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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執行人石狮市华联服装鞋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福建省晋江怎么自己造出封面闽超鞋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裁定书
审理法院:晋江怎么自己造出封面市人民法院
案号:(2014)晋执行字第952-1号
法定代表人吴荣琛,该公司董事長
法定代表人陈国富,该公司执行董事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职权于2014年3月18日、2014年4月25日、2014年9月3日、2014年10月31日查詢被执行人在各大银行的银行存款查无可供执行人的财产;于2014年5月20日查封、冻结被执行人名下的闽CXX号五菱牌小型汽车;于2014年5月13日查封、凍结被执行人名下的位于晋江怎么自己造出封面市陈埭镇涵口村的房产(证号:006057号、06-200563号);于2014年12月8日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甴于本案执行期限过长申请执行人表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再次提出执行申請申请执行人再次提出执行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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