上,都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为限,即自费医疗部分不赔。这使得许多车主在向受害人全额赔偿了医疗费后,向保险公司理赔时无法获得全额赔付,由此引发了大量纠纷。
责任险中,第三者医疗费赔偿范围原则上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保范围为限,但内固定材料费属于为治疗支出的必要的合理费用,应由保险公司赔付。
车主甄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吴某骨折。交警认定,甄某承担事故全责。吴某治疗花费医疗费 34988.16元,其中自费部分金额是14510.85元,自费金额中包括为治疗骨折而使用钢板、钢钉共计8610元。甄某向吴某等人赔偿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保险公司理赔。庭审中,保险公司表示,就医疗费项目,只同意赔付医保部分,对自费部分不同意理赔。
法院认为:吴某医疗费中的自费部分不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但其中吴某治疗中所使用的内固定材料,属于治疗的必需材料,且该内固定材料属于国产的通用型,对此材料费用应予赔付。故认可吴某医疗费中能够纳入保险理赔的金额为29087.31元
本文来源: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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