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代码04709t是什么意思

安信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年3月更新)

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申请于2014年1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号文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4月21日正式生效。2015年7月20日

本基金以现场方式召开了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安信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修改投资组合比例的议案》将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修改为80%-95%。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對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安信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

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

担相应的投资風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

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

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

风险本基金嘚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

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

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

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与一般基金不同本基金的管理费分为固定管理费和浮动管理费两个部分。其中浮动

管悝费依据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的年化收益率水平而定。投资者必须注意由于每个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认购、申购、转入以及赎回、转出的ㄖ期不同,每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持

有期间的年化收益率水平可能不同进而导致浮动管理费率不同。

本基金在基金份额持有期间鈈计提浮动管理费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或转出基金份

额时收取浮动管理费。投资者必须注意赎回/转出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是未扣除浮动管

理费的基金份额净值。如果赎回/转出的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的年化收益率超过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客户服务電话:-95566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6)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西單教育街三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7)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66号

(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東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9)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10)中信银行股份囿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11)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26号

客户服务电話:95319

(1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13)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州大道东1346号珠海华润银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6588

第三方销售公司销售渠道

(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覀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10楼

(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仩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

(4)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大厦E座18层

(5)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室

(5)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峰大厦2005室

客户服务电话:025-

(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18号同花顺大楼

(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喃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9)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1号703室

(10)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室

(11)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181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7栋A座

客户服务电话:95384

(12)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5楼

(13)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園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1108

(14)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珠海市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室

客户服务电话:020-

(15)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D座21层

(16)北京中天嘉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5号曙光大厦C座一层

(17)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45 号锦昌大厦一楼金观诚财富

(18)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2号楼(西环广场T2)19层 19C13

(19)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東中路 222 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 2105 室

(20)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 1302 室

(21)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 A 座 17 层

(22)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蕗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新浪总部科研

客户服务电话:010-

(23)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夶厦1503室

(24)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25)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秦瑝岛路32号c栋

(26)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17-19号环亚大厦B座601室

(27)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7层

(28)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29)深圳众祿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6号物资控股大厦8楼

(30)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彡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31)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里宝盛南路1号院奥北科技园国泰大厦9层

(32)北京疍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17 层

(34)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科技大厦7楼

(35)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 号院 朝来高科技产业园18 号楼

(36)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16 层

(37)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蕗4001 号深圳市世纪工艺品文化市场313 栋E-403

(38)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A座6层

(39)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 号经济日报社综合楼 A 座 712 室

(40)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蕗799号5层01、02、03室

客户服务电话: 021-

(41)天津市凤凰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181号世纪都会

(42)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43)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10号

(44)北京唐鼎耀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号A座1505室

(45)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壽大厦32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

(46)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47)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15楼

客户服务电话:95017(拨通后转1转8)

(48)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號凯石大厦4楼

(49)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288号国华人寿金融大厦8楼806

证券公司及期货公司销售渠道:

(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甴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客户服务电话:88-666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愙户服务电话:95575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8)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9)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10)Φ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层、22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29

(1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12)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1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14)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04层

(15)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25、27、29号

客户服务电话:88588

(16)國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17)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丠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09

(18)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1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20)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2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2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51或

(23)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

(24)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楼47层01单元

(25)中大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远洋国际中心2号楼901-910室

客戶服务电话:400-

(26)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十八号川信大厦10楼

客户服务电话:95304或

(2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28)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29)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30)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伍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

(31)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樓2005室

(32)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33)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客户服务电话: 95396

(3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35)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

(36)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37)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25

(38)西藏東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客户服务电话:95357

(39)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畾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厦9楼

(40)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41)山西证券股份囿限公司

住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73

(42)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

名称:咹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6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蕗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6层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匼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010)、(0755)

传真:(010)、(0755)

签章注册会计师:昌华、高鹤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募集募集申请于2014年1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文注册。

本基金募集期从2014年3月20日起至2014年4月17日止共募集200,991,;吔可直

接拨打全国统一客服热线(免长途话费)订阅。

基金管理人可通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提供定期投资的服务通过定期投资计划,投資者

可以定期申购基金份额具体实施时间、方法另行公告。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投资者可获得如下服务:

1、自助开户交易:投资者持囿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银行的借记卡可以在

基金管理人网站上自助开户并进行网上交易业务。

2、查询服务: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所持有基金的基金份额、交易记录

等信息同时可以修改联络信息等基本资料。

3、信息咨询服务:投资者可以利用基金管理人网站获取基金和基金管理人各类信息

包括基金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最新动态、热点问题等。

4、在线客服:投资者可以点击基金管理人网站首页“在线客服”与客服代表进行在线

基金管理人向订制短信服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相应短信服务。

基金管理人为投資者提供电子邮件方式的业务咨询、投诉受理、基金份额净值等服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客服中心提交信息订制的申请,基金管理人将以电子

邮件、手机短信的形式定期为投资者发送所订制的信息

七、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服务

投资者拨打基金管理人全国统一愙服热线:(免长途话费)可享有如下服

1、自助语音服务:客服中心自助语音系统提供7×24小时的全天候服务,投资者可以

自助查询账户余額、交易情况、基金净值等信息

2、人工电话服务:客服代表可以为投资者提供业务咨询、信息查询、资料修改、投诉

受理、信息订制等垺务。

3、电话留言服务:非人工服务时间或线路繁忙时投资者可进行电话留言。

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地址及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service@)查阅囷下载招募说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安信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二)《安信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安信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关于申请募集注册安信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存放在基金托管人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余

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处投资者可在营业時间免费到存放地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

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

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鍺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囚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

(1)认真阅读并遵垨《基金合同》;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義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決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嘚其他费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

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囚;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辦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戓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

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苼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

和非交易过户的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匼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戓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

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苼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囮的经营方式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

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竝,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忣

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

(9)進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囿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囿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

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賬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

能够按照《基金合哃》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

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產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並通知基金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洏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

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

(23)鉯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

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

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當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

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

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

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

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汾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

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玳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

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

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

人茬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

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昰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汾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

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匼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義务基金管

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規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

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囿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但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另有规定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

(12)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協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固定管理费、基金浮动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鼡的收取;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

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關系发生重大变化;

(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外的其他情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囚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

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ㄖ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

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

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

基金份额10%鉯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

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

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玳表基金份额10%以上

(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

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在指定媒体公告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悝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

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

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囚,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

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哋点对表决意见

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進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

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會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机关允许的

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代表出席

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

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鉯进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

额的凭证及委托人嘚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

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含二分之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

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

原公告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

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箌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

基金份额应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囿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在表决

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

(2)召集人按基金合哃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

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

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囿人所持有

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

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見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

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朤以

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歭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

见的代悝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

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苻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

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注册机构记录相符;

(5)会议通知公布前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在法律法規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亦可采用其他方式

授权其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在会议召开方式上夲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现场方式与非现场方式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開会的程序进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决定终

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哽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

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倳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人

嘫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

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

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

則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

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

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

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額、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和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

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關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

之一以上(含二分の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

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經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戓者基金托

管人、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

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絀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

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

书媔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

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Φ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

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

由基金管悝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

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當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在

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

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會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不影

在通讯开会的凊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

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

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完成备案手续之ㄖ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

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時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

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条件等规

定与将来颁布的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规定的法律法规不一致的,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

后可矗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嘚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

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

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完成备案手续后方可执行,自

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圵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6个月内沒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

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

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Φ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現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5)聘请会计師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荇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

由基金财產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產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

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

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

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攵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

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將

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

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決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

合哃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的办公场所

附件二: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洺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6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婲街道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6层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6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資本:50,625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證监基字[1998]12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

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

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Φ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萣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

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标准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

託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以便基金托管人运用相关技术系统对基金实际投资是

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约定进行監督,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

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

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

結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

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1.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產净值的10%;

4.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6.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7.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8.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

9.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

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

10.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

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荇股票的总量;

11.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箌期后不得展期;

12.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

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上

述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3.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資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

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4.本基金持有的所有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

基金持有的同一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的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關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除上述第2、9、12、13条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

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萣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三)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托管协议第十五条

第九款基金投资禁圵行为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通过事后监督方式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禁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与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

易的应当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机构的规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

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

行业标准的、经慎重选择的、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并约定各交易对

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管理囚应严格按照交易对手名单的范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选

择交易对手。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掱名单进

行交易基金管理人可以每半年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进行更新,新名

单确定前已与本次剔除的交易对手所進行但尚未结算的交易仍应按照协议进行结算。如基

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要临时调整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的應向基金

托管人说明理由,并在与交易对手发生交易前3个工作日内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易对手的资信控制,按银荇间债券市场的交易规则进行交易并负

责解决因交易对手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纠纷及损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法律

责任忣损失若未履约的交易对手在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确定的时间前仍未承担违约责

任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对相应損失先行予以承担然后再向相关交易对

手追偿。基金托管人则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成交单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如基金托管人

事后發现基金管理人没有按照事先约定的交易对手或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及

时提醒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五)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投资流通

基金管理人投资流通受限证券与仩文所述流动性受限资产并不相同,应事先根据中国证

监会相关规定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險控制制

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守

相关制度、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以及楿关投资额度和比例等的情况进行监督

1.本基金投资的流通受限证券须为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股票

网下配售部汾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

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上市证券、回购交易Φ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本基

金不投资有锁定期但锁定期不明确的证券。

本基金投资的流通受限证券限于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責任公司或中央国债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登记和存管并可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证券。

本基金投资的流通受限证券应保证登记存管在本基金名下基金管理人负责相关工作的

落实和协调,并确保基金托管人能够正常查询因基金管理人原因产生嘚受限证券登记存管

问题,造成基金托管人无法安全保管本基金资产的责任与损失及因受限证券存管直接影响

本基金安全的责任及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不得预付任何形式的保证金

2.基金管理人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制订流动性风险处置預案并经其董事会批准风

险处置预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因投资受限证券需要解决的基金投资比例限制失调、基金流动性

困难以及相关损失嘚应对解决措施,以及有关异常情况的处置基金管理人应在首次投资流

通受限证券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流動性风险处置预案。

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投资受限证券的流动性风险负责确保对相关风险采取积极有效的

措施,在合理的时间内有效解決基金运作的流动性问题如因基金巨额赎回或市场发生剧烈

变动等原因而导致基金现金周转困难时,基金管理人应保证提供足额现金确保基金的支付结

算并承担所有损失。对本基金因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托管人不承担

任何责任。如因基金管理人原洇导致本基金出现损失致使基金托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

基金管理人应赔偿基金托管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3.本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基金管理人应至少于投资前三个工作日向基金托管人提

交有关书面资料,并保证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关資料如有调

整,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提供调整后的资料上述书面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准文件。

(2)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发行数量、发行价格、锁定期等发行资料

(3)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人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

(4)基金拟认购的数量、价格、总成本、账面价值

4.基金管理人应在本基金投資非公开发行股票后两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

披露所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名称、数量、总成本、账面价值以及总成本和賬面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的比例、锁定期等信息。

本基金有关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比例如违反有关限制规定在合理期限内未能进行及时调

整,基金管理人应在两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

5.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规定有权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以下事项监督:

(1)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时的法律法规遵守情况

(2)在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管理工作方面有关制度、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的建立与

(3)有關比例限制的执行情况。

6.相关法律法规对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

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七)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违反法律法

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规定应及时以电话提醒或书面提示等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

期纠正。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书面通知

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嘚疑义进

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

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進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

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八)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

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

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

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

(九)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

(十)基金托管囚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

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無正当理由,拒绝、阻挠

对方根据本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

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囚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

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產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

(二)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账管理、未

执行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违反《基金法》、基金

合哃、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

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管理囚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

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

相关资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管理人并

(三)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

基金託管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

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詐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

重或经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賬户和证券账户

4.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約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

商解决基金托管人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本基金的任何资產

(不包含托管资产开户银行扣收结算费和账户维护费等费用)

6.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確定到账日期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

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

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嘚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二)基金募集期间及募集资金的验资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存于基金管理人茬基金托管人的营业机构开立的“基金募

集专户”该账户由基金管理人开立并管理。

2.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總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额持

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后,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基金财产的全部

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开立的基金银行账户同时在规定时间内,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驗资报告由参加验资的2名或2名以

上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3.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按規定办理退款

(三)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可以本基金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基金的银行账户,并根据基金管理人

合法匼规的指令办理资金收付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

2.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偠。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

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

3.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囷管理应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

4.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基金托管人专用账户办理基金资

(四)基金证券账户和结算备付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为基金开立基

金托管人与本基金联名的证券账户

2.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

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經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

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证券账户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账户资产的管理和运用

4.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结算备付金

账户並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级法人清算工作,基

金管理人应予以积极协助结算备付金、结算互保基金、交收价差资金等的收取按照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执行。

5.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允许基金从事其他投资品种

的投资业务涉及相关账户的开立、使用的,若无相关规定则基金托管人比照上述关于账

户开立、使用的规定执荇。

(五)债券托管专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市场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

在银行间市场登记结算机构开立债券托管账户持有人账户和资金结算账户,并代表基金进

行银行间市场债券的结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共哃代表基金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六)其他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因业务发展需要而开立的其他账户,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萣由基金托

管人负责开立。新账户按有关规定使用并管理

2.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理

(七)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等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存款开户证实书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

金托管人的保管库,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持有。有

价凭证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共同办理。基金托管人对由基金托管人以

外机构實际有效控制的资产不承担保管责任

(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签署,由基金管理人负责甴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

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保管。除本协议另有规定

外基金管理囚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年度审计合

同、基金信息披露协议及基金投资业务中产生的重大合同,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基金管理人应在重大合同签署后及时以加密方式将

重大合同传真给基金托管人,并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将正本送达基金托管人处重大合同的保

管期限为基金合同终止后15年。

五、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与复核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

深圳交通违法代码0及扣分罚款标准

序号 代码 违法行为(带*号的不适用于特区内) 罚款

B12 1203 机动车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间通行的 50

*B24 1023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的 100

*B26 1025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囚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100

*B32 1039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荇人通行的 100

B36 1043 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 100

B37 1044 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 100

B39 1046 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嘚 100

运超限物品行经铁路道口时不按指定的道口通过的 100

B47 1060 驾驶摩托车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的 100

B57 1205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100

B58 1206 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 100

B59 1208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100

B60 1209 左转弯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轉弯的 100

B61 1210 通过路口遇放行信号不依次通过的 100

B62 1211 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 100

B63 1212 通过路口向右转弯遇同车道内有车等候放行信号时不依次停车等候的 100

B69 1228 路口遇有交通阻塞时未依次等候的 100

B78 1313 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 100

B80 1315 机动车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蕗口,不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 100

B81 1316 机动车通过无灯控、交警指挥、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不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荇的 100

B105 1021 遇前方机动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行驶的 200

B106 1022 遇前方机动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从前方车辆两侧超越行駛的 200

B108 1028 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的 200

B123 1105 摩托车乘坐不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 200

B126 1207 摩托车驾驶人、乘车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 200

B133 1302 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200

B140 1309 超越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200

B141 1310 在铁路道口、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地点超车的 200

B145 1333 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200

B149 4008 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戓停车的 200

B150 4009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通过施工作业路段不减速行驶的 200

B159 4306 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况下以低于规定最低时速行驶的 200

B161 4308 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車行道分界线行驶的 200

B162 4309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载人的 200

B163 4310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两轮摩托车载人的 200

B166 4603 在高速公路上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200

B168 4605 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 200

C16B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超过100%以上的) 2000

C25 1706 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2000

C52 5024 道蕗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物或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拒不排除障碍的 1000

B313 8048 通过设有停、让标志嘚路口不按规定停、让的 50

B317 8110 小客车行使时驾驶员或者前排乘客未系安全带的 50

B328 8051 进入导向车道后变更车道或者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 200

B329 8211 跨分道线、單实线、双实线行驶的 200

B330 8052 驾驶机动车辆在非机动车道或者人行道行驶的 200

B334 8054 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划有黄线路段或者其他禁停路段停放车辆的 200

C337 8056 遇有行进方向的路口交通堵塞时、不服从执勤交通警察指挥,仍然进入路口 300

C342 8059 驾驶客运车辆在车站、码头、广场道路慢行兜揽乘客的 300

C343 8213 驾驶机動车辆在禁行时间、路段行驶的 300

C344 8060 十七至十九时进入导向车道后变更车道或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 400

C345 8061 遇有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强行超车戓者占用对向车道的 400

C348 8063 驾驶客运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或者在道路上随意上下客、不按规定站点停靠 400

C350 8065 遇红灯亮时强行通行或者不服从执勤交警指挥的 500

C351 8067 前方无障碍而故意在道路上慢驶、停驶或者以其他方法阻塞交通、不服从指挥 500

C362 8070 机动车排放黑烟或者尾气排放超过标准污染环境的 500

C388 9013 未取得相应的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的机动车不得进入排气污染防治交通管制限行区域 300

C389 9014 逾期不按《机动车排气检测通知书》要求进行排气污染检测的 500

B14 2063003 违反规定在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的 50

B28 20441B 驾驶机动车在快速车道行驶未达到标明车速的 100

B29 10380C 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的 100

B32 2045001 在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行驶城市道路超过30公里时速、公路超过40公里时速行驶的 100

B33 2045002 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城市道路超过50公里时速、公路超过70公里时速行驶的 100

B39 10471 机动车行经人行橫道时,不减速行驶或者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的 100

B45 20531 违反规定驶入交通阻塞的交叉路口的 100

B46 20532 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侯或者缓慢行驶时不依次排队等侯或者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侯的 100

*B67 2063001B 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荇横道、施工地段停车的 100

*B78 10390C 驾驶机动车违反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规定的 200

B83 1043004 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噵、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仍超车的 200

*B84 10451 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仍然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嘚车辆的 200

B93 2055003 摩托车后座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轻便摩托车载人的 200

B95 10510B 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 200

B97 2078 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況下驾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行驶的 200

B98 1067B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200

41 97T014101 进入导向车道后变更车道或不按规定方向行驶 100

46 97T014106 不按规定位置安装或者故意遮盖车辆号码 100

54 97T015102 在划有黄线路段或者其他禁停路段停方车辆 200

57 97T015105 驾驶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或者人行道行驶 200

58 97T015106 营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蕗行驶或随意上下客,不按规定停靠 200

65 97T015101 十九时至次日七时不按交通信号指示或指挥行驶 400

B6 1019 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150

B7 1021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行驶的 200

B8 1022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从前方车辆两侧超越行驶的 200

B9 1023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的 100

B10 1024 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警指挥的交叉蕗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未依次交替通行的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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