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南京头条新闻免费下载公交车站我制作的广告牌砸伤人了谁的责任群众

安装在铁丝网连接的网墙上的广告牌被风刮倒将行人砸伤,责任谁负近日,香河县法院审结这样一起人身伤害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判决广告牌的所有人和安装人共同賠偿受害人。

2016年9月王某骑自行车行至某超市时,大风将网墙上的一块立式广告牌刮倒将王某砸伤。随后王某入院治疗,支出医疗费2萬余元广告牌为某经纪公司所有,上面有该经纪公司全称、经营内容及联系电话设计安装者为李某。因索赔未果王某起诉到香河县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某经纪公司、李某赔偿原告医药费

被告某经纪公司辩称,制作安装广告牌的广告经营者应承担责任李某作为专业經营者,应充分考虑和预见户外广告的安全性负有对其安装的广告牌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被告李某辩称,原告的损害后果與其无关应由广告牌的所有人承担后果。

法院审理认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被告经纪公司的广告牌被大风刮倒将原告砸伤,被告经纪公司作为所有人及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并承担主要责任。被告李某作为广告牌的设计安装者明知将广告牌安装在用铁丝网连接的网墙仩会存在安全隐患,而未拒绝安装或建议某经纪公司将广告牌安装在住宅楼的墙面上以致大风将广告牌刮倒砸伤原告,对此致伤后果存在过错,应承担民事责任并承担次要责任。原告对被砸伤后果无责任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王某医疗费共计28601.08元,由某经纪有限公司賠偿17160.65元李某赔偿11440.43元。

法官提示:现实生活中悬挂在楼面、楼顶的广告牌匾随处可见,因广告牌不慎坠落引发伤人、毁坏财物等事故时囿发生作为悬挂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应当提高警惕,高度重视、履行安全注意、定期维护等义务保持户外广告设施完好整洁,以防坠落事故公民也应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主动远离风险源(王树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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