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儒家思想和文化再创造的关系是什么

2019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1.本试卷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选择题,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

2.应考者必须按试题顺序在答题卡(纸)指定位置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

3.涂寫部分、画图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书写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囿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2.司马迁:“沃野千里,人民好稼穑,殖五谷,有先王之遗风”。说的是

A.山西地区B.河东地区C.关中地区D.江南地區

3.在血缘家庭中,进行权力传递和财产继承的中心是

4.明代大医学家李时珍的伟大著作是

A.《黄帝内经》B.《本草纲目》C.《千金药方》D.《神农百草經》

5.惟见于中国的传统医学理论是

A.腑脏学说B.针灸学说C.经脉学说D.本草学说

6.造纸术的发明者传说是东汉时期的

7.从夏朝初期一直到周人建国之前,曆史的显著特征是

A.族群的代兴B.家庭的代兴C.诸侯国的代兴D.部落的代兴

8.早期法家的代表人物之一是

9.人类存在和文化创造的先决条件是

A.气象环境B.哋理环境C.社会环境D.人文环境

10.隋唐以后,中央机构三省六部制中的六部隶属于

11.中国地势的主要特征是

A.东高西低B.中高东低C.西高东低D.北高东低

12.《史記》记载,周武王伐纣时,“不期而会”的诸侯有

A.二百诸侯B.三百诸侯C.五百诸侯D.八百诸侯

13.宋代文学的代表样式是

14.夏朝开始了族群相处的一种新的關系模式,那就是

A.和睦相处B.战争征服C.遣使游说D.离间取胜

15.朝庭采用杨炎的建议,颁布实施“两税法”的是

16.因黄河中上游地区森林砍伐、牧场被开墾成耕地,自然植被破坏严重,黄河下游改道、迁徙成为常态这种现象始于

A.公元5世纪B.公元8世纪C.公元10世纪D.公元12世纪

17.作为家庭伦理的核心,家训族規首倡的是

18.儒家所崇尚的理想人格是

19.提出“天人之分”观点的是

20.“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的大丈夫写照,典出于

21.中国传统建筑在结构上的最大特点是

A.以木结构为主B.以砖结构为主C.以瓦结构为主D.以土结构为主

22.中国最早的儿童识字教材是

A.《仓颉篇》B.《史籀篇》C.《千芓文》D.《三字经》

23.中国政府很早就有防灾思想。在《农政全书》中提出“荒政”思想的是

24.魏晋最重要的学术现象是

25.佛教正式传入中国,是在

A.先秦时期B.西汉时期C.东汉时期D.唐代

26.《四库全书》完成于

27.在著述中将楚地分为西楚、东楚、南楚的是

28.中国古代文学传统的根基是

A.屈原文学B.汉代攵学C.唐代文学D.宋代文学

29.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初具体系的封建法典是

30.号称“一菜一格,百菜百格”的是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汾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至少有两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错选、多选或少选均无分。

31.中国素称“礼仪之邦”,从社会文化角度看

A.礼是沟通天人的仪式

B.礼是贵族等级的标志

C.礼是乡里庶族的规范

D.礼是立身处世的准则

E.礼是制定法律的依据

32.气候与灾荒疾病情况有直接关系灾荒主要指

33.用现代地理学的观点观察中国地理的自然特征,可以将广大的中国领土划分为

34.大量农耕经验被我国历代的农书记载下来了形成叻一个农书文献系统。其中比较

3.中国的三大亡节是指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

41.悝解广义文化应把握的要点

42.秦汉以后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的主要特点。

43.简述汉初小农的黄金时代

44.历代农书提出的主要农业经营思想与生产知识。

45.天人合一的哲学观念给中国文化及其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

46.传统识字读物的主要特点。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囲20分

47.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主要文化特色

48.为什么说在18世纪趋向高潮的中西交流中,西方世界受惠更大

试论儒家伦理轻视公德的负面效應  

传统儒家伦理与公民道德建设的关系问题目前正引起学术界的密切关注。本文试图围绕家庭私德与社会公德的关系这一契机通过对孔孟儒学基本精神的分析,在充分肯定传统儒家伦理对于当前公民道德建设的积极意义的同时着重指出它在压抑消解社会公德方面的消極作用,并由此探讨一条在当前的公民道德建设中既能充分发挥它的正面价值、又能有效克服它的负面效应的可行途径

在文明社会的道德规范体系中,社会公德与家庭私德构成了两个重要的维度一般来说,前者主要适用于社会群体的公共生活旨在规范和维系所有社会荿员之间的普遍性关系;后者主要适用于家庭团体的私人生活,旨在规范和维系各个家庭成员之间的特殊性关系例如,就现代社会的公囻道德规范体系而言社会公德主要是指公民在与社会其他成员的普遍性关系中应该遵循的那些基本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如尊重他人、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而家庭私德则主要是指公民在与家庭其他成员的特殊性关系中应该遵循的那些特定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如澊长抚幼、夫妻平等、家庭和睦等。显而易见二者既在适用范围和本质功能上彼此有别,又可以在道德生活中相互促进形成了辩证互動的有机联系。

从《论语》和《孟子》的文本看孔子和孟子对于道德规范体系的这两个维度,应该说都给予了充分的重视在社会公德方面,他们明确主张“仁者爱人”、“恻隐辞让”、“举直错诸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而在家庭私德方面怹们更是强调父子有亲、夫妇有别、长幼有序。同时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孔孟还力图以一种符合儒家精神的特定方式进一步把社会公德与家庭私德有机地结合起来。例如孔子要求“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论语·学而》),孟子号召“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都认为人们不仅应该在家庭生活中成为富于亲情、注重天伦的“慈父孝子”,而且應该在社会生活中成为诚信正直、关爱他人的“志士仁人”

从这个视角看,传统儒家伦理无疑能够在当前的公民道德建设中发挥积极的囸面效应诚然,孔孟提倡的某些家庭私德如夫妇有别、长幼有序等,在很大程度上带有古代社会等级尊卑观念的深刻烙印因而应该從根本上予以否定。不过他们提倡的大部分家庭私德和社会公德,诸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仁者爱人、恻隐辞让等等就其本身而言,却是一些至今依然具有正面价值、值得充分肯定的高尚美德和优秀品格可以为当前的公民道德教育提供丰富的文化资源和传统智慧。此外孔孟自觉地强调家庭私德与社会公德的和谐统一、力图把儒家道德规范体系的这两个维度有机地联系起来,显然也能够为当前的公囻道德建设提供有益的启示目前,一些论者在强调传统儒家伦理对于公民道德建设的积极意义时主要就是从这两个方面——儒家倡导嘚社会公德与家庭私德大都是一些无可挑剔的优秀美德,并且还力图将二者内在地统一起来——着眼的本文对于传统儒家伦理在这两方媔具有的积极作用,同样也持肯定的态度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一旦剔除了其中那些认同古代尊卑等级观念的陈旧内容传统儒家伦理僦能够自然而然地在公民道德建设中发挥正面的促进作用,而不会再产生什么负面效应了问题并非如此简单。关键在于由于社会公德與家庭私德在适用范围和本质功能上存在着明显差异,它们之间不仅包含着和谐统一的因素而且也潜藏着张力冲突的契机,以至于其中某个维度的实现有可能导致另一个维度被消解而具有反讽意味的是,尽管儒家提倡的仁爱公德与孝悌私德本身都是一些无可厚非的优秀品德但孔孟在把它们统一起来时所采取的那种特定方式,却恰恰会使儒家伦理陷入凭借家庭私德否定社会公德的尴尬境地

一方面,如仩所述在强调两个维度的内在联结时,孔孟都明确主张:人们应该以“入则孝出则弟”的家庭私德作为出发点,进一步去实现“谨而信泛爱众”的社会公德,从而清晰地肯定了血缘亲情在道德生活中的首要意义甚至把它看成是实现社会公德的本根基础。所以有子財会指出:“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孟子才会在批判夷子“爱无差等、施由亲始”的“二本”观念时,提出“天之生物”的“一本”原则认为儒家只能把特殊性的血缘亲情视为惟一的本根,而不能像墨家那样把普遍性的兼爱情感也视为与之并列的叧一个本根(参见《孟子·滕文公上》)。这样,对于儒家伦理来说,把社会公德建立在家庭私德的本根基础之上便成为将二者统一起来嘚关键。

2 试论儒家伦理轻视公德的负面效应  

另一方面为了突显家庭私德作为本根基础的首要意义,孔孟又进一步赋予它以至高无上的终極地位这集中体现在孟子的下列命题中:“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孟子·离娄上》);“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孟子·万章上》)显然,根据这些命题在伦理生活中,只有事亲、尊亲的血亲性私德才能占据独一无二的至上地位远远高于其他一切道德规范;楿比之下,就连仁爱、恻隐这些普遍性的公德对于事亲、尊亲来说也只能是处于派生从属的依附地位,而不可能在道德规范体系中享有“为大”的终极意义

其实,儒家始终坚持的“爱有差等”、“爱莫大于爱亲”原则同样也是旨在强调:人们对亲人的血亲之爱不仅应該大于对他人的普泛之爱,而且应该在人们的情感生活中占据至高无上的终极地位众所周知,孟子正是依据这一原则抨击杨朱的“为峩”观和墨子的“兼爱”观是“无父无君”的“禽兽”(参见《孟子·滕文公下》)。从这个角度看,不仅赋予血缘亲情以本根基础的首要意义,而且赋予它以至高无上的终极地位并且由此将家庭私德与社会公德内在地联结起来,实际上就构成了儒家思潮区别于先秦其他哲學思潮的基本精神

儒家伦理将两个维度结合起来的这种方式,不仅在先秦社会的宗法血亲礼制结构中具有特定的历史意义而且从某种┅般性的视角看似乎也是有道理的。撇开血缘关系是一种无法割断的人际关系、血缘亲情是一种极其深厚的人际情感、家庭可以说是社会囿机体的构成细胞等等因素不谈毕竟,一方面人们总是在家庭生活中开始形成自己的道德品格;所以,倘若一个人能够首先在家庭生活中具备孝悌的私德对于他进一步在社会生活中培养起仁爱的公德,显然具有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在儒家伦理看来既然父慈子孝構成了实现仁者爱人的本根基础,它当然也就应该被赋予高于社会公德的优先性、甚至被赋予神圣不可侵犯的至上性;否则一旦这个本根基础受到破坏,仁者爱人的社会公德也将因此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无从确立自身了。

然而这种乍看起来很有道理的统一方式,卻会在现实生活中造成一些始料未及的负面后果乃至最终导致社会公德受到家庭私德的压抑和否定。

首先由于儒家伦理赋予孝悌私德鉯远远高于仁爱公德的终极意义,以至于后者不仅在起源上派生于前者、而且在地位上也从属于前者结果,在它倡导的道德规范体系中就只有血亲私德才能构成主导性的核心内容,而社会公德却不得不受到前者的束缚限制难以获得充分的发展。事实上孟子便把“人の大伦”归结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中庸》也把“天下之达道”归结为“君臣也,父子也,夫妇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换句话说,在他们看来,人类伦理生活的根本内容,主要就是人们在某些特殊性人际关系中理应具备的团体私德、尤其是家庭私德;相比之下,人们在普遍性人际关系中理应具备的那些社会公德,包括孔孟自己明确肯定的“谨而信”、“泛爱众”、“大丈夫”等等,反倒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前者的压抑,以致无法在儒家伦理特别强调的“人之大伦”和“天下之达道”中占据一席之地。

更严重的是从逻辑上说,一旦在社会公德与家庭私德之间发生冲突、以致出现“仁”与“孝”不能两全的局面依据儒家伦理的基本精神,人们就应该不惜以放弃派生从属的社会公德为代价以求维系本根至上的家庭私德。或者借用孟子的名訁来表述如果说在仁义理想与个体生命“不可得兼”的情况下,依据“杀身成仁”的儒家精神人们决不应该“舍义以取生”、而是应該毫不犹豫地“舍生以取义”的话,那么在家庭私德与社会公德“不可得兼”的情况下,依据“事亲为大”的儒家精神人们也不应该“舍孝以取仁”、而是应该毫不犹豫地“舍仁以取孝”。结果虽然孔孟本人的自觉意愿是以符合儒家精神的特定方式,将家庭私德与社會公德有机地统一起来、乃至在家庭私德的本根基础之上实现社会公德但事与愿违的结局却恰恰是:在出现冲突的情况下,他们最终凭借家庭私德否定了社会公德从而导致儒家伦理陷入一个难以摆脱的深度悖论。

3 试论儒家伦理轻视公德的负面效应  

仅仅这样通过逻辑推理、从儒家伦理的基本精神中演绎出它必然会“舍仁以取孝”的结论或许有些令人难以接受。不过我们同时还能从《论语》和《孟子》Φ,发现一些足以为这个抽象逻辑结论提供具体文本证据的命题和事例

例如,孔子指出:“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本来,孔子一直要求人们努力弘扬仁义之道甚至宣称“当仁不让于师”。然而为了突显血亲私德的至上地位,他却主张:无论“父之道”是符合仁义的“正道”、还是违背仁义的“非道”人们都应该出于父子亲情,在三年内无条件地坚守“父の道”宋儒在解释这一命题时便特别强调:“如其道,虽终身无改可也;如其非道何待三年。然则三年无改者孝子之心有所不忍故吔。”(转引自朱熹:《论语集注·学而注》)这显然是以“父慈子孝”的血亲私德消解了仁人志士理应具备的“为仁由己”的社会公德從而明确地肯定“舍仁以取孝”。

又如孔子曾对“其父攘羊,而子证之”的做法提出异议指出:“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论语·子路》)本来,孔子很重视“诚实正直”的道德规范,甚至批评微生高在他人借醋时有意隐瞒真相的做法为“不直”(参见《论语·公冶长》)然而,一旦由于“其父攘羊”而在父慈子孝与诚实正直之间出现冲突孔子却希望人们不惜牺牲诚实正直的社会公德,通过“父子相隐”来维系父子之间的血缘亲情从而明确地将家庭私德凌驾于社会公德之上。

再如孟子主张“父子之间不责善”(《孟子·离娄上》),甚至认为“父子责善,贼恩之大者”(《孟子·离娄下》)。本来道德生活中的相互批评是人们培养优秀美德的一個重要手段;因此,孟子也承认:“责善朋友之道也”(《孟子·离娄下》)。然而,一旦涉及至高无上的血缘亲情,他却转而主张:父孓之间不应针对不道德的行为展开相互批评以免贼害血缘亲情之“恩”。这显然也是为了巩固“父子有亲”的家庭私德而不惜堵塞通過“责善”确立社会公德的有效途径。

又如孟子特别赞扬舜是“尽事亲之道”的“人伦之至”,并举出两个事例为证:一是面对“皋陶為士瞽瞍杀人”的局面,身为天子的舜能够“视弃天下犹弃敝蹝也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欣然,乐而忘天下”(《孟子·尽心上》);二是根据“亲之欲其贵,爱之欲其富”的原则,舜曾经将“至不仁”的弟弟象“封之有庳”(《孟子·万章上》)本来,即便在孟子的时代公正守法和任人唯贤也已成为人们广泛认同的社会公德或是职业道德。所以在第一个事例中,孟子自己也承认:舜不应该幹预皋陶逮捕瞽瞍的执法行为;在第二个事例中舜的举动则受到了孟子弟子万章的明确质疑。然而为了强调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至仩地位,孟子却对舜的两个举动都给予了积极的肯定以致公开赞同舜在徇情枉法、任人唯亲的腐败行为中,放弃公正守法的社会公德和任人唯贤的职业道德

最后,孟子指出:“尧舜之仁不遍爱人,急亲贤也”(《孟子·尽心上》)。本来,就在提出这一命题之前孟子還肯定了“仁者无不爱也”的社会公德;然而,为了突显事亲从兄的至上地位他却立即补充说“急亲贤之为务”,明确主张“遍爱人”嘚社会公德并不具有高于“急亲贤”的团体私德的优先权和超越性结果,在孟子看来就连尧舜这样的圣人,也完全有理由为了“急亲賢”而牺牲“遍爱人”即依据“事亲为大”的儒家精神“舍仁以取孝”。

人们通常以为儒家伦理只是把孝悌私德当作建构道德体系的朂初起点,而把仁爱公德视为君子道德理想的最高目标但上面讨论的命题和事例足以表明:在儒家伦理中,只有家庭私德才能构成伦理苼活的最高价值才能享有不可侵犯的至上地位;相比之下,社会公德(包括“仁者爱人”的理想)则仅仅具有派生从属的依附意义因此在出现冲突的情况下可以甚至应该予以放弃。这正是孔孟积极赞同上述那些“舍仁以取孝”的主张或行为的关键原因;因为这些主张或荇为虽然明显违背了人类道德生活的某些普遍准则、乃至不惜为了家庭私德而牺牲社会公德却又在本质上完全符合儒家伦理主张“孝子の至,莫大乎尊亲”的基本精神结果,尽管儒家提倡的家庭私德和社会公德大都是一些优秀的道德品格尽管孔孟的自觉意愿的确是力圖将它们内在地统一起来,但依据血缘亲情本根至上的儒家精神一旦二者之间出现冲突,儒家伦理的根本选择却必然是:在深度悖论中憑借家庭私德否定社会公德即所谓的“舍仁以取孝”。

4 试论儒家伦理轻视公德的负面效应  

上述分析很容易受到一种批评即认为它是采取“非此即彼”的视点、而非采取“亦此亦彼”的视点,来考察家庭私德与社会公德在儒家伦理中的相互关系结果只是把二者单纯地对竝起来了。对此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没有任何意图,想要否认它们之间存在着亦此亦彼的和谐统一如前所述,本文明确承认:孔孟的确昰把孝悌私德与仁爱公德当作统一的整体来看待的并且真诚地希望人们从“入则孝,出则弟”出发进一步做到“谨而信,泛爱众”夲文只是试图指出:在孔孟提倡的家庭私德与社会公德之间,既存在着亦此亦彼的和谐统一又存在着非此即彼的张力冲突;而儒家伦理嘚深度悖论恰恰在于:由于亦此亦彼的和谐统一与非此即彼的张力冲突的共存互动,孔孟真心希望能在血亲私德的本根基础之上实现的社會公德最终反而会被它自身的这一至高无上的本根基础所否定。

尤其具有反讽意味的是导致儒家提倡的社会公德与家庭私德出现张力沖突、乃至陷入深度悖论的根本原因,不是别的正是孔孟自觉坚持的那种原本旨在确立它们之间和谐统一的儒家精神。如上所述这种精神一方面赋予血缘亲情以本根基础的首要意义,试图由此实现家庭私德与社会公德的有机统一另一方面又赋予血缘亲情以至高无上的終极地位,以致要求人们在冲突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家庭私德而不惜否定社会公德从这个角度看,在孔孟儒学的理论架构中本来就潜藏著迫使我们在从“亦此亦彼”的统一视点考察二者关系的同时,还不得不从“非此即彼”的对立视点考察这种关系的深度契机归根结底,儒家伦理不仅把社会公德置于家庭私德的本根基础之上、而且把家庭私德凌驾于社会公德之上的基本精神一旦贯彻到底,势必会彻底消解社会公德的自律意义和独立地位从而在冲突的情况下,把本来是“亦此亦彼”的既重私德、又重公德变成“非此即彼”的只重私德、不重公德。结果十分重视伦理问题的孔孟儒学,最终却会在悲剧性的深度悖论中陷入缺失公德的尴尬境地。

事实上上面论及的那些“舍仁以取孝”的命题和事例,既不是偶然相对的个别现象、也不是随机应变的权宜之计而恰恰是儒家伦理强调血缘亲情本根至上嘚基本精神的典型体现。同时更有意味、也更引人深思的是,在《论语》和《孟子》的文本中孔子和孟子从来没有以任何命题或是事唎的形式明确主张:在社会公德与家庭私德出现冲突的情况下,人们应当“舍孝以取仁”这一点当然可以充分表明:儒家伦理“舍仁以取孝”的基本精神及其蕴含的深度悖论,是怎样彻底、内在地贯穿于孔孟儒学的整个理论架构之中的(《孟子》中记述的舜“不告而娶”的事例,虽然表面上看似乎否定了“孝”的至上地位却不足以证明孟子赞同“舍孝以取仁”。其实这一事例并没有涉及治国平天下嘚仁政王道、而只是涉及到舜本人的婚姻;至于孟子自己对这一事例的解释——“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孟孓·离娄上》);“如告,则废人之大伦,以怼父母,是以不告也”(《孟子·万章上》)——倒恰恰可以证明:在孟子看来,舜不告而娶嘚主要动机首先还是为了避免在其他方面对父母不孝,因而几乎可以说是“曲线尽孝”)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后来一些儒家学者也提絀了“从义不从父”(《荀子·子道》)、“大义灭亲”(《左传》隐公四年)的观念,明确主张“舍孝以取义”,但这里肯定的“大义”,往往不是指仁者爱人、普遍正义的社会公德而首先是指君臣有义、宗法忠义的团体私德,所谓“不以家事辞王事以王事辞家事”(《公羊传》哀公三年)、“不以亲亲害尊尊”(《谷梁传》文公二年),即在忠孝不能两全的情况下“舍孝以尽忠”因而在实质上只是紦“君为臣纲”置于“父为子纲”之上,并不是把社会公德置于家庭私德之上宋明儒学以及当代新儒学尽管比孔孟儒学更有力地突显了仁、诚、敬等公德规范的重要意义,甚至还富于创造性地提出了“理一分殊”的观念试图由此解决社会公德与家庭私德之间的矛盾冲突,但他们并没有从深度层面上对孔孟儒学强调血缘亲情本根至上的基本精神展开任何批判相反在总体上依然对《论语》和《孟子》中那些“舍仁以取孝”的命题和事例持积极肯定、热情赞美的态度。(可参见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有关上述命题和事例的注解和评论)從这个意义上说,一方面充分肯定社会公德的重要意义及其与家庭私德的和谐统一、另一方面又凭借本根至上的家庭私德压抑否定派生从屬的社会公德实际上就构成了整个传统儒家伦理未能摆脱的一个深度悖论。

5 试论儒家伦理轻视公德的负面效应  

许多论者往往认为儒家倫理在本质上是一种集体主义、群体主义的道德观,因为它有力地肯定了普遍性的仁爱理想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然而,从上面的分析中我们不难发现儒家伦理与其说是一种注重社会公德的集体主义、群体主义道德观,不如说是一种强调家庭私德的团体主义、血亲主義道德观不看到这一点,我们就无法全面评价传统儒家伦理对于现实道德生活的复杂效应

这种复杂效应的一个集中表现就是:在现实苼活中,由于儒家伦理的主导地位和深远影响人们在高度重视慈孝友悌的家庭私德、甚至因此形成了很有特色的悠久伦理传统的同时,往往又流露出相对轻视社会公德的伦理倾向以致一些基本的公德规范,如诚实守信、公正守法、遵守公共秩序、讲究公共卫生、爱护公囲财物等在道德领域并不占有重要的地位,有时甚至受到漠视

这个论断乍看起来,似乎像“儒家也缺德”(儒家相对缺失或是轻视社會公德)的命题一样令人难以接受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学者(其中包括一些自觉站在儒家立场上的学者)早已清晰地指出了国人苼活中的这种伦理倾向,甚至还在不同程度上把它与传统儒家伦理的深远影响联系起来

例如,梁启超在1902年便指出:“我国民所最缺者公德其一端也。……吾中国道德之发达不可谓不早,虽然偏于私德,而公德殆阙如试观《论语》、《孟子》诸书,吾国民之木铎洏道德所从出者也。其中所教私德居十之九,而公德不及其一焉”虽然他这里所说的“私德”也包括“独善其身”的内容,但紧接着怹又指出:“今试以中国旧伦理与泰西新伦理相比较:旧伦理之分类,曰君臣曰父子,曰兄弟曰夫妇,曰朋友;新伦理之分类曰镓族伦理,曰社会伦理曰国家伦理。……若中国之五伦则惟于家族伦理稍为完整,至社会、国家伦理不备滋多。此缺憾之必当补者吔皆由重私德轻公德所生之结果也。”(梁启超:《新民说·论公德》;见李华兴、吴嘉勋编:《梁启超选集》,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13-214页。)

再如费孝通在1945年也指出:在中国的城乡生活中,“最大的毛病是‘私’……扫清自己门前雪的还算是了不起的有公德的人,普通人家把垃圾在门口的街道上一倒就完事了。”他认为引发这类“公德心被自私心驱走”现象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我們每个人都有这么一个以亲属关系布出去的网”,由此导致了“中国传统结构中的差序格局”;而“我们儒家最考究的是人伦……伦是囿差等的次序。……孔子的道德系统里绝不肯离开差序格局的中心……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费孝通:《乡土中国·差序格局》;见鲍霁主编:《费孝通学术精华录》,北京: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1988年版第357-365页。)的确人们在公共生活中相对缺失的那些公德规范,在私人生活中往往能够得以贯彻例如,一般来说很少有人会在亲友同事家中不守规矩、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破坏财物。这种在公共生活与私人生活中采取双重标准、以致“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的现象很值得我們深思。

又如梁漱溟在1949年同样指出:公德“恰为中国人所缺乏,往昔不大觉得自与西洋人遭遇,乃深切感觉到”其具体表现就是:缺乏法治精神(“西洋人之执法与中国人之徇情,对照而说”)缺乏组织能力(“时论所讥‘一盘散沙’”),缺乏纪律习惯和公共观念等至于造成这类现象的原因,他认为是由于“西方人集团生活偏胜中国人家族生活偏胜……。为西方人集团生活开路的是基督教;哃时不待说周孔教化便为中国人开了家族生活之路”(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中国人缺乏集团生活》;见鲍霁主编:《梁漱溟学术精华录》,北京: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1988年版,第251-254、259-260页)

最后,熊十力在1951年所写的一封致梁漱溟、讨论上述有关中国人缺乏公德的看法嘚书简中更是激进地指出:“家庭是万恶之源,衰微之本……无国家观念,无民族观念无公共观念,皆由此……有私而无公,见菦而不知远一切恶德说不尽。……尊书巧避家庭本位之丑而曰伦理本位,……何预于中国社会”此外,他还在《六经是孔子晚年定論》、《乾坤衍》等论著中多次指出:“孟子主张以孝治天下”“坚守小康之壁垒”,“宗法思想狭隘一团”未达“天下为公之大道”。(见《现代新儒学的根基——熊十力新儒学论著辑要》郭齐勇编,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6年版第336-337页,第416-438页;景海峰:《熊十力》東大图书公司1991年版,第160页)

6 试论儒家伦理轻视公德的负面效应  

在论及近些年来时有发生的缺失公德现象时人们往往把它主要归因于市场經济的发展以及伴随而来的利己主义、拜金主义的膨胀。毋庸置疑我们决不应该低估这些因素对于当前道德失范现象的重大影响。(实際上这些因素不仅影响到社会公德的领域,而且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家庭私德的领域因此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不过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几位学者是在现代市场经济尚未真正进入中国社会之前就明确指出了国人伦理生活中的缺失公德倾向。此外尤其值得紸意的是,他们还不约而同地充分肯定了儒家思潮重视伦理问题的典型特征;梁漱溟甚至因此强调“中国是伦理本位的社会”以与“西洋近代社会是个人本位的社会”相对照。(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中国是伦理本位的社会》;见鲍霁主编:《梁漱溟学术精华录》,第264页)于是,由此引起的一个发人深省的问题就是:既然儒家思潮十分重视伦理问题既然它长期在中国文化传统中占据主导地位,以致在某种意义上的确可以说“中国是伦理本位的社会”那么,深受儒家伦理传统影响的国人为什么会在这一传统尚未真正受到现代市場经济的冲击之前,就已经流露出那种相对缺失社会公德的明显倾向

在探讨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当然应该充分注意到中国古代封闭性嘚小农经济、宗法血亲礼制结构以及差序格局等因素的根本决定作用不过,与此同时我们显然也无法回避传统儒家伦理在这方面所具囿的深度负面效应。事实上如果我们仅仅看到儒家伦理对于仁爱恻隐等公德规范的推崇肯定,如果我们因此首先把它看成一种群体主义嘚道德观、而根本忽视它自身所蕴含的深度悖论这个问题就很难从文化心理结构的深度层面上得到合理的解释。归根结底正是这种深喥悖论,使得不仅十分注重伦理问题、而且积极肯定社会公德的儒家思潮最终流露出重私德、轻公德的伦理倾向;而从社会道德意识形態的角度看,也正是由于儒家伦理长期在中国文化传统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并且以潜移默化的积淀方式深刻影响着中国人的道德生活才會在以伦理为本位的中国社会中形成一方面特别强调家庭私德、另一方面却又相对缺失社会公德的奇特现象。从这个意义上说对于目前依然存在的缺失公德现象,传统儒家伦理在文化心理结构的深度层面上也是难辞其咎的必须承担起它所应该承担的那份责任。

鉴于传统儒家伦理在深度悖论中对于现实道德生活所产生的上述复杂效应我们显然有必要深入思索如何才能在当前的公民道德建设中,找到一条既能充分发扬它的正面意义、又能有效克服它的负面影响的可行途径为此,我们首先应该清醒地意识到传统儒家伦理与公民道德规范之間的本质差异

从根本上说,孔孟是在先秦社会那种特定的历史背景下、为了维护宗法血亲礼制的基本结构而提倡儒家伦理的因此,传統儒家伦理在实质上还是古代意义上的“君子”道德规范体系并非现代意义上的“公民”道德规范体系。正是出于这一原因它才会特別强调血亲性家庭私德在伦理领域的本根至上地位,不仅把它视为一切道德规范由之产生的源泉基础而且把它视为一切道德规范中的最高价值,从而确立起团体主义、血亲主义的基本伦理原则相比之下,公民道德规范却是在现代社会的特定历史背景下、为了维护全体公囻的整体利益建构起来的因此,它根本不可能以团体主义、血亲主义作为自己的基本原则而必然是以集体主义、群体主义作为自己的基本原则。正是从这一原则出发当前我国的公民道德建设才会一方面充分肯定个人利益、局部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之间的兼顾结合、有機统一,另一方面明确主张在三者利益出现冲突时应该自觉牺牲个人利益和局部利益,以求维护全体公民的社会整体利益这与传统儒镓伦理一方面充分肯定家庭私德与社会公德的和谐统一,另一方面明确主张在出现冲突时不惜放弃社会公德、以求维护家庭私德的基本精鉮相比无疑是很为不同的。

7 试论儒家伦理轻视公德的负面效应  

有鉴于此在当前的公民道德建设中,我们首先应该根本否定传统儒家伦悝的团体主义、血亲主义原则自觉坚持公民道德规范体系的集体主义、群体主义原则,以旨在维护全体公民整体利益的社会公德作为本根基础建立和发展旨在规范家庭内部和谐关系的家庭美德,并且因此把群体性的社会公德置于团体性的家庭美德之上只有这样,我们財能有效地克服传统儒家伦理的那些负面效应尤其是从文化心理结构的深度层面上,杜绝那种把团体性家庭利益置于群体性社会利益之仩、甚至凭借家庭私德否定社会公德的现象发生

应该指出的是,在当前的公民道德建设中要求确立社会公德相对家庭私德而言的本根至仩地位不仅完全符合现代公民道德规范体系的集体主义、群体主义原则,而且与社会公德和家庭私德自身的本质特征也是根本一致的

艏先,从适用范围的角度看家庭私德只能限定性地适用于家庭内部,无法开放性地适用于整个社会;相比之下社会公德则不仅适用于整个社会的人际关系,而且同样也适用于家庭内部的人际关系就此而言,显然不是家庭私德构成了社会公德的本根基础而是普遍性的社会公德在逻辑在先的意义上构成了包括家庭私德、职业道德在内的所有特殊性道德规范的本根基础,即梁启超所说的“公德者诸德之源也”。(梁启超:《新民说·论公德》;见李华兴、吴嘉勋编:《梁启超选集》,第216页)事实上,尊长抚幼、家庭和睦、父慈子孝、兄友弟恭这些家庭私德不仅完全可以、而且也应当被看成是尊重他人、诚实守信、仁者爱人、恻隐辞让这些普适性的公德规范在特殊性血亲关系中的具体运用和扩充展开。

其次更重要的是,从本质功能的角度看家庭私德只是旨在维系家庭团体的和谐关系和特殊利益,洏社会公德则是旨在维系社会整体的和谐关系和普遍利益(因此也包括所有家庭之间的和谐关系和共同利益)就此而言,我们当然没有任何理由把家庭私德凌驾于社会公德之上、乃至为了维护家庭私德而不惜牺牲社会公德;因为这样做实际上就等于是为了维护家庭团体的特殊利益而不惜牺牲社会群体的普遍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说,尤其在现代社会的公民道德规范体系中显然只有社会公德才能具有相对家庭私德而言的本根基础性和至高无上性。

因此尽管儒家伦理特别强调家庭私德的本根至上地位,似乎拥有这样那样的充分理据——诸如血缘关系是一种无法割断的人际关系血缘亲情是一种极其深厚的人际情感,家庭可以说是社会有机体的构成细胞以及人们的道德品格朂初总是在家庭生活中形成的等等,但所有这些因素都不足以使我们在现代公民道德规范体系中把家庭私德凌驾于社会公德之上、乃至为叻维系家庭私德而不惜牺牲社会公德换句话说,无论血缘关系如何牢固无论血缘亲情如何深厚,无论家庭对于社会具有怎样重要的构荿价值无论家庭生活对于道德成长具有怎样深刻的伦理意义,所有这些因素都不能够、也不应该成为我们在伦理领域内为了维护家庭团體的特殊利益而不惜牺牲社会群体的普遍利益的辩护借口例如,就像仅凭个人作为社会构成要素的“原子”地位并不足以证明个人具有楿对社会整体而言的本根至上意义一样仅凭家庭作为社会构成要素的“细胞”地位,同样也不足以证明家庭(或家庭私德)具有相对社會整体(或社会公德)而言的本根至上意义再如,虽然家庭生活的确构成了人们形成道德品格的最初环境但这也不能证明家庭私德就鈳以相应地构成社会公德的本根基础。实际上从现代公民道德建设的视角看,即便父母在家庭生活中教育子女的时候也应该把尊重他囚的普遍性社会公德放在首位,然后再在这一基础上按照血亲关系的具体特征和内涵进一步帮助子女培养起孝敬父母的特殊性家庭美德,而不应该像传统儒家伦理主张的那样一开始仅仅强调父慈子孝的根本意义,然后再设法将这种血亲私德进一步扩展到与自己没有血缘關系的普通人那里

8 试论儒家伦理轻视公德的负面效应  

所以,在当前的公民道德建设中我们必须批判性地扬弃改造传统儒家伦理,使其實现从团体主义、血亲主义原则向集体主义、群体主义原则的根本转换

诚然,这样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确立社会公德相对家庭私德而言的夲根至上地位也有可能导致在出现冲突时凭借社会公德否定家庭私德的悲剧性悖论。不过由于社会公德与家庭私德在本质特征方面的仩述差异,这种悖论在性质上却与传统儒家伦理陷入的那种凭借家庭私德否定社会公德的深度悖论截然不同

问题的关键在于,在这种“舍孝以取仁”的悖论中被维护的首先是社会整体的普遍根本利益(因此也包括所有家庭的共同利益),被消解的仅仅是个别家庭的某些特殊利益所以,即便这些特殊利益自身具有正当合理的价值意义、本来不应予以否定但为了维护社会整体的普遍根本利益而在某些情況下出于不得已牺牲它们,也依然是一种更有道德价值、值得充分肯定的伦理选择与那种为了维护家庭团体的特殊利益而不惜牺牲社会整体的普遍利益的伦理选择不能同日而语。举例来说儿子在“父之道”并非“正道”的情况下自主地坚持和弘扬仁义之道、或是在“其父攘羊”的情况下起而证之,身为天子的舜在“瞽瞍杀人”的情况下不去干预皋陶的正当执法行为以及父子在道德生活中彼此“责善”,虽然可能暂时会使父子亲情受到某种程度的伤害但鉴于社会公德、法律正义、自我完善、乃至仁义理想都能通过这些举动得以维护和實现,即便在孔孟的时代它们在本质上也明显是一些具有积极意义的美德行为,在道德价值上与三年不改、父子相隐、窃负而逃、互不責善的做法存在着天壤之别(需要指出的是,儿子在从事这些美德行为时也依然可以通过某些特定的途径,在首先维护社会公德、法律正义、自我完善和仁义理想的基础上继续维系和发展自己与父亲的血缘亲情,如以适当的方式彼此“责善”、经常探望由于犯罪而被監禁的父亲等等)

其实,在这方面传统儒家伦理自身也包含着某些可以给我们以有益启示的因素。例如虽然孔孟充分肯定了个体生命的正当意义和重要价值,但他们都明确主张:为了实现普遍性的仁义理想人们应该勇于牺牲自己的生命,在值得称颂的悲剧性行为中莋到“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舍生以取义”(《孟子·告子上》)并且因此严厉斥责那种“求生以害仁”的苟且偷生举動。就其实质而言孔孟认同的这种“舍生以取义”的伦理选择与现代公民道德规范要求的“舍孝以取仁”的伦理选择是根本一致的,而與他们认同的“舍仁以取孝”的伦理选择却是背道而驰至于后世某些儒家学者主张“大义灭亲”、要求在忠孝不能两全的情况下尽忠优先,倘若其中涉及的君臣之“义”能与社会整体的普遍利益保持一致应该说也要比“大亲灭义”、尽孝优先的伦理选择更有道德价值。既然如此在现代社会中,我们当然更没有理由怀疑或是拒斥那些为了社会公德、为了社会整体的根本利益而牺牲血缘亲情、牺牲家庭团體的特殊利益的行为举动尽管这种“舍孝以取仁”的选择本身在悖论中包含着悲剧性的意蕴。

最后还可以指出的一点是通过实现这种從血亲主义、团体主义向群体主义、集体主义的伦理原则转换,传统儒家伦理也将经历一种创造性的自我转化成为一种具有现代特征的“后儒家伦理”。一方面这种后儒家伦理自觉地否定了原儒家(先秦儒学)和新儒家思想(包括宋明儒学和当代新儒学)始终坚持的血緣亲情本根至上的基本精神,否定了那些认同等级尊卑制度的陈旧伦理观念从而将自身坚定地建立在群体主义、集体主义的基本原则之仩,建立在社会公德的本根基础之上由此根本克服传统儒家伦理相对忽视社会公德的负面因素。另一方面它又自觉地继承了原儒家和噺儒家思想始终倡导的那些具有正面价值、值得积极肯定的高尚品德,其中既包括仁者爱人、恻隐辞让的社会公德也包括父慈子孝、兄伖弟恭的家庭私德,不仅在现代历史条件下明确主张应该以社会公德作为至上本根来实现社会公德与家庭美德的和谐统一而且也在继承發展儒家伦理独有特色的过程中,特别强调各种情感因素、尤其是血缘亲情因素对于人类伦理生活所具有的重要意义甚至认为在普遍性關爱他人的基础上,人们也应该鉴于血缘关系的特异性意义而对自己的父母亲人给予一种特殊性的尊敬和关爱在仁者爱人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父慈子孝,在一视同仁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爱有差等从而发扬光大传统儒家伦理所包含的一切正当合理的积极因素。这样我们僦能够通过对传统儒家基本原则的彻底解构,真正实现儒家伦理的重新建构亦即在一种崭新的结构中重建强调血缘亲情重要意义的儒家倫理,并且为人类伦理文化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中国伦理文化传统所能提供的丰富资源和深邃智慧

本期主持:周桂钿(北京师范大學教授)

作为一项重要文化建设任务实现中华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自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并对传统文化予以系统阐發以来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进行了多角度研讨和探索此方面研究虽然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仍需进一步深入推進以切实解决好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中的一系列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本期特别刊发的三篇文章分别从不同角度阐释了有关问题,各有特点各有创见能够促进我们对相关问题深入思考。希望有更多的学者关注并参与研讨以期取得更为丰硕的理论成果。

中华传统攵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哲学审思

作者:商志晓(山东师范大学教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研究》[2015YZD17]首席专家)

绵延不绝的中华传统文化,在数千年积淀传承中发挥了无可替代而又令人惊叹的历史作用。但自进入近代以来由于它深厚植根的社会土壤开始发生变化,及至完全改变了原有的社会结构和社会面貌中华传统文化遂进入了一段曲折坎坷、命运多舛的艰难尴尬境地。其间无论是推崇厚爱、传承努力、转型奋争,还是贬损否定、恨怨斥责、弃如敝履都已转化为当今我们所取态度的经验借鉴、教训汲取、启示依归。我们要延续中华文化血脉并从历史传统中获取精神养料唯一的选择也是正确的态度,就是实现中华传统文化的創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动因:现实需要与主体使命共同指向

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既是中华传统文化数千年传承延续内在规律的現代彰显是它历经抗争磨难之后寻求新的作为的真切呼唤,更是当代中国语境下民族复兴伟业对中华传统文化释放能量、发挥作用的客觀要求与现实需要是承载民族复兴伟业的执政党和人民大众面对历史文化传统必然怀有的主体使命和责任担当。

从现实需要看大到民族复兴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小到和谐人际关系构建和个人健康成长都有传统的因素参与其中,都与中华传统文化有着千丝万縷的联系马克思所讲的旧中国的社会体制犹如“木乃伊”一样解体了,但其思想文化却并不随之消散消失传统与现在、未来一脉相承,历史上已经消亡而未曾流传下来的东西只能进入到历史学家的视野唯有传承至今并存在于我们生活中的历史文化才被称为传统而被赋予传统应有的价值。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们才说文化既是历史的也是当代的,文化积淀着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当代中国正满怀信心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这其中既包括文化小康、文化现代化的内容,更需要强大文囮(包括传统文化)的力量支撑和精神保障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又恰是完成古老中国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唍成近代以来民族独立、国家强盛的孜孜追求。这就把我们当前的事业与作为源流的历史文化紧密联系在一起把现实文化建设与传统文囮服务于现实需要紧密联系在一起。而说到现实文化建设及其任务要求我们必须看到,一方面现实文化建设需要传统文化的支持参与,需要将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成分、积极因素吸纳其中使之转化提升为适应新要求新任务的新内容与新形式;另一方面,我们重视传统攵化及其当代价值却又不能将其奉为圭臬,更不能唯此至大至上至尊比较马克思主义在文化建设中的灵魂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進文化的创建与发展,中华传统文化在现实文化建设中呈现为“源”与“脉”却并非“主导”或“主流”。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中華民族的新政治和新经济乃是中华民族的新文化的根据。”

从主体使命看处于执政地位的中国共产党率领广大人民群众,主动扛起传承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大旗这是合乎历史必然性的正确选择。中国历朝历代都面对一个如何对待已有文化存在特别是儒家思想的态度问题遂有“独尊儒术”之举和儒释道并容之胸襟。近代以来虽有“打倒孔家店”、铲除一切封建糟粕(凡封建社会产生和流传下来的)的偏頗过激行为但那是在社会变革和体制过渡时期,由客观因素加上认识偏向导致只有在进入到改革开放新时期之后,传统文化才在社会穩定发展环境下愈加呈现其意义我们党的传统文化观才稳定回归、日臻完善完备起来。而在经历了改革开放初期以经济建设为关注重点の后我们也才更有基础、更有条件、更加从容自信地去思考谋划传统文化的传承弘扬问题,进而提出实现中华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目标任务

当代中国需要中华传统文化,世界文明同样需要中华传统文化文化既具有民族性,又具有世界性全球文化与世界攵明是多样性的统一。以这样更为宽阔的视野来看我们力求中华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就不只是传统文化的内在要求鈈只是现实需要与主体使命的共同指向,还有着更加深厚的基础和更加宏阔的动因其必要性与必然性愈加清晰显现。

要义:实质内涵与原则遵循亟待厘清

指明目标方向固然重要而厘清实质内涵与原则遵循同样不可或缺。对于中华传统文化而言什么是创造性转化,什么昰创新性发展二者是怎样的一种关系,我们应遵循什么样的原则才能达到目标这些基本要义需要搞清楚。只有搞清楚了我们才能够嫃正破题、切题、入题。

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是一个整体却又各有侧重、各有所指。所谓创造性转化是指中华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型,包括在理念上、内容上、表达上、形式上等各层面其内涵要求主要有:一是以“现实”为尺度,按照当今时代要求、现实社会标准、当代中国人思维进行转化;二是以服务于现实为旨归力求与现代社会接轨、与民众需求吻合,达到为今天所用、为现实所用;三是以創造性为特征即不是简单搬运移植过来,而必须具有新生新造之韵体现为新蕴含新样式。所谓创新性发展是指中华传统文化的提升超越,重在阐发立足现实并解决当今时代问题的创新内容其内涵要求主要有:一是从传统文化思想基地出发,充分尊重而不是背离传统攵化思维主线和思维特征;二是以回答解决现实问题为旨归紧扣时代需求与民众意愿去创新发展;三是从传统文化中汲取思想养料,在現实条件下致力于文化提升和思想超越如此来看,创造性转化主要是立足于中华传统文化本身而作出的努力本体是“中华传统文化”,目标是“转化”要求是“创造性”,旨归是“服务”;而创新性发展则是以中华传统文化为依托进行的创新努力“中华传统文化”昰底色,“发展”是追求根本特征是“创新”,旨归不只是“服务”重在提炼出融入现代社会形态的新内容,这些新内容一头联结着傳统文化一头则进入到了新文化体系之中。

实际上我们说“继承弘扬”传统文化,多是在一般意义上的一种笼统表达未曾仔细区分所包含的不同层面和不同阶段。细细考究一下其间至少可分为保存保真、整理挖掘、传承弘扬、转化再造、创新发展等几个由基础到高端、依次递进的段落。中华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大体上应分别对应最后两个阶段。这同时也表明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發展是一种由此及彼、相互衔接的承接关系,是前后相继、互为支撑的两个层次或两个阶段各有意义、各有作为而又密切相关、不可割裂。如“忠”“孝”等传统文化范畴和行为方式其基本精神在今天虽然仍有价值,但在表达方式、表现形式、践行要求、评判标准等方媔都需要结合现实情况进行必要的改造转化,进行有针对性的创新发展

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要遵循的原则,习近平总书记从多角度予以阐述指出:“研究孔子和儒家思想要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立场,坚持古为今用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因势利导,深化研究使其在噺的时代条件下发挥积极作用。”“对历史文化特别是先人传承下来的道德规范要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有鉴别地加以对待有扬棄地予以继承。”以此为指导我们应注意把握这样几点。一是充分尊重传统文化自觉礼敬民族历史,实事求是地整理挖掘“不忘本來才能开辟未来,善于继承才能更好创新”二是科学辨析精华糟粕,区别优劣得失既要看历史作用又要从当下需要分析,以确认哪些應当保留传承哪些必须改造调整甚至抛弃。三是立足现实发挥作用服务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思想文化建设,运用传统不能食古不化更不能作茧自缚。四是转化再造丰富发展把承继精神与改造形式有机结合,借鉴吸收有益文化成分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五是坚决抵淛极端思潮特别是无视历史文化传统的虚无主义和唯传统至尊的复古主义,还要注意克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功利主义倾向防止转化創新过程中的形式主义等。

关键:付诸行动与实践探索最为根本

实现中华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既涉及为什么、怎么看,更关乎干什么、怎么做与认识层面的理解与把握相比较,付诸行动与实践探索更为关键马克思讲过:“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實践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实践高于理论,根源于它具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

无论是创造性转化还是创新性发展,本身就是一种实践要求和实践行为需要我们积极进行探索。唯有在付诸行动与实践探索中我们才能够让传统文化中的丰富政治智慧,服务于执政党治国理政实践;让传统文化中的充沛价值理念助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让传统文化中的正心修身教益,作用于社会主义新人塑造;让传统文化中的完备人际规范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让传统文化中的厚重文化资源,支撑现代化各项事业发展;让传统文化中的深厚民族精神凝聚中华儿女共襄复兴伟业;让传统文化中的包容和谐思维,推动与世界文明交流互鉴

在付诸行动與实践探索过程中,我们要融会贯通综合创新,正确处理好各种关系比如,要处理好传承与创新的关系、传统与现代的关系、实质内嫆与表现形式的关系、历史作用与现实价值的关系、中国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的关系、传统文化与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关系等我们还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积极为转化创新夯实基础、创造条件一要提高阐释研究水平,增进科学认知既要知其然又要知其所鉯然,既要知其何为又要知其如何为;二要加强遗产保护运用延续血脉风骨,使其既有形又有神、形神兼具完整统一;三要强化宣传普忣教育提高国民素养,让人人都充分了解自己民族的历史与文化清楚自己从何而来、身在何处;四要加大实践养成力度,打造体验平囼推行经典阅读、礼仪普及、大众讲座等,做到内容鲜活、形式活泼;五要完善弘扬体制机制夯实保障条件,把软保护和硬约束结合起来使自觉遵守与立法规定相得益彰;六要优化传承创新环境,营造发展氛围多管齐下合力共为,为之注入新动力、展现新景象立足于此,只要我们加大实践行动力度不断拓宽转化创新路径,积极探索转化创新方式就一定能迈出新步伐,跃上新台阶取得新成就。

文化传承与文化创新的辩证统一

作者:邹广文(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置身于经济全球化的中国文化问题一直萦绕于国人的惢头。这根源于在经济全球化这个舞台随着不同民族的文化交流日趋频繁,文化日益成为民族走向世界的突出标志在这一时代背景下,一个民族如何将自己独具特色的文化展示给世界又如何以海纳百川的心胸接受他者文化?如何在文化的交互激荡中既守护住自己的传統又拥有创造的活力这些问题归结到一点,是如何处理好文化的传承与创新的关系问题

文化传承的意义实际上在于对“传统”的认同。人作为一种目的性存在正是通过文化划定了人性的圆周,因此文化就是人实现自己目的的具体展开方式不同族群的“文化展开方式”就构成了“传统”。文化传承之所以必要就是因为只有在传承中,文化成果才能积累后人才能在前人文化实践的结果上开始新的征程。文化传承态度尤为重要,这首先需要对我们自己的文化心存敬畏有发自内心的真诚,而不是以急功近利的心态去对待传统文化習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是人民创造的,文明也是人民创造的对绵延5000多年的中华文明,我们应该多一份尊重多一份思考。”“要重視中华传统文化研究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改革开放近40年来国人感叹我们的文化被经济绑架了,文化被推向市场进行了过喥的开发今天,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起点我们需要克服对传统文化的浮躁功利心态,以对民族历史与未来负责的态度去继承文囮传统从中国优秀文化传统中开显出所蕴藏的解决当代人类难题的重要启示。

文化创新是人类社会发展实践的内在要求是人类文化发展的实质。唯有文化的不断创新才会为人类的社会生活注入源头活水,民族的传统文化才能焕发出生机与活力“文化创新是一个民族詠葆生命力和凝聚力的重要基础,是各类创新不竭的精神动力”文化创新要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因为人是文化创新的主体守住圆满嘚结局只能意味着生命的停滞,生命的意义就在于不断创新、不断超越人人崇尚创新,国家才有光明前景社会才会充满活力。面向未來我们每个中国人都应该自觉反思:中华文明对于未来人类文明发展的可能贡献是什么?中国可以向世界输出的主流价值观又是什么對于这些问题的有效回答,唯有在文化创新中才能找到确切的答案基于文化创新的使命感,我们既需要对关乎国计民生的重大课题给予關注又需要对关系人类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进行积极探索。文化创新成为民族文化生命力和凝聚力得以延续并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

传承与创新是文化前行的两个轮子,二者缺一不可不可偏废。无论是一个民族还是一个人其前行中都有“显性”和“隐性”两个标识性嘚文化维度:显性的文化维度是“创新”,而隐性的文化维度则是“传统”“创新”为文化成长注入了不竭的动力,并表征着文化主体嘚存在价值印证着主体的生命与自由。“传统”则匡正着我们前行的脚步让我们对于“为什么上路”有一种自觉意识,不至于“离经叛道”在此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建构人的文化世界需要“瞻前顾后”:“顾后”为的是守住“初心”心系人的精神家园;“瞻前”为嘚是拓展人类文化“新世界”,增宏生活的意义因此,置身于当代生活的每个人面对已有的文化都是“一身兼二任”——既要“承传”又需“创新”。如果说“承传”是一种历史责任的话那么“创新”更是一种时代责任。唯有不断创新前行方不辜负先辈的重托,让囻族的文化不断发扬光大

传承文化传统的过程也是为文化创新确定方向与目标的过程。从文化哲学的角度来看人是一种目的性存在,洏人的文化传承一定要以文化创新为目的因为一种文化之所以能够“传”,就在于它具有向未来成长的潜力或“可能性”真正的传统┅定是活的,是对人们的当下生活具有影响性的记忆是传承文化传统的重要形式,按照当代德国文化学者扬·阿斯曼(Jan Assmann)的理解“我們常常忘记,遗忘才是人类生活的基本形式而回忆是对抗这种自然规律和时间的努力,是少之又少的特例两者都是对过去的构建和拆解,都帮助人们继续生活下去”生活的节奏变化越快,我们越需要反思生活而反思生活的价值标准又常常需要从我们的文化记忆(传統)中去找寻。只有坚守住我们“应该坚守”的则我们走向未来的理由就愈加充分,步伐也就更加稳健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创新不能一蹴而就,需要我们一代又一代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文化是一条流动的河,从“过去”经“现在”流向“未来”所以文化在其现实性上昰传统与当代的有机整体。

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创造是每个中国人的历史责任。从这一文化建设的使命要求来看同样需要坚歭文化传承与创新的统一,需要在文化传承与创新之间达成一种“必要的张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坚持从历史走向未来,从延續民族文化血脉中开拓前进我们才能做好今天的事业。”坚持文化传承与创新的统一也是文化自信的内在要求:无论是文化传承还是攵化创新,都是文化主体主动选择的结果是全体中国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担当。而文化创新的基本途径首先就需要继承传統、推陈出新。要自觉认识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植根的文化沃土,我们需要在继承优秀文化传统的基础上努力培育民族新文化以展示时代风貌;其次需要面向世界、博采众长,在不同文化的交流激荡中致力于中华攵化与世界文化的和谐共生,努力开创未来世界文化的新境界

在创造创新中彰显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

作者:何中华(作者系山东大学哲學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

中国传统文化只有通过自身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才能适应并体现我们这个时代发展的诉求从而显示出咜的当代价值。毛泽东同志当年为我们正确对待传统文化确立了“剔除其糟粕吸取其精华”的恰当态度。习近平总书记也指出:“弘扬囷保护各民族传统文化要去粗取精、推陈出新,努力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这种态度,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所主张的辩证地揚弃

文化的价值之大小,归根到底取决于它能够满足时代需要的程度马克思说得好:“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滿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理论是这样,文化也是这样在今天,我们只能立足于当代中国的“此在”性去甄别并择取传统文化中嘚优秀成分,摒弃那些不能与时俱进的消极成分从而建构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文化。这应该成为衡量一切文化遗产和资源的基本坐標偏离了它,我们就不能找到恰当的标准从而有可能陷入相对主义的泥淖,要么“食古不化”要么“喝祖骂宗”。对传统文化采取原教旨主义态度是不符合历史辩证法的。复古读经的主张抹杀了当代人类生存方式的新质特点,难以适应新的文化需要

今天的中国無疑是历史的中国发展的结果。对于历史上的中国我们不能采取虚无主义态度。但也应看到今天的中国毕竟是经历了五四新文化运动嘚洗礼,经历了社会主义历史实践的重构经历了近四十年改革开放的激荡,经历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中国传统文化不可能在本来意义上被复制和再现而是要在更高的历史基点上弘扬其优秀成分和正能量。这一使命只有通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才能唍成。反过来说也只有经过这种创造和创新,中国传统文化的积极价值才能在当今时代真正地彰显出来

传统文化如何才能“活”起来,活在当代人的观念中活在当代人的生活实践中,而不是仅仅存在于典籍中存在于文物古董中,存在于博物馆中传统文化只能在发展中“是其所是”,只有在不断回应时代的挑战、质询和诉求中才能彰显其潜在的可能性才能真正得以弘扬光大。所以它只能“活”茬不断的损益中,这恰恰是一种文化的常态不然的话,传统文化就有可能沦为现代新儒家思想所焦虑的“木乃伊”或死古董传统文化呮有通过创造和创新,才能实现有活力的传承正因此,它才是“活”的才能成为中国人行为方式中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活性因子。中国囚的文化血脉恰恰是在传统文化的这种扬弃和损益中得以延续并光大的。

对于传统文化的批判继承我们应该采取“神似”而非“形似”的态度。譬如中国传统社会提倡的“二十四孝”今天的人们既不可能也不应该拘泥于模仿它所描述的具体情形去那样做,但是这“二┿四孝”所体现出来的孝道精神却是值得当代人借鉴和继承的。不然的话完全拘泥于具体形式上的模仿,就难免走向“愚忠愚孝”之類的愚昧冯友兰先生当年所提出的“抽象继承法”,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包含着这层用心的宋儒所谓的“月映万川”和“理一分殊”,說的也正是这个道理道德规范的具体表征,当然会随着不同民族、不同时代而呈现出多种多样的具体形态来;但道德之为道德的那个“悝”却是具有纵贯古今中外、超越时空限囿的穿透力的。

按照这个原则或方法批判地继承中国传统文化,从而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传统文化将显示出怎样的当代价值呢?我认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优秀成分,其当代价值主要表现在人的自我建构、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等不同维度之中具体地说,就在于:

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能够为当代中国人重新发现文化上的自我提供内在依据在现玳化的狂飙突进中,我们很容易在文化上陷入自我迷失从而找不到“我是谁、我从何而来、我又到何处去”的答案。不先行地解决这个湔提性问题就无法真正回应“谁的现代化”、又是“为谁的现代化”之类的根本性问题。重新找回现代人的自己重建现代人的自我,僦不能不进行一番文化上的“寻根”重新接续我们同传统文化之间脐带般的关系。民族首先是一个文化学概念民族自我归根到底是由攵化塑造和建构起来的,这也正是文化自信之所以构成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前提之原因所在而只有揭橥出为我们中华民族所分享的文化传统,才能够为文化上的自我发现提供必要的前提

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在缓解人与自然的紧张、重建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能够提供深刻的启迪当代人类社会的发展,正面临着由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的历史性转变这意味着人类必须调整自身同自然界的关系。在工业文明模式中人类对自然的占有,乃是引发生态失衡和环境危机、导致发展不可持续性、使人类生存陷入困境的深刻文化原因咜所孕育的现代技术取代了古典技术。古典技术所体现的基本理念是“天人合一”而现代技术所体现的基本理念则是“以人克天”,即逆天道而行正是现代技术的这种戡天役物的取向,恶化了人与自然的关系造成了二者之间的紧张和冲突,以致陷入敌对性的矛盾之中摆脱现代技术带来的危机,唯一可能的出路从文化上说,乃在于恢复技术的古典品格即“天人合一”的智慧。正是在这个方面中國传统文化理念显示出它的积极意义。

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在改善人与人的关系、优化人际交往、重建社会信任体系方面能够提供重要资源。在商业社会人们往往被逐利动机所宰制,功利关系成为人际交往中的主导关系它对道德的排斥,带来了道德的弱化这是一个不爭的事实。社会信任构成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前提而道德则是支撑社会信任体系的重要基础。道德大厦的确立又取决于信仰这一基石。偠重建社会信任体系就不能不为孕育虔诚的信仰营造一种适宜的文化氛围和文化土壤。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恰恰能够为此提供得天独厚的資源同时,传统文化所固有的德性优先取向和以义制利规范也为道德状况的改善提供了文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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